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餘財產分配
」 離婚 遺產 律師 財產 繼承
合資買房沒做這4件事 賠了房產更壞了關係
房價逐年升高,「獨資」買房困難重重,因此許多人會選擇與親友合資買房,但容易因為「不想打壞關係」而不做正式的紀錄。殊不知最能摧毀關係的,反而是這些模糊地帶。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根據實務上常見的三種買房合資情形分析:情侶、手足、夫妻。並且給予「四個合資買房錦囊」,了解不同情況可能延伸的問題,再從頭規劃保障雙方權益。情侶買房問題最常發生在分手後,如:男方出錢,房子登記女方名下,分手時女方認定「贈與」,男方堅持是借名登記;或是登記在男方名下,但實際上女方也付了一半頭期款。倘若分手時一方拒絕承認,最後也只得鬧上法院。打官司除了舉證困難、纏訟耗時傷神,且情侶關係缺乏法律地位,如果沒有保留沒有持分記錄、契約、金流證明,最後都可能什麼都拿不回來。此外,很多人年輕時以為「親戚麥計較」,跟兄弟姐妹合資買房最安心,但實際上手足糾紛往往最難解。例如:婚後配偶容易有加入使用權的爭議;或是有人想轉賣、出租、有人不想搬;有人突然有變故而拒繳貸款;個別債務問題也恐牽連整間房產導致被查封或假扣押。甚至其中一方偷偷拿房子增貸,另一方連帶風險一起背。家人買房最大的盲點是:大家以為不會計較,但真正涉及幾百萬後,比任何關係都計較。專家建議合資買房登記時,可優先留意這四件事,保護資產權益。(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至於夫妻買房看似穩定,實則佈滿地雷。很多夫妻認為「我們是一家人」就不用講清楚。所以不在意持分、不保留金流紀錄、不談清楚權利義務。但「離婚不是一人一半」,台灣法律是「剩餘財產分配制度」,法院通常要求舉證出資比例、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婚前買還是婚後買、婚後是否共同償還貸款等,而這些都需要有證明文件佐證。不管你們是哪一種類型的合資買房,只要是單獨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藍德義都建議可以參考下面四種實用方式來保障、加固自己的權益:「一、訂定契約」:白紙黑字簽訂出資協議書,明確註明出資比例並約定持分比例,除了大筆的頭期與貸款費用外,且明定出售分潤條款,可進一步辦理公證。「二、保留紀錄」:保留所有的匯款及轉帳紀錄,別忘了整修裝潢費用、房屋產險、管理費、房屋稅、地價稅等細節的費用證明單據等,避免因單純現金支付而缺少金流證據。「三、預告登記」:保障沒有房屋登記的那一方,防止所有權人未經同意處分房產(如贈與、出售、增貸)等,但無法防止房屋被法院判決徵收或強制執行。「四、信託」:尤其是當金額高、關係較多且複雜(如多名手足買房)時,可考慮信託方式,處分需經過所有人同意,任何人不能擅動房產。需支付信託簽約費用、每年的管理費(約為信託財產總價值的0.2~0.5%,假設合資購買2,000萬的房,則每年約需支付4-10萬元。)如修改契約內容,則需額外的契約修改費。最好的方式永遠是:在關係最好的時候,先想好「如果變不好,要怎麼處理」。寫清楚不是不信任,而是保護關係。預告登記、持分約定、信託,看起來麻煩,但能讓你們以後少掉十倍的痛苦。感情會變、收入會變、家庭會變,但法律不會為誰改寫。真正能保護一段關係的,不是承諾,而是清楚的權利義務。*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限制社交又藏房 妻心碎最終訴請離婚獲千萬
阿強(化名)與妻子阿玲(化名)結婚20年育有1子,婚後阿強被調往北部工作,分隔兩地聚少離多,漸無感情幾無互動,阿強還限制妻子不得接觸其他男性,看病須找女醫師,買東西不能碰觸男店員;卻在北部買房子登記在女同事名下,令阿玲起疑心,訴請離婚及分配財產,台南地方法院判准離婚,阿強須分財產1399萬餘元給妻子。阿玲訴請離婚表示,她婚後辭去工作專心照顧家庭,阿強北上工作後對她態度逐漸冷淡,休假日不見得會返家,又藉口生活習慣差異與她分房已10年,兩人互動趨近於零。阿強對兒子毫無關心與情感上交流,又意圖用經濟控制她及兒子,種種舉動讓她失望,不願繼續維持這段婚姻。阿玲說,她主動傳送關心或兒子的訊息,阿強都已讀不回,完全沒有情感上的回饋,阿強卻限制她不能跟其他男生說話、生病只能找女醫生就醫、外出購物拿取零錢或物品時不可碰到男店員手部,不准碰觸擁抱親戚小男孩。如稍有逾越,阿強即會暴躁地責罵她「不守規矩」等語。她又指控,阿強在北部與張姓女同事合資購屋,先登記張女名下,再改登記自己名下,均隱瞞不讓她知道,還用LINE與張女親密對話。阿玲認為,阿強的行為令她受到壓抑及感到窒息,不願再忍受此有名無實婚姻關係,並依法定財產制,請求1399萬餘元剩餘財產分配。法官審理後認定,雙方分居兩地已10年,無婚姻生活,離婚官司審理期間,阿強均未到庭答辯,顯見已無繼續維護的欲望,阿玲訴請離婚,應予准許,阿強名下財產有3000多萬元,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應付給阿玲1399萬餘元。
多條線索暗指粿粿「毫不尊重老公」 徵信社發聲掛保證:絕對可支持范姜
藝人粿粿與老公范姜彥豐結婚3年,近月來屢傳出婚變,兩人皆未對外說明,不過昨(29) 日范姜彥豐突發聲指控女方「道德淪喪婚內出軌」,並在文內標註粿粿與王子(邱勝翊),強調自己有兩人的明確出軌證據。而日前徵信社執行長上節目提到的一個案例引發熱議,被網友翻出他就是在講這段三角關係,且在范姜彥豐的聲明曝光後,他親發聲直言「放心,絕對可以支持范姜彥豐」。網紅丹妮婊姐上個月在Podcast節目,邀請徵信社執行長謝智博當來賓,他指出手邊有個三方都是知名演藝人員的案子,並直呼妻子對丈夫已經沒有任何尊重可言,「像以這個案件來講,當事人最害怕的是談判過程被對方做文章、被攻擊演藝生涯,如果今天可以深入去把一切責任攬在身上,讓當事人置外,讓對方知道有不可逾越的風險跟高牆,自然而然有可能把金額拉到當事人談不到的數字。」謝智博進一步指出,本來透過剩餘財產分配跟侵害配偶權的訴訟,最後大概能分得5、60萬頂多80萬,但透過他們協商有機會拿到3千多萬。他還透露線索指稱,「某某人9月份要去中國拍片,也有在中國開演唱會」、「小王形象很健康,弟弟也是,很陽光長得帥」,而當時此案並未被媒體爆出。如今片段被網友挖出,指出王子在8月底曾在廣州開過音樂會,並猜測可能是范姜彥豐有找徵信社,手邊才會握有關鍵證據。對此議題,網友紛紛在社群平台Threads熱烈討論,有人稱「老實說范姜跟粿粿的事我還是處於觀望態度,家家有難念的經,不知道他們是屬於哪一種的?先吃瓜不罵不站邊」,沒想到就引來謝智博本人回覆:「放心,絕對可以支持范姜,不會有任何問題。」徵信社執行長謝智博回應網友貼文。(圖/翻攝自Threads@detectivetaiwan)
他賺上億資產離婚後卻只拿到1千多萬! 子女到庭控訴母親施暴
苗栗一名鍾姓男子在離婚前已與前妻分居逾5年,在正式離婚後卻因財產分配出現糾紛,鍾男僅拿到1863萬餘元,前妻則掌握9189萬餘元,讓他氣得提起訴訟,而前妻則聲稱自己對公司經營有貢獻,指控鍾男刻意離間她和子女的感情。後來,子女到庭支持父親的說法,透露自己曾多次被母親家暴,最終法院判決前妻應給付鍾男4395萬餘元。判決書顯示,鍾男是一名機械業技術者,先後於2家擔任機械廠擔任廠長,而他與妻子經法院判決離婚後,婚後剩餘財產剩下1863萬餘元,前妻則得到9189萬餘元,而他認為這有失公平,主張2人離婚後法定財產關係已消滅,因此依法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要求前妻應給付5891萬餘元及遲延利息,並願意提供擔保。對此,前妻表示,鍾男工廠的位置蓋在她娘家的土地上,長年未支付租金,而她在公司創業就開始參與業務與財務,對公司經營有貢獻,更以理財能力與勤儉性格促成2人財產累積。前妻也指控,鍾男在公司有盈餘後便浪費揮霍,購買高價車輛,不僅有婚外情,還離間她與家人的情感,使子女與她疏遠,且鍾男近年陸續對她提起多件民刑事訴訟,害她精神耗弱。後來,鍾男與前妻的孩子到庭作證,強調家中財產是父親辛苦工作、一生努力打拚賺來的,母親則沒有工作,而父親因業務與客戶交際應酬,母親卻認為父親是去找女人,還對子女施暴,導致身上有多處傷疤。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法官選擇採信子女的證述,且前妻對鍾男的種種指控未能舉證,最終判定鍾男應取得剩餘財產差額的6成,前妻則為4成,因此前妻應給付鍾男4395萬餘元。《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林穎孟控前夫家暴反被掀「要求分產5千萬」 深夜發聲反擊了
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指控前夫、誠泰銀行董事長林致光對其施以家庭暴力,導致身體受傷。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21日正式依傷害與違反保護令等罪嫌,對林致光提出起訴。林致光指控,林穎孟對於僅維持9月婚姻財產分配一度提出5000萬,對此,林穎孟也反擊了。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內容指出,林穎孟在婚姻期間曾多次遭受林致光施暴,且行為已觸犯相關法令,因此依法提出公訴。起訴書指出,林男的行為不僅構成傷害,亦涉嫌違反法院核發的保護令。林穎孟方面表示,對於能依法走到起訴階段感到遺憾但無悔,並希望藉此提醒社會重視家庭暴力問題。面對相關指控,林致光則透過法律代理人反駁,強調從未有任何推擠或肢體接觸,並認為相關刑事控告與財產爭議可能有關。他指出,目前雙方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案仍在審理中,林穎孟曾提出要求5000萬元的金額。對此,他質疑對方是否因財產爭議而多次提起告訴,呼籲對方應秉持理性,回歸法庭尋求解決。林穎孟昨深夜打破沉默,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指稱林致光為「家暴男」,並嚴正否認對方聲稱的「分產」要求,形容其說法為「無稽之談」。她表示,自己並非為金錢提告,而是希望喚起社會對女性人身安全的重視,並強調「願全世界女性能永遠免於受暴力恐懼的威脅」。林穎孟聲明如下:1.我的通常保護令已於2024年4月11日由法院核發並三審定案,再說一次,我有通常保護令。而家暴男則於今日(2025年8月21日)媒體報導被以違反保護令及傷害罪起訴了。足見一直以來家暴男及其律師總是在媒體放話說謊胡謅,不值得我回應。2.家暴受害多為密室,蒐證不易,如果可以,請錄影,即便必須冒著生命危險。因為就算有錄音和驗傷單仍可能被視為證據不足,尤其遇到有資源的NPD。這次多虧有錄影才讓家暴無所遁形。3.物理傷害始終存在不可抹滅。感謝社工和我的律師一直努力沒有放棄希望,願全世界女性能永遠免於受暴力恐懼的威脅。另外,林穎孟委由律師事務所張榮成律師發出聲明:一、林穎孟女士於婚姻期間長期遭林致光先生家暴,林致光先生受到起訴,正因其公然違反保護令,挑戰法律底線。現今更藉散布不實言論,掩飾家暴本質,造成二度傷害。二、林致光先生聲稱林穎孟女士請求五千萬元剩餘財產分配,純屬無稽之談。實際上林致光先生帳戶內有諸多不明金流,難以計算作為當事人所受家庭暴力之賠償或剩餘財產之補償。三、家庭暴力非單純婚姻糾紛,而是嚴重侵害人身安全之犯罪。任何抹黑造謠,均無法改變檢方已起訴之事實。呼籲社會正視家暴問題,支持被害人,並透過司法釐清真相,使被害人不再生活於恐懼之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積電洩密!工程師名字被公開「這輩子賠不完」 律師曝夫債妻還可能
台積電傳出重大洩密案,9名工程師涉嫌將技術外洩,其中3人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如今相關背景都被起底。對此,律師林智群認為這幾個人應該這輩子都賠不完,而且以後在台灣業界也混不下去了。此事件源於台積電工程師利用遠端居家辦公,使用公司發的筆電登入台積電內網,趁開啟機密文件時,用個人手機翻拍螢幕機密畫面,成功規避數位監控系統。直到台積電發現機密檔案「接觸異常」,啟動內部調查才查出員工涉案。對此,林智群律師直言,3個台積電洩密工程師這輩子都賠不完了,名字都被公開,以後法院判決也會寫,還被肉搜出來,有房子有小孩,太太也有正當職業。人資應該已經建檔黑名單,「這幾個人以後在台灣業界應該是混不下去了」。假如台積電工程師身背巨債,該怎麼處理?林智群律師說明,在101年修法之前,很多債權人會向法院聲請將債務人的財產制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債務人對其配偶就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債權人就可以代位債務人向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這時候就會產生「夫債妻還」、「妻債夫還」的不合理情形。不過因為這種案子太多,也不合理,立法院後來修法,債權人不得再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並明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具有一身專屬性,債權人不得再代位行使,以根除不合理情形。現在的情況就是原則上夫妻債務各自處理,除非夫妻共同生活費用、互為保證人、婚前債務用於婚後家庭生活。
爸過世突蹦3名私生子女分遺產 獨生女傻眼:我只是分支
近日一名網友指出,她一直以為自己是獨生女,爸媽對她很好,爸爸是銀行高層,直到他過世那天一切崩壞,3名私生子女出現要跟她分遺產,「我竟然只是他人生其中一個分支,而不是主線。」不少人看了說,「放下吧,整齣像八點檔。」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從小到大,爸媽對我都很好,我以為我們是一個經濟狀況不錯,甚至有點幸福的家庭。爸爸是銀行高層,平常給人的感覺是忙於事業,平常不太多話,但很疼我。」原PO指出,當她考上理想大學,爸爸紅著眼眶說,「妳是我這輩子最驕傲的作品。」原PO說,「我當時感動到哭,誰知道,那句話原來不是只有我一個人聽過,直到他過世那天,所有我相信的事,都崩了。」原PO表示,爸爸腦中風過世走得突然,替他辦完告別式,進入遺產繼承程序,律師突然打給她說要開會召集所有繼承人。原PO說,「蛤?就我跟媽媽而已,還有誰?直到開會那天,我坐在會議室裡,看著三個陌生人走進來,一個看起來三十多歲的女生、一個我這個年紀的男生,還有一個根本像剛成年不久的女生。」律師指出,「他們都是令尊的子女。」原PO說,「我瞬間感覺世界炸裂,我真的不敢相信,我爸,這麼沉穩正經、整天穿西裝開會的男人,居然在外面有三個私生子女?這種事情,不是只有電視劇才會演的嗎?怎麼會發生在我身上?」原PO強調,「更離譜的是,他根本知道這些孩子的存在,遺囑裡還明確分配了財產給他們。這代表什麼?代表他早就安排好了這一切,只是我們母女從頭到尾都被瞞在鼓裡!」原PO當晚睡不著,心中只有一句話一直迴盪,「他根本不是我以為的那個人。」原PO說,「回想起來,他真的很少主動講話,總是讓我們以為他工作太累、不擅長表達,但現在我才發現,他不是不擅長表達,他是太擅長隱瞞,他不是木訥,他是冷靜到可以一手安排兩種人生,還能讓我們誰都不知道。」媽媽又說,她以前懷疑過,但沒說出來。原PO指出,「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那種感覺,不是單純的生氣,而是一種被背叛到連自己是誰都搞不清楚的荒謬感,我從小被教要努力、守規矩、有道德。結果最後我才發現,我爸,這麼一個說要給我榜樣的男人,他自己做的事最不堪。」年紀最大的私生女說,她沒要搶什麼也沒要吵。原PO回,「如果今天是妳,妳能原諒嗎?」私生女指出,「不能。但我也不是自願被生出來的。」原PO嘆,「我那瞬間真的愣住了,她說的沒錯。錯的是我爸,不是他們,但我心裡還是很難過,很憤怒,我爸一輩子在別人眼中都很體面,卻給我留下一個這麼骯髒的結局。」原PO說,「現在財產大家要平分,連我從小長大的家也要變成共有產,妳問我公平嗎?法律上公平,但我心裡真的無法接受,我不是貪財,但我不能接受的是,我竟然只是他人生其中一個分支,而不是主線。」此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先讓媽媽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分配,剩下的才是遺產」、「人走了,妳就放下吧,整齣像八點檔」、「這個痛,可能會一直想起來,好無助」、「我也是私生的子女,但要怪去怪妳的爸爸,他渣不干我們私生子女的事,可以選擇的話我也想當正宮的」。
贈房給女兒「不想分女婿」? 律師列3種過戶方式:這招省稅又能保財產
不少父母為配置財產,會提前將房地產過戶給子女,卻難免對已婚的子女有所顧忌,擔心未來如果離婚,房產恐因「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最後要分一半給女婿或媳婦。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關鍵就在「父母怎麼給」,分析3種過戶模式,發現「遺囑指定繼承」最划算。父母親想將名下房地產過戶給「已經結婚的女兒」,但擔心萬一未來如果女婿要離婚,房地產是否就要分女婿一半?蘇家宏在個人臉書提出這情境,從法律上來看,女婿並不能主張房子的一半權利,但是房子的價值的一半是否會被女婿拿走,就要看父母親如何把房地產過戶給女兒。蘇家宏列舉3種過戶的方式來比較,強調「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或「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親名下房地產」的結果並不相同:一、父母直接贈與房地產給女兒(一)夫妻財產部分:可以有效排除未來女婿分產。父母親直接贈與的房地產,屬於女兒無償取得得財產,所以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範圍,此房地產在女兒離婚時不會列入分配,女婿不能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二)稅務部分:1. 贈與稅以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通常低於市價。每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若超過,依10%、15%、20%累進課稅。2. 房地合一稅:不課徵(因屬「贈與」非買賣)。但未來若出售此房地產,將以實際在市場上的交易價格,扣除取得成本(以贈與當時的公告價格計算房地成本,不是父母親原始購買房地的價格)來計算房地合一稅,由於房地的公告價遠低於市場價格,而且若房地價格上漲,通常會有相當的房地合一稅。3. 土地增值稅:僅適用一般稅率(並不能用自用土地稅率)。(三)適合情形:想一次就完成贈與,比較擔心女婿分財產問題,而不擔心房地合一稅的父母。二、父母每年贈與現金,再由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產(一) 夫妻財產部分:屬於女兒以父母贈與的現金去做「理財」的行為,如未來房地價值高於當時的購買價(父母贈與的現金總額),高出來的部分仍可能被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舉例來說,女兒以2440萬元購買父母親的房地產(女兒資金來源是父母親的贈與),未來如果離婚,多數法院會認為此房地產是婚後財產,先鑑定該房地產價值,如果價值是3440萬元,再扣除父母親贈與的2440萬元,其餘1000萬元屬於婚後財產的增值,依法屬於女兒的夫妻剩餘財產,要跟女婿做分配。此外,也有法院依照個案判斷,認為此房地是贈與財產的變形,而不需要列入剩餘財產。所以蘇家宏健議,女兒購買父母的房地,未來不想要讓女婿主張夫妻剩餘財產,買賣價格就要盡可能跟市價相當。(二) 稅務部分:1. 贈與稅不計算,因為是女兒購買的行為。2. 房地合一稅:關鍵在於女兒用多少錢購買父母的房地,以及出售時機。房地合一稅會先計算有多少所得(成交價額-取得成本-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所得的稅基)再計算要繳多少稅(課稅所得稅基x稅率=所得稅)。因此父母親可以決定用多少錢賣房給女兒,讓取得成本變高,就會減少課稅所得,此外女兒也可以持有較長時間,讓稅率比較低(45%、35%、20%與15%),或符合自用住宅相關條件者,課稅所得可扣除400萬元免稅額,稅率也用最低的10%計算。舉例來說,父母每年可利用每人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夫妻兩人合計可達488萬元,夫妻合計一年贈與女兒的免稅額度可達488萬元,兩年共計贈與976萬元。以此類推,逐年贈與現金給女兒累積購屋資金,有效分散贈與稅負擔。如果女兒以2928萬元購買父母親名下的房地,女兒的資金來源全部來自父母親的贈與,父母如果想要完全免稅,運用每年免稅額贈與現金,大概需要6年的時間,488*6=2928。如果父母運用部分免稅額,其餘父母所贈與的現金繳交贈與稅也是一種方法。3. 土地增值稅:看父母親本身是否符合自用稅率決定。(三)適合情形:適合長期規劃、分年贈與且希望未來出售稅負較輕的父母。綜合來看,蘇家宏分析,若希望節省當下的贈與稅且一次完成,直接贈與房產較好;若想分散稅負、降低未來出售稅負,且有時間規劃,逐年贈與現金讓女兒以自行購屋的方式更合適。還有第三種方式,若父母親名下的房地產是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蘇家宏建議,可用遺囑指定由女兒繼承,女兒依照《繼承法》取得後,未來出售並沒有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時間點也以繼承時做計算,會比較省錢,女婿也無法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所謂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計算夫妻「婚後」的剩餘財產差額,還要排除繼承、無償取得以及慰撫金的部分。小心吃到金屬碎屑!IKEA「1產品」出包 全額退款急召回知名百貨「集體撤櫃歇業」爆欠債600萬 市府出手了蝴蝶沒來「南部雨狂炸」專家揭原因:要等到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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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離婚、監護權、財產分配等家事糾紛,不少人內心早已感到筋疲力盡,卻遲遲不知該從何開始尋求協助。為因應民眾對「離婚法律諮詢」、「家暴保護令」與「監護權爭議」等家庭法律問題的日益需求,定恆法律事務所成立專業品牌「律巨人 LEGAL GIANT」,由專業家事律師團隊組成,協助民眾在婚姻與家庭的關鍵時刻,獲得最周全的法律保護與實務建議。(圖/定恆法律事務所提供。)為什麼選擇律巨人?解決你最關心的家事問題律巨人專注於處理離婚訴訟與協議書撰寫、剩餘財產分配、侵害配偶權、子女監護權、扶養費請求、家暴保護令聲請、遺產繼承與非婚子女認領等家事法案件,由具多年經驗的家事律師親自處理。與多數只處理訴訟的法律服務不同,律巨人強調:「能不打官司,就用更理性有效的方式談清楚。」透過事前談判、法律協商,我們幫助當事人在不走進法庭的情況下解決大多數爭議,減少時間、費用與情緒損耗。若無法協調,律巨人也會制定最合適的離婚訴訟策略,包含:訴狀撰寫、蒐證輔導、法庭攻防,讓你在法律上站穩立場。(圖/定恆法律事務所提供。)四大特色服務,解決你的每一個家事煩惱1. 免費初步諮詢 全年無休不論平日或假日,只要加入官方 LINE 或透過官網表單,即可由法務顧問提供初步諮詢服務,讓你了解方向不再迷惘。2. 隱私保障 一對一專屬律師服務所有案例皆由專責律師親辦,全程保密、尊重當事人隱私,讓你安心吐露需求。3. 線上線下整合 快速進入法律程序不方便到場也沒關係,律巨人提供全台實體面談據點搭配線上諮詢,讓你無論在哪裡都能獲得即時協助。4. 案件導向式服務設計 符合人生節奏律巨人針對最常見的需求設計法律服務模組,包括離婚協議書撰寫、保護令聲請、訴訟前談判與監護權訴訟代理等,每項服務皆可依個人狀況彈性調整,兼顧效率與保障。真實案例-律巨人伴當事人守住家庭的底線曾有一位全職投入家庭多年的女性,在丈夫事業有成後,竟遭對方出軌並訴請離婚。她原本對法律一無所知,也無經濟收入,幾乎準備放棄,但律巨人團隊深入了解她的處境後,提供完整法律策略。最終,律巨人成功協助當事人,一路到最高法院駁回丈夫的離婚請求,守住了她作為配偶的權利。這類案例不只在事務所內圓滿落幕,也成為律師主持人黃柏榮在律巨人 IG 與官網影片中分享的經驗內容,盼讓更多人預先認識自己能做什麼、該怎麼做。「我們無法強留感情,但能協助當事人,好好說一聲再見。」——律巨人想諮詢離婚、家暴、監護問題?立即免費線上預約不論你目前正面臨的是冷漠的婚姻、監護權的爭奪,或是不斷升高的家庭壓力,律巨人都在這裡,提供你專業、溫暖、可靠的協助。
發現老公遺囑…人妻心寒「沒有我」:連大姑女兒都有份 網教1招保權利
許多人為了以防萬一,會先寫好遺囑。不過一名人妻訴苦,無意間找到老公的遺囑,仔細看卻發現「沒有我」,讓她頓時覺得心寒,萌生離婚的想法。原PO在《匿名公社》APP抱怨,前幾天在整理家裡,意外翻到老公立的遺囑,好奇之下便看了內容,發現老公把財產妥善規劃,誰拿多少都寫得很清楚,還蓋了律師事務所的印章,似乎有拿去公證。然而,她反覆看了好幾遍,看了繼承遺產的人,就連大姑的女兒都有份,卻怎麼找都沒看到她的名字,猜測就是沒有要留給她的意思,「遺囑裡沒有我,不就是心裡沒我嗎?那我們快10年的婚姻算什麼?我又算什麼?」讓她耿耿於懷,與老公處於冷戰狀態,不想互動或講話,甚至思考要不要離婚。消息一出,網友紛紛建議,「那你要看他留給他們多少,是不是全部都給人了,不然剩下的自然會有妳的一份」、「是不是大部份的房產存款已經在妳名下」、「要不要再找找可能還有第2份遺囑」、「可以先行使剩餘財產分配權」、「妳放心妳可以上法會要求特留分」、「冷靜的問清楚,反正都有離婚的打算了」。據了解,民法上存在「特留分」規範,即使遺囑特別載明妻子不得繼承遺產,按規定還是可以繼承一半。
大S豪宅每月仍要繳百萬房貸 若無人負擔!恐面臨法拍
女星大S(徐熙媛)離世後,留下的龐大遺產成為外界關注焦點,而她生前和具俊曄居住的「台北信義」豪宅,每月仍須繳超過百萬元房貸,若無人可負擔巨額房貸,愛巢恐淪遭銀行查封並法拍命運。★延伸閱讀★大S長眠地曝光!具俊曄數度奔走終決定 傳和李玟為鄰汪小菲曾於上個月20日攜妻子馬筱梅(Mandy)飛來台灣,疑似透過視訊和S媽商討法律事宜。據了解,大S生前名下共有2棟房產,一為S媽現居、價值2.1億元的「國家藝術館」,另外和具俊曄同住的「台北信義」豪宅,每月須繳逾百萬元房貸。《壹蘋新聞網》報導,汪小菲和具俊曄的律師於上週碰面,針對大S遺產分配進行協商,若無人可負擔「台北信義」每月百萬元的房貸,豪宅恐遭銀行查封並法拍。外傳汪小菲已與S家完成遺產、親屬協議,但親屬直到成年前,都由生父汪小菲代理。★延伸閱讀★汪小菲夫妻爽玩雙北 爆「雨中下跪」為馬筱梅不是大S律師謝文明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若「台北信義」豪宅為大S於婚前購置,即屬個人財產,依法由具俊曄與未成年親屬各繼承1/3;若為婚後購置,具俊曄可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取得豪宅1/2權利,剩餘的1/2再由具俊曄和大S親屬各繼承1/3。不過具俊曄可單獨辦理「公同共有」繼承,在無需汪小菲同意的狀況下,將房產登記為具俊曄、大S親屬共3人繼承,汪小菲若想處分親屬名下遺產,則需向法院提起遺產分割訴訟。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有律師分析,由於汪小菲目前代理未成年親屬遺產,豪宅貸款須汪、具兩人達成共識,最理想的做法為3位繼承者共同負擔,畢竟若一方想獨自擁有,每月百萬元房貸無疑是不小負擔,後續分配情形仍待討論,短時間內恐難有結論。 國稅局要查稅了! 專家示警「5行業6行為」有漏快補繳 頂客夫妻「遺產不想給手足」律師曝3招:不怕被充公 祖厝被強拆、竹東如九龍城?科技首都城市治理失靈
北市百年老店「金春發」爆糾紛!媽告兒討5271萬 驚人營收曝光
台北市知名老店「金春發牛肉店」創立於1897年, 目前已由第4代接手,不料台北承德店經營人陳蔡女士指控,自己委託兒子代為收管營業收入,未料她年屆退休時,向對方索回5271萬元竟遭拒絕,憤而提告。案經審理,陳男當庭認帳,士林地院判其應全數返還款項,並支付年息5%,全案可立即執行。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她經營的「金春發牛肉店台北承德店」,委託兒子自96年1月起,將營業收入存入被告銀行帳戶,其中96年至100年期間之營收合計1,289萬7,360元;105年至112年間之營業收入合計3,981萬7,624元,以上96年至112年期間(不包括101年至104年間)存入被告帳戶之營業收入總計5,271萬4,984元。原告指控,自己年屆退休,欲取回系爭款項,遭被告拒絕,爰終止兩造間之委任關係,依委任或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請求擇一為有利之判決,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5,271萬4,984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原告兒媳反控,婆婆多年前已將「金春發牛肉店台北承德店」交由被告經營,並經媒體多次採訪,系爭商號實際經營者乃被告,並非原告,原告應舉證系爭款項為原告所有。此外,她現正與被告商談離婚及財產分配事宜,認為母子倆實欲利用本件訴訟,侵害她對剩餘財產分配權利。士林地院審酌,被告同意原告之請求,並就訴訟標的為認諾,按造相關法條規定及裁判意旨,本院即無庸調查原告據以主張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是否果屬存在,應逕以被告之認諾,准許原告之請求,為被告敗訴之判決,因此判決被告應返還5,271萬餘元,並支付年息5%自清償日為止,全案可立即執行。
大S生前豪宅房貸「每月破百萬」 律師:若無人繳恐被法拍
大S(徐熙媛)上月與家人赴日旅遊期間,不幸感染流感,併發肺炎離世,享年48歲。大S離世後,上億遺產分配備受關注,日前傳出遺產跟與家人監護權問題已經處理完畢。而大S生前與具俊曄居住的「台北信義」豪宅,每月仍須繳納超過百萬元的房貸,律師表示,未來房貸若是無人繳納,豪宅可能會被銀行查封拍賣。大S「台北信義」豪宅每個月還有超過百萬元的房貸需繳納。(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汪小菲與具俊曄的律師上週已碰面,目前正協商大S留下的遺產分配。而大S生前故居「台北信義」豪宅去留的關鍵,在於是否有人願意承擔每月百萬元的房貸。對此,謝文明律師分析,房貸問題需由具俊曄及擁有兒女親權的汪小菲與銀行進行協商解決,若無人願意負擔房貸,銀行恐怕會查封拍賣「台北信義」豪宅。外界傳言大S的遺產與子女監護權問題已塵埃落定,但事實上並沒那麼簡單。大S生前希望孩子們留在台灣就學,依據《民法》規定,大S離世後,子女的監護權將自動歸屬汪小菲,S家目前已將子女的護照與台胞證交予汪小菲,據悉2名小孩暫時仍會留在台灣上學。大S生前名下共有3棟房產,包含與具俊曄同住的「台北信義」豪宅,以及S媽現居、價值2.1億元的「國家藝術館」。至於另一處「冠德遠見」,早在2020年5月以2.76億元售出。至於該怎麼處理大S名下房產?律師謝文明表示,繼承人須於大S離世後6個月內向國稅局完成申報遺產稅,若無法即時繳清,最多可申請18期分期付款,或申請實物抵繳,用銀行存款申請抵繳遺產稅。此外,謝文明指出,若「台北信義」豪宅是大S婚前購入,則屬個人財產,依法應由具俊曄與子女各繼承1/3。若為婚後購置,則具俊曄可依法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取得這棟豪宅1/2的權利,剩餘的1/2,再由大S的一對兒女各繼承1/3。值得注意的是,汪小菲身為子女的「親權行使人」,在確保是為孩子利益的前提下,可同意小孩處分財產,包括不動產過戶或房貸繼承。不過,謝文明律師也補充,若具俊曄單獨辦理「公同共有」繼承,則無需汪小菲同意,即可將房產登記為3位繼承人(具俊曄與大S的一對兒女)共有,這樣能確保不動產保護到大S的小孩成年。若汪小菲想處分孩子名下遺產,則需透過法院提起遺產分割訴訟。
放寬條件!未來夫妻5年內分居3年即可請求離婚 行政院預計今拍板
法務部去年公告《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計20日行政院會可討論通過,送立法院審議。依照預告版本,將放寬離婚條件,未來夫妻在5年內分居3年即可請求離婚;並增修「贍養費」規定,贍養費請求權時效2年,養不活自己的人可減免、贍養權利人再婚後,就不能再拿贍養費。台灣離婚率位居亞洲第2,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全年有5萬3469對夫妻離婚,粗離婚率為0.228%,亦即每1000名台灣總人口中,約有2.28對離婚,是近5年新高,2023年則有5萬3085對離婚,粗離婚率為0.227%。現行民法相關規定,婚姻破綻有責的一方,不准訴請離婚,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法務部啟動修法,包含離婚、贍養費及被撫養者順序等相關規定予以修正,去年公告修正草案,修法重點除依釋憲放寬離婚條件,也增修贍養費規定,另為強化夫妻財產揭露義務,還明定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時,可請求對方提出財產清冊及相裁判離婚部分,草案刪除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重婚、不治惡疾、重大精神病、生死不明3年等事由,放寬離婚要件。另參酌外國立法例的破綻主義精神,放寬裁判離婚要件,5年內累計分居達3年,夫妻一方可訴請離婚。不過,審酌分居並非雙方合意情形,若一方惡意離家出走、避不見面,為了避免規定過苛,草案也設計細項條款,法官如認為對於拒絕離婚一方顯失公平,可斟酌一切情事,認有維持婚姻的必要,得駁回離婚之訴。現行有關請求贍養費規定,以夫妻「無過失」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為限,才能請求,但贍養費給與乃基於婚姻法上公平原則而生,屬離婚效力之一,所以贍養費請求權的成立,不宜因離婚型態而有所不同,故這部分予以刪除,以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的意旨。使得因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者,得向他方請求贍養費,以保障其離婚後生活。草案修正贍養費請求權成立要件,及增訂贍養義務人的扶養能力,為減輕或免除給付義務事由,也就是養不活自己的人,可不必給贍養費,或減少支付。另明定贍養費請求權時效2年,贍養費請求權及未到期的定期金給付,因贍養權利人再婚或死亡而消滅。也就是說,收受贍養費一方,如再婚或死亡,支付一方就不必再付贍養費。其中草案也明定夫妻雙方離婚,非因生活陷於困難、就業能力減損或就業機會減少,而自行約定贍養費者,並不適用再婚喪失贍養權利規定。
史書華出軌「簽保密條款仍被發現」!前妻律師團驚人背景曝 曾代李靚蕾出戰
知名網紅「盾牌牙醫」史書華因時常在社群平台分享醫療案例與時事評論而受到關注。然而他婚內出軌語言治療師張偉倩遭前妻發現後,兩人於2023年10月4日在新北地院調解處調解成立,並簽下保密條款。不過前妻的律師團對巧妙利用例外條款曝光這起外遇事件,媒體人狂讚「手法高明」。媒體人范立達7日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史書華與前妻早於2023年10月4日正式離婚,並針對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達成調解。然而因雙方簽有保密條款,離婚內情未曾對外公開。如今事件曝光,關鍵在於保密條款中的一項例外條款。根據該條款,若史書華前妻因「侵害配偶權」向小三提告,並經法院判決、司法機關公告或第三方揭露,則不受保密協議約束,因此史書華前妻透過訴訟對象轉移,成功讓史書華的婚內出軌行為公開於世,巧妙規避了保密條款的限制。范立達感嘆,史書華前妻的律師團隊手法高明,不僅成功讓事件曝光,還在法律戰中獲得勝利。據悉,史書華前妻透過離婚調解獲得3600萬元,隨後又因勝訴小三官司,再獲得20萬元賠償,「讓史書華婚外情曝光、人設崩壞,可說是全面潰敗」。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負責此案的律師團隊,包括田欣永及陳建州,皆為民事與家事訴訟的頂尖專家。其中田欣永專精離婚、親權、夫妻財產及遺產案件,曾處理藝人許嘉容與前夫的離婚調解;陳建州則是鼎禎國際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擅長契約糾紛與強制執行案件。這支律師團隊最廣為人知的案例,莫過於藝人王力宏與前妻李靚蕾的離婚後續訴訟。他們不僅在台北地院為李靚蕾聲請相關案件,還多次發聲駁斥網路謠言,捍衛當事人權益,目前王力宏與李靚蕾的訴訟仍在法院審理中,外界持續關注後續發展。至於史書華則因這起婚內出軌案形象重挫,恐難挽回過往「醫界網紅」的光環。
史書華爆外遇已婚治療師! 媒體人讚「前妻律師很高段」:不違反保密條款
網紅「盾牌牙醫」史書華平時會在社群平台分享案例,也會針對政治時事發表評論,而他日前遭前妻郭女指控,婚內和語言治療師張偉倩不倫,還互傳「你很期待有小書華嗎」、「好想要你,我也是,我好濕」等訊息調情,事件引發熱議。對此,媒體人范立達大讚「史書華前妻的律師真的很高段」,透過控告小三來讓外遇事件曝光,又不違反先前簽署的保密條款,「史書華真的輸到脫褲子了」。范立達昨(7)日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史書華與前妻早在112年10月4日就離婚,也就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事件,在新北地院調解處調解成立,但由於雙方當時簽有保密條款,外界始終不知情。范立達說,這件事現在被曝光出來,是因為保密條款有約定「惟就相對人(即史書華前妻)若對他人有因侵害配偶權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經私下協議、調(和)解成立、裁判確定者,而由司法機關公告或第三人揭露者不在此限」。范立達解釋,這意味著,史書華的前妻透過控告史書華的外遇對象,經過法院的判決,由司法機關公告,才讓這起外遇事件曝光,同時又能不違反保密條款的約定。「不得不說,史書華前妻的律師真的很高段。」范立達感嘆,與史書華調解離婚時,前妻先從史書華那裡拿到了3600萬元,現在又因控告小三,再拿到20萬元,「還讓史書華外遇的事情曝光,人設崩壞。史書華真的輸到脫褲子了。好律師真的很重要」。
驟然畫下完結篇的童話故事! 具俊曄能將遺產繼承的權利讓與徐媽媽嗎?
大S(徐熙媛)於2025年2月3日在日本旅遊因罹流感併發肺炎,逝世香消玉殞,除了讓人留下無限感慨,生命竟如此短暫與脆弱,也對於大S和具俊曄兩人相隔20年重逢,這宛如「童話般的愛情」,從2022年結婚至今,僅不到3年,竟驟然畫下完結篇,感到不勝唏噓。大S丈夫具俊曄近日發出聲明,表示關於大S的遺產,將會把所有權利,都讓給徐媽媽。但遺產繼承的權利,真的能讓與特定人嗎?首先,就大S身後財產如何分配的問題,大S與具俊曄婚後若未訂定夫妻財產制,依我國民法的規定,將適用法定財產制。在法定財產制適用之下,夫妻一方死亡會造成法定財產制消滅,此時具俊曄即可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範圍,僅限於「夫妻在婚後有償取得之財產」,且僅有在扣除婚姻期間所生債務後,剩餘財產較少一方,方可向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雙方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而具俊曄與大S自2022年結婚至今,不到3年,婚後財產的累積,恐怕有限,所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應該也不是大S丈夫具俊曄主要想要讓與給徐媽媽的權利,更何況,民法規定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接著,在大S未訂定遺囑的情況下,依照我國民法的規定,大S的大部分遺產,將由具俊曄與大S二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繼承比例均為三分之一,故大S累積高達數億元的婚前財產,將由具俊曄與大S二位未成年子女所繼承,而這筆鉅額遺產,似乎才是大S丈夫具俊曄想要讓與給徐媽媽的權利。然而,我國的民法規定,除非繼承人拋棄其繼承權,否則,從被繼承人死亡,繼承開始時,繼承人就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因此,自大S逝世後,具俊曄若未辦理拋棄繼承,即取得大S遺產,之後具俊曄將繼承而來的大S遺產,再贈與給徐媽媽,恐怕得繳一筆不低的贈與稅。那如果具俊曄辦理拋棄繼承,徐媽媽是否就可以成為繼承人,取得大S遺產呢?答案也是不行,在我國民法規定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也就是具俊曄放棄繼承時,將由大S的二位未成年子女全部繼承遺產,拋棄繼承將無法達到讓與遺產繼承權利給徐媽媽的目的。常言道,人生無常,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會先到,預立遺囑,提前安排身後事的重要性即可見一斑,遺囑,不僅可將遺產留給真正想要照顧的人,同時也可避免繼承人相互爭產。
藝人大S巨星殞落!孩子監護權該歸汪小菲還是具俊曄 遺產分配得這樣做
大S驟逝,願逝者安息,除了讓逝者家人有時間好好處理後事外,應該要對此事件瞭解跟你我相關法律問題。以下討論以大S 並未做預先規劃以及暫假設適用台灣民法規定,可能需要探討未成年子女的親權、留下新聞媒體報導上億資產分配,遺產稅繳納以及與前夫的訴訟爭議。親權及監護權依新聞媒體批露,當時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雙方約定共同行使親權,由大S擔任兩名子女的主要照顧者,所以汪小菲在法律上本來就是子女的親權人,縱使大S再婚後仍是。若當初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雙方約定由大S單獨行使親權,此時大S過世有關兩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則依照民法第1089條第1項規定,如遇父或母一方不能行使親權時,由他方行使時,所謂不能行使親權,包含法律上不能(受監護之宣告、受停止親權之宣告等)以及與事實上不能(如死亡)。又參照最高法院 69 年度台上字第 3676 號 民事判決,夫妻之一方,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不因離婚而喪失。因離婚而約定子女由一方監護,僅他方之監護權一時停止而已。倘任監護之一方死亡,對於未成年子女保護教養之權利義務,當然由他方任之。所以大S與前夫汪小菲所生的兩名未成年子女,適用我國民法時當原本單獨擁有兩名未成年子女親權的大S時,汪小菲則會當然成為孩子的親權人,不需要透過任何訴訟程序,直接去戶政事務所就可辦理登記即可。假設從報章媒體得知汪小菲長時間居住在北京,或許生父會想把兩名未成年子女帶至中國,若大S家人想要以讓兩名未成年子女繼續留在台灣生活,進而爭取兩名小孩監護權時,則依照民法第1094條第1項規定:「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此時大S家人需要以上開規定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訴訟,且要明白指稱汪小菲有明確不適合擔任親權人的情形,這樣才有機會用改定監護之方法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讓兩名未成年子女繼續留在台灣。遺產分配首先關於繼承人,誰擁有對大S遺留財產的繼承權。除了現任配偶具俊曄外,包括直系血親卑親屬則為兩名未成年子女。再來遺留多少資產是屬於遺產,這裡要先注意,假設三年前大S與具先生在台灣登記結婚時並未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的話,依照民法1005條規定: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此時大S過世,依照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具先生可以先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取得2個人婚後「大S增加的財產與具先生增加的財產差額的一半」,拿完後剩下的遺產,才會進入遺產分配程序。此時遺產分配,依照民法第1144條規定,由具先生及大S的2名子女共同繼承。另外實務上常有客戶離婚後擔心自己過世後遺留鉅額資產給未成年子女,因擔心留給未成年子女的資產被前配偶拿走任意揮霍,而向律師求助應如何辦理。理論上以依照民法第1087條、1088條規定,留給小孩的資產是特有財產前配偶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雖有使用、收益之權,但非為兩名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但這都是理論上,事實上要如何做預防,在這裡就不偏題,待後續再跟讀者分享。遺產稅繳納依照遺產及贈與稅第6條規定,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為:1.有遺囑執行人,以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2.沒有遺囑執行人,以繼承人及受遺贈人為納稅義務人。沒有繼承人,只有受遺贈人時,以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3.沒有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以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假設大S生前有立遺囑,在遺囑中有指定遺囑執行人,則遺產稅在大S死後即由遺囑執行人繳。假設大S生前沒有立遺囑,大S過世後龐大遺產稅則由繼承人共同負擔繳納。律師遇過很多當事人因為突然過世,遺留未成年子女,而小孩根本無力繳納龐大遺產稅,會產生無法將遺產過戶以及無法至金融機構領取存款的爭議問題,所以事先找律師做好資產規劃是相當重要的。訴訟官司最後關於大S和汪小菲間的訴訟問題,若是關於民事訴訟部分,若大S未委任律師,則原則上會先行停止訴訟,待大S的繼承人承受訴訟,始繼續進行民事訴訟,大S跟汪小菲間的民事訴訟當事人會變成具先生及2名子女及汪小菲。從新聞報導可知,大S與汪小菲間尚有大S提告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刑事案件,該案已經由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起訴、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原則上刑事案件不會因告訴人大S過世而終結訴訟程序,刑事案件原則上是不受影響!
「遺產稅1600萬」他月入7萬繳不出 專家教「3招」解決
華人普遍認為「立遺囑」不吉利避談死亡,卻可能造成後輩的負擔!一名網友家人去年過世,留下幾百萬現金、房屋、與土地,沒想到扣除免稅額後,遺產稅高達1600多萬元,他被嚇死上網求援,問大家該怎麼辦?許多網友看了以後紛紛羨慕他「有錢人才有的煩惱」,也有網友認為家人生前就該做好遺產規劃。對此,財務規劃專家廖嘉紅曝「3招」解決方法。網友在《Dcard》論壇PO文「被千萬遺產(稅)嚇死」,他表示家人過世遺產稅高達1600多萬,讓他相當苦惱。他寫道:「重點是根本繳不出來啊,小弟月入也才6-7萬 ,年薪也才一百初,完全不知道怎麼生出這些錢來!有上網爬過文好像太久會罰錢 ,如果一直都繳不出遺產稅,拼命給他罰錢最後遺產會充公嗎?!」網友被千萬遺產稅嚇死,上網求神人解答該怎麼辦?(圖/翻攝《Dcard》論壇)許多網友看了以後紛紛羨慕地說「能繳到千萬的遺產稅,祖產市值可是上億,像這種大戶人家,長輩居然沒規劃好繼承問題」、「真好,不像我沒這煩惱」、「真希望我也能為這種事情來困擾」、「幸福的煩惱」、「台灣人很怕提前談遺產分配,不然這一千多萬你還能直接省下來」、「沒做好遺產規劃,就會變這樣,所以啊,預留稅源很重要的!至於這狀況,最慘可以申請實物抵繳,不過可能有繳稅上限」、「找地政士或代書問過會比較清楚」。也有內行人建議他這樣做「本人地政士,你這遺產其實不算多,如果是113年過世的,反推計算遺產大概1.5億上下吧,遺產稅可以申請展延和分期,配偶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不動產的用地類別也要注意,銀行貸款是否尚未還清,很多細項可以注意,找專業人士詢問吧,建議找地政士」、「找銀行貸款,或用不動產實物抵繳(不划算),如果當初有透過保險預留稅源的話,事情會好處理很多,還有機會少繳稅。」還有過來人分享經驗「土地申請農用,可以少繳很多(父母雙亡繼承上億路過」、「可是你未來這塊地要申請變回建地就會更吃力,以前的建地跟現在的建地會有價差」、「這是真的,去年中才辦理的,在新竹縣(非竹北),115平方公尺的農地,政府裁罰60000、政府收變更回饋金713000規費,代書服務費351511,小小的一塊地,花了1百多萬才辦理好變回建地,重點是地上的建築物還是農舍,如果要再變更房子的部分,費用另外算」、「建議先申請分期取得移轉財產同意書,再來拿到市場上變賣就可以還款了,千萬不要跟國稅局用實物抵繳會虧爛」、「我辦過兩次拋棄繼承,總共賺了三千多萬,還不用繳稅,有夠爽的啦,給你參考」。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日前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應於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繳納現金有困難時,可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於繳納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且每期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也就是最長可達3年,納稅義務人於繳納各期稅款時,應加徵分期利息至繳納日;惟未如期繳納時,除加徵分期利息至該期限繳日期屆滿之日外,應就逾期部分加徵滯納金。專家曝「3招」解方針對天降鉅額遺產稅,卻繳不出來的民眾,財務專家廖嘉紅分享「3招」解決方法,包括: 1、夫妻差額分配:配偶一方死亡後,生存配偶可以在分配遺產前,先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如此一來,遺產稅會降低許多。 2、實物抵繳:應納稅額30萬元以上,繳納現金確有困難者,可向國稅局申請遺產稅實物抵繳,將土地以公告現值抵繳遺產稅,舒緩籌錢壓力。 3、用自己的資產國稅局,緊急出售不動獲得現金繳遺產稅:若原PO名下有不動產,可設定擔保抵押權給國稅局,則可出售繼承的不動產,變賣的現金即可繳納遺產稅。 假遺囑詐孤獨死! 地政局曝「台版地面師」破案秘辛:快做這1事 租金飆漲寫28年新高!專家:房東感覺成本增加 輝達總部花落誰家? 各地瘋搶一票狂猜 經長潑冷水:都不對
大S猝逝/大S亡故上億遺產怎分配?律師驚曝:2/3恐被「前夫汪小菲掌握」
女星大S(徐熙媛)驚爆驟逝!她於春節期間前往日本家族旅遊,怎料卻因「染上流感」併發肺炎,在當地搶救無效身亡,享年48歲,噩耗一出讓各界震驚不已,據悉大S身後至少還留有總價約6.5億元、坐落在北市信義區的2豪宅。對此,律師林智群也透露,大S「2/3遺產」恐將落入前夫汪小菲的口袋。大S和前夫汪小菲於2021年離婚後徹底撕破臉,2人不僅為了贍養費問題多次開槓,還互控對方家暴、出軌,甚至傳出因家人的「照顧扶養」問題頻頻鬧上檯面,不過依民法規定,大S亡故後,「家人」的監護權便會轉由父親汪小菲代為行使,意味著除了現任老公具俊曄的那份之外,其餘多數遺產都會輾轉流入汪小菲手中。律師林智群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由於具俊曄尚未將「家人」收養為繼子女,因此汪小菲在大S逝世後將保有親權,雖然祖母可以主張「變動最小原則」及「未成年子女意願」爭取變更親權,但祖母順位仍比不過父親,除非父親汪小菲同意退讓監護權。至於大S的上億遺產該如何分配?林智群透露,除非大S生前已立下遺囑,否則依法規定,遺產將由配偶、子女共同繼承,等同具俊曄及2遺孤可各分配到1/3,不過由於親權為父親汪小菲所有,因此大S遺產的2/3可能被汪小菲「透過親權掌握」。林智群也提及,具俊曄可以考慮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主張先取得大S一半的財產(其實是婚後財產差額1/2),如此一來剩下的1/2財產才會成為「遺產」,並由3人均分,只是礙於具俊曄與大S結婚僅短短3年,因此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金額恐占比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