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判
」 大陸 判決 性侵 WBC 經典賽
邊充電邊滑手機睡著!電池熱失控 她全身燒傷十指全毀
大陸廣東東莞一名女子睡前躺在床上,一邊替手機充電、一邊滑手機,沒想到途中睡著後,手機電池突然發生熱失控起火,導致房間瞬間陷入火海。雖然火勢燃燒面積僅約1平方公尺,但她全身多處嚴重燒燙傷,雙手十根手指幾乎全毀,歷經多次治療仍留下多重傷殘。法院近日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女子本身應負40%責任,手機銷售商則須賠償63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02萬元)。鑑定結果指出,涉案手機鋰電池發生熱失控,是引發這場火災的直接原因。(圖/翻攝自廣州日報)綜合《廣州日報》等陸媒報導,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布這起產品侵權糾紛判決。事故發生於2024年2月4日清晨,東莞市長安鎮一間出租套房突然起火,雖然燃燒範圍不大,卻因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屋內陳姓女子嚴重燒傷。調查指出,陳女使用的智慧型手機是在2021年透過電商平台購買。事發當晚,她躺在床上替手機充電,同時滑短影音,不知不覺睡著,沒想到充電中的手機電池突然熱失控起火,猛烈火勢瞬間引燃床鋪及周邊可燃物。她被劇痛驚醒後,忍痛逃離火場,但身體已遭受難以挽回的傷害。司法鑑定顯示,涉案手機鋰電池留有典型熱失控痕跡,確認電池故障是火災直接原因,並排除外部電路或其他環境因素造成起火。另份傷勢鑑定則指出,陳女雙手、軀幹及四肢燒傷構成兩處六級傷殘,臉部燒傷則達九級傷殘,全身留下多處嚴重燒燙傷,十根手指沒有一根保持完整,後續仍需接受多次重建手術與長期復健。據了解,她光是第一階段治療費用就超過3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3萬元),後續醫療及復健支出仍相當龐大。由於協商賠償破裂,陳女將手機銷售商、房東及二房東一併告上法院,求償醫療費、後續治療費、復健費、看護費、精神慰撫金及殘障賠償等,共計118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67萬元)。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陳女總損失約105.7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07萬元),並依各方過失比例分配責任。法院指出,陳女明知手機正在充電,仍躺在床上持續使用並睡著,未盡安全注意義務,因此須自行承擔40%責任;至於手機銷售商因販售有缺陷產品,須負擔60%賠償責任,合計賠償63.4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04萬元)。若銷售商無法履行賠償,二房東則須就未清償部分,在10%範圍內負補充清償責任。手機銷售商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主張應追加手機製造商參與訴訟,並質疑手機真偽、電池起火原因及出租屋電路是否存在問題,要求重新進行司法鑑定。不過,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程序合法,且事故原因早已由專業鑑定機構確認,手機電池熱失控就是火災主因。加上銷售商無法提出完整進貨、銷售紀錄,也無法證明手機遭消費者自行更換電池,因此駁回重新鑑定聲請,最終維持原判,全案定讞。承審法官也提醒,依《民法典》規定,若產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消費者可向生產商或銷售商請求賠償,銷售商賠償後,仍可依法向生產商追償。法院同時呼籲民眾,手機及行動電源應避免邊充電邊使用,更不要放在床上、棉被等易燃物旁充電或整夜充電,以降低電池熱失控引發火災的風險;業者也應嚴格把關產品來源及品質,出租人則須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酒後叫囂遭一刀穿心!龍井柴刀命案二審判決出爐 狠男13年6月刑期不變
台中龍井去年發生一起命案,47歲周姓男子因不滿陳姓男子酒後叫囂,且遲遲不肯離開,竟持柴刀刺穿對方左胸,陳男負傷踉蹌不到10公尺即倒地身亡,返家的母親目睹兒子慘死刀下,當場崩潰;一審台中地院國民法官依殺人罪判刑13年6月,全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合議庭法官認定量刑並無不當,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案發於2025年3月20日晚間,周男前往龍井區遊園南路友人住處聊天,陳男因與屋主素有嫌隙,酒後到屋外不斷叫囂、辱罵。周男多次勸離未果,情緒失控,返回屋內拿出柴刀,衝向陳男將人推倒後,朝左胸猛力刺下,刀刃深達約15公分、逼近心臟,造成致命傷勢,隨後還補踹一腳才返回屋內。遭刺的陳男強忍劇痛起身離開,沿路摀著胸口、血流不止,走不到10公尺便因大量失血倒臥路旁;此時,返家途中的陳母發現有人倒在血泊中,上前查看,驚覺竟是自己的兒子,當場崩潰痛哭高喊:「我的心肝」。警消將陳男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周男,起訴書指出,周男殺人手法「快、準、深、狠」,持刀直攻要害,殺意明確。案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一審考量周男犯後未與家屬和解、未完成賠償等情節,依殺人罪判處13年6月徒刑;周男認為量刑過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一審已完整衡量犯罪動機、犯案情節及犯後態度,量刑並無違法或失衡,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彰化狠夫當子女面砍殺前妻18刀逃死!上訴喊「判太重」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2024年11月,彰化縣二林鎮發生一起駭人的殺人案。一名李姓男子因向蔡姓前妻討要65萬元不成,竟在子女面前持刀狂砍前妻18刀,導致蔡女傷重身亡。一審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判處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李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主張刑度過重,甚至認為是前妻先出軌才導致他犯下此案,不過台中高分院今(21)日審理後,認定一審量刑適當,駁回李男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蔡女結婚前曾與他人育有一名成年女兒,而李男與蔡女於2014年結婚,婚後2人育有一子,同住在蔡女名下房屋,但因李男無業、情緒不穩定,平時還有賭博習慣,欠下不少賭債,都由蔡女幫忙償還,且李男常在酗酒後多次家暴蔡女,蔡女不堪長期遭受暴力對待,於2020年與李男離婚,並申請保護令搬離住處,但蔡女因需要照顧母親,仍會多次返回住處。根據檢警調查,2024年11月,蔡女帶26歲女兒及9歲兒子回家看望母親時,醉酒的李男因不滿蔡女讓新男友接送,且向蔡女索討65萬元不成,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隨後李男情緒失控持刀恐嚇,26歲女兒見情況不對,先帶著9歲弟弟離開現場。不料,傍晚女兒返家時,李男情緒再度失控,先持水果刀架住蔡女脖子,隨後又改拿菜刀追砍。蔡女見狀為了保護兒女,上前阻擋李男並大喊「你們快走,媽媽會沒事」,最終蔡女遭李男揮砍18刀,傷勢過重,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殘忍行兇過程,蔡女的兒女全程目睹,年幼的兒子事後更表示,希望父親能被判處死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一審時認定,李男行兇過程中曾更換刀具持續攻擊被害人,顯示殺人犯意十分強烈。雖然李男表示「若再來一次不會再犯」,但法官認為,其說法只是擔心受到重刑,並未展現真正悔意;此外,他犯後未向家屬賠償,也未顧及子女身心創傷,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進入二審後,李男主張量刑過重,甚至在法庭上指稱是前妻出軌在先,試圖將自己的犯案原因推給前妻。對此,審判長當庭指出,兩人當時婚姻關係早已結束,加上李男長期家暴、案發前後毫無悔意,因此認定沒有減刑理由。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何志揚表示,李男在二審期間仍關心自己積欠的60多萬元債務,對被害人生命及家屬傷痛毫無反省,雖然家屬原本希望法院能判處死刑,但考量無期徒刑依法至少須服刑25年才能申請假釋,短期內確保李男可與社會隔離,也能讓家屬及子女暫時不必再擔心遭到報復,因此最終接受判決結果。台中高分院審酌全案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屬妥當,因此駁回李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世足/費南德斯遭紅牌驅逐 阿根廷0:0戰平西班牙進延長賽
美加墨世界盃決賽上演激烈攻防,衛冕軍阿根廷在正規90分鐘面對西班牙持續施壓,雖然全場進攻機會有限,且補時階段因費南德斯(Enzo Fernandez)遭紅牌驅逐,最終仍靠門將馬丁尼茲(Emiliano Martínez)多次關鍵撲救,以0比0守住比分,雙方進入延長賽決勝負。比賽尾聲出現重大轉折。傷停補時第92分鐘,費南德斯因犯規領到個人第二張黃牌,經過VAR確認後維持原判,兩黃換一紅遭到驅逐出場,阿根廷隨後必須以10人應戰。傷停補時第98分鐘,西班牙前鋒亞馬爾(Lamine Yamal)主罰禁區外自由球,試圖替球隊打破僵局,不過再度遭到馬丁尼茲飛身撲出,讓阿根廷成功力保球門不失,雙方帶著0比0比分進入延長賽。費南德斯遭紅牌驅逐。(圖/達志/美聯社)回顧正規時間,西班牙掌握較多控球優勢,下半場持續向阿根廷防線施壓,奧爾莫(Daniel Olmo)、托雷斯(Ferran Torres)及佩德里(Pedri)都曾獲得射門機會,但均未能突破馬丁尼茲把關的大門。阿根廷則受到西班牙高壓防守影響,進攻端未能有效組織攻勢,製造出的威脅有限。第52分鐘,場上也因雙方球員發生肢體衝突而一度出現火藥味,中場帕雷德斯(Leandro Paredes)因此吞下黃牌。這場決賽同時也是現任歐洲冠軍西班牙與現任南美洲冠軍阿根廷正面交鋒,並上演梅西(Lionel Messi)與19歲新星亞馬爾的焦點對決。阿根廷力拚衛冕冠軍,西班牙則尋求隊史第二座世界盃冠軍。如今阿根廷在延長賽將以少打一人的情況迎戰,能否守住防線並尋求勝機,也成為比賽後續最大看點。
世足/西班牙2比0擊敗法國 睽違16年重返冠軍戰
2026年美加墨世界盃四強賽15日凌晨率先登場,由西班牙對決法國。西班牙憑藉奧亞薩瓦爾(Mikel Oyarzabal)上半場罰球破門,以及波羅(Pedro Porro)下半場擴大領先,終場以2比0擊敗法國,成功闖進世界盃決賽,也是球隊相隔16年後再次站上冠軍戰舞台。比賽開始後,雙方迅速進入攻防節奏。法國率先展現進攻企圖,巴爾科拉(Bradley Barcola)多次利用左路突破製造威脅;西班牙則以穩健防守搭配快速反擊尋求機會。第8分鐘,法國中場拉比奧特(Adrien Rabiot)在禁區邊緣對奧爾莫(Dani Olmo)犯規,領到黃牌,西班牙獲得位置不錯的自由球機會,但巴埃納(Alex Baena)的射門遭人牆阻擋,未能改寫比分。西班牙隨後持續施壓,第21分鐘,庫庫雷利亞(Cucurella)送出長傳至禁區,法國後衛迪涅(Lucas Digne)處理來球時與亞馬爾(Lamine Yamal)發生碰撞,裁判檢視後判定西班牙獲得十二碼罰球。奧亞薩瓦爾主罰沉著將球送進球門,幫助西班牙率先取得1比0領先。西班牙球員薩瓦爾(21號)在點球大戰中打入球隊首球後慶祝。(圖/達志/美聯社)上半場尾聲,第44分鐘,魯伊斯(Fabián Ruiz)對登貝萊(Ousmane Dembélé)的犯規引發討論,VAR介入檢視後維持原判,雙方未再改寫比分,西班牙帶著1比0優勢進入中場休息。易籃後,法國積極壓上尋求追平,也讓後防留下空間。第58分鐘,西班牙把握反擊機會,奧爾莫與波羅完成二過一配合,波羅接球後突破門將邁尼昂(Maignan),隨後冷靜推射破門,將比分擴大為2比0。姆巴佩抱憾離開球場。(圖/達志/美聯社)兩球落後的法國在比賽後段持續反攻,但始終無法突破西班牙防線。第86分鐘,姆巴佩(Kylian Mbappé)因衝撞西班牙門將西蒙(Unai Simón)吞下黃牌。第88分鐘,杜埃(Desire Doue)替法國爭取到禁區前自由球,由姆巴佩親自主罰,可惜射門高出球門,錯失縮小差距的機會。進入傷停補時後,法國持續發動最後攻勢,登貝萊與姆巴佩接連嘗試遠射,但西班牙門將西蒙多次完成關鍵撲救,成功守住球門不失。終場西班牙以2比0擊退法國,順利晉級世界盃決賽,並寫下睽違16年再闖冠軍戰的紀錄,將等16日凌晨3時衛冕軍阿根廷和英格蘭的勝隊迎來最終戰。
獨/離總統府200公尺!憲兵網購喪屍煙彈私藏指揮部遭逮
總統賴清德上個月對新興毒品所帶來的毒駕氾濫問題祭出鐵腕,將「依托咪酯」(喪屍菸彈主要成分)改列一級毒品,製造、販售最重判死,展現毒駕零容忍的決心,不過就在距離總統府僅200公尺的憲兵202指揮部,卻有不肖憲兵網購喪屍菸彈還帶回指揮部藏起來被長官逮到,由台北市憲兵隊移送偵辦自家人,經台北地檢署以《陸海空軍刑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一審考量被告認罪、持毒數量不多,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這名憲兵提上訴希望判輕一點,不過二審維持原判,全案定讞。憲兵202指揮部位於台北市貴陽街與桃源街口,負責台北衛戍區的守備任務、特種勤務、各項突發狀況處置等警衛任務,戍守範圍涵蓋總統府及官邸;隸屬於202指揮部的211營專責總統府「永不移防」,又有「天下第一營」的稱號。這位染毒憲兵曾上網找兼差,自稱為了探索個人興趣什麼案子都接,可當模特兒、幫忙經營社群,也毫不避諱坦承自己是職業軍人,請客戶體諒他「可能時間上較難調配」。本案發生在2025年3月,當時依托咪酯仍是二級毒品,涉案憲兵以1千元網購電子菸,偷放在202指揮部,藏毒隔天長官就安檢發現,報由憲兵隊搜索扣押,並將扣案電子菸送到憲兵指揮部的刑事鑑識中心進行鑑定,確定含有依托咪酯。北檢認定,染毒憲兵身為現役軍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審酌案情後向法院認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一審由北院獨任法官審理,認為這名憲兵自始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加上沒有前科,判拘役50日。涉案憲兵雖認罪但不服一審刑度,以初犯、數量極少、未販賣等理由上訴二審,北院合議庭3位法官審理,認為原審量刑適當,駁回上訴。
三重滅門血案!男狠殺妻小岳母遭判3死刑 二審維持原判
三重一名26歲無業男子張泓毅2024年間在家勒斃妻子、岳母與3歲繼子,在伴屍6天後,盜領岳母存款、盜刷其信用卡,一路帶著愛犬逃亡直到被捕。案經偵結起訴後,一審國民法官判處張泓毅3個死刑,全案上訴至2審後,台灣高院9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回顧整起事件,26歲無業的張泓毅與陳姓妻子結婚後,與岳母和3歲繼子同住,但張泓毅婚後卻不思進取,不僅拒絕外出上班,還因此欠下賭債。期間,張男向岳母借款還賭債,還冒用岳母名義繼續向銀行貸款,遭岳母追討款項,張男卻因此懷任在心,於2024年4月30日至5月1日凌晨,先是趁著妻子熟睡之際,以枕頭壓臉、勒脖導致妻子窒息死亡;5月2日張男再度以同樣手法,對岳母下手,並在下午以手機充電線勒死3歲繼子。張男殺了3個人後,伴屍6天後一路帶著愛犬往南逃亡,卻不忘偷走岳母與妻子的身分證件、存摺、信用卡與印章等重要個人物品,先是從岳母帳號轉出15萬元自妻子戶頭,將款項分次提領出來,更盜刷岳母信用卡,於交友網站上儲值1899元,直到妻子的姐姐因遲遲無法聯絡上媽媽等人,緊急報警破門,才讓整起案件曝光。對此,張男的律師團主張張男的行為並無預謀、無計畫,其犯案僅有「單純扼頸」,並未達凌虐程度,其犯後更曾向心理師表達對於妻子的愧疚,顯見其有悔意,且嗜賭可治,仍可教化請求免死。但被害的陳家大女兒聽聞完全無法接受,認為唯一僅能接受死刑判決,「他有跟我道過歉嗎?」。
女學生遭吊車輾斃「已領強制險700萬」? 家屬律師再轟判決重大違誤
台北地院審理2025年北市大安區吊車輾斃女學生命案傳出爭議,除了死者家人控訴承審法官態度不佳,一審判決更出現「強制險羅生門」,判決書記載「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應得賠償金扣除700萬之後並無餘額,因此駁回家屬所有請求,但強制險理賠最高200萬(7月1日起已提高為350萬),何來700萬之數?北院7日傍晚回應,本案既已上訴,應由上級審法院審酌判斷;被害者母親透過委任律師聲明,開庭筆錄並無「不爭執已領強制險700萬」的文字,原告也從未說過,因此判決內容不符事實、有重大違誤。對於網路文章以一審判決為本,指稱法官已表示5月1日之後提資料不會採納,但原告和被告都拖延訴訟,因此有太晚提出證據的問題,死者家屬的律師特地澄清絕無此事,原告在4月17日之前已提出事證,毫無延遲訴訟的意圖。黃中麟律師及呂朝章律師聲明函全文如下:為受當事人(以下稱原告)委任,就近期網路平台及媒體討論關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5年度北簡字第51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為免外界遭片面或不實資訊誤導,特代當事人澄清發表聲明如下:一、原判決認定原告「不爭執已領取強制險新臺幣700萬元」乙節,顯屬重大違誤,更與事實完全不符: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於民國115年3月31日及115年5月12日進行之兩次言詞辯論期日,其筆錄內容均無「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之記載,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亦從未於任何庭期自認或不爭執領取強制險700萬元款項,純屬原審判決錯誤記載。2.按民事訴訟法第219條規定:「關於言詞辯論所定程式之遵守,專以筆錄證之」。最高法院85年度台抗字第158號裁定意旨亦明文肯認,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主張與陳述,皆屬專以筆錄證之之範疇。3.網路部分言論據此錯誤判決所為之傳播,顯有錯誤。前述開庭過程均有錄音光碟及法庭筆錄可資為憑,原告亦已依法提起上訴,用以糾正原審裁判之實質錯誤認定。二、原告於訴訟過程中均完全恪遵提出證據,絕無任何拖延訴訟之情事:1.依首次言詞辯論筆錄所載,法院命兩造應於民國115年4月30日前提出證據及證據方法;經查,原告與訴訟代理人早於同年4月17日即已遵期遞狀提出相關事證並聲請調查證據,此有書狀郵件送達之雙掛號回執在卷可稽。2.原告既已提早於法院指定之期日前完成證據之提報,顯見原告已充分踐行促進訴訟之義務,絕無任何意圖延滯訴訟或因重大過失而逾期之情事。3.部分言論傳聞原告逾期提出或刻意延宕訴訟云云,顯與客觀存在之卷證不符,特此澄清。三、綜上所陳,原審判決在事實認定與程序指揮上皆存在難以補正之瑕疵,不僅侵害原告之訴訟基本權,更導致外界對原告產生不當之誤解與攻訐。特此代當事人澄清如上,以正視聽,並維當事人合法權益。北市吊車命案被害者家屬委任律師發聲明,批評判決記載「已領強制險700萬」顯屬重大違誤。(圖/律師提供)
洪一中不滿改判嗆「難道要我賄賂裁判」 聯盟嚴正聲明:用詞不妥
台鋼雄鷹5日晚間在澄清湖球場迎戰統一獅,比賽進行至3局上時,因一次盜壘判決經重播輔助系統改判,引發場邊爭議。台鋼總教練洪一中賽後質疑改判標準,並提及「難道我要去烏西(台語賄賂)技術委員」等言論,中華職棒聯盟隨後發布聲明,針對相關說法逐一回應。爭議發生在3局上,統一獅王翾祐盜上二壘,原先遭裁判判定出局,統一獅總教練林岳平提出重播輔助判決挑戰後,經技術委員檢視畫面,最終改判為安全上壘,讓台鋼教練團對判決結果表達不滿。洪一中賽後表示,他向裁判詢問改判原因時,認為得到的說法是沒有明確畫面,但仍因技術委員投票而改判,因此質疑判決標準是否一致,並表示若沒有足夠證據,就不應推翻原判,隨後更脫口說出「難道我要去烏西技術委員」的言論,引發外界討論。對此,中職晚間發布聲明表示,裁判員當下並未向洪一中表示「沒有明確畫面卻改判」,而是說明技術委員檢視重播畫面後,認定防守球員並未完成觸殺,因此依規定改判跑者安全上壘。聯盟進一步指出,重播輔助判決的作業程序,是由重播判決室技術委員共同檢視畫面,必須經絕對多數認定具有明確改判依據,才能推翻原判,本場比賽的判決也是依照相同機制執行,並非個別技術委員自行決定。至於洪一中提及「烏西技術委員」的說法,聯盟認為相關用詞並不恰當,強調針對判決提出意見應建立在專業基礎上,並維持彼此尊重,以維護賽事公信力與裁判制度。
空姐好慘2/高大成:醫學中心疑怕得罪同行 維格曾賣違法線材遭判刑後被高院改判免訴
空姐珍妮(化名)到維格醫美診所「雷射美白」造成皮膚起水泡、潰爛、掉肉,但醫好珍妮的某醫學中心卻拒絕開立診斷書,證明她是「灼傷」,對此,律師許哲維表示,珍妮的傷勢與雷射療程有「時間的緊密性」與因果關係,知名法醫高大成則表示,傷口恢復期太久了,再加上沒有新創傷,合理推論是雷射造成的灼傷,該醫學中心可能怕得罪同行,不肯說實話。幫珍妮治療的醫學中心傳訊息表示無法再診斷證明寫「灼傷」二字。(圖/讀者提供)律師許哲維指出,維格診所恐涉及「過失傷害」,他進一步解釋,該診所的雷射療程,造成珍妮(化名)被雷射過的部位起水泡、紅腫、脫皮、紫斑、掉肉,這是「典型傷勢」,其醫療行為對患者造成對身體的傷害,先不論責任歸屬,的確存在因果關係。其次,維格的療程與患者珍妮受傷有「時間的緊密性」,她剛做完療程,當月就出事,而期間也無其他外力造成侵入性的傷害,合理推論,就是雷射「高溫、高能注入顏料」的醫療過程操作不當,造成患者身體傷害。名法醫高大成研判,空姐傷口恢復期太久了,再加上沒有新創傷,合理推論是雷射造成的灼傷。(圖/林慶祥攝)知名法醫高大成博士看了珍妮傷勢照片,直接指出,此傷口應該是雷射療程造成的,第一、若有新創傷,會造成患部週邊出血、挫傷、瘀青,但珍妮的膝蓋、大腿等處並沒有,可見除了雷射之外,沒有其他的外力傷害。其次,珍妮雷射術後傷勢,恢復時間過程,通常一個禮拜,體質較差,或術後治療不到位,頂多也兩個禮拜就會好,她拖了一、兩個月,還抽血萃取自己細胞注入治療,顯然是雷射療程造成灼傷。至於該醫學中心為何不敢寫「灼傷」,高大成笑著說:「起水泡、紅腫、潰爛這些傷口的徵狀,就是灼傷造成,皮膚科醫師一眼就可以看出,不寫發生這些徵狀造成的原因,當然是因為珍妮就醫時,已經距離雷射受傷有段時間,所以後續接手的醫師可以推託,但最主要,還是怕得罪同行」。高大成建議,遇到這類醫療糾紛,最好從一發現不對勁就拍攝傷口,留下完整治療過程的照片,可供專業鑑定;其次,如果涉及治療的醫師不願意開立證明,可以到醫師公會的醫療糾紛小組尋求協助,相信會比個別醫療院所公正、客觀,也比衛生局權威、專業。事實上,維格診所並非第一次發生醫療糾紛,這家全國連鎖的醫美體系,2017年因為使用韓國進口未經核准的拉皮、隆鼻線材,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起訴。2020年台北地院判處診所負責人林明德「過失而販賣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醫療器材」,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可易科罰金;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81萬沒收。判決書指出,林銘德於2012年6月27日起至216年2月18日間,於維格診所之官方網頁中刊登「4D埋線隆鼻MISKO」之廣告,並向羅比珍妮公司或新健公司購買MISKO埋線1816條、MISJU埋線900條,以每件MISKO隆鼻手術4萬元、MISJU拉皮手術5萬至8萬元之價格,聘任不知情的吳姓醫師,醫師為W姓等10名女客戶施作MISKO隆鼻或MISJU拉皮手術。維格醫美診所透過律師表示,該診所有告知醫療風險,且使用主管機關核准之醫療儀器與藥物,經患者簽署同意書,始做雷射,無患者指控之情形。其次,雷射療程後之外觀與恢復期,雖經醫師術前告知,仍可能與患者預期不同而有誤會,非該診所樂見。然患者術後有不適或疑慮,該診所均秉持責任態度,提供後續照護,但不知為何患者第一次回診時,拒絕診所護理,且拒絕再回診;該診所強調,將會持續與患者聯繫,期取得雙方共識。2026年7月1日更新當事人林銘德委由律師來函聲明:當事人所涉違反藥事法一案,因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而免訴確定,並無遭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及沒收新台幣281萬元,維格診所更無賣違法線材而遭判刑。編按:醫療器材管理法第83條規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醫療器材之管理,應適用本法之規定,藥事法有關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不再適用。高等法院認為,藥事法第84條立法理由針對因過失販賣、供應等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係處以刑事罰,然考量該過失行為之倫理可歸責性較低,實務上多予被告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復考量刑罰謙抑性,爰認以行政罰究責即為已足。
46歲男吃喜酒後猝逝 家屬怒告新人勸酒害死他!索賠170萬
小酌怡情,飲酒過量後果不堪設想!大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近日發生一名46歲趙姓男子參加好友婚宴後,疑飲酒過量返家後猝死。死者家屬認為主辦婚宴的新人曾兩度敬酒,此舉形同「強行勸酒」,憤而向新人提告並索賠人民幣38萬餘元(約新台幣170萬元)。不過,當地法院二審宣判,認定新人並無強迫飲酒行為且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駁回死者家屬上訴。根據陸媒《現代快報》報導,這起悲劇發生於2024年1月10日,主辦喜宴的王姓與丁姓新人邀請包含趙男在內的親友齊聚飯店慶祝,席間新人曾先後兩次前往趙男所在的包廂向全體賓客集體敬酒,首次敬酒時趙男舉杯飲用白酒,第二次敬酒時則未飲用,且現場其餘賓客皆無出現強行勸酒的言行。婚宴於當日下午5時許結束後,新人還特別貼心地安排車輛,將趙男及其兒子一同安全送回住所。不料,當晚7時15分左右,趙男的兒子發現父親突然全身抽搐,隨即撥打急救電話並報案。雖然轄區派出所員警第一時間協助將其送往醫院搶救,但趙男仍不幸於當晚7時57分宣告不治,院方診斷死因為心因性猝死。而死者家屬隨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堅稱兩位新人是為了感謝趙男居中撮合兩人復婚,才會刻意安排敬酒,儘管形式上是包廂群體舉杯,但本質上屬於對趙男的勸酒,必須為此負起賠償責任。對此,一審法院審理後指出,新人是以設宴人身分向整個包廂的賓客集體敬酒,並非針對趙男個人進行單獨或強迫性的勸酒,且當時在場人員皆未察覺趙男身體有任何不適。此外,主辦方在宴席結束後已派人將趙男安全送返家中並交由家屬照料,充分盡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據當地的死亡醫學證明與司法鑑定意見,並無直接證據能證實趙男的死因與該場宴會或飲酒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因此駁回死者家屬的所有訴訟請求。死者家屬因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近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師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二審判決結果。二審法官支持原審見解,認為新人的一般社交敬酒行為並未逾越合理範疇,且事後處置合乎常理,死者家屬的主張缺乏法律與事實依據,最終裁定駁回上訴,全案維持原判定讞。◎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史書華團購OMEGA被告!二審加碼賠70萬 陳沂翻舊照酸「接頭霸王」
知名網紅「盾牌牙醫」史書華日前因涉及OMEGA名錶團購爭議,再度引發討論。根據判決內容,史書華2023年於個人臉書粉絲專頁舉辦OMEGA手錶團購活動,並宣稱與瑞士精品品牌OMEGA合作,遭原廠提告商標侵權。一審原判需賠償50萬元,經上訴後,二審改判須賠償70萬元,另須在粉絲專頁刊登勝訴啟事。事件曝光後,網紅陳沂也在社群平台發文評論,並翻出史書華過去宣傳OMEGA團購時的照片爭議。陳沂表示,當年史書華曾高調宣稱與OMEGA合作,甚至將自己與OMEGA品牌Logo結合製作宣傳海報,藉此推廣名錶團購活動。不過,後來有網友發現,史書華使用的宣傳照疑似經過合成處理,不僅手錶疑似後製加入,就連人物身體也被質疑是移花接木。有網友發現史書華拿吳怡農的照片移花接木。(圖/翻攝臉書/陳沂)陳沂指出,有粉絲發現史書華將自己的頭像合成至吳怡農的照片上,因此網友當時還替他取了「接頭霸王」的稱號。她也提到,OMEGA作為國際精品品牌,外界普遍認為不太可能以一般團購形式進行行銷合作。此外,陳沂還透露,當時有民眾曾致電百貨公司查證相關合作內容,據稱對方回應,史書華是以「企業贈禮」名義詢問大量購買優惠,並要求開立公司發票,並非正式品牌合作案。陳沂表示,自己當年揭露相關內容時,曾遭不少網友批評與攻擊,甚至有人質疑她是因為嫉妒史書華能與精品品牌合作才發文評論。如今法院二審判決出爐,她也再度發文反諷,「這些嗆很大聲的,現在都不知道飛去哪了呢? 」
官司纏身1/許允樂聯名涉侵權「我不是胖虎」 法院認定判賠40萬
網紅許允樂與歌手李玉璽戀愛近一年,於去年底宣布再婚,人生邁入新階段。不過,她四年前捲入抄襲「我不是胖虎」風波,歷經多次審理後仍未翻盤。日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更一審認定,她推出的「百威小老虎」系列確實侵害知名IP「我不是胖虎」著作權,不僅上訴遭駁回,還須連帶賠償40萬元、負擔利息,並須銷毀相關商品及負擔歷審訴訟費用。聯名設計「百威小老虎」(右)被指抄襲「我不是胖虎」(左)。(圖/翻攝自不二馬大叔微博、蝦皮)許允樂憑亮眼外型,在IG擁有高人氣,除了經營個人品牌,過去也曾與服飾品牌MO-BO推出聯名商品。不過,她於2021年間推出的「百威小老虎」系列,被指與大陸畫師不二馬大叔打造的知名IP「我不是胖虎」中的老虎圖像高度相似,引發抄襲爭議。為了否認抄襲,許允樂曾提出愛貓照片作為創作靈感來源。(圖/翻攝自許允樂IG)許允樂曾於2021年在IG發文致歉。(圖/翻攝自許允樂IG)當年爭議爆發後,許允樂曾於IG發文致歉,坦言自己「腳步走快了」,未能顧及所有細節,並表示「百威小老虎」相關商品已先行全數下架,並表示已與不二馬委任之律師聯繫,是否存有侵權一事,將以司法認定結果為準。不過法院審理時,她主要攻防並非「是否侵權」,而是質疑提告的品曄文創是否具備合法授權與提告資格。許允樂方認為,品曄文創雖被授權負責「我不是胖虎」在台灣等地區的商業事務,但公司成立時間比商品上市還晚,質疑對方根本還沒拿到「我不是胖虎」的正式授權,因此沒有資格提告;同時也懷疑整個授權流程與文件有問題。 但法院沒有接受這套說法。法官認定,「我不是胖虎」原作者不二馬大叔,早已把相關權利授權給大陸公司奇策文化,再授權到品曄文創,相關授權文件、公證資料與作者聲明都完整,品曄文創確實有權提告。 至於到底有沒有抄襲?法院則認為兩隻老虎高度相似。判決指出,兩個圖案不只都是黃白配色,連額頭紋路、眼睛位置、臉頰線條、蹲坐姿勢、身體花紋,甚至腳掌造型都雷同,整體視覺觀感幾乎一致。雖然「百威小老虎」在耳朵、鼻子、嘴巴等細節上有所調整,但法院認為屬於在既有基礎上的「微調」,並非獨立創作,仍構成著作權法上的改作侵權。許允樂則解釋,圖案靈感其實來自她養的貓,還提出貓咪照片和草稿當證據。並提出相關照片與草稿作為證據。不過法院認為,草稿缺乏製作時間與修改紀錄,難以證明創作過程,且整體視覺與「我不是胖虎」相比高度相似,與貓咪原型關聯性較低。法官也指出,「我不是胖虎」在網路和市面上擁有高知名度,相關圖像早已公開,身為經營服飾聯名商品的業者,不可能沒看過。最終法院維持原判,服裝公司與許允樂須連帶賠償40萬元;服裝公司與負責人廖信鈜,也須再連帶賠償40萬元及利息。另外,相關侵權商品必須全部銷毀,也不得再使用相關圖樣。許允樂去年再婚李玉璽。(圖/翻攝自許允樂IG)
砸4百萬當「榜一大哥」!熱戀女主播3年只聽過聲音 癡情男崩潰提告
大陸湖北省武漢市一名單身男子沉迷交友平台的女主播,3年間豪砸近400萬元人民幣打賞、轉帳示愛,甚至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未料對方不僅始終拒絕見面,最後還突然失聯。男子事後發現,女主播根本不是「單身美女」,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女主播利用單身人設與曖昧互動誘導高額打賞,違反公序良俗,判決須返還109萬餘元,二審維持原判。《陜西都市快報》報導,劉先生是一名單身男子,2020年下載一款交友APP後,偶然進入女主播「寶兒」的語音直播間。平台宣傳寶兒為「單身美女」,雖然劉先生從未見過對方長相,但很快被她的聲音吸引,雙方之後互加微信,長期透過語音與文字聊天。隨著互動越來越頻繁,劉先生逐漸對寶兒產生感情,開始以「老婆」、「寶寶」等親密稱呼相待;女方也回應稱他為「老公」。劉先生曾多次表明,希望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但寶兒始終態度曖昧。她一方面表示「現在不想結婚」,另一方面又稱「可以做情侶間所有事情」,甚至在男方提出分手時挽留,表示「捨不得分開,可以見面」,卻始終沒有真正赴約。在雙方曖昧拉扯期間,寶兒多次暗示劉先生替直播間衝人氣、刷禮物,甚至向他借錢。2020年至2023年間,劉先生累計在平台充值超過390萬元人民幣,長期穩坐直播間「榜一大哥」。此外,他還私下多次轉帳「520」、「1314」等具有愛情寓意的金額,累積超過7萬元人民幣。直到2023年,劉先生開始懷疑寶兒的真實身分,未料才剛提出質疑,就遭對方全面封鎖。他之後輾轉得知,寶兒其實並非單身,疑似早已有家庭。劉先生回想,寶兒曾將某名男子介紹為「親哥哥」,如今懷疑對方其實是其伴侶,才導致她始終拒絕見面。認為自己遭到欺騙的劉先生,隨後將女主播與平台公司一併告上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要求返還全部充值與轉帳款項。然而直到庭審結束,劉先生始終未見過寶兒本人,對方也未出庭。庭審中,寶兒的代理人辯稱,雙方只是普通朋友,「老公、老婆」只是親密稱呼,並未承諾以結婚為目的交往,因此不構成欺詐,劉先生的打賞屬正常網路消費。平台公司則表示,已履行監管義務,主播私下情感糾紛與平台無關。法院審理後認為,平台已依規提供直播服務並建立監管機制,無須承擔退款責任;但寶兒刻意隱瞞非單身事實,利用曖昧互動與「單身人設」誘導高額打賞,行為有違公序良俗,因此相關打賞行為部分無效。不過,法院也指出,劉先生作為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直播平台屬虛擬消費,仍過度投入情感,自身亦有疏失,因此須自行承擔部分損失。至於雙方私下轉帳,由於多為「520」、「1314」等具有特殊意義的金額,且雙方曾互有回贈,法院認定屬戀愛期間互贈行為,不予撤銷。最終,法院綜合平台分潤比例、實際收益及雙方過錯程度後,判決寶兒返還劉先生109萬餘元,其餘求償則遭駁回。
院長之怒2/前司法院長評川普關稅政策 賴英照舉五案例指他為何輸
知名法學期刊《台灣法律人》日前舉辦五周年研討會,邀前司法院長賴英照致詞並演講,具有美國哈佛大學法律博士學位的賴英照講述美國司法案例,他從美國法理學家富勒擬作的山洞奇案法律問題切入,再提到1892年聖三一教堂案,接著講述美國總統提名聯邦法官案,即 Public Citizen v. Department of Justice(1989) 案,賴英照還提到2018年吹哨條款案Digital Realty Trust, Inc. v. Somers,以及目前世界各國政府最關心的美國總統川普的對等關稅行政命令案。賴英照強調,美國法院以往依賴史料解釋,現在則用通常文義解釋。賴英照也在其他場合演講時指出,若以美國200年來的法學方法演變來審視,若川普在過去的時代打這場關稅官司,結果可能會贏,但現代法院對此類行政權的擴張採取了更嚴格的檢視標準。賴英照5月15日演講時,先舉美國哈佛大學擬作的山洞奇案,內容是5人探險隊困在山洞,擲骰子決定誰生存、誰該被殺掉供其他人食用。救援在第32天成功,倖存的探險隊員們被指控犯謀殺罪。對此,初審法院判處他們有罪並處死刑,被告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最高法院因2票有罪、2票無罪、1票棄權形成平手,維持一審的原判,4名倖存者被處絞刑。《台灣法律人》雜誌創刊五年有成,法學大家齊聚一堂。(圖/項程鎮攝)賴英照還提到1892年聖三一教堂案,美國聖三一教堂請英國傳教士來服務,遭美國政府起訴,理由是違反了1885年通過的《外籍勞工合同法》(Alien Contract Labor Act)。不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終以8比0一致裁判聖三一教會勝訴。本案促成了美國法院在解釋制定法(Statutes)時,不僅看重法條的絕對字面,更重視探討立法者當時的「意圖與精神」,也就是認為應用立法目的來解決,以文義解釋就有問題。相較於近來台灣大法官提名及憲法法庭判決廣受朝野爭議,賴英照也提到美國總統提名聯邦法官案,在Public Citizen v. Department of Justice (1989) 一案中,華盛頓法律基金會等團體曾要求美國律師協會(ABA)公開其評估聯邦法官候選人的會議紀錄與成員資訊,主張其應受美國《聯邦諮詢委員會法》(FACA)的約束,不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終認定,司法部向ABA徵詢意見以獲取法官專業資格資訊的行為,並未使該委員會轉變為聯邦政府「建立或利用」的諮詢機構,因此ABA不受FACA的規範,不用公布相關個資。賴英照接著提到2018年吹哨條款案Digital Realty Trust, Inc. v. Somers,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同年2月做出了指標性判決。該案釐清了《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中針對吹哨者的預防報復保護範圍,裁定只有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式檢舉者才享有聯邦法案的保護。賴英照最後提到目前世界各國政府最關心的美國總統川普的對等關稅行政命令案,被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告違憲,不料川普又課外國15%的臨時關稅。賴英照指出,川普根據美國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發布對等關稅行政命令,他先宣布美國處於非常時期,再對各國課以高關稅,不料今年2月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告違憲而駁回,這個判決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院長約翰.羅伯茲親自操刀,判決認為IEEPA的規範不包括課稅,應採用合乎憲法意旨的解釋。不料川普隨後改依《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對全球商品加徵15% 臨時關稅(最長150天)。然而,美國國際貿易法院以2比1裁判此項措施無效。賴英照強調,美國法院以往依賴史料解釋,現在用通常文義解釋。賴英照曾在相關演講場合指出,若以美國200年來的法學方法演變來審視,若川普在過去的時代打這場關稅官司,結果可能會贏,但現代法院對此類行政權的擴張採取了更嚴格的檢視標準。
女起訴舅舅、表弟要求返還亡母鉅額遺產 只拿回「1支手機」原因曝光
大陸1名范姓女子病逝後,劉姓女兒與舅舅、表弟因遺產問題對簿公堂。劉女認為2人占有母親生前及去世後的巨額財產,遂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人民幣857萬餘元(約新台幣3981萬元)及利息,同時返還金銀首飾、房屋手續、鑰匙及部分遺物,並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3萬元)。綜合陸媒報導,法院查明,范女於2023年6月病逝,生前曾在律師見證及全程錄影下立遺囑,明確表示所有遺產由弟弟繼承,以感謝弟弟一家多年照顧,尤其在其重病期間不離不棄。遺囑中還提到,范女此前已向女兒贈與人民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64萬元)現金及3處商鋪,估值約人民幣160萬元(約新台幣743萬元)。案件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銀行帳戶資金流向。法院認定,范女生前帳戶累計被取現及轉帳約人民幣462萬元(約新台幣2144萬元);在她去世後,范男操作相關帳戶取現、轉帳約人民幣394萬元(約新台幣1828萬元),總金額超過857萬元。其中1筆人民幣300萬元(約新台幣1392萬元)款項,被轉入范男兒子新開設的銀行帳戶。法院認為,由於范女生前已有授權及遺囑安排,范男父子取得相關款項不構成不當得利,而遺產繼承問題亦另案處理,因此本案不再認定遺產歸屬。對於劉女要求返還現金、美元及金銀首飾等主張,法院指出其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相關財物存在或由范男占有,因此不予支持。至於房屋手續與鑰匙,因涉及遺產繼承爭議,也未在本案中處理。不過,法院認為范女生前使用的1部OPPO手機具有特殊情感價值,作為女兒的劉女與該遺物精神聯繫更為密切,因此判令范男返還手機。最終,二審法院認定一審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劉女上訴,維持原判。
女友辭職料理家務「交往3年分手」 男要她還6百萬!法院這樣判
大陸廣西河池宜州區法院近日審理1起戀愛轉帳糾紛。男子3年間向女方轉帳逾人民幣142萬元(約新台幣657萬元),分手後主張大額款項係以結婚為目的。法院認定,象徵愛意的小額轉帳無需返還,2筆共人民幣80萬元(約新台幣370萬元)屬附結婚條件贈與,因未結婚可撤銷。綜合雙方同居生活與付出,最終判決女方返還人民幣16萬元(約新台幣74萬元),二審維持原判。綜合陸媒報導,原告阿天(以下皆為化名)與被告阿雅於2019年經朋友介紹相識,隔年確立戀愛關係,直至2023年4月分手。在長達3年的交往期間,阿天通過銀行轉賬及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多次向阿雅支付款項,累計金額達人民幣142萬餘元;阿雅亦向阿天轉帳17萬餘元(約新台幣78萬元),雙方最終差額為124萬餘元(約新台幣573萬元)。雙方分手後,阿天訴至法院,主張多數轉帳是以結婚為目的所作,尤其是2筆分別為30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與50萬元(約新台幣231萬元)的大額款項,明確用於購置婚房。他並提交聊天記錄作為證據,顯示阿雅曾表達「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意願。阿雅則辯稱,相關款項均為阿天自願贈與,用於日常共同開支且已花費殆盡,並提交錄音稱男方曾表示所有轉帳「心甘情願,無需返還」。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中涉及的轉賬應區分性質處理。部分金額如520元、5200元、13.14元等,帶有明顯表達愛意的象徵意義,且附有「愛你」、「情人節快樂」等備註,屬於戀愛期間的情感性贈與,依法不應在分手後要求返還。對於2筆合計80萬元的大額轉帳,法院認為雖不屬於傳統意義上的聘金,但結合金額規模、轉帳時點及雙方交往背景,可認定其具有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附條件贈與性質。由於雙方最終未辦理結婚登記,贈與所附條件未能實現,依法應允許贈與人撤銷該部分贈與並請求返還。同時,法院也考量到雙方已共同生活超過3年,形成類似夫妻的生活模式。阿雅在此期間辭去工作,承擔家庭日常照料與家務勞動,對維繫雙方生活與感情付出時間與精力。儘管其未能完全證明所有款項用途,但客觀上確有部分資金已用於共同生活開支,相關付出不應被忽視。最終,法院認為,在未結婚但長期共同生活的情況下,應綜合當地生活水平、雙方經濟狀況及實際付出等因素酌情處理。最終裁定,阿雅需按80萬元的20%比例向阿天返還,即16萬元,其餘訴求不予支持。一審判決出爐後,阿雅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胃痛「火燒心」恐藏癌變風險 糞便抗原檢測抓幽門螺旋桿菌
55歲的王先生平時無家族史且身體健康,長期受「火燒心」困擾,直到空腹胃痛加劇才前往台北慈濟醫院就診。一般暨消化外科陳彥志醫師透過糞便抗原檢測發現,王先生已感染胃幽門螺旋桿菌。進一步安排胃鏡與切片檢查後,確認胃部出現潰瘍與異常增生,已進入癌前病變階段。所幸因發現及時,協助轉診至胃腸肝膽科進行內視鏡局部病灶刮除,擺脫長期胃痛之苦。慢性胃炎勿輕忽 幽門螺旋桿菌引發胃部癌前的病變因子 胃癌長年位居國人十大癌症死因,根據衛生福利部資料顯示,台灣每年新增診斷個案達數千人。陳彥志醫師指出,胃癌好發於50至70歲族群,其中幽門螺旋桿菌感染是高度相關的致病因子,臨床觀察顯示,高達八至九成的胃癌是由該菌感染所引起。幽門螺旋桿菌可能在幼年時期便進入人體,並長期潛伏於胃部黏膜造成慢性發炎。陳彥志醫師提到,感染者罹患胃癌的機率較未感染者高出6到10倍。經年累月的發炎反應,可能導致胃黏膜萎縮或出現「腸上皮化生」,若未及時處理,極大機率演變為癌前病變。早期病症常誤以為是腸胃問題 錯過最佳治療時機早期胃癌的症狀多為上腹悶脹、消化不良或輕微胃痛,這些非特異性表現極易被誤認為一般腸胃問題。陳彥志醫師提醒,這類症狀常導致病人延誤就醫,使得許多人在確診時已進入中晚期,錯過最佳治療時機,因此具備風險意識與篩檢習慣至關重要。口味重、家族病史為高危險群 篩檢是防癌重點除了飲食重口味者、有胃癌家族史或慢性胃炎病史者為高危險群,幽門螺旋桿菌的篩檢更是防癌重點。過去民眾常因排斥胃鏡檢查而卻步,但臨床上已有多種輔助工具可供選擇,協助醫師精準判斷患者的胃部健康狀況,進而制定後續的醫療策略。抗拒照胃鏡有其他選擇 糞便抗原檢測具備非侵入性高準確率對於畏懼侵入性檢查的民眾,陳彥志醫師說明,「糞便抗原檢測」是目前簡便且準確度高的篩檢工具。該技術透過分析糞便中的菌體抗原判斷是否正處於感染狀態,過程無需侵入操作,極適合作為第一線篩檢,若檢測結果呈陽性,醫師會再評估除菌治療或進一步檢查。藉由篩檢早期發現病變跡象,因尚未侵犯深層組織或轉移,可採用內視鏡黏膜切除或剝離術。此術式具備傷口小、恢復快且能保留完整胃功能的優點,患者術後生活品質與一般人無異。研究指出,早期介入的五年存活率在部分觀察中可達九成以上。微創手術保留胃部功能 平時更應注意飲食習慣一旦病情進展至中晚期,治療方案通常需包含部分或全胃切除,甚至合併化學治療。陳彥志醫師強調,這不僅會增加身體負擔,也可能影響術後的營養吸收與進食,存活率會隨著期別增加而顯著下降。若延誤至第四期才確診,相關數據顯示存活率可能僅剩約5%左右。為了降低感染風險,建議日常應養成良好飲食習慣,減少菸酒攝取並注重飲食衛生。目前45至74歲民眾可終身享有一次免費的非侵入性糞便檢測機會,若出現長期胃部不適、食慾不振、黑便或體重不明原因減輕,應儘速就醫,切勿依賴成藥。避免幽門螺旋桿菌找上門 日常衛生與早期篩檢為要台北慈濟醫院何景良副院長也提醒,預防胃癌應從根源著手。幽門螺旋桿菌的傳染途徑多與飲食衛生相關,建議民眾若發現感染,應積極與醫師諮詢並配合除菌治療。透過早期篩檢與正確的生活調整,能有效阻斷病程演變,達成早期治療、長期存活的健康目標。【延伸閱讀】春節胃痛別硬撐!醫警告:幽門螺旋桿菌恐掩蓋胃癌警訊一半的人都有!幽門螺旋桿菌恐致胃癌 醫:這時間一定要除菌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8225
梁育誌虐殺女大生無期定讞 死者母哽咽質疑司法公正:我的控訴法官有聽嗎?
2020年發生於台南的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命案,歷經多年審理後,全案於23日定讞,最終由最高法院判處被告梁育誌無期徒刑。消息傳出後,遇害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母親情緒激動,對判決結果表達難以接受,並質疑台灣司法是否公正。根據《TVBS》報導,鍾姓女大生母親表示,得知最終判決後感到十分絕望,直言案件已定讞,「我就算再不願接受,也只能被迫接受判決,我們完全沒有選擇」,並質疑自己的訴求是否被法官聽見。她進一步指出,「這樣的判決,讓我嚴重懷疑司法是否公正獨立,6年了有改變嗎?」鍾姓女大生母親直言,對於這樣的結果,再心痛、再憤怒也改變不了什麼。回顧案情,事件發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當時鍾姓女大生返回宿舍途中,遭梁育誌擄走並性侵殺害,遺體事後被棄置於山坡地。調查顯示,梁育誌案發前一個月曾企圖擄人未遂,且過去亦有闖入民宅與竊取女性衣物等前科。案件曝光後,引發台灣與馬來西亞社會高度關注。審理過程中,橋頭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梁育誌犯行情節重大,判處死刑;高等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理由存在矛盾,將案件發回更審。更二審最終認定梁育誌未具明確預謀殺人意圖,難以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標準,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法院方面指出,梁育誌可透過長期監禁並接受心理治療與教化,仍有反省及改過向善的可能性。此一見解成為改判的重要依據。然而,判決結果也再次引發社會對死刑適用標準與司法審酌因素的討論。
NONO性侵案「二審駁回上訴」!維持2年6月徒刑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捲入性侵指控風波,案件歷經偵查與二審審理後,高等法院今(23日)稍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的結果。檢方原先認定他對6名女子犯下性侵相關罪行並提起公訴,但法院審理後,僅認定其中1次強制性交未遂成立,其餘部分未獲採信。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2023年5、6月間,台灣#MeToo運動從社會各界延燒至演藝圈,直播主網紅「小紅老師」當年6月表示,已整合多名受害女子的指控並向檢方提告。檢方隨即展開調查,台北地檢署於同年8月指揮搜索NONO住處,並查扣手機、筆記型電腦等相關證物。訊後,檢方諭令以50萬元交保,同時核發保護令,禁止其接近或騷擾被害人。整起事件中,共有10人提出告訴,案件曝光後亦引發輿論譁然。在偵查階段,台北地檢署認為其中3名告訴人的指控因證據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其餘7名被害人的部分則因管轄權移轉至士林地檢署續行偵辦。士林地檢署於2024年5月完成偵查,認定NONO利用藝人身分與知名度,於2008年至2013年間,多次以介紹工作或錄影後邀約吃消夜為由,將被害人帶至住處、飯店或車內等私密空間,進而實施性侵或猥褻行為,甚至在過程中說出帶有性羞辱意味的言語。檢方認定其共侵害6名被害人,涉及7項罪名,據此提起公訴。然而,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後,未完全採納檢方指控,僅就其中一案認定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6月徒刑。對於此結果,多名被害人認為量刑過輕,遂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高等法院於去年10月首次開庭,NONO出庭時仍維持一貫低調態度,身穿白襯衫與黑長褲並配戴口罩,對媒體提問不予回應。最終,高院認定一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外,NONO尚涉及另1宗案件,內容為涉嫌對2名女子進行性侵與猥褻。該案最初由士林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但經被害人聲請再議成功後,案件被撤銷並發回續查。士檢於去年8月重新偵查後,改為提起公訴,目前該案仍在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中,尚未作出判決。◎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