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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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9天當保全顧公司11小時「日薪6000元」 網讚:不用應付親戚又有錢
春節9天連假不少人返鄉團圓、出國玩,也有人選擇加班賺紅包。就有一名網友分享,公司要他過年期間留下來顧公司,每天工資6000元、工作11小時,還能滑手機、用筆電、外出買飯,讓他好奇直問「這樣很慘嗎?」文章一出,迅速掀起熱議。這名網友日前在PTT以「過年9天幫公司當保全有多慘」為題發文表示,老闆希望他在過年期間留守公司警衛室,開出1天6000元的條件,允許他自備筆電使用,也可以自行外出買吃的,累了還能小睡一下,工作時間是上午7時至下午6時,總計11小時。原PO指出,到時候整間只會剩他一個人,目前他已經答應老闆,但忍不住想「這樣很慘嗎?」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優點講完了,缺點呢?」、「你其實想炫耀對吧」、「這樣9天就5萬4000了」、「時薪550」、「過年沒朋友沒家人還可以吧」、「一天6000我願意去,找我找我」、「9天賺一個月」、「這樣很值吧,年終自己賺」、「太爽了吧!可以不用跟親戚見面又有錢」、「基本時薪2.8倍,2月月薪照領,算可以了啦」。也有人說,「我之前一天900加8000紅包,其實很舒服,但第2年就很無聊,就真的發呆 看影片滑手機吃便當」、「你可以其中幾天用一天3000外包出去」、「過年家裡一堆牛鬼蛇神,不想回去,加班很好啊」、「這工作內容跟90%過年在家耍廢的人一樣,還有錢領,是在嫌什麼」。至於春節連假期間出勤薪資如何計算?勞動部舉例說明,假設勞工月薪為3萬6000元,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為150元,而2月14日、21日是勞工休息日,須依《勞動基準法》休息日出勤加給規定,前2小時是1又1/3,後6小時為1又2/3的方式給薪,當日加班費約為1900元。如果是國定假日出勤,也就是2月16日、17日、18日、19日及20日(補假),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必須加倍發給工資,以8小時計算約為1200元。
週休三日有譜? 勞動部回應可行性:優先推「工時彈性化」措施
去年(2025年)有民眾在提案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推動四日工作制,每週上四天班放假三天」,希望能實施週休三日,以提升工作與生活平衡,對此,勞動部於昨天(6日)回應,由於週休三日涉及勞工收入、產業特性、人力調度等問題,應審慎考量,現階段應先落實週休二日,後續將推動勞雇雙方協商,實施能符合勞工需求的工時彈性化措施。提案者指出,增加一天假日能夠讓員工有更多時間陪伴家人、休息,還能進修或發展興趣,改善心理健康,也有利於吸引及留住人才,並透過減少通勤次數讓碳排放下降,降低辦公室水電成本,達到環保與節能效果,如以長遠來看,員工有更多空間充電、學習新技能,可能促進創新,對企業長期發展有利。提案者認為,短期來看,週休三日可能造成中小企業反彈,以致無法與鄰近國家競爭,產業面臨產能下降,勞工工資也可能因此調降等危機,但依據英國日本冰島等國的研究實例,長期來說產能不會下降,甚至可能上升,也有助於提升勞工幸福感,保護勞工身體及心理健康等正面影響。針對此案,勞動部回應,經綜整各界意見,多認同我國面臨超高齡社會及少子化趨勢,勞動力結構改變及勞工的家庭照顧需求增加,「工時彈性化」確為重要方向,但全面推動週休三日,涉及勞工收入、產業特性、服務模式、人力調度及整體經濟運作,現階段宜先落實週休二日,推動勞雇雙方協商實施能符合勞工需求的工時彈性化措施。勞動部提到,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8項規定,勞工如有家庭照顧需求,可在1小時範圍內,彈性調整工作時間;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並規定,勞工如有照顧未滿3歲以下子女,可向雇主申請減少1小時工作時間或彈性調整工作時間,以兼顧工作與家庭生活。勞動部表示,後續將積極推動運用既有的工時彈性措施,包含彈性上下班、減少工時、遠距工作等多元作法,同時鼓勵工會與企業透過團體協商簽訂有利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需求的團體協約,營造有利企業留才與員工權益的職場環境。
爽放整月特休!有人2月完全不上班 網友驚:這招太猛
今年2月僅有28天,扣除春節、228連假及例行週休二日後,實際工作日僅約14天。有勞工選擇在此期間將全年特別休假(特休)一次請盡,達成「整月不進公司」的效果,相關經驗在社群平台上曝光後,引發兩派上班族熱烈討論。有民眾在Threads平台指出,公司一名同事選擇將今年度的特休全數集中請在2月,因此從1月30日上完班後,直至3月2日才再度回到職場。他感嘆這樣的安排「真的別說多讚了」,形容對方等同於避開整個2月的工時安排。此貼文隨即掀起網路熱議。有不少人對此做法表示欽佩與羨慕,認為是精算休假制度下的聰明策略。有留言寫道:「我也想這樣,但怕主管臉色不好看,還是平均放比較保險」、「明年我也來排看看」。另有網友分享極端案例表示,曾見過有人一次請完31天特休,再加上結婚假、產後假與留職停薪,整整休息6年才重返職場,令人嘆為觀止。不過,另一派網友則持反面觀點,認為年初就將假期一次用盡,可能導致接下來幾個月無假可請、工作壓力更重。「才2月,後面都沒假太辛苦」、「我不喜歡一次放太長,收假後會更難進入狀態」、「寧願分散休,比較平衡」等看法在留言區中也頗具聲量。針對有網友提出「特休是否能集中請假」的疑問,有律師也在留言中解釋,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原則上可指定特休使用日期,但雇主若因營運有急迫性需求,可與勞工協商調整請假安排。因此,只要雇主同意,將特休集中使用並不違法,仍應依企業實際狀況彈性運作。這起請假安排的分享不僅引發職場話題,也反映出台灣勞工對假期安排與工作彈性的重視。如何在有限的假期中取得休息與效率間的平衡,仍是上班族每年面對的重要課題。
長榮航懲處座艙長出爐 空服員工會認為非最終結果 正協助家屬提訴
針對長榮航空就孫姓空服員抱病服勤後過世一案,在員工內網公佈一則懲處當班座艙長大過一支、降調兩級、停用員工機票一年之案,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30)日發表3點聲明,認為不少集團同仁或社會大眾,均表達長榮航空懲處過輕、故意拖延等,且就職場涉及不合理待遇部分未見公司細究,深為遺憾,現正協助孫姓空服員家屬提起刑、民事告訴,期盼社會大眾能繼續關注本案、關注長榮航空應負的社會責任,別讓公道和義理隨時間消散。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三點聲明如下:一、當班座艙長所涉違反工作規則之事項,不僅止於「未通報異常事件,不符合標準作業程序」,也包含疑似對孫姓空服員為職場霸凌。目前長榮航空所公布之懲處,只包含前者,職場霸凌的部分,依據勞動部和桃園市政府所定調查期限,長榮航空應在115年1月27日前完成職場霸凌調查,而後再依據職場霸凌調查結果再行懲處(或不懲處)。故今日(1月30日)公布之懲處,應尚非最終結果。而現已為1月30日,長榮航空理應完成職場霸凌調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呼籲,本案為社會重大案件,繫乎長榮航空之聲譽和社會期盼的公平正義,長榮航空現更應公布職場霸凌調查結果,以及後續懲處結果,給家屬、給員工、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二、長榮航空昔日對網路言論涉及職場霸凌的員工,都主張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迅速解雇,甚至藉此解雇工會幹部,被臺北高等法院113年訴更一字第58號判決書,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違反工會法。然而不論是114年10月孫姓空服員不敢請假而抱病服勤後過世一案,或114年12月報載文姓機長在駕駛艙內痛毆機師一案,兩案職場霸凌的嚴重程度,對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的暴行程度和直接傷害,都遠超過網路言論,然而直接傷害愈嚴重的案件,反而長榮航空處理速度愈拖延,處理過程和結果也更不透明,嚴重影響長榮航空紀律的一致性,更不利員工和大眾對長榮航空的信賴,請長榮航空慎思。三、最後,有關孫姓空服員家屬主張,當班座艙長所涉職場霸凌和延誤就醫的行為,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長榮航空作為雇主,也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然到目前為止,當班座艙長和長榮航空均未正式道歉,相關賠償責任的協商也沒有完成,本會深為遺憾,現正協助孫姓空服員家屬提起刑、民事告訴,期盼社會大眾能繼續關注本案、關注長榮航空應負的社會責任,別讓公道和義理隨時間消散。
任職24年「年終只領3600元」想離職! 一票苦主嘆:連年終都沒發
年終獎金被許多上班族視為1年辛勞的回饋,近日就有一名網友分享,自己在公司服務24年,不僅長期未調薪,年終還只拿到3600元,讓他心寒不已。文章一出,不少民眾也分享自身「超低年終」經驗,除了公司禮券外,還有人只收到現金50元。這名網友日前在Threads發文抱怨,自己已在公司任職24年,10多年來從未加薪,需輪班排休,臨時排休還會被扣績效,沒想到這次年終只領到3600元,讓他無奈道「之前應徵有說保障年薪13個月,公司默默取消了」、「我是不是該默默把1111(人力銀行)打開了?」貼文曝光後,不少苦主紛紛在底下留言,「做過3家百貨專櫃連年終都沒有呢」、「我有拿過715的,本來要發730,因為跨行扣15,已離職」、「我同事收過50元」、「我領過2000的,那年冬天好冷」、「至少你3600是現金,我有遇過年終是3000元公司產品禮券」、「我也曾經年終領3600,然後4個員工一起離職」、「我上個工作跟我說有年終,不要急著離職,後來年終2000」、「應徵的時候說有三節禮金,我也是傻傻被騙,幼兒園老師領年終獎金3000元是在哈囉」。也有人指出,「還有更摳的,沒年終直接發廠商禮品抽獎」、「沒有1個月保底都該逃了」、「今年景氣低迷,老闆未必賺錢,我是業務,我有2家客戶收攤了,川普關稅影響不小」、「我覺得如果連獎金跟年終都省的,真的不要留戀,逃就對了,除非月薪超高」。還有人說到,「告訴你一個血淋淋的知識,勞基法沒有規定公司要給年終」、「年終並沒有規定一定要給,有給的就要感恩了」。實際上,雖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但並未明訂「必須」發放的金額及標準。
睫毛倒插、跌倒請假通通有!新人入職45天只出勤7天 網:職場蟑螂現身
試用期內員工頻繁請假,雇主是否能立即終止契約?有網友發文表示,公司主管就面臨類似狀況,一名新進員工雖已任職一個半月,實際出勤天數卻僅7天,其餘時間皆以各種理由請假,包括睫毛倒插請假2天、經痛請5天、騎車跌倒請假1個月、腰痛請假3天等,且大多為當天臨時請假,導致工作安排頻繁受影響,也加重其他同事負擔。此事引發不少人討論,認為雇主應儘速處理,有網友直言:「比鬼月還黏人」、「資遣費沒多少,送神最快」,也有人關注是否能依《勞基法》規定直接資遣,避免影響團隊運作。這名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職場經驗,指出公司一名新進員工到職1個半月,實際上班天數卻僅有7天,其餘時間皆以各種理由請假,從睫毛倒插、經痛、跌倒到腰痛不等,且多為臨時請假。原PO指出,該名員工為一位35歲以上女性,雖然主管已決定資遣,但對方遲遲未出面辦理離職面談與簽署離職同意書,導致整起事件延宕不決。不少網友直言,長期不出勤卻無法即時資遣,讓同事工作量大增,極為不公平。有網友甚至調侃:「資遣費根本划得來,快送神比較快!」也有聲音批評現行制度保護勞方過度,導致雇主束手無策。然而,根據《勞動基準法》實際規定,雇主即便面對試用期內的員工,也須遵守特定程序,避免違法資遣。根據《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若員工主觀不履行職務或配合工作,即便明顯不適任,雇主仍需提出具體證據,證明已多次勸導或提供改善機會。此外,《勞基法》第16條也明訂,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時須依員工年資給予預告期。不過,若員工在職未滿3個月,雇主則可依法「不預告即終止契約」,亦即所謂的立即資遣。儘管如此,實務上多數企業仍傾向遵循正式資遣程序,以保障公司未來法律風險,並防止遭勞工申訴。也因此,即便該名新人請假頻繁,主管仍需耐心處理離職流程,避免後續爭議擴大。
籲導流移工往住宿型機構服務 想想論壇:長照3.0分級進階把人才留下來
由前總統蔡英文主持的想想論壇今(12)日表示,破20%人口達到65歲長者門檻之下,全台已邁入超高齡社會,長照需求到2035年預估更將超過114萬人,應從增加國內長照工作者、提高長照移工素質雙管齊下,才能支撐「長照3.0」所需人力。台灣的「長照 3.0」計畫已經分階段陸續上路,目標是在從長照2.0「社區為基、以人為本、連續照顧」基礎下,進一步持續普及照顧資源並強化專業銜接,面向有八:首先是推動共融照顧與共生社區,結合了地方據點強化功能評估、預防口腔衰弱;第二是醫療照顧整合以推動責任醫療,希望整併居家醫療與長照居家醫師方案,建立在宅責任醫師網絡,進一步推動住宿機構醫療「論人計酬」。第三則是拚完善出院準備積極長照復能,希望優化受照護者出院無縫銜接長照服務,也新增納入不分齡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第四則希望提升機構量能,在資源不足地區獎助布建平價住宿機構,視情況結合社會住宅推廣。第五則是強化家庭支持以擴大住院照護,透過擴大推動「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建立長照與身障家照據點共融模式,力求強化喘息服務與友善職場措施。第六則善用科技輔具導入智慧照顧,在長照居家環境納入多項全租賃智慧科技輔具,並推動日間照顧中心與住宿機構也補助導入科技輔具優化服務。第七則落實安寧善終,預立醫療決定,透過推動特定對象免費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作為標竿,強化長照機構內的安寧緩和療護品質。最後也要長遠地發展人力專業,推動居家照顧核心與非核心分級派工,加強結合大專校院產學合作,適度引進外國技術人力投入,穩定並優化長照市場。想想論壇對此指出,移工在台從事長照服務人員儘管已超過10萬人,但推估2035年台灣的長照需求人數將超過114萬,供不應求是可預見的,不妨現在起透過擴大培訓、提高就業率、解決管理困境、獎勵長照設施服務優化等作法預先應戰,還有「部分工時」長照工作者也該擴大適用到住宿型機構,也別忘了順應科技,利用科技導入減輕工作負荷等,都是可行的方向。論壇續指,3.0也該顧到長照工作者的職涯發展,要有未來才有留下來的誘因,不妨參考日本分級認證制度,發展出台灣的「四級制長照職涯階梯」,第四級在國家考試新增「長期照顧師」專技高考,另三級以下技術士則修正,在技能檢定分甲乙丙三級銜接專技高考,這樣方便分級敘薪,也讓工作者有持續進修的動力。論壇話鋒一轉,直指長照移工的國際市場競爭比以前激烈,「想請還不一定搶得過別國」,看看台灣目前居家長照移工與家務移工根本還沒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我方政府首先應思考是否另訂「家務專法」來因應,或退步言之可以參考歐洲做法,由國營組織或非營利組織擔任仲介,這樣移工薪資可以更有保障。論壇也說,未來新聘用的長照移工要有更明確的照顧知識、語言、文化多面向知能指標,培訓機制也要力求正規化,不要「各吹各的調」,這樣品質很難把關,也要減少家庭這種24小時需要長照者對長照移工的依賴,因為這樣「移工根本無法實質休息」,要陸續將長照移工的服務場域導流往住宿型機構與社區型服務據點為宜,希望甩開移工汙名,長照3.0順利上路。目前在台從事長照活動的移工約10萬人,對應需求是遠遠不足。圖非當事人。(示意圖/CTWANT攝影組)前總統蔡英文(圖)主持的想想論壇對長照議題頗有著墨。(圖/CTWANT攝影組)想想論壇認為移工長照人力可以逐步導流至住宿機構。圖非當事人。(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北市116家公司違反勞基法!市府開罰776萬 萊爾富、愛的世界上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今天(5日)公布114年11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116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776萬元,其中「富士達股份有限公司」、「愛的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樵順實業有限公司」及「金士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均遭罰45萬元為最高。勞動局表示,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才能創造雙贏局面。勞動局長王秋冬指出,114年11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富士達股份有限公司」、「愛的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樵順實業有限公司」及「金士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均因未依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金,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遭裁處45萬元。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日或休息日,計28家(16.37%);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0家(11.69%)、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9家(11.11%);延長勞工工時超過法令規定,計14家(8.18%);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計13家(7.6%)。王秋冬提到,本次計有「富士達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未依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金,呼籲公司應積極主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以保障勞工退休權益。勞動局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各項專案檢查,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也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王秋冬呼籲,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臺北市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60億精金科技關閉南科廠!AMOLED產線退場 轉型與員工安置同步啟動
台灣觸控面板感應器大廠精金科技(3049)董事會近日通過重大決議,確定將關閉位於南部科學園區的生產基地。公司指出,在全球面板產業供需結構持續變化、主要客戶策略轉向,以及AMOLED觸控感應器市場競爭加劇的多重因素影響下,決定採取分階段方式調整產線配置,並將最終生產日訂於2026年1月31日,屆時南科廠將全面停止生產。根據《中央社》報導,此次關廠意味著精金科技唯一的5.5代AMOLED觸控感應器製造據點正式退場。公司說明,南科廠內共設有4條5.5代產線,將全數停產。這項調整不僅反映市場需求變化,也顯示公司在長期營運布局上的方向轉換。精金科技資深副總經理周致中說明,韓國面板廠原本將AMOLED觸控感應器委外給兩家工廠代工,其中一家為精金科技。隨著市場競爭升溫,客戶最終選擇僅保留韓國本地代工廠,精金科技退出供應鏈後,南科廠便失去主要產能去化來源,成為此次關廠的重要背景之一。在未來營運方向上,周致中表示,唯一生產基地關閉後,精金科技的營業項目將可能出現調整,但公司不會下市。短期將優先進行資產活化,並評估後續發展方向。公司主要資產除南科廠區外,也分布於台北信義區,包括飯店、旅宿與餐飲等營業項目,後續將配合整體轉型策略,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精金科技也強調,本次產線調整是公司整體資源配置優化與營運轉型策略的一環。未來將逐步把營運重心轉向資本支出需求相對較低、具高度可擴張性,且毛利結構較為穩健的業務領域,期望藉此強化財務結構與風險承受能力,為股東創造更具持續性的長期價值。在生產與交貨安排方面,公司表示,將依既定時程妥善完成剩餘生產與出貨作業,確保於最終出貨日前履行對客戶的交貨承諾。南科廠完成相關生產任務並停止運作後,後續將依轉型規畫推動產線停機與資產活化作業。針對員工安置議題,周致中指出,精金科技將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規定,審慎規畫並妥善辦理各項配套措施,並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列冊通報主管機關,秉持保障員工權益原則,透過必要協助與溝通機制,降低產線調整對員工的影響,確保相關程序符合法令規定。另據《東森新聞》指出,精金科技前身為和鑫光電,成立於1999年,2002年掛牌上市,目前市值約60億元。公司過去以高效運用5.5代生產線著稱,具備玻璃可直投0.25毫米超薄厚度的製程能力,長期為全球AMOLED觸控感應器與TFT薄膜電晶體驅動背板的重要供應商。然而,隨著中國廠商競爭力提升、價格壓力加劇,加上主要韓系面板客戶調整委外策略,使相關代工業務逐步失去優勢。
批反助理費除罪化力道不夠 林延鳳:蔣萬安該加強與藍營黨團溝通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15)日表示,立法院助理費除罪化問題各界關注,而立法院就在台北市境內,台北市長蔣萬安必須有清楚表態;蔣萬安則回應,當然要確保助理應有權利,持續打造友善職場。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近日提出《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將助理費改為由立委「統籌運用」且刪除「公費」二字又免檢據核銷,該修正草案直指,助理費本質上是立委實質薪資的一部分,因此立委對如何運用具有完全處分權限,運用範圍也不以助理費為限。草案中更直指,這筆助理費用如何運用與是否妥當,民代僅須對選民負政治責任即可,希望劃出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問責範圍,消息一出引爆各界議論,高達近300名跨黨派助理連署要求撤案。回顧立院助理權益演進,自1999年《立法院組織法》修正後就將助理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並以「聘用制」以利與委員同進退外,更重要的是薪資由立法院直接匯入助理帳戶。而細看規則,每位立委的助理費用採「總量管制」,2025年編列上限約為每月新台幣47.2萬元,另可編列加班費約9.45萬元。國會助理工會直斥,這草案將助理費直接補助給立委又免檢據核銷,幾乎等同立委「自肥」完全失去制衡,呼籲提案者懸崖勒馬。台北市議員林延鳳(圖左)認為立法院助理也是台北市基層勞工,市府有責照顧。(圖/趙世勳攝)對此,林延鳳在總質詢時直言,台北市府曾提出要替勞工爭取勞動權益及友善環境,不知蔣萬安「是否還記得」?而現行立法院及地方議會助理薪餉發放細節蔣萬安是否認同?有無需修改的之處?如今藍營立委「開槍」要對助理費案實質除罪化,蔣萬安是否支持?蔣萬安答詢時則說,確實有看到立法院助理費問題相關報導,但沒有進一步細看實際提案修訂文字,因此對內容不清楚。蔣萬安強調,無論如何都應該確保應有權利,不應該傷害助理,北市府也持續致力打造友善職場環境,立法院助理工會既然有提出需求,合理範圍內都要落實進行。蔣萬安推稱,自己當下已明確且公開立場和態度,至於和立院藍營黨團溝通「會再找時間」。林延鳳則重申,蔣萬安是台北市大家長,而立法院助理是台北市工作的基層員工,不能如此消極以對,呼籲蔣萬安必須再加強與藍營立院黨團溝通力道,自己也會監督台北市勞動局保障勞工權益的情況。台北市長蔣萬安(圖)挨批反助理費除罪化力道不夠。(圖/方萬民攝)
不只虐打15歲柯基犬! 手搖飲加盟主被爆「打工前3天不支薪」還封鎖人
台北市中山區手搖飲店「茶聚」的詹姓加盟主,日前疑因不滿家中15歲柯基犬亂尿尿,不僅拿掃把施暴,還拿鞋子丟狗,嚇得柯基犬蜷縮在角落不斷發抖,引起網友撻伐。後來,詹姓加盟主被挖出黑歷史,發現他不僅用「試做期前3天不支薪」為由拒絕給打工錢,還直接封鎖對方,挨批「虐狗還欺負員工」。一名網友今年8月在Threads發文表示,當時她到茶聚打工2天,應得薪水是3200元,但老闆竟以「試做期前3天不支薪」為由拒絕給錢,而她氣得貼出《勞動基準法》警告老闆違法,對方才承諾要用LINE Pay匯款,怎料錢還未到帳,老闆就直接封鎖她的帳號,讓她無奈道「也沒有投保勞健保,這就不期待了,請問是你會檢舉僱主嗎?是不是就放棄工資給他了?」而在虐狗事件爆發後,這篇貼文再度被挖出,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那個老闆還是虐狗仔」、「虐狗仔還不給薪水」、「實習試用期也要給薪」、「趁這波告他吧,總部都放話要處理了」、「直接告!不知道他騙了多少『試用期』的錢」、「2025年了還有人想玩這招」、「告下去,什麼能告的都告,會這樣壓榨你也會這樣壓榨別人」、「又虐狗還欺負員工,什麼爛店」。另外,詹姓飼主的配偶也因此事件遭肉搜,而配偶本人便透過牙醫診所粉專聲明回應,強調詹先生虐狗試「個人行為」,與他經營的牙醫診所完全無關,應由詹先生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請社會大眾不要牽連牙醫診所,「本人珍愛寵物柯基犬,就此事件本人配偶之行為亦深感憤怒,絕不容忍!」詹姓飼主的配偶也強調,他是在網路上看到影片時才知道此事,事件發生時並不在場,在得悉此事後,他就立即回家處理、安置愛犬,「由於事發突然,本人有許多事情必須處理,包含尋覓可以養寵物的住處與詹先生分居,先前因無法進一步回應網友留言,故先隱蔽處理,懇請各界給予本人一些時間。謝謝。」詹姓飼主的配偶提及,12日下午4時許,動保處通知他狗狗血檢無問題,他原本打算領回後帶回安置貓咪的分居地方陪伴照顧,但下午6時許他前往接狗狗前,動保處臨時告知要做進一步詳細檢查故無法領回,他認同有其必要並願意配合,但還是前往遞送狗狗唯一可以吃的飼料,目前動保處已將貓咪晶片過給他,依照建議狗狗先暫不過給他,「稍早本人聲明與詹先生為配偶,目的僅止於說明二人目前的法律關係,無意為其開脫。對於後續毛孩子們安全的承諾會堅持維護,謝謝。」牙醫診所的聲明全文如下:一、本人配偶詹先生涉及虐待寵物柯基犬之事件,為詹先生之個人行為,與本人所經營牙醫診所無關,應由詹先生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請社會大眾勿遷怒牙醫診所。二、本人珍愛寵物柯基犬,就此事件本人配偶之行為亦深感憤怒,絕不容忍,基於配偶身分,本人就配偶行為觸法向社會大眾致歉,本人將督促詹先生面對法律責任。三、本人在網路上看到影片時才知道此事,事件發生時本人並不在場,得悉此事之後,本人立即回家處理,安置愛犬,暫時寄託在能妥善照料其安全之寵物旅館。本人將擔保愛犬後續的安全與負責照顧,在通報動保專線後,目前進度是動保處已經派員至寵物旅館進行檢傷。四、寵物貓咪的部分,沒有受到虐待,目前亦已帶離原家中,有找到地方安置,請社會大眾不用擔心。五、由於事發突然,本人有許多事情必須處理,包含尋覓可以養寵物的住處與詹先生分居,先前因無法進一步回應網友留言,故先隱蔽處理,懇請各界給予本人一些時間。謝謝。
提助理費制度修法掀反彈 陳玉珍與助理工會協商達成三點共識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近日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法,擬調整公費助理制度,引發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強烈反彈。助理工會今(12)日在立法院議場外抗議,要求撤回相關提案。雙方其後展開協商並達成三點共識,其中陳玉珍承諾,未來在提案審查時將整合助理工會提出的修法版本,以修正動議方式送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一併審查。陳玉珍及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代表協商後,承諾未來進行提案審查時,將以修正動議方式,納入助理工會所提修法版本,一併送委員會審查。(示意圖/CTWANT攝影組)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及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代表協商後,達成以下三點共識: 一、國會助理是立法院運作重要的一環,對國會助理工作權、和福利的保障只能往前邁進,絕不能倒退,例如:公費助理薪資及終獎金給付模式應按照現有「公費助理」制度不變。公費助理保、健保、退休金、生日禮金、健康檢查補助及文康活動費用⋯等制度均不受任何影響。公費助理其餘一切勞雇關係,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二、現行公費助理制度仍有進一步優化之空間,如專業加給、資深加給及在職進修……等費用之制度建立,立法院應加速推動相關法制化工作,提升國會助理權益。三、未來上開提案審查時,陳玉珍委員承諾願意協助修正動議方式,整合助理工會所提修法版本,送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一併審查,以補原提案之不足。
補習班員工下班忘記關冷氣「遭罰1.25萬」 勞動部回應了
近日一名在補習班擔任櫃檯工作的女網友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因有員工下班時忘記關冷氣,遭主管要求支付1萬2500元賠償,引發爭議。雖然她並非當事人,仍質疑該行為是否合法,並考慮是否應向勞工局檢舉。對此,勞動部於12月10日正式回應,明確表示此舉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可檢具證據向主管機關申訴。據原PO描述,補習班規定員工離開教室時須關閉冷氣與電風扇,若未依規操作,將依照補習班對面國小教室租借金額賠償。日前清潔人員發現某間教室自12月5日至8日冷氣未關,經層層回報後,負責該教室的櫃檯人員與管理者被要求共同支付1萬2500元。原PO聽聞後震驚,並詢問網友此種賠償要求是否合法。多數網友認為補習班作法不當,質疑金額計算基礎:「12500元是連冷氣機一起買回家嗎?」、「這種就算寫進合約也是無效的,因為根本不合法」、「要求賠償必須提供具體的損害證據,例如當晚冷氣的電量計費數據,而非資方自己隨便訂一個數字」。對於事件引發的討論,勞動部指出,依據《工作規則審核要點》規定,雇主不得在工作規則中訂定任何形式的罰款或扣薪作為懲戒手段。《勞基法》第22條亦規定,工資應全額給付,不得以違約或損害為由預先扣除。勞動部強調,即便勞工確實因疏失造成雇主損失,資方亦應循司法途徑提出損害賠償,無權直接從工資中扣款。該部建議,若勞工面臨類似情況,可提供雇主名稱與相關事證,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檢舉,以維護自身權益。
獨/勞動部公文讓法官、檢察官哭笑不得 竟要求開庭別太密集以免律師過勞
勞動部日前發文司法院和法務部,希望要求所屬法官和檢察官安排庭期時,不要過度密集以免律師過勞。上述公文在法官和檢察官群組瘋傳,讓司法官們覺得不可思議。有法官表示,司法院和法務部並非律師的雇主,法官和檢察官為保障民眾訴訟權益,安排適當庭期讓案子順利進行,至於律師們合理的工作量應該是律師事務所老闆和法扶基金會負責人的責任。勞動部一紙關心律師工作量的公文讓司法界苦笑不得。(圖/讀者提供)勞動部公文認為法院和檢察署庭期過於密集害律師過勞。(圖/讀者提供)有檢察官指出,從勞動部公文內容來看,應該是法律扶助基金會發函要求勞動部幫忙發文,而勞動部也照辦,希望司法院和法務部要求法官和檢察官安排庭期時,要能顧及律師身心健康及合理工時。這位檢察官表示,現在詐欺案件這麼多,檢警都忙得人仰馬翻,勞動部怎麼不發文給法務部,要求檢警不要一直抓壞人,以免支援檢警辦案的檢察署和法院職員嚴重過勞?還有法官認為,受僱律師出庭多寡是律師事務所老闆和法扶基金會指派律師的問題,關司法院和法務部甚麼事?勞動部乾脆去指責台電不應該24小時供電,害得員工需要全天候輪班,有時電力出問題,台電員工還要加班徹夜搶修,讓大家有電可用,難道勞動部這也要限制?另有檢察官認為,法扶基金會能否代表律師界也有問題,法扶由司法院編列預算補助,幾乎沒有自行籌款的能力,完全靠人民的納稅錢來養,現在卻嫌檢察署和法院的庭期太密,害所屬律師過勞,究竟是法扶失能,還是司法院沒有善盡監督管理之責,替人民看好荷包,還害法扶的律師這麼累?勞動部公文指出,「法律服務業僱用之律師」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並經本部公告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等,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現行實務上,部分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針對該等工作者訂有工時審查基準,以臺北市政府為例,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時,1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8小時。經會商法務部意見,律師執行業務有需配合司法機關案件進行,或於假日、夜間陪同偵訊、或配合國民參與審判密集開庭,其業務執行之工時有逾每日12小時以上之可能。公文最後寫道:為維護受僱律師之身心健康,爰請各級法院、檢察署及相關司法機關於安排庭期時,應考量律師之合理工作時間,避免因過度密集開庭致生過勞情形,並使律師事務所及法律扶助機構得適時調整受僱律師之案件工作量。
長榮空姐猝逝 調查報告今出爐!濫用勤惰考核讓「請病假」與「被懲罰」掛勾
今年9月下旬,長榮航空34歲孫姓女空服員抱病值勤,返台後在10月10日因病過世,引發全台對航空業勞動環境的關注。勞動部在訪談11名組員與家屬後,於今(20)日公布調查結果,直指長榮航空「過度運用勤惰考核制度」,透過績效、排班與同儕壓力,形成一種「高壓文化」,嚴重影響組員申請病假的權益,且對組員值勤期間的突發疾病應變與處置未盡完善,甚至涉嫌違反《勞基法》第37條規定。調查指出,長榮航空透過組員排班、排休、調班申請及個人考績,與病假申請狀況高度綁定,形成一種「高壓文化」。組員在3個月內請病假超過3天,後續3個月內所有航班與休假申請順位將被調降,更會喪失自主排班與排休權利,由公司全權安排班表,導致工作生活不確定性大增;此外,在勤惰考核中,病假占比35分,且請假無法獲得「貢獻度」加分,導致請一次病假等同雙重懲罰,在春節等旺季請病假,不利影響還將以「3倍」計算,直接牽動組員的年終獎金與升遷。這種將病假與考績掛鉤的作法,讓「請病假將影響紀錄」成為組員普遍認知,無形中形成巨大壓力,不敢輕易請假。有組員甚至坦言,「『病假』是『最後手段』才能用。」報告還揭露,孫姓空服員曾向同事透露,自己此前因車禍請病假「3天超額」後,被公司安排邊表,排得極累,從此不敢再請病假。甚至在住院治療時,仍只能以「陪父親看病」為由請家庭照顧假,直到母親勸說才改請病假;多名組員也證實,公司文化中,使用生理假或家庭照顧假「替代病假」已成常態。更有組員控訴,自己忍受傷痛想要請假讓腳休息,但是因為「沒有在當天看醫生」,最後被記曠職,顯示公司管理已嚴重僵化,缺乏人性關懷。對於外界質疑「當時為何事務長未介入協助」。調查顯示,事務長坦承未主動要求孫員停止勤務,是因為「怕破壞紀錄」,顯示管理層同樣深受制度壓力左右。調查也指出,在返台航班上,孫姓空服員已經出現身體不致,甚至引來乘客主動關心與協助,但事務長直到她「筋骨酸痛無法蹲下」,才同意將其勤務調整為發放飲料。報告認為,長榮航空對於組員於值勤期間突發疾病的緊急應對與處置作業規範不夠周詳。規範要求組員出現急病時應即刻通報MedLink(機上遠距醫療系統)提供諮詢,但多名組員均反映未受完整訓練,不知何時應啟動MedLink,而事務長也未將孫姓組員的突發疾病視為異常狀況,即時通報報務長及報到中心,導致錯失獲得醫療支援介入的時機。報告又指出,孫姓組員抵台後身體已極度不適,家屬原希望有救護車協助,但最終卻是由兩位組員攙扶走下飛機,搭乘防疫計程車前往醫院。事務長曾問孫姓組員「妳要披毛毯下去嗎?」,但並未積極協調或堅持使用救護車。而組員在飛機落地後,家屬及公司代表在機邊等了半個多小時才接到人,以上種種抵台後的落地協助不足,都引起家屬質疑。除了上述管理問題外,調查報告更發現,長榮航空雖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指定工作者,其國定假日得經勞資雙方書面約定;但查核孫姓組員114年兒童節出勤紀錄,長榮航空受檢時卻無法明確指出其兒童節調移後之確切日期為何,涉嫌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將由桃園市政府依法裁處。
雇主注意了!勞動部提醒「資遣費30天內要給」 逾期最高開罰150萬
勞動部提醒,當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終止時,雇主應依規定給付勞工資遣費,且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雇主如未依標準或期限給付勞工資遣費者,可處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勞動部說明,勞退新制自94年7月1日起施行,迄今年已滿20週年,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雇主應發給適用勞退新制勞工的資遣費給付標準,按勞工的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勞動部表示,雇主如未依標準或期限給付勞工資遣費者,依同條例第45條之1規定,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勞動部強調,縱使是試用期的勞工,雇主如認為不符合工作需求,而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與試用期勞工提前終止契約,因終止契約事由仍然是資遣,雇主應依勞退新制資遣費的發給標準規定,給付資遣費,且必須在終止契約後30日內發給勞工。勞動部提醒雇主,切勿因小失大。為協助雇主試算資遣費,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已建置資遣費試算表,供各界使用。
「媽媽帶妳去工作」……泰12歲少女遭親媽拐賣 在日本非法風俗店33天接客60人
日本東京都警視廳今(6)日宣布,近日破獲一起跨國人口販運事件。一名年僅12歲泰國籍少女,在不知情下被母親帶到東京,被迫在當地一間非法「按摩店」賣淫,在約1個月內接待了約60名客人,收入全數被按摩店負責人與母親拿走。涉事的按摩店業者已經在本週二(4)被警方逮捕。受害少女則已經日本當局安置,日本警方、入境管理部門、泰國大使館、國際移民組織(IOM)將合作處理接下來的作業。日媒還指出,這名少女是東京警方接獲過,涉及外國人口販賣案件中,年紀最小的受害者。根據《朝日新聞》報導,東京都警視廳保安課指出,調布市51歲男子細野正之,涉嫌在今年6月27日到7月29日之間,強迫一名未成年少女在位於文京區湯島地區的店舖接客,因此已涉嫌違反日本《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最低年齡限制為由,將其在本月4日逮捕。但東京警方並未透露犯嫌是否承認犯行。被害少女向東京都警方指出,自己原本與妹妹、祖父母在泰國同住,並就讀於當地一所公立國中。少女的母親從事則長年在海外從事性服務行業,平時並未與他們同住。少女表示,今年6月母親短暫回國,告訴她「要帶妳去日本工作」,她就在一句日文都不會的狀況下,在6月27日與母親一同前往日本,剛離開機場就被母親帶到位於文京區湯島三丁目一處沒有招牌的非法按摩店從事性服務工作。少女此前對性工作一無所知,雖然心中十分不願意,但在別無選擇下最終仍屈從於母親的指示,誰知母親卻在7月11日丟下她獨自離開。接下來,這名被獨自留在日本的少女,在6月27日到7月29日共33天之間,被迫接待了約60名客人,共62萬7000元(約新台幣12.6萬元)的收入,則在按摩店負責人扣除傭金後,全數轉入少女母親相關人士的帳戶。這名少女在8月辭職,後來又透過母親的介紹下前往東京郊區的另一家特種行業場所賣淫。少女告訴警方:「我覺得如果我不工作的話,家裡就沒辦法維持生計了。」然而,這名少女漸漸意識到「媽媽不會來接我了」,遂在9月中旬萌生「我想回泰國我想要見祖父母與妹妹,我想回去國中讀書」的念頭,於是前往位於東京都港區的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相當於出入境管理局)自首,表達想要回到泰國的意願。東京警視廳指出,這名受害少女是他們逮捕過的最年輕的外國人口販賣受害者,如今少女已經被日本當局安置。日本警方、境管部門、泰國大使館、國際移民組織(IOM)等各方面將共同合作處理後續事宜,並協助少女返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鐵產工「依法休假案」敗訴 展開100小時行動!台北車站大廳抗議
台鐵產業工會2017年「依法休假案」二審日前敗訴,不滿判決結果,今起在台北車站展開100小時絕食行動,抗議判決打壓勞工、交通部與台鐵改革被動。到場聲援的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揚言此案若沒好好解決,將串聯各工會激烈抗爭。台鐵公司回應,相關出勤制度都依勞基法辦理,尊重司法判決,對於同仁意見,將以開放態度持續溝通與傾聽。台鐵產工回顧,2017年由於與台鐵局爭取血汗班表改革、待遇改善,發動「春節依法休假抗爭行動」,以國定假日依法休假方式向台鐵資方施壓,最終雖然成功爭取到班表改制、設置夜點費等改善,但有337名員工在後續遭到台鐵局打壓懲處,從此展開長達將近10年的救濟之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工會勝訴,更一審判工會部分勝訴,事後台鐵、勞動部提出上訴後翻盤,最高法院改判工會和337名員工敗訴。台鐵產工今上午10時啟動絕食100小時行動至11月10日抗議。台鐵產工祕書長朱智宇表示,台鐵班表與待遇改革,都是工會大大小小的抗爭和2017年依法休假行動,及員工冒著被懲處打壓的風險爭取來的,且政府從頭到尾都是被動調整員工待遇,工會展開10年的依法休假訴訟敗訴,國家最高行政法院做出此判決,帶頭打壓追求改革的勞工,今天起將以絕食行動抗議最高行政法院離譜且無理的判決。朱智宇說,這場判決不僅是對依法休假懲處合不合法的界定,更影響未來全台工會與1000萬勞工國定假日休假權利,這場司法救濟尚未結束,已經團結的工人不會因為國家的判決再跪回去,產工將會捍衛勞工休假權益並堅持到最後。台鐵產工理事長曹嘉君提到,前2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都認同不能用慣例和工作契約排擠勞工權益,但最高法院卻認為勞工違反程序,法律審查擴大檢視,讓工作慣例位階高過法律,違反國定假日雇主要取得勞工同意才能出勤規定,台鐵員工長期被資方打壓,犧牲健康和家庭完成國家運輸,這些沉默不是同意,而是對資方的恐懼,工會將會代表336名(1名已逝世)被打壓員工展開絕食抗議,對台鐵和國家宣告,台鐵工人不會被打垮,也不會成為待宰的畜牲,將持續推動台鐵改革。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副理事長曲佳雲也說,呼籲政府不要打壓,勞工辛苦抗爭,好不容易取得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只要這件事沒有落幕、沒有好好解決,將串聯各工會進行更激烈抗爭。台鐵產工總結絕食4大目的,包括抗議最高行政法院罕見以「自為判決」方式,挑勞工案件開刀;抗議最高行政法院代表國家做出無理判決打壓帶頭改革勞工;抗議交通部與台鐵在2017年依法休假抗爭後,對台鐵改革依然被動;表達台鐵產工及336位當事人對判決不認同,將堅定捍衛全台勞工國定假日放假權益,依法休假無罪,將持續爭取台鐵改革。對此,台鐵公司回應,台鐵全時肩負全台鐵道運輸重責,以安全穩定為首要原則,相關出勤制度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台鐵公司強調,對於每一位同仁的各項意見與訴求,公司始終秉持開放態度,持續透過多元管道進行溝通與傾聽,促進勞資和諧,維護員工權益與安全運輸服務。
華航飛航組員「休時不足」挨罰百萬 公司:將提行政救濟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日前認定,中華航空的飛航組員違反《勞動基準法》繼續工作4小時有30分鐘休息時間規定,依法裁罰新台幣100萬元。對此,華航表示,均依《民用航空法》法規辦理,將尋求行政救濟。根據《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而華航3日發出重大訊息表示,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於10月7日實施勞動檢查,以華航飛航組員2人派遣未安排休時違反《勞基法》第35條規定,裁處罰鍰100萬元。華航對此強調,空勤組員派遣均依民航法規辦理,本案係因法規扞格所致。公司將尋求行政救濟,並持續秉持幸福企業理念,重視組員身心健康,致力打造友善職場環境。
長榮航空被控擋假受罰150萬了事?行政院諾夥同地方研擬加重罰則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16)日表示,針對近日長榮航空機組員疑似身體不適卻繼續工作導致死亡一案,行政院在表達哀悼之餘,也會與地方政府進一步研商,考慮加嚴企業罰則。9月25日,長榮航空一名34歲孫姓女空服員在執行義大利米蘭飛回臺灣任務飛機時身體不適,返台後前往醫院就診,接受治療後病情惡化,並於國慶日當天宣告不治。儘管相關單位勞動檢查調查指出,孫女過去半年平均每月飛行時數約66至85小時不等,長榮也據此推稱整體出勤與請假紀錄並未明顯違反《勞動基準法》,但網路上仍有排山倒海的消息,指控孫女曾在飛行途中表達不適及求助,卻遭座艙長漠視,並稱長榮內部請假制度有問題,甚或在孫女過世後,長榮還要求家屬補交請假證明,更添社會議論。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圖)強調政院會與地方研議加嚴罰則。(圖/報系資料照)長榮對此強調,孫女所屬座艙長已在第一時間關心,也沒有強迫孫女繼續工作,目前正進行內部進一步調查,也會配合勞動部釐清真相。至於補交請假證明一事,長榮對此致歉,也承諾檢討改進請假流程。勞動部勞動條件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則對此指出,勞動部將會深入調查釐清個案,這種勞工身體不舒服,還要被要求硬撐著上班的企業文化不該繼續下去,勞動部會有具體的督導做法。空服員光鮮亮麗背後扛了不少壓力。(示意圖/Pexels)黃琦雅續指,《勞基法》對於違法事業單位,地方主管機關可以依照事業單位人數、規模、違法情節加重處罰,最高可以處罰到新台幣150萬,而其實勞動部也做了裁罰基準的共通性原則,並與地方政府也達成共識,針對長榮這樣的上市櫃公司違反工時相關規範時,將會加重裁罰規範,後續會積極邀請地方政府,共同檢討裁罰做法,精進作為。李慧芝重申,行政院對長榮殞命案表達誠摯哀悼,勞動部會跟地方政府審慎研商,一同重視合理工時等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