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被告
」 柯文哲 京華城 民眾黨 交保 沈慶京
重利檢察官2/逼簽賣身契拿「有顏色的朋友」威脅 檢放高利貸賺億元
基隆地檢署前檢察官林渝鈞,因涉放高利貸而被羈押禁見4個多月,今年6月起訴後以20萬元交保,而高姓被害人指控,林渝鈞放高利貸掏空其公司,還派出「密友」、基檢前李姓女工友接近他,成為其女友以掌握公司動態,林則憑藉放高利貸將其榨乾,狠賺近億元,而林躲過貪污重罪,交保後竟還為身為同案被告的李女慶生,更頻頻在外接觸證人與相關人員,被害人擔心他恐串供,希望法院能約束林渝鈞行為,更盼法院秉公審理以還被害人公道。據了解,高男在工程管線業經營40年,其施工品質和態度在業界可謂首屈一指,他與兒子聯手打拚出有兩間公司,每間的年營業額都落在7、8000萬元以上,且營運狀態良好、沒有負債,而他2018年底經地方友人引介,看準基隆天天氣潮濕、漏水率高,經營自來水管線汰換工程將報酬豐厚,因而率領團隊跨足基隆,原希望是讓公司更上層樓,沒想到竟是導致其公司倒閉的惡夢。林渝鈞的妻子蔣女在高男公司上班,得知高有資金需求後介紹林、高認識,並放高利貸謀取暴利。(圖/報系資料照)巔峰時期,高男手上同時承攬5、6個案子,林渝鈞蔣姓妻子也在朋友的介紹下進入其公司上班,但公部門工程估驗與請款流程冗長,其公司面臨資金壓力,蔣便見縫插針,以「我老公是檢察官,認識很多人,能幫你想辦法」為由開始借貸,高起初不疑有他,還以為林渝鈞是幫忙的「好心人」,林渝鈞則展開吸血行動。「一開始是幾百萬,利息3分半,後來需求越來越高,就調到5分。」高男回憶,林渝鈞藉著人頭放款,並聲稱自己是向某漁會、某當舖「調頭寸」,起初短借短還,但隨著案量擴大、資金告急,工程款又遲遲不下來,他為維持工班與工程運作,被迫陷入「以債養債」的惡性循環,利息也越拉越高。林渝鈞以「有顏色的朋友」作為威脅,逼迫高簽下賣身契,最終卻躲過貪污罪名。(圖/陳柔瑜攝)「實際借的總額大概只有2、3000萬元,但我付的利息大概有一億元。」高男表示,在巔峰時期,高利貸年息最高達84%,高每月要支付的利息就超過300萬元,且為掩人耳目,林渝鈞會要求大部分款項以現金交付,雙方曾在基隆地檢署停車場或林住家等多地取款,而高被龐大利息壓得喘不過氣,曾建議林將債主約出,將款項轉成股份入股,此提議被林拒絕,林還變本加厲,要求他簽下「賣身契」。高男表示,林渝鈞2025年9月要求他將公司機具產權,過戶到蔣女當負責人的公司,並要求他簽屬合約,聲稱高積欠一億元債務,此後父子倆做的工程款7成要交給林渝鈞分配,父子倆畏懼林身後的勢力而簽下,此合約後又改成收入「林九高一」,林渝鈞更揚言此合約簽屬後他能保高平安無事,甚至買張機票讓他到哈爾濱避債。高男說,林渝鈞在同時期早在外面放話要對他不利,高男友人好心通風報信,要他快點簽下不自殺聲明,並警告此合約簽下等同飲鴆止渴,其父子從此將為人牛馬,他因而拒絕簽署,而他開給林的400萬元支票於同年9月底跳票,他最終走投無路,在律師柯晨皓的幫助下蒐證,並向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檢舉,林則在2月遭羈押禁見4個月,並於6月被基檢依重利、洗錢等罪起訴。「如果我死了,我30歲的兒子也活不下去。」高董受訪時眼眶泛紅,表示林渝鈞身為國家培育的檢察官,卻知法玩法、仗勢掠奪,讓他在恐懼中苦撐數年,甚至多次萌生輕生念頭,只因放不下無辜的兒子才咬牙活下來,如今雖揭發惡行,但他的公司已經倒閉,更指控基檢高拿輕放,未釐清林渝鈞金流,甚至讓他躲過藉事勒索財物的貪汙罪,希望法院秉公審理以還被害人公道。對此,基隆地檢署表示,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規定,財產來源不明罪是以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各款之罪為前提,而本案未查到林渝鈞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各款之罪嫌,故無財產來源不明罪之適用,另檢察官已就林渝鈞財產申報不實部分提起公訴。基隆地檢署強調,起訴書已載明檢察官依所蒐集事證,難認林渝鈞涉有借勢藉端勒索罪嫌之理由,此外,有關林渝鈞與相關人等的金流往來,均經檢察官於偵查期間依法詳為調查,被害人所指尚有誤會。
「一審證人沒問完就不能交保」 柯文哲二審出庭控:押人逼供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4大案,一審遭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高等法院8日下午首度開庭,針對政治獻金部分進行準備程序,傳喚同案被告、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以及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及會計師端木正到案,柯文哲則在庭上稱,一審時因證人沒問完就不能交保,認為此非押人取供,而是押人逼供,導致多位證人因而捨棄,目前庭審則仍在繼續中。二審法官原諭知下次開庭時間是10月5日下午2時,但柯文哲律師認為,檢方未依照高院要求將證據拆分,仍是包裹式證據,且檢方提供400頁證據清單,當中須核對還要附上理由,希望法官能延長時間。法官則認為,二審分甲、乙、丙三部分處理,甲部分為政治獻金案,已是犯罪事實最少的部分,準備程序就有3次,如每次間隔2個月,時間將大幅延長,問「到底要多久」,並詢問柯文哲意見。柯文哲則表示,一審時因證人沒問完就繼續羈押,他認為這非押人取供,而是押人逼共,也因沒問完就不能交保,導致許多證人因而捨棄,有利於他的部分都沒被採納,無奈表示自己不願多講,「盡量啦」。
二審今首次開庭!小草組人牆聲援 柯文哲微笑揮手步入高院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有期徒刑,柯與檢方不滿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8日下午3時首度開庭,柯文哲於下午2時許抵達高院,他面帶微笑、揮手致意,在支持者的加油聲中進入法院。高等法院傳喚8日針對政治獻金進行準備程序,除柯文哲外,同案被告、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以及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及會計師端木正也被傳喚到案。柯文哲的支持者則等在高院外,包括民眾黨竹北市長參選人邱臣遠、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北市議員參選人吳怡萱等人也到場聲援,見柯文哲現身立刻高喊「柯文哲清清白白」,柯文哲神情輕鬆、微帶笑意,還不忘揮手與支持者致意,在加油聲中步入高院。
精舍命案主謀王薀600萬交保 科技監控+限制住居、出境8個月
知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涉嫌與信徒將蔡姓女會計共同凌虐致死,台北地院一審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處其12年有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後,王薀向高等法院請求具保停押,高院也於日前裁定王薀以6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限制出海、限制住居8個月,同時使用科技監控,王薀在完成交保手續後已離開高院。回顧案情,52歲的蔡姓女信徒於2024年4月起在王薀的精舍修行,並擔任會計工作。2024年7月間因帳目問題,使王薀損失數百萬元,蔡女被叫到精舍附近的信眾聚會所「水月草堂」,遭王薀與多名護法與信徒以「研討」之名集體施虐,蔡女被強迫長時間跪拜懺悔,現場信徒亦施以言語暴力,最終蔡女因體力透支導致橫紋肌溶解症身亡。檢警調查案件細節後,將王薀及包含藝人李威夫妻在內的多名信徒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據了解,案件一審由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王薀遭判處有期徒刑12年,3名女護法游秀鈴、幹子昀、梁碧茵及住持吳慧珠、信徒姜芃妤各判刑10年,藝人李威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李威妻子簡瑀家則判1年8月、緩刑5年;除李威部分已定讞,其餘被告均提起上訴。高院指出,王薀涉犯強制及傷害致死等罪嫌重大,一審判處12年徒刑,先前認為他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的疑慮,因此上訴後仍持續羈押。不過,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期間,王薀多次請求具保停押,合議庭審酌目前案件已進入二審,多數同案被告及重要證人都已完成一審交互詰問,涉案人員手機已遭扣押,數位鑑識報告也已完成,因此認為串證的可能性大幅降低。最終,高院裁定王薀以600萬元交保,但須限制出境、限制出海、限制住居8個月,同時使用科技監控。此外,王薀須於每日上午7時至9時、下午5時至8時2個時段,在指定住所門牌前,使用個案手機拍攝臉部照片,再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報到。高院另裁定,王薀不得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被害人的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的姻親、家長、家屬及其財產;除了在法庭內因訴訟需要外,王薀也不得與本案任何被告、證人或鑑定人聯繫、接觸、跟蹤、騷擾、恐嚇、探詢或討論案情。目前王薀在完成交保手續後,已離開高院。
陳佩琪再批司法程序 質疑柯文哲案未獲公平對待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11)日在臉書再度發文,質疑司法審理程序,表示過去多分享醫療相關議題,如今滿腦子只想著丈夫的案件何時才能獲得平反。陳佩琪表示,至今仍記得審判長曾提到「台灣司法很脆弱」,但她實際感受到的卻是「你講你的,我判我的」,認為辯方提出的訴求未獲採納,對司法審理方式表達不滿。她指出,若司法理念真是如此,應該直接說明,不必讓檢辯雙方持續進行攻防,並再次呼籲讓柯文哲等人停止羈押。她也提及柯文哲過去曾因腎結石、心律不整等健康問題接受治療,並提到同案被告沈慶京的健康狀況,認為相關人員承受身心壓力。陳佩琪也提到2025年蔡姓女學生遭吊車輾斃事件,質疑台北地方法院曾就該案發布新聞稿說明,反觀柯文哲案卻僅針對冷錢包及存摺數量等事項發布聲明,認為兩案處理方式有所不同,因此提出質疑。
馬英九三中案無罪確定 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蔡正元侵占罪定讞
備受關注的前總統馬英九等人涉「三中案」遭控賤賣黨產案,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最高法院認定,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前中投總經理汪海清等人涉及非常規交易或特別背信等犯行,維持一、二審見解,馬英九等5人均獲判無罪確定。至於同案被告、前立委蔡正元,則因侵吞阿波羅公司出售中影股份所得,二審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億3919萬餘元,相關判決已告確定,蔡正元目前已入監服刑;另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判處可易科罰金6月徒刑,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定讞。三中案源於《廣電法》規定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2005年接任國民黨主席後,推動出售中影、華夏及舊黨部大樓等資產。檢方認為交易過程涉及賤賣黨產及背信,因此提起公訴,但法院歷審均認為犯罪證據不足,最終判決馬英九等人無罪確定。
網紅「仙塔」律師為詐團洩密、洗錢2罪全認 一審判刑出爐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2025年接下靈骨塔詐騙案時,涉嫌將主嫌羈押庭的答辯內容透露給共犯,又協助嫌犯變賣首飾、汽車,遭檢方以洩密、洗錢罪起訴,並求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宜諪先喊冤後來改口認罪,台北地院今天早上宣判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台北地檢署偵辦網紅「仙塔」律師涉入的靈骨塔詐欺案,查出6名因持有大量靈骨塔極需脫手的被害人,其中一人是50歲工程師,詐團以節稅為由誘使他簽下委託服務書,再騙他把名下4間雙北房產設定3500萬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給5名共犯金主,扣除手續費、利息、代書費之後,工程師「借到」840萬元,其中200萬交給詐團成員作為仲介費,另有271萬透過層層轉匯,也流入詐團口袋。工程師因此背債3500萬元,最終不堪壓力離開人世,檢警接獲家人報案,揪出以吳姓情侶檔為首的詐團4年海削1億6千萬,2025年8月偵結,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偽造文書、洩密、《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15人,包括網紅「仙塔」;起訴書中痛批詐團的破壞性、傷害性、影響性極大,瓦解社會信賴,使被害人畢生積蓄付之一炬,甚至導致正值壯年、有正當工作的被害者因不堪背債選擇結束生命。依據起訴內容,李宜諪在同案共犯創設的Line群組「24小時陪偵案」中,指示他人賣掉吳姓主嫌名下的手鍊、戒指,還說如果被告羈押,車子「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協助詐團成員脫產;李宜諪還在吳姓主嫌收押後,告訴共犯這件羈押的案子是靈骨塔詐騙案、吳姓主嫌擔任呂姓男友的助理。李宜諪在審理初期無罪答辯,否認當詐團軍師,強調案發前不認識同案被告,只是臨時代班陪偵;她基於律師倫理而相信當事人,只是出於善意幫忙轉達給吳姓主嫌的家人,才會在Line群組轉達賣車、賣首飾指令,當時檢警並未扣押這些財產。2025年12月出庭時,李宜諪突然改變訴訟策略,捨棄傳喚證人及法律鑑定,並表示願為錯誤的判斷負責,直到今年5月辯結都維持認罪,也同意繳回犯罪所得。
對被告、證人有巨大影響力 常如山遭延押理由曝光
愛爾麗集團總裁常如山涉偷拍案,5月到案後遭羈押至今,於25日被起訴並求處重刑,新北地院26日下午召開接押庭,法官認為常如山身為愛爾麗集團實質負責人,對同案被告、證人有巨大影響力,認為仍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禁見。愛爾麗醫美診所以煙霧偵測器作為偽裝,實則在診間安裝針孔偷拍,有病患5月發現有異報警,檢警兵分多路搜索,在全國7間分店中發現針孔,被害人因而前往海山警分局提告。常如山和其特助張元齡,以及監視器設備商謝金亨5月到案後遭羈押至今,檢方25日起訴7名被告,對常求處14年以上、總經理劉真華13年以上、張12年以上、謝和蔡姓會計9年以上重刑,全案於26日上午移審,新北地院下午召開接押庭,經合議庭評議後裁定羈押禁見。新北地院認為,認被告三人涉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無故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之拍攝少年性影像等罪,犯罪嫌疑均重大。新北地院審酌,常如山身為愛爾麗集團之實質負責人,對同案被告、證人具有巨大影響力,且處理公司事務工作期間,仍有接觸相關證人之可能性;謝金亨為實際裝設、拆卸監視器之人,所為之供述與其他共犯仍有出入之處;被告張元齡前曾將其與他人手機內對話紀錄刪除之情,是被告三人均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可能性,新北地院依比例原則衡量被告防禦權之行使、人身自由之限制、對公共利益之維護、本案犯罪情節、發現實體真實之利益等後,認被告三人仍有羈押之必要,均應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藝人李威捲北市精舍命案獲緩刑5年 死者家屬:感受到誠意同意緩刑
民國113年發生的台北市大安區精舍命案,因爆出前藝人李威與其妻簡瑀家也涉案轟動一時,台北地院12日依傷害致死罪判知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12年徒刑。全案起於知名作家王薀不滿蔡姓女信徒處理其離婚財產分配疏失,即聚集其他信徒展開批鬥大會逼蔡認錯,還體罰施暴強迫蔡女長時間跪拜懺悔,甚至剃髮羞辱,現場信徒亦施以言語暴力,導致蔡姓女信徒因橫紋肌溶解症而身亡。信徒前藝人李威則因供出內情,獲檢方轉為「汙點證人」,請求減刑或免刑,最終與簡瑀家各判刑1年10月、1年8月,兩人均緩刑5年,可上訴。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對於這項結果,蔡姓女信徒的家屬表示,因「感受到李威夫妻的誠意」,同意緩刑的決定,而其他被告量刑部分,會再討論是否請檢方提上訴。同案被告中,除主謀王薀(本名王江鎮)被判12年徒刑外,其3名被視為隨身護法的師姐、姜姓信徒和吳姓主持皆各判10年徒刑。
判了!陳歐珀涉貪 一審判16年
民進黨前三連霸立委陳歐珀遭控任內收賄護航業者,並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金額共新台幣874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今(14日)宣判,依相關罪名合併判處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台北地檢署表示,將待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民進黨則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並將依規定送廉政委員會處理。本案起於2023年陳歐珀遭爆料,涉及im.B吸金案主嫌提供辦公室與座車等資源,當時他宣布退出立委連任選戰。隨後再遭檢舉於立委任內長期收賄,案件進一步擴大。檢方調查指出,陳歐珀自2016年起聘任特別顧問洪文宗與許仁圖,實際薪資卻由聯興國際物流公司前董事長洪英正代為支付,每月約新台幣5萬元,並透過旗下公司以顧問費名義支出,至2023年累計金額達新台幣413萬餘元。檢方認定,陳歐珀於收受利益期間,利用立委職權推動對相關業者有利的政策,包括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開招募案、降低港區土地租金,以及納入疫情紓困方案等。此外,在基隆港橋式起重機遭撞事件後,他也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主席身分推動《商港法》修法,涉及業者利益。另在租賃業者部分,檢方指出,陳歐珀於2018年協助召開協調會,促使交通部暫緩執行裁罰規定,相關業者其後透過洪文宗交付現金新台幣50萬元行賄,並以協會捐款名義掩飾資金流向。檢方去年依不違背職務收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歐珀,並對其求刑24年2月及罰金新台幣5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其應執行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徐慧諭則因涉詐領助理費及侵占等罪,遭判處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洪文宗因過世,公訴不受理。全案仍可上訴,後續發展備受關注。
柯文哲遭指收賄210萬判17年!律師親解關鍵:已經是打折的刑期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作出一審判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收賄、圖利,以及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遭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等罪,被判15年6個月。對此,律師王至德分析,17年是4個罪加起來之後再打折的刑期。根據判決內容,柯文哲於京華城案中被認定收受賄賂210萬元,而應曉薇涉案金額則高達5250萬元。然而在最終刑期上,柯文哲反而較重。對此,律師王至德透過臉書專頁「法老王-王至德律師」分析指出,柯文哲所判17年刑期,並非單一罪名所致,而是多項罪責分別量刑後加總,再依法折算的結果。王至德說明,柯文哲涉及4項罪名,包括違背職務收賄罪、兩項公益侵占罪以及一項背信罪。各罪分別判處13年、2年、3年6個月及2年6個月,合計原本刑期達21年。依刑法規定,數罪併罰時,法院會在個別宣判後進行合併計算,並酌予折減,最終訂出應執行刑為17年,以避免刑期過度累加而失衡。在各項罪名中,影響刑度最重的關鍵,在於違背職務收賄罪。王至德指出,此罪法定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甚至可判無期徒刑,屬於高度嚴重犯罪。儘管法院最終認定收賄金額為210萬元,未採納傳出EXCEL資料中所列的1500萬元,但由於該罪本身法定刑度較高,仍對整體判決產生重大影響。相較之下,公益侵占罪的法定刑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即使涉及金額較高,包括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以及透過木可公司名義侵占「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逾6000萬元,法院分別判處2年及3年6個月,刑度仍低於收賄罪。此外,柯文哲亦被認定與他人共同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約827萬元,用於支付競選總部人事費用,構成背信罪,判處2年6個月。王至德指出,背信罪同樣屬於法定刑較輕的犯罪,因此在整體刑度中所占比重有限。王至德也提醒,儘管一審判決結果已出爐,但案件尚未定讞。依我國法律制度,案件仍可上訴至二審及三審,在最終判決確定前,仍適用「無罪推定」原則,未來法院攻防仍具變數。
柯文哲判17年仍維持7千萬交保 法院:無降保必要
台北市前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判處應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宣判後隨即召開強制處分庭,裁定仍維持新台幣7千萬元交保。法院在一審宣判後,針對全案被告是否調整交保與限制措施進行審酌。柯文哲當庭表示,自己不會逃亡,認為無須配戴電子腳鐐,也不需限制住居,並指出新台幣7千萬元交保金多為向母親與妹妹借來,盼法院能降保。柯文哲的律師則主張,一審判刑已低於檢方求刑,顯示逃亡風險不高,應不加保或准予降低保金。不過法院審酌後認為,相關條件仍有維持必要,最終裁定交保金額不變。至於同案被告方面,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一審遭判應執行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10年、併科罰金新台幣2千萬元、褫奪公權5年。兩人在強制處分庭上也主張無逃亡必要,盼法院准予降保。應曉薇表示已無能力再加保,希望維持現況;沈慶京則指出公司正面臨經營權壓力,強調沒有逃亡理由。
柯文哲重判17年!鼎越遭沒收121億鉅額不法所得 京華城案判決主文曝光
京華城案26日一審判決結果,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法院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 17 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罪,判處應執行15年6月徒刑,法院也裁定沒收鼎越公司高達 121 億餘元的不法利益。 北院判決主文如下:(一)柯文哲: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陸年。2.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3.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4.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褫奪公權陸年。(二)應曉薇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肆年。褫奪公權陸年。 2.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後段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褫奪公權陸年。(三)沈慶京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伍年。(四)黃景茂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五)彭振聲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六)邵琇珮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七)李文宗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2.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3.被訴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無罪。 (八)李文娟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2.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九)端木正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十)吳順民無罪。(十一)張志澄無罪。二、沒收:(一)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二)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三)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四)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五)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
一審判17年柯文哲2028吹了 蔣萬安籲司法別雙標:民眾眼睛雪亮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6)日表示,自己還沒看到京華城案判決書,但任何判決其實都背負著民眾的期待,司法應本於事實且不可「雙標」,但看看政府對朝中共諜、國營事業高管涉貪案,光起訴標準是否一致大家心中就有答案,畢竟「民眾眼睛是雪亮的」,政治追殺氣氛之濃,民眾都感同身受。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兩點半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台北市長蔣萬安(圖)呼籲司法毋枉毋縱。(圖/方萬民攝)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起訴書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蔣萬安重申,民眾期待本於事實、釐清真相的司法、勿縱勿枉地判案,不可以讓民眾有雙重標準之感,自己也會在黨部安排架構下因著「藍白合」佈局持續支持藍白合作。※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遭判17年2028大選夢碎 民進黨:勇敢面對司法
民進黨今(26)日表示,京華城案涉及司法個案無從進一步評論,但民進黨一向尊重司法,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26)日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此外,同案被告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判處無罪、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圖利罪判刑2年但緩刑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圖利罪判刑6年6月且褫奪公權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圖利罪1年3月並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而柯文哲高中同學、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則被依背信罪、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另外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判處2年4月有期徒刑,還有會計師端木正被依準文書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至於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則被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身為執政當局,民進黨對此重申任何司法個案民進黨都尊重司法也不評論,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任何問題請回到事實與法律,也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宣判在即!小草北檢前現身加油 北市警出動40警力防衝突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也在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柯文哲有罪與否受到外界關注。對此,台灣民眾黨也宣布將在同日下午5時許召開記者會,而26日上午11時許左右,台北地院外已陸陸續續出現支援小草。而北市中正一分局也嚴加戒備,於北檢前圍起拒馬,並派出40名警力與預備警力40名,以防衝突發生。回顧整起事故,威京集團2011年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原定公告容積率為560%,卻在柯文哲時期以「韌性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額外給予20%的容積率,將容積率暴增為840%。北檢2024年8月發動搜索,對柯文哲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發動搜索,對柯文哲聲押;第一次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高院撤銷裁定發回,北院於同年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因此遭羈押1年,直到2025年9月以7千萬元交保。柯文哲京華城案宣判在即,台北市警局出動40名警力,防範意外發生。(圖/林冠吟攝)而同案被告,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秘邵琇珮、京華城案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與會計師端木正等人,均遭提起公訴。台北地檢署認為,柯文哲涉嫌收賄1710萬元,並出示Excel檔中的「小沈1500」等證據,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對柯文哲具體求刑28年6月。
京華城案明宣判 沈慶京宣判前現身餐廳跳舞引關注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相關案件,將於明(26)日下午進行一審宣判。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卻在宣判前夕被拍到現身餐廳跳舞,畫面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與討論。沈慶京被控在京華城案中,透過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協助遊說,使建案容積率由原先560%提高至840%,檢方依相關罪嫌起訴,並求處17年徒刑。案件審理期間,他多次以輪椅或拄拐杖出庭,並曾因健康因素聲請保外就醫。2025年7月,台北地院裁定其以新台幣1.8億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同時配戴電子監控設備。然而,媒體日前曝光畫面顯示,沈慶京於上月13日現身一間音樂餐廳,身穿黑色西裝外套、戴口罩,與一名紅衣女子隨音樂起舞,過程中不僅擺動身體,也有旋轉互動,與其過去出庭時的身體狀況形成對比,引發外界議論。對此,沈慶京透過臉書發文回應,表示相關畫面在宣判前夕被釋出,疑似有特定目的,並強調跳舞是為了運動與復健,目的是恢復身體狀況,「我去跳舞,光明正大」,同時也否認與舞伴之間存在外界所稱的曖昧關係。
控北檢系統性失靈!柯文哲遞狀聲請評鑑 6大罪狀揭偽造筆錄、病床突襲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3日在律師團的陪同下,前往法務部遞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聲請評鑑,柯文哲律師鄭深元表示,北檢在偵查期間系統性失靈,不僅涉嫌「騙票搜索」,更爆出偽造被告筆錄、在病房突襲偵訊沈慶京,希望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為懲戒處分,以正官箴。柯文哲3日在律師團陪同下,針對台北地檢署2024年8月到12月這段偵查期間,所發生的諸多違反《法官法》、《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倫理規範和和相關辦案準則的諸多行為,到台北地檢署遞狀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進行評鑑,對象包括承辦檢察官林俊言、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和檢察長王俊力。鄭深元指出,林俊言在聲請搜索票時,明知《都市計畫法》及自治條例賦予都委會審議容積獎勵的職權,卻刻意捏造事實、誇大不實資訊,導致北院法官在資訊不足下誤發搜索票,讓林俊言得以騙票進行搜索,再恣意的拼湊證據。鄭深元提到,本案存在太多洩密行為,從一開始的扣案資訊、偵查內容,均定期洩漏給特定媒體,使特定媒體可以在每週二定期出刊相關報導,連續長達4個月16期,而偵查秘密不斷地外洩,江貞諭和王俊力還放任為之,不僅違反所謂的偵查不公開管理辦法以及檢察官倫理規範,也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此外,鄭深元質疑檢方在羈押期間多次違反程序,按規定傳喚在押被告須將傳票送達看守所長官,讓被告得知哪日要被傳喚,北檢卻是清晨直接入所「拉人」,開庭前5鐘才給傳票,造成被告精神高度緊張,長期處於不知道何時會被提訊的狀態。鄭深元表示,同案被告沈慶京因病戒護送醫期間,本來不能進行訊問,林俊言卻以視察為名、行訊問之實,在東窗事發之後,他告訴台北地檢的襄閱主任檢察官,說他只是去視察,訊問是不得以為之,「因為被告要求訊問」,以此方式誆騙,導致襄閱主任檢察官先後兩次為他所撰寫的新聞稿都成為笑話,嚴重戕害機關的聲譽外,也違反檢察官的倫理規範。鄭深元表示,在北院審理期間看到太多不正訊問,如彭振聲否認他涉犯圖利,林俊言卻稱「如果你要這樣講,那昨天答應給你的優惠就沒有了」、「這就是圖利,你還有什麼話說?」彭振聲最終在逼迫下選擇認罪,但他心中面對司法充滿斥不滿和失望,這才會在彭妻輕聲後,當庭質問「檢察官,你們的良心在哪裡?」、「我憑什麼被羈押?」鄭深元指控,因2024年9月1日柯文哲遭無保請回,林俊言同月2日訊問邵秀佩時心急如焚,他一開口就跟邵秀珮講「如果你還是照廉政署那一套的話,以為這樣可以呼攏得過去,那我們就來試試看」,訊問黃景茂時還說出「昨天給你臉,你不要臉」等語。「一個堂堂中華民國的檢察官在法庭上說『那我們就來試試看』,現在是要輸贏嗎?」鄭深元指控,林俊言說法不僅行為不檢,而且違反檢察官的倫理規範,也涉及以恐嚇的方式來取得相關的證詞,「這樣的行為不算行為不檢,那算什麼?」鄭深元提到,檢察官姜長治在詢問證人陳佩琪的時候,稱「你家裡臥室的大床有誰來睡過?」,檢察官郭建鈺訊問朱亞虎時則充滿各種精神壓迫,這些都經過北院當庭勘驗相關的錄音錄影為證。鄭深元認為,檢察官不正訊問不是單一個案,而是整體的系統性失靈,因而就江貞諭和王俊力涉嫌監督不周、指揮不當的部分,一併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評鑑。鄭深元提到,林俊言在訊問黃景茂時,黃景茂從頭到尾都否認他明知違法而為之,林俊言卻指示書記官,在筆錄裡面記載「我明知違法,送研議」,把不是黃景茂講的話,硬塞到黃景茂的嘴巴裡面,做成黃景茂的筆錄。鄭深元指控,此舉不僅是刑事偽造文書,且在中華民國歷史上沒有看過任何一個檢察官,敢在製作偵訊筆錄的時候偽造筆錄,此部分需要台北地院依法來進行告發,行政責任則訴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來進行評鑑。鄭深元強調,檢察官隸屬於法務部,是行政官並具有司法官身分,法律上要求檢察官應該勤慎執行職務、遵守辦案程序規定、對被告有利不利事項均應一併注意,獨立不受外界干涉,林俊言除偽造黃景茂筆錄,涉嫌偽造文書明顯為刑事犯罪行為外,還多次就違反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倫理規範、辦案程序的部分,為確立「司法問責」制度,因而具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提出評鑑請求,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為懲戒處分。
詐欺犯遭判刑3年10月「放5年未執行」 中檢認疏失:承辦人考績乙等處分
監察院近日揭露,1名施姓詐欺犯判刑3年10月定讞,判決書卻在台中地檢署擱置5年未執行,當事人欲出國娶妻受阻才驚覺案件遭遺忘。對此,中檢今天(23日)坦承疏失,強調本案並非故意違背法令不予執行,亦無怠於執行之情形,係因行政作業疏漏所致,已針對承辦人員核予年終考績乙等之處分。有關部分媒體報導質疑「加重詐欺判刑3年10月,宣判完就沒事了?」及「恐有類似案件未浮現」等情,台中地檢署澄清,本案並非故意違背法令不予執行,亦無怠於執行之情形,係因行政作業疏漏所致。中檢調查發現,本案卷宗龐大,且同案被告人數眾多、判決確定時間不一,並須於期限內儘速檢還法院。承辦人員於業務繁重情形下,一時未察,僅就同案另名被告分案執行,漏未將施姓受刑人一併分案處理,致生未及時發出執行命令之情事。中檢接獲通報後即刻查證,並於113年6月6日重新分案發出執行命令,同步啟動全面清查機制及行政調查程序。施姓受刑人已於113年7月10日報到入監服刑,相關執行程序業已依法完成。針對外界憂慮是否尚有其他漏未執行情形,台中地檢署已完成全面清查,確認目前並無其他類似案件存在。後續處理部分,中檢表示,本件承辦人員之行政缺失已列入113年度平時考核,並核予年終考績乙等之處分。台中地檢署已將本案列為內部教育訓練案例,並設計執行案件檢核例稿,強化案件查核及清點程序;未來案件於歸檔前,均須經股長及承辦檢察官確實覆核,確認無漏未執行之情形後,始得歸檔,以嚴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中檢強調,本署一向秉持依法行政、嚴謹執行之原則,對於任何影響司法公信力之情事,均本於負責態度即時檢討、確實改進。對於本案所生行政疏失,本署定將持續精進內部管理機制,確保執行程序周延無誤,以維護司法威信與社會信賴。
徐巧芯大姑3鞠躬道歉!心疼老父因她不能退休 劉向婕曝將打離婚官司
國民黨籍立委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與丈夫捲入洗錢等,一審被判處10年、15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以後,高等法院於昨日開庭,庭畢杜秉澄接受媒體受訪時,猛嗆徐巧芯並爆料其服用精神科藥物,徐巧芯則表示已經提告。對此,劉向婕今日(2月5日)下午2時在高等法院開記者會對外道歉,並表示目前已用寄件的方式和杜秉澄表示要離婚,無奈對方不簽,未來將打離婚官司。劉向婕表示,「造成司法跟社會資源浪費以及本案的受害者,本人向他們鄭重的道歉」。說到這裡,劉向婕也鞠躬表示歉意。劉向婕接著說,關於杜先生無端指控徐巧芯委員的部分,因為與事實不符,本人也向徐巧芯和親友至上最深的歉意,說完便再次鞠躬道歉。劉向婕3度鞠躬道歉。(圖/翁靖祐攝)劉向婕說,杜先生呈述徐巧芯委員的眾多事項與事實並不相符,就本人所知,徐巧芯委員從未對杜先生做過任何的施壓,指「杜先生所言不明就理,目的為何,本人並不明白」並對杜秉澄喊話「個人造業個人擔」大家都已經是成年人了,本人所犯的過錯,也會坦然面對司法的裁判與社會的公評。劉向婕指出,杜先生一再以徐巧芯為誘餌,對媒體放話、造成混淆,目的就是把不相干的人拉入泥沼混淆視聽、淡化自己所做的事情,表示自己對杜先生的行為「不能苟同」,呼籲杜秉澄要認真面對司法的審判且對於可以和解的被害人理性面對,盡量賠償。劉向婕說明,杜秉澄提到徐巧芯切割絕非事實,因為我們在被羈押以後所有手機、通訊都已經被切斷長達2年,何來「委員切割之說」。此外,如今杜先生並未積極對被害人進行和解等,她對此感到遺憾,並呼籲杜秉澄應該要理性面對。最後,劉向婕說,因為誤信杜先生,讓父母借出了2000萬資金給他,父親如今已經將近70歲,依然還要工作來支付我的費用,讓她對父母深感抱歉,說完以後便再度鞠躬。針對和杜秉澄的婚姻,劉向婕表示自己目前正在申請離婚當中,對此她的委任律師楊尚訓補充,由於目前案件審理中,劉與杜為同案被告,雙方不能接觸,因此只能用郵寄的方式請對方簽離婚同意書,但杜不簽他們對此也感到很無奈,而劉向婕則透露之後應該會進行離婚官司,此外劉向婕與律師也證實,過去杜秉澄曾有持利器威脅的家暴經驗,當時的保護令也有核發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