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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處理費透明化 國土署公布各縣市平均費用與收容量
為使土方處理費用公開透明,並協助業者掌握各縣市近期尚可收容土石方數量,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已於2月26日將首次調查結果公告於「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網站,內容包含各縣市各類土質平均處理費用(不含運費),以及3月2日至3月7日各縣市收容處理場所預計尚可收容量,統計約近123萬方。未來將持續透過問卷調查地方政府轄管場所,定期更新資訊。國土署表示,本次調查全台145家收容處理場所,其中137家業者配合填報,統計涵蓋填埋型及加工型場所收受處理費用,不包含挖方及清運費用,並以各縣市平均價格呈現。全台平均處理費用為新台幣1,235元,台北市平均新台幣2,494元為最高。國土署指出,各類土質因後端市場機制與加工處理程度不同,廢磚、廢混凝土塊及連續壁產生之皂土等濕土類處理費通常較砂石類為高,實際費用仍以各收容處理場所報價為準。針對部分開發業者反映土資場收費異常、漲幅接近3倍情形,國土署已於2月25日函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協助調查,以維護市場正常運作與公共利益。
Uber完成併購皇冠大車隊 獲2大主管機關核准深耕台灣市場
Uber今(5日)宣布,其併購台灣本地計程車車隊「皇冠大車隊」的申請案,已正式完成相關程序,並獲公平交易委員會與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近日順利完成交割。這項交易象徵Uber在台灣市場發展邁入全新階段,也被視為其持續深耕在地、展現長期投入承諾的重要里程碑。據《中時新聞網》報導,Uber台灣總經理Cesar Molina(中文名:莫德安)指出,Uber多年來已與台灣計程車產業建立合作基礎,此次併購案不僅代表雙方關係更進一步,也展現Uber App整合科技平台與傳統車隊資源的能力。他強調,透過科技與既有車隊體系的結合,將有助於深化Uber與本地計程車產業的合作關係,創造更具效率與彈性的營運模式。莫德安進一步表示,隨著併購完成,Uber將更有效引進其全球資源與技術,積極參與政府推動的各項社會關懷專案,包括長者接送服務與孕婦友善出行等措施。藉由更先進的技術支援與更完整的營運體系,Uber希望將創新科技服務拓展至更多有需求的地區,進一步擴大台灣民眾的多元出行選擇,並提升整體交通服務品質。事實上,皇冠大車隊自2020年起即透過Uber App提供旗下職業駕駛與俗稱「小黃」的計程車駕駛派遣服務,雙方已建立穩定合作關係。此次完成合併後,Uber與皇冠大車隊預期將以更順暢且高效率的方式協作,在既有基礎上優化營運流程,同時維持乘客長期信賴的高品質服務水準,並持續提升整體乘車體驗。
美廉社拋震撼彈 母公司投1.25億元買下OK超商全數股權
美廉社母公司三商家購(2945)23日拋出震撼彈,宣布以新台幣1.25億元併購來來超商(OK Mart),取得其100%股權及營運所需的智慧財產權。三商家購表示,此次併購將有助於強化市場競爭力、擴大零售經營規模,對公司未來營運發展具正面效益。美廉社正式宣布收購OK Mart全數股權三商家購23日發布重大訊息指出,本次收購標的為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將自豐群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來來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手中,取得其全部股權,交易採現金方式進行,總金額為新台幣1億2500萬元。重訊內容指出,三商家購此次併購主要著眼於強化整體競爭力、擴大零售通路經營規模,並藉由後續營運策略整合,發揮通路與資源整併的綜效,對公司未來營運發展可望帶來正面助益。至於實際完成時程,則將視公平交易委員會對結合行為申請的審查進度而定。未來將維持原有經營模式 不涉及解散或重組併購完成後,三商家購將維持來來超商現有業務持續經營,並進一步推動營運策略整合,並逐步進行營運策略與資源整合,並未涉及營運模式變更、解散或重大組織調整,也不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三商家購進一步說明,此次併購對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均可望帶來正面助益,對整體財務結構與營運發展具有加分效果。 五省級/全聯買一送一來了!愛買刮刮樂抽iPhone 17 MLB/大谷翔平4度獲選美聯社年度最佳男運動員!追平紀錄 源頭國?越南非洲豬瘟燒 日媒憂來台吃不到滷肉飯
BTS睽違8年來台唱3天!傳高雄飯店關房漲價 觀光局蒐證稽查中
南韓天團BTS(防彈少年團)將展開全新2026世界巡迴演唱會,日前官方宣布11月19、21、22日在高雄舉辦三場次演出,地點是否為高雄世運主場館仍待公布。未料,近日傳出高雄飯店業者串聯關房漲價,對此,高雄市政府觀光局表示,已啟動旅館房價聯合稽查,違者將依法採取房間逐間開罰,嚴令業者遵守法規。2025年BTS全部成員退伍後,於2026年1月1日發布時隔3年多的團體回歸消息,這同時代表正式宣告結束「軍白期」。BTS近日也宣布展開全新世界巡演,而台灣歌迷最關心的台灣場次也確定名列其中,成為他們在台灣規模最大的一次巡演紀錄,也是睽違8年全員再來台開唱。然而,BTS確定在高雄演出的消息曝光後,大量粉絲搶訂高雄旅宿,網路上更瘋傳一張截圖,有人發文提及「能做的就是盡快通知全世界趕快趕快關房漲價!」高雄觀光局也表示陸續接獲民眾檢舉,疑有訂房平台通知旅宿業聯合哄抬旅館房價,或有個別旅館哄抬房價等情事。對此,觀光局發聲表示,疑似出現有意串聯旅館業者於BTS演唱會期間聯合提高房價行為,涉違反「公平交易法」,經蒐證查獲若屬實,將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核處。觀光局指出,針對節慶連假與演唱會等大型活動,自2025年迄今已執行512次旅宿稽查;若經查證涉有惡意勾串壟斷市場、哄抬房價或無故取消訂房的業者,將依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等相關規定裁處,並採取「房間逐間開罰」方式加重罰鍰。觀光局強調,已立即於14日啟動旅宿房價稽查,針對疑涉企圖聯合哄抬房價的相關業者將嚴格執法,加強稽查裁罰、絕不寬貸。並嚴正呼籲業者切莫短視近利、聯合哄抬旅館房價,影響消費者權益,傷害高雄城市觀光形象。
Uber收購皇冠大車隊 公平會點頭了:水平結合利大於弊
Uber去年6月宣布啟動收購本土合法計程車隊「皇冠大車隊」。公平會今天(7日)第1785次委員會議決議,美商UberTechnologies, Inc.(下稱Uber)透過子公司取得皇冠大車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皇冠大車隊)100%股權之結合案,經評估本結合之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不禁止其結合。公平會表示,Uber取得皇冠大車隊100%股權,因持有股份已達3分之1以上,並直接控制該公司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達到結合申報門檻,且無公平交易法第12條除外適用之情況,故依法提出結合申報。公平會指出,參與結合事業均有各自之派遣服務系統提供「計程車派遣服務」,具有水平競爭關係,屬於水平結合,此外,Uber表示其亦有提供「計程車派遣服務」系統予該車隊司機使用,故具有垂直供應關係。經公平會分析,由於皇冠大車隊本即Uber合作車隊,二者於「計程車派遣服務」市場占有率不因結合有顯著改變,又相關市場現已有台灣大車隊55688、Line GO、yoxi等競爭者,114年間亦有新興平臺業者Bolt加入市場,目前我國計程車派遣服務業者達上百家,除可自行提供派遣系統外,亦可與軟體或平臺業者合作提供服務。本案經公平會評估後,Uber於相關市場不致有單獨提高報酬、與其他業者共同定價或影響市場參進程度等顯著限制競爭疑慮,Uber於相關市場濫用市場力量及導致市場封鎖之可能性不高,且本案有助於參與結合事業減少行政層級,提升營運效率,爰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結合。
租賃三法恐讓租霸肆無忌憚 租賃業氣噗噗「配合政府每年漲租!」
近期政府推動租賃三法,引發租賃業者與房東們的反彈,台北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林政緯今(23)日嚴正表示,此次修法應重於租霸惡意違約,以及公證法與強制執行兩大問題,至於限制租期、租金漲幅等,政府理應再三思,「不宜過度干預市場自由機制。」 內政部「租賃專法修法四大方向」包括「租期保障最短3年」、「限制租金漲幅」、「禁止房東阻擋遷戶籍及申請租金補貼」、「免費法扶處理租屋糾紛」。其中,租約綁3年可1年1續,未繳租約不受其保障,租金漲幅部分,不得超過當月房租指數年增率。 「此事我們自然樂觀其成,因為過往多數租服業者續約是不調漲租金的,配合政策連年調漲,反而更加有利。」不過,林政緯建議,政府與其限制租金漲幅,還不如加速社宅興建速度及租金補貼等政策,以「市場友善」手段達到居住正義目的。 林政緯指出,此次租賃三法的條文其實有很多問題,如租金預期調漲、包租業第10年無法續約等,綁約3年、1年1調,對房東或包租業而言,為避免3年後續約無法一次調漲,乾脆連年攀漲,漲到規定極限,反而不利於租金穩定發展。 林政緯表示,修法保障居住正義公會樂見其成,但政府宜應了解政策將引發的後果,如租約強制保障3年部分,對包租代管業者來說,一旦遇到惡意欠租房客、破壞房屋,甚至擾鄰的不良房客,不僅損害房東權益,還會波及鄰居安寧,導致社區管理成本攀升。 他即問,如果房客經常延遲繳租,2~3天、又或者1~2個月,為何還得讓該房客繼續占用租屋資源,而不是將租屋資源給予更加優質的租客?又或者房客經常擾鄰,如三更半夜唱歌、敲敲打打等,引發鄰居不滿檢舉,甚至衝突,業者又為何不能主張解約? 林政緯認為,強制保障租約3年還另設罰則其實沒有道理,房客提早解除契約,就是依法支付違約金,而無論包租代管業者或房東提早解除契約,應當也是依合約支付違約金辦理,而不是另設罰則,違反公平交易原則。 台北租服公會副理事長陳宏昌也補充,政府此次修法傾向單方面加重出租人義務,卻未平衡房東、房客雙方權益與義務,強烈建議應正視「租霸」問題。 他說明,多數包租業者、房東遇到「惡意欠租、霸佔房屋」的租霸,往往必須透過高額的時間成本、金錢成本訴訟,無法即時取回房屋,承受長期官司的精神折磨與莫大損失。 陳宏昌進一步指出,其實租霸問題在台灣沉痾已久,相關修法朝野、民間亦早有共識,解決之道其實不難,將修法核心著重於《公證法》並簡化訴訟流程,擴大租約公證之強制執行效力,讓惡意違約的租客可快速退場,不僅讓房東可迅速回收房子,也釋出房源給有需要的優良房客。 最後,林政緯建議,「政府推動政策落實居住正義,公會一定全力配合,但務必三思而後行,否則將導致租市混亂,許多包租業者也將難以為繼。」
酷澎個資外洩慘了!韓公平交易委員會:不排除停業處分 美國股東集體提告
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席主炳基近日接受KBS訪問時表示,針對電商平台Coupang(酷澎)發生的大規模個人資料外洩事件,政府不排除祭出停業處分的可能性。據悉,這是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席首次公開提及對Coupang的具體處分方向,引發各界高度關注。KBS報導,在個資外洩消息曝光後不久,已有消費者接獲疑似詐騙電話,對方假冒司法機關,聲稱受害者的Coupang相關帳戶外洩並涉及洗錢犯罪,藉此進行語音釣魚詐騙。據了解,已有民眾實際匯出高達1000萬韓元(約新台幣21萬元),相關的二次衍生損害正持續擴大。然而,Coupang至今尚未提出明確的受害補償方案。日前在國會聽證會上Coupang臨時代表羅傑斯(Harold Rogers)表示,此次外洩的資料並未包含支付資訊或登入資訊等最敏感的個人資訊。目前,聯合調查小組正針對事件展開全面調查。主炳基指出,若確認客戶個資遭盜用並導致實質財產損失,且Coupang未能妥善執行損害補救措施,公平交易委員會可依法對其施以停業處分。同時,政府也保留以課徵罰款取代停業的選項。主炳基表示,若停業措施可能對消費者造成更大不便或損害,將可改以處以高額罰金作為替代處分。此外,Coupang亦面臨來自海外的法律風險。美國方面已對Coupang提起集體訴訟,指控其違反資訊揭露義務。該集體訴訟的主要爭議點在於,Coupang未能及時披露資料外洩事件,導致投資人與股東蒙受損失。目前,該案已提交至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訴狀指出,儘管發生了被形容為「韓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資料外洩事件」,Coupang仍未依規定履行資訊揭露義務,並被指控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揭露,或未能充分揭露相關重大資訊。另一方面,隨著Coupang創辦人金範錫過去與某名高層人士的通訊紀錄及內部電子郵件曝光,外界發現Coupang在約7年前亦曾發生多起客戶帳號遭盜用的案例,顯示其在個人資料保護與資安管理方面的問題,恐非單一事件,而是長期累積的結構性風險。
國產電動車新展望 鴻華先進7.8億接手納智捷
為了延續台灣汽車產業發展,提升價值產業鏈運作效率。鴻華先進科技(2258)宣布以新台幣7.876億元收購裕隆(2201)旗下納智捷(LUXGEN)100%股權,納智捷全台經銷據點在完成交割後,將更換為鴻華先進的品牌識別標誌,並推出首發車款Foxtron Bria電動車。鴻華先進收購納智捷涵蓋其母公司資產、旗下五間銷售公司及門市據點、員工與營運資源。鴻華先進表示,將主導LUXGEN經營,打造從產品研發、銷售到售後服務的一條龍電動車全價值鏈,帶給消費者完整體驗。LUXGEN自2009年成立以來,主打智慧化與科技豪華,融入高規格科技配備,像是車聯網系統、智慧駕駛輔助等,讓國產車挑戰國際級水準。裕隆發言人卓哲宇指出,推動本次交易案的主要目的在於進一步強化納智捷與鴻華先進間的垂直整合,提升整體價值鏈運作效率,以創造更具競爭力的經營優勢。鴻華先進尚無CDMS(委託設計與製造服務)客戶,初期將專注於智慧電動車平台、整車研發及系統整合。未來將利用台灣在ICT與AI產業的整合優勢,推動汽車產業電動化、智慧化與軟體定義汽車(SDVs)發展,強化台灣在全球新世代汽車產業的競爭力。目前鴻華先進股權結構由鴻海持股45.62%、裕隆43.83%,本案後續尚須依法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並經其審查通過後,始得完成,最快第1季完成交割。收購案激勵兩家股價上揚,裕隆18日盤中股價攻上漲停,19日分別上揚4.93%、0.76%,收至38.3、39.5元。
川普控《BBC》誹謗干預總統大選 提告求償3150億元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美東時間15日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英媒《BBC》在一部紀錄片中不當剪輯其2021年1月6日的演說內容,構成誹謗以及具欺騙性與不公平的商業行為,影響到2024年總統大選,並求償高達100億美元(約新台幣3150億元)。根據《美聯社》報導,川普怒控《英國廣播公司》(BBC)播出對川普「虛假、誹謗、誤導、貶損、煽動且惡意的描繪」,並形容此舉是公然試圖干預並影響2024年美國總統大選,提出誹謗和違反佛羅里達州不實暨不公平交易行為法兩項指控。起訴書指出,《BBC》將川普於2021年1月6日演說中「完全不同、彼此分開的兩段內容」剪接在一起,刻意曲解其原意。川普於12月15日稍早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出面表示,提告《BBC》是因為對方「把話塞進我嘴裡」,「將我根本沒說過、與1月6日有關的可怕話語加諸於我身上,卻沒有播出他所說關於愛國與所有美好事情的話。」《BBC》上月曾就該段演說的剪輯向川普致歉,但在川普揚言採取法律行動後,這家英國公共媒體機構仍否認構成誹謗。董事長沙阿(Samir Shah)曾形容此事為「判斷錯誤」,並引發《BBC》最高執行主管及新聞部門主管請辭。該場演說發生在部分川普支持者闖入美國國會大廈之前,當時國會正準備認證民主黨總統當選人拜登(Joe Biden)在2020年大選中的勝選結果。而《BBC》在2024年美國總統大選前數日,播出長達1小時的紀錄片《川普:第二次機會?》(Trump: A Second Chance?)。片中將川普於2021年演說中相隔近1小時的兩個段落,擷取三段引言剪接成看似連續的一段話,呈現川普號召支持者與他一同前進並喊出「死命奮戰」。但被刪除的內容,包含川普曾呼籲支持者以和平方式抗議的段落。據了解,川普的訴訟是在美國佛羅里達州邁阿密聯邦法院提出;至於在英國提告的期限,早在1年多前即已屆滿。法律專家指出,由於該紀錄片並未在美國本土播出,案件在美國審理可能面臨管轄權等挑戰。不過,訴狀主張,美國民眾可透過訂閱串流平台BritBox觀看《BBC》的原創內容,包括播出該紀錄片的《全景》(Panorama)系列。
韓國麵店拒收單人顧客爆爭議 店家貼公告「我們不賣寂寞」
南韓全羅南道麗水市一間麵食餐廳近日成為網路熱議焦點,原因是店家張貼公告,公開拒絕接待單人顧客,並以戲謔語氣寫道:「我們不賣寂寞,請不要一個人來」,引發各界熱議。根據《中央日報》等南韓媒體報導,該餐廳於門口張貼的公告上列出四項建議:「1. 付兩人份錢、2. 吃完兩人份、3. 打電話叫朋友、4. 下次帶老婆來」,語氣輕鬆但明確表達對單人顧客的不歡迎。另一旁的對話則寫道:「我們不賣寂寞,請不要一個人來。」這番作法隨即在網路上掀起爭論,不少單人用餐者表示曾遇過類似情況。有網友抱怨:「排了一個小時,最後竟然被告知單人不能用餐,即便現場還有空桌。」也有人分享經驗稱:「去一家湯飯店,一說自己是一個人,店家就突然說材料用完了。」餐廳業者則反駁稱,近年物價與能源、人工成本節節高升,為了提升座位使用效率,部分餐廳會選擇不接待單人顧客。例如四人桌若被單人占用,對營收影響顯著。業者也引述南韓現行法規指出,店家有選擇顧客的權利,並不構成違反公平交易法。事實上,單人用餐者在南韓面臨的現實壓力不容忽視。根據統計,截至2025年3月,全韓約有17萬家餐廳中,僅10.4%提供適合一人用餐的設計與選項。不僅如此,今年7月就曾發生一名南韓YouTuber前往餐廳獨自用餐,雖點了兩人份,卻遭到店員斥責要求加快速度,甚至被公開問「還要吃多久?」影片曝光後也引起廣泛討論。
「臉書廣告」已成國人詐騙受害溫床!民間反詐協會助8受害者提告Meta 求償逾千萬
近年來,全球各地詐騙產業橫行,其中又以社交平台「臉書」(Facebook)上的詐騙廣告最為氾濫。不滿臉書每年爽從詐騙集團處收取大筆廣告費,遭詐損失卻全由受害者買單,在美國、日本、澳洲等地,都陸續有受害者對臉書提告求償。近日,「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主動宣布由協會負擔訴訟費及裁判費,協助8位受害人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臉書母公司Meta(包括Meta總公司、愛爾蘭Meta公司及台灣臉書有限公司)賠償受害者損失總額20%,合計1167萬5180元,創下全台首例。協會指出,這些詐騙受害人,大多是在臉書看到假冒名人與企業帳號的「投資」或「贈書」詐騙廣告而受騙,被害總金額高達5837萬5898元。凸顯臉書明知詐騙橫行,卻未落實廣告審查與假帳號管控機制,儼然成為詐騙事件溫床,應該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協會理事長許良源指出,根據警方統計,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假投資詐騙案件數高達2萬2892件,總財損約427億元,占整體詐欺案件財損的66%。其中,94%的受害者透過網路接觸詐騙資訊,主要來源即為社群平台上的詐騙廣告,顯示臉書平台對詐騙廣告監管嚴重失能。許良源指出,臉書是全球最大社群平台,不應只想收廣告費,卻嚴重失職未落實廣告審查,導致詐騙集團肆無忌憚地在平台上刊登虛假廣告,嚴重損害國人財產安全與社會信任,成為詐騙集團幫兇,應賠償受害人損失。許良源也表示,除此次提告臉書,針對打詐、阻詐、防詐,協會已擬定眾多工作計畫,感謝各界人士拋磚引玉捐款贊助,支持協會落實工作目標,共同為國人打造安全無詐的生活環境。包括石原慈善基金會創辦人石原智博100萬元、亞太集團總裁楊振豐50萬元、昇恒昌公司50萬元及昇恒昌公司總經理江建廷50萬元。本市反詐協會協助的8位受害人,分別於民國113年至114年間,透過臉書接收到冒用知名人士及企業名義的投資詐騙廣告,包括:冒用吳淡如、鄭弘儀、蘇姿丰等知名人士、冒用486先生、85克當沖日內波日記等知名粉專及冒用知名企業品牌之字樣與商標圖案,因此誤信陷阱。受害人H先生在記者會上指出,他是在臉書看到冒用「美超微執行長蘇姿丰」名義的免費贈書廣告,誤信後下載山寨版的APP投資,被騙金額超過73萬美元(約新台幣2209萬元)。他沉痛表示,臉書不能只收廣告費,卻對虛假廣告審查不力,放任國人受害。受害人A小姐則是在臉書上點擊冒用「486先生」名義的廣告,加入LINE群組並下載假APP,最終以現金交付與轉帳方式損失超過新台幣320萬元。她表示:「我從未想過臉書這麼大的平台,竟隱藏著如此多的詐騙廣告,現在每天都睡不著,還因此看了身心科,更不敢讓家人知道,非常痛苦。」D小姐是在臉書分享旅遊照片後,收到假冒企業家的留言,引導她加入LINE群組並進行投資,最終損失超過新台幣90萬元,她表示自己曾一度想不開,所幸警方協助才逐漸走出陰霾。此外,長期遭詐騙集團冒用名義的「財團法人台灣綜合研究院」創辦人劉泰英也應邀出席記者會,公開聲援受害人,呼籲政府與平台業者應正視詐騙問題,不能讓無辜民眾的積蓄與信任被詐騙集團輕易奪走。協會常務監事兼法律委員會召集人李禮仲法學博士表示,律師團成員為蕭奕弘、宋重和、徐翌菱等3位律師,這次訴訟準備歷時近4個月,期間將近60位受詐騙當事人與協會接洽,經過初步篩選後,團隊陸續與近20位被詐騙受害人以面談、視訊、電話等方式了解受騙經過,在考量現實資源有限的條件下,團隊決定先行協助其中8位被害人提起訴訟。8位被害人受騙總金額5837萬5898元,訴訟將以各被害人受騙金額的20%作為求償金額(1167萬5180元),向Meta總公司、愛爾蘭Meta公司及台灣臉書有限公司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民法》請求負連帶賠償責任。許多被害人在受騙後,至今仍深陷龐大的還款壓力與自責懊悔的情緒中。然而追溯源頭,即便類似名稱的假帳號、假粉專遭無數次檢舉下架,至今臉書平台上仍充斥大量冒用名人的假帳號,顯見臉書平台監管機制已嚴重失靈。期望透過此次公益訴訟,讓臉書負起平台責任,賠償被害人部分損失,並促使臉書強化防範機制,避免更多國人因臉書廣告而遭到詐騙。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於今年3月間與刑事局合作舉辦成立大會,並宣示3大重點工作方向,包括「提供被害人援助,減少詐騙帶來的傷害」、「對未履行防詐義務的社群平台提告,要求負起責任」和「擴大防詐宣導,深化全民識詐意識」。協會透過此次訴訟行動,充分展現公私協力、共同打詐的決心。
韓國麵包價格亞洲最高!「5百克近百元」遠超日本 專家分析主因
根據全球生活成本統計網站「Numbeo」資料,截至2025年9月,韓國500克吐司平均價格為2.98美元(約新台幣91.5元),在全球124個調查國家中排名第11,位居亞洲第一。冰島、瑞士和美國則分列前三,前十名皆為西方國家。南韓《東亞日報》(동아일보)報導,在亞洲國家中,韓國價格最高,其次為新加坡(2.42美元)、香港(2.26美元)、中國(1.66美元),日本則以1.51美元排名第54,顯示韓國吐司價格約為日本兩倍。以鹽味麵包為例,原產於日本的「Pang Maison」在當地售價約120日圓(約1,135韓元),但在韓國大型連鎖麵包店售價為2,600~2,800韓元,一般麵包店則為3,000~4,000韓元後段。統計顯示,今年7月韓國麵包消費者物價指數為138.55,較基準年2020年上漲38.5%。同月加工食品價格上漲4.1%,而麵包價格上漲6.4%,漲幅高於炸雞、炒年糕等常見零食。近期,擁有361萬訂閱者的經濟YouTube頻道「슈카월드」主持人在首爾城東區聖水洞舉辦的「ETFBakery」快閃店,再度引發「麵包通膨(Breadflation)」討論。ETF Bakery以低價提供鹽味麵包、原味貝果、法國麵包等,售價僅990韓元,吐司為1,990韓元,引發消費者熱烈迴響,但部分自營商則抱怨「好像只有我們在賣貴麵包」。業界分析,韓國麵包價格高昂主要原因並非業者暴利,而是人力成本、銷售管理費及市場競爭結構所致。國內麵包店多採「多品種少量生產」模式,消費者對品質要求高,使烘焙師的人力成本占比達28.7%,遠高於食品製造業平均8.1%,而原料成本占比僅50.1%,低於麵食、咖啡、飲料及零食。此外,南韓國內烘焙市場競爭激烈,自營店數量從2012年的1萬3,577家增至2023年的2萬8,184家,行銷、廣告及包裝成本增加,也推升價格。大型連鎖麵包店則以規模經濟成為價格標竿,間接影響整體市場。公州大學經濟通商學系洪延娥教授指出,「麵包價格是原料、人力、租金等多因素綜合結果。」公平交易委員會也認為,國內烘焙業流通階段複雜且低效率,零售主導的競爭格局加劇,亟需改善流通結構。
網紅「77老大」廣告涉誇大不實!北市重罰484萬 罰鍰累計居冠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4年上半年違規廣告查緝情形,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281件、裁罰3,704萬元。其中食品廣告違規182件,裁罰金額達2,384萬元(64.3%)金額最高,藥品/醫療器材19件、裁罰780萬元(21.1%)居次,化粧品佔80件、裁罰540萬元(14.6%)位居第3名。衛生局分析「裁罰金額高的違規藥品及醫療器材廣告」樣態,發現業者常將一般商品宣稱療效,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而19件中非醫療器材宣稱療效8件(42.1%)、醫療器材廣告未經核准5件(26.4%)、醫療器材廣告與核准內容不符2件(10.5%)、藥品廣告未經核准2件(10.5%)、藥品廣告與核准內容不符2件(10.5%),呼籲業者應依規定刊登廣告並提醒民眾勿信誇大廣告。臺北市衛生局統計罰鍰累計前3名之違規產品廣告,罰鍰累計第1名為「七寶創意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484萬元,該公司之「『LABELLE拉蓓』青木瓜豐盈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誇大不實,代言人為知名網紅中醫師77老大。罰鍰累計第2名為「雙江生技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達230萬元,其「代謝調控醫能精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罰鍰累計第3名為「日東商事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200萬元,其「RE.OWN淨透肌膠原胜肽」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臺北市衛生局針對以上違規廣告已依法進行裁罰。以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網路225件(80.1%)最多,其次為電視共45件(16%),廣播5件(1.8%)居第3。進一步分析網站違規廣告,以公司官網116件最多、裁罰金額1,648萬元,另針對社群媒體進行分類統計,Facebook 30件、裁罰499萬元,Instagram 9件、裁罰146萬元,YouTube 3件、裁罰45萬元。違規食品廣告以宣稱減肥瘦身類佔第1位,共24件(13.2%),其次為宣稱皮膚美容類23件(12.6%)及宣稱提升免疫力類22件(12.1%)居第3;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促進細胞活動或膠原蛋白增生類佔第1位,共20件(25%),其次為除皺、除紋類共16件(20%),生髮育毛類宣稱共15件(18.8%)居第3。臺北市衛生局提醒,一般商品廣告如宣稱施用於人體並涉及診斷、治療、減輕、預防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則違反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若產品具有醫療用途,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藥品或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刊登廣告亦應事先申請核准,始得刊登;如宣稱之效能非針對人體,則非屬醫療效能,惟應提供客觀之科學驗證等相關事證資料證明其宣稱之效果,否則將涉及誇大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規定。另一般食品非藥品,僅提供人體所需之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備減肥瘦身、皮膚美容等涉及改變人體生理或外觀之功效,更無預防、改善或治療疾病之醫療效能;化粧品僅施於人體外部潤澤髮膚、修飾容貌等,並不具有促進細胞活動或除皺、除紋等效能。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商品時,謹記「停、看、聽」三原則,勿聽信誇大不實廣告,如有身體不適,應尋求正規醫療機構就醫、遵循醫師指示或藥師、營養師等專業醫事人員之建議,以免延誤就醫又破財傷身。相關法規及函釋已編纂成「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廣告相關法規暨案例彙編」手冊,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下載。衛生局持續監錄、稽查違規廣告,經調查屬實,依法裁罰以遏止不法。非藥品或非醫療器材若宣稱醫療效能,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或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藥品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藥事法第6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醫療器材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1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廣告涉誇張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化粧品廣告涉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得依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買菜「論顆、論斤」哪種更便宜? 菜販:都是老闆的遊戲機制設計
因連續颱風、豪雨影響,台灣蔬菜產區受重創,各地菜價不斷飆漲,也讓不少民眾買不下手。對此,資深菜販廖炯程就提醒,買菜買的其實是「老闆滿滿的套路」,傳統市場有2種常見的銷售模式,分別是「秤斤論兩」和「論顆論把」,若攤商直接喊出「1顆15元」,會讓顧客產生「越大顆越划算」的想法,實際上這都是「老闆的遊戲機制設計」,無論民眾挑什麼,老闆都不會虧。廖炯程近日在臉書發文說明,「秤斤論兩」就是重量計價制,價格透明又公平,以台灣洋蔥為例,一斤30元,約等於一顆15元,大顆一些16、17元、小顆一些則是13、14元,顧客可以挑選自己喜歡的,沒有陷阱、也不怕被多收,「這種方式屬於理性定價策略,主打的是公平交易與信任感,而且對熟客來說,這樣的信賴感更重要,我們攤商也減少蔬菜被翻來翻去的耗損。」廖炯程指出,「論顆論把」的意思是認知單位定價制,攤商直接喊「1顆15元」,其實運用了框架效應和佔便宜心理,讓顧客認為「那我要挑最大顆的,這樣比較划算」,此時民眾會跳過1斤多少錢、划不划算、貴不貴的階段,而是直接開始「找更大顆的」。廖炯程直言,這就是老闆的遊戲機制設計,因為進貨時成本早就被平均計算好了,大顆、小顆混在一起,無論民眾挑什麼,老闆都不會虧,顧客反而還會因為「自己賺到了」而買得更開心,「這就是建立顧客成就感,增加了控制權在你的假象,當你喜出望外地挖出一顆巨無霸洋蔥時,也順帶提供了是一種另類的情緒價值。」廖炯程也說到,「論顆論把」也有其方便性優點,不用秤出一些3塊、7塊的零頭找錢,結帳速度更快,能有效減少結帳時的時間耗損;而在傳統市場上,這種作法還能運用從眾效應,當顧客停在攤販挑選大顆洋蔥時,同時也成了老闆的「活招牌」,讓其他路過的人覺得「這攤好像很新鮮,大家都在搶」,自然就吸引更多人圍過來湊熱鬧。
女律師談「母嬰產品團購」水很深! 洗產地當歐美貨賣:年賺50萬美金
今(10)日,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透露,自己最近在追網紅母嬰產品團購廣告不實的爭議,才發現母嬰產品團購「水其實很深」,不少人因此賺的盆滿鉢滿,「聽說一年可以有50萬美金(約新台幣1500萬元)的收入。」李怡貞今日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有些母嬰產品會號稱品牌是外國品牌,在台灣也賣得很好,可是若實際前往該產品聲稱的品牌製造國查詢,卻會一無所獲,「大家看到美國、歐洲就嗨了。實際上根本就是台灣製或是大陸製」。李怡貞強調,不是中國製就不好,問題在於「廣告不實」,並強調不管是團購主或頁配網紅「絕對會有相關的法律責任存在」:「粉絲信任的是KOL的薦證,怎麼可能產品出事,團購或業配主沒有任何責任?」李怡貞指出,根據公平交易委員會在2023年2月21日特公告修正的網路廣告案件處理原則,明文將部落客、網紅及直播主納入「廣告主」範圍;若涉及不實宣傳,則將依涉入程度區分為「薦證者」或「廣告主」。網紅或團購主若僅是單純分享親身體驗,原則上不會直接受行政處罰,但若涉及「廣告不實」,就需要與廣告主共同負擔民事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若經常性販售商品,或與廠商採分潤模式合作,則更可能被認定為「廣告主」,須直接承擔行政與民事責任。李怡貞舉例,有些部落客、網紅、直播主以自身名義開團,團購分潤可達5%~30%,甚至有爭議性網紅自己代工貼牌後銷售,利潤更是高達70%~80%,一旦被發現廣告不實,該賠的責任都跑不掉。相對而言,單純收取一次性代言費的業配,法律風險較低。最後,李怡貞也呼籲消費者在購買嬰兒用品時,應多花時間研究成分與品牌,不要盲目追隨歐美標籤。她回憶過去在德國逛藥妝店時,看多了真品,便能迅速分辨哪些產品值得購買,強調:「資訊透明與誠信才是消費市場的根本!」
不滿鄰居有2停車位!她提2千元月租遭拒喊告 網傻眼:不要當法盲惡鄰
「是不是故意要搞壞社區和諧?」一名徐姓女子抱怨,鄰居只有1台車,卻買了2個車位,她想花每月2000元租用,對方卻開價6000元,讓她氣炸直呼「涉嫌哄抬物價違反消費者保護法」、「這樣對我們社區其他居民很不公平」。怎料,文章曝光後,許多網友卻吐槽她「不想租你不行嗎」、「不要來這邊當法盲惡鄰啦」。徐女19日於臉書社團「匿名2公社」發文分享了自己與鄰居的聊天紀錄截圖,可以看見她斥責鄰居,明明只有1輛車,卻買了2個車位,而她便提出想花錢租用,「我已經說過要花錢跟妳租,並不是想停免費……妳是不是故意要搞壞社區和諧?沒關係,我這邊都有之前妳拒絕把車位租給我的對話事證,到時候我車子停路邊要是有什麼車損,我一定會對妳提出損害賠償告訴!」徐女直言,她曾提過要以1個月2000元費用來租車位,對方卻喊價1個月6000元,害她只能把車停路邊,剛好上次遇上大雨,車子被淹泡水,修車就花了19萬,「這次颱風大雨,我很怕又淹但樓下鄰居卻完全不肯商量,我覺得也沒關係,要是我車子有任何車損我一定會用法律討個公道,這位惡鄰居本身就是個律師,希望她自己能有所自覺!」而在隔日(20日),徐女再次PO文抱怨,她連續打了2、3通電話給鄰居,對方都不接,而她也警告對方,「林小姐,我希望妳可以親自出面解決問題,而不是選擇逃避。我知道法律是妳的專業,但我本身也是專職的國小老師,彰師大畢業的,我若要認真去研讀法律,相信要考上司法官不是太大問題。」對方則回覆,「徐小姐,我時間很貴,沒空也沒必要出面解決妳所謂的『問題』。」對此,徐女氣憤表示,「惡鄰」林女身為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本身只有1台自小客車,卻在只有12車位的社區購買2個停車位,其中1個車位林女故意長期閒置,嚴重影響到有停車位需求的社區居民權益,這部份已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加上對方開價1個月6000元明顯不符比例原則,這部份也涉嫌哄抬物價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希望大家可以搞清楚整件事情來龍去脈再來評論是非對錯,而不是認為對方是律師就一定是對的,這樣對我們社區其他居民很不公平」。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人家買的車位要怎樣是她的事情吧,租多少還要你開價」、「去讀點法律好嗎?不要來這邊當法盲惡鄰啦」、「莫名其妙,人家買車位買房子空在那不想租人,不想租你不行嗎?」、「不接受就自己去買一個啊」、「沒錢就不要開車」。後來,一名自稱是「有2個停車位的林小姐」的網友發文回應,她確實有2個車位,產權都是她的,對於徐女要租車位一事,「如果覺得貴可以不要租,這件事沒有很複雜,關於徐女士所說的疑似違反比例原則、疑似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涉嫌違法公平交易法,她可以去了解一下內文的定義。至於說我是惡鄰我可以主張妨害名譽,這在民事上是指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依據民法第195條,我身為被害人得請求相當之金額作為精神慰撫金,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商品標示1盒「買來僅收到1片」! 酷澎廣告不實遭公平會警告
公平交易委員會9日發出新聞稿指出,酷澎購物網站銷售活性碳濾網商品,廣告圖片標示數量為1盒,消費者訂購後卻只收到1片活性碳濾網,公平會認定其廣告圖片及規格與實際商品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接獲檢舉,該廣告商品圖片顯示為HEPA濾網及活性碳濾網之組合,規格亦標示為1盒,惟消費者訂購後僅收到1片活性碳濾網。經公平會調查,酷澎公司回應,實際上銷售的商品為單片活性碳濾網,相關資訊係為誤植,是該廣告內容與實際商品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酷澎某銷售活性碳濾網商品因廣告不實遭檢舉。(圖/翻攝自公平交易委員會官網)公平會表示,考量廣告期間,該商品僅銷售出1件,且經消費者反映後酷澎公司已全額退款,並修改案關廣告內容,違法情節輕微,故予以警示。公平會也提醒業者,製刊廣告時應善盡廣告主的真實表示義務,注意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及正確性,以免觸法。
「公平會組織法」三讀修正 張啓楷駁空轉:有效防萬年委員
立法院會4日三讀通過《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重點要刪除過去被稱為「萬年條款」的委員無限連任規定,進一步確認任期一次為四年,最多僅得連任一次,自公布日實施。此案由在野的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共同提案,並挾雙黨團優勢人數表決輕騎過關。民眾黨團人士回顧,立法院會元月處理公平交易委員會4位委員人事同意權案時,時任公平會主委李鎂與委員被提名人洪財隆遭到封殺,反倒副主委被提名人陳志民、委員被提名人林慶堂順利過關,也讓平時鎂光燈不多的公平會受到各界關注。民眾黨團發現,原來身為中央二級機關的公平交易委員會,現行制度居然無連任限制,這樣恐導致權力過度集中的風險,對比公平會業務需依《公平交易法》的規範維護市場自由與公平競爭,可能養成萬年委員壟斷大位實在諷刺,因此亟需透過制度設計,確保委員具超然獨立及公正客觀。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圖)認為修法避免公平會出現「萬年委員」有其必要。(圖/黃鵬杰攝)民眾黨團續指,在參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條文後,黨團進一步提出《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及第16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委員連任以一次為限,也刪除了萬年條款。立委鍾佳濱直言,公平會由副主委代理主委一晃眼近半年,但公平會不能斷電,包含外送業者併購、新新併等問題,都與民生息息相關,萬一公平會因為委員出缺,沒即時補足而停擺,對社會造成的衝擊,根本難以想像,因此對此修正案持有疑義。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則說,一旦立法院不同意公平會委員或委員因故出缺,導致委員人數未達足額時,新法規定行政院長應於3個月內補足提名,不會有萬年出缺癱瘓業務的情況,呼籲綠營別造謠。值得一提的是,三讀內容也刪除現行該法第4條第5項條文「本會委員任期屆滿未能依前項規定提任時,原任委員之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止,不受第一項任期之限制」,因此是否讓公平會真實面臨「出缺癱瘓」窘境,各界關注。
Shein遭法國重罰13.6億 被抓包「先漲價再打折」
法國反壟斷暨反詐欺總局(DGCCRF)7月3日宣布,對中國快時尚電商Shein處以高達4000萬歐元(約新台幣13.6億元)的罰款,理由為其行銷活動中涉及多項「欺騙性商業行為」,包括大規模使用誤導性折扣手法。綜合外媒報導,Shein透過其負責法國市場營運的子公司Infinite Style E-Commerce Co Ltd(ISEL)進行商品銷售。經調查發現,該公司在標榜折扣前,先將商品原價抬高,再宣稱大幅下殺,使消費者誤以為獲得優惠,但實際上多數情況下並未降價,有些甚至價格反而更高。依據法國現行法規,商家如欲標示折扣,須以過去30天內的最低售價為依據。然而,Shein被揭露多次違反此規定。DGCCRF強調,這項罰款是在巴黎檢察官辦公室核可後正式執行。調查涵蓋期間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涉及Shein在其法國網站銷售的數千項商品。統計顯示,有57%的「折扣」商品實際價格未降低,19%折扣幅度低於廣告標示,另有11%實際為變相漲價。DGCCRF指出,這類「長期且顯著的折扣宣傳」,可能嚴重誤導消費者對價格的判斷,破壞公平交易秩序。該機構並補充,Shein已接受裁決並未提出異議。除價格標示爭議外,該報告亦指出Shein在產品永續性與環境責任等層面上,存在宣稱與實際不符的狀況。對此,Shein發出聲明,表示自2023年3月接獲通報後,便迅速於兩個月內完成所有必要調整。公司強調,相關違規行為「早在一年多前即已修正完畢」,並重申將持續遵守法令規範,確保消費者權益。
5縣市律師公會調整酬金上限認定違法 遭公平會開罰
網紅律師犯法才引起熱議。2日公平會針對部分律師公會透過會員大會決議調整章程酬金標準上線,認定違反公平法聯合行為禁止規定,開罰高雄律師公會20萬元,桃園、台南、嘉義、宜蘭等律師公會則各處10萬元罰鍰。公平會表示,109年1月15日修正公布的律師法刪除律師公會章程應訂定律師承辦事件酬金標準相關規定,修正理由載明因公平會認定前述條文違反公平交易法「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禁止規定而予以刪除。公平會指出,高雄律師公會、桃園律師公會、台南律師公會、嘉義律師公會及宜蘭律師公會卻於109年7月至8月期間召開會員大會決議調高章程酬金上限。公平會認為,律師法在修正前因有酬金標準規定,各律師公會原訂章程載有相關規定,非無法律之據,但現行律師法實施後,章程有關酬金標準就喪失法律屏障,不僅應儘速刪除,更不應該開會共同決定「加碼演出」。經公平會調查,高雄律師公會、桃園律師公會、台南律師公會、嘉義律師公會及宜蘭律師公會召開會員大會決議調高章程酬金上限,是以積極行為對最為核心競爭手段「價格」干預,同時基於「業必歸會」及「律師自治」原則,律師公會對會員具有相當拘束效果,調高章程酬金上限足以影響相關市場供需功能,因此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禁止規定。公平會強調,事業提供服務報酬應依據自身營運情況自行決定,而不是受章程或會員大會決議訂定的酬金標準拘束,同業公會等事業團體應注意公平交易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