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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

5旬單親媽借貸、跑外送養家「繳不出6千健保費」 執行署同意分期再啟動愛心關懷

健保費 欠繳 行政執行署 新北 外送
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張方大慈善事業基金會執行長張方大(左3)發給吳女(右3)急難救助金5000元。(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張方大慈善事業基金會執行長張方大(左3)發給吳女(右3)急難救助金5000元。(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新北一名50多歲的吳姓單親媽媽,獨力照顧2名孩子,又曾因重症住院無法工作,還得借錢負擔父母醫療照護費,她只能依靠月收入不到3萬元的外送工作維生。而她由於欠繳健保費6000元,遭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書記管了解情況後,除協助辦理分期繳款,更轉介慈善基金會,幫助她拿到5000元急難救助金。

新北分署新聞稿指出,新北市一名50多歲吳姓女子,因滯納健保費約新台幣6000元,在今年(115年)5月間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而她收到傳繳通知後,主動到場說明案情並申請辦理分期繳納。

吳女表示,自己離婚20多年,獨自租屋扶養2個孩子,2子雖均已成年,但1人收入微薄、1人待業中,加上自己於多年前曾罹患重症,住院療養一段時間,住院期間沒有工作收入,還需要靠借貸支父年邁雙親的醫療及照護費用。

吳女提到,她的母親已於今年初過世,而她出院後,體能衰退、又有歲數,只能擔任外送員謀生,月收入不到3萬元,除了要繳房租外,尚需分擔父親住在安養院的費用,還得分期償還之前為照顧雙親的借款,生活拮据,希望能申請每月分期繳納1000元健保費。

新北分署書記官聽後,認為吳女努力在逆境中求生,仍有繳納健保費的意願,令人相當佩服,即洽移送機關准許她每月繳納1000 元,並啟動愛心關懷機制,協助其向張方大慈善基金會等社福團體申請急難救助,而該基金會執行長張維良曾任新北分署書記官,在接獲申請後,立即發放了急難救助金5000元。

新北分署指出,秉持「執行有愛,公義無礙」的施政理念,將持續透過寬緩執行及轉介社福團體施以急難救助等方式,幫助經濟弱勢義務人度過難關,展現行政執行機關柔性關懷之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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