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公共危險...
」 毒駕 酒駕 車禍 新北 公共危險
國3草屯驚魂!小黃突切外側逼車釀連環撞 2駕駛掛彩
國道3號南向223.5公里、南投草屯路段23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一輛計程車行駛途中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輛緊急讓道,最終造成3車碰撞、2人受傷。警方調查後認為,計程車駕駛涉嫌以驟然變換車道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外,後續更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上午7時53分左右,61歲林姓男子駕駛營業小客車,原本行駛於國道3號南向內側車道,行經223.5公里處時,卻突然朝外側車道變換車道。當時21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附近,面對計程車突然切換車道,只得緊急閃避、讓道,過程中車輛發生碰撞,並波及59歲林姓男子所駕駛、原本行駛於中線車道的自小客車,現場一度相當混亂。這起事故造成計程車林姓駕駛及21歲陳姓駕駛身體多處擦挫傷,所幸2人意識均清楚;59歲林姓駕駛則未受傷。警方到場後分別對3名駕駛實施酒測,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警方進一步表示,61歲林姓計程車駕駛的行車行為,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也就是「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依規定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若因上述行為肇事,還可能面臨吊銷駕駛執照的處分,警方已依法製單舉發。此外,由於此次事故涉及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輛讓道等情節,警方也將針對是否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進一步調查,待相關事證釐清後依法移送偵辦。至於事故發生前各車行駛位置、變換車道時機、碰撞順序及相關責任歸屬,仍有待警方調閱行車紀錄器、現場跡證等資料進一步釐清。
疑毒駕突逆向連撞2車! 金門騎士全身狂抖快篩陽性遭羈押
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14日上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李姓男子騎乘機車沿太湖路一段往新市圓環方向行駛,未料行經赤東路口附近時,突然逆向駛入對向車道,甚至一路偏向路肩,接連擦撞停放在太湖路一段某便利超商前方的2輛自小客車。突如其來的撞擊造成車輛受損,李男也因此倒地,手腳出現多處擦挫傷,所幸事故並未造成其他人員嚴重傷亡。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趕抵現場,除了進行交通疏導及事故調查外,也依程序對李男實施酒精濃度檢測,結果酒測值為零,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可能。不過,處理事故的員警進一步觀察時,卻發現李男精神狀況明顯異常,不僅神情渙散,身體更不斷出現抖動情形,與一般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反應有所不同,因此懷疑可能涉及施用毒品後駕車。警方隨即依法對李男實施毒品唾液快速篩檢,結果竟呈現陽性反應。警方因此朝涉嫌「毒駕」方向深入調查,並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偵辦,後續將李男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案件經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獲准。至於李男是否確實涉及施用毒品,以及實際施用的毒品種類與事故發生原因,仍有待司法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金湖警分局也藉此案件再次提醒,毒駕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威脅不亞於酒駕。駕駛人在毒品或其他影響精神狀態的物質作用下,可能出現注意力下降、反應遲鈍、判斷能力異常等狀況,一旦駕車上路,不僅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更可能讓無辜用路人遭受波及。警方表示,未來除持續規劃勤務、加強酒駕及毒駕查緝外,處理交通事故時也將依法實施酒測;若現場發現駕駛人出現精神渙散、反應異常或其他疑似施用毒品的跡象,必要時將進一步使用毒品唾液快篩進行檢測。警方呼籲駕駛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酒後不開車、施用毒品後更不得駕車上路,以免一時失控釀成無法挽回的事故。
酒駕轉彎慘了!高雄翁衝輕軌撞號誌桿 酒測0.49慘吞天價賠償
高雄市鼓山區17日晚間發生一起離譜的酒後駕車事故,一名64歲王姓男子飲酒後仍駕駛自小客車上路,行經博愛二路準備左轉大順一路時,疑因酒精影響判斷能力,加上當時天候不佳、下著大雨,車輛突然失控偏離車道,直接衝進高雄輕軌軌道區,猛烈撞擊軌道旁石墩及遵行標誌桿,造成車頭嚴重毀損、保險桿脫落,整輛車更一度「騎上」軌道邊緣動彈不得,驚險畫面讓路過民眾全都看傻眼。警方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處理,發現王男僅有輕微擦挫傷,意識仍相當清楚,因此未送醫治療。然而,員警靠近時便聞到濃厚酒氣,經酒測後確認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49毫克,遠遠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法逮捕,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由於事故車輛卡在輕軌軌道上,導致高雄輕軌一度無法正常通行,必須採降級運轉方式維持服務,直到拖吊車抵達現場將事故車移除後,歷經約一小時才恢復正常通車。所幸事發當時並未有輕軌列車直接撞上事故車,也沒有波及其他用路人,否則後果恐怕更加嚴重。警方指出,王男除了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外,也可能涉及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後續將由檢方進一步偵辦。此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闖入輕軌專用軌道區,也違反《大眾捷運法》相關規定,最高可再開罰7500元。除此之外,遭撞毀的號誌桿、石墩及相關輕軌設備修復費用,也將由高捷公司依法向肇事駕駛求償,刑責、行政罰與民事賠償三重代價,恐讓王男付出極為沉重的經濟成本。警方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違法,更可能危及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即使只是短距離行駛,也可能因酒精影響反應能力而釀成重大事故。民眾若有飲酒聚會,應選擇代駕、計程車或大眾運輸返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一時失誤,不但吃上官司,還得面臨高額賠償,甚至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酒駕失控衝進輕軌!撞斷號誌害停駛 64歲駕駛恐吞重罰還得賠慘
高雄市鼓山區17日晚間發生一起酒後駕車自撞事故,一名64歲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博愛二路與大順一路口,準備左轉時疑似因酒後駕駛導致操作失控,車輛突然偏離原本車道,直接衝進高雄輕軌軌道區,猛烈撞擊軌道旁石墩及交通號誌桿,造成號誌桿當場斷裂、車頭嚴重毀損,事故也一度影響高雄輕軌正常行駛,被迫暫停營運,所幸未波及其他用路人,也沒有造成乘客受傷。警消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救護人員檢查後確認王姓駕駛僅受到輕微擦傷,意識清楚,並表示不需送醫治療。然而警方依規定進行酒測時,發現王男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49毫克,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將其逮捕,並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由於事故造成車輛橫跨道路及輕軌軌道,交通號誌設施也遭撞毀,警方隨即協調拖吊車到場排除事故車輛,同時進行交通疏導及現場清理。經過約一小時的搶修作業後,輕軌恢復正常通行,道路交通也逐步恢復順暢,避免影響更多民眾通勤。警方指出,王男除了將面臨刑法公共危險罪的刑事責任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可能被處最高12萬元酒駕罰鍰;另外,因非捷運車輛違規駛入輕軌軌道區,也涉及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規定,可再處最高7,500元罰鍰。由於事故造成輕軌設施及交通號誌受損,並影響列車營運安全,警方也將依涉嫌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移送偵辦,後續高雄捷運公司也可能依法向王男提出民事求償,相關賠償金額恐相當可觀。警方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更可能危害其他用路人及公共運輸系統,甚至必須承擔刑事、行政及民事三重責任。民眾如有飲酒,應選擇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返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付出沉重代價。◎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毒駕猴載妹撞等紅燈女騎士害骨折 警搜出喪屍菸彈逮人扣車
新北市中和區10日晚間發生毒駕案,31歲陳姓男子騎乘機車,載著25歲詹姓女子行經中正路、圓通路口,陳男因吸毒後精神恍惚,撞上停等紅燈的30歲彭姓女騎士,彭女鎖骨骨折,被緊急送醫救治,警方則載陳男身上搜出電子菸和喪屍菸彈,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陳男吸食毒品後還騎車上路,10日晚間9時許載著詹女行經中正路、圓通路口,而他疑似吸毒後精神恍惚,沒有注意車前狀況,從後方追撞正停等紅燈的彭女。強大撞擊力道讓彭女被撞飛,並導致他左側鎖骨骨折及左手、左腳多處擦挫傷,警消獲報後立刻到場,將她送往雙和醫院救治,陳男及詹女均受有多處擦挫傷,無送醫。警方調查確認陳男及彭女酒測值均為0.0mg/L,無酒後駕車情事,但對陳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查獲電子菸主機1支、依托咪酯菸彈1顆,當場將其逮捕。警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男移送新北地檢偵辦,毒駕行為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5條第9項規定製單舉發並扣留車牌、查扣其車輛。
又是毒駕!催油門撞牆還鬼叫 超鏘騎士遭逮送辦
新北市中和區26日凌晨發生毒駕案,43歲曾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圓通路一帶時突然失控,猛催油門導致撞牆,警方趕抵時他還持續吵鬧,警方對其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發現呈現愷他命及甲基卡西酮「雙陽性」反應,當場依法逮捕送辦,相關案情仍待進一步調查。26凌晨0時許,曾男吸毒後騎車上路,卻因毒品反應而精神恍惚,不斷猛催油門,撞上牆壁後仍持續催動,導致大量濃煙冒出,還有2台車遭受波及,警方獲報後立刻前往處理。警方趕抵時,曾男情緒依然激動,躺在地上不斷大吼大叫,警方喝令他配合調查,並察覺他有施用毒品徵象,於是將他帶回派出所調查。警方確認曾男沒有受傷,酒測值為0.00mg/L,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愷他命及甲基卡西酮陽性反應、全案警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偵辦,毒駕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製單舉發並查扣其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