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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將剖腹產!台中孕婦遭追撞胎死腹中 肇事者飆速168公里僅輕判6月免關
台中市去年5月3日晚間10時許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一名懷孕34周的黃姓女子結束產檢後返家途中,與丈夫乘車行經台74線時遭張姓男子駕駛奧迪轎車高速追撞,導致女方腹中胎兒不幸死亡。檢方以過失傷害罪起訴張男,台中地院最近判他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引發黃女及其家屬強烈不滿。據了解,孕婦黃女當時與丈夫剛完成產檢,預計一周後剖腹產,卻因張男飆速行駛釀禍。警方調查指出,張男駕車行經台74線限速80公里路段時,車速高達122至168公里,失控擦撞前車後,又於內線車道追撞黃女夫妻檔的車輛,導致黃女夫妻檔的車輛翻覆3圈。此起事故造成黃女鼻部與腹部受傷、子宮瘀傷且胎盤剝離導致胎死腹中。張男遭逮後供稱,由於車輛撞擊導致自己右腳卡住油門,才無法踩剎車。檢方也認定難以證明張男有故意殺人之虞,僅依過失傷害罪嫌將他起訴。黃女律師則主張,黃女腹中胎兒已有心跳且即將出生,應視為生命而非「物品」,主張改以殺人罪或過失致死罪嫌偵辦張男,但檢方與法院未予採納。法院指出,張男明知限速仍嚴重超速,明顯漠視用路人生命安全,且造成兩名被害人身體傷害,情節重大,依法應加重刑責。然而,法院考量張男當場自首、坦承犯行,且張男自稱收入微薄、需扶養年邁母親等因素,最終僅被法官判處6月有期徒刑,准予易科罰金。黃女表示,她難以接受法院將腹中寶寶視為「物品」,並痛批張男至今未道歉,也未提出和解或賠償,讓她與家屬情緒難以平復。她也強調,她在事發前剛聽見胎兒心跳,孩子明明就存在,卻因他人飆速行為失去生命,讓身為準媽媽的她相當悲痛,無法接受孩子就這樣子從法律上被輕輕帶過。

飆速168撞孕婦釀胎死 法官認「胎兒非生命」輕判免關家屬超怒
台中市29歲張姓男子2024年5月在台74線以時速168公里飆車,撞上懷孕34週的黃姓女子車輛,導致胎兒死亡,台中地方法院近日依過失傷害罪判處張男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家屬質疑判決過輕,將請求檢察官上訴。2024年5月3日深夜,張男駕車行經台74線時,明知限速僅80公里,卻以最高時速168公里飆車,先撞擊林姓男子車輛,隨後在內線追撞黃姓夫婦車輛,導致對方車輛翻覆3圈。黃男及其懷孕34週的妻子在事故中僅受輕傷,然而黃女因腹部受傷,導致胎盤早期剝離,腹中胎兒胎死腹中。檢方僅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張男,理由為胎兒尚未出生,依法不具「自然人」身分。黃女的辯護律師主張應以殺人未遂論處,指張男肇事後不減速反加速,顯示具有「即使導致被害人死亡亦在所不惜」的不確定殺人故意,並引用高等法院相關判例,但檢方未採納。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女事發前剛完成產檢,原定一週後剖腹產。黃女表示,產檢當天才聽到孩子心跳,無法接受法院僅將胎兒視為「物品」。審理期間,張男自稱從事二手家具業,月收入2萬8000元,需扶養母親,並以此求情。惟據報導,張男在社群平台自稱「台灣屁孩商業聯盟榮譽主席」,時常分享車輛相關內容,且犯後態度冷漠,僅在檢察官要求下參加一次調解,且調解時聲稱要返家與妻子討論後續賠償,此後便人間蒸發,不接電話、不回訊息。法院考量張男嚴重超速及未與告訴人和解等情節,認為有加重刑期必要,但因其現場自首,最終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家屬及律師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將請求檢察官提起上訴。

彰化高齡者車禍、死亡數占比逾5成 民眾籲增換照門檻
新北市三峽余姓老翁駕車撞飛多名路人及三峽國中學童,釀3死12傷慘劇,高齡者駕車的安全性引發討論,而根據資料顯示,彰化高齡者發生車禍的件數及死亡人數占總數均超過5成,政府雖規定75歲以上長者需每3年換照1次,但長者交通安全問題仍嚴重,就有民眾建議應提高高齡者換照門檻。員榮醫院家醫科醫師呂清元指出,神經系統與感官能力老化確實會提高駕駛風險,建議高齡駕駛者定期接受認知功能與反應能力評估,並由專業醫師提供個別化建議。(圖/員榮醫療體系提供/中國時報記者葉靜美彰化傳真)彰化縣員榮醫療體系員榮醫院家醫科呂清元醫師指出,隨著年齡增長,人體各項神經系統功能,包括認知、感官反應與運動協調,都可能逐漸退化,年齡雖不是唯一危險因素,但神經系統與感官能力老化確實會提高駕駛風險,建議高齡駕駛者定期接受認知功能與反應能力評估,並由專業醫師提供個別化建議。政府自2017年7月起,針對滿75歲以上長者規定每3年換照1次,高齡者換照需進行體格檢查及認知功能測驗(或未換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以評估長者是否適合駕車,而持逾期駕照上路經舉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駕駛。但依交通部統計,彰化縣去年車禍案件2萬3938件、有225人死亡,其中65歲以上高齡者有1萬2255件、118人死亡,其車禍件數占總數約5成1,死亡人數占總數約5成2,而無照駕駛有20人,較前年多出7人,騎機車死亡人數有74人,較前年增加14人,騎機車自撞有17件,比前年多出2件。由數據可看出彰化高齡者車禍的嚴重性,其無照駕駛及騎機車死亡人數都較前一年增加,就有民眾認為,高齡者最好不要開車,若要開車則建議應提高高齡者換照門檻,如每年換照1次或增加實際路考等。彰化縣警察局表示,高齡者肇事前三項原因,包括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左轉彎未依規定、倒車未依規定,呼籲高齡者仍須遵守交通規則,更是對所有用路人的保障,許多交通事故都是由小小的違規行為引發,因此應時刻保持警覺,避免超速、闖紅燈等危險行為及應隨時關注自身身體狀況。左轉彎應提前進入專用道,倒車應注意後方來車等,避免事故發生。

三峽78歲翁撞死3人!網喊「65歲就沒收駕照」 兩方掀論戰:出了雙北寸步難行
新北市三峽區昨(19)日下午發生一起重大車禍,78歲余姓男子駕車行經國光街、國成街口(北大國小旁)時並未減速,撞上路人及多名才剛放學的學生,釀成3死12傷悲劇,也引發各界對於「高齡駕駛」的討論。對此,知名作家苦苓(王裕仁)直言,「如果95歲都還可以在世壯運健步如飛,那又憑什麼說幾歲不能開車?」掀起兩派論戰。2025年世界壯年運動會(世壯運)近日登場,最高齡選手為105歲的泰國人瑞薩旺(Sawang Janpram),分別於標槍及100公尺短跑拿下雙金,更有不少90歲以上的長輩也奪得佳績。而針對三峽車禍事故,苦苓今(20)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如果95歲都還可以在世壯運健步如飛,那又憑什麼說幾歲不能開車?何況這位肇事者也是高齡駕駛檢查合格的」。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在底下留言,「根本不是年齡問題…前幾天花蓮那衝撞的也才40幾歲,一切問題就是馬路三寶不分年紀大小」、「年齡的確不是主要原因,但是體檢應該要更嚴格」、「跟駕駛年齡無關,他是蓄意撞人的」、「不能把原因都歸咎到年齡,意外也會發生在不同年齡層上,但惡意不能被原諒」。也有人說到,「我覺得不一樣耶,世壯運是個人運動,不會危害別人;開車是開著一台殺人機器在路上奔走,是會傷及無辜、危害別人的家庭的」、「並不是每個老人都可以參加壯世運,但有駕照的老人都可以開車,真的是顆不定時炸彈」、「看起來是個路怒症的駕駛,只是剛好他是個78歲的高齢駕駛,主要問題是駕駛習慣和個性,不是是否有能力應付車況及路況,硬吵要禁止幾歲以上的人開車似乎有些文不對題」。另外,有鄉民在PTT以「換成你65歲汽機車都不准駕駛,你真的OK?」為題發問,如果65歲一到,就會立刻沒收駕駛汽機車的權利,改成只能搭大眾交通工具或是走路,碰到緊急狀況,要載運貨物或是家人也是自己想辦法,「我們現在設身處地想,假設換成是你……你真的OK?」對此,許多網友認為,「我可以欸,大學畢業後都搭大眾交通工具,出社會後趕時間就叫計程車啊」、「雙北完全OK,其他縣市怎麼可能」、「出了雙北,沒機車寸步難行,買便當搭捷運?」、「大眾運輸再方便也不可能比自己騎車開車好,除非你每次出門都坐計程車,而且中南部更慘」、「你補助我計程車錢,我就OK」、「是該沒收,但沒收真的蠻麻煩的,需配套」、「鄉下連計程車都叫不太到好嗎」。還有人指出,「如果能嚴格取締違規與超速,75歲開車OK」、「有任何證據70歲以上肇事率比較高嗎?」、「一堆水電老師傅都65歲以上」、「很簡單65歲要開車一年換一次照,體檢沒過終身不能換」、「65歲後強制再路考重驗啊」、「汽車禁止,可以輕型載具或電動輔助車」。

苗栗返家撞車肇逃後釀大禍 警擬南下問駕駛胞弟釐清案情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外19日下午發生重大車禍釀3死12傷。78歲余姓肇事駕駛曾任龍恩里模範父親,中午和妻子表示要從苗栗返家後,下午就發生憾事。余男在事發前疑似擦撞汽車後肇事逃逸,才釀成嚴重傷亡。警方也將擬定南下苗栗,詢問余男胞弟駕駛當時的整體狀況,以儘速釐清案情。余男在衝撞放學人群前,就已在學城路及國成路口與後方車輛發生擦撞,隨後疑似肇事逃逸,未下車直接左轉,隨後高速衝進國成路造成嚴重死傷,警方根據監視器影像分析行車軌跡,推測余男當時精神及身體狀態沒有異常。余姓駕駛有3項重大違規,包括在禁止進入時段進入、超速、闖紅燈,經檢測後排除酒駕克可能,事故後被救出車外,當時尚能與醫護人員正常對話,僅表示「不記得了」,隨後便陷入昏迷。經送醫診斷,發現其有嚴重氣血胸及腹腔出血,疑似腸道破裂,目前仍在手術室搶救中,是否為身體不適才導致意外仍待其清醒後才得以釐清。

駕駛有3違規!三峽重大車禍釀3死12傷 交通局勘驗結束曝改善方針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外19日下午發生重大車禍釀3死12傷,昨日晚間現場採證結束後,已會同拖吊及清潔隊協助還原路況。而除了駕駛主因外,道路設計是否可在調整也是外界關心焦點。20日上午交通局與交通大隊及現場里長重返事發地會勘,並初步提出道路改善方針,以避免憾事再次發生。新北市交通局副局長林麗珠勘驗結束後對外說明,表示68歲余姓駕駛有3項重大違規,包括在禁止進入時段進入、超速、闖紅燈,總總因素也導致意外發生並釀成嚴重傷亡。林麗珠勘驗後表示標線、號誌等都相當完整 但還是要以學童的安全為優先考量,為進一步保障用路人安全將全面進行優化,警語標示與周邊警力派駐一周內能實施,至於科技執法設備、實體護欄等減速與防護設施,需半個月至一個月內方可完成,至於其餘的輔導方針,仍待綜合考量各類用路人的使用習慣與便利性進一步評估規劃。事發路口一周內會增設警語標示,科技執法設備、實體護欄等減速與防護設施則須半月至一個月。(圖/沈建邦攝)

三峽車禍3死12傷!78歲翁被爆「有前科」 5年前曾衝上人行道撞母嬰
新北市三峽區昨(19)日下午發生一起重大車禍,78歲余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光街、國成街口時違規闖紅燈,高速撞上北大國小前的學生人群,造成3死、12人輕重傷。消息曝光後,就有人發現,余姓男子早在5年前就曾駕車衝上人行道,撞擊一名推嬰兒車的媽媽,甚至撞毀路邊盆栽,讓不少網友氣炸「不要開車了拜託」、「5年前就該吊銷他的駕照,為何還能上路?」據了解,事故發生在19日下午4時許,當時正值三峽國中學童的放學時間,國成街與國光街路口4時至4時30分啟動「行人保護時相」,四面號誌全紅。怎料,余男因不明原因暴衝,闖紅燈高速衝進路口,多名學生閃躲不及,導致4名學生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其中3人急救後仍宣告不治,現場共15人受傷。事件曝光後,有網友發現,余男在2020年就有類似危險駕駛紀錄,當時他駕車行經國慶路,卻直接衝上人行道,撞倒一名推著嬰兒車的母親,路旁盆栽被撞爛,地上煞車痕長達100公尺。有網友發現余男5年前就曾危險駕駛。(圖/翻攝網路)(圖/翻攝網路)對此,其他網友憤怒表示,「新聞還說他模範父親。他自己家庭和樂,然後造成許多家庭天倫夢碎,好諷刺」、「我覺得只是壞駕駛變老了,不是因年齡造成身體老化的問題」、「整路超速加速沒煞車,說不是故意的,我是無法相信」、「這根本不是高齡駕駛問題,而是蓄意危險行為」。新北市警方也證實,19日車禍肇事者與2020年案件為同一人,但當時雙方選擇和解。如今,余男再次釀禍,警方將依《過失致死罪》偵辦,確切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高雄警追毒犯「BMW駕駛被撞成植物人」 路過2姊妹遭波及…提國賠結果曝
高雄市旗山警分局陳姓警員於2022年10月1日執勤時,追緝一名未戴安全帽的煙毒嫌犯,途中與闖紅燈、超速的BMW駕駛顏姓男子發生碰撞,導致顏男重傷成植物人,另波及林姓姐妹,2人受傷並提起國賠訴,法院審理後,判高市警局賠償66萬餘元。判決指出,陳姓警員駕駛警備車載著黃姓警員,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追緝嫌犯,行經山仙路24巷與台29線閃紅燈交岔口時,與顏男駕駛的BMW發生碰撞,隨後再撞上林姓女子所駕駛的轎車,事故共造成5人受傷。顏男傷勢最嚴重,顱內出血、顱骨骨折並4肢癱瘓,經送醫搶救後仍因腦外傷後遺症陷入植物人狀態,需仰賴他人照顧;檢方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陳姓警員與顏男,但因顏男已呈植物人狀態,被法院裁定免訴。陳姓警員認為執行緊急任務時,已開啟警示燈與警鳴器,進入路口前減速並留意交通狀況,自己已盡注意義務,應無過失;但1、2審法院均認定,警備車雖享有緊急通行權,仍須遵守一般用路人的注意義務,警員雖為次要肇事原因,仍有過失,判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另外事故中遭波及的林姓女子為職業軍人,事故導致她臉部嚴重受創,留下14公分傷疤,手腳亦有多處傷痕,需接受長期雷射治療,並影響部隊勤務,造成職場困難與心理壓力。其妹妹則因車禍導致身體不適,嚴重影響生活與經濟狀況,兩人因此向法院提出99萬元國賠。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陳姓警員執勤過程存有過失,致使林姓姐妹受傷,依受害程度計算,判高市警局賠償66萬餘元,可上訴。

母親節周末恐現短途出遊潮 高工局曝國道14壅塞路段、時段
母親節將至,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依過往經驗,聚餐活動較多,短途旅次增加,部分國道瓶頸路段易壅塞,如周六上午南向宜蘭、桃園、新竹、彰化、南投及北向大華系統路段,及周日下午北向南投、彰化、台中、苗栗、新竹、桃園與宜蘭等路段,可能車多壅塞,建議行車前先查路況,避開周末2天共14處易壅塞時段及路段以免耽誤行程。母親節國道重點易壅塞路段與時段一覽表。(圖/高公局提供)高公局說明,母親節周末2天易壅塞路段與時段,5月10日國1南向8至14時楊梅至新竹段、8至13時彰化系統至埔鹽系統,國1北向10至13時圓山至大華系統;國3南向9至13時三鶯至關西段、9至12時烏日至霧峰系統;國5南向8至14時南港系統至坪林路段。5月11日易壅塞包括國1北向14至22時西螺至埔鹽系統、15至19時南屯至后里系統、15至22時新竹系統至竹北路段;國3北向15至21時竹山至中興、16至20時霧峰系統至霧峰、大山至香山、關西至大溪,及國5北向15至20時宜蘭至坪林路段。高公局表示,因應母親節假期國道交通需求,5月11日星期日15至20時照常實施國5蘇澳、羅東、宜蘭及頭城交流道之北向入口高乘載管制,並將視路況實施匝道儀控及機動開放路肩等措施。高公局提醒用路人,行車前多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及網頁查詢國道路況即時資訊,彈性調整行車時間與路線,並善用替代道路以避開壅塞路段。最後,提醒用路人切勿疲勞、分心駕駛,不超速、不酒駕,以維行車安全及順暢。

國道3號翻車意外!貨車自撞致雙向回堵1公里 車流癱瘓
國道3號南向154公里苑裡路段,8日下午1時27分,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1輛大貨車因不明原因自撞並翻車,事故發生後,貨車不僅佔據了南向內側2條車道,還有大量貨物散落至北向154公里處,幾乎佔據了內側3車道,造成了雙向車流大規模回堵,長達1公里由於事故發生在繁忙時段,導致來往車輛停滯不前,現場交通一度陷入混亂。根據高公局中分局的報導,事故發生後,國道警察第2大隊及本分局立即派遣人員前往現場處理,並且展開交通管制與疏導車流,由於涉及的車輛為大型貨車,且貨物散落範圍廣,事故處理所需時間較長,高公局表示已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積極處理現場,並設法儘速恢復通行秩序。目前,事故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中,高公局提醒國道用路人,駕駛過程中應隨時保持警覺,並注意與前方車輛的安全距離,由於國道行車速度較快,駕駛人在行駛中應該要有足夠的反應時間,為了保障自身安全,司機不應分心或疲勞駕駛,也應該避免超速,保持專注力。此外,高公局也建議,當駕駛人感到疲勞或無法集中注意力時,應該立刻停車休息,可以前往附近的服務區或交匯處稍作停留,待精神恢復後再繼續行駛,即便使用輔助駕駛系統,駕駛人也應該時刻保持對車輛控制的專注,隨時注意前方車流及周圍環境,才能在突發情況下保持足夠的反應能力,確保行車安全。

白沙屯媽祖的超跑為何是粉紅色?進香路程都靠「這招」決定
苗栗縣通霄鎮白沙屯拱天宮媽祖每年徒步前往雲林北港朝天宮進香活動約有200年歷史,2025年近33萬信徒報名跟隨,5月1日23:25分登轎出發,展開10天9夜徒步行程「夜行軍」,要徒步往返400公里,尤其去程要在36小時徒步200公里「急行軍」。5月3日中午抵達北港朝天宮,連帶吸引各地信徒與遊客湧入,北港鎮街道一度擠進約70萬人,幾乎寸步難行。其中,媽祖鑾轎因為轎頂覆蓋一層粉紅色薄帆布,有時行進非常快速,被信徒暱稱為「粉紅超跑」或是「粉紅法拉利」。 從白沙屯拱天宮出發,並跟隨媽祖,徒步往返雲林縣北港朝天宮,路程橫跨苗栗、台中、彰化、雲林4縣市,來回約400公里,最大的特色是沒有固定期程和路線,全按照媽祖旨意,進香路徑全由媽祖神轎指引,行徑飄忽不定,進香時程也憑擲筊而定,對信眾的體力和耐力都是一大考驗。在往年更有以每小時7公里的速度,30多小時就抵達北港的超速紀錄,再度挑戰急行軍的超級任務。這也是往年常常讓眾人跟不上媽祖速度的主因之一。 媽祖神轎的四周敷以刺繡的轎彩,通常有龍鳳、麒麟或花鳥圖案,轎前繡有「白沙屯拱天宮天上聖母」字樣。轎頂則有金色「繡球祥獅」雕刻,並覆蓋粉紅色帆布有防雨功效。白沙屯媽祖的神轎僅供進香時使用,平時則收藏起來,不做他用。神轎內部擺設相當簡單,除了端坐白沙屯媽祖與山邊媽祖之外,並無任何其他的法器或是裝飾。轎門前較低的紅色臺子為山邊媽祖的位置,神轎的中心為白沙屯媽祖的位置。 為了因應進香長途跋涉的需求,白沙屯媽祖進香的神轎自古以來就是採用竹製藤編的轎身為主體,再搭配以白沙屯人所謂的「角仔竹」為轎桿,搭建而成輕便四人扛神轎。以竹子作為轎桿,重量較輕且機動性高,可以隨時因應各種路況或突發狀況。藤與竹的韌性與彈力可以緩衝行轎時的衝擊,除了輕便以外也兼具保護媽祖神像的功能。為了保護裡面的軟身媽祖,在神轎裡還加兩個橫式竹竿,用於幫媽祖固定及避震。 轎頂粉紅色帆布主要是萬一中途遇到下雨,可以將帆布放下遮雨,保護神轎,選用柔和的粉紅色凸顯媽祖慈悲心,回鑾間會把神轎粉紅色帆布放下,也是為了保護靈力不外漏及避免干擾,這樣的形式和顏色是自古傳承到現在。

駕照加考「指差確認」 民團:愚蠢的規定竟拉我們背書
交通部公路局公布,自6月2日起汽車駕駛考驗新增行人穿越道前未減速禮讓及未確實指差確認的扣分項目,考照者只要沒做到就不及格。立法委員林月琴今(29)日與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及第四維度等民團舉行記者會指出,「小客車指差確認」並非民團在與公路局會議中所提的建議,政府部門做出愚蠢的規定,竟還想拉民團背書,呼籲交通部公路局審慎思量、反省。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說,公路局發布新聞表示,與民間交流會議後,6月2日起普通小客車駕照考試將新增停讓行人及指差確認項目,若未做到即不合格。然而,陳愷寧強調,「小客車指差確認」並非他們在會議中所提之建議,也未於提交的「聯合建議書」中,且會議中諸多民團均有表示不同意見,雙方未有共識之下公路局仍強行推出,「到底是在急什麼?這麼愚蠢的規定,政府部門匆匆決定,竟還想把我們當墊背,實在太不尊重!」指差確認源於日本,為鐵路事業用的安全動作,做法是在各程序中以眼望物件、手指指著物件、同時口誦確認、心手並用及集中精神,以達到減少人為失誤導致意外的效果。陳愷寧痛批,交通部此舉儼然是「假以民團交流之名,行推鍋給民團之實」,呼籲交通部公路局審慎思量、反省,勿將民間團體當成為錯誤政策的背書工具。「民間團體的參與需要的是實質的意見交流,而非空泛單向的表達,更遑論把團體出席當作背書不當政策的橡皮圖章。」林月琴表示,在交通議題的改革上,要的是更多的科學數據與理性對話,而非宣示口號或背離國際趨勢的一意孤行。面對當前日益複雜且嚴重的交通問題,交通部務必盡速建立一般駕駛與高齡駕駛的回訓制度,重新檢討記點制度的設計,朝向逐步恢復違規舉發,與強化道安講習的執行,特別是闖紅燈及嚴重超速違規等,高危險駕駛的行為,並且協助駕訓教育產業正常化發展,對教練與考官水準進行嚴格品管。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林柏勛強調,「指差確認」適用於特定情境,如在台灣目前僅有如捷運、高鐵等軌道運輸,以及台灣特定縣市的市區公車在應用,就連大型「貨車駕駛」從2024年8月起也只需響應「轉彎暫停、安全再行」,並未全面強制指差確認,而在歐美等對駕駛行爲規範嚴格的國家,也僅有要求擺頭確認(Shoulder Check)而已。「普通小客車全面實行指差確認並作為考試標準」,除了過於形式主義,上路後難以取締,更容易影響交通車流及安全;應改為在路口處及遇行穿線時,擺頭確認是否有行人準備過馬路,或確認視線死角等方式,來完善制度並保障行人安全。

台中聯結車意外猛撞22車!3人仍在加護 警方要查了
台中市沙鹿區向上路27日上午10時許發生嚴重車禍,25歲謝姓男子駕駛聯結車,沿向上路6段下坡路段,追撞22車導致11人受傷,其中傷勢較重3人仍在加護病房觀察,而肇事原因疑為煞車失靈釀禍。對此,警方也將調查車輛保養紀錄已釐清肇事原因。 事發路段為北上長下坡,10輛轎車、11輛機車、1輛腳踏車共22車受到波及,3名較嚴重傷者送往光田醫院,包括49歲婦人肋骨多處骨折今早開刀,及14歲少女和68歲老翁,3人皆意識清楚留加護病房觀察。 警方昨日對駕駛進行酒測,無酒駕及肇逃情事,針對是否為「煞車失靈」釀禍,將由通運公司提供車輛保養資料給警方,以釐清肇事主因。此外,若有傷者欲提告,也將依過失傷害罪受理。 警方呼籲,行車前應檢查車輛是否有正常,平常應如期車輛檢查,尤其是營業大型車輛,不可違規超載及超速行駛,清水分局將持續嚴格執行取締大型車輛違規行為。

台南38歲男長年積欠罰金近16萬 土地遭查封才知事情大條了
台南市1名賴姓男子,多年來積欠530筆違規罰單,欠繳金額接近16萬元。賴男近期欲將土地過戶,卻因欠繳罰款土地遭執行署查封而卡關,迫使他不得不正視積欠已久的罰款,急赴台南分署一次性繳清所有欠款。台南市1名38歲賴姓男子,多年來因超速、闖紅燈、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未繳通行費、積欠牌照稅等違規事項被開出530筆罰單,欠繳金額達15萬8315元,賴男遲遲不願繳清罰款,因此被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發現,賴男在台南市後壁區有3筆持分土地,便迅速函請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並至現場查封,將賴男房地產凍結。賴男得知此事後,因近期土地急著辦理過戶,遂急忙趕赴台南分署將欠繳罰金一次性繳清。對此台南分署指出,若賴男未能及時繳清罰款,名下房地產恐遭法拍。另外台南分署也藉此機會提醒民眾,官方不會透過電子郵件、LINE等方式寄送繳款通知書,若民眾收到類似訊息,切勿點擊不明連結,並透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官網上的聯絡方式,向承辦人員確認真偽,以免受騙上當。

加強取締無照駕駛!逾9成青少年車輛被移置
桃園市警察局加強取締無照駕駛,3月16日至4月15日執行「強化取締無照駕駛專案」勤務,共取締1460件,未成年有156件,現場移置保管148輛汽機車。警方比較去年、今年無照駕駛交通事故,未成年比例有降低趨勢。警方表示,未滿18歲青少年因不熟悉交通安全規則,且無足夠安全防禦駕駛觀念,無照駕駛外常有闖紅燈、逆向行駛、超速等違規行為,易造成交通事故,因此嚴加取締無照駕駛,3月16日至4月15日為期1個月執行「強化取締無照駕駛專案」勤務,並藉由移置保管車輛手段強化執法作為,防止駕駛人遭舉發後再次無照駕駛。桃園市交通局也協助製作無照駕駛宣導圖卡,透過社群群組等通訊管道發送加強宣傳,1至3月至企業、學校宣講11場,參與人數高達1400人。市府另提供200個名額給違規無照駕駛機車騎士,經輔導報名機車駕訓取得駕照者,每人可獲得駕訓全額補助。警方表示,2024年無照駕駛交通事故中,未滿18歲青少年占14.7%,經加強取締後,今年1至3月未滿18歲青少年占比下降至11.4%,另於強化取締無照駕駛專案1個月期間,占比更下降至9.6%。警方說,專案期間取締1460件無照駕駛,未滿18歲取締156件,現場移置保管148輛汽機車,滿18歲取締1304件,現場移置保管710輛汽機車,移置率為58.77%,與去年1至3月移置率僅18.21%相比,顯見強制移置違規車輛更能嚇阻未成年人無照駕駛。警方表示,若違規經移置會通知車主、家長領回,派出所可免費保管5日,若逾期則移置拖吊保管場。

時速208公里!台74驚見「街跑之王」重機狂飆 騎士慘吞罰單
台中1名22歲曾姓男騎士,3月間騎乘號稱「中量級街跑之王」的重機上路,豈料他竟在台74快速道路上飆車,甚至隨意變換車道拉高轉速,且最高飆出時速208公里,幾乎是該路段速限的2倍以上,所幸並未引發事故,但此危險行為已遭警方查緝曾男到案說明,後續他將依法送辦,恐將付出慘痛代價。據了解,曾男喜愛大型重機,且日常喜歡騎車遊山玩水,並將號稱「中量級街跑之王」的義大利品牌Aprilia RS 660 Extrema紅牌重機,花費60萬元購入,並將該車作為代步工具,豈料3月間他騎重機前往沙鹿訪友,結果從西屯路匝道騎上台74快速道路返程期間,竟往北屯方向沿路狂飆,時速最高達208公里,此瘋狂舉動嚇壞其他駕駛,甚至直呼「不顧其他人安全!」警方表示,警方發現後也立即通知曾男到案說明,在快速公路上超速已違反《道路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危險駕駛部分最高恐挨罰3萬6000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若曾男再度犯行重機有極大可能被沒入,且危害其他用路人的公共安全,還將吃上官司,後果可謂是得不償失,警方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五股台64線追撞驚魂!砂石車暴衝撞2車 轎車司機慘被夾送醫搶救
新北市五股區台64線東向路段,10日上午驚傳一起嚴重交通事故,1輛砂石車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在高速行駛中接連撞上前方兩部車輛,造成連環追撞意外,事故共導致2名駕駛受傷送醫,所幸皆無生命危險,但現場交通一度大亂,畫面怵目驚心。根據蘆洲警分局指出,事故發生於上午9時左右,地點位於台64線東向11公里處,初步調查顯示,28歲楊姓男子駕駛的砂石車疑似車速過快,行駛過程中未妥善掌握車距,先猛然撞擊前方由56歲黃姓男子駕駛的灰色轎車,隨後撞擊力道持續往前推擠,造成前方62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也遭殃,3車瞬間陷入混亂。警方與救護人員迅速趕抵現場,立即進行交通疏導與傷患救助,以防二次事故發生,受傷的黃男與林男均表達身體不適,緊急送往市立三重醫院接受治療,目前雖無生命危險,但仍需留院觀察,砂石車駕駛楊男則無明顯外傷,但需配合警方後續調查。現場目擊者表示,事發當下聲響巨大,3車猛烈碰撞後,現場一度濃煙四起,車輛殘骸散落一地,十分驚險,警方已著手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釐清事故全貌,並將調查砂石車駕駛是否涉及操作疏失、疲勞駕駛或超速行為。蘆洲分局提醒所有用路人,高速及快速道路車速快、反應時間短,更應保持安全車距與高度專注,切勿疲勞駕駛或分心操作,以免釀成無可挽回的意外悲劇,警方後續將依調查結果依法處理相關責任,並持續加強路段巡查與交通安全宣導,防止類似事故再度發生。

AirPods掉了! 新北騎士橋上找耳機釀5車連環追撞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橋昨(8日)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名21歲閩姓男子騎車時AirPods不慎掉落,為了找回耳機,閩男下橋後又返回橋上尋找,不料後方3輛機車騎士因未注意路況,造成連環追撞車禍,還波及到一輛行駛中的轎車,導致4名機車騎士受傷送醫,所幸均無大礙,目前肇事原因仍有待釐清。這起車禍造成4人輕傷。(圖/翻攝畫面)根據永和警分局調查指出,21歲的閩男昨日下午自台北騎機車前往永和,行經福和橋時耳機意外掉落,他透過定位發現耳機還在橋上,於是決定返回橋上慢慢騎車尋找,沒想到跟在後方的張姓、林姓等3名騎士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也未保持安全距離,因煞車不及造成追撞,其中一輛機車還滑進汽車道,撞上剛好駛過的62歲吳姓駕駛車輛。警消獲報後趕往現場,發生車禍的4名機車騎士均有擦挫傷,現場進行包紮後送醫觀察,目前皆無大礙。警方初步調查,5名當事人皆無酒駕情況,已調閱行車紀錄器,還原事發經過,以釐清肇事責任。警方呼籲,行車不超速、不搶快,專心駕駛並留意路況與安全,防止危險駕駛影響行車或用路安全。

台3線驚悚過彎悲劇!騎士連人帶車墜溝 喪命畫面怵目驚心
嘉義縣大埔鄉台3線驚傳死亡車禍,1名60歲男子於5日下午騎車行經該路段時,疑因不熟悉山區道路地形,在下山過彎時失控自摔,整個人連同機車飛落路旁水溝,當場重傷昏迷,警消獲報趕赴現場,雖緊急將騎士送醫搶救,但最終仍因傷重不治,令人惋惜。據警方初步調查,事發時間為5日下午約1點54分,地點位於台3線313公里處,該區為山區道路,彎道多且路況變化大,這名60歲男騎士當時由南往北下山行駛,疑似因不熟悉路況且未減速因應彎道,導致機車失控打滑自摔。強大衝擊力讓騎士連人帶車噴飛進水溝內,場面怵目驚心。救援人員到場時發現騎士頭部重創、四肢多處擦挫傷,立即協助送醫搶救,然而經醫院全力搶救後,男子仍不幸於醫院宣告不治,成為台3線又一起奪命事故,警方目前仍持續釐清詳細事故原因,包括是否涉及車速過快、路面濕滑或其他因素。中埔警分局表示,台3線大埔段近年屢傳事故,該路段屬山區道路,不僅彎道多且視線不良,對駕駛人來說具高度風險,警方強調,將針對事故高風險區段加強測速照相及交通違規取締,並持續進行防制事故勤務,以減少類似憾事發生。警方同時也呼籲所有用路人,山路行駛務必保持低速、注意彎道與道路狀況,切勿超速或疲勞駕駛,更不要輕忽每一個彎道的潛藏危機,唯有謹慎駕駛,才能確保自身與他人的行車安全。

路中央「圓孔蓋落差」害婦人摔車骨折…法院判南市府或中華電信要賠
台南市1名在夜市擺攤賣蝦餅的張姓婦人,2016年11月間騎機車行經安南區本田路3段,輾過中華電信設置在路面中央的圓孔蓋,因孔蓋與路面有高低落差,導致張女的機車撞擊後,摔車倒地受傷骨折,傷癒後她對台南市政府及中華電信訴請國賠及民事賠償,但2機關均拒賠。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台南市政府和中華電信其中一方須賠償張婦45萬2千多元。全案可上訴。張婦提告主張,2016年11月7日下午2點多,她騎機車行經台南安南區本田路3段一帶道路時,因中華電信設置在路中央的圓孔蓋與路面有高低落差,機車車輪撞上圓孔後,造她的重心不穩摔下,人車倒地,頭部受傷併蜘蛛膜下腔出血、右側顴骨、左手橈骨骨折,她要依國家賠償法與民法向台南市政府與中華電信求償醫藥費、看護費、工作損失與精神慰撫金等各66萬多元。台南市政府否認有過失並說明,該圓孔蓋經測量,高低落差0.5公分,與市府施工管理辦法相符,市府對該路段管理沒有缺失;另依行車紀錄器與道路標線計算,張婦當時車速約57.6公里,疑超速行駛,另外,圓孔蓋因重覆開啟,周圍瀝青陷落出現落差,賠償責任應歸於中華電信。中華電信則辯稱,該圓孔蓋在1981年間設置,早已過維修保固期,應由路段管理機關,台南市政府應負全部責任。但法官調查指出,圓孔蓋是埋設電信纜線所設置,中華電信是圓孔蓋管理機關,未定期檢測及修護,造成張婦摔車受傷。法官調閱警方提供的行車紀錄器顯示,張婦機車壓過圓孔蓋時車身晃動,1秒後車身即歪斜從右側滑倒,張婦摔落地面、人車分離,機車向前滑行,足見她是因機車輾壓到圓孔蓋與路面的高低落差造成摔車受傷,依影片格放,經陽明交通大學的鑑定,推論張婦機車無超速情事。判決指出,台南市政府的量測照片是事後經中華電信清除柏油後所拍攝,與案發當時情形不同,無法對台南市府做出有利的認定。張婦依國賠法、民法向台南市政府、中華電信求償,均屬有據,張婦獲賠45萬2千多元,由台南市政府與中華電信其中一方支付即可。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