兒童及少年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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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3姊弟車禍倖存小弟「遭罰跪羞辱」 課輔協會前理事長被判拘役40日
彰化縣陽光少年展夢會承接縣府「小衛星計畫」,辦理課後輔導班照顧弱勢孩童,卻爆出不當管教事件。2024年,陳姓前理事長因不滿2名學童嬉鬧,竟要求孩子下跪,其中一人更是彰化伸港3姊弟車禍中的倖存男童,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陳女也遭起訴。日前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處陳女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彰化縣陽光少年展夢會創辦人兼前理事長陳女,於2024年7月31日上午,在陽光少年展夢會擔任志工看顧兒童時,因2名男童在用餐期間嬉戲,讓陳女相當不滿,要求2名男童下跪,妨害孩子的行動自由。隨後,網紅「德州媽媽沒有崩潰」透過社群揭露事件,學童遭罰跪的畫面曝光,其中一名男童還是彰化伸港3姊弟車禍事件中唯一倖存的弟弟,引發外界強烈批評。「德州媽媽沒有崩潰」表示,小衛星計畫主要服務對象為身心障礙、受刑人、經濟弱勢等家庭的孩子,原意是希望結合政府、民間團體及社區力量,共同守護弱勢兒童,卻發生虐童案件。彰化縣社會處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認定陳女的管教方式確實不當,以妨害自由起訴陳女,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機構裁處3萬元罰鍰,同時撤銷「小衛星計畫」補助,涉案陳女也辭去理事長職務。警方偵訊時,陳女一度否認強迫孩子下跪,不過根據2名男童在警詢時的指證,加上罰跪影像等事證明確,因此認定陳女確有犯罪。法院審理時,陳女最終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考量陳女的犯罪動機、手段及犯後坦承犯行等情況,認定她的行為已構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遂判處陳女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屏東男嬰送托3天身亡 縣府重罰60萬元勒令停辦1年
屏東縣一間私立托嬰中心月初發生男嬰送托僅3天後身亡事件,家屬在孩子出殯前夕悲痛表示,原本應替男嬰舉行的「收涎儀式將變告別式」。屏東縣政府19日召開審議會議後,認定托嬰中心及相關托育人員涉及嚴重照顧疏失,且情節重大,決定依法從重處分。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事件發生後,縣府第一時間保全監視器等相關證據,並配合司法調查。經行政裁罰審議委員會討論後,認定3名直接照顧幼嬰的托育人員,在照顧期間存在多項不當行為,包括讓未滿1歲兒童趴睡、讓尚不會手持奶瓶的幼兒自行吸奶,以及照顧區域長時間沒有托育人員在場等,相關行為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針對涉案的3名托育人員,社會處指出,其中情節最重者可處60萬元罰鍰,除公告姓名外,並禁止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包括托嬰中心的負責人或工作人員30年。其餘2名行為人則分別可處30萬元罰鍰,同樣公告姓名,並禁止擔任相關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15年。除第一線托育人員外,縣府審議後也認定托嬰中心本身存在管理疏失。社會處指出,機構面對多人、多項不當照顧行為,未能落實督導及糾正措施,同樣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因此決定採最高標準裁處,對托嬰中心開罰60萬元、勒令停辦1年,並公布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考量托嬰中心目前仍有其他幼嬰接受照顧,縣府表示,為保障原收托兒童的照顧權益,停辦處分將於裁罰後2個月正式啟動。在此之前,縣府將每周前往稽查1次,同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啟動受托兒童轉托協助專案。社會處將主動以一對一方式聯繫該機構所有受托兒童家長,了解各家庭後續托育需求。依照家長的需求與意願,縣府將優先協助媒合鄰近合格托育資源,包括公私立準公共化托嬰中心,以及完成合格登記的居家托育人員,也就是保母,並協助辦理托育補助銜接或變更,避免幼兒照顧因機構停辦而中斷,同時維護家長權益。縣府強調,此案屬於個別機構發生的重大照顧疏失,不代表其他勤懇從事托育工作的相關人員。考量機構內仍有未發現違規事證的從業人員,為兼顧其工作權益與感受,縣府將提供專業心理諮商資源,並主動提供就業輔導及轉介服務,協助相關人員轉任其他托育機構。
3月嬰托嬰中心午睡後OHCA 搶救3天不治「疑遭棉被悶住」檢警介入查真相
屏東市一間私立托嬰中心驚傳3個月大男嬰午睡後失去呼吸心跳,8月5日送醫時,已呈現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經搶救仍於8日不幸死亡;屏東縣府初步調查,疑有照顧疏失,已啟動重大兒童保護機制並報請檢方指揮偵辦,據了解,嬰兒不排除疑遭棉被覆蓋口鼻釀成憾事。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指出,8月5日下午4時許接獲轄內一家私立托嬰中心通報,一名僅3個月大的男嬰,當天午睡後出現肢體發紺、失去心跳等異常狀況,緊急送醫時已OHCA;醫療團隊立即搶救,但嬰兒生命垂危,經3天救治仍於8月8日宣告不治。社會處接獲消息後,隨即啟動行政調查及「重大兒童保護機制」,並由專業社工陪同家屬,協助後續驗傷、訴訟及兒童保護等事宜。縣長也已親自慰問家屬,對不幸事件表達哀悼與關懷;考量家屬情緒及隱私,縣府也表示將尊重家屬意願,不公開相關個資。社會處初步調查發現,事發時間正值托嬰中心午睡時段,輪值托育人員疑似有照顧不當情形。縣府團隊在聽取醫院專案報告後,進行聯合評估,並將案件移請檢方偵辦,警方目前也已著手調查、保全相關證據,釐清嬰兒從入睡到被發現異常期間的照顧情形,以及是否涉及棉被覆蓋口鼻等可能原因。社會處表示,涉事托嬰中心2005年合法立案,核定收托89名幼童,目前收托87人,師生人力比為1比4。該中心過去沒有違規紀錄,最近兩次評鑑分別於110年及113年進行,成績均為「優等」。不過,這名不幸死亡的嬰兒是在今年8月3日才正式入托,事發時僅托育約2天。縣府強調,涉案托育人員目前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若檢方調查確認確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違法人員姓名。至於托嬰中心部分,若查明涉及兒少法第83條規定,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並命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若情節重大,主管機關得命令停辦,並公布托嬰中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社會處表示,後續將持續配合司法調查,若查有違法或不當照顧情事,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
苦等近3年!楊承勳全名終於公開 楊爸淚喊:孩子終於能光明正大存在
2023年底震驚全台的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讓15歲少年楊承勳的人生永遠停留在國三。近3年來,楊家人除了走過漫長司法程序,也持續投入《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及校園安全改革,希望兒子的犧牲能推動制度改變。如今,在家屬多年奔走下,新北市政府完成審議程序,同意未來於重大校園安全紀念活動及相關教材中,依法公開「楊承勳」姓名。對苦等近3年的楊爸爸而言,這不只是名字終於能公開,更代表孩子終於能以真正的名字,被社會記住,而不再只是新聞中的「楊姓國中生」。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得知審議結果後,楊爸爸一開始仍帶著些許不確定,直到再次向教育局確認內容後,才終於放下心來。他沉默片刻後,只說了一句:「承勳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存在了。」隨後又感慨表示:「終於又往前進了一步。」短短幾個字,道盡一家人近3年來奔走、等待與堅持的心情。他坦言,公開姓名只是開始,更重要的是完成對兒子的承諾。他說,未來仍將持續推動《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並將重心放在校園安全改革,希望建議教育單位於各班教室設置緊急求救按鈕,建立更完善的即時通報與救援系統。談起提出這項建議的原因,楊爸爸語氣沉重表示,當年事發時,同樓層沒有任何老師能第一時間介入,如果校園擁有更完善的緊急求援設備,也許就有機會爭取更多救援時間。他認為,校園安全不能只停留在宣導,而應建立真正能在危急時刻發揮作用的制度。楊爸爸也知道,設置求救按鈕等改革措施可能引發不同意見,但他仍希望政府願意開始討論,「我要的,就是那個萬一不要再發生。」除了校園安全外,楊媽媽未來也將持續關注高關懷學生輔導、特殊教育支持及早期介入機制,希望真正需要幫助的孩子能被及早發現、及早協助,降低再次發生重大校園暴力事件的風險。對楊家而言,公開姓名只是漫長改革路上的一座里程碑,真正想完成的,是讓承勳的離開成為制度改變的起點,讓更多孩子因此獲得保護。另一方面,民事求償訴訟目前仍未定案。原本案件預計7月底宣判,但法院最後決定再開辯論,因此判決時間再度延後。楊爸爸表示,原以為刑事判決認定兩名少年已有悔意,民事程序應能展現誠意,但庭上的攻防卻讓家屬十分失望。他直言,對方口中的誠意始終停留在言語,真正關心的只是如何少賠、不賠。根據民事答辯內容,持刀行兇的郭姓少年及父親主張,楊爸爸、楊媽媽目前均有工作,未來退休後仍有退休金,加上名下擁有不動產、租金收入及股票等資產,因此認為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請求金額過高。至於涉嫌教唆犯案的林姓少女則否認具有殺人故意,並主張自己案發時僅是國三學生,若需負擔高額賠償,恐怕會摧毀日後進入社會的信心及生活信用,影響未來獨立生活能力。這番說法讓楊家難以接受。楊媽媽激動反問:「她擔心自己的未來,那我們孩子的未來呢?承勳的未來誰還給我們?」此外,林女父母在法庭上表示,平時已盡到教養責任,不僅提醒女兒不得從事危險行為,也加入班級家長群組、配合家庭訪問、關心交友情況,案發後一家人更遭網友肉搜,生活受到極大影響。對此,楊爸爸直言,肉搜並非家屬所為,更質疑若家長真的長期關心孩子,面對記過、出勤異常等警訊,是否真的毫無察覺?若能及早介入,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楊爸爸最後表示,無論法院最終判賠多少,都無法換回兒子的生命。他一路堅持至今,從來不是為了金錢,而是希望透過楊承勳的事件,推動《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完善校園安全及高關懷學生輔導制度,讓下一個家庭不必承受與他們相同的痛苦。他說,承勳雖然回不來了,但如果孩子的離開,能真正讓制度向前跨出一步、保護更多孩子,那就是一家人一路努力至今最大的意義。回述整起事件經過,2023年12月25日,新北市一所國中發生校園割頸命案。當時林姓少女因不滿遭楊承勳提醒不要破壞公物,找來郭姓少年替她出頭。郭男到場後先與楊承勳發生衝突,儘管楊一再表示自己只是善意提醒,仍未能平息雙方情緒,最後郭男竟持預藏彈簧刀朝楊承勳頸部、胸口猛刺多刀,造成大量失血,送醫後雖裝設葉克膜搶救,仍傷重不治。案件震驚全國,也掀起外界對少年司法制度、校園安全及未成年重大犯罪處遇的廣泛討論。楊承勳原本是數理資優生,積極準備報考建國中學數理資優班,未料夢想卻因這場悲劇戛然而止。家屬始終希望,社會記得的不只是一起校園命案,而是一名真正存在過、努力生活過的孩子。由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媒體不得公開未成年人的姓名及足以辨識身分資訊,因此多年來外界只能以「楊姓國中生」稱呼楊承勳。對楊家而言,孩子彷彿只剩下一個代號,因此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讓社會記住他的名字。楊爸爸曾數度哽咽表示:「人死為大,為什麼不能說出他的名字?他是真實存在過的人,不是一個代號。」夫妻倆強調,爭取公開姓名並非出於仇恨,更不是消費悲劇,而是希望社會永遠記得曾有一名叫楊承勳的孩子,在校園裡失去生命,也希望藉由他的故事,推動少年司法、校園安全及被害人權益等制度改革,避免悲劇重演。依照《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規定,若基於增進兒少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並經主管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少福利團體及媒體代表共同審議,認定有公開必要,即可不受姓名揭露限制。因此,新北市政府5日上午召開審議會議,邀集相關單位與家屬代表共同討論。新北市教育局表示,考量市府將辦理重大校園安全事件紀念活動,並編撰校園安全教材作為教育公益用途,經審議後認定符合《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規定,因此決議同意未來可依法公開亡故學生楊承勳姓名。教育局也說明,由於涉及未成年身分揭露及個人資料保護,今年3月已先與家屬充分溝通並取得同意,再依法完成審議程序,兼顧兒少最佳利益、公共利益與個資保護。楊爸爸透露,目前市府仍須完成最後簽核程序,最快下週即可正式核定,屆時相關教材及紀念活動都能依法使用兒子全名。
3歲童玩搖搖馬遭陌生婦狠甩巴掌 瞎扯「被罵吃屎」遭法官打臉判5月須入監
高雄一名46歲方姓女子日前行經公園遊戲場時,竟無故朝一名正在玩搖搖馬的3歲男童頭、臉重甩一巴掌,害男童當場摔落受傷痛哭。方女辯稱是因聽到男童用台語辱罵她「你吃屎」,才出手「代父母管教」,但高雄地院法官查明男童根本不會說台語,認定其說詞不足採信,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且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今年5月23日下午,方姓女子步行經過高雄前鎮區興仁公園兒童遊戲場,看到3歲楊姓男童獨自坐在搖搖馬上,竟突然上前徒手重擊男童頭臉部,導致男童當場摔落地面,造成左耳及頭部挫傷,嚇得放聲大哭。當時陪同在旁的父母立刻衝上前護住孩子,並當場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方女否認無故施暴,聲稱自己經過時聽見男童以台語對她說「你吃屎」,一時情緒失控,才會賞對方一巴掌,還辯稱是替家長教導小孩。然而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發現,男童母親當時就坐在遊戲設施正前方,全程未聽見孩子開口說話;此外,男童年僅3歲多,家中沒有台語使用環境,根本不會說台語,認定方女說法明顯與事實不符。法官指出,方女與男童素不相識,對孩子毫無任何管教或懲戒權限,卻對年幼兒童動手施暴,除造成身體傷勢,也讓男童事後心生恐懼,不敢再搭乘搖搖馬及到公園遊玩。考量方女曾有傷害前科,犯後仍推卸責任、毫無悔意,也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5月,且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服刑。
北市「虎爸」糗了!停車場暴打全被拍 他見檢察官猛道歉:兒子成績差
台北市一名國小生因課業表現不佳,上學途中遭父親拳打腳踢,從頭到腳多處受傷,有目擊者錄下毆打踹踢的畫面並熱心報案,不過學童自己與母親無意提告傷害罪,台北地檢署僅針對有無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部分展開調查,考量被害人傷勢未達不可回復的程度,這位「虎爸」也沒有長期施暴,加上他到案時頻頻道歉認錯,檢察官認為這如同傳統打罵教育下的行為,不致妨害幼童身心,只是打小孩地點在公開場所才會被告,最終處分不起訴。本案發生在今年4月14日週二上午7點多,民眾在台北市仁愛路四段某停車場拍下一位爸爸徒手毆打再猛踢兒子,向信義分局報警。檢警介入偵辦,該名國小生有頭痛、背痛、兩腳的膝蓋擦傷等傷勢,動手的父親涉嫌故意傷害罪,不過太太和兒子都沒有提出告訴。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對於兒童及少年犯罪者,主管機關得獨立告訴」,如果地方政府認為施暴者對未成年人有傷害、妨害幼童發育的行為,不須得到父母同意就可提告。其實北檢有顧慮學童母親不追究,是不是出於迴護父親的想法,偵辦過程中曾經請台北市政府表示意見,但北市府也回覆不須提告。「虎爸」接受地檢署偵訊,坦承因為兒子成績不好才打他,也一直表達歉意,承辦檢察官認定雖有攻擊的事實,但不足以妨害學童身心健全或發育,被告的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才送托2天!台南1歲童「頭部瘀青、吐血」亡 無照保母竟冷回:交給法律處理
台南市安南區一名1歲2個月大的男童,13日才被父母送交一名李姓女保母家中托育,沒想到15日就因發燒失去生命跡象,最終仍搶救不治身亡,父母也發現,孩子在急救時不斷吐血,頭部還有明顯瘀傷,質疑是受到虐待。台南市社會局調查,李女未取得資格就收托幼兒,將依法裁罰並公布姓名;台南地檢署會同法醫相驗,確認男童頭部有瘀青,但未見致命傷,確切死因尚待進解剖釐清。據了解,男童的父母由於工作繁忙,透過臉書社團找全日托育的保母,最終決定以每月1萬6000元,交給李姓女子照顧。家屬13日上午將孩子交予李女後,15日中午李女回報男童症在喝奶午休、狀況正常,怎料不到1小時,突然通知孩子發燒、失去呼吸心跳,請家屬趕快報警就醫。家屬控訴,李女在發現孩子異狀時,第一時間卻選擇打給生母,而非直接報案,導致錯過黃金救援時間。協助處理男童後事的禮儀公司員工則發文透露,男童額頭全是瘀青、眼睛無法閉合、身體呈現僵硬,到達醫院時已經無法急救。根據相關影片顯示,李姓女子在殯儀館曾冷淡回應「交給法律處理」。針對此案,台南市社會局表示,15日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會同警方前往李姓女子住處查處,發現現場共有5名幼兒,其中2名為李女的子女,另3名為受托幼兒,除死亡男童外,其餘2名幼兒已通知家長接回,初步檢視2名幼兒身體無明顯外傷,後續將持續追蹤照顧情形。社會局調查發現,李女並未取得托育人員技術士證,也沒有辦理居家托育服務登記,卻違法收托三等親以外幼兒,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目前社會局將依法裁處6萬元罰鍰,並公布其姓名;若後續調查認定涉及不當對待兒童情事,最高可再處60萬元罰鍰。台南地檢署與法醫於在16日完成初步相驗,發現男童頭部確實有多處瘀傷,但未見明顯致命傷,確切死因待檢方擇日解剖鑑定。《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婦產科男醫看診偷拍「2TB兒少性影像」還散布 一審判4年8月
一名羅姓婦產科男醫生,趁看診時偷拍大量兒童私密處,其電腦與硬碟中藏高達2TB兒少性影像,並加入多個「蘿莉群」散佈,多名兒童、女病患受害。新北地方法院昨天(6月3日)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5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8月。根據檢警調查,自台大醫學系畢業的羅男,在2014年8月起,就透過LINE、Telegram等群組下載並儲存兒童猥褻性影像;而他2016年到2018年間於國泰醫院和台大醫院婦產科受訓,並於大型醫院代訓期間,更利用醫師身分接觸病患病歷,非法取得並持有兒童及未成年病患的陰部照片。羅男於2020年間,加入多個名稱帶有「幼女」、「幼齒」等字眼的違法群組,並將相關影像上傳至記事本供成員閱覽。直到台南市學甲警分局偵辦謝姓男子創立群組,並持有兒少性影像之案件時,循線發現羅男犯行,新北地檢署便在2025年11月6日前往診所搜索,在其電腦主機和硬碟查扣約2TB兒童性隱私畫面。羅男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否認有散布相關影片。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一審法官認為,羅男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未給予賠償,犯行重大,因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4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針對此案,衛福部表示,羅男主要犯罪期間是在台北市執業,後續會由台北市衛生局處理醫師懲戒審議,衛福部將主動發文司法院,待收到相關判決書資料後,會立即公布於俗稱「狼醫專區」的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高雄公園驚傳狠婦暴打3歲童!搖搖馬瞬間變驚魂現場 家長怒提告
高雄市前鎮區興仁公園23日傍晚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隨機攻擊事件,一名年僅3歲半的男童,當時正在公園內開心玩著搖搖馬,卻突然遭到一名46歲方姓女子無故出手攻擊。根據家屬描述,方女原本從男童身後經過,沒想到竟突然回頭,朝男童左耳及臉部重擊一拳,導致男童當場從搖搖馬跌落地面,嚇得放聲大哭,現場氣氛瞬間陷入混亂。男童母親表示,孩子當時只是安靜遊玩,根本沒有與方女發生任何衝突,更不可能主動挑釁對方。然而,方女卻辯稱男童曾對她出言不遜,甚至還指控男童用台語辱罵她「甲賽」,聲稱自己只是「替家長教小孩」。但男童母親強烈反駁,指出兒子年紀尚幼、尚未就學,家中平時也不使用台語,質疑方女根本是在替自己的暴力行為找藉口。事件發生後,男童父母立刻報警,並一路尾隨準備離開現場的方女,避免她逃離。附近熱心鄰居得知後,也主動提供冰敷袋協助男童消腫,並在網路社群分享事發經過,引發大批網友憤怒與討論。許多人無法接受成年人竟對年幼孩童動手,認為即使真有誤會,也不應以暴力方式處理。警方到場後,立即將方女帶回派出所調查。受傷男童則由家屬送往高醫急診,經耳鼻喉科醫師檢查後,確認耳後有明顯紅腫情況,醫師也提醒家長須密切觀察是否出現嘔吐、嗜睡等腦震盪症狀。家屬完成驗傷後,已正式提出傷害告訴。前鎮警分局表示,方女涉嫌對未成年兒童施暴,行為已涉及《刑法》傷害罪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全案後續將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此事件也再次引發社會對公共場所安全及兒童保護議題的高度關注。
記住剴剴1/六歲童「愛你」聲聲喚 「養父母」淚控兒少權法狠斷收養路
您接觸過親密無間、卻無法完成收養程序的家庭嗎?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月後便由現任照顧者周桑(化名)、周太(化名)夫婦接手扶養,在滿滿的愛與陪伴下長大,如今早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不過,他們卻卡在收養制度的門檻,使得早已存在的親密家庭,始終無法被法律承認,讓美好關係蒙塵。小樂主動拿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名的拼貼畫。(圖/周志龍攝)「我愛你!」6歲的小樂雙手環抱著「阿嬤」周太的脖子親吻,一旁的「阿公」周桑露出幸福的笑容,這是他們一家的日常,他們夫妻養育小樂6年了,從奶粉、看病到上學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面對CTWANT記者採訪,小樂還主動從房間裡翻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主題的拼貼畫,靦腆地介紹:「這是阿公(周桑)、這是阿嬤(周太)、這是我!」小樂興奮地說,自己最喜歡和「阿公」周桑到家附近的游泳池瘋玩整晚,也喜歡和家人全台灣走透透,他還抓著記者的手臂興奮地指向「阿嬤」周太手機畫面,直呼這是自己最喜歡的一幀!上頭是一張周太與幼時小樂的合照,兩人親密臉貼著臉,小樂嘟起嘴巴,周太則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眼前小樂興奮地蹦跳,五味雜陳的回憶卻湧上周太心頭。她回顧,小樂的生母是自己女兒的姊妹淘,17歲時懷孕,當時生父因遭女方家長以提告施壓,才勉強同意結婚,而這段婚姻僅維持短短幾年便宣告破局,雙方也各自另組家庭。周太續指,小樂出生沒幾個月後,生母便以外出找工作為由,詢問自家是否能代為照顧孩子,沒想到這一托付,竟成了命運的轉折點,此後親生父母不聞不問下,小樂的人生也悄悄走向另一條道路。沒有血緣的愛改寫了小樂的人生,但幸福之下卻暗藏隱憂,原來這段穩定而被認可的「依附關係」竟被甩在法定收養途徑之外,讓想合法地成為小樂父母的周氏夫妻只能徒呼負負!CTWANT調查,原來是2011年修法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6條規定,當生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扶養孩子而有意出養時,必須委託合法收出養媒合機構協助尋找適合的收養人,不外乎為防堵販嬰與人口買賣,但卻搞得「無血緣關係」的收養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收養人必須先向合法機構登記意願,再透過媒合程序尋找孩子,而且不能直接指定想收養哪一名特定孩童,只能提出對年齡、性別等條件的期待。因此,像小樂這樣存在穩定依附關係、實際生活上早已成為一家人的案例,制度上沒有彈性空間,根本無法收養,令周氏夫妻感到絕望!周氏夫妻目前僅具有「委託監護人」身分,雖然早已寫好對小樂的收養契約書,但因現行法令制度卡關。(圖/周志龍攝)周桑無奈地說:「我們又不是缺小孩,要養,我們想要的就是小樂。我們對他有一份親情。」為了讓一家人真正成為法律上的家人,夫妻倆曾兩度找律師諮詢,甚至填好了「收養登記申請書」,但在現行制度下,法院已「不再受理」私下協議的收出養案件,只能回到「無法指定收養」的媒合機制。周太憂心地說:「如果帶小樂去媒合機構,結果最後收養不到他,被別人帶走怎麼辦?萬一又發生像剴剴案那樣的事,我們會自責一輩子。」周氏夫妻目前僅是小樂的「委託監護人」,依《民法》規定,受託人權限多集中於日常生活照顧,例如居所指定、戶籍處理等,但涉及重大醫療決定時,權限仍被限縮。夫妻倆最擔心的是,小樂即將升上小學,未來若遇上重大意外,需要簽署手術同意書或重要醫療文件時,一旦聯繫不上生父母,只能眼睜睜看著搶救黃金時間一分一秒流逝,那種無能為力,將會讓兩人心如刀割。「你看那台悍馬,就是因為小樂喜歡才買的。」周桑指著家門口價值不菲的名車笑道。周氏夫妻經營鋼鐵、環保、土地開發等事業多年,他們也曾想過未來將部分土地與資產留給小樂,讓孩子長大後生活更有保障,但若未來因利益問題,生父母突然出現爭奪孩子,甚至對孩子造成傷害,該怎麼辦?周桑說:「法律上保護像剴剴那樣的孩子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個案也是要看實際情況,來做對孩子最好的決定。」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記住剴剴2/無血緣親子關係難合法! 學者籲放寬收養門檻長期追蹤
原本為杜絕販嬰、人口買賣而設下的收出養制度,如今卻卡住善心家庭動彈不得。原因竟是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無血緣關係不得指定收養,所有案件都須回到媒合機制統籌發派;然而,當孩子與照顧者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時,法律仍要求「打散」重新「配對」是否合理?會不會造成另一個剴剴悲劇?已引發話題。剴剴案曾掀起外界對兒少安置機制的討論,也讓小樂養父母憂心,若孩子被迫重新進入媒合體系後的潛在風險。(圖CTWANT攝影組)新北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個月後,便由周桑(化名)、周太(化名)接手照顧,從奶粉、換尿布、就醫到上學,夫妻倆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小樂甚至在學校以「家」為題的畫作中,將周桑、周太夫婦畫進自己的家庭成員裡。儘管實際上早已成為彼此生命中的家人,夫妻倆至今卻仍無法正式收養小樂。原來是《兒少權法》修正後規定,無血緣關係的收出養,不得私下尋找、指定對象,必須透過合法媒合機構安排;立法初衷,是為杜絕私下交易、人口販運以及兒童商品化等問題,但對小樂一家而言,是道殘忍的「法律」圍牆。換句話說,若已有長期照顧的優質家庭想收養小樂,仍必須回到收出養媒合機制,由雙方分別進入程序,養父母僅能提出孩子年齡、性別等期待條件;在無法指定對象的原則下,小樂與養父母未必能互相配對成功,甚至可能各自媒合到不同家庭。「如果他送去媒合,最後不是我們怎麼辦?如果發生像剴剴一樣的事情怎麼辦?」談起收養,小樂的養父母有道不盡的心酸與無奈。中國文化大學社福系教授王順民認為,收養制度討論重點應是如何建立完整評估機制,確認依附關係與家庭適任性。(圖/周志龍攝)對此,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王順民認為,制度討論的重點,不該停留在「能不能指定收養」,而應回到「如何證明孩子與照顧者之間,已建立穩定且良好的依附關係」,以及「這個家庭是否值得被託付孩子」。王順民強調,社會應逐步對「長期照顧」與「指定收養」去標籤化,建立一套完整評估機制,去確認「孩子交由這個家庭照顧,是安全且適合的」。例如可透過中立第三方委員會介入審查,並強化評估工具設計,納入重複觀察、交叉訪談與長期追蹤等機制,而非僅依靠一次性的面談或評估結果做判斷。王順民也曾提及,收出養制度改革,不應停留在「准」或「不准」的行政思維,反該重新思考如何建立更多元的照顧家庭機制;現行制度修正雖著重於操作層面,但往往忽略家庭動力、情感連結與社會文化環境的影響,「收出養改革不是技術問題,而是一場價值重塑」。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呼籲衛福部,正視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家庭的收養問題。(圖CTWANT攝影組)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則表示,現行制度其實已有「寄養轉收養」機制,某種程度上已承認持續照顧者具有優先性;而若家庭雖不具寄養資格,卻同樣存在穩定的照顧事實,為何不能納入類似思考?她認為,《兒少權法》應正視這類長期共同生活的照顧型態,透過地方主管機關專業評估,並搭配媒合機構共同確認照顧事實,避免讓孩子被迫重新回到媒合體系。李彥秀指出,未來可透過法院收養認可、社工訪視與後續追蹤等機制,也可用就學、醫療、戶政紀錄等方式確認照顧事實,但重點仍是法律必須先承認「既存穩定依附關係」是兒少最佳利益的核心要素,並建立完整審查機制,讓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的家庭,有機會被制度看見,而非被擋在門外;她呼籲衛生福利部,正視該類家庭的困境。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4歲兒遭獨留在家害墜樓亡!永和媽涉犯2法 社會局沉痛發聲
新北市永和區28日晚間發生墜樓案,4歲男童被母親獨留家中,卻從自家15陽台墜落,送醫後仍宣告不治,男童的40歲劉姓母親則被依過失致死和兒少法移送,社會局也沉痛發聲,強調家長的疏忽可能會造成孩子意外受傷,呼籲家長隨時注意幼兒所處環境的安全,避免危害風險的發生。據了解,男童父親平時在中部工作,由母親負責主要照顧,劉女28日晚間去安親班接哥哥下課,將男童獨自留在家中,而男童身高110公分,陽台矮牆約120公分,男童疑似自行拿椅子墊高想關陽台氣密窗而不慎墜落。警消28日晚間8時許接獲通報,立即派員前往,趕抵現場時男童因頭部重創二失去意識,救護人員連忙為他實施心肺復甦術,並緊急送往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搶救,但他傷勢過重,於晚間9時許宣告不治,男童母親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和兒少法移送。社會局表示,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獨處,違反者裁處3000至1萬5000元之罰緩,家長需上4至50小時之親職教育。社會局強調,家長的疏忽,可能會造成孩子意外受傷,提醒及呼籲家長要隨時注意幼兒所處環境的安全,並給予適當的關注,避免危害風險的發生。社會局表示,經查該案未具福利身分,本案已接獲通報,社工將進行訪視,了解事件發生經過、過往照顧狀況、照顧負荷及照顧分工,如有獨留狀況將依兒少法裁罰並要求進行親職教育課程。
北市國小籃球男教練涉偷拍!42學生受害 遭罰2100萬、終身禁教
台北市士林區某國小籃球隊教練戚冠民,涉嫌多次在學校廁所以手機偷拍學生更衣、如廁等影像,還被查出於任職期間對不同學生,未經同意擅自拍攝並蒐集影像個資,受害人數高達42人。台北市教育局24日證實,去年(2025年)12月29日接獲通報後,隔天就解聘該教練,且處終身不得任用,並重罰2100萬元。教育局指出,去年12月29日接獲相關通報,即啟動查處機制;隔日(30日)派督學入校了解,並向家長說明,當日即解聘涉案教練,並對相關違規情事從重、從速裁罰2100萬元;31日檢察官就拘提該名涉案教練。教育局表示,經查涉案教練於今年1月15日由法院裁定羈押後,分別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於1月30日登載至「教育部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確保終身不得任用。今年3月,學校性平調查結果認定性騷擾屬實,函送社會局依《兒少法》續處。教育局強調,已督導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啟動調查與輔導機制,並全面清查北市各校聘用情形,防堵不適任人員再次進入教育場域;另函請運動部及相關運動協會就其證照資格依法處理。此外,教育局與社會局已建立支持機制,提供受影響學生及家長心理與輔導資源,並將持續強化各校進用人員查核與教育訓練,以確保校園安全。教育局重申,面對涉及性平及兒少保護事件,市府一律採取「嚴辦嚴懲」立場,持續督導學校落實正向管教與法治教育,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及友善校園環境。台北市社會局也於今年3月30日公告,戚冠民任職台北市士林區某國小教師期間,經該校調查,多次於學校廁所內,以手機竊錄1名學生更衣、如廁過程及身體隱私部位性影像行為,已構成性騷擾;另查戚冠民在該學校期間,分別在不同時間或針對不同學生,未經同意擅自拍攝並蒐集影像個資,受害學生共42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違法情節重大,已核屬《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對兒童及少年為不正當之行為」,依法公布其姓名。《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案發前場勘數十次!想拖女學生進草地 台南惡狼遭聲請羈押
台南市永康區22日傍晚發生隨機犯案,35歲蔡姓男子在某校園周邊埋伏,想女學生不備,將其拉入草叢遇行不軌,所幸有熱心民眾發現制止,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並逮捕蔡男,檢方則於24日傍晚聲請羈押,相關案情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蔡男早有預謀,他在犯案前場勘數十次,他22日傍晚6時許在現場埋伏,見女學生獨自要前往公車站,於是從後方摀住被害人嘴巴、並勒住其脖子,想將她拖到草叢欲行不軌,女學生則機警求救,所幸路過的陳姓騎士發現有異、上前制止,這才沒導致更嚴重傷害。而女學生全身多處挫傷,脫險後還及時拍下蔡男逃跑身影,警方根據畫面展開調查,於23日傍晚將蔡男逮捕,全案依強盜未遂、妨害性自主未遂及傷害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押。檢察官訊後認定蔡男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刑法第221條第2項、第1項對少年強制性交未遂,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刑法第328條第4項、第1項對少年強盜未遂等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
狠父除夕夜當街丟包幼童!母下車急追 警方要查了
新北市新店區除夕夜驚傳當街丟童事故。有民眾16日行經中興路三段時,驚見一名男子直接將幼童丟出車外,而副駕的母親則緊急下車將幼童追回,對此,轄區新店分局指出,儘管迄今並未有相關報案紀錄,但仍調閱監視器畫面,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據了解,44歲的張姓男子將幼童趕出車外,而副駕的母親見狀則緊急下車追趕幼童,張男隨後再將母女2人接上車,後續經由路口監視器與訪查確認後續小孩安全無虞,並交由家防中心調查及協助相關事宜。新店分局指出,分局後續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9 條函請社會局裁罰;另有關交通違規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製單舉發,最高可裁處新台幣3萬6千元罰鍰。新店分局呼籲,民眾如遇有類似婦幼案件,有幼童急需保護之情況,請立即撥打110通報警方到場協助,以免發生憾事。
網紅「賓賓哥」校園直播、偷感謝狀!中市府裁罰13萬 校方也開告
台中市教育局長蔣偉民說明事件後續發展。(圖/馮惠宜攝)台中市某國中19日邀請魔術師王元照(可樂)到校講座,口出汙穢言,其神祕嘉賓網紅「賓賓哥」(江建樺)擅自開啟直播,引發軒然大波,台中市政府21日採取嚴厲行動,不僅公開駁斥網紅聲稱校方同意直播的說法,社會局更依《兒少法》重罰兩人共新台幣23萬元。此外,校方也證實已對擅自拿走感謝狀的賓賓哥,提出刑事竊盜罪的告訴。事發後,網紅「賓賓哥」數度直播聲稱在校園直播事先獲校方同意,甚至出示LINE截圖佐證,並秀出校方贈予的感謝狀;教育局長蔣偉民也澄清時間序,強調該截圖屬「不完整對話內容」及「錯誤訊息」。蔣偉民指出,學校當初僅邀請王元照擔任講座講師,並未邀請賓賓哥。雖然在11月11日王元照曾初步詢問邀請神祕嘉賓和直播事宜,承辦人當時回應「只要不拍到學生或特寫」初判可行。但在11月13日,承辦人請示校長和主任後,已透過文字訊息明確回覆演講人,聲明「學校不能夠直播」。蔣偉民強調,應以最後的時序,即11月13日的最終答覆為準,故賓賓哥於11月19日無視禁令擅自直播,是違規行為。而對於賓賓哥事後秀出校方感謝狀,聲稱獲得校方肯定一事,校方也嚴正澄清已對此提告。蔣偉民說明,該張感謝狀是當天應王元照要求,臨時為神秘嘉賓製作的,但因為發生了擅自直播、傷害學生隱私的事件,校方已決定收回,但賓賓哥卻趁人不注意時,將這張感謝狀拿走。蔣偉文證實校長已於20日晚間11點多前往派出所報案,完成提告程序,認定此行為涉及刑事竊盜罪。針對兩位人士在校園中的不當言行與直播行為,台中市社會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進行重罰。社會局長廖靜芝指出,王元照在講座中有公開使用涉及性別的不當語言及互動。違反兒少法第49條,裁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而江建樺(賓賓哥)明知校方禁止,仍拍攝並上傳兒少影像,違反兒少法第49條,裁處10萬元罰鍰。另因違反兒少法第69條(上傳相關影像)加罰3萬元罰鍰。賓賓哥總計被裁處新台幣13萬元罰鍰。社會局並要求兩人限期移除內容、下架相關影片,以保護學童隱私。市長盧秀燕也表示,兩位人士不遵守法紀,對學校和台中市已造成傷害,台中市政府是龐大組織,未來兩人「台中永不錄用」,不會再邀請他們參加市府的任何活動。教育局長蔣偉民亦承諾,雖賓賓哥已道歉,但一切仍將依照相關法律程序走,保護學生的安全和肖像權,絕無妥協空間。
托嬰中心女童「跌生態池溺斃」! 新竹縣府將開罰:禁新收幼兒
竹北一家托嬰中心8日上初發生女童跌入生態池溺斃事件,新竹縣消防局當時獲報後一度成功讓女童恢復呼吸心跳,但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新竹縣府則派員至托嬰中心了解事發過,並調閱監視器畫面,同時要求該托嬰中心不得新收托幼兒。目前家屬透過縣議員表達希望不要被打擾,也不願表示立場以及不願受訪。社群媒體近日流傳竹北有托嬰中心女童跌入園內生態池致死訊息,縣議員蔡蕥鍹指出,事發當天有3名老師照顧9位幼兒,疑似環境管理不當等疏忽,生態池的外圍雖然設立柵欄,但沒想到還是有縫隙讓女童鑽入,導致不幸溺斃。該生態池柵欄約50公分高、水池約深25公分。警方表示,當日11時許老師在池塘中發現該名女童,趕緊向其他老師報告,立即實施CPR並撥打119,經救護單位到場送醫,警方也隨即拉起封鎖線並進行後續行政調查。由於監視器有死角,拍不到小朋友是否確實由這個洞掉下去,分局已派遣鑑識小組至現場採證,全案已報請新竹地方檢察署相驗。社會處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相關作為,包括派員陪伴家屬、派員至托嬰中心了解事發經過,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查驗現場環境與人員配置。同時要求托嬰中心開家長說明會,且不得新收托幼兒;並與新竹縣托嬰協會合作盤點臨近托嬰中心收托缺額,協助有轉托需求的家長。另外,社會出也通令要求各托嬰中心全面檢視安全措施,並加強兒童安全防護與照顧。並由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入園,針對受影響幼生進行團體輔導,並將評估幼生需求,予以後續輔導資源,另組成安心服務團隊,持續提供支持協助。目前縣府已著手行政調查作業,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與人員訪談,針對涉及人員疏忽或管理違失部分,後續將依調查結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托育服務相關法規,予以裁處。倘經調查確認托育人員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各款行為,將依同法第97條處6萬至60萬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另,如托嬰中心違反同法第83條各款情事,經查證屬實將處新台幣6萬至60萬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並公布其名稱。
高鐵寧靜車廂措施爆爭議 不再派員舉牌提醒
高鐵9月22日起實施寧靜車廂措施,網傳有二寶媽被高鐵人員要求降低音量,甚至勸說帶孩子到車廂間安撫,讓另一個孩子獨留在座位上,引發爭議。立委昨點名衛福部長石崇良應拿出魄力和交通部溝通,石崇良承諾1個月內和交通部共擬彈性做法。高鐵目前先將座椅椅背上的宣傳文字改為「美好高鐵,寧靜同行」圖卡,也不再派員舉牌提醒,將重新構思該如何宣傳政策。國民黨立委陳菁徽13日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指出,國外為促進生育率,都獎勵親子搭乘公共運輸,反觀台灣高鐵寧靜車廂讓育兒族群大反彈,衛福部不應置身事外。高鐵為推動寧靜車廂,會用送「乖乖」方式安撫發出聲音的幼兒,陳菁徽擔心此舉造成親子被標籤化。石崇良認為,確實有標籤化的可能,小孩子常以哭鬧方式表達,應先了解哭鬧原因,不是隨便給予零食。石崇良指出,寧靜車廂措施仍須符合《兒童權利公約》(CRC),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定公共交通應對親子友善。衛福部9月2日已發函交通部,請交通部督導高鐵,他也承諾1個月內和交通部共擬彈性做法,避免再引起育兒族群與一般乘客雙方仇視。儘管高鐵一開始就說明寧靜車廂政策已排除孩童,許多人仍不清楚規定,要求家長制止孩童哭鬧,相關話題在網路上吵了好幾天。據了解,高鐵原想用簡短有力的宣傳卻得到反效果,目前先將座椅椅背上的宣傳字卡抽回,改為「美好高鐵,寧靜同行」圖卡,也不會再派員舉牌,將重新構思該如何宣傳政策。高鐵公司昨重申,推動車廂寧靜文化並非針對孩童,過去及現在都會主動提供貼紙或小點心,協助家長安撫孩子,目的在於轉移孩童注意力,並非施壓,希望家長們安心搭乘。交通部鐵道局說明,高鐵車廂皆為親子友善,寧靜車廂措施主要針對喧嘩、以電子產品交談或視訊、播放通訊軟體提示音或影音媒體等,期提升車廂乘坐品質,孩童及病友並不在該措施之範圍。
林口雙語幼兒園爆虐童 教育局先開罰30萬「資料移送調查」
某知名房產YouTuber近日淚訴,2歲女兒受到新北市林口某雙語幼兒園教師不當管教,包含遭以膠帶封嘴、被關進「小黑屋」,導致幼童時常做惡夢驚醒。對此,新北市教育局今(9)日表示,已即刻要求園方停止所有教保服務,並依規定最重裁罰負責人30萬元,將持續密集稽查、相關資料移交社會局進行調查。一名YouTuber於8日在影片中透露,擁有一槍斃命的證據顯示,女兒及其同學受到林口一所知名雙語幼兒園的教師虐待,有多位家長出面當證人,皆指幼童在幼兒園被用封箱膠帶貼嘴巴、打臉,甚至被關在小黑屋裡面。導致幼童在夜間時常做惡夢、驚醒大哭,或說著內容為「我不要!不要打我的臉臉」的夢話,甚至需要至兒童身心科就診。該名YouTuber怒控該幼兒園處理態度消極,已與其他家長前往林口警分局正式提告,控園方及涉事教師涉嫌傷害、強制、妨害幼兒發育等罪,警方將會同教育局調查,釐清事發經過與責任歸屬。對此,教育局9日表示,在7日接獲通報後,當天晚間立即派員前往稽查。教育局責令業者限期清查通報,2天內提供所有監視錄影畫面以供查核,並同步聯繫家長取得相關事證。相關資料移請社會局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調查處理。教育局強調,對任何形式的不當對待或體罰行為「零容忍」。若經查屬實,除依法最重裁罰60萬元外,將啟動不適任人員認定程序,最高可永久禁止從事補習班教職,並通報列入全國不適任人員系統,依法嚴懲、絕不寬貸。此外,經過教育局清查,該幼兒學校業者以補習班名義立案,卻實際從事教保服務,已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規定。教育局除要求即刻停止所有教保服務,並依規定最重裁罰負責人30萬元,今日就會開出罰單,並持續密集稽查,補習班提供監視器畫面給警局,教育局再向警方索取並查核,後續相關資料也會移交社會局進行調查。◎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會期聚焦兒少、社會正義 民進黨團13大優先法案一次看
立法院新會期展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也推出13大優先法案,其中分別聚焦在4大面向,包括「社會正義」、「兒少」、「教育」、「青年」,期盼在朝野合作下,共同未下一代而戰。民進黨團在新會期確立「四大優先」立法方向,其中攸關青年、教育、兒少與社會正義的重點法案。在「青年優先」方面,將推動《青年基本法》儘速協商、三讀通過;「兒少優先」則聚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托育服務法》及《刑法》第80條修法,完善兒少保護體系。「教育優先」部分,包含《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人工智慧基本法》與《原住民族學校法》,以提升教育公平與未來競爭力;至於「社會正義優先」,則包括《社會救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及開發管理利用條例》及立委赴中管理法案。民進黨團副幹事長范雲指出,本會期黨團所推出的13大優先法案,部分有望完成三讀,也有5案被納入行政院優先推動法案,希望在新會期透過黨團立委們的努力,讓優質議題進入實質審查,並盡速三讀通過,為下一代送上希望,為下一代而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