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女子
」 車禍 新北 自撞 台中 北捷
台北女在慈祐宮擅接插座充電遭制止竟爆氣!嗆「青山宮就可以」 外國遊客看傻眼
台北市松山區饒河夜市旁的慈祐宮,16日晚間8時許,44歲吳姓女子未經廟方同意,擅自將手機接上廟內插座充電,遭廟方志工發現後拔除充電線,吳女當場失控大聲咆哮、嗆廟方人員「干你們什麼事」,現場一旁的外國觀光客看傻眼,紛紛快步走避,驚險場面吸引目擊網友拍下上傳社群引發熱議。員警獲報趕到後,吳女仍理直氣壯嗆稱「我去青山宮就可以充電」,員警當面告知廟內電力與相關設備屬廟方管理範圍,使用前務必取得同意,最終廟方表示暫不追究,警方協助勸導將吳女帶離,雙方均無提告意願,警方現場登記資料備查。網友事後紛紛留言砲轟吳女,「廟宇不是行動電源」,借用電力應事先詢問,不僅是基本禮貌,也攸關公共場所用電安全。
5旬單親媽借貸、跑外送養家「繳不出6千健保費」 執行署同意分期再啟動愛心關懷
新北一名50多歲的吳姓單親媽媽,獨力照顧2名孩子,又曾因重症住院無法工作,還得借錢負擔父母醫療照護費,她只能依靠月收入不到3萬元的外送工作維生。而她由於欠繳健保費6000元,遭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書記管了解情況後,除協助辦理分期繳款,更轉介慈善基金會,幫助她拿到5000元急難救助金。新北分署新聞稿指出,新北市一名50多歲吳姓女子,因滯納健保費約新台幣6000元,在今年(115年)5月間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而她收到傳繳通知後,主動到場說明案情並申請辦理分期繳納。吳女表示,自己離婚20多年,獨自租屋扶養2個孩子,2子雖均已成年,但1人收入微薄、1人待業中,加上自己於多年前曾罹患重症,住院療養一段時間,住院期間沒有工作收入,還需要靠借貸支父年邁雙親的醫療及照護費用。吳女提到,她的母親已於今年初過世,而她出院後,體能衰退、又有歲數,只能擔任外送員謀生,月收入不到3萬元,除了要繳房租外,尚需分擔父親住在安養院的費用,還得分期償還之前為照顧雙親的借款,生活拮据,希望能申請每月分期繳納1000元健保費。新北分署書記官聽後,認為吳女努力在逆境中求生,仍有繳納健保費的意願,令人相當佩服,即洽移送機關准許她每月繳納1000 元,並啟動愛心關懷機制,協助其向張方大慈善基金會等社福團體申請急難救助,而該基金會執行長張維良曾任新北分署書記官,在接獲申請後,立即發放了急難救助金5000元。新北分署指出,秉持「執行有愛,公義無礙」的施政理念,將持續透過寬緩執行及轉介社福團體施以急難救助等方式,幫助經濟弱勢義務人度過難關,展現行政執行機關柔性關懷之面向。
一胎200萬起跳!台中檢警破獲跨境「訂製嬰兒」代孕集團 已產25胎有21男孩
台中地檢署近日偵辦一起跨境非法代理孕母案件,查出由2名中國籍劉姓人士主導的「訂製嬰兒」集團,透過台、泰、馬三地分工,以每胎200萬至450萬元不等的費用,提供一條龍代孕服務。檢警追查發現,2025年2月至2026年6月間,共有22名台灣男性委託生子,最終有25名新生兒在台灣出生,其中21名為男嬰,占比達84%,明顯偏離自然出生性別比例;台中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人工生殖法》起訴程姓男子等3人,另對2名中國籍劉姓人士發布通緝。檢方指出,台中專勤隊日前發現,有多名泰國籍女子在台灣生產後逾期停留,且她們都有相似特徵,包括「以觀光免簽證方式入境」、「生產後很快離境」,以及「集中在同一間婦產科診所生產」且「新生兒出生後由台灣男子辦理認領」等情況,因此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洪佳業接手後,指揮移民署台中專勤隊,並會同刑事局、衛福部健保署中區業務組及台中市衛生局等單位進行調查,查出由2名劉姓人士主導的「訂製嬰兒」跨境集團。調查發現,該集團透過網路尋找有生育需求的台灣男性,採取跨國分工模式,台灣生父先前往馬來西亞採集精子,並依照需求指定胎兒性別,接著在泰國挑選卵母及泰國籍代理孕母;卵母再前往馬來西亞接受取卵,精卵經體外受精形成胚胎後,植入代理孕母子宮;代理孕母之後返回泰國養胎,直到懷孕超過8個月後,再透過觀光免簽證方式進入台灣待產並生產。該集團透過網路尋找有生育需求的台灣男性。(圖/移民署提供)檢方指出,新生兒出生後,集團還會安排DNA鑑定確認與生父的親子關係,再協助台灣籍生父辦理出生及認領登記。此外,檢警於2026年6月4日前往相關婦產科診所搜索時,查扣代理孕母分娩紀錄,並在現場發現多名正在待產的代理孕母。檢方透露,該集團在約1年4個月內接受22名台灣男性委託,共有25名新生兒在台灣出生,其中21人為男嬰,嚴重偏離自然性別比例。檢方認為,涉案人員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生殖細胞居間介紹,已違反《人工生殖法》第31條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居間介紹罪嫌,因此依法對程姓男子、徐姓男子及吳姓女子3人提起公訴;至於幕後的2名中國籍劉姓人士,目前仍未到案,台中地檢署已發布通緝。
國1鼎金路段路面突冒「塑膠籃」 女駕駛急閃失控撞護欄車頭全毀
國道1號北向364.2公里高雄鼎金路段,20日上午9時8分許,31歲吳姓女子駕車行駛途中,路面上突然出現一只塑膠籃,吳女緊急轉向閃避,卻因此失控撞上外側護欄,左車頭嚴重受損、左前輪幾乎脫離。所幸吳女僅擦挫輕傷,自行就醫;酒測值為零。現場於9時47分完成排除,全線恢復正常通車。警方將調閱監視器,並通知塑膠籃掉落車輛車主到案說明。國道1號北向364.2公里高雄鼎金路段20日上午發生事故,疑因車輛閃避掉落塑膠籃釀禍。(圖/翻攝畫面)警方提醒,駕駛人裝載貨物行駛高速公路,務必嚴密覆蓋、捆紮牢固;如發生所載貨物脫落,依規定可處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
深夜驚魂!23歲女開車散心突陷火海 逃生倒路旁崩潰痛哭
義市鹿寮里一處堤岸道路18日深夜驚傳火燒車意外,一名23歲吳姓女子當日晚間疑因心情不佳,獨自駕車外出兜風散心,沒想到行經堤岸道路途中,車輛竟突然起火燃燒。面對突如其來的猛烈火勢,吳女嚇得趕緊打開車門逃生,所幸及時脫離燃燒中的車輛,但頭部及頭髮仍遭火勢波及。警消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滅火及救援,所幸女子送醫治療後沒有生命危險,至於車輛為何突然起火,仍有待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這起火燒車事件發生於18日晚間10時46分左右。警消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抵達時發現車輛已陷入火海,火勢猛烈並伴隨大量濃煙。吳女當時已自行逃出車外,倒臥在距離車輛約10公尺處的路面上。由於受到火勢驚嚇,加上身體有燒傷疼痛,她情緒相當激動,不斷大喊「好痛」,甚至一度在路旁崩潰痛哭,場面令人捏把冷汗。警消人員一方面立即佈署水線灌救燃燒中的車輛,避免火勢進一步擴大;另一方面則由救護人員上前安撫吳女,並檢查她的傷勢。待吳女情緒逐漸穩定後,救護人員隨即將她送往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經醫療人員檢視,吳女主要為頭部及頭髮遭到火勢灼傷,傷勢屬一度燒傷,所幸意識清楚,並無生命危險。據初步了解,吳女當日晚間因心情不佳,因此獨自開車外出,希望透過兜風轉換心情,不料途中卻碰上車輛起火意外。由於火勢發生突然,讓她受到不小驚嚇,逃生後情緒久久無法平復。至於車輛究竟是因機械故障、電路異常或其他因素引發火勢,目前尚無法確定,實際起火原因仍須由相關單位進一步鑑識調查後才能釐清。
高雄水族館玻璃又爆了!83歲阿嬤一撞神巧合 網笑:全台業績王
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上一間連鎖水族賣場,3月才發生特斯拉倒車撞破大型落地窗的事故,沒想到玻璃修復完成還不到半年,14日上午又發生一起離奇事故,一名83歲周姓阿嬤騎乘機車時不明原因偏移、自摔,機車恰巧倒向店家落地窗,造成2片玻璃再度碎裂。由於短短半年內同一店家2度「爆窗」,消息曝光後讓不少網友笑稱「全台業績最好的玻璃行在這裡」、「怎麼又是同一家!」據了解,今年3月29日晚間,一名47歲吳姓女子開著特斯拉休旅車準備前往該賣場消費,不料在倒車過程中疑似操作不慎,車輛直接撞上店家大型落地窗,導致2片玻璃當場碎裂,巨大聲響也嚇壞店內員工。當時正逢店家周年慶,有網友目擊女店員一臉無奈的模樣,還開玩笑形容女駕駛是用特殊方式替店家「歡慶滿周歲」。沒想到店家好不容易將玻璃修復完成,事隔不到半年竟然再度遭殃。今日上午10時許,83歲周姓阿嬤騎乘機車行經興楠路,疑似騎入賣場停車場並準備轉彎時,不慎擦撞停車場輪檔後自摔,連人帶車倒向賣場玻璃牆,造成2片落地玻璃再次碎裂。突如其來的「第二次爆窗」,也讓現場店員相當傻眼。事件經目擊民眾分享到社群平台後迅速引發討論,不少網友看到竟是同一間店,紛紛留言笑稱「業績不斷送上門」、「這玻璃是不是有什麼特殊吸引力」、「全台業績最佳玻璃行認證」,也有網友認為接連發生車輛撞擊玻璃的情況,店家或許可重新檢視停車場動線、輪檔與玻璃牆之間的距離,並考慮增設防撞柱等設施,降低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機率。警方表示,周姓婦人當時沿興楠路由東往西直行,因不明原因偏移原本行駛路線,騎上店家私人土地後自撞寵物賣場玻璃牆,周婦事故後身上有多處擦挫傷,所幸傷勢輕微,送醫治療後沒有生命危險。至於店家玻璃牆及店內商品受損情形,警方已通知家屬,後續財物損失與相關賠償責任,仍待家屬與店家進一步協調釐清。
獨/SWAG女分析師支援剪A片身心受創!她還被炒魷魚 提告贏百萬
號稱「亞洲最大成人直播平台」、匯集5萬部成人片的SWAG爆出勞資糾紛,一名年薪120萬的女數據分析師不滿被拗剪A片導致身心靈受創,而且「一人當三人用」讓她事情永遠做不完,公司卻聲稱她無法勝任工作,終止僱傭關係,雙方鬧上法院。台北地院調查,SWAG對67名員工考核評分,女分析師排第23名,主管對她的評語是「可信賴」、「合作關係良好」,顯然並無工作不能勝任的情形,就算她有犯下疏失,公司提出PIP績效改善計畫時都沒跟她說,因此構成違法解僱,判決SWAG敗訴,必須在分析師復職前每個月繼續付她8萬6千元薪水。本案是一審判決,可上訴高等法院。吳姓女子2021年7月進入SWAG擔任商業數據分析師,協助後台數據分析及提出報告,月薪6萬5千元,2023年3月調薪為8萬6千元,保障年薪14個月;2025年1月9日,SWAG要求吳姓分析師進行PIP計畫否則資遣,她拒簽文件,6天後公司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僱。吳姓分析師提告確認僱傭關係,主張公司2023年上半年曾因為人力不足,要求她協助剪輯成人影片,大量增加業務負荷,也對她身心靈有重大影響,到了下半年還拗她負責建置專業系統、設計模型,公司發現她提前半年完工,要她兼顧系統更新、優化、建製模組,她一人承擔三人的工作量,只能頻繁加班,公司明知她好用仍說她工作表現不佳,在去年1月炒魷魚。SWAG表示2023年上半年因為有短期專案,所有部門員工都要共同協助剪影片,不是只要求吳姓分析師一人幫忙,剪A片純屬特殊短暫需求,並非數據分析師核心職責,但系統更新、優化就是分析師該做的事,而且是吳姓分析師主動提的,執行這些工作其間,她沒反映超出職務範圍。SWAG批評吳姓分析師工作消極常出問題,需要同事救火,她曾因數據判讀有誤,導致分析結果嚴重偏差,而且還有對主管態度差、不跟主管講話等狀況,造成內部溝通不良、影響團隊氣氛,最終又拒絕接受輔導改善,已窮盡各種手段才解僱她。SWAG提出吳姓分析師工作疏失事件說明、其他員工批評吳姓分析師工作成果的對話紀錄以及吳姓分析師的社群發文。不過北院認為,職場同仁對於遭解僱員工縱使有負面評語,也只是主觀意見,不能當成無法勝任工作的事證;吳姓分析師發文敘述對公司或同事不滿,頂多說明她跟同仁相處不來,也不代表工作能力不佳;至於工作疏失的資料,應該在公司提出PIP計畫時一併告知吳姓分析師卻沒有提出,她怎麼知道從哪改善?法官看完SWAG的員工績效考核表,在吳姓分析師聲稱被拗剪A片、一人當三人用的2023年,主管對她的「工作態度」、「自主性與責任感」、「良好的溝通與協作能力」、「時間管理與效率」、「專業知識與技能」、「問題解決與改善能力」、「反饋接受與成長意識」各項分別以1到5分評比,總加權評分是3.51分,在全體67名員工中排行第23名。法官發現SWAG主管對吳姓分析師過往考核有不少正面評語,例如「能同時處理多項工作並及時完成」、「每日皆已積極態度準備充分地投入工作」,還誇讚吳姓分析師會主動請教、跟同仁合作良好,是可以信賴的團隊成員。北院綜合相關事證,認定SWAG無法證明吳姓分析師無法勝任工作,又沒在她出狀況之後,提供具體輔導和資源改善的機會,因此解僱違法,判決僱傭關係存在,從2025年1月23日解僱日到吳姓分析師復職為止,按月給付8萬6千元、農曆春節前年終獎金2個月以及三節獎金1千元,以一審判決日估計,SWAG積欠吳姓分析師薪資及獎金約172萬元。吳姓分析師另對SWAG請求加班費28萬9883元、業績獎金25萬8千元以及主管霸凌的精神慰撫金50萬元,但北院都認定無理由駁回。
錢櫃女員工關窗摔死 練台生出庭不認罪被諷「和解不是談生意」
錢櫃KTV中華新館一名女員工前年為關逃生窗墜樓致死,北檢偵查期間,錢櫃反控死者上班摸魚抽菸才摔死,而且只願賠償法定的45個月月薪,死者父親請求精神慰撫金,卻被要求找到失聯多年的死者母親否則再談,檢方以過失致死罪起訴錢櫃公司及負責人練台生,今天首度開庭,練台生不認罪,律師說沒人指示員工關窗、練台生不會事必躬親,現場安全授權給店長。練台生不認罪,告訴代理人提醒他「和解不是談生意」,應善待員工。(圖/方萬民攝)本案發生在2024年11月13日晚間,錢櫃台北中華新館的22歲吳姓女服務生(兼代理組長)發現8樓逃生窗被打開,呈現往外推出的狀態,因為她身高154公分,窗台高度離8樓地板133公分、逃生窗的窗框離窗台60公分,為了關窗拿2個塑膠籃相疊再踩上去,探出身子想關窗,卻因為籃子突然破裂,她失去重心從8樓掉到1樓,胸部和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不治。北檢認定,工作場所的邊緣及開口部分高度在2公尺以上可能導致勞工墜落,雇主有責任設置防護設備,如果設置有困難,應讓員工使用安全帶以防止墜落死傷,但錢櫃負責人練台生疏於注意防墜設施,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偵結起訴練台生及錢櫃公司。練台生今日出庭,僅簡短答辯「基本上,我沒有犯罪」其餘交由委任律師高奕驤答辯,高奕驤說,錢櫃中華新館8樓陽台並非吳姓服務生的工作範圍,平常不會有人去,也沒人指示她將兩個塑膠籃以「ㄇ」、「ㄈ」的方式堆疊踩踏上去,而且塑膠籃不是用來踩踏的。高奕驤表示,如果是洗窗戶有墜落危險,但站在錢櫃中華新館8樓地板上沒這問題,案發現場也不是《職業安全衛生法》所定義的作業場所;練台生不會事必躬親處理基層事務,授權店長負責現場安全,對於吳姓服務生墜落「沒有預見的可能性」。吳姓女子的父親委任葉恕宏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葉恕宏說,錢櫃是國內最大的KTV,盡責員工功不可沒,本案偵查期間,錢櫃公司指控被害人上班摸魚去抽菸才會摔落,對於和解方案精打細算,「練台生是成功企業家,但和解不是談生意」,希望他和錢櫃公司善待員工,提出有誠意的和解方案。根據了解,吳姓女子來自單親家庭,從小母親失聯,她因本案身故後,錢櫃公司雖向吳爸爸表達有準備好45個月的平均月薪作為死亡補償金,但這其實是法律規定雇主對於員工職災身亡的給付義務,吳爸爸另外請求精神慰撫金,錢櫃顧慮付了錢之後,如果吳媽媽又跑出來要會很難處理,要求吳爸爸想辦法連絡到吳媽媽,後來有找到人,吳女的母親交給吳爸全權處理。開庭結束後,記者向練台生溝通是否受訪,他不願意,只說了事實勝於雄辯,隨即便下樓搭乘價值500萬左右的Lexus LM 500h離去,對於媒體問他剛過完生日(8月10日)就出庭是否感到觸霉頭?死者家屬律師希望你善待員工有什麼要說的嗎?是被害人自己不小心才摔死嗎?他均未答話,反而看到記者邊後退邊問差點被花盆絆倒,說了句「你小心點」。
19歲女騎士突失控猛撞燈桿! 議員夫妻巧遇車禍急停救人搶命
屏東縣萬丹鄉10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機車自撞事故,1名19歲吳姓女子騎乘機車行經南北路二段時,不明原因突然失控,猛烈撞上道路旁燈桿,強大撞擊力道造成吳女當場倒地、傷勢嚴重。事故發生之際,萬丹鄉縣議員洪宗麒與妻子胡嘉玲恰巧在附近跑行程,發現路旁發生車禍後立即停下協助;義消許辰安也正巧經過,3人隨即加入救援,與趕抵現場的救護人員合力處理傷者,爭取寶貴的送醫時間。屏東警分局表示,警方於10日中午12時56分接獲通報,指萬丹鄉南北路二段發生交通事故。員警趕抵現場後初步了解,19歲吳姓女子當時獨自騎乘機車,沿南北路二段由南往北方向行駛,未料行經事故路段時,機車突然失去控制,隨即撞上路旁燈桿。吳女受到猛烈撞擊後倒地,身體多處受傷,情況相當危急,救護人員到場後立即進行緊急處置,隨後將她送往醫院搶救。值得注意的是,事故發生後不久,洪宗麒與妻子胡嘉玲恰巧行經附近,兩人目睹現場狀況後並未離去,而是立即停車上前查看並加入救援。與此同時,義消許辰安也剛好經過事故現場,隨即協助處理傷者。3人與現場救護人員共同合作,希望在最短時間內讓受傷女子獲得妥善救治。至於吳女為何會突然失控撞上燈桿,目前確切原因仍有待調查。警方已著手調閱事故地點周邊監視器影像,並進一步釐清女子事故發生前的行車狀況,以及是否受到其他因素影響,詳細肇事原因仍待後續調查確認。警方也藉此提醒,機車騎士及汽車駕駛上路時,除了應遵守道路速限與相關交通規定,也應隨時留意前方道路狀況,避免疲勞駕駛或因分心影響反應能力。尤其機車缺乏車體保護,一旦發生高速碰撞,騎士往往直接承受撞擊,因此行車時更應提高警覺,以降低事故及嚴重傷亡發生的風險。
警高官夫妻女兒淪詐欺幫助犯遭判刑 信義分局長回應了
台中市警察局局長吳敬田、北市信義分局分局長蕭惠珠的女兒驚傳淪為詐欺幫助犯,因此遭雲林地院判刑。根據雲林地院判決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愛女因將金融卡自超商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3位民眾遭詐,總財損金額約18萬元,被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對此,信義分局長蕭惠珠也回應了。蕭惠珠表示,小女年輕,社會經驗不足,前年誤信詐騙集團廣告、話術,致將提款卡寄出遭詐騙集團盜用,經法院依洗錢防制法幫助犯判決,本身亦形同受害身分。小女已成年,獨立自主在外生活,因ㄧ時不察,父母亦予指正,並均尊重法院判決。經此案例,小女已學到經驗、教訓。本人亦因此案,長期投入識詐宣導工作,希民眾勿輕信社群網站廣告,以免被騙。判決書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吳姓愛女2024年11月,透過超商以賣貨便的方式,將自己的銀行提款卡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有3位民眾遭詐,因此遭檢察官起訴。吳姓女子事後坦承確實有將提款卡寄出,但自己身為牙助,當時是因有醫療方面用途,為了要借15萬元,才會將提款卡寄出。吳女表示,其先前曾和銀行借過錢,但相關借貸均未交付帳戶,過程中儘管仍有疑慮,感覺可能被騙因此不斷向對方求證,但對方傳送借貸文件給她填寫申請,讓她以為是線上申請,不會有實體見面或對保,卡片寄出後,其帳戶即被轉為警示帳戶,讓她帳戶內的10萬元因此遭到凍結。對此,吳女的辯護人也指出,詐團騙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且深諳人性,吳女為了積極要借到錢,才會將卡片寄出,並非要提供人頭帳戶,若真是如此,就不會為了每月的付款總額度去分期,甚至分到30年,每月只繳1000多元,況且吳女還有車貸等其他貸款,算是貸款二、三胎了,每一個貸款的情況都不一樣,不能說因之前曾在其他銀行貸款過,就會注意到。雲林地院指出,吳女現年31歲,曾任職過餐飲業與牙醫助理等多家機構,足見其具備相當社會工作經驗,並非社會新鮮人或智識偏枯,與社會長期脫節之人,觀諸其與詐團對話紀錄截圖,吳女曾質疑詐團「為什麼要確認密碼是否正確?不是我自己本人知道就好了嗎?」、「請問我什麼時候才能改密碼?」、「約定轉帳部分不能夠設定成我繳費的金額就好了嗎?」等語,且多次催付對方撥款,顯見其在交易流程之異常時已產生懷疑與高度警覺,而其將卡片寄送出去時,收件人也非貸款公司,衡諸常情,正規程序絕對不會要求申請人將提款卡寄出,明顯違背常理,但吳女仍執意寄出。儘管吳女表示自己曾有借貸經驗,因此過程中多有疑慮,知道帳戶不能隨意交出去,但礙於當時急需用錢,確認相關貸款公司在網路上查詢的到後,便全便全部網路處理,並不清楚不能寄提款卡,寄件時也有看到宣傳標語等。不過法官並未採信吳女的證詞,認為吳女在過程中已察覺異狀,卻未採取任何有效查證手段,僅流於形式之網搜公司名稱,並因急於取得貸款,對於超商寄件警語與收件人名稱異常之風險全部視而不見,基於不確定故意為之,主觀上具有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之犯意甚明,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
警高官夫妻女兒淪詐欺幫助犯 遭判有期徒刑5月併科3萬罰金
台中市警察局局長吳敬田、北市信義分局分局長蕭惠珠的女兒驚傳淪為詐欺幫助犯,因此遭雲林地院判刑。根據雲林地院判決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愛女因將金融卡自超商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3位民眾遭詐,總財損金額約18萬元,被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判決書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吳姓愛女2024年11月,透過超商以賣貨便的方式,將自己的銀行提款卡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有3位民眾遭詐,因此遭檢察官起訴。吳姓女子事後坦承確實有將提款卡寄出,但自己身為牙助,當時是因有醫療方面用途,為了要借15萬元,才會將提款卡寄出。吳女表示,其先前曾和銀行借過錢,但相關借貸均未交付帳戶,過程中儘管仍有疑慮,感覺可能被騙因此不斷向對方求證,但對方傳送借貸文件給她填寫申請,讓她以為是線上申請,不會有實體見面或對保,卡片寄出後,其帳戶即被轉為警示帳戶,讓她帳戶內的10萬元因此遭到凍結。對此,吳女的辯護人也指出,詐團騙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且深諳人性,吳女為了積極要借到錢,才會將卡片寄出,並非要提供人頭帳戶,若真是如此,就不會為了每月的付款總額度去分期,甚至分到30年,每月只繳1000多元,況且吳女還有車貸等其他貸款,算是貸款二、三胎了,每一個貸款的情況都不一樣,不能說因之前曾在其他銀行貸款過,就會注意到。雲林地院指出,吳女現年31歲,曾任職過餐飲業與牙醫助理等多家機構,足見其具備相當社會工作經驗,並非社會新鮮人或智識偏枯,與社會長期脫節之人,觀諸其與詐團對話紀錄截圖,吳女曾質疑詐團「為什麼要確認密碼是否正確?不是我自己本人知道就好了嗎?」、「請問我什麼時候才能改密碼?」、「約定轉帳部分不能夠設定成我繳費的金額就好了嗎?」等語,且多次催付對方撥款,顯見其在交易流程之異常時已產生懷疑與高度警覺,而其將卡片寄送出去時,收件人也非貸款公司,衡諸常情,正規程序絕對不會要求申請人將提款卡寄出,明顯違背常理,但吳女仍執意寄出。儘管吳女表示自己曾有借貸經驗,因此過程中多有疑慮,知道帳戶不能隨意交出去,但礙於當時急需用錢,確認相關貸款公司在網路上查詢的到後,便全便全部網路處理,並不清楚不能寄提款卡,寄件時也有看到宣傳標語等。不過法官並未採信吳女的證詞,認為吳女在過程中已察覺異狀,卻未採取任何有效查證手段,僅流於形式之網搜公司名稱,並因急於取得貸款,對於超商寄件警語與收件人名稱異常之風險全部視而不見,基於不確定故意為之,主觀上具有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之犯意甚明,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
獨/柯文哲社宅女住戶重製鄰居柯基照諷「柯羈」 二審認罪省下12萬
台北市廣慈博愛園區社會住宅兩名女性住戶,在2024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收押期間,為了一張柯基照對簿公堂。廣慈社宅是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的建設,2018年開工,2022年到2023年間陸續完工,本案告訴人鄭姓女子在媒體業工作,被告吳姓女子是電子業的業務專員,都是廣慈社宅承租戶。2024年8月底,社區群組「#廣慈社宅三兩事」有人貼出柯文哲羈押禁見的報導,吳姓女子下載鄭姓鄰居臉書的柯基犬照片,加上雞、鴨及看守所圖像後傳進群組,這讓鄭姓鄰居怒告吳姓女子觸犯著作權法並提出民事求償30萬元,吳姓女子一審辯稱重製照片是合理使用,遭判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民事部分判賠5千元。原本吳姓女子得為一張柯基照付出12.5萬元的代價,不過她上訴後調整訴訟策略,表達「深感愧疚與懊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考量她雖未達成調解,但已認罪有悔意,因此改判刑3月、緩刑2年,民事賠償案則已判決確定,吳姓女子的「敗訴成本」大幅縮減96%,只剩5千元。依據本案判決,吳姓女子在鄭姓鄰居愛犬照上面加註「柯基」兩字,搭配雞和鴨的照片,再貼在社區群組柯文哲羈押新聞底下,這有醜化柯基犬和飼主的動機,因為群組成員會從柯基的諧音聯想「柯文哲羈押」,社會大眾對於有人遭羈押,應知他捲入刑事案件又犯嫌重大,吳姓女子可能讓群組成員對柯基照產生負面觀感,甚至懷疑飼主品行不佳、有犯罪嫌疑;對於飼主來說,有人把寵物照連結嫌犯羈押的新聞,很難會感到無傷大雅或無比光榮,因此合成「柯基雞鴨照」並非合理使用。吳姓女子於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否認犯罪,她主張沒使用柯基照來營利,PO照動機是討論新聞時事、活絡鄰居感情,在一審有罪判決出爐後,檢方未上訴,吳姓女子一開始上訴仍無罪答辯,到了今年6月改口認罪,請智商法院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再也不爭執犯罪事實與罪名。二審合議庭想了解鄭姓鄰居的看法,她具狀表達吳姓女子雖在「存證信函」中表示深感歉疚,但並未「公開道歉」或在社群平台提出具體補救措施,她因本案遭受不少壓力與困擾,吳姓女子只賠償民事案件所判決的金額5千元,無法讓她感到有誠意彌補損害、解決紛爭,所以請法官維持4個月有期徒刑「以昭公道」。智商法院認為,吳姓女子只是一時衝動觸法,歷經司法偵審程序應得到教訓,也表達悔意了,宣告有期徒刑3月可暫不執行,緩刑期間須保護管束、做公益60小時、上3次法治教育課,如果不好好遵守,檢察官可撤銷緩刑。全案二審即定讞,柯文哲社宅住戶的「柯基犬之戰」就此落幕。
分手女友告他盜帳號偷看IG私訊 檢不起訴因「金融業無駭客技能」
台北市一名女子告前男友與前男友的現任女友駭入她的Instagram,偷看訊息、偷刪限時動態,並將她IG重新綁定「情敵」所註冊的Gmail信箱,涉嫌妨害電腦使用罪,不過兩名被告都否認登入告訴人IG,台北地檢署調查,提告女子並未受到任何財產損失,所謂帳號被駭只有她單一指訴,再衡量兩名被告任職於金融業,沒證據顯示他們具備駭客技能,因此認定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吳姓女子報案主張,IG從去年11月起常發生她還沒看訊息卻顯示已讀的狀態,還有部分限動在她不知情的狀況下消失,她發現IG被綁定一個陌生電郵「○○○○68@gmail.com」,查詢許姓前男友的IG粉絲與追蹤名單,確實有一名用戶的名稱是○○○○68,前男友也對她坦承○○○○68是勾姓現任女友。吳姓女子懷疑,大部分未經允許登入IG的位置都顯示在台中,她跟台中唯一的淵源只有前男友,因此認為許姓男子與勾姓女子駭入她IG更改設定,涉犯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北檢傳喚許姓男子與勾姓女子,兩人確實交往中,○○○○68是勾姓女子的IG帳號,但她否認用相同的帳號名稱去註冊Gmail信箱,也未登入吳姓女子IG。檢方指出,現在網路犯罪極為猖獗,個人社群遭別人登入已非難以想像之事,不能因為相關資訊連結到被告的帳號,就推論一定是被告盜帳號,何況吳姓女子自己都說,已改過很多次密碼、開啟IG雙重認證,依然持續收到非本人登入的通知,由於許姓男子和勾姓女子都從事金融證券業,依據現有證據,無從認定兩人具有破解密碼、破解雙重認證的專業技能,無法排除駭客其實是其他人的可能性。至於吳姓女子指稱前男友和現任女友偷讀訊息並刪除限動,這部分並未提供相關證據,只有她IG帳號顯示被人試圖登入的警告訊息截圖,所以同樣不能推斷兩名被告有偷看、偷刪。綁定告訴人IG的○○○○ 68@gmail.com ,究竟是不是勾姓女子使用?檢察官認為,並非每件案子都要不分輕重緩急向Google調取電子信箱用戶資料,應視案情而定,審酌告訴人並未受到實際財損,加上她控告的對像是分手男友,偵辦這類案件往往會先「畫下一條線」,最終決定無須大砲打小鳥,憑既有事證已可處分不起訴。
噁男拿熱戀期私密照勒索前女友50多次 遭法院重判
情侶交往期間,個人隱私也要注意!大陸廣東最近驚傳一起不雅照敲詐勒索案,一名成姓男子和吳姓女子分手後,以威脅散播女方私密影像的方式,先後勒索前女友50多次,共逼迫女方轉帳近萬元人民幣。經法院兩審判決確定,判成男有期徒刑1年3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同時要全數退還被害人的財產損失。根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肇慶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勒索案件,被告成性男子與原告吳姓女子曾是情侶關係,戀愛期間成男拍攝並保存吳女大量私密影像。兩人分手後,成男以私密影像向吳女勒索50多次,不法獲取9766.5元(約新台幣44000元)。肇慶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後,認定成男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同時責令其必須全數退賠受害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但被告不服判決並提起上訴,近日經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且量刑適當,因此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目前該起案件的判決已正式生效,成男必須入監服刑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對此,警方特別呼籲,無論在何種關係下,切勿隨意拍攝、保存或持有他人的私密影像,以免觸犯法律。此類未經同意拍攝或保存私密照的行為,往往成為日後犯罪的工具,嚴重侵害他人隱私權。◎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可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台中女遛狗走斑馬線遭撞亡!母慟「女兒隨媽祖修行去了」 駕駛過失致死判9月
台中市西屯區2025年6月11日上午7時許,25歲馮姓女子牽著愛犬行經中央公園附近行人穿越道時,剛下大夜班的吳姓女子駕車沿大鵬路左轉凱旋路,未依規定暫停禮讓行人,以時速10至17公里直接撞上馮女,馮女當場重摔倒地不起,送醫搶救15天後仍回天乏術。馮母悲痛發文表示,「女兒撐了15天已隨媽祖修行去了」。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依據鑑定報告及監視器畫面認定,吳女左轉時未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加重其刑;另考量吳女留在現場協助救護,並坦承犯行,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刑,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民事求償部分,吳女除已透過強制險給付逾200萬元外,另表示願賠償520萬元至530萬元;但馮女家屬求償1340萬元,雙方金額差距逾800萬元,調解未成立,後續將由民事庭繼續審理。
師大路奪命車禍!女過馬路被撞 顱內出血送醫不治
北市大安區師大路12日下午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名蔡姓男子開著賓士車行經該處時,疑似未注意前方走在斑馬線上的57歲吳姓女子,當場與吳女發生碰撞,吳女被撞後倒地,其緊急送醫後被發現顱內出血,其持續昏迷,情況並不樂觀。而12日晚間8時許也傳出噩耗,吳女經急救後仍不幸不治。35歲的蔡姓男子12日下午駕車行經師大路口時,因未注意走在前方行人穿越道上的57歲吳姓女子,當場與吳女的左側身體發生碰撞,吳女遭撞後隨即倒地,造成吳女全身有多處擦挫傷,並有顱內出血情形,被緊急送醫治療。然而12日晚間8時許傳出噩耗,吳女送醫後情況仍不樂觀,遲遲未脫險,最終不幸宣告不治。而肇事的蔡姓男子其轎車有輕微車損,駕駛酒測值為0、駕籍正常。全案後續也將依過失致死罪嫌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後續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反道交條例44條2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緩;若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重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18000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大安分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叉路口,有行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避免事故發生。
雙載機車路口瞬間失控!連撞2車再鑽捐血車底 4人受傷畫面曝光
台南市安南區安吉路一段、台江文化中心前路口,12日上午10時37分發生一起驚險車禍。一對68歲吳姓夫妻騎乘機車雙載,行經安中路與安吉路口時,疑似因車輛偏移,擦撞正在待轉區停等的兩部機車,導致整輛機車瞬間失去控制,隨後一路向前滑行,最後高速撞進停放在路旁的捐血車底。由於撞擊力道猛烈,夫妻兩人連人帶車卡在車底,無法自行脫困,現場畫面相當驚悚。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顯示,雙載機車通過路口時,車身明顯向右偏移,隨即撞上待轉區的兩部機車。受到撞擊影響,機車失去平衡後持續滑行,最終衝向停靠在台江文化中心前的捐血車。事故發生後,路過民眾立即報警求助,消防人員與警方火速趕抵現場,利用器材協助受困夫妻脫困,並同步進行傷患救護。警方初步調查指出,此次事故共造成4人受傷,包括68歲吳姓男子雙手及左腳骨折、65歲吳姓女子臉部與四肢擦傷且右肢骨折,另外遭波及的40歲黃姓男子及59歲曾姓女子則分別受到肢體擦挫傷。4名傷者經救護車分送奇美醫院及安南醫院治療,目前皆無生命危險。由於事故發生在車流量不小的路口,加上捐血車停靠於文化中心前,意外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影片曝光後也引發不少網友討論。有民眾認為可能是騎士操作不當或未能及時控制車輛,也有人提醒,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保持安全距離,以降低突發事故風險。警方表示,事故真正發生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包括車速、行車動線及是否涉及其他因素,都將透過監視器畫面、現場跡證及相關證詞進一步釐清,以還原事故經過,並呼籲所有用路人通過路口時提高警覺,遵守交通規則,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曳引車撞機車瞬間烈焰吞噬!女騎士受困火海 警民奮勇衝火場搶命
新北市汐止區7日上午上班尖峰時段發生一起驚險火燒車事故,一輛營業曳引車行經新台五路一段、好市多前路口時,與同向行駛的普通重型機車發生碰撞,機車倒地後竟瞬間起火燃燒,73歲吳姓女騎士更因遭機車壓住而受困火堆中,情況一度相當危急。幸好當時正在路口執勤的警方、義交以及多名熱心民眾見狀,不顧熊熊烈火衝入現場救援,成功將受困女騎士拖離火場,驚險挽救一條寶貴生命。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上午7時40分,當時交通分隊員警正執行交通疏導勤務,親眼目擊曳引車與機車發生碰撞。撞擊瞬間,機車立即起火燃燒,火勢快速蔓延,女騎士受困車下無法自行脫困。現場員警第一時間衝向火場展開救援,義交及路過民眾也紛紛加入救人行列,眾人合力將傷者從火焰中拉出,展現臨危不亂的勇氣與合作精神。初步調查指出,32歲蘇姓男子駕駛營業曳引車,從大同路一段右轉新台五路一段,準備往國道三號方向行駛,途中與同向騎乘機車的73歲吳姓女子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蘇姓駕駛立即拿起車上的滅火器撲滅火勢,成功防止火焰持續延燒,降低事故造成更大災害的風險。消防救護人員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將吳姓女騎士送往三軍總醫院救治。經初步檢傷,傷者臉部、軀幹及雙腿均有燒燙傷,並伴隨多處擦挫傷,目前仍持續接受治療;蘇姓駕駛則未受明顯傷勢。警方也當場對駕駛進行酒測及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均為陰性,排除酒駕及毒駕因素。至於事故真正發生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這起事故不僅再次提醒大型車與機車行駛時應保持安全距離、提高警覺,也凸顯第一線警員、義交及熱心民眾在危急時刻挺身而出的無私精神,讓原本可能釀成更嚴重傷亡的意外,在眾人合力救援下成功化險為夷。
狠母離婚談判失控!悶殺9歲兒、襁褓女洩憤 苗院重判30年
苗栗33歲吳姓女子,因離婚及子女監護權問題與丈夫衝突,竟將怨恨轉向親生子女,先後以枕頭悶死9歲兒子及未滿1歲女兒,再持刀自殘未遂。苗栗地院認定她為報復丈夫及其家人,刻意剝奪兩名幼童性命,依2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分別判刑19年、18年8月,合併執行30年,全案仍可上訴。2025年2月間,吳女與丈夫劉男因離婚及子女監護權問題頻繁爭執,情緒持續低落,清明連假期間,劉男安排兩名子女到祖父母家暫住,假期結束後,吳女僅帶回與前夫所生的9歲兒子,與現任丈夫所生、未滿1歲的女兒則留在婆家照顧。判決指出,吳女因不滿丈夫及婆家,萌生攜子女共赴黃泉的念頭。4月7日清晨,她趁9歲兒子熟睡時,以枕頭將其悶死;隨後再前往保母家接回女嬰,返家後以相同方式奪走女兒性命。犯案後,她持水果刀割頸、割腕並刺向左胸企圖輕生。直到當天下午,劉男返家才驚見兩名孩子已無生命跡象,緊急報警求助,但兩童均已死亡;吳女則送醫急救後保住性命。法院審理認為,吳女案發前並無身心疾病就醫紀錄,行兇時具有辨識及控制能力,雖因婚姻破裂承受壓力,但並非毫無對外求助機會,卻為發洩怨恨、滿足個人情緒,狠心殺害本應保護照顧的親生子女,犯罪情節重大,對家屬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不過,合議庭也考量吳女沒有前科,審理期間已與丈夫達成和解,認為透過長期監禁及監所輔導、心理諮商,仍有矯治可能,尚未達必須永久與社會隔離的程度,因此依檢方求刑,就兩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9年及18年8月,合併執行30年,全案仍可上訴。
快訊/北市信義密室逃脫店店員扮吊死鬼遭勒昏 搶救5天不治
北市信義區間密室逃脫遊戲店10日晚間傳出,一名吳姓女員工扮演吊死鬼卻不慎遭繩索勒住脖頸,所幸被同事發現後緊急送醫,送醫後恢復心跳。不過吳姓女子的家屬獲報到場後,對於店家的處置相當不滿,後續也對業者提告過失傷與過失致重傷等罪,稍早也傳出最新消息,該名女員工在搶救5天後,仍不幸於15日上午11時許宣告不治。回顧整起事故,吳姓女子於信義一間密室逃脫遊戲店任職,對店內恐怖主題「永春醫院」逃脫遊戲扮演上吊鬼魂,未料卻在過程中發生意外,吳女的脖頸不慎遭繩子纏住而無法掙脫,一旁工作人員察覺有異後,緊急將吳女送醫。警方獲報到場後也對現場進行勘查,同時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通知涉案相關等6人到案,初步排除他人介入之情形。不過吳女的家屬相當不滿店家的處置情形,認為吳女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治療中,且無法確認實際腦部缺氧時間,過去吳女疑似也曾抱怨過店內相關設備非專業安全道具,均由員工自行製作,此次出事的麻繩也是真實麻繩,並未有安全斷裂或防勒設計,當時現場疑似僅有1名員工在場,活動區中疑似還未有監視器畫面,過去更有曾被勒昏之情形。後續吳女的家屬也對店家提告過失傷害與過失致重傷害等告訴,警方依規定受理後已通知密室逃脫代表人古姓男子與黃姓男子到案說明。全案詢後依涉嫌刑法過失傷害及過失致重傷罪嫌,函請台北地檢署偵辦。另店家營業項目及職場安全防護等是否符合規定部分,已通報台北市政府相關業管單位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