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
」 再審 法院 有期徒刑 法務部 聲請
清真寺被篡1/前董事長「自肥」讓產權 台北清真寺基金會遭驅趕討租金
台北清真寺是北台灣穆斯林最重要的信仰中心,更是台灣與國際伊斯蘭世界交流的重要橋樑,每年吸引數十萬信眾前往參拜,由台北清真寺基金會服務和協助在台穆斯林超過半甲子,該基金會前董事長馬超彥卻未經董事會允許下,將台北清真寺建物產權「轉讓」給財團法人回教協會,馬超彥同時是財回實際負責人,近年更不斷向基金會索討租金,並聲請強制執行驅離,基金會也對馬超彥提出背信告訴,目前雙方仍對簿公堂。12月25日下午,記者抵達台北清真寺,金色圓頂和喚拜尖塔之造型在新生南路上猶為吸睛,禮拜堂無梁柱的挑高穹頂顯出恢弘大氣,因伊斯蘭教禁止偶像崇拜,建築裝飾多使用文字、植物或幾何圖形,也讓台北清真寺更為莊嚴清淨,即使當日天候不佳,仍吸引許多穆斯林前來參觀和朝拜,而在清真寺神聖典雅的外觀下,卻藏著在台穆斯林的共同隱憂。據了解,台北清真寺「身世」坎坷,自1960年完工後幾經波折,因當時教徒不懂台灣法規採登記制,未與地主完成過戶程序,還一度被要求拆寺還地,因而成立財回,在1970年將清真寺「掛名登記」在財回名下,但大小寺務仍由基金會負責,土地後被地主4.6億元賣給嘉新水泥,由於台北清真寺在1999年成為市定古蹟,市政府以容積率移轉方式補償嘉新水泥,土地這才得以給清真寺使用。「台北清真寺基金會在這邊超過65年,服務教親、照顧穆斯林,如今卻被『乞丐趕廟公』驅離。」不願具名穆斯林透露,早年創寺的耆老本著穆斯林的信任與善良不爭,虛設財回作為借名的的空殼組織,認定該單位只是為了保護義產而立,而清真寺坐落在188地號和196地號上,地號188仍屬嘉新水泥,地號196則掛名在財回之下。在台穆斯林看不慣馬超彥「乞丐趕廟公」行為,已串聯組成自救會捍衛清真寺。(圖/方萬民攝)而台北清真寺一直都是獨立管理,前董事長馬超彥卻在2007年和2015年任內,兩度未經董事會決議,與嘉新水泥達成協議,讓財回取得清真寺建物產權,而馬超彥多次擔任財回董事長,是該協會實際負責人,其行徑猶如自肥。取得產權後,財回便開始以「房東」自居,2018年開始以法律訴訟方式,向基金會索討從2013年起的租金和利息,「出租清真寺」並收取利息的行為震撼伊斯蘭界。馬超彥曾任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副理事長、中國回教協會秘書長等職務,並遭控在台北清真寺基金會董事長任內轉讓清真寺產權。(圖/報系資料照)基金會自然不讓財回予取予求,財回卻在2023年向法院扣押基金會所有財產,並要求基金會撤出清真寺,並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原定在2024年8月入內勘查,最終因同意基金會所提出之「再審」之訴,並裁定強制執行予以暫停。財回行徑也掀起穆斯林的怒火,台北清真寺基金會更發文痛批,表示財回對宣教和清真寺毫無貢獻,長年來最專注的工作莫過於向清真寺和教親提起訴訟,是「穆斯林社群最惡劣的典範」,強調出租清真寺追加利息是「悖逆伊斯蘭教義的大罪」,訴訟成癮對付教親則是「魔鬼的行徑」。全台穆斯林因而紛紛聲援,從台北、桃園、新竹、台中至高雄、花蓮串聯自救,網路聲討聲浪四起,財回理事長張明峻與前台中清真寺董事長馬景仁,卻對30多位穆斯林提起訴訟,被告對象甚至包括台北清真寺教長,試圖「以訟止論」,讓穆斯林因害怕而噤聲,目前官司則多以不起訴結案。據了解,台北清真寺基金會也決定「絕不低頭和姑息」作惡者,現已向馬超彥提出背信等告訴,信眾更希望教親們能一同「捍衛正道」,共同守護真主的房子。對此,回教協會理事長張明峻否認對教親採取法律行動,反問「你知道他們做了什麼嗎」,並表示此事需見面、看到記者服務證後再談,不願再電話中多說,未針對記者詢問部分做出正面回應,記者致電回教協會實際負責人馬超彥和傳送訊息,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黃明志首回應「尿檢陰性」 吐心聲:近期是人生中的最低谷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風波後,形象與工作都受到影響,而昨(18日)其代表律師在庭上透露,黃明志的尿液檢驗結果對毒品呈陰性反應。對此,黃明志今日也發文表示「昨天收到法庭傳來好消息,過幾天要上法庭了,希望判決跟昨天聽到的一樣。各位的祝福和關心我都收到了!還有感謝所有為我說話的人」。日前黃明志因捲入謝侑芯命案,一度因尿檢初步反應呈陽性,加上被控非法持有藥物與吸毒,遭檢方起訴,導致他的演藝工作全數停擺,形象也大受打擊。不過,18日傳出黃明志最新驗尿報告顯示「4項毒品全數陰性」,檢方表示已收到尿檢報告,要求擇期再審,律師也表示希望於22日再度開庭,並獲得法官同意,而黃明志的口頭保釋期限則延長至明年1月11日。對此,黃明志今(19日)在社群發文,表示近期是他人生中的最低谷,「工作全部沒了,還要被眾人指指點點,家人和同事要遭到異樣的眼光看待」,並坦言自己已經很久沒有出門。黃明志也分享他過去為電影《冠軍歌王》所寫的歌曲〈大雨〉,透露年底雨季來臨,看著窗外的大雨,這首歌正好呼應自己的心情,「昨天收到法庭傳來好消息,過幾天要上法庭了,希望判決跟昨天聽到的一樣。各位的祝福和關心我都收到了!還有感謝所有為我說話的人」。
檢察官黃錦秋慘遭重判轉任觀護人 法務部本來不想讓她當公務員
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邀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等人,前往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的「八八會館」、及涂誠文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的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懲戒法院二審今天上午宣判,認為黃錦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判決黃轉任臺北地檢署觀護人,全案確定。懲戒法院第一審,判決免除黃錦秋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109年1月17日晚間邀請王涂芝等人,參加警政署政風室的年終尾牙,並於聚餐結束後,與王涂芝等檢警人員,前往郭哲敏的私人招待所(八八會館),接受業者無償招待,還於同年7月10日晚間找王涂芝參加警政署政風室舉辦的專案破案慶功宴,並於餐宴結束後,與王涂芝等檢警人員,前往涂誠文位於睿森銀樓地下室的私人招待所,接受業者無償招待。王涂芝恰好承辦郭哲敏的地下匯兌案,在郭出境時未能適時拘提,媒體曝光後認為她有縱放嫌疑。懲戒法院日前已判決王涂芝罰款3個月月俸、約50萬元。全案確定。懲戒法院認為,檢察官須有高於一般公務員之期待與要求,為維護檢察官群體榮譽及尊嚴,回應人民對檢察官公正超然、勤慎執行檢察職務之信賴與期待,黃錦秋違失行為動機、目的,已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尊嚴與公眾信任之程度等,及其在事發後,試圖掩飾,迄本件審理中仍未見其知所警惕等後續態度呈現之人格圖像,客觀上已達失去人民對其「檢察官適任性」之信賴,堪認其已不適任檢察官。懲戒法院徵詢法務部有關黃錦秋轉任職務之意見結果,法務部函復:黃錦秋所涉違失行爲已不宜繼續擔任公務員,且不符合轉任檢察事務官資格,建請依法官法爲「免除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另就懲戒法院函詢有何職務可供轉任部分,表示職缺計有臺北地檢署觀護人 1 名、高檢署一等書記官兼科長 2 名及屏東地檢署一等書記官兼科長 1 名,且說明:觀護人業務須具備理解與耐心等人格特質,始能勝任,應審慎審酌被付懲戒人是否適宜擔任,而本部前已說明,建請爲「免除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參據被付懲戒人之資歷,尚乏管理檢察機關行 政科室之相關經歷,不宜使其轉任書記官兼主管職務等語。懲戒法院考量法務部意見,並審酌其長期任職檢察官,曾兼任大學講師之經歷,認其仍能在主管監督下配合執行公務,擔任觀護人職務尚屬適當,再審酌其家庭、 生活等個人狀況,爰依法官法第 89 條第 1 項、第 50 條第 1 項 第 3 款規定,處以上述之懲戒處分。
大同遭陸判賠華映131億元 公司:將提再審、不影響財務
大同(2371)13日召開重訊記者會表示,接獲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判決指出原大同集團旗下的中華映管(華映),須向中國華映科技支付約人民幣30.29億元(約新台幣131億元)的業績補償款,大同公司與華映負連帶清償責任。大同指出,對此判決結果表達遺憾,並宣布將依循大陸司法救濟途徑,提請再審。大同依循會計準則仍應先行提存備抵損失,預計每股虧損逾6元。業界並推估,大同有可能在今年第4季財報提列。大同表示,為充分維護廣大股東權益,經徵詢專業律師意見後,將啟動審判監督程序提請再審。公司亦將依據會計原則審慎評估判決對其財務及業務的影響,並依會計師查核結果進行後續處理。大同強調,依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公司現金及約當現金近新台幣287億元,資產總計近新台幣1480億元,資金充裕、結構穩健,足以應對突發性財務風險。大同近年轉型有成,以電力、能源、AI算力為主要成長引擎,加上海外市場動能強勁,今年累計營收持續增長。公司重申,該判決不影響公司營運,將持續專注於核心業務發展,秉持穩健經營原則,致力於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與權益。
獨/國防醫學生樓梯間硬上前女友遭起訴! 被害人焦慮到2度用藥過量
花花(化名)和阿民(化名)2016年就讀國防醫學院時曾短暫交往過,沒想到阿民竟會對花花施暴,最終也因此而分手。孰料,分手以後,阿民變本加厲,不但會跟蹤她的行蹤,更會趁四下無人之際對其施暴、性侵。最終,花花選擇提告,士林地檢署也於近日偵結此案,並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阿民,但花花向CTWANT透露,對她來說惡夢仍未結束,想到之後開庭要面對更多質疑和再次回想細節,就讓她焦慮無比,甚至因此在收到起訴書以後2度用藥過量。阿民被花花提出分手以後化身跟蹤狂,經常趁四下無人之際對花花施暴以及性侵,過去花花曾向CTWANT透露阿民在這段時間內曾多次對她施暴,包括掐脖、在她身上捏出瘀青痕跡等,且阿民的恐怖行徑班上同學人人皆知。阿民竟在校內大樓的樓梯間對花花性侵得逞。(圖/翁靖祐攝)更駭人的是,2017年2月6日,身高185公分的阿民,在校園內的樓梯間對身高僅有160公分的花花性侵得逞。事後,花花向國防醫學院的校內提出性平會申訴,卻遲遲等不到校方為她伸張正義。畢業以後,花花得知2024年的7月阿民即將來到她所隸屬的醫院受訓,為了避免大學的惡夢再度上演,花花決心為自己勇敢一次,除再向國防醫學院提出性平申訴以外,同時也對阿民提告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最終阿民才被調至高雄的軍醫院。2024年12月性平會結果出爐,認定性侵案成立,學校對已經畢業的阿民記2大過懲處,但他的醫師職涯卻絲毫沒有受到影響,花花不敢置信表示這樣的人居然還可以繼續當醫生。不過,國防醫回應,記兩大過是根據性平會建議所進行的懲處,後續會待司法結果出爐後,再審視是否追加懲處。本案於今年1月召開偵查庭,雖然阿民到案以後均否認犯行,僅承認雙方曾在自願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不過檢方認定花花事後均向友人哭訴,且與偵訊過程時的陳述一致以及校內性平調查報告等,最終於日前偵結此案,並依照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阿民。在本案被告阿民被起訴以後,花花再度向CTWANT傾訴,自1月開完偵查庭以後,她就飽受緊張和焦慮,很怕如果不起訴的話,就再也不會有人相信她。但如今真的起訴了以後,她又開始擔心即將面對法庭上的各種質疑。花花表示,想到要去回憶、重複描述那段過往,還有對方律師定會找碴並拋出很尖銳的問題,就不知該如何是好。她說,想到這些心情就一直很焦慮,連精神科的醫師都擔憂她是否能撐過去,而花花在收到起訴書以後,也因為這些擔憂的情緒2度發生用藥過量的情形,她心酸地表示,對於開庭完全沒有任何期待,只希望對方可以不再繼續當醫生,並得到應有的懲罰。另外,花花也和本刊透露,當初學校不讓她開性平會,她也在幾個月前去軍醫局申訴,最終那個心輔官也被懲處。花花說,她一路以來受到很多質疑,甚至有人指她是在仙人跳,但她心碎地表示自己連民事都沒有告,還要自掏腰包請律師「到底是怎樣的人,會因為編一個故事這樣不停吃藥然後進出急診?」
關25年未槍決!黃春棋、陳憶隆獲非常上訴「暫時免死」
犯下民國84年(1995年)黃春樹擄人勒贖撕票案,而被判死的黃春棋與陳憶隆,是目前關押時間最久的死囚。2人因憲法法庭去年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而獲得轉機。該判決認定他們當年所涉的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規定違憲,因此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日前已依據判決意旨,正式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依規定,案件進入非常上訴程序後,法務部不得執行死刑,使得2人等同取得「暫時免死」的保護。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法律界人士指出,檢察總長基於憲法法庭判決而提起非常上訴,並不意味著黃、陳2人將免於再次被判處死刑。憲法法庭已明確說明,死刑仍可適用於「情節最嚴重的犯罪」。因此若案件重新審理後,法院認定2人所犯屬於最嚴重罪行,依然可能再度判處死刑。然而,依照法務部最近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槍下留人」的條件變得更嚴格。規定顯示,若死囚案件已由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或法院裁定開始再審、或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裁定,法務部即不得執行死刑。也因此,黃春棋與陳憶隆目前得以暫時躲過執行。本案源於民國84年。檢方指控,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後於泰國死亡)與徐自強,共同擄走台北縣房屋仲介商黃春樹,並押往汐止山區殺害後棄屍,還向受害者家屬勒索7000萬元。黃春棋被捕後指稱徐自強與陳憶隆是共犯,3人因此遭起訴並求處死刑。最高法院於89年4月27日將徐自強、黃春棋與陳憶隆3人判處死刑定讞。其後,徐自強歷經檢察總長5度提起非常上訴,並於2015年9月1日的更九審中判決無罪,最終最高法院在3年前維持更九審判決,認定黃春棋與陳憶隆指控徐的供詞前後矛盾、違反常理,依無罪推定原則改判徐自強無罪確定。至於陳憶隆與黃春棋,則在確定死刑後長達25年間始終未被執行,成為關押最久的死囚。去年9月20日,憲法法庭針對死刑制度作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指出死刑本身在特定條件下合憲,但88年修正公布的《刑法》第348條第1項,將「意圖勒贖而擄人並故意殺害被害人」限定為唯一死刑,不符憲法的罪責相當原則與生命權保障,因此屬違憲。依此,死刑須限制於「最嚴重的罪行」,且須具備嚴格的憲法程序保障。基於此一判決,黃春棋與陳憶隆得以向最高檢請求非常上訴。最高檢在多次研議法律意見後,檢察總長邢泰釗已正式替2人提出非常上訴。事實上,自徐自強獲改判無罪後,黃、陳2人多年來透過廢死團體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希望能翻案逃過死刑,但高院認為2人的主張不符再審所需的「新事實」或「新證據」,並指出他們應改採非常上訴途徑,因此多次駁回聲請。2人之後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也均遭駁回確定。
岳父家吃飯遭魚刺卡喉!公務員上班後送醫亡 家屬「申請工傷」結果出爐
大陸廣西省全州縣鎮公所楊姓職員於2022年4月某天,在岳父母家吃中餐時被魚刺卡喉,下午上班後不適就醫,最終搶救無效身亡。事後,家屬申請工傷認定,一、二審均獲得法院支持。不過,廣西高院再審後,裁定撤銷原判,認定楊男死亡與工作無直接關聯,不屬工傷。綜合陸媒報導,事件發生於2022年4月24日。楊男當天中午隨妻子回岳父母家用餐,進食草魚時被魚刺卡喉,隨後自行處理。下午上班後,他感覺喉嚨不適,前往鎮上診所就醫,醫師建議轉院治療。當日下午4時許,楊男在妻子陪同下抵達醫院,不料病情急速惡化,經搶救於晚上7時15分不治。司法鑑定指出,楊男死因為魚刺刺傷咽喉引發急性喉頭水腫、出血及炎症,最終導致窒息死亡。鑑定報告進一步指出,死者因自行處理不當,加上喉部特殊位置、糖尿病病史及精神緊張等因素,造成病情惡化,終致喉頭腫脹阻塞氣道。事後,楊男妻子向全州縣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認為其死亡發生於工作日應屬「視同工傷」。然而,人社局調查後認為,死亡原因與工作無直接關聯,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經家屬提起行政訴訟,一審與二審法院均判人社部門敗訴,要求重新認定;人社部門遂聲請再審。廣西高院審理後指出,楊男受傷及死亡發生在私人用餐期間,並非因履行職務或工作行為導致,與工作無因果關係,故不屬工傷。最終,高院撤銷前兩級判決,維持人社部門原決定。
護男友遭反噬!女為性騷案作偽證遭判6月 刑期超過男方
高雄一對張姓情侶夜間散步休息時,與坐在隔壁長椅上的陌生女子閒聊,男方竟假藉按摩為名觸摸對方腳踝與小腿,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45日。沒想到女友為替他脫罪,於偵查與審判程序中兩度具結作偽證,被高雄高分院依偽證罪判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刑期比男友更重。判決指出,民國111年11月20日晚上,張姓男子與張姓女友在鹽埕區大義街散步,兩人坐在路邊木椅休息時,與旁邊也在休息的一名陌生女子攀談寒暄。過程中,張男自稱會按摩,未經對方同意便伸手觸摸她的腳踝並按壓小腿。女子當場制止並說「這樣很沒禮貌」,女子於案發後不到1小時即報案,警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被害人隔天還傳訊給張女抱怨「假藉按摩直接摸腳踝、小腿,很不應該,不是一個正常人有的行為」,張女也回覆「經過妳的教育他一定不會再動任何女生的身體了」。審訊中張男雖承認有觸摸腳踝,但辯稱「事前經對方微笑點頭同意」,張女也在偵訊中作證稱「對方全程笑瞇瞇」。法院比對報案紀錄與對話內容,認為女子明顯表達不悅,並無同意情形。高雄地院依性騷罪判張男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4萬5000元;上訴後,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確定。同時,檢方認為張女於偵查與審判中,明知對方未同意仍具結作偽證,意圖讓男友脫罪,依《刑法》偽證罪起訴張女,法院認定她虛偽陳述,嚴重影響司法判斷,判處有期徒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竟比男友性騷擾判刑更重。張女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再審駁回,維持原判定讞,恐將面臨牢獄之災。
她殺了情人嫁給對方兒子?前AV女星翻供喊冤 控死者兒子才是真兇
美國內華達州一宗命案於本週重新開庭審理,案件主角為女性黛文麥可斯(Devyn Michaels),她被控於2023年犯下殺人案,當時曾承認第二級謀殺,並與檢方達成協議。但在今年七月的量刑程序中,她突然表示自己無辜,並要求撤銷認罪。法院最終同意,案件重啟審判。根據英國《The Sun》報導,此案可追溯至2023年8月7日。警方表示,46歲男子威利特(Johnathan Willette)在內華達州亨德森市的住處被發現身亡,遺體遭斷頭,現場遺留漂白水與氨水瓶,頭部至今下落不明。另據《8 News Now》、《FOX 5 Las Vegas》與《Las Vegas Review-Journal》等媒體報導,死者母親是第一位發現遺體的人。警方約一週後逮捕黛文麥可斯,並於筆錄中指出,她當時向警方供稱,事發當晚因威利特試圖對她發動性侵犯,她以木棒擊打其後腦,原意是讓對方需住院,以便自己思考如何安置兩名子女,並非預謀殺人。根據法院紀錄,她原已承認第二級謀殺罪,並面臨15年有期徒刑、可申請假釋。不過在七月出庭時,她情緒激動當庭否認犯行,表示:「我其實能證明我清白,也不會放棄證明自己無罪的機會。」法官最終准許其撤銷認罪,案件再度進入陪審團審理階段。審理重啟後的庭訊聚焦於複雜的家庭結構與潛在動機。根據報導,儘管黛文與威利特過去曾有情感關係,並育有兩名孩子,但事發時她實際上是與威利特的兒子迪維爾(Deviere Willette)結婚。該名男子向警方表示,兩人婚姻係為協助黛文處理醫療與生活事務,屬協議性質。儘管如此,陪審團仍被呈現多張兩人過往親密合照,其中部分拍攝時間可追溯至迪維爾未成年時期。辯方律師羅伯特德拉斯科維奇(Robert Draskovich)在法庭上指出,迪維爾才是真正具有犯案動機的人,因其父親準備搬入與前伴侶及兩名孫子共同同住,可能引發家庭衝突與強烈不滿。辯方主張,父親將奪回居住空間與情感關係,使兒子不堪壓力才可能動手犯案。控方則持續指向黛文的行為模式與案發後矛盾說詞。該案仍在審理中,預計未來數日將持續傳喚證人與呈現關鍵證據。
四億福地2/台鳳前總裁借力文化局! 黃宗宏力拚8年結果竟這樣
龍巖集團買受黃宗宏的陽明山豪宅後,因不滿內有240坪的黃成金墓園,和黃家展開訴訟戰,並於一審拿下勝利。黃家不服上訴,且黃宗宏於上訴期間向台北市文化局申請將墓園登錄為歷史建築並成功,而這也成了台灣高等法院將此案反轉的原因之一。台灣高等法院審理5年後,判決黃家勝訴,龍巖不服,提出再審仍遭駁回。然而今(2025)年8月27日,龍巖另對文化局提起行政訴訟的結果出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黃成金墓園已不再是歷史建築。黃宗宏等人和龍巖歷經8年官司後,獲高等法院判決勝訴,不須拆墓還地。(圖/報系資料照)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龍巖集團將原先請求拆除黃成金墓園,變更為遷移墓園,並追加請求被告按月連帶給付損害賠償4萬0815元。不過,高院審理過程中,黃成金墓園於2022年12月19日被台北市文化局登錄為歷史建築,當時龍巖集團主張,此部份後續恐涉及行政爭訟,法院應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不過遭到高院駁回。據了解,當時台北市文化局會將黃成金墓園登錄為歷史建築,乃是因為在上訴期間,黃宗宏先向台北市文化局提出申請,文化局也於2022年9月16日派員至現場進行會勘,後續更因墓園雕刻工藝精緻,反映 1970 年代民間石刻工藝且黃成金對台灣光復後的社會、經濟具有貢獻等理由,投票通過將其登錄為歷史建築。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龍巖集團在知悉系爭墓園由黃氏派下子孫基於使用借貸關係占有狀態下,仍以低價買受土地,但事後要求黃家拆除墓園,使其在40餘年合法使用狀態恐隨時終止,不僅「利益衡量顯然失衡」且「傷害一般國民之法律情感」。另,此墓園有文化資產保存價值,也進一步強化高等法院此判決的理由。龍巖集團不服,針對判決結果提起再審之訴,主張搬遷墓園及異地保存為可行之舉,且系爭墓園占用土地12.13%,龍巖有維護正當利益必要性。另,龍巖集團對文化局登錄過程提出質疑,認其違反法定正當程序等。但台灣高等法院仍於2024年8月21日駁回再審之訴。龍巖主張黃成金墓園不該列為歷史建築,向北高行提起行政訴訟,今年8月勝訴,但文化局10月1日上訴。(圖/本刊資料照)不過龍巖集團早一步在2023年,也對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登錄黃成金墓園為歷史建築的結果提出行政訴訟,歷經2年的審理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8月27日宣判龍巖集團勝訴,文化局須撤回原處分,不過文化局10月1日提起上訴。黃宗宏大戰龍巖集團8年,最後勝負仍難料。本刊致電黃宗宏二審委任律師吳尚昆所屬的大成律師事務所,以及黃宗宏創辦的帝門藝術中心,詢問對此案意見,但截稿前未接獲回應。另外,本刊也致電以及寄電子郵件至龍巖集團詢問此案意見,不過同樣在截稿前也無回應。
假搜救真兇手!女子拒接60通電話慘遭殺害 「伯伯」竟是凶嫌
大陸貴州一名49歲王姓女子(化名王秀珍)失聯將近一個月,家屬與村民苦尋未果,直到警方逮人,才揭開震驚真相,竟是參與搜救、甚至到家裡吃飯的「熊姓伯伯」涉有重嫌!死者兒子楊舟(化名)得知兇手竟是長期裝作熱心幫忙的熟人時,幾乎崩潰。據《大河報》報導,熊姓男子與王女自2021年取得聯繫,雙方互動密切,但2023年5月後王女拒接電話,讓熊男疑心被封鎖、情緒失控。據警方調查,死者手機內與熊男有197通通話紀錄,僅5月就打了將近60通未接來電。最終在7月3日清晨,王女外出割草時與熊男相遇,當場遭其殺害,遺體被棄置於山區石縫。更令人不寒而慄的是,案發後熊男不但未逃避,還主動協助家屬搜尋失蹤的王女,甚至在楊家用餐、關心進展。楊舟表示:「現在想來,他是在探口風。」本案歷經一審、二審審理,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於今年6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熊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限制減刑。死者家屬不滿結果,已申請刑事再審,要求改判死刑立即執行。貴州高院已於9月12日立案,目前仍在審理中。死者王姓女子被發現棄屍於山區石縫,警方經過近一月調查才揭開真相。(圖/翻攝自微博,大河新聞)
23歲女交往富二代遭家暴後胸口挨刀亡 1原因法院判男友無罪!家屬崩潰
相愛容易相處難!大陸大連一名23歲女子與富二代男友發生爭執後,胸口中刀身亡,但法院認定她是輕生,一審宣判男方無罪;案件經死者家屬上訴後,近日二審法院再度維持原判,讓死者姊姊強烈不滿,考慮申請再審為妹妹討公道。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死者徐園(化名)於2022年4月26日凌晨被送到大連市普蘭店區中心醫院時,胸口仍插著一把水果刀且全身是血,搶救後宣告不治,得年23歲。最詭異的是,將徐園送醫的人正是她交往僅2個月、同居半個月的富二代男友單某。事發當晚,情侶倆在家中爭吵後衝突升級,從屋內延續到住處外。據判決書指出,單某曾對徐園言語侮辱甚至出手毆打,造成女方臉部與身體多處傷痕;在爭吵後,單某稱女友返回屋內後,竟拿起水果刀刺向自己胸口。在警方初步調查時,單某聲稱女友是輕生。經鑑定後,徐園死因為利器刺胸導致左肺與心臟破裂大量出血;屍檢同時發現她的眼睛、鼻子、耳朵及四肢有鈍器傷,推測是徒手擊打造成,但其上衣並無破損痕跡。由於現場僅有徐園和單某,沒有第三者能證明實際過程。案發後,單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遭起訴。2023年9月,大連市普蘭店區法院以「證據不足」判決無罪;法院指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死者有輕生傾向,單某亦無法預見她會以持刀自戕的方式結束生命,兩者之間不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因果關係。然而法院同時認為,單某在事後有撥打急救電話並協助送醫,已盡到基本救助義務。對於法院判決,檢方和家屬皆不服,提起抗訴,主張單某對死者施暴,導致矛盾升級並間接造成悲劇,應依「過失致人死亡罪」追責。不過,近日法院進行二審,最終仍維持原判,駁回抗訴。死者胞姊徐女得知結果難以接受,強調案發現場疑點重重,她也指出,徐園生前常被男友打罵,案發前一個星期還曾被單某酒後施暴。據判決書,單某過去曾3度因暴力犯罪入獄,包括故意傷害與聚眾鬥毆,2021年也因毆人被拘留15日。徐女並透露,警方曾3度進行屍檢,第二次鑑定結果指出「傷口可能為本人形成,但不排除他殺」,但最終調查報告卻改成「輕生」,讓家屬難以信服。她痛批,「妹妹身上全是傷,怎麼會自己拿刀插胸?」報導中也提到,徐園生前有輕度焦慮、失眠狀況,但醫師及友人皆證實她沒有自殘或輕生傾向。家屬質疑法院過度依賴單方供述、忽視暴力事實,並強調將諮詢檢方意見,準備申請再審。◎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托育涉虐將全面停業 《兒童托育法》修法強化0至2歲托育安全
近年兒虐事件頻傳,為完善0至2歲托育服務,衛福部草擬《兒童托育服務法》專法,管理托嬰中心、居家保母等托育服務。立法院昨審法案,行政院版本原僅規定托育相關人員涉不當事件,必要時應暫停「新收」兒童,立委要求修正下,朝野達成共識,未來情節重大者應「暫停所有托育服務」。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16日進行《兒童托育服務法》第3次審查。衛福部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說明,行政院版本第50條,規定當主管機關得知托育機構所屬托育相關人員、居托人員(保母)及同居者,涉嫌兒虐、體罰、霸凌等違法事件時,調查期間應協助兒童家長或實際照顧者轉介收托,加強訪視輔導。必要時,得令其暫停「新收托兒童」。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認為,目前版本只規定必要時「暫停新收托」,但若遇到非常嚴重案件,現有已收托的孩子,也都應該暫停收托,「不論新舊個案,嚴重時都應停止所有服務」;同時縣市政府也應協助家長轉托。她強調,這是「備而不用」,防止未來發生嚴重事件時,不會發生法律未明定情形。民進黨立委王正旭也認同,若只規定必要時須暫停新收兒童,確實有所不足,應視情節嚴重度,嚴重時托育服務都要全面暫停。縣市政府是否安排另托,也希望涵括到法條內。周道君表示,目前已規定在調查期間,主管機關應協助托育機構、居托人員,依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者意願,做轉介收托,必要時則加強訪視,現行地方政府已有責任告知、協助轉介收托。周道君指出,考慮委員提出的情況,建議可在該條文最後加上「情節重大者,命其暫停托育服務」文字。經委員會討論,朝野達成共識,衛環委員會召委劉建國拍板通過,文字照討論版本修正,但因法條條次調整需求,配合第46條條文,此條先行保留。昨日委員會初步審查了78條條文,其中共59條保留、擇期再審。
籲再檢視退休教師所得替代率 劉書彬:教育部要捍衛立場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6)日表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後,35年年資的中小學教師退休所得替代率只有約6成,反觀警消有8成、軍人更高達9成,實在難稱合理,希望教育部能重新檢視,讓所得替代率能合理提升;教育部長鄭英耀也承諾再審視,半年內會提供評估報告。在「年金改革」浪潮之下,政府對於35年年資的公教人員,所得替代率設定從原本上限達 75 %,於過渡期內逐年調降至 「最後在職向前 15 年平均薪額」的60 %,且現行新進的年輕公務員所適用的新制度,未來退休的所得替代率最高則僅 52.5 %。而反觀前一會期已經三讀通過了在野黨聯手提案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修法,退休警消的所得替代率提高到最高80%,相比之下公教人員所得替代率是否有機會重新檢視,將成為本會期角力看點。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首度擔任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對現職與退休教師權益著墨甚深。(圖/劉耿豪攝)此外,現職教師權益也是各界關心重點,劉書彬直言包含導師費、兼課鐘點費、行政加給、偏遠地區加給與學術加給,調幅遠遠跟不上近年物價漲幅。她回顧,過去大小教育團體對教員擔任行政工作應調高「行政加給」訴求,老是被行政院以「公教一體」理由拒絕,推稱教員兼任行政工作,不可以突兀地另行調漲行政加給,如今搞得師培生畢業後,眼見教育現場麻煩事一堆,薪資比起業界也幾無誘因,因此不願進入教育現場。鄭英耀對此指出,教育部已將「退休教職人員所得替代率」與「現職教職人員各項加給」再檢視列為重點,未來將從國家整體利益考量,評估合理待遇能否提升,半年內也會提供評估報告。劉書彬則強調,教育部長是教育界的大家長,對於教師待遇調升應該要全力支持,也該在關鍵時刻向行政院表示捍衛教師權益立場,至於中央政府預算項目如何調整,那是更高層的事情,希望教育部要捍衛立場,不要拿老像過去,拿預算不足替政院開脫。教育部長鄭英耀(圖)允諾對現職教師各項加給與退休教師所得替代率再次審視並於半年內出具報告。(圖/劉耿豪攝)劉書彬感性提到,自己就職立委不到一年,就有幸擔任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工作,這不僅僅只是一份責任,更肩負著全台灣對教育及文化領域的期許,必須全心全意善盡職責,方能不負所托。
呂男被控性侵殺害女大生服刑19年 再審無在場證明改判無罪
麵包師傅呂金鎧被訴32年前性侵殺害女大生遭判刑20年定讞,他服刑19年後於2012年出獄,經過非常上訴、高院第二次裁准再審後,合議庭25日審結認定,呂的自白不是出於真意,同案共犯、死囚陳錫卿有瑕疵的證述,及不精確的DNA鑑定結果,無法證明陳性侵殺人時呂在場且共同犯案,因此改判無罪。台灣高檢署表示,等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65歲的呂金鎧聆判後,情緒激動地在高院外擁抱姊姊,他說謝謝姊姊這麼多年一直支持他,他也想對在天上的父母說「兒子真的沒有錯」。他的律師則希望檢方別再上訴,讓案子落幕。檢察官起訴指控,呂金鎧因竊盜案入監,結識陳錫卿,呂1993年11月出獄後受雇中和一家麵包店擔任師傅,同年12月17日陳獲假釋後,借住在呂租屋處。陳錫卿於同月22日下午,致電1家家教中心,佯稱要聘請英文家教,范姓女大學生前往應徵,呂與陳錫卿合力制伏范女並將她抬到客廳後由陳性侵,呂因見她已昏迷未性侵,但為免她醒後喊叫,將脫下的范女衛生褲纏在其頸部打結後返回工作的麵包店,陳則將衛生褲再打一死結,並將她拖至臥室後逃逸,范女窒息死亡。一審判2人死刑,官司纏訟十多年,高院更六審認定是陳打死結後才導致范女死亡,判呂20年徒刑,陳死刑,呂在更六審判決後放棄上訴而確定。更七審委託刑事局鑑定DNA,發現死者下體沒有呂的精液,改認定呂並非共犯,仍判陳死刑;直至更十一審又認定陳、呂為共犯,判陳死刑,最高法院2009年駁回陳上訴定讞。呂的律師2023年聲請再審獲裁定開始再審,檢察官抗告,最高法院2024年發回,2025年4月高院第二度裁定開始再審,檢察官未抗告,案件重啟審判。高院再審合議庭認為,呂、陳當年的警詢與偵訊筆錄、自白書等,因為是不正方法取得不具證據能力,DNA鑑定報告結果、陳錫卿的證述等證據也不能證明,呂在陳性侵殺人時有在場,昨改判無罪。本案可上訴,若呂未來無罪確定,可聲請刑事補償金,以1天3000至5000元計算,若獲准最少補償2000多萬元,最多3460多萬元。◎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加坡男童被監護人虐待! 17小時遭衣架狠打620次「斷6根肋骨」
新加坡一名30歲男子長期對未滿14歲的男童施暴,包括在17小時內用衣架毆打男童超過620次,還命令男童做伏地挺身姿勢,踩踏、踢踹男童45次,導致男童6根肋骨斷裂、肺水腫、腎衰竭、心臟瓣膜關閉不全,殘忍行徑引發外界關注。根據《聯合早報》、《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一名30歲男子,是男童的監護人,被控抵觸新加坡7項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罪、1項蓄意導致他人重傷罪,以及2項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等罪名。而受害男童未滿14歲,法院為了保護孩童身分,禁止媒體公開姓名與案發地點等資訊。起訴書指出,被告在2022年至2023年間,多次以各種理由對男童施暴。2022年初,他因不滿男童「不會扣鈕扣」,用衣架毆打至少6次;2023年1月,他強迫男童維持伏地挺身姿勢3小時,並持衣架持續毆打其臀部;2023年2月,他為了阻止男童說話扇男童巴掌;2023年3月1日,他朝男童的左臉頰揮了數拳、拿衣架打男童背部,還將男童關進廁所。2023年3月10日淩晨2時至晚上7時,被告長達17小時不停折磨男童,先是用衣架擊打男童全身至少620次,再逼男童維持伏地挺身姿勢,並踩踏其背部與臀部至少45次,還用腳猛踢他的肋骨,導致男童兩側6根肋骨骨折,臉部和臀部大面積瘀傷、肺挫傷、肺水腫,引發男童急性腎衰竭,還出現嚴重高血壓及因腎衰竭所造成的心臟瓣膜關閉不全。據悉,被告原定於9月12日認罪,但又臨時對部分案情提出異議,律師聲請控辯雙方先召開審前會議,再決定認罪事宜。案件因此延至10月15日再審,目前被告以3萬元新幣(約新台幣71萬元)保釋在外。根據新加坡刑法,若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罪名成立,被告恐面臨最長8年刑期,並處以最高8000元新幣(約新台幣19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而蓄意重傷罪最高可判10年徒刑,另加罰款或鞭刑。
啤酒原料擬降稅至0% 財政部支持、業者盼配套減稅再談降價
立委提案把啤酒原物料啤酒花、麥芽高的15%、7.5%關稅,統統降至「0」,財政部評估,因兩項降稅稅收影響不到億元,態度予以支持,預料最快年底前可降稅。但啤酒業者說近一年來原料價漲,是否反映降價還要看成本比例評估。台灣廠商的啤酒面臨中國大陸製啤酒競爭,關務署已完成對陸製啤酒初步反傾銷調查,並且課徵臨時反傾銷稅,稅率最高64.13%;不過知名業者如百威系列僅課徵33.85%、麒麟僅13.13%。關務署官員曝光調查的最新進度,目前已經派5名人員到中國大陸實地調查陸製啤酒傾銷情形,官員表示,9月中下旬就可以完成調查,依此公布最後的反傾銷稅率,以及是否要提前課徵。除了反制,為了提高本土業者的競爭力,立委也提案,將目前啤酒花依研磨否關稅為7.5%到15%,麥芽不論是否烘製是7.5%,降至0關稅。財政部官員表示,麥芽與啤酒花是啤酒主要原料,進口啤酒花幾乎都拿去製作啤酒、進口麥芽則有9成,初步估算,這兩項原料0關稅,對稅收影響各為392萬元、7400萬元,合計未達億元。立委提案已經進入立法院修法歷程,順利的話可望今年底前就有降稅機會。。如此啤酒是否可望降價?業者表達雖然啤酒7、8成以上是這兩項原料組成,不過近1年來啤酒花的國際價格已經漲超過1成,啤酒包材啤酒罐更是大幅飆升,業者不敢足額反映。此外,啤酒還要課徵貨物稅、菸酒稅,負擔也相當沉重,必須修法確定後再審慎評估。(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劉雨柔剖腹產女大失血!「聽到女兒哭聲才醒」 產後血壓狂飆180
38歲女星劉雨柔與職籃球員胡凱翔婚後迎來人生新階段,夫妻倆在7月16日喜獲愛女「小花生」,正式升格為新手爸媽。經歷一個多月的坐月子生活後,她28日和丈夫一同上節目,談到當初剖腹產過程大失血,一度有生命危險。據《TVBS新聞網》報導,劉雨柔透露,自己在剖腹產時因大量失血血壓持續下降,一度陷入昏沉,幾乎失去意識,幸好在聽見女兒第一聲啼哭時才瞬間清醒。她坦言:「那時候狀況真的很危險,最後是寶寶的哭聲把我喚回來。」這段經歷也讓老公胡凱翔嚇得不知所措,雖然心急卻被妻子打趣問道「是擔心寶寶還是擔心我?」逗得現場氣氛稍稍緩和。劉雨柔晉升為新手媽媽。(圖/翻攝臉書/劉雨柔)談到初為人母的心境,劉雨柔形容看著女兒時,內心會莫名獲得平靜,彷彿世界只剩下她。不過,胡凱翔因過去多由月子中心協助照料,暫時還未完全融入父親角色。夫妻倆決定日後親自帶孩子,不急著尋找保母,希望透過共同學習建立默契。她也分享產後的身體狀況,雖然手術傷口癒合快速,隔天就能自由行動,但長達數週的血壓仍維持在170至180之間,必須仰賴藥物控制。醫師早在懷孕後期就提醒風險不低,因此她格外小心。所幸在過程中胡凱翔始終陪伴,不時主動關心,甚至學習新手爸爸應做的功課,令她感到安心。然而,育兒過程中也並非完全順利。劉雨柔直言,常有親友以「過來人」身分給予指導,甚至有人提出不切實際的建議,讓她感覺像被「PUA」。對此,她感謝好意,但強調每個孩子情況不同,「不是不聽建議,但有些太誇張,就不採納。」另外,劉雨柔在7月中還經歷愛貓MOA過世的打擊。當被問及是否會為了填補遺憾而嘗試第二胎時,她坦言會再審慎考慮,主要顧慮仍是生產風險,「如果沒有生命危險,當然願意,但目前還是先以健康為優先。」
山寨又贏了!無印良品在中國吃敗訴 未來販售「24類商品」不得使用無印良品字樣
此前,日本生活家居百貨「無印良品」母公司「良品計劃株式會社」曾就該商標在中國被當地企業搶先註冊一事,向中國法院提起申請「商標無效」之訴。《日本經濟新聞》指出,本商標訴訟已經在今年6月被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駁回再審請求,良品計劃已確定敗訴。今後良品計劃在中國銷售包含毛巾、床單、桌布等稱為「24類」的織物商品時,只可展示「MUJI」商標,不得再使用「無印良品」字樣。據了解,良品計劃早年在中國申請商標時,未就中國《商標分類》中的「第24類商品」、即毛巾、床單、桌布等織物商品註冊商標,被北京「無印」註冊後反告其侵權,雙方展開漫長的商標爭奪戰 。據《日本經濟新聞》報導,良品計劃株式會社在2019年就中國當地企業已註冊的24類商標,向中國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提出「商標無效」的申請但未獲認可,於是在2020年提起了行政訴訟。2021年的一審、2023年的二審均未認可良品計劃方面的訴求,2024年7月申請了再審,最終仍在今年6月遭到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駁回其再審請求。基於訴訟結果,第24類商品的「無印良品」中文商標目前是屬於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日本無印良品在中國境內銷售屬於第24類的織物商品時,不得再展示「無印良品」字樣,只能使用「MUJI」字樣的商標。對此,良品計劃指出,此前為了規避爭議,目前在中國銷售的24類商品早已開始使用「MUJI」商標進行銷售,而24類以外的商品,仍可以使用無印良品商標,因此對銷售「幾乎沒有影響」。
不滿上訴遭駁回!她怒嗆法官「買好槍了」 遭北檢起訴
去(113)年11月15日,約莫50歲的鍾姓女子打電話至高等法院,並向書記官稱要找審判長林柏泓,並說道「已經找好黑道買好槍了」、「如果承認自己判錯,開始再審,我還可以原諒他」等恐嚇之語。事後林柏泓也對鍾女進行提告,而全案也於今(8月13日)由台北地檢署依妨礙公務、恐嚇罪起訴。整起事件需回顧至111年3月10日晚間,馬姓員警與同仁在巡邏時,發現由林姓男子所駕駛的車輛,疑似為偽造車牌,因此用警報器請對方停車受檢,未料林男卻突然加速狂奔,並全然不顧及交通違規,對公眾造成危險,因此馬警最終選擇連開3槍,而同坐在車上的一名鍾男也不幸中彈,最終送醫不治。事後雖然馬警被依照過失致死罪起訴,但新北地院於112年7月5日宣判馬警無罪,案經上訴以後,於113年5月29日由高等法院駁回,而當時做出判決的便是林柏泓審判長。因此鍾男的姑姑鍾女才會懷恨在心,並於113年11月15日致電恐嚇,直言「我已經找好黑道買好槍了,我最想殺掉的就是林柏泓,這個案子我還不是最想殺那個開槍的警察,我有去看醫生,我有診斷證明,現在這樣殺人是不是就不會被判死刑?如果林柏泓承認自己判錯,開始再審,我還可以原諒他……」而林柏泓審判長也對鍾女做出提告,針對此案,台北地檢署於今日對鍾女依照妨礙公務、恐嚇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