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扣車牌
」 酒駕 車牌 公共危險罪 超速 偽造車牌
改裝車擾民慘了!《噪管法》完成三讀 最重罰3.6萬
立法院會於今(9)日三讀通過《噪音管制法》修正案,針對日益嚴重的汽機車噪音問題,明定機動車輛若發出超出噪音管制標準的聲音,將處以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若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除將按次處罰外,情節重大者可由公路監理機關執行吊扣車牌處分,待改善完畢後方可領回。此項修法將原有罰鍰上限提高至10倍,企圖透過更嚴厲的手段遏止噪音違規行為。根據現行法規,機動車輛若產生超標噪音,僅處1800元至3600元罰鍰,對非法改裝車輛的嚇阻效果有限。許多車主透過「先檢驗、後改裝」的方式規避稽查,通過原廠排氣管檢驗後,實際上路卻使用高分貝的改裝排氣管,使民眾在深夜與清晨遭受長期噪音困擾,生活品質大受影響。對此,多位立法委員主張應加重處分,強化實質效果。此次三讀通過的條文,不僅將噪音罰鍰提高,亦明定主管機關於發現違規後,應通知車主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將依次數加重處罰;若情節重大,監理機關得吊扣其車牌,僅在完成改善後才可領回。另若違規車輛於一年內再犯,則可處以吊扣牌照6個月的處分,藉此強化對累犯者的管理與遏止效果。國民黨立委廖偉翔在立法院會上表示,非法改裝車輛及俗稱的「炸街車」已成為許多民眾的深夜夢魘。他指出,許多選民反映晚上經常被巨大排氣聲吵醒,長期下來導致精神耗弱、睡眠品質下降。過往《噪音管制法》的最高罰鍰僅3600元,對於某些改裝車族來說形同「保護費」,繳完之後仍照常上路,繼續製造噪音,讓罰鍰形同虛設。廖偉翔強調,此次修法意義重大,除加重罰鍰讓違規者有「痛感」,也透過吊扣牌照制度,從根本上剝奪噪音車上路的可能性,才能真正解決社會大眾長期面對的困擾。他期盼,未來政府在執法面能確實落實,讓民眾在夜間與清晨享有安寧的生活環境。
國道「逼車狂魔」白色轎車不滿遭閃燈 連續蛇行逼車急煞惡行全錄
國道1號南向永康路段在14日凌晨發生一起誇張的危險駕駛事件,1輛白色自小客車疑似因不滿後方車輛閃燈示意,竟整路以極度挑釁的方式不斷變換車道、蛇行擋路,甚至突然急煞企圖逼迫對方減速,整段「逼車秀」全被後方行車紀錄器完整錄下,影片隨即在社群平台熱傳,引發網友議論。根據影片內容可見,該輛白色小客車在永康至仁德段一路情緒高漲般左右切換車道,不按規則行駛也不打方向燈,絲毫未顧及後方來車安全,甚至在超車後突然急踩煞車,造成後車驚險閃避,行為相當危險,民眾隨後將影片上傳網路,並以「沿路從永康路段往仁德方向逼車狂魔」為名爆料,呼籲警方重視。國道警方獲報後立即著手調閱影像。警方指出,經初步檢視,該車確實涉及「以迫近或驟然方式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等不當駕駛行為,為釐清案情,警方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待查證無誤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製單舉發,最高可處3萬6千元罰鍰,並吊扣車牌6個月。警方也強調,國道車流快速,任何突發性變換車道、逼車、挑釁行為,都可能釀成連環車禍,危害不僅是對方,更是所有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警方提醒,駕駛變換車道時務必保持安全距離,並禮讓直行車先行,切勿因一時不滿或路怒情緒而做出危險動作。警方呼籲民眾若遇到危險駕駛、逼車、蛇行等情況,可使用「1968 App」即時通報,警方將迅速派遣巡邏車前往處置,共同維護國道行車安全。
高雄出現「移動炮台」男開車放鞭炮一路狂炸 三多路成煙火秀現場
高雄街頭驚現離譜一幕13日清晨,1輛白色自小客車行經苓雅區三多二路時,竟沿路燃放鞭炮,火光與白煙四起,宛如「移動炮台」上路。誇張畫面曝光後,民眾紛紛直呼「太扯了」、「這是在開慶典還是飆命?」警方已循線查出車主身分,確認為1名60歲李姓男子,將依法開罰。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時這輛小客車在凌晨5點49分左右現身,車身不但橫跨兩個車道,還在行駛中持續燃放鞭炮。強烈的爆炸聲響在街道上迴盪,不僅嚇壞其他用路人,也一度造成交通混亂。許多駕駛被突如其來的煙霧嚇得急踩煞車,現場彷彿變成「煙火秀現場」,卻險象環生。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後,確認行為人為李姓男子,行徑已涉及多項違法。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2款,李男跨越車道行駛,可處600至1,800元罰鍰;同法第4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行駛中燃放鞭炮屬「危險駕車」,可罰6,000至36,000元,並當場吊扣車牌六個月。此外,李男還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4款,因燃放鞭炮屬放置或發射有危險之物,最高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罰鍰3萬元。若檢警認定其行為已造成公共危險,還可能依《刑法》第185條追究刑責。警方表示,已掌握李男身分並通知到案,後續將聯同消防局、環保局依權責裁罰。警方也呼籲,開車上路務必遵守交通安全,切勿為博取眼球而做出危險舉動,否則「一時爽快,代價慘痛」。
高雄駕駛遭控「蛇行」挨罰1萬8 上訴後竟成功逆轉結局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因被民眾檢舉「蛇行駕駛」,去年3月遭警方裁罰1萬8000元,並處以汽車牌照吊扣6個月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吳男不服裁罰,先後提起行政訴訟與上訴,最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裁定交通局敗訴,全案不得再上訴。根據判決書記載,事件發生於2024年3月14日,地點在高雄市前鎮區中山四路與中安路口。警方接獲民眾檢舉,指控吳男行車時「蛇行」,因此依規開罰並吊扣車牌,原審法院也認為其「狀似蛇行」,因此維持裁罰。吳男不服提上訴,強調當時因塞車才於短距離內兩度變換車道,並未沿途任意穿梭或危險駕駛,且全程均有依規定打方向燈,行為並未危及交通安全。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重新檢視影像資料,發現吳男第一次變換車道是為了超車,隨後因中線車道堵塞無法前行,也不能切換至外側車道,因此才又回到原車道。法院指出,雖然他在短時間內連續左右變換車道,但行駛距離與時間並不長,且確實依規定打方向燈,其行為與「沿途任意變換車道」的蛇行方式不同。最終,法官認定原審適用法規不當,且已影響判決結果,因此裁定廢棄原判決並撤銷高雄市交通局對吳男的處分,判決交通局敗訴,全案不得再上訴。
航警桃機連開8槍制伏桃機黃牛 特斯拉駕駛涉公共危險恐挨10萬罰並吊照
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外航西路今(20日)上午9時10分驚傳槍響。一名43歲蔡姓男子駕駛特斯拉違法攬客,遭航警攔查時拒檢逃逸,甚至試圖衝撞員警,導致一名香港籍女乘客摔落車外受傷。航警還當場對空鳴槍並朝車輪連開8槍,成功壓制逮捕蔡男,全案依公共危險與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偵辦。桃園市交通局也表示,蔡男涉及白牌車非法營業,將裁處至少10萬元,並吊扣車牌與駕照4個月。蔡姓男子拒絕受檢,試圖衝撞員警,港籍女乘客摔落車外。(圖/航警局提供)《ETtoday新聞雲》引述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說法,蔡男駕駛的屬於「白牌車」違規攬客,經查屬實,將依規定裁處至少10萬元罰鍰,並吊扣該車牌照及駕駛執照4個月。交通局表示,未來將持續會同航警、監理站及警方加強稽查,遏止機場黃牛行為,維護旅客安全。回述這起事發經過,上午9時10分,洪姓、周姓航警在第一航廈外執行攔查勤務時,發現蔡男正準備攬載剛落地的香港籍李姓女遊客。就在李女上車時,蔡男因心虛拒檢,突然倒車企圖逃逸,導致李女摔落地面,險些被車輪輾過,所幸在一旁旅客協助下拉回安全處。蔡男不僅未停車,還持續試圖衝撞員警與警車,現場情況危急。航警先對空鳴槍示警,隨後朝輪胎射擊,共開8槍,迫使車輛停下。蔡男仍拒絕下車並大聲叫罵,最後在多名警力支援下才被壓制上銬。李女事後送往桃園敏盛醫院治療,所幸僅受輕傷並無大礙。警方已將蔡男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偵辦。
獨/特斯拉違規招攬非首次!自稱小「Elon」 西門町舉牌攬客往返桃機
桃園機場第一航廈旁20日上午驚傳槍響!警方向一台白色特斯拉開了8槍,車上乘客還因此遭甩出車外,腿部遭蔡姓駕駛駕車輾過,緊急送醫治療。據了解,這也非蔡男首次非法攬客,其過去常在西門町等觀光客出沒、下榻飯店樓下舉牌攬客,開出1000元價碼將旅客送往桃機,並因此常遭警方驅逐或因違規開罰,此次也疑似送旅客前往桃機,返途想再攬客卻遭航警盯上,而衝撞警方,當場被開8槍,還將車上客人甩出車外,輾過客人腿部。據了解,蔡男為白牌車司機,其開著顯眼的歐翼特斯拉,平常更是以「小Elon」自居,到處在北市西門町等觀光客聚集、下榻飯店下直接攬客,因此常遭人檢舉,警方獲報後也曾多次前往驅趕,或在明確判定蔡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下,對其開罰。不過由於白牌車駕駛並非《刑法》範疇,而屬《公路法》,礙於警察機關並非主管機關,一般派出所執行往往需要主管機關一起陪同前往稽查,才能順利開單,但白牌車往往只要被抓到,就將面對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還會吊扣車牌與駕駛人駕照4個月;累犯者罰鍰更重,恐達12萬元以上。此次蔡男不但恐面臨吊照、罰鍰,還再因衝撞警方遭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回顧整起事故,20日上午9時許,洪姓與周姓員警於第一航廈西路攔查列管違規攬客車輛時,發現43歲的蔡姓白牌車司機違規招攬一名李姓香港籍遊客,因此上前攔查,未料蔡男眼見警方上前,竟心虛拒檢逃逸衝撞,當場造成車上的李姓乘客被甩出車外,腿部遭蔡男輾過;然而蔡男在乘客被甩出車外後,竟還不斷前後高速衝撞,警方見狀也立即連開8槍制止,同時將蔡男拖出車外壓制逮捕,所幸被甩出去的李姓乘客送醫後並無大礙。全案後續也依公共危險現行犯移送偵辦。
酒駕車主也要連坐扣牌? 交通部將檢討法規條文
現規定駕駛若酒駕,無論是否是車主皆吊扣車牌2年,車主不知情也照罰。最高行政法院最新判決則指出,駕駛與車主同一人才適用扣牌規定,裁罰機關面臨是否扣牌難題。交通部發文至各機關,表示尊重法院統一見解,實務可依此原則辦理。交通部並表示,將會檢討《道交條例》,明確定義法條文字。據統計,去年酒駕違規4.8萬件,汽車違規占3成5、機車違規占6成5,總件數較前年減少1.1萬件。針對處罰明知駕駛酒駕「仍借車給人酒後駕駛」的車主去年罰300件,較前年減少27件。最高行政法院今年2月一項交通裁決判決指出,吳姓男子名下小客車被兒子開出門,員警攔查發現吳兒酒駕,扣牌24個月,吳男以非酒駕當事人提起訴訟。判決提到,《道交條例》第35條第9項未明確將汽機車所有人列為處罰對象,若要罰車主,僅能以第7項「汽機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酒駕」處罰,因此,主管機關在對車主吊扣牌照時,應在「汽機車所有人與駕駛為同一人」情況下,才適用扣牌處分。據了解,台北市、台中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等各地方,皆有相關爭議的申訴,並詢問交通部有此判決後,未來該如何處理?交通部7月下旬已函文給各直轄市政府交通局、內政部警政署及公路局,針對該判決,交通部表示尊重各處罰機關依法院統一見解來裁決。交通部指出,酒駕屬重大違規,以往無論車主是否知情皆有扣牌處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為駕駛與車主應為同一人才扣牌,交通部尊重各裁罰機關實務上依此原則處分,相關條文沒更動,但後續將針對判決結果,檢討法規條文,在文字上有更明確定義。(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員工酒駕害車牌遭吊扣2年!公司不服裁罰提行政訴訟 判決結果出爐
員工酒駕開公司車執勤,車牌卻被吊扣2年,導致公司營運受阻,這樣的處分合理嗎?台中一家環保公司因司機酒駕上國道,被交通裁決處吊扣車牌2年,公司不服提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近日判決撤銷處分,認定車主若非違規駕駛者,僅因擁有車輛而受罰,違反處罰法定原則。判決指出主管機關應針對實際違規人為對象,全案仍可上訴。事件發生在2024年2月5日,振德環保公司一輛掛牌曳引車,在國道3號南下176.6公里處行駛時,因駕駛人蔡姓男子酒駕遭國道警方攔查舉發。該車為公司所有,主要用於廢棄物載運,警方事後將違規資料移送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決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對該車作出吊扣牌照24個月的裁罰處分。振德公司不滿裁罰,強調公司制度嚴格,員工每日必須3次酒測,只要有酒精反應就不得開車,公司早已善盡督導與防範義務。且該車屬公司營業用車,合法報稅、繳納燃料與營業稅,卻被以「自用車」認定,不符實情也不符比例原則。法院判決指出,《道交條例》第35條第9項係針對實際酒駕、拒測或其他違規之「駕駛人」而設,目的在於強化駕駛人責任,遏止酒駕再犯;若駕駛人與車主非同一人,卻仍以該條文懲罰車主,有違「處罰法定原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也特別引用最高行政法院2024年統一法律見解,明確界定此類處分應限於駕駛人與車主為同一人時始可成立。因此本案中,振德公司既非實際酒駕人,亦無證據顯示其知情未阻,應不列為吊扣處分之對象。此外,裁決處亦主張車主可安裝酒精鎖以防員工酒駕,但行政法院法官認為,不能以「尚可再做更多監控」為由,推論公司未善盡管理義務,反而顯失比例原則,判決結果裁定撤銷吊扣牌照處分,全案仍可上訴。◎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被按喇叭「停車道下車檢查」挨罰2.4萬 台中男喊冤上訴遭法院駁回
台中一名男子阿傑(化名)去年11間開車行經台中市龍井區一處路口時,因被後方車輛按喇叭,他竟突然在路中央停車,並下車走向後方車輛,因此遭到檢舉挨罰2.4萬元,吊扣車牌6個月。對此,阿傑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辯稱「當時只是下車確認是否有發生事故」,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傑的舉動已影響到道路交通的行車秩序及安全,判決阿傑敗訴。根據判決書指出,阿傑去年11月間開車行經龍井區大同街與大順街口,被民眾檢舉有「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汽車駕駛人有第43條第1項行為者」等違規行為,因此阿傑挨罰2.4萬元,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還需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對此,阿傑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辯稱自己並非無故停車,是因為後車連按喇叭,他擔心可能發生碰撞,才下車查看狀況,而且他只是短暫停車,並未影響後方車輛正常行駛,表示原處分違反比例原則。不過,法院勘驗採證光碟影像顯示,阿傑當時行駛在大同街,突然打了右轉燈,接著在行駛途中亮起煞車燈並停下,導致後方車輛也被迫停下,之後阿傑就打開車門下車,直接走向後方車輛,再走回車內開車離開。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傑的行為已屬一般駕駛人難以預期的行車動態,且當時並沒有發生需要停車查看的狀況,阿傑不顧正在行駛的後方車輛,直接在車道中煞停,徒增追撞風險,確已影響道路交通的行車秩序及安全,最終裁定駁回訴訟,全案仍可上訴。
暑假警方加強取締「闖紅燈、酒駕、超速」 最高罰3萬6還要扣牌半年
為提升暑期交通安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自今(15)日起至8月31日止,啟動暑期交通安全專案,針對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等重大違規行為加強取締,並在事故熱點增設科技執法設備。警方呼籲民眾遵守交通法規,否則將面臨高額罰鍰,嚴重者更恐吊銷駕照或車牌,甚至終身不得再考領。根據統計,6至8月為暑期交通事故高峰期。桃園市警局指出,專案期間將運用科技執法與機動巡邏相結合,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的監控與取締,尤其針對闖紅燈、酒駕與超速三大類違規行為嚴格執法。桃園市警局說明,自2023年6月起,酒駕與時速超過40公里以上的超速行為皆列為重大違規。酒駕行為將依情節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2萬元不等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2年、車輛移置保管;機車駕駛則面臨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若酒駕時載有未滿12歲兒童、或造成他人受傷者,吊扣駕照年限提高至2至4年;若導致重傷或死亡,將吊銷駕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若10年內有兩次酒駕前科,汽機車將分別處以12萬元與9萬元罰鍰,第三次以上再加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公開違規者姓名與照片。在超速方面,重大違規標準由原本的超過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超速40至60公里者,將處以1萬2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若超速超過80公里,最高罰鍰達3萬6000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逾期不繳回者將註銷車牌。警方也強調,若違規地點間距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超過6分鐘或跨越路口,將可連續舉發,加強取締強度。針對闖紅燈違規,行人違規將處500元罰鍰;機車駕駛處1800元至2700元,小型車為2700元至4000元,大型車則處以3600元至4500元罰鍰。另針對紅燈右轉行為,汽機車駕駛將處以600元至1800元罰鍰不等。
台中51歲男租賓士車 酒駕「衝撞23車」整排倒光
台中市北屯區今(14)日下午3時53分發生一起驚悚車禍,有一名51歲吳姓男子駕駛賓士租賃車,行經太原路三段,在機慢車道上突然失控暴衝,撞上停放路邊的23輛汽機車,所幸車上沒人,肇事的吳男輕傷送醫。警方到醫院實施酒測,確定他酒測值超標,將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這起交通事故發生於台中市太原路三段1375號,51歲吳姓男子駕駛租來的賓士車,沿著太原路機慢車道直行時,失控衝撞停放於路邊的23輛汽機車。吳男肇事後受輕傷,被送醫治療無大礙,警方也到院替吳男進行酒測,發現酒測值超標,當場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據了解,雖然吳男肇事沒造成其他人傷亡,但他駕駛的賓士車是租來的,屬高價進口車,加上連撞23輛汽機車,後續恐怕將面臨高額賠償金。而警方也表示,吳男是否涉及肇事未依規定處置部分,將持續蒐證釐清,依法製單舉發。警方呼籲,酒駕害人害己,切勿心存僥倖,酒後應善用大眾運輸工具或使用代駕服務。至於酒駕罰則包含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視情節輕重判定。行政責任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機車駕駛人處1萬5千元至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萬元至12萬元罰鍰;另外還可能吊扣或吊銷駕照、吊扣車牌,同車乘客也可能被處6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刑事責任則是,駕駛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觸犯公共危險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酒駕肇事致人於死,還會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凌晨國一驚魂!67歲騎士蛇行狂飆 沿路違規遭法辦
國道1號南下213公里員林路段今(3日)凌晨驚傳機車闖入國道事件。一名67歲石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誤闖高速公路,不僅未戴安全帽,還在內側車道蛇行穿梭,忽快忽慢,行徑相當危險,嚇得後方車輛紛紛減速閃避,並開啟示警燈提醒其他駕駛。國道警方獲報後迅速趕抵,將石男攔下,全案除依法開罰,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事發當時畫面曝光,只見石男毫無防護地騎車行駛於最內側車道,後方車輛被迫急踩煞車閃避,排成一長列並亮起紅色、黃色警示燈,場面驚險。警方表示,凌晨1時50分左右接獲多通報案電話,指有機車在國道上快速穿梭、危險駕駛,立即派員前往處理。警方到場時,石男已將機車停於外側車道,所幸未釀成事故。經查,石男疑似因不熟悉路況,為返家誤闖國道,警方隨即將他帶離高速公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可處3,000至6,000元罰鍰;另依第43條第1項第1款及第4項,於國道上危險駕駛最重可處36,000元罰鍰,並吊扣車牌6個月。國道警方指出,石男行為已嚴重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高雄男酒駕逆向撞飛腳踏車!13歲少年左手斷指 駕駛遭法辦
高雄市大社區15日下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44歲陳姓男子駕駛小貨車時,因酒後駕車且違規駛入對向車道超車,不慎擦撞一名正左轉的13歲陳姓腳踏車騎士,導致少年左手斷指,警方初步調查雙方均有違規情形,現已依公共危險罪將小貨車駕駛依法送辦。仁武分局指出,事故發生於5月15日16時許,地點位於大社區三民路。當時陳姓駕駛沿三民路由西向東行駛,為進行超車違規駛入對向車道,不慎與同向準備左轉的腳踏車發生擦撞。腳踏車騎士倒地後身上多處擦挫傷,左手指骨折斷裂,經救護人員到場後緊急送醫治療,所幸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兩名當事人皆表示有身體不適,皆由救護人員送醫評估。警方對小貨車駕駛進行酒測,結果為0.40 mg/L,已超過法定標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將面臨新臺幣3萬600元至12萬1800元罰鍰,並將吊扣駕照2至4年、吊扣車牌2年,肇事車輛亦已移置保管。警方初步研判,小貨車駕駛有違規超車行為,腳踏車騎士亦疑似轉彎未依規定,雙方皆涉及違規,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將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上路,並應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
新北債務糾紛竟持械追車 警出動快打部隊速逮8嫌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民權路口本月24日晚間10時許發生追車衝突事件,數輛汽車多人下車企圖毆打他人,隨後駕車往新莊方向逃離。板橋警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並出動快打部隊攔截圍捕,迅速逮獲8名嫌犯,以妨害自由、妨害秩序及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警方攔截圍捕逮獲8名嫌犯。(圖/警方提供)據了解,26歲林姓男子疑與30歲潘姓男子有債務糾紛,林男於24日晚間與同夥共8人在板橋實踐路與潘男談判,潘男擔心自身安全,立即駕車離開,林男等8人即分乘3車展開追逐。林男等人多次在板橋區實踐路、忠孝路、民權路及中正路等路段,試圖攔下潘男所駕車輛,甚至以衝撞、強暴脅迫等方式迫使其停車,導致雙方車輛多處受損。警方獲報沿途搜尋,於晚間10時50分在板橋中正路433巷內發現雙方車輛,立即通報偵查隊及後埔、板橋派出所快打警力20人支援,最後成功攔停雙方車輛,現場無人受傷,從車內查扣球棒3支、摺疊小刀2把、辣椒水3罐、手機15支,以及懸掛他人車牌2面。警方將所有人帶回偵辦,偵訊後將林男等8人以妨害自由、妨害秩序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另懸掛他人車牌及危險駕駛,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5、6款及第43條第1項第1款等規定舉發,並依法吊扣車牌半年,並移交監理單位裁決。
才因酒駕被吊照扣牌!樹林男掛父車牌 「無照」上路遭警活逮
樹林警分局日前執行臨檢勤務時,攔到47歲王男,發現其無照上路,核對車籍資料發現不符,怎料他上月因酒駕被吊牌後,竟懸掛父親車牌僥倖上路,不只他違法,父親也因「拍照借供他人使用」需吞下罰單。 三多派出所員警當時攔下王男,發現其上月才因酒駕被吊銷駕照及吊扣車牌,他卻懸掛父親車輛已被註銷的牌照,悔不當初。 王男連兩月犯罪,員警當場扣牌並將小客車移置保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無照駕駛」、「使用他車車牌」外,另「牌照借供他人使用」也一併舉發原車牌車主,罰鍰總額恐高達新台幣4萬5600元。
台北市 2024註銷車牌數量 逾期未檢驗占最大宗
台北市交通局交通裁決所公布2024年註銷車牌數為3862面,其中最大宗為車輛逾期檢驗3141件、占81.3%,其次為嚴重超速、酒(毒)駕。交通裁決所提醒,上述3項裁決所都會掛號郵寄通知民眾限期到案執行,未到案車牌就會遭註銷,註銷期滿後需要重新領牌,仍要再繳交檢驗費、號牌費、行照費等,呼籲民眾留意規定。根據裁決所統計,2024年註銷的3862面車牌,前3大主要違規項目為逾期檢驗3141件、占81.3%;嚴重超速477件、占12.4%;酒(毒)駕88件、占2.3%。裁決所積案催收課長蕭潤君說,近年來「車輛逾期未檢驗」為由註銷車牌的狀況一直是大宗,不過嚴重超速未到案執行吊扣車牌致遭註銷車牌件數也持續增加。蕭潤君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逾期檢驗6個月以上者將註銷牌照,嚴重超速、超過最高速限40公里者,車牌吊扣6個月,酒、毒駕車牌吊扣2年,經過處分吊扣汽車牌照;若不依期限繳送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也會直接吊銷汽車牌照。蕭潤君提醒,若民眾名下的車輛車牌遭吊銷,裁決所都會以掛號郵寄裁決書通知,並限期民眾到案執行,若未到案,車牌仍會被註銷,註銷期滿後需重新領牌,需再另繳檢驗費、號牌費、行照費等,請民眾注意相關規定,收到舉發機關及裁決機關寄送的相關文書,請依期限到案,避免因為未及時處理而車牌遭註銷。
賓士男車牌太假遭攔查! 樹林警一查是「超速吊牌車」依法送辦
樹林警分局三多派出所員警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破獲一起偽造車牌案,員警停等紅燈時,見25歲吳男駕駛之賓士車牌怪異,經查後發現該車輛因超速被吊扣車牌半年,車主竟上網購買同號假牌僥倖上路,警方除了開單告發和扣車移置保管,並依刑法「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嫌移送法辦。事發於中正路與保安街三段路口,吳男在停等紅燈時遭警方攔查,車牌被識破後坦承去年12月超速,導致車牌被吊扣,於是上網以新臺幣5000元購買相同號牌懸掛繼續行駛,遭員警一眼識破依法送辦。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告發並將車輛移置管理,訊後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法辦。樹林警分局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使用偽造車牌,以免觸犯刑責被移送法辦,本分局將持續加強查緝,以維護交通秩序,確保用路人安全。
知法犯法!台南警官超速被扣掛偽牌遭逮 檢方偵辦中
台南市一名2線3星警官與妻子共用的BMW轎車懸掛偽造車牌,日前被自家人查獲,一開始,該名警官還一度隱瞞身分,辯稱不知情,謊言最後遭市警局戳破。原來這輛車因在高速公路超速被吊扣車牌,警官與妻子涉嫌根據自家另一輛車的車牌訂購「珍珠板偽造車牌」,掛在BMW轎車上,知法犯法,全案正由檢方偵辦中。據了解,這名警官的妻子名下共有2部車,BMW轎車因在高速公路超速遭吊扣車牌,停在住家附近路旁,疑因擔心無車牌被拖吊,竟根據自家另一輛車的車牌號碼,訂購珍珠板材質偽造車牌,懸掛在BMW轎車。永康警分局警員7月間巡邏時發現這輛BMW轎車懸掛車牌號碼與車籍資料不符,當下把假車牌拆掉帶回,回頭再回去查車時,發現BMW轎車已開走。警員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是一名男子開走,循線通知車主(警官的妻子)到案說明,最後證實BMW轎車被警官開走。但警官應訊時,僅說自己是服務業,一度隱匿身分,9月被市警局查出竟是自家人。市警局10月4日第2次傳訊警官夫妻,警官夫妻解釋,懸掛偽造車牌是怕無牌車被拖吊,至於是誰購買、如何購買、誰掛的車牌,2人均行使緘默權,警方11月11日依偽造文書罪嫌將2人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雖然警官夫妻強調不知情,但偽造車牌是根據警官夫妻另一輛車的車牌號碼訂購,遭人惡意報復可能性不高,全案疑點重重。這名警官所屬單位的主官指出,這名警官平日表現正常,不知道為何會發生這種事。即使是依自家車牌訂製偽牌,不會影響他人權益,但超速吊牌在先,懸掛偽牌在後,都不該發生在執法人員身上。
假車牌氾濫重創交安 李昆澤獻計交通部植入RFID技術反制
偽造車牌已經是臺灣治安亂象的根源之一,不論是詐騙車手、擄人勒索、槍手等,不法分子必備假車牌掩蓋犯案行蹤;再加上超過速限40公里則吊扣車牌,促使假車牌的需求激增。對此,民進黨籍立委李昆澤向交通部獻計,短期在車輛完稅或驗車後,車牌貼上特殊防偽貼紙,中長期增加RFID防偽標籤與車牌植入晶片,利用路側感測器或智慧AI辨識車牌真偽,以有效遏止假車牌與不法詐騙。李昆澤指出,據警政署統計,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的偽造車牌案件數,與去年相比暴增4.64倍。近期松山分局警方查獲客車懸掛假車牌;士林分局警方破獲一起住宅竊案,嫌犯也是騎乘掛假車牌的機車,經詢問購置偽造車牌只要網路下單、店到店即可取得假車牌。前案依道交通條例開罰,以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移送偵辦。李昆澤表示,偽造車牌氾濫嚴重危害交通,研議遭偽造車牌的受害者應免除更換牌照費用及行政規費,應追繳使用偽造車牌的違規罰鍰,甚至沒入累犯者車輛等,更要求交通部必須提出短、中、長期的明確做法,短期在車輛完稅或驗車後,車牌貼上特殊防偽貼紙,中長期增加RFID防偽標籤與車牌植入晶片,利用路側感測器或智慧AI辨識車牌真偽,不涉及個資專為辨識車牌之用。交通部長陳世凱答詢表示,有關免除受害者規費,財政部正面支持,對於追繳使用偽造車牌致違規行為或沒入車輛已進行檢討。陳更表示,對於李委員提出之短中長期做法納入意見研議,短期完稅或驗車後的防偽貼紙非長久之計,因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所以交通部會考量中長期建構RFID防偽技術,短期即提升防偽功能。先前公路局監理組組長魏武盛表示局內已在研議號牌更精進的防偽措施,呈報給交通部。資訊專家也呼應李委員的中長期提出的做法,透過路感設備在重要必經路口偵測,一旦大量安裝佈建,只要車輛經過但沒有感測到,就可以啟動AI辨識追蹤,快速查找是否為贓車或假車牌,搭配臨檢,抓到漏網之魚。專家指出,車牌數位化並嵌入加密晶片,兼具RFID與隱私保護功能,提供更可靠精準的全天候辨識能力。若能在政府的支持之下,發展新世代車聯網數位基礎建設,運用去除機敏資料的AI大數據,結合警政打擊犯罪網絡,當可有效遏止假車牌與打擊不法詐騙。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暨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表示,假車牌的問題不能只增加防偽標籤,因為防偽標籤仍會被偽造,永續改善方案只有盡速規劃建置植入晶片的AI防偽車牌,AI防偽車牌不但能從根本解決車牌偽造的問題,因所有汽機車都有AI防偽車牌,就能整合目前多元複雜的交通偵測蒐集傳輸的介面包括etag 、VD、車牌辨識等,全面擴及交通監理、行動支付,並可運用單純一致的大數據分析,有效準確掌握路況進行全面智慧交通管理,並可整合智慧停車、違法違規車輛管理及車種即時管制以保障交通安全。
21歲男掛假牌騎車還違規!曾酒駕遭扣牌2年 慘挨罰1.5萬
警方在執行交整勤務時,目擊21歲翁姓男子騎車未依兩段式左轉,隨即上前攔查,沒想到經比對後竟發現他懸掛假車牌,警方當場依法開單告發、查扣車牌及將車輛移置保管,造成他損失新台幣1萬5000元,後悔莫及。警方表示,桃園分局青溪派出所警員陳彥凱擔服交整勤務時,直擊翁男騎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因而上前攔查開罰,經仔細比對車牌後,竟發現他懸掛偽造車牌,警方當場共開出5張罰單,分別為未兩段式左轉、無照駕駛、懸掛他牌、吊牌車上路等違規行為,警方同時查扣其車牌、將車輛移置保管及禁止駕駛。警方說明,經調查,翁男曾因騎機車酒駕遭吊扣車牌長達2年,未料他竟異想天開懸掛其他車牌在道路行駛,最終仍被警方抓獲,損失約1萬5000元,此舉可謂是得不償失。據了解,民眾上網可輕易取得偽造及變造車牌使用,藉此鑽取法律漏洞犯行,這也導致監理單位吊扣的車牌數量有逐漸增加的趨勢,警方為了嚇阻歪風,已向相關單位加強執行「淨牌專案」,將稽查取締,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否則恐將面臨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