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韋廷
」 劉韋廷 律師 博客來 新聞挖挖哇 離婚
黃子佼獲緩刑4年! 律師讚「二審法官有智慧」:35名被害者變2千多人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被查出在「創意私房」購買、收藏2259部不雅未成年性影像影片,一審判他8月徒刑,二審改判1年6月、緩刑4年。對此,律師劉韋廷直言,其實二審法官很有智慧,「二審法官可是讓被害人從35人變成2000多人,未來都有機會對黃子佼提起民事賠償,不只是有跟35人和解就了事!」劉韋廷在臉書粉專撰文道,黃子佼在二審宣判前說跟被害人達成和解,換取法官給予緩刑,「社會因此輿論譁然,難道真的只要給錢了就有機會免於牢獄之災嗎?」劉韋廷指出,本來一審只有判決8個月,但二審加重到1年6個月,主要原因是因為一審的判決針對的是一個未成年的性影像罪,可是二審不是用這一條來做判決,而是用《個人資料保護法》。劉韋廷說明,《個資法》不限於未成年人,「所以一審被害人只有這些未成年人35人而已,可是到二審光黃子佼下載的所有相關的性影像就高達2000多個人」、「其實二審法官是很有智慧的」。劉韋廷表示,這2000多個人未來還可以向黃子佼提起民事求償,不是只有那35個被害人而已,「所以光法條不一樣,被害人也不一樣,因此從8個月拉到1年6個月。」高等法院昨天(25日)宣布二審結果,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
持分博奕戰2/「共同持分」成有心人士獵物? 地主可尋求三方案解套
台中文心中清捷運站周邊的水湳新興市場土地陷入變價分割危機,地主們雖百般不願,卻幾乎找不到脫身之道。台中地院法官開庭時建議地主可向市府申請核定是否能採「原物分割」,但受限於開發利益與法規最低面積限制,實務上幾乎不可行。地主們無奈質疑,《土地法》原意是處理繼承人之間持分問題,如今卻被「土地蟑螂」鑽洞利用,反讓真正地主被迫低價脫手家產,成為制度最無力的犧牲者。被告之一、77位地主中的陸敬民向本刊指出,水湳新興市場用地是多年前由其母親購入,此地之所以會淪為今日的風暴,源頭在於當初規畫時就埋下的一個「地雷」,整塊土地只有一個地址,屬於是多位地主共同持有,不像現今地號分割如此細緻,因此衍生漏洞可鑽取。地主陸敬民指出,法院一旦進入拍賣程序,若發生流標就會不斷降價,最後成交價有時只剩市價一半甚至更低,等同被迫賤賣祖產。(圖/黃耀徵攝)今年7月第三次開庭時,法官建議雙方可向台中市政府確認土地是否能「原物分割」,也就是每位地主擁有獨立地號,脫離共有狀態,原告也可自行出售其土地。然而,原告蕭姓律師卻主張原物分割將損害土地「容積率」,也就是開放空間與未來開發的潛在利益,此說法令地主們不滿痛批,根本是「吃人吃夠夠」。然而即使再不合理的條件,仍可符合法規程序,「土地蟑螂」的衍生,正是不法人士利用《民法》第823、824條關於「共有物分割」的規定,向法院聲請裁判分割;若法院審酌後認為「變價分割」是適當的處理方式,即會裁定拍賣。有些人甚至結合《土地法》第34-1條的「多數決處分」,讓整起訴訟看似完全合法,實則可能讓小地主血本無歸。陸敬民表示,部分法官誤以為拍賣是最公平的方式,卻忽略拍賣市場的現實,若拍賣流標就可能多次降價,對原地主極為不利。此案一年內就開了4次民事庭,速度快得離譜,地主們難以反應,感覺就像「強渡關山」,急著將人家的土地處理掉。最終若真的走入拍賣程序,自己只希望可以找來第三方估價師等專業人士,提出合理市價後,再依合理方式處理。對此,律師呂奕賢指出,立法者起初就認為「共有」不是理想狀態,因為一塊土地或建物由很多人一起持有,使用上很麻煩,因此法律的方向,是希望最後能回到「一人單獨所有」。實務上,只要有共有人要求分割,法院原則上會優先採取「原物分割」,也就是能切地就切地、能分建物就分建物;只有在不動產本身沒辦法分,或共有人太多、持分太零碎時,法院才會改採「變價分割」。呂奕賢建議,如果地主覺得有人想利用制度(像土地蟑螂或建商)逼土地拍賣,可以提出一套具體的「原物分割方案」,例如如何分地、各自取得哪一部分。只要土地客觀上能分割,法院通常會傾向採用這種方式;另外,地主也可以去整合其他年長共有人,只要多數人支持原物分割,法院不見得會同意變價分割。律師說明,法院拍賣通常以「一拍市價、二拍八折、三拍六四折」方式,不過若土地條件單純、買方容易評估,價格通常不至於太離譜。(示意圖/劉耿豪攝)至於拍賣流程,呂奕賢表示,法院在拍賣前一定會找估價師先估市價,不會用公告現值。拍賣價格一般是一拍市價、二拍八折、三拍六四折。只要土地或建物條件單純,拍賣價格通常不會太差。律師劉韋廷認為也可採「原物找補」方式,地主可向法官爭取由自己承受持分較小共有人的份額,再以法官認定的公平價額找補現金,避免土地被迫拍賣。對此,記者致電蕭姓律師的事務所,事務所回應指出,因相關訴訟仍在審理中,蕭律師不方便回覆。
80歲老婦「1萬紅包塞嘴」悶死癱瘓兒 律師嘆最後的道別:是愛也是絕望
台北市一名80歲劉姓老婦長期照顧全身癱瘓、臥床超過50年的腦性麻痺兒子,疑因身心俱疲,在家中以紅包袋塞住兒子口部並以膠帶纏繞口鼻,導致兒子窒息身亡。法院審理後,判處2年6個月徒刑,並建請總統予以特赦。對此,律師劉韋廷感嘆「那是一份愛,也是一份絕望。」律師劉韋廷13日在臉書表示,這起事件讓他深受震撼。他指出,該名母親照顧癱瘓兒子逾50年,案件發生於清晨,老婦先將裝有1萬元現金的紅包袋塞入兒子口中,再以口水巾和膠帶覆蓋口鼻,使兒子窒息。劉韋廷表示,「她不是冷血,而是心碎。」劉韋廷指出,母親將紅包放入兒子口中,如同最後道別,「那是一份愛,也是一份絕望」,帶有情感與無力。他認為法院量刑2年6個月並建請特赦的作法合理。他表示,這起事件反映照護者支持系統不足,「不是單純的犯罪,而是社會安全網的破口」。他並質疑,社會是否在悲劇發生前即提供足夠協助,「在她崩潰之前,有沒有人伸出手?有沒有人願意陪她一起面對?」並指出,人口高齡化與長照議題不僅是政策問題,也攸關每個家庭未來。對此,網友也在底下留言感慨,「那位母親真的很辛苦,有的人一個月都嫌煩了……真的無法想像50年?是怎麼熬過來的?真的應該尋求協助的,或是找里長幫忙的」、「個人感覺,這位老人家,應該是自己也疾病纏身,感覺可能不久人世,所以才會痛心下這種決定,要不然都照顧50年了,為什麼要現在才做下手決定」、「老人家要照顧自己已經很吃力,老了沒有錢也沒有體力再照顧這個老孩子,安樂死不能立法通過,要放棄孩子該有多掙扎,但一切只因無能為力了。」
黃明志捲「謝侑芯謀殺案」能引渡來台受審? 律師曝3關鍵
台灣「護理系女神」網紅謝侑芯,日前赴馬來西亞工作,卻在吉隆坡高級飯店猝逝,馬來西亞警方4日宣布將案件由「猝死」改列為「謀殺案」偵辦,而涉案的黃明志也在今(5)日凌晨主動到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投案。對此,律師劉韋廷直言,「就算人(黃明志)在馬來西亞,也不代表能躲過台灣的司法追訴。」劉韋廷在臉書粉專撰文道,警方在飯店房間查獲9顆搖頭丸,並驗出黃明志有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冰毒等多項毒品陽性反應,馬來西亞先是以持有、施用毒品偵辦,後續更朝謀殺方向偵辦,「就算人在馬來西亞,也不代表能躲過台灣的司法追訴。」劉韋廷說到,首先,若外國人在境外對我國國民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罪,我國有刑事管轄權;其次,同一行為即便已在國外受審、入監,我國仍可依法起訴與審判,但會依其在國外受刑情形,斟酌是否全部或一部免除其刑之執行;最後,若涉殺人,台灣法下最重可到死刑。劉韋廷指出,如果最終認定黃明志是殺人等重罪,馬來西亞審完不代表結案,若服刑完畢,我國可以請求引渡,或當事人一入境台灣,就能依法拘提、起訴、審判、執行,「司法不會因為『地點不同』就放生。」 此外,黃明志於今天凌晨主動前往警局投案,並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現在已經抵達警局了,接下來我會全力協助警方調查,給社會大眾和死者家屬一個交代。我不會逃,之前7次通緝令都是我自己主動去報到,不曾逃過。」
立遺囑還想讓哥姐拿不到「特留分」 妹妹心死:遺產寧可給貓
律師劉韋廷近日分享個案,一名女子想要立遺囑,還要讓哥哥姐姐喪失繼承權拿不到「特留分」,她直言,「我的遺產寧可給貓,也不要給無情的手足。」律師劉韋廷在臉書分享女子跟哥哥姐姐的對話。女子問哥哥,「當年爸生病開刀,我一個人跪在醫院門口求醫生,你們人在哪裡?」哥哥冷笑,「我在南部工作,難道要我專程跑一趟?」女子表示,媽媽跌倒送到急診,她守在走廊整夜,幫媽媽餵飯、換尿布等,他們連一通關心的電話都沒有。姐姐不耐煩表示,「反正妳又沒結婚,時間多,照顧爸媽不是應該的嗎?」女子聽了哭著說,「我不是應該的!我是爸媽的女兒,你們是什麼?」劉韋廷表示,女子堅持要立遺囑,還要讓哥哥姐姐喪失繼承權,拿不到特留分,劉韋廷嘆,「她把青春奉獻在病床旁,把自己的人生暫停,去成全父母的餘生。」劉韋廷指出,女子沒有婚姻,沒有依靠,只有一間小房子和一隻陪伴自己的貓,她曾以為至少父母過世後,哥哥姐姐會給她一些溫暖,現實卻是冷漠的財產分割,父母微薄的存款和爸爸留下的保險金,都被他們分走,哥哥姐姐也不願意付媽媽的醫藥費,醫藥費都是她自掏腰包負擔。女子哽咽表示,「將來我走了,我要把所有的一切,都送給動保團體,照顧陪伴我的貓。至少牠們不會像哥哥姐姐一樣,把我推向孤單與心碎。」劉韋廷感嘆:「最痛的背叛,不是來自陌生人,而是你叫了幾十年的哥哥姐姐。」
律師劉韋廷遭網紅作家誣指迷姦前凱渥名模! 本人回應了
本刊日前報導網紅作家凱薩琳.孔在社群媒體散布不實訊息,誣指知名律師劉韋廷迷姦前凱渥名模鄭喬蔓,遭劉韋廷提告獲法院判賠。對此,劉韋廷今(8月13日)公開回應,表示確實遭到對方的不實指控,如今判決已定,希望對方不要再耗費司法等社會資源來處理子虛烏有的指控。本刊日前報導指出判決書內容,寫道凱薩琳.孔於2024年1月28日起,陸續在臉書、LINE社群上散散佈劉韋廷律師對委託人下藥、迷姦、拍攝裸照等行為,雖然貼文中皆未直指劉韋廷本人,但內容仍透過「知名律師」、「流大律師」、「劉瑋婷」等諧音方式讓人可以輕易知悉所指為劉韋廷。並且也於2024年5月20日在臉書上寫道,「L律師到警局警告我跟蹤騷擾,,,,,告我的事由,主要就是到我的私密LINE群組截圖,內容大概就是嘲笑他很愛假裝自己是台大人….還有我說他與『彌堅』鄭小姐的那件事」將無辜的前凱渥名模鄭蕎蔓捲入其中。網紅作家凱薩琳.孔指本刊報導不實,並寫道「劉韋廷律師表示不回應」。(圖/翻攝畫面)而法官也認為,凱薩琳.孔的言論內容涉及犯罪行為,因此在發表前應合理查證,但根據凱薩琳.孔所提出的查證僅有林女對話紀錄,且凱薩琳.孔與林女結識於2024年1月24日,但卻在28日貼出相關的言論,實難想像被告於如此短暫時間之內盡其查證義務,並於今(2025)年7月11日宣判凱薩琳.孔需賠償劉韋廷律師1元精神撫慰金,當時本刊致電劉韋廷律師詢問相關事宜,但對方表示不回應。而在報導露出以後,於昨日在臉書上寫道,「…對於媒體不實指控,揭露我多項個資,今天晚上8點直播跟大家講清楚…..做賊的喊抓賊耶,劉韋廷律師表示不回應」。然而,劉韋廷律師於今日表示願意接受訪問,並做出回應以及澄清。劉韋廷律師表示,凱薩琳.孔於社群軟體上所指控的皆非事實,且法院也已經證實凱薩琳.孔在社群上散布的相關指控為子虛烏有,也認定其行為屬妨害名譽,但對方如今卻還是繼續重複在社群上提及妨害名譽的內容,我實在也感到很無奈,希望對方可以不要再占用社會以及司法資源針對此事做討論。
訟棍網紅2/律師劉韋廷遭誣指迷姦、拍裸照 台北地院還兩人清白
律師劉韋廷與網紅作家凱薩琳.孔互不認識,但因為過去劉韋廷曾接受他人委託,對凱薩琳.孔採取法律途徑,卻因此惹怒了凱薩琳孔,而無辜的前凱渥名模鄭蕎蔓也曾委任劉韋廷打官司,麻煩也跟著找上門來。2024年1月28日起,凱薩琳.孔在臉書、LINE等社群散佈不實訊息,指控劉韋廷迷姦鄭蕎蔓。劉韋廷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2025年7月11日判決出爐,判定凱薩琳孔須給付象徵性的精神撫慰金1元給予劉韋廷。根據判決書,2024年1月28日起,凱薩琳.孔陸續於臉書、LINE社群等處散佈劉韋廷律師對委託人下藥、迷姦、拍攝裸照等行為,雖然貼文中皆未直指劉韋廷本人,但內容仍透過「知名律師」、「流大律師」、「劉瑋婷」等諧音方式讓人可以輕易知悉所指為劉韋廷。2024年5月20日,凱薩琳.孔更是在臉書上寫道,「L律師到警局警告我跟蹤騷擾,,,,,告我的事由,主要就是到我的私密LINE群組截圖,內容大概就是嘲笑他很愛假裝自己是台大人….還有我說他與『彌堅』鄭小姐的那件事」,而這也是鄭蕎蔓無辜被捲入風波的開始。前凱渥名模鄭蕎蔓衰遭凱薩琳.孔鎖定霸凌和濫訴,苦心經營的事業也被波及。(圖/讀者提供)判決書寫道,原告劉韋廷主張,凱薩琳.孔在社群媒體上所張貼的不實言論,包括迷姦鄭蕎蔓、強拍裸照等,皆是取自於林姓女子的300餘則不實言論對話,事後再由凱薩琳.孔改編、濃縮以後,張貼於臉書和LINE社群中,並未盡到查證義務。而被告凱薩琳.孔則主張,自己並非媒體和記者,沒有查證的資源和管道,且過去已經多次聽聞劉韋廷律師不當行為,甚至聽過當事人親口提及此事,因此並非憑空杜撰。然而,法官認為,凱薩琳.孔的言論內容涉及犯罪行為,因此在發表前應合理查證,但根據凱薩琳.孔所提出的查證僅有林女對話紀錄,且凱薩琳.孔與林女結識於2024年1月24日,但卻在28日貼出相關的言論,實難想像被告於如此短暫時間之內盡其查證義務。而台北地院也判定凱薩琳.孔需賠償劉韋廷律師1元精神撫慰金。本刊致電劉韋廷律師詢問相關案情始末,劉韋廷表示不想涉入其中,拒絕受訪。本刊另私訊詢問凱薩琳.孔回應,她用臉書貼文回覆表示從來沒有公開鄭蕎蔓的個資,也沒有公開鄭的小孩照片,反指鄭女洩露其個資。
陌生女「持門禁磁扣」進屋久坐兩小時 國中生回家傻眼見她秒逃
台北市民生社區5日發生一起離奇的住宅侵入案件,一名國中生放學返家時,驚見一名陌生女子坐在客廳,雙方對視數秒後,女子突然起身逃離現場,男學生試圖攔阻但未能成功。令人費解的是,事後清點財物並未發現任何遺失。根據《中時新聞》的報導,警方調查發現,該女子身穿白衣,當天上午11時持大樓門禁磁扣堂而皇之進入社區,搭電梯直達14樓,並不知以何種方式開啟住戶房門,在屋內停留約兩小時,直到男學生返家才匆忙離開。學生父母返家後立即報警,並確認全家人均不認識該名女子,鄰居也表示從未見過她。大樓管委會事後張貼公告,提醒住戶防範陌生人進入。警方循監視器影像鎖定嫌疑人,查出該女子沒有前科且並非社區居民。由於學生家人曾遺失鑰匙,警方懷疑女子可能是拾獲鑰匙後入侵,但她如何掌握住址仍有待釐清。律師劉韋廷指出,該行為已觸犯《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警方已掌握嫌疑人身分,正深入追查入侵動機及相關細節。此案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不少網友質疑背後內情不單純,有人揣測女子與屋主可能有特殊關係,也有人直言應先向爸爸求證,「怎麼看都覺得是小X宣示主權」、「應該不是掉了鑰匙,而是被偷,否則他怎麼知道開你家的門」、「我第一個想到的也是爸爸」、「有磁扣就算了,家中鑰匙那來的?除了家人給的想不出第二個可能啊」、「問男主人也許會有答案」。
林口翁自行運冷氣室外機不幸墜樓亡 同業:絕不可能讓屋主獨立操作
新北市林口區3日發生一起墜樓意外,當時一名67歲呂姓屋主正在使用吊掛設備,想架設冷氣室外機,怎料室外機疑似開始滑動,屋主見狀伸手想拉住,卻連人帶機墜落身亡,冷氣行負責人及3名工人也因過失致死遭函送。對此,同業就直言,不可能會讓無經驗的屋主自行掛運,風險太高,「外行人根本不知道施力點」。據了解,事情發生在3日下午4時許,呂姓屋主找冷氣裝修工人來裝2台冷氣,但由於公寓樓梯間狹小,難以徒手將冷氣搬運上樓,呂男便準備吊掛機,請工人將冷氣放上去,自行操作吊掛機把冷氣運上去,再請工人上樓裝修冷氣。怎料,冷氣室外機疑似未架設好,出現滑動情形,呂男見狀徒手拉住室外機,卻因重量過重連人帶機一同墜樓,最終不治身亡。根據《中視新聞》報導,現場工人表示,呂姓屋主自稱有吊掛機,且願意自行操作,但同業范姓冷氣師傅指出,一台冷氣室外機的至少4、50公斤重,不可能讓沒有經驗的屋主獨立操作,因為外行人根本不知道施力點,以及如何更安全地搬運,風險太高。律師劉韋廷則說到,讓一個沒有專業訓練的屋主自行操作吊掛機,還沒有從旁進行協助,這部分廠商確實有明確過失。
這3字說出「車禍肇責從0變40%」!律師揭關鍵應對技巧
車禍發生當下,一句不經意的回應可能讓肇事責任瞬間從0變40%!律師劉韋廷在臉書發文提醒,許多民眾因不熟悉法律措辭,在警方製作筆錄時脫口說出「沒看到」等字眼,反而讓自身從0肇責變成需負擔40%。劉韋廷近日在臉書發文透露,很多人發生車禍時驚魂未定,一開口就說:「我沒看到他!」結果警方寫進筆錄:應注意而未注意,肇責馬上拉高!車禍發生當下,關鍵在於「冷靜陳述事實」,劉韋廷舉例,正確說法應該是:「我有減速觀察,當時對方突然衝出,我雖然緊急煞車,但因慣性才會撞上。」他還解釋,這並不是「話術」,而是保護自己權益的正確敘述。此外,劉韋廷指出,若被問及車速,切勿隨意估算。若路口設有速限,自承超速將直接提高責任比例;不確定時可回應:「我依照路口速限行駛,實際速度可能需要調閱行車記錄器釐清。」他還舉例,當禮讓行人遭後車追撞時,即便警方以「反正你有保險,先簽認次要責任,我們才能處理。」勸說,也絕不能妥協,否則後續恐面臨刑事責任、醫療費、精神賠償、休業損失等責任,「記得喔!保險會賠錢,但不會幫你洗清肇責!」「車禍現場要冷靜,別急著自責或認錯。所有說詞都會記進筆錄,慎言!」劉韋廷也呼籲,若對責任歸屬存疑,應先諮詢律師再表態,避免因措辭不當而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雖然「警方會調影像,但你的說詞,也會成為輔助證據。」劉韋廷也再次叮嚀,發生車禍的當下記得,「沒看到」三個字是肇責地雷,千萬別亂講!「不是你的責任,更不能亂認!讓我們用法律保護你的安全與荷包。」
奇萊東稜山難釀1死!領隊恐面臨過失致死罪
1支由17人組成的奇萊東稜登山團,在15日攀登途中遭遇突如其來的大雪,導致59歲的李姓山友不幸身亡,其餘16人則受困於山屋中,直到昨(20日)上午天氣轉晴,救援人員再度出動直升機救援,16人才順利下山。後續也爆出原來團隊裡沒有人攜帶雪地裝備,對此,律師劉韋廷也認為領隊責任重大,最重恐面臨過失致死的刑責。據了解,這支登山隊大部分成員來自高雄鳳山,多為資深山友。出發前,他們已注意到氣象預報顯示高山地區可能會有寒流、降雨甚至下雪。然而,令人不解的是,隊伍中竟無人攜帶雪地裝備。獲救的潘姓隊員表示,死者李男被大家尊稱為「花哥」,擁有豐富的登山經驗,但在第2天卻突然出現失溫症狀。當時,雨勢加上冰雹使得所有隊員手部凍僵,陪伴李男的隊員也因無法繼續支撐,只得將食物、瓦斯和急救用的露宿袋留下後,先行前往山屋會合。不料,當他們回頭查看時,發現李男已倒地,失去呼吸心跳。由於山區氣候惡劣,搜救行動一度受阻。直到20日上午天氣好轉,救援人員才得以派遣黑鷹直升機前往救援,成功在11時許將受困的16人吊掛接下山,李男的遺體也已經尋獲。這場山難不僅讓隊員們經歷了生死考驗,也引發了對領隊的質疑。翁姓領隊在獲救後受訪時支吾其詞,未能清楚交代為何在明知氣候惡劣的情況下仍堅持行程,且未要求隊員攜帶雪地裝備。對此,律師劉韋廷指出,如果領隊明知登山行程中可能面臨的危險性,卻未事先告知隊員,導致有人因此身亡,極有可能負擔過失致死的刑責。花蓮消防局一大副大隊長溫宗豪則表示,根據花蓮縣山域自治條例規定,這支登山隊的領隊證照、急救證照等均符合規定。他研判,此次事故可能是隊員們「誤判」天氣變化所致。然而,這並未能平息外界對領隊決策的質疑。
15歲少年偷開車撞死3人!律師嘆「父母負連帶責任」 曝車主恐被法辦
台北市內湖區昨(17)晚發生一起15歲少年撞死3人的悲劇,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祖父的車,卻因會車緊張「分不清煞車和油門」,失控高速撞進路旁臭豆腐攤,導致3人喪命。律師劉韋廷表示,本案將釐清車主對於少年偷開車知不知情,若知情恐怕同依過失致死罪法辦。據悉,15歲少年趁祖父出國不在家,跑到他東湖的家偷開休旅車出門找朋友,卻因會車緊張,一時分不清油門與煞車釀成大禍,臭豆腐攤顧客60歲陳姓男子、51歲高姓女子,及一名61歲機車騎士盧男,因此死亡。據《TVBS新聞網》報導,律師劉韋廷表示曾男涉及過失致死罪,移送少年法庭審判,屬5年以下徒刑;另本案共釀成3死,如少年法庭認案情重大,將被視為一般刑案處理,曾男有可能被送地檢署。此外,車主對於曾男開車是否知情,以及有無防範少年拿到車鑰匙?車主如明知而未防範,未來進司法程序時,劉韋廷表示車主可能被認定應注意而未注意,同依過失致死罪法辦。曾男年紀為15歲,劉韋廷說依法必然減刑,推估刑度約落在3、4年間;至於民事賠償部分,少年的法定代理人將負起連帶責任。林智群律師也在臉書上發表看法,「小孩成年之前,父母負連帶責任。」感嘆家教的重要性:「要好好教啊!」網友則表示,「名下無財產,結案」、「這下子賣房都不夠賠了,只能兩手一攤裝死了」、「無照開汽車,不能只有行政法罰錢,該改為刑法,跟酒駕一樣」、「跪碎膝蓋,磕破頭骨。都無法撫平被害者家屬了,這個孩子的父母賣房子也賠不起了。」
晚安小雞下跪求饒也沒用!西港省長喊刑滿才驅逐 他計畫在金邊拍靈異片「台灣寫劇本還帶鬼娃」
直播主「晚安小雞」日前在柬埔寨造假直播,演出在詐騙園區被襲擊的戲碼,事後被抓包自導自演,和同夥阿鬧一起被當地警方逮捕。經調查,發現他從入境柬埔寨機場時就開始故意製造話題,蓄意引導網友對柬埔寨產生誤解,如此行徑只是為了吸引網友的關注和獲得更多影片觀看次數。對此,西哈努克省長郭宗朗今(15日)下午召開聯合記者會證實,兩人將被移送法辦,並在刑滿後才會被驅逐出境。律師劉韋廷也表示,晚安小雞涉及散布不實罪、誹謗等罪名,恐怕會在當地服刑,直到刑滿以後才會被驅逐出境。西港省長郭宗朗展示晚安小雞的鬼娃娃及查獲的劇本,表示他們原本計畫在金邊拍攝造假靈異事件影片。(圖/柬埔寨警方提供)晚安小雞與阿鬧14日遭柬埔寨警方上銬逮捕,兩人手拿一件深色衣服,前方就站著身穿制服的警察,阿鬧雙膝跪在地上,看起來相當狼狽,《柬中時報》也釋出熱騰騰影片,晚安小雞下跪向警方求饒,並稱影片都是他個人所編造的。除此之外,警方還在逮捕兩人的地點找到鬼娃、長髮鬼面具,以及其他錄影設備。據《中柬時報》報導,西港省長郭宗朗在記者會中展示警方查獲的劇本,表示「晚安小雞等人來到柬埔寨之前,他們已經寫好了劇本」,早在今年1月開始策劃來柬拍攝造假影片。2月11日,他們抵達金邊國際機場,隨後搭乘計程車前往金邊多地,包括金邊一家醫院,「他們原本計劃在一家醫院拍片,因為他們在網路上看到舊照片。但當他們抵達這家醫院時發現與網路上的照片不符,於是放棄計劃。他們繼續前往被廢棄的一家酒店,但也無法拍攝」。晚安小雞、阿鬧被柬埔寨警方逮捕。(圖/翻攝自柬中時報)郭宗朗接著表示,由於無法在金邊拍片,11日下午他們前往西港,途中購買軍裝等道具。抵達西港市區後,當晚他們前往多棟被廢棄的大樓,隨後入住當地飯店。晚安小雞與阿鬧12日下午到市中心買假槍、冒充鮮血的紅色液體等道具,當晚到爛尾樓直播。晚安小雞謊稱自己闖入詐騙園區,而身穿軍裝和佩戴假槍的工作人員入鏡,上演追捕和暴打晚安小雞的劇情。晚安小雞立刻中斷直播,製造自己失聯的假象。西港省長郭宗朗在記者會中展示警方查獲的劇本,表示「晚安小雞等人來到柬埔寨之前,他們已經寫好了劇本。」(圖/翻攝自中柬時報)根據我國刑事局的說法,柬埔寨警方可能依照煽動歧視罪、提供虛假申報罪及非法干涉公共職能之行使罪等罪嫌移送。對此,郭宗朗15日在記者會中證實,晚安小雞和阿鬧因犯下嚴重錯誤,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兩人將被移送法辦,刑滿後才能驅逐出境。郭宗朗強調,兩人所犯錯誤非常嚴重,不能只是批評教育,「若我們輕易原諒他們,那麼接下來還會有人繼續捏造類似假象,抹黑柬埔寨形象」,律師劉韋廷分析,晚安小雞此次的行為,涉及散步不實罪、誹謗罪等罪名,會在柬埔寨被警方訊問,恐怕也要接受當地法院審判、服刑,直到執行完畢以後,才會被驅逐出境。
晚安小雞慘了 律師曝:恐在「柬埔寨關完」才驅逐出境
直播主「晚安小雞」12日稱夜闖柬埔寨凱博園區,結果過程中疑似遭人擄走、毆打以及搶劫。不過事後被抓包造假,遭到當地警方拘留。對此,律師劉韋廷指出,晚安小雞涉及散布不實罪以及誹謗等罪名,恐會在柬埔寨的法院接受審判,判刑確定,執行完畢,才會驅逐出境。晚安小雞12日開直播聲稱進到柬埔寨的詐騙園區,接著疑似被人發現,不停閃躲、奔跑。他對著鏡頭流淚,「我只是想把這裡的真實狀況拍給你們看而已,我也沒想到會這樣,那是槍嗎?我今天來這邊真的是提起很大的勇氣,我對不起愛婆、對不起我媽,我對不起你們。」畫面被關掉後,晚安小雞下落不明。直到隔天,晚安小雞才開直播說自己遭毆打、勒脖,身上的錢全部被搶走,好不容易才逃出。然而之後被抓包,一切都是假的,晚安小雞遭到當地警方拘留。根據《台視新聞》報導,劉韋廷表示,晚安小雞涉及散布不實罪以及誹謗等罪名,法律程序上,晚安小雞仍然會在柬埔寨被警方訊問,在柬埔寨的法院接受審判,判刑確定,執行完畢,才會驅逐出境。劉韋廷在臉書補充,台灣人在國外犯罪,除非涉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才會回到台灣再次受審,否則就在柬埔寨處罰就好,而晚安小雞涉犯的犯罪依照柬埔寨當地的法律,最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所以這樣的國外犯罪,台灣刑法不會予以處罰,只有因為YT影片散佈的受眾是台灣人,而且確實已經影響台灣的社會秩序,可以用社維法63條規定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父親不滿女兒誤刷兒童卡遭罰車資50倍 北捷讓步:會退款
台北市一位國中女同學2日誤拿兒童卡進捷運站,被站務人員攔住被開罰原票價50倍罰金,共1000元,引發女學生父親不滿投訴,認為女兒並不是故意,認為北捷執法過當應先勸導,引發熱議,北捷今則回應,將退回50倍違約金1000元。 綜合媒體報導,一名正就讀國中的女學生,在北捷西門站進站時疑似誤刷弟弟的兒童悠遊卡,被站務人員攔住,雖第一時間向站務人員反應是誤刷,但依舊被依大眾捷運法開罰原票價50倍金額1000元。 因為女學生還未成年,因此站務人員以電話通知家長,需要補差額並開立欠費處理單,看到罰單金額1000元時家長氣炸,女學生父親周先生則表示,女兒是誤拿平常替弟弟保管的兒童悠遊卡,站務人員應該先勸導而非直接開罰,認為此舉已經造成孩子陰影。 不過律師劉韋廷則表示,依照《大眾捷運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冒用身分是可以開罰50倍的罰鍰,而且不需先口頭警告,直接就可以開罰。 因為新北兒童卡捷運票價享4折優惠,一般學生卡無優惠,會有票差金額的問題,有冒用的疑慮,北捷也表示,當下站務人員認為如果不依法處理,怕以後民眾只宣稱誤用就不罰,而造成法規大亂,後來接獲家長投訴,檢視票卡使用紀錄,決定給予善意退回1000元的違約金,並提醒民眾進入捷運站仍需注意自己的票卡種類。
兒少案隱藏資訊「什麼都不能講」 兒團批:保護加害者
近年兒少法不斷修正草案,只要涉嫌性侵或兒少案件,都會隱藏當事人姓名、學校等相關資訊,兒權團體批,這是幫助加害人。對此,律師也有話要說。近日北市某家私立幼兒園發生性侵案,陸續有小孩受害,網紅小商人直接公開園長兒子個資,更嗆,「我倒要看看要罰我多少錢。」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兒權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表示,很多資訊都不能報導,而他們在協助兒少案,「什麼都不能講,到底是保護了誰?」據悉,像2001年的大貓偷拍案,被害人年紀最小只有3歲,主嫌遭判10年,出獄後還是沒有悔改。王薇君批,你以為這些慣犯可教化,但很高機率又再犯,當你給加害者機會,誰給無辜孩子平安長大的機會。兒少團體指出,現在的法律,保護太多加害人資訊,對一般民眾來說不能起警告作用。對此,律師劉韋廷說,補教業或保母受兒少法規範,要提供良民證給主管機關,但實際上,這些出事保母不是政府立案,算私人保母,這狀況仍要修法。此外,北市一名30多歲男子在媽媽開的幼兒園當老師,他性侵多名女童遭家長指控,不過因為驗傷沒過,也沒有監視器獲不起訴。而因為兒少法,媒體不能揭露詳細資訊,所以又有家長送小孩過去,又有多名女童遭侵害。小商人在臉書發文說,「這種事情不讓講,講了要罰錢是吧。有沒有誰知道是哪個幼稚園跟這位狼師的名字的。我除了要講,我最近剛好準備看板我也順便掛台北,我倒要看看要罰我多少錢。」小商人強調,如果看板被搬走,他還有很多地方能放,他會派人放案發幼稚園門口,也提醒網友不要觸法。《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3歲童大出血!家屬卻因宗教信仰拒輸血 他無奈嘆:只能眼睜睜看孩子走
家醫科醫師陳柏臣日前在節目中分享,過去曾遇到一位3歲男童,因受傷大量出血,只需進行輸血,就可以順利完成手術治療。沒想到家屬聽見後,因為「宗教信仰」的關係,寧願讓孩子離世,也不願輸血,讓他無奈嘆「當下只能眼睜睜看著孩子的生命流失。」家醫科醫師陳柏臣日前在節目《震震有詞》中分享,過去曾遇到一名3歲的病患,因為在家中與哥哥打鬧玩耍時,背部不小心撞到椅腳,當下痛到哭不停,後來昏倒才被家屬送醫。後續經過檢查發現,孩子的脾臟破裂,導致大量內出血,肚子鼓得很大,需要緊急進行手術處理。不過因為大量出血的關係,麻醉科醫師建議先進行輸血在手術會比較保險,沒想到當陳柏臣轉告家屬此事後,竟遭到對方拒絕。也找了社工,卻還是無法介入家屬決定,最終只能眼睜睜看著一條生命就這樣流失。(圖/YouTube/高點電視)陳柏臣表示,家屬聽見要輸血後,表示因為「宗教信仰」拒絕輸血,否則會被逐出,因此寧願讓孩子走,也不願輸血。而陳柏臣聽見後相當無奈,覺得自己身為醫護人員,明明可以救人,也找了社工,卻還是無法介入家屬決定,感嘆「當下就只能眼睜睜看著這個生命在你前面慢慢流失」。對此,李敏鳳表示,有時醫療上真的非常無奈,沒有取得同意書就是不能隨意執行,這是法律問題。而律師劉韋廷則表示,醫護部分,沒有同意書就無法執行工作,不會有法律問題,但家長因為有教養子女義務,按照不同情況,基本上不太可以用超自然的理由主張,寧願讓孩子死亡也不願救治,這可能會面臨相關法律責任。
基泰慰問金夾「合建意向書」 高嘉瑜痛批「穩賺不賠」:把受災戶當笨蛋?
北市中山區大直街94巷海砂屋都更案「基泰大直」因施工未做大底,導致建案周邊共7棟鄰房遭波及,其中一棟甚至還塌陷,1樓直接變成地下室。事後基泰建設在發慰問金給受災戶時,裡面竟夾帶都更的合建意向書,引發各界批評。立委高嘉瑜指出,端看這意向書的內容,怎麼看都是基泰穩賺不賠。而律師劉韋廷也提醒,意向書本身功能不像是契約書一樣有強力的約束力,未來還需要簽訂更具體的契約書。高嘉瑜痛批,基泰趁勢在向受災居民發放5萬元慰問金時,於信封內夾帶合作興建意向書,根據該意向書第1條第一項,「舊建物一坪換回新建物一坪」,文義解釋就是超過舊坪數的部分皆歸基泰所有?第3條為「簽訂後不得對雙方以外第三人透露」、第4條甚至明文「得單方解除意向書事宜」,端看這意向書的內容,怎麼看都是基泰穩賺不賠。高嘉瑜說,「請問賠償事宜尚未有具體下文,基泰建設是把受災居民都當笨蛋嗎? 基泰建設應拿出誠意積極研議賠償事宜,而非渾水摸魚趁火打劫。」律師劉韋廷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意向書本身功能不像是契約書一樣有強力的約束力,只是用來凝聚雙方的共識,未來還需要簽訂更具體的契約書。
誤住凶宅!女房客聽半夜怪聲疑老鼠作怪 鄰居送「五雷符」保平安
資深媒體人林裕豐、凶宅房仲文奕夫、劉韋廷律師及民俗專家周映君日前一同錄影《震震有詞》,在節目上討論「房子」之亂,「誤住凶宅,房產爭奪現形記!」林裕豐分享友人買到凶宅,以為半夜是老鼠出沒做怪,沒想到發現前屋主在家裡輕生的過程。林裕豐分享:「從國外回台的女友人看上一間房,喜歡屋內整體設計及房子的view,即使聽說前屋主是久病厭世在家輕生,心想應該也還好。」當半夜睡覺聽到從衣櫥傳來敲木板的聲音,女友人以為是老鼠跑來跑去,但打開衣櫥檢查沒有異狀,待早上出門時碰到鄰居問了句:「這大樓有老鼠嗎?」沒想到對方臉色一變返家拿了個說是保平安的香火袋給女友人。林裕豐說女友人將香火袋的圖傳到朋友群組,有人驚呼這是可防止邪祟入侵及靈異現象的「五雷符」。之後她陸續打聽了前屋主的事,才知道前屋主在臥室中用快乾水泥,將自己困在衣櫥中,頭往下將自己悶死,林裕豐表示:「我們猜測半夜聽到的聲音,可能是前屋主到最後太痛苦,想要求救的掙扎聲。」此外,林裕豐也分享因「房子」讓家人關係分崩離析的案例,他說有對兄妹共住一戶,想當投資客的哥哥與大嫂買了社區另一戶,並借名登記在妹妹名下,雙方說好「自用住宅持有超過6年有四百萬的免稅額,等6年後售出再分10%給妹妹」。未料當妹妹入住後因交了男友也懷孕論及婚嫁,妹妹向哥哥提出想原價買哥哥的房子,但大嫂一聽找上小姑理論當初約定好的四百萬免稅額,雙方爭執過程大嫂推了小姑,小姑竟流產還彷彿卡到陰一樣,林裕豐說:「小姑就此開始精神不正常,還會全裸地下樓倒垃圾,引起社區居民議論紛紛。哥哥一氣之下賣掉自己住的房子搬離社區。詭異的是,哥哥跟大嫂一搬走後,小姑就恢復正常了。」主持人謝震武問:「是裝瘋賣傻嗎?」林裕豐說:「這可能是必要的技能。」
博客來打掃阿姨解除律師委託引爭議 他4點反擊:陰謀論
博客來清潔阿姨勞資爭議,在母公司統一集團火速撤換總經理,並與阿姨達成和解後暫告落幕,但披露此事的律師陳又新則是在過程中就被解除委任,對此,統一超商委任律師劉韋廷28日晚間表示,沒人要求清潔阿姨或其家人撤換陳又新律師,而且錄音也是家屬期望。 統一超商委任律師劉韋廷28日晚間發文澄清,認為有陰謀論。(圖/翻攝自劉韋廷臉書)劉韋廷指出,當初陳律師接到阿姨諮詢,未先聯絡博客來洽談,就把資訊放上網路公審,但大眾卻說「一定要用這種方式才能讓博客來妥協」,這種說法對博客來而言不太公允。他在臉書上作出澄清,沒有人去要求清潔阿姨或其家人撤換陳律師,是清潔阿姨家人不想事情弄這麼大,希望趕快結束,所以解除委任律師,希望趕快把事情落幕,陰謀論說博客來先要求阿姨撤換陳律師,完全不實,「當天下午要和談,我還跟陳律師還有博客來主管同一個LINE群組,請陳律師一起參加,是突然陳律師告知當事人家屬不請他加入和談,才臨時由博客來跟我與阿姨跟家屬談,這全是出於阿姨跟家人的意思」。至於阿姨的錄音,是阿姨的家人希望趕快把事情告一段落,不要一直新聞這樣延燒,影響他們家人也影響公司,「因此我們建議可以寫一個書面給大眾表示我們雙方已經和解,但文字上可能會有阿姨的名字,才能代表阿姨」。劉韋廷還透露,阿姨也不想讓大家知道她的名字,「所以才決定改用錄音的方式,錄音的內容是由阿姨的家人準備,阿姨照著念,然後阿姨的家人全程錄影,而我幫忙錄音,阿姨念了很多遍,因為很擔心她的國語不好,也不擅言詞,一句一句念,很像被要求念的,只是雖然念了很多遍,還是可能被人誤以為是被逼著念,或甚至被人誤會是偷錄音,還公布給大眾,實際上,這些內容就是阿姨希望我傳給媒體,告訴社會大眾,事情已經結束,別再一直延燒了,因此並沒有偷錄音或洩漏秘密問題」。另外,他也提到,「如果真的曾經發生過阿姨諮詢陳律師,讓陳律師先跟博客來聯絡,而博客來不願意和談,這樣才有對造組吧,但現實是阿姨問了陳律師,陳律師就放上網路,根本沒有先跟博客來聯絡過就延燒,博客來知道阿姨的訴求也馬上跟阿姨和解,然後大家就說,一定是要用這種方式才能讓博客來妥協,這恐怕對博客來也不公平」。至於為何周日發文又刪文,劉韋廷解釋,當日的發文已經很多媒體報導,而且他發文的目的是提供阿姨的錄音給社會大眾,依照阿姨的意思告訴社會大眾事情已經和解解決,「我也不想讓阿姨的錄音一直在網路播放,已經達成阿姨要我做的事,我也希望讓阿姨生活回到正常,所以當日晚上就刪除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