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
」 台南地院 台南 台南地檢署 地方法院 有期徒刑
提醒別亂放洗髮精引怒火! 老父家暴兒反控被霸凌:兒子先挑釁
台南一名老父親因不滿兒子提醒「洗髮精別亂放」,竟爆發激烈拉扯與毆打衝突,導致30多歲兒子多處挫傷。事後父子雙方互控是對方動手,兒子指控父親家暴,父親則說兒子霸凌他、用手戳他眼睛,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父親說法前後矛盾、證據不足,將他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判決書指出,今年2月某天晚上,王父與兒子在家中,因洗髮精擺放位置起衝突並互相拉扯,王父先是徒手揮打兒子又打落對方手機,兒子為抵抗,舉肘壓制王父,王父跌到沙發上,兒子因怕傷及王父而鬆肘,王父便趁機接續揮動手腳毆打兒子,導致兒子有臉部挫傷、頸部挫傷擦傷、雙手挫傷扭傷。王父曾在警詢時表示,兒子霸凌他、用手指戳他眼睛,所以他才會反抗。王父又辯稱,是兒子打爸爸,主謀是太太,表示自己是老人,兒子才30幾歲,主張如果自己動手,兒子年輕力壯可以跑掉,兒子雖有驗傷,但診斷證明上的傷不一定是他造成的,而自己身上的傷驗不出來。兒子說到,當時他提醒父親不要把洗髮精放在浴室的玻璃層架上,結果父親卻突然徒手揮打他,他拿起手機要錄影,父親直接打落手機,反過來說是他打父親,而他為了防衛舉起手肘朝父親脖子附近壓制、拉扯,2人一起跌落沙發,他怕傷到爸爸鬆手,結果爸爸繼續揮動手腳打他,強調身上的傷都是父親打的,且媽媽有目擊到部分過程。母親則證稱,兒子只是擋住他父親的攻擊,並沒有出手。另據驗傷診斷書,兒子在當晚就到醫院驗傷,診斷與兒子、母親說法相符。不過,王父後來又改口稱,是兒子先用洗髮精挑釁他,兒子是故意讓他打的。法官認為,王父在各階段供述內容前後不一,也沒有辦法提供驗傷證明,辯詞空泛無據、無法採信,另參酌暫時保護令時認定,王父與兒子有肢體衝突,作為補強。法官考量王父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兼衡兒子量刑意見與王父動機、手段、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大夜偷吃泡麵+拿菸不付錢 台南超商店員被監視器抓包判刑4月
台南市某超商鄭姓店員2024年8月值班時,利用職務之便拿走店內香菸 1 包、拿鐵 1 杯及蔥燒牛肉泡麵 1 碗,合計 243 元,卻未付款。店長事後盤點發現貨品短少,調閱監視器後才驚覺竟是自家店員所為,遂報警提告。台南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 4 月,得易科罰金 12 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據判決書描述,鄭男在統一超商大通門市擔任店員。2024 年 8 月 26 日凌晨,他利用深夜無人時段,在短短 2 小時內取走店內香菸、拿鐵,並在店內吃完一碗蔥燒牛肉風味泡麵,全程未結帳。店長清點時發現商品短少,調閱錄影才驚覺是自家店員所為。鄭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供稱過去因沒錢也曾拿過店內商品,當時已被店長警告,沒想到隔一段時間後竟又故態復萌。台南地院認為,鄭男身為店員在值班期間本應善盡保管責任,卻利用職務機會侵占店家財物,構成業務侵占罪。雖然侵占金額僅 243 元,且事後也從薪水中扣除,與業務侵占罪最低法定刑度6個月徒刑相比顯屬情輕法重,法院因此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最終判有期徒刑 4 月,得易科罰金 12 萬元。
冒用市長黃偉哲頭像傳假停課訊息 台南女高中生遭處分
台南市李姓女高中生今年9月冒用台南市長黃偉哲的頭像,在社群媒體THREADS(脆)發文「台南明天 放!」的颱風假假訊息,引發議論,雖然李女供稱她是想放假,發文是開玩笑,事後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李女函送台南地院裁罰。法官認為,李女散布放颱風假謠言,行為欠妥當,但她發文後,多名網友立即留言提醒或批評,難認閱聽者因受此不實資訊誤導而影響公共安寧,不構成《社維法》,裁定不罰。今年9月,強烈颱風樺加沙靠近台灣,各界關注各縣市是否會宣布停班停課,台南市長黃偉哲9月22日凌晨在臉書及脆發文,有人盜用他的個人頭像,冒充身分在網路上散布「颱風停班停課」的不實訊息,警方22日上午傳喚涉案李姓女高中生到案說明。李女供稱,她先前看過網友發布類似的文章,她因想放假,覺得好玩才發布這訊息,市長黃偉哲頭像是她發文前2、3分鐘使用GOOGLE搜尋,發文時才換上去,現已換掉,她承認是未經深思熟慮發文,沒有查證,只是單純開玩笑,有4、5個網友直接在貼文下方留言說這樣發文不妥,她就刪文。警詢後認為李女行為構成《社維法》「散佈謠言,影響公共之安寧」函送台南地院新市簡易庭裁罰。法官認為,李女雖知該訊息為謠言,但考量她未成年,年輕識淺、智慮未周,且經網友提醒訊息內容不妥後已將訊息刪除,李女確實因思慮不周延出於玩笑及希望放假心態而發文,因此李女主觀上無影響公共秩序及安寧的故意。此外,法官認為,網友已於李女發文下方留言指出其內容不實,可見閱聽者經由權責機關網路公告、新聞媒體報導等途徑,得以審視、判斷李女訊息內容是否真實可信,尚難認閱聽者會因李女的不實資訊誤導而達影響公共安寧之程度,雖然李女輕率發布不實停班課放假訊息,所為固欠妥當,但其行為尚不符合《社維法》違序構成要件,裁定不罰。
追求不成竟持刀殘忍攻擊!送貨員害女方毀容 「見她倒地還猛踹」下場曝光
台南市59歲陳姓男子日前在彩券行認識于姓女店員,雙方相談甚歡,並以乾兄妹相稱,而陳男對女方示愛遭拒,他竟在6月間喝酒後,持美工刀闖入彩券行攻擊于女,于女身受重傷、幾乎毀容,陳男見她倒地,甚至踹其數腳才離開,陳男躲到山區試圖燒車滅證,仍被警方逮捕,台南地院則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他10年8月有期徒刑。檢警調查,陳男認識于女後產生情意並展開追求,但女方拒絕讓他惱羞成怒,數度訊息恐嚇,甚至傳送于女女兒的照片,威脅對其不利,還曾在于女機車上放鋸子,並於6月22日喝酒後持刀闖入于女工作的彩券行。陳男見到于女後便展開攻擊,持刀揮向于女頭部,還拿椅子猛砸,怒吼「一命配一命」、「絕對要妳死」等語,導致于女身受重傷,頭頸撕裂傷、顱內出血、鼻骨骨折、手臂多條肌腱與神經斷裂,臉部更幾乎毀容,而于女不堪暴行倒地,陳男甚至某踹其數腳才離開。陳男犯案後迅速駕車進入附近龍崎區的山區,意圖焚燒車輛掩蓋犯罪證據,焚車過程中,陳男不慎被火勢波及,胸腹部遭受三度燒燙傷,他痛到跳入山溝,導致全身多處骨折,警方則根據貨車GPS定位找到陳男,並將他送醫救治,後將他移送法辦。檢方偵訊後將他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台南地院法官認定,陳男曾因過失傷害遭橋頭地院判刑4月,2024年6月執行完畢,但仍不知遵守法紀,持美工刀、椅子攻擊,導致被害人傷勢嚴重,日後恐影響其行動能力,臉部重傷面容難以復原,身心重創,依殺人未遂罪判處10年徒刑,恐嚇危害安全3罪合併執行8月,全案可上訴。
清潔隊員突開車門害姊妹花車禍!護理師妹截肢 法院判南市府賠逾2300萬
台南市環保局楊姓清潔隊員執行勤務時開車門未注意後方車流,撞倒騎機車的秦姓姊妹花,造成後座妹妹遭後方曳引車輾壓左膝下截肢。台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清潔隊員負全責,判決環保局應依國家賠償法賠償逾2300萬元。根據判決書,2020年3月24日下午3時21分許,楊姓清潔隊員駕駛資源回收車停放在台南市中華西路二段與民權西路三段交岔路口東北側轉角處,車輛占用行人穿越道。楊男執行垃圾清運工作後,準備返回駕駛座時,未注意後方車流狀況即貿然開啟車門並大幅外推。25歲的秦姓姊姊騎乘機車搭載22歲妹妹經過,閃避不及撞擊車門後人車倒地。坐後座的妹妹向左滾落至外側車道,遭後方林姓駕駛的半聯結車右前輪輾過,導致左膝下截肢、骨盆骨折及神經受損,並出現大小便失禁、排尿功能喪失等重傷。楊男因過失傷害致重傷罪經刑事判決確定,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他因無力賠償,於2022年入監服刑並遭解職。秦家4人隨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據了解,姊姊在台南市財政稅務局任職科員,妹妹原為成大醫院臨床護理師。經成大醫院鑑定,妹妹全人身體障害損失達42%,勞動能力減損43%,終身須依賴義肢。台南市府抗辯請求金額過高,認為姊姊為公務人員薪資未減損,勞動能力未受影響,對妹妹部分,質疑住院病房費用、就醫交通費、護理營養品費用及義肢價格缺乏證明,且義肢替換次數應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計算,未來費用應扣除補助金額。但法院不採市府意見,認定開車門肇事應由楊男負完全責任。法官指出,開門瞬間發生事故,騎士客觀上難以閃避。妹妹雖已復職,但無法再從事臨床護理工作,僅能擔任品管護理師,喪失報考公職護理師機會,嚴重影響未來生涯發展。台南地院最終判決環保局應賠償妹妹2225萬3803元、姊姊76萬0206元、父母各30萬元,合計逾2300萬元,並自起訴日起算年息5%遲延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台鹽綠能光電弊案延燒 陳啓昱、蘇坤煌不服延押「抗告遭駁回」
涉及台鹽綠能弊案,被控掏空公司資產近4億元的前台鹽董事長陳啓昱、前台鹽綠能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等3人交保後被台南高分院撤銷發回,台南地院9月26日重開羈押庭後,認定3人仍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延押2個月,陳啓昱、蘇坤煌提起抗告,4日被台南高分院駁回,自9月28日起續押2個月確定,不得抗告。台南高分院裁定理由指出,陳、蘇2人的羈押理由均存在,且2人交保後,5位證人即向法院請假不到庭作證,2人均有影響證人的可能,原羈押原因與必要繼續存在,並無違誤。另外,原審斟酌訴訟進行程度及其他一切情事,認陳、蘇2人羈押原因及其必要性仍未消滅,裁定駁回2人具保停止羈押聲請,乃就具體案情依法裁量的職權行使,經核並無違誤。陳啓昱於9月24日以600萬元交保,步出台南地方法院,隔天被台南高分院發回更裁,9月26日再次被裁定羈押。(圖/報系資料照)陳啓昱、蘇坤煌、蘇俊仁等3人9月22日獲台南地院裁定分別以600萬、400萬、4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實施電子監控,檢方不服提出抗告,25日台南高分院裁定撤銷發回台南地院重裁。9月26日台南地院重開羈押庭時,陳啓昱等3人均向法官表示健康不佳,且未收到台南高分院的裁定書為由,並指台南高分院撤銷交保的速度太快,太過草率,請求維持交保的原裁定。經過審理後,台南地院合議庭裁定延押理由指出,3人涉犯重罪,仍有串證及逃亡之虞,且全案審理需傳喚86名證人,經交互詰問後,證人證述範圍實已大幅超出偵查中具結作證之內容。再者,3人獲交保後,原本9月26日傳喚要進行交互詰問的5名證人,收受通知後,均臨時請假,通知法院無法到庭,顯視3人交保對證人仍有影響力。高分院裁定理由指出,以陳啓昱、蘇坤煌的經歷所可能產生之影響力,台南地院認2人有勾串證人、共犯及滅證之高度風險,尚難僅以具保、限制出境、出海、科技設備監控等強制處分防止之,並無違誤,對2人應予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駁回具保停止羈押聲請的裁定,乃就具體案情依法裁量的職權行使,經核並無違誤。陳啓昱、蘇坤煌的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不得再抗告。
台大牙醫高材生淪偷拍犯!犯案地點跨南北 受害女子高達20人
就讀台大牙醫系的蔡姓男大生2023年從高雄老家坐火車到台南知名文青咖啡廳後,於廁所內安裝針孔攝影機進行偷拍,被店員發現後報警。經警方查扣蔡男住處的電腦以後,發現裡面竟有數十部偷拍影片,後經台南地院1審宣判,咖啡廳偷拍6名女性部份合併處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2萬元,可上訴。而另數十部影片案情移轉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於今(10月3日)偵結,檢方依照妨害性隱私起訴。據了解,該名涉案的台大牙醫蔡姓男子老家位於高雄,於去年1月27日從高雄搭火車前往台南某知名文青咖啡廳進行犯案,不僅帶著偽裝成按壓式洗手乳液瓶的隱藏式攝影機,並安置於馬桶前方後離去,並以此方式成功偷拍6名女性如廁,其中包括1名未成年少女。在店員報警後,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查扣蔡男在家中的電腦,發現內部竟有數十部偷拍影片,並且拍攝地點更是來自不同地區,其中包括台大女廁的偷拍畫面以及與前女友性交的偷拍影片,除在該咖啡廳所偷拍的6人外,全案被害至少還有16人。據悉,該名蔡男在訊問過程中,多次表示自己有偷拍癖,其餘的訊問內容則幾乎交由律師回答,本人則默不作聲,而蔡姓男子也交出許多愛心時數以及公益時數等證明,疑似希望藉此來減輕罪責。蔡男於台南偷拍6名女子部份經台南地院審理後,2024年12月一審宣判偷拍未成年少女部份處6月徒刑,其餘5名被害處4月徒刑,合併後處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2萬元,可上訴。其餘影像部份,由於涉案地點位於台北,因此移轉台北地檢署偵辦,全案於今日偵結,依照妨害性隱私等罪起訴。
調查官辦台鹽弊案竟洩密女祕書 裁定10萬元交保
調查局台南市調處調查官林家齊為偵辦台鹽綠能弊案,向前台鹽綠能總經理的黃姓女祕書查證情資時,竟讓黃女複製資料、存入公司電腦。共用電腦的陳姓男祕書看到後用手機拍下、讓郭姓男友人閱覽,郭再用手機翻拍。台南地檢署15日偵結,依違反個資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等罪起訴4人,在押的林家齊移審後,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調查局表示,全案是調查局主動立案、發交中機站調查,並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調查局將於近期召開考績委員會從嚴議處,絕不寬貸。檢調查出,林家齊為最初偵辦台鹽綠能弊案的專案人員,2024年3月他以「台鹽綠能公司蘇某涉嫌特別背信罪」立案,從調查局內部系統查詢台鹽綠能公司及交易關係人,包含身分證編號、親等、大額交易紀錄等個人身分及財務金融資料;還有晁陽開發戴姓負責人、吳姓關係人等的大額交易資料,建檔儲存於隨身碟,檔名為「待查獵鷹」。2024年5月間,林為查證已蒐集情資正確性,將「待查獵鷹」隨身碟,帶到歸仁區的購物中心,交給前台鹽綠能公司總經理蘇坤煌的黃姓女祕書,讓黃女現場觀覽。黃女將隨身碟內有關台鹽綠能及交易關係人的身分及財務金融資料,直接複製儲存於公司配發的筆記型電腦,還針對重要資料與交易紀錄檔案,以「反黃」顏色特別註記。事後,與黃女共用電腦的陳姓男祕書發現電腦內竟存有公司及交易關係人身分及財務金融資料,即以手機拍攝照片數張存檔,2024年5月29日前往高雄郭姓友人住處時,將手機內照片供郭男觀覽,郭男再以自己手機翻拍存檔。檢方偵辦台鹽綠能弊案過程,查出林涉嫌洩漏個資及偵查祕密,今年7月16日指揮調查局中機組前往其住處、辦公室搜索,並查扣手機、隨身碟等證物,複訊後聲押獲准。至於林家齊違反個資法及洩密有無涉及收受不當利益?黃女、陳男、郭男等3人是否在得知相關訊息後,通風報信洩密給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等人,讓他們提早有所準備?檢方強調,還在查證中。檢方偵結指出,林身為執法人員,洩漏偵查案件重要關係人個資及相關證據,在押期間已坦承犯罪。起訴移審後,台南地院認定林滅證、串供可能性已降低,裁定10萬元交保。
陸軍中尉排長「翻拍部隊軍人電話」 外流4百人隱私遭判6個月
今(2025)年2月已退伍的潘姓前陸軍中尉排長,透過在LINE上的不明人士協助整合債務時,對方要求提供軍中同袍的電話以拓展客源,如此就能調降手續費。潘男於是將部隊緊急召回名冊中大約400名軍人及親屬的電話,列印拍照後傳送給對方,經台南憲兵隊移送檢方起訴,台南地方法院依違反個資法判刑6月且不得易科罰金,但得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潘男2024年3月間因財務狀況不佳,與LINE上暱稱「錢像米」的不明人士取得聯繫,對方表示可以協助債務整合,還在得知他是職業軍人後,為拓展客源,請潘男提供軍中同袍電話,如此即可調降債務整合手續費。判決指出,潘男明知緊急召回名冊是戰時或軍中遇有緊急狀況時,作為聯繫軍人之用,屬於應祕密的文書,但他卻利用代理後勤官的機會,於去年3月21日取得五四工兵群緊急召回名冊的電子檔,內有軍人單位、級職、姓名、地址、住家電話、手機號碼及親屬資料,經留存軍人及其親屬約400人的住家電話及手機號碼後,列印紙本再翻拍照片,並於去年3月27日晚上將5張照片傳送給「錢像米」。案經台南憲兵隊移送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潘男也坦承犯行;台南地院認為,潘男觸犯《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祕密罪,以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經從一重依個資法處斷,並加重其刑。法官審酌潘男侵害五四工兵群軍人及其等親屬約400人的隱私權、資訊自主決定權,且攸關國家軍隊緊急召回事務,所為應予非難,犯後雖承認犯行,但因並沒有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調解,判刑6月,宣告之刑依法不得易科罰金,得向執行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4年前才酒駕自摔!台南翁今年再犯被逮 卻因「年紀夠老」獲得減刑
台南一名81歲盧姓老翁今(2025)年6月29日清晨5時許,在家飲用藥酒後,騎機車出門自摔,警方據報前往處理,測出酒測值每公升0.69毫克,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這位老翁4年前也因酒後機騎車自摔,違反公共危險罪被判刑2月,此次再犯,法官認定他已年逾80歲,依法酌予減刑,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指出,盧姓老翁家住台南市佳里區,今年6月29日清晨5時許,為治療腳痛在家喝藥酒後騎機車出門,騎到佳里區光復、仁愛路口時不慎連人帶車自摔倒地,警方接報到場處理,發現盧翁身上有酒味,當場對他進行酒測,吐氣所含酒精成份達每公升0.69毫克,將盧翁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盧翁坦承酒後騎車自摔,檢察官偵結起訴。這是盧姓老翁第二次酒駕自摔被查獲,他於2021年6月9日中午在家喝藥酒後,騎機車出門,當天下午4點多在佳里市區自摔受傷,呼氣酒測值每公升0.66毫克,被警方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送辦,經檢方起訴,台南地院判刑2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盧姓老翁在4年後再次酒後自摔受傷倒地,因未肇事傷人,未達10年內涉犯3次酒駕傷人的累犯構成要件,檢方與法官都未認定他是累犯。此次承審法官判決指出,盧姓老翁酒駕自摔,警方所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9毫克,數值非低;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加上他已年逾80歲,符合刑法第18條第3項減刑規定,酌予減輕其刑,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判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可上訴。★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東成醬油人體實驗爭議落幕 法院判「創辦人孫女婿」言論屬合理評論
台南知名的老字號醬油品牌「東成醬油」,曾因成為名模林志玲婚禮的伴手禮而聲名大噪,如今卻因一場基改黃豆的爭議捲入司法訴訟。品牌背後的東懋食品,將創辦人孫女婿、曾任特助的周子敬告上法院,控訴他在臉書貼文中指控公司使用基因改造黃豆,甚至暗示消費者可能淪為人體實驗的對象,要求公開道歉並賠償40萬元。然而,法院最終認定這屬於公共議題下的合理評論,駁回了東懋食品的請求。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事件起於周子敬在「東成幸福購物商城」的粉絲專頁發文,公開質疑東懋食品製造的醬油涉及基改原料,並以尖銳言詞形容,讓外界對食品安全問題產生疑慮。東懋方面則認為,這樣的指控嚴重傷害公司形象,尤其「東成醬油」長年累積的品牌價值不容受損。周子敬的身份也讓事件更受矚目,他不僅曾是公司高層幕僚,更因涉及性騷擾的爭議而備受關注。根據判決書,周子敬辯稱自己的言論是根據媒體報導而來,出發點在於提醒社會重視食品安全,並非惡意抹黑。檢方在早前的調查中亦認為,他的發言涉及公共利益討論,並不構成誹謗。東懋食品對此不服,提出再議,但遭台南高檢署駁回。台南地院在審理後指出,企業作為公共監督的對象,本應承受合理範圍內的批評。法院認為周子敬的言論有一定事實基礎,並非惡意攻擊或刻意損害名譽,因此難以認定構成侵權。判決書中也援引最高法院的見解,強調只要有事實依據,對公共議題使用激烈用詞仍屬合理評論範疇。最終,法院駁回東懋食品的訴求,並判由東懋自行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男人也逃不過!台南植栽店帥老闆遭女客「瘋狂跟騷」險崩潰 提告結果曝光
台南市一名年約40歲的植栽店老闆,外表陽光帥氣,吸引同市的30多歲傅姓女子從客戶變成粉絲。然而,傅女的欣賞之情逐漸變調失控,從傳LINE訊、寫紙條、寄信表露愛意,到瘋狂撥打無聲電話、叫外送到老闆家門口、收集老闆個資偷偷變成商家的網路設定、用網路轉帳95次1元並且附送各種曖昧訊息,甚至直接到住處按門鈴,讓這名植栽店老闆深感私人生活遭到騷擾,崩潰提告。法院則依《跟蹤騷擾罪》判處傅女3月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遭駁回,全案定讞。據了解,在台南市安南區經營植栽店的周姓老闆,單身外型又陽光帥氣,他從2021年開始在網路上進行直播賣貨,雖然為店裡帶來人氣,卻也帶來新的困擾。其中一名傅姓女客,雙方並無私下交情,卻從3、4年前開始就頻頻在直播中留言,又陸續以電話、寫信、粉專私訊等方式騷擾老闆。從2024年4月開始,傅女的行為開始變本加厲。根據判決書,傅女不斷以LINE、寄送便條紙及郵件等方式向周男表達心意,也曾用未顯示號碼的電話連續撥打無聲電話騷繞他,又利用雙方曾經調解的機會記下周男個資,擅自變更周男在全聯賣場、玉山銀行、Apple ID的設定,還會幫周男叫外送,並在他門口貼上「不是我叫的外送」等字條,讓周男不堪其擾。甚有甚者,傅女還曾連續操作網路銀行,「95次」匯款1元給周男,只為了在匯款紀錄註記欄留下:「我對你沒有愛」、「沒有男女之情」、「我恨你但不怪你」等字句。傅女種種瘋狂行徑已經侵犯到周男私人生活,讓他難以忍受,甚至時常疑神疑鬼懷疑「門外有人」,出門時也時常懷疑是否有人跟蹤。不堪其擾下,終於對傅女提出告訴,監察官則依《跟蹤騷擾罪》將傅女提起公訴。在法庭上,傅女向法官坦承做出相關行為,但否認自己有跟蹤騷擾犯行,亦辯稱自己沒有愛慕老闆,所謂的喜歡「只是當時喜歡種植植物,不是男女之間的喜歡」,還稱中間有部分是消費糾紛,與性或性別無關。台南地院今年4月一審認定傅女行為已造成周男困擾,且漠視對方意願,依《跟蹤騷擾罪》判處女方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傅女不服提出上訴,二審市前審結,台南高分院院以相同理由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不得再上訴。
勞資糾紛變命案!台南養雞場老闆持木棍打死員工 二審判13年
台南養雞場林姓老闆與謝姓男員工去年2月初因勞資糾紛,謝兩度到養雞場外放鞭炮示威,引發林男不滿,持木棍追出兩人發生衝突,林持棍攻擊謝男臉、鼻等部位,還將木棍插入謝男嘴裡,再拖到橋邊推落橋下致死。台南地院一審國民法庭依殺人罪判刑13年,檢方與林男不服提上訴,台南高分院認定理由不足,28日駁回上訴,仍判13年。此案發生在去年2月7、8日連續2天,謝男前往養雞場外燃放鞭炮,8日上午林男聽到鞭炮聲響,持木棍追出查看,持木棍攻擊謝男臉、鼻,見謝無力還擊,將木棍插入對方口內旋轉,導致謝男傷重倒地。林男先將謝男機車推到橋下,再將謝男拖到頂店橋,推落5公尺高的橋下導致其死亡。案發後,謝男家屬報警協尋,9天後、去年2月16日在頂店橋下尋獲謝男屍體。林男於3天後在2名律師陪同下投案,南檢偵結依殺人罪起訴。一審國民法庭認為,林男犯案手段殘忍,犯案情節重大,造成家屬心中難以癒合的傷痛,雙方並未和解;林男承認部分犯罪事實,有助於釐清事實發現真相,節省司法資源,依殺人罪判刑13年。林男被羈押近一年後,今年3月獲台南高分院法官諭令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死者家屬不滿法官讓林男交保,痛批法律不顧家屬安危。林男獲交保後,曾傳訊息給家屬請求寬恕、原諒,說內心相當懊悔,不過認為家屬求償金太高,要求調整,說自己只能負擔400萬,家屬怒控毫無悔意。林的律師上訴指稱,林男無殺人犯意,頂多成立傷害致死,且林男在警方未發現犯罪事實前,已主動投案。台南高分院判決指出,一審判決量刑並無認定或裁量不當的情形;林男上訴仍並無新事證可推翻原判決;檢方上訴未舉出可加重刑罰事由。從而,林男上訴否認殺人犯意,主張符合自首減刑,指摘原審量刑過重,及檢方指摘原審量刑過輕,均無理由,應予駁回。
舞女撞死晨運婦 毫無悔意最終判刑8年半
在舞廳上班的23歲魏姓女子,2023年8月23日清晨7時多駕車行經台南市安平區健康三街左轉府平路時,撞死晨運的58歲孫姓婦人,魏女被驗出喝酒又拉K,被依酒駕致死罪起訴。台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認定魏女犯後態度消極,未跟家屬達成調解,21日判刑8年6月,可上訴。檢警調查指出,魏女2023年8月23日清晨5時半從舞廳下班後,到安平區的友人家中續攤,她喝酒及吸食K他命後,當日清晨7時25分許,駕白色奧迪轎車從健康三街由南往北至府平路左轉彎時,因注意力、判斷力、反應能力及操控能力降低,撞飛出門晨運的58歲孫姓婦人,孫婦重傷送醫不治,魏女酒測值0.57。離譜的是,魏女酒駕撞死孫婦後,她竟忙著發IG限時動態,在影片中稱車子撞壞了、大罵三字經,引起網友撻伐及憤慨,事後她得知犯錯,再上網公開道歉後關閉帳號。判決指出,魏女明知飲酒、吸毒後不應開車上路,對自身及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威脅,竟心存僥倖開車回家,選擇違法行為。魏女吐氣酒精濃度及尿液中毒品含量數值甚高,她的危險駕駛行為,猛力撞擊正在行走中的無辜孫姓婦人,剝奪其寶貴生命,和家屬天人永隔,與兒孫共享天倫之樂的期盼終成泡影,損害非常嚴重。3位合議庭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審理後認為,魏女雖坦承犯罪,但事發迄今2年,她的態度消極未跟家屬達成調解,期間的收入盡挪為他用,未依約定支付喪葬費用或擬定賠償計畫,沒有絲毫歉意,故不適合對她做過多有利考量,判8年6月,可上訴。#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台南狼父性侵國中女兒逃14年! 落網後破壞腳鐐再逃亡遭判12年
台南市一名父親竟然每周性侵國中的親生女兒,直到女兒向老師反映以後才被緊急安置,案發以後,這名狼父逃亡了14年才終於在今年的4月落網,沒想到事後他竟又破壞電子腳鐐逃亡,最後才在屏東被捕。台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合併判刑12年,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這名狼父妻子過世後再婚,並和妻子共同撫養前妻所生的女兒,當時其女兒正就讀國中。沒想到,這名狼父竟從2009年9月開始至2010年1月期間,以每周1次的頻率性侵女兒,不只強迫女兒脫光衣服,更用枕頭或毛巾蓋住眼睛等,強制性交得逞共18次。2010年4月,該名受害女兒的學校辦理生理講座,其趁講座結束以後向老師詢問細節,老師才驚覺事態不對,緊急通報,並成功將其安置。而該名狼父2009年7月起被發布通緝,一直到今年的4月8日才被捕獲,其被捕獲是因為在高雄市鳳山區因闖越紅燈被員警攔查後,才落網。沒想到,這名狼父竟然在檢方訊問過後再度逃跑,隔日於高雄市大社區某處以砂輪機割裂電子腳鐐後逃亡。員警同日下午5時47分許,持拘票前往屏東縣萬丹鄉將他拘提到案。台南地院認為,其竟為滿足一己私慾,完全不理會女兒不斷告知「好痛…超級痛」,仍強制性交,戕害人格尊嚴,造成身心難以回復的巨大創傷,且嚴重影響女兒人格發展及與他人正常往來互動關係,所生危害重大,且在案發後棄女兒14年不顧,惡行不輕。台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18罪,各處徒刑8年6月,又犯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處刑1年,合併應執行12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離譜私廚2/父親給「學弟」做裝潢 收75萬把新家拆成廢墟後大擺爛
台南市高級餐廳「李察創意料理」號稱是當地最佳私廚,如今卻爆出月子餐消費糾紛而被法制處上網公告,老闆吳永廷更遭控,介紹父親給熟客阿國(化名)從事裝潢,並先後收取75萬元,吳父將阿國的新家拆成廢墟卻開始擺爛,吳永廷言語間還暗示自己與黑道關係良好,讓阿國夫妻心生畏懼,最終才鼓起勇氣、對簿公堂,台南地方法院則判吳家父母應還26萬元不當得利。阿國表示,2023年與吳永廷透過演講認識,吳去年得知自己新婚、正籌備新家裝潢後十分「熱情」,稱裝潢的百萬預算過高,若交給他父母,一定能在80萬元內完成工程,最終在吳永廷的洗腦下與原本的工程行解除契約,雙方約好以80萬元施作,施工期間則從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阿國從6月中到8月底先後支付60萬元,但在裝潢期間,他多次監工卻發現工程進度不如預期,數度詢問都被吳父以人力不足、師傅難找等理由敷衍,而阿國的孩子於8月出生,吳永廷夫妻口口聲聲說要照顧產婦和新生兒,將阿國妻兒接進吳家坐月子。吳父將阿國新家拆成廢墟,還手寫清單要求付款,要阿國再付60萬元後再補45萬元。(圖/讀者提供)阿國眼見「人質」在對方手裡,心急如焚但不敢與吳家公然翻臉,後又發現吳永廷收了14萬元月子餐費用,卻一天只供應一頓,還時常以便當外食敷衍妻子,因而在9月初將妻子接回娘家休息,新家的「慘況」則讓他再度傻眼。「整個家被拆得跟廢墟一樣,沒有門、沒有窗,連工程垃圾都還在現場。」阿國說,裝潢工程從8月中就開始停擺,工人將原有的系統櫃、和室和木地板拆除後便沒再動作,吳父忙著幫餐廳製作月餅禮盒,更完全沒將工程進度放在心上,卻仍持續收取費用。阿國回憶,在離開吳家後,他與妻子9月19日又被約回吳家「談判」,吳永廷先是高聲指責父母、砸東西,火爆場面讓夫妻倆一時間不知所措,吳永廷接著便拿出「手寫」清單,聲稱將房子拆成廢墟的費用要105萬元,2人還有45萬元尚未支付,他們自覺不合理,但也不敢輕舉妄動,於是明哲保身,看準時間便離開現場。阿國一氣之下將吳永廷父母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判賠2人返還26萬元不當得利。(圖/翻攝畫面)但吳永廷並沒有要放過阿國夫妻,吳家在此後一周間連續打2、30通電話給阿國妻子,言語間還試探阿國行蹤,阿國妻子想到吳永廷過去曾有意無意炫耀自己與黑道關係良好,與白道更是互動頻繁,在擔心丈夫人身安全和房子遭破壞下又再支付15萬元,所幸最終順利取回鑰匙,阿國也氣得將吳父告上法院。阿國表示,他後又找來環保公司整理垃圾,四處拜託才有工程行願意來「收爛攤子」,再花了5、60萬元才能入住,台南地院也在7月宣判,認定吳家父母不當得利,應返還26萬元,他則希望能將吳永廷的行徑公諸於眾,別再有人受騙。對此,李察創意料理老闆吳永廷回應,遭投訴部分疑似涉及該店前陣子之消費客訴爭議,但相關指控均與事實不符,現已委由王律師協助處理,正了解對方的心態與用意。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表示,該餐廳是否涉及逃漏稅尚須釐清,歡迎民眾檢舉並提供前往用餐但沒拿到統一發票的事證,以協助調查人員儘速確認有無涉及不法。台南市衛生局則表示,接獲訊息已即刻派員稽查,查核作業環境及食材保存情形,如有缺失將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倘再次複查不合格,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要求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加強內部稽核機制自行監督改善缺失,有助於確保所製售食品之衛生安全,減少成品不符衛生標準的情形。2025年8月19日更新當事人吳永廷委由律師聲明如下:報導所述每日僅準備一餐並非事實,實則每日均照三餐出餐,菜色包含龍蝦、鮑魚、七星斑等高級食材,並準備飲用水,黑豆水供產婦消水腫,經爆料人同意以蛋白製作點心補充營養。爆料者原僅約定供餐二週,延長一周後已過供餐約定,方在爆料者同意下提供便當,另於新生兒見面會時,當事人女兒並未食用爆料者之餐食。水電、住宿費用是爆料者自行表示願補貼衍生費用,而裝潢費用經法院判決後,僅須返還未施作部分之價金。
就醫問題爆口角!台南老父酒後暴怒 拿菜刀追砍兒遭處拘役30天
台南一名60歲黃姓男子今年5月24日晚上7點多,晚餐喝酒後,詢問兒子生病就醫的問題,不料父子為了如何就醫的問題起爭執,已有醉意的黃男竟衝到廚房拿出菜刀,恐嚇兒子並作勢砍殺,兒子遭到老父持菜刀追殺,嚇得逃出屋外報警求救,警方到場將黃男壓制逮捕送法辦,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黃父拘役30日。判決指出,黃姓男子得知兒子生病要就醫,問兒子是否就醫,兒子向他強調他自己的事自己處理,帶著三分醉意的黃男不滿兒子回答的態度,兩人發生爭執,黃男一怒,衝進廚房拿出菜刀恐嚇兒子,兩人在屋內追逐,兒媳也不敢出手制止,兒子見老父拿菜刀要砍他,危及生命及身體,心生畏懼,逃出避開父親的追殺。黃男兒子見父親酒後失去理智拿刀砍他,直接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到場,將酒醉持刀要砍兒子的黃男壓制奪刀後,將他帶回警局,依家暴恐嚇罪移送法辦。判決指出,黃男酒後失控,未能理性解決問題,為了兒子生病就醫的問題竟拿菜刀恐嚇兒子,酒醒後坦承犯行,後悔不已,事後兒子也願意原諒父親,加上黃男無業,家庭經濟情況不佳,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南「超跑男」吸金逾2.5億!慘判8年6月 判決二審駁回雙方上訴
台南27歲的劉士魁,因經常在社群媒體炫耀名貴超跑與豪華生活,被媒體稱為「超跑男」,自2021年初起,透過LINE投資群組、臉書動態及朋友介紹,對外宣稱能短期代操股票,保證每周獲利3%至20%,吸引132名投資人投入資金,非法吸金總額高達2.5億元,代操股票總金額更超過52億元。劉士魁承諾代操費為獲利的10%,吸引大量投資人加入,但實際上他的股票操作逐漸出現虧損,仍繼續招攬投資者加入,甚至推出長期投資方案,使得受害者損失越滾越大,2022年5月,在台北被警方逮捕,查獲現金500萬元及多項豪華物品,包括超跑、手錶和黃金項鍊,台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將他起訴。台南地院認定劉士魁以投資名義非法吸金2億多元,受害人多達百人,期間長達1年以上,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判處其徒刑8年6月,劉士魁坦承犯行,且與部分被害人達成調解,但至今未履行賠償,判決其後不服量刑提出上訴,檢方也認為刑期過輕。台南高分院於二審認為劉士魁身為年輕人,未有特殊困境,仍為滿足奢華欲望而非法吸金,且明知投資虧損卻未告知風險,持續吸收資金情節嚴重,難以同情,法院駁回雙方上訴,維持原判,劉士魁除刑事責任外,仍須負擔民事賠償,法院也強調刑事量刑不應過度受民事和解影響,以免造成刑責失衡。
讀高中偷拍4女老師隱私PO網 男大生與母連帶賠償100萬
台南市1名大學生2019年到2020年就讀某國立高中時,以手機偷拍4名女老師裙底隱私部位及貼身內衣,將影像上傳網路。4名被害女老師去年5月獲悉後報警提告,刑事部分仍在少年法庭審理中,民事共求償485萬元,台南地院判決男大生與其母須連帶賠償共100萬元。檢方起訴指出,2019至2022年間這名男大生就讀台南市某公立高中,在校期間,陸續多次以手機攝錄4名女老師裙底身體隱私部位及胸部貼身內衣,將影像上傳至社群網站TELEGRAM社團,供不特定人閱覽。影像輾轉流傳,去年5月,有學生認出女老師在校園內遭偷拍裙底及內衣影像,經檢視後,4名女老師報警對該名男學生提告。警方報請檢察官指揮,搜索查扣男學生手機,追查存檔影像,確認有4位女老師遭偷拍裙底及胸部猥褻性影像畫面,男學生在調查時承認犯行。檢警勘查偷拍影像,確認第一位女老師遭偷拍胸部隱私部位2次、第二位女老師被偷拍裙底隱私部位5次、第三位女老師裙底隱私部位3次、第四位女老師被偷拍裙底隱私部位1次。檢察官依刑法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散布猥褻影像等罪嫌,對男學生起訴。因其犯罪時間均在高中就學期間,犯案時未滿18歲,刑事部分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審理。4位女老師指控男學生侵害隱私權及名譽權,身心備受煎熬,陸續到身心科就醫,分別向男學生及其監護人即其母親請求連帶賠償125萬元、125萬元、115萬元、120萬元,共485萬元尚在讀大學的男學生向法官請求,4位老師的請求金額過高,他家中經濟狀況不是很好;母親工作領最低基本薪資,自己尚在讀書,有打工收入,不希望連累到母親。法官考量男學生竊錄次數、上傳網域,對4位女老師造成影響及所受痛苦程度,判決各連帶賠償30萬元、25萬元、25萬元、20萬元為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