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串
」 羈押 愛爾麗 常如山 偷拍 交保
從模範警察到階下囚!嘉義刑警隊長爆洩密電玩業者 凌晨收押震撼警界
嘉義警界驚爆重大貪瀆醜聞!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52歲何姓偵查隊分隊長,涉嫌與轄區連鎖電子遊藝場業者有不當利益往來,並洩漏警方臨檢勤務等偵查資訊;檢調蒐證後發動搜索,訊後依貪污及洩密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嘉義地院今(12)日凌晨裁准收押禁見,引發警界震撼。嘉義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張建強於9日指揮調查局南機站、警政署政風室及嘉義市警局督察室等單位,兵分多路搜索第一分局偵查隊何姓分隊長辦公室、住處及涉案連鎖電子遊藝場等5處地點,並拘提輪休中的何男到案,同時傳喚陳姓業者及相關人員共8人接受調查。據了解,何男到案後拒絕夜間偵訊,經調查單位詢問後移送嘉義地檢署複訊。檢方認為何男涉嫌向特定業者洩漏警方臨檢勤務資訊,並涉及不當利益往來,與陳姓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洩密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因此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漏夜開庭審理後,於12日凌晨2時許裁定何男羈押禁見;陳姓業者則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同案林姓被告及蒲姓被告分別獲3萬元、8萬元交保,其餘4人請回。令人唏噓的是,何男從警23年,基層出身,去年才由偵查隊小隊長升任分隊長,近年積極投入打擊詐欺犯罪,曾獲績優人員表揚,原本也曾被提報甄選今年模範警察。不過因其早年任職派出所期間曾有懲處紀錄,最終未獲遴選推薦,如今卻因涉嫌貪瀆遭收押,形象一夕崩跌。對此,第一分局分局長閻百川表示,對何男疑涉不法深感痛心,將立即召開考績會,依法建議停職或予以更嚴厲懲處,並全力配合檢方調查,絕不包庇。警方強調,風紀是警察命脈,若查有違法情事,必將嚴懲不貸;嘉義地檢署也重申,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徹查到底。
藍白推《刑訴法》修法挨批「柯文哲條款」 莊瑞雄:不該淪政治攻防
立法院國民黨與民眾黨團推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遭外界質疑是替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量身打造的「柯文哲條款」。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今(11)日表示,相關討論應回歸法律專業,不應淪為政治攻防;若修法不會影響犯罪偵查與社會安全,當然可以討論,但必須向社會清楚說明可能帶來的影響。針對民眾黨主張,民進黨過去在前總統陳水扁遭羈押期間,也曾提出類似修法版本,莊瑞雄表示,當年的修法提案最終並未完成立法,社會當時也存在相當大的討論與壓力,因此不能簡單類比。莊瑞雄指出,關於追訴權時效等條文,各黨普遍以實現司法正義為出發點,較容易取得共識;但涉及羈押事由的修法,特別是刪除「勾串證人或被告」作為羈押理由的部分,則必須嚴肅看待。他表示,若未來勾串證人或共同被告不再構成羈押理由,法院將失去部分防範串供的工具,甚至可能出現重大犯罪嫌疑人在審理期間獲得交保的情況,對司法偵查造成衝擊。莊瑞雄指出,民眾黨過去曾多次批評重大犯罪嫌疑人遭法院裁定交保,如今提出的修法方向卻與過去立場相反。他認為,目前社會高度關注打擊詐欺與毒品犯罪,若削弱司法機關防止串供的能力,恐將影響犯罪偵辦成效。莊瑞雄表示,過去推動相關討論的核心精神,是避免出現「押人取供」的情形,但他認為,目前部分受矚目案件與過去所討論的情境並不相同,應個案分別看待。他強調,若司法機關真的出現以羈押方式逼迫供述的情況,民進黨一定會站出來反對;但現階段修法若影響防制犯罪的制度設計,仍須審慎評估。莊瑞雄呼籲朝野各黨理性討論修法內容,回歸法律專業與社會治安需求,不應將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簡化為政治議題或特定個案攻防。
檢協會抗議立院擬修刑訴法 痛批不該刪除勾串羈押等條款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排審《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羈押事由、壓縮羈押期限,檢察官協會今天發布聲明,痛批草案嚴重影響國家正常偵查職能,縱容犯罪活動隱避,呼籲立法諸公慎思,勿製造偵查障礙,危害治安與法治。檢察官協會指出,「勾串之虞」羈押事由(草案第 101條)不應刪除 。當前詐欺、跨境毒品、洗錢等組織犯罪猖獗,「防勾串條款」尚可切斷共犯之間或被告與證人之間的鏈結與串供;一旦刪除此條款,等於實質放行「勾串」,犯罪集團成員將無忌憚勾結、湮滅金流、造假證詞,干擾偵查程序,嚴重影響證據蒐查、贓款追索及犯罪事實的建構,有利於被告卻不利於犯罪追訴,無益於犯罪被害人權益及國家社會法益之維護。其次,修法若與偵查實務脫節,將嚴重削弱執法能量,檢協會反對草案規定: 時效提前起算(草案第 93 條第2 項)、羈押期限腰斬(草案第 108條第1項)、禁絕訊問上銬(草案第 98 條、第156條)、二審改押預告(草案第 413條第2項)。檢協會強調,法律是人權保障與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應具備客觀性、普適性與穩定性。《刑事訴訟法》是追訴犯罪,實現國家刑罰權之基本程序規範,程序中要保障被告的人權,也要維護被害人權益,其結果彰顯公平與正義。強制處分應審慎行使,司法應精進改革,但執法能量也不能弱化,社會安全不容退讓。本會指出上開正草案內容之不當,籲請立委諸公慎重審議該修正案,切莫因一時之偏而讓刑事犯罪追訴破了更大之洞。
「太陽花女神」劉喬安涉運輸一級毒品案 新北檢聲請羈押禁見
有「太陽花女神」之稱的劉喬安,日前在美國遭押解返台後持續接受偵訊。新北地檢署5日晚間完成訊問後表示,劉女涉嫌運輸第一級毒品,犯罪嫌疑重大,因此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方指出,劉喬安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相關規定,案件屬於重大刑案,且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經檢察官評估後,認為劉女具有逃亡,以及勾串共犯與證人的可能,因此有羈押必要,依法向法院提出聲請。劉喬安於4日透過台美執法合作遣返回台,抵達桃園機場後即由刑事局接手偵辦,並完成初步訊問及筆錄程序。由於全案涉及跨境押解與重大毒品案件,加上劉女過去曾長期滯留美國,並遭多個地檢署通緝,後續是否准予羈押,仍待法院進一步裁定。
拿善款吃喝玩樂!涉詐領政府補助款還收受賄賂 新北前議員黃俊哲羈押禁見
新北市前議員黃俊哲在任時與其服務處唐姓主任、胡姓助理,涉嫌共同詐領新北市政府補助款,黃還涉嫌就其職務上行為收受賄款,新北地檢署2日指揮廉政署,兵分18路搜索並拘提黃等7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聲押黃、唐和胡等3人羈押禁見獲准。新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吳佳蒨偵辦被告黃俊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2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 18 處,並拘提黃姓被告等7人到案。據了解,黃俊哲遭控收受曾姓建商400萬元賄款,利用議員職務之便加速處理土地分割行政流程,又詐領社會局20萬元補助款,而他成立公益協會,卻將300餘萬元善款拿去吃喝玩樂,檢方獲報後展開調查,2日見時機成熟發動搜索。經檢察官訊問後,因黃俊哲與前議員服務處主任唐姓被告、助理胡姓被告涉嫌共同詐領新北市政府補助款而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 款3人以上共同加重詐欺及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登載不實業務文書罪嫌及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罪嫌,3人還涉嫌共同侵占公益款項而涉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黃則涉嫌就其職務上行為收受曾姓被告交付之賄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檢方認為,黃俊哲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唐姓及胡姓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均有羈押禁見之必要,3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行賄的曾姓男子則以100萬元交保。
假投資假戀愛狂削6000萬!四海幫宿霧機房17人全起訴 主嫌恐關25年
四海幫海森堂跨國詐騙集團遭重擊!四海幫海森堂成員陳麒元等17名台籍嫌犯,被控長期潛伏菲律賓宿霧(Cebu),包下豪華透天別墅設立大型詐騙機房,透過「假投資」、「愛情交友」、「公益活動」等話術鎖定台灣民眾行騙,短短時間就有112人受害,詐騙金額高達6000多萬元。台菲警方聯手攻堅逮人後,今年1月將17人全數押返回台,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刑法》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將17人全數提起公訴,並對主嫌陳麒元求處25年重刑。四海幫海森堂成員涉嫌在菲律賓宿霧設置豪華別墅詐騙機房,遭台菲警方聯手破獲。(圖/菲律賓警方提供)檢方指出,陳麒元等15人犯後始終否認犯行,甚至涉嫌勾串滅證,毫無悔意,加上犯罪次數眾多、被害人人數龐大、犯罪所得極高,因此對主嫌陳麒元具體求刑25年。至於旗下成員陳冠廷、李家宇、吳則旻、李思恩、蔡涵芸、唐國竣、官佳興、黃品豪等人,因長期從事詐欺犯行,均遭求處20年以上重刑;鄭詔升、黃宇笙、黃少泓遭求刑18年以上;陳皓群、黃英皓求刑16年以上;蔡銘元、吳顧文則遭求刑10年以上。檢方強調,近年大量跨國詐騙集團利用東南亞地區設置機房,再透過網路遠端鎖定台灣民眾行騙,不僅增加查緝難度,也造成民眾鉅額財損,未來將持續透過跨國合作,加強打擊海外詐騙集團。據了解,全案最早可追溯至2022年。當時檢警偵破一起四海幫海森堂跨國詐騙案件,並從落網的15名嫌犯中,分析其中6至7人的出入境資料與行為模式,發現相關成員長期停留菲律賓宿霧,研判當地可能另有大型詐騙機房據點,因此開始與菲律賓警方交換情資,並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之後到了2025年4月,刑事局又陸續接獲多名被害人報案,指稱有人假冒投資專家「施昇輝」刊登股票投資廣告,誘騙民眾加入所謂的「飆股投資群組」。被害人一開始會看到帳面獲利,甚至被營造「穩賺不賠」假象,但等真正想提領資金時,對方就開始以各種理由拖延,最後才驚覺受騙。檢警歷經長達11個月蒐證後,確認35歲主嫌陳麒元,自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間,陸續吸收陳冠廷、鄭詔升、李家宇、黃宇笙、徐瑋杰、吳則旻、李思恩、黃少泓、蔡涵芸、蔡銘元、吳顧文、陳皓群、黃英皓、唐國竣、官佳興、黃品豪等16人,組成跨國詐騙集團。警方調查發現,陳麒元等人在宿霧包下豪華透天別墅作為詐騙機房據點,甚至聘請菲傭與司機專門照料生活起居,日常生活相當奢華。檢警指出,該集團透過網路社群、交友平台及投資群組,向台灣民眾佯稱高獲利投資、公益活動或感情交友,逐步騙取被害人信任後,再要求被害人將款項匯入指定帳戶,或轉換成泰達幣(USDT)等虛擬貨幣,匯入指定電子錢包。詐團收到款項後,又迅速透過層層轉匯與虛擬貨幣操作,藉此隱匿、掩飾詐欺所得流向。經檢警清查,國內至少112人受害,詐騙所得超過6000萬元。去年5月間,台灣刑事局國際刑警科與科技犯罪防制中心科技偵查隊,在確認蒐證成熟後,派遣7名偵查人員前往宿霧,與菲律賓海軍情報總隊、國家調查局等執法單位共組專案小組,聯手執行攻堅搜索,成功破獲該詐騙機房,並當場逮捕包括陳麒元在內的16男1女共17名嫌犯,其中還包括6名通緝犯。由於全案並無菲律賓籍嫌犯與當地被害人,因此菲律賓法院審理後結案,並依違反移民法等規定啟動遣返程序。今年1月21日,由刑事局駐菲人員、移民署駐菲律賓秘書及菲國移民局共同押解17名嫌犯返台受審。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喝醉煮魚湯被媽碎念「電費很貴」 啃老男竟拿菜刀砍老母遭羈押
嘉義近日發生逆子砍母案,48歲林姓男子15日酒後在家煮魚湯,被68歲老母親碎念「電費很貴」,他一氣之下竟持菜刀砍向老母,被害人頭部、左頸部以及試圖阻擋的手部均受到刀傷,現場血跡斑斑,所幸緊急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他則被警方逮捕,訊後羈押禁見。據了解,林男目前失業在家,並與母親同住,過去就有家暴紀錄,而他15日喝酒後想煮魚湯,母親見狀頗有微詞,指責他「電費很貴,你又沒有工作」,林男惱羞成怒竟攻擊母親。林男在飆罵三字經後拿菜刀揮向老母親,被害人閃躲不及、多處中刀,頭部、左頸部及阻擋的手部均受傷,在現場留下斑斑血跡,場面怵目驚心,警消獲報後連忙將她送醫救治,所幸經急救後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到場後將林男逮捕,並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傷害直系尊親屬及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指出,林男過去就曾有多起家暴紀錄,屬於反覆實施家庭暴力的犯嫌,情節重大,因此向法院提出聲押禁見。嘉義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認為,林男不僅具有多次家暴前科且有再犯之虞,加上林男在庭上極力否認自己有殺人意圖,法官擔心他恐為了降低刑期,私下與受害的母親進行勾串,裁定林男羈押禁見。
孫安佐裁定羈押禁見!法院認涉槍砲恐嚇案情重大 憂串證滅證關2月
藝人狄鶯、孫鵬之子孫安佐,日前因涉嫌恐嚇公眾、持有非制式獵槍及模擬槍等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士林地方法院17日裁定,自115年5月17日起將孫安佐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消息曝光後再度掀起外界熱議。根據法院裁定內容指出,法官經訊問後,認定孫安佐涉嫌觸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刑法》第185條第1項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罪,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非法持有非制式獵槍、模擬槍等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因此有羈押必要。法院也強調,目前案件仍處於偵查階段,卷內資料顯示,尚有其他證人及共犯未到案,仍待檢警持續深入追查與釐清。法官考量孫安佐與相關證人、共犯間具有一定關係,加上現代通訊方式便利、快速且具私密性,若未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恐有與相關人士串證、滅證之可能,因此認定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所規定之羈押原因。裁定中更提到,法院已衡量維持司法權有效行使、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以及維護社會秩序等公益需求,同時也審酌羈押對被告人身自由造成的影響。不過法官認為,本案仍存在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的高度風險,且難以透過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替代處分有效防範,因此最終裁定羈押禁見。由於孫安佐過去便曾因爭議事件頻頻登上新聞版面,如今再爆出涉及槍砲及恐嚇案件,也讓外界對其後續司法發展與家庭狀況格外關注,案件目前仍待檢警持續偵辦,後續是否還有更多案情曝光,外界也高度關注。
愛爾麗偷拍案惹怒衛福部!石崇良怒轟「不可原諒」 要求停業重罰
愛爾麗醫美集團爆出診間疑似裝設針孔偷拍風波後,引發社會譁然。衛福部長石崇良今(8)日也罕見重話開轟,直批相關行為「明知故犯、不可原諒」,更強調這並非單一診所個案,而是集團性問題,「好幾家都有這種情形」,絕非偶然疏失,已要求醫事司督促地方衛生局從速嚴查,並朝停業處分方向處理。愛爾麗偷拍案持續延燒,新北地院昨針對愛爾麗集團總裁常如山開庭後,認為其具有逃亡風險,且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可能,因此裁定羈押禁見。檢警追查後更發現,診間內疑似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偷拍設備,不只具備錄影功能,甚至還能透過IP位址與帳密遠端登入,即時監看、下載影像,讓大量病患私密畫面恐面臨外流風險。石崇良今日晚間受訪時表示,從目前掌握情況來看,這並不是單純管理疏失,而是「明知故犯」。他強調,涉案的不只是單一據點,而是同一集團旗下好幾家診所都出現類似情況,「不是偶然過失,而是有目的性的行為」,對此感到相當震怒。石崇良更直言,這類偷拍病患隱私的行為「不可原諒」,已要求醫事司立即督促地方衛生局加速調查,並給予停業處分。除了偷拍爭議之外,石崇良也指出,衛福部初步調查發現,愛爾麗疑似還涉及大規模預收醫療費用問題。事實上,衛福部多年前就已明文要求醫療院所不得預收醫療費用,但愛爾麗不僅違規預收,甚至還是以連鎖、大規模方式進行,情節相當重大。石崇良強調,「光是預收醫療費用這一條,就已經可以停業處分。」至於後續若再確認涉及病患隱私外洩、偷拍等情節,除了依《醫療法》裁罰外,若認定情節重大,同樣可依法祭出停業處分。愛爾麗近來爭議連環爆,除了偷拍疑雲外,常如山先前也曾因妨害性自主案件接受台北地檢署偵訊,如今再爆出集團式偷拍與疑似遠端監控風波,讓外界對醫美診所隱私與管理問題更加憂心。
常如山涉偷拍遭羈押禁見 入看守所守夜狀況曝光
愛爾麗集團偷拍案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6日下午遭拘提,檢方複訊後認定他們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而常如山等人8日凌晨1點進到看守所,在監所內情緒平穩、沒有異狀,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常、張、謝6日下午遭拘提,劉姓總經理則自行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串共滅證之虞,針對常、張、謝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7日傍晚召開羈押庭,經數小時偵訊後,認定3人嫌疑重大,常如山除有逃亡之虞外,與張、謝亦均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及羈押之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而常如山等3人於8日凌晨1時進到看守所,完成新收程序後入住2到3人房,3人入住首夜情緒平穩、沒有異樣,早餐吃蔬菜包和咖啡奶茶,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愛爾麗偷拍案延燒!逾7百人加入自救會 未成年少女也受害
醫美診所龍頭「愛爾麗集團」爆發重大偷拍風波,引發社會譁然。新北地檢署偵辦後,將愛爾麗總裁常如山、助理張元齡,以及負責監視系統的工程師謝金亨帶回調查。由於檢方查出受害者中甚至包含未成年少女,認定案情重大,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昨(7日)深夜11時許裁定,3人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蒐集及利用個資、《刑法》無故攝錄性影像與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少性影像等罪嫌重大,裁定羈押禁見。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整起案件最初源於本月1日,1名女子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她當天下午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消費時,意外發現診療室天花板角落裝有疑似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裝置。由於該設備安裝位置明顯不尋常,女子察覺有異,當場詢問診所人員,但對方僅給予含糊回應,無法解釋用途。女子因此決定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拆開裝置,果然發現內藏針孔攝影機,全案也因此曝光。新北地檢署隨後於4日指揮警方,並會同衛生局前往愛爾麗多家分店搜索。檢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不只板橋分店,其他多家分店內也被安裝俗稱「偵煙型攝影機」的偷拍設備與主機。警方當場拆除相關裝置,並將涉案人員帶回調查,同時通知常如山等人到案說明。檢方進一步追查後發現,在Threads貼文曝光、事件開始延燒後,工程師謝金亨疑似接獲高層指示,從北部一路南下,前往各分店拆除針孔監視器主機,甚至對部分設備內的資料進行格式化,企圖刪除證據。不過,檢警仍及時查扣部分尚未完成清除資料的主機,保留關鍵影像內容。檢方勘驗現存影像後發現,受害者人數多達數百人,其中還包括未成年少女,案件嚴重程度遠超外界想像。隨著案情持續擴大,目前已有超過700名消費者加入自救會,其中180人正式填寫資料,指控自己疑似遭偷拍,後續將透過刑事與民事訴訟向愛爾麗討回公道。檢方複訊後認為,常如山、張元齡與謝金亨3人涉案情節重大,且有湮滅證據與勾串共犯、證人的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3人涉及多項重罪,且常如山另有逃亡之虞,與另外2人也有串證、滅證,以及偽造、變造證據的可能性,因此裁定3人全數羈押,並禁止接見與通信。
前立委曾蔡美佐住處遭闖入圍毆 3嫌遭聲押、5人交保
前立委、北港朝天宮前董事長曾蔡美佐,7日凌晨在雲林縣北港鎮住處遭大批男子闖入圍毆,事件造成包含她與兒子曾維斌在內共6人受傷送醫。檢警偵辦後,已有10名涉案人士遭拘提到案,其中3人因涉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疑慮,遭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其餘5人則獲5萬元交保。根據檢警調查,案發時間約在7日凌晨4時許,當時約有30至40名身穿白衣的男子聚集在曾蔡美佐位於北港大同路的住處外,隨後闖入住家大聲叫囂,並砸毀物品、動手攻擊在場人士。現場監視器畫面顯示,曾蔡美佐發現屋外出現騷動後,走出查看情況,不料隨即遭多人推擠及毆打,現場甚至有人拿起交通錐等物品攻擊。整起衝突歷時約2分鐘,但已造成多人受傷倒地。事件發生後,曾蔡美佐、兒子曾維斌以及其他在場人士共6人陸續送醫治療。其中,80多歲的曾蔡美佐傷勢較為嚴重,經醫院診斷為壓迫性骨折,目前仍在北港媽祖醫院住院觀察。醫師表示,曾蔡美佐已接受相關醫療處置,目前生命徵象穩定,但因年事已高,後續仍需持續觀察1至2天,以確認恢復狀況。雲林地檢署指出,目前警方已拘提10名涉案人士,其中8人已完成複訊程序。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21歲陳姓男子、31歲蔡姓男子及18歲蔡姓男子,涉嫌妨害秩序及傷害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滅證及影響證人供述之虞,因此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至於其餘被告,檢方則認為暫無羈押必要,因此分別裁定以5萬元交保。
快訊/常如山遭羈押禁見! 新北地院裁定理由曝光
連鎖醫美診所愛爾麗爆出多家分店在診間內裝設「偽裝偵煙型攝影機」,新北地檢署6日發動搜索,將常如山等4名被告,板橋、新莊、永和、林口等4間店店長帶回偵辦,其中總經理劉貞華則無羈押之必要,諭令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董座常如山、特助張元齡、監視器廠商謝金亨等人遭聲押禁見,稍早羈押庭結果出爐,新北地院裁定董座常如山等3人全遭羈押禁見,新北地院的羈押理由也曝光了。新北地院指出,本院訊問並參酌檢察官所提相關事證後,認被告常如山、張元齡、謝金亨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刑法第33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罪之嫌疑重大。且被告常如山除有逃亡之虞外,其與張元齡、謝金亨亦均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及羈押之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愛爾麗偷拍案常如山遭聲押 下午2點半開羈押庭決定是否能回家
愛爾麗偷拍案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等4人6日下午到案說明,新北檢複訊後認定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涉嫌重大,還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院方則將在7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決定常如山今晚是否能夠回家。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板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常、張、謝6日下午遭拘提,劉姓總經理則自行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針對常、張、謝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則將預計在7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決定他們今晚是否能夠回家,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愛爾麗多間分店遭查出偽裝型監視器 常如山遭聲押原因曝光
愛爾麗集團偷拍風波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等4人6日下午到案說明,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多間分店安裝偽裝式監視器,晚間複訊後,於7日凌晨裁定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聲押禁見,劉姓總經理則以500萬元交保。近日有名女子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進行體雕療程,卻在診間天花板發現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攝影機,拍照確認是攝影機後前往派出所報案,此事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大眾恐慌。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而檢方於6日晚間針對常如山等4被告複訊,認定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新北檢表示,常、謝和張3人所涉上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若未予以羈押,顯難進行追訴,諭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劉姓被告尚無羈押必要,諭知以新臺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新北地檢署表示,因查扣之監視器主機尚須逐步勘驗,檢方呼籲,上開有查扣監視器相關各分店之被害人,如經警方聯繫,請配合確認並斟酌是否提出告訴;相關分店之被害人亦可向警方洽詢是否有在監視器畫面之保留區間內,並主動報案配合警方偵辦,以利進一步釐清案情。
新北板橋「欣勵德幼兒園」園長涉強脫女童衣物羞辱 法院裁定5萬元交保
新北市板橋區「私立欣勵德幼兒園」近日傳出不當管教案,陳姓女園長當著全班同學面前,強行脫去6歲大班女童的衣褲,導致女童背部挫傷。警方10日將其拘提並送往新北地檢署,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晚間裁定5萬元交保。國民黨新北市議員劉美芳10日偕同家長召開記者會,家長指控,女兒在刷牙食玩水,不慎弄濕另一名男童的褲子,陳姓園長竟當著全班幼生面前,強行脫去女童衣褲,還將上衣拉至女童頭部遮蔽臉部,用力擰轉衣物,害得女童背部嚴重挫傷、心靈受創。事後家長前往幼兒園了解狀況,陳姓園長竟辯稱「只是想嚇她」,雖有傳訊道歉,但訊息中卻情緒勒索稱「會讓其他小朋友無法畢業」。家長也透露,陳姓園長丈夫就是幼兒園負責人、女兒則是安親班教師,其他親戚也在同家幼兒園任職,質疑是在互相遮掩罪行。家長也心痛表示,孩子一度害怕到不敢說實話,直到他們看見監視器畫面才發現真相,甚至連曾就讀該園的長子也透露曾遭毆打。對此,劉美芳指出,該園施暴後常以糖果安撫孩子,試圖滅證,而他們支持家長「不和解、不妥協」的立場,要求讓施暴者終身不得進入教育體系,並喊話教育局針對該園所進行地毯式調查,揪出所有黑名單,並對於兒虐行為給予最嚴厲懲處,公告姓名及機構。新北市教育局表示,4月7日接獲婦幼隊通報,得知該幼兒園在同月2日中午疑不當對待幼生,8日即派員到場稽查,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姓園長確有拉扯幼生衣物,並以衣物限制幼生頭部活動等情形,涉案情節重大,已立即要求園長停止職務並接受調查,後續如查證屬實,最重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並終身不得任職幼兒園;園方最重可處21萬元罰鍰,並廢止設立許可。不僅如此,教育局也查獲該園有幼小混齡教學,以及師生比不符規定等違規情形,依法對園方開罰12萬元。陳姓女園長10日稍早被警方拘提送往新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定其涉犯傷害罪、強制罪、妨害幼童發育罪,犯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新北地方法院晚間召開羈押庭後,認為陳女尚無羈押必要,裁定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苗栗診所男副院長強抱性騷女員工! 法院凌晨裁定30萬交保科技監控
苗栗縣頭份市一家診所的邱姓男副院長,在2月16日除夕當天,多次對女員工強行摟抱、撫摸,更試圖親吻,讓員工身心受創離職,並前往派出所報案。邱男被依強制猥褻罪嫌將送辦,檢方昨晚(3月31日)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苗栗地院今天(4月1日)凌晨裁定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回顧此案,腎臟科醫師邱男於農曆除夕當天下午,藉著發紅包名義,性騷在櫃檯處理事務的女員工,不僅觸碰對方頭髮、背部,數度強抱、企圖親吻,女員工不斷推開邱男並閃避,邱男還一路跟到門口摸她屁股、胸部,事後女員工選擇離職並報警處理。事發至今超過1個月,相關畫面曝光,邱男仍未對受害者致歉,引發高度議論。由於邱男同時任職重光醫院副院長,院方也發布聲明回應,強調調查期間將暫停他在院內的管理職務。頭份分局依強制猥褻罪嫌將邱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3月31日訊問後,認為邱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案發後有事實足認其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並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的可能,向苗栗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苗栗地院召開羈押庭,經法官漏夜審理,4月1日裁定結果出爐,邱男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限制其行動。《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拖吊蟑螂徒弟慘了!雙北到處犯案遭拘提 2前員工遭收押
於雙北間流竄的拖吊蟑螂「小崔拖吊」負責人崔博翔與其旗下子弟蔡尚璁與許峯頤2人自立門戶所經營2家拖吊公司,「騰至」與「宇生」拖吊,其利用在Google上購買關鍵字,與民眾愛車拋錨的焦急心態,趁機於合約上附註諸多不合理特殊附加費用,短短16公里收費要價7萬餘元。對此,新北市地檢署獲報後主動分案,於30日將蔡尚聰與許峯頤等8名被告拘提到案,其中蔡、許2人聲押獲准。新北市地檢署指出,蔡尚聰與許峯頤等不肖拖吊業者,利用民眾車輛故障急於求助心態,於新北市等地區假借拖吊為名,行詐騙、恐嚇之實,新北市地檢署獲報後主動剪報分案,指派機動組檢察官王雪鴻指揮新北市刑大蒐證,於30日持拘票將蔡尚聰與許峯頤等8名被告拘提到案。蔡、許2人經複訊後,檢察官認為2人涉案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取財、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與恐嚇取財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之餘,向法院聲押獲准。其餘被告同樣涉有參與犯罪組織、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強制、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取財等罪,尚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以1至1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新北市地檢署指出,維護民眾財產與人身安全為檢察官職責所在,對於趁火打劫、僥倖逃過追溯而一犯再犯的不肖拖吊業者,必將依法嚴查速辦,以確保民眾權益;另本鑑於執行前,也已確認所查獲之相關犯罪事實與台北地檢署另案偵辦範圍並無重複。
保二警離職調包真槍遭聲押 北檢怒批犯這些重罪
保二總隊林姓員警離職前「以假換真」,將模型槍繳回槍櫃,真槍和子彈則收進自己的背包中,台北地檢署今(13日)指揮新北市刑大、保二總隊等單位,前往林員三重住處搜索並將他拘提到案,北檢傍晚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聲押。北檢指出,林姓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非法持有制式手槍及子彈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林員7日下午1時至5時擔服巡邏勤務,並領用德製華瑟(Walther)PPQ 半自動手槍及11發實彈,返隊時依規要繳回槍彈,他卻用模型槍和假子彈替代,所幸值班幹部及時發現,在林員背包中發現槍枝和子彈並全數追回。林員供稱,近期因家事導致精神不濟,誤繳仿真械彈,但仿真槍彈與實品就其顏色、外觀與重量等有明顯差異,且同時攜帶執勤之情形也不尋常,保二總隊將他依法送辦,林員的辭職令則在10日生效。
婦產科狼醫看診偷拍收藏2TB兒少性影像 不認散布移審法院再遭羈押
桃園某大型連鎖婦產科羅姓醫生,趁職務之便偷拍大量病患私密處,其電腦與硬碟中藏高達2TB兒少性影像,還加入多個「蘿莉群」散佈,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並於近日起訴,而羅男坦承部分犯行,但不承認有散佈行為,全案於3日移審新北地院,院方認為他有勾串滅證之虞,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檢警調查,羅男是台大醫學系畢業,2016年到2018年間於國泰醫院和台大醫院婦產科受訓,在大型醫院代訓期間,利用醫師身分接觸病患病歷,竟然未經院方及家長同意,無正當理由非法取得並持有兒童及未成年病患的陰部照片。羅男從2020年開始加入多個名稱帶有「幼女」、「幼齒」等字眼的違法群組,並將蒐集來的影像上傳至記事本供成員閱覽,不論先後加入對話的人都能閱覽,以此方式進行散布。羅男犯案多年,受害者不計其數,直到台南市學甲警分局偵辦謝姓男子創立群組,並持有兒少性影像之案件時,循線才發現羅男犯行,新北地檢署婦幼保護專組鄭心慈檢察官偵辦,於2025年11月6日持新北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診所查扣,在其電腦主機和硬碟查扣約2TB兒童性隱私畫面,訊後聲押獲准,全案近日偵結,依法提起公訴。羅男3日遭移審至新北地院,他坦承部分犯行,但否認有散布兒童或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影片,但卷宗資料和扣案證物可證明犯修正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修正後同法第39條第2項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