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
」 勞基法 勞工 勞動部 勞動局 工作
24歲女主播直播1小時暈倒 清醒30分鐘內被公司開除!專家:恐違法
勞工要守護自身權益!大陸浙江近日發生一起勞資糾紛,一名24歲宋姓女子入職一間公司當直播女主播,主要負責在網上賣東西;但她在工作期間因低血糖暈倒,清醒後竟在半小時內遭公司以「不適合這行」為由當場解雇。宋女隨後向公司請求損害賠償遭拒,目前已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仲裁,試圖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根據陸媒《封面新聞》報導,浙江一名24歲宋姓女子擁有兩年直播經驗,在今年3月27日入職東陽市筱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擔任實習主播,雙方約定底薪為人民幣7000元(約新台幣31500元),工作內容為每日直播4小時。然而,4月3日下午宋女在直播1小時後感到不適,雖在工作群組請求下播卻隨即暈厥約十秒,隨後她強撐身體站起繼續工作,直到接班同事抵達為止。令宋女錯愕的是,公司在她清醒後通知她已被開除;據宋女提供的資料顯示,從她暈倒站起到公司結算剩餘工資並要求離職,前後不到30分鐘。事後宋女就醫檢查,確認僅為低血糖並無器質性病變,因此認為公司屬於「違法解雇」,要求補足計薪天數差異之工資,並支付人民幣7000元(約新台幣31500元)的賠償金,但相關訴求均被公司張姓負責人拒絕。公司負責人張男主張,當時考量宋女身體狀況不佳,基於保護立場建議其回去休息、以後再合作,認為此舉屬於「勸退」而非「資遣」,且不滿宋女在網路發布剪輯影片誤導輿論。同時張男強調,直播勞動強度大,若未來發生更嚴重的意外,公司難以承擔責任,因此堅持不接受宋女要求的賠償金額,並建議對方直接走法律程序。針對此案,大陸法界專家指出,該公司行為已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契約」,並進一步說明,「勸退」需經勞工同意才生效,但公司單方面停止其工作並結算工資,本質上就是強制資遣。由於雙方已建立事實勞傭關係,公司若要以「不適任」或「不符僱用條件」為由開除員工,必須提出具體錄用標準與勞方不符之證據,不能僅憑一次暈倒就斷定勞方不適任。律師進一步分析,公司在工資計算上亦有瑕疵,應依法律規定之計薪天數補足差額。目前宋女已著手蒐集工作證明、對話紀錄與直播畫面等證據,準備進入勞動仲裁程序。專家也提醒勞工,面對突發解雇應保留薪資紀錄與考勤證明,若對於仲裁結果不服,後續仍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確保勞基法賦予之基本權益。
僑外生留台逐夢成職場新活水 卓榮泰:促進人才接軌厚植國家競爭力
全台目前約有數萬名僑外生在台深造,遍及大學四年制、碩士及博士班,不少人更將畢業後留在台灣工作納入未來的職涯規劃。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1)日出席「2026僑外生就業博覽會」時表示,政府將持續打造「安心住、好就業」環境,協助僑外生在台發展。近年來,大學校園中來自各國的僑外生人數逐漸增加,不少學生雖來自不同文化背景,卻能流利使用中文交流。受惠於前總統蔡英文推動的「新南向政策」,台灣與東南亞各國在經貿與人才交流上持續深化,吸引越來越多學生選擇來台就學,其中以印尼、越南及緬甸等國學生人數成長最為明顯。僑委會今年度分別在北、中、南舉辦就業博覽會,盼透過對接平台協助僑外生更容易找到合適工作,順利進入職場。卓榮泰致詞時表示,祝福每一位僑生,都可以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工作,在台灣「安心住,好就業」。為了讓國家更有競爭力,政府致力創造更多誘因,鼓勵全世界優秀的青年來到台灣就學、就業。根據教育部統計,2026年度畢業僑外生人數可望超過1.4萬人,不少人將留台就業,納入未來職涯發展規劃。(圖/方萬民攝)他指出,政府今年開始推動「十三項國家戰略產業」,希望來自各國的青年們,可以在台灣發展自己的專長、興趣,同時也加入國家發展的行列。為了讓僑生在台灣可以「安心住,好就業」,從今年開始,畢業後申請延期居留的最長2年期間內,放寬為可自由工作,只要符合勞基法,各類職位皆可自由選擇。卓榮泰強調,政府也透過國發會的「Talent Taiwan 一站式國際人才服務中心」,協助銜接職場需求,順利在台灣開啟職涯發展。他並指出,希望在「安心住、好就業」的目標下,台灣可以成為「在地人的好地方、遊子的新故鄉」,讓僑生們把台灣當作自己的家,追逐夢想,和政府一起成為國家發展的尖兵,未來有一天也可以在全世界發光、發熱。
徵才寫「月休8天」竟違法!雇主遭檢舉恐被罰百萬 勞工嘆現實面:不痛不癢
徵才廣告通常寫「月休8天」竟然是違法的?勞基法顧問廖茂霖常在IG上分享勞基法相關知識,近日他談及「⽉休8天都是違法的」令不少人相當吃驚,甚至轉發到Dcard上引發熱烈討論。廖茂霖日前在IG上分享「⽉休8天都是違法的」,他直言台灣的老闆不知法也不守法,每年被檢舉違反勞基法的公司行號,服務業暫居第一位。他提到,服務業的徵才廣告總寫著「月休8天」這是違法的,廖茂霖解釋,一年有52周,周休二日總共要休104天,「但是月休8天,一年只有96天,差很多!」關於服務業刊登廣告寫著「月休8天」,廖茂霖表示勞工可拍照下來,跟主管機管檢舉,雇主會被罰2-100萬元。另一方面,大多公司行號標榜上班9小時中間有含1小時休息,廖茂霖直言「這都違法」,因為勞基法規定,工作每4小時至少要休息30分鐘。至於為何服務業會是被檢舉的第一名,廖茂霖表示因為服務業有變形工時、超時加班的部分,「他以為這樣佔到便宜,但是他不知道勞工一檢舉,他要倒大楣了。」影片曝光後,吸引上萬人觀看,網友們紛紛表示,「不是不知法,是罰金比壓榨後的成績還要便宜太多了,避重就輕」、「台灣的法律漏洞其實很多,懂程序你就會發現,明明我幹著違法的事,但偏偏穩賺不賠,重點是,還不會留下不法紀錄」、「對於真正大企業的服務業來說這種罰款根本不痛不癢,還不都是壓榨員工錢照賺,這就是資本的世界,他也根本不缺你一位員工,你不做還有其他人要做」。
如廁也要管?她見科技業「上廁所要刷員工證」超傻眼 網不挺:有門禁很正常
「覺得太沒人性!」一名網友表示,陪同在科技業上班的男友參觀公司環境時,意外發現廁所竟需刷員工證才能進入,讓她忍不住懷疑業界是否真的有「如廁限制」。文章一出,不少人分享自身經驗,也有人認為只是正常門禁設計。這名網友於Dcard發文分享,之前陪伴從事科技業的男友到公司看環境,發現公司廁所需要刷員工證才能進去,雖然她先前就曾聽說科技業公司會有「尿尿限制」,但實際看到還是讓她感到驚恐,「覺得非常誇張」、「太沒人性」。原PO也直言,這真的是她看過最「蛤」的規定了,同時好奇詢問,不知道有沒有其他人也遇過類似事情,「帶薪尿尿真的會被公司紀錄嗎?」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真+1」、「遇過用手機連公司監視器,隨時看我們有沒有人在偷懶,去廁所太久他人直接會到現場,超級可怕」、「我朋友在科技業,尿尿時間扣休息時間」。也有人指出,「我有面試過一間公司,就是這樣規定,要拿員工證感應廁所電燈開關旁邊的感應器,廁所自動門才會打開」、「嗶員工證才能用廁所沒什麼吧,妳是不是沒講完整?廁所不給外人用很正常啊」、「(公司)男廁女廁都會自動上鎖 ,需要感應員工識別證才能進去,男員工識別證只能解鎖男廁,同樣的,女員工識別證只能解鎖女廁,我覺得這樣的保護措施很好」、「之前公司男廁不用嗶,但女廁要嗶,並且只有女生的識別證能嗶」。還有苦主透露,「之前打工的麵包店會在下班後叫我們打卡再繼續做,店長帶頭違反勞基法真的很蛤」、「假日公司要求加班,不加班得提出看診證明」、「之前在旅遊龍頭,外套不能掛椅背」、「上班8小時不能用手機,訊息都不能看,連放身上都不行,主管會瞄制服口袋形狀」。
龍巖爭議2/業務員離職百萬佣金沒了 法院風向逆轉推翻競業條款
殯葬界龍頭、龍巖集團的業務員一旦離職,就會被老東家依競業條款沒收數十萬元到上百萬元的續約佣金,不少人打民事官司,但大多敗訴,但近兩年法院「風向」逆轉,陸續有判決認定龍巖集團與業務員係「承攬關係」,因此「雙方契約終止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之續期獎金」。前龍巖高階業務員Sam指出,法官的態度改變,讓這些已跳槽、想跳槽的業務員有了盼頭。 Sam透露,過去許多離職的龍巖業務員敗訴,係因為法官認為,業務員入職之初,是自願簽下同意規定競業條款的「業務人員管理辦法」,被扣款也是早就知道有此結果,因而敗訴;但近兩年,接連有離職人員獲判勝訴。例如,Sam的上司劉姓主管,向台北地院請求龍巖公司返還佣金705萬元,法官認為雙方既是承攬關係,承攬契約終止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的續期佣金」。判決書指出,業務員離職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之佣金」。(攝影/林慶祥) 法官判決龍巖返還雙方不爭執的250萬元,其餘400多萬元因劉男提出單據不明確,予以保留,暫時無須返還;律師李學鏞指出,從該判決來看,法官完全不支持龍巖「競業條款」的主張。律師李學鏞指出,龍巖無差別對所有基層業務員主張競業條款,恐難說服法官。(攝影/林慶祥)李學鏞進一步解釋,「競業條款」規定在「勞基法」第九條之一,該法規定,雇主必須有「應受保護之正當利益」,且勞工擔任之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之營業機密」。李學鏞說,龍巖恐怕很難提出有什麼必須保護的營業秘密,其「無差別」的要求所有基層業務員必須遵守競業條款,在法庭上也很難自圓其說。 更何況,競業條款有規定區域範圍,雇主禁止期間(不得超過兩年),還必須給付半薪給員工,作為補償,換句話說,不是逼員工簽競業條款,法官就會買單。勞資專家陳慧明指出,保險業務員離職後,續期佣金可以繼續領,政府應該對殯葬業同樣有明確規範。(圖/陳慧明提供)勞動部「獨任勞資調解人」陳慧明則指出,龍巖與業務員係承攬關係,根據民法490條第一項規定,承攬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亦即,當業務員讓客戶簽下生前契約,龍巖就必須給付約定好的佣金,即使該員離職。 陳慧明進一步指出,生前契約的業務員被扣獎金,其情形跟保險公司很像,過去保險公司業務員若跳槽,也是不能領續約佣金,但2019年「台中高分院108年重勞上字第一號判決」認定離職業務員有權續領佣金,金管會受此影響,作出改革,新制將佣金分成「續期佣金」與「續期服務」兩筆費用,前者離職業務員可續領,後者則必須留給未來實際服務客戶的在職人員。 陳慧明指出,因為保險公司是金管會與財政部管轄,而殯葬業、生前契約買賣是內政部管,因此沒有規範法令,他認為政府應該針對龍巖多起訴訟之亂象,規定離職員工的佣金如何分配,保障其工作權,別讓收入不固定的業務員到法院去碰運氣了。龍巖回應表示,本公司為維護經銷商展業秩序,如違反相關約定,則循司法途徑,維護本公司及所有經銷商權益。相關案件司法程序進行中,均回歸司法辦理。
去年153件違反最低工資遭罰 保全業最多、罰鍰達330萬元
勞動部公布最新勞動條件檢查結果,去年全國共實施3萬4,705場次勞檢,其中有7,658場次查有違法情形;當中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案件共153件,合計裁罰金額達新台幣330萬元。勞動部指出,相關違規主要涉及違反《最低工資法》第5條及《勞動基準法》第21條,也就是雇主給付工資低於法定最低標準。依現行規定,雇主若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從行業別分析,違規比例最高為支援服務業,占33.33%;其次為製造業15.03%、批發及零售業14.38%、住宿及餐飲業7.19%,以及其他服務業6.5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支援服務業中以保全業違規情形最為常見。原因在於保全人員多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工時通常較一般勞工更長,但部分業者在薪資計算時,未將延長工時納入,導致實際薪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勞動部提醒雇主應依法給付工資並確實計算工時,避免觸法受罰,也呼籲勞工如發現權益受損,可向主管機關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精金怎麼了1/大量解僱疑涉勞基法 4500萬福利金未依決議給勞工
華新麗華集團旗下子公司精金(3049),名稱變更前即是和鑫光電,今年1月開始關閉南科廠,停止生產,除了爆出年終獎金、資遣費計算之勞資爭議案,還疑涉及未依法召開勞資協商會議、未依職福會決議在3月底前,將職工福利金的96%、達4500萬元依年資等撥款分配給全體員工約276人(包含被資遣員工250人及其餘未被資遣者、管理層等),以達公平、普遍原則。精金主要大股東為瀚宇彩晶(6116),屬於華新麗華集團旗下,在家族分工中,彩晶、精金,為平面顯示器、觸控式液晶顯示器等面板業務,精金董事長兼總經理即為彩晶董事長焦佑麒的妻子馬維欣,負責經營。根據CTWANT調查,精金職工福利委員會職工福利金共4670多萬元,其中定存4500萬元、活儲約170多萬元,職福會於去年11月11日就公司要關閉南科廠、資遣該廠員工約250人之案,還有20多人繼續留在公司任職,即決議將其中的定存4500萬元依公平、普遍原則,按年資等比例配發款項給全體同仁,適用原則以繳納福利金至2025年10月底者、任職達決議日者。至於活儲的170多萬元,因為還有少數同仁留任,職福會決議該款繼續留存在職福會帳戶裡;職福金為獨立帳戶、專款專用,但帳戶、撥款密碼存提動撥款項等,由精金公司財務部門管理,職工福委會動支該款須由主委簽呈請款,財會排放款;也就是說,職福會自己無法動支福利金帳戶。精金隸屬於華新麗華集團,圖為焦家兄弟合影,華邦電子董事長焦佑鈞(中),華新麗華董事長焦佑倫(左)及瀚宇彩晶董事長焦佑麒(右),焦佑麒同時擔任精金董事。(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公司僅是關閉南科廠,職福會多數成員是已被資遣、將被資遣的南科廠同仁,考量到台北等辦公室工作同仁的權益,職福會主張未結算全部的職福金,僅就定存金額統一配發給全體同仁,以達到公平普遍原則。該職福金分配案於2025年12月3日,取得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南管局)回函同意備查;職福會今年1月再次開會,考量福委會人力縮編(陸續被資遣),全體委員通過應於3月31日前完成該筆職工福利金撥款作業。而在去年12月26日精金發布重訊宣布關閉南科廠,29日公司雖有召開一次會議,離職員工跟CTWANT記者說,「公司其實從11月起就開始資遣同仁,依勞基法規定,涉及大量解僱,應於提出解雇計畫書之日起10日內召開勞資協商會議,是否有在期限內召開或是違法,已請主管機關調查之外,29日的會議通知也沒有發給每一位同仁,當天出席約40人、50人左右,沒有全廠同仁們。」此外,當天主持會議的人力資源部主管,隔天即被資遣,「同仁們關心的權益等QA,公司也無人當下給予說明,僅說會把問題記錄下來呈交給公司,後續也無消無息」離職員工說,現在也將此情況向南管局陳情,希望主管單位能夠正視此問題。同時,原有的17名職福會委員,包括主委等陸續被資遣,目前接任主委為資方指定代表,職福會人數也減少到為7人;等到3月還有人員被資遣離職的話,職福會委員數也將減少到剩2人。現在,員工陳情,精金於2026年1月向主管機關通報大量解僱計畫書後,資方迄今未實質啟動有效協商程序;職福金部分的4500萬元撥款案也生變數。根據CTWANT調查,精金內部傳出高層無法接受職福會決議福利金分配案,而在上周一、3月16日下午,職福會召開臨時會,新主委提出新方案,撥款方式改以員工過去繳交的福利金額為主,約僅分配4500萬元的13%、574多萬元,欲推翻之前職福會決議,直接打一折,除了不動撥170多萬元活儲,還要把定存的87%、約3920萬元留在職福會帳戶裏,共約4090多萬元,等於是留給20多人,排除分配給被資遣的員工,這讓許多資遣員工說根本不符比例原則。新方案也因此未在職福會臨時會中表決通過。而南管局於今年3月,行文職福會表示,「貴會既已就剩餘職工福利金分配方式作成決議,應依相關辦法及所定時程妥為辦理,以維制度運作之透明與公信」;但新主委迄今未簽呈同意執行撥款案。CTWANT記者去電精金,公司回覆說去年12月有召開勞資協商會,但也確實受到南管局糾舉通知開會的方式未達全體同仁,因有勞資委員出席,是否需要通知全體同仁出席的適法有待商榷;至於職福會屬於人民團體,公司不能介入,而目前公司財務部僅是代為保管福利金,不知道需於3月底前撥款;且因公司並未清算,職福會是否可以將其中職福金部分款項決議發放給全體同仁,也需商榷。
校園煉獄4/「打工仔」保障真空挨批養肥土皇帝 學者齊籲公家約聘僱該適用《勞基法》
桃園市立自強國中被控涉壓榨代理教師瘋狂加班引發爭議,時任校長詹昭棣漠視工作不均被投訴人怒批涉嫌瀆職,後頭校方數度悍然拒發加班費的行徑更如同「土皇帝」欺負人。學者直指,「增加教師員額」與「提升代理權益」要同步進行,別老是帶頭「情勒」壓榨教育工作者,否則無異政府帶頭「毀掉下一代」。中正大學勞工系教授吳育仁(圖)認為公部門帶頭壓榨約聘雇員工無異「白嫖」。(圖/翻攝自吳育仁臉書)一名服務於中部大學的教育學者就認為,2016「年金改革」後,中小學主任、校長加給已不列入退休基數,也就是退休後和一般老師比「錢領得一樣」,不少教育新秀已無意再進一步向上發展,加上校長也不是任何正式老師說當就當,前頭須累積的主任年資甚或調任教育局辦事歷練,在在都需要時間,因此各縣市「人才庫」非常有限,像新北市2024年有2名國中校長想退休被教育局否決,原因竟是「備用校長不足」各縣市問題都差不多,其實也因此讓劣質校長能繼續在校園當「土皇帝」。台師大教育學系教授王麗雲(圖)認為代理者兼任校園組長要職是萬萬不可。(圖/翻攝自台師大官網)除了年金改革問題外,該學者也回溯2012年一場稅制改革,竟成為摧毀中小學教育幫兇。原來那時中小學教師全面課徵所得稅,教育部為了安撫教師團體而配套推出全職老師「授課鐘點上限」,像國小過去一個老師每周上個25、26堂「包班」,如今20堂頂天是硬生生砍了至少2成,但「正式老師可沒增加2成啊」他直指缺額抓代理「免洗仔」就是濫觴於此。該學者續指,教育若要改革有很多面向,比方「降低師生比」和「增加老師員額」彼此角力,主管機關往往認為「降低師生比」能向大眾宣傳每個學生獲得更多關注,但更「治本」的「增加老師員額」頂多只有教育界「行家」會拍手,更別說少子化海嘯來襲「未來減班怎麼辦」?新聘正式老師還是老問題「請神容易送神難」。台師大教育系教授王麗雲則具體建議,各縣市政府該檢討各項「競爭型計畫」適切性,讓各校擬定經營計畫時不要那麼多「婆婆媽媽」碎嘴,提高常態性經費比例讓學校好做事,也為未來發展負更多責任,至於主管機關重心則改向確實關心學校是否依計畫辦學,並強化協助。王麗雲坦言,社會變遷之下很多學校已該「廢校」,讓資源更有效分配在有需求之處,呼籲重新檢討學校行政分工與人力布置讓「勞逸均衡」,而且如今資訊流通發達,不妨思考設立區域級的學校行政支援單位,減少學校裏頭的行政負擔,但像投訴人當個「免洗仔」代理老師還兼任行政「這可萬萬不可」。而勞工學者怎麼看「免洗仔」在公部門根本是「真空」的權益孤兒?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吳育仁說了大白話,指出公立學校司機、工友都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也該被照顧的代理、代課老師法源「直接拿來抄就好」,教育部「賴皮」看準約聘者是弱勢便和各地方政府「互踢皮球」,「教育部才活脫脫是霸凌仔」。政大勞工研究所退休教授成之約也呼籲,中央與各縣市民意代表關注預算編列時,就該盯公部門依照前一年加班狀況核實編列加班費,若放任行政機關不編加班費,根本暗助行政機關以「沒編經費」當凹人做白工的藉口「簡直成為壓榨員工的幫凶」。多名教育、勞工界學者受訪都呼籲,希望透過報導逐步形塑輿論、補齊數萬名公部門「打工仔」的基本勞權,否則政府帶頭當慣老闆「哪有臉講勞權」。詹昭棣透過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駁斥漠視「打工仔」過勞加班涉有瀆職的指控,強調自己有介入關心投訴人,但未具體舉出關心樣態,也未否認投訴人服務期間確實老受壓榨而未獲得改善。市府官員則強調,投訴人部分加班費已透過興訟撥補,但官員未對已認列卻至今未撥給、相當約新台幣1.36萬元的剩餘加班費進一步表示意見。《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爽放整月特休!有人2月完全不上班 網友驚:這招太猛
今年2月僅有28天,扣除春節、228連假及例行週休二日後,實際工作日僅約14天。有勞工選擇在此期間將全年特別休假(特休)一次請盡,達成「整月不進公司」的效果,相關經驗在社群平台上曝光後,引發兩派上班族熱烈討論。有民眾在Threads平台指出,公司一名同事選擇將今年度的特休全數集中請在2月,因此從1月30日上完班後,直至3月2日才再度回到職場。他感嘆這樣的安排「真的別說多讚了」,形容對方等同於避開整個2月的工時安排。此貼文隨即掀起網路熱議。有不少人對此做法表示欽佩與羨慕,認為是精算休假制度下的聰明策略。有留言寫道:「我也想這樣,但怕主管臉色不好看,還是平均放比較保險」、「明年我也來排看看」。另有網友分享極端案例表示,曾見過有人一次請完31天特休,再加上結婚假、產後假與留職停薪,整整休息6年才重返職場,令人嘆為觀止。不過,另一派網友則持反面觀點,認為年初就將假期一次用盡,可能導致接下來幾個月無假可請、工作壓力更重。「才2月,後面都沒假太辛苦」、「我不喜歡一次放太長,收假後會更難進入狀態」、「寧願分散休,比較平衡」等看法在留言區中也頗具聲量。針對有網友提出「特休是否能集中請假」的疑問,有律師也在留言中解釋,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原則上可指定特休使用日期,但雇主若因營運有急迫性需求,可與勞工協商調整請假安排。因此,只要雇主同意,將特休集中使用並不違法,仍應依企業實際狀況彈性運作。這起請假安排的分享不僅引發職場話題,也反映出台灣勞工對假期安排與工作彈性的重視。如何在有限的假期中取得休息與效率間的平衡,仍是上班族每年面對的重要課題。
尾牙1陋習員工受不了!Z世代不忍「提問這句」 公司翻盤改制度
農曆新年將近,各家公司陸續舉辦尾牙與春酒活動,不少員工除了期待抽獎環節能否抱回大獎,也同時擔心是否會在活動中被點名上台表演。近年來,「尾牙強迫表演」的職場文化再度引發討論,不少民眾直言,這類安排不僅令人壓力倍增,更被形容是「根本是在懲罰員工」,相關話題在網路上掀起熱烈共鳴。近日,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自身經歷指出,公司近期邀請講師進行「職場霸凌」相關課程時,有年輕同事當場提問,「公司要求新進人員在春酒時被強迫上台表演,這樣算不算職場霸凌?」該問題一出,讓現場氣氛瞬間凝重,也促使公司內部開始重新檢視既有作法。原PO表示,令人意外的是,公司最終決定調整制度,將今年春酒的表演節目改為「自由報名制」,不再強制指派員工上台。這樣的轉變也讓他忍不住感嘆,「Z世代直接改掉了公司延續幾十年的陋習」,貼文曝光後隨即引發大量討論。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達認同,認為「強迫表演」是尾牙文化中最具爭議的一環,有人直言,「下班後能自由參加的才叫聚餐,強迫一定要去的叫加班」、「新生代才是拯救勞基法的英雄」、「超討厭叫員工表演,窮到請不起表演團體也不要這樣折磨員工,好好吃飯就好了吧」、「我在農會的朋友超慘,總幹事要求大家要在廣場上跳舞。跳完舞還要被打散坐去長官朋友桌,當服務生」、「一直覺得強迫表演是霸凌,違反個人意願,還要取悅上層讓他們開心」、「聽說……Z世代是來整頓職場的」。除了反對聲浪,也有部分網友分享較為折衷的作法,認為問題並非「表演本身」,而在於是否尊重員工意願,「改成報名上台表演。每組30,000,讓你看看Z世代有多踴躍」、「如果制度改成:自由參加+表演的有獎金,這樣就好很多」。
任職24年「年終只領3600元」想離職! 一票苦主嘆:連年終都沒發
年終獎金被許多上班族視為1年辛勞的回饋,近日就有一名網友分享,自己在公司服務24年,不僅長期未調薪,年終還只拿到3600元,讓他心寒不已。文章一出,不少民眾也分享自身「超低年終」經驗,除了公司禮券外,還有人只收到現金50元。這名網友日前在Threads發文抱怨,自己已在公司任職24年,10多年來從未加薪,需輪班排休,臨時排休還會被扣績效,沒想到這次年終只領到3600元,讓他無奈道「之前應徵有說保障年薪13個月,公司默默取消了」、「我是不是該默默把1111(人力銀行)打開了?」貼文曝光後,不少苦主紛紛在底下留言,「做過3家百貨專櫃連年終都沒有呢」、「我有拿過715的,本來要發730,因為跨行扣15,已離職」、「我同事收過50元」、「我領過2000的,那年冬天好冷」、「至少你3600是現金,我有遇過年終是3000元公司產品禮券」、「我也曾經年終領3600,然後4個員工一起離職」、「我上個工作跟我說有年終,不要急著離職,後來年終2000」、「應徵的時候說有三節禮金,我也是傻傻被騙,幼兒園老師領年終獎金3000元是在哈囉」。也有人指出,「還有更摳的,沒年終直接發廠商禮品抽獎」、「沒有1個月保底都該逃了」、「今年景氣低迷,老闆未必賺錢,我是業務,我有2家客戶收攤了,川普關稅影響不小」、「我覺得如果連獎金跟年終都省的,真的不要留戀,逃就對了,除非月薪超高」。還有人說到,「告訴你一個血淋淋的知識,勞基法沒有規定公司要給年終」、「年終並沒有規定一定要給,有給的就要感恩了」。實際上,雖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但並未明訂「必須」發放的金額及標準。
「小鳥吃吐司」老闆遭爆欠債落跑!20員工薪水未領 他發聲道歉了
連鎖烘焙品牌「小鳥吃吐司」遭爆負責人林致兵欠債千萬元,且員工、廠商及數名加盟主都拿不到薪水和貨款。對此,新北市勞工局表示,目前已受理多名員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將盡速召開會議,並安排勞動檢查。而林致兵則發聲明致歉,表示因為曾拒絕前加盟主使用過期麵包,導致被惡意抹黑致資金斷裂,最後選擇向高利貸借款才變成現在的狀況。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小鳥吃吐司」老闆林致兵被員工指控,超過20名員工沒領到2個月的薪水,加總約150萬元;就連供應商也拿不到超過50萬元的貨款。此外,林致兵被爆疑似借高利貸,債主也拿不到錢,因此衝進總部把有價值的麵包機器和物品全都搬走,員工見狀都嚇壞了。對此,林致兵14日晚間發聲明致歉,並坦言先前曾拒絕加盟主賣過期麵包,雙方隨後解除合約後,但加盟主利用不實報導抹黑,導致品牌信譽一夕跌落谷底。面臨資金鏈徹底斷絕的情況下,為了支付薪水與償還供應商的貨款,他只好選擇向高利貸借款,但因利息迅速翻倍,積欠款項高達千萬元,他表示之後會把出售工廠設備和貨車的錢,用來支付員工的薪水。而新北勞工局證實表示,目前已有18名勞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後續將盡速召開調解會議,協助勞工爭取個人權益。若查證屬實有積欠薪資情形,將依勞基法開罰2萬至100萬元罰鍰。
睫毛倒插、跌倒請假通通有!新人入職45天只出勤7天 網:職場蟑螂現身
試用期內員工頻繁請假,雇主是否能立即終止契約?有網友發文表示,公司主管就面臨類似狀況,一名新進員工雖已任職一個半月,實際出勤天數卻僅7天,其餘時間皆以各種理由請假,包括睫毛倒插請假2天、經痛請5天、騎車跌倒請假1個月、腰痛請假3天等,且大多為當天臨時請假,導致工作安排頻繁受影響,也加重其他同事負擔。此事引發不少人討論,認為雇主應儘速處理,有網友直言:「比鬼月還黏人」、「資遣費沒多少,送神最快」,也有人關注是否能依《勞基法》規定直接資遣,避免影響團隊運作。這名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職場經驗,指出公司一名新進員工到職1個半月,實際上班天數卻僅有7天,其餘時間皆以各種理由請假,從睫毛倒插、經痛、跌倒到腰痛不等,且多為臨時請假。原PO指出,該名員工為一位35歲以上女性,雖然主管已決定資遣,但對方遲遲未出面辦理離職面談與簽署離職同意書,導致整起事件延宕不決。不少網友直言,長期不出勤卻無法即時資遣,讓同事工作量大增,極為不公平。有網友甚至調侃:「資遣費根本划得來,快送神比較快!」也有聲音批評現行制度保護勞方過度,導致雇主束手無策。然而,根據《勞動基準法》實際規定,雇主即便面對試用期內的員工,也須遵守特定程序,避免違法資遣。根據《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若員工主觀不履行職務或配合工作,即便明顯不適任,雇主仍需提出具體證據,證明已多次勸導或提供改善機會。此外,《勞基法》第16條也明訂,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時須依員工年資給予預告期。不過,若員工在職未滿3個月,雇主則可依法「不預告即終止契約」,亦即所謂的立即資遣。儘管如此,實務上多數企業仍傾向遵循正式資遣程序,以保障公司未來法律風險,並防止遭勞工申訴。也因此,即便該名新人請假頻繁,主管仍需耐心處理離職流程,避免後續爭議擴大。
北市116家公司違反勞基法!市府開罰776萬 萊爾富、愛的世界上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今天(5日)公布114年11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116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776萬元,其中「富士達股份有限公司」、「愛的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樵順實業有限公司」及「金士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均遭罰45萬元為最高。勞動局表示,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才能創造雙贏局面。勞動局長王秋冬指出,114年11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富士達股份有限公司」、「愛的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樵順實業有限公司」及「金士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均因未依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金,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遭裁處45萬元。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日或休息日,計28家(16.37%);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0家(11.69%)、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9家(11.11%);延長勞工工時超過法令規定,計14家(8.18%);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計13家(7.6%)。王秋冬提到,本次計有「富士達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未依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金,呼籲公司應積極主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以保障勞工退休權益。勞動局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各項專案檢查,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也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王秋冬呼籲,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臺北市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高雄「老牌周燒肉飯」違反勞基法挨告 判賠2退休員工逾百萬
高雄知名「老牌周燒肉飯店」爆出勞資糾紛,陳姓負責人因未依法為員工投保勞健保及提撥勞退金,遭2名資深員工提告求償。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資方違反多項勞基法規定,判決陳負責人應給付阮姓員工40萬9418元、陳姓員工56萬7861元,並須補提繳14萬3418元至阮女勞退專戶,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阮女自2018年9月7日起受僱擔任櫃檯收銀人員,陳女則自2018年9月15日起擔任現場烤肉人員,月薪均為3萬3000元。2025年1月20日,陳負責人以店面將進行內部裝修為由,依勞基法第11條第3款終止雙方勞動契約,但未依規定預告,也未給付當月薪資。阮女主張,陳負責人遲至2024年9月24日才為她投保就業保險,導致離職時就保年資未滿1年,無法領取失業給付。她於契約終止時已滿45歲,原可領取9個月失業給付,每月1萬9800元,因此請求賠償損失17萬8200元。陳女則指出,陳負責人於任職期間未依法為她投保勞保,導致她自2025年2月起請領的老年年金每月短少2022元。陳女現年64歲,依高雄市女性平均餘命計算,請求賠償8年老年年金差額損失19萬4112元。法院審理後認為,陳負責人長期未依規定為2人投保,阮女的就保年資確實不足,陳女的老年年金也因此每月短少2984元。此外,2人在職期間從未休過特休假,資方也未給付特休未休工資,加上未依法預告即解僱,應補發預告工資及資遣費。高雄地院資方違反勞基法多項規定,判決陳負責人應給付阮女資遣費10萬2848元、預告工資3萬2280元、積欠工資2萬1290元、特休未休工資7萬4800元及失業給付損失17萬8200元;陳女資遣費10萬2489元、預告工資3萬2280元、積欠工資2萬1290元、特休未休工資7萬4800元、老年年金差額損失19萬4112元及勞退金短付14萬2890元。另須補提繳14萬3418元至阮女勞退專戶。
補習班員工下班忘記關冷氣「遭罰1.25萬」 勞動部回應了
近日一名在補習班擔任櫃檯工作的女網友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因有員工下班時忘記關冷氣,遭主管要求支付1萬2500元賠償,引發爭議。雖然她並非當事人,仍質疑該行為是否合法,並考慮是否應向勞工局檢舉。對此,勞動部於12月10日正式回應,明確表示此舉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可檢具證據向主管機關申訴。據原PO描述,補習班規定員工離開教室時須關閉冷氣與電風扇,若未依規操作,將依照補習班對面國小教室租借金額賠償。日前清潔人員發現某間教室自12月5日至8日冷氣未關,經層層回報後,負責該教室的櫃檯人員與管理者被要求共同支付1萬2500元。原PO聽聞後震驚,並詢問網友此種賠償要求是否合法。多數網友認為補習班作法不當,質疑金額計算基礎:「12500元是連冷氣機一起買回家嗎?」、「這種就算寫進合約也是無效的,因為根本不合法」、「要求賠償必須提供具體的損害證據,例如當晚冷氣的電量計費數據,而非資方自己隨便訂一個數字」。對於事件引發的討論,勞動部指出,依據《工作規則審核要點》規定,雇主不得在工作規則中訂定任何形式的罰款或扣薪作為懲戒手段。《勞基法》第22條亦規定,工資應全額給付,不得以違約或損害為由預先扣除。勞動部強調,即便勞工確實因疏失造成雇主損失,資方亦應循司法途徑提出損害賠償,無權直接從工資中扣款。該部建議,若勞工面臨類似情況,可提供雇主名稱與相關事證,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檢舉,以維護自身權益。
駁要求助理撤簽連署傳聞 劉書彬:民眾黨支持公費公用
立法院助理工會因不滿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出助理費制度修法,認為恐損害助理權益,因而發起連署,呼籲朝野助理共同聲援並要求提案立委撤案。然而,《自由時報》爆料稱,民眾黨立委劉書彬疑似要求自家辦公室幕僚撤回連署,引發熱議。對此,劉書彬今(10)日否認相關說法,強調民眾黨堅持助理費公費公用,並全力保障助理依《勞基法》享有的權益。劉書彬在立法院受訪時否認相關指控,表示她只是提醒助理們,在目前的情勢下,每位助理都會有自己的立場,「要去考慮自己」。民眾黨目前態度明確,就是支持助理費公費公用,沒有退縮空間。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改公費助理相關制度,引發國會助理強烈反彈,要求撤案並預告將於週五在議場外抗議。圖/周志龍攝)她並指出,助理與委員同樣在立院工作,助理權益必須受到完整保障,包括薪資依《勞基法》規定直接匯入帳戶、合理待遇與穩定休假等制度都應被尊重,讓助理有更充足的能量協助委員。她說,辦公室當然有自己管理的風格,其他辦公室的助理在場的時候,也是請他們好好思考一下。因為除了表達自身意見外,也要考量可能牽涉的前因後果。尤其黨團內部仍有許多討論空間,但民眾黨已經表示公費公用沒有退縮的空間,所以除罪化是大致法制上的開始,當然是好事情。
深夜收到老闆訊息讓人壓力爆棚?網友兩派開戰 北市勞動局回應了
許多上班族都有這樣的經歷:正準備休息時,突然跳出老闆傳來的工作訊息,讓人內心糾結不已。近期一名網友分享自身經歷,指出自己在凌晨2點收到老闆透過Line傳來的工作通知,引起廣大網友熱議,也再次掀起對「下班時間該不該回訊息」的爭議。這名網友在論壇發文表示,當晚正準備入睡時手機震動,點開一看竟是老闆傳來訊息:「已更新最新的工作資料,並已寄到妳的信箱。」儘管被吵醒,他仍保持禮貌回覆詢問:「請問是希望我假日加班完成這項任務嗎?」對此,老闆否認要求即時處理,並回應「沒有沒有,週一再看就好」,甚至關心他怎麼那麼晚沒睡。原PO坦言,雖然老闆強調非急件,但不禁質疑為何不等上班再傳,突如其來的訊息造成他情緒與身體不適,甚至導致胃病發作,必須服藥休息。他無奈反思:「領著微薄薪資,身體健康卻在惡化,這樣值得嗎?」並向網友請益,老闆半夜傳訊到底是否合理?文章引發網友兩派觀點。有網友認為只要不是要求即時處理,「他傳他的、你休你的,互不影響」、「下班訊息隔天回就好」、「老闆可能只是怕忘記,先交代一下而已」,也有人說自己會直接關閉老闆通知;但也有不少人認同原PO感受,認為即便不要求回應,下班時接收工作訊息本身就容易造成壓力。原PO則補充,他過去曾因將手機設為靜音模式而錯過親人病危通知,從此不敢再將手機調靜音或啟用睡眠模式,即使不是工作訊息,也會保持手機訊息能即時接收。針對此類情況,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早已訂定「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其中第11點明訂,雇主應尊重勞工於休假或非工作時間的「離線權」。此項權利保障員工可拒絕接收或回覆與工作相關的訊息,雇主亦不得因員工未回應訊息而懲處或認定違反工作規定。勞動局指出,「離線權」的設計目的在於確保勞工的休息權與生活品質,避免下班時間仍受到工作打擾,進而影響身心健康。
空服員病中硬撐上班猝逝 勞動部修法推10天病假新制
長榮航空空服員抱病上班過世,引發各界關注,事發一個月後勞動部20日火速預告「勞工請假規則」,要求勞工1年10天以內病假雇主不得不利對待,但勞動部官員表示,薪資給付仍是一年30天以內病假半薪,但雇主仍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病假新制預計2026年起上路。勞動部調查指出,長榮航空過度運用勤惰管理制度嚴重影響組員申請病假、長榮航空對於組員於值勤期間突發疾病緊急應對與處置作業規範不夠周詳且未能落實、家屬及部分組員表達當事空服員抵台後未獲最適當處置,更發現當事空服員國定假日調移日期未明確,後續求桃市府依法處置,涉及職場不法侵害要求長榮航2個月內完成調查,要求民航局調查處理是否有依客艙組員手冊落實突發疾病,至於涉及職業病死亡等也請醫師評估。勞動部更質疑,長榮航管理制度嚴重影響勞工病假權。勞動部因而研修「勞工請假規則」,明定勞工病假未超過10天,雇主不得不利處分,考量勞工舉證困難,當勞工釋明遭受不利處分事實後,雇主應負舉證責任,且雇主考核勞工時不得僅以病假日數作為考量。並會透過函釋要求全勤奬金應於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中明定,不得對未足月請病假有全數不予發給情形,避免造工恐懼不利益不敢請病假。為何是10天?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表示,邀集勞雇雙方蒐集意見時勞團多希望12天或15天,雇主則說最多可以接受3天至7天為多,兼顧雙方平衡因而採取10天不得不利對待,但超過10天部分也不能僅就病假天數給予不利處分,若違反相關規定可依勞基法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至於請假證明等是否有修正?勞動部政務次長李健鴻說,請假規則依舊會維持雇主仍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並未改變。
美國遊學團退不了費又爆欠薪! EDC坦承營運受挫:12/20公布還款計畫
本刊先前報導EDC專長探索中心所舉辦的美國遊學團,在出發前三天臨時通知取消,事後卻遲遲無法退還15.5萬元的遊學費用,遭學生怒控是詐騙。對此,EDC專長探索中心20日也寄出新聞稿,坦承營運受挫,誠摯致歉外,也已啟動資金籌措,預計將在預計 12 月 20 日公布還款計畫,目前一切招生全數暫停中。專長探索有限公司(下稱EDC)先是向長期支持與信任他們的員工、講師、學員及合作夥伴,致上最誠摯的歉意。EDC表示,由於資金流動短缺,公司目前無法如期支付員工薪資、講師授課費用與已開設課程之教學服務,同時亦有部分已繳費但無法如期出團之學員受到影響,對此公司深感歉意,將承諾妥善處理相關補償與善後事宜。EDC指出,為解決目前財務困境,公司已啟動資金籌措行動,並向所有受影響學員及合作夥伴報告,預計將在12 月 20 日公布還款計畫,並在此日公告於官網,以妥善完成相關款項的返還與清償。EDC聲明,本公司清楚知悉:所有積欠之款項,包括薪資、講師費及學費,皆屬依法應給付之債務。若未能依約履行清償,所有受影響者均有權依《民法》、《勞基法》、《消保法》等相關法律提出主張與求償。本聲明不限制亦不影響任何一方依法主張之權利。EDC最後也指出,未來仍期盼能逐步重建穩定的營運基礎,並重新取得社會大眾、學員與合作方的信任。此次事件對他們是一大教訓,也是一個誠實面對責任、調整體制的轉捩點。後續將持續對外公開處理進度,並誠摯邀請外界給予理解與時間,讓他們有機會把事情一一處理好,本中心目前停止所有招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