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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再欽涉1.8億土地交易遭控詐欺 法院撤科監控仍禁出境8個月

民進黨中執委 郭再欽 學甲爐渣案 台南地院
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除涉「學甲爐碴案」,另土地借貸詐欺案遭訴,法院裁定撤銷科技監控,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圖/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除涉「學甲爐碴案」,另土地借貸詐欺案遭訴,法院裁定撤銷科技監控,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圖/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涉台南學甲爐碴案,一審判刑8年6月,目前上訴中;他另因涉土地交易遭控詐欺,原遭科技監控。台南地院認為他有固定住居,裁定撤銷科技監控,但考量涉案金額龐大,仍有逃亡疑慮,裁定自9月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郭再欽另涉土地交易詐欺案,檢方偵查期間曾向法院聲請對他實施科技設備監控,獲准自今年4月5日起延長至9月4日。案件起訴移送台南地院審理後,檢方因監控期限將屆,再度聲請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

台南地院審理時,郭再欽坦承曾與其他被告就「興業段8筆土地」,與宸峰公司簽訂總價約1億8848萬元的買賣契約;另涉及「興業段9筆土地及其上建物」,由明祥馨公司與宸峰公司簽訂約1億2487萬元契約。他也承認知悉宸峰公司後續將向銀行申請貸款,不過否認涉及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

法院審酌後認為,郭再欽在台灣有固定住所,加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的措施,已足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另一方面,科技監控涉及被告日常生活及人身自由,法院也衡量監控的必要性、實際效果,以及是否存在侵害較小的替代措施,認為已無繼續監控的必要,因此裁定撤銷科技設備監控。

不過,法院考量郭再欽涉案犯罪金額甚鉅,仍存在逃亡可能,因此沒有完全解除境管措施,仍裁定自9月3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至於科技監控遭撤銷部分,檢察官如不服裁定,依法仍可提起抗告。

民進黨中執委 郭再欽 學甲爐渣案 台南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