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扣駕駛執照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駕駛 車禍 行人 高雄
高雄男「衝撞路邊車輛」秒逃跑 警沿線找人才發現是酒駕
高雄市三民區鼎貴路一輛轎車今(18)日凌晨3時許自撞路邊車輛,撞擊聲巨大引起周邊居民關注,警方發現「駕駛跑了」,經熱心居民指認逃跑方向,在沿線逮到23歲蔡姓男子,確認酒精濃度超標,依公共危險罪及多項交通違規送辦。撞擊在深夜的鼎貴路發出巨大聲響,驚動住戶出門查看,發現其中一戶停放在門口的銀色轎車,遭白色轎車撞爛,車頭嚴重毀損,肇事的白色轎車就停在一旁,駕駛已不見蹤影,住在車禍地點對面的網友在Threads指「打遊戲聽到碰一聲,想說完蛋了」,出門查看駕駛就已經跑了,還好沒有撞到人。警方接獲到案到場,確認駕駛已不見蹤影,經居民指認及調閱監視器,在距離事發地點不遠處逮到開車的蔡男,並經酒測後確認酒測值達0.5已明顯超標,蔡男供稱剛從上班地點離開,離開前有喝2瓶啤酒而肇事。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將蔡男移送地檢署偵辦外,也發現蔡男沿途涉及逆向、肇事逃逸、酒駕等交通違規,開出最高12萬4500元罰單,並吊扣駕駛執照,詳細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撞爛候車亭肇逃 金門大貨車駕駛躲廠房3小時遭警逮
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歐厝路段「歐厝二」公車候車亭1日晚間8時30分許遭車輛撞擊,整座候車亭柱子斷裂、屋頂掀落,幾近全毀,肇事車輛逃逸無蹤。金城警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3小時內循線查獲許姓駕駛。警方表示,經專案小組追查,發現一輛大貨車沿金山路往歐厝方向行駛,涉有重嫌。經過濾該時段附近路段,只有該大貨車經過,隨即派員沿路查找,在距離事故地點300公尺一處僻靜廠房作業區發現肇事車輛,循線查獲許姓駕駛。初步調查,許姓駕駛行至該肇事路段時疑因機械故障自撞候車亭,由於撞擊力道太大,除公車候車亭幾乎全毀外,肇事大貨車車頭亦嚴重凹陷,所幸無人受傷。事發後許男聯繫友人協助將車輛拖離現,警方證實其並未酒駕,具體肇事原因待進一步釐清。金城分局分局長朱政憲表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對許姓駕駛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候車亭毀損部分,業由主管機關金門車船處向許姓駕駛辦理求償。
台南又爆公車撞行人!女過斑馬線遭撞飛 駕駛未禮讓釀禍
台南市再次傳出行人遭車輛撞擊事件,24日上午10時左右,中西區公園路與成功路口驚傳一起交通事故,1輛由40歲陳姓男子駕駛的公車,在右轉時疑似未禮讓正在穿越斑馬線的33歲黃姓女子,直接將其撞倒,造成黃女手腳多處擦挫傷,所幸並無生命危險。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發當時陳男駕駛公車由公園路北向進入成功路時,未察覺正在通過斑馬線的黃女,兩人因此發生碰撞,黃女受到衝擊後踉蹌數步倒地,隨即被送往醫院治療,警方在現場進行酒測後,確認陳姓駕駛酒測值為0,排除酒駕因素,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台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陳姓駕駛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即轉彎車輛未禮讓行人,導致行人受傷,依規定,駕駛若因此肇事致人受傷,將面臨新台幣7,200元以上至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若釀成重傷或死亡更將面臨吊銷駕照的處分。交通分隊長戴川盛也呼籲,轉彎駕駛人務必減速慢行,特別是在有行人穿越道的路口,應主動停讓,以確保行人安全,強調許多事故的發生往往來自一時不察與缺乏警覺,駕駛人應時時保持警惕,勿因一念之差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女駕駛擦撞機車波及2車釀3傷!下秒竟肇逃 警鎖定車號通知到案
高雄三民區20日下午4時許發生追撞交通事故,林姓女子開車時與李姓機車騎士發生擦撞,李男再撞到前方陳姓男騎士、張姓男騎士,造成李男、陳男及張男後方的女乘客摔車擦挫傷,送醫治療後無大礙,但林姓女子當場肇事逃逸,警方已經鎖定車號通知她到案說明,並將會依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罪移送偵辦。20日下午警消獲報三民區鼎山街發生交通事故,救護人員到場時看見3人擦挫傷,立刻將傷者送醫,經治療後無大礙,員警則在事故現場處理測繪,初步研判為林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在變換車道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另林女肇事後未停留現場逕行駛離,也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若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將可吊銷其駕駛執照,警方已經循線通知林女到案說明,全案將依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罪嫌函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遮牌闖國道!紅牌重機男狂飆48公里還撞警 最重恐罰近20萬
23歲的范姓男子駕駛紅牌重型機車,19日晚間從國道1號南向70公里,一路疾駛至118公里,途中他不僅持續違規行駛,還因遮蔽車牌與逃逸行為,將自己推向了法律的邊緣,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出巡邏警力攔查,但范男並未配合,反而加速逃逸,並在逃逸過程中多次行駛於車道邊緣和路肩,極度危險。直到行駛至國道1號南向118公里(造橋地磅附近)時,警方終於成功將車輛攔停,整個追查過程中,范男對警方指令頑抗,並與員警發生衝突,造成其中1名員警輕微擦挫傷,警方隨後進行酒測,結果顯示范男並未酒駕,然而,隨著對其違規行為的調查,范男仍面臨一系列嚴重指控。根據警方的報告,范男違反了多項道路交通管理規定,首先遮蔽車牌並未依規定申請更換,此外,其駕駛行為被認定為危險駕駛,並且在攔查過程中撞傷員警,還涉嫌在未經公告的路段駕駛超過550CC排氣量的大型重機,這些行為合計將面臨高達19萬6800元的罰款,並將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警方將范男依《妨礙公務》、《公共危險等》罪名移送苗栗地檢署進一步偵辦,並對其未來的交通安全與行為後果深感擔憂。
桃園2學生走斑馬線「舉手過馬路」 10車無視繼續開…警方要罰了
為了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政府針對車輛未禮讓行人等行為進行修法,然而仍有許多駕駛不當一回事。桃園有2名小學生日前下課準備過馬路,走在斑馬線上並且「舉手」,可是來來往往約莫10輛車,沒有一台願意停下來,引發爭議,對此警方也祭出懲罰了。網紅「Cheap」在臉書PO出30秒影片,時間是本月16日傍晚5點半左右,2名小學生分別牽著Ubike和戴安全帽,走在斑馬線上要過馬路,因為沒有紅綠燈,面對來來往往的車輛,只好舉手示意車輛停下禮讓,豈料多達10輛車視若無睹,直到第11輛車停下,但因為另一邊已經綠燈,2名小學生只好趕緊退回去,因為站在中間反而危險。Cheap痛批,一條馬路,竟然成了「過不去的關卡」,不是因為紅燈,而是因為這個社會的冷漠,「這些大人,是怎麼做到這麼冷血的?」以為這2年行人路權有好一點,看到這樣的情況不禁覺得心寒。警方已舉發10輛未禮讓行人之車輛。(圖/翻攝自Cheap臉書)對此,桃園分局指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同條第4項規定: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本案共舉發10輛未禮讓行人之自小客車。
又是你!撞爛炸雞攤還肇逃 車牌留現場下場慘了
雲林縣虎尾鎮近日有輛紅色轎車,因接連違停、肇事逃逸,被民眾PO文在臉書提醒大家要注意車牌1X22汽車,更有炸雞攤老闆15日PO文「我那小小的攤位被他撞爛了,還留下車牌給我」,抱怨攤位被破壞,現場竟還留下號碼為「1X22」的車牌。警方16日表示已尋獲肇事車輛,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1名炸雞業者在「虎尾人(讚)出來」臉書PO文,指15日晚上接近11點時已收攤休息,忽然聽到一聲巨響,有汽車撞上炸雞攤,當時駕駛還下車查看,他要肇事駕駛不要走,但駕駛不理會逕自離開現場,估計攤位損失逾萬元。網友紛紛留言「又是1X22」、「最近的網紅」、「紅色超跑超會落跑」。有網友說,紅色轎車8日就在虎尾鎮中正路違規停車,橫停在路上被人質問「怎麼開車的」,沒想到駕駛竟大聲用台語回嗆「安納啦」。另外,紅色轎車駕駛到洗車場洗車,倒車時撞到其他車輛,駕駛下車查看,一聽到有人要報警,便匆忙逃離現場。虎尾警分局15日晚間獲報後,在距肇事地點炸雞攤4公里的下溪里發現紅色轎車,車頭嚴重毀損,正副駕駛的安全氣囊都已爆開,駕駛不在現場,已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罰處1000至3000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
高雄離譜車禍驚悚畫面曝光!男左轉撞飛行人 網友怒譙「三寶駕駛」
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與正興路口,5日中午12時32分左右發生一起驚悚車禍事件,1名35歲黃姓男子駕駛白色休旅車準備左轉,卻因未禮讓行人,直接將1名正走在斑馬線上的25歲黃姓女子撞倒,女子瞬間被撞飛並跌坐在地,所幸她送醫後僅輕傷,這起車禍的驚悚畫面被停等紅燈的其他轎車駕駛拍下並PO網,引起廣泛關注,並在網路上掀起討論與批評。根據目擊者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當時正是行人綠燈時間,黃姓女子邊滑手機邊走過斑馬線,未曾料到突然遭到左轉休旅車撞擊,該女子被撞飛後當場跌坐在地,臉色驚恐,顯然受到不小驚嚇,事發瞬間,駕駛的白色休旅車並未顯示出任何減速或停車的跡象,讓這起車禍顯得格外離譜,事後這段影片在網路上引發大量關注,並引來網友怒批。許多網友在影片下留言表達強烈不滿,指責肇事駕駛為「三寶」駕駛,並質疑是否在開車時低頭滑手機,有網友提到「駕駛的前擋風玻璃隔熱紙黑成那副樣子,駕駛高機率正在低頭滑手機」,更有不少人質疑這起車禍的處理方式,並痛批現今社會的行車安全問題,部分網友甚至直言「行人地獄」一詞,對駕駛不顧行人安全的行為深感憤怒。警方表示,該名黃姓駕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這項法規規定駕駛人必須在行人穿越道上禮讓行人,違者可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可吊扣駕駛執照1年,警方也表示,將對事故進行詳細分析研判,進一步確認事故原因。
國道驚魂!貨櫃車輪胎脫落狂飛砸毀賓士休旅 車主閃避不及受傷送醫
國道1號鼎金路段12日上午9點18分,發生一起驚悚車禍,1輛貨櫃車行駛南向時,右側第二軸的2顆輪胎突然脫落,瞬間滾向護欄後彈飛至對向北上車道,猛然砸中1輛賓士休旅車,33 歲黃姓駕駛閃避不及,車輛右側當場被擊毀,導致車體碎片四散,波及另1輛小貨車,黃男手部擦傷後被送醫救治,所幸無重大傷亡。警方調查,52歲龍姓男子駕駛的貨櫃車,當時行駛於南下中線車道,疑似因車輛機件故障或未妥善維護,導致右側第二軸的輪胎組突然脫落,2顆輪胎先滾向外側車道護欄,隨後高速彈回車道內,嚇得1輛白色休旅車駕駛急忙閃避,這組輪胎隨後又飛越中央分隔島,以極快的速度衝向對向北上車道。當時北上車道的賓士休旅車駕駛幾乎毫無反應時間,僅短短2秒內便遭輪胎猛擊,導致車輛右前側全毀,輪胎歪斜,強大撞擊力讓賓士車的碎片四濺,其中部分車體殘骸波及到外側車道的1輛白色自小貨車,造成底盤受損,更令人驚險的是,該貨櫃車不僅輪胎脫落,還掉落輪軸附屬機件,這些零件被後方1輛自小客車輾過。警方趕赴現場後,對所有當事駕駛進行酒測,確認4人皆無酒駕,由於輪胎脫落屬於車輛維護不當,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1條開罰,對貨櫃車駕駛處以新台幣1000元至6000元罰鍰,並因事故造成傷害,吊扣駕駛執照1年,若此類事故導致重傷或死亡,駕駛將面臨駕照吊銷處分。
台中18歲女學生斑馬線上遭左轉廂型車撞擊 駕駛恐遭罰鍰3萬6
台中市大雅區6日上午6時30分,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18歲李姓女學生疑似正前往學校途中,在綠燈期間通過斑馬線時,遭1輛左轉的廂型車撞上,導致頭部與身體多處受傷,李女被緊急送醫後,所幸並無生命危險。根據目擊者描述,當時李女正依照交通號誌行走斑馬線,廂型車駕駛疑似未注意行人,直接左轉撞上正在穿越馬路的李女,警方接獲報案後趕赴現場,經初步調查,肇事車輛由62歲楊姓男子駕駛,並無飲酒情況,楊男表示,由於未注意到行人,因此未能即時煞車,導致事故發生。警方指出,楊男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依規定暫停禮讓行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依此條例,楊男將面臨7200元至36000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目前,警方已調閱現場監視器影像,將進一步釐清事故詳情與責任歸屬。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特別是在接近行人穿越道時,應主動禮讓行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行人地獄!苗栗祖孫推嬰兒車過馬路遭撞翻 駕駛重罰吊扣執照
苗栗頭份市5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行人遭撞事故,1名55歲陳姓女子推著載有3歲孫女的嬰兒車穿越馬路時,30歲謝姓男子恰巧駕車駛來,未料疑因他未禮讓行人,不慎擦撞陳女祖孫2人,造成2人受傷送醫,所幸治療後均無大礙,後續警方將依法製單告發,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陳女推嬰兒車與年幼孫女過馬路時,才剛走到路中央,竟不慎被謝男駕駛的轎車撞上,猛烈的撞擊力導致祖孫2人連人帶車噴飛,造成陳女左小腿0.5公分撕裂傷及左手臂0.5公分擦傷,孫女則嘴巴流血,謝男見狀趕緊下車查看並協助幫忙。警方表示,上午8時許獲報,文化街與八德二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場後發現是轎車擦撞行人事故,隨即將受傷的祖孫2人送醫治療,所幸傷勢皆無生命危險,經酒測肇事的謝男無酒駕情事,警方初判肇因為謝男未禮讓行人惹禍,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款製單告發,可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警方說明,駕駛行經路口或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並禮讓行人,若為非號誌號路口,應遵守標誌、標線及號誌規定行駛,此外遇上閃光紅燈號誌或停標字時,應確認左右車況並禮讓幹線道車先行,藉此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撿水瓶誤踩油門!桃園婦駕車「連撞11車」 爆胎仍肇逃慘了
桃園市寶慶路往安慶街4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肇逃事故,1名67歲陳姓女子駕車行經時,為了撿拾滾落到腳踏墊上的水瓶,不慎誤踩油門,導致整車瞬間爆衝撞倒路旁停放的轎車,沒想到在倒車途中又波及10輛機車,陳女見狀不僅未下車察看還駕車逃離現場,最終仍被警方逮獲依法送辦。據了解,陳女駕駛白色WISH轎車沿桃園區寶慶路往安慶街方向行駛,過程中車上水瓶突滾落至腳踏墊上,她為了撿拾不慎誤踩油門,使整車失控加速衝撞路旁停放的1部車輛,豈料倒車時又再波及停放1排的10輛機車,此次事故共造成11部汽機車受害,所幸無人傷亡,誇張的是陳女犯行因心慌未作停留,竟還肇事逃逸。警方表示,桃園交通中隊員警獲報立即到場處理,同時通報警網攔查肇事車輛,同安派出所隨即派遣巡佐周登豐及警員吳偉群前往陳女住處停車場攔車,警方尋獲該車時,陳女不顧車輛已爆胎仍狂催油門逃跑,最終在警方喝斥熄火下,她才乖乖就範被拉下車到一旁緩和情緒。警方說明,經酒測排除陳女酒駕情事,她疑因過度慌張以至於情緒不穩,才未察覺爆胎肇逃,但陳女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駛執照1月至3月,後續警方將依法進行舉發,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高雄女騎士酒駕自摔!頭部受傷送醫 機車被扣駕照吊銷
高雄市苓雅區26日清晨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名24歲湯姓女子酒駕騎車,不慎在中華四路附近自摔,造成頭部與手腳多處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已被緊急送醫治療,警方經現場檢測發現湯女酒測值超標,除了將其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外,並依法開罰1萬5000元至9萬元不等罰鍰,扣留機車並吊扣駕照1年至2年。據了解,事件發生在清晨6時14分左右,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派員趕赴現場。經初步調查,湯女當時騎乘普重機車沿中華四路北向南行駛,疑因重心不穩導致自摔,車禍造成湯女多處受傷,警方到場後立即通報消防救護人員,將其送往醫院接受治療。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進一步釐清事故原因,初步研判為酒駕導致的自摔事故,湯女的酒測值超標,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除處以高額罰鍰外,現場移置保管其機車,同時吊扣駕駛執照;此外,湯女的行為已涉刑法《公共危險罪》,警方已將其移送高雄地檢署進一步偵辦。警方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車,以免釀成意外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酒駕不僅將面臨高額罰款及刑責,還可能影響長期生活規劃,得不償失。
轉彎未禮讓「撞傷2路人」!台南小黃運將下場曝
為了一掃台灣行人地獄的汙名,打造友好、安全的交通環境,立法院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必須禮讓行人,儘管新法已經上路逾1年,因未禮讓行人而導致的車禍事故仍時有耳聞,台南市中西區昨(17日)晚間發生人車擦撞意外,一名駕駛計程車的劉姓男子轉彎時不慎撞上2路人,所幸傷者並無大礙,而肇事計程車司機的下場也曝光。據了解,該起車禍事故發生於17日晚間7時許,當時劉男駕駛計程車行經中西區海安路、保安路口欲左轉時,疑未停下禮讓路人先行,隨即衝撞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2名民眾,幸好2人僅輕微擦挫傷。對此,台南市警二分局表示,針對劉姓計程車司機未禮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舉發,可處駕駛人7200元至3萬6千元以下罰鍰,另吊扣駕駛執照並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賺130後被罰10萬 苗栗白牌車駕駛遭扣牌扣照
白牌車輛違規載客遭重罰!日前,苗栗監理站查獲一輛白牌車違規載運2名乘客,當場開出10萬元罰單,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牌各4個月。據了解,該白牌車在大千醫院違規攬客,當時駕駛與乘客談妥車資後,要從大千醫院前往火車站,卻在下車時被稽查人員抓個正著。經過分別訪談乘客及駕駛,乘客坦承自大千醫院至苗栗火車站付費車資2人共130元,稽查人員隨即依規製單舉發。苗栗監理站表示,白牌車違規載客收費違反了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因此對該名駕駛處以10萬元的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以及違規營業車的車牌各4個月。這樣的重罰不僅是為了制止白牌攬客的歪風,也保障乘客的安全,並維護合法計程車駕駛的權益。苗栗監理站指出,當地白牌車經常在火車站和學校周邊違規招攬乘客。為了維護運輸市場秩序,監理站將持續與警方合作,定期加強巡查,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同時,苗栗監理站提醒民眾,白牌車並未投保乘客險,呼籲大家不要因為一時的方便而搭乘違法車輛。若發生事故,將難以求償,務必確保自身以及他人的安全。
深夜爆巨響!台中貨車撞毀店家遮雨棚竟落跑 駕駛恐賠錢再吊照
台中市西區7日晚間11時許發生一起肇逃事故,1輛大貨車行經事發路段時,右側車廂不慎撞擊1間店家的遮雨棚,巨大聲響驚醒正在睡夢中的屋主,未料經查看時駕駛竟早已駕車逃之夭夭,幸虧未造成人員傷亡,事後屋主通報處理,警方受理後已通知該車所屬的物流公司及肇事駕駛到案說明。警方表示,台中市第三警分局7日晚間11時23分接獲屋主報案,指稱店家遮雨棚慘遭撞毀,但肇事車輛早已逃逸,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展開追查,結果發現1輛營業大貨車由四維街沿大明路往自立街方向直行時,右側車廂不慎撞到店面遮雨棚後,貨車竟逃離現場,所幸事故無人傷亡。警方說明,經調查,警方迅速掌握貨車所屬物流公司後,已通知公司及肇事駕駛到案說明釐清過程,若證實有肇事逃逸一事,駕駛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可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詳細事故原因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交通部強制「嚴重違規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 最快10/31上路
為加強對高風險汽車駕駛人的駕照管理,交通部修正草案,強制高風險駕駛換發1至6年的短期駕照,並設定6年的觀察期,其中所有駕駛人在領取新駕照前,必須完成道安講習並繳清所有罰款,該規定將於10月31日起正式實施。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草案,規定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者、受吊銷駕照處分重新考照者、受吊扣駕照處分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年、2年、3年或6年駕駛執照。此外,駕駛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結清罰鍰,並統一律定須有6年觀察期,駕駛人於期間內無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方得依規定換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75歲,以確實達到矯正駕駛人違規的目的,交通部也於今年7月完成修正,預計宣導3個月後施行,也就是10月31日起正式實施。交通部說明,自102年7月1日起新領或已領有之各類普通駕駛執照者,除年滿75歲駕駛人應每3年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辦理換照外,其餘免再每6年定期換照。但為加強較高風險駕駛人之駕駛執照管理,將按其違規程度分級核發或換發較短效期之駕駛執照,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之汽車駕駛人,其原領有駕駛執照之有效期間,至受吊扣處分期間屆滿之日止,原照不再發還,應依規定換照。汽車駕駛人應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後1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若駕駛人未依規定申請換發者,駕照逾期不得駕車,另於重行申請換發時起,該6年期間續行計算,即逾期換照期間不計入6年觀察期。交通部表示,如汽車駕駛人於定期換照期間再受吊銷或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應再依相關換照規定辦理,且6年期間另重新起算,但規定換發駕駛執照之有效期間逾原照者,仍依原效期換發。例如駕駛人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重新考領取得2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如其於持照期間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吊扣期滿後仍應重新換發2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而非3年或6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此外,年滿75歲之高齡駕駛人,依現行規定係每3年定期換照,如其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核發2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於6年觀察期內仍應每2年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辦理換照。另若汽車駕駛人依本規則其他規定僅得領有未逾定期換照規定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者(例如癲癇患者依規定只能領有效期2年之駕照且受吊扣駕照處分),依其原適用之規定,無須適用定期換照規定。交通部也呼籲,駕駛人應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避免違規行為,以確保駕駛資格並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蛋車「祥和賽道」甩百顆蛋騎士慘犁田 駕駛恐罰9千吊照1年
新店安坑祥和路路幅寬敞,許多汽機車駕駛經常超速行駛,被戲稱是「祥和賽道」,加上該路段至少有3處盲彎及設置隔音牆,造成視線不佳,頻傳車禍,12日上午,甚至發生一起滿載雞蛋的9.5噸貨車,行經祥和路與吉安街口,疑因捆蛋箱繩子斷裂,導致蛋箱甩飛,造成上百顆雞蛋砸爛,蛋液從分隔島縫隙流到對向車道,導致一名機車男騎士失控摔車犁田,警方將對這名駕駛開出9千元罰單並吊扣駕照1年。這名28林姓男駕駛,今天(12日)上午8時許,開著一輛滿載雞蛋的9.5噸貨車,在新北市新店區祥和路與吉安街口,發生散落物造成的車禍,疑似車上的捆蛋箱繩子斷裂,導致過彎時蛋箱甩飛落地,讓上百顆雞蛋砸爛,蛋液更從分隔島縫隙流到對向車道,甚至造成當時行經的40歲李姓機車騎士,人車失控犁田。所幸李男僅有輕傷,警方及救護人員獲報到場,發現李男手腳擦挫傷,所幸經送醫救治後並無大礙,而警方同時對兩人進行酒測,兩人均未酒駕。警方表示,針對林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將對林男開出9千元罰單,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於車禍確切原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祥和路以五重溪加蓋舖設,道路彎延曲折,因路幅寬敞及路面設計緣故,許多駕駛誤以為是快速道路,加上整條路至少有3處盲彎,容易產生視線死角,後方車輛稍有不慎便會追撞釀禍。據統計,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底,祥和路共發生535起車禍,體傷事故329件、車損事故203件,累積已有3人死亡。
七月新制懶人包!4項民生改革「交通微罪、囤房稅2.0」一次看
時序即將邁入7月,政府有多項新措施將上路,與交通有關的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外,還包括振興花東觀光的「250元農粉幣」、診所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以及囤房稅2.0新制等。「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為此,交通部也重新修訂道交條例,決議開放4個違規項目讓民眾可以檢舉,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此外,根據第63條的規定,汽車駕駛人若違規,將依危害程度記1至3點。現行規定是駕駛人在一年內累積滿12點,駕照將被吊扣2個月;若在兩年內被吊扣駕駛執照兩次,再次被記違規點數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然而駕駛人若累積達6點,一年內可申請一次自費講習,並扣抵2點。修訂後的新規定允許駕駛人一年內可申請兩次自費講習,每次扣抵2點,合計最多扣抵4點。花蓮農業部發放70萬張「農粉幣」為了振興花東地區觀光,花蓮農業部自7月1日至10月31日,發放70萬張「農粉幣」,每張價值250元,到花蓮遊玩者及在指定電商平台消費滿千者都可以領取,可以用於花蓮店家實體消費。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近期疫情升溫,疾管署也與藥師公會合作,於6月底前在全台4,500餘家健保特約藥局設置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送點,配送844萬餘劑家用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5月底約184萬劑、113年6月660萬劑供民眾若出現症狀時即可使用。疾管署也考量到醫療院所有症狀個案的需求性,故於113年5月即規劃醫療院所發放之策略,將效期至113年9月至114年1月的300萬劑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9月共計35萬劑;113年12月共計143萬劑;114年1月122萬劑,於7月起透過800家以上醫療院所提供民眾就醫時使用,此策略著重於診所就診個案及其家人有快篩的需求,以接續6月底藥局發放方案。囤房稅2.0為了落實居住正義,蔡總統於113年1月3日公布修正《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將於113年7月1日上路。第一項改革是加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利用者的房屋稅負擔,合理化房屋稅負,因此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按「全國歸戶」及調高其法定稅率為2%-4.8%,且各地方政府都必須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方式課徵(超過一定戶數全部適用較高稅率,非分別適用各級距稅率〔例如2戶以內3.2%、3-4戶3.8%、5-6戶4.2%、7戶以上4.8%,小財如有5戶房屋,則這5戶都會按4.2%課稅〕)。為了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第二項改革是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從1.2%調降至1%;而為了鼓勵釋出空(閒)置房屋,促進房屋有效利用、增加租賃市場供給,第三項改革是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高為2%-4.8%,但如果將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可適用較低的1.5%-2.4%(等同最高稅率減半,也比修法前最高稅率3.6%少1/3),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多屋族將空屋提供出租。此外,將房屋供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公益出租使用,仍適用1.2%,稅負更輕。財政部也提到,因繼承成為共有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處分及利用上較難與其他共有人達成共識,致房屋未能有效利用,與自願購入房屋有所不同,應適度減輕非自願持有共有房屋者的稅負,因此第四項改革為繼承取得共有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排除適用其他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2%-4.8%,改按較低的1.5%-2.4%(最高稅率也比修法前少1/3);而為了促使建商加速釋出餘屋,第五項改革為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高為2%-4.8%,但建商興建住家用房屋在合理銷售期間2年以內,可適用較低的2%-3.6%,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建商依市場狀況調整價格加速出售,可望增加房屋市場供給。
吊扣駕照期滿「原照不發還」須換照 再加6年觀察期!7.3萬人受影響
交通部重新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正草案,規定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者、受吊銷駕照處分重新考照者、受吊扣駕照處分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年、2年、3年或6年駕駛執照,且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結清罰鍰,並統一律定須有6年觀察期,駕駛人於期間內無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方得依規定換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75歲,以確實達到矯正駕駛人違規的目的。預計今年7月完成修正,宣導3個月後施行,預估約7.3萬人將受影響。。交通部說明,自102年7月1日起新領或已領有之各類普通駕駛執照者,除年滿75歲駕駛人應每3年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辦理換照外,其餘免再每6年定期換照。但為加強較高風險駕駛人之駕駛執照管理,將按其違規程度分級核發或換發較短效期之駕駛執照,未來完成相關法令修正後,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之汽車駕駛人,其原領有駕駛執照之有效期間,至受吊扣處分期間屆滿之日止,原照不再發還,應依規定換照。汽車駕駛人應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後1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若駕駛人未依規定申請換發者,駕照逾期不得駕車,另於重行申請換發時起,該6年期間續行計算,即逾期換照期間不計入6年觀察期。交通部表示,如汽車駕駛人於定期換照期間再受吊銷或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應再依相關換照規定辦理,且6年期間另重新起算,但規定換發駕駛執照之有效期間逾原照者,仍依原效期換發。例如駕駛人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重新考領取得2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如其於持照期間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吊扣期滿後仍應重新換發2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而非3年或6年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此外,年滿75歲之高齡駕駛人,依現行規定係每3年定期換照,如其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核發2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於6年觀察期內仍應每2年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辦理換照。另若汽車駕駛人依本規則其他規定僅得領有未逾定期換照規定有效期間之駕駛執照者(例如癲癇患者依規定只能領有效期2年之駕照且受吊扣駕照處分),依其原適用之規定,無須適用定期換照規定。交通部呼籲駕駛人應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避免違規行為,以確保駕駛資格並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