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驗
」 陳屍 命案 火警 民宅 過失傷害
愛爾麗醫美偷拍案 常如山等3人延押禁見2個月
新北地檢署偵辦愛爾麗醫美偷拍案,經調查發現被害人多達99人,其中包含4名未成年人。案件起訴後,愛爾麗總裁常如山、特助張元齡及設備商謝金亨3人遭羈押禁見,如今羈押期限即將屆滿,新北地院合議庭評議後認為,3人仍有羈押必要及原因,裁定自9月26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案件起於今年5月1日,一名女顧客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接受療程,準備更衣時發現診療室天花板角落有疑似攝影設備。警方到場後,拆下外觀類似煙霧偵測器的裝置,發現內部竟裝有微型攝影機,案件因此曝光,檢警後續追查發現,偷拍範圍涉及愛爾麗18家分店。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案件被害人達99人,其中包含4名未成年人,並於6月間將集團總裁常如山、總經理劉貞華、常的特助張元齡、設備商謝金亨、會計蔡怡貞等人起訴,並對常如山求刑14年、劉貞華13年、張元齡12年,謝金亨及蔡怡貞則各求刑9年。另外,謝金亨的妻子及2名兒子也因涉嫌協助滅證遭到起訴。檢方指控,常如山等人涉嫌以「內部管理、醫療品質、防範消費糾紛」等理由,在診療空間裝設外觀偽裝成偵煙器的攝影設備,但診療室屬於高度私密場所,相關行為已涉嫌侵害消費者的隱私權、人格權及身體自主權。檢方另指,案發後有人指示謝金亨拆除監視器及主機,從北到南處理相關設備,涉嫌湮滅證據。新北地檢署日前依涉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 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罪嫌,於8日聲押禁見常如山、張元齡及謝金亨。案件移審新北地院後,3人目前仍否認犯行,由於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合議庭重新評估後認為,3人的供述與同案共犯及證人說法仍存在差異,且常方辯護人也聲請勘驗監視器影像,檢辯雙方預計傳喚多名證人。法院指出,本案卷宗內容繁雜,共犯人數也多,後續可能需要長時間且密集進行審理,目前仍有證人及共同被告需要交互詰問,以釐清相關事實。此外,3人先前被指有滅證行為或與共犯、證人勾串的可能,因此認定原本的羈押原因仍然存在。新北地院最終裁定,常如山、張元齡、謝金亨自9月26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第一時間灌籃玻璃竟碎!SBL洋前鋒練球挨告 免賠關鍵曝光
SBL奈及利亞籍前鋒伊波卡2021年前往籃球培訓中心練球時,接獲隊友傳球上演第一時間灌籃(Alley-oop),只吊在籃框上0.4秒,就造成籃板玻璃碎裂,經營訓練中心的晧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此付出修復費用及停止營運2天,向伊波卡求償11萬9918元,法官比對FIBA(國際籃球總會International Basketball Federation)規則及維基百科的灌籃注釋,認為伊波卡的動作並非技術犯規,場館也沒禁止灌籃,判決免賠。26歲洋將伊波卡身高198公分,場上位置大小前鋒雙挑,在台期間效力過新竹街口攻城獅、台北富邦勇士等球隊,目前在彰化璞園柏力力打球;「扣碎籃框案」發生在他尚未加入職籃,仍就讀世新大學期間。2021年4月17日,伊波卡前往新店的晧宇國際亞洲區籃球培訓中心打球,他看到隊友高拋傳球,立刻跳起來飛身扣籃,不料籃板強化玻璃因此碎裂,場館花了6萬6150元修繕費,維修兩天無法營業的損失5萬3768元,合計11萬9918元。晧宇國際歸咎伊波卡扣籃後抓住籃框,強化玻璃承受不了他全身重量才會碎掉,提告要求伊波卡為籃框修復與營業損失買單。伊波卡認為他灌籃沒有違規,從抓框到放開的時間很短,而且球場並未公告禁止灌籃,不該叫他賠。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審理,運動設備本來就有耐用年限,用久會壞,而且可能也有品質不佳的疑慮,不能因為用到一半受損,就認為是運動員的錯,應該看怎麼使用。法官勘驗監視畫面,伊波卡從扣籃到放開籃框落地只有0.4秒,在FIBA規則中屬於「短暫抓籃圈」,目的是避免自己或別人受傷,從伊波卡當時躍起接球扣進籃框的連續動作可研判,如果他不抓籃框,可能會撞到籃球架或摔得很慘,因此認定他灌籃並不構成技術犯規。法官還查詢維基百科對於灌籃的註解:「從法律角度講扣碎籃板是不需要賠償的。扣籃是正常情況不存在扣分行為。而籃板在製作時其設計標準扣籃應該是允許扣籃發生行為的。所以說扣籃者不需要為扣碎籃板承擔賠償責任」,雖然維基百科誰都可以改,但這個解釋在晧宇國際提告之前就寫好,因此可視為一般大眾對灌籃的普遍認知。晧宇國際在訴狀寫著「原告為亞洲區籃球培訓中心,並提供FIBA級籃球訓練場地」,這段話也成為敗訴關鍵,法官指出,既然案發場館自認設備符合高規格標準,現場沒告示禁止灌籃,球員灌籃動作也沒違規,即使籃板被灌壞,也難以認定有過失侵權行為,判決伊波卡不用賠11萬給晧宇國際。本案上訴後,台北地院已在9月16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獨/叫外送要等6小時?政大巴基斯坦男學生宿舍偷玉米棒卻瞎掰
政治大學一名接受華語教師培訓實習的巴基斯坦男學生,偷走宿舍外送區的黃金玉米棒和茉莉蜜茶被抓包,卻變出一張foodpanda訂購單影本,辯稱他有叫外送,當天吃感冒藥精神不好誤拿別人的,但他無法解釋為何上午11點半叫玉米棒和蜜茶需要等到晚上6點才去拿?法官要求他交出手機勘驗原始訂購紀錄,他說回老家摔壞了,加上監視器拍到他犯案前左顧右盼,確定沒目擊者才下手,並非神智不清的狀態,因此仍認定他涉犯竊盜罪,判罰4千元。2025年2月6日傍晚5點17分,政大一名女學生在萊爾富買了2個便當、1罐400毫升的茉莉蜜茶和1支黃金玉米棒,帶回自強十舍,她沒先用餐而是擺在外送桌上,去找宿舍輔導員,晚上8點出來時,發現只剩2個便當,疊在上面的玉米棒和茉莉蜜茶不見了,輔導員獲報調監視畫面,認出嫌犯是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學生馬蘇德。依據監視畫面,馬蘇德在案發當晚6點5分現身,左右張望共11秒後靠近外送桌,先拿玉米棒放進外套口袋,再拿起飲料離開;隔天傍晚5點多,他提了一袋東西擺回外送桌,裡面裝著玉米棒和蜜茶。馬蘇德之所以物歸原位,是因為宿舍輔導員一直找不到他,案發隔天下午才聯絡到,他辯稱自己透過外送平台也叫了類似的東西,不過被偷女學生堅持提告,台北地檢署以竊盜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馬蘇德仍不認罪,提出一張外送訂單影本,訂購時間是2025年2月6日上午11點半,買了一罐250毫升的茉莉蜜茶,但他拿走的茉莉蜜茶是400毫升。法官質疑,只是超商賣的罐裝飲料和小吃,外送員再怎樣都不會超過1小時才送到,為何馬蘇德訂完過6小時才拿?馬蘇德提不出合理解釋,對於法官要求提供手機以確認原始外送訂單資料,他的說詞變來變去,在地檢署說手機帶回巴基斯坦留給媽媽用,到了法院改口,回老家時不小心摔到地上,讓法官覺得他只是找藉口不勘驗手機。馬蘇德堅稱,當天感冒吃藥昏昏沉沉才會誤拿,卻沒有病歷可佐證,加上北院看了監視畫面,更不採信病情牌,認定他隨意竊取別人的財物,法治觀念薄弱又各種狡辯,審酌本案犯罪金額僅64元,他有意願調解但未成立,判處罰金4千元。馬蘇德犯案時,正在進行華語教師培訓實習,這也成了他不被趕回巴基斯坦的金鐘罩,法院考量他長期在台灣念書,目前讀博士班,偷玉米棒和茉莉蜜茶犯罪危害不大,也看不出他將來還會危害我國治安,所以不需要驅逐出境。
重回指南宮3/塵封60年設計圖曝光! 李學忠:慢工細活再創輝煌
指南宮凌霄寶殿日前遭逢火警,負責重建的建築師李學忠拿出1964年父親李重耀手繪製的建築設計圖,回憶當年指南宮完工時他才6歲,不僅和雙親合影留下珍貴影像,還跟著父親搭乘台車上下山監工,最開心的莫過於從工頭手中接過糖果。李學忠坦言,雖然整體修復經費預估破億、期程長達3年,但「不幸中的大幸」是結構主體並未受損,未來將以「慢工出細活」的精神,讓指南宮重現昔日輝煌。針對損害狀況,李學忠表示,初步透過儀器檢測顯示建築物的混凝土結構體依然穩固,待現場清運完成後,將由專業結構技師進一步勘驗。然而,內部木作、彩繪與表層粉刷層損毀極為嚴重,工程非常繁瑣。修復第一步,須先將遭火焚的牆面與柱子粉刷層進行刨除。其次,拜亭的龍柱、石獅以及立面石堵,因當年採用質地較軟的在地「觀音山石」,在高溫烈火下已燒裂脆化、無法復原,必須全部重新雕刻,「光是這些石雕的精細工藝,最起碼就要花上一年的時間。」李學忠強調。此外,室內遭燻黑的彩繪需耗費大量時間考據與重繪;而60年來未曾更換、已有龜裂的屋頂瓦片,團隊與廟方也在研議是否全面翻新;至於神像部分,則須先完成「退神」儀式,再依毀損程度進行修復或重塑。對於未來的呈現樣貌,李學忠坦言,修復團隊正與廟方在「煥然一新」與「修舊如舊」之間尋找最佳平衡點。「修舊如舊能保留古味與歷史感,但這需要邀請專家共同研商。」李學忠指出,雖然目前凌霄寶殿尚未列入文資法保護,但他會積極爭取,希望修復完成後能將其申列為歷史建築或紀念性建築,讓這座在台灣建築史上突破多項紀錄、兼具觀光與信仰價值的文化地標,獲得政府法令與資源的永久保護,除了實體修復,指南宮主委與團隊也格外謹慎,強調「十方捐贈的善款不能亂花,必須花在刀口上」。設計圖雖然已有超過一甲子的歷史,但手繪的精美程度不輸現代,圖為廟前戲球獅設計圖。(圖/李俊賢攝)李學忠拿出當初指南宮凌霄寶殿的設計圖,斑駁的圖紙上,手工繪畫規整的線條、雕梁畫棟的優美曲線,與現今電腦印刷輸出圖紙,根本無法相比擬。由於早期的手繪圖是以魯班尺尺寸測量,修復團隊正將其轉換為現代數位圖檔與公制單位,並透過 3D 建模進行修復,此外二樓等未受嚴重波及區域的既有彩繪,將聘請專業非破壞性清洗精準單位,除了盡可能保留原始風貌外,也能控管整體經費。指南宮凌霄寶殿落成時,李學忠(左下)和雙親合影留念。(圖/李學忠提供)「全世界很少有地方像台灣一樣,擁有如此濃厚的宗教凝聚力,大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李學忠感嘆道。這場修復工程不僅是建築工藝的重現,更是信仰凝聚力的展現。儘管修復之路漫長,但在專業團隊與信眾的攜手支持下,指南宮終將重返昔日榮景。
高雄永安巷弄民宅火警 64歲獨居婦倒臥廚房「大面積燒燙傷」不治
高雄市永安區保安路巷內一處民宅,12日傍晚5時27分許傳出火警,警消出動11車23人趕往搶救。搜救人員入屋時,發現64歲許姓婦人倒臥廚房,身體大面積燒燙傷,當時已無呼吸心跳,救護人員立即將她送醫搶救,最終仍宣告不治。據了解,許女獨居,火警發生時屋內火勢已經蔓延,疑因逃生不及釀成憾事。警方已派員到場勘驗採證,並報請檢方相驗,詳細起火原因仍待消防局火調科進一步調查釐清。
新竹民主路住宅深夜火警!68歲行動不便翁受困2樓送醫不治 疑「抽菸引燃床墊」釀禍
新竹市東區民主路一棟5層樓集合住宅,10日晚間8時54分許,消防局接獲多名民眾報案,指稱建物冒出大量濃煙,隨即出動14車36人趕赴現場。消防人員於8時58分抵達後,立即佈設水線入室搶救,於9時03分控制火勢、9時07分撲滅火勢。消防人員在2樓起火房間內發現68歲劉姓男子已無呼吸心跳,立即將他送醫救治,仍宣告不治。另有6名住戶分別從4、5樓被消防人員救出,均意識清楚,無需送醫。消防局初步研判,火勢起於2樓房間,現場主要燒毀床墊及部分家具,燃燒面積約5平方公尺,財物損失約新台幣1萬元。據了解,劉男生前有重度菸癮且行動不便,初判疑似因抽菸不慎引燃床墊,確切起火原因及詳細事發經過,仍待火調人員進一步勘驗釐清。
星期一已下陷冒水吐泡泡!北市中山區民宅地層整片塌陷 住戶無奈:反應沒用
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10日一處施工工地發生民宅地層塌陷事故,北市建管處初步調查後,確認現場為工地進行基礎開挖與擋土作業時,疑因地下連續壁局部破損產生滲水滲砂現象,導致鄰近地層土石流失,進而造成周邊地面出現局部下陷受損之情況。對此,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接獲通報後,勒令停工,依法開罰;而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指出,租客7日星期一時1樓地板就已下陷冒水吐泡泡,向工地反應無果,4日後地板就整片塌陷。北市中山區民宅地板突塌陷。(圖/李俊賢攝)陳怡君指出,該處民宅一旁緊鄰建案,7日星期一時屋主就發現地板下陷,磁磚明顯破裂,並有冒水不斷吐泡泡情形,向工地反應後,儘管工地有派員查看,事後卻不了了之。租客後續向工地反應,「不要害我變成天坑」,工地還未有回應,4日後辦公室整片地板就隨即塌陷。建管處表示,經初步勘驗研判,現場為避免地基持續擾動並防止災害擴大,將優先採取灌漿回填作業以穩定地基。目前建管處已會同結構工程、土木及大地技師等公會專業技師於現場進行詳細安全評估與監測,待技師公會確認最適工法與安全防護方案後,將立即進場作業。由於該處1樓為公司行號、2樓為民宅,現場指揮官也在第一時間進駐統籌,並指派專人協助受影響住戶撤離至戶外安全區域暫避,現場無人員傷亡。針對工地違規部分,建管處嚴正指出,本案施工未依規定維護鄰近公共設施及建築物安全,顯已違反《建築法》第63條規定,建管處除當場勒令該工程立即全面停工外,並將依同法第89條對承造人及監造人各處以法定最高額9萬元罰鍰。台北市議員陳怡君也在第一時間抵達現場,確認該處1樓是公司,所幸地層塌陷時,並未人員在場;2樓則是住戶,目前已經協助安置,周邊也有鄰損情形,但還不到要疏散的地步。至於坍塌面積與現在相比,有越來越大的現象,住戶則表示前幾日就有感覺到地板歪歪的,沒想到地板會塌陷,目前準備灌漿,避免面積繼續擴大。建管處強調,現場後續將由起、承造人全力配合各項防護補強與損鄰鑑定修復工作。在未完成全面安全評估、提送具體改善復工計畫,並經相關專業技師公會審查核可前,不得復工,以最嚴格標準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北市中山區民宅地板突塌陷。(圖/李俊賢攝)
北市中山區民宅地層突塌陷! 建管處勒令停工開罰
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10日一處施工工地發生民宅地層塌陷事故,北市建管處初步調查後,確認現場為工地進行基礎開挖與擋土作業時,疑因地下連續壁局部破損產生滲水滲砂現象,導致鄰近地層土石流失,進而造成周邊地面出現局部下陷受損之情況。對此,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立即派員會同專業技師公會代表趕赴現場勘查,並啟動相關緊急應變作為,全力維護公共安全及周邊市民居住權益。同時勒令停工,依法開罰,工地負責人最高恐面臨9萬元罰鍰。建管處表示,經初步勘驗研判,現場為避免地基持續擾動並防止災害擴大,將優先採取灌漿回填作業以穩定地基。目前建管處已會同結構工程、土木及大地技師等公會專業技師於現場進行詳細安全評估與監測,待技師公會確認最適工法與安全防護方案後,將立即進場作業。北市中山區民宅地板突塌陷,建管處勒令停工開罰。(圖/李俊賢攝)由於該處1樓為公司行號、2樓為民宅,現場指揮官也在第一時間進駐統籌,並指派專人協助受影響住戶撤離至戶外安全區域暫避,現場無人員傷亡。針對工地違規部分,建管處嚴正指出,本案施工未依規定維護鄰近公共設施及建築物安全,顯已違反《建築法》第63條規定,建管處除當場勒令該工程立即全面停工外,並將依同法第89條對承造人及監造人各處以法定最高額9萬元罰鍰。台北市議員陳怡君也在第一時間抵達現場,確認該處1樓是公司,所幸地層塌陷時,並未人員在場;2樓則是住戶,目前已經協助安置,周邊也有鄰損情形,但還不到要疏散的地步。至於坍塌面積與現在相比,有越來越大的現象,住戶則表示前幾日就有感覺到地板歪歪的,沒想到地板會塌陷,目前準備灌漿,避免面積繼續擴大。建管處強調,現場後續將由起、承造人全力配合各項防護補強與損鄰鑑定修復工作。在未完成全面安全評估、提送具體改善復工計畫,並經相關專業技師公會審查核可前,不得復工,以最嚴格標準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女護理師遭賓士男二度輾壓致死 百萬網紅見嫌犯被遮臉痛批:為何保護兇手?
台中市8日凌晨發生一起車禍,一名38歲陳姓女護理師走斑馬線,遭30歲無業林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轎車撞倒,隨後林男竟在前方路口迴轉返回現場,又對倒地的陳女加速輾斃。這起意外令社會大眾譁然,雖然林男落網,但百萬網紅Cheap特地指出一狀況,氣憤直呼「為什麼永遠都要保護兇手?」護理師遭無業男故意輾斃一事曝光後,在網上引發熱烈討論。對此,百萬網紅Cheap也在臉書發文指出,涉案加害人林男移送過程被警方以安全帽及A4紙將全臉遮蔽,相較於日本對重大犯罪者直接公開姓名與清晰面貌的做法,十分不理解台灣檢警為何在保護嫌犯身分。Cheap認為,日本公開嫌犯姓名和長相,直接讓其「社會性死亡」,也能讓社會大眾防備;反觀台灣,竟然還準備安全帽跟A4紙。最後,Cheap氣憤表示,「為什麼永遠都要保護兇手,這點真的很不明白」。據台中警方指出,案發於8日凌晨,30歲無業林男駕車轉入柳川東路時迎面撞上38歲陳姓女護理師,使其倒地。令人髮指的是,林男撞人後非但未停車救護,反而駕駛至前方的民族路口迴轉折返,直接輾過已倒臥地上的陳女後逃離現場;警消獲報趕抵時,陳女已當場死亡。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鎖定車牌,林男於案發後約2小時自行駕車前往警局投案。檢警調查發現,林男與陳姓女護理師彼此素不相識,案發前也沒有任何恩怨糾紛,犯案過程相當冷血。台中地檢署隨後指派檢察官進行現場勘驗並相驗遺體,認定林男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反覆實行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也同步啟動家屬關懷機制。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死者當時並未對林男有任何挑釁行為,林男竟以車輛衝撞並迴轉輾壓致死,犯行極為嚴重。法官特別指出,林男到案時自稱因「覺得被針對」才犯案,在客觀條件未改變下,難以預期其日後遇到類似情境不會採取相同舉動,確有反覆犯案疑慮,因此裁定羈押,但未裁定禁見。
護理師過馬路遭賓士撞飛 男竟迴轉「二度輾壓」頭顱破裂慘死 法院:恐再犯收押
陳姓女護理師昨天凌晨在台中市柳川東路過馬路,遭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轎車撞飛,林男不僅未停車救人,還開車迴轉,回到現場二度輾壓倒地的陳女,造成她頭顱破裂、當場死亡;林男犯案後投案,辯稱「覺得被針對」,台中地院認為犯嫌重大,且有反覆犯案之虞,裁定羈押但未禁見。這起冷血撞人案發生在昨天凌晨1時10分許,林男駕車沿柳川西路往民生路方向行駛,左轉民權路後再轉入柳川東路,當時陳姓護理師正步行穿越馬路,林男車輛突然迎面撞上,強大撞擊力道讓陳女整個人彈飛,重摔在柏油路面。令人髮指的是,林男撞人後沒有停車察看,反而繼續往前開,到了民族路口迴轉,再沿原路折返。面對已倒臥路面的陳女,林男竟再次踩下油門,直接輾過她,隨即駕車逃離現場。救護人員獲報趕抵時,陳女已因頭部遭重創破裂,明顯死亡。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調閱沿線監視器,循車籍資料鎖定林男。林男犯案後約2個多小時,直到凌晨3時30分許才自行駕駛肇事賓士車前往台中市警第一分局投案。警方將他帶回偵辦,媒體詢問「為何要把人壓過去?」林男全程沉默,未作回應。檢警調查,林男30歲、無業,與死者陳女彼此並不認識,案發前也沒有恩怨糾紛。林男到案後卻供稱,自己是「覺得被針對」才犯下這起案件,相關說法也成為檢方聲請羈押的重要依據。台中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派洪渝婷檢察官指揮台中市警第一分局展開現場勘驗、蒐證及證據保全,並於下午前往殯儀館相驗遺體、製作家屬筆錄;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也同步啟動關懷機制。檢方偵訊後認定,林男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及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因此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女與林男素不相識,案發時也沒有對林男有積極對話或實際挑釁,林男卻以車輛衝撞、再迴轉輾壓致死,犯行嚴重。法官進一步指出,林男自稱「因為覺得被針對」才犯案,在客觀條件沒有改變的情況下,難以預期他日後遇到類似情境會做出不同選擇,因此認定有反覆實施相同犯罪的疑慮,最終裁定羈押,惟未裁定禁見。
跨轄無警報?Matzka岳父剪斷手環逃亡 脫逃前身影曝光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貪案再起波瀾!其助理、知名歌手Matzka的岳父張俊傑日前獲台北地院裁定以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同時接受科技監控佩戴電子手環,孰料張俊傑佩戴的手環於於昨(6日)深夜發出低電量警告後隨即失聯,台北地院獲報後通知司法警察發動拘提卻撲空。隨後北市大安警方「被通知」電子腳鐐大安森林公園草叢內尋獲疑似遭利刃剪斷棄置的電子手環,確定其已破壞設備潛逃,台北地院今(7)日上午正式發布通緝令,而到底是電子監控失靈還是另有隱情,還有究責等,檢方將進一步調查。北市警方今天凌晨獲報後趕往大安森林公園找尋電子手環。(圖/翻攝畫面)檢警調查,張俊傑除遭限制住居外,每周一、四還需定時向新北市警局新店分局江陵派出所報到。今日(7日)原本是其例行報到日,但在今日凌晨1時40分許,台北市警方突然接獲北院通報,顯示張俊傑的電子手環訊號異常發報,地點竟然落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內。警方與北院人員不敢大意,火速趕往現場搜查,果真在公園某處草叢內尋獲該具已被拆解棄置的電子手環。經初步勘驗,該手環疑似遭利刃強行剪斷,後續已被帶回進行相關鑑識採證。這起棄鐐逃亡案也引發外界對科技監控系統的嚴重質疑,根據過往案例,受監控者只要離開指定住所一定距離,監控設備即會發出警報或相關示警。然而張俊傑住居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從新店一路移動至台北市大安區這一段不算短的時間與距離內,監控系統是否有依規定發報?抑或是反應慢半拍?關鍵的時間差與維安漏洞,仍待檢警與院方進一步釐清調查。不過據了解,警方目前已掌握張俊傑6日上午離家時的畫面,但能否清楚掌握破壞手環時間點和位置,另外是否有人協助,恐怕需要花上一段時間調查釐清,只這場掙脫電子監控的責任歸屬,不免讓基層員警擔憂會不會「擔屎」,目前北市警方已緊急成立專案小組全力追查張俊傑下落。
獨/女騎士鬼切、運將背鍋畫面曝光!他對司法超怒 今衝撞北檢
衝撞北檢的邵姓計程車司機聲稱抗議司法不公,其中一件案子是2018年他開車行經三總汀州院區時,前方一輛機車為了轉進巷子突然鬼切,害他反應不及發生車禍,台北地檢署以過失傷害罪起訴他,台北地院認為錯的是女騎士而非計程車司機,判決無罪,但案件上訴高院逆轉,改判司機拘役20天,他曾在一審判決後接受媒體訪問大喊無奈,從監視畫面也可看出,女騎士明明可看到計程車路邊臨停跟她一起等紅燈,卻在綠燈起步後繞過計程車馬上右轉,引發這場車禍。本案發生在2018年6月19日,邵姓司機當時在三總汀州院區對面靠邊讓乘客下車後,因為路口紅燈沒立刻走,一輛機車停在他左前方,變燈起步時往右硬切想騎進巷子,結果被邵姓司機從右後方撞倒,左手和左膝蓋挫傷。女騎士倒地,左手、左膝蓋挫傷。(圖/邵姓司機提供)警方初判認定,計程車起駛與機車右轉均未注意其他車輛,兩者可能都有肇事責任。北檢起訴邵姓司機,北院勘驗監視畫面,機車騎士超車立刻右轉顯然違規,而且右轉僅1秒鐘就發生碰撞,可判斷這讓後方計程車毫無反應時間;如果歸咎計程車司機未注意車前狀況,等於強迫駕駛對於車道遭侵入的情況必須隨時保持高度警戒,因此判無罪。北院判決中還批評受傷騎士違規闖禍卻要被告負責,讓交通規則形同虛設,邵姓司機一審判決後受訪表示,覺得很無奈,遵守交通規則還被違規騎士提告;但後續發展更令他無奈的是,檢方上訴使他從無罪變有罪,也加深對司法不滿的心結。警方初判認定機車和計程車可能都有肇責。(圖/邵姓司機提供)
新竹棒球場案林智堅安然過關 羅智強轟無敵黨證成保命金牌
新竹市立棒球場案偵辦近4年,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最終獲不起訴處分,引發藍營強烈不滿。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昨(29)日痛批,斥資12億元整建的球場問題一籮筐,從球員受傷、場內挖出廢棄物,到後續還得再投入1.33億元改善,如今相關責任卻未進入起訴程序,讓他直呼「黨證無敵」。羅智強指出,新竹市立棒球場尚未完成驗收就啟用,外野碎石也曾導致多名球員受傷,後續開挖更發現混凝土石塊、紅磚、廢電線、塑膠製品及寶特瓶等廢棄物。此案自2022年開始偵辦,檢方最終認定,部分廢棄物數量與比例仍在容許範圍內,屬施工疏忽;對於球場排水、土壤等問題,也未認定構成刑事不法。他進一步批評,美國職棒大聯盟專家曾實地勘驗指出球場排水不良、土壤未達使用標準,但檢方調查後仍認為廠商施工優於契約規範;至於工程多次追加預算,以及外界質疑偷工減料、官商勾結等問題,檢方也以查無不法事證偵結。羅智強認為,林智堅獲不起訴、相關廠商也獲不起訴或緩起訴,但高虹安市府後續仍須再投入約1.33億元改善場地缺失、地下廢棄物、排水與草皮等問題,讓他質疑「留下爛攤子的人卻通通沒事」。羅智強也把矛頭延伸到其他案件,批評監察院調查新竹棒球場拖了4年,直到第六屆監委卸任前才提出調查報告,卻只糾正已經換黨執政的新竹市政府,未追究林智堅責任;他另舉民進黨大老吳乃仁欠台糖1.7億元,以及前總統馬英九「三中案」遭重啟偵辦等案例,質疑司法標準不一。羅智強最後痛批,司法不該成為追殺政敵的利刃,更不該讓政黨身分變成保命金牌。他認為,若同樣的司法標準因人、因黨而異,人民對公平正義的信任何在?
獨/她比「神經病」手勢諷鄰居卻辯比YA 逆轉無罪原因曝光
新北一名婦人與男鄰居相處不睦,在社區開會結束散場時,發現男鄰居拿手機錄她,忍不住食指、中指併攏,在太陽穴旁邊旋轉,比出「阿達」、「神經病」的手勢,因此吃上官司,她對檢察官辯稱只是比YA,仍被起訴公然侮辱罪,一審判罰4千元,但二審認為,婦人只是表達不滿,不一定有意毀損男鄰居的名譽,而且當時其他人陸續離開會議室,無法證明有第三者見到「神經病」手勢,因此改判無罪,全案確定。本案被告是新北蘆洲一名孫姓婦人,原告吳姓男子是同一個社區的住戶,兩人之間有官司恩怨,2024年12月30日晚間社區舉辦區權人會議,孫姓婦人見到吳姓男子以手機對著她攝影;區權會開完時,孫姓婦人想起有朋友要借社區場地開會,拿手機拍會議室,卻見到吳姓男子又在拍她而且慢慢靠近,她邊往門口走邊在太陽穴旁邊併攏食指與中指再搖晃擺動,讓吳姓男子感到羞辱,報警提告公然侮辱。食、中兩指旋轉搖動是什麼意涵?婦人去警局和地檢署都說這個手勢是YA,新北檢認為這個手勢暗指吳姓男子是神經病,足以貶損名譽,因此起訴,新北地院也採納檢方見解,判處罰金4千元。婦人一審找一位律師,上訴二審再加一位律師幫忙辯護,辯稱吳姓男子一直拍她並逼近的行為很莫名其妙,也使她畏懼,出於宣洩不滿的情緒才比出手勢,並無侮辱告訴人的意思。高院合議庭勘驗吳姓男子的手機錄影畫面,當時社區住戶一個接一個走出會議室,有人看到孫姓婦人對吳姓男子比神經病嗎?這部分看不出來,而且孫姓婦人比手勢只是一下子,並未持續反覆,也尚未達到大多數人無法忍受的程度,吳姓男子個人感覺不舒服與社會名譽受損不能畫上等號,所以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基泰大直「變薄」連續壁又偷調工序損害25戶 施工團隊5人判刑曝
「基泰大直」建案2023年9月因施工不當毀損25戶相鄰民宅,台北地檢署追出工程團隊未照圖施作「變薄」連續壁、違規對調連續壁與地質改良的工序,在案發前5個月獲報鄰損卻偷改監測數據並造假勘查文書,最終導致這起重大事故,以偽造文書、公共危險罪章的「違背建築術成規」等罪嫌起訴5人,台北地院今天宣判8月到4年10月。依據起訴書,工地主任張博翔、監工人邱丞鴻為了加速完工偷改結構圖又沒有變更設計,厚度60公分的連續壁只做50公分,仍要求下包廠商施工;技師劉豐壽勘驗工地卻沒有實際測量連續壁的尺寸,在張博翔事先準備的報告上簽名蓋章,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建案正常施工順序應該是先做連續壁再地質改良,基泰大直卻顛倒工序,在地質改良完工後,並未鑽孔取樣測試以確認是否符合結構圖。基泰大直在2023年4月發生鄰損情形,張博翔、邱丞鴻要求監測廠商出具監測案週報表改變量測數據的初值,導致數據不準確;他們明知工地部分監測數據已達行動值或超過警戒值,卻沒有停工處理。受害住戶為了自救,曾向北市府提出鄰損申請書,基泰大直監造人、建築師王德生和專案人員姜若彥都沒到場勘查,仍在張博翔備好的損害責任初步認定書上簽名用印,也涉及偽造文書罪。一審法官以違背建築術成規罪判處張博翔4年10月、邱丞鴻2年8月;以偽造文書罪判王德生1年、緩刑2年,劉豐壽10月,姜若彥8月。
兄長死在家中!55歲雙胞胎弟弟未報警 棉被包遺體伴屍生活1個月
日本兵庫縣神戶市發生一起憾事,一名55歲男子住在灘區,涉嫌將同居的雙胞胎哥哥遺體留置於家中,伴屍超過1個月。直到鄰居聞到惡臭味報案,警方獲報前往查看,在屋內房間看到一具以棉被包裹且嚴重腐敗的男屍,當場逮捕嫌犯,全案仍在偵辦中。綜合日媒報導,21日神戶市灘區一處公寓管理公司報案,稱其中一戶傳出惡臭味,希望警方協助確認發生什麼事情。轄區警方前往位於赤坂通的公寓調查,在屋內房間的床上發現一具已嚴重腐敗的男子遺體,被以棉被包裹住。警方指出,屋主為55歲的宮脇姓男子,其因涉嫌遺棄屍體罪當場遭逮捕。警方表示,接獲民眾報案後,21日中午派員前往查看,發現公寓內有腐敗遺體,顯見死亡已有相當一段時間。經初步勘驗,遺體並無明顯外傷;由於該屋平時由嫌犯宮脇與雙胞胎哥哥同住,且現場為兄長房間,警方推測死者即為失聯的兄長,目前已展開DNA比對與法醫解剖,以確認身分及死因。嫌犯宮脇供認不諱,並坦承「哥哥死在家裡,死者是他沒錯」,他也透露,「哥哥曾說肚子痛,他大約在7月死亡」。然而,對於兄長死亡後為何未及時通報警察或求醫,反而將遺體放置室內,其確切動機與經過仍待釐清。兵庫縣警方指出,目前未發現明顯外力造成的傷勢,但嫌犯將遺體長期放置於住處仍涉嫌死體遺棄罪。警方正針對嫌犯供詞、兄長健康狀況與死亡時間展開全面調查。
6萬買權利車怕銀行拖走!男掛「幽靈假牌」上路 一個左轉全露餡
桃園一名王姓男子花費約6萬元購入1輛紅色自小客車,疑似因車輛涉及債權問題,擔心遭銀行查扣或拖吊,竟想出「換牌躲查緝」的方法。他拆下車輛原本的號牌,改掛一面與自己過去已報廢車輛相同號碼的偽造車牌,自認這樣不但能降低被追查的風險,遭警方盤查時也比較容易蒙混過關。沒想到,精心安排的障眼法,最後竟敗在一次違規左轉。日前傍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中隊員警,在桃園區中山路、縣府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紅色自小客車未依號誌指示左轉,隨即將車輛攔下。原本看似只是一般交通違規,但員警查詢車牌資料後,卻發現事情不單純,警方發現,該車懸掛的「BTB-****」號牌,登記車輛早在民國115年7月底就已由環保回收業者辦理報廢,理論上根本不該再出現在道路上,員警進一步核對車身號碼及引擎號碼,赫然發現眼前這輛紅色自小客車與車牌登記資料完全不符,實際車籍為另1名劉姓車主所有的馬自達自小客車。更可疑的是,員警檢查號牌時,察覺其材質、塗料及重量均有異常。警方將車牌送交製作商勘驗,確認並非官方授權製作,而是一面仿真度極高的偽造號牌,警方調查,王男疑似透過臉書以約6萬元面交購入俗稱「權利車」的車輛,原先另有正式號牌,但因擔心車輛遭債權銀行查扣或拖吊,因此將原車牌拆除,再利用自己過去一輛已報廢車輛的牌號,透過其他管道取得假車牌後懸掛上路。王男疑似認為,使用自己曾經持有的號碼較不容易引起懷疑,甚至能在遭盤查時增加「合理性」,未料警方透過車籍系統一查,車牌、車身及登記資料完全兜不起來。警方提醒,車牌屬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的重要行車憑證,並非可以任意仿製的一般物品,依現行規定,使用偽造、變造或以不法方式取得的牌照,最高可處7萬2000元罰鍰,車輛也可能遭沒入;若涉及偽造及行使偽造特種文書,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桃園警方目前持續推動「淨牌專案」,並結合異常通行資料、AI巡防及科技執法鎖定可疑車輛。今年1月至7月已查扣62件偽造車牌案件。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相信網路上所謂「高仿真」、「免查緝」等假車牌廣告,假牌或許能騙過肉眼,卻很難逃過車籍資料與科技系統比對。
掃地機器人抓姦妻偷吃!「錄到裸身出軌」夫獲賠50萬 仍遭判刑5月
桃園一名人夫懷疑妻子婚後出軌,先是在夫妻共同使用的度假屋內發現陌生男子的牙刷,又從監視器發現妻子曾與陌生男子一同進入屋內。為了蒐集外遇證據,人夫竟遠端啟動掃地機器人的錄影功能,不僅拍下妻子與男子親密互動,更錄到妻子裸身走動。人夫事後靠著相關證據打贏侵害配偶權官司、獲賠50萬元,卻因拍攝方式踩到法律紅線,反遭妻子提告,最終被判刑5月。判決指出,這對夫妻2021年結婚,平時與公婆共同居住,假日才會前往桃園龜山一處度假屋。到了2023年9月,人夫逐漸察覺妻子行為有異,並在度假屋內發現疑似陌生男子使用的牙刷等物品。人夫進一步調閱停車場監視器,發現曾有陌生男子開車載妻子前往度假屋,甚至留在屋內過夜,因而懷疑妻子另有交往對象。2023年12月24日,人夫透過APP遠端啟動放置在度假屋內的掃地機器人,原先打算利用設備的遠端功能與妻子交談,沒想到從即時影像中發現,屋內除了妻子之外還有一名陌生男子。為取得妻子疑似外遇的證據,他隨後進一步開啟錄影功能。掃地機器人拍攝過程中,錄下妻子與男子擁抱等親密互動,也拍到妻子在對方面前更衣及裸身走動,男子則躺臥在屋內沙發。人夫取得相關畫面後,對妻子及該名男子提起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民事法院審理後,認定妻子與男子的互動已超越一般朋友正常分際,最終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人夫50萬元。不過,人夫雖然靠著相關影像在民事官司中勝訴,蒐證手段卻讓自己面臨刑事責任。妻子事後反告丈夫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人夫坦承使用掃地機器人錄影,但主張目的是維護自己的配偶權及蒐集外遇證據,而且相關畫面已被民事法院採用,因此認為具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桃園地院並未採納人夫說法。法院認為,即使夫妻之間負有忠誠義務,也不代表任何一方必須完全放棄個人隱私,更不能因懷疑配偶外遇,就任意窺探或監控對方的非公開生活。法院指出,雖然度假屋是夫妻共同使用的住宅,但妻子在屋內仍具有合理隱私期待,尤其裸身畫面涉及高度私密的性隱私。人夫在發現妻子與陌生男子同處屋內後,又刻意開啟錄影功能蒐證,並非單純意外取得相關畫面,因此不能僅以蒐集外遇證據為由主張具有正當性。人夫另主張,掃地機器人啟動時可能出現燈光或語音提示,妻子應該知道設備正在運作。不過,法院認為,相關提示不足以證明妻子知道自己遭到錄影,也無法據此認定她同意自己的裸身影像遭攝錄。判決同時釐清,此次刑事有罪範圍主要是2023年12月24日拍攝到的裸身性影像;其他日期所錄下的親密互動畫面,因法院勘驗後認定妻子並未裸身,因此未列入此次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的有罪範圍。法官審酌,人夫為查證妻子是否外遇,刻意利用掃地機器人錄下高度私密的裸身影像,已超過社會通念可容忍程度,加上犯後仍否認犯罪,且未與妻子達成賠償,最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合計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監獄風雲!台南監獄受刑人持筆刺獄友還追打 他認罪判拘役40日
24歲葉姓男子因案入監服刑,卻在台南第二監獄內與同房受刑人發生糾紛,竟持筆從後方連刺對方7下,對方逃跑仍一路追打,造成其頭部、腰部、腿部及手部多處受傷,連眼鏡也被毀損;台南地院審理時,葉男坦承犯行,依傷害罪判處拘役40日,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葉男過去服刑期間已有不服管教紀錄。2024年6月26日中午,他在第二監獄衛生科診間看診,因不滿柯姓主管要求確實配戴口罩,竟拿起診間內的椅子企圖攻擊,並與柯男及梁姓管理員發生拉扯,過程中還將柯男推倒、摔向地面,造成柯男右手肘及右小腿擦傷。該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去年4月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30日,至於傷害部分因柯男撤回告訴而未予追究。沒想到葉男仍未收斂。檢方指控,去年12月29日上午10時許,葉男在第二監獄五工廠與凌姓受刑人發生糾紛,竟拿筆攻擊。監視器畫面顯示,葉男走到凌男身後,右手持長條物體朝凌男後腦由上往下刺擊2次;凌男遭襲後起身,葉男又以左手壓住凌男左肩,接連朝其後腦刺擊2次。凌男隨即雙手抱頭逃跑,葉男卻沒有停手,反而緊追在後,再從後方連刺3下,之後還徒手毆打凌男。凌男事後出現左後腦、腰椎、右大腿等處紅腫疼痛,鼻樑流血、左手臂破皮、左手背出血,所戴眼鏡也因攻擊受損,遂提出傷害及毀損告訴。葉男在偵訊時承認曾徒手毆打凌男,卻否認持工具攻擊。不過檢方勘驗監視器後,認定相關犯行明確,依傷害及毀損罪嫌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期間,葉男改為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案情明確,因此改採簡易判決處刑,認定其一行為同時觸犯傷害及毀損罪,最後從一重依傷害罪論處。法官認為,葉男僅因與凌男發生糾紛,未以理性方式解決,便持筆攻擊並追打對方,還造成眼鏡毀損,顯然未能尊重他人的身體、健康及財產法益,情緒管理及自我控制能力均有不足。考量葉男最終坦承犯行,但始終未能與凌男達成和解、賠償損害,因此判處拘役40日,全案可上訴。
豪宅董座遭綑綁虐殺!離職家管疑見財起意潛入住宅奪命 檢聲請羈押禁見
屏東枋寮京沅鎢鈷資源公司56歲黃姓董事長,上月在自家豪宅遭人綑綁、毆打身亡,震驚地方!警方追查10多天後,4日在台中拘提曾任職公司的34歲林姓男子到案;檢方認定林男涉嫌強盜、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持續追查是否另有共犯涉案。辦案人員指出,黃姓董座眼睛、嘴巴及雙手被綑綁、控制行動,嫌犯持凶器朝黃男頭部等部位猛力攻擊,導致其傷重身亡;案發之後,警方清查黃男的通聯紀錄,並過濾三百多部車輛,調閱上千支監視器,發現案發時,黃宅離職管家林男正騎機車出沒於命案現場附近,加上異常離開位於枋山鄉的租屋處,十分可疑。檢警調查,林男過去曾在黃男公司擔任鐵工,期間還曾向公司借款10多萬元;離職後因與黃男交情不錯,轉而到黃家擔任家管,對死者住家環境、作息及財物放置情形相當熟悉。專案小組懷疑,林男疑因熟知屋內狀況萌生竊意,7月24日趁黃男熟睡時潛入住家行竊,卻因發出聲響驚動屋主,為避免犯行曝光竟痛下殺手。經鎖定林男藏身台中母親住處後,警方3日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4日同步搜索林男位於台中及屏東的住處,檢察官也親赴屏東住處勘驗、採集微物跡證,並查扣相關涉案物證。林嫌落網時否認犯案,但無法交代案發時為何在命案現場附近出沒,經突破心防後,才坦承因為財務狀況不佳,從豪宅二樓侵入屋內行竊,沒想到被黃男發現才行凶。警方昨天下午將林男拘提到案,晚間移送屏東縣刑警大隊及地檢署偵訊。面對媒體追問是否「為了錢殺人」及「是否還有共犯」,林男全程低頭、不發一語;複訊後,檢察官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另一方面,檢警也懷疑林男妻子可能涉案,前往兩人位於枋山鄉加祿村租屋處蒐證,並在騎樓洗衣機旁查獲一把疑似犯案使用的萬能鉗,已一併帶回鑑識,林妻也接受訊問,專案小組正持續釐清其涉案程度及是否另有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