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訴
」 合約 台中地院 NewJeans 律師公會 吳中和
義大利餐廳不供免費水?女客怒打6年官司 結果仍輸了
義大利一名女遊客因在飯店餐廳喝不到「免費自來水」,竟一路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最終仍敗訴。這起從一瓶7歐元(約新台幣240元)礦泉水引爆的爭議,不只讓義大利餐桌文化掀起論戰,也意外引爆歐洲網友對「喝水權利」與環保問題的大討論。根據《衛報》(The Guardian)與《泰晤士報》(The Times)報導,事件可追溯至2019年。一名女子前往義大利多洛米蒂山脈(Dolomites)滑雪勝地巴迪亞(Badia)科爾瓦拉(Corvara)旅遊,入住當地一間五星級飯店。她選擇的是包含晚餐的半膳住宿方案,但飲料需另外付費。報導指出,女子在用餐期間多次要求提供自來水,甚至表示願意付費,但飯店始終拒絕,反而每天直接在餐桌上放上一瓶0.75公升、售價7歐元的瓶裝礦泉水。女子認為自己被「強迫購買瓶裝水」,對此相當不滿。女子事後提告主張,「水是自然資源,也是普世人權」,認為飯店與餐廳本來就應提供最基本飲水需求,就像房間理應附有床鋪、熱水與肥皂一樣。她甚至向飯店求償2700歐元(約新台幣9.3萬元),理由包含經濟損失與精神痛苦。不過案件歷經一審、二審後皆遭駁回,女子最後一路上訴至義大利最高法院「最高上訴法院」(Court of Cassation)。法院最終認定,義大利法律並未規定餐廳或飯店有義務提供免費自來水,因此駁回她的所有請求。飯店律師也表示,法院已確認「業者沒有提供自來水的法律責任」。事件曝光後,也讓不少外國旅客驚訝,因為在法國、西班牙與英國等歐洲國家,餐廳多半依法必須提供免費飲用水,但義大利長年存在不同餐桌文化。當地人習慣在餐廳點購瓶裝礦泉水,用餐時服務生通常也會直接詢問客人要「氣泡水」還是「礦泉水」。部分義大利主廚甚至認為,自來水可能影響料理與葡萄酒風味,因此較少主動提供。不過隨著減塑與環保意識升溫,近年越來越多旅客開始主動要求飲用自來水,也有部分義大利餐廳開始提供過濾水服務。事實上,多洛米蒂當地觀光單位也曾公開表示,當地自來水品質相當高,大多可安全飲用,並鼓勵旅客攜帶水壺減少塑膠垃圾。這起「喝水官司」曝光後,也在歐洲社群平台掀起兩派論戰。有人認為,「免費飲水本來就是基本權利」;但也有人認為,入境隨俗本就是旅遊的一部分,「在義大利點瓶裝水,本來就是餐廳文化之一」。
高雄房客租屋25年拒搬家! 網揭「租客1奧步」:拖好拖滿再住5年
房價高漲、租金不斷上升,讓不少人一租就是十幾二十年,但當「租久了」開始讓部分房客產生「像自己家」的心態時,也讓租屋市場衍生出更多爭議。近日高雄一樁長達25年的租屋糾紛曝光後,立刻在網路上掀起熱議,不少房東看完直呼「這才是真正的惡夢」。有網友在網路論壇PTT轉貼新聞指出,高雄一名王姓女房客承租同一間老屋長達25年,期間都正常繳租,直到房東決定收回房屋時,雙方才正式爆發衝突。根據報導,張姓房東在2025年2月先以口頭通知,再寄出存證信函,希望房客搬離,不過對方卻拒絕配合,甚至主張自己住了20多年,應該擁有「優先承購權」,認為房東若要處理房屋,應該優先賣給她。但法院審理後發現,雙方屬於未約定租期的不定期租約,而依照現行民法與土地法規定,純住宅租客並不適用優先承購權。最終高雄地院判定女房客敗訴,必須限期返還房屋。法院審理後發現,雙方屬於未約定租期的不定期租約,而依照現行民法與土地法規定,純住宅租客並不適用優先承購權。(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照)消息曝光後,立刻在PTT引發大量討論,許多網友對房客的說法感到不可思議,「租到以為是自己的,聽起來很低能」、「貸款20年租房25年,替人家繳光房貸還要付錢買下來,租房超吃虧」、「這些人真的都太神奇了,搬家不是比打官司簡單容易嗎」。不過,也有不少人從現實角度分析,直言「人家租25年大概已經中老年了,出去也不好租,所以賴、拖、擺爛很可能是他的最佳策略」、「這種租客未來一定一堆,請神容易送神難」、「他官司一直打一直上訴就可以繼續住,一定拖好拖滿,上訴上滿,拖個五年」。部分網友指出,住了25年後房客年紀可能早已邁入中老年,重新找房其實相當困難,因此「拖著不搬」某種程度上,也可能是他們認為最有利的生存策略。(示意圖/取自Pexels)留言區也出現不少「房東自保教學」,「不限期租約本來就很難趕人,所以最好一年簽一次,再花小錢公證,強制驅離比較快」、「重點是2025年初還是房市熱的時候,年中之後房市慘淡,房東價差損失極大」。每日百對怨偶分家! 台北人「不輕易離婚」 專家揭背後苦衷後悔不買了?全台預售屋解約量破400件「這縣市」創單季新高房貸催收金額飆破80億 創4年新高 「2縣市」淪重災區
外送費22元發票中千萬領不到!台中男「告財政部卻敗訴」原因曝
台中1名化名「龍哥」的男子於2023年9月透過外送平台Foodpanda訂餐,沒想到其中1張僅22元外送費所開立的雲端發票,竟幸運對中統一發票1000萬元特別獎。不過這筆天降橫財最後卻沒能進入口袋,原因竟是發票沒有完成歸戶,導致超過領獎期限,千萬獎金直接作廢。龍哥不滿權益受損,因此向財政部及賦稅署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近日判決結果出爐,確認他敗訴,千萬元獎金也無法追回。據《TVBS新聞網》報導,隨著外送平台及各類APP訂閱服務逐漸普及,消費者除了會收到店家開立的發票之外,平台另外收取的外送費或服務費,也可能另外開立1張雲端發票。不過若使用者沒有事先完成發票歸戶設定,相關發票通常只會寄送到會員電子郵件信箱,不會同步顯示在雲端發票APP內,因此時常有人因疏忽忘記歸戶,最終錯過中獎通知甚至領獎期限。龍哥當時透過Foodpanda叫外送,平台針對22元外送費另開立1張雲端發票,而這張不起眼的小額發票,後來竟幸運對中1000萬元特別獎。外送平台事後也曾透過電子郵件通知中獎訊息,但龍哥因為過去已經設定手機條碼及自動匯款帳戶,且以往中獎獎金都會自動入帳,因此沒有特別留意,單純等待千萬元獎金匯進戶頭。然而3個月過去,龍哥遲遲等不到獎金入帳,才開始察覺情況不對。進一步了解後發現,由於這張外送平台開立的雲端發票並未歸戶到手機條碼,因此不符合自動匯款條件,而等到他發現問題時,領獎期限早已截止,1000萬元獎金也因此失之交臂。龍哥認為相關制度讓民眾容易混淆,因此憤而向財政部及賦稅署提起行政訴訟,希望追回錯失的千萬元獎金。不過法院審理後指出,依照《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民眾若想使用雲端發票自動匯款服務,必須在開獎之前,同時完成載具歸戶以及匯款帳戶設定,2項條件缺一不可。法官也認為,龍哥過去曾有中獎後獎金自動匯入帳戶的情況,是因為當時相關發票早在開獎前就已完成歸戶程序,與這次案件狀況不同,因此認定財政部不須支付1000萬元獎金,最終判決龍哥敗訴。不過全案目前仍可依法提出上訴。
獨/不滿遭課稅200萬! 男向法官哭窮:不要『何不食糜鹿』網笑瘋
一名陳姓男子因與他人有長期土地合夥糾紛,經法院調解成立,陳男有土地優先購買權,然而當事土地後續準備轉售,收購公司為讓陳男放棄優先購買權,同意額外支付陳男1千萬元,但等陳男拿到款項後,卻遭國稅局課徵198萬餘元的高額費用,陳男不滿提訴願無果後再提訴訟,更當眾向法官哭窮,哭喊「社會小市民的生存法則不是坐在辦公室吹冷氣能理解的,請不要以何不食糜鹿的思維來臆測小市民。」。判決書一經公布後,也讓網友瞬間笑翻,直言,「聖誕老公公表示…」。陳男怒指國稅局起初核定1千萬元全額課稅,後續經復查後才同意扣除其因土地糾紛所花費的訴訟費與律師費共約45萬餘元,但陳男認為其長年處理土地糾紛,找來「顧問社」協助,雙方約定分潤與還款,包含先前向顧問社借的訴訟代墊款200萬元與顧問服務費300萬元,總共500萬元的成本費用,國稅局也應將成本扣除,卻遭到拒絕,因此怒提起訴訟。開庭時,陳男向法官哭窮,若沒有顧問社一開始借他200萬元提告,他今天連1毛錢都沒有,所幸在顧問社的金錢資助下才有所得,但所得權利金卻不足以清償他的債務,「社會小市民的生存法則不是坐在辦公室吹冷氣能理解的,請不要『何不食糜鹿』的思維來臆測小市民。」。不過案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陳男拿不出任何與顧問社服務過程的工作實據,如會議記錄、報告等服務事證,且300萬元的顧問費,陳男指稱分6期支付,卻也同樣拿不出任何金流證明;另,顧問社借貸其200萬元的費用,陳男表示後續清償完債務後,已將借據撕毀,陳男無法說出具體借款日期與各次金額,在真偽不明的情況下,法院無法做出有利於陳男的認列,且國稅局在複查後,主動幫陳男扣除有實據的45萬餘元等必要費用,判定950萬餘元為陳男的最終所得,行政處分完全合法,因此判定陳男敗訴。然而判決書一經公開後,有網友發現陳男痛斥國稅局與法官「坐在辦公室裡吹冷氣」,不斷要求他拿出轉帳證明、發票等書面報告,不顧他當時根本付不出裁判費用,有顧問社願意冒風險借錢幫他斡旋奔走,「請不要以『何不食糜鹿』的思維來臆測小市民」,一句明顯口誤的「何不食糜鹿」讓不少網友笑翻,直言,「奈良居民表示混怒」、「聖誕老公公表示….」、「何不食馴鹿」。
馬斯克提告OpenAI及奧特曼 竟因「時效已過」遭裁定敗訴
全球首富馬斯克(Elon Musk)在加州陪審團1項,針對OpenAI及其執行長奧特曼(Sam Altman)的訴訟中遭裁定敗訴,理由竟然是提起訴訟的「時效已過」。據《BBC》報導,案件焦點圍繞OpenAI從非營利組織轉型為更具商業化結構的過程。馬斯克主張,他在OpenAI早期投入約3,800萬美元資金,是基於其維持非營利、造福人類的承諾,但後續組織路線的轉變構成背信與不當得利。然而,陪審團認定馬斯克的「違反慈善信託」與「不當得利」主張已超過法律時效,法院因此不需審理案件本身的法律實質。在審理過程中,馬斯克、奧特曼等多名科技業重量級人物出庭作證,還包括微軟(Microsoft)執行長納德拉(Satya Nadella)。雖然陪審團歷時3週審視大量內部文件與證詞,但案件最終僅用約2小時即做出裁決。奧特曼在庭上強調,馬斯克過去不僅曾支持OpenAI轉向商業模式,甚至一度試圖取得長期控制權,使外界對其動機產生不同解讀。這也進一步凸顯2人對OpenAI創立初衷與治理方向的根本分歧。判決出爐後,馬斯克迅速在社群平台上表達強烈不滿,指控司法結果等同於允許慈善機構遭到「掠奪」,同時諷刺主審法官為「糟糕的活動型法官」,利用陪審團作為「遮羞布」,但該貼文目前已遭到刪除。他隨後又發文表示將提出上訴,並聲稱陪審團並未針對案件實質作出裁決,而是基於「日期這種技術性問題」。對此,美國維吉尼亞大學里士滿法學院(University of Richmond School of Law)法學教授托拜厄斯(Carl Tobias)指出,陪審團做出的是「高度基於事實的判斷」,此案之所以成立,在於法律時效問題,「這個案子看起來有點奇怪甚至瘋狂,但這正是我們信任陪審團的原因,他們將社會常識帶入事實爭議的解決。」托拜厄斯也分析,馬斯克的上訴程序可能讓整起案件持續拖延,但他的勝算仍然不高,「核心問題是,上訴法院極不可能推翻這種高度依賴事實認定的陪審團判決。」上訴律師梅爾科尼安(Raffi Melkonian)也指出:「對陪審團裁決提出上訴是非常困難的。」馬斯克的敗訴結果出爐後,OpenAI發言人辛格(Sam Singer)18日也在奧克蘭法院外表示,該判決是「重大勝利」,並稱這是「馬斯克試圖拖慢競爭對手的行動」,也是「司法體系的勝利」。代表OpenAI的律師薩維特(William Savitt)則指出,馬斯克的訴訟「與現實毫無關聯」,並指陪審團認定馬斯克在作證時,對公司創立過程未據實以報,「我們很高興陪審團做出正確且迅速的裁決。」同時補充OpenAI將持續專注於其「為全人類利益發展安全AI」的使命。
官司纏身2/王樂妍抄襲藍又時 12年官司二審逆轉判半年
許允樂這幾年積極發展個人品牌,陸續與台灣美妝、球鞋品牌推出聯名商品,也自創服飾品牌經營副業。不過她2021年間推出的聯名服飾系列「百威小老虎」,被指與大陸畫師不二馬大叔(馬千里)創作的IP「我不是胖虎」高度相似,引發抄襲爭議。事件爆發後她已先行下架商品止血,但相關訴訟一路延燒,最終法院認定構成侵權,判決她須連帶賠償40萬元,並銷毀相關商品及負擔利息,案件至今尚未完全落幕。「台劇女神」高宇蓁2018年砸下重金創立保養品牌「J.KAO」,未料日商花王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其商標中的「KAO」字樣與自家商標近似,恐造成消費者混淆,因而提起訴訟。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商標確實具有混淆誤認之虞,判決高宇蓁一方敗訴。品牌後續也調整名稱為「J.GAO」重新出發,持續經營至今已邁入第7年。歌手藍又時與王樂妍為國中、高中時期學姐、學妹關係,藍又時指控王樂妍曾學唱其創作歌曲〈睡美人〉,卻在2009年發行個人專輯《哥本哈根的童話》時,將該曲改編為〈到底愛怎麼了〉並收錄其中,甚至對外稱為自己珍藏多年的創作。事件曝光後,王樂妍初期並未承認相關爭議,藍又時憤而提告,雙方官司歷時12年,一審判決王樂妍無罪,但二審認定兩首作品詞曲高度相似、相似比例達九成,逆轉改判有期徒刑半年;王樂妍才公開在臉書致歉,表示當時為爭取公司機會犯下過錯,錯失了勇敢面對過錯的機會。陳雷2018年控告藝人廖本興侵權,指對方長期以「程雷」為藝名登台商演,模仿其演唱風格與形象,導致大眾混淆誤認,因而提起訴訟。未料廖男後續又改以「廖雷」名義持續演出,再度遭提告。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廖男須賠償45萬元,雙方其後達成和解。陳雷事後表示「祝福他」,希望對方未來能走出自己的路、發展屬於自己的演藝事業,並將該筆賠償金全數捐作公益使用。
基隆市成立法制及勞動處 由前法官劉邦繡擔任處長
基隆市長謝國樑今(30)日正式宣布,為因應多元勞動型態並強化基層勞工保障,基隆市政府推動組織再造,正式成立「法制及勞動處」,並由基隆市政府法律顧問江惠民律師(前檢察總長)到場共同見證。此舉象徵市府將「預防導向」的法制專業與「權益保障」的勞工行政深度結合,為基隆市約18萬名勞動人口打造更具韌性的就業環境。謝國樑表示,勞工是支撐基隆城市發展的核心力量,在全市約36萬人口中,約有一半為勞動人口,且其中逾6成為往返雙北的通勤族。他指出,早在18年前擔任立法委員期間,便與新任處長劉邦繡建立良好合作默契。劉邦繡處長曾任臺中、新竹、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並歷任臺中地方法院審判長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新竹、臺南、嘉義分署長,法律實務歷練完整、經驗深厚,此次延攬其出任處長,期盼借重其專業推動制度革新。謝國樑說明,基隆過去缺乏專責法制單位,為落實依法行政並讓公務同仁能安心推動政策,特別成立法制及勞動處,未來將與政風處採取「雙軌並行」模式,除提供法律諮詢外,也透過事前預防與法規引導,降低行政風險。他強調,選在五一勞動節前夕揭牌,更象徵市府對勞工權益與法治行政的高度重視。劉邦繡表示,感謝市長信任與邀請,基隆市勞保投保人數約9萬人,但實際涉及勞動事務人口高達18萬人,過去卻未設勞動專責局處。此次整合法制與勞動業務與政風處密切合作,從預防角度出發,協助公務同仁在法規框架下積極任事。在勞動政策方面,劉邦繡指出,未來將持續優化勞動環境與條件,確保勞工權益獲得充分保障,同時也強化對企業的輔導機制,協助建立合法制度,降低勞資爭議與訴訟風險。他強調,法制及勞動處的成立在全國屬少見的整合型專責單位,象徵基隆在法治與勞動政策上已走在前端。新成立的法制及勞動處將提供一站式勞權服務,涵蓋入職諮詢、勞資協商、法律扶助等面向,並導入法制專才協助證據保全與爭點釐清,針對高風險產業加強預警機制。同時,市府也將由傳統裁罰導向轉型為專業輔導,主動提供中小企業契約範本與操作指引,協助建立合規制度,提升整體投資環境。此外,透過組織再造吸引法制專業人才進駐,未來重大政策與開發案將納入嚴謹法律風險評估,從「被動處理」轉為「主動預防」,有效降低國賠與敗訴風險,確保公共資源運用效益。謝國樑強調,成立法制及勞動處不僅是落實法治行政,更是在勞工權益與企業發展之間建立雙贏基礎。市府將持續精進制度,打造更安心宜業的城市環境,讓基隆邁向具韌性與競爭力的未來。
不滿打官司竟潑液毆律師 台中婦嗆「殺人直播」重判2年2月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不滿民事官司對造律師,竟在街頭潑灑不明液體並施暴,還在法庭上辱罵、恐嚇「要殺人直播」,嚇壞律師與在場人員;她上月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引發律師界憤慨;全案下午宣判,法官認定其犯傷害及恐嚇等罪,分別判處1年2月、1年徒刑,合併計算為2年2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女(46歲)原為一起與胞弟爭產的民事案件之被告,敗訴後遷怒對造委任律師,2024年11月29日晚間,她在台中市區公車站巧遇其中一名女律師,先潑灑不明液體,再一路尾隨進入服飾店內,強行拉扯對方頭髮與背包,甚至阻止離開,導致被害人跌倒受傷,造成雙膝挫傷及頭皮鈍傷。不僅如此,2025年6月9日,林女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再度失控。她突然離席逼近另一名女律師,無視法官制止,當庭飆罵「詐騙」、「法律系敗類」等語,還不實指控對方詐騙其家產,並連番恐嚇「我真的快要殺人」、「等著看我殺她」、「殺人直播」等言詞,令對方心生強烈恐懼。台中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林女在公開場所潑灑液體並施暴,危險性高,且在法庭內公然失序、辱罵及恐嚇,嚴重影響司法秩序與律師執業安全;尤其她被害律師與其並無私怨,僅依法代理訴訟,卻遭遷怒攻擊,情節重大。法官審酌,林女犯後態度不佳,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且另涉攻擊其他人案件仍在審理中,顯見行為未見收斂,因此從重量刑。最終依傷害罪判處1年2月、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1年徒刑,採分論併罰,後續是否定應執行刑,將待其他案件確定後再行裁定。法院強調,此案不僅侵害個人安全與名譽,更對司法制度與律師執業環境造成衝擊,呼籲民眾理性面對訴訟結果,切勿以暴力或恐嚇方式解決糾紛。
惡龍翻盤夢碎!張錫銘拚假釋逆轉吞敗 高院打臉發回重審
曾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重案的「惡龍」張錫銘,不滿假釋遭駁提起行政訴訟,一審認定矯正署審查有瑕疵撤銷處分;但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判決大逆轉,認為原判決未釐清被害人意見即裁定,認定一審判決有誤,改判張敗訴,並發回重審。張錫銘1995年至2005年間犯下多起重大刑案,遭判無期徒刑確定,入監服刑近20年,期間已申請假釋逾20次均遭駁回。矯正署認為其犯行情節重大,且多數案件未與被害人或遺屬達成和解,仍有再考核必要,因此不同意假釋。不過,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審理時發現,矯正署在審查假釋過程中,「被害人或遺屬意見」欄位竟沿用2018年函詢檢方未獲回覆的舊資料,長達6年未再追蹤補齊,導致資訊不完整,認定矯正署審查程序有明顯瑕疵,撤銷「不予假釋」處分,並要求重新審議,但未直接判准假釋。矯正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審理後認為,一審在未充分釐清被害人或遺屬意見的情況下,即認定處分違法,並撤銷「不予假釋」處分,其判決基礎仍有不足,因此改判張錫銘敗訴,並將案件發回更審,要求進一步調查釐清相關意見後再行判斷。全案仍待後續審理「惡龍」,張錫銘能否成功爭取假釋,目前存在變數。
貨車衝撞館長健身房!求償百萬商譽敗訴 二審認「只剩網友嘴砲」判免賠確定
台中北屯「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前年遭貨車衝撞,經營者「館長」陳之漢主張事件重創商譽,向肇事林男求償100萬元;法院認定僅憑網路留言,無法證明會員流失或營收受損,難認商譽受損,二審駁回上訴,判免賠確定。回顧案情,林男因為到「成吉思汗健身房」應徵未果,心生不滿,前年6月駕駛小貨車衝撞健身房大門,造成玻璃與地磚毀損,所幸未釀傷亡;刑事部分歷經審理,一、二審原認定具殺人不確定故意,判刑5年8月,更一審則認定犯強制、毀損罪,改判1年6月徒刑;民事部分,場館硬體損失約13萬元已判賠確定。不過,陳之漢另主張,事件經媒體與網路發酵,網友在論壇留言「太危險暫時不去」、「先請假避風頭」,導致會員恐慌、潛在客戶卻步,已嚴重損害品牌信譽,因此提告求償商譽損失100萬元。林男則反駁,網路相關留言多半在嘲諷他的衝撞行為,與健身房服務品質無關,且留言者身分難以確認,無法證明為實際會員或消費者,也未證明影響入會意願。法院審理指出,企業商譽受損須有具體事證,如退會、退費或營收下降等客觀資料;本案所提留言多屬情緒性發言,未見實際消費行為改變,難認與事件具相當因果關係。一、二審均採相同見解,最終判決林男無須賠償商譽損失,全案確定。
龍巖爭議2/業務員離職百萬佣金沒了 法院風向逆轉推翻競業條款
殯葬界龍頭、龍巖集團的業務員一旦離職,就會被老東家依競業條款沒收數十萬元到上百萬元的續約佣金,不少人打民事官司,但大多敗訴,但近兩年法院「風向」逆轉,陸續有判決認定龍巖集團與業務員係「承攬關係」,因此「雙方契約終止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之續期獎金」。前龍巖高階業務員Sam指出,法官的態度改變,讓這些已跳槽、想跳槽的業務員有了盼頭。 Sam透露,過去許多離職的龍巖業務員敗訴,係因為法官認為,業務員入職之初,是自願簽下同意規定競業條款的「業務人員管理辦法」,被扣款也是早就知道有此結果,因而敗訴;但近兩年,接連有離職人員獲判勝訴。例如,Sam的上司劉姓主管,向台北地院請求龍巖公司返還佣金705萬元,法官認為雙方既是承攬關係,承攬契約終止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的續期佣金」。判決書指出,業務員離職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之佣金」。(攝影/林慶祥) 法官判決龍巖返還雙方不爭執的250萬元,其餘400多萬元因劉男提出單據不明確,予以保留,暫時無須返還;律師李學鏞指出,從該判決來看,法官完全不支持龍巖「競業條款」的主張。律師李學鏞指出,龍巖無差別對所有基層業務員主張競業條款,恐難說服法官。(攝影/林慶祥)李學鏞進一步解釋,「競業條款」規定在「勞基法」第九條之一,該法規定,雇主必須有「應受保護之正當利益」,且勞工擔任之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之營業機密」。李學鏞說,龍巖恐怕很難提出有什麼必須保護的營業秘密,其「無差別」的要求所有基層業務員必須遵守競業條款,在法庭上也很難自圓其說。 更何況,競業條款有規定區域範圍,雇主禁止期間(不得超過兩年),還必須給付半薪給員工,作為補償,換句話說,不是逼員工簽競業條款,法官就會買單。勞資專家陳慧明指出,保險業務員離職後,續期佣金可以繼續領,政府應該對殯葬業同樣有明確規範。(圖/陳慧明提供)勞動部「獨任勞資調解人」陳慧明則指出,龍巖與業務員係承攬關係,根據民法490條第一項規定,承攬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亦即,當業務員讓客戶簽下生前契約,龍巖就必須給付約定好的佣金,即使該員離職。 陳慧明進一步指出,生前契約的業務員被扣獎金,其情形跟保險公司很像,過去保險公司業務員若跳槽,也是不能領續約佣金,但2019年「台中高分院108年重勞上字第一號判決」認定離職業務員有權續領佣金,金管會受此影響,作出改革,新制將佣金分成「續期佣金」與「續期服務」兩筆費用,前者離職業務員可續領,後者則必須留給未來實際服務客戶的在職人員。 陳慧明指出,因為保險公司是金管會與財政部管轄,而殯葬業、生前契約買賣是內政部管,因此沒有規範法令,他認為政府應該針對龍巖多起訴訟之亂象,規定離職員工的佣金如何分配,保障其工作權,別讓收入不固定的業務員到法院去碰運氣了。龍巖回應表示,本公司為維護經銷商展業秩序,如違反相關約定,則循司法途徑,維護本公司及所有經銷商權益。相關案件司法程序進行中,均回歸司法辦理。
男傳訊曖昧對象「老公洗好了」遭妻提告求償百萬 法官判無罪:可能只是網路虛擬互動
彰化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結婚30餘年的丈夫阿明(化名)疑似外遇,長期透過通訊軟體與女子小花(化名)互動,更出現「老公洗好了!等妳呦」、「老公先睡了晚安愛妳呦」等對話,讓她憤而對2人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現代人透過網路交流時,常捏造人格、互取暱稱,甚至謊稱生理性別,未必反應真實情感,因此判小美敗訴。判決書指出,小美與丈夫阿明結婚30多年,共育3名子女,但她在2024年間,開始察覺丈夫時常與他人通話,並於丈夫的LINE對話紀錄中,發現他與女子小花頻繁聊天,內容包括「你去洗澡休息一下啊」、「老公洗好了!等妳呦」、「吃藥頭暈了!老公先睡了晚安愛妳呦」,讓小美認為2人關係逾越一般男女往來分際。由於阿明多年前也曾外遇過,還向小美保證絕不再犯,告訴她「我是想好好的挽回妳對我的信任」、「對妳造成傷害是我不對」,小美當時為了家庭和諧,決定原諒阿明,沒想到才過幾年,阿明又再度外遇,讓小美傷心欲絕,遂對阿明與小花提告求償100萬元。對此,小花表示,她與阿明是經由網路認識,但並未見過面,也無任何超過男女交往分際關係,僅有簡單問候,而她也曾告誡阿明注意用辭,但對方要如何自稱是他的自由,自己並無回應阿明,強調沒有任何逾越男女交往之情事。 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審酌,依照LINE對話紀錄來看,阿明傳訊「老公洗好了」、「等妳喔」等語後,小花並未使用任何親暱用語,僅於半小時後回應「到家了」、「怎麼那麼晚才要睡覺」,加上現今通訊軟體及網路交友平台數量繁多,使用者常互取綽號、暱稱,或談論虛構情節、捏造網路人格,甚至藉由裝扮謊稱生理性別來互動,對話往來尺度難免過於寬鬆或帶有遊戲意味,未必反應真實情感。小美雖再補充對話紀錄,主張2人確實見過面且已發生性行為,但未能提出具體證據證明。法官認為,依對話紀錄來看,無法證明2人足以動搖婚姻關係,且難以排除被告2人間僅止於以LINE對話虛擬互動、互取暱稱、談論日常生活或虛構生活瑣事之關係,因此認定不構成侵害配偶權,駁回小美之請求,訴訟費用由小美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美股暴跌重創七巨頭 市值一周蒸發超8500億美元
隨著中東戰火持續,通膨持續走高引發投資人對利率持高位的擔憂不斷加劇,華爾街股市重挫,標普500指數創下自2022年以來最長連跌紀錄,跌勢延續至第五周。「美股七巨頭」整體市值在過去一週累計蒸發超8500億美元。Meta創下2025年10月以來最差單週表現, 周跌超11%。該公司在社交媒體訴訟案中敗訴,陪審團裁定,Meta與谷歌存在過失,未能保護平台上的未成年用戶。谷歌母公司Alphabet周跌近9%。微軟(Microsoft)五個交易日內6.5%;輝達(Nvidia)與亞馬遜(Amazon)周跌約 3%,特斯拉(Tesla)周跌近2%;蘋果(Apple)周跌1.08%,累計蒸發超8500億美元。七巨頭全數重挫拖累標普五百,該指數與道瓊呈現連續第5周下跌,為近4年最長跌勢,道瓊從2月10日的紀錄高點跌逾10%。美股三大指數全跌至七個月來最低點。美股四大指數27日表現,道瓊指數下跌793.47點,收至45166.64點;納斯達克指數下跌459.72點,收在20948.36點;標普500指數下跌108.31點,收報6368.85點;費城半導體指數下跌128.20 點,收至7457.67點。
葉慶元談柯文哲案判17年 指京華城容積處理「難以站得住腳」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等4案,一審遭判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對此,曾任台北市法規會主委、素有「藍營第一狀師」之稱的葉慶元表示,該判決結果「可以理解」,並直指相關行政作為在法律上難以成立。根據判決內容,柯文哲涉及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約新台幣6735萬元,其中部分未進入專戶,另有金額流向私人帳戶;在收賄部分,法院認定以人頭政治獻金形式收受新台幣210萬元。葉慶元在政論節目中分析,若案件涉及圖利金額龐大,加上收賄情節,一般不可能輕判,即使僅構成圖利罪,也可能面臨高額刑責,因此最終判17年在法律上並非難以理解。他指出,京華城案原本在郝龍斌市府時期容積為392%,後於柯文哲任內調整至560%,並在非都市更新案件下準用《都市更新條例》給予20%容積獎勵。他認為,所謂「準用」須有法律明文依據,但本案既非都更案件,也無相關法規授權,相關處理方式存在爭議。葉慶元並表示,在實務經驗中,若廠商主張已經在行政訴訟中敗訴,政府機關仍進一步依其主張進行研究甚至採納,情況並不常見。他認為,依法行政除法條外,也應包含對既有判決的尊重。針對相關行政流程,他也提及,部分公務員在案件中承受壓力的情況,顯示決策過程備受關注。至於外界討論的其他證據內容,葉慶元認為仍屬司法認定範圍,應尊重法院判決。整體而言,葉慶元指出,從法律觀點檢視,相關決策在程序與法源依據上均有爭議,亦是法院最終作出判決的重要因素之一。
柯文哲辯護律師鄭深元扯黃偉哲舊案掀議 詹凌瑀批帶風向:兩案天差地遠
資深媒體人詹凌瑀今(28)日指出,民眾黨創黨柯文哲一審遭重判17年後,其辯護律師鄭深元未聚焦案件本身,反而透過社群媒體操作輿論、轉移焦點,甚至拿過去台市長黃偉哲的舊案對比混淆視聽,質疑其專業失格。她並強調兩案事證差異甚大,呼籲外界回歸證據與判決理性看待,避免被帶風向誤導。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4大爭議案,一審遭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相關案件受全台矚目,除了「場內」律師團正積極準備上訴,「場外」社群輿論戰也持續升溫、朝野交鋒不斷。其中,柯文哲的辯護律師鄭深元,近日在社群發文提及黃偉哲過往案件,指其曾收受款項卻最終獲判無罪,質疑司法標準,引發外界討論。不過,詹凌瑀卻批評,鄭深元在網路上大談司法不公,卻刻意扯出多年前黃偉哲的案件做對比,意圖混淆視聽。她質疑,一名律師在重大案件敗訴後,不思檢討辯護策略,反而藉由資訊落差進行政治操作,形同轉移社會焦點。至於黃偉哲案,她則指出,當年相關案件中,系爭土地並未成功變更,法院亦認定無對價關係,證據不足,因此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無罪,整體過程屬正常司法審理。詹凌瑀認為,柯文哲案係依檢方提出之具體事證定罪,包括違背職務收賄重判13年,以及侵占政治獻金、挪用基金會款項等罪名,最終合併執行17年刑期。她直言,兩案在事證與性質上「天差地遠」,根本無從比較。詹凌瑀痛批,身為律師在案件敗訴後不檢討自身辯護,反而透過網路散布片面論述,試圖將案件塑造成政治迫害,實質上是在消費支持者信任,將群眾當作輿論工具。她呼籲,面對司法案件應回歸證據與判決本身,避免被帶風向誤導,並質疑「一名捲入性騷爭議、卻持續在網路操作輿論的律師,還能誤導社會多久」。
合約陷阱1/「優化關鍵字」合約藏心機 公關公司賤招無往不利
台北市一家從事網路行銷的「誠采公司」,派出大批業務員,針對美容美體業兜售其「關鍵字優化」行銷方案,因為月費不高,業者急於透過網路社群增加聲量,招攬客群,於是草率簽約,殊不知合約暗藏陷阱,當業者發現行銷效果非常差,想解約,卻面臨高達近20萬元違約賠償,讓數十家業者陷入恐慌,目前已經組成自救會,卻不知如何自救。台中一家美髮業者小芬(化名)表示,去年5月間,這家網路行銷公司派了一個年輕的男性業務員前來兜售其「網路行銷方案」。對方表示,他們可以透過「關鍵字優化」,當有需要的消費者上網打關鍵字,搜尋相關資訊,貴店就會優先排在前面,由於現在年輕消費者資訊幾乎來自網路,苦於不知如何透過網路社群增加聲量、拓展知名度的小芬,認為可以嘗試看看。而且,開辦費用3萬8000元,每月繳交6900元,實在不貴!業務員表示,合約有3年、5年,若一次簽5年比較划算,小芬認為報價合理,就簽了5年約。問題來了,試了將近半年,所謂「關鍵字優化」根本無效,到該店消費的客人,沒有一個是透過搜尋關鍵字得知該店,而且,半年來,只有一篇很短的業配文,將小芬的店與其他3、4家業者一起報導,分配到的字數僅100多字,此外,從未見任何網路社群有相關PO文。更讓小芬起疑心的是,該公司僅每月寄一封e-mail,表示該店的關鍵字已經躍居排行榜第N名,這統計數據從何而來?該網路行銷公司並未解釋,也提不出足以證實其數據為真的相關說法。誠采公司在合約暗藏違約條款,若乙方想終止合約,得面臨巨額賠償。示意圖/AI生成)這時,小芬向該公司反映成效不好,要求改善,至少多提供些服務,也沒說要解約,對方卻迫不及待的問道:「妳是不是要解約?」然後「提醒」小芬翻閱合約,該約規定,若乙方(小芬)無故提前終止合約,必須賠償違約金18萬元。小芬憤而找上當初向她兜售這項行銷方案的業務員,對方在Line對話坦承,銷售過程從沒提及違約金,甚至在電話中隱約暗示,他也是因為良心不安才辭職,因此小芬認定,這家公司在培訓業務員時,刻意教他們隱瞞違約金的規定。業務員傳訊息,坦承當初推銷該方案時,沒有提到有違約金一事。(圖/讀者提供)小芬說:「天啊!若繼續履約,5年就是41萬4000元,若解約止血,則要支付18萬,怎麼選擇都是損失慘重」。她透露,該行銷公司的客戶都是美甲、美髮、美體、按摩、美容相關行業,幹這行的人多數不懂艱深的法律,這家公司賭的就是「妳不會仔細看合約內容」,然後設一個合法的圈套等著妳跳進去。目前,已知道至少有將近50家美容美體業者受害,他們在Threads、Instagram以及臉書串連,成立自救會,小芬說:「我知道自己沒有仔細審閱合約,自己有錯,但這家公司用合法的賤招設下陷阱,坑殺我們這行業的人,實在令人不甘心」。誠采公司透過律師回應,該公司與客戶針對合約的訴訟,互有勝負,例如114年度北簡字第8540號判決等案,該公司均獲勝訴定讞。至於本刊報導、台北地院一審宣判誠采公司判敗訴的五個案子,均向二審提起上訴,但後來不忍客戶訟累,因此撤回告訴,既然撤訴,一審判決失效,就無所謂敗訴的問題了。誠采公司強調,近來基於情、理、法,若客戶要求終止合約,雖有違約金規定,但會採取與客戶雙方合意終止,不以合約約定向客戶索取違約金。
合約陷阱2/50家業者好憂心!解約恐賠20萬 律師:法官不一定買單
台北市一家專營網路行銷的「誠采」公關公司利用顧客未詳盡審約的漏洞,在合約埋下天價違約金陷阱,且該公司到處提告,目前台北地院已經有5個判決皆判該公司敗訴,法官認為,即使合約規定乙方不得片面終止合約,否則罰鉅款,但因為該契約屬「委任混合承攬契約」,其「霸王條款」無效,律師呼籲被害人大膽上法院,保障自己權益。該公關公司針對美髮、美容、美甲、按摩等相關行業,派業務員到處推銷其「網路關鍵字優化」的行銷業務,但成效非常差,當其顧客想解約,就祭出「霸王條款」,求償違約金20萬元上下;被害業者坦承,自己不諳法令,基於信任,沒看清楚合約就簽。而該公司也四處提告,但目前有5個判決皆遭台北地院法官判敗訴;曾任台中地院法官的陳思成律師表示,這家公關公司的招數,並不犯法,但如果想利用「顧客未詳細審閱合約」的漏洞獲利,恐怕多數法官不會買單。陳思成分析這5個公關公司敗訴的案例並指出,這些判決顯示,法官都認為,其約定不利於被告(美容業者),違反民法誠信原則,原告(公關公司)主張其合約規定「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解約」,這項規定違反民法529條。陳思成指出,民法第 529 條規定:「關於勞務給付之契約,不屬於法律所定其他契約之種類者,適用關於委任之規定。」這是一條「補充性」條文,當勞務合作關係不屬於承攬、僱傭等有名契約時,適用委任規定(如處理事務、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隨時終止等)。而法官在判決書裡用很大篇幅解釋為何雙方簽訂的合約屬於「委任混合承攬契約」,既然是委任,即可隨時終止,而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作出一定成果。誠采公司合約暗藏18萬元違約金,但法院認為乙方可以片面終止合約。(圖/報系資料照)目前有將近50家美體美容業者,面臨違約求償的困境,陳思成建議業者,直接上法院尋求公道,並表示多數法官不會支持該公關公司的主張,也根本不用理會該公關公司的「合法的威脅」。陳思成指出,商業契約很容易埋下陷阱,影響自身利益甚鉅,沒看清楚就簽約是拿自己的錢開玩笑,他建議最好找專業律師審約,保障自己權益,才不致於簽下對自己很不利的合約。誠采公司透過律師回應,該公司與客戶針對合約的訴訟,互有勝負,例如114年度北簡字第8540號判決等案,該公司均獲勝訴定讞。至於本刊報導、台北地院一審宣判誠采公司判敗訴的五個案子,均向二審提起上訴,但後來不忍客戶訟累,因此撤回告訴,既然撤訴,一審判決失效,就無所謂敗訴的問題了。誠采公司強調,近來基於情、理、法,若客戶要求終止合約,雖有違約金規定,但會採取與客戶雙方合意終止,不以合約約定向客戶索取違約金。
合約陷阱3/關鍵字不是這樣玩的! 網路行銷專家教你破解賤招
專營網路行銷的誠采公司到處兜售「網路關鍵字優化」行銷方案,成效不彰遭客戶解約即利用合約陷阱求償天價賠償金,一名網路行銷專家指出:「網路關鍵字不是這樣玩的」,業者必須大量PO文、利用「文海戰術」…等手段,才可能略略提升某店聲量,這家公司提出的報告,很明顯在關鍵字做手腳,有貓膩!「中華民國網路行銷協會」講師Jacky指出,這家針對美體美容相關行業推出「關鍵字優化」行銷方案的公司,根本沒用心在幫忙行銷,他們宣稱「幫貴店衝上關鍵字排行榜」,其實是玩了一個障眼法,對業者根本沒幫助。例如,業者期待消費者在網路打上「台中美髮」,自己店的相關資料就能排在前面,呈現給消費者,但該公司卻在冷門關鍵字下功夫,業者必須打「台中西屯美容美髮」或字較多、內容較細的「髮廊洗髮精推薦」、「台中西屯美髮、美容、美體、按摩相關推薦」才搜尋得到自己的店;問題是,消費者不會打這麼繁瑣的關鍵字,公關公司只要自己找人偽裝消費者搜尋,就能衝上排行榜,但這對其顧客的生意根本沒有幫助。商家投注網路廣告,可以直接在Google監看自家商店流量。(圖/林慶祥攝)這還不算欺騙,該公司提出的報告,宣稱其顧客關鍵字衝上某區第一名的月報表,毫無公信力。Jacky指出,若真正為顧客做網路行銷,一定會幫在Google安裝監看流量的工具,作法也相當簡單,只要幫顧客設計網頁,並在Google申請一組追蹤代碼(任何店家都可以提出申請),然後在管理員、工具欄目做設定,客戶就能查出自己的聲量;Jacky強調,不敢這麼做,恐有「打假球」之嫌。Jacky強調,要幫店家衝網路流量,優化關鍵字,若僅6、7千元,鐵定血本無歸,因為若要拉高聲量,必須不斷PO文,使出「文海戰術」,並在不同的平台、論壇或網頁PO相關連結,先以數量取勝。接著,還得幫顧客優化網站的設計,然後透過社群行銷,例如Threads、Instagram以及臉書,不斷分享、推播,才有可能真正幫助到客戶。Jacky強調,做生意的人都知道要上網路行銷自己的店,但網路行銷是「高勞力密集」的工作,有竅門,不是人人都懂,呼籲業者慎選行銷公司,以免當冤大頭。誠采公司透過律師回應,該公司與客戶針對合約的訴訟,互有勝負,例如114年度北簡字第8540號判決等案,該公司均獲勝訴定讞。至於本刊報導、台北地院一審宣判誠采公司判敗訴的五個案子,均向二審提起上訴,但後來不忍客戶訟累,因此撤回告訴,既然撤訴,一審判決失效,就無所謂敗訴的問題了。誠采公司強調,近來基於情、理、法,若客戶要求終止合約,雖有違約金規定,但會採取與客戶雙方合意終止,不以合約約定向客戶索取違約金。
踹姨母、打生母 拒返還胞弟千萬信託基金 毆打律師惡女起底
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惡名遠播的林姓女子,被肉搜出過去惡行,她不只毆打、恐嚇三名女律師,還在外婆葬禮上踹姨母、與生母互毆,林女因為逕行領取與胞弟共同持有土地的信託基金,拒絕返還,姊弟對簿公堂,敗訴後遷怒幫弟弟打贏官司的女律師,竟無理施暴,目前這起爭產案件正由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中。對多位律師施暴的林女(46歲)是雲林人,目前無業,獨居台中;家人透露,她因為由外公、外婆撫養長大,與再婚的母親感情不睦,2021年6月間,只因為外婆下葬地點與家族成員口角,竟在靈堂前與生母互毆,並拽著姨母的頭髮猛踹,兩代三女互告,林女被判罰鍰五萬元確定,阿姨與媽媽則被判拘役30日,但這個「驚世女兒」從此與家族成員決裂。除了毆打母親,林女與弟弟爭產,對簿公堂,同樣「驚心動魄」。2018年,林女與弟弟將共同持分的土地,設定共同擔保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1,000萬元給林女,並於2020年8月間簽訂信託契約,弟弟是委託人兼受益人,林女是受託人,兩人土地為信託財產。2020年,該筆土地出售,買家將應該給姊弟兩人的價金分別各934萬9,025元提存,林女竟逕行全部領取,並拒絕返還屬於弟弟的部份,雙方為此興訟,弟弟一審勝訴,也因此,林女遷怒弟弟委任的女律師,接連施暴,引起律師公會的「嚴重關切」針對昨天林女突然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之暴行,台中地院的解釋是,在場男性法警礙於性別,不敢趨前壓制林女、僅團團包圍,才讓她乘虛而入;有法院基層員工透露,當時林女與眾多律師對罵,在場男法警打內線請求「女法警支援」,但院內並無備勤的女性法警。律師公會強調,林女脫序行徑一再在法院裡發生,竟仍未引起法院重視,不但事前無預警措施,事發竟也找不到女警,任由暴力事件一再發生,事後再表明「譴責暴力」「將強化維安教育」,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
爭產敗訴暴走連環攻擊三女律師 瘋狂林女卻不敢「噴」法官
昨天在台中地院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的林女,還有更瘋狂的行徑,她因為與弟弟爭產、姊弟互告,她敗訴竟然遷怒弟弟委任的女律師,一個被她當庭掌摑,另一個被潑灑不明液體,當街被追打,最後一位被威脅要殺掉、直播。法院員工透露,林女自稱從事「洗錢」工作,不能透露住址,瘋言瘋語似乎精神狀況不佳,但她瘋雖瘋,只敢攻擊律師,卻絕不敢「噴」法官。昨天掌摑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46歲),她在法院的瘋狂行為,始於她與胞弟的財產分割案,該案弟弟一路勝訴,她竟遷怒幫弟弟打贏官司的女律師;第一次,她當庭呼女律師巴掌,幸好對方躲過。該律師覺得危險,立刻解除委任,接手的也是女律師幫胞弟辯護,這次林女沒有當庭發作,一路尾隨至台中地院大街上,出手推打女律師,還潑灑不明液體,讓女律師飽受驚嚇。林女一審敗訴,上訴台中高分院,去年六月開庭時,林女以性器官等不雅字眼辱罵第三個接受委任的女律師,揚言「要殺掉律師直播」;這三名受害女律師都已經提告對方涉恐嚇、傷害等罪嫌。也因為連續三名女律師遭林女攻擊,引起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嚴重關切,只要林女開庭,吳中和都會到庭旁聽,昨天律師公會出動近20名律師,在林女開庭時,向台中地院表達對此事的重視,詎料,竟發生理事長遭攻擊事件。台中地院一位不願具名的員工表示,林女疑似精神狀況不佳,在法庭應訊時,總是瘋言瘋語,例如書記官詢問其戶籍地址與實際住處,她竟然回答:「我是做洗黑錢的,怎麼能告訴你我住哪裡」,搞得法官也沒皮條,加上她情緒起伏很大,經常爆怒「走鐘」,或者陷入低落的情緒,問什麼都愛理不理。但林女似乎只對律師有敵意,她絕不敢「噴」法官,頂多是表示要行使緘默權,因此,在其相關案件審理過程,並未爆發衝突或造成秩序的重大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