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訴
」 台中地院 判決 提告 律師公會 吳中和
國中生抄罰寫到半夜 家長怒告學校要國賠200萬!結局神反轉「判免賠原因曝」
新北市一名國中男學生,在就讀國中一年級時,因為不滿班導師的管教方式,家長控訴老師不但強迫學生提早到校考試,還自創嚴苛的「成績九宮格」門檻,沒達標就得瘋狂罰抄課文,甚至剝奪學生的午休和體育課,導致孩子身心崩潰、罹患憂鬱症轉學。家長憤而向學校提出國家賠償訴訟,索賠學費、醫藥費及精神賠償共計200萬元。不過,法院審理後結局大反轉,法官「因1事」,判決家長全數敗訴。國中男家長控訴般導太嚴苛,制定「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考試沒過就要抄寫課文,孩子因此常常罰寫到半夜。(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家長控訴班導「教導嚴苛」 要求學校賠200萬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男同學的家長指控,孩子讀國一時,當時的班導師規定非常嚴苛,要求學生每天早上7點25分就要到校考試或自習,遲到就要罰抄課文。不僅如此,老師還制定了一張「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訂出孩子根本做不到的高標,只要考試沒過,就要罰抄好幾張稿紙的課文。家長表示,孩子每天為了處罰寫到半夜,放學用跑的去補習班還遲到,甚至因為沒寫完,連午休跟體育課都不能上。她向學校反映後,老師反而懷恨在心,私底下酸孩子:「你的計謀成功了!」導致孩子最後精神壓力大到抗拒上學,最後被迫轉學。家長認為學校督導不週,要求賠償轉學學費、醫療費和母子兩人的精神損失共200萬元。班導反駁稱該學生常常遲到、沒交功課、不訂正錯題目,因此制定抄寫規則絕非故意刁難。(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校方、老師反駁 曝該生常遲到、缺交功課面對家長指控,校方和老師在法庭上提出反駁。學校強調,只有禮拜五配合學校升旗,才要求學生7點25分到校,其他天聯絡簿寫7點40分到校只是自由練習,不計入成績。至於被指控的「成績九宮格」,校方拿出表單正反面澄清,這張表反面是「自我期許計畫」,是老師跟學生討論、家長同意後才寫下的目標,而且後來這套制度根本沒有真正實施。老師坦言,該學生開學後其實「常常遲到、頻繁缺交功課、考試錯了也不訂正」,身為導師,處罰他罰抄課文或要求訂正,本來就是維持基本品格和學業的正常教學手段,絕非故意刁難。法官最終認為校方管教並無不當,且該學生確實常遲到、不交作業,因此老師無違法,國賠也不成立。(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最終判決家長告失敗 關鍵原因曝光 法院在審理這起案件時,親自翻閱甲男當時的聯絡簿,發現孩子確實有頻繁遲到、沒交作業和沒訂正考卷的紀錄。法官認為「守時、寫作業」是學生應盡的本分與基本品格,學生沒做到,老師採取罰抄等管教措施,屬於教師法賦予的正常輔導管教範圍,並無不法。加上表單上有學生自己的簽名,家長也拿不出證據證明孩子有因為這張表受到額外的處罰。至於老師講「你的計謀成功了」雖然聽起來不妥、酸溜溜的,但還算不上法律上的「恐嚇」。法官最後認定,該班導師的管教雖然比較嚴格,但出發點是為了教學與輔導,並沒有故意虐待或違法侵害學生的權利,既然老師沒有違法,國家賠償就不成立。因此依法駁回原告的所有索賠請求,訴訟費用由家長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免賠百萬!傅崐萁批沈伯洋「收4800億顛覆國家」 一審勝訴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指稱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在美國有多筆房產,還收國外4800億意欲顛覆國家,遭提告求償100萬、將勝訴判決登報,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沈伯洋敗訴,傅崐萁免賠。代表民進黨參選台北市長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沈伯洋,2025年深陷父親賺紅錢及美國間諜等爭議,他分別對網路粉專評論父親的部分提出刑事告訴,另對傅崐萁說他拿錢顛覆國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本案開庭時,沈伯洋委任律師表示傅崐萁所言不實,即使新聞有報台灣民主實驗室接受開放社會基金會(設立於美國的國際捐贈機構)資助4425萬元,AIT證實資助黑熊學院,也無法說成沈伯洋收國外資金4800億做顛覆活動,傅崐萁未合理查證就轉述傳聞,已侵害沈伯洋的名譽權。傅崐萁的律師認為,傅崐萁當時有口誤,把「4800的萬元」講成「4800多億元」;傅崐萁發言前藉由沈伯洋受訪內容、政論節目言論、相關新聞報導等5種管道了解,已合理查證。
公司欠薪要求員工收「自家茶葉」抵270萬 法院一句話打臉老闆
公司拖欠薪水,竟想拿茶葉抵債!近日大陸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勞資爭議案,一名高階主管遭長期欠薪達60萬元(約新台幣270萬元),雇主事後拒絕支付現金,企圖以自家茶葉折價抵償。法院最終認定,薪資必須以法定通用貨幣給付,勞資雙方「以物抵薪」的約定無效,判決資方須全額給付現金定讞。據陸媒《法治日報》報導,回顧全案,深圳南山一名王姓男子於2021年受聘至主營茶葉產銷的A公司擔任總經理,雙方約定月薪為10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然而自2022年起,公司每月僅發放4萬元(約新台幣18萬元),累計拖欠達60萬元(約新台幣270萬元)。同年11月,公司因資金短缺縮減營運,雙方合意解除勞動契約並簽署《薪資清償協議》,約定資方於一年半內清償,或按茶葉零售價兩至三折來抵充欠款。一年半期限屆滿後,王男出面追討欠款,資方卻以協議金額「顯失公平」為由要求打折,並堅持用茶葉抵償,拒付現金。王男隨即申請勞資仲裁,獲裁定資方須全額支付欠薪。公司對此仲裁結果不服,進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免除該筆工資的給付義務。法院審理後指出,本案爭點在於協議金額與以物抵薪條款的合法性。法官認為,清償協議具備公司章與負責人簽名,屬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資方事後反悔並不成立。此外,依據勞動法規明文規定,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發放,嚴禁以實物等非貨幣形式替代。因此,以茶葉抵薪的條款因違反法律強制規定而無效,判決資方敗訴。法官也特別提醒,雇主以物抵薪的作法,本質上是將營運成本及滯銷庫存轉嫁給員工,變相剝奪勞工對報酬的自由支配權,且實物價值易被高估,導致勞工權益嚴重受損。勞工若遇雇主強行以物品、禮券或代金券等變相抵扣薪水,應妥善保存勞動契約、薪資轉帳紀錄與對話紀錄等證據,及時向勞動局申訴或申請勞資仲裁,以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獨/超雷!月薪6萬藥師 病患裝避孕器給墮胎藥遭解僱反控霸凌
台北市一間診所差點發生「吃錯藥」烏龍,有女患者裝完避孕器感到肚痛,留下來等醫師開止痛藥,後來藥師卻拿RU486墮胎藥過來,幸好被眼尖的同事及時阻止。這名鬧出「要避孕、給墮胎」事件的藥師頗讓診所頭疼,她因為沒遵守「三讀五對」原則以確保正確給藥,曾被病患揪出拿錯藥,診所多次約談仍未改善,因此認定她無法勝任這份月薪6萬1千元的工作;藥師不服丟差,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台北地院判她敗訴,上訴高等法院仍駁回,一、二審都認為解雇合理。本案原告李姓藥師主張,解僱前她在這間診所工作1年2個月,診所放任主管和資深護理師聯手霸凌,並以不適任為由資遣她,但她自認足以勝任藥師;她對於診所聲稱的給藥疏失都未再犯,診所炒她魷魚之前沒先進行輔導,因此是違法單方終止勞動契約。診所列出李姓藥師的「九大罪狀」:給藥未標明藥名和頻次、不同服用時間的藥物沒分開包、沒注意醫師改藥單而給錯藥水、收疫苗到冰箱沒關好門、未記錄冰箱溫度導致疫苗有毀損風險、告知病患家屬吃藥可配牛奶。最離譜的行為發生在一名來診所裝避孕器的女患者身上,她裝完後頭暈肚子痛,暫時留在所內休息,等醫師開消炎止痛藥給她吃,李姓藥師拿藥過去時,告知要留觀2個小時,剛好護理師經過覺得怪怪的,看了藥單才驚覺,這不是止痛藥而是RU486。原來當天有另一位女病患真的需要RU486,人在診所一樓大廳等,李姓藥師卻把RU486拿到二樓給剛裝完避孕器的患者,護理師立刻提醒李姓藥師確認一下、弄錯人了,患者才免於吃錯藥。診所其他藥師與護理師為本案出庭,證稱藥師國考合格後還要接受2年實務訓練,因此具有獨當一面的專業;「三讀(取藥、發藥及歸藥)五對(病人對、藥物對、劑量對、途徑對、時間對)」是藥師本質,診所不必再教如何給藥包藥,基本上也不需要醫師來管理監督藥師。診所護理長告訴法官,針對李姓藥師執行業務有困難曾4度面談,她還是繼續出狀況,連診所醫師都察覺她難以勝任工作。法官指出,給藥爭議涉及病人的用藥安全,絕非小事,李姓藥師調劑藥品卻沒落實三讀五對,發生給錯藥的嚴重疏失,她初次犯錯後並未馬上遭到解僱,診所持續溝通、指導,已盡到輔導的責任,李姓藥師仍無改善,所以診所解僱並未違反最後手段性原則。本案可上訴最高法院。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表示,誤服RU486可能導致腹痛或出血,甚至是子宮穿孔,如果那位裝避孕器的患者沒吃到消炎止痛藥而是RU486,疼痛感無法減輕,反而會越來越嚴重,但這個情況理應不會發生,因為一般藥師給藥都會再次確認病人的名字。
獨/月薪少13萬!臺銀南非分行爆霸凌 行員不服調回國內告贏了
臺灣銀行南非分行一名月薪19萬元的辦事員外派僅11個月,未照慣例做滿3年就被調回國,薪水得大砍13萬5千多,她不服調動,提告控訴臺銀調假不成就霸凌撤換她,儘管臺銀駁斥並無霸凌,強調這名辦事員EQ低、工作效率差、沒有團隊精神,又顧慮她外派期間身心出狀況,調她回國是為她好,可在親友協助及豐富醫療資源之下改善健康,台北地方法院仍判臺銀敗訴,應讓辦事員回任南非分行職務。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等法院。臺銀官方臉書去年發文「臺銀冷知識」:你知道南非也有臺銀嗎?文章介紹除了臺灣的154家分行,海外據點共有22個;位於南非首都約翰尼斯堡的南非分行於1992年設立,曾有媒體報導銀行裡提供槍櫃讓民眾寄放槍枝,櫃台還裝上防彈玻璃。本案原告吳姓辦事員外派前年資將近5年,本來是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的7等中級辦事員,薪水5萬1353元,派駐南非因多了「地域加給」,月薪提高為5891美元(依當時匯率大概是新台幣19萬79元),調回台灣擔任營業部中級辦事員的月薪是5萬4743元,兩者落差13.5萬。吳姓辦事員主張,依據臺銀的海外人才培訓計畫,派駐海外單位任職期限原則是3年,她在2025年1月底到職,自認努力工作、也配合主管做事卻遭受職場霸凌,因此得接受治療;去年12月初她申請月中連休10天,包括2天年假和3天身心調適假,臺銀認為她太晚請假造成人員調度困難,雙方為了排假問題鬧僵,到了耶誕節隔天,臺銀突然發出任免通知書要她回台灣上班。吳姓辦事員指控臺銀藐視勞動法規,調職出於不當動機,更讓她薪資大幅下降,也忽略她已在南非耕耘將近1年的異國生活,因此調職令違反勞基法,她向法院請求確認調動無效,應回復原職務。臺銀表示,經內部調查確認並未發生職場霸凌,調職令也跟霸凌案無關;吳姓辦事員常和主管爭執工作內容,無法如期完成任務,作業品質和情緒控管有待加強,也顯示她缺乏團隊合作精神,因此內部簽呈形容她「首次派外未能適應工作環境、配合度不佳,經評估表現不符期待」;另外吳姓辦事員任職南非分行時身心狀況亮紅燈,基於員工的「健康與人身安全」才調回台灣,並無不當動機。雖然臺銀為合理化人事調職而對吳姓辦事員極盡貶低之能事,但她提出一份由南非分行交給臺銀國際部的「關鍵便箋」,上面記載主管曾對她評價「尚稱認真,並與客戶互動良好」,更重要的是,便箋為反映人力運作現況,有提到引發決裂點的「10天連休事件」。南非分行在便箋上說明,請吳姓辦事員將10天假其中3天的身心調適假移到12月初,她卻回答已經買好返台機票,沒有緩衝餘地,導致主管毫無調度空間。在案件審理期間,臺銀對此解釋,南非共和國基督教信仰人口比例非常高,依照南非分行當地雇用員工的請假慣例,大多於耶誕節前後排休,而且會在10月到11月間申請休假,以確保分行業務正常運作,吳姓辦事員卻在12月3日才說要從12日休到21日,這會增加人力安排的困難。台北地院認為,調職令是否合法不能只看臺銀簽呈提到的工作表現,便箋所載的排休爭執也應一併考慮,何況連臺銀自己都承認,吳姓辦事員申請休假是行使法定的請假權利,既是依法請假,就不能以人員調度困難而報復性調度,這違反勞基法第10條之1第1款:「(雇主調動勞工工作)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因此判決臺銀違法調動,調職令應屬無效,須讓吳姓辦事員回復南非分行的職務。
獨/戰車女駕駛酒駕被逮 同車連長未勸阻還拖17天回報慘丟飯碗
陸軍蘭陽指揮部一名連長深夜邀女士官外出與朋友餐敘,隔天清晨離開時,明知女士官喝酒仍未阻止她開車,被警方抓酒駕並移送台北地檢署,連長未依規定於案發30分鐘內通報上級,而是在17天後才回報,遭蘭指部認定違反《陸海空軍懲罰法》、《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共記2大過、2小過,連長不服2大過害他退伍,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軍方的懲處合理,判連長敗訴。酒駕女士官曾上過新聞,2020年蘭指部執行反擊待機位置遂行戰力防護任務,其中一輛開出營區的M60A3戰車就由本案女士官駕駛,當時她受訪表示,女性當裝甲兵比一般兵種更辛苦,她得獨自搬起3、40公斤的戰車彈,另外因為戰車的煞車特別「硬」,如果駕駛腿力不足就難以勝任,對於自己第一次開戰車行駛民間道路,她既緊張又興奮,覺得「自己好帥」。軍中少見的女性戰車駕駛如何淪為酒駕犯?案發前晚10點,機械化步兵營林姓連長邀約女士官去朋友家吃飯,席間有喝百威啤酒,隔日上午6點多,女士官開車載連長離去時遭員警攔查並測出酒測值0.33,由於她坦認犯下公共危險罪,北檢緩起訴處分1年、並要求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支付公庫3萬元。林姓連長因「酒駕連坐罰」接到9千元罰單,但他更大的麻煩是飯碗不保,蘭指部召開懲罰評議會,指出連長身為單位主官應潔身自愛、以身作則,卻主動邀約女性部屬在外飲酒、也明知部屬已喝酒仍未規勸,導致發生酒駕事件,這部分違失記兩大過;至於連長沒在女士官酒駕被逮的第一時間回報部隊,則記兩次小過。懲處出爐後一個月,林姓連長因此退伍,他狀告蘭指部喊冤,事發時他已喝醉,不知道女士官有沒有喝酒,當然無從阻止酒駕,而且女士官只是移車到附近的停車格,車子一開出去警察就來了,違法情形並不嚴重;他沒立刻回報長官是顧慮連隊正在基地測驗,不願影響士氣,所以等到測驗結束主動向營長報告,並非他隱匿不報,不該懲處過重導致他退伍,請法官撤銷原處分和訴願決定。北高行認定,軍方內部調查無誤,駁回林姓連長的訴求。行政訴訟審理期間曾傳喚酒駕女士官,她的證詞更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她證稱連長在案發時打電話給營區人事官,還不准她跟別人說,因此法官判斷連長仍然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事,才會要求部屬配合隱匿,所謂酒醉無力勸阻酒駕純屬卸責之詞。
腳踏車掛口罩遭風吹落!貨車駕駛被檢舉「挨罰1.2萬元」提告敗訴
一片口罩竟引發萬元罰單。杜姓男子去年駕駛小貨車行經台86線快速道路時,後車斗腳踏車上懸掛的一片口罩遭強風吹落,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拍下並檢舉。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認定違反「所載貨物掉落」規定,裁罰1萬2000元。杜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裁罰合法,判決駁回請求。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5年5月3日上午,杜男駕駛小貨車載送友人前往運動,車斗內放置一輛腳踏車,而腳踏車上則掛有一片私人使用的口罩。未料車輛行駛於快速道路期間,口罩遭強風吹落至路面,整個過程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拍下。事後,後方駕駛依據影像向警方提出檢舉。警方檢視相關畫面後,認定杜男所載物品確實發生掉落情形,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舉發,並由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1萬2000元罰鍰。對於遭到開罰,杜男主張,掉落的僅是一片口罩,並非一般認知中的貨物,也不是成箱商品或運送物品,且口罩原本掛在腳踏車上,自己並不知道會被風吹落,因此認為裁罰並不合理,也質疑相關認定有失公信力。不過,法院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主要在於要求駕駛人妥善固定車輛裝載物,以維護用路安全。只要車輛行駛過程中,所載物品發生飛散、脫落、掉落或滲漏等情況,即可能構成違規,不因物品大小、數量或價值不同而有所區別。法官認為,從檢舉影片可清楚看見口罩自車上掉落至路面,相關事證明確,足以認定杜男未妥善固定所載物品,因此裁罰並無違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最終駁回杜男的行政訴訟,維持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原處分,1萬2000元罰鍰確定。此外,案件訴訟費用300元也須由杜男自行負擔。
花壇鄉長遭彈劾喊政治操作 監察院:事證明確、違失情節重大
針對彰化縣花壇鄉公所115年6月11日就鄉長顧勝敏彈劾案發表之言論,指稱監察院「選前政治操作」、「失格」等語,監察院今(12)日發表嚴正聲明,強調監察委員辦案一向秉持超越黨派、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精神。本案經過長期且詳實之調查,事證明確,違失情節重大,花壇鄉公所混淆視聽、意圖轉移焦點之說法,監察院深表遺憾並予以嚴厲譴責。監察院提出以下三點事實以正視聽:一、認定職場霸凌,違法濫權事證確鑿,顧勝敏鄉長於108年至113年間,對清潔隊員進行密集懲處(包含1年內密集懲處28次、單月發布10項懲處),且3度違法解僱屬員,均被法院判決敗訴。此外,彰化縣政府防護委員會已審議認定該行為構成「職場霸凌」,嚴重侵害基層勞工權益。監察院續指,二、假公濟私圖利特定土地,遭貪污罪起訴顧勝敏遭檢舉於112年4月間,假借職務指示清潔隊動用資源幫忙私人土地清運垃圾與竹木,且未依照規定收費,導致公帑損失。經調查,該私地涉及顧勝敏持份,且檢察官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其起訴。監察院表示,三、憲法獨立行使職權,嚴正駁斥政治操弄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依法享有獨立的彈劾權,本案經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調查,於115年6月2日經彈劾審查會全數(同意13票)通過彈劾,程序完全合法。監察權針對行政違失究責並與司法權並行,絕無所謂選前操作。監察院強調,本案違失情節重大,已依法移送懲戒法院,以維公務紀律。
老屋想解套1/桃園蘆竹旺族內戰! 鐵皮古宅竟成歷史建築
桃園市蘆竹區慎德居見證林氏家族開墾歷史,2019年被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築,但管理人長年疏於整理,導致慎德居滿是雜物、蛛網遍布,漏水的屋頂還以鐵皮覆蓋,且慎德居坐落土地為林德光祭祀公業所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控訴,該建築佔用祭祀公業土地一世紀,十多年前打官司要求還地並勝訴,建物所有人竟將其申請為歷史建築,周遭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遭圈列而無法再利用,希望文化局能協助解套。慎德居本該古色古香、樸實典雅,如今卻因管理人疏於照顧而滿是雜物。(圖/周志龍攝)6月2日下午,記者跟隨林子壽與林氏宗親抵達慎德居,慎德居建於1914年,是傳統「一堂二橫」客家夥房,採用鵝卵石興建基礎、土墼磚與紅磚起建屋身,福州杉與紅瓦等建材興建房頂,本該是樸實典雅、古色古香,如今竟滿地雜物,加上天花板上超大蜘蛛網,以及用建築物上覆蓋的紅色鐵皮,人為修復和疏於打理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慎德居屋頂上都結出超大蜘蛛網,明顯久未整理。(圖/周志龍攝)據了解,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乾隆25年,育有林德光與林成光兄弟,後漂洋過海來台打拚,為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更是將平埔族的遊獵地轉化為漢人農耕地的代表之一,在台因開墾有成,家族日益擴大,林德光、林成光兄弟分家各自努力,篳路藍縷在台灣打下各自基業,兩兄弟的後代子孫卻因土地問題對簿公堂。「他們佔用我們這支的土地一百多年,眼看官司打輸就去申請歷史建築。」林子壽無奈表示,他們是林德光後代,慎德居的建築者則是林成光後人,雙方因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但慎德居土地坐落在林德光祭祀公業名下,前任管理者發現此事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拆屋還地。慎德居屋頂多處漏水,管理人卻以鐵皮覆蓋,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圖/周志龍攝)訴訟期間,林成光後人咬定祖先之間有買賣合約,慎德居土地應屬林成光這脈所有,但早年並未進行土地過戶或登記,該筆交易如今已無法律效力,法院因而判決該拆屋還地,林成光後人眼見自己在法庭上站不住腳,竟申請將慎德居列為歷史建築,桃園市文化局2018年接獲提報,於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啟動法定調查,成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進行現場勘查,經3位委員評估確有文化資產價值,且因面臨拆除而有急迫危險之疑慮,會勘當日便列為暫定古蹟,後登錄成歷史建築,林德光祭祀公業提出訴願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則同樣敗訴。林子壽則控訴,該歷史建築本體為633平方公尺,主管機關竟將周邊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劃入保存範圍內,且在審議期間未依法充分通知或邀請土地所有權人代表出席表示意見,建物所有權人更始終未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補償、租賃或購地方案,反而迅速申請歷史建築登錄,藉此延續占用土地狀態。「建物所有權人後代獲得文化保存光環,地主權益卻長期受到漠視。」林子壽說,林德光祭祀公業現已依法委任律師循法律程序據理力爭,也希望非建物本體、周邊被「陪葬圈列」的無辜土地予以解編,期盼文化局能正視程序瑕疵、實質協助解套,勿讓原本立意良善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成為有心人規避民事責任、無限期強占私人土地的法律保護傘。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前妻搬光兒子壓歲錢!90萬帳戶剩百元 男告上法院結果曝
家長能否隨意使用子女的壓歲錢?大陸上海發生一起親權財產糾紛,一名王姓男子離婚後發現,原本為孩子開立、存有逾20萬元(新台幣約90萬元)壓歲錢的帳戶,竟被李姓前妻提領到只剩40元(約新台幣180元);王男憤而提告,經法院一審認定該款項為子女個人財產,扣除部分合理開銷後,判決李女須限期返還22萬元(約新台幣99萬元)。根據陸媒《看看新聞》報導,上海松江法院近日審理一起親權財產糾紛案,原告王男與被告李女於2020年結婚並產下一子,雙方共同為兒子開立銀行帳戶,將出生紅包、過年與生日禮金全數存入。未料,雙方於2025年離婚,孩子由王男撫養,但當王男接管兒子的銀行帳戶時,才驚覺帳戶裡存的逾20萬元(新台幣約90萬元),早在雙方鬧離婚期間,遭到負責保管的李女分批挪用殆盡。法庭上,李女辯稱自己沒有工作,且前夫未給付足額家用,提領的款項「百分之百」都用於兒子的學雜費、醫藥費等日常開銷。王男則反駁,父母本就負有扶養義務,孩子的錢永遠是孩子的,不能當作父母日常支出的報銷庫。法院審理認為,該帳戶資金集中於特定節日存入,認定應屬孩子財產。經逐筆審查,雖然扣除了部分確實用於孩子才藝班的費用,但李女在離婚期間有多筆大額整數提款,無法證明用於孩子,且帳戶呈現只出不進的異常狀態,因而判決女方敗訴,須限期返還22萬元(約新台幣99萬元)。承審法官強調,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任意處分其財產。未成年子女的銀行存款應與家庭財產獨立區分,家長應正確認識「孩子的錢不等於父母的錢」,子女的財產絕非父母的私房錢或隨意調度的備用金。
義大利餐廳不供免費水?女客怒打6年官司 結果仍輸了
義大利一名女遊客因在飯店餐廳喝不到「免費自來水」,竟一路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最終仍敗訴。這起從一瓶7歐元(約新台幣240元)礦泉水引爆的爭議,不只讓義大利餐桌文化掀起論戰,也意外引爆歐洲網友對「喝水權利」與環保問題的大討論。根據《衛報》(The Guardian)與《泰晤士報》(The Times)報導,事件可追溯至2019年。一名女子前往義大利多洛米蒂山脈(Dolomites)滑雪勝地巴迪亞(Badia)科爾瓦拉(Corvara)旅遊,入住當地一間五星級飯店。她選擇的是包含晚餐的半膳住宿方案,但飲料需另外付費。報導指出,女子在用餐期間多次要求提供自來水,甚至表示願意付費,但飯店始終拒絕,反而每天直接在餐桌上放上一瓶0.75公升、售價7歐元的瓶裝礦泉水。女子認為自己被「強迫購買瓶裝水」,對此相當不滿。女子事後提告主張,「水是自然資源,也是普世人權」,認為飯店與餐廳本來就應提供最基本飲水需求,就像房間理應附有床鋪、熱水與肥皂一樣。她甚至向飯店求償2700歐元(約新台幣9.3萬元),理由包含經濟損失與精神痛苦。不過案件歷經一審、二審後皆遭駁回,女子最後一路上訴至義大利最高法院「最高上訴法院」(Court of Cassation)。法院最終認定,義大利法律並未規定餐廳或飯店有義務提供免費自來水,因此駁回她的所有請求。飯店律師也表示,法院已確認「業者沒有提供自來水的法律責任」。事件曝光後,也讓不少外國旅客驚訝,因為在法國、西班牙與英國等歐洲國家,餐廳多半依法必須提供免費飲用水,但義大利長年存在不同餐桌文化。當地人習慣在餐廳點購瓶裝礦泉水,用餐時服務生通常也會直接詢問客人要「氣泡水」還是「礦泉水」。部分義大利主廚甚至認為,自來水可能影響料理與葡萄酒風味,因此較少主動提供。不過隨著減塑與環保意識升溫,近年越來越多旅客開始主動要求飲用自來水,也有部分義大利餐廳開始提供過濾水服務。事實上,多洛米蒂當地觀光單位也曾公開表示,當地自來水品質相當高,大多可安全飲用,並鼓勵旅客攜帶水壺減少塑膠垃圾。這起「喝水官司」曝光後,也在歐洲社群平台掀起兩派論戰。有人認為,「免費飲水本來就是基本權利」;但也有人認為,入境隨俗本就是旅遊的一部分,「在義大利點瓶裝水,本來就是餐廳文化之一」。
高雄房客租屋25年拒搬家! 網揭「租客1奧步」:拖好拖滿再住5年
房價高漲、租金不斷上升,讓不少人一租就是十幾二十年,但當「租久了」開始讓部分房客產生「像自己家」的心態時,也讓租屋市場衍生出更多爭議。近日高雄一樁長達25年的租屋糾紛曝光後,立刻在網路上掀起熱議,不少房東看完直呼「這才是真正的惡夢」。有網友在網路論壇PTT轉貼新聞指出,高雄一名王姓女房客承租同一間老屋長達25年,期間都正常繳租,直到房東決定收回房屋時,雙方才正式爆發衝突。根據報導,張姓房東在2025年2月先以口頭通知,再寄出存證信函,希望房客搬離,不過對方卻拒絕配合,甚至主張自己住了20多年,應該擁有「優先承購權」,認為房東若要處理房屋,應該優先賣給她。但法院審理後發現,雙方屬於未約定租期的不定期租約,而依照現行民法與土地法規定,純住宅租客並不適用優先承購權。最終高雄地院判定女房客敗訴,必須限期返還房屋。法院審理後發現,雙方屬於未約定租期的不定期租約,而依照現行民法與土地法規定,純住宅租客並不適用優先承購權。(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照)消息曝光後,立刻在PTT引發大量討論,許多網友對房客的說法感到不可思議,「租到以為是自己的,聽起來很低能」、「貸款20年租房25年,替人家繳光房貸還要付錢買下來,租房超吃虧」、「這些人真的都太神奇了,搬家不是比打官司簡單容易嗎」。不過,也有不少人從現實角度分析,直言「人家租25年大概已經中老年了,出去也不好租,所以賴、拖、擺爛很可能是他的最佳策略」、「這種租客未來一定一堆,請神容易送神難」、「他官司一直打一直上訴就可以繼續住,一定拖好拖滿,上訴上滿,拖個五年」。部分網友指出,住了25年後房客年紀可能早已邁入中老年,重新找房其實相當困難,因此「拖著不搬」某種程度上,也可能是他們認為最有利的生存策略。(示意圖/取自Pexels)留言區也出現不少「房東自保教學」,「不限期租約本來就很難趕人,所以最好一年簽一次,再花小錢公證,強制驅離比較快」、「重點是2025年初還是房市熱的時候,年中之後房市慘淡,房東價差損失極大」。每日百對怨偶分家! 台北人「不輕易離婚」 專家揭背後苦衷後悔不買了?全台預售屋解約量破400件「這縣市」創單季新高房貸催收金額飆破80億 創4年新高 「2縣市」淪重災區
外送費22元發票中千萬領不到!台中男「告財政部卻敗訴」原因曝
台中1名化名「龍哥」的男子於2023年9月透過外送平台Foodpanda訂餐,沒想到其中1張僅22元外送費所開立的雲端發票,竟幸運對中統一發票1000萬元特別獎。不過這筆天降橫財最後卻沒能進入口袋,原因竟是發票沒有完成歸戶,導致超過領獎期限,千萬獎金直接作廢。龍哥不滿權益受損,因此向財政部及賦稅署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近日判決結果出爐,確認他敗訴,千萬元獎金也無法追回。據《TVBS新聞網》報導,隨著外送平台及各類APP訂閱服務逐漸普及,消費者除了會收到店家開立的發票之外,平台另外收取的外送費或服務費,也可能另外開立1張雲端發票。不過若使用者沒有事先完成發票歸戶設定,相關發票通常只會寄送到會員電子郵件信箱,不會同步顯示在雲端發票APP內,因此時常有人因疏忽忘記歸戶,最終錯過中獎通知甚至領獎期限。龍哥當時透過Foodpanda叫外送,平台針對22元外送費另開立1張雲端發票,而這張不起眼的小額發票,後來竟幸運對中1000萬元特別獎。外送平台事後也曾透過電子郵件通知中獎訊息,但龍哥因為過去已經設定手機條碼及自動匯款帳戶,且以往中獎獎金都會自動入帳,因此沒有特別留意,單純等待千萬元獎金匯進戶頭。然而3個月過去,龍哥遲遲等不到獎金入帳,才開始察覺情況不對。進一步了解後發現,由於這張外送平台開立的雲端發票並未歸戶到手機條碼,因此不符合自動匯款條件,而等到他發現問題時,領獎期限早已截止,1000萬元獎金也因此失之交臂。龍哥認為相關制度讓民眾容易混淆,因此憤而向財政部及賦稅署提起行政訴訟,希望追回錯失的千萬元獎金。不過法院審理後指出,依照《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民眾若想使用雲端發票自動匯款服務,必須在開獎之前,同時完成載具歸戶以及匯款帳戶設定,2項條件缺一不可。法官也認為,龍哥過去曾有中獎後獎金自動匯入帳戶的情況,是因為當時相關發票早在開獎前就已完成歸戶程序,與這次案件狀況不同,因此認定財政部不須支付1000萬元獎金,最終判決龍哥敗訴。不過全案目前仍可依法提出上訴。
獨/不滿遭課稅200萬! 男向法官哭窮:不要『何不食糜鹿』網笑瘋
一名陳姓男子因與他人有長期土地合夥糾紛,經法院調解成立,陳男有土地優先購買權,然而當事土地後續準備轉售,收購公司為讓陳男放棄優先購買權,同意額外支付陳男1千萬元,但等陳男拿到款項後,卻遭國稅局課徵198萬餘元的高額費用,陳男不滿提訴願無果後再提訴訟,更當眾向法官哭窮,哭喊「社會小市民的生存法則不是坐在辦公室吹冷氣能理解的,請不要以何不食糜鹿的思維來臆測小市民。」。判決書一經公布後,也讓網友瞬間笑翻,直言,「聖誕老公公表示…」。陳男怒指國稅局起初核定1千萬元全額課稅,後續經復查後才同意扣除其因土地糾紛所花費的訴訟費與律師費共約45萬餘元,但陳男認為其長年處理土地糾紛,找來「顧問社」協助,雙方約定分潤與還款,包含先前向顧問社借的訴訟代墊款200萬元與顧問服務費300萬元,總共500萬元的成本費用,國稅局也應將成本扣除,卻遭到拒絕,因此怒提起訴訟。開庭時,陳男向法官哭窮,若沒有顧問社一開始借他200萬元提告,他今天連1毛錢都沒有,所幸在顧問社的金錢資助下才有所得,但所得權利金卻不足以清償他的債務,「社會小市民的生存法則不是坐在辦公室吹冷氣能理解的,請不要『何不食糜鹿』的思維來臆測小市民。」。不過案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陳男拿不出任何與顧問社服務過程的工作實據,如會議記錄、報告等服務事證,且300萬元的顧問費,陳男指稱分6期支付,卻也同樣拿不出任何金流證明;另,顧問社借貸其200萬元的費用,陳男表示後續清償完債務後,已將借據撕毀,陳男無法說出具體借款日期與各次金額,在真偽不明的情況下,法院無法做出有利於陳男的認列,且國稅局在複查後,主動幫陳男扣除有實據的45萬餘元等必要費用,判定950萬餘元為陳男的最終所得,行政處分完全合法,因此判定陳男敗訴。然而判決書一經公開後,有網友發現陳男痛斥國稅局與法官「坐在辦公室裡吹冷氣」,不斷要求他拿出轉帳證明、發票等書面報告,不顧他當時根本付不出裁判費用,有顧問社願意冒風險借錢幫他斡旋奔走,「請不要以『何不食糜鹿』的思維來臆測小市民」,一句明顯口誤的「何不食糜鹿」讓不少網友笑翻,直言,「奈良居民表示混怒」、「聖誕老公公表示….」、「何不食馴鹿」。
馬斯克提告OpenAI及奧特曼 竟因「時效已過」遭裁定敗訴
全球首富馬斯克(Elon Musk)在加州陪審團1項,針對OpenAI及其執行長奧特曼(Sam Altman)的訴訟中遭裁定敗訴,理由竟然是提起訴訟的「時效已過」。據《BBC》報導,案件焦點圍繞OpenAI從非營利組織轉型為更具商業化結構的過程。馬斯克主張,他在OpenAI早期投入約3,800萬美元資金,是基於其維持非營利、造福人類的承諾,但後續組織路線的轉變構成背信與不當得利。然而,陪審團認定馬斯克的「違反慈善信託」與「不當得利」主張已超過法律時效,法院因此不需審理案件本身的法律實質。在審理過程中,馬斯克、奧特曼等多名科技業重量級人物出庭作證,還包括微軟(Microsoft)執行長納德拉(Satya Nadella)。雖然陪審團歷時3週審視大量內部文件與證詞,但案件最終僅用約2小時即做出裁決。奧特曼在庭上強調,馬斯克過去不僅曾支持OpenAI轉向商業模式,甚至一度試圖取得長期控制權,使外界對其動機產生不同解讀。這也進一步凸顯2人對OpenAI創立初衷與治理方向的根本分歧。判決出爐後,馬斯克迅速在社群平台上表達強烈不滿,指控司法結果等同於允許慈善機構遭到「掠奪」,同時諷刺主審法官為「糟糕的活動型法官」,利用陪審團作為「遮羞布」,但該貼文目前已遭到刪除。他隨後又發文表示將提出上訴,並聲稱陪審團並未針對案件實質作出裁決,而是基於「日期這種技術性問題」。對此,美國維吉尼亞大學里士滿法學院(University of Richmond School of Law)法學教授托拜厄斯(Carl Tobias)指出,陪審團做出的是「高度基於事實的判斷」,此案之所以成立,在於法律時效問題,「這個案子看起來有點奇怪甚至瘋狂,但這正是我們信任陪審團的原因,他們將社會常識帶入事實爭議的解決。」托拜厄斯也分析,馬斯克的上訴程序可能讓整起案件持續拖延,但他的勝算仍然不高,「核心問題是,上訴法院極不可能推翻這種高度依賴事實認定的陪審團判決。」上訴律師梅爾科尼安(Raffi Melkonian)也指出:「對陪審團裁決提出上訴是非常困難的。」馬斯克的敗訴結果出爐後,OpenAI發言人辛格(Sam Singer)18日也在奧克蘭法院外表示,該判決是「重大勝利」,並稱這是「馬斯克試圖拖慢競爭對手的行動」,也是「司法體系的勝利」。代表OpenAI的律師薩維特(William Savitt)則指出,馬斯克的訴訟「與現實毫無關聯」,並指陪審團認定馬斯克在作證時,對公司創立過程未據實以報,「我們很高興陪審團做出正確且迅速的裁決。」同時補充OpenAI將持續專注於其「為全人類利益發展安全AI」的使命。
官司纏身2/王樂妍抄襲藍又時 12年官司二審逆轉判半年
許允樂這幾年積極發展個人品牌,陸續與台灣美妝、球鞋品牌推出聯名商品,也自創服飾品牌經營副業。不過她2021年間推出的聯名服飾系列「百威小老虎」,被指與大陸畫師不二馬大叔(馬千里)創作的IP「我不是胖虎」高度相似,引發抄襲爭議。事件爆發後她已先行下架商品止血,但相關訴訟一路延燒,最終法院認定構成侵權,判決她須連帶賠償40萬元,並銷毀相關商品及負擔利息,案件至今尚未完全落幕。「台劇女神」高宇蓁2018年砸下重金創立保養品牌「J.KAO」,未料日商花王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其商標中的「KAO」字樣與自家商標近似,恐造成消費者混淆,因而提起訴訟。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商標確實具有混淆誤認之虞,判決高宇蓁一方敗訴。品牌後續也調整名稱為「J.GAO」重新出發,持續經營至今已邁入第7年。歌手藍又時與王樂妍為國中、高中時期學姐、學妹關係,藍又時指控王樂妍曾學唱其創作歌曲〈睡美人〉,卻在2009年發行個人專輯《哥本哈根的童話》時,將該曲改編為〈到底愛怎麼了〉並收錄其中,甚至對外稱為自己珍藏多年的創作。事件曝光後,王樂妍初期並未承認相關爭議,藍又時憤而提告,雙方官司歷時12年,一審判決王樂妍無罪,但二審認定兩首作品詞曲高度相似、相似比例達九成,逆轉改判有期徒刑半年;王樂妍才公開在臉書致歉,表示當時為爭取公司機會犯下過錯,錯失了勇敢面對過錯的機會。陳雷2018年控告藝人廖本興侵權,指對方長期以「程雷」為藝名登台商演,模仿其演唱風格與形象,導致大眾混淆誤認,因而提起訴訟。未料廖男後續又改以「廖雷」名義持續演出,再度遭提告。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廖男須賠償45萬元,雙方其後達成和解。陳雷事後表示「祝福他」,希望對方未來能走出自己的路、發展屬於自己的演藝事業,並將該筆賠償金全數捐作公益使用。
基隆市成立法制及勞動處 由前法官劉邦繡擔任處長
基隆市長謝國樑今(30)日正式宣布,為因應多元勞動型態並強化基層勞工保障,基隆市政府推動組織再造,正式成立「法制及勞動處」,並由基隆市政府法律顧問江惠民律師(前檢察總長)到場共同見證。此舉象徵市府將「預防導向」的法制專業與「權益保障」的勞工行政深度結合,為基隆市約18萬名勞動人口打造更具韌性的就業環境。謝國樑表示,勞工是支撐基隆城市發展的核心力量,在全市約36萬人口中,約有一半為勞動人口,且其中逾6成為往返雙北的通勤族。他指出,早在18年前擔任立法委員期間,便與新任處長劉邦繡建立良好合作默契。劉邦繡處長曾任臺中、新竹、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並歷任臺中地方法院審判長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新竹、臺南、嘉義分署長,法律實務歷練完整、經驗深厚,此次延攬其出任處長,期盼借重其專業推動制度革新。謝國樑說明,基隆過去缺乏專責法制單位,為落實依法行政並讓公務同仁能安心推動政策,特別成立法制及勞動處,未來將與政風處採取「雙軌並行」模式,除提供法律諮詢外,也透過事前預防與法規引導,降低行政風險。他強調,選在五一勞動節前夕揭牌,更象徵市府對勞工權益與法治行政的高度重視。劉邦繡表示,感謝市長信任與邀請,基隆市勞保投保人數約9萬人,但實際涉及勞動事務人口高達18萬人,過去卻未設勞動專責局處。此次整合法制與勞動業務與政風處密切合作,從預防角度出發,協助公務同仁在法規框架下積極任事。在勞動政策方面,劉邦繡指出,未來將持續優化勞動環境與條件,確保勞工權益獲得充分保障,同時也強化對企業的輔導機制,協助建立合法制度,降低勞資爭議與訴訟風險。他強調,法制及勞動處的成立在全國屬少見的整合型專責單位,象徵基隆在法治與勞動政策上已走在前端。新成立的法制及勞動處將提供一站式勞權服務,涵蓋入職諮詢、勞資協商、法律扶助等面向,並導入法制專才協助證據保全與爭點釐清,針對高風險產業加強預警機制。同時,市府也將由傳統裁罰導向轉型為專業輔導,主動提供中小企業契約範本與操作指引,協助建立合規制度,提升整體投資環境。此外,透過組織再造吸引法制專業人才進駐,未來重大政策與開發案將納入嚴謹法律風險評估,從「被動處理」轉為「主動預防」,有效降低國賠與敗訴風險,確保公共資源運用效益。謝國樑強調,成立法制及勞動處不僅是落實法治行政,更是在勞工權益與企業發展之間建立雙贏基礎。市府將持續精進制度,打造更安心宜業的城市環境,讓基隆邁向具韌性與競爭力的未來。
不滿打官司竟潑液毆律師 台中婦嗆「殺人直播」重判2年2月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不滿民事官司對造律師,竟在街頭潑灑不明液體並施暴,還在法庭上辱罵、恐嚇「要殺人直播」,嚇壞律師與在場人員;她上月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引發律師界憤慨;全案下午宣判,法官認定其犯傷害及恐嚇等罪,分別判處1年2月、1年徒刑,合併計算為2年2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女(46歲)原為一起與胞弟爭產的民事案件之被告,敗訴後遷怒對造委任律師,2024年11月29日晚間,她在台中市區公車站巧遇其中一名女律師,先潑灑不明液體,再一路尾隨進入服飾店內,強行拉扯對方頭髮與背包,甚至阻止離開,導致被害人跌倒受傷,造成雙膝挫傷及頭皮鈍傷。不僅如此,2025年6月9日,林女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再度失控。她突然離席逼近另一名女律師,無視法官制止,當庭飆罵「詐騙」、「法律系敗類」等語,還不實指控對方詐騙其家產,並連番恐嚇「我真的快要殺人」、「等著看我殺她」、「殺人直播」等言詞,令對方心生強烈恐懼。台中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林女在公開場所潑灑液體並施暴,危險性高,且在法庭內公然失序、辱罵及恐嚇,嚴重影響司法秩序與律師執業安全;尤其她被害律師與其並無私怨,僅依法代理訴訟,卻遭遷怒攻擊,情節重大。法官審酌,林女犯後態度不佳,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且另涉攻擊其他人案件仍在審理中,顯見行為未見收斂,因此從重量刑。最終依傷害罪判處1年2月、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1年徒刑,採分論併罰,後續是否定應執行刑,將待其他案件確定後再行裁定。法院強調,此案不僅侵害個人安全與名譽,更對司法制度與律師執業環境造成衝擊,呼籲民眾理性面對訴訟結果,切勿以暴力或恐嚇方式解決糾紛。
惡龍翻盤夢碎!張錫銘拚假釋逆轉吞敗 高院打臉發回重審
曾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重案的「惡龍」張錫銘,不滿假釋遭駁提起行政訴訟,一審認定矯正署審查有瑕疵撤銷處分;但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判決大逆轉,認為原判決未釐清被害人意見即裁定,認定一審判決有誤,改判張敗訴,並發回重審。張錫銘1995年至2005年間犯下多起重大刑案,遭判無期徒刑確定,入監服刑近20年,期間已申請假釋逾20次均遭駁回。矯正署認為其犯行情節重大,且多數案件未與被害人或遺屬達成和解,仍有再考核必要,因此不同意假釋。不過,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審理時發現,矯正署在審查假釋過程中,「被害人或遺屬意見」欄位竟沿用2018年函詢檢方未獲回覆的舊資料,長達6年未再追蹤補齊,導致資訊不完整,認定矯正署審查程序有明顯瑕疵,撤銷「不予假釋」處分,並要求重新審議,但未直接判准假釋。矯正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審理後認為,一審在未充分釐清被害人或遺屬意見的情況下,即認定處分違法,並撤銷「不予假釋」處分,其判決基礎仍有不足,因此改判張錫銘敗訴,並將案件發回更審,要求進一步調查釐清相關意見後再行判斷。全案仍待後續審理「惡龍」,張錫銘能否成功爭取假釋,目前存在變數。
貨車衝撞館長健身房!求償百萬商譽敗訴 二審認「只剩網友嘴砲」判免賠確定
台中北屯「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前年遭貨車衝撞,經營者「館長」陳之漢主張事件重創商譽,向肇事林男求償100萬元;法院認定僅憑網路留言,無法證明會員流失或營收受損,難認商譽受損,二審駁回上訴,判免賠確定。回顧案情,林男因為到「成吉思汗健身房」應徵未果,心生不滿,前年6月駕駛小貨車衝撞健身房大門,造成玻璃與地磚毀損,所幸未釀傷亡;刑事部分歷經審理,一、二審原認定具殺人不確定故意,判刑5年8月,更一審則認定犯強制、毀損罪,改判1年6月徒刑;民事部分,場館硬體損失約13萬元已判賠確定。不過,陳之漢另主張,事件經媒體與網路發酵,網友在論壇留言「太危險暫時不去」、「先請假避風頭」,導致會員恐慌、潛在客戶卻步,已嚴重損害品牌信譽,因此提告求償商譽損失100萬元。林男則反駁,網路相關留言多半在嘲諷他的衝撞行為,與健身房服務品質無關,且留言者身分難以確認,無法證明為實際會員或消費者,也未證明影響入會意願。法院審理指出,企業商譽受損須有具體事證,如退會、退費或營收下降等客觀資料;本案所提留言多屬情緒性發言,未見實際消費行為改變,難認與事件具相當因果關係。一、二審均採相同見解,最終判決林男無須賠償商譽損失,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