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詐欺取財
」 車手 詐騙 詐騙集團 洗錢 虛擬貨幣
郭再欽涉1.8億土地交易遭控詐欺 法院撤科監控仍禁出境8個月
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涉台南學甲爐碴案,一審判刑8年6月,目前上訴中;他另因涉土地交易遭控詐欺,原遭科技監控。台南地院認為他有固定住居,裁定撤銷科技監控,但考量涉案金額龐大,仍有逃亡疑慮,裁定自9月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郭再欽另涉土地交易詐欺案,檢方偵查期間曾向法院聲請對他實施科技設備監控,獲准自今年4月5日起延長至9月4日。案件起訴移送台南地院審理後,檢方因監控期限將屆,再度聲請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台南地院審理時,郭再欽坦承曾與其他被告就「興業段8筆土地」,與宸峰公司簽訂總價約1億8848萬元的買賣契約;另涉及「興業段9筆土地及其上建物」,由明祥馨公司與宸峰公司簽訂約1億2487萬元契約。他也承認知悉宸峰公司後續將向銀行申請貸款,不過否認涉及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法院審酌後認為,郭再欽在台灣有固定住所,加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的措施,已足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另一方面,科技監控涉及被告日常生活及人身自由,法院也衡量監控的必要性、實際效果,以及是否存在侵害較小的替代措施,認為已無繼續監控的必要,因此裁定撤銷科技設備監控。不過,法院考量郭再欽涉案犯罪金額甚鉅,仍存在逃亡可能,因此沒有完全解除境管措施,仍裁定自9月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至於科技監控遭撤銷部分,檢察官如不服裁定,依法仍可提起抗告。
中聯毒油案47天火速偵結!檢方起訴15人、4公司 聲請沒收不法所得逾8億元
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油脂公司大豆沙拉油原料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案,自7月3日起分案偵辦,歷經47天調查及多波大規模搜索,今天(18日)正式偵結。檢方認定,中聯油脂及其3大股東福壽實業、福懋油脂、泰山企業的部分高層,在明知巴西進口黃豆原料及半成品檢驗結果嚴重超標、具有重大食品安全風險的情況下,為避免鉅額損失,竟共謀隱匿、不通報、不下架,甚至放任問題油品持續流入全台市場。全案檢方依法起訴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泰山企業4家公司法人,以及蔡清松等15名被告,其中包括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廠長陳明榮,以及泰山企業前後任總經理沈怡君、蔡國樑等高層主管。檢方認定涉案人員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及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等罪嫌,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福懋油脂董事長吳星澄則獲不起訴處分。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中聯油脂是由福壽、福懋油脂及泰山3家大型食品企業於民國84年共同出資成立,主要負責使用3家股東進口的黃豆原料代工提煉大豆沙拉油。檢方調查發現,早在民國112年7月,中聯內部簡報就已針對巴西進口黃豆原料提出警示,指出相關黃豆具有水分偏高的問題,在烘乾過程中容易衍生多環芳香烴(PAHs)及苯駢芘污染。然而,面對內部早已提出的風險警訊,中聯高層不但沒有進一步強化原料及製程管控,反而在民國114年5月將黃豆「熱損粒」管制基準從0.5%大幅放寬至5%。檢方認為,此舉等同降低原料品質管控門檻,也使後續製程及食安風險進一步升高。到了民國115年4月至5月間,中聯使用巴西黃豆製油時,製程相關數值頻繁出現異常。5月中旬,中聯出貨給台糖的脫膠油經SGS檢驗發現,苯駢芘濃度高達14.7ppb至14.8ppb,而法規標準為不得超過2.0ppb,最高超標達640%,約為標準值的7.4倍,因此遭台糖拒收並退貨。檢方指出,中聯內部簡報當時已明確記載相關產品「存在嚴重食安風險,必須立即停止後續加工」,但高層考量營運及產能,仍未停下生產線,反而持續製造問題油品。最終陸續產出7個批次、總計8,478.88公噸的問題油品,並全部交付給福壽、福懋及泰山,供後續轉製或分裝。問題並未就此停止。民國115年6月初,下游食品大廠南僑公司自行檢驗發現,向福壽實業購入的沙拉油同樣出現苯駢芘超標情形,自行檢驗結果為4.6ppb,經SGS複驗更達8.0ppb,南僑隨後向福壽反映。在下游客訴爆發後,中聯、福壽、福懋及泰山4家公司於6月15日召開品保聯繫會議。檢方認定,福壽、福懋及泰山相關主管在此時均已明確知悉油品遭苯駢芘污染,但為避免後續可能產生的回收、賠償及其他鉅額損失,並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主動停售、通報及下架,反而採取消極隱瞞方式,讓業務人員繼續將問題油品販售給不知情的下游廠商及消費者。直到6月30日,泰山內部傳出有吹哨者準備舉報,4家公司眼見事件即將曝光,才陸續向衛生局通報。檢方進一步查出,在通報過程中,中聯總經理余凌冲等人涉嫌在食藥署「非登不可」平台低報問題油品數量,將實際總產量128萬餘公斤的問題油品,僅登錄52萬餘公斤,刻意隱匿已經出貨的76萬7,584公斤問題油品,導致超過一半的產品未被納入通報,嚴重影響後續產品溯源及阻斷流向的工作。檢方痛批,苯駢芘是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列管的「第一級致癌物」,本案中,中聯製造端高層早已知悉原料及製程存在重大問題,卻仍未採取必要措施,反而讓問題油品持續生產並流向市場;至於福壽、福懋及泰山等販售端企業,其最高決策及管理階層身處食品安全防線核心,在得知產品存在重大危害後,卻沒有即時阻止問題產品流通。檢方形容相關人員「見危不救、見毒不報」,行徑惡劣,嚴重危害國人健康。檢方除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刑法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將涉案人員及4家公司法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也同步向法院聲請沒收各公司犯罪所得。其中,中聯油脂約3億7,307萬元、福壽實業約2億13萬元、福懋油脂約1億8,390萬元、泰山企業約1億3,021萬元,合計超過8億元。台中地檢署表示,這起案件歷經47天偵查,從原料風險、製程異常、油品檢驗超標,到下游客訴、企業內部會議及後續通報,逐步釐清相關業者在得知苯駢芘超標後仍未即時停止生產及流通的經過。檢方認為,食品業者肩負維護食品安全及消費者健康的重大責任,若明知產品存在重大食安風險仍選擇隱匿或繼續販售,不僅可能造成消費者暴露於致癌物風險,也將嚴重破壞食品市場對業者及相關監管機制的信任,因此請求法院對相關被告從重量刑,並透過沒收不法所得遏止黑心食品的歪風。
曾喊「做食品要有良心」!金蘭第4代賣康普茶涉改效期、用過期原料 桃檢求重刑
金蘭食品第4代鍾淳仁創辦的「好菌好俊康普茶」,遭爆長期竄改產品有效期限、使用過期原料,還將過期的康普茶重新分裝再次販售,不法獲利275萬餘元。桃園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共同詐欺、販賣假冒食品等罪對鍾淳仁及其妻子林思瑜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桃園地檢署指出,鍾淳仁與林思瑜共同成立經營松角實業、松樹角公司,鍾淳仁是實際負責人,林思瑜則擔任登記負責人,其中由松角實業生產「好菌好俊康普茶」,松樹角公司則負責銷售。桃園地檢署提到,鍾淳仁、林思瑜明知庫存鋁罐裝康普茶,包括「蘋果派派」、「鳳梨柑橘」、「冬瓜檸檬」、「柚子檸檬」等不符寶雅公司、誠品公司等客戶要求的允收期限,即剩餘效期需達1年以上,甚至部分「蘋果派派」已逾有效期限,竟指示員工以香蕉水抹除罐底原有效期限字樣,再使用噴碼機印上不實效期後出貨販售。不僅如此,2人還將已過期的櫻花香料、檸檬香料、薄荷香料、藍莓濃縮汁、蔓越莓濃縮汁及花果萃取物,添加入「就是蜜桃」、「檸檬薄荷」、「非常莓好」等產品中販售;更把已逾期之鋁罐裝「蘋果派派」開封重新填裝至香檳瓶,製成「蘋果派派 750ml」、「繽紛派對 750ml」對外銷售,共計詐得不法所得達275萬3556元。桃園地檢署說,檢察官指揮桃園市調處經蒐證完備後,即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員於今年4月10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松樹角、松角實業執行搜索,並扣得鍾淳仁等人犯案使用的噴碼機、香蕉水及相關逾期及改標之康普茶產品等物,檢察官訊後認被告鍾淳仁、林思瑜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而分別諭知具保100萬元、30萬元。另外,現場查獲的逾期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等證物全數封存,同時勒令業者停止製造及販售,並啟動回收機制。檢方近日偵查終結,依《刑法》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假冒食品等罪嫌,起訴鍾淳仁、林思瑜2人,並審酌2人經營的公司長期從事食品生產、銷售,鍾淳仁更曾在媒體上宣傳康普茶產品時表示「為什麼做食品的人一定要有良心,你看『食』裡面不就是一個『良』字嗎?」等語,本應恪遵食安法規,卻為貪圖不法利益犯案,視消費大眾之食品安全為無物,「食」裡面的「良」字亦已蕩然無存,罔顧廣大消費者權益及身體健康危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275萬3556元,以資懲儆。
昔日緝毒幹員淪詐團收簿手!調查官欠百萬債 為4900元跑腿遭判3年半
曾任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緝毒幹員的劉晉庭,因投資虛擬貨幣失利背負百萬元債務,竟替詐騙集團擔任「收簿手」,到超商、貨運站領取被害人寄出的提款卡與信用卡,兩度跑腿僅獲利4900元;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定他涉犯詐欺等罪,今判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34歲的劉晉庭為調查班58期出身,過去曾在警界及調查局服務,原本前途看好,卻因投資失利與家庭經濟壓力,欠下逾百萬元信用貸款。2024年7月間,他依詐團指示,前往台中西屯區超商及貨運站領取包裹,包裹內裝有多名被害人的提款卡與信用卡。案情曝光源於一名民眾求職時,被要求先寄出提款卡當作「保證」,察覺有異後報警;警方隨即設局追查物流流向,當場掌握劉晉庭取貨、寄送包裹行蹤,並查扣5名被害人的金融卡與信用卡。劉晉庭落網後辯稱只是替朋友代領包裹,單次酬勞約1500元,並不知道涉及詐騙,但檢方未採信,依加重詐欺等罪將他起訴。法院審理期間,劉晉庭坦承普通詐欺與幫助洗錢犯行,但否認涉及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他在庭上哽咽表示,自己因投資失利急著找兼差,「是我不夠謹慎」,希望有機會賠償被害人、爭取和解,甚至當庭痛哭認錯。不過法官當庭直言,連國小學生都知道不能隨便交付提款卡、更不能替人收簿,身為執法人員卻涉入詐團運作,令人遺憾;審判長也感嘆,國家培養一名警察、調查官相當不易。合議庭最終依詐欺等罪,判處劉晉庭有期徒刑3年6月。
拖吊蟑螂徒弟慘了!雙北到處犯案遭拘提 2前員工遭收押
於雙北間流竄的拖吊蟑螂「小崔拖吊」負責人崔博翔與其旗下子弟蔡尚璁與許峯頤2人自立門戶所經營2家拖吊公司,「騰至」與「宇生」拖吊,其利用在Google上購買關鍵字,與民眾愛車拋錨的焦急心態,趁機於合約上附註諸多不合理特殊附加費用,短短16公里收費要價7萬餘元。對此,新北市地檢署獲報後主動分案,於30日將蔡尚聰與許峯頤等8名被告拘提到案,其中蔡、許2人聲押獲准。新北市地檢署指出,蔡尚聰與許峯頤等不肖拖吊業者,利用民眾車輛故障急於求助心態,於新北市等地區假借拖吊為名,行詐騙、恐嚇之實,新北市地檢署獲報後主動剪報分案,指派機動組檢察官王雪鴻指揮新北市刑大蒐證,於30日持拘票將蔡尚聰與許峯頤等8名被告拘提到案。蔡、許2人經複訊後,檢察官認為2人涉案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取財、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與恐嚇取財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之餘,向法院聲押獲准。其餘被告同樣涉有參與犯罪組織、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強制、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取財等罪,尚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以1至1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新北市地檢署指出,維護民眾財產與人身安全為檢察官職責所在,對於趁火打劫、僥倖逃過追溯而一犯再犯的不肖拖吊業者,必將依法嚴查速辦,以確保民眾權益;另本鑑於執行前,也已確認所查獲之相關犯罪事實與台北地檢署另案偵辦範圍並無重複。
冒牌律師推通姦除罪化成名! 侵占2850萬、詐貸1.6億遭北檢求刑5年
曾推動通姦除罪化的冒牌律師周方慰過去無照打民事官司,還曾恐嚇前女友散布裸照,並於2024年被判刑1年。沒想到如今,周方慰又被查出疑似涉嫌侵占公款2850萬元,並向銀行詐貸1.6億,今日(2月24)台北地檢署偵結此案,依照侵占等罪嫌起訴周方慰等人。根據起訴書,2015年間南華大學和富邦公司因為集賢樓宿舍的租金訴訟產生官司糾紛,雙方達成和解後,南華大學同意賠償2850萬,並分成7期並開立14張未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支付,沒想到卻遭到周方慰挪為私用。周方慰2020年間,在未召開富邦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以及未獲得其他股東同意下,私自代表富邦公司與璽美公司及鈞言公司簽訂協議書,將富邦公司名下的的南華大學集賢樓宿舍,出售並移轉登記至鈞言公司名下,並由璽美和鈞言公司墊高賣價至2.3億,不過實際成交價僅1.43億,並讓銀行核貸1.6億。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依照侵占、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周方慰、璽美公司負責人林柏傑、業者余國華、陳柏佑、張威賢等5人,對周求處5年有期徒刑,因為鈞言公司負責人蘇哲彥目前仍未回國,因此另行通緝。
賣「蘇丹紅辣粉」引全台食安風暴 負責人一審判4年
台灣去年爆發含致癌物「蘇丹紅」辣椒粉風暴,波及全台食品與餐飲業。高雄地院6日一審宣判,主嫌、津棧公司負責人李彥廷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刑4年,大姨子吳正言判刑2年4月,其餘3名涉案主管則分判1年4個月至2年不等徒刑。可上訴。高雄市衛生局去年接獲通報指出,有高雄零食廠商生產的零食被驗出「蘇丹紅」,事後發現,李彥廷從大陸農村收購辣椒粉混料加工後進口台灣,民國110年就曾在海關遭食藥署邊境抽驗檢出遭退運,沒想到他又操作貨櫃退運及改報流程,改以「廣元」、「津棧」公司名義,將退運的蘇丹紅辣椒粉重新從香港輸台販售。判決指出,李彥廷為公司負責人、吳正言為其前妻胞姊、謝冠玉為品管負責人,3人均明知蘇丹紅為工業用染劑,卻仍將驗出蘇丹紅的綠辣椒粉持續販售。檢方追查,李彥廷透過前妻吳克明與吳正言設立多家公司,層層掩飾資金與貨物流向,掌控進口與銷售全鏈。自110年起至113年間,反覆犯行獲利數千萬元。當時搜索時,檢調便在吳克明住家天花板查獲2000多萬元現金,查扣財產合計逾1億3400萬元。此外,李彥廷、吳正言、許駿霆、李盛光4人明知冬菜原產自大陸,仍偽標為台灣產地,自110年起至113年間銷售金額達710萬餘元。另還將大陸進口「香麻辣粉」換貼為「台灣製詹粉」,誤導詹醬公司下單委製,詐得1383萬餘元。法院認為,李彥廷身為國內主要辣椒粉供應商,以家族掛名公司違法進口調味品,行為嚴重危害食品安全與消費者健康,量處4年徒刑,吳正言判刑2年4月、謝冠玉與許駿霆各判2年、李盛光1年4月。法院並科涉案津棧公司罰金600萬元、佳廣公司30萬元、廣元公司120萬元。全案可上訴。
金門詐騙機房曝光!男操控DMT設備詐千萬 招募報酬每月3萬
金門地檢署近期破獲一起跨境電信詐騙案,發現詐騙集團透過金門地區電話號碼(082)向民眾撥打詐騙電話,作案手法相當隱密。專案小組經長期蒐證後,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順利搜索金寧鄉湖埔村某民宅,查獲一批用於詐騙的電話轉接設備(DMT設備),並拘提主嫌覃姓男子到案。經檢方訊問後,法院批准羈押禁見。檢方調查指出,覃男自2025年4月起加入電信詐騙集團,主要負責設置、管理並維護DMT設備,確保集團成員能從境外透過設備遠端撥打電話詐騙,並同時充當掮客招募新人,每月固定報酬3萬元,每招募1人另可獲5,000元獎金。據了解,覃男非法獲利共計6萬元。覃男曾於2025年4月9日及15日向中華電信申辦四條市話線路,將號碼安裝於DMT設備後,將設備安置於金門金寧鄉下埔租屋內,建立完整詐騙機房。到了6月,集團成員又在台北市另設分機房,由覃男指示操作,包括安裝、設定、維護及管理設備。犯罪集團的操作手法相當老練,他們自境外不明地點透過DMT設備,假冒金融機構或司法單位人員,誘騙被害人交出提款卡與密碼,並將款項提領一空。部分被害人甚至被要求當面交付現金。整起案件共造成9名被害人受害,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1,750萬元。檢方指出,覃男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及第2款,涉及3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共同詐欺取財,且金額高達千萬以上,依法律規定,建議判處有期徒刑6年以上,以示警惕與嚴懲。此案不僅揭露跨境詐騙手法,也提醒民眾對陌生來電保持高度警覺,避免落入詐騙陷阱。
面交50萬給詐團車手 北市警騎Ubike飛車逮人
北市一名楊姓女子今年5月1日配合警方誘捕,在中山區撫遠街面交現金50萬元給詐騙集團,市刑大員警早已在周邊部署警力,當場逮捕前來取款的42歲宋姓男子,其中一名員警更是騎著Ubike飛車逮人,人贓俱獲,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依共同詐欺取財未遂,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警方查出,詐騙集團成員去年12月10日,在臉書上主動接觸楊女,每日的溫情攻勢讓楊女卸下心防。對方接著便花言巧語,吹噓投資虛擬貨幣能夠「穩賺不賠」,誘使她加入集團虛設的「VIP交易所」平台。楊女陸續匯款多筆資金後,該集團便以「帳戶交易異常」為由,改派業務員進行線下現金交易,企圖躲避查緝。楊女在面交2次後,因無法順利將投資款項領出,才恍然大悟,驚覺自己陷入了騙局,於是勇敢向警方報案。警方意外發現另有一名76歲的金姓婦人同樣在網路上認識陌生男子,在對方的柔情蜜意下,掉入愛情投資的陷阱,已交付14萬元新台幣及1450元美金,都是宋男負責收款。金婦接到警方電話時還堅信自己遇到了真愛,不願相信遭到詐騙。直到員警親自登門拜訪,苦口婆心地勸說,才讓她從愛情詐騙的美夢中清醒,懊悔不已。法院審理時,考量宋嫌犯後均坦承不諱,並無犯罪所得,犯行屬於未遂,且無力賠償被害人等生活狀況,判處有期徒刑6月。警方也呼籲,民眾若遇到要求轉帳、匯款或面交現金的投資邀約,必定是詐騙,應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警方提醒溫情攻勢讓被害人卸下心房詐騙多次。(圖/警方提供)
彰化女子交保後再投詐團 當車手2度落網遭判刑1年4月
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詐騙案,主角是1名黃姓女子,她在去年12月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負責收取面交贓款,根據判決書內容,詐團承諾每完成1次任務可領取3,000元報酬,黃女因此心動答應,去年12月20日晚間,她依指示準備收取20萬元款項,卻因動作可疑遭熱心民眾察覺,警方到場後不僅當場逮捕,還在她身上查扣高達121萬2,000元贓款。案件移送檢察署後,檢方未聲請羈押,而是准許黃女以保金交保,照理說這段被拘束超過12小時的過程,應能帶來震懾與反省,但令人意外的是,黃女不僅未吸取教訓,反而在獲釋後再次與同一詐團搭上線,今年2月,她又投入新一波詐騙行動,再度涉嫌擔任車手,結果再一次落網。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指出,黃女第一次遭逮時,就已明確知道自己涉及詐騙案件,卻仍選擇重蹈覆轍,顯見其悔意不足,判決書中直言,她在被捕後短時間內就再次犯案,顯示其價值觀與行為判斷嚴重偏差,且對受害者財產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因此,法官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黃女有期徒刑1年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不動產抵押狂詐7000萬 新北檢起訴3男建請重刑
新莊警分局今年報請新北地檢署民生犯罪專組,指揮偵辦不動產抵押詐騙案,前後於5 月12 日、7 月21 日及8 月11 日,至新北市汐止區、臺北市北投區及內湖區等處實施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逮到徐、曹、謝等3人,近日偵結依組織犯罪、詐騙對3人提起公訴,分別建請重刑。據了解,徐、曹、謝3男為詐團機房成員,以假投資話術誆騙15名被害人錢財,後續在由3嫌接手透過房屋、車輛等財產設定抵押權或信用貸款等方式,騙取貨款並收高額服務費,不法獲利高達7405 萬 3062 元。檢警分3波進行搜索行動,查扣犯案用手機5隻、被害人等簽署之貸款委任契約書等證物,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第1 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 43 條前段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獲取之財物達 500 萬元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第 2 條第2款而犯同法第 19 條第1 項後段之洗錢財物未達 1 億元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徐嫌、曹嫌犯刑重大對被害人生活造成嚴重影響,且至今未達成和解,檢察官偵結後依法起訴,各量處有期徒刑 2年至4 年;1 年 10 月至3 年10 月不等刑期。至於謝嫌則坦承犯行,後續將視其審理供述及繳回犯罪所得,量處有期徒 1 年4 月至3年2月不等刑期。
收9萬付慘痛代價 高雄詐團車手判2年半賠1331萬
高雄一名蕭姓男子2024年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僅獲9萬元報酬,卻須賠償被害人1331萬9177元。高雄高分院近日判決,蕭男必須與詐團其他成員負連帶賠償責任,並維持刑事2年6個月的刑期。判決指出,2024年1月起詐騙集團透過LINE聯繫羅姓被害人,謊稱其在「72 PRO平台」抽中新股申購,需補足差額及分潤。羅男信以為真,與詐團約定面交款項。蕭男擔任取款車手,2024年3月13日至4月12日期間,5次在高雄市鳥松區統一超商與羅男碰面,並出示虛構的「代購數位資產契約」供其簽署,成功收取143萬5000元現金及6塊價值1188萬4177元的黃金。警方調查顯示,蕭男將所有贓款和金塊全數上交詐團,僅獲得9萬元報酬。羅男發覺受騙後報警,高雄市警三民二分局隨即逮捕蕭男。刑事部分,蕭男已被法院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蕭男雖上訴,但高雄高分院駁回。民事求償方面,羅男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全額賠償損失。蕭男辯稱自己僅為詐團最底層車手,未參與詐騙過程,且已入監執行無收入來源賠償。但高雄高分院認為,蕭男雖未直接對羅男施以詐術,但其擔任車手負責收取被騙財物,與詐團其他成員分工以達詐騙目的,行為與被害人損害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構成共同侵權行為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最終判決蕭男應賠償羅男1331萬9177元,並自今年3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全案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假觀光真詐騙 馬籍男當車手超商取款落網 判刑1年驅逐出境
彰化縣一名馬來西亞籍陳姓男子以觀光名義入境台灣,隨即加入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手,今年3月在彰化縣秀水鄉一間超商取款時遭警方當場逮捕。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宣判,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於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根據判決,34歲馬來西亞籍陳姓男子於2025年2月20日以觀光名義入境後,隨即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加入詐騙集團,負責面交取款。該詐騙集團3月14日下午3時許,撥打電話給許姓被害人,冒稱第一銀行經理,謊稱有人持其證件辦理信用貸款,後轉接自稱警察局偵查佐,謊稱許姓男子涉及刑案需提出保證金。許姓男子察覺有異後立即報警,並配合警方與詐騙集團約定於3月17日晚間7時,在彰化縣秀水鄉全家超商秀中門市面交50萬元。詐騙集團指示陳姓男子前往取款,陳姓男子搭乘計程車到場後,見被害人將餌鈔放置於車輪旁,上前取款時遭埋伏警員當場逮捕。法院審理時,陳姓男子對犯行坦承不諱。警方扣押陳姓男子所有的realme 12x智慧型手機1支、Apple airpod第一代耳機1副,以及現金1萬3000元。陳姓男子供稱該筆現金是先前擔任車手3次工作的報酬。法院認定,該詐騙集團至少有三人以上,成員間施行詐術、取款等環節各有專責分工,具有持續性、牟利性的有結構性犯罪組織特徵。審酌陳姓男子犯後態度良好,於偵查及審理中均坦承犯行,且未有前科紀錄,但考量其助長詐騙歪風,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判處有期徒刑1年。法院並認為陳姓男子以觀光名義來台卻從事犯罪活動,續留境內有危害社會安全之虞,依刑法第95條規定,併諭知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另外兩名同案馬來西亞籍被告黃姓及楊姓男子,經法院審理後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雇用6密醫涉嫌詐保 牙科診所相關12人遭訴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上金鼎牙科診所涉嫌雇用6名「密醫」看診逾1年,期間受害病患人數高達1898人,詐領健保費約為952萬元,全案經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偵辦,7月31日偵查終結,依法起訴診所實際負責人、院長、密醫、助理及行政人員共12人,並沒入犯罪所得。檢方指出,診所為許、袁兩男子出資經營,並負責人力招募、設備建置、帳務統籌、醫材採購及配送等事項,袁男亦為支援牙醫師,劉姓女子則擔任院長兼主治醫師,並負責經營管理診所,3人共謀聘僱6名未具合法資格的「密醫」。檢方說,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4年12月12日止,在該診所內為1898人執行牙醫診療項目,並由3名助理兼行政人員協助診療及健保申報,合計犯罪所得約952萬元,涉犯《醫師法》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刑法》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及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嫌。檢方強調,涉案人員明知其行為違法,卻仍共同籌畫長期執行非法醫療與詐領行為,顯見漠視法治與公共利益,已嚴重戕害金門地區民眾接受合法醫療的權利及主管機關管理醫療、財政等業務正確性,亦對我國全民健保制度財務健全、永續發展及法秩序造成難容輕視的劇烈衝擊;衡以被告等均於偵查中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建請參酌《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等一切情狀,量處被告等適當之刑,以維法紀。金門縣衛生局則指出,針對涉案診所容留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而執行醫療業務,已違反《醫療法》,但該診所已於今年6月27日變更負責人,將對原負責人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淪詐團打工仔!他面交收60萬贓款「跑腿賺2千」 下場慘關10個月
台南一名蘇姓男子為了賺外快,自願幫詐騙集團跑腿「面交贓款」,事成後可日領2000元的打工費,助紂為虐的行徑最終也遭到警方逮捕,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依違反《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蘇男10個月徒刑。根據判決書指出,該案緣起於去年7月,被害人因誤信詐騙集團的投資陷阱,約定與詐團成員面交60萬元款項,蘇姓男子加入詐團行列後,被指派從事面交工作,一天的工作報酬為2000元。去年10月14日,蘇男前往台南市安定區與被害人面交,並收取60萬元的贓款,後續被害人驚覺遭到詐騙後,隨即向警方報案,淪為詐團打工人的蘇男也因此遭到逮捕。對此,台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蘇男不思循正當管道賺取金錢,反而心存僥倖幫助詐團從事面交取款工作,甚至製造金流斷點,加大檢警查緝詐團的困難度,嚴重侵害被害人的財產,審酌蘇男已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賠償,因此依違反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男網聊「酒店妹」暈船花86萬寵她 感覺有異一查竟是已婚男
網路交友要小心!台北市一名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自稱是酒店妹的女子,網聊半年後男子暈船,多次送禮或女方要求金援,前後花了超過86萬元,最後他察覺不對勁報警,才發現酒店妹其實是一名已婚男子。據判決書指出,台北市一名男子阿豪(化名)在2022年3月從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子「陳語喬」,對方自稱身世悲慘所以去酒店工作,每天與阿豪說些甜言蜜語,持續半年時間,讓阿豪以為遇到真愛,直接認為兩人正在交往中。當阿豪愛到不可自拔後,陳語喬開始常常討要禮物或主張家裡需要金援等。而女網友「陳語喬」其實是一名詐騙集團陳姓已婚男子扮演,他與女友、正妹直播主共組詐團行騙,已婚男子與阿豪聊天要求禮物或金援後,再由正妹直播主現身與阿豪見面,使阿豪信以為真。之後詐團又用「與酒店簽約需贖身」等理由多次要錢,截至2024年9月阿豪已經在「陳語喬」身上花了86萬2千元。之後阿豪察覺不對勁報警,經過警方追查他才知道自己的真愛竟是詐團陳姓已婚男子。士林地院審理這起案件,詐團雖然已經與被害人以30萬元和解,但偵訊階段陳姓已婚男子態度不佳,並否認涉案,未符合減刑條件,故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6月。
被騙走415萬又遭盯上!她「再掏150萬」給詐團 結局超展開
1名黃姓男子於民國113年11月間,加入TELEGRAM飛機軟體暱稱「龍捲風」、「中國信託CTBC」之詐欺集團,擔任面交車手,並與其他同夥意圖詐騙1名林姓女子。不過,林女先前已被詐團騙走415萬元,因此早有警覺,隨後和警方合作,假意交付150萬元假鈔將黃男騙出,由埋伏員警上前將其逮捕。判決書指出,黃男於民國113年11月間加入詐騙集團擔任面交車手,先由集團成員以臉書暱稱「Chen Hnghysrdgv」、LINE通訊軟體暱稱「亞溪」、「臻享數位」、「Bitcoin_9319」幣商向林女佯稱只要下載「MetaMask」、「imToken」APP創設帳號,交付投資虛擬貨幣款項即可獲利。不過,林女先前已受騙交款415萬元,因而發覺有異報警偵辦,乃假意與詐欺集團成員相約在北捷六張犁捷運站交付款項。黃男遂持行動電話與「中國信託CTBC」聯繫,依指示購買用於包裝現金使用之物品後,前往捷運站佯以虛擬貨幣幣商身分,向林女收取150萬元假鈔,惟遭現場埋伏員警當場逮捕。黃男辯護人主張,被告之動機係出於經濟壓力而誤入歧途,且已坦承犯行並主動提交另案30萬元,本案案情輕微未致實害,被告亦未獲取實質報酬,加以被告已有穩定工作,身為家中經濟支柱,如受徒刑宣告將使家人流離失所子女頓失所怙,請求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並給予易科罰金或緩刑。台北地院審酌,被告於本案擔任假冒虛擬貨幣幣商之面交車手工作,漠視他人財產權,對社會治安造成相當之影響,應予非難;併參以其犯後坦承犯行;就洗錢未遂犯行之部分,已於偵查中、本院準備程序中及審理時均自白在卷,且查無犯罪所得等情狀,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年。
基隆42歲婦人淪為詐騙集團共犯 提供人頭戶助洗錢將被關10年
基隆市1名42歲江姓婦人從2023年起,提供3個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成員當人頭戶。詐諞集團成員將詐騙所得共23萬匯入江婦的帳戶,江婦提成10%後再轉入其指定的電子錢包,製造金流斷點。案件被揭發後,基隆地院對江婦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共20罪,各處有期徒刑2年。合併執行10年。基隆市1名42歲江姓婦人淪為詐騙集團共犯,根據判決書內容,江婦自2023年提供3個銀行帳戶供詐騙集團成員「NANA」使用。從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共有20位受害者將款項匯入江婦的人頭戶,詐騙金額總計23萬。江婦從中抽取10%酬金後,再以剩餘款項購買虛擬貨幣,匯入「NANA」所指定的電子錢包。兩人合作製造金流斷點,隱匿詐騙所得流向,原以為可以逍遙法外。怎知有受害者察覺異狀後報警,該案才浮出檯面。江婦到案後起初否認犯行,辯稱是基於商業信任關係,才提供銀行帳戶給「NANA」,雙方合作的前2個月並無異狀,「NANA」僅囑咐她不要擅自聯繫客人。經過檢警的偵訊,江婦最終坦承犯行。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對江婦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共20罪,各判有期徒刑2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0年。
女法官買早餐 意外聯合檢警逮車手
雲林地方法院一名年輕女法官17日在法院附近的超商買早餐時,發現旁邊的男子行跡可疑頗像詐騙集團車手,立即通知地檢署處理。虎尾警分局員警佯裝顧客埋伏,等被害人到來,果然如詐騙劇本演出,當女被害人依約交付20萬元時,員警表明身分當場逮捕,雲林地檢署也聲押車手獲准。女法官前天上午在法院附近便利商店買早餐時,發現52歲李姓男子形跡可疑,還瞄到他攜帶的文書資料、工作證,與詐欺車手的配件相似,馬上偷偷聯繫檢察官,檢察官也立即通知虎尾警分局員警前往埋伏。當時被害人尚未到來,員警在店內假裝客人,待49歲女被害人出現後,果真交付20萬元給李男;員警見狀出面表明身分,當場逮捕李男,並查扣偽造的合約書、收據、行動電話、工作證等物品。雲林地檢署指出,李男所屬的詐欺集團是以假投資、保證獲利等名義詐騙,他接受指示扮演理財專員,向被害人收取投資款20萬元。檢方複訊後,依共同詐欺取財未遂、偽造私文書、洗錢未遂、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反覆實施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押獲准。據了解,詐騙車手經常在便利商店接收上線給的收款資訊,並依照指示到收款地點,此案直接在便利超商收款,可說是非常大膽,但車手沒想到旁邊買早餐的是法官,也渾然不覺喝飲料等人的是警察。
超機警!超商買早餐遇詐團車手 女法官報警成功逮捕
雲林地方法院一名女法官昨日在法院附近一家超商購物時發現有個男子忙碌的樣子頗像詐騙集團車手,立即聯繫地檢署處理。虎尾分局員警佯裝便利商店顧客一起等被害人到來,果然如詐騙劇本演出,當被害人交付20萬元,偵查隊員表明身分逮捕,雲林地檢署聲押該李姓車手獲准。年輕女法官昨(17日)上午在法院附近便利商店買早餐時,發現李男子動作可疑,瞄到他攜帶的文書資料、工作證與詐欺車手相似,於是聯繫檢察官,檢察官立即通知警察局虎尾警分局員警到現場埋伏。2名員警埋伏時,被害人尚未到來,等49歲女被害人出現,並交付20萬元給52歲李姓車手,員警才表明是警察,車手及被害人都嚇一跳,警方當場逮捕李男,查扣偽造的合約書、收據、行動電話、工作證等物品。雲林地檢署指出,李姓車手所屬詐欺集團係以假投資、保證獲利等名義詐騙,李嫌接受指示該特定便利商店扮演理財專員,向被害人收取投資款項20萬元。檢方察官以共同詐欺取財未遂、偽造私文書、洗錢未遂、參與犯罪組織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反覆實施之虞,向雲林地方法院聲押獲准。據了解,詐騙車手經常在便利商店接收上線給的收款資訊,收到資訊後依照指示到收款地點,本案直接在便利超商收款,可說非常大膽,但車手沒想到旁邊買早餐的是法官,也渾然不覺喝飲料等人的是警察。雲林地檢署表示,只要逮捕詐騙案車手,通常都會聲請羈押,准押的機率是7、8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