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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富網紅人設大崩塌!下藥迷姦應召女 拿14張玩具鈔白嫖下場曝光
網路名人「台中房董」房姓男子2015年間以炫富形象走紅網路,近年逐漸消失在大眾視野,他卻在2022年間下藥性侵應召女,丟下14張玩具鈔後就離開,女子清醒後憤而報警,他一審遭被依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刑9年,上訴二審後被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據悉,房男2015年間活躍於台中各大夜店,自稱是模特兒經紀或酒店公關,多次搭訕正妹,還與超跑合影營造土豪形象,卻被拆穿其實是「騎腳踏車上夜店」,更因而得罪黑幫,遭「鯊魚幫」成員動用私刑,被逼自掌嘴、強灌酒後,遭丟包大肚山公墓。房男近年消失在大眾視野,他2022年12月透過媒介聯繫應召妹「小虹」(化名),約定以7000元代價在三溫暖進行性交易,而在女方為他按摩時,房男蜂王膠飲料哄騙對方喝下,聲稱「喝了會變漂亮」,被害人不疑有他,飲用後卻陷入昏迷。女子清醒後,發現自己下體疼痛、衣物遭褪去,房男則已消失無蹤,現場則留下14張千元「鈔票」,女子拿錢去結帳時,才驚覺這些都是玩具鈔,氣得報警提告。台中地院一審時,房男企圖脫罪,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下藥只是為了「降低對方戒心」好使用假鈔,稱自己只想「白嫖」而非性侵,法官根據空瓶檢驗報告及受害者證詞,認定其藥劑強制性交罪證明確,重判9年。上訴二審期間,房男父母出面護子,母親欲以10萬元和解遭拒,父親則提出精神診斷證明及過往遭霸凌的新聞資料,請求減刑。然而,法官認為房男作案時懂得策劃下藥與準備假鈔,思考與常人無異,且過去的社會事件與本案量刑無關,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案仍可上訴三審。
白色巨塔3/中榮爭議非首次!神外主任代刀釀醫糾 下體化膿慘遭整組切除
台中榮民總醫院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科主任楊孟寅、醫師廖致翔被爆料指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手術。而這也早非台中榮總第一次爆出醫療醜聞,2013年「百大名醫」神外主任沈炯祺過去曾被爆出為賺取手術獎金,讓其他醫師代為執行手術,造成病患死亡引發醫療糾紛;2014年,有男病患因下體出現硬塊,向中榮泌尿名醫歐宴泉求診,歐在手術過程中卻將切片手術直接改為切除手術,讓病患清醒後氣炸。沈炯祺過去被抓包明明在台中豐原醫院看診,卻同時在中榮進行腦膨出手術,被抓到手術為豐原醫師張正一代刀。(圖/報系資料照)現任台中榮總醫院神經外科主任沈炯祺,曾獲商業週刊「百大名醫」,卻被爆出為了賺取開刀獎金,經常性同時開3到5台重大手術,最高紀錄甚至一天7台,手術室更分別在第一醫療大樓、第二醫療大樓與急診大樓,實際上卻是直接交由旗下醫師代打。而沈炯祺在為廖姓婦人執行「頸椎後縱韌帶鈣化」手術時,也同時為其他3名病患執行手術,最後廖姓婦人術後因敗血症不治,主刀醫師沈炯祺卻幾乎不出面,均派住院醫師溝通。事件爆出後,又有民眾出面指控沈炯祺明明在豐原醫院看診,卻同時在中榮進行腦膨出手術,當場被抓包由豐原醫師張正一代刀執行。對此,台中榮總也因此明訂醫師手術不可跨棟執刀(排除緊急會診手術)。2014年9月,一名方姓男子因下體出現硬塊前往台中榮總向泌尿科名醫歐宴泉求醫,歐宴泉當下診斷懷疑方男罹患陰莖癌,排定進行切片手術確認,未料過程中卻直接將患者的下體全數切除,表示,「因找不到腫瘤,不管是良性或惡性都得切除。」,最終病理報告出爐,確認方男下體僅為一般發炎、膿傷,讓方男事後氣得向歐宴泉求償891萬餘元、同時須給付妻子650萬元民事賠償損失。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確認手術過程中,歐宴泉曾詢問方男妻子因沾黏嚴重,無法剝離腫瘤,是否同意切除陰莖,在獲得方男妻子同意下才將方男下體全數切除,案經上訴至最高法院後,仍判處方男與其妻子敗訴。在各大醫學中心中,包含台大、北榮、林口長庚與高醫中,僅有台中榮總允許廠商可以「上table」。(圖/民眾提供)而此次爆出醫師放任廠商上table執刀,3名醫師放任廠商上台執刀粗估至少已長達3年。2025年底,醫師廖致翔遭內部檢舉放任廠商執刀,但台中榮總至今卻未對相關醫師做出懲處,僅在接獲檢舉後,於會議上宣導強調「本院規範禁止廠商碰觸病人傷口及身體,但可以協助護理師部分器械操作。」。據了解,中榮在會議上宣導呼籲醫護人員「一定要遵守法規」,「一旦觸法,醫院都不能保護您」;會議上也有副護理長詢問,廠商是否能刷手上table教導器械使用,因器械技術更新太快,護理人員無法第一時間熟悉,但器械又相當昂貴,小小一組就要價百萬,因此通常會協請廠商操作,將器械組裝好後交給醫師使用,過程中不會碰觸到病人。對此,會議上主席回復強調,廠商須在藍色區域外,不可碰觸到病人,僅能以雷射筆或站在手術床區域藍色格子外,教導刷手護理師或協助醫師器械組裝與設備操作;執行長則強調,該事件並非事後檢討,「當場就要制止」,「可以請廠商事先來上課,大家都要自己學習器械儀器使用」。但截至2026年1月,均未對相關醫師做出懲處,而在醫學中心中,包含台大、北榮、林口長庚、高醫等中均明訂廠商不可上table,並須完成手術全期護理學會舉辦之醫療器材專業人員手術病人安全研習會課程才能進入手術室,僅有台中榮總准許廠商上table。對此,台中榮總全盤否認廠商進手術室執刀。中榮公關室主任李萬國回應,有關神經外科讓外面廠商進駐開刀一案,經查本院沒有讓任何廠商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針對神經外科廖致翔醫師遭內部檢舉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一事,本院再次重申,廠商沒有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醫院對於目前廖致翔醫師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一案已經由政風室與人事室完成調查,目前移送考績會審議中,預計下周將會有結果出爐。
人間煉獄!警友副站長七期豪宅內虐殺助理 少年揭「老虎鉗拔牙」殘忍酷刑
台中市某分局警友站劉姓副站長,因懷疑28歲許姓男子私吞款項,2024年10月找來37歲劉姓友人、19歲石姓助理及一名未成年林姓助理,在七期豪宅內對許男聯手施暴,最終許男身受重傷、不治身亡,台中地院國民法庭6日開庭,傳解剖法醫曾柏元和林姓少年作證,林少更揭露死者遭受「老虎鉗拔牙」酷刑,他更擔心自己不順從而變成第二個死者,犯嫌手段令人髮指。檢警調查,許男是劉男助理,但劉男懷疑他私吞700萬元,加上傳播小姐款項和歷來請款事宜而對許男心存不滿,2024年10月18日凌晨夥同共犯在七期豪宅內對許男施虐。而犯嫌手段極其殘忍,他們持球棒、榔頭、尖刀、六角扳手等器具狠打許男,還以噴槍灼燒、老虎鉗拔牙,更在許男遍體鱗傷後噴灑酒和辣椒醬,凶器高達10種,凌虐過程長達數小時,許男不堪暴行,在奄奄一息時喊「救命」求饒,劉男等人還宣稱「讓你知道什麼叫人間煉獄」,許男最終傷重身亡。檢方2025年2月對劉男等3人提起公訴,全案於6日再度開庭,並傳喚曾柏元和林姓少年作證,曾伯源證稱死者身上遍體鱗傷,包含頭部、雙眼兩側、四肢和背部,左臂取出2顆彈丸,左肩、右腰共發現3處香菸燒燙傷,左手肘另有短淺銳器穿刺傷,且死者「血液浮一層油」,研判為皮下脂肪遭破壞後進入血液循環,隨心臟打入肺部,堵塞微血管,造成嚴重肺部脂肪栓塞。林姓少年則證稱,他清晨5點多到現場,劉姓主嫌、劉姓同夥、石姓同夥和死者都在吸毒喝酒,但劉姓主嫌與許男因金錢糾紛而產生衝突,許男被叫到陽台,他則與石男一同被要求以膠帶封口和控制許男。林姓少年提到,因對方人多勢眾,加上手機也被放在桌上控制,想找藉口離開卻被拒絕,擔心自己成為「第二個死者」而不敢不從,並證實確有拔牙情事,劉姓同夥拿老虎鉗要拔死者門牙,還說「很硬,拔不下來」,但他沒目擊牙齒拔下瞬間,最終則是藉口回家洗澡才脫身。劉姓主嫌與其同夥辯護律師認為,林姓少年所述內容沒有證據能力,檢方則認為,林姓少年開庭時數次出現記憶模糊狀況,但他坦承自己有吸毒,所述有證據能力,並依刑事訴訟法,證述可依偵查筆錄為準,全案則預計在9日下午宣判。
應徵碰壁開貨車撞「館長」健身房 台中男「5年8月改判1年半」 理由曝
台中市30歲林姓男子因應徵未果,駕駛小貨車衝撞網紅「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旗艦店,一、二審原均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8月。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林男欠缺殺人犯意,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改依強制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判1年2月,最高法院於12月30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指出,林男於2024年5月間前往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應徵教練未果,事後透過通訊軟體傳訊給館長欲拜師亦未獲回應,心生不滿。2024年6月12日晚間7時許,林男替許姓友人駕駛小貨車載運物品返程途中,執意將車開往健身房,並強行奪取許男手機,阻止其報警。當晚7時39分許,林男將車停於健身房對向車道,約6秒後,未按鳴喇叭即加速左轉,衝上健身房門前階梯並撞破大門後隨即煞停。撞擊導致大門、磁磚及部分設施毀損,館內櫃檯與管制區約10餘人一度受驚,所幸無人傷亡。台中地檢署原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於2024年10月判處5年8月徒刑;二審於2025年3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勘驗監視影像,認定林男撞破大門後即停車,未持續朝館內人員區域衝撞,且事後立即離開現場,未對任何人施以暴力,採信其僅欲毀損大門、報復館長的說法,認定不構成殺人未遂。更一審並審酌林男已賠償許男7萬5000元損失,並依判決賠償館方13萬7620元,且自案發起即遭羈押,羈押期間已逾判決刑期,遂於2025年9月23日撤銷原判,改判強制罪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1年2月。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12月30日駁回,全案確定。
快訊/婦情緒激動持菜刀闖台中地院 法警見狀急攔報警
台中地方法院31日上午,一名婦人被法警發現情緒激動,持菜刀準備闖入法院,所幸第一時間即被法警發現攔下,並通知轄區警方到場處理。警方到場後,也立即進行勸說,好不容易在婦人情緒稍微平靜後,將婦人帶回派出所了解案情。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無照酒駕撞死醫大生還肇逃遭判10年 主播爸淚訴: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台中一名無照又酒駕的23歲洗車工人吳叡旻,在今年3月間駕車行經西屯區黎明路三段、凱旋路口時,高速闖紅燈撞上騎機車跑外送的22歲陳姓醫學生,導致陳男身亡,台中地檢署求刑10年到11年6月。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10)日上午宣判,依酒駕致死判處9年、肇逃致死5年,合併應執行10年。對此,擔任體育主播的陳男父親淚訴,「只判10年根本沒有公平正義可言」,希望未來能修法提高酒駕刑期,後續也會對吳叡旻及借給他車子的車主提民事求償。回顧此案,事故發生在今年3月8日,吳叡旻凌晨3點多與同事到汽車旅館聚會,再搭車前往KTV飲酒歡唱,共喝了至少18罐啤酒,並於凌晨3時42分搭計程車返回汽車旅館,無照駕駛Toyota Alphard廂型車準備返家。而在行經西屯區黎明路三段與凱旋路口時,高速闖紅燈撞飛騎機車的陳姓醫學生,致陳男頭部外傷、顱內出血、18處骨折,送醫急救後傷重不治。吳叡旻肇事後開車逃逸並躲回家中,嚇得打電話問朋友怎麼辦,友人勸說他投案,並於清晨5時許載著吳男到派出所投案,測得其酒測值為0.3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致死嫌送辦。台中地檢署後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起訴,移請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台中地院國民法庭於昨日(9日)開庭,公訴檢察官依酒駕致死、肇逃致死兩罪,求刑8年至9年6月、4年至5年6月,應執行10年至11年6月;公設辯護人則主張,吳叡旻雖一度肇逃,但還是有鼓起勇氣自首,因此應減刑,且不構成累犯,建議2罪量處6年4月、1年2月,合併應執行7年。經2日審理,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早宣判,判吳叡旻酒駕致死累犯9年、肇逃致死累犯5年,兩罪合併執行10年。面對判決結果,陳男父親無奈道「非常不滿意這樣的判決結果」,一條人命,而且是這麼惡性重大的酒駕、無照、闖紅燈、肇事逃逸行為,最後只判了10年,雖然很感謝台中地檢署2位年輕有為檢察官的努力,但台灣法律對於酒駕肇事致死或酒駕的行為刑責實在太輕了,這樣的結果家屬無法接受,社會也無法接受。陳男父親表示,開完庭從台中回台北的路上,他和天上的兒子說「為了幫你討公道,爸爸盡力了,不論結果如何,希望你都能安心的在另一個世界當快樂的小天使,我也很感謝這輩子能有你這麼乖又優秀的兒子」。陳男父親說,未來要走的路還很長,改變社會必須從立法、修法開始,但是「包公辦案、懲奸除惡,也要給他尚方寶劍」,檢察官沒有尚方寶劍,就算再怎麼努力也沒辦法,法院也只能判一個讓人非常不滿意的刑期,希望兒子的離開,能對社會發揮影響和價值,希望未來在酒駕這件事上,罰則可以提高,讓大家戒慎恐懼,不要再有酒駕的行為。至於是否要繼續上訴,陳男父親坦言,國民法庭的特性很難改判,雖不滿意這樣的結果,但還是會與律師商討下一步怎麼走,也將對吳叡旻及借給他車子的車主,提起民事求償,「一條22歲生命,優秀的年輕人就這樣走了,連實現夢想、回饋社會的機會都沒有,可惡的肇事者卻只判10年」。《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台中高鐵特區大樓暗藏毒窟! 警查獲「綠巨人浩克」毒咖啡3千多包
台中市刑大2025年3月接獲線報,指一個販毒集團看準烏日高鐵特區交通便利,承租環河路一棟社區大樓作為掩護,暗中製造與分裝含第3級毒品的「喵喵」毒品咖啡包。警方蒐證後持搜索票攻堅,當場逮捕34歲譚姓男子,並查扣以「綠巨人浩克」等動漫英雄為包裝的毒咖啡包 3,067 包、愷他命 31 包,以及電子磅秤、分裝袋等器材。刑大偵三隊長杜旻信表示,譚男利用大樓「交通四通八達、到貨迅速」的優勢,將分裝場藏身社區內,並透過通訊軟體接單,進貨原料後以印有時下流行動漫人物的包裝袋分裝,企圖吸引年輕族群並規避查緝。警方3月收網當天直搗分裝場,將譚嫌逮捕並依毒品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檢方已偵結起訴,目前案件由台中地院審理中。
國小教練性侵41名學童!遭判464年刑期 鄭英耀:會公布在網路上
台中某國小松姓運動教練從民國107年起6年間性侵猥褻41名學童高達90次,拍攝至少34段不雅影片,今年7月一審宣判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刑期加總超過464年。二審26日宣判,維持原判決。教育部長鄭英耀今天表示,絕不容許任何侵犯學生身體與受教權益的行為,大家都要強烈譴責,針對校園不適任人員,教育部會公布在網路上,作奸犯科的人一起譴責。松姓教練自107年至113年10月擔任某國小運動教練,6年間性侵猥褻41名學童高達90次,拍攝至少34段不雅影片台中地院今年7月審結,依7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10月、46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罪各判3年6月、3個成年人對兒童乘機猥褻罪各判1年6月、34個違反少年意願製造性影像罪各判7年2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加總超過464年,松姓教練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決。鄭英耀今天出席立法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前受訪表示,任何侵害學生受教權或身體,不論是教育人員或教練,大家共同譴責,承諾將持續強化校園安全機制,加強不適任人員揭露機制,強化友善安全校園防護。鄭英耀表示,教育部已建置「教育不適任人員資訊平台」,無論是教師、教練或其他教育人員,只要涉及重大違法或不當行為,經法定程序認定,相關姓名與資訊都會公告,供各級學校查詢,防止不適任者再次進入教育現場,所有人一起譴責作奸犯科的人,以確保學生安全,共同維護兒童受教權。《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持分博奕戰2/「共同持分」成有心人士獵物? 地主可尋求三方案解套
台中文心中清捷運站周邊的水湳新興市場土地陷入變價分割危機,地主們雖百般不願,卻幾乎找不到脫身之道。台中地院法官開庭時建議地主可向市府申請核定是否能採「原物分割」,但受限於開發利益與法規最低面積限制,實務上幾乎不可行。地主們無奈質疑,《土地法》原意是處理繼承人之間持分問題,如今卻被「土地蟑螂」鑽洞利用,反讓真正地主被迫低價脫手家產,成為制度最無力的犧牲者。被告之一、77位地主中的陸敬民向本刊指出,水湳新興市場用地是多年前由其母親購入,此地之所以會淪為今日的風暴,源頭在於當初規畫時就埋下的一個「地雷」,整塊土地只有一個地址,屬於是多位地主共同持有,不像現今地號分割如此細緻,因此衍生漏洞可鑽取。地主陸敬民指出,法院一旦進入拍賣程序,若發生流標就會不斷降價,最後成交價有時只剩市價一半甚至更低,等同被迫賤賣祖產。(圖/黃耀徵攝)今年7月第三次開庭時,法官建議雙方可向台中市政府確認土地是否能「原物分割」,也就是每位地主擁有獨立地號,脫離共有狀態,原告也可自行出售其土地。然而,原告蕭姓律師卻主張原物分割將損害土地「容積率」,也就是開放空間與未來開發的潛在利益,此說法令地主們不滿痛批,根本是「吃人吃夠夠」。然而即使再不合理的條件,仍可符合法規程序,「土地蟑螂」的衍生,正是不法人士利用《民法》第823、824條關於「共有物分割」的規定,向法院聲請裁判分割;若法院審酌後認為「變價分割」是適當的處理方式,即會裁定拍賣。有些人甚至結合《土地法》第34-1條的「多數決處分」,讓整起訴訟看似完全合法,實則可能讓小地主血本無歸。陸敬民表示,部分法官誤以為拍賣是最公平的方式,卻忽略拍賣市場的現實,若拍賣流標就可能多次降價,對原地主極為不利。此案一年內就開了4次民事庭,速度快得離譜,地主們難以反應,感覺就像「強渡關山」,急著將人家的土地處理掉。最終若真的走入拍賣程序,自己只希望可以找來第三方估價師等專業人士,提出合理市價後,再依合理方式處理。對此,律師呂奕賢指出,立法者起初就認為「共有」不是理想狀態,因為一塊土地或建物由很多人一起持有,使用上很麻煩,因此法律的方向,是希望最後能回到「一人單獨所有」。實務上,只要有共有人要求分割,法院原則上會優先採取「原物分割」,也就是能切地就切地、能分建物就分建物;只有在不動產本身沒辦法分,或共有人太多、持分太零碎時,法院才會改採「變價分割」。呂奕賢建議,如果地主覺得有人想利用制度(像土地蟑螂或建商)逼土地拍賣,可以提出一套具體的「原物分割方案」,例如如何分地、各自取得哪一部分。只要土地客觀上能分割,法院通常會傾向採用這種方式;另外,地主也可以去整合其他年長共有人,只要多數人支持原物分割,法院不見得會同意變價分割。律師說明,法院拍賣通常以「一拍市價、二拍八折、三拍六四折」方式,不過若土地條件單純、買方容易評估,價格通常不至於太離譜。(示意圖/劉耿豪攝)至於拍賣流程,呂奕賢表示,法院在拍賣前一定會找估價師先估市價,不會用公告現值。拍賣價格一般是一拍市價、二拍八折、三拍六四折。只要土地或建物條件單純,拍賣價格通常不會太差。律師劉韋廷認為也可採「原物找補」方式,地主可向法官爭取由自己承受持分較小共有人的份額,再以法官認定的公平價額找補現金,避免土地被迫拍賣。對此,記者致電蕭姓律師的事務所,事務所回應指出,因相關訴訟仍在審理中,蕭律師不方便回覆。
北屯公園奪命倒車!72歲翁遭輾亡 肇事司機遭起訴後離奇身亡
台中市北屯區民俗公園附近今年7月發生一起奪命車禍,1名72歲金姓男子不幸遭小貨車倒車輾過,傷勢過重送醫仍宣告不治,整起案件在檢方於9月底偵結、正式起訴28歲姚姓肇事司機後,原本即將交由台中地院審理。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姚男在10月27日突然身亡,法院最終諭知公訴不受理,案件以極戲劇性的方式劃下休止符。這起事故發生在7月23日,當時姚男駕駛小貨車,準備前往知名飯店與燒肉店後方小巷卸貨。他在狹窄的道路中進行倒車時,疑因視線死角或疏忽,並未注意到身後正通行的金姓行人。小貨車一路倒退,直接將金男撞倒、輾壓,導致其頭部、胸部與腹部多處受到嚴重鈍挫傷,最終造成多重器官損傷,經搶救仍宣告不治。警方到場後,姚男並未逃離現場,他當場向警方承認肇事,之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被移送法辦。當時有目擊者表示,該小貨車長期於附近餐飲店進行送貨作業,事故發生當下,小貨車倒車的速度雖不快,但因沒有注意行人動向,最終釀成悲劇。現場留下一大灘血跡與死者拖鞋,畫面相當怵目驚心,讓周邊店家與居民都不忍回想。案件進入偵查後,中檢調閱路口監視器、救護車行車紀錄器、台大法醫影像資料及交通事故鑑定書等多項證據,認定姚男在倒車時確有疏失,因此於9月26日正式起訴。不料就在案件進入法院階段後,司機姚男於10月27日突然死亡,詳情未公開。由於刑事被告死亡,依法不得繼續審理,台中地院因此裁定公訴不受理,也等同案件就此結案。
施暴男認「前女友太瘦」!塞3千元生活費 違反保護令遭判拘役40天
台中市西屯區一名40歲男子,因去(2024)年對前女友施暴,曾在2024年12月遭法院核發保護令,規定他不得接近女方100公尺以內。今年5月,男子在洗車場巧遇前女友,仍上前與她交談;隔日因「心疼女方太瘦」,竟將3000元生活費以口罩包裹放在前女友車門把上。女方發現心生畏懼報警處理。台中地院近日判決,依違反保護令罪處男子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據了解,該男子與女子曾為同居伴侶,但男子有家暴行為,台中地院於2024年12月20日核發通常保護令,禁止男子騷擾、接觸、跟蹤、通話或通信,並要求保持與女方至少100公尺距離,保護令有效期為2年。今年5月31日中午12時許,男子趁女方在停車場洗車時走到旁邊與她說話,女方喝令其離開後,男子才離去。6月1日上午7時許,男子再次前往女方承租的停車場,將3000元生活費用口罩包好,放在駕駛座門把上,女方發現後,心生畏懼立即報警。男子矢口否認違反保護令,辯稱5月31日是巧遇前女友,僅想打招呼,女方要求離開後就走了;6月1日塞錢行為,是因「心疼女方太瘦,所以放3000元在車門把上,讓女方當生活費」,未料女方報警。法院審裡時,男子改口認罪。法官認為,男子明知保護令內容及效力,卻仍漠視公權力與保護作用,顯示其法治觀念薄弱。但考量男子坦承犯行及其他情狀,依法依違反保護令罪,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台中驚悚債殺!同事為1萬怒奪命 白骨遭棄深山曝光真相
台中市霧峰區山區驚傳駭人命案,25日有民眾在偏遠山區邊坡驚見1具「被繩索、膠帶纏繞」的白骨遺體,嚇得立刻報警,警方趕抵現場勘查後,發現屍體位於約5公尺深的斜坡,骨骸散落、衣物殘破,畫面令人怵目驚心。經鑑識與比對,死者身分確認為49歲李姓男子。檢警追查後發現,李男與31歲洪姓男子同為同事,2人因債務問題關係惡化,據悉李男積欠洪男1萬元遲未歸還,洪男懷恨在心,竟於9月14日約對方到霧峰區新生路商談還款,沒想到雙方在車內談判破裂,洪男怒氣失控,疑持繩索與膠帶將李男活活勒斃,隨後將屍體載往山區棄置。警方指出,李男被害後家人苦尋多日,兒子報案協尋近1個月仍無所獲,直到日前山區民眾意外發現白骨,才揭開這場「債殺命案」的驚人真相,專案小組鎖定洪男後,於26日深夜11時許將其拘捕。檢察官隔日帶同法醫相驗遺體,並將擇期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經訊問後,檢方認定洪男涉犯殺人與遺棄屍體2大重罪,罪嫌重大,且無固定居所,有逃亡及串供疑慮,遂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審酌後,裁定將洪男羈押但未予禁見。
移工宿舍衝突釀命案!32歲越籍男持刀刺死同鄉遭羈押禁見
台中市大雅區清泉崗機場附近24日清晨4時許發生凶殺命案。32歲越南籍范姓移工與同鄉21歲黎姓男子在宿舍內爆發口角,范男持水果刀猛刺黎男胸腹部,黎男逃出宿舍後倒臥路中央血泊中,送醫搶救仍因傷重不治。范男犯案後搭乘台灣籍陳姓男子的轎車逃逸,躲藏至另名越南籍范姓男子於大里的住處。警方24日中午將范男及幫助躲藏的陳男、范男逮捕到案,檢方認定范男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已裁定將范男羈押禁見。據悉,24日清晨4時許有民眾在清泉崗機場附近巷弄內發現有名男子倒臥在路中央,上前查看驚見男子倒臥血泊中,緊急通報119人員到場救援。監視器畫面顯示,黎男邊跑邊回頭,摔倒後又奮力爬起繼續逃命,最終倒臥在車旁血泊中警方表示,確認死者為越南籍移工21歲黎男,事發前他在宿舍內與同鄉的范男爆發口角,隨後遭范男持水果刀猛刺胸腹部喪命。范男犯案後即搭乘本國籍陳男的車逃逸,跑到另名越南籍范男於大里的住處藏匿。24日中午警方將范男及幫助躲藏的陳男、范男逮捕到案。檢方24日晚間複訊後,認定范男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協助藏匿的台灣籍陳男與越南籍范男,分別依藏匿人犯罪嫌裁定25萬元、1萬元交保。警方在追緝過程中也意外查獲5名逃逸移工。
載偽基地臺到處發「普發1萬」詐騙簡訊!台中男遭活逮 檢聲押獲准
台中地檢署近日指揮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偵查第二隊(下稱電偵二隊)偵辦「截電專案」,利用電信大數據分析可疑詐騙門號,針對詐騙集團上游核心成員進行溯源,發現一名王姓男子冒用電子支付業者名義,透過行動偽基地臺向民眾手機傳送「一卡通帳戶認證」、「普發一萬元」等詐騙簡訊,複訊後向台中地院聲押獲准。台中地檢署發現,近期詐欺集團常利用時下流行之議題,如「ipass 一卡通帳戶認證」、「街口支付帳戶認證」及「普發一萬元」等資訊吸引民眾點擊,以詐騙個資或金錢,遂指揮電偵二隊偵辦「截電專案」,利用電信大數據分析可疑詐騙門號,查出有歹徒冒用電子支付業者名義,透過行動偽基地臺向民眾手機傳送詐騙簡訊,致民眾陷於錯誤而輸入個資,進而遭盜刷或轉出金錢。臺中地檢署偵辦冒名一卡通偽基地臺詐欺等案件,聲請羈押禁見王姓被告獲准。(圖/檢方提供)經台中地檢署與電偵二隊進行詳細蒐證,獲悉王男涉有重嫌,於114年10月16日持臺中地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對王嫌之車輛及臺中市西屯區之居處執行搜索,當場扣得運轉中之偽基地臺設備及工作手機等物。檢方複訊後,認定王男有逃亡、勾串共犯及反覆實行詐欺犯罪之虞,有羈押之必要,17日向法院聲押獲准。檢方烈呼籲民眾,切勿點擊或連結來源不明簡訊或電子郵件中之網址,也勿撥打簡訊內所附之電話號碼,以免遭詐欺集團藉此騙取個資或金錢。若針對簡訊內之資訊有疑義,可直接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或至內政部警政署「打詐儀錶板」網站瞭解最新詐騙手法,以免受騙。近年詐騙集團多利用偽基地臺發送簡訊行騙,其技術手法日益精進,增加查緝難度,本署亦將持續加強偵辦力度,以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財產安全。臺中地檢署偵辦冒名一卡通偽基地臺詐欺等案件,聲請羈押禁見王姓被告獲准。(圖/檢方提供)
男散佈「台中普發4萬」假消息遭送辦 屬「言論自由」裁定不罰!區公所回應了
今年7月28日,台中陳姓男子於社群軟體Threads,發布「台中普發四萬」的不實內容,遭南區區公所報案,表示散佈「假消息」,台中市府更在官網宣傳此為「假消息」,並寫出罰則;台中地院認為,陳男行為是公共議題討論,屬「言論自由」範圍,裁定不罰。南區區公所表示尊重法官裁定。據了解,南區區公所接獲民眾詢問,「普發4萬」的真實性,有人在群組分享,以台中市長盧秀燕為背景的宣傳圖,內容為「年終獎金每人普發4萬,台中市超徵120億,學者促還富於民」。南區區公所認為普發四萬圖片,為不實消息,因此向警方報案。市府更在官網,呼籲民眾切勿轉傳、散布或分享來源不明的訊息與圖卡,輕則處以社會秩序維護法、重則恐觸犯刑法提醒民眾。警方調查後指出,今年7月28日,陳姓男子於社群軟體Threads,發布「台中普發四萬」的假消息。因散播不實謠言,造成民眾詢問公所,進而影響公共安寧,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陳男移送台中地院裁處。台中地方法院審理表示,檢方指控陳男張貼相關貼文,造成台中市政府及各區公所陸續接到民眾詢問是否真的有該項政策,進而影響公共安寧。陳男否認違法,稱自己只是表達支持意見,因為市長盧秀燕過去曾表態贊成中央普發1萬元,既然市府有稅收超徵,建議普發現金給市民也屬合理討論。法院認定,陳男的發文內容,主要是針對「盧秀燕支持中央普發1萬元」的公共議題提出個人觀點,屬於善意的意見表達與公共討論,並沒有捏造或散布不實訊息,屬「言論自由」範圍,裁定不罰。法官進一步指出,雖然陳男的貼文引發部分民眾向市府與區公所查詢政策內容,但這僅是民眾對消息的關心與求證,並不代表社會因此出現恐慌或不安。對此南區區長李美麗表示,公所尊重法官裁定不罰;貼文使用了市長照片與市府風格圖卡,導致不少民眾誤以為真,詢問當地里長「普發四萬」是否為真,更打電話或到公所查證,里長及區公所不堪其擾,造成基層作業的困擾,公所因此上報市府。強調網路傳播速度極快,涉及政策或公共資源分配等議題,宣傳圖卡皆經正式程序發布,民眾若看到類似資訊,應以市府公告或正式新聞稿為準,但仍提醒大家網路訊息需查證,避免誤信假消息。
台中七期豪宅命案首開庭!「警友副站長」涉凌虐助理致死 三被告認罪仍互咬分工
2024年10月18日凌晨,發生於七期豪宅虐死案。主嫌劉男等3人,今年2月檢方依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罪、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提起公訴。今準備程序庭對於檢察官提出的犯罪事證,3人各說各話,互相矛盾。檢方指出,許男為劉男助理,因金錢發生糾紛。去年10月18日凌晨,劉男在七期租屋處找來37歲劉姓友人、19歲石姓助理及一名未成年林姓助理,共同對許男施暴。四人涉嫌將被害人強行脫衣拘禁在陽台,持球棒、榔頭、尖刀、六角板手等器具毆打,並以噴槍灼燒、老虎鉗拔牙,甚至逼迫許男服用毒品,再潑灑酒與辣椒醬,施暴過程長達數小時。依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罪、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劉姓主嫌、劉姓共犯與石姓助理,林姓未成年部分由少年法庭另案偵辦。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日召開準備程序,由審判長高增泓及法官薛雅庭、張雅涵組成合議庭。主嫌劉男在庭上辯稱,許男「偷錢、重複索款」才引發衝突,否認脫衣凌虐,稱「當天冷氣壞了,大家都有脫上衣」,也否認用老虎鉗拔出許的牙齒,但坦承持棍棒、榔頭、皮帶毆打及潑辣椒醬等行為。劉姓主嫌僅對行為分工部分爭執。另一名劉姓共犯供稱,知悉劉姓主嫌、許兩人因錢爭執,承認有逼許施用毒品、持電擊棒與空氣槍恐嚇,指出有拿老虎鉗給劉姓主嫌,但否認參與虐殺。更指出當天有很長一段時間不在,警方上門後才知悉許男身亡。坦承強迫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及傷害致死,但否認凌虐致死。石姓助理則坦承參與施暴,供稱18日為「第一天上班」,曾用球棒打被害人手背、榔頭敲打生殖器、六角板手戳腹部,並用辣椒醬與劉姓主嫌教唆用酒潑灑許男全身。是否知悉許男身亡,回答到,睡前許男還活著,並且有跟他聊天。對犯行認罪,但與其他共犯對細節說法仍互有矛盾。全案目前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中,待國民法官依證據權衡後裁定最終刑責。
磚頭、美工刀猛砸狂砍3人濺血 台中恐怖情人3罪收押禁見
台中市北區13日驚傳暴力傷人事件。37 歲蕭男與 27 歲黃女因感情糾紛在民宅前談判爆發口角,蕭男情緒失控,竟抽出美工刀揮砍,並投擲磚塊攻擊,導致黃女、其母親及一名熱心鄰居共 3 人受傷。台中地檢署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方法院今日裁定蕭男羈押禁見。事發於13 日中午 11 點多,地點位於北區一處民宅。據了解,蕭男與黃女因處理情感問題發生爭執。黃女的母親和一名黃姓鄰居見狀上前試圖勸阻時,蕭男情緒瞬間失控,從身上取出美工刀對三人進行攻擊,隨後更撿起現場磚頭投擲,造成黃姓母女與黃姓鄰居三人皆受傷,所幸傷勢經送醫治療後無礙。警方接獲通報後迅速抵達現場,當場逮捕蕭男,依家庭暴力、傷害及恐嚇等罪嫌將其移送法辦。台中地檢署複訊後認為蕭嫌涉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暴力之虞,隨即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於今日上午開庭審理後,裁定蕭男收押禁見。
逃犯買奶茶遇警慌逃! 撞車倒地連喊23聲「對不起」場面超離譜
台中市西屯區近日上演一場宛如警匪電影的真實戲碼,33歲的曾姓男子因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而遭法院通緝,卻仍在街頭若無其事地買奶茶。沒想到命運的轉折點,竟出現在他「沒扣安全帽帶」的那一刻,警方善意上前提醒,卻意外揭開這名男子的通緝身分,接下來發展更是驚心動魄。根據警方表示,當時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員警陳奕辰巡經台灣大道三段與黎明路口時,注意到曾男的安全帽帶未繫妥,原打算勸導提醒,不料曾男見警靠近,神情立刻慌亂,腳下一踩油門試圖逃逸,只是他心慌手亂,沒開多遠便擦撞一輛自小客車,機車卡死動彈不得。陳員見狀立刻上前,一個箭步衝向曾男,乾淨俐落地將他壓制在地,整個過程短短幾秒完成,讓目擊民眾驚呼連連,有民眾笑說:「警察好像拍動作片,太帥了!」畫面中,曾男跌坐地上,滿臉驚恐,連續喊了23次「對不起」、「我錯了」、「下次不敢了」,而他剛買的奶茶則灑了一地,象徵他逃亡人生的「最後一杯自由的飲料」。警方調查發現,曾男因涉及洗錢案件而遭台中地院通緝,平時行蹤飄忽。沒想到這次因一條安全帽帶栽了跟頭。警方呼籲民眾,若遭通緝應主動到案說明,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再小的舉動都可能成為被逮的關鍵。
「5億高中生命案」確定婚姻無效!夏朝源一毛拿不到 賴母「這因素」恐限領200萬遺產
台中先前引發全國關注的「5億高中生假結婚案」最終結果出爐。代書助理夏朝源與擁有5億房產的賴姓高中生在登記同性婚姻不到兩小時後,賴生墜樓身亡。歷經刑事與民事審理,如今法院認定兩人婚姻無效,5億元遺產夏朝源一毛也拿不到,而他本人因偽造文書罪已在2025年2月入獄服刑,法界人士形容「白忙一場,賠了夫人又折兵」。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事件發生於2023年5月4日。年僅十多歲賴姓高中生,名下擁有高達30筆不動產,市值超過5億元。當時擔任代書助理的夏朝源得知後,意圖取得賴生財產的支配權。就在賴生阿公過世、情緒低落之際,夏以「討論財產規劃」為由於清晨6時將他約出,帶至戶政事務所登記同性婚姻。登記完成不到5小時,賴生便從夏家位於北屯區的住處墜樓身亡。賴母事後召開記者會痛斥「謀財害命」,台中地檢署展開調查,最終因證據不足,殺人罪部分夏氏父子均獲不起訴,賴母再議仍維持原處分。但檢方在「假結婚」偽造文書部分提起公訴,法院一、二審皆判處夏朝源1年6月徒刑定讞,他目前仍在服刑中,近期因表現良好轉入外役監。民事訴訟方面,賴母另提起「婚姻無效」之訴,台中地院於6月18日一審判決,認定兩人登記當日並無愛慕情感或親密互動,神情疏離、舉止冷淡,無法證明具備「永久結合」之結婚真意,且現場兩名臨時找來的證人也未親耳聽聞賴生同意結婚,因此不符合法定要件,宣告婚姻無效。由於雙方未於20日上訴,判決現已確定。依《民法》第1138條,賴姓高中生無子女,遺產應由母親單獨繼承。但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若屬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財產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由於賴母原為中國籍,且先前自願註銷大陸戶籍,目前為無國籍人士,其律師許哲維指出,依條例細則,因其父母皆為中國籍且本人也在中國出生,極可能仍被認定為「大陸地區人民」,恐只能分得200萬元。律師徐承蔭分析,若賴母試圖以註銷戶籍來規避條例限制,恐被視為「脫法行為」,可能無法獲法院認可。他認為,若此方式被廣泛使用,等於讓條文形同虛設,違背立法原意。若最終賴母確定受限於條例規範,剩餘遺產將由賴生名義上為「伯父、姑姑」、實際為「兄弟姊妹」的賴父子女依民法繼承順序分配。
台中男超速撞死過馬路婦人 法官痛批「讓台灣背負行人地獄惡名」判刑6月
台中市一名都姓男駕駛2025年4月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超速且未禮讓行人,撞死正在過馬路的陳姓婦人。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理,法官嚴厲斥責被告行為,嚴重漠視行人人身安全,更使台灣在國際上背負「行人地獄」惡名,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都男於2025年4月25日上午9時36分許,駕駛自用小客車沿台中市東區自由路3段由西往東行駛。當行經自由路3段及復興路5段路口時,都男以時速60公里通過該路段,超過速限每小時50公里的規定。當時陳姓婦人正由南往北通行行人穿越道。監視器畫面顯示,都男通過路口時,號誌燈由綠轉黃,雖未闖紅燈,但未注意前方情況,也未依規定暫停禮讓行人先行,貿然駛過將陳婦撞倒。陳婦遭撞擊後,頭部受到嚴重外傷,包括顱骨開放性骨折、顱腦損傷出血等傷勢。經緊急送醫搶救約1小時,仍於同日上午10時28分因創傷性休克不治死亡。台中地院審理時,都男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意。法官審酌都男肇事後主動向警方自首,符合刑法自首減刑要件,但考量其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其刑,加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最終依犯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之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