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扣
」 毒駕 酒駕 毒品 駕照 車禍
租保時捷當飆速神器!1個月連吞3張超速罰單 600萬名車遭吊牌1年慘賠353萬
陳姓男子以每月近30萬元租金,向車商承租一輛市價逾600萬元的保時捷Taycan GTS作為代步車,未料交車後短短1個多月內,竟在國道三度嚴重超速遭舉發,導致車輛牌照被吊扣1年;車商認為名車因此無法出租造成損失,依契約向陳男求償12個月租金共353萬400元;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因陳男未到庭也未提出答辯,判決須全額賠償。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24年11月30日向租賃車商承租一輛PORSCHE Taycan GTS,雙方並簽訂代步車輛借用契約。不料陳男取得車輛後不久,便於同年12月1日、12月25日及2025年1月15日,接連在國道因嚴重超速遭警方舉發。由於短時間內累積重大違規紀錄,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於2025年2月5日起對該車執行吊扣牌照1年處分,直到2026年2月4日才能恢復使用;車商指出,車輛在吊牌期間無法合法上路出租,直接影響營運收益,因此依契約約定,以每月租金29萬4200元計算,向陳男求償一年租金損失共353萬400元。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陳男雖經合法通知,卻始終未出庭說明,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答辯或陳述意見。法官審酌車商提出的租賃契約、超速舉發資料及吊扣牌照執行單等證據,認為車商主張與事證相符。台中地院指出,依民事訴訟相關規定,陳男未到庭且未提出爭執,視同對車商主張的事實表示承認,因此認定求償金額有據,判決陳男應全額賠償353萬400元,全案仍可上訴。
紅線違停竟扯毒駕!基隆男主動掏喪屍煙彈 快篩驗出雙毒當場遭逮
基隆市1名46歲陳姓男子,日前因將機車違規停放在紅線區域,引起巡邏員警注意,未料一場看似單純的交通違規盤查,竟意外揭發毒駕案件。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員警於6月6日上午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陳男的普通重型機車違規停放,隨即上前進行盤查。警方表示,陳男在接受查詢身分及相關資料時,主動交出一顆依托咪酯煙彈、一罐依托咪酯煙油以及一支電子煙加熱器。員警察覺其神情及行為有異,懷疑可能涉及毒品施用,因此進一步使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進行檢測。結果顯示,陳男對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均呈現陽性反應,顯示其疑似在施用毒品後騎乘機車上路。警方當場依現行犯將陳男逮捕,並帶返派出所進一步調查。全案後續依涉嫌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同時,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其違規停車及毒駕行為開罰,並依法將機車移置保管及吊扣車牌。近年來,被俗稱為「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電子煙產品頻繁出現在毒品案件中,因其可能造成精神恍惚、反應遲鈍甚至失去意識等情況,對公共安全造成極大威脅。尤其駕駛人在施用相關物質後上路,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危害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基隆市警第一分局指出,目前已全面配備唾液毒品快篩試劑,讓第一線員警在攔檢及查緝過程中,能夠快速辨識疑似毒駕案件,提高執法效率與取締成效。警方強調,對於毒駕行為絕不寬貸,將持續強化查緝力度,配合政府推動毒駕防制政策,全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民眾行車安全,避免因毒品影響駕駛能力而導致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此次案件也再次提醒民眾,切勿施用毒品後駕駛交通工具,以免觸法並危害公共安全。
依托咪酯升列一級毒品 警政署:全面導入唾液毒品快篩試劑
近年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及施用後駕車所衍生的公共安全風險備受關注。內政部警政署今(4)日表示,已全面導入唾液毒品快篩試劑,並同步精進執法程序、強化路面攔查及溯源斷毒作為,全面提升毒駕防制與反毒治理成效。警政署指出,毒駕防制關鍵在於及早發現、即時攔阻,內政部警政署自114年11月起即通令全國警察機關運用唾液毒品快篩攔查毒駕,員警可於路檢現場快速辨識疑似施用毒品駕駛人,並依法採取人車分離、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牌照、駕照等措施,將風險阻絕於事故發生前。新式執法工具上路後,查緝成效顯著提升,115年1月至5月,全國共查獲毒駕案件6,730件,較114年同期2,399件增加至2.8倍。其中超過98%案件均由員警主動攔查發現,顯示警方已能提前辨識高風險駕駛並即時阻卻危害。另為強化執法效能,警政署於115年5月修定毒駕取締作業程序,疑似毒駕之駕駛人經唾液快篩呈陽性,或拒絕受測且客觀情狀足認不能安全駕駛者,員警均得依法當場逮捕,進一步提升查緝效率與執法明確性。同時,警政署自115年5月24日起啟動「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針對高風險路段加強攔查取締,並同步打擊毒品供應鏈。防制毒駕不能只靠路面攔查,更應從源頭斷絕毒品供應。警政署表示,自113年起將依托咪酯類毒品列為重點查緝項目,持續向上溯源打擊製造、分裝及販售網絡。113年8月(依托咪酯列為第三級毒品)起至115年4月止,共破獲依托咪酯分裝場1,256處、查獲犯嫌2萬1,207人次,並查扣毒品粉末849.5公斤,成功攔阻約850萬顆毒品煙彈流入社會。另在打擊毒駕及緝毒專案執行首周,全國警察機關已查獲毒駕犯嫌877人、毒品犯嫌936人,破獲製毒工廠及混合式毒品分裝場29處,查扣毒品粉末總計27.5公斤、依托咪酯煙彈1,124顆、依托咪酯煙油367瓶等大量毒品及不法所得,不僅展現政府對毒駕零容忍的決心,更強力從供應端降低毒駕風險。為持續支援第一線執法效能,警政署說,115年度反毒預算編列較114年增加逾5千萬元,用於擴充科技鑑識設備、建置毒品情資分析平臺及提升檢驗量能;唾液快篩試劑採購量也由114年的1萬2,545劑,大幅提升至115年規劃採購4萬5,711劑,充分因應全國查緝需求。內政部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路面攔阻、源頭斷毒、提升緝毒量能及跨部會合作多管齊下,全面打擊毒品犯罪與毒駕行為,守護民眾生命安全與道路交通秩序。
毒駕亡命夜!左營男闖紅燈拒檢狂逃 逆向衝死巷撞6車仍想跑、車藏毒品全曝光
今天凌晨,高雄市左營區上演警匪追逐驚險畫面;一名34歲洪姓男子駕駛租賃車,載著31歲林姓女友外出,因闖紅燈遭警方攔查,竟拒絕配合並加速逃逸,不僅沿途逆向行駛,還闖入死巷企圖突圍,接連撞毀6輛汽機車與單車,但最後警方破窗逮人,並在車內查獲多種毒品,洪男經快篩呈陽性反應,涉嫌毒駕,訊後依多項罪嫌移送法辦。左營警分局表示,凌晨3時許巡邏員警行經華夏路與曾子路口時,發現洪男駕車違規闖越紅燈,立即開啟警示燈示意停車受檢。不料洪男不但未依指示停車,反而猛踩油門逃逸,警方隨即展開追緝。追逐過程中,洪男沿曾子路往西逃竄,甚至逆向行駛企圖甩開警方,最後誤闖重治路一處死巷。當警方駕駛巡邏車封鎖後方退路時,洪男仍不願就範,強行衝撞前方障礙物企圖突圍,造成1輛自小客車、4輛機車及1輛腳踏車受損,現場一片狼藉。警方見情況危急,立即持破窗器擊碎車窗,強制將洪男及林姓女友帶下車控制。整起追逐過程也被附近民眾目擊,不少網友在社群平台發文詢問「左營到底發生什麼事?怎麼突然出現一堆警車」。警方隨後依法搜索車輛,查獲現金2萬8000元、4支手機,以及毒品咖啡包6包、安非他命3包、依託咪酯粉末2包、依託咪酯煙油4瓶、哈密瓜碇1包及一袋不明膠囊,總毛重約30.27公克,懷疑涉及毒品施用與持有。經警方對洪男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陽性反應,顯示有施用毒品後駕車情形。警方訊後依妨害公務、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其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羈押。此外,洪男涉及闖紅燈、逆向行駛及毒駕等多項重大交通違規,警方依法舉發,最高可裁處12萬72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同時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
國外合法呼麻返台小心!未開車被驗出也違規 恐遭吊銷駕照
近期社會上毒駕害人致死事件頻傳,交通部表示,毒駕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威脅,將推動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遏止毒駕行為。其中包括吸毒者未駕車也會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代表民眾若去大麻合法國家體驗,返國被驗出就會吊銷駕照,引發各界熱議。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為了進一步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若民眾前往像是泰國開放大麻合法的國家,體驗抽大麻後返國被驗出就可能在未駕車情況下面臨被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對此,交通部也指出,各國有各自法令規定,國外合法的行為在台灣未必合法,原則是進到我國境內就要遵守我國法令,故大麻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屬二級毒品,即使吸食行為在國外,返國經警方確認有施用毒品情形並通報,未來就可依修法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處罰。除此之外,交通部也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交通部強調,政府對於毒駕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透過法制精進、執法強化及戒癮管理等多元措施,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共同守護全民交通安全。
毒駕逆向撞路邊車!高雄男持「喪屍煙彈」菸油與毒咖啡包遭逮
今天凌晨,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二路發生毒駕車禍事故,一名34歲林姓男子駕車逆向行駛,擦撞停放路旁的2輛轎車,警方到場處理時,發現林男不僅無照駕駛,毒品快篩也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含依托咪酯菸油的電子菸主機及毒品咖啡包,依法送辦並追查毒品來源。警方是在今天凌晨0時30分許接獲報案,指三民區大昌二路發生交通事故。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林男駕駛轎車沿大昌二路由北往南行駛時,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逆向駛入對向車道,擦撞路旁停放的2輛轎車,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員警進一步盤查時,查獲林男持有1組內含依托咪酯菸油的電子菸主機,以及5包第三級毒品卡西酮咖啡包,並使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結果呈現毒品陽性反應,當場將其逮捕帶回偵辦。警方初步調查認為,林男涉及毒後駕車、無照駕駛及違規駛入來車道等情事,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檢方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同時持續向上追查毒品來源。警方指出,無照駕駛可處3萬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及扣繳車牌;違規駛入來車道可再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至於毒駕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
毒駕逆撞停車釀禍! 高雄通緝犯打赤膊狂逃雙雙栽警網
高雄市三民區3日凌晨接連發生兩起離譜案件,一起是男子涉嫌毒駕逆向撞車,另一起則是通緝犯打赤膊在街頭徘徊,遭警方盤查時企圖逃跑,最終仍難逃法網。短短數小時內接連傳出違法事件,也讓警方疲於奔命。警方指出,3日凌晨12時30分許,34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三民區大昌二路南向行駛,行經育英街口時,車輛突然偏離車道向左側衝去,逆向撞上路旁停放的兩輛汽車。猛烈撞擊造成車輛毀損,所幸當時停放車內無人,事故也未波及其他用路人,因此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到場處理時,發現林男神情恍惚、反應異常,經進一步檢查後,發現其疑似有毒駕情形。警方隨後在車內查獲電子菸主機及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菸油,也就是俗稱的「喪屍菸彈」,另查扣印有「熊哥」圖案的三級毒品卡西酮咖啡包共5包。調查後更發現,林男竟還是無照駕駛,可謂違規情節嚴重。警方除依法開立罰單外,也當場將事故車輛移置保管,扣繳車牌並吊扣駕駛執照。至於涉嫌持有毒品及毒駕危害公共安全部分,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另一方面,昨晚9時許,警方在三民區十全一路巡邏時,發現54歲宋姓男子赤裸上身在街頭來回徘徊,由於其神情怪異,警方擔心發生意外而主動上前關心。不料宋男見警察靠近後竟轉身逃跑,警方立即追趕並在熱心民眾協助下順利將其壓制。經警方查證身分後發現,宋男竟是遭高雄地方法院發布通緝的偽造文書案件通緝犯。警方依法將其逮捕並解送歸案,至於他為何打赤膊在街頭閒晃,警方初步懷疑可能與近期高溫天氣有關,詳細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國3安坑隧道驚現「折甘蔗」事故! 聯結車橫卡雙線塞爆通勤潮
國道3號2日上午上班尖峰時段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地點位於北向32.9公里安坑隧道內,1輛小貨車疑似因未保持安全車距,行駛途中突然失控打滑偏移車道,導致後方載運砂石的聯結車為了閃避碰撞,緊急轉向卻失去平衡,車頭瞬間出現俗稱「折甘蔗」的情況,整輛聯結車橫停於中線及外線車道,不僅造成隧道內交通一度癱瘓,也讓許多正趕著上班的駕駛受到影響。據了解,53歲蔡姓男子駕駛小貨車,於上午8時許沿國道3號北上行駛,行經安坑隧道內外側車道時,疑似因與前車距離過近,導致車輛失控向中線車道偏移。當時後方55歲王姓男子所駕駛的砂石聯結車正行駛於中線車道,發現前方小貨車即將撞上自己車輛後,立即採取閃避動作,猛打方向盤試圖避免碰撞。然而,聯結車車體龐大,加上載有砂石重量較重,在高速行駛狀況下突然轉向,導致車頭與車身產生劇烈擺動,出現「折甘蔗」現象。聯結車隨後失控擦撞隧道牆面,並橫跨中線與外線兩個車道,造成後方車流大排長龍,通勤尖峰時段交通受到嚴重衝擊。事故發生後,國道警方與相關單位迅速到場處理,並立即實施交通管制措施,同時通知大型拖吊車前往排除事故車輛。經警方對雙方駕駛進行酒測後,確認均無酒駕情形。所幸整起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聯結車占據車道近1小時,直到拖吊作業完成後才恢復全線通車。國道警方再次提醒用路人,高速公路行駛時務必保持安全距離,因車速快、反應時間短,一旦發生突發狀況,極易釀成連環事故。未保持安全車距不僅可能面臨新台幣3,000元至6,000元罰鍰,若因此造成重大傷亡,更可能面臨吊扣甚至吊銷駕駛執照的處分。
北海岸居民注意! 基隆市+新北7區毒駕累犯名單曝
基隆市警察局1日公布「基隆市及新北市汐止、瑞芳、雙溪、平溪、貢寮、萬里及金山等7區」毒駕累犯者姓名及照片,未來亦將定期於警察局FB專頁公布累犯者姓名及違規事實,期藉由資訊公開,提升社會警示及嚇阻效果。基隆市警局指出,毒駕行為經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即重罰,除涉及相關刑事責任外,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機車9萬元)罰鍰,並當場扣車、吊扣駕照,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罰12萬元並吊扣駕照3年,第3次以上逐次加重裁罰無上限;若拒測者,更將直接重處18 萬元罰鍰,當場扣車並吊銷駕照。據統計,金年截至5月31日止已取締毒駕共171件(唾液快篩152件、尿液檢驗17件),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更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及社會公眾安全,形同不定時炸彈。警察局將持續加強毒駕取締,並與監理站合作,依法定期公布累犯者資料,藉由跨機關合作及資訊公開,強化毒駕防制成效。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毒駕情形,請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即時派員查處,警察局將持續結合監理機關及社會大眾力量,共同打擊毒駕行為,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部推動毒駕嚴懲措施 建立預防性駕照吊扣吊銷機制、強化源頭管理
針對立法院陳培瑜委員、范雲委員、吳思瑤委員今(6/1)日召開記者會關注新興毒品及毒駕問題,並指示跨部會共同出擊一節,交通部表示,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威脅。為展現政府共同打擊毒駕的決心,交通部已於今(115)年5月11日及5月27日邀集司法院、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規劃透過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全面加嚴毒駕相關處罰與管制措施。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為進一步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此外,交通部表示,也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交通部強調,政府對於毒駕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透過法制精進、執法強化及戒癮管理等多元措施,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共同守護全民交通安全。
高雄警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 今年前5月已取締739件毒駕
高雄市警方今年以來,已於5個月內查獲毒駕739件毒駕,而警方也在今天(31日)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與長相資料,提醒民眾吸食毒品後駕車將嚴重危害無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對此絕不寬貸,並將持續維持高強度查緝力度,嚴查嚴辦,「吸毒開車,死神上車;安全駕駛,平安到家!」根據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至5月,共取締739件毒駕,較去年同期的增加299件,增幅高達近7成。高市警也規畫取締毒駕專案323場次,並配合警政署於5月24日起執行「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除了持續進行路檢、巡邏與攔查外,亦向上溯源根絕毒品源頭。警方也在臉書粉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公開13名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包括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楊怡欣、廖杏慈、歐威克、蔡璧鴻、蔡禮謙、盧勇志、戴建安及龔冠霖,以上均為10年內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依法公告姓名照片。高市警表示,5月13日修正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已正式上路,只要駕駛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肌肉顫抖等疑似毒駕徵兆,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後,警方即可依現行犯逮捕移送法辦。依現行規定,毒駕最高可處汽車駕駛人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最高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若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可罰12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會逐次加重處分。此外,毒駕案件也已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以阻止行為人反覆危害公共安全。
高清無碼!別再害人害己 警公布16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
台灣社會近期毒駕事件頻傳,台中市警局日前就在社群平台上公布最新16名毒駕累犯姓名與清晰照片,並表示:「毒駕零容忍,是我們不變的堅持」。台中市警局在臉書「臺中TCPB波麗士」發文提到:「『到底要罰多重,才足以嚇阻毒駕?』每當悲劇發生,社會的各界的恨之入骨,我們感同身受;毒駕零容忍,是我們不變的堅持」「臺中TCPB波麗士」進一步說明為配合警政署最新查緝新規,即日啟動嚴格措施如下:1.唾液快篩陽性即重罰:汽車最高罰12萬(機車最高9萬),當場扣車並吊扣駕照2.當場逮捕:快篩陽性或拒測且客觀足認不能安全駕駛,當場逮捕移送此外,針對累犯部分,「臺中TCPB波麗士」指出10年內第2次累犯者最高罰12萬、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則依前次金額再加罰9萬元(無上限),並依法公開累犯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貼文一出後引發不少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辛苦波麗士們了」、「該重罰」、「支持重罰!辛苦了,波麗士大人」、「高清無碼就是讚」,不過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公布照片沒嚇阻作用,對此,「臺中TCPB波麗士」則留言回應:「儘管我們努力抓,但有時候看到熟面孔又再犯真的心很累,公布照片雖然效果有限,但還是希望能達到警惕的作用。」台中市警局公布16名毒駕累犯姓名和清晰照片。(圖/翻攝臺中TCPB波麗士臉書)
交通不安全1/狼人殺女神紀卜心宜蘭慶生爆違規 車停路中央下車買冰恐挨罰
31歲百萬網紅紀卜心以甜美形象活躍於社群與演藝圈,因在綜藝節目《娛樂百分百之凹嗚狼人殺》中表現亮眼,更被譽為「狼人殺女神」。時報周刊CTWANT本月7日直擊她與好友徐凱希等人,一同赴宜蘭提前慶生。不過一行人卻罔顧自身安全,大剌剌地在馬路中間違停下車,險象環生。本月7日中午,本刊直擊紀卜心、徐凱希現身宜蘭礁溪知名滷味店聚餐。(圖/本刊攝影組)身為網美的紀卜心,走出餐廳第一件事情便是請負責開車的男友人幫她狂拍美照。(圖/本刊攝影組)5月7日中午時分,本刊直擊「狼人殺女神」紀卜心與《天才衝衝衝》主持人之一徐凱希,以及多名友人現身宜蘭礁溪知名滷味店聚餐。眾人在門口閒話家常等候座位,享用美味佳餚後用,身為網美的紀卜心,走出餐廳第一件事情便是請負責開車的男友人幫她狂拍美照。隨後,大夥兒轉戰另一家知名小吃。吃完之後,紀卜心同樣不忘把握機會,再請男友人幫她續拍美照。吃完第二攤之後,紀卜心同樣不忘把握機會,再請男友人幫她續拍美照。(圖/本刊攝影組)下午1點23分,一行人將車子開到2公里外的另一家知名小吃附近。就在等待紅燈的時刻,此時車輛還在馬路中,車上幾個女生便迫不急待就直接在馬路中間下車,走到一旁店家購買冰淇淋,車子繞了一下停在路邊等候。買完之後,女生們回到車上,接著車子開上國道北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於禁止臨時停車處違規停車,例如路中央、快車道或交叉路口10公尺內,可依第56條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若涉及於行駛途中驟然減速、煞車或在車道中暫停,則可能依第43條處6,000元至24,000元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且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若因此肇事,甚至可能面臨吊銷駕照等更重處分。紀卜心一行人早在前一天便入住宜蘭當地知名民宿,提前替5月12日生日的她慶生。(圖/翻攝自紀卜心IG)據悉,紀卜心一行人早在前一天便入住宜蘭當地知名民宿,提前替5月12日生日的她慶生。向來重視儀式感的她,5月18日也持續生日慶祝行程,與媽媽一同前往台北大巨蛋欣賞孫燕姿演唱會,並在社群分享心情寫下:「穿漂亮衣、吃漂亮飯,生日都要過超過半個月!」紀卜心5月18日也持續生日慶祝行程,與媽媽一同前往台北大巨蛋欣賞孫燕姿演唱會。(圖/翻攝自紀卜心IG)另外,紀卜心與YouTuber見習網美小吳2024年7月共同創立的手搖飲品牌「十盛SHISHENG」,去年因奶類標示爭議捲入「假奶風波」,當時遭消基會點名標示不清,而品牌在營運1年8個月後,原本全台超過20家分店已全數退場。
國道天眼1/淘寶假車牌現形! AI獵殺882輛AB車、偽牌車
偽造車牌在出現在大陸購物網站,只賣八千或一萬元台幣,不少愛車被吊扣牌照的車主,購買偽造車牌,但國道警察局利用AI影像辨識系統,並與監理站資料庫連線,只要偽造車牌一上國道,即無所遁形,AB車、贓車也列入監控;局長顏旺盛指出,這套監控系統,近日已優化成隨時出現在國道上的移動式「巡防系統」,違規車輛躲都躲不掉。交通違規嚴重者會被吊扣車牌,車主數月甚至兩年無法使用該車,因此,大陸包括「淘寶」等網購平台,居然有不肖電商販賣偽造車牌,而且多數買家會指定跟自己吊扣的號碼一樣的車牌,如此則與行照吻合。在過去,除非車主牽涉刑案,即使在平面道路遇到盤查,警方也不會特別詢問監理站,該車是否吊扣車牌?也就是說,只要行照與車牌吻合,通常可以混過去,難怪大陸製造的假車牌十分盛行。但近來國道警察推出「AI影像辨識系統」,只要掛偽造車牌上高速公路,將無所遁形。局長顏旺盛指出,國道本來就有高速公路局的「CCTV」(監視器)以及遠通收費門架(ETC),上路的每一部汽車,車牌「全都錄」,這些資料都會儲存雲端,數據量相當龐大,他上任後,將資料庫與監理站連線,並用AI系統辨識、過濾出偽造車牌,一部都跑不掉。國道警察局長顏旺盛指出,警方連接監理站資料庫,偽造車牌無所遁形(圖/林慶祥攝)刑警出身的顏旺盛說,縣市警察局的警察,查車牌只與贓車資料庫連線,也沒有能力辨識偽造車牌,這件事,必須國道警察來做。他強調,懸掛偽造車牌,觸犯「偽造特種文書罪」,屬刑事犯罪,最高可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在國道警察的AI影像辨識系統裡,已經報失竊贓車、偽造車牌屬「黑名單」,是警方優先取締的對象,其次,令警方頭疼的「AB車」,則是「灰名單」。顏旺盛指出,所謂AB車,係指竊車集團透過管道取得A車車籍,接著再竊取同車款、同顏色、同年份的贓車,廉價賣給知情的B車車主。這種AB車,通常得等到正牌車主接到莫名其妙的罰單,才會知道被盜用車牌,但往往A車在北部、B車在南部,茫茫車海,根本無從找起;可是,兩車同時上高速公路,總比同時出現在一條街的機率高得多,這時,國道警察可以輕易鎖住B車,一路監控、尾隨,逮捕B車車主。顏旺盛強調,為了避免高速公路上發生飛車追逐,即使發現偽造車牌或AB車,很可能有犯罪事實,警方還是會避免在國道攔截、圍捕,而是選擇尾隨至休息區再動手抓人,犯罪情節嚴重,甚至「引君入甕」,循線找到車主的家,報請檢察官指揮,聲請搜索票抓人。在國道警察的AI辨識系統之下,贓車上國道立刻被鎖定。(圖/國道警察局提供)顏旺盛強調,從去年九月初步建置這套AI影像辨識系統至今,已經查獲偽造車牌、AB車共882部,績效相當不錯,而且,這套系統持續優化,高速公路局的監視鏡頭(CCTV)以及319處的ETC門架等定點監測桿,只是系統的一部分,最近,國道警察局還建置了「移動式車牌辨識巡防系統」。國道警察的「紅斑馬」以及偵防車,都可能裝設該系統,巡弋在全台灣雙向共2117公里的國道上面,並非駕駛人繞過ETC門架,就可以逃避查緝,顏旺盛充滿信心的說,國道警察已經從躲在天橋上拍照、被動在匝道口盤查,透過AI系統主動出擊,違法上路,幾乎無所遁形。
機車族注意囉!依規定待轉忽略「一細節」 荷包秒噴1800
台灣每當上下班通勤的尖峰時刻車流量大,路口總是擠滿車潮,然而機車族的民眾要當心了,每天騎乘時都得面對的「兩段式左轉」規定,現在只要忽略一細節恐吃上罰單。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提醒,只要路口有待轉標誌或內側車道寫有「禁行機車」標線,機車騎士行經路口時都要強制兩段式左轉,若民眾逕行左轉,可依規定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此外,如機車騎士在待轉過程當中壓到斑馬線,也會視具體違規情形審酌舉發,同樣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若撞上行人導致受傷,會加重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至2年,而致人重傷、死亡的情況則處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至於車流量大時路口待轉格塞不下機車數量該怎麼辦?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建議,騎士可先直行往下一個路口,另找適合待轉的地方;如已臨近路口待轉格才發現進不去,可到待轉格旁的安全處,勿占用「對向車道」和「行人穿越道」以免受罰或發生事故。
見行人「紅燈踩上斑馬線」就該停讓? 警方曾解答:最重恐罰3萬6
行人紅燈站上斑馬線,駕駛到底該不該讓?就有機車騎士在綠燈直行時,突然煞車禮讓行人,讓後方駕駛傻眼道「你的善意我很困擾!」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是守法,也有人批評根本是霸王條款。對此,警方過去也曾說明相關規定與責任歸屬。有位汽車駕駛於Threads上傳一段行車記錄器畫面,可以看見她開車行經市場附近的路口,當時直行車方向是綠燈,行人號誌則是紅燈,但前方機車騎士發現有行人踩在斑馬線上,便突然在路口急煞,還揮手示意行人通過,等對方穿越馬路後,騎士才繼續騎車離開。對此,原PO無奈直呼,「明明就綠燈,你急煞禮讓行人,你的善意我很困擾,指揮行人闖紅燈算不算是一種逼良為娼?」原PO也質疑,這樣已經踩在斑馬線的行人究竟能不能爭取自己的路權?騎士會不會因為禮讓被罰?如果她急煞不及撞上騎士與行人,肇責又該怎麼算?畫面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不該禮讓的時候禮讓,真是個天才」、「禮讓不是這樣讓的吧,蠻危險的,搞不清楚狀況,覺得自己很棒」、「綠燈是有什麼好讓的」、「綠燈為什麼要讓?機車騎士搞不清楚狀況喔」、「希望可以支持修法。綠燈我還得停下來讓行人通過、那後面的人撞上來是要算誰的?」、「沒辦法啊,行人已經站上罰球線了,讓,驟停罰6千;不讓,還是罰6千」、「就站在斑馬線上了,等等不讓又被罰又被罵 」、「有去上過交通講習嗎?法規上他是對的,無論紅燈還是綠燈都要禮讓行人,只要行人站在行人穿越道上就得讓,這就是行人霸王條款」。事實上,粉專「TCPB局長室」先前曾發文說明,即使行人闖紅燈,駕駛依法仍必須停讓,但行人若擅自闖紅燈,仍可依法開罰500元罰鍰;若因此引發交通事故,違規行人也須承擔對應的肇事責任。至於行人紅燈時站在斑馬線上,駕駛該不該停車?「TCPB局長室」指出,這取決於現場狀況,原則上駕駛行經路口仍應先「減速停等」,確認行人並無通過意圖後,車輛才可通行。依現行法規規定,駕駛未禮讓行人,可處新台幣3600元至6000元罰鍰,若因此造成行人輕傷,最高可罰1萬8000元,如導致重傷或死亡,最重處3萬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並強制參加3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情節嚴重者可能被吊扣駕照。
硬闖淡江大橋遭扣牌 他竟偷貨車想載愛車「開回派出所自投羅網」
淡江大橋12日上午正式通車,24歲單姓男子為抗議機車道太窄,在通車前騎車硬闖,遭警方攔下扣車,而單男13日前往派出所繳清罰單準備領車,員警告知機車因牌照被吊扣無法騎上路,他竟偷走附近一輛正在卸貨的小貨車,隨後還將偷來的貨車開回派出所想載走愛車,警方當場將單男依現行犯逮捕,全案依竊盜罪移送法辦。據了解,單男於5月12日違規騎車闖入淡江大橋快速道路,遭警方攔下開單,車輛也被依法查扣,單男13日下午5時許前往八里派出所,表明已將罰單繳清欲領回愛車,但員警明確告知,該車牌照已遭吊扣,依法不得再開上道路行駛。單男離開派出所後走到八里區華峰一街,發現47歲陳姓男子將小貨車停在路邊,陳男則忙著搬運貨物,車鑰匙並未取下。單男見有機可乘,竟直接跳上駕駛座將貨車偷走。陳男驚覺生財工具被開走,試圖徒步追趕不成,隨後駕駛另一輛車在後方尾隨,沒想到單男竟一路將偷來的貨車開回八里派出所,向員警表明想用貨車將自己的機車載走。值班員警當下直覺有異,陳男也致電八里所報案稱貨車遭竊,值班員警清查後確認單男偷車行徑屬實,當場依竊盜現行犯將他上銬逮捕,全案依法送辦,將小貨車則發還給陳男。
抗議機車道太窄!騎士通車前硬闖淡江大橋 遭開4罰單代價曝光
淡江大橋12日中午11時30分正式通車,24歲單姓男子為抗議淡江大橋機車道太窄,12日上午在通車前騎車強闖,遭警方攔下,並查扣車牌、移置保管車輛,蘆洲警分局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4張罰單,最重可處6萬1800元罰鍰。淡江大橋12日中午11時30分正式通車,上午卻風波不斷,先是新北市議員蔡錦賢抗議地方民代未受邀祈福典禮,單男上午10時許又騎車硬闖當時尚未通車的淡江大橋。單男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台64線上台61線往淡江大橋行駛,在八里二閘道遇警攔截不停,最終在北上下橋處遭員警攔下,單男聲稱自己想搶先體驗通車,後又改口稱抗議淡江大橋機車道設計不合理,更情緒激動、一度哽咽。警方則當場扣牌和扣車並當場舉發,依交條例第16條未依規定變更排氣管(900-1800元罰鍰)、第33條機車行駛高快速道路(3000-6000元罰鍰)、第43條拆除消音器以外方式造成噪音(6000-2萬44000元罰鍰)、第60條2項1款不符稽查取締(1萬-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6個月),全案依法送辦。
高雄男吸K毒駕撞噴燈桿!棄車逃跑「頻換車」仍不敵警網終被逮
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11日上午9時30分許發生自撞事故,一輛自小客車不明原因撞上分隔島,造成現場零件四散、照明燈桿受損。不料,警方到場時,26歲翁姓駕駛已棄車逃逸。警方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而肇事車輛還是一輛「權利車」。翁男為躲避警方查緝,案發後在鹽埕、前鎮一帶頻繁更換交通工具,企圖製造追查斷點。警方透過綿密監視器畫面及科技偵查,在案發不到4小時內,於前鎮區成功攔截翁男到案。經初步唾液快篩,翁男對愷他命呈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肇事逃逸部分亦將依規吊扣駕照並裁罰。
馬路突「多1塊紅色」用途曝光! 駕駛若違規最重罰3萬6千元
駕駛若看見馬路上突然多出「一整塊紅色方形」要注意了!為提升巷弄內行人通行安全,新北市交通局與養工處合作,在新店區中正路117巷設置「行人優先區」,並首度使用彩色壓花瀝青鋪面,透過醒目視覺效果與車輛行經時產生的微震動提醒,讓駕駛人主動減速、停讓行人。「行人優先區」入口處的彩色鋪面是透過不同顏色及花紋,提醒用路人進入此區域請「減速慢行」。 (圖/翻攝自臉書/臺北交通大家談)交通局專門委員林昭賢表示,新店區中正路117巷鄰近瑠公公園,2側以住宅區為主,是居民日常外出、通勤與學生上下學的重要巷道。不過林昭賢透露,有居民反映自從中華路83巷通車後,部分車輛改走這條巷子前往北新路,使該巷弄成為車流捷徑,居民也因此更加關心行人通行安全問題。林昭賢指出,為提升社區行人安全,交通局在與地方充分溝通後,推動設置行人優先區,除了在入口設置「行人優先區」及速限20公里標誌外,並鋪設「彩色壓花瀝青鋪面」,不僅能提升路面防滑效果,同時也可透過色彩和鋪面觸感,提醒駕駛人進入巷道後,應主動減速、停讓行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若在行人穿越時而未停讓,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未禮讓視障者(白手杖、導盲犬),將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此外,若因未停讓肇事致人受傷者,將處新臺幣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交通局說明,行人優先區內行人可於道路範圍內優先通行,車輛必須隨時停讓行人,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且禁止按鳴喇叭,希望把安靜、安全的生活品質還給居民,讓長者散步、孩童行走都能更安心。交通局表示,目前除新店區中正路117巷外,蘆洲區中正路192巷及板橋區光明街也已設置行人優先區。交通局指出,其中板橋區光明街實施行人優先區後,車輛平均行駛速率下降14%,交通事故更減少60%,改善成效相當顯著,未來將持續觀察各處行人優先區運作情形,並滾動檢討相關設施,在兼顧交通安全與地方通行需求下,持續打造更友善的人本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