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判決
」 判決 校長 職場霸凌 律師 回應
澄清2022戶籍資料外洩並非來自戶役政系統 內政部:身分證字號更換依現行規範辦理
內政部今(31)日針對媒體報導「2300萬筆個資外洩!民眾想換身分證字號,內政部急下『限制令』」,澄清聲明,有關2022年全國個人戶籍資料外洩一事,經檢調單位追查證實,並非從內政部戶役政系統洩漏。內政部指出,戶役政系統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之一,除遵循資通安全法A級機關應辦事項外,後續更辦理策略、管理及技術面的持續精進作為,包括人員定期查核、內外網實體隔離、資料落地加密儲存、存取行為日誌化、測試資料模擬化、傳輸資料代碼化、碎形及以憑證保護等機制,確保民眾個資儲存與使用安全,同時透過全天候安全防護中心監控戶役政內外網行為,以防範各種可能網路侵擾行為。內政部續指,相關紀錄亦長時間留存供公正、客觀的第三方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辦理稽核,以確保將民眾的戶役政個資防護做到滴水不漏。另外,內政部提到,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係採一人一號之身分證制度,身分證字號配賦與管理應具穩定性、識別性、正確性及專屬性等公益目的,僅於發生錯誤、重複或特殊情事者可變更。內政部說明,2017年間有個案透過藉變更身分證字號進行非法情事,內政部於2017年12月因此召開會議,調查戶所實務上受理變更身分證字號態樣,發現有部分個案係因算命師說統號不好改身分證字號情事,惟該次會議決議身分證字號,為識別個人身分之專屬代碼,不宜任意變更,僅身分證字號末碼4及含3個4以上之諧音不雅列入特殊情事及身分證字號遭冒用、國民身分證遭冒用或遭偽造者,提供院檢裁判書類,或其他特殊情事經戶所審認後可變更身分證字號。至個資外洩如有遭損害之具體事證,可比照提供院檢裁判書類申請變更。媒體報導之個案已進入訴訟程序,內政部將尊重司法判決。
馬來西亞法院重判前首相納吉!一馬醜聞再添15年刑期
馬來西亞法院於26日ㄒ宣判,因非法盜用國家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簡稱「一馬公司」)數十億美元,而入獄的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在全部25項指控中被判有罪,另加判15年徒刑。馬來西亞高等法院裁定,72歲的納吉在4項濫用職權與21項洗錢罪名中,均扮演了直接且關鍵的角色。判決指出,約23億令吉的資金透過其個人銀行帳戶流動,與其在執政期間濫用權力、掏空主權財富基金之間,存在清楚而可追溯的因果關係。審理本案並宣判的法官塞克拉(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表示,量刑時已全面考量公共利益、嚇阻效果,以及被告的從政背景與公共服務年資。依判決內容,納吉在濫用職權部分,每項判處15年徒刑;洗錢部分,每項判處5年徒刑,所有刑期同時執行。此外,法院另對其處以114億令吉罰金,若無法繳清,將額外入獄10年,並命其歸還20.8億令吉洗錢所得,否則還可能再面臨最長2年的監禁。目前正在加影監獄(Kajang Prison)服刑的納吉,因另1宗涉及1MDB前子公司案件而獲減刑至6年,且已服刑過半。依法院裁定,新的刑期將在完成現有刑期後才開始計算。透過律師阿卜杜拉(Muhammad Shafee Abdullah),納吉已表明將提出上訴,並聲稱此舉並非逃避責任,而是捍衛法治與憲政秩序。在長達7年的審理過程中,辯方始終主張相關資金為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的合法政治捐款,並指納吉遭在逃金融人士劉特佐(Low Taek Jho,Jho Low)欺騙。然而,法院明確指出,證據顯示2人之間存在緊密而持續的合作關係,劉特佐實際上在1MDB的運作中,充當納吉的代理人或中介。法官更直言,納吉布試圖切割與劉特佐的說法,在大量證據面前顯得蒼白無力,其未舉報行為等同於默許。判決亦回顧納吉的政治生涯。他出身顯赫,為馬來西亞第2任首相敦拉薩克(Abdul Razak Hussein)之子,23歲即踏入國會,歷任副部長、州首長與國防部長,並於2009年成為首相。法院指出,正因其豐富的政治與行政經驗,更不可能對相關不法行為一無所知。1MDB醜聞自2015年爆發以來,已被美國調查人員估計涉及超過45億美元的資金遭挪用,部分款項流向紐約與洛杉磯的豪宅、超級遊艇與世界級藝術品,甚至被用來資助電影《華爾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在國際追查下,相關資產陸續被查扣或返還,馬來西亞政府也透過與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等金融機構和解,追回超過200億令吉。這起案件不僅終結了「國民陣線」(Barisan Nasional)長達60年的執政,也深刻改變馬來西亞的政治版圖。對許多民眾而言,1MDB不只是貪腐案件,更象徵在生活成本上升之際,權力菁英與一般人民之間日益擴大的落差。儘管納吉布去年曾公開為醜聞道歉,並否認直接責任,但隨著司法判決接連落定,這位馬來西亞史上首位入獄的前首相,已難再與1MDB醜聞切割。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彰基文字獄2/陳穆寬證據大翻車!中國醫出面打臉 他二審逆轉勝
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百大名醫陳珊霓2021年離開彰化基督教醫院之際,透過公開信指彰基已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其子楊啟蘭醫師也捲入其中,僅因一份問卷就遭彰基院長陳穆寬提告。雖然二審無罪定讞,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無奈表示,原告許多證據都充滿瑕疵,自己卻仍被起訴甚至一度判刑,令他對台灣司法感到灰心。目前,他也對彰基提告準誣告罪,期待能藉此讓對方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楊啟蘭醫師表示,陳穆寬院長在偵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還好二審還他公道。(圖/黃耀徵攝)楊啟蘭任職彰基時所製作的這份15題的問卷中,被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的部份共有2題,分別是指涉陳穆寬過去因為小事情就開除即將完訓的總醫師以及累積二年資歷的住院醫師;COVID-19疫情緊張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楊啟蘭向記者說明關於醫師被開除的部份,主要談論的是趙子彥醫師以及劉金瑞醫師的經歷,楊啟蘭解釋「醫師在拿到專科醫師證照以前被解雇就得重新累計年資,像問卷中提及的總醫師趙子彥因為科別的關係需累計5年,這時遭到開除就必須重跑5年的年資,對醫師生涯來說有相當重大的影響」。楊元綱律師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醫師告發偽證罪以及對彰基醫院提起準誣告告訴。(圖/黃耀徵攝)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解釋,一審時趙子彥醫師曾出庭作證表示自己未遭開除被採信,但二審法官去調了趙子彥醫師勞保等資訊以後,發現和其證述並不相符,認定問卷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至於問卷提及劉金瑞醫師部份,則是由劉金瑞出庭作證時直接表明「自己被迫要自願離職」被法院採信。另外,問卷中指涉「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部份,被提及的麻醉科主任謝宜哲曾於一審出庭作證否認下跪。楊元綱律師說,但是二審法官認為謝宜哲醫師當時和陳穆寬擁有上下屬關係,因此證詞可能會有偏頗,故不採信。至於關於COVID-19檢測部份,偵查庭時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所採標準與彰基相同,但於一審時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打臉。二審審判時,陳珊霓證稱在疫情爆發期間,彰基總院部分確實「沒有住院不需要快篩」,但全麻是最危險的動作,她記得當時麻醉科主任、第一線醫護人員曾拚命要求進行快篩,她的證詞也被法官採信,最終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回顧整個案件,楊啟蘭無奈表示,陳穆寬在偵查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令他感到非常無奈,甚至開始懷疑台灣司法的品質。楊元綱律師也向記者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一審證稱自己沒有被開除等證詞告發偽證罪;對彰基醫院於偵查中向彰化調查站稱「中國醫、中山醫均未進行快篩」,另於二審中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稱「趙子彥醫師於95年12月18日到職,103年6月30日離職,無再次任職或調職」等與事實不符之回函,提出準誣告告訴,以追究刑事責任。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歲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罷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獨/吸過毒還高調炫「良民證」!女保全惹同業炸鍋 實際原因曝光
吸毒犯竟還能當保全?30歲的周姓女子於臉書社團「保全同業爆料公社」上高調分享自己擁有吸毒前科但還是領到了良民證,引發同業譁然。不過,經CTWANT調查後,發現實際上周女並非真正的前科犯,僅分別於106年因涉毒被緩起訴;114年涉毒但不起訴,並被法院裁定沒收毒品。周女今日(12月10日)在臉書社團「保全同業爆料公社」高調和社團成員分享「我雖然是毒品底案 *在司法判決書上都查的到但是良民證(全期間)和安調還是辦得過喔~」並秀出自己申請到的相關文件,以及判決書網站截圖。此舉引起眾人譁然,紛紛留言表示「去年有毒品案底,今年就能當保全??」、「當藥頭也能做保全?」「沒有辦法 就算你是北車鄭傑 一樣能當保全...」等語。不過CTWANT實際調查以後,發現周女其實並非真正的毒品前科犯,但過去確實有涉毒的紀錄,分別是在106年因為吸食毒品被緩起訴,並由法院裁定沒收周女被扣的安非他命以及吸食器。另外,周女也於110年的另案因涉毒被偵查,最終雖是不起訴處分,但仍由法院裁定沒收周女所持有的安非他命及吸食器。因此,其實周女並非真正的前科犯,所以依法仍可獲得良民證。不過,該篇貼文之所以引起眾人關注,是因為根據「保全業法」規定,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者,不得擔任保全,而周女目前雖非前科犯但確實也有施用毒品的紀錄,未來是否能真的守護社區的治安,恐怕也是民眾最關心的問題。
高國豪被爆「私約二嫂、兄弟互毆」遭停賽火速道歉 妻發聲還原真相
台灣職業籃球(TPBL)新竹攻城獅球星高國豪,去年爆發與兩位親哥哥互毆和「私約二嫂」等爭議事件,隨著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將於12月10日宣判,近期再度引發熱議。球團與聯盟今天(2日)分別宣布,高國豪即日起禁賽,暫停參與球隊活動,直至司法判決結果出爐;但高國豪本人隨後在社群道歉,其妻也發聲還原真相。在TPBL和新竹攻城獅球團針對高國豪爭議,分別做出停賽處分和暫停參與球隊活動,隨後高國豪也在社群平台Instagram發聲,很抱歉造成社會負面觀感,強調當時並非自己故意挑釁、非主動發起紛爭之人。但會接受球團、聯盟做出的懲處,更會尊重司法判決,未來會努力改善自己。此外,高國豪妻子也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聲明澄清,所謂「私約二嫂」不是事實,家庭內部糾紛不應成為媒體話題。關於餐廳衝突,高國豪妻子指出,高國豪當日僅與父親聚餐,大哥、三哥未受邀便到場挑釁,甚至錄影、恐嚇,導致互毆事件發生。對此她強調,事件已交由司法審理,高國豪對自身還擊行為表達悔意,未來將專注於運動事業與家庭。新竹攻城獅針對高國豪的爭議表示,此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自即日起,球團宣布高國豪即日起禁賽並暫停參與球隊活動,直至聯盟裁決公布。球團將依照司法判決結果進行後續懲處討論。此外,球團將配合並尊重聯盟紀律委員會後續所作之任何決議。TPBL則指出,高國豪近期因場外私人糾紛並引發公共爭議事件,依據《賽務規章》第五章「行為規範與懲處」之第一條第三點,決議即日起處以停賽處分,直至此次事件司法程序有宣判結果為止。此外,聯盟收到判決結果後,將召開紀律委員會,議決最終懲處結果。聯盟強調,職業球員身為公眾人物,更應注重自身情緒管理與社會責任,並應維護職業運動員形象。【高國豪道歉全文】關於昨日新聞報導內容,造成社會負面觀感,我很抱歉,當天並非我故意挑釁,也不是我主動發起紛爭,一切交由司法,尊重司法。在此,我想向每一位球迷與大眾致上最誠摯的歉意。對不起,身為一位職業球員,不該在情緒失控下做出不良示範,我深感懊悔並願意承擔責任。未來無論球隊、聯盟做出的任何懲處,我都會全數接受,也會尊重司法程序與判決。這次事件讓我深刻反省,我會努力改善自己。【高國豪妻子聲明】關於近期媒體對我先生高國豪及其家庭事件之報導,為避免不實訊息持續擴散,我在此說明如下:一、 關於「私約二嫂」之不實指控所謂「私約二嫂」之說法並非事實,關於此不實指控,自113年6月國豪公開聲明後,我們認為家庭內部的糾紛不應佔據社會版面,並已停止與對方的互動。懇請 媒體或個人停止傳播或散布不實內容,對於進行渲染、誤導閱聽人的媒體或個人,我們將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二、 關於新聞媒體所指113年12月之衝突經過當日國豪僅與父親及其他親屬相約聚餐,大哥高聖文與三哥高國強並未受邀,即不請自來。兩人到餐廳後,高國強對我與幼子以言語大聲挑釁,兩人隨即開始攻擊國豪,包括推倒、拳打國豪,將他拉跩出餐廳拳打腳踢,國豪想掙脫卻被拉扯住並被脫去上衣,隨後將他壓制在地毆打,我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二人一起圍毆國豪一人。在其他親屬介入並協助下,方得以掙脫。三、 國豪本僅想與父親溫馨聚餐,因為深知兄弟之間的情分已有傷痕,成年人之間彼此就不再相互打擾。未料不速之客不僅不請自來,更揣懷不法心思、帶著攻擊的目的引起紛爭。於過程中,大哥高聖文還對國豪恐嚇道「要打斷你的腿」、「讓你再也不能打球」,三哥高國強也說「今日就是要來找碴」等話,更從進入餐廳後就開始全程錄影。我們才知道對方並非帶著善意,顯然這些不請自來的攻擊、故意挑釁致引起互毆,就是為了針對國豪職業生涯與名譽的毀害。如今,新聞媒體接連的報導如漫天雪花般撲面而來,也達到了他們當時引起紛爭的目的,對於國豪而言,對職業與名譽已造成莫大傷害。四、 最後,本事件已交由司法審理,以上說明均有相關證物並經司法程序檢驗。國豪對於自己在被打並情緒激動之後仍有還擊的行為,已表達悔意,並深刻反省不應以情緒決定行為,應更冷靜地處理衝突。未來國豪會持續專注於運動事業與家庭,以更負責任的態度面對外界的關切。感謝所有關心與理解的人。
高國豪爆「私約二嫂」三兄弟街頭互毆 聯盟宣布即日起禁賽!球團發聲
TPBL新竹攻城獅隊球星高國豪去年爆出「私約二嫂」爭議,當時他透過律師發聲澄清「未與劉小姐有任何不正常往來」;嫂嫂則回擊「哥哥的女友哪位你沒約過」。去年底,高國豪與大哥高勝文、二哥高國強爆發衝突,在餐廳外互毆,事後3人互相告進法院,案件將於近日宣判。隨著爭議再度發酵,球團及聯盟今天(2日)相繼做出回應。針對近期高國豪相關事件,新竹御嵿攻城獅球團說明,關於外界再度提及之「私約兄嫂」內容,該事件為當事雙方婚前之私人事務,其後續描述若有與事實不符之不實指控,球團將支持高國豪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關於2024年底的當街衝突事件,雖高國豪出於保護家人之意圖,但行為本身仍需負起相關法律責任,並接受後續球隊與聯盟之懲處。攻城獅表示,此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自即日起,球團宣布高國豪即日起禁賽並暫停參與球隊活動,直至聯盟裁決公布。球團將依照司法判決結果進行後續懲處討論。此外,球團將配合並尊重聯盟紀律委員會後續所作之任何決議。TPBL稍早指出,高國豪近期因場外私人糾紛並引發公共爭議事件,依據《賽務規章》第五章「行為規範與懲處」之第一條第三點,決議即日起處以停賽處分,直至此次事件司法程序有宣判結果為止。此外,聯盟收到判決結果後,將召開紀律委員會,議決最終懲處結果。聯盟強調,職業球員身為公眾人物,更應注重自身情緒管理與社會責任,並應維護職業運動員形象。
硬要列古蹟2/銀行增建翻新也逃不掉! 北高行轟「理由空泛」命撤原處分
華南銀行不服台北市政府文化於2度將位在台北市中正區的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今(2025)年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案經審理以後,北高行認為文化局審議程序缺乏財務規劃等全面資訊,恐難以符合最小侵害原則和比例原則,因此10月29日宣判撤銷城內分行被列為歷史建築的原處分以及北市府2024年12月24日的訴願決定。 華南銀行主張,城內分行首次於2023年7月7日被登錄為歷史建築時,就因定著土地範圍過廣被訴願決定撤銷,但文化局卻再度於2024年2月2日再度將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且定著範圍與首次如出一轍,忽略後方原有木造房屋已拆除不復存在的事實,空言本案土地與建物保存有「必要且不可分割」的情事。 華南銀行指出,本案建物後方之新建兩層樓辦公空間於1960年代所建,性質上應為新建之「土地定著物」,與原處分登錄理由提及所載之西元1920年代京町改築建造物及歷史完全無關,卻依舊被文化局列為附屬設施,顯然違反行政行為禁止恣意原則。城內分行內部裝潢非常現代化,絲毫沒有殘留過多的歷史氣息,民眾很難把這樣的建築與歷史建築聯想在一起。(圖/翁靖祐攝)此外,華南銀行也認為,評估報告未依《文資法施行細則》規定具體評估「未來保存管理維護」及「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僅記載「應由所有權人…管理維護」,未討論系爭建物未來如何保存管理維護,以及指定登錄範圍對於原告之影響,顯見本件審議結論係出於不完整的資訊。 台北市文化局則主張,原處分已經補正前次訴願撤銷原因無違反比例原則,並表示登錄範圍是經過專案小組再次會勘以及168次審議會討論後,認為建築群及土地全部範圍在空間使用上具有關聯性,並在文化資產價值保存上具有必要且不可分割之情事。 此外,台北市文化局說明,將本案建物後方之增建兩層樓辦公空間登錄為附屬設施,是考量基地歷史脈絡,乃建議將系爭建物之增建物登錄為歷史建築附屬設施,且2次處分根據資訊不同,並無違反行政行為禁止恣意原則。 台北市文化局表示,評估報告已包含未來保存管理維護、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並指出登錄歷史建築目的為確立所有人為管理維護、修復及再利用該歷史建築之義務人,台北市文化局僅立於協助、輔助之地位。 北高行指出,審議會評估報告中僅空泛記載由所有權人管理維護等語,但是為符合最小侵害原則和比例原則,評估報告中應包含「文化資產之價值估算」、「維護管理之財務預算規劃」、「關係未來活化資產及其可能性」、「土地價值減損之預估」以補足審查時必要資訊。華南銀行目前由陳芬蘭董事長掌舵,在判決書上,華南銀行的訴訟代理人皆由她掛名。(圖/報系資料照)北高行指出,在缺乏財務規劃等全面資訊的情況下所做的評估,無法擔保其正確性,亦無法選擇最小侵害的方式。最終北高行認定原處分有判斷違誤之情事,於今年10月29日宣判撤銷城內分行被列為歷史建築的原處分以及北市府2024年12月24日的訴願決定。 本刊致電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該科官員表示,本案涉及法院見解,預定12月1日針對審議流程進行討論。針對北高行認為指定指理由不明確,文資科認為這是委員的專業判斷,並強調該處為台北市最早發展的一個區域,是一個歷史進程,但法院還是認為此理由不夠明確。至於是否上訴,目前內部還在商討,若沒有要上訴的話,將會再啟動一次文資鑑定,並再重新完整登錄理由。本刊致電華南銀行詢問有關本案相關回應,華南銀行表示,本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本行勝訴,本行對於相關司法判決予以尊重,並將依後續程序妥適辦理。
硬要列古蹟1/外牆貼滿白色磁磚竟2度列古蹟 華南銀行無奈提告
坐落於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的華南銀行城內分行2023年7月7日被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登錄為歷史建築。華南銀行不服提起訴願後於同年11月28日被撤銷。孰料,台北市文化局2024年2月2日再度決議將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並於4月15日公告。華南銀行再提訴願遭駁回後改打行政訴訟官司,今年(2025)10月29日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支持戰勝文化局。 CTWANT記者實際至華南銀行城內分行查看系爭建築的實際情況,從對街望去,可見城內分行為4層樓的建築,外觀貼滿陳舊的白色磁磚。騎樓柱子頂端以半圓形的「牛腿」和天花板銜接,而這些「牛腿」也是當年文化局將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的原因之一。 待記者走入城內分行後,可見其內部其實已經被裝潢得非常現代,絲毫沒有殘留過多的歷史氣息,加上華南銀行的行員們皆井然有序的為顧客進行說明,看起來和其他的銀行內部並無太大差別,民眾或許很難把這樣的建築與歷史建築聯想在一起。 據了解,城內分行在日據時期為酒類進口商「近藤商會」在台據點,近藤商會為日本殖民政府重要商會,曾透過「三十四銀行」取得改建工程費低利貸款,推動博愛路街區改建及市容整頓。本案建物於1927年所建立,作為商會的店舖、辦公室、住宅所用,其本體為「前店後住」的和洋混合建物。台灣光復後該棟建築1947年起由華南銀行使用,如今便是坐落於總統府附近的華南銀行城內分行。華南銀行城內分行在日據時期為酒類進口商「近藤商會」在台據點,該棟建築1947年起由華南銀行使用,如今是坐落於總統府附近的城內分行。(圖/翻攝自LF Kelvin臉書) 2023年4月24日台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第159次審議會上,委員們考量到華南銀行城內分行建築現況有不少細節如窗框、騎樓牛腿、塔樓裝飾、水管座等,且所在地點是過去擁有「台北新銀座」美名的京町通等理由決議將其登陸為歷史建築,並於同年7月7日公告。北市文化局第159次審議會上,委員們考量到華南銀行城內分行建物保留不少細節如騎樓牛腿(照片右上方華南銀看板左右兩側)等,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圖/方萬民攝影) 華南銀行不服,向北市府提起訴願,認為本案提報人以及審議會的2位委員皆為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成員,並沒有做到應迴避而未迴避導致程序有瑕疵。此外,專案小組在審查過程中,並未評估建築「未來保存管理維護」及「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正當性。最後,原處分將建築登錄為歷史建築時,將2筆地號土地全納入公告範圍,違反明確性原則及比例原則。 北市府認為,審議會紀錄中未記載文資審議會就本案歷史建物定著土地範圍擴大至空地區域的實質討論和專業判斷內容,因此無法確定原處分就定著土地範圍的公告是否符合合理性及必要性,涉及違反比例原則,於2023年11月28日撤銷原處分。 孰料,同年12月26日台北市文化局邀集華南銀行相關人員至城內分行進行會勘後,於2024年2月2日召開168次審議會再度決議將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並特地針對登錄範圍增加補充理由,認為登錄範圍必須包含全部土地,並於同年4月15日公告。 事後華南銀行再度向北市府提出訴願,但於2024年12月24日遭到駁回,無可奈何下,華南銀行於今(2025)年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北高行於10月29日宣告撤銷城內分行被列為歷史建築的處分以及北市府2024年12月24日的訴願決定。 本刊致電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該科官員表示,本案涉及法院見解,預定12月1日針對審議流程進行討論。針對北高行認為指定指理由不明確,文資科認為這是委員的專業判斷,並強調該處為台北市最早發展的一個區域,是一個歷史進程,但法院還是認為此理由不夠明確。至於是否上訴,目前內部還在商討,若沒有要上訴的話,將會再啟動一次文資鑑定,並再重新完整登錄理由。本刊致電華南銀行詢問有關本案相關回應,華南銀行表示,本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本行勝訴,本行對於相關司法判決予以尊重,並將依後續程序妥適辦理。
台鐵產工「依法休假案」敗訴 展開100小時行動!台北車站大廳抗議
台鐵產業工會2017年「依法休假案」二審日前敗訴,不滿判決結果,今起在台北車站展開100小時絕食行動,抗議判決打壓勞工、交通部與台鐵改革被動。到場聲援的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揚言此案若沒好好解決,將串聯各工會激烈抗爭。台鐵公司回應,相關出勤制度都依勞基法辦理,尊重司法判決,對於同仁意見,將以開放態度持續溝通與傾聽。台鐵產工回顧,2017年由於與台鐵局爭取血汗班表改革、待遇改善,發動「春節依法休假抗爭行動」,以國定假日依法休假方式向台鐵資方施壓,最終雖然成功爭取到班表改制、設置夜點費等改善,但有337名員工在後續遭到台鐵局打壓懲處,從此展開長達將近10年的救濟之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工會勝訴,更一審判工會部分勝訴,事後台鐵、勞動部提出上訴後翻盤,最高法院改判工會和337名員工敗訴。台鐵產工今上午10時啟動絕食100小時行動至11月10日抗議。台鐵產工祕書長朱智宇表示,台鐵班表與待遇改革,都是工會大大小小的抗爭和2017年依法休假行動,及員工冒著被懲處打壓的風險爭取來的,且政府從頭到尾都是被動調整員工待遇,工會展開10年的依法休假訴訟敗訴,國家最高行政法院做出此判決,帶頭打壓追求改革的勞工,今天起將以絕食行動抗議最高行政法院離譜且無理的判決。朱智宇說,這場判決不僅是對依法休假懲處合不合法的界定,更影響未來全台工會與1000萬勞工國定假日休假權利,這場司法救濟尚未結束,已經團結的工人不會因為國家的判決再跪回去,產工將會捍衛勞工休假權益並堅持到最後。台鐵產工理事長曹嘉君提到,前2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都認同不能用慣例和工作契約排擠勞工權益,但最高法院卻認為勞工違反程序,法律審查擴大檢視,讓工作慣例位階高過法律,違反國定假日雇主要取得勞工同意才能出勤規定,台鐵員工長期被資方打壓,犧牲健康和家庭完成國家運輸,這些沉默不是同意,而是對資方的恐懼,工會將會代表336名(1名已逝世)被打壓員工展開絕食抗議,對台鐵和國家宣告,台鐵工人不會被打垮,也不會成為待宰的畜牲,將持續推動台鐵改革。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副理事長曲佳雲也說,呼籲政府不要打壓,勞工辛苦抗爭,好不容易取得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只要這件事沒有落幕、沒有好好解決,將串聯各工會進行更激烈抗爭。台鐵產工總結絕食4大目的,包括抗議最高行政法院罕見以「自為判決」方式,挑勞工案件開刀;抗議最高行政法院代表國家做出無理判決打壓帶頭改革勞工;抗議交通部與台鐵在2017年依法休假抗爭後,對台鐵改革依然被動;表達台鐵產工及336位當事人對判決不認同,將堅定捍衛全台勞工國定假日放假權益,依法休假無罪,將持續爭取台鐵改革。對此,台鐵公司回應,台鐵全時肩負全台鐵道運輸重責,以安全穩定為首要原則,相關出勤制度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台鐵公司強調,對於每一位同仁的各項意見與訴求,公司始終秉持開放態度,持續透過多元管道進行溝通與傾聽,促進勞資和諧,維護員工權益與安全運輸服務。
桃客劉姓司機曾罵乘客「犯賤」獲無罪 網:曾被同13元招數找碴
桃園市桃園區22日發生公車司機暴打學生事件,一名劉姓司機駕駛學生專車質疑學生逃票,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另名學生下車時為了幫同學出氣,對劉男說一句「連錢都不會算,這輩子就這樣了」,瞬間惹怒對方,讓劉男氣得跟著下車暴打學生。就有網友爆料指出,發現一名疑似同位司機的司法判決書,過去曾辱罵乘客「下賤」等字眼,但法官最後判處無罪。一名自稱2024年10月也曾被同一司機刁難的網友,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桃客那個司機我去年遇過,他懷疑我錢投不夠,我就把錢包跟包包裡的銅板全倒在零錢桶裡,倒到他阻止我投錢為止」,也透露司機當時未動手,但顯然是只專挑學生毆打。該網友回憶道,自己上車時明明投了兩個十塊硬幣,卻被司機指控「逃票、只投13元」,讓他氣得當場打開錢包「狂投零錢」,投到一百多元對方才說「好了啦,不要再投了」。他也附上當時的抱怨貼文截圖。另外,有網友翻出一名同為桃園客運劉姓司機的司法判決書,其在2024年6月6日時,與林姓乘客發生口角爭執,劉姓司機對林姓乘客辱罵「你就是犯賤、下賤」等語,被林姓乘客提告公然侮辱罪。不過法官認為,經檢察官所舉前開事證,劉男所為之上開言論固然粗俗不堪且不得體,讓當事人內心感到不悅、不快,但應僅為冒犯到林姓乘客,不受刑法所保障之名譽感情,並審視上開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劉男尚未達到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足認劉男尚非毫無緣由、無端針對林姓乘客之名譽人格為恣意攻擊,且雙方當下爭吵之內容,依一般社會通念判斷,是在針對其與乘客間就搭車付款方式之事,認定不符合公司規定而表達不滿憤怒情緒,尚未達致乘客自我否定人格尊嚴之程度,因此應屬不能證明劉男犯罪,諭知其無罪。網友挖出同為桃園客運的劉姓司機侮辱案。(圖/翻攝司法院判決書系統)
中國介選罄竹難書 民進黨籲朝野合作國安修法:亡羊補牢還不晚
國民黨主席選舉傳出中國疑似介選,郝龍斌、趙少康皆指控遭中共網軍與 AI 假訊息攻擊。民進黨今(13)由政策會執行長吳思瑤、發言人吳崢召開「國民黨終於懂了?中國介選罄竹難書 國安修法刻不容誤」記者會,呼籲國民黨亡羊補牢,撤回助長中國介選的惡法,不要再扯台灣後腿。吳崢表示,民進黨長期示警中國滲透威脅,但國民黨卻屢屢擋下修法。趙少康去年還說「民進黨不要凡事推給中國」,如今卻反過來警告中國不得介入國民黨主席選舉,如此巨大的態度轉變,代表國民黨終於認清威脅,應與民進黨合作強化國安法制,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吳崢進一步指出,中國認知作戰高度系統化,透過官媒與 AI 影片釋出假訊息,再由台灣媒體與名嘴協力放大,目的就是破壞民主。從假民調、旅遊團招待、買票行賄等手法,都有司法判決認證。瑞典哥德堡大學「多元民主中心」研究指出,台灣已連續 11 年遭假訊息攻擊最嚴重;國安局報告也顯示爭議訊息逐年攀升。吳崢強調,國民黨既已感受到威脅,就不該再阻擋修法。吳思瑤表示,中國介選無孔不入。民進黨在立法院召開譴責中國認知作戰記者會超過二十場,國民黨並非後知後覺,而是選擇性反應。過去國民黨是中國介選的受益者與在地協力者,如今趙少康與郝龍斌親自揭露國民黨主席選舉遭操控,更應把國家利益置於政黨利益之上,國民黨若不嚴密防堵中國介選,就是雙重標準。吳思瑤指出,韓國、加拿大、澳洲、美國、印度等民主國家皆遭中國滲透與資金介選威脅,並強化法律防線。台灣 2024 年大選中,最高檢察署統計違反反滲透法案件 117 件、287 人遭法辦。她強調,民進黨提出的「國安十法」修法,包括身份認同、刑責檢討、國家安全網與強化管轄密度等,是台灣的國安防火牆。最後,吳思瑤呼籲國民黨若不支持,也不該推動助長介選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兩岸關係條例》修法與《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吳思瑤重申,國安十法是建構國安的防火牆,不只防範中國介選,更有效防止中國全方位滲透,呼籲藍白不要再擋。
14億金流爭議炸鍋!泰山對胡亦嘉開火 街口金科急澄清
老牌食品廠泰山公司投資街口支付36億元股權交易案愈演愈烈,除了原先的兩件民事訴訟案之外,泰山近期具狀指控街口金融科技公司負責人胡亦嘉,涉嫌侵占投資案中「購買老股」的14億元。泰山拿出當時胡亦嘉親筆簽名的本票,內容是擔保若投資案未獲經濟部許可或法院命令禁止交易即返還款項。對此,胡亦嘉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強調此事經泰山於民事訴訟中自認在案,街口金科並未涉及任何侵占行為,相關款項爭議亦屬民事糾紛,與刑事責任無涉。胡亦嘉為街口金科負責人,同時也是街口金科單一法人股東英屬維京群島商Dorian公司的實際負責人。 泰山當時在經營權尚未易主前,以每股價格約24.63元,購買Dorian公司持有街口金融科技的56,842,000股,近14億元;另以每股價格24.63元,認購街口金融科技增資發行的新股89,324,000股,共22億元;總交易金額36億元。泰山表示,針對14億元的老股交易,胡亦嘉親筆簽名、簽署日期112年5月8日的本票,內容為「憑票准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無條件擔保支付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拾參億玖仟伍百捌拾萬元整」。雙方約定交割的先決條件是「此案必須在街口金科於收到泰山款項後6個月內取得經濟部投審司許可」及「無任何法令、裁判或政府機關禁止股權買賣案」。泰山控胡亦嘉,以本票擔保如果投資案未獲經濟部許可或法院命令禁止交易就返還款項,最後卻將鉅款挪至街口集團使用。胡亦嘉透過律師發表三點聲明:一、泰山公司股權買賣合約之雙方當事人為泰山公司與Dorian,街口金科僅依母公司Dorian指示代為收取股款,並非受泰山公司之託處理事務,此事經泰山公司於民事訴訟中自認在案,街口金科並未涉及任何侵占行為,相關款項爭議亦屬民事糾紛,與刑事責任無涉。二、倘若依一審民事判決認定合約無效,則合約中所有約定亦應一併無效,街口金科自無違反約定或涉及侵占等情事,相關款項爭議亦屬民事糾紛,與刑事責任無涉。三、目前相關款項糾紛仍在二審民事法院審理中,並已排定於10月13日開庭。此時出現相關報導,恐有影響司法審理之虞。合約是否有效、是否構成違約,應由法院依法判定,街口金科呼籲外界靜待司法判決,勿以輿論干擾司法程序。聲明最後,街口金科重申,將全力配合法律程序,尊重司法機制,以釐清事實真相,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政大對戰文化局2/北市文化局失守化南新村! 律師曝本案最佳解方
政治大學所屬化南新村宿舍群的保留爭議,引起司法界和行政法學界的關注,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的允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玉卿指出,她理解本案訴訟爭議,其實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並非毫無對策,只要針對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的理由加以補充,後續還是能夠將化南新村登錄為「聚落建築群」,不過正在政治大學攻讀法學博士班的她也強調,文化局與政治大學雙方坐下來好好談取得共識,才是此案的最佳解法。剛從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退休的李玉卿表示,在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的上訴後,也意味著文化局登錄化南新村為「聚落建築群」的原處分也被撤銷,因此化南新村全區目前已經可以交由政治大學去做規劃以及運用,也就是說管理權的部份全權屬於政治大學。台北市文化如能針對最高行政法院提出的違法之處進行補強,未來還是有權把化南新村登錄為「聚落建築群」。(圖/報系資料照)然而,外界最關心的問題恐怕是,政治大學在獲得最高行政法院的支持後,文化局未來對於化南新村的動向。對此,李玉卿坦言,倘若文化局可以針對最高法院提出的違法之處補強,將來文化局確實還是可以有權把化南新村登錄為「聚落建築群」,但就必須根據屆時政治大學對於化南新村的改建、規劃狀況判斷其是否還有達到登錄的標準。李玉卿解釋道,文化資產保存相關的行政訴訟,最常出現爭點在於登錄的文化資產是否經過合理、適當的價值評估,而這也攸關於文化資產後續的發展方向。她說,通常法官在判決時,最直接的就是會想到文化資產被保留下來以後,「再活化」的可能性有多少。她舉例,比較常見的方式就是轉化成咖啡廳的形式,或是轉型為文化園區並透過賣票的方式來經營。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的李玉卿律師表示,文化資產保存的行政訴訟,最常出現的爭點在於登錄的文化資產是否經過合理、適當的價值評估。(圖/劉耿豪攝)另外,除再活化的可能性,李玉卿更指出,登錄為文化資產後,通常會要求所有權人或有管理權的人履行管理維護,但這也必須考慮到目前的技術以及功法是否可以做到完整的維護,否則真的把它保存下來了,將來也只會越來越腐蝕,最終反倒影響了周圍的景觀。李玉卿建議,其實此案最好的做法應該是文化局與政治大學共同商討,取得共識以後再進行規劃,她更以萬華林宅結合星巴克進行舉例,表示當初就是由文化局和林家後代商討並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後決行,並成為如今家喻戶曉的星巴克艋舺門市。本刊致電台北市文化局,該局文化資產科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至於化南新村後續的相關處理,目前內部仍在商討中,還未有定案。本刊也致電政治大學,政大秘書處表示,尊重北市府文化局為文資主管機關,將持續了解主管機關的做法,倘文化局經評估將重新辦理公告流程,政大亦將依據此前文資會通過之保存及再發展計畫與修復再利用計畫,就保存範圍與文化局進行研商。
政大對戰文化局1/行政法院審4年怒指有瑕疵 化南新村改建宿舍逆轉勝!
坐落於台北市文山區的化南新村從1960年代起陸續落成,提供隨國民政府來台的政治大學教職員居住,在這樣的脈絡下,文山區也多了份戰後眷村建築韻味。政大2015年擬拆部份建築興建學生宿舍與法學院大樓,引起居民反對並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報化南新村為近代眷村聚落,最終決議全區保留登錄為聚落建築群,政大提出訴願後遭駁回,另提行政訴訟,並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及最高行政法院支持,政大在全案逆轉勝訴確定。國共內戰的歷史背景下,一群學成歸國的教授隨國民政府的腳步來到寶島台灣,隨後便共同參與了政治大學的在台復校。以當時的地理條件來看,木柵地處偏遠,為了讓校內的教職員可以有落腳處,於是開始規劃、興建化南新村的教職員宿舍。考慮到木柵地區時常遇上水患,化南新村建築的樓層因此被墊高,外觀則鋪上清水紅磚,圍牆部份推砌成Z字形以抗震,窗戶部份則採用傾斜式窗台,讓雨水可以被輕鬆地引至牆外,屋內採光、通風條件良好,屬於1960年代的高級住宅。化南新村外觀被鋪上清水紅磚,並以Z字形來推砌圍牆,為的是達到抗震效果。(圖/方萬民攝)2015年政治大學校方選定改進化南新村,擬定拆除部份建築,但遭到當地的居民以及文資團體抗議,同年10月6日,民眾提報將化南新村報為歷史建築,但僅被台北市文化局於10月21日列冊追蹤。2017年2月18日,民眾因擔心化南新村被拆,再度向文化局提報化南新村為近代眷村聚落,在經歷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由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組成專案小組,並邀請提報民眾與政治大學校方代表會勘後,正式將化南新村「全區」登錄為「聚落建築群」。事後,政治大學提出訴願,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再度組成專案小組,進行會勘、公聽會、審議會等程序後於2021年1月6日維持原本決議,政治大學最終選擇提出行政訴訟,尋求法律救濟。1960年代的文山區時常有水患問題,為了防止水患影響生活起居,化南新村的建築樓層也被墊高。(圖/芳萬民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24年1月5日宣判,撤銷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登錄化南新村為聚落建築群原處分以及訴願決定。合議庭認為,文化局登錄聚落建築群時,範圍劃定存在瑕疵,如把停車場也納入,卻無從得知原因,違反比例原則以及判斷恣意濫用。此外,政治大學無力負擔保存維護費用,合議庭認為文化局並未就全區登錄後的財務規劃進行評估,導致政治大學過度的財務負擔。事後,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不服提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則在今年8月27日判決駁回,合議庭認為文化資產審議確實享有判斷餘地,但須要求其判斷附有理由,若僅有結論而無理由,則構成出於恣意濫用而違法,且雖法規並未提及財務規劃,但評估「未來保存管理維護」時,解釋上本就應涵蓋財務規劃,這是不可或缺的評估資料,認為文化局有重大判斷瑕疵,原判決無違誤。本刊致電台北市文化局,該局文化資產科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至於化南新村後續的相關處理,目前內部仍在商討中,還未有定案。本刊也致電政治大學,政大秘書處表示,尊重北市府文化局為文資主管機關,將持續了解主管機關的做法,倘文化局經評估將重新辦理公告流程,政大亦將依據此前文資會通過之保存及再發展計畫與修復再利用計畫,就保存範圍與文化局進行研商。
日本鑑識人員造假DNA鑑定達7年 恐已影響多起案件判決
一名隸屬於佐賀縣警本部科學搜查研究所的40多歲職員,因長期在DNA鑑定中作假,被判處懲戒免職。警方指出,這名職員的不當行為持續約7年,部分遭造假的鑑定結果甚至被當成刑案證據使用,可能已影響多起案件司法判決。《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佐賀縣警方表示,該名職員在2024年10月前,多次未執行DNA鑑定卻謊稱完成,並提交虛假的鑑定報告。除此之外,他還曾在遺失鑑定所需資料後未如實回報,導致案件調查受影響。該名職員的不當行為已長達7年,是因同事檢舉才被揭發。隨後由相關單位展開的內部調查中,當事人承認相關造假行為。由於DNA鑑定通常用於比對犯罪現場採集到的血跡、毛髮與嫌疑人或被害人的基因型,對刑案判斷具有關鍵作用。警方表示,這名職員造假的部分鑑定結果已被當成案件證據採用,可能對司法判決帶來影響。警方強調,科學搜查研究所的鑑定職員因DNA檢測不當行為遭到懲戒處分,屬極為罕見的案例,未來將檢討內部管理機制,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專業成護身2/判刑後仍可換縣市繼續執業 醫懲會判決機制存「從輕」疑慮
醫師涉犯性侵病患卻可換縣市繼續營業的問題,引發社會對「狼醫」處置機制的高度關注。儘管法院已判刑,其仍能透過更換診所名稱繼續行醫,凸顯台灣在醫師懲戒與監督制度上的漏洞與爭議,也引出對醫懲會運作、醫界自律及司法與專業機制銜接問題的討論。2021年,精神科醫師孔繁錦在休息室強吻並觸摸女病患,更進一步進行性侵,遭新北地院判刑4年。離譜的是,他在遭起訴後再度涉嫌性騷擾;即便二審因性侵、性騷遭判刑,仍能僅靠更改診所名稱繼續執業。台灣對「狼醫」的判決與處置,究竟出了什麼問題?依《醫師法》第25條規定,若醫師在業務上有重大或重複過失、利用診療犯罪、過度用藥或治療、違反醫學倫理,或其他不當行為,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可移送醫懲會處理。依第25條之1,懲戒方式包括警告、要求進修、限制執業、停業,甚至廢止醫師證書。高雄婦女新知基金會理事長吳惠玲律師指出,由於醫懲會不具調查權,往往須等司法判決確定後才能做出懲處,因此過去不少涉案醫師透過司法程序,拖延停業時間,繼續行醫。(圖/翻攝自高雄婦女新知基金會)由此可知,當醫師在看診過程中做出違反醫師道德或犯罪行為,經患者或家屬等人通報後,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處理。如醫師對決議不服者可請求覆審,則再交由懲戒覆審委員會複審。過去擔任醫懲會委員的律師吳惠玲指出,因為培養出一個醫師所花費的社會成本較高,除非犯下重大錯誤,否則處分通常較輕。而醫懲會在審查時,許多案件也仍在訴訟中,醫師辯方各執一詞,醫懲會又缺乏調查權,因此在司法程序尚未結束前,做出處分十分困難。據了解,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下置醫師懲戒委員會,其中成員三分之二為醫師,過往做出的判決引發社會質疑。公民人權協會調查小組指出,以孔繁錦所涉案件在定讞一個多月後,新北醫懲會都遲遲沒有開會,同業之間彼此都不願意開罪對方的默契,然而鄉愿、姑息卻縱容的醫師的罪行,凌遲被害人的傷口。一位擔任醫懲會資深委員透露,依照過去委員會審議經驗,多數犯下性平案件的醫師只要願意檢討、作出懺悔或願意將功贖過赴偏鄉服務,多數委員都會起憐憫之心,處分限制執業幾個月給予贖罪的機會。之前有一案例是連續侵犯兩位病患,最終醫懲會就決定撤銷其執照,當然外界的聲量很重要,醫懲會也會酙酌輿論的力道決定處分輕重。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認為,若發生有違醫療倫理之事實,醫懲會和醫療團體應主動做出回應,訂定醫療倫理的共識和指引。(圖/翻攝自醫療改革基金會臉書)當被問到是否會有醫界袒護同業的問題存在時,該委員也坦言,不排除有前輩對後輩特別關照,或背後有一些團體的力量存在,甚至特別請託的狀況,不過委員會屬多數決,如果最後結果是輕懲,那也要尊重。不過,每個委員都有社會的責任,如果有不公的事件發生,那就讓大眾的聲音檢討,逐漸將不適任委員導回正軌。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強調,若發生有違醫療倫理之事實,醫懲會和醫療團體可以做的事,絕對比現在更多。自律的專業團體應該在發現問題時主動做出回應,舉例歐美地區,很多醫學倫理的共識和指引,也是在爭議案例出現後,由醫師公會和各科醫學會主動訂定出來,並且釋放公開的訊息,讓爭議事件轉化為機會教育,促使社會大眾和醫界理解目前有哪些議題是大家應該更注意的,建立讓醫病關係更合理運作的界線。
「狼醫平台」上線!醫師公會提7點擔憂 呼籲設「消滅時效機制」
近期多起狼醫事件頻傳,在各界要求下,衛福部「狼醫查詢平台」終於在13日正式上線,未來只要經司法判決確定的性平案件,都能在系統上查詢到。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表示,醫師名譽是執業根本,建議平台設立「消滅時效機制」,不宜永久保留;針對調查過程中,涉案醫師是否先停職或撤照,建議除非是重大、反覆性作為,否則不宜執行。醫師公會全聯會今日發聲明指出,衛福部「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成立,展現政府維護民眾就醫安全、保障性別平等的積極態度。然而基於保障醫師基本權益、落實法律原則與制度公平,提出平台設計、運作的7大建議。衛福部「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於8月13日正式上線。(圖/翻攝自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聲明指出,公開醫師相關資訊涉及醫師工作權、名譽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應有明確法律授權。建議資訊公開不宜以「狼醫平台」等簡略、標籤化稱呼呈現;平台應設立消滅時效機制,重大案件一定期間後下架、較輕微者更短期內移除,不宜永久保留,兼顧公益性與當事人權益。立委曾呼籲,除了已判決確定個案,涉案醫師在調查中應先行停業,或一定調查程序後撤銷執照。醫師公會則認為,除非已有重大、具體事證,顯示行為有反覆性、造成嚴重傷害,否則不宜停業或撤照。醫師公會強調,各行各業都可能在特定情境下對民眾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若僅針對特定職業公開資訊,有比例與平等上的疑慮。建議政府審視哪些職業類別確有必要揭露、揭露範圍及層級如何區分、如何確保揭露措施符合比例與平等原則。第四,對於已公開案件,應重新檢討是否均採取一致的判斷標準,並建立補救機制,若有案件不符合被公開條件,應立即檢討相關內容、即時更正,也應建立補償機制,回復當事人權益。針對衛福部曾提及性平事件調查過程中,是否須對涉案醫師採取停職措施,醫師公會建議,回歸性平三法規範,當中已有明確規範雇主對涉案員工處置方式、及政府機關應如何依法介入。第六,衛福部應明確設立專區的法源依據、審查程序與判斷標準。不只讓全民了解資訊揭露的依據與範圍,也應讓被公開的醫事人員,明確知道自己為何被列入專區,符合法律要求、確保程序正當。最後,呼籲中央地方共同積極面對性平事件,以積極態度快速處理各類案件,加強性平教育與宣導,提升醫療機構與專業人員的敏感度與自律;健全通報機制,確保事件能被即時發現與處理;統計資訊定期公開。醫師公會全聯會強調,對於騷擾、違法亂紀事件,本會一向「零容忍」,絕不寬貸。但也期盼政府與各界在面對相關事件時,以慎重態度處理,務求勿枉勿縱,以免造成無法彌補之傷害。醫師的名譽是其一生執業的根本,若因調查或公開過程中的輕率作為而遭受破壞,即等同剝奪其社會人格,後果之嚴重實難以承受。《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北市府副發言人胞弟遭人「行刑式槍殺」 張劭斌:無期判決無法撫平傷痛
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張劭斌24歲胞弟張威凱因150萬元金錢糾紛,2023年5月遭26歲友人姚宗秦「行刑式槍殺」棄屍五股山區,姚男一、二審均依殺人、槍砲及遺棄屍體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張劭斌說,判決定讞,結束了家屬2年多來奔波於法院、一次次承受審理煎熬的漫漫長路,終於畫下句點。張劭斌表示,「雖然結果無法讓威凱回到我們身邊,也無法撫平失去至親的傷痛,但至少我們盡了全力,讓真相被看見,還給威凱與家屬一份公道。」2年多來,家屬在法庭上一次次面對加害人,每一審都是精神與情感上的折磨。他預謀犯案、謀財害命,事後不斷說謊狡辯、毫無悔意,心中的憤怒與悲痛難以言喻。張劭斌說,無期徒刑並不代表永遠關在牢裡,他仍有可能假釋出獄。社會上已有太多假釋後再犯的血淋淋案例,讓更多無辜生命冤枉逝去。家屬不願、也不應該承擔這樣的風險,因此,這樣的人逃過死刑,對社會而言依然是潛在威脅。張說,雖然尊重司法判決,但對於他逃過死刑,這將是家人一輩子的傷痛與遺憾。最後,感謝縱橫律師事務所的周武榮律師、邱于倫律師,以及媒體朋友和各界人士一路上的關心與支持,家屬銘記在心,並真心期盼不會再有下一個家庭承受同樣的痛苦。
檢察官詰問「京華城公展為何由柯決定?」 都發局科長「去問彭振聲」
台北地方法院22日開庭審理京華城案,傳喚時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科長、現任總工程司楊智盛以證人身分出庭。他表示,京華城案公告公展由柯文哲來決行,其餘案件則是交由彭振聲來決行。台北地方法院22日提訊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及律師進行詰問,而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以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則未到場,由律師進行詰問。詰問過程中,楊智盛表示109年時,都委會已經刪除京華城所主張的12萬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而且京華城與市府當時正逢訴訟期間,如果在當時將申請案送至都委會研議,邏輯上有問題。楊智盛表示,當時有向局長黃景茂陳述意見,認為應該待司法判決後再進行處理。檢察官依照黃景茂行事曆,詰問楊對於2020年2月21日上午北市府有為京華城案舉行不公開晨會是否知情時,楊表示當時並無被告知,但坦承有退過京華城申請案公文。楊指出,都市規劃科同仁不理解黃景茂為何交代要研議京華城,曾於簽呈上寫下「研議非本局意見」,他認為不妥,才會退回公文,並要求同仁調整文字。楊智盛說,京華城案中,方案四的容積獎勵與都更獎勵相似,都發局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公告展上簽至副秘書長李得全時,李得全認為應該要比照土管條例進行辦理,並貼上便利貼想要將公文退回至都發局,但因為有和李得全報告若是退文,恐怕會對基層造成為難,李才將公文向上呈報。楊智盛表示,當時他曾和李得全提醒,市長室有人通知吳順民在樓下等候公文,不過對於是誰通知的他並不知情,並指出可能是通知局長以後再轉達,京華城公告公展是由柯文哲來決行,其餘公告公展則由彭振聲決行,然而檢察官對此卻提出疑問,表示「為何本案是柯決定?」對此,楊智盛則回答「這要問彭為何公文還要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