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局
」 北檢 北市 台北市警局 詐騙 台北地檢署
JKF爆乳妹為男友打選戰涉賄遭搜 送肉粽、包場看電影4度拜票
JKF論壇女郎平兒(本名史欣平)為參選台北市議員的男友陳力新助選,卻涉嫌勾結里長以免費肉粽、免費AI講座、免費電影當方式行賄選民,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及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搜索4處,帶回史欣平、陳力新及4名里長等人,案由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史欣平藝名CINDY、平兒,是號稱「亞洲第一男性娛樂品牌」捷克論壇JKF女郎與平面模特兒,身高173公分、三圍32E、23、33,曾獲選JKF百大模特兒第8名,IG粉絲將近40萬人,因男友陳力新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北市中正萬華區議員,她為此擔任特助,協助打這場年底選戰。檢警調獲報陳力新4度賄選,第1次涉賄是6月21日的廣照宮「粽情粽藝慶端午」活動,現場送肉粽、蛋撻及手搖飲給選民;第2次是7月2日、7月29日,陳力新各辦一場講座,邀AI講師授課,原本一堂課市價2000元,他卻讓選民免費參加。第三次在8月26日,陳力新招待萬華區選民前往松山區微風影城觀賞「粽邪」,第四次在9月6日,他改在萬華區喜樂時代影城西門店,包場招待電影「大仙尪仔」。這些宣傳活動,陳力新與史欣平都有出席,也都穿上競選背心拜票尋求支持。北檢指揮警調搜索陳力新的住處、戶籍地、公司及史欣平的住家共4個地點,並約談陳力新、史欣平以及富福里林姓里長參選人、頂碩里溫姓里長參選人、壽德里陳姓里長參選人、日祥里張姓里長參選人夫妻檔總共7名被告。
沉寂一年竟逆轉破案! 沈伯洋針孔爭議始末一次看
民進黨立法委員沈伯洋遭針孔攝影機跟監案日前由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這起震撼政壇與國安單位的監控爭議,起源於2024年10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正式宣佈,依法對立法委員沈伯洋、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以及「黑熊學院」實施懲戒,並列為「台獨頑固分子」。據悉消息曝光後,時任台北市警察局局長李西河第一時間主動前往曹興誠住家關切,並主動詢問是否需要提供人身安全相關協助。當時在場沈伯洋的隨扈曾告知警方,沈住所附近曾有一輛可疑機車常駐,但最近已沒看見該車。由於當時並未啟動正式報案程序,亦未提供具體事證,沈伯洋僅要求住所加強巡邏,警方也依規定辦理。然而,這起「機車監視疑雲」到了隔年9月間,再度成為立法院藍綠陣營激烈攻防的輿論焦點,為了釐清真相並捍衛自身權益,沈伯洋最終在時隔一年後的2025年10月,於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完成報案並提出告訴。大安分局受理後隨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首先調閱監視器與相關車籍資料,掌握該輛可疑機車的車號,並「以車追人」循線找到登記在台灣南部的一名車主。該名車主向警方供稱,車輛平時是借給在徵信社任職的友人使用,自己對車輛被用作何種用途完全不知情。警方掌握關鍵線索後順藤摸瓜,進一步循線追查到涉案的徵信社負責人及相關從業人員,隨後在機車座墊下方赫然搜出安裝好的微型針孔攝影機,並扣押相關通訊與監控設備。全案歷經數月的深入追查與過濾,最終順利突破案情,將涉案的徵信業者一網打盡,移送法辦。
萬華分局搜同志酒吧大踩雷 民團告發強制罪、違法搜索
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搜索西門町知名的BDSM同志酒吧「Commander D」爆發執法爭議,分局長、偵查隊長共6警已遭懲處,不過「台灣前進陣線」控訴警方作為已涉及刑事犯罪,不能只由內部行政懲處,今天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現場員警不法搜索、妨害自由。本案源自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健益9月11日質詢表示,家長反映未成年子女疑似進入西門町一間特殊風格酒吧,擔心小孩涉足不宜場所,要求市府釐清。萬華分局也因為接獲檢舉,10月3日前往「Commander D」蒐證是否妨害風化,卻因為員警歧視身障的言論、對當場抗議的店長上銬引發反彈。由時代力量、台灣基進、台灣綠黨、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組成的台灣前進陣線,上午至北檢提告,主張警方只對酒吧老闆出示搜索票,沒給其他人看,就將現場民眾留置3小時,不准蹲下的人站起來,也禁止他們穿上衣服和錄音錄影,查完包包後再載回警局,執勤過程涉及違法搜索、強制、剝奪行動自由,因此要求檢方立即保全現場監視器、員警密錄器與警方蒐證影像,查明涉案員警身分。
北檢認證非自導自演!沈伯洋爆針孔跟監 起訴4徵信業者通緝2港人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去年上節目自爆住家門前有可疑機車裝針孔偷拍,懷疑自己遭到監控,雖抄下車牌報警,卻變成「無結果的死局」,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當時發文請警政署查明,警方回函「未有相關證據可資佐證該車輛涉有不法情事」,但台北地檢署追查發現,確實有4名徵信社人員收36萬元裝針孔並跟監沈伯洋及家人39天,藏鏡人有兩位,都來自香港,還曾為了蒐證不順特地來台關切,全案涉嫌違反個資法,於今日偵結起訴4名徵信業者,並對兩名香港人發布通緝。2025年8月31日,沈伯洋在三立新聞的「話時代人物」節目自爆有人跟蹤他,他發現家門外摩托車螺絲口暗藏針孔攝影機,電池放機車坐墊下面,報案處理卻成為死局沒有後續。王鴻薇在2025年9月1日發函要求警政署完整說明,隔天由刑事局回覆,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獲報後,調閱沈伯洋住家周邊監視器、車牌辨識系統查證,並無該輛機車涉及不法的情形,王鴻薇「撿到槍」猛轟沈伯洋不能對警察莫須有的指控,還有藍營人士批評沈伯洋「被害妄想症」、「自導自演」。沈伯洋為澄清沒有被害妄想症,公開可疑機車偷裝針孔的照片。(圖/翻攝沈伯洋臉書)但檢警專案小組發現,香港人鞠覺賢、林慶2024年跨海委託微信徵信、全聯徵信負責人鄭永津跟監沈伯洋,並匯款港幣9995.09元(約台幣36萬),鄭永津轉包給大愛徵信進行實際蒐證,卻一度因為沈伯洋身旁有隨扈,導致交不出成果,鞠覺賢、林慶曾專程來台了解進度,商議後才決定在沈伯洋家門前擺機車偷裝針孔。「針孔機車」從2024年10月1日拍到2024年11月8日共39天,全天候掌握沈伯洋全家出入情形,徵信社也會看情形派人到場,另外用手機拍畫面傳給香港委託人,檢察官認定相關犯行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的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起訴鄭永津、大愛徵信及天狼星公司負責人謝乙辰、大愛徵信員工江文鑫、侯凱瀚等4人,至於藏鏡人鞠覺賢、林慶因為已出境,依法發布通緝。為何要對沈伯洋跟監蒐證?起訴書指出,沈伯洋2024年2月1日起擔任立委,2024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台辦與國台辦將他列為台獨頑固分子並立案通緝,徵信社人員利用科技設備監控沈伯洋並傳送給境外敵對勢力,藉此施以壓迫;美國國務院2025年8月發布人權報告,也列出中國大陸的海外跨國鎮壓行為。
同志遊行「脫上衣」會被帶走? 劉世芳:依《集會遊行法》辦理
台北市萬華區BDSM同志酒吧「Commander D」3日遭警方持搜索票搜索,過程中有員警被指控言詞羞辱,表示「殘障還可以做愛嗎」等語,還有民眾指控「脫上衣就被帶走」,引起外界批評。針對外界關注是否在同志遊行過程中脫掉上衣就會被警方帶走,內政部長劉世芳今(6)日表示,同志遊行就依《集會遊行法》相關規定辦理。北市萬華區開封街一間知名同志酒吧「Commander D」(下稱CD)因多次遭人檢舉妨害風化,萬華分局警方3日下午持搜索票突襲搜索,整間酒吧內約有200多人,卻有約50多名顧客裸露身體,讓警方只能讓衣著完整的男子離開,並一一對現場酒客臨檢,當場帶回58名顧客、包含44歲鍾姓負責人在內等9名工作人員,同時扣回使用過的保險套。全案訊後也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偵辦。台北市警局5日強調搜索均依法執行,但針對員警言詞不當部分,經確認搜索影像後,認定有4名員警涉及言詞不當,各記申誡2支;現場帶隊的分局帶班偵查隊長未能即時制止,也予以記過處分;萬華分局長則因督導不周,自行報請申誡2次。外界關注,第24屆台灣同志遊行將於10月31日在台北登場,是否在遊行過程中脫掉上衣就會被警方帶走。劉世芳今日上午列席立法院會備詢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同志遊行就依《集會遊行法》相關規定辦理。針對搜索爭議,劉世芳表示,內政部尊重北市府的處理,相信員警勤前教育時都已被告知要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處理,若勤前教育有不符規定之處,內政部會督促各縣市警察局一定要做到。劉世芳也強調,站在執法者的立場,台灣是多元族群的社會,應尊重不同的性傾向。
搭捷運板南線「褲裙沾不明液體」 北市妙齡女報警追兇
台北捷運板南線昨(5)日傍晚下班尖峰時段驚傳疑似性騷擾事件!一名妙齡女子與男友搭車時,褲裙上竟遭潑灑不明液體。被害人出站發現後隨即報警處理,轄區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與捷運警察隊目前正擴大調閱車廂及站內監視器影像,全力鎖定涉案犯嫌,全案並將依《性騷擾防治法》函請社會局調查處理。女子回憶於昨(5日)傍晚6時許,身穿「藍色上衣、黑色褲裙」,自捷運市政府站搭乘板南線往頂埔方向列車。約在18:10抵達忠孝新生站下車,準備轉乘新蘆線時,在樓梯間赫然發現自己的黑色褲裙上沾有不明液體,且當時「仍呈液態、尚未乾掉」。男友事後回想,車程中曾注意到一名男子異常貼近女方,但由於當時正值下班尖峰、車廂極為擁擠,當下以為僅是人潮推擠未多作懷疑。由於發現時液體尚未乾涸,受害者懷疑事發地點可能位於「忠孝敦化—忠孝復興—忠孝新生」區間。事發後兩人已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並將沾有證物的褲裙完整交付鑑識採證。受害者事後在社群平台發文表達恐慌與噁心感,坦言以往天天搭乘的捷運如今竟成為惡夢,甚至對未來搭車感到害怕。由於擔心尖峰時段車廂人潮恐遮蔽監視器死角,她特別公開當天穿著與搭車時段,懇求當時同車乘客協助提供目擊線索或側拍畫面,盼能協助警方釐清真相。受害者也特別說明,目前液體成分及該男子行為是否涉案仍待警方調查,請大眾勿過度推測。大安分局警方獲報後表示,已與捷運警察隊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可疑人士。警方強調,任何形式的性騷擾皆為嚴重侵害個人身體自主權的不法行為,警方將秉持嚴正執法態度打擊違法。同時呼籲民眾搭乘大眾運輸時應提高警覺,若遭遇或發現異常靠近等騷擾行為,請立即撥打110或向站務人員求助,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一年被檢舉13次!北市警搜查同志酒吧爭議 萬華分局長等6人遭處分
一年被檢舉13次!北市萬華區BDSM同志酒吧「Commander D」3日遭警方持搜索票前往搜索,卻有員警於搜索過程中被指控對特定族群進行言詞羞辱,表示「殘障還可以做愛嗎」等語,被民眾痛斥戒嚴。台北市警局5日強調搜索均依法執行,針對員警言詞不當之情形,經確認搜索影像後,確認有4名員警涉及言詞不當,記2支申誡,分局帶班偵查隊長,現場帶隊執勤時未能即時制止員警言詞不當部分,亦予以記過處分;而萬華分局長對本案督導不周情形,自行報請處分申誡2次。警方出示搜索票。(圖/翻攝畫面)台北市警局5日也召開記者會澄清,強調該間酒吧於今年內遭人檢舉13次,因此啟動蒐證調查,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核准後,於3日下午啟動搜索,依法出示搜索票後,現場約有193人,其中發現有51人未著衣物,針對未著衣物等51名關係人帶回製作筆錄,並於現場釐清事證後即讓其離去。全案後續也依妨害風化罪嫌將鍾姓負責人移送地檢署偵辦。此外,針對有員警於搜索過程中涉及言語不當等情形,警方調閱現場值勤密錄器畫面後,確認有4名員警於對話過程中確實有言語不當之情形,將從嚴議處,予以申誡2次處分;而該分局帶班偵查隊長,現場帶隊執勤時未能即時制止員警言詞不當部分,亦予以記過處分;另,萬華分局長對本案督導不周情形,除於4日公開向受到影響之民眾及社會大眾說明外,並自行報請處分申誡2次。針對員警於搜索過程中對特定族群涉及言語羞辱有措辭不當之情形,台北市長蔣萬安4日受訪時道歉表示,「這次發生的歧視性案件,已經違背我們的原則,我很遺憾,也對被冒犯的朋友很抱歉,針對執法過程中有發生歧視言論就要嚴加檢討,已經要求警局對個案依規定處置,加強警紀宣導。」。北市警局指出,經縝密蒐證調查,聲請搜索票範圍亦為此單一地點,並非針對特定族群或特定性傾向進行查察,另分局當日夜間共執行16處營業場所臨檢,均屬於原先已規劃好的例行性定期擴大臨檢勤務,並未臨時增加範圍或針對特定社群查察。北市警局強調,本局尊重多元族群,亦將深切檢討員警現場執法流程,全面加強教育訓練,要求未來執勤時必須持續尊重多元社會文化,以保障市民權益,避免類似爭議再度發生。
正妹社工A老人存款1200萬!涉貪遭搜 住家查扣愛馬仕、香奈兒
孤苦老人畢生積蓄淪為社工的「自助金庫」還用來買愛馬仕!台北市社會局一名社工督導負責文山區安置機構個案的財務管理,卻涉嫌利用取得存摺及印章的機會,溢領被害人銀行存款,從去年5月到今年6月A走5名老人共1200萬存款,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搜索,在社工督導住家查扣香奈兒、LV、愛馬仕等精品,預計晚間移送複訊,全案以《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非公用財物罪偵辦。根據了解,涉案的38歲江姓社工督導2024年起待在台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今年6月底離開轉任新北市社會局,北市府在她離職後清查帳目發現有異而報警。江姓社工曾在「剴剴案」引發輿論關注期間,上電視政論節目對談收出養機制。檢警掌握,台北市文山區安養中心受監護宣告老人每當支出必要花費時,會透過江姓督導上簽呈提領存款,她持有保管個案的存摺、印章卻另起盜心,趁提款時多領挪為私用,本次搜索扣案的名牌包是否也來自不法所得,將進一步釐清。檢方初步統計,江姓督導一年內溢領5名老人1200萬元,涉嫌侵占職務上持有的非公用私有財物,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獨/刑事局主秘被查洩密!前部屬涉公積金案檢調盯上 他踩紅線慘了
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盧俊宏今年1月20日到任不久就被查洩密,調查局新北市調處懷疑他任職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的大隊長期間,得知前部屬、時任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長陳俊銘因私設公積金遭偵辦,趁陳俊銘到市刑大開會時洩漏偵查作為,讓陳俊銘得以先調取公積金使用規定資料並委任律師,好應對檢調的約談,因此以洩密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北檢調查,盧俊宏確實提醒陳俊銘已有同仁被約談,要陳俊銘做好心理準備,還透露北檢跟市刑大調資料,但陳俊銘早在盧俊宏告知前半年就知道可能被辦,而且檢方實際調取的資料與搜索陳俊銘查扣的資料不一致,所以判定盧俊宏與陳俊銘互動目的只是保障陳俊銘的辯護權,沒有妨害案件偵辦,洩密罪嫌不足,不過盧俊宏恐怕逃不掉行政責任,不起訴書指出他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規定,將函請政風單位處理。北捷隨機殺人案嫌犯燒毀的筆電,AI認為「宇宙毀滅前無法破解」。(圖/台北市警局提供)盧俊宏陞任刑事局主秘之前掌管台北市刑大,「畢業作」是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的偵結記者會,他形容專案小組破解張文燒毀的筆電遇到難關,曾問ChatGPT卻得到「宇宙毀滅前無法破解」,堪稱記者會發言亮點。陳俊銘曾在台北市刑大偵八隊當隊長,是盧俊宏的下屬,2024年3月陳俊銘自訂公積金作業規定,被質疑不符市警局版本的公積金管理規定甚至有不當使用,北檢接獲檢舉,指揮新北市調處去年8月搜索約談並諭令12萬交保。陳俊銘被搜時任職文山一偵查隊長,分局火速調離主管職。但事情還沒燒完。新北市調處約談台北市刑大偵八隊三名隊員,訊問內容和調查作為都會經過大隊長盧俊宏簽核,他還指派市刑大督察員參與協辦陳俊銘貪瀆案,卻被調查官發現,2025年5月到6月間,他趁開會見到陳俊銘時私下告知辦案內容,並透露檢方跟市刑大調卷。新北市調處搜陳俊銘時,扣到台北市警局公積金使用管理注意事項、警政署修正的獎勵金慰問金收受注意事項、台北市刑大偵八隊公積金收支作業規定、偵八隊公積金收支月報表及明細表等文件,這和北檢2025年5月底函調的資料相符,而且陳俊銘在同年6月5日聽完盧俊宏的建議後找律師以備戰檢調偵辦,可判斷盧俊宏有洩密疑慮。盧俊宏供稱,他知道調查局找過三名偵八隊同仁但沒告訴陳俊銘,他知道檢方調卷也沒跟陳俊銘說,另外他確有指示督察組聯繫新北市調處了解能否共同偵辦。陳俊銘的說法變來變去,2025年8月14日公積金案搜索約談時,他說盧俊宏有講同仁被約談、北檢跟市刑大調資料,雖然沒說是哪些資料,但要他有心理準備找律師,到了今年3月20日應訊改口,否認同仁約談、北檢調資料的訊息來自盧俊宏,還聲稱「關心他的長官及同仁相當多」忘記是誰講的。檢察官比對陳俊銘和余姓委任律師、盧俊宏的對話紀錄,新北市調處約談偵八隊三名隊員兩天後,陳俊銘有聯繫余姓律師,北檢指揮調查局偵辦隔天,盧俊宏聯絡陳俊銘,再隔一天陳俊銘又聯繫余姓律師,並在2025年5月22日傳「報告大座今日下午已完成諮詢」的訊息給盧俊宏;5月28日北檢發函給台北市刑大調取公積金資料,陳俊銘在6月4日傳「上週北檢已有向刑大調取相關資料,長官要我先與委任律師做詳細的研討,以為因應」給余姓律師。檢方依據對話內容和時間點,認定陳俊銘第一時間的供述較為可信,就是盧俊宏透露調查局找偵八隊隊員查證、北檢調公積金資料。盧俊宏靠新聞報導「救援」才得以脫險。2024年12月已有媒體揭露陳俊銘要求隊員上繳公積金的爭議,檢察官指出,這代表陳俊銘當時已可預測會被辦,他也供稱看到新聞後向偵八隊索取公積金收支明細,另外,他本來就會留下公積金相關資料。專案小組搜索陳俊銘所查扣的公積金收支公文及相關明細沒蓋「與正本相符」以及小隊長、偵八隊隊長的職章,但北檢函調的資料都有蓋章,顯然不是同一份,而且扣案資料包括其他機關的公積金作業規定,也超出檢方函調範圍。檢察官認為,盧俊宏雖透露檢調偵辦情形,但沒有提及犯罪事實的重要事項,只是告知陳俊銘找律師協助,不至於影響偵查程序順利進行及發現真實,無法以洩密罪論處,給予不起訴處分。不過盧俊宏告訴陳俊銘檢調找偵八隊成員問話、函調公積金資料,仍有遭懲處風險,北檢認定他沒遵守《警察機關偵辦刑案及處理新聞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注意要點》,將他可能涉及的行政責任函請政風單位依法辦理。文山一分局偵查隊前隊長陳俊銘因私設公積金案遭檢調約談。(圖/本刊資料照)
天菜男警留停兼差男公關涉詐女客百萬 出庭不認罪但願意調解
台北市警局文山一分局前警員莊寧,2023年2月到2024年7月留職停薪期間兼差男公關,去「W男模會館」上班期間認識一名張姓女客人並收下100萬元,但他後來斷聯,留停期滿回警局上班後,還跟女友結婚,因此挨告詐欺遭北檢起訴,今天首度開庭,他不認罪但願意調解,法官安排在10月2日進行。莊寧身形瘦高,年過30但有一張娃娃臉,外型有男模等級,本日出庭穿襯衫、牛仔褲再搭灰色西裝外套,記者問他會還張小姐100萬元嗎?不認罪為何想調解?覺得跟對方只是民事糾紛嗎?為何當警察還去做公關?有什麼經濟需求嗎?為什麼跟張小姐往來後來跟女友結婚?他都沒回答。莊寧過去協助記錯停車位置的民眾找回愛車,獲得文山一分局發新聞稿表揚為「暖警」,他原本就有論及婚嫁的女友,以家庭因素為由,申請2023年2月1日到2024年7月31日留職停薪獲准,但他在留停期間另外任職於W男模會館。依據檢方調查,莊寧努力經營多名女客人的關係,並對其中一名張姓女子傳LINE表達「我可以只喜歡妳」、「妳只能寵我哦」,並語帶醋意形容張姓女子與其他男模很親密,他還提到長輩需要醫藥費,希望等經濟穩定一點再培養感情,以欲拒還迎的手段擄獲芳心,張姓女客人最終匯了100萬元過來。但莊寧收錢失聯,留停期滿就不再兼差男模回任警職,並跟女友結婚,張姓女子察覺上當提告;檢警偵辦另外發現莊寧回任後翻拍民眾個資、報案紀錄、戒護人犯畫面給之前結識的李姓女客,在今年7月以違反個資法和詐欺罪起訴。文山一分局在起訴當天開人評會,記莊寧兩大過免職。首次開庭8分鐘結束,莊寧否認犯罪,聽到張姓女子的委任律師表示願意調解之後,立刻回覆也有意願和解。
獨/偷查情敵個資恐入獄!副所長還在辦公室藏子彈害到學弟
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敦南所前副所長鄭晋東接連捲入非法蒐集個資及偷藏子彈2件刑案,個資法案肇因於他迷戀養生館女員工,偷查情敵車牌再留紙條嗆聲,台北地院判刑3個月但不得易科罰金,若檢方憑確定判決執行時不准易服勞役,他就得面臨牢獄之災,另外他還捲入槍砲官司,將多年前打靶子彈藏在派出所抽屜也觸法,日前遭北檢起訴,由法院審理中。偷藏子彈是檢警偵辦鄭晋東偷查個資的案外案,去年11月搜索鄭晋東時,從扣案手機的對話發現,同年7月接任敦南所副所長的蘇南銘向鄭晋東詢問為何辦公室有一顆子彈?原來這是鄭晋東多年前打靶留下的,他未依規定報繳,藏在派出所抽屜裡忘了帶走,蘇南銘問他時,他疑似還要求蘇南銘幫忙丟掉,台北地檢署認定鄭晋東涉犯非法持有子彈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蘇南銘則因為確實不清楚子彈來源,處分不起訴。本案由大安分局函送偵辦,北檢調查,鄭晋東在1996年到2011年期間某次打靶訓練結束後,發現一顆未擊發的子彈,先帶回新北汐止住家;2025年3、4月間,他把子彈帶到敦南所副所長辦公室收著,5月份他卸任副所長,人走了子彈卻沒帶走,蘇南銘7月上任整理辦公室,意外在抽屜裡找到。鄭晉東手機的對話紀錄顯示,蘇南銘先傳子彈的照片並以文字詢問「這顆是?」,隨後兩人通話近5分鐘。依據警方函送內容,鄭晋東有請蘇南銘協助丟棄子彈,北檢曾將本案子彈送刑事局鑑定,確認有殺傷力。蘇南銘到案供稱,辦公室抽屜裡那顆子彈的形狀老舊,跟現在的子彈外觀不同,也沒有批號,無從判斷真假,他以為是仿真子彈,當時鄭晉東沒說子彈怎麼來的,只請他保管並承諾會回去拿,他收進寢室桌上的筆筒之後就忘掉了,直到督察室來找他才想起來。鄭晋東也說蘇南銘的確不清楚子彈來源,他並未對蘇南明透露是打靶留下來的,對於自己偷藏子彈的行為則沒有狡辯,已在偵查期間承認犯行,北檢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子彈」罪嫌起訴並聲請簡判。蘇南銘涉案部分,檢察官指出他和鄭晋東都是警察,執勤過程原本就有機會合法持有子彈,相關事證不足以證明蘇南銘知道鄭晋東非法持有子彈仍幫忙藏匿,他發現子彈後沒積極處理,不代表一定犯法,因此不起訴。
機車鬼切釀禍、為亡父伸冤都他有罪 運將衝撞北檢大門抗議
邵姓計程車司機過去六年因機車騎士「鬼切」害他撞上、切換車道引發後方追撞以及為亡父控訴醫師疏失被告這三件案子都被判有罪,為抗議司法不公,今天清晨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法警立刻通報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到場逮人,所幸僅造成北檢大門毀損,無人死傷。邵姓運將犯案前寫下「島嶼天光,我在等......屬於這塊土地的光,屬於是非的光,對於善惡的光,所謂民主法治的光,司法己死,破曉」,隨後開著有「司法不公」、「官逼民反」字樣的計程車,在司法新廈附近繞行,先搬開車道護欄,再以慢速撞擊北檢門口,造成大門變形,玻璃碎裂。邵姓計程車司機為抗議司法不公,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大門。(圖/翻攝計程車司機臉書)中正一分局初步調查,邵姓男子不滿過失傷害、妨害名譽等案件的判決結果都對他不利,自認從北檢偵查到法院一審、二審都被欺負,才憤而衝撞地檢署抗議。
2貪警收720萬偷查901筆個資暗助八八會館 查4年偵結起訴
八八會館案主嫌郭哲敏的犯罪集團,不只經營警界高層人脈,也吸收基層員警,將觸角伸入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及南港分局,花720萬8千元買通兩名員警,在4年內偷查901筆個資以拓展放貸客源,台北地檢署歷經4年調查今日偵結,以收賄、洩密罪起訴停職員警劉政道及退休員警鄭璧欣。檢方查出,郭哲敏的手下張旭昇、陳志全經營民間放貸,需要蒐集潛在客戶的通信紀錄以便增加新客戶,委託當時任職萬華分局的鄭璧欣代查個資,但鄭璧欣沒有權限,在南港分局偵查隊的劉政道會偵辦刑案,他才有辦法調通聯,因此兩人以牽線人與執行者的模式合作拆帳,將每個門號所賺的8千元分成鄭璧欣拿3千、劉政道拿5千。檢察官統計,張旭昇透過鄭璧欣、劉政道代查518筆發話或雙向通聯記錄,行賄414萬5千元,鄭璧欣分得155萬4千元,劉政道分得259萬元;陳志全循相同管道,花306萬4千元竊取383筆個資,鄭璧欣分到114萬9千元,劉政道分到191萬5千元。總計郭哲敏集團賄賂720萬8千元,鄭璧欣收賄270萬3千元,劉政道則是450萬5千元。北檢發現劉政道犯案極為小心,登入警政署通訊紀錄調取系統時,會使用他案的調取票圖檔蒙混過關,並在資料用途欄偽造假,填上「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查到個資後存入隨身碟,放進跟郭哲敏集團約好的郵局信箱以交付資料,同一個信箱也被用來存放賄款,雙方刻意不在金融機構留下任何可追查的金流。起訴認定劉政道、鄭壁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刑法》公務員交付國防以外秘密、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以及違反個資法;劉政道為了獲准申請通聯紀錄,曾偷用南港分局3名同事的電腦憑證,另以無故入侵公務機關電腦、無故取得公務機關電腦電磁紀錄等罪嫌起訴。郭哲敏集團成員張旭昇、陳志全行賄部分嫌另案偵辦。
逼砲警不理3/報案卻擺爛?律師教你告狀三招、自行蒐證不踩雷
士林地院法官責備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受理分手砲恐嚇案卻未積極處理,導致被害女子自行設局蒐證,律師林冠宇對本刊表示,報案人若察覺派出所擺爛,可向分局或勤指中心告狀,甚至直接去地檢署提告,讓檢察官來盯警方;如果真的走到自行拍攝存證這一步,務必記得報警後才動手,而且要避免偷拍,也盡量別拍到對方私密處。林冠宇律師。(圖/翻攝翊宇律師事務所)林冠宇表示,民眾報案拿到的「受(處)理案件證明單」或「報案三聯單」,等於警方開立的正式書面憑據,上面會記載報案內容、案類別(例如恐嚇、妨害性隱私)、受理單位和編號,這張單子代表案件已進入警察機關的紀錄系統,不是「路邊撿到順手處理」的案子,本件報案人A女之所以能向法官主張警方有受理、不積極處理,三聯單就是重要證據。要是警方受理報案,卻像A女的案件一樣,因為不知道加害人真實身分而沒有進一步處理,民眾該如何處理?林冠宇說有三個方法:方法一:向上級或督察單位反映。你可以直接向該派出所的上級分局,或市警局的督察室、勤務指揮中心反映,說明你已報案但警方消極處理,請求他們督促所屬單位積極偵辦。律師呼籲民眾如果擔心報案之後警方不積極處理,可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圖/本刊資料照)方法二: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的告訴、告發,不一定要經過警察。你可以直接備齊資料,向地檢署遞狀提告(或稱「告發」),由檢察官指揮警方偵辦。這等於是把案件升級,讓檢察官這個「辦案龍頭」來監督警方,通常會有效果。方法三:主張你的程序權利。案件受理後,你可以定期向承辦員警詢問偵辦進度,並要求將偵辦情形回覆給你。如果警方遲遲不作為,你可以在陳情或申告時,把這些「不作為」的過程一併提出,作為督促的依據。林冠宇提醒,自行蒐證很容易踩紅線,絕不是想拍什麼就拍什麼,一個不小心就從被害人變成被告。合法自行蒐證,需要掌握以下幾個原則:原則一:必須有正當理由。你要能說明你為什麼要錄影、拍照。例如,是為了防止對方毀滅證據、為了證明對方當下的行為(如恐嚇、騷擾),而不是單純為了偷窺或滿足個人慾望。這個「正當理由」必須非常明確且急迫。原則二:手段必須「合乎比例」。你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但不能無限上綱。例如,你為了證明對方有來騷擾你,可以拍攝他出現在你家門口的畫面,這是合理的。但如果你為了蒐證,去偷拍對方換衣服或私密處,那就超過必要範圍可能觸法。原則三:盡量避免拍攝「非必要」的極私密部位或內容。本案中,法院特別注意到被告拍攝的照片,多數是記錄現場情況,並沒有刻意特寫性器,性器部分「色調陰暗,顯非拍攝重點」。這點很重要!如果你的目的是證明對方「有來、有威脅」,那就不要拍「不該拍」的地方。原則四:先窮盡公權力途徑。法院認為,如果是「先循公權力途徑求助」未果後,才採取私力蒐證,會比較容易被認為是具有正當理由。如果你還沒報警就直接自己動手,那正當性就會大大降低。林冠宇指出,如果你面臨的是正在發生的威脅或騷擾,為了保護自己且證據稍縱即逝,可以用手機錄下現場狀況(例如對方言語恐嚇),這通常是有正當理由的,但絕對不要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有計畫拍攝他身體私密處,這很容易構成妨害秘密罪。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邊錄影、邊報警」 是最保險的作法。你同時進行,一方面保全證據,一方面讓警方介入,向法院證明你並非「無故」拍攝,而是為了蒐證且尋求官方協助。最後仍要提醒,本案判決是針對個案具體情況,不代表所有「自己錄影蒐證」的行為都合法。法律判斷的界線往往在一線之間,如果真有疑慮,尋求專業律師的意見,才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逼砲警不理1/男網友威脅外流性愛片 她無奈設局反拍裸照
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遭法院認證公權力擺爛,報案人無奈採取私刑正義!一名女子(下稱A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男網友,交往一個月就斷了,卻被要求分手砲否則外流性愛片,A女向西湖派出所報案,警方以網友身分不明為由未於第一時間逮人,A女只好誘使男網友到家中,再讓朋友突襲拍下他裸體畫面。檢方認為拍裸照行為涉犯妨害性隱私罪提起公訴,但法官判無罪,並以同情筆觸寫下A女向公權力求助卻被置之不理,「難苛責其擅採私力」。士林地檢署對一審無罪判決上訴,高等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時,記者前往詢問A女及同案遭起訴的林姓友人是否想對媒體表達意見?兩人均低調不多談。本案發生在2024年2月中,男網友先去找A女,並透露兩人交往時他有錄下性愛畫面,眼看A女冷處理,便以LINE展開「逼砲攻勢」,連傳「我跟你打砲的時候我有錄影」、「就等著被外流吧」、「我勸你聽話一點」、「要跟你打最後一炮 我就刪掉影片」等訊息威脅A女見面發生性關係。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圖/翻攝Google Maps)A女收到訊息後,前往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求援,雖有拿到報案三聯單,但警方告知,如果不知道恐嚇者的真實姓名只會增加提告難度,因此沒有進一步處理。報警隔天,男網友再LINE「你在裝死喔?」、「什麼時候下班」,A女眼看期限逼近又求助無門,使出緩兵之計,約男網友在她下班後半小時見面;男網友以為有分手砲的機會,還傳訊息問A女「啊可以內射嗎?」,渾然不覺A女同一時間自力救濟,私下約多名男性友人設局蒐證。「分手砲恐嚇案」雙方約到西湖國小附近的超商談判。(圖/翻攝Google Maps)男網友抵達A女住家時,趁A女進廁所的空檔先脫光,興致勃勃準備上陣,實際上A女事前已將家中鑰匙交給友人,一到廁所就偷偷打電話,把朋友叫進來並拍下男網友裸照,再把他帶到附近超商談判賠償金額。男網友身上現金不足,打給媽媽和舅舅借10萬元,兩位長輩趕往談判現場,還沒談出結果,剛好有員警巡邏經過,男網友的舅舅當場報案,「逼分手砲被拍裸照」事件因此曝光。雙方互告,A女才知男網友姓陳,陳姓男子遭恐嚇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A女和拍下裸照的林姓友人也被士檢起訴,士院卻認為,陳姓男子當時坐在床邊,見到有人闖進屋內拍攝,立刻轉頭背向鏡頭再連忙穿上褲子,他的性器官確實有拍到,但畫面很暗也沒有放大特寫,顯見拍攝方式僅止於紀錄現場,不至於讓人看了會害羞或引發性慾望。法官指出,A女面對男網友一再逼迫已報警處理,在第一時間尋求公權力介入,卻因為「未獲置理」、「未獲妥適協助」,才無奈採取私力自救的蒐證手段;若A女友人進屋不趁男網友裸體時馬上拍照紀錄而是等警察來,要怎麼證明男網友有意威脅A女打分手砲?如果陪同A女蒐證者「係執法員警而非私人,焉有後續衍生糾紛之理?」西湖所對此回應,A女於2024年2月13日晚上10點多接獲陳姓男子威脅分手砲的訊息,她在2月14日凌晨2點到所裡報案,2月15日凌晨2點半自行蒐證反拍,陳姓男子則在2月15日上午10點到所做筆錄,反應被拍裸照,所內同仁均有依法處理,對於法院判決用語予以尊重。
北市刑大隊長爆貪瀆!上百筆個資疑賣房仲「收百萬」 昔日師徒雙雙收押
台北市刑大爆出警紀醜聞,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將上百筆個人資料洩漏給已退休轉任不動產業的前警界同事吳政祐,並疑似收取百萬元酬勞。案件經台北市警局政風單位掌握後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陳冠良遭記兩大過並免職;檢方複訊後認為2人涉案情節重大,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16日晚間裁定陳、吳2人收押。據了解,陳冠良與吳政祐過去都曾在刑事警察局任職,兩人不僅是昔日同事,更具有師徒關係。吳政祐原為刑事局警務正,退休離開警界後,近年轉往不動產仲介業發展。然而,警方內部日前發現異常,北市警局政風單位進一步追查後,鎖定現任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懷疑他利用職務上可以接觸相關資料的機會,違法將大量民眾個資提供給吳政祐。初步調查顯示,遭外洩的個人資料數量可能超過百筆。由於吳政祐退休後已轉往房仲業發展,檢警也進一步追查這批資料的用途,以及雙方之間是否存在不法利益交換。據悉,陳冠良疑似因過去與吳政祐的交情,在對方提出請託後協助提供個資,而陳也被懷疑因此取得約百萬元酬勞。不過,相關金流、個資實際用途以及兩人涉案程度,仍有待檢調進一步釐清。北市警局表示,案件是由內部自行發現陳姓員警涉嫌將職務上取得的個資外洩,發現異常後立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由北市警局政風室、督察室及市刑大等單位共同執行相關搜索行動。警方分別在14日、15日將陳冠良及吳政祐拘提到案,完成相關調查及詢問程序後,於15日將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冠良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同時涉及《刑法》洩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吳政祐則被列為共犯偵辦。檢方隨後向法院聲請將2人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1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經法官審理後,晚間裁定陳冠良、吳政祐2人均收押。除了司法偵辦之外,北市警局也同步對陳冠良祭出行政懲處。市刑大召開考績會後,決議一次記兩大過,再陳報北市警局予以免職,將陳冠良淘汰出警察體系。北市警局強調,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將持續採取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的態度,並秉持「自清自檢」、「警紀警辦」以及「毋枉毋縱」原則維護警察風紀。由於陳冠良身為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主管,卻被控利用職務取得的資訊協助已轉任房仲業的昔日警界同事,更疑似牽涉百萬元不法利益,案件涉及的上百筆個資究竟如何取得、交付後被用於何處,以及雙方實際利益往來情形,都將成為後續檢調追查重點。
打靶子彈藏辦公室!副所長卸任沒帶走 偷查情敵個資被搜曝多年秘密
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前副所長鄭晋東因傾心養生館女員工,偷查情敵車牌再留紙條嗆聲,違反個資法遭起訴,檢警還追出案外案,鄭晋東2025年11月被搜索時,從扣案手機的對話發現,去年7月接任敦南所副所長的蘇南銘向鄭晋東詢問為何辦公室有一顆子彈?原來這是鄭晋東多年前打靶留下的,他未依規定報繳,藏在派出所抽屜裡忘了帶走,蘇南銘問他時,他疑似還要求蘇南銘幫忙丟掉,台北地檢署認定鄭晋東涉犯非法持有子彈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蘇南銘則因為確實不清楚子彈來源,處分不起訴。本案由大安分局函送偵辦,北檢調查,鄭晋東在1996年到2011年期間某次打靶訓練結束後,發現一顆未擊發的子彈,先帶回新北汐止住家;2025年3、4月間,他把子彈帶到敦南所副所長辦公室收著,5月份他卸任副所長,人走了子彈卻沒帶走,蘇南銘7月上任整理辦公室,意外在抽屜裡找到。鄭晉東手機的對話紀錄顯示,蘇南銘先傳子彈的照片並以文字詢問「這顆是?」,隨後兩人通話近5分鐘。依據警方函送內容,鄭晋東有請蘇南銘協助丟棄子彈,北檢曾將本案子彈送刑事局鑑定,確認有殺傷力。蘇南銘到案供稱,辦公室抽屜裡那顆子彈的形狀老舊,跟現在的子彈外觀不同,也沒有批號,無從判斷真假,他以為是仿真子彈,當時鄭晉東沒說子彈怎麼來的,只請他保管並承諾會回去拿,他收進寢室桌上的筆筒之後就忘掉了,直到督察室來找他才想起來。鄭晋東也說蘇南銘的確不清楚子彈來源,他並未對蘇南明透露是打靶留下來的,對於自己偷藏子彈的行為則沒有狡辯,已在偵查期間承認犯行,北檢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子彈」罪嫌起訴並聲請簡判。蘇南銘涉案部分,檢察官指出他和鄭晋東都是警察,執勤過程原本就有機會合法持有子彈,相關事證不足以證明蘇南銘知道鄭晋東非法持有子彈仍幫忙藏匿,他發現子彈後沒積極處理,不代表一定犯法,因此不起訴。
「黑夜奇俠」集團當共諜!砸15萬購全台個資 黃仁勳、張麗善受害
輝達創辦人黃仁勳的身分證字號2年前遭名為「黑夜奇俠」的網友以半碼方式公布,質疑黃仁勳戶籍在台北市卻自稱台南人,當時傳出輝達會採取法律行動,如今真相大白,台北地檢署查出一個「暗網個資採購團」,兩名主嫌黃柏崴、王大偉上駭客論壇以15萬元買到我國2812萬筆勞健保資料、2357萬筆戶籍資料,除了黃仁勳,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以及曾對嫌犯開單的員警都是個資外洩的受害者。檢方今年4月偵辦個資法案件,搜索約談台北市警局中正二分局南海派出所女警曾芃扉,經追查確認,她也跟這個暗網個資犯罪集團有關,男友黃頤楷與主嫌黃柏崴是堂兄弟,因此利用這段關係,委由曾芃扉代查車主個資,並兩度行賄現金1000元,不過曾芃扉都拒絕。暗網個資團還有第三條線,承辦檢察官李安兒查出,雲林縣長張麗善2024年6月出訪日本的行程全部外洩中共,內鬼就是縣長秘書施亮言。暗網團主嫌黃柏崴2023年先被對岸吸收,開始為中共刺探、收集我國政治情報,同年6月他串起施亮言這條人脈,由施亮言提供中共對台工作情資。北檢今日偵結全案,以國安法、個資法、違背職務行賄起訴12名被告,並以主嫌黃柏崴嚴重侵蝕國家安全、任意踐踏國人隱私,共求處13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另一名主嫌「黑夜奇俠」王大偉求刑4年以上。本案最大咖受害人黃仁勳,在2024年6月2日個資外洩,暗網個資團主嫌王大偉以「黑夜奇俠」為名上Threads公布黃仁勳身分證字號第一個英文字母以及後面4個號碼,其餘部分馬賽克,王大偉當時發文:「他(黃仁勳)和父親的戶籍都是在台北市,既然是A開頭就應該不算是台南出生的吧,如果只有母親是台南人就算台南人的話,那我也算是台南人了。」檢察官揪出王大偉與黃柏崴之後,深入了解個資來源,他們在2023年3月得知「BreachForums」等駭客論壇非法兜售台灣人的戶籍資料、勞健保資訊,由黃柏崴花費5000顆泰達幣(時價約15萬元台幣)買檔案,包括我國2812萬勞健保資料、2018年之前共2357萬筆戶籍資料。王大偉對黃仁勳下手,黃柏崴則對苗博雅開刀,利用臉書帳號「Cao Nima」去苗博雅臉書公布她的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地址,並恐嚇:「大家可以去這畜生家賭牠…」;還有一名陳姓員警因為對暗網個資集團的成員開交通違規罰單,派出所值班員警接到電話,揚言要公開陳姓員警個資,還說「我是已經查到他,不然我去他家找他好不好?」北檢發現,黃柏崴所屬集團會接單,提供徵信業者共78名受害民眾的個資,並利用堂弟黃頤楷的警察女友曾芃扉代查車牌號碼,藉此得知車主個資。黃柏崴涉犯國安法部分,他接洽的對岸人士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穆」姓主任(飛機暱稱「jack jones」、微信暱稱「路上」,下稱「穆」),兩人2023年搭上線,黃柏崴為了「多角化經營」開始從事共諜生意,吸收張麗善的秘書施亮言,並告知施亮言可以招待大陸旅遊費。檢方認為,張麗善2024年6月29日訪日航班、住宿地點、拜會地點等行程是非公開的秘密資訊,施亮言卻在2024年6月12日傳送「0612調整_0629-0705縣長訪日群馬縣預計行程.docx」的檔案給黃柏崴,將縣長行程轉給「穆」姓主任,「穆」姓主任答應黃柏崴、施亮言去澳門玩的機加酒費用可全部買單,兩人也確實在2024年7月23日到26日期間前往會見「穆」姓主任。起訴指出,黃柏崴、王大偉雖然坦承大部分犯行,但他們從2023年取得不法個資檔案後,仍持續以各種手法壯大資料庫;黃柏崴、王大偉具有電腦資訊專長,竟利用專長犯罪,長期持續蒐集國人個資、任職資料及聯絡方式,檔案內容包含2300萬全體國民的個資,主嫌與境外敵對勢力往來頻繁,境外敵對勢力可藉此掌控所有國人的個資,嚴重侵蝕國家安全,黃柏崴更勾結徵信社、交流並販售個資,完全無視法律,任意踐踏國人隱私,犯行與單一個資非法蒐集或利用有天壤之別,對我國國民之個資保護侵害甚深。檢察官批評黃柏崴與王大偉多次利用不法個資,在網路上公開被害人身分證字號、住址、一親等個人資料,或恣意利用上開檔案挑釁公權力,在社會上已造成民眾惶恐不安,導致民眾深怕自己住家遭曝露或遭有心人士跟蹤,犯行對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全影響甚鉅,若非遭偵辦聲請羈押獲准,黃柏崴、王大偉顯然會反覆實施犯罪,守法意識薄弱、惡性重大。北檢對黃柏崴違反個資法求刑5年以上、行賄女警曾芃扉求刑3年,從事共諜外洩張麗善行程求刑5年以上;對王大偉則求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界震撼!台中警局長吳敬田愛女捲詐團帳戶案「判5月可易科罰金」 夫妻首度回應
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的女兒因誤信借貸話術,交出提款卡及密碼,帳戶遭詐騙集團作為人頭帳戶使用,害3名被害人共損失18萬2000元,雲林地院今年3月依幫助詐欺及洗錢等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由於吳女父母分別為台中市警局長吳敬田及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長蕭惠珠,消息曝光後引發警界熱議,夫妻倆也首度對外回應。吳敬田今天表示,女兒已成年,長期獨自在外生活,家人尊重法院判決,也接受司法審理結果。他指出,女兒經歷此案後已深刻記取教訓,希望社會大眾不要輕信網路或社群平台上的借貸、投資廣告,如遇可疑情況,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免落入詐團陷阱。判決指出,前年11月,當時擔任牙醫助理的吳女,因急需15萬元資金周轉,透過網路接觸一家融資公司辦理借貸;對方要求她填寫線上申請資料、提供銀行帳戶,並進一步指示她利用超商「交貨便」寄出提款卡,同時提供提款卡密碼。吳女雖曾對流程產生懷疑,但仍依照對方要求辦理,事後帳戶即遭詐騙集團控制,成為詐騙金流工具。檢警調查發現,該帳戶隨後遭詐團用來收取3名被害人的匯款,詐得18萬2000元後迅速提領。吳女到案後辯稱自己也是受害者,不僅未借到錢,反而遭騙約10萬元。然而法院認為,她已有工作及金融往來經驗,在寄出提款卡時已察覺異狀,卻未停止交易或查證,對帳戶可能遭犯罪利用的風險仍放任發生,具有「不確定故意」,因此依幫助詐欺及洗錢等罪判處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此外,根據《鏡週刊》報導,案件偵辦期間,因吳女戶籍位於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警分局接獲雲林地檢署通知協助通知到案,承辦員警核對身分後,才發現她的父親是台中市警局長吳敬田,母親則為當時的內湖分局長、現任信義分局長蕭惠珠,消息隨即在警界流傳。對此,吳敬田與蕭惠珠均表示,女兒因社會歷練不足,誤信詐騙借貸話術才會交出提款卡,實際上也是詐騙受害者,但仍尊重法院判決,盼事件成為警惕,避免更多民眾受害。
京華城案二審首開日期曝光 柯文哲明日先去派出所換掉電子腳環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一審判刑17年,二審首開日期出爐:9月8日下午3點,離台北地院3月26日宣判已間隔166天、約5個半月;高院針對柯文哲聲請撤銷科技監控雖未裁准,但同意他將電子腳環換成手環,安排8月5日上午10點鐘在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仁愛路派出所更換。北檢對柯文哲起訴求刑28年6月,北院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改建案收賄210萬元,判刑13年;在政治獻金案公益侵占6734萬元,判處5年6月;在眾望基金會背信案挪用827萬元,判2年,合併執行17年。一審有罪被告中,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獲緩刑未上訴,檢察官對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柯文哲辦公室前主任李文宗、木可公關前負責人李文娟、京華城公司監察人張志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共6人的犯罪事實與量刑提上訴;另對應曉薇、台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會計師端木正等3人的量刑上訴。不只北檢上訴,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黃景茂、李文娟、端木正7被告主張無罪,也上訴至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