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
」 川普 關稅 立法院 伊朗 中聯油脂
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三讀修正 詐欺罪定讞者不得參選
立法院院會今(4)日三讀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新增規定,凡曾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並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者,將不得登記參選總統、副總統,進一步擴大候選人消極資格規範。本次修法由朝野立委分別提出版本,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時即獲得跨黨派支持,因此順利完成初審,並於院會完成三讀程序。內政部先前於委員會審查時表示,112年修正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已將犯《刑法》加重詐欺罪且判決確定者列為不得參選資格。不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是在113年7月31日正式施行,並將《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相關犯罪納入規範,基於候選人資格一致性與公平性考量,若立法院形成修法共識,內政部表示予以尊重。
民主黨25州聯手控告川普政府濫用301條款 要求撤銷關稅退還款項
25個民主黨執政州於美東時間3日聯合向川普(Donald Trump)政府提起訴訟,指控其利用1974年貿易法(Trade Act of 1974)第301條款(Section 301)非法重建全球關稅制度,對60個貿易夥伴加徵10%至12.5%關稅,超越了總統職權範圍。這些州還指控政府未依法調查各國具體貿易行為,並以「強迫勞動」為由作為擴大關稅的藉口,要求法院撤銷措施並退還已繳稅款。白宮則反駁稱,相關關稅符合美國法律授權。據美國財經媒體《CNBC》的報導,這份訴狀已在3日提交至美國國際貿易法院(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挑戰川普政府對全球60個貿易夥伴的大部分進口商品,課徵10%或12.5%關稅的措施。這些經濟體合計占美國進口總額的99.4%,州政府在訴狀中表示,相關關稅措施對美國貿易造成重大影響,並要求法院暫停執行相關關稅措施,同時命令聯邦政府退還各州已支付的關稅款項。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在聲明中表示:「在聯邦最高法院敗訴後,川普政府如今又試圖透過新一輪關稅,以非法方式提高家庭與企業所承擔的稅負。」此前,法院已經否決了川普政府依據其他法律所實施的2套關稅方案。白宮對此否認上述指控。白宮發言人德賽(Kush Desai)在聲明中稱:「美國正在運用其合法權力,促使那些阻礙美國商業的不合理行為、政策與做法被消除。外國未能有效執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造商品的措施,是不合理的行為,也對美國商業,包括美國工人造成負擔,因此必須加以處理。自總統第一任期以來,第301條款關稅已證明是1項具有法律韌性的工具,至今仍然是如此。」不過,州政府提出的訴狀指出,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倉促對60個經濟體展開調查,跳過必要的個別國家磋商程序,也未能說明川普政府為何對政策差異極大的不同經濟體,採取了幾乎一致的關稅稅率,「所謂國際供應鏈中的強迫勞動問題,與USTR所實施的全面全球關稅之間,並不存在合理的關聯。」據悉,美國貿易官員僅在短短2個半月內,便完成了對60個經濟體的調查,並將這些經濟體分為4個關稅類別,其中主要2種稅率之間僅相差2.5個百分點。這些州強調,第301條款僅允許政府在調查特定國家的不公平貿易行為後採取措施,並要求任何因此產生的關稅,都必須針對終止該不公平行為而「量身打造」。訴狀進一步指控,USTR並未指出各經濟體被課徵的關稅稅率,與當地供應鏈中涉及強迫勞動商品的比例之間存在任何關聯;USTR更沒有建立可達成的明確標準,使這60個經濟體可以解除關稅制裁。該份法律文件還指出,USTR所提出的例子與政府的關稅理由存在矛盾。USTR曾以巴西冷凍牛肉作為3項與強迫勞動相關商品的例子之一,但該產品卻被豁免於相關關稅之外。對此,紐約州州長霍楚(Kathy Hochul)在聲明中表示,這些關稅是「對美國勤奮家庭徵收的稅」,並指出相關措施將推高食品雜貨、家庭必需品、建築材料以及其他日常商品的成本。這起訴訟也質疑關稅措施公布的時間點。USTR於7月23日宣布相關關稅,而就在前1天,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Section 122)實施的臨時關稅措施才剛到期。此舉使川普的關稅制度得以在沒有中斷的情況下繼續運作。美國最高法院此前曾裁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並未授權川普實施先前的關稅措施。之後,美國國際貿易法院也駁回政府依據第122條款實施關稅的做法,但該裁決目前因上訴程序而暫停執行。這些州政府還引用政府官員的公開言論,作為第301條款關稅結果早已被預先決定的證據。例如最高法院作出相關裁決後,葛里爾曾透露,政府官員將採取其他貿易授權工具,並加速相關程序,以「確保政策延續」;美國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之後也聲稱,關稅稅率將恢復到「完全相同的水準」。報導補充,上述案件已是針對川普新關稅措施提出的第2起法律挑戰。此前,一群小型企業才起訴川普政府,並提出類似論點,認為川普不能利用新的法律授權,重新建立已被最高法院判定無效的關稅措施。
高齡者買高額保單該注意什麼?從七旬夫妻貸款投保爭議 看三個法律關鍵
近日媒體報導,台中一對七旬夫妻指控銀行理專以節稅、投資收益及資金週轉為由,建議其以房屋貸款方式購買高額美元壽險;該案涉及房屋貸款約新臺幣6,000萬元、首年保費約新臺幣800萬元。消費者主張原以為購買的是投資型保單,或認為六年後可領回本金;銀行則回應,查無高獲利誘導投保或勸誘貸款購買保險情事,相關爭議程序亦未認定有消費者所述招攬瑕疵。本文無意評論個案真偽,而是從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保險法制角度,討論高齡者購買高額保單時真正應注意的法律問題:有資產是否代表商品適合?有簽名是否代表真正理解?有錄音錄影是否就沒有爭議?事後想解約,是否一定能全額退費?115年4月金管會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7條,針對高齡投保、借款買保險及解舊約買新約案件,調整關懷措施與作業流程。其重點並非放鬆高齡保護,而是從單純以「65歲」作為判斷標準,轉向更精細的「脆弱性評估」、「商品適合度」及「投保權益保障措施」。一、有資產,不代表保單一定適合高額保單爭議中,金融機構常會強調客戶與銀行往來多年、具備相當資產,甚至能以不動產取得大額貸款。然而,法律上「有資產」不等於「商品適合」。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約,應本於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並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同法第9條則要求金融服務業於締約前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資料,以確保商品或服務之適合度。另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第2條、第3條,也要求金融服務業依商品特性建立差異化事前審查機制,並由適當單位審核簽約程序及客戶資訊完整性。因此,能取得高額貸款,只能說明客戶可能具有擔保品或信用條件,不能直接推論其適合以貸款購買長年期、高額、外幣或具解約損失風險的保單。資產規模、貸款能力、保費負擔能力、現金流及保險需求,必須分開判斷。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亦要求保險業建立核保制度,包括財務核保、生調體檢標準及保險需求與適合度評估。大額保單至少應確認:保費是否壓縮退休生活費、醫療費及長照預備金;資金來源是否為閒置資金、貸款或保單借款;保單目的究竟是保障、退休現金流、資產配置或財富傳承;保費支出與保險需求是否相當;高齡者是否理解提前解約、減額繳清、匯率及利率變動風險。換言之,以閒置資金基於明確保障或傳承需求投保,與業務員積極建議高齡者貸款繳保費,在法律評價上並不相同。前者可能是合理保險規劃,後者則可能涉及適合度不足或不當招攬。二、有簽名,不代表真正理解高齡保單爭議常見情形是:金融機構認為要保書、風險揭露書及商品說明文件均已簽署,投保程序應無問題;消費者卻主張自己雖簽名,實際上並未理解保單內容。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規定,金融服務業於訂約前,應充分說明金融商品、服務及契約重要內容,並充分揭露風險。重點不是文件是否交付、客戶是否簽名,而是金融機構是否以客戶可理解的方式說明商品本質、權利義務及主要風險。高齡消費者最常見三種誤解:第一,把「保額」誤認為「可領回金額」。壽險保額通常是保險事故發生時的給付金額,不等於要保人隨時可領回的金額,也不等於解約金。第二,把「宣告利率」誤認為「保證報酬」。利率變動型保單的宣告利率不是定存利率,也不等於保證投資報酬。消費者應看保單利益演算表中保證與非保證部分,以及各年度解約金與保單價值準備金。第三,把「保單借款」誤認為「免費拿回自己的錢」。保單借款本質上仍是借款,會產生利息,並可能影響保單價值、身故給付,甚至造成停效。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明定,保險招攬不得以誇大不實、引人錯誤或其他不當方式為之,亦不得勸誘客戶解除或終止契約,或以貸款、保險單借款繳交保險費。115年修正亦明確要求,保險公司業務員不得支領因不當勸誘客戶向保險公司申辦貸款所生報酬。因此,若保險規劃結合貸款、保單借款或保費融資,消費者不能只看保單收益或保障金額,更應評估借款成本、還款壓力、利率變動及流動性風險。若業務員以「像定存」、「保證獲利」、「六年後一定領回本金」或「貸款利息可由保單收益cover」等話術簡化商品內容,即使文件形式齊備,仍可能構成說明義務違反或不當招攬。三、有錄音錄影,不代表必然沒有爭議現行法制並非禁止高齡者購買高額保單,而是要求保險公司在招攬、核保、覆審及紀錄留存上採取更嚴格程序。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保險業銷售有解約金之保險商品予65歲以上客戶時,原則上應經客戶同意,將銷售過程錄音或錄影,或以電子設備留存作業軌跡,並由適當單位或主管人員覆審確認交易適當性。修正後,保險公司如能依客戶認知或心智功能、健康狀況、教育程度等客觀事實,建立脆弱性或欠缺辨識不利投保權益能力之評估標準及保護措施,並報金管會備查,即可能不再一律適用高齡錄音錄影或承保前電訪。這代表未來爭議重點,不只是「有沒有錄音錄影」,而是保險公司如何判斷客戶是否具脆弱性、評估標準是否合理、替代保護措施是否足以保障投保權益。流程簡化不代表責任減輕。即使未來部分高資產客戶或保費融資案件可適用較簡化流程,保險公司仍須證明客戶具備相應金融商品知識、交易經驗、風險承擔能力,並已完成適合度與資金來源檢核。因此,有錄音錄影,不代表必然沒有爭議;沒有錄音錄影,也不當然代表招攬違法。真正關鍵在於:紀錄是否足以還原消費者當時是否理解商品性質、保費來源、解約金、外幣風險、貸款或保單借款成本,並基於自由意思投保。四、為什麼不一定能撤單全額退費金融消費者若事後想取回資金,法律上須區分四種情況:一,契約撤銷權。個人二年期以上人身保險契約,通常提供要保人自收到保單翌日起算一定期間內(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10日內)行使契約撤銷權;若已逾期間,不能單純以後悔為由要求撤單全額退費。二,單純解約。契約有效成立時,消費者可依保單條款解約,但通常只能領回當年度解約金,不一定等於已繳保費。保單不應被說成解約即歸零,但也不能被包裝成「定存」或「保本投資」。三,契約撤銷或無效。若投保時有詐欺、重大錯誤、欠缺行為能力或意思能力等情形,可能主張民法上撤銷或無效,但須提出具體證據,例如醫療紀錄、認知評估、招攬錄音、LINE對話、商品文件及資金流向。四,金融消費損害賠償。若金融機構違反適合度義務、說明義務、風險揭露或招攬規範,導致消費者受損,得依法請求賠償。但仍須證明違規行為、損害及因果關係。換言之,現在需要資金或現在不想繳了,不必然等於金融機構違法;但若業務員曾承諾保證獲利、保證領回本金、明知現金流不足仍勸誘貸款投保,或未說明解約金、匯率風險與保單借款成本,法律評價就會不同。五、投保前,金融消費者與家屬應問什麼?高齡金融消費者購買高額、外幣、長年期或具解約金風險的保單前,至少應確認:一、商品性質:這是壽險、年金險、投資型保單,還是利率變動型保單?二、保費與期間:每年繳多少?總共繳幾年?未來現金流是否足以支應?三、資金來源:保費來自閒置資金、貸款、保單借款、解舊約,還是保費融資?四、解約金:第一年至第六年各年度解約可領回多少?是保證金額還是預估數字?五、保證與非保證:哪些是保證給付?哪些只是宣告利率、試算或非保證利益?六、外幣與借款風險:匯率、利率、保單借款、保費融資成本及最壞情境是否已充分理解?七、程序與紀錄:是否有錄音錄影、電訪、替代保障措施或高資產客戶簡化流程?若簡化,理由為何?八、證據保存:商品說明書、保單利益演算表、要保文件、LINE對話、匯款紀錄、貸款文件及電訪通知均應留存。最後,提醒金融消費者高齡保單爭議不能只用老人被騙或有錢人反悔二分法判斷。高齡者仍享有財產自主權,也可能有合理的保障、退休、稅務與傳承需求;但金融機構也不能只以文件齊全、簽名完成或錄音錄影作為免責理由。金管會最新法令反映未來高齡保險監理的核心變化:不再只看年齡,也不只看制式流程,而是要求保險公司真正落實瞭解客戶、商品適合度、脆弱性評估、資金來源檢核及投保權益保障措施。高齡者可以投保,但必須真正理解;金融機構可以銷售,但必須證明適合;業務員可以提供規劃,但不能用投資、節稅、貸款週轉或保費融資話術模糊保險本質。保險的本質是風險管理,不應成為高齡者晚年最大的風險來源。
江志豐頒獎突髮夾彎! 吳俊宏當場變臉開嗆
中視《綜藝一級棒》新一集邀請金牌製作人江志豐擔任評審,就在陳隨意、許志豪合唱〈小虎酒場〉後,江志豐講評時雖然認為兩人已掌握蔡小虎唱歌的神韻,但舞台畫面感稍嫌不足,如果搭配舞群,演出效果會更完整。這時陳隨意委屈說「老師不要以貌取人,長這樣也不是我們願意」,許志豪聽了故作委屈,康康趕緊出面緩頰:「老師是在開玩笑啦!」最受歡迎的熱門CP精彩對唱,許志豪、翁鈺鈞攜手演唱〈連杯酒〉,杜忻恬與李子森帶來〈一人水一項〉,吳美琳與陳孟賢則合唱〈愛要大聲講出來〉。康康笑指三組對決絕對公平,因為大家都沒帶舞群,許志豪還發現有人「本身就是舞群」因為「美孟CP」及「森恬CP」,不只合唱默契十足,還精心設計了舞蹈與 Ending pose,尤其「美孟CP」因為身高差不多,畫面更和諧。而康康卻調侃許志豪「是在幫競爭對手說好話」,許志豪的回應卻意外讓江志豐中箭:「我是站在專業角度,在評審這麼不專業的情況下,我總要補點專業的東西吧!」被點名的江志豐也不甘示弱,當康康問他「還吐不吐得出象牙」時,他笑稱自己說的每一句都是「金句」,康康卻抓緊機會狠虧:「你最多只能演歌仔戲,還想演京劇(金句)咧!」評審與主持群之間的一來一往,為這集節目製造許多看點。輪到李子森、吳俊宏演唱黃大煒經典曲〈你把我灌醉〉,江志豐大為誇讚,卻在頒獎時突然「髮夾彎」,打算把讚牌頒給別組。這讓一向溫和的吳俊宏當場變臉嗆聲「又是我」:「老師你有拍過電影嗎」。眼看後輩提出抗議,江志豐便趕緊改口把讚牌交出,許志豪見狀連忙笑稱:「原來嗆聲真的有用!」除了緊張的評分環節,最後一回合由陳隨意、沈建豪與陳孟賢帶來的《練舞功》更是全場焦點。三人身穿華麗舞服賣力扭動,卻被許志豪狠虧像「三台洗車機在運作,毛還掉得滿地都是!」江志豐也開玩笑說看到男生穿這種服裝「實在不太舒服」,最終在只有兩組參賽的情況下,無奈表示「(讚牌)只能勉強給你們」,爆笑互動再次笑翻全場。吳俊宏(左)和李子森(右)演唱黃大煒經典曲〈你把我灌醉〉。(圖/中視提供)
媳婦遭公公砍死「外遇夫仍可拿百萬元補償金」?法界人士解答了
新北市中和日前發生駭人命案,1名張姓女子前往婆家接4歲女兒時,遭公公持刀猛砍約40刀傷重不治。雖然張女的丈夫既是兇嫌的兒子,也是被害人的配偶,依法具有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資格,但他不僅不願支付孩子的教養費,還長期待在台中養小三,遭外界質疑不適合領取補償。對此,法界人士指出,雖然現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並未直接排除其申請權,但法律已設有2道審查機制,可視個案情況酌減或拒絕補償,以避免衍生道德爭議。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犯罪被害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均屬第一順位遺屬,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本案中,張女丈夫雖是兇嫌之子,但並非造成張女死亡的故意或過失行為人,因此法律上無法僅因其身分而剝奪申請資格。除非他主動拋棄權利,否則依法仍可與張女父母及女兒共同分配最高180萬元的犯罪補償金。不過,1名熟悉犯罪被害補償審議程序的法界人士表示,若依目前媒體披露內容,張女丈夫長期與妻子分居、刻意疏離張女與年幼女兒,甚至拒絕負擔家庭開銷及女兒教養費,導致張女獨自承擔育兒壓力,並長期面對公婆的惡意對待,相關情節都可能成為審議時的重要考量。法界人士指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9條明定,若考量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與犯罪行為人的關係,以及其他相關情事後,認定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有失妥當,犯罪被害補償金審議會得視情況酌予減少補償金額,甚至決定完全不予補償。因此,即使張女丈夫依法具備申請資格,最終是否能領取補償,以及可領取多少金額,仍須由審議會依個案事實綜合判斷。另一方面,由於張女年僅4歲的女兒同樣屬於第一順位遺屬,也有權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但因未成年子女通常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因此也引發外界擔憂,若補償金直接核發給女童,實際上可能仍由身為監護人的父親掌握。對此,法界人士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8條也提供另一道保障機制,授權審議會得基於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決定將補償金交付信託管理,並依孩子實際生活、教育及成長需求分期支付,或待其成年後再一次發放,以避免補償金遭到不當挪用,確保款項真正用於未成年子女身上。法界人士直言,這起公公殺害媳婦案件的法律問題「真的很複雜」。雖然未成年子女確實因失去母親而成為犯罪被害人遺屬,依法有權獲得補償,也沒有理由因此完全喪失請領資格,但如何在保障孩子權益的同時,避免補償金流入可能不適當的人手,甚至遭到挪用,將考驗犯罪被害補償審議機關如何運用現行法令,兼顧法律規範與社會觀感,作出最符合公平正義及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決定。
不甩聯合國!伊朗公開處決2名參與反政府示威男子
伊朗29日在中部城市伊斯法罕(Isfahan)公開處決兩名今年1月參與反政府示威的男子,使同一案件中被判處死刑的12名被告,已有4人被執行死刑。儘管聯合國人權專家稍早才緊急呼籲暫停處決,並批評案件涉及強迫認罪、閉門審判及違反公平審判程序,但伊朗當局仍按原定計畫行刑,引發國際關注。根據外媒報導,遭處決的兩人分別是侯賽納巴迪(Amirhossein Safari Hosseinabadi)及巴吉亞尼(Abolfazl Sepahi Badjiani),29日清晨在伊斯法罕廣場公開執行死刑。兩人均涉及今年1月8日發生在同一廣場的示威事件。伊朗政府指控,示威期間有4名巴斯基民兵及特別部隊成員遭殺害,另有縱火、破壞公物等行為,因此將12名年輕被告判處死刑。在行刑前夕,社群平台已流傳現場正搭建鐵製絞刑架,大批安全部隊也封鎖廣場,吸引不少民眾聚集,部分地區甚至傳出警民短暫對峙。不過,相關畫面尚未獲消息來源證實。據了解,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已於7月19日遭處決,目前累計有4人伏法,仍有8人面臨死刑。聯合國人權專家則於行刑前發表聲明,呼籲伊朗立即停止處決剩餘被告,由聯合國伊朗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佐藤(Mai Sato)領銜的專家團隊指出,12人在同一次閉門審判中被集體判處死刑,且法院未清楚區分各被告的個別責任,已嚴重違反公平審判原則。聯合國也表示,多數被告遭逮捕時年僅十幾至二十歲出頭,期間疑似遭任意拘留、強迫失蹤及不當對待。專家指出,法院定罪主要依據國營電視播放的「認罪影片」,而法院全程採閉門審理,判決內容也未公開。其中一名仍等待執行死刑的被告傑貝利(Shervin Bagherian Jebeli),甚至在尚未受審前,官方電視已播出其認罪畫面。聯合國人權辦公室統計,今年截至目前已有至少24人因1月示威事件遭處決。伊朗政府則表示,自去年12月因惡性通膨引爆示威並擴大為全國反政府抗議以來,共有3117人死亡;但人權團體估計,實際死亡人數可能高達4萬2000人。聯合國指出,由於資訊受限及網路封鎖,目前仍無法核實平民傷亡的實際規模。
空中光電板1/屋頂光電新制恐有變數?迷糊上路代價高 「這類住宅」衝擊最大
屋頂光電新制將於8月1日上路,未來凡建築面積超過302坪以上新建大樓,屋頂都要強制加裝太陽能板,面對細部規劃未公告、配套不完善,建商坦言「迷迷糊糊、邊走邊看」。根據CTWANT記者訪談發現,大家對於是否達到成本效益打上問號,其中又以大型透天社區受害最深。不過面對外界質疑,傳聞新制可能將「住宅」排除在外。據了解,28日下午4點,能源署、國土署及全台各縣市建管單位人員召開屋頂光電新制會議,由行政院政委陳金德進行跨部會協調,因屋頂光電新制配套多有不足,擔心繼「土方之亂」後再成為「光電之亂」,傳聞會議結論將排除「住宅類」建物。知情人士透露,能源署非常堅持將住宅納入規範,但國土署負責管理全國建築,了解配套不足的嚴重性,並不認同。雖會中討論偏向住宅先暫緩實施,商辦、廠辦仍維持納入規範,但牽涉層面廣泛,最終仍待公告為準。為推動淨零轉型,內政部與經濟部共同訂定「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制,凡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約302坪)以上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每20平方公尺即應設置1瓩太陽光電設備。年初才經歷過土方之亂,如今屋頂光電新制又急著上路,住宅類建築牽扯層面甚廣、配套不足,建築業者急跳腳。(圖/報系資料庫)住宅若上路,未來社區產生的電力可有3種回饋模式,一、全數賣給台電,二、優先供應社區公設用電,多餘電力再賣給台電,三、100%用於自家社區公設。內政部表示,除了遇斷電時可供公共用電使用之外,售出多餘綠電還可挹注大樓公積金,有利於管委會後續維管。雖然政策旨在提升城市能源韌性,然而對於新制上路,業者卻避之唯恐不及。由於細部計畫沒有公告,再加上每個地方管理自治法有所不同,富品建設董事長曾富瑋坦言,「目前建商自己也是迷迷糊糊、邊走邊看!」「大家都趕在8月1日前掛件(申請建照),以避開新制規範;來不及掛件的可能會等到9、10月後,先觀望一下,因為還不知道怎麼遵循。」新建住宅強制架設光電板會出現爭議不是沒有原因。台灣省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吳國寶向記者解釋,一般住宅屋頂不大,光電板發電量僅能應付燈光,沒有10年回不了本,而這10年周圍環境、建物可能出現變化,不一定能持續擁有最佳日照條件,若中途社區缺乏管理或覺得維修不划算,光電板即成為屋頂上的大型廢棄物,萬一颱風來成為「空中飛盤」砸傷人,試問「誰該負責?」實際翻開建築光電新制說明會的簡報,當中的成本收益試算,若以最低門檻302坪建築面積估算,光電板初始建置成本約200萬元;產生的電力若全數賣給台電,預估年收益約30萬元。台灣省不動產公會理事長吳國寶質疑,屋頂光電新制未考慮屋頂消防救災困難與觸電風險,若缺乏維護沒有經費可能遭擱棄,甚至強風吹落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的風險。(圖/林榮芳攝)一位不具名業者點出新制的大魔王,建商在成本考量下,建材品質堪用就好,通常新社區住到第3年,公設就陸續有設備出問題,光電板想必也如此。而每年增加30萬元售電收益,還沒扣除維護、清洗、零件更換的費用,一個師傅出工,就是5,000元的報價,如果有個模組壞了,更換就是1、2萬元,最後每年淨利也所剩不多。然而上述討論的還是有管委會運作的社區大樓,能統一管理、分攤成本;大型透天社區因每戶屋頂面積有限且分散,電力系統需分別配置、設備數量也相對增加,不僅提高建商施工難度,也增加未來維護管理的複雜度,且透天通常都沒有管委會,未來不論清潔、零件更換,屋主必須自行聯繫廠商、承擔相關費用。中南部有許多大型透天社區,因沒有管委會,未來安裝光電板,需各自負擔高額維護成本,很有可能最終成為屋頂廢棄物。(示意圖/業者提供)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榮譽理事長王至亮也解釋,大型透天社區雖每戶獨立產權,但屬於同一張建照,整體建築基地若超過302坪,仍必須納入屋頂光電新制的規範,問題是,透天不像集合大樓擁有同一個屋頂空間,能依光照條件將光電板架設在最佳位置。他進一步解釋,目前中南部雖有不少透天自主加裝光電板的案例,經評估若在日照條件充足下,確實具有投資效益;但若成為強制安裝,建商只能考量一致性且依公平原則,在每一戶透天的屋頂上安裝光電板,但並非每一戶的日照條件都一致,例如剛好某戶被鄰棟建築遮蔽導致發電量過低,最終恐出現發電收益根本不足以支應設備維護成本的情況。內政部的效益分析是,預計 12年即可收回成本,設備壽命長達20年以上;但業者大多都認為,私人住宅不像商辦產權單純、有足夠財力,必須投入ESG,萬一種種原因撐不到12年,屋頂裝設光電板就是一項不符合成本效益的政策。新建住宅若也要加入「種電」行列,還有諸多配套機制待補強。
胡亦嘉ETF自肥案慘了!重判7年罰1億 「表特板女神」妻無罪
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6年前透過街口支付發行ETF卻涉嫌自肥,台北地檢署2022年起訴,歷經多年審理,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判決胡亦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的背信罪,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億元,胡亦嘉的妻子、曾是PTT表特板女神的莊郁琳也遭起訴,但獲判無罪。依據北檢起訴,胡亦嘉以街口支付發行ETF,並未公平配售基金給投資者,而是只配售給胡亦嘉掌控的境外公司,導致基金價格飆漲,不法獲利6665萬元。胡亦嘉於本案審理期間辯稱並未自肥,投資基金本來就有賺有賠,沒有內線交易或關係人交易等問題,買ETF怎有任可能變成非法獲利?台北地院認定胡亦嘉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的背信罪。(圖/劉松霖攝)胡亦嘉去年7月出庭還說,截至2025年6月,台灣1544萬人持有ETF,這已成為全民運動,他向法官訴苦,只有他買ETF遭搜索和限制出境出海,他批評檢方侵害人權,如果檢方控訴為真,難道餐廳讓熟客先訂位就是背信?他自認犯罪嫌疑並不重大,不可以限制出境、出海。不過北院認定胡亦嘉的行為涉犯投信顧問法,另外還觸犯偽造文書罪,輕罪部分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上班首日恐慌發作 新員工「到職47秒丟工作」!怒控雇主涉歧視
到職竟不到1分鐘就被解僱!瑞典1名醫療照護機構新進員工指控,自己因找不到更衣室導致焦慮症發作,向主管說明情況後,竟在1通僅47秒的電話中遭當場解僱。他認為雇主明知其心理健康狀況仍予以資遣,涉嫌涉及身心障礙歧視,已向瑞典平等監察專員提出申訴,事件引發外界關注職場平等與勞工權益。英國《每日星報》(DailyStar)報導,事件發生於7月23日,地點為瑞典斯德哥爾摩郡1家與長者照護相關的醫療服務機構。該名員工表示,自己在面試時已主動告知主管患有心理健康問題,在陌生環境容易感到高度壓力,偶爾需要幾分鐘平復情緒;當時主管回應「完全沒問題」,讓他安心接受這份工作。該名員工聲稱,自己上班首日提早抵達,正準備換制服時,卻找不到員工更衣室,向其他同仁求助也未獲回應。隨著上班時間逼近,他因焦慮情緒加劇,導致恐慌症發作,只好暫時到樓梯間冷靜,並傳訊息向主管說明情況,同時為可能延誤上班致歉。然而,主管隨即回撥電話,在1通僅47秒的通話中告知,公司無法聘用沒辦法確保準時出勤的員工,決定當場終止聘僱。員工表示,自己曾懇求主管再給5分鐘調整情緒後立即投入工作,但遭到拒絕,事後也未收到任何正式書面解僱通知。事件曝光後,該名員工已向瑞典平等監察專員(DO)提出申訴,主張自己因健康狀況遭受不公平對待,並認為此舉可能涉及身心障礙歧視,要求主管機關介入調查。為保護當事人隱私,目前員工姓名、主管身分及任職職稱均未公開。相關案件仍待瑞典主管機關進一步審理與釐清。
中和媳婦遭砍頸命喪公婆家! 弟弟控訴惡公公「拿孩子當誘餌」預謀犯案
新北市中和區26日晚間發生一起駭人命案,66歲張姓公公持生魚片刀朝34歲張姓媳婦的頭部、頸部狠砍40多刀,全身共砍了百餘刀,造成媳婦當場死亡。對此,死者弟弟控訴,姊姊的丈夫不僅外遇、不給生活費外,公公還會經常向姊姊討錢,甚至言語騷擾、羞辱,懷疑公公是利用孩子當誘餌誘騙姊姊單獨回夫家,再拿出預藏好的刀械行凶。死者弟弟指出,姊姊結婚後過得相當坎坷,丈夫長年在外工作、疑似外遇,長達3、4年不回家,也不給生活開銷、育兒費用,姊姊為了獨自撫養4歲女兒,只能同時兼2份工,但公公卻還不斷向姊姊討錢。死者弟弟提到,公公平時經常對姊姊言語騷擾、羞辱,姊姊不堪沉重壓力,選擇搬離公婆住處,多數時間住在娘家,而娘家也會幫忙照顧孩子,只有在家人真的忙不過來時,才會暫時把小孩交給公婆帶。死者弟弟表示,某次姊姊深夜返回夫家,公公卻以此為藉口羞辱她在外面亂搞,直到最近姊姊鼓起勇氣提離婚,想拿回人生主導權,沒想到卻被公公殘忍殺害。死者弟弟透露,姊姊遇害前1、2分鐘曾與娘家通電話,表示公婆帶著孩子外出吃飯,希望姊姊到夫家接人,因此懷疑公公是刻意利用孩子將姊姊引回夫家,再拿出預先準備好的刀子犯案,質疑公公根本早有預謀。據了解,張姓女子26日晚間6時許騎著電動車,獨自前往中和區興南路二段公寓,準備接走4歲女兒,而她與公公再1樓的樓梯間發生爭執後,公公竟拿出預藏的15公分生魚片刀朝媳婦狂砍,造成媳婦失血過多當場死亡。事後,公公曾一度謊稱是陌生男子行兇,自己是上前幫忙才會沾上血,直到警方調閱監視器,並從公公的包裡搜出凶刀,公公才坦承犯行。
毒駕拒測一律沒入車輛! 律師點「2大問題」:看起來不是很公平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毒駕祭出更嚴格處罰,其中規定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不論車輛屬於何人所有,一律沒入。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修法雖有助遏止毒駕,卻也可能衍生兩大問題,租車業者及失竊車輛車主都可能因此受到波及。此次修法明定,毒駕或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拒測者最高可處新台幣27萬元罰鍰,且不論車輛所有權屬於何人,均將依法沒入。若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更將終身不得再考領駕照。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表示,修法方向確實大快人心,也有助於提升毒駕嚇阻效果,但他特別點出「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一律沒入」這項規定,認為實務上恐怕會衍生新的爭議。他指出,第一個問題在於租車業者。由於租車公司沒有公權力,也無法查詢承租人是否有吸毒或毒駕前科,如果承租人租車後吸毒駕駛遭查獲,車輛卻遭政府沒入,業者將承擔難以預防的損失,對租車業者而言並不公平。此外,林智群也提出另一項疑慮,若車輛遭竊後,被竊嫌拿來毒駕,依照新法規定,失竊車輛同樣可能遭到沒入。他認為,車主原本就是竊盜案件的被害人,若最後還因此失去車輛所有權,恐怕將面臨雙重損失。林智群表示,加重毒駕處罰符合社會期待,也有助於維護交通安全,但如何避免無辜第三人的財產權受到影響,以及相關配套措施是否足夠周延,仍有待後續實務運作與主管機關進一步檢討。
美福閃肥咖2/打贏官司卻得付8430萬 黃榮圖長子討遺產秘辛曝光
美福集團已故創辦人黃榮圖的長子黃明山長期旅美行事極為低調,在台資產原本託管給二弟黃明煌及三弟黃明仁,卻因為2015年槍擊事件,他不得不親自出手處理相關財務,其中景德榮公司的股份,在槍擊案後借名登記給叔叔黃固榮的長子黃憲文卻引爆堂兄弟鬩牆,打起返還股份的官司,如今一審雖獲判勝訴,但法官並未比照其他借名登記官司讓黃明山無償取回股份,而是判他必須支付8430萬元股款。依據一審判決,黃明山在槍擊案發生後一個月內,找上黃憲文與一位黃家晚輩成立借名登記契約,約定由黃憲文等兩人與台灣羽毛公司簽約,分別以8375萬3780元、54萬6220元「購買」景德榮公司股份,但實際上並未付錢,到現在還掛在台羽公司帳上。黃榮圖家族成員則遵照遺產協議,加速景德榮公司的過戶腳步,二子黃明煌遺孀莊蘭玉分別在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5日各贈與黃憲文景德榮股份2925000股;三子黃明仁遺孀巫秀鳳分別在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5日各贈與黃憲文景德榮股份1000000股。黃榮圖五子黃明堂夫婦從2015年12月底到2016年1月初贈與景德榮股份共2000000股給黃憲文。黃明山的五弟黃明堂曾為股份返還案出庭作證。(圖/報系資料照)黃憲文對法院抗辯,莊蘭玉、巫秀鳳及黃明堂夫婦將景德榮股份贈與他,他也有依法申報及繳納贈與稅,但黃明堂作證表示,景德榮公司是黃明山的財產,黃明山有告知要移轉給他,所以「我們都完全配合並交給專業人士去處理」,還說都是黃明山負責繳稅,所以法官不採信黃明山有「贈與」股份給黃憲文。黃憲文還提出另一個抗辯方向,他除了否認景德榮公司的股份是借名登記,還強調自己跟台羽公司買下景德榮的股份,所以公司應收帳款的債務人名字是黃憲文;他還使出「大絕招」,就算法官認定有借名登記關係,既然台羽公司帳上還記錄他積欠股款,那應該要讓股份實際持有者黃明山付清這筆費用。北院傳喚台羽及景德榮公司的會計師,會計師證稱當時黃明山與黃憲文基於借名登記關係,才把景德榮股份過戶給黃憲文,他製作股份買賣契約時,雙方根本不在場,他有得到兩造同意以便章蓋印,又因為當時急著過戶,黃憲文沒那麼多現金,所以台羽公司才掛有黃憲文的帳務。法官認定,股份買賣契約是基於兩造間的借名登記契約所製作,而且在一般買賣契約的關係之下,黃憲文買賣股份時就應該給付股款但至今未付,顯然不符常情,因此黃憲文自稱以買賣關係取得股份並不足以採信。美麗華黃家老三黃榮圖的美福集團涵蓋飯店、餐廳、倉儲、羽毛業。(圖/報系資料照)至於黃明山為何討回股份還得付8430萬元?判決書寫:「被告返還景德榮公司股份之義務與原告應給付股份買賣所生之價金給付義務間,並非具有對價關係之雙務契約而生之債務」,本刊詢問律師葉恕宏這段話的白話文是什麼意思?他說,由於借名人名下仍背負買股所生的8千多萬股款債務,法院認為,雖然返還股票與支付股款並非典型買賣契約中的對價關係,但兩者都源自同一個借名安排,在法律上具有密切牽連,因此基於公平原則,應類推適用「同時履行抗辯」。葉恕宏分析,雖然法院認可有借名登記關係,但因為被告名下掛有對台灣羽毛公司的應付股款債務(黃憲文兩人共8430萬元),並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所以要由實際股東黃明山負清償責任,換句話說,黃明山不能只要求返還股票,而完全不處理黃憲文因此承擔的債務,必須一併清償後,才能取得股份。法院判決黃憲文兩人須返還股份給黃明山,但黃明山得為此付出8430萬元,是否對他不公平?其實他曾在庭上表達,願意清償黃憲文兩人在台羽公司所負的債務,所以可說是「求仁得仁」。黃明山的律師對於一審判決回應,因當事人沒有授權,他不便說明,不過根據了解,黃明山要等被告不上訴、判決確定後,才會付清8430萬元取回股份,接下來在台美兩地都找會計師協助處理稅務問題,一定會合法申報納稅。本刊另外聯繫黃憲文委任律師,不過截稿前並未回覆。
竹科光環太強?便當店老闆找房碰壁 在地人揭殘酷潛規則
新竹因聚集大量竹科工程師與科技產業人才,租屋需求長年居高不下,也讓部分房東在挑選房客時,逐漸形成偏好科技業從業人員的現象。近日,一名自稱經營連鎖「阿里山便當」的負責人在Threads發文表示,自己想在新竹租一間月租約1萬2000元的套房,沒想到接連遭房仲告知,部分屋主僅願意出租給竹科上班族或學生,讓他四處碰壁,只好上網向網友求助,並承諾若有人成功介紹合適房源,願意請對方吃免費便當,引發大批網友熱議。原PO表示,自己過去沒有在新竹租屋的經驗,因此得知不少房東對承租人的職業設下限制後感到十分意外,忍不住直呼「現在情勢真的這麼嚴峻嗎?」他認為,新竹除了竹科工程師外,仍有許多不同產業的工作者,不解為何部分房東會將承租對象鎖定在科技業員工或學生,讓其他職業族群找房變得更加困難,也讓他開始懷疑,當地租屋市場是否已出現明顯的職業偏好。貼文曝光後,許多曾在新竹租屋的民眾坦言,這樣的情況其實早已存在多年,甚至可說是當地租屋市場的「潛規則」。不少人表示,部分房東會優先挑選竹科工程師、科技業員工,甚至工研院等研究機構人員,有些還會要求出示公司識別證或工作證明,確認工作身分後才願意出租;也有人分享,曾遇過房東直接表明房客幾乎都是工研院員工,因此不考慮其他職業,甚至有人笑稱,連桃園A7部分房東都只想租給工程師,更不用說新竹滿街都是科技業人才,房東自然有更多選擇。除了新竹外,也有網友分享,南部科學園區周邊的租屋市場也有類似情形,只是多半不會直接拒絕,而是透過聊天技巧性了解承租人的工作背景,再決定是否出租。此外,還有人透露,部分房東除了偏好工程師外,也會要求租客不要申請租金補貼,或提供識別證、工作證明等文件,作為評估是否出租的重要依據。不少網友認為,這種現象已讓租屋市場出現明顯的職業偏見,感嘆「好像不是工程師就比較難租到房子」、「彷彿其他職業的人都不值得信任」,認為不應僅憑職業決定是否出租。也有人替便當店老闆打氣,笑稱「竹科工程師每天都要靠你吃便當,可以跟房東說竹科也是靠你養的」,希望他能早日找到合適住處。不過,也有不少人站在房東立場分析,認為偏好工程師並非刻意歧視,而是基於風險管理考量。近年租霸、欠租及租屋糾紛事件時有所聞,房東自然傾向選擇收入穩定、工作固定、經濟能力較佳的族群,希望降低違約及管理成本,因此科技業工程師往往成為優先承租對象,也有人直言,「如果我是房東,遇過欠租或惡意租客後,也會希望挑選工作較穩定的人」。此外,也有房東分享,除了工作性質外,是否能一次支付一年租金也是重要參考指標。部分人認為,願意年繳租金並不只是提早收到租金,更代表承租人具備一定財務能力,較不必擔心欠租,也能降低日後衍生租屋糾紛的風險。不過,也有民眾認為,在房源有限的情況下,以職業、付款方式甚至是否申請租金補貼作為篩選條件,是否已影響租屋公平性,仍值得社會持續討論。
兄弟姊妹特留分正式廢除 吳宗憲: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
立法院會今(28)日三讀修正《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特留分將正式走入歷史。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三讀通過:你的財產,由你自己決定 」,從去年10月,自己提出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修法,到今天歷經委員會審查、黨團協商,終於在立法院完成三讀。吳宗憲指出,這不只改了一條將近百年的老法律。更重要的是,終於把「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這個最基本的權利,還給每一個人。吳宗憲再次強調:這次修法不是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如果生前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仍然依法繼承;如果有遺囑,就應該尊重往生者的安排。今天刪除的,是法律強制保留給手足的「特留分」,不是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人身分。吳宗憲提到,修法一路走來,有些不同聲音。但立委不能只挑沒爭議的事情做。當制度不符合現代家庭關係與社會常情,我們就有責任把它改好。 吳宗憲說,有人問,如果一個人把財產留給外人,讓兄弟姊妹分不到,公平嗎?但更應該回頭問:一個人為什麼會在生前,特別立下這樣的遺囑?也許是因為多年沒有往來。也可能有外人根本不了解的家庭故事。而實務上更多紛爭,正是因為往生者想把財產留給真正照顧、陪伴他的人,身後卻被特留分推翻。「這不是保障親情,根本是製造紛爭」。吳宗憲表示,一個人辛苦一生累積的財產,應該有權決定最後要留給誰。血緣值得珍惜,但不能凌駕最後的自由意志。「他的最後心願,都應該被尊重。尊重遺願,少紛爭,多安心。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
巴西政策大轉向!魯拉同意加快中國與「南方共同市場」談判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與巴西總統魯拉(Luiz Inacio Lula da Silva)於26日晚間,同意加快中國與南美洲區域經濟整合組織「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的自由貿易協定談判,意味著巴西多年來反對南方共同市場與北京達成此類協議的政策立場,已出現重大轉向。據《南華早報》報導,巴西總統府發布的聲明指出,兩位領導人通話超過1個小時,並「一致認為應加快推動中國-南方共同市場協議談判,同時納入必要的彈性安排。」聲明補充,兩國元首還討論了對接兩國國家發展計畫,並再次確認將擴大在戰略及高科技領域的合作,包括人工智慧(AI)、衛星、關鍵礦產加工以及肥料貿易。雙方也宣布達成短期停留免簽證協議,藉此促進觀光及商務往來。此次的習魯通話正值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對部分巴西輸美商品課徵的25%關稅正式生效數日後。上週,美國政府又宣布,針對包括巴西在內的60個貿易夥伴加徵12.5%關稅,理由是這些國家未能充分打擊強迫勞動問題。巴西官方聲明並未提及美國的關稅措施,但魯拉向習近平表示,巴西政府「仍致力於市場與貿易夥伴多元化」。就在此次通話前數小時,魯拉才於《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發表評論文章,形容美國的最新關稅措施是「1項戰略錯誤」,並承諾將尋求替代性的合作夥伴。事實上,早在6月,魯拉便已將北京視為回應華府政策的核心。當時,美國宣布對巴西商品加徵關稅數小時後,中國立即宣布解除巴西牛肉口蹄疫(Foot-and-mouth disease)限制,進一步擴大巴西牛肉進入全球最大市場的機會。魯拉當時感謝中國做出這項決定,並強調:「我不會哭。如果你不想向我買東西,那就把你的東西留著,我會賣給其他人。」中國方面則以更鮮明的政治語言描述此次的習魯通話。根據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報導,習近平指出,近年來,中巴命運共同體建設和兩國發展戰略對接取得積極進展,為促進中巴兩國發展和兩國人民福祉發揮重要作用,也為動蕩的國際局勢注入寶貴的穩定性。他補充,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5周年和中國「十五五」開局之年,巴西也將迎來重要國內政治議程。中方願同巴方進一步加強雙邊和多邊戰略協作,延續兩國命運共同體建設的良好態勢。習近平還強調,面對新形勢、新挑戰,中國和巴西作為全球南方重要成員,應當堅定站在歷史正確和文明進步一邊,為改革完善全球治理體系、捍衛國際公平正義發揮更大建設性作用。他同時指出,雙方要攜手推動「大金磚合作」高質量發展,把準合作方向,維護團結勢頭,打造更多成果,譜寫全球南方團結自強新篇章,「中方高度重視巴方的國際地位和重要影響力,支持巴西維護自身主權獨立,反對外來干涉,並為維護地區和世界和平穩定作出巴方的貢獻。」上述習近平有關主權的表述,也呼應了22日中國外交部長王毅與巴西外交部長維艾拉(Mauro Vieira)在菲律賓馬尼拉(Manila)出席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外長會議期間舉行的雙邊會談。該場會談正好發生在美國25%關稅正式生效數小時後。王毅當時表示,中國將繼續支持巴西維護自身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同時相信巴西將持續尊重並支持中國維護核心利益。北京所稱的「核心利益」,通常是指台灣、西藏、新疆及香港等議題。報導補充,巴西如今支持整個南方共同市場與中國展開談判,與其過去長年的立場形成鮮明對比。過去10多年來,巴西利亞(Brasilia,巴西首都)與布宜諾斯艾利斯(Buenos Aires,阿根廷首都)一直將中國與南方共同市場自由貿易協定,視為本國工業基礎的威脅,因此努力阻止相關議題列入南方共同市場議程。烏拉圭則率先打破這項共識。時任總統波烏(Luis Lacalle Pou)早在2021年便開始推動與中國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定,並與北京共同進行可行性研究,多次批評南方共同市場的保護主義,使烏拉圭失去向全球開放的能力。烏拉圭的行動令區域內大型經濟體憂心,因為南方共同市場成立依據的《亞松森條約》(Treaty of Asuncion)規定,成員國必須共同對外實施統一關稅,並共同與第三方展開貿易談判。巴西與阿根廷因此警告,若烏拉圭單獨與中國簽署協定,可能引發法律及貿易報復措施。巴西官員也擔心,中國商品可能先在烏拉圭加工,再享有成員國優惠待遇流入整個共同市場,進而從內部削弱關稅同盟制度。因此魯拉展開第3任期後,阻止烏拉圭與中國單獨談判成為其首要外交任務之一。2023年1月首次出訪時,他便前往蒙特維多(Montevideo,烏拉圭首都),試圖說服波烏放棄雙邊自由貿易路線。魯拉身邊官員當時甚至形容,烏拉圭的計畫可能「摧毀南方共同市場」。為此,巴西提出多項交換條件,包括恢復跨境基礎建設工程、重新恢復對共同市場發展基金的出資,以及承諾停止單方面調降共同對外關稅。最終,波烏選擇讓步,同意將烏拉圭與中國深化經貿合作的目標,改由南方共同市場整體談判推動。另一方面,巴西製造業界始終強烈反對向中國開放共同市場。2024年,由巴西主要製造業協會組成的「工業聯盟」領導人曾警告,若與中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將是1場「災難」。他們表示,產業界早已面臨所謂「中國商品入侵」,使總額高達8258億巴西里耳(reais,約合逾1500億美元)的投資計畫面臨風險。工業聯盟協調人、同時也是巴西鋼鐵研究院(Brazil Steel Institute)負責人的洛佩斯(Marco Polo de Mello Lopes)當時形容,中國在部分市場的出口策略具有掠奪性,是政府透過虧損價格大量消化過剩產能的結果,「即使沒有自由貿易協定,我們已經身處這場海嘯之中;如果真的簽署協議,你可以想像將發生什麼事。」巴西國家汽車製造商協會(Anfavea)也認為,汽車產業正投入高成本的電動化轉型,此時並非進一步開放市場的適當時機。此外,任何涵蓋整個南方共同市場的談判,仍將面臨巴拉圭這項結構性障礙。作為共同市場正式成員,巴拉圭目前仍與中華民國維持外交關係,而非與北京建交。然而,隨著川普持續擴大貿易攻勢,上述各國的政策盤算開始轉向。今年2月,烏拉圭總統奧爾西(Yamandu Orsi)率領150人代表團訪問北京,成為美國特種部隊進入委內瑞拉非法綁架馬杜洛(Nicolas Maduro)後,首位訪問北京的南美洲領導人。中國與烏拉圭當時共同簽署聯合聲明,呼籲儘速啟動中國與南方共同市場自由貿易協定談判,雙方同時簽署十餘項涵蓋貿易、科技及環境等領域的合作文件。此次習近平與魯拉的通話顯示,巴西如今已轉而支持這項倡議。不過,雙方仍特別強調「必要的彈性」,意味著巴西談判代表未來可能要求對敏感工業部門設置保護措施。除了經貿議題外,兩位領導人也討論了當前充滿挑戰的國際局勢。雙方對「持續增加的衝突對全球糧食及能源安全造成衝擊」表示關切,並指出「對荷姆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及曼德海峽(Bab el-Mandeb)自由航行的限制,正對全球經濟造成傷害」,同時對加薩(Gaza)持續惡化的人道危機表示遺憾。魯拉與習近平也再次談及烏克蘭危機「和平之友小組」(Group of Friends of Peace)倡議。這項倡議由中國與巴西於2024年9月在聯合國(UN)共同發起,目的在於凝聚全球南方(Global South)國家支持透過政治方式解決俄烏戰爭。雙方表示,該倡議未來可望在重啟終結戰爭談判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兩位領導人同時批評聯合國安全理事會(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未能充分回應國際危機,並指出聯合國下一任秘書長將面臨格外艱鉅的國際局勢,雙方承諾將持續在聯合國及金磚國家(BRICS)框架下保持密切協調。
20名泰籍黑工藏鐵皮屋!女子塞沙發縫仍落網 非法同鄉仲介遭查辦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臺南市專勤隊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會同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前往臺南市學甲區一處鐵皮屋展開聯合查緝行動,當場查獲20名泰國籍逾期停留人士涉嫌非法工作。查緝過程中,有人一度企圖破窗逃跑,但遭執法人員即時制止;更令人意外的是,一名身材嬌小的泰國籍女子為了躲避查緝,竟將身體蜷縮在沙發與牆壁間的狹小縫隙中,宛如施展「縮骨功」,即使躲藏長達約30分鐘,最終仍因沙發異常晃動,被眼尖的移民官識破,狼狽現身。臺南市專勤隊發現1名非法外來人口躲藏沙發後方。(圖/翻攝畫面)經調查,現場20名泰國籍人士坦承受僱於國人郭姓男子,郭男長期承攬各類臨時工,負責派遣工作、接送、發放薪資及安排住宿,工作內容涵蓋養雞、油漆施工、搬運水泥與磚塊,以及屋頂搭建等勞力工作,每人每日薪資約新臺幣1,000元。專勤隊進一步向上追查發現,幕後另有2名泰國籍女子涉嫌擔任非法仲介,她們利用通訊軟體建立工作群組,招攬同鄉加入「打工團」,並依工作媒介向每人收取新臺幣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仲介費,再安排各項臨時工作。相關證據顯示,兩人涉嫌以營利為目的非法媒介外國人工作,已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64條規定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非法聘僱移工的郭姓男子,也因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函送勞政主管機關裁處。移民署表示,外籍移工應依合法聘僱許可從事工作,若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不僅無法獲得法律保障,也容易遭受不肖仲介或雇主剝削,甚至發生薪資遭積欠、權益受損卻求助無門等情況。未來將持續加強查緝非法仲介及非法聘僱案件,從源頭打擊不法集團,維護國內勞動秩序與合法工作環境,同時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如發現疑似非法聘僱或仲介情形,也可主動向相關單位檢舉,共同維護公平、安全的就業環境。
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視察中信銀行亞灣分行 肯定支持留財引資、普惠金融政策 以金融力推動國際競爭力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簡稱「中信銀行」)積極響應政府「留財引資」政策,進駐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高雄專區設立「亞灣分行」,以實際行動支持臺灣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適逢高雄專區成立滿周年,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於(7)月24日親赴亞灣分行視察,肯定中國信託銀行支持政府政策,以金融力推動國際競爭力之貢獻。行政院院長卓榮泰(中)7月24日偕同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左六)、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許乃文(左五)、高雄市市長陳其邁(右七)、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左七)、銀行局局長童政彰(右五),以及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右六)、個人金融執行長楊淑惠(右四)參訪中信銀行亞灣分行,見證臺灣資產管理產業邁向國際的里程碑。(圖/中信銀行提供)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於出席「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高雄專區週年記者會」前,特別偕同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許乃文、高雄市市長陳其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銀行局局長童政彰等重要貴賓蒞臨亞灣分行參訪,由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個人金融執行長楊淑惠親自接待,共同見證臺灣資產管理產業邁向國際的重要里程碑。行政院院長卓榮泰7月24日赴中信銀行亞灣分行視察,肯定中信銀行支持留財引資、普惠金融政策的實際作為。(圖/中信銀行提供)卓榮泰院長認同中信銀行引領業界響應國家政策,在提升臺灣資產管理國際競爭力的同時,更兼顧金融普惠與社會責任,展現金融服務促進社會共榮的價值。陳佳文董事長則表示,亞灣分行不僅是深耕高資產客群、連結國際資本市場的重要戰略基地,更是落實普惠金融、傳遞金融溫度的重要據點。目前中信銀行亞灣分行服務團隊人數逾 40人,依客群需求區分為一般金融服務、財富管理及私人銀行中心三大區域,以整合式服務動線、串聯式櫃檯設計及無障礙櫃檯等多項輔助設施,規劃出落實普惠金融與公平待客精神的金融服務平臺。中信銀行亞灣分行服務團隊逾40人,行政院院長卓榮泰鼓勵回臺任職同仁貢獻一己之力。(圖/中信銀行提供)自進駐高雄專區以來,中信銀行已成功導入家族辦公室、私募股權基金、未具證券投信基金性質之境外基金、保費融資、自行質借、金融資產投資組合貸款(LombardLending)、跨境財富管理及海外開戶等多元金融服務,目前已服務逾千位境內外高資產客戶,帶動管理資產規模(AUM)呈現雙位數強勁成長,穩居市場領先地位,充分展現高雄專區作為亞洲資產管理新樞紐的發展潛力。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蒞臨中信銀行亞灣分行視察,由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陪同體驗金融友善服務措施。(圖/中信銀行提供)另一方面,為加速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落地,在金管會銀行局指導下,中信銀行於「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銀行業務推動小組」擔任「家族辦公室業務工作坊」主辦銀行,攜手18家銀行同業及相關單位共同研議家族辦公室的制度藍圖,並由中信銀行私人銀行處處長楊子宏資深副總經理向卓榮泰院長及主管機關代表說明家族辦公室服務制定標準化作業流程及風險管理機制。目前「家族辦公室業務工作坊」已提出具體的法規建言與業務作業守則,為臺灣家族辦公室服務奠定標準化基礎,並朝向全臺推廣邁進,隨著「臺灣傳承信託」政策逐步開放,未來將有助於以更制度化、更多元且更普惠的方式進行資產傳承規劃,期盼帶動家族辦公室及資產管理產業蓬勃發展。行政院院長卓榮泰蒞臨中信銀行亞灣分行視察,由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陪同體驗金融友善服務措施。(圖/中信銀行提供)除了深耕高資產金融服務,中信銀行也以金融影響力實踐社會責任,推動金融回饋策略,打造「可負擔、可理解、可開始」的普惠金融環境。如推出臺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TaiwanIndividual Savings Account, TISA)、基金定期定額優惠、小額終身壽險、微型保險及符合ESG(Environmental, Social, Governance)範疇的永續金融產品;深入偏鄉與弱勢族群,攜手社區、醫療院所及公益團體辦理逾20場信託宣導與金融教育活動。值得一提的是,中國信託長期投入慈善、反毒、體育、教育、藝文等五大公益活動,創造企業的實質社會價值,為體現金融與藝術共融的精神,中信銀行亞灣分行展出中國信託文教基金會主辦之「中國信託當代繪畫獎」六件精選典藏作品,期盼成為匯聚專業與藝術氣質的城市金融藝廊。金融服務不僅是財富管理的工具,更是驅動國家進步與社會共榮的關鍵力量,中信銀行將以更宏觀的國際視野和普惠金融策略,共同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建立兼具溫度與影響力的金融生態圈。
響應民團8月1日再上凱道 國民黨團:拒毒駕護司法正義
針對近年重大社會案件頻傳,多個民間團體以保障犯罪被害人權益、推動司法改革為訴求,發起8月1日凱達格蘭大道集會。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6)日宣布響應,並與民團共同召開記者會,號召全民站上凱道,為「拒絕毒酒駕、人民要安全、治安要警察、司法要正義」發聲。國民黨團表示,針對近年來重大社會案件頻傳,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卻還承受司法程序漫長與社會支持不足等困境,民間團體發起8月1日上凱道爭取司法正義集會活動,27日將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全民81上凱道,為「拒絕毒酒駕、人民要安全、治安要警察、司法要正義」發聲,要求政府還給人民安全的生活、還給人民公平的司法、尊重多數人民公投落實主權在民。國民黨團指出,為喚起大眾對被害人權益保障的重視,並促請政府落實司法改革與社會安全網,多個民間團體(生命權平等協會、中華人權協會、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台灣家長守護婦幼權益協會、大乘佛教菩薩弘護會、台灣基督教聯盟)組成「維護人民安全與司法正義聯盟」,發起「拒絕毒酒駕、人民要安全、治安要警察、司法要正義」集會活動,將於8月1日下午2時至5時在凱道集結,為犯罪被害人權益與社會公平正義發聲。國民黨團也提到,對於黨團提出「反廢死」與「鞭刑入法」等公投提案並順利逕付二讀,民團也表示支持,呼籲民眾不僅在8月1日站出來發聲,也要在年底大選踴躍出門投票,向政府展現真正的民意,是希望落實保護被害人人權,更期盼亂世用重典,讓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創傷與權益得以撫慰並獲得保障。
川普新關稅生效不到1天 美2小企業提告要求撤銷:退還已徵稅款
美國川普(Donald Trump)政府最新一輪全球關稅措施才剛生效不到1天,就遭到美國小型企業提告。由保守派法律團體「自由司法中心」(Liberty Justice Center)代表2家小型企業向紐約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川普政府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Section 301)對全球60個經濟體課徵新關稅,已超越法律授權,要求法院禁止政府執行相關措施,並退還已徵收的關稅。美國NBC報導,原告包括紐約線上香料零售商Burlap & Barrel,以及加州鐘錶零售商Collective Horology。自由司法中心表示,後者主要支持獨立製錶品牌,新關稅將增加企業進口成本,對中小企業造成沉重負擔。值得注意的是,自由司法中心去年曾成功挑戰川普政府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的關稅措施,並在美國最高法院取得重大勝利。此次則將矛頭轉向川普政府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推出的新一輪全球關稅政策。根據訴狀內容,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在缺乏充分證據及合理說明的情況下,對60個經濟體祭出幾乎一致的關稅措施,未能證明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個別情況,也未說明關稅如何有效解決調查中認定的問題,因此屬於「武斷且反覆無常」的行政決定。自由司法中心強調,這起訴訟並非反對政府打擊強迫勞動,而是質疑美國貿易代表署是否依法完成第301條要求的各國個別調查、違規認定及補救措施分析,就逕自實施大規模關稅。川普政府原先實施的全球10%臨時關稅日前正式到期,隨即以新的第301條關稅取而代之。新措施涵蓋全球60個經濟體,稅率介於10%至12.5%,但部分食品、燃料產品獲得豁免,汽車及部分金屬產品也未納入課稅範圍。美國貿易代表署表示,歷經數個月調查後認定,60個經濟體未能建立或有效執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製造商品的制度,因此決定依第301條採取貿易救濟措施。自由司法中心訴訟部主任施瓦布(Jeffrey Schwab)表示,這已是川普政府第三度試圖在未完全遵守法律授權範圍下推動全球性關稅政策。他指出,第301條並非賦予政府可依預設稅率,對幾乎所有國家與大部分進口商品全面課稅的法律依據,行政機關仍須符合國會制定的法定程序與限制。川普政府以打擊強迫勞動作為課徵關稅理由,也立即引發主要貿易夥伴反彈。中國、歐盟、加拿大及英國等經濟體均否認美方指控。歐盟執委會首席發言人皮尼奧(Paula Pinho)表示,歐盟不同意此次第301條調查的前提,也早已向美方表達立場,並強調歐盟完全拒絕被視為全球強迫勞動問題的來源之一。巴西政府則發表聲明批評,美國在缺乏足以支撐保護主義貿易政策的法律依據下,利用人權及勞工權益議題作為課徵關稅的理由,指控包括歐盟在內共59個國家存在不公平貿易行為。日本政府也表示,新關稅措施「令人遺憾」,並重申日本始終依照國際規範運作經濟體系。截至目前,白宮尚未對這起訴訟作出正式回應。外界關注,美國法院是否會再次對川普政府的全球關稅政策作出限制,相關裁決也可能影響未來美國貿易政策及與主要貿易夥伴之間的經貿關係。
藍白版兒少未來帳戶闖關!政府贈第一桶金 年領6萬元至18歲
立法院昨(25)日三讀通過「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明定政府將為符合資格的兒少開立「台灣未來帳戶」及「兒少成長津貼專戶」。其中,0歲至未滿7歲每年撥入6萬元成長津貼,7歲至未滿18歲則每年撥入3萬元成長津貼及3萬元未來帳戶,盼作為孩子成年後升學、就業、創業或購屋等人生第一桶金。國民黨、民眾黨於去年底提出兒少未來帳戶構想。藍白認為,台灣少子化問題日益嚴峻,新生兒人數持續下滑,因此主張由政府建立兒少專屬帳戶制度,透過政府定期撥補及民間共同參與,協助孩子累積成年後可運用的資產,並鼓勵青年投入升學、職涯發展或創業。法案送進立法院後,朝野提出不同版本,其中民進黨立委郭國文也擬具「台灣兒童及少年投資儲蓄帳戶條例草案」。不過各黨版本未能取得共識,歷經委員會審查及黨團協商後仍未達成一致,最終由藍白憑藉席次優勢,在院會依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表決通過三讀。三讀條文明定,未滿18歲、設有戶籍並符合居住規定的中華民國國民,均可設立「台灣未來帳戶」及「兒少成長津貼專戶」。其中,未來帳戶於開戶首年由政府撥入6萬元啟動金,自7歲起至18歲前每年再撥補3萬元,18歲前原則不得提領,並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受託管理,收益不得低於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不足部分由國庫補足。此外,條文也開放法定代理人、最近親屬及法定代理人的雇主,可依規定存入自存款或企業贊助款,其中企業每年最高可提撥5萬元,並保留相關獎勵及免稅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至於原草案規劃的自存款租稅優惠,引發民進黨團質疑違反租稅公平等因素,三讀時已刪除。至於兒少成長津貼專戶,則比照行政院規劃方向,未滿7歲每年撥入6萬元、7歲至18歲每年撥入3萬元,可依規定隨時動支;若發生遺棄、虐待、疏於教養等情形,法院得裁定停止父母或相關人員支配專戶權利,主管機關並得追回已動支款項,以保障兒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