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
」 北檢 毒品 出獄 晚安小雞 柬埔寨
販售外國大學假學位海撈千萬!前南榮科大校長遭判88年後失聯遭通緝
預計規劃轉型改為「玉秀雙語國民小學」的私立「南榮科技大學」前校長黃甫九天(原名黃聰亮、黃天一),涉嫌在任內與擔任校長特別助理的妻子吳洛瑜及相關人員,對外銷售哥斯大黎加共和國內私立「英培爾大學」的各式假學位,藉此牟取暴利,不法所得高達新台幣千萬元,受害者橫跨政界、商界與學界。案件經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審理後,法院認定黃甫九天共犯下53項罪名,判處總刑期88年6月。然而判決出爐後,黃卻失去聯繫,繳交的200萬元保證金也遭沒收,司法機關認定其已逃亡並發布通緝。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根據判決內容,黃甫九天於2012年11月至2016年8月擔任南榮科技大學校長期間,利用校長身分以及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職權,向多數民眾銷售學位,宣稱是我國教育部及國際認可、不用出國修習英培爾大學開設之遠距課程,即可以外位內修方式取得英培爾大學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使民眾受騙付費購買學位。法院指出,黃甫九天另透過外籍人士取得空白的學位證書與成績單,再自行填寫修業年限與成績後,交付給學員對外使用。部分學員持相關證書申請教職或報考升學時,被相關單位查出學歷造假,才驚覺受騙並報警處理,整起假學歷案因而曝光。黃甫九天目前已被通緝。(圖/翻攝自高檢署網站)調查顯示,受害人數多達64人,每人繳交費用約在20萬元至80多萬元不等,其中不乏社會知名人士,包括台南市副議長林志展,以及新任台灣肥料公司總經理陳右欣等人。台南高分院更一審認定,黃甫九天涉犯貪污收賄與詐欺等罪,共計53罪,若未合併執行,刑期合計高達88年6月。不過,案件目前仍未定讞,黃甫九天卻在更一審判決後人間蒸發,未再依規定向法院報到。其先前繳納的200萬元保證金因此遭到沒收,台南地檢署也認定其行為構成逃亡,已於去年12月12日正式發布通緝,持續追緝其下落。
宜蘭受刑人罹舌癌保外就醫潛逃 侵占友人車路過北市遭捕
宜蘭監獄一名罹患舌癌的35歲黃姓受刑人,其在保外就醫期間潛逃,外傳有攻擊行為。對此宜蘭監獄也在5日廢止黃男保外就醫許可,而黃男13日晚間也在台北市文山區落網,警方也同時在其車上查獲安非他命,後續也將他緝捕歸案。據了解,35歲的黃姓男子先前因毒品案件遭到通緝,其被捕後應服刑1年4個月刑期,不過黃男疑似在獄中確診舌癌,並在去年10月獲得保外就醫許可,但須固定向監所報到。未料黃男在僅剩1年刑期之下,於保外就醫期間開始失聯,宜蘭監所1月5日撤銷其保外就醫許可,黃男8日未依規定報到,宜蘭監獄也立即通知宜蘭地檢署。不過黃男隨即在13日於北市文山區被捕,主因為其先前和朋友借車,卻遲遲未將車輛歸還給朋友,讓友人怒告黃男侵占;而黃男13日駕車行經文山區時,被巡邏員警發現其駕駛車輛車籍異常,當場將黃男攔下。黃男見警方上前攔查,第一時間神情異常,卻也主動同意讓警方搜索,並主動交付車上所有的安非他命與吸食器,同時坦承為其所持有,警方隨後也確認黃男身分為宜蘭監獄保外就醫未依規定報到之受刑人,黃男落網時坦言,自己因沒錢可以回監獄才會潛逃。警方後續也依規定對黃男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現陽性反應,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並將黃男帶返派出所偵辦。全案後續除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外,並通報矯正機關依法處理。
宜蘭毒犯保外就醫失聯爆治安疑慮 汽車代步拒返監全力追緝終落網
宜蘭地區近日傳出一起引發社會關注的司法事件,1名因毒品案件入獄的黃姓受刑人,先前因罹患癌症獲准保外就醫,卻在保外期間違反相關規定,最終導致保外就醫資格遭到廢止,卻未依期限返監執行刑期,一度行蹤不明,引發外界對公共安全的疑慮。根據矯正署說明,35歲的黃姓受刑人因涉犯毒品罪,判刑1年,入監服刑約六個月後,於114年10月7日以罹癌為由,申請並獲准保外就醫,然而在保外醫治期間,黃男未遵守應遵行事項,相關單位依程序陳報矯正署後,於115年1月5日正式廢止其保外就醫資格,並以書面公文及科技設備通知黃男,須於1月8日前往宜蘭地檢署報到返監執行剩餘刑期。然而,黃姓受刑人並未依規定時間現身,返監期限屆滿後仍未報到,行蹤成謎,矯正署隨即於同日通報警政署協助查緝,並於隔日函請宜蘭地檢署依權責處理,全力展開追緝行動。知情人士指出,黃男過去曾有明顯攻擊行為,且此次失聯期間疑似以汽車作為代步工具,行動力強,增加追捕難度,也讓治安風險備受關注。矯正署強調,無論原刑期長短或已服刑多久,只要依法仍須執行完畢,就必須返監服刑。所幸在相關單位密切合作、全面追緝下,黃姓受刑人最終已被逮捕到案,結束這起引發爭議的逃逸事件,後續將依法執行剩餘刑期,並釐清相關責任。
二寶爸下藥性侵女同事還辯「被仙人跳」 挨告後搬失智母癌末父求情
台南一名賴姓男子某天中午邀請女同事用餐,期間竟拿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謊稱是「普拿疼」給對方吃,趁女同事昏睡時性侵得逞。賴男遭告上法院後,一度否認犯行,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年6月;賴男上訴改口認罪,先行賠償70萬元,並聲稱自己還有2名未成年子女要撫養,還得照顧失智母親、癌末父親,請求減刑,二審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且賠償,改判有期徒刑8年。判決書指出,賴男與女同事交情尚可,女同事於2023年7月某日中午乘坐賴男的車要到餐廳用餐,後來賴男聲稱要返回住處拿餐廳的會員卡,誘騙女同事跟他一起過去,而賴男見女同事身體不適,便將從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使蒂諾斯膜衣錠」拿給女同事吃,還謊稱是對經痛、頭痛很有用的「普拿疼」。 待女同事服用後陷入昏睡狀態,賴男隨即強行性侵得逞,直到當天下午女同事驚醒離開,返家驚覺身體有異狀,驗傷發現尿液、內褲及私處有賴男DNA,立刻報警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賴男供稱兩人是曖昧對象、有交往,賴男的辯護人也強調兩人為合意性交,控訴女同事是想「仙人跳」;女同事則說兩人並非男女朋友,賴男曾追求她,但她告訴對方說不適合,當朋友比較好,而這件事過後讓她感到焦慮、恐慌,更因此到身心科接受治療。一審法官綜合相關證據,未採信賴男說詞,認為賴男行為惡性不低,且犯後矢口否認,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個月。賴男不服提起上訴並改口認罪,強調自己沒有前科紀錄,不是罪無可赦的人,表示是因為害怕才選擇掩飾錯誤,希望可以在民事賠償,已先行給付對方70萬元部分賠償,並主張自己長期單親照顧2名未成年子女,祖母也已去世,只剩失智的母親及未同住癌症末期的父親,不管生活上的照料或經濟上的提供都仰賴他,希望可以減輕他的刑期,讓他能早日回歸社會。二審法官考量,賴男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加上已賠償70萬元等犯後態度,決定撤銷原判決部分內容,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北割喉案主嫌加重判刑12年!不只家屬無法接受 高檢署也不買單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12月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對此,高檢署認為法官量刑太輕,刑度不足以達成矯治效果,提出上訴。回顧本案,2023年12月25日,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楊姓國中生,一審判決依照殺人罪判郭男9年、林女8年。二審判決於2025年12月23日出爐,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當時,死者家屬庭畢受訪,認為判太輕,並表示殺人犯犯後不知悔改的態度讓他們都難以接受。死者父親說,希望兇手可以有再久一點的教化時間,12年意味著兇手只需關4年就可以假釋了,這樣出來不到18歲,還可以繼續殺人,並質疑法律到底是要保障誰。死者母親則對修復式司法表示反感,直言「我們孩子命都沒有了,你現在跟我們談修復式司法,怎麼修復啊?」。
鄧佳華出獄了!比讚自拍「胖一圈」 好友曝:忘記手機怎麼用
網紅「FBI帥哥」鄧佳華日前因偷拍美髮店女設計師裙底被抓包,遭判刑6個月,於2025年7月入監服刑。而今(9)日他服刑期滿出獄,鄧佳華的好友一早也搭上火車趕往屏東接鄧佳華;他本人稍早已經走出監獄重獲自由,並PO出一張自拍照與粉絲打招呼。2025年7月10日,鄧佳華因無力支付18萬元罰金,遂決定前往桃園地檢署報到,先進入桃園監獄服刑,再轉至屏東監獄,並於2026年1月9日服刑期滿出獄。時隔半年後,鄧佳華今日出獄並在社群平台復出,高調宣布「我出獄了」,還PO出一張自拍照。照片中可見他下巴變得稍微圓潤,明顯胖了一圈。而好友沈培安去迎接鄧佳華出獄,沈培安發文寫道, 等待鄧佳華半年終於回歸了,直呼「手好累,不用再寫信了!」並透露當把鄧佳華的手機交到他手上時,他變得有點生疏、忘記怎麼操作。鄧佳華出獄後的動態,再度引發網友關注,網友紛紛留言喊「出獄先比讚」、「華哥恭喜你,出來輩分也不一樣了」、「為何人家坐牢會變瘦,你怎變得比較福態」、「還得是華哥」、「恭喜,以後要好好做人」。
晚安小雞出獄倒數!柬中關係引發遣送疑慮 國台辦回應引關注
台灣網紅「晚安小雞」2024年赴柬埔寨拍攝自導自演的「遭詐騙集團綁架」影片,由於該行為涉及捏造不實資訊並擾亂當地秩序,晚安小雞與同行友人「阿鬧」隨即遭柬國警方逮捕,柬埔寨法院最終依「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將兩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隨著刑期接近尾聲,柬埔寨依法將遭驅逐出境,但外界憂心,由於柬埔寨與中國大陸關係密切且不承認台灣政府,兩人出獄後恐非返台,而是被遣送至大陸。針對此一傳聞,大陸國台辦今(7日)作出回應,表示已注意到相關報導,並強調「將依法處理相關事宜」。大陸國台辦回應「晚安小雞」可能遭遣送案,稱「會依法處理相關事宜」。(圖/翻攝自大陸央視)國台辦今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被台灣媒體提問,是否掌握晚安小雞出獄後的後續安排。發言人陳斌華僅簡短表示「我們注意到有關報導,會依法處理相關事宜」,未正面否認或證實遣送中國的可能性,態度引起多方解讀,而台灣外交部則於6日回應表示,本案已由柬方依法判決,後續程序將尊重柬埔寨主權。發言人蕭光偉強調,外交部始終以維護國人權益為首要考量,並已指示駐胡志明市辦事處與柬方及家屬保持密切聯繫,未來將依「國籍管轄原則」爭取將我國籍人士遣返回台,並提供必要協助。回述整起事件經過,晚安小雞與阿鬧2024年2月赴柬埔寨,在西港「凱博園區」拍攝自導自演的「遭詐騙集團綁架」影片,內容未經申請即上傳,引起當地社會不安。柬埔寨警方逮捕兩人後,法院以「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分別判處兩人兩年有期徒刑。隨著刑期進入倒數階段,晚安小雞去年底在臉書粉專發文,寫下「2025年走到尾聲,終於可以說一句:快到了」,似乎預告即將重獲自由並重返社群活動,貼文一出,再度引發外界熱議。儘管依照柬國法令,兩人出獄後將被驅逐出境,但由於柬埔寨堅持「一個中國」立場,與大陸維持高度合作關係,不承認台灣政府存在,坊間開始流傳他們可能會被直接遣送至大陸的說法。這項傳聞也成為本案新的爭議焦點。目前距離兩人刑滿尚有數週,是否會如傳聞所言被遣送至大陸,仍待柬埔寨和大陸後續協調與公開說明。
晚安小雞出獄倒數送哪去掀角力 外交部促柬埔寨政府遣返回台
外交部發言人蕭光偉今(6)日表示,即將在柬埔寨獲釋的網紅「晚安小雞」是否能返台,會依照「國籍管轄原則」促請柬埔寨政府遣返,必要時外交部也會提供必要協助。本名陳能釧的網紅「晚安小雞」2024年元月在柬埔寨自導自演遭囚禁、毆打的造假影片,惹到柬埔寨法院以「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判處晚安小雞和其同夥「阿鬧」各2年有期徒刑,判決直斥他們來柬埔寨的是製作關於人口販賣、虐待、強姦和器官交易的影片是自導自演,動亂社會。服刑期間晚安小雞透過手寫信對外透露獄中生活,透露生活作息規律,晚上9點睡到早上6點起,也與獄友一同運動並積極學習柬埔寨語,後期「國際交流」有成,還能與獄友用閩南語互嗆,簡直是上「語言學校」,也坦言過去在台灣的生活並不正常,在柬埔寨失去自由的日子,雖然擁擠高溫導致長疹子等問題,但也反思很多,是人生重要歷程。據了解,晚安小雞預計將在數月後獲釋,屆時依照柬埔寨規定將被驅逐出境且終生不得再入境柬埔寨,各界外界關注他獲釋後是否會被遣返到對岸?蕭光偉對此強調,在尊重柬國司法以及行政程序的前提之下,會促請柬國政府依「國籍管轄原則」,將我方國籍人士遣送回台,外交部也會持續提供必要的協助。蕭光偉強調,「晚安小雞」案子已經由柬埔寨的司法機關判決確定,後續司法處置以及行政處理必須由柬埔寨政府辦理,此案則已經指示我方駐胡志明辦事處持續與柬埔寨政府相關的機關以及當事人的家屬保持聯繫。蕭光偉重申,外交部現階段依照國際慣例實在不便就特定個案進行預測或者是評論,但外交部一向以維護國人的權益為最優先的考量,請民眾相信。※CTWANT提醒您:拒絕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網紅「晚安小雞」(前排左2)自柬埔寨監牢出獄後將何去何從?各界關注。(圖/報系資料照)
應徵碰壁開貨車撞「館長」健身房 台中男「5年8月改判1年半」 理由曝
台中市30歲林姓男子因應徵未果,駕駛小貨車衝撞網紅「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旗艦店,一、二審原均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8月。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林男欠缺殺人犯意,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改依強制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判1年2月,最高法院於12月30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指出,林男於2024年5月間前往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應徵教練未果,事後透過通訊軟體傳訊給館長欲拜師亦未獲回應,心生不滿。2024年6月12日晚間7時許,林男替許姓友人駕駛小貨車載運物品返程途中,執意將車開往健身房,並強行奪取許男手機,阻止其報警。當晚7時39分許,林男將車停於健身房對向車道,約6秒後,未按鳴喇叭即加速左轉,衝上健身房門前階梯並撞破大門後隨即煞停。撞擊導致大門、磁磚及部分設施毀損,館內櫃檯與管制區約10餘人一度受驚,所幸無人傷亡。台中地檢署原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於2024年10月判處5年8月徒刑;二審於2025年3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勘驗監視影像,認定林男撞破大門後即停車,未持續朝館內人員區域衝撞,且事後立即離開現場,未對任何人施以暴力,採信其僅欲毀損大門、報復館長的說法,認定不構成殺人未遂。更一審並審酌林男已賠償許男7萬5000元損失,並依判決賠償館方13萬7620元,且自案發起即遭羈押,羈押期間已逾判決刑期,遂於2025年9月23日撤銷原判,改判強制罪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1年2月。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12月30日駁回,全案確定。
割頸案乾哥最快4年就可假釋! 民團赴司法院前「擺祭壇」提3訴求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對此,民間團體昨天(26日)上午到司法院前陳情抗議,並提出3大訴求,要求司法院檢討並改善。回顧此案,當時林姓乾妹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姓乾妹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姓乾哥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而郭、林2人不服提起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刑期,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然而,這樣的判決與被害人父母所期盼的期徒刑30年仍有巨大落差,死者父親更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同時批評「《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更無奈表示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死者父親也透露,庭上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26日上午號召群眾聚集司法院前,設置香案並提出民眾連署書,要求制度改革。聯盟召集人徐妮妮指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這意味著郭姓乾哥若12年刑期定讞,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姓乾妹判刑11年,時間更短,讓人無法接受。徐妮妮也提出多項具體訴求,除要求司法院向被害人父母道歉外,也要司法院將少年犯案前科塗銷制度更新,並對外說明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設立進度。司法院派出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代表接受陳情,表示司法院對各界的意見都非常重視,會審慎聆聽各界聲音,繼續討論並研議制度改善的方法。
馬來西亞法院重判前首相納吉!一馬醜聞再添15年刑期
馬來西亞法院於26日ㄒ宣判,因非法盜用國家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簡稱「一馬公司」)數十億美元,而入獄的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在全部25項指控中被判有罪,另加判15年徒刑。馬來西亞高等法院裁定,72歲的納吉在4項濫用職權與21項洗錢罪名中,均扮演了直接且關鍵的角色。判決指出,約23億令吉的資金透過其個人銀行帳戶流動,與其在執政期間濫用權力、掏空主權財富基金之間,存在清楚而可追溯的因果關係。審理本案並宣判的法官塞克拉(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表示,量刑時已全面考量公共利益、嚇阻效果,以及被告的從政背景與公共服務年資。依判決內容,納吉在濫用職權部分,每項判處15年徒刑;洗錢部分,每項判處5年徒刑,所有刑期同時執行。此外,法院另對其處以114億令吉罰金,若無法繳清,將額外入獄10年,並命其歸還20.8億令吉洗錢所得,否則還可能再面臨最長2年的監禁。目前正在加影監獄(Kajang Prison)服刑的納吉,因另1宗涉及1MDB前子公司案件而獲減刑至6年,且已服刑過半。依法院裁定,新的刑期將在完成現有刑期後才開始計算。透過律師阿卜杜拉(Muhammad Shafee Abdullah),納吉已表明將提出上訴,並聲稱此舉並非逃避責任,而是捍衛法治與憲政秩序。在長達7年的審理過程中,辯方始終主張相關資金為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的合法政治捐款,並指納吉遭在逃金融人士劉特佐(Low Taek Jho,Jho Low)欺騙。然而,法院明確指出,證據顯示2人之間存在緊密而持續的合作關係,劉特佐實際上在1MDB的運作中,充當納吉的代理人或中介。法官更直言,納吉布試圖切割與劉特佐的說法,在大量證據面前顯得蒼白無力,其未舉報行為等同於默許。判決亦回顧納吉的政治生涯。他出身顯赫,為馬來西亞第2任首相敦拉薩克(Abdul Razak Hussein)之子,23歲即踏入國會,歷任副部長、州首長與國防部長,並於2009年成為首相。法院指出,正因其豐富的政治與行政經驗,更不可能對相關不法行為一無所知。1MDB醜聞自2015年爆發以來,已被美國調查人員估計涉及超過45億美元的資金遭挪用,部分款項流向紐約與洛杉磯的豪宅、超級遊艇與世界級藝術品,甚至被用來資助電影《華爾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在國際追查下,相關資產陸續被查扣或返還,馬來西亞政府也透過與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等金融機構和解,追回超過200億令吉。這起案件不僅終結了「國民陣線」(Barisan Nasional)長達60年的執政,也深刻改變馬來西亞的政治版圖。對許多民眾而言,1MDB不只是貪腐案件,更象徵在生活成本上升之際,權力菁英與一般人民之間日益擴大的落差。儘管納吉布去年曾公開為醜聞道歉,並否認直接責任,但隨著司法判決接連落定,這位馬來西亞史上首位入獄的前首相,已難再與1MDB醜聞切割。
小英男孩被押4月後獲300萬交保 北院警告「須遵守2項規定」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全案於今日(12月26日)偵結起訴。台北地檢署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其中更包括幫助鄭亦麟父母與弟弟,以及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北院於今日下午4時20召開接押庭,並於稍早裁定鄭亦麟300萬交保,陳健盛、陳冠滔各以200萬交保,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鄭亦麟則須實施科技監控。台北地院說明,科技監控的方式為「應於每周二、四上午8時至12時,在上址限制住居之門牌前,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之方式向本院報到」。此外,法官也諭知獲准交保的3名被告皆不得與同案被告以及起訴書所載其餘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是探詢案情的行為。起訴指出,2021年東煒建設向台電公司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供電36MW)遭拒絕後,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2人請求鄭亦麟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請託關說。在鄭亦麟的關說下,蕭勝任派員至東煒建設給予意見,將申請案的36MW調降至32MW後,成功讓東煒健設通過申請案。陳健盛與陳冠滔於2022年5月間,再度請鄭亦麟關說台電人員同意提高東煒公司潭美C/S案增加供電10MW,最後在鄭亦麟的探聽下,東煒建設也於同年的6月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並通過申請,過程與鄭亦麟先前所探聽到的消息完全一致。後續鄭亦麟和陳健盛以及陳冠滔2人於2022年7月間談妥後,透過支付鄭亦麟親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並於2022年10月間指示東煒建設會計人員製作220萬元的會計傳票以後,再匯款198萬至鄭兆麟名下。鄭亦麟的弟弟鄭兆麟在收到198萬元的賄款以後,其雙親李佳珍以及鄭伍廷因為擔心東窗事發,和鄭亦麟商討,其父甚至在商討過程中說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等語,表達不想參與此事,但李佳珍卻獻計讓東煒和鄭兆麟簽立虛假顧問契約。事後鄭亦麟先是向東煒建設表明想返還198萬賄款,但經商討後,陳健盛考量到10MW申請案仍未通過,於是轉告鄭亦麟不用返還,並配合鄭亦麟以東煒公司名義簽立虛偽的聘任顧問契約,再由李佳珍於2023年間分23筆帳戶提領,並由鄭兆麟向稅捐處申報為收入,掩飾犯罪所得來源。檢方認為,鄭亦麟於偵查中雖稱承認收賄犯罪,然又辯稱 198 萬元與其介入安康數據中心之用電申請無涉,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核與否認犯罪無異,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14年以上刑期。另外,檢方也指出,鄭亦麟的家人偵查過程中皆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判處2年。另外,過去同樣涉及本案的蕭勝任以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董事鄭涵部份均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扯鈴冠軍教練魯紀賢又被起訴! 洩蔡英文出訪機密被檢求重刑
扯鈴冠軍兼教練魯紀賢2020年被中共軍情人員吸收,犯下國安法,一審被判10年6月有期徒刑。然而,台北地檢署又查出其洩漏前總統蔡英文出訪行程等資料。台北地檢署於今(12月26日)偵結此案,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起訴魯紀賢等4人,並對其求刑15年。根據起訴書,魯紀賢於2020年赴中國大陸廣東省廣州市與王浩、孫建會面,洽詢扯鈴商演活動機會。不過,後續2人卻向魯紀賢表明身份為中國共產黨國家安全部之情工人員,負責情報收集分析等間諜工作,並向魯紀賢遞出橄欖枝。魯紀賢為求獲取中共資金挹注而答應以後,於2022年4月間持續招攬飛機機械士中士退伍的林楚崡以及前中華航空職員葛倉豪,後續又透過林楚崡吸收於空軍第七通信航管資訊中對任職的中士陳旻琪。魯紀賢透過陳旻琪取得「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112年『精神戰力專案教育』具體做法」、「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主動式風險管理執行作法」、「空軍戰術管制聯隊112年『風險管理與危機處理』執行作法(草案)」、「地免失事公報」後,再將上述資料轉給中共情工人員,以此獲得21萬元5000員報酬。此外,葛倉豪則是協助魯紀賢於2023年3到4月間,登入中華航空公司內網,將「2023年民主夥伴共榮之旅出訪行程有關專機起降時間及機場資訊」等外交部未對外公開資料,透過手機翻拍後,傳送給魯紀賢,協助其取得時任總統蔡英文「2023年民主夥伴共榮之旅」出訪行程相關資料後,轉交給中共情工人員,葛則因此獲4萬5000元報酬。檢方認為,魯為本案首謀,卻貪圖個人私利與中共情工人員勾結;林、陳事發時為退役以及現役軍人身份,卻敗壞官箴及軍人武德,因小利背棄隊國家的忠誠;葛則背棄自身專業,罔顧飛安及元首安全等情,建請法官處魯15年、林8年、陳7年、葛4年刑期。
小英男孩一家都「犯後態度不佳」!檢察官震怒了 全部求重刑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今年8月指揮調查局搜索鄭亦麟等9人,並於訊後聲押禁見鄭亦麟獲准。如今,鄭亦麟的押期將屆,台北地檢署今(12月26日)於今日偵結,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其中更包括幫助其洗錢的家人,弟弟鄭兆麟、母親李佳珍、父親鄭伍廷。2021年東煒建設向台電公司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供電36MW)遭拒絕後,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2人請求鄭亦麟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請託關說。在鄭亦麟的關說下,蕭勝任派員至東煒建設給予意見,將申請案的36MW調降至32MW後,成功讓東煒建設通過申請案。陳健盛與陳冠滔於2022年5月間,再度請鄭亦麟關說台電人員同意提高東煒公司潭美C/S案增加供電10MW,最後在鄭亦麟的探聽下,東煒建設也於同年的6月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並通過申請,過程與鄭亦麟先前所探聽到的消息完全一致。後續鄭亦麟和陳健盛以及陳冠滔2人於2022年7月間談妥後,透過支付鄭亦麟親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並於2022年10月間指示東煒建設會計人員製作220萬元的會計傳票以後,再匯款198萬至鄭兆麟名下。鄭亦麟的弟弟鄭兆麟在收到198萬元的賄款以後,其雙親李佳珍以及鄭伍廷因為擔心東窗事發,和鄭亦麟商討,其父甚至在商討過程中說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等語,表達不想參與此事,但李佳珍卻獻計讓東煒和鄭兆麟簽立虛假顧問契約。事後鄭亦麟先是向東煒建設表明想返還198萬賄款,但經商討後,陳健盛考量到10MW申請案仍未通過,於是轉告鄭亦麟不用返還,並配合鄭亦麟以東煒公司名義簽立虛偽的聘任顧問契約,再由李佳珍於2023年間分23筆帳戶提領,並由鄭兆麟向稅捐處申報為收入,掩飾犯罪所得來源。檢方認為,鄭亦麟於偵查中雖稱承認收賄犯罪,然又辯稱 198 萬元與其介入安康數據中心之用電申請無涉,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核與否認犯罪無異,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14年以上刑期。另外,檢方也指出,鄭亦麟的家人偵查過程中皆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判處2年。另外,過去同樣涉及本案的蕭勝任以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董事鄭涵部份均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批乾哥割頸案法官情勒又沒同理心! 律師氣炸:今年最諷刺司法笑話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怎料,法官曾脫口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讓楊爸爸崩潰表示「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而律師呂秋遠也痛斥法官毫無同理心,認為此番話根本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呂秋遠在臉書發文道,新北割喉案二審已判決,可以理解楊爸爸對判決結果不滿意,畢竟孩子被這麼殘忍攻擊,再也回不來,但兩名兇嫌竟只判12年、11年。呂秋遠指出,兩名兇嫌是少年,因此與成年人犯罪相比,依法可以「享有」這樣4種優惠,包括「只要是少年,就一定可以減刑」、「沒有前科,成年以後會塗銷紀錄」、「往後假釋時間,可以縮短為1/3,也就是如果判12年,最快4年就可以出獄」、「無論犯什麼罪,都不可以判決死刑、無期徒刑」。呂秋遠無奈表示,法官曾在開庭時詢問被害人家屬,能否讓加害人「孝順」他們,「法官大人,修復式司法不是這樣用的啦!你這是在被害人的傷口上撒鹽好嗎?就像是對被害人說,『難道你不希望往後可以多一個性侵害過你的人照顧你嗎』,有什麼兩樣?」呂秋遠直言,為了促成兩造和解,法官提議要讓殺害孩子的人來孝順家屬,「這已經不是情緒勒索而已,而是完全的沒有同理心。到底要怎麼讓這兩個加害人,長大以後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呂秋遠感嘆,《少年事件處理法》要如何修法,這還可以討論,但法官不能自以為這是溫情喊話、溫馨提示,要被害人接受他不願意的條件,甚至講出這麼誇張的話,否則對於被害人來說,司法只是無法還他公道的裝飾品而已,「要加害人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應該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
矯正署長平安夜關懷「天下第一所」囚情 林憲銘赴臺北看守所及臺北女子看守所
矯正署長林憲銘昨天(24)平安夜前往號稱「天下第一所」的臺北看守所及臺北女子看守所慰勉執勤人員,並特別送給每人一份平安福袋,關懷寒冬中堅守崗位的矯正人員,林憲銘強調法務部與矯正署會全力做最堅實的後盾,持續提升監所安全設備,並爭取增支專業加給(待遇)合理調升。「天下第一所」臺北看守所及臺北女子看守所收容大台北地區刑事被告、短刑期受刑人與受民事管收人,昨晚戒護超過4,000名收容人,矯正人員面臨高度戒護壓力與危險,須配合法院與檢察、調查及警政機關辦理提訊、出庭、還押等勤務,加上執行新收入(監)所與服刑(處分)完畢出(監)所人數,每日平均逾200名收容人進出機關,各項矯正業務深具挑戰,可謂全台監所之冠!臺北看守所及臺北女子看守所戒護超過4,000名收容人,矯正署長林憲銘平安夜關懷寒冬中堅守崗位的矯正人員。(圖/矯正署提供)林憲銘表示將逐步凝聚同仁對戒護職稱共識,未來努力推動相關提振士氣方案,強化矯正職場權益!呼籲各界一起給予這群用心守護社會安全網的英雄們-「矯正人員」更多支持與肯定!
割頸案被害者父崩潰痛哭惹網淚! 捐款專戶「還沒達標」倒數6天截止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震驚社會的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郭、林兩人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死者家屬淚控殺人犯不知悔改,「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並吶喊「《少事法》是什麼惡法」。讓許多網友看了相當心疼,紛紛想伸出援手。事實上,新北市社會局在案件發生之初,即設立捐款專案,希望募集500萬元幫助楊家,目前進度僅72%尚未達標,截止期限倒數6天。成績不錯的楊生,為了照顧身障姊姊,放棄明星國中選擇與姊姊同校,未料竟發生悲劇。楊生父親日前聽到二審判決以後,悲痛走出庭外,並怒喊「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強調是法官要他們道歉,他們才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至今看起來仍無半點悔意。父親淚訴:「你們說這樣子我怎麼可以接受」、「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並稱「《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我的資料全部給一個殺人犯知道,受害者都沒有被保護到」。受訪影片曝光後,讓許多網友看了相當不捨,紛紛盼望能夠幫忙到楊家人。事實上,新北市社會局早自2024年1月16日就推出「楊生校園重大事件家庭照護」專案募款,截止今(25)日上午為止,距截止日12月31日只剩6天,離目標500萬元還差141萬3600元,達成率72%。若民眾想要捐款,可至新北市政府「新北市好日子愛心大平台」官網,進入「我要做愛心」頁面,可使用匯款或是信用卡方式捐款,最低捐款金額100元,必須於匯款單備註欄註記:「指定 楊生校園重大事件家庭照護專案」;若需聯絡可洽(02)2960-3456分機2670。(圖/新北市好日子愛心大平台)
新北少年割喉案二審判12年 侯友宜:應從重量刑讓正義回歸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今(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對加害者應該從重量刑,讓正義能夠回歸。侯友宜今日前往三重玫瑰立體停車場多目標新建工程視察時表示,他完全能夠感受到被害者的傷痛,司法正義是最後一道防線,應該要讓被害者的傷痛能夠減少最低,所以對加害者我們更應該從重量刑,讓正義能夠回歸。郭姓少年以及林姓少女在2023年12月25日中午,在新北市某國中對楊姓學生割頸等,最終導致其死亡。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林9年、8年。郭、林2人提起上訴以後,全案進入二審階段。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綜合考量少年被告2人所涉非行之行為情狀、其等行為人情狀,以及基於促進其等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之相關事由,並斟酌檢察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少年被告2人及辯護人對於科刑所表示之意見,基於少年刑事司法以少年之健全發展可能為核心之制度目的,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新北割喉案二審加重刑期!死者家屬喊判太輕 「出來後繼續殺人」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今日(12月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庭畢後,死者家屬出面受訪,對殺人犯不知悔改的態度表示「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這種東西」、並吶喊「《少事法》是什麼惡法」。死者家屬今日聽到判決以後,悲痛大喊判太輕,並情緒崩潰走出庭外。死者父親受訪時,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強調是法官要他們道歉,他們才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至今看起來仍無半點悔意。說到這裡,死者父親眼中閃爍淚光大喊「你們說這樣子我怎麼可以接受」、「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這種東西」,並稱「《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道,《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畫面令人相當心疼。死者母親則對修復式司法感到相當反感,不經大喊,「你不能把責任都推給修復式司法,修復式司法式要修復我們什麼?」並表示,「我們孩子命都沒有了,你現在跟我們談修復式司法,怎麼修復啊?」說到此處,死者母親也跟著全身顫抖,情緒非常激動。死者父親再度發言,說道希望兇手可以有再久一點的教化時間,並表示12年意味著只須關4年就可以假釋了,這樣「出來還不到18歲,可以繼續殺人,再進去關4年」,並質問「法律到底要保障誰啊」。死者父親繼續說,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因為我一直要求他加重」、「更何況民事庭把我家的全部資料,很詳細的給他們知道」。說到此處,死者父親又情緒激動的喊「我的資料全部給一個殺人犯知道耶,你叫我怎麼辦?準備去死嗎?」並指出在《少事法》的保護傘下,兇手的資料反而都被遮蔽的相當完善,忿忿不平的說「我們什麼資料都不能看,結果我的資料都可以給他們看,而且都沒有遮蔽,這算什麼法律,台灣法律是這樣子搞的喔?」
為乾妹出頭犯割喉案!高院二審判決出爐 法官怒加重刑期
新北市某國中發生慘忍割喉案,兇嫌二審被加重刑期!2023年12月間,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國中生。新北地院認定2人犯下殺人罪,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案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回顧整起事件,郭姓少年以及林姓少女在2023年12月25日中午,在新北市某國中對楊姓學生割頸等,最終導致其死亡。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林9年、8年。郭、林2人提起上訴以後,全案進入二審階段。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綜合考量少年被告2人所涉非行之行為情狀、其等行為人情狀,以及基於促進其等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之相關事由,並斟酌檢察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少年被告2人及辯護人對於科刑所表示之意見,基於少年刑事司法以少年之健全發展可能為核心之制度目的,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