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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娜娜遭爆終生不得入境台灣 內政部駁:具備我國身分證
陸委會近期積極查處唱和中共的台灣藝人,並指恐涉及中共黨政軍合作行為。其中,藝人歐陽娜娜被點名列為重要對象,不僅如此,近日歐陽娜娜還被爆出遭取消國籍,終生不得入境台灣。對此,內政部今(26)日澄清指,歐陽娜娜是具備我國身分證的國民,目前也沒有清查出她的中國身分,因此不會取消她的公民身分證。陸委會日前表示,部分在陸發展的台灣藝人在特定時間點轉發中共圖文,這樣的行為恐涉及中共黨政軍合作行為,可能違反兩岸條例第33之1條,必須依法查處。倘若藝人以經紀公司代為操作為理由,不會被認定、採納,因為是藝人去委託經紀公司做出行為,因此當事人還是不能卸責,懲處是為了讓藝人在陸發展時有理由拒絕中共政治動員要求。而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次長、內政部次長、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內政部警政署就「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三週年後,其制度成效、實務偵查、審判困境與未來修法展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對於外傳歐陽娜娜國籍遭撤銷一事,內政部次長馬士元會前受訪時回應表示:「沒有」,歐陽娜娜本身是具備我國身分證的國民,目前也沒有清查出她的中國身分,因此不會取消她的公民身分證。至於目前清查中國身分證的進度,馬士元表示,公職 公立學校教師會展開清查 第一波目前還在等待回復,海基會還在文書驗證 文件還在履行會協助申請在中國大陸的戶籍取消國人早日完成法定程序 另外,關於內政部第二波「專案清查」,是否如同媒體報導所說,將鎖定地方公職人員、公立各級學校教師?馬士元證實,公職跟公立學校教師會展開第二波清查。而移民署要求在台定居的原陸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部分,馬士元對此表示,目前第一波還有8千多位在等待回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在海基會做文書驗證,有一些文件則是還在旅行,會協助民眾進行相關申請,希望能早日完成法定程序。媒體追問,是否還有很多人還沒申請?馬士元回應,文件都還在回送當中,現在只知道8千多位還沒到內政部手上,可能有些文件在海基會,要等到所有文件回來後,才知道沒有申請的數字大概是多少;不過,他強調,如同陸委會之前所說「依法行政」,如果說真的都沒申請就會依法辦理。馬士元也說,目前沒延長申請的規劃,但如果個別有困難,或者取得文件可能實質上無法做到,會用專案來協助,這部分都在進行。
吳尚雨拘提前遭解職 黃國昌質疑:為什麼總統府掌握這麼清楚?
共諜案頻傳,調查局低調偵辦綠營共諜案,但在拘提總統府前諮議吳尚雨前,總統府卻「恰巧」先將吳尚雨職務解除,引發質疑。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23)日質詢時關心此事,詢問調查局是否有先向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報告?調查局長陳白立今天在備詢時證實未跟總統府報告,黃國昌質疑,那問題來了,這個事情很大條,為什麼總統府掌握這麼清楚?並表示自己一定會追到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法務部長鄭銘謙、銓敘部長施能傑、法務部調查局長陳白立等相關單位列席就「選舉罷免程序中,如何落實公務人員含政務官(人員)、司法人員、選務人員恪守行政中立,且秉持公正執法勿偏頗」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黃國昌質詢時關注共諜案,指調查局在今年2月18日發動搜索約談,2月19日將邱世元、黃取榮收押禁見,當時怕洩密,秘密進行,但為什麼總統府在調查局拘提吳尚雨以前,就知道吳尚雨有問題?陳白立回應,「我們無所悉」。黃國昌接著詢問有沒有向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報告?陳白立回答,沒有。黃國昌質疑,所以總統府通靈?知道已經有兩個人被押了,接下來要換的吳尚雨了,趕快解除職務,解除完了以後,調查局才去拘提他、才收押禁見?黃國昌再問,是否有跟鄭銘謙報告?陳白立說,沒有,部長不會管我們個案的事情。聽到陳白立的說詞後,黃國昌表示,那問題來了,這個事情很大條,為什麼調查局的偵查作為,總統府掌握的這麼清楚?司委會召委吳宗憲是檢察官,知道這件事情有多嚴重,調查局的偵辦進度竟然被總統府清楚掌握,他一定會追到底。
高院取消鍾文智電子監控正本竟慢5個月! 人都跑了還說10天內可抗告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違反證券交易法高買低賣等罪,3月12日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不過沒有電子監控的鍾文智棄保潛逃,引發社會譁然,台北地檢署13日發佈通緝。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院質詢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為何當初高院裁定鍾文智不須電子監控沒有上網?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昨(3月28日)公布裁定內容,內容卻問題重重,引起法界震撼。首先,高院昨天公布的裁定竟為略式判決,且竟無當事人,其次,本案裁定結果為去年10月14日,但直到昨天,也就是今年3月28日才做出裁定正本,而且書記官註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可是鍾文智人都跑了,現在裁定才出爐,10天內可提出抗告的規定相對諷刺,相關謎團有待司法院和高等法院解答。高院對此回應表示,據了解,本件裁定為黃國昌要求司法院三天內上網,因此合議庭予以處理。至於本件合議庭考量的重點如下:實體部分,合議庭未曾參與本案審理,對案情ㄧ無所悉,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代管),而經手案件的最高法院完全不表示意見,檢察官也未提出被告可能棄保潛逃、偷渡出境之具體事證,在被告提出繼續科控有礙健康的情況下,合議庭綜合各種有利、不利事證,認加保2000萬元,輔以原保證金、限制出境出海、定時報到處分,即可達原羈押所欲達成目的,無延長科控必要,並無不當。程序部分,訴訟法就裁定格式並無明文,縱口頭諭知亦無不可,於審理單批示之略式裁定,自非法之所禁,且事實審法院就羈押及其替代處分以此略式裁定為之者,不乏其例並行之有年。合議庭當下未立即為正式書面裁定,亦無不合之處。鍾文智在2010至2011年間,以相對成交、高買低賣等手法操控TDR價格,炒作歐聖TDR獲利9269萬餘元,炒作揚子江TDR賺進1億9864萬餘元;又炒作超級、明輝、特藝等3檔TDR,分別獲利9591萬餘元、67萬餘元、1億3648萬餘元,另犯隱匿犯罪所得的2件洗錢罪。合計鍾文智7罪的定讞總刑期為30年5月,將由高等法院另訂執行刑。有期徒刑合併執行上限為30年。鍾文智取消電子監控的裁定疑點重重。(圖/翻攝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大法官也懂「時空背景術」?立委爆料大法官呂太郎昔指未生效法律禁釋憲
立法院上週針對「憲法訴訟法覆議案」表決,遭在野立委否決,傳政院政委林明昕提「預防性權利救濟」想法「在戰立院」,讓「苦主」司法院在政院、立院間頓時成「夾心餅乾」。司法院則表示,「預防性權利救濟」在憲法訴訟程序適用與實務運作,屬審判事項,需由憲法法庭依具體個案審認決定,似不願摻入政院、立院鬥爭。不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拿出立院公報,列舉當年立院審查憲法訴訟法時,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在立院答詢時,明確強調,總統府沒公布的法律,不能成為釋憲標的。他痛批,現在司法院上下官員在立院答詢時卻不敢回答這個問題,立場甚至變變變甚至說謊,法律可以遇到民進黨就轉彎嗎?難怪人民不相信司法。立院上週針對「憲法訴訟法覆議案」進行表決,結果遭到在野黨否決,政委林明昕隨即提出「預防性權利救濟」的想法,被解讀為政院續戰立院的起手勢。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進行專題報告「司法訴訟實務上關於預防性權利救濟之適用」,邀請法務部、司法院表態。司法院則表示,「預防性權利救濟」於憲法訴訟程序之適用與實務運作,屬審判事項,應由憲法法庭依具體個案審認決定。黃國昌質詢時爆料,2019年立院修憲訴法時,當年12月13日立院各黨團針對「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時」,他就曾經問時任司法院秘書長、如今高升大法官的呂太郎,要求他說明,憲訴法第49條「聲請釋憲時間點」究竟是何時?根據立院公報,呂太郎當時強調,我國制度與法國不同,法國憲法委員會因有部份憲政顧問作用,可以先去問憲法委員會,但中華民國沒有該設計,因此若以我國制度設計,「法律按如果沒有成為法律案,不能夠先問大法官的意見」。換言之,當年司法院早就明確表示,總統沒有公布的法律不可以成為釋憲標的。黃國昌說,這個質詢是他提的,因此「我記得」,呂太郎當時還強調,立院沒通過或者總統沒公佈實施法律,就沒有「法律規範」的問題。難道司法院秘書長當年說的話,現在就不算話了嗎,所以「呂太郎當年是欺騙立委嗎」,還是反正呂太郎已經貴為大法官「不關他的事」,司法院乾脆不認當年的講法?答詢的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列席的司法院廳長則表情有點尷尬的答詢「我們尊重當時呂太郎秘書長」的意見。黃國昌追問,所以當年呂太郎不是代表司法院,而只是代表他個人?他明明是代表司法院到立法院參與修法,做立法說明,法律可以這樣搞?憲法訴訟法是司法院主動提出的法案,所以司法院政策沒有延續性?立場可以遇到民進黨有政治上的需求,台灣的法律制度就能盡量配合執政的民進黨?黃國昌的追問讓司法院列席官員更尷尬,王梅英答覆,當年司法院秘書長參與立法討論的說法「當然是一種解釋,我們尊重」,但黃國昌反駁,我國的違憲審查制度,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針對已經生效的法律,跟在法國是兩套完全不同的制度,每一本憲法教科書裡面全部都有寫,這麼基本的東西,司法院現在居然不敢表示立場。他痛批,當年呂太郎在立院明確表示,如果立法院還沒有通過,總統還沒有公佈實施,基本上還沒有法規範的問題,這是當初憲訴法在審查的時候,他跟呂太郎彼此之間的對答。當初呂太郎在立法院裡面欺騙立委嗎?還是反正呂太郎也高升大法官了,不關呂太郎的事了?現在的司法院沒有要認帳?還是遇到民進黨有政治上的需求、遇到綠色有政治上的需求,台灣的法律制度可以配合著執政黨?有政治上的需求就變來變去嗎?
若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死刑犯能出獄?鄭銘謙跳針羅智強嗆鬼打牆
大法官針對死刑釋憲案做出判決後,外界關切37位仍在服刑中的死刑犯,檢查總長會不會為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導致在上訴期間出現羈押空窗期,死刑犯得以暫時出獄?對此,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天不願正面回答檢察總長是否會配合大法官解釋,針對37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的問題,他在回答立委羅智強質詢時說,事涉人權、會等檢方簽文後再研究,但羅智強痛批總長答了15秒「完全沒答案、浪費我的質詢時間」,並語出諷刺「你的答詢風格,我真的很欣賞」,邢泰釗只能尷尬的點頭笑笑。羅智強接著問,如果檢察總長替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假設法院按照大法官審判意旨,發回更審撤銷原判,請問這些死刑犯是否會被放出監獄?法務部長鄭銘謙則重申「法務部會窮盡一切力量來阻止死刑犯。。。」,由於鄭銘謙已經多次面對在野黨立委質詢這題,說法都一樣,未明確回答卻實有可能,羅智強眼見鄭銘謙又重複答案,打斷他的質詢,直接說「我就知道你一定會鬼打牆」,接著追問「不然,部長,請你告訴我,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的(法院)滿足要件為何」。鄭銘謙則說「我不是要申請羈押.....」,羅智強不滿鄭銘謙又不直接回答,自顧自的開始計時,喃喃喊道「1秒鐘,2秒鐘,3秒鐘...部長不回答沒關係,我提會議詢問」,羅轉而向會議主席立委吳宗憲提出會議詢問,質問法務部長可以不回答立委質詢嗎?部長不答,可否請主席「開釋」?擔任過多年檢察官的吳宗憲,隨即在主席台上流利的背出刑速法申請羈押要件,讓鄭銘謙顯得很尷尬。羅智強隨即追問法務部長,法律規定羈押要件這麼清楚,萬一檢察總長位死刑犯提非常上訴,檢方雖提出申請羈押要求,但死刑犯若明明不符羈押要件,法院會同意嗎?鄭銘謙則沒有立即回答,羅智強說「沒關係,你又答不出來」,雖然鄭銘謙否認答不出來,但羅智強怒嗆,法務部不可能完全影響法院,如果法院就不認定檢方羈押理由,當然就不會羈押。不知道法務部長是否已經被立委問到不耐煩,鄭銘謙對羅智強說,法官是司法院主管,「不然你可以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承辦法官,檢方會努力的說法我不是已經講過很多次」,羅智強則接話「好啦,我不為難你,不然你再說一次,檢方會保證申請羈押這些死刑犯,好嗎」,鄭銘謙也動怒,「這些問題要去問司法院,我又不是法官」。羅智強眼見問鄭銘謙都問不出答案,乾脆「換題」,質問就算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能夠羈押多久?沒想到鄭銘謙卻為之語塞,回答「嗯,這個....那個....]」,引發羅不滿,又舉手向主席提出會議詢問。鄭銘謙此時雖因幕僚送上小抄,搶答「15個月」,吳宗憲則一度開玩笑的問羅「你是在問我嗎」,接著吳宗憲詳細說明,殺人罪最長可羈押15個月,但只有審理中的案件才能羈押被告限制人身自由,已經服刑中的死刑犯是否適用仍有爭議,羅智強則向吳宗憲表示「抱歉,部長都不回答,我只好問你」。羅智強也對鄭銘謙說,他的質詢結論就是,如果檢察總長真的提出非常上訴,檢方申請羈押死刑犯,法院不見得一定會同意,因為未必符合刑事訴訟法要件。他還說,即使法院同意羈押死刑犯,也有15個月的上限,等到法院同意發回重審,撤銷死刑判決,若超過15個月,死刑犯就可能會出獄,「難道法務部屆時又要將責任推給司法院」?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則同意羅智強的說法,強調法院獨立審判,有可能不接受檢方的羈押申請,鄭銘謙則插話「我對法官有信心」,羅智強反駁「要件寫死了,就算你有信心,法官也得依法審判」。
司法女力可能大爆發! 三所三審法院院長及大法官等7要職出缺
今年的司法界熱鬧異常,除了9月底將有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任期屆滿,另外還有三所三審法院院長將屆齡退休,分別是:最高法院院長吳燦、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以及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明鴻,再加上4個大法官職缺,總共將有7個司法高層騰出空職,也就是說,總統蔡英文將有機會和權力把這麼多的司法高層職缺換上自己的人馬,堪稱史上之最。在大法官提名人選部分,目前強調男女性別平衡,一般認為,新任女法官協會理事長的最高法院審判長蔡彩貞,審判界經歷及司法行政歷練相當完整,至於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的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具有台大刑事法學博士學位,在陳水扁總統執政時期,歷任總統府和行政院要職,雖然她已從司法官退休,仍是檢察界公認的代表性人物,蔡彩貞和朱富美兩人都是呼聲極高的大法官被提名人。至於曾任司法官學院院長的最高檢主任檢察官蔡碧玉,無論學經歷等方面也足堪被提名,不過因為她當過前總統馬英九任內的法務部常務次長、及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等要職,加上傳言她在北檢任內,偵辦某些案件讓現今層峰不滿意,被認為藍營色彩濃厚,不過這其實太冤枉,她最早受到阿扁執政時的法務部長陳定南賞識,藍營執政後也受重用,因此很難依顏色歸類,只能說是不藍不綠。此外,最高法院院長吳燦退休後,一般認為新任法官協會理事長的最高法院庭長沈方維,以及最高法院庭長林勤純、台南高分院院長黃瑞華等人呼聲都很高,至於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退休後所留職缺,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及曾任司法院副秘書長的懲戒法院法官葉麗霞,還有前司法院副祕書長的現任懲戒法院法官周占春都有機會,而林輝煌也不排除循前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模式,直接被提名為大法官。對於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一職,不少人認為該院庭長吳東都機會不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院長侯東昇也有一搏的實力。不過黃瑞華和吳東都兩人相對來說較年輕,如果今年一步到位就當上三審法院院長,未來院長任期至少5年以上,讓許多法界人士聯想到前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對於司法倫理和法官士氣提升究竟為正面還是負面,實在難講,然而對吳東都來說,他還有另一個出路,如果今年被提名為大法官,法界一般認為他也是夠資格的。
明星法官疑闖前妻屋性侵 游毓蘭批吃案要求院檢警提報告
國民黨立法委員游毓蘭今(3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表示,一位明星法官離婚後,遭前妻指控闖入她住處性侵得逞,游毓蘭質疑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是否遭受壓力而吃案,要求1周內提供書面報告。對此,高等法院表示,本件並無任何被害人告發或有任何被害人向本院申訴,本院無從僅憑新聞報導發動調查程序。游毓蘭指出,本案1月19日經媒體披露爆發後,根據陳情人提出的判決書,家事庭承審法官雖在判決指出,本案陳情人遭性侵「應非子虛」,但承審法官卻未依職權告發,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也好像沒這回事,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對此,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表示,只要有人陳述,司法院不可能輕縱。法務部長蔡清祥則表示,性侵案採取一站式服務,「只要知道訊息就會馬上處理、都會立案」,還說檢察官很積極,只要知道訊息就會馬上處理。資深警官表示,性侵案是公訴罪,只要醫院發現疑似性侵,即會通報轄區警方,轉由婦幼隊聯繫檢察官,進行減述流程,避免被害人因反覆訊問遭受2次傷害,性侵案幾乎不可能會吃掉。
台北地院國民法庭「入新厝」 院長黃國忠:建構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國民法官新制將於明年1月1日上路,被稱為天下第一法院的台北地方法院於寶慶院區打造2間全新國民法官法庭,今(27)日舉行揭牌儀式,台北地院院長黃國忠致詞表示,北院現有法庭已經不足以因應國民法官新制,因此根據人權公約相關規定設計新法庭,希望能建構人民信賴的法院。黃國忠指出,啟用國民法官法庭的心情,就像「入厝」一樣興奮,未來國民法官法庭將由職業法官3人、6名國民法官及4位備位國民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審理判決。司法院副秘書長周占春指出,訴訟制度的變更不只是挑戰法官,對於檢察官和辯護人一樣是挑戰,希望未來一切順利。未來年滿23歲的民眾均有機會成為國民法官,與法官共同審判,一起決定是否有罪及刑期,第一階段審理與死亡有關的案件,例如殺人、傷害致死等,但僅限於故意犯,未納入過失犯;第二階段則於2026年施行,納入10年以上的重罪案件。
獨/前最高法院院長林明德過世 推動司法預算獨立、享耆壽92歲
司法界傳出前最高法院院長林明德今年7月8日過世,享耆壽92歲,預定7月25日在台北市立第一殯儀館舉行公祭。林明德是繼前大法官孫森焱後,近來第2位辭世的司法耆宿,象徵一個時代的結束。林明德1931年11月18日生於台北市,曾任檢察官、法官,歷任司法院副秘書長、台北地方法院院長、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院長、行政法院院長。1997年12月11日獲時任總統李登輝特任為最高法院院長。2001年9月18日卸任最高法院院長,獲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資深法界人士指出,以往司法預算無法獨立,林明德兼任法官協會理事長期間,聯合檢察界連署向國民大會請願,要求修改憲法,規定司法預算獨立編制,行政院不得逕予刪減,如行政院有意見可加註併送立法院,此提議獲得支持通過,被認為是對司法界及司法獨立最大貢獻。
司法院副秘書長誰來當? 最高院法官黃麟倫呼聲高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日前通過司法院副秘書長周占春調派為懲戒法院法官,副秘書長一職未來該由誰接任,成為法界關注焦點,據指出,司法院副秘書長位階等同二審法院院長,因此審判界有意爭取者不少,不過司法高層似乎已有屬意人選,目前以最高法院法官黃麟倫呼聲最高。黃麟倫54年次,司法官訓練所29期結業,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台北大學法學碩士,曾任澎湖地院院長、司法院人事處長,司法行政廳副廳長、高等法院書記官長等職務,個性隨和、好相處,嫻熟民事審判。另外,周占春因擔任行政職滿6年,卸下司法院副秘書長職務,派任懲戒法院法官後,將成為該法院最資淺法官,不過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將在明年退休,屆時院長一職是否會由大法官呂太郎、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的「好兄弟」周占春接任,外界都等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