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扣駕駛執照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駕駛 車禍 行人 交通部
毒駕亡命夜!左營男闖紅燈拒檢狂逃 逆向衝死巷撞6車仍想跑、車藏毒品全曝光
今天凌晨,高雄市左營區上演警匪追逐驚險畫面;一名34歲洪姓男子駕駛租賃車,載著31歲林姓女友外出,因闖紅燈遭警方攔查,竟拒絕配合並加速逃逸,不僅沿途逆向行駛,還闖入死巷企圖突圍,接連撞毀6輛汽機車與單車,但最後警方破窗逮人,並在車內查獲多種毒品,洪男經快篩呈陽性反應,涉嫌毒駕,訊後依多項罪嫌移送法辦。左營警分局表示,凌晨3時許巡邏員警行經華夏路與曾子路口時,發現洪男駕車違規闖越紅燈,立即開啟警示燈示意停車受檢。不料洪男不但未依指示停車,反而猛踩油門逃逸,警方隨即展開追緝。追逐過程中,洪男沿曾子路往西逃竄,甚至逆向行駛企圖甩開警方,最後誤闖重治路一處死巷。當警方駕駛巡邏車封鎖後方退路時,洪男仍不願就範,強行衝撞前方障礙物企圖突圍,造成1輛自小客車、4輛機車及1輛腳踏車受損,現場一片狼藉。警方見情況危急,立即持破窗器擊碎車窗,強制將洪男及林姓女友帶下車控制。整起追逐過程也被附近民眾目擊,不少網友在社群平台發文詢問「左營到底發生什麼事?怎麼突然出現一堆警車」。警方隨後依法搜索車輛,查獲現金2萬8000元、4支手機,以及毒品咖啡包6包、安非他命3包、依託咪酯粉末2包、依託咪酯煙油4瓶、哈密瓜碇1包及一袋不明膠囊,總毛重約30.27公克,懷疑涉及毒品施用與持有。經警方對洪男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陽性反應,顯示有施用毒品後駕車情形。警方訊後依妨害公務、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其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羈押。此外,洪男涉及闖紅燈、逆向行駛及毒駕等多項重大交通違規,警方依法舉發,最高可裁處12萬72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同時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
國外合法呼麻返台小心!未開車被驗出也違規 恐遭吊銷駕照
近期社會上毒駕害人致死事件頻傳,交通部表示,毒駕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威脅,將推動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遏止毒駕行為。其中包括吸毒者未駕車也會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代表民眾若去大麻合法國家體驗,返國被驗出就會吊銷駕照,引發各界熱議。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為了進一步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若民眾前往像是泰國開放大麻合法的國家,體驗抽大麻後返國被驗出就可能在未駕車情況下面臨被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對此,交通部也指出,各國有各自法令規定,國外合法的行為在台灣未必合法,原則是進到我國境內就要遵守我國法令,故大麻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屬二級毒品,即使吸食行為在國外,返國經警方確認有施用毒品情形並通報,未來就可依修法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處罰。除此之外,交通部也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交通部強調,政府對於毒駕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透過法制精進、執法強化及戒癮管理等多元措施,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共同守護全民交通安全。
毒駕逆向撞路邊車!高雄男持「喪屍煙彈」菸油與毒咖啡包遭逮
今天凌晨,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二路發生毒駕車禍事故,一名34歲林姓男子駕車逆向行駛,擦撞停放路旁的2輛轎車,警方到場處理時,發現林男不僅無照駕駛,毒品快篩也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含依托咪酯菸油的電子菸主機及毒品咖啡包,依法送辦並追查毒品來源。警方是在今天凌晨0時30分許接獲報案,指三民區大昌二路發生交通事故。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林男駕駛轎車沿大昌二路由北往南行駛時,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逆向駛入對向車道,擦撞路旁停放的2輛轎車,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員警進一步盤查時,查獲林男持有1組內含依托咪酯菸油的電子菸主機,以及5包第三級毒品卡西酮咖啡包,並使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結果呈現毒品陽性反應,當場將其逮捕帶回偵辦。警方初步調查認為,林男涉及毒後駕車、無照駕駛及違規駛入來車道等情事,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檢方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同時持續向上追查毒品來源。警方指出,無照駕駛可處3萬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及扣繳車牌;違規駛入來車道可再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至於毒駕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
毒駕逆撞停車釀禍! 高雄通緝犯打赤膊狂逃雙雙栽警網
高雄市三民區3日凌晨接連發生兩起離譜案件,一起是男子涉嫌毒駕逆向撞車,另一起則是通緝犯打赤膊在街頭徘徊,遭警方盤查時企圖逃跑,最終仍難逃法網。短短數小時內接連傳出違法事件,也讓警方疲於奔命。警方指出,3日凌晨12時30分許,34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三民區大昌二路南向行駛,行經育英街口時,車輛突然偏離車道向左側衝去,逆向撞上路旁停放的兩輛汽車。猛烈撞擊造成車輛毀損,所幸當時停放車內無人,事故也未波及其他用路人,因此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到場處理時,發現林男神情恍惚、反應異常,經進一步檢查後,發現其疑似有毒駕情形。警方隨後在車內查獲電子菸主機及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菸油,也就是俗稱的「喪屍菸彈」,另查扣印有「熊哥」圖案的三級毒品卡西酮咖啡包共5包。調查後更發現,林男竟還是無照駕駛,可謂違規情節嚴重。警方除依法開立罰單外,也當場將事故車輛移置保管,扣繳車牌並吊扣駕駛執照。至於涉嫌持有毒品及毒駕危害公共安全部分,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另一方面,昨晚9時許,警方在三民區十全一路巡邏時,發現54歲宋姓男子赤裸上身在街頭來回徘徊,由於其神情怪異,警方擔心發生意外而主動上前關心。不料宋男見警察靠近後竟轉身逃跑,警方立即追趕並在熱心民眾協助下順利將其壓制。經警方查證身分後發現,宋男竟是遭高雄地方法院發布通緝的偽造文書案件通緝犯。警方依法將其逮捕並解送歸案,至於他為何打赤膊在街頭閒晃,警方初步懷疑可能與近期高溫天氣有關,詳細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交通部推動毒駕嚴懲措施 建立預防性駕照吊扣吊銷機制、強化源頭管理
針對立法院陳培瑜委員、范雲委員、吳思瑤委員今(6/1)日召開記者會關注新興毒品及毒駕問題,並指示跨部會共同出擊一節,交通部表示,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威脅。為展現政府共同打擊毒駕的決心,交通部已於今(115)年5月11日及5月27日邀集司法院、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規劃透過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全面加嚴毒駕相關處罰與管制措施。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為進一步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此外,交通部表示,也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交通部強調,政府對於毒駕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透過法制精進、執法強化及戒癮管理等多元措施,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共同守護全民交通安全。
馬路突「多1塊紅色」用途曝光! 駕駛若違規最重罰3萬6千元
駕駛若看見馬路上突然多出「一整塊紅色方形」要注意了!為提升巷弄內行人通行安全,新北市交通局與養工處合作,在新店區中正路117巷設置「行人優先區」,並首度使用彩色壓花瀝青鋪面,透過醒目視覺效果與車輛行經時產生的微震動提醒,讓駕駛人主動減速、停讓行人。「行人優先區」入口處的彩色鋪面是透過不同顏色及花紋,提醒用路人進入此區域請「減速慢行」。 (圖/翻攝自臉書/臺北交通大家談)交通局專門委員林昭賢表示,新店區中正路117巷鄰近瑠公公園,2側以住宅區為主,是居民日常外出、通勤與學生上下學的重要巷道。不過林昭賢透露,有居民反映自從中華路83巷通車後,部分車輛改走這條巷子前往北新路,使該巷弄成為車流捷徑,居民也因此更加關心行人通行安全問題。林昭賢指出,為提升社區行人安全,交通局在與地方充分溝通後,推動設置行人優先區,除了在入口設置「行人優先區」及速限20公里標誌外,並鋪設「彩色壓花瀝青鋪面」,不僅能提升路面防滑效果,同時也可透過色彩和鋪面觸感,提醒駕駛人進入巷道後,應主動減速、停讓行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若在行人穿越時而未停讓,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未禮讓視障者(白手杖、導盲犬),將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此外,若因未停讓肇事致人受傷者,將處新臺幣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交通局說明,行人優先區內行人可於道路範圍內優先通行,車輛必須隨時停讓行人,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且禁止按鳴喇叭,希望把安靜、安全的生活品質還給居民,讓長者散步、孩童行走都能更安心。交通局表示,目前除新店區中正路117巷外,蘆洲區中正路192巷及板橋區光明街也已設置行人優先區。交通局指出,其中板橋區光明街實施行人優先區後,車輛平均行駛速率下降14%,交通事故更減少60%,改善成效相當顯著,未來將持續觀察各處行人優先區運作情形,並滾動檢討相關設施,在兼顧交通安全與地方通行需求下,持續打造更友善的人本交通環境。
奧迪行駛板橋街頭拒檢狂飆 警狂開4單罰4.1萬扣照6個月
新北市板橋區29日發生拒檢逃逸案,莊姓男子晚間6時許,駕駛白色奧迪A1行經三民路二段時,因形跡可疑引起巡邏員警注意。當警員趨前示意準備攔查時,莊男竟無視公權力,突然加足馬力企圖衝撞執勤員警,所幸員警反應迅速敏捷閃避,莊男趁隙逃逸,警方已鎖定其身分,並開出多張罰單,總罰金達4萬1900元。據了解,案發當時正值下班尖峰時段,莊男卻拒絕盤查、加速逃逸,並意圖衝撞執勤員警,員警及時閃避,並想以警棍破窗,但前方交通燈號正好轉為綠燈,莊男見狀隨即鑽入車陣,往中和方向竄逃。警方考量到現場人車密集,為避免強行追捕引發更大的公眾安全威脅,員警當下決定停止緊追,並立刻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與車籍資料,鎖定莊姓車主身分進行後續查辦。警方表示,莊男在逃逸過程中接連觸法,包含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危險駕車、闖紅燈以及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違規行為,已分別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多項條文掣單告發,罰鍰高達4萬1900元,並將處以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之處分。目前警方已通知莊男到案說明,以進一步釐清其當時拒檢衝撞的具體動機。
高雄凌晨轎車自撞電桿 女駕駛棄車逃逸成謎 母親身分曝光警追人
高雄市橋頭區通燕路於15日凌晨2時23分發生一起離奇交通事故,1輛自小客車不明原因自撞路旁電桿,造成車輛受損。警方到場後卻未見駕駛人留在現場,僅從監視器畫面中發現,1名女子在事故發生後自行脫困下車,隨即棄置車輛徒步逃離現場,引發諸多疑點。岡山警分局表示,當時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派員前往處理,並調閱周邊監視器釐清事故經過,畫面顯示,該輛轎車沿通燕路往西方向行駛,行經事故地點時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車輛偏左直接撞上路旁電桿。撞擊後車輛停在路旁,女子則自行打開車門下車,短暫停留後便快步離開現場,朝橋頭方向徒步離去。由於駕駛人未留在現場,警方無法第一時間確認其是否受傷,也無法即時實施酒精濃度檢測,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肇事未造成人員傷亡,卻未依規定留在現場處理,可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若有逃逸行為,還可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警方隨後依車牌資料查出車主為黃姓男子,黃男到案說明時表示,事故當下車輛是由其蔡姓母親駕駛,但他並不清楚母親為何會在事故後離開現場,目前也尚未能與母親取得聯繫。警方已持續調閱沿線監視器,追查蔡姓女子的行蹤,並將依法通知其到案說明,以釐清是否涉及酒駕或其他不法情事。至於詳細肇事原因,後續將交由交通大隊進行專業分析鑑定。
高雄男「衝撞路邊車輛」秒逃跑 警沿線找人才發現是酒駕
高雄市三民區鼎貴路一輛轎車今(18)日凌晨3時許自撞路邊車輛,撞擊聲巨大引起周邊居民關注,警方發現「駕駛跑了」,經熱心居民指認逃跑方向,在沿線逮到23歲蔡姓男子,確認酒精濃度超標,依公共危險罪及多項交通違規送辦。撞擊在深夜的鼎貴路發出巨大聲響,驚動住戶出門查看,發現其中一戶停放在門口的銀色轎車,遭白色轎車撞爛,車頭嚴重毀損,肇事的白色轎車就停在一旁,駕駛已不見蹤影,住在車禍地點對面的網友在Threads指「打遊戲聽到碰一聲,想說完蛋了」,出門查看駕駛就已經跑了,還好沒有撞到人。警方接獲到案到場,確認駕駛已不見蹤影,經居民指認及調閱監視器,在距離事發地點不遠處逮到開車的蔡男,並經酒測後確認酒測值達0.5已明顯超標,蔡男供稱剛從上班地點離開,離開前有喝2瓶啤酒而肇事。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將蔡男移送地檢署偵辦外,也發現蔡男沿途涉及逆向、肇事逃逸、酒駕等交通違規,開出最高12萬4500元罰單,並吊扣駕駛執照,詳細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撞爛候車亭肇逃 金門大貨車駕駛躲廠房3小時遭警逮
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歐厝路段「歐厝二」公車候車亭1日晚間8時30分許遭車輛撞擊,整座候車亭柱子斷裂、屋頂掀落,幾近全毀,肇事車輛逃逸無蹤。金城警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3小時內循線查獲許姓駕駛。警方表示,經專案小組追查,發現一輛大貨車沿金山路往歐厝方向行駛,涉有重嫌。經過濾該時段附近路段,只有該大貨車經過,隨即派員沿路查找,在距離事故地點300公尺一處僻靜廠房作業區發現肇事車輛,循線查獲許姓駕駛。初步調查,許姓駕駛行至該肇事路段時疑因機械故障自撞候車亭,由於撞擊力道太大,除公車候車亭幾乎全毀外,肇事大貨車車頭亦嚴重凹陷,所幸無人受傷。事發後許男聯繫友人協助將車輛拖離現,警方證實其並未酒駕,具體肇事原因待進一步釐清。金城分局分局長朱政憲表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對許姓駕駛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候車亭毀損部分,業由主管機關金門車船處向許姓駕駛辦理求償。
台南又爆公車撞行人!女過斑馬線遭撞飛 駕駛未禮讓釀禍
台南市再次傳出行人遭車輛撞擊事件,24日上午10時左右,中西區公園路與成功路口驚傳一起交通事故,1輛由40歲陳姓男子駕駛的公車,在右轉時疑似未禮讓正在穿越斑馬線的33歲黃姓女子,直接將其撞倒,造成黃女手腳多處擦挫傷,所幸並無生命危險。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發當時陳男駕駛公車由公園路北向進入成功路時,未察覺正在通過斑馬線的黃女,兩人因此發生碰撞,黃女受到衝擊後踉蹌數步倒地,隨即被送往醫院治療,警方在現場進行酒測後,確認陳姓駕駛酒測值為0,排除酒駕因素,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台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陳姓駕駛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即轉彎車輛未禮讓行人,導致行人受傷,依規定,駕駛若因此肇事致人受傷,將面臨新台幣7,200元以上至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若釀成重傷或死亡更將面臨吊銷駕照的處分。交通分隊長戴川盛也呼籲,轉彎駕駛人務必減速慢行,特別是在有行人穿越道的路口,應主動停讓,以確保行人安全,強調許多事故的發生往往來自一時不察與缺乏警覺,駕駛人應時時保持警惕,勿因一念之差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女駕駛擦撞機車波及2車釀3傷!下秒竟肇逃 警鎖定車號通知到案
高雄三民區20日下午4時許發生追撞交通事故,林姓女子開車時與李姓機車騎士發生擦撞,李男再撞到前方陳姓男騎士、張姓男騎士,造成李男、陳男及張男後方的女乘客摔車擦挫傷,送醫治療後無大礙,但林姓女子當場肇事逃逸,警方已經鎖定車號通知她到案說明,並將會依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罪移送偵辦。20日下午警消獲報三民區鼎山街發生交通事故,救護人員到場時看見3人擦挫傷,立刻將傷者送醫,經治療後無大礙,員警則在事故現場處理測繪,初步研判為林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在變換車道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另林女肇事後未停留現場逕行駛離,也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若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將可吊銷其駕駛執照,警方已經循線通知林女到案說明,全案將依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罪嫌函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遮牌闖國道!紅牌重機男狂飆48公里還撞警 最重恐罰近20萬
23歲的范姓男子駕駛紅牌重型機車,19日晚間從國道1號南向70公里,一路疾駛至118公里,途中他不僅持續違規行駛,還因遮蔽車牌與逃逸行為,將自己推向了法律的邊緣,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出巡邏警力攔查,但范男並未配合,反而加速逃逸,並在逃逸過程中多次行駛於車道邊緣和路肩,極度危險。直到行駛至國道1號南向118公里(造橋地磅附近)時,警方終於成功將車輛攔停,整個追查過程中,范男對警方指令頑抗,並與員警發生衝突,造成其中1名員警輕微擦挫傷,警方隨後進行酒測,結果顯示范男並未酒駕,然而,隨著對其違規行為的調查,范男仍面臨一系列嚴重指控。根據警方的報告,范男違反了多項道路交通管理規定,首先遮蔽車牌並未依規定申請更換,此外,其駕駛行為被認定為危險駕駛,並且在攔查過程中撞傷員警,還涉嫌在未經公告的路段駕駛超過550CC排氣量的大型重機,這些行為合計將面臨高達19萬6800元的罰款,並將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警方將范男依《妨礙公務》、《公共危險等》罪名移送苗栗地檢署進一步偵辦,並對其未來的交通安全與行為後果深感擔憂。
桃園2學生走斑馬線「舉手過馬路」 10車無視繼續開…警方要罰了
為了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政府針對車輛未禮讓行人等行為進行修法,然而仍有許多駕駛不當一回事。桃園有2名小學生日前下課準備過馬路,走在斑馬線上並且「舉手」,可是來來往往約莫10輛車,沒有一台願意停下來,引發爭議,對此警方也祭出懲罰了。網紅「Cheap」在臉書PO出30秒影片,時間是本月16日傍晚5點半左右,2名小學生分別牽著Ubike和戴安全帽,走在斑馬線上要過馬路,因為沒有紅綠燈,面對來來往往的車輛,只好舉手示意車輛停下禮讓,豈料多達10輛車視若無睹,直到第11輛車停下,但因為另一邊已經綠燈,2名小學生只好趕緊退回去,因為站在中間反而危險。Cheap痛批,一條馬路,竟然成了「過不去的關卡」,不是因為紅燈,而是因為這個社會的冷漠,「這些大人,是怎麼做到這麼冷血的?」以為這2年行人路權有好一點,看到這樣的情況不禁覺得心寒。警方已舉發10輛未禮讓行人之車輛。(圖/翻攝自Cheap臉書)對此,桃園分局指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同條第4項規定: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本案共舉發10輛未禮讓行人之自小客車。
又是你!撞爛炸雞攤還肇逃 車牌留現場下場慘了
雲林縣虎尾鎮近日有輛紅色轎車,因接連違停、肇事逃逸,被民眾PO文在臉書提醒大家要注意車牌1X22汽車,更有炸雞攤老闆15日PO文「我那小小的攤位被他撞爛了,還留下車牌給我」,抱怨攤位被破壞,現場竟還留下號碼為「1X22」的車牌。警方16日表示已尋獲肇事車輛,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1名炸雞業者在「虎尾人(讚)出來」臉書PO文,指15日晚上接近11點時已收攤休息,忽然聽到一聲巨響,有汽車撞上炸雞攤,當時駕駛還下車查看,他要肇事駕駛不要走,但駕駛不理會逕自離開現場,估計攤位損失逾萬元。網友紛紛留言「又是1X22」、「最近的網紅」、「紅色超跑超會落跑」。有網友說,紅色轎車8日就在虎尾鎮中正路違規停車,橫停在路上被人質問「怎麼開車的」,沒想到駕駛竟大聲用台語回嗆「安納啦」。另外,紅色轎車駕駛到洗車場洗車,倒車時撞到其他車輛,駕駛下車查看,一聽到有人要報警,便匆忙逃離現場。虎尾警分局15日晚間獲報後,在距肇事地點炸雞攤4公里的下溪里發現紅色轎車,車頭嚴重毀損,正副駕駛的安全氣囊都已爆開,駕駛不在現場,已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罰處1000至3000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
高雄離譜車禍驚悚畫面曝光!男左轉撞飛行人 網友怒譙「三寶駕駛」
高雄市三民區建興路與正興路口,5日中午12時32分左右發生一起驚悚車禍事件,1名35歲黃姓男子駕駛白色休旅車準備左轉,卻因未禮讓行人,直接將1名正走在斑馬線上的25歲黃姓女子撞倒,女子瞬間被撞飛並跌坐在地,所幸她送醫後僅輕傷,這起車禍的驚悚畫面被停等紅燈的其他轎車駕駛拍下並PO網,引起廣泛關注,並在網路上掀起討論與批評。根據目擊者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當時正是行人綠燈時間,黃姓女子邊滑手機邊走過斑馬線,未曾料到突然遭到左轉休旅車撞擊,該女子被撞飛後當場跌坐在地,臉色驚恐,顯然受到不小驚嚇,事發瞬間,駕駛的白色休旅車並未顯示出任何減速或停車的跡象,讓這起車禍顯得格外離譜,事後這段影片在網路上引發大量關注,並引來網友怒批。許多網友在影片下留言表達強烈不滿,指責肇事駕駛為「三寶」駕駛,並質疑是否在開車時低頭滑手機,有網友提到「駕駛的前擋風玻璃隔熱紙黑成那副樣子,駕駛高機率正在低頭滑手機」,更有不少人質疑這起車禍的處理方式,並痛批現今社會的行車安全問題,部分網友甚至直言「行人地獄」一詞,對駕駛不顧行人安全的行為深感憤怒。警方表示,該名黃姓駕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這項法規規定駕駛人必須在行人穿越道上禮讓行人,違者可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可吊扣駕駛執照1年,警方也表示,將對事故進行詳細分析研判,進一步確認事故原因。
國道驚魂!貨櫃車輪胎脫落狂飛砸毀賓士休旅 車主閃避不及受傷送醫
國道1號鼎金路段12日上午9點18分,發生一起驚悚車禍,1輛貨櫃車行駛南向時,右側第二軸的2顆輪胎突然脫落,瞬間滾向護欄後彈飛至對向北上車道,猛然砸中1輛賓士休旅車,33 歲黃姓駕駛閃避不及,車輛右側當場被擊毀,導致車體碎片四散,波及另1輛小貨車,黃男手部擦傷後被送醫救治,所幸無重大傷亡。警方調查,52歲龍姓男子駕駛的貨櫃車,當時行駛於南下中線車道,疑似因車輛機件故障或未妥善維護,導致右側第二軸的輪胎組突然脫落,2顆輪胎先滾向外側車道護欄,隨後高速彈回車道內,嚇得1輛白色休旅車駕駛急忙閃避,這組輪胎隨後又飛越中央分隔島,以極快的速度衝向對向北上車道。當時北上車道的賓士休旅車駕駛幾乎毫無反應時間,僅短短2秒內便遭輪胎猛擊,導致車輛右前側全毀,輪胎歪斜,強大撞擊力讓賓士車的碎片四濺,其中部分車體殘骸波及到外側車道的1輛白色自小貨車,造成底盤受損,更令人驚險的是,該貨櫃車不僅輪胎脫落,還掉落輪軸附屬機件,這些零件被後方1輛自小客車輾過。警方趕赴現場後,對所有當事駕駛進行酒測,確認4人皆無酒駕,由於輪胎脫落屬於車輛維護不當,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1條開罰,對貨櫃車駕駛處以新台幣1000元至6000元罰鍰,並因事故造成傷害,吊扣駕駛執照1年,若此類事故導致重傷或死亡,駕駛將面臨駕照吊銷處分。
台中18歲女學生斑馬線上遭左轉廂型車撞擊 駕駛恐遭罰鍰3萬6
台中市大雅區6日上午6時30分,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18歲李姓女學生疑似正前往學校途中,在綠燈期間通過斑馬線時,遭1輛左轉的廂型車撞上,導致頭部與身體多處受傷,李女被緊急送醫後,所幸並無生命危險。根據目擊者描述,當時李女正依照交通號誌行走斑馬線,廂型車駕駛疑似未注意行人,直接左轉撞上正在穿越馬路的李女,警方接獲報案後趕赴現場,經初步調查,肇事車輛由62歲楊姓男子駕駛,並無飲酒情況,楊男表示,由於未注意到行人,因此未能即時煞車,導致事故發生。警方指出,楊男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依規定暫停禮讓行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依此條例,楊男將面臨7200元至36000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目前,警方已調閱現場監視器影像,將進一步釐清事故詳情與責任歸屬。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特別是在接近行人穿越道時,應主動禮讓行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行人地獄!苗栗祖孫推嬰兒車過馬路遭撞翻 駕駛重罰吊扣執照
苗栗頭份市5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行人遭撞事故,1名55歲陳姓女子推著載有3歲孫女的嬰兒車穿越馬路時,30歲謝姓男子恰巧駕車駛來,未料疑因他未禮讓行人,不慎擦撞陳女祖孫2人,造成2人受傷送醫,所幸治療後均無大礙,後續警方將依法製單告發,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陳女推嬰兒車與年幼孫女過馬路時,才剛走到路中央,竟不慎被謝男駕駛的轎車撞上,猛烈的撞擊力導致祖孫2人連人帶車噴飛,造成陳女左小腿0.5公分撕裂傷及左手臂0.5公分擦傷,孫女則嘴巴流血,謝男見狀趕緊下車查看並協助幫忙。警方表示,上午8時許獲報,文化街與八德二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場後發現是轎車擦撞行人事故,隨即將受傷的祖孫2人送醫治療,所幸傷勢皆無生命危險,經酒測肇事的謝男無酒駕情事,警方初判肇因為謝男未禮讓行人惹禍,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款製單告發,可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警方說明,駕駛行經路口或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並禮讓行人,若為非號誌號路口,應遵守標誌、標線及號誌規定行駛,此外遇上閃光紅燈號誌或停標字時,應確認左右車況並禮讓幹線道車先行,藉此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撿水瓶誤踩油門!桃園婦駕車「連撞11車」 爆胎仍肇逃慘了
桃園市寶慶路往安慶街4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肇逃事故,1名67歲陳姓女子駕車行經時,為了撿拾滾落到腳踏墊上的水瓶,不慎誤踩油門,導致整車瞬間爆衝撞倒路旁停放的轎車,沒想到在倒車途中又波及10輛機車,陳女見狀不僅未下車察看還駕車逃離現場,最終仍被警方逮獲依法送辦。據了解,陳女駕駛白色WISH轎車沿桃園區寶慶路往安慶街方向行駛,過程中車上水瓶突滾落至腳踏墊上,她為了撿拾不慎誤踩油門,使整車失控加速衝撞路旁停放的1部車輛,豈料倒車時又再波及停放1排的10輛機車,此次事故共造成11部汽機車受害,所幸無人傷亡,誇張的是陳女犯行因心慌未作停留,竟還肇事逃逸。警方表示,桃園交通中隊員警獲報立即到場處理,同時通報警網攔查肇事車輛,同安派出所隨即派遣巡佐周登豐及警員吳偉群前往陳女住處停車場攔車,警方尋獲該車時,陳女不顧車輛已爆胎仍狂催油門逃跑,最終在警方喝斥熄火下,她才乖乖就範被拉下車到一旁緩和情緒。警方說明,經酒測排除陳女酒駕情事,她疑因過度慌張以至於情緒不穩,才未察覺爆胎肇逃,但陳女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駕駛執照1月至3月,後續警方將依法進行舉發,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