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銘謙
」 法務部 鄭銘謙 檢審會 檢察長 調查局
「造山者」守成需要你我 調查局6年破166件高科技竊密、挖角案
台灣第一部半導體紀錄片「造山者—世紀的賭注」講述台灣如何以護國神山、護國群山造就科技島的光輝之路,深具時代意涵與國安視角,法務部調查局14日晚間在大巨蛋秀泰影城舉辦「餘音與光影:凝視島嶼的脈動」線上影展實體特映會,特別選映這部歷時5年籌備拍攝的紀錄片,展現跨部會、攜手民眾共築國家安全防護網,守護台灣產業及民主價值的意涵特映會由法務部部長鄭銘謙主持,邀請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11個機關代表共同出席,主辦單位也邀請到導演蕭菊貞到場,與鄭銘謙及調查局長陳白立進行映後座談。「造山者」紀錄片導演蕭菊貞、法務部部長鄭銘謙及調查局局長陳白立映後座談。(圖/調查局提供)鄭銘謙表示,看完紀錄片深受感動,特別是竹科的發展、70年代的臺灣經濟蕭條及國際局勢衰頹,感佩蕭導演拍攝紀錄片時對於細節考究的堅持。蕭菊貞說「造山者」的精神其實是守護家園,在國家需要的時候決定貢獻,國家有難的時候選擇留下,拍攝5年的過程中,她深刻體會當年為國家篳路藍縷、開山鋪路的造山前輩們,肩上背負的是光榮又沉重的國旗重量與國家使命,而這份重量和使命是必須代代傳承的精神。在當前複雜且快速變動的國際局勢下,國家存亡已是「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一環,任何安全防護上的破口,都可能讓前人的努力付之闕如。蕭菊貞導演映後與觀影人員大合照。(圖/調查局提供)陳白立指出,守護護國神山群已經不是單一企業的問題,而是整個國家的國安課題,調查局從2020年至今破獲166件非法挖角高科技人才、竊取營業秘密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案件;我們要讓國際社會與所有產業夥伴知道,台灣不僅能做出全球頂尖的晶片,更具備保護核心關鍵技術與捍衛自由民主的堅定決心。調查局呼籲,維護國家安全沒有局外人,守護台灣的經濟榮景與民主韌性是每一位國人共同的理念,調查局將與國人共同協力,堅定捍衛。
查賄標準讓參選人霧煞煞 鄭銘謙揭賄選認定關鍵
距離年底九合一選舉投票剩下不到兩個月,各地陸續傳出疑似賄選案件,從送麵、發雞蛋、提供餐盒,到舉辦音樂會、摸彩等活動,都引發選舉送禮界線的討論。法務部長鄭銘謙今(14)日表示,30元查賄依據是選舉文宣品查賄的參考標準,是否構成賄選,關鍵仍在於有無影響投票意願的對價關係。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會議,朝野立委接連針對「30元查賄標準」提出質疑,擔憂認定界線模糊,恐讓地方活動動輒面臨觸法疑慮。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指出,法務部9月曾公布984件疑似賄選案件,要求說明最新偵辦進度,並表示不少民眾誤以為30元就是賄選分界,連候選人提供餐盒、宣傳品的界線都難以掌握,呼籲法務部加強宣導。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則質疑,查賄界線不清,導致部分地方親子劇、文化表演臨時取消,連里長舉辦摸彩也擔心觸法,更追問檢調是否訂有「每選區至少辦一案」的查賄績效指標,憂心司法淪為干預選舉的工具。對此,鄭銘謙解釋,外界熱議的30元依據僅是選舉文宣品查賄的參考標準,是否構成賄選,實際認定仍須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綜合判斷贈送物品或提供利益的目的、具體情節,以及是否與選民投票行為存在對價關係,不能單憑物品價格認定違法。他也強調,檢調查賄並未存在雙重標準,更不存在查賄績效指標(KPI),各案均由檢察官依法偵辦,法務部不會介入個案。
選舉送禮超過30元就算賄選?朝野立委齊質疑標準不明 鄭銘謙:沒有辦案KPI
地方選舉查賄尺度引發朝野關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4)日質詢時,多名立委接連針對選舉活動贈送物品的認定標準提出質疑,擔憂執法界線不清,甚至出現選擇性辦案的情況。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外界討論的「30元」僅是選舉文宣品查賄的參考金額,並非認定賄選的絕對門檻,實際仍須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及具體事證判斷。民進黨立委張雅琳首先關切查賄進度,指出法務部9月曾公布984件疑似賄選案件,要求說明後續偵辦情形。她表示,不少民眾誤以為30元就是合法與違法的分界線,連候選人對於提供餐盒、宣傳品是否觸法都感到困惑,呼籲法務部應加強說明相關規範,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誤解。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則將焦點放在執法一致性,質疑同一選區內,不同政黨候選人贈送相同物品,卻可能出現一方遭調查、另一方未被偵辦的情況。他要求法務部釐清認定依據,避免外界產生司法執法不公的疑慮。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也舉出具體案例,指出新北市議員黃永昌因贈送麵食涉及賄選案件,以100萬元交保,但她質疑民進黨議員廖宜琨、高乃芸同樣有送麵情形,卻未受到相同處理。此外,她也提及黃世杰活動贈送雞蛋,以及雲林造勢場合提供烤大豬等情況,要求檢調對不同政黨採取一致標準。對於查賄可能影響地方活動,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出,由於法律界線不夠清楚,部分地方親子劇及文化表演因此臨時取消,甚至連里長舉辦摸彩活動都擔心觸法。她進一步詢問,檢調是否設有每個選區至少查辦一件賄選案件的績效指標,擔憂查賄工作可能因此影響選舉公平性。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則以候選人舉辦音樂會、歌仔戲表演為例,詢問若現場沒有競選旗幟、標語,也未公開拜票,是否仍可能構成賄選。他認為,主管機關若始終以個案認定回應,卻無法提供更具體的判斷方式,恐難消除民眾疑慮。面對朝野立委輪番追問,鄭銘謙強調,賄選並非單純依贈品價格認定,必須回歸《選罷法》第99條,檢視是否涉及不正利益,以及物品交付與投票行為之間是否具有對價關係。一般選舉活動本身並不違法,但若藉活動提供利益,要求選民支持特定候選人,就可能涉及賄選。至於外界質疑的選擇性辦案問題,鄭銘謙明確否認檢調存在查賄績效配額,也強調不會因候選人政黨不同而採取雙重標準。他表示,各項案件均由檢察官依證據獨立偵辦,法務部不會介入個案調查。
造勢發80元便當算賄選?黃健豪連番追問 鄭銘謙:不能只看價格、須個案認定
選舉活動提供餐飲是否可能觸及賄選紅線,引發立法院質詢攻防。國民黨立委黃健豪今(13)日以造勢場合發放80元至120元便當為例,要求法務部說明判斷標準。法務部長鄭銘謙多次強調,不能單憑餐點價格認定違法,仍須確認是否存在投票對價關係,以及是否足以影響選民投票意願,必須依個案事實判斷。黃健豪質詢時指出,選舉造勢活動經常提供便當,若餐點價值約在80元至120元之間,究竟是否構成賄選?鄭銘謙回應,關鍵不在金額本身,而是提供餐點與投票行為之間,是否具有對價關係。對此,黃健豪反問,候選人舉辦造勢活動,本來就是希望爭取選民支持,難道這樣就可能被認定為賄選?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若相關言行涉及要求選民以投票作為交換,便可能成為檢方認定對價關係的證據,並提醒選舉活動應審慎安排,以政見爭取支持。黃健豪接著質疑,若支持者前往造勢現場,接受候選人或其他支持者提供的便當,是否就能據此提出賄選檢舉?他認為,若主管機關無法提出更具體的判斷方式,恐使候選人與活動參與者無所適從。卓榮泰說明,司法機關採取的是一致標準,檢察官會依實際情況獨立判斷。例如,提供物品時是否附帶投票要求、是否對選民施加壓力,或是否要求作出特定投票行為,都是可能影響案件認定的因素。若只是活動交通安排中的簡單飲水,且未附加投票條件,判斷結果也可能不同。面對黃健豪持續要求明確回答,鄭銘謙重申,最高法院對相關案件已有判斷原則,重點仍在於不正利益、投票對價關係及對投票意願的影響。他表示,相關法律標準並未改變,實際案件必須透過調查才能釐清。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也加入說明,指出賄選認定應回歸《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不能只憑物品價值高低決定是否違法,還必須綜合檢視利益交付及投票對價等要件。單純爭論便當價格多少,並不足以判斷是否構成賄選。不過,黃健豪仍認為,法務部反覆以個案認定回應,未能消除實務上的疑慮,並質疑標準不夠清楚。鄭銘謙則否認執法存在雙重標準,強調檢方會依《選罷法》及最高法院相關判決辦理,最後更回應:「《選罷法》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欸!」
送禮行賄比例最高!佔賄選案36% 法務部祭出2千萬獎金反賄
參選人小禮是否涉及賄選,在今年選戰屢次成為新聞焦點,檢察機關統計到9月上旬為止共984件賄選案,其中送禮356件,佔賄選案36.2%,比給現金、招待旅遊都多,法務部表示,賄選仍是目前最主要的選舉犯罪類型,雖然手法會不斷變化,一旦以利益影響選民投票意願就可能觸法。法務部與中選會、檢警調廉及移民署等單位舉辦「嚴查賄選、守護民主」記者會,播放氣象主播林嘉愷和首投族女兒錄製的反賄選宣導影片,並邀林嘉愷到現場與人氣IP「柴語錄」公仔趣味互動,以情境問答呈現常見的賄選情境。氣象主播林嘉愷與人氣IP「柴語錄」公仔以情境問答方式呈現常見的賄選陷阱。(圖/法務部提供)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賄選手法雖可能不斷變化,但只要以利益影響選民投票意願,就可能觸法,司法機關除了持續查察傳統賄選手法如現金、送禮、宴飲,也掌握電子支付、網路等新型態手法以及暴力介選、選舉賭盤、境外不當介入及AI假訊息等可能影響選舉公平的行為。鄭銘謙說,民眾遇到送錢、送禮、請吃飯或招待旅遊,不要因為人情不好意思拒絕,如果發現賄選或其他妨害選舉的不法情事,可撥打0800-024-099再按4檢舉,檢舉獎金最高2000萬元。法務部統計,截至今年9月上旬,檢察機關受理115年地方基層公職人員選舉妨害選舉案件1780件,其中賄選984件占55.3%,是目前最主要的選舉犯罪類型;從目前查獲的案件來看,賄選態樣不只涉及現金買票,也可能透過送禮、旅遊招待、餐會等方式進行,包括送禮356件、現金買票293件、旅遊招待161件、餐會118件。
跨國數位打詐提解方 台英澳韓權威齊聚司法官學院
面對全球化與數位科技快速發展,跨境詐欺犯罪手法不斷翻新,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在10月1日、2日舉辦國際研討會,邀請英國、澳洲、韓國學者來台,深入研討跨國網路詐欺、數位打詐及詐騙被害人權益保障等議題,以深化國際交流並借鏡各國防制詐欺犯罪經驗。英國樸茨茅斯大學教授Mark Button主講「跨國網路詐欺加劇之刑事司法對策」。(圖/法務部提供)本次研討會名為「面對詐欺新時代:刑事司法之演進與挑戰」,第一場由英國樸茨茅斯大學教授 Mark Button主講「跨國網路詐欺加劇之刑事司法對策」,從詐欺治理切入,分別從政策、管制及預防層面,解析跨國網路詐欺對刑事司法的衝擊與多元治理架構。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主持第二場次「數位時代的詐欺查緝」。(圖/法務部提供)第二場由韓國警察大學副教授徐準培主講「數位時代的詐欺犯罪與警政對策」,分享韓國在數位時代查緝詐欺與執法對策上的前瞻經驗。第三場由澳洲昆士蘭科技大學教授Cassandra Cross主講「探究詐欺被害的真實樣貌」,關注網路世界中的詐欺被害人,深入拆解網路社交工程之心理機制與被害人權益保障。國際研討會與會人士,左起法務部政次黃謀信、司法官學院院長吳巡龍、澳洲昆士蘭科技大學教授Cassandra Cross、英國樸茨茅斯大學教授Mark Button。 (圖/法務部提供)本次研討會於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大禮堂舉行,特別邀請法務部部長鄭銘謙開幕致詞,並由司法官學院院長吳巡龍、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及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張紜瑋分別擔任各場次主持人。研討會亦邀集中正大學教授賴擁連、許華孚,警察大學教授許福生,台北大學副教授兼所長黃蘭媖,銘傳大學助理教授林書立,以及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昱奉等國內學者專家擔任與談人,從政策、學術及實務等不同面向交流意見。活動現場除有司法官班第67期學員及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班第9期學員參與外,亦吸引檢察官、律師及司法實務界人士,就詐欺犯罪防制、數位科技運用、被害人保護及跨境合作等議題分享實務觀察與專業見解。吳巡龍於閉幕致詞時表示,本次研討會透過國際學者與國內學者專家、司法實務工作者的交流,不僅深化我國與英國、澳洲及韓國在詐欺犯罪防制領域的專業對話,也提供國內司法實務工作者掌握國際趨勢及借鏡各國經驗的重要平台。司法官學院期盼透過國際交流與專業對話,引進國際最新司法發展與制度經驗,拓展司法官的國際視野,並將交流成果融入司法教育,持續為我國司法人才培育注入國際觀點與新思維。
「矯正特勤」新戰力!反制無人機侵擾 秀八極拳監所鎮暴
監所鎮暴部隊「靖安小組」第15期今日成軍驗收,除了展示八極拳等近身對戰武技、模擬暴動因應作為,驗收項目更推陳出新,針對無人機空投違禁物祭出高科技反制戰術,演練震撼程度猶如監獄電影的場面。「靖安小組」是矯正署鎮暴菁英,法務部為了強化監所的危機應變能力,迅速壓制人犯各類暴力事件,每年培訓優秀戒護人員成為靖安小組,派駐全國北、中、南、東四區,全年晝夜無休,隨時前往支援各矯正機關。「靖安小組」模擬以干擾設備驅離無人機。(圖/矯正署提供)矯正署因應科技發展衍生的新型態監所維安挑戰,並持續強化各機關危機應變能力,本年度擇請彰化監獄辦理「第15期靖安小組訓練」,從全國51所矯正機關挑選100位優秀戒護人員,進行20天高強度集訓,今天上午調集第14期的「學長」到場,共200位警力到場驗收。矯正署靖安小組進行鎮暴演練。(圖/矯正署提供)本次演練首度針對無人機侵擾制訂戰術,以無人機飛至監所空投違禁物為例,可透過干擾設備驅離、啟動無人機追蹤與蒐證等措施反制;無人機也可以是監所機關維安利器,本次驗收延續既有經驗,運用無人機空中巡檢、偵蒐與影像回傳功能,輔助指揮官指揮調度勤務。靖安小組驗收展示八極拳、綜合逮捕術。(圖/矯正署提供)當然,靖安小組驗收也少不了傳統大場面:模擬監所大型暴動,反制做法是結合相鄰矯正機關分區聯防計畫,召集充足警力,在平亂過程中,靖安小組成員打八極拳、綜合逮捕術及警棍使用術,展現「矯正特勤」的威名。靖安小組素有「矯正特勤」的稱號。(圖/矯正署提供)法務部長鄭銘謙到場主持驗收,並由矯正署長林憲銘陪同校閱,鄭部長「閱兵」心得是,勉勵矯正同仁面對科技環境快速變化而與時俱進,但務必堅守「安全」與「紀律」的核心價值;法務部將持續爭取人力與資源,擴大科技設備運用,提升矯正體系的維安韌性,堅定守護社會安全。
法務部推輕刑「易刑」減監所壓力 馬文君質疑:為何要受害人承擔後果?
全台監所面臨超收壓力,法務部長鄭銘謙日前要求檢察機關針對短期自由刑案件,積極運用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等替代措施,盼降低短期受刑人入監造成的收容負擔。國民黨立委馬文君今(16)日對此提出質疑,認為政府應優先檢討監所空間、戒護人力及獄政管理,而非因監所壓力增加,就擴大讓輕刑者免於入監,「治理出了問題,為什麼要由受害人承擔後果?」馬文君表示,法務部面對監所收容壓力,提出擴大運用易科罰金、社會勞動等方式,並調整罰金分期措施。她質疑,監所空間不足應從改善老舊監所、補充戒護人力及增加收容量能著手,政府若未能提早因應,不能將後續影響轉嫁給犯罪被害人及守法民眾。她進一步指出,詐欺、毒品及毒駕等犯罪持續受到社會關注,第一線警察、檢調投入大量人力偵辦,受害者也歷經司法程序等待判決,因此法務部若希望增加替代入監措施的運用,就應清楚說明適用範圍與審查標準。馬文君質疑,法務部雖強調重大詐欺、毒駕等案件不會寬貸,但不同犯罪態樣如何區分適用資格,仍應向社會交代。她並舉詐騙車手、人頭帳戶提供者、毒駕及毒品犯罪為例,要求說明是否可能因監所收容壓力而改變易刑處分的審酌標準。依現行《刑法》第41條,犯最重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罪,經法院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原則上得易科罰金,但若難收矯正效果或難以維持法秩序則不適用;符合規定者也可依法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因此,易科罰金及社會勞動本身並非此次因監所超收才新設的制度。法務部則於15日晚間發布聲明澄清,這波措施主要針對經濟弱勢的輕刑者,避免因無力繳納罰金而入監,因此延長罰金及易科罰金分期繳納期限,並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及個案審酌空間。法務部強調,社會勞動同樣屬於刑罰責任的履行方式,政策目的在兼顧刑罰公平及降低短期入監對工作、家庭與復歸社會造成的不利影響。針對重大犯罪,法務部表示,對詐欺、性侵、毒駕、組織及暴力等重大危害社會秩序犯罪,仍採取速查嚴辦、適時羈押、具體求處重刑及嚴審假釋等措施,並非全面讓受刑人免於入監。馬文君則強調,監所超收問題應從獄政量能著手解決,包括補充戒護人力、改善或擴建監所,以及針對毒品再犯與詐騙犯罪強化源頭治理。她認為,政府在調整易刑措施時,也應兼顧犯罪被害人的感受及社會對司法公平的期待。
輕刑罰金期限多4個月為「少關人」?法務部澄清:詐騙毒駕絕不寬貸
法務部最近將輕刑易科罰金的繳納期限延長4個月、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傳出目的是減少入獄人數以緩解收容壓力,因為詐騙、毒駕太猖獗,益發凸顯監所超收嚴重的問題;法務部對於外界認定這是部長下令「少關人」、恐步美國「零元購」後塵,特地聲明相關規定修正是針對資力不佳、家庭負擔沉重的輕罪被告,詐欺、毒駕等犯罪型態仍得面臨重刑。法務部長鄭銘謙上星期在檢察長會議指出,「受刑人分期繳納罰金要點」修正後,易科罰金分期的期限從8期延長到12期;「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上個月底修正,易科罰金繳納期間及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都不列入刑事執行案件9個月的辦案期限,可為檢察官、書記官降低辦案壓力。法務部表示,《刑法》第41條針對非重罪而經法院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案件,設有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等易刑處分。有能力繳納易科罰金者可以繳錢代替入監,無力繳納者則可易服社會勞動。但中低收入者、須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或負擔年邁父母生活者,往往因無力繳納或不符易服社會勞動條件而入監,造成不公平,除工作及收入中斷而失業或影響學業,也可能影響家人照顧,甚至不利日後復歸社會。法務部解釋,這次修正是針對經濟弱勢的輕刑者(6月以下得易科罰金),避免因「繳不起」罰金而入監,因此延長罰金及易科罰金分期繳納期限,並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及個案審酌空間,讓無力繳納者也能透過勞動履行刑罰責任,在兼顧刑罰公平的同時,減少短期入監的不利影響,維持家庭、工作及社會支持關係,促進復歸社會並預防再犯。法務部強調,針對全民所痛恨的詐欺、性侵、毒駕、組織、暴力等重大危害社會秩序之犯罪,一向採取速查嚴辦、適時羈押、具體求處重刑及嚴審假釋的態度,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正義。
徐巧芯再指20%下架標準「賴清德決定」 莊瑞雄嗆:一句「我的天啊」不能當證據
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案持續延燒,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3)日稱掌握法務部內部資訊,指20%預防性下架標準可能由總統賴清德決定,相關說法遭法務部駁斥。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反擊,若徐巧芯手中確實握有證據,就應完整公開並交給檢調,「爆料可以有問號,指控不能沒有證據」。徐巧芯表示,她取得一份來自法務部內部的資訊,內容提到毒油案爆發後,法務部某高層曾與一名資深媒體人討論,應如何向法務部長鄭銘謙報告案情,以及是否需要向行政院長卓榮泰示警。依徐巧芯轉述,該名資深媒體人當時還向法務部高層透露所掌握的消息,認為20%下架門檻是由賴清德決定,讓該名法務部高層聽聞後驚呼「我的天啊,原來是賴清德」。對此,莊瑞雄表示,法務部已正式回應徐巧芯的說法,並指相關內容有諸多臆測及「子虛烏有」之處。既然雙方各自表態,徐巧芯若真的掌握具體證據,就應直接攤在陽光下,而非透過所謂內部資訊不斷轉述,最後一路影射總統、行政院長及衛福部長。莊瑞雄強調,中聯油脂案當然必須徹查到底,不論涉及黑心業者、行政疏失,甚至任何人涉嫌不法,都不應存在不能調查或不能究責的情況。但司法調查最終必須建立在證據之上,而不是依照政治人物在社群平台描述的情節辦案。針對徐巧芯將20%下架門檻直接指向賴清德,莊瑞雄認為,這已經是相當具體且嚴重的指控。既然法務部已公開否認,若手中有證據就應交給檢調;如果沒有,就不應將「聽說」加工成所謂內幕,更不能把臆測包裝成事實。莊瑞雄也提到,徐巧芯另外提出法務部涉及「洩密」、「包庇」等質疑,這些都是嚴肅指控,不能僅靠政治語言定調。他直言,「一句『我的天啊』可以當新聞標題,但不能當司法證據;一篇臉書可以製造政治聲量,不能製造犯罪事實。」莊瑞雄最後表示,該調查的部分應追查到底、該負責的人也必須負起責任,但政治攻防與司法調查仍應有所區隔,不能先替事件寫好劇本,再要求檢調按照政治人物設定的情節辦案。
徐巧芯爆「20%下架門檻是賴清德決定」 衛福部駁斥:必要時依法提告
苯駢芘毒油案持續延燒,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2)日再拋出新指控,稱有資深媒體人向法務部高層轉述,涉案產品「20%預防性下架」門檻可能是由總統賴清德決定,另質疑食藥署長姜至剛與案件相關人士有所互動。衛福部晚間發聲明全面否認,強調相關說法「子虛烏有」,目前已著手蒐集事證,必要時將依法提告。徐巧芯表示,近期收到來自法務部內部的資訊,指毒油案於7月中旬爆發時,某位法務部高層曾找資深媒體人討論,應如何向法務部長鄭銘謙報告相關案情。依徐巧芯說法,該名法務部高層當時相當在意案件的應變速度,也擔心中檢內部存在不同派系。如果在野黨進一步掌握姜至剛與余凌冲互動良好,加上食藥署在毒油案中負責與業者聯繫等情況,恐使整個行政團隊陷入政治風暴。徐巧芯進一步稱,該名資深媒體人還向法務部高層轉述其掌握的消息,認為20%預防性下架比例是由賴清德決定,並推測可能採納福壽董事長洪堯昆的建議,再交由姜至剛執行。徐巧芯轉述,該法務部高層聽聞後驚呼「我的天啊,原來是賴清德」。對此,衛福部晚間駁斥相關指控。衛福部表示,中聯油脂案產品採取20%預防性下架比例,是7月4日召開專家會議充分討論後所提出的專業建議,完整會議紀錄已公開於食藥署官網,相關資料及錄音檔也都交由司法機關調查。衛福部強調,將20%下架比例描述為「總統指示」,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符。至於外界指稱姜至剛與案件相關人士互動良好,衛福部也予以否認,表示雙方並不相識,相關說法是刻意拼湊及不當連結。衛福部最後表示,針對散布不實資訊、損害政府機關公信力及同仁名譽的行為,目前已開始蒐集相關事證,若有必要將依法提出告訴、追究法律責任,強調不會姑息。
徐巧芯爆毒油案「為民進黨遮醜」 法務部:子虛烏有、未干預中檢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爆驚爆在七月中毒油案爆發時,有法務部高層找媒體人商討如何對法務部長報告案情,並建議部長提醒行政院長卓榮泰,避免在野黨掌握掌握食藥署長姜至剛與中聯品總經理余凌沖互動好、進而使行政團隊陷入政治風暴;徐巧芯批評,這讓人覺得法務部似乎並不關心「如何破案」,只顧為民進黨遮醜。徐巧芯臉書發文,最近收到一份有來自法務部內部資訊揭露,七月中旬毒油案全面爆發,在野黨窮追猛打的當下,某法務部高層,找上資深媒體人商量,該如何向鄭銘謙部長報告案情,再建議部長如何向府院分析其中的厲害關係。徐巧芯說,該名法務部高層當時念茲在茲的,是反應時間要快,他擔心因為中檢內部生態,存在不同派系,若是被在野黨掌握到姜至剛與余凌冲互動良好,再加上毒油案中扮演的角色之一是聯繫業者,將導致整個行政團隊陷入政治風暴。況且一旦開始偵辦,被辦的業者可能全盤托出,被告的律師也可能會主動揭露,承辦檢察官,主任檢察官等辦案團隊會知道,還需要報告高分檢,調查局可能也會知道。起訴之後,還有被閱卷的風險等等。徐巧芯表示,該名法務部高層也提到自己提醒了鄭銘謙部長,如果決定跟卓榮泰院長「示警」,務必請院長保密消息來源,不要讓衛福部知道,是法務部打的小報告,並且他接著轉述,鄭部長接獲報告的第一時間,對於要不要再向府院報告拿不定主意。資深媒體人於是感嘆,認為姜至剛與賴清德,卓榮泰關係都好,說錯話也沒人叫他下台,反倒是衛福部長石崇良事務官出身,最後若是風暴不止,下台的恐怕是石崇良。他說,「石就事務官,跟政治都沒瓜葛,不會政治溝通。」徐巧芯爆料,資深媒體人還對某法務部高層轉述他的消息,他認為20%下架門檻是賴清德總統決定的,可能是採納了福壽董事長洪堯昆的建議,再由姜至剛執行,讓某法務部高層當下驚呼「我的天啊,原來是賴清德」。該名媒體人的消息來源為何,無人知曉,但檢調難道不應該同步往這個方向查辦嗎?還是要鎖定在黑心廠商就好,對於重要的政治人物就不必去查?徐巧芯文中提及,雙方又討論到蔣萬安市長早先曾經轉述,陳其邁市長在行政院嗆問,到底是誰訂出20%下架標準,在場官員卻無人接話,沒人承認。資深媒體人說,「陳其邁本來可能不知道」,後來因此與賴總統鬧僵,溝通還得透過第三人等等。徐巧芯指出,這些對話過程讓人覺得法務部似乎並不關心「如何破案」,只顧著替民進黨高層遮醜。且將案情資訊告知媒體人,恐怕涉及洩密,甚至包庇。也難怪一堆應該偵查不公開的案件,都會被特定媒體報導,總算是見識到了;此外針對案情本身,早先盧秀燕市長,蔣萬安市長都認為毒油案不能只辦到廠商,所謂「行政門神」的部分,辦到哪了?也請法務部、檢調,儘速給個交代。
「只顧為民進黨遮醜」 徐巧芯爆法務部與媒體人共商毒油案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爆驚爆在七月中毒油案爆發時,有法務部高層找媒體人商討如何對法務部長報告案情,並建議部長提醒行政院長卓榮泰,避免在野黨掌握掌握食藥署長姜至剛與中聯品總經理余凌沖互動好、進而使行政團隊陷入政治風暴;徐巧芯批評,這讓人覺得法務部似乎並不關心「如何破案」,只顧為民進黨遮醜。立委徐巧芯臉書爆料法務部高層與媒體人共商毒油案如何應對。(圖/翻攝徐巧芯臉書)徐巧芯臉書發文,最近收到一份有來自法務部內部資訊揭露,七月中旬毒油案全面爆發,在野黨窮追猛打的當下,某法務部高層,找上資深媒體人商量,該如何向鄭銘謙部長報告案情,再建議部長如何向府院分析其中的厲害關係。徐巧芯說,該名法務部高層當時念茲在茲的,是反應時間要快,他擔心因為中檢內部生態,存在不同派系,若是被在野黨掌握到姜至剛與余凌冲互動良好,再加上毒油案中扮演的角色之一是聯繫業者,將導致整個行政團隊陷入政治風暴。況且一旦開始偵辦,被辦的業者可能全盤托出,被告的律師也可能會主動揭露,承辦檢察官,主任檢察官等辦案團隊會知道,還需要報告高分檢,調查局可能也會知道。起訴之後,還有被閱卷的風險等等。徐巧芯表示,該名法務部高層也提到自己提醒了鄭銘謙部長,如果決定跟卓榮泰院長「示警」,務必請院長保密消息來源,不要讓衛福部知道,是法務部打的小報告,並且他接著轉述,鄭部長接獲報告的第一時間,對於要不要再向府院報告拿不定主意。資深媒體人於是感嘆,認為姜至剛與賴清德,卓榮泰關係都好,說錯話也沒人叫他下台,反倒是衛福部長石崇良事務官出身,最後若是風暴不止,下台的恐怕是石崇良。他說,「石就事務官,跟政治都沒瓜葛,不會政治溝通。」徐巧芯爆料,資深媒體人還對某法務部高層轉述他的消息,他認為20%下架門檻是賴清德總統決定的,可能是採納了福壽董事長洪堯昆的建議,再由姜至剛執行,讓某法務部高層當下驚呼「我的天啊,原來是賴清德」。該名媒體人的消息來源為何,無人知曉,但檢調難道不應該同步往這個方向查辦嗎?還是要鎖定在黑心廠商就好,對於重要的政治人物就不必去查?徐巧芯文中提及,雙方又討論到蔣萬安市長早先曾經轉述,陳其邁市長在行政院嗆問,到底是誰訂出20%下架標準,在場官員卻無人接話,沒人承認。資深媒體人說,「陳其邁本來可能不知道」,後來因此與賴總統鬧僵,溝通還得透過第三人等等。徐巧芯指出,這些對話過程讓人覺得法務部似乎並不關心「如何破案」,只顧著替民進黨高層遮醜。且將案情資訊告知媒體人,恐怕涉及洩密,甚至包庇。也難怪一堆應該偵查不公開的案件,都會被特定媒體報導,總算是見識到了;此外針對案情本身,早先盧秀燕市長,蔣萬安市長都認為毒油案不能只辦到廠商,所謂「行政門神」的部分,辦到哪了?也請法務部、檢調,儘速給個交代。
校地占豪宅2/住戶打官司有檢察長助陣 對槓棒籃名將搖籃
爆發校舍佔地案的新民高中原名強恕中學,創校逾百年,孕育不少棒、籃球選手,知名校友還有已故鑑識專家李昌鈺、影星霍建華。對槓校方的北市豪宅「和平官址–拓樸」則有「檢察長級住戶」:剛退休的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毛有增,他雖極為低調,社區打這件官司仍請他就專業領域指點訴訟方向,隨著案件進入二審,毛有增若要持續「助拳」已不再需要擔心外人說閒話,因為他提前申請退休,已在9月2日「卸紫袍、換白袍」從檢察官轉任律師。毛有增自司訓所30期結業,曾任新北、台中、南投地檢署檢察長,還當過調查局政風室主任、廉政署肅貪組組長及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分署長,檢察、調查、廉政、行政執行等四大系統均有歷練,檢察官領導職的資歷完整。蔡清祥擔任法務部長期間相當重視毛有增,2023年派他執掌金門高分檢,以往檢方大多認為,金門高分檢雖為二審層級,但轄區僅限金馬地區,土地面積不大、人口有限,相對不是那麼重要,不過自從法務部長鄭銘謙、檢察總長邢泰釗、以及北檢前檢察長林邦樑都在此職務歷練過,使得金門高分檢檢察長一職近年來水漲船高、逐鹿者眾。毛有增擔任金門高分檢檢察長將近3年,明年將有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高雄高分檢檢察長朱家崎、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洪培根離職,毛有增高機率調回本島擔任二審檢察長,他本可做到70歲才退休,卻在60歲提前從金門高分檢「告退」,讓檢察界深感訝異。新民高中去年改制前叫做強恕中學,校史逾百年。(圖/劉松霖攝)強恕中學也有自己的故事。強恕創校時間早於中華民國,1899年由江蘇省耆宿鈕永建創設,前身「吳會書院」是上海八大書院之ㄧ,後來改辦學堂,以《孟子.盡心上》的「強恕而行,求仁莫近」將校名取為強恕,1949年為濟助失業失學青年,從上海播遷來台,1950年正式在台上課。強恕中學是傳統籃球名校,曾六度打進HBL四強,校友包括三度奪得SBL冠軍的陳世念、SBL三屆助攻王蘇翊傑、TPBL年度第六人于煥亞。強恕中學棒球校隊也是全國等級強隊,中職救援紀錄保持人陳禹勳、曾奪得中職新人王及打擊王的陳冠任、首度在讀賣巨人主場開幕戰先發的台籍旅日投手姜建銘,也都畢業於強恕。已故鑑識專家李昌鈺也是強恕校友。(圖/報系資料照)強恕名人滿天下,例如旅美鑑識專家李昌鈺、前國防部長馮世寬、畫家蔣勳、命理師詹惟中、藝人霍建華、包偉銘、曹蘭,但各界校友多仍難挽併校大勢,2024年新民小學董事會入主強恕中學,終結125年校史,2025年已改用新民國際中學的名稱重新出發,預計建立從幼兒園到高中15年一貫銜接的升學管道。
反貪腐4年1度重頭戲登場 英美紐澳權威來台聯審我國肅貪戰力
台灣反貪接軌國際,每四年公布國家報告並邀請五名國外肅貪權威來台交流,今年國際審查會議的開幕式於25日舉行,法務部長鄭銘謙強調,反貪腐應隨科技發展與時俱進,國際審查就是檢視政策、確定改革方向的重要機制;外交部長林佳龍特別提及,法務部與外交部攜手偵辦太子集團洗錢案、部會整合打擊跨國犯罪的努力獲得國際認可,獲選為2026年艾格蒙最佳案例獎年度最佳案例。廉政署表示,我國自2018年起,每4年定期公布反貪腐公約國家報告,主動邀請國際專家來台審查,透過跨部會、跨領域的廉能治理行動,深化國家民主韌性與凝聚社會信任。本次會議共邀請秘魯籍的José Ugaz、美國籍的Gillian Dell、英國籍的Duncan Hames、紐西蘭籍的Julie Haggie及澳洲籍的Peter Ritchie5位委員來台。這5位委員長期在國際性或區域性非政府組織領域推動反貪腐工作,是國際級的專家,審查期間將與我國政府代表及民間團體,針對國內推動的各項反貪腐政策、法制與措施,面對面進行全方位的實質交流。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致詞表示,國際透明組織公布的2025年清廉印象指數,台灣獲得68分,在全球182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24名,超越全球86%的受評國家,成績再創紀錄。林明昕說,今年4月政府公布第三次國家報告,具體回應第二次國際審查所提出的各項結論性意見,同時呈現台灣近4年推動反貪腐工作亮點,包含自主簽署《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審查透明承諾、完善科技偵查及妨害司法公正等相關法制、通過施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及持續精進洗錢防制措施,接軌國際等作為,期待藉由本次審查會議,借重國際專家學者視野、社會各界的參與,讓國際社會再次看見台灣在反貪腐領域的努力與進展。鄭銘謙致詞指出,反貪腐不是一次性的任務,隨著科技發展,反貪腐制度更應與時俱進,「國際審查」正是協助檢視政策成效、發現制度不足及確立改革方向的重要機制。
馬斯克嗑藥?法務部開課「AI偵探」 前進高檢署體驗科技偵查
孕育AI世代的柯南與金田一!法務部與台北市立大學共同舉辦「AI法制與科技治理高中營」,藉由「哪一張照片是AI生成的?」、「網路流傳的馬斯克自述『嗑藥』影片是真的嗎?」等問題,讓高中生腦力激盪,思索深偽影像判讀及法律倫理議題,並實感體驗科技偵查,一窺高檢署數位鑑識實驗室、M化偵查對策室的運作模式。本場活動由台大資訊管理系教授林永松開場,以「影像辨識與醫學工程」為題進行專題演講,介紹人工智慧在影像辨識及醫療科技的應用,帶領同學認識AI技術發展及其衍生的法律、倫理議題。營隊高中生進入高檢署測謊室。(圖/法務部提供)法務部長鄭銘謙與學員進行「AI法制與科技治理」有獎徵答,以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職掌、法袍辨別、成年年齡、AI生成圖片、Deepfake影片真偽等八道題目與學生互動,最後由答題速度最快、答對題數最多的前五名學員獲得每人新臺幣1000元獎學金,鼓勵青年持續探索法律、科技與公共治理等跨域知識。鄭銘謙表示,AI快速發展,深度偽造、網路詐欺及假訊息等新興挑戰日益增加,AI時代需要的不只是會使用科技的人,更需要具備法治觀念、倫理思維及資訊判讀能力。唯有法律與科技相互合作,才能在鼓勵創新的同時,兼顧人權保障與社會安全。AI高中營隊也分組參訪高檢署的測謊室、數位鑑識實驗室及M化偵查對策室,近距離了解數位證據蒐集、分析及科技偵查如何協助打擊新興犯罪,將課堂所學與司法實務緊密結合,親身感受科技辦案的運作模式。活動尾聲,鄭銘謙代表法務部致贈感謝狀給林永松教授及台北市立大學公共事務學系,感謝林教授及校方共同推動AI法治教育,並頒發參與證明予全體隊輔及學員,期勉青年持續培養科技素養、法治精神及公共責任,共同迎接AI時代的挑戰。法務部表示,將持續結合教育資源與司法實務,深化AI法治教育,培育兼具科技能力與法治思維的新世代人才。法務部長鄭銘謙。(圖/法務部提供)
獨/金門高分檢檢察長由姜貴昌代理 鄭鑫宏掌高檢署襄閱獲最高檢門票
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毛有增近日退休,由於尚未到二審檢察長通盤調動時刻,加上年底選戰將屆,需要有豐富檢察長及查賄經驗的資深檢察官鎮守外島救火,外傳法務部已派出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姜貴昌代理金門高檢檢察長,期限可能到明年初。至於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賴哲雄升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所遺職缺,則由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鄭鑫宏接任。姜貴昌司法官訓練所27期結業,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歷任金門、宜蘭、新竹及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及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等要職,曾代理新竹地檢署檢察長,還擔任過最高檢特偵組檢察官、檢察官協會理事長。鄭鑫宏是司法官訓練所31期結業,臺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苗栗、雲林、連江等地檢署檢察長,現任法曹協會秘書長。一般認為鄭鑫宏接掌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等於取得未來榮升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的門票。不過去年暗網傳出前民進黨秘書長林錫耀數年前疑似向時任法務部長蔡清祥等人關說司法人事案,涉嫌違反廉政規範等情事,民眾黨前立委黃國昌等多名立委在立法院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和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等人,當時鄭銘謙指出,相關訊息來源不明,真偽難辨,已交由高檢署了解。張斗輝則表示,林錫耀案正進行刑事調查,已分他字案偵辦。林錫耀則聲明表示,傳散相關虛假敘事操作輿論,已委託律師提告。外傳該案目前由鄭鑫宏進行調查,不過一年來似乎沒啥動靜,一般認為這件案子可能會交接給曾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戴文亮,至於是否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不少司法界人士認為須俟黃河之清。鄭鑫宏資歷完整,將接任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圖/項程鎮攝)
檢察界明日之星24人榜單出爐 辦小英男孩、柯文哲、高金素梅都升主任
法務部今天公布24位一審主任檢察官的調升名單,台北地檢署最多,共有5位檢察官升官,其中高文政偵辦起訴「小英男孩」鄭亦麟的綠能貪瀆案,黃琬珺曾辦過柯文哲京華城案,黃冠中則是台北車站隨機殺人案的承辦檢察官,他也辦過立委高金素梅涉貪。今年一審主任檢察官缺額共24人,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票選委員推薦1.5倍人選(36位),由法務部長鄭銘謙圈選24人,在今日檢審會公布一審檢察官調升及平調結果之後,將在8月26日分發報到。本次調升檢察官的司法官學院期別,最資深為44期何建寬(台中地檢署),最資淺有3位,分別是54期的謝幸容(士林地檢署)、賴穎穎(桃園地檢署)、楊士逸(屏東地檢署)。調升一審主任檢察官24人名單如下:台中地檢 何建寬(44)台北地檢 高文政(48)台南地檢 胡晟榮(48)台北地檢 黃琬珺(49)新北地檢 彭馨儀(49)新北地檢 徐世淵(49)台中地檢 張時嘉(49)高雄地檢 吳韶芹(49)台北地檢 游欣樺(50)台中地檢 林思蘋(50)高雄地檢 許紘彬(50)新北地檢 黃佳彥(51)新北地檢 林佳慧(51)桃園地檢 塗又臻(51)新竹地檢 王遠志(51)台北地檢 李堯樺(52)橋頭地檢 周韋志(52)台北地檢 黃冠中(53)台中地檢 郭逵 (53)雲林地檢 蔡少勳(53)台南地檢 徐書翰(53)士林地檢 謝幸容(54)桃園地檢 賴穎穎(54)屏東地檢 楊士逸(54)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上路周年 鄭銘謙:保障勇於維護公共利益者
今天(7月21日)恰逢法務部廉政署成立揭牌15周年之隔日,也是《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滿周年,揭弊制度上路以來所交出的成績單,以及實務運作遇到哪些問題,廉政署為此舉辦「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周年專題研討會」,針對揭弊獎金的獎勵風險、揭弊機關的準扣押權、揭弊者身分保密與涉弊者防禦權等三大議題展開討論。法務部長鄭銘謙致詞表示,廉政署成立15年來,持續推動廉潔治理與反貪工作,《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滿1周年,是檢視制度運作與精進法制的重要時刻。揭弊制度的建立不僅為了發掘弊端,更重要的是保障勇於維護公共利益的人,讓揭弊者能夠安心揭弊、放心揭弊。研討會邀集司法、行政、學術及廉政領域專家學者共同參與,並聚焦揭弊獎勵制度設計、證據保全機制運作、揭弊者身分保密,以及不利措施救濟等議題提出建言。法務部長鄭銘謙致詞。(圖/廉政署提供)關於獎勵揭弊與道德風險,主要集中探討揭弊獎金執行疑慮及伴隨的制度風險,針對實務上可能出現的執行困境及道德風險進行研討,共同研商如何在「維持實質激勵」與「防範道德風險」間,建立更嚴謹的審查機制。與會專家也深入研析受理揭弊機關「準扣押權」的執行疑慮,因為準扣押權涉及權限分工、程序保障及人民權利維護等問題,如何讓受理揭弊機關查明事實,同時兼顧正當法律程序與基本權保障至關重要。研討會還有一個議題是揭弊保護與其他權益行使的衝突,討論如何落實對揭弊者的身分保密,也兼顧被揭弊者的程序權利,在身分保密、行政調查、防禦權保障與權益救濟之間取得適當平衡。法務部表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的價值不僅在於制度建立,更在於制度能否有效落實;法務部將秉持開放務實態度,持續透過各界對話,整合各界意見,檢討與優化制度,精進揭弊保護法制與配套措施,建構揭弊友善文化,打造更廉潔透明、值得人民信賴的廉政治理環境。交通部主任秘書沈慧虹致詞。(圖/廉政署提供)
綠營廢死抬頭?監察院糾正法務部 黃麟凱連殺母女遭槍決被指有瑕疵
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去(114)年1月對殘忍殺害母女兩人的軍人黃麟凱執行死刑,贏得台灣絕大多數民意的好評,不料監察院昨天(7月20日)公告糾正法務部,認為法務部執行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引發社會矚目。本件糾正案由主張廢死、曾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的監委高涌誠提出,是否顯示綠營的執行死刑政策大轉彎,有無可能對年底選舉造成影響,各界都很關注。監察院公告指出,法務部114年4月16日發布修正「執行死刑規則」,但草案預告期間僅有10日(如含例假日在內共14日),不符合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函釋得例外可縮短預告期間之情事,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對死刑犯提起特別救濟權利更為嚴格,明顯牴觸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且對執行死刑前應確認受刑人是否有「受刑能力」,立法尚未修正就對黃麟凱執行死刑,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確有重大違失案。去年遭執行死刑的黃麟凱犯案時23歲,服役時不滿王姓前女友堅決分手,王女並向黃男索討20萬元借款,2013年10月1日下午,黃男戴頭套潛入王家,先用童軍繩絞殺王母,埋伏屋內伴屍1小時,再逼下班返家的王女打「分手砲」後,用童軍繩將她勒死。黃男行凶後逃到頂樓水塔旁藏匿4個多小時,仍被警方逮獲,黃男落網時提到王女,還冷冷回答:「勒到她的鼻血都噴出來了!」令人不寒而慄,一、二審和更一審都判黃男死刑 , 最後判處死刑定讞 。王父痛失兩名至親,歷次受訪皆呼籲法官速審速結,趕快槍斃殺人兇手。王父說,黃麟凱無教化可能,判100個死刑也不為過,案發後,家人立刻搬家,但王女的3個姊姊一直活在陰影中,現在還在接受心理輔導,若黃男未判死刑再回來找他們,「怎麼辦?」法務部長鄭銘謙去年初執行死刑,王父感嘆正義終於來臨,雖晚未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