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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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兒照顧中風父10餘年!爸仍喊「遺產全給兒子」 10年後下場曝
「這或許就是孝的因果循環。」禾宜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李宜玲分享了一樁案件,曾有位老父親中風癱瘓,由膝下2名已婚女兒輪流照顧10多年,期間未婚兒子卻喊著「我還要教書,怎麼照顧?」偶爾假日才會回家探望,等到老父親過世,兒子還成功拿走了父親的所有遺產,怎料10年後兒子因心臟病猝逝,2名女兒成了唯一繼承人,並拿回了祖厝、土地和存款,讓她忍不住直呼「10年後,上天用另一種方式,把恩典送回她們身邊。」李宜玲日前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曾有一位老父親在60多歲中風癱瘓,母親體力不佳,無法負擔照護,此時國立大學碩士畢業、在高中任教數學的兒子卻只說著「我還要教書,怎麼照顧?」就離開,最後是由2個已婚的女兒輪流回娘家照顧爸爸,包括洗澡、餵食、翻身、擦拭,十幾年如一日,「幸好夫家體諒,讓她們安心盡孝。兒子呢?只是偶爾假日回來探望。」李宜玲提到,母親辭世後隔年,老父親也逝去,但在治喪期間,兒子第一句話就是「爸爸交代財產都由我繼承」,但他沒想到的是,老父親中風後10多年早已花光積蓄,全是由2位女兒自掏腰包承擔開銷。李宜玲說,老父親生前曾多次叮嚀「以後土地和祖厝都要留給兒子」,2名女兒只是默默接受父親的遺願,因此當兒子張口要求全數繼承時,2位女兒只是靜靜拿出印鑑證明、簽下協議,並說「照顧父母是我們的選擇,是子女的職責,從來不是為了財產。」「10年後,大姐突然來電……這回,她們帶著悲傷來辦理弟弟的後事」李宜玲感嘆,當時那位兒子在學校突然暈倒,送醫急救無效,因心臟病過世,由於他未婚無子,2位姐姐成了唯一繼承人,而老父親留下的祖厝與土地,在10年後因捷運通車大馬路開通,價值翻漲至4千萬,至於弟弟生前還在台中置產1間公寓及存款300多萬元,如今又回到2位姐姐名下。對此,李宜玲也直言,「有人窮盡一生爭奪親情、財富,到頭來什麼都留不住;有人只是守著本心,盡孝、盡責,把日子過好,反而收穫心靈的豐盈與命運的厚待。10年前,她們付出照護的心力與金錢;10年後,上天用另一種方式,把恩典送回她們身邊。蜿蜒的路走到盡頭,才發現竟回到起點。這或許就是孝的因果循環。」
了不起!童仲彥出獄後考取雙證照將開業 網友大讚「沒黨證靠實力」
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因涉詐領5萬元助理費,被判處3年10月徒刑,2022年3月入監服刑,2023年10月假釋出獄。重獲自由後,他投入專業領域進修,陸續通過國家考試,取得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雙證照。童仲彥今年7月底透過臉書宣布,已考取地政士資格,並回顧自己在假釋後一個月就考上不動產經紀人,形容這是「雙證照」的重要里程碑。8月中,他再度於臉書貼出不動產經紀人證書照片,透露下一步計畫是申請成立地政士事務所,並預告將持續挑戰第三張證照。近日,童仲彥再度發文指出,地政士證書已正式到手,預計下週返鄉提出開業申請,並強調「一處開業,全國執業」。相關消息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以他的過往口頭禪「了不起」留言回應,「了不起,沒黨證靠實力」、「了不起。會讀書不斷學習就是推」、「阿童,了不起」、「了不起,文武兼備。」童仲彥在2011年11月至隔年2月擔任台北市議員期間,以蔡姓男子為人頭,向台北市議會詐領助理補助費5萬1842元。最高法院2023年2月16日駁回上訴,童判刑3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定讞。
買房遇民間二胎能下手嗎? 專家提醒須注意「這些」細節
若看上一間房,但發現該物件有「二順位民間貸款」(民間二胎)時該怎麼辦?賣厝阿明近日在個人臉書粉絲專頁「賣厝阿明 知識+」分享相關知識,他訪問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嚴意情,嚴代書指出,想買這種房子是可行的,但有許多細節要注意。嚴意情指出,購買帶有民間二順位貸款的房屋,本質是透過專業的代書和履約保證機制,在確保買方權益的前提下,逐步處理既有的抵押權問題。整個流程的核心在於「抵押權順位的調整與債務清償的時序控制」。她說明,首先要找一個履約保證特約代書辦理過戶並同時申請新銀行房貸,在過戶當下完成新銀行貸款設定,此時關鍵是要同步處理二順位民間債務的塗銷,這部分資金必須明確約定由賣方自行負責(通常會由代書協助尋求民間資金短期借用償還第二順位民間貸款),在完成第二順位設定塗銷後,由新銀行代償原第一順位銀行貸款,完成債務清償與單一設定順位整合,在完成以上順序後就可以辦理驗屋與交屋程序完成買賣。嚴意情分析,這種交易模式最大的風險在於「各環節的連動性」,如果任何一個步驟出現延遲或問題,都可能導致整個交易卡關。她舉例,若民間債權人若臨時反悔不願配合塗銷,或是新銀行撥款時程出現延誤,都會造成交易的不確定性。因此,在實務操作上,強烈建議要安排所有相關方(包括銀行、民間債權人、代書等)事先確認每個細節,並將所有約定事項白紙黑字寫進契約中。此外,她也提醒民眾特別要注意,這種複雜的交易絕對不能省去「履約保證」這個環節,透過專業的履約保證機制,可以確保資金流向透明,並在發生爭議時提供必要的保障。同時,建議買方要預留足夠的資金緩衝,以應對可能產生的額外費用或時間成本。最後嚴意情呼籲,雖然這種交易模式在技術上是可行的,但買方必須認真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如果對賣方的還款能力存疑,或是對交易流程不夠了解,建議還是優先考慮其他更單純的物件,以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糾紛或財務風險。畢竟,買房是人生大事,穩健行事總比事後補救來得安心。►房仲保證貸8成!他怨沒買到還賠108萬 專家揪關鍵:沒救►50年老屋比新房更香? 首購族秒懂:難怪沒人想都更►買房怕爆管! 他想捨2樓改3樓 過來人勸「先確認1事」
北漂多年有愧…他自願拋棄繼承父親千萬遺產 弟弟「幹一事」毀親情讓他氣笑
財帛動人心,父母遺產如何分配,永遠是家族間難解的習題。男子大林(化名)北漂工作多年,由小弟小林(化名)長期在南部照顧父母。近日父親去世,大林自覺有愧弟弟,決定拋棄繼承,將小林告知的分配遺產現金500萬元與祖厝全部讓給小林與母親,自己分文不取。誰知小林一口氣向他討要10份「印鑑證明」,遠超遺產所需,讓他心中起疑。一查之下,大林才知道,父親留下的遺產遠超過過弟弟告訴他的2、3倍之多,讓大林生生氣笑。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父親過世後,大林向弟弟小林表示自己出社會後長年在北部打拚,將照顧爸媽的責任全留給長年留在南部家中的弟弟,所以父親的遺產全部都讓給弟弟也沒關係,希望他可以照顧好媽媽。大林還表示,如果父親留下的遺產不夠用,希望小林要提醒自己,不要獨自承擔。而小林則告訴他,爸爸往生後留下遺產現金500萬及1處老宅,但同時向小林索要印鑑章與10份戶籍謄本、印鑑證明,且要求「不限定用途」。然而,「印鑑證明」是等同印鑑章的身分證,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後效有效期限為1年,若有無法親辦的法律事務,可將「印鑑章」及「印鑑證明」等資料同時交予代理人進行代辦,通常會使用在不動產過戶、繼承、變更等相關事宜。小林一口氣向哥哥要求多出財產數倍的印鑑證明,自然會讓大林起疑,「如果遺產只有2份,多出的8份資料要幹嘛?」事後,大林到國稅局申請父親的財產清冊後,發現遺產數量種類高達6、7種,總價值近2千萬元,直接被弟弟的做法氣笑了。對此,正業地政士事務所鄭文在提醒,不動產在辦理過戶時,會使用到「身份證、印鑑章、印鑑證明、權狀正本」,統稱「產權四寶」。而除了辦理過戶,印鑑證明也可用在不動產抵押、繼承等相關事宜時,「不限定用途」下,亦可作為法律上有效的身份驗證文件,尤其尤其是近年詐騙事件頻傳,所以要將印鑑證明交予他人時務必小心謹慎!鄭文在提醒大林,防人之心不可無,雖然小林不跟弟弟計較遺產,但隱瞞遺產多寡事實已發生,建議乾脆親辦,或委託可信任之地政士協助處理,以防相關證件被挪做其他用途。大林則表示,父親的遺產最終還是會全部交給弟弟跟媽媽,他只是沒想到透過分遺產讓自己看清了最疼愛的弟弟,「辦個繼承還得防範親弟,實在被氣到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大S猝逝/外傳留下10億遺產 地政士推算大S遺產稅:真的很高
知名女星徐熙媛(大S)近日於日本旅遊期間因流感併發肺炎驟逝,享年48歲。消息震驚娛樂圈與廣大粉絲,同時也引發社會關注她的遺產分配與相關的遺產稅問題。外傳大S生前擁有約10億元的資產,其中台北市的房產價值約6億元,而這筆遺產究竟需繳納多少遺產稅,也有地政士出面計算。禾宜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李宜玲表示,遺產稅的計算方式並非單純以市價評估,而是依照「公告現值」來核算,該數值通常低於市場價格,約為市價的一半,因此若以台北市房產為例,大S的房產遺產價值可能約為3億元,而非外傳的6億元。李宜玲說明,根據現行遺產稅法規定,遺產總額需扣除多項免稅額與扣除額後,才會進行課稅。以大S的情況來看,其個人免稅額為1333萬元,配偶扣除額553萬元,此外,她的兩名未成年子女也可依年齡分別扣除448萬元與560萬元。此外,母親黃春梅符合受撫養條件,可再扣除138萬元,而喪葬費亦享有138萬元扣除額,經計算合計可扣除約3170萬元。因此若大S的房產遺產金額為3億元,扣除上述3170萬元後,剩餘2億6830萬元須繳納遺產稅。根據稅率規定,超過1億1242萬元的遺產部分適用20%稅率,計算下來,總遺產稅金額約為4523萬元。若大S的遺產總額再加上其他現金、股票等資產達4億元,則應稅額將進一步上升至3億6830萬元,最終遺產稅可能高達6523萬元。面對如此高額的遺產稅,李宜玲也建議,若繼承人手頭現金不足,可能需透過變賣資產或申請實物抵繳來支付稅款。然而實物抵繳僅能按照「公告現值」計算,對以不動產為主的遺產來說,並非最划算的選擇,因此如何「預留稅源」成為遺產規劃的重要課題,其中透過壽險規劃來支付遺產稅,是較為理想的做法。李宜玲指出,實務上,已有許多高資產人士提前規劃,例如一名企業家擁有8億遺產,生前便購買足額壽險,確保繼承人能順利繳納1億多元的遺產稅,避免財務壓力。大S的遺產處理方式及最終稅額尚待相關單位進一步確認。
喋血都更2/看準2026竹市無強將 在地批邱臣遠不甩居住正義只為藍白合
八死大火人倫悲劇燒出的親仁里都更案,背後直指地主新竹縣政府將與建商4、6拆分合作開發,興建500戶價值新台幣百億的20層大樓,而在地新竹市政府看似分毛不取,卻莫名積極地協助「趕走」住戶,住戶苦不堪言之餘,更泣訴市府「趕走市民」。知情人士透露,這與新代理市長邱臣遠劍指2026,向國民黨在地勢力「輸誠」脫不了關係。本刊記者2024年平安夜親訪面積4,000坪的新竹市東區親仁里都更案現場,發現離市政府僅隔著東門大排水系統遙望,散步10分鐘不到更能直達新竹巨城遠百、新竹火車站等重要景點。為都更案奔走多時的地方人士李驥群直言,親仁里的地理位置非常精華,也成為各方覬覦的肥羊,儘管近年一直有地主新竹縣政府要都更聲浪,甚至2011年起不少住戶還陸續挨告,然而也因進入法律程序,連監察院都被驚醒糾正,發現地主新竹縣政府與建商理銘所提出的名單根本與住戶事實不符,不只調查不切實,恐還有「人頭住戶」灌水搶都更話語權的問題,也因此新竹市政府反而不敢「橫柴入灶」出手配合地主新竹縣政府趕走市民,如此倒是不少在地居民「以拖待變」多待了幾年相安無事。但2024年7月邱臣遠代理市長後,拆屋趕民加速進程,地方也嗅出了不尋常味道。親仁里居民楊清華代書看著已被勒令遷出的事務所招牌感嘆,從母親劉貴美地政士以來,家族二代協助處理了大新竹上千宗土地糾紛,卻抵擋不住公權力步步進逼自家房產。(圖/黃耀徵攝)在地的正美地政士事務所楊清華代書表示,親仁里問題源自於「未辦保存登記的合法建築」登記權,新竹市政府多年來一再扼殺,每當有老宅居住者拿出戶籍、水電證明要辦理保存登記時,就會被市府一再推託忽悠,八成就是看準土地值錢,拖到老宅長者過世後,第二代根本沒有土地所有權,公部門來函隨時趕人,若老百姓囉嗦,還可反向告百姓索求「不當得利」,而位置「肥滋滋」的親仁里都更只是序曲,新竹市多處眷戶已如芒刺在背,不知何時要被公部門「掃地出門」無家可歸,「台北市敢這樣幹嗎?」他氣憤地表示。楊清華進一步直言,多年來自己的家與老鄰居籠罩在都更陰影中,但因著訴訟進行中,儘管建商、地主新竹縣政府有意都更,也只能多次勸導,無法強制作為,自己從2022年底時任市長高虹安上任後,原本以為第三勢力外來的「新人新氣象」能甩開地方烏煙瘴氣,自己興沖沖地發文要求停止違法徵收,到竹市府卻遭「已讀不回」,而邱臣遠自7月代理之後更是加速處理此案,自家11月也被「掃地出門」,連營業登記地址都來不及改。楊清華哽咽表示,從媽媽到自己多年來在新竹排解不少土地糾紛,卻保不住自家小小的事務所,只能看著招牌徒留感嘆。另一名地方人士一針見血直言,「親仁里」案就是代理市長邱臣遠向地方藍營山頭「輸誠」的祭旗。他指出,照這種分法,土地所有者新竹縣政府是原地主分回約40%樓地板,前民進黨發言人李妍慧家族關係的理銘開發分得約60%樓地板,新竹市政府充其量只是「跑龍套」拿點拆遷補償,還得揹負「趕走市民」罵名,就是邱臣遠為了向地方大老遞出橄欖枝的結果。2020年時親仁里都更案受害居民曾聯袂向監察委員陳情,儘管監委調查後糾正新竹縣政府,公權力卻持續侵犯居民脆弱的居住權。(圖/翻攝自親仁里都更自救會臉書)本刊調查,43歲的邱臣遠在2024年2月卸任民眾黨立委後,旋即獲邀出任新竹市副市長,更於7月代理高虹安市長停職遺缺。據了解,由於時任市長高虹安已官司纏身,外界普遍認為不惜「請」走檢察官出身的副市長蔡麗清,找來好友邱臣遠接任副市長,就是為了一旦因官司遭停職甚至解職,能找個放心的人代理。知情人士指出,邱臣遠在地評價還行且愈做愈投入,反觀高虹安官司進程未明,加上長期合作的國民黨陣營中,在地立委鄭正鈐財力不足,地方又不搭理黨中央有意扶持的不分區立委葛如鈞,邱臣遠頗有「取而代之」整合藍、白陣營直取2026竹市長寶座態勢。他直指,近期邱臣遠還跨過頭前溪,與新竹縣長楊文科簽訂新竹縣市整合溝通平台備忘錄(MOU),從交通號誌優化、教育跨區就學等熱身縣市合作,更已聯繫上寄情政治的竹科聯電榮譽副董宣明智,只要竹縣市講好藍、白互不干擾,甚至鼓動新竹縣白營支持楊文科力挺的接班者、竹縣教育局長楊郡慈,反觀綠營在新竹市從前市長林智堅、市長參選人沈慧虹黯然離開地方舞台,只剩立委參選人林志潔偶爾在大學辦個講座,綠營基層像洩了氣的皮球,這位來新竹市服務不到一年的代理市長逐鹿2026竹市百里侯「他要怎麼輸」?輪胎行大火案距今已過2年半,倖存的陳爸爸黯然離開喧囂的親仁里,原址也已委託仲介處分,不時還可看到在地居民獻花(白外套蹲坐女子)哀悼八位亡魂。(圖/黃耀徵攝)在地居民感嘆,新竹市包含林智堅與另一名前市長林政則都在親仁里內的豪宅住得快活,住家望下來的里民弱勢卻被地方政府「食死貓」淪為百億開發案「替罪羊」,除了多場無名火與黑影幢幢的壓力來襲,更有公部門打著「不當得利」司法追殺不斷,「居住正義」淪為笑話。新竹市政府都發處表示,竹市親仁段都市更新案原本2017年就要啟動,因人民陳情延宕多時,至今尚未進入實質審議程序,而陳情內容多是地主新竹縣政府權責事項,竹市府已多次請地主責成委辦實施者理銘公司善盡整合協調責任。官員說,目前理銘正在研擬「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補償及安置方案」處理原則,竹市府也會持續把關,以維公共利益及社會福祉,並無針對個案加速處理,更與選舉無關,呼籲外界不需過度連結。林智堅則對此強調,自己與家人皆未曾在「盤龍」社區置產,呼籲外界勿以訛傳訛,以正視聽。
8月起國人平均每天被詐4億!想避免「錢房兩失」 專家教你5招自保
台灣詐騙事件日漸猖獗,根據刑事局統計,2023年民眾「被詐騙」總金額累積高達88.78億元,已是史上新高。然而據內政部警政署資料,自今年8月以來,台人「每月」遭詐金額,平均超過120億,等於國人平均每天被詐走近4億血汗錢!詐騙事件中,以「假投資詐騙」為最大宗,約佔整體6成。有週刊指出,詐團不斷利用民眾不熟悉的法律名詞與文件,瞄準一般人的「貪婪」、「恐懼」等弱點,導致投資型詐騙的受害者,往往不僅存款被騙光,就連房產也被騙走。為了不讓民眾輕易落入「錢房兩失」的絕境,《鏡周刊》邀請到專家分享5招自保。一、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房產達人「發電哥」、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系兼任講師吳聲煌一致推薦,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是防詐神器。免費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之後,舉凡名下登記的不動產,任何的買賣、信託、贈與、拍賣等發生移轉,系統就會以手機簡訊或電郵,通知所有權人。「可惜目前申請人數只有整體的8%。」自己開立地政士事務所的吳聲煌說明,法令雖未強制民眾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但若遇到民眾來找他簽約、處理地政事務時,都會鼓勵「隨件辦理」,為住家增添防護。二、「乾淨房」做「抵押設定」增添防護週刊指出,詐團特別喜歡鎖定長輩們已還清房貸、沒有任何抵押權的設定順位,房屋價值落在1、2千萬元,流通性佳、謄本上「乾淨」的不動產。因此吳聲煌建議,對於這些特別容易吸引詐團的「乾淨房」,應先做好「抵押設定」將房子壓住,且金額最好是房屋價值的一半,會比較有保障。吳聲煌指出,登記規費是設定金額的千分之一,以價值2000萬元的房地產為例,抵押設定金額就是1000萬元,登記規費則為1萬元,花個1、2萬元讓長輩的不動產不被詐團盯上,其實相當划算。三、身分證影本或照片不外流「好事貸」創辦人孫鴻貴指出,只要有民眾的身分證影本或翻拍照片,足以辨識民眾個資,詐團就能騙走被害者的屋子。因為謄本有「公示性」,為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全體民眾皆可調閱二類謄本,查出民眾名下的房地產狀況,再從他項權利部的「抵押權設定」就可看出貸款是否已還清且塗銷。房產達人發電哥也提醒,由於這種「乾淨房」移轉過戶很快,銀行也不需要通知本人,尤其是沒有銀行借貸順位排在前面的房產,詐團可以完全榨乾房地產價值。因此,他建議民眾房貸還清後不要急著塗銷,可再借筆300萬至500萬的小額資金,「卡一個銀行債權順位」在中間,房產就會相對安全。四、帳號密碼不外流,善用165專線週刊指出,一名來自新竹的7旬阿嬤,因為情感依附詐團成員,自己又不擅於網路操作,於是將自己的網路銀行帳號、密碼都告訴對方,最後財產遭到轉移,被詐團將騙來的贓款匯入人頭網銀帳戶,再立刻網路轉帳,以此設下「斷點」將錢洗白。此外,一切反詐的基本,是「只要有一絲不確定性,就打165反詐騙專線」。加上165官網也會不定時公告詐騙訊息,並且新增「165打詐儀錶板」有統計數據、最新詐騙案例等,民眾可多加留意警惕。五、不隨意設定「約定帳戶」律師吳榮達指出,民眾設定約定帳戶後,單日最高限額可轉出300萬元,因此輕易設定約定帳戶「絕對是大忌」!吳榮達提醒,人頭帳戶是詐騙犯罪中不可缺少的工具,詐團會利用他人提供的人頭帳戶設定為約定帳戶,然後快速轉移犯罪的不法所得。近年詐騙在台灣氾濫成災,人頭帳戶的收購價格也水漲船高,從早期的5000元,如今已漲到30萬元。
詐團勾結地政士!榨乾被害人「騙房抵押」收15%佣金 2年海削3億
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情資研析小組」分析假投資案件,擴大追查發現被害人分別遭假投資、假冒公署等手法詐騙,由詐騙集團成員誘導被害人至假交易所投資,或以監管金融帳戶及現金之名義,要求被害人領取鉅額現金。當被害人已毫無資金且身無分文時,詐騙集團再慫恿將房地產抵押借款,引導至特定融資公司後再向金主借款。警方查出,金主確認屋況核定貸款額度及利息後,由配合之地政士(代書)及金主代理人到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設定,扣除高額代辦費、仲介費、代書費及利息費用後,由假幣商或面交車手取走剩餘鉅額現金。本案林姓融資公司負責人與詐騙集團分工,明知借款人為詐欺被害人仍配合完成貸款,並收取被害人貸款金額6%-15%不等做為服務費,自111年起迄今被害金額逾3億元,被害人數逾數十人。案經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謝怡如指揮偵辦,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第三分局、第六分局、太平分局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歷經數波搜索及拘提行動,先於113年5月間於臺中市太平區及后里區查獲陳姓面交車手等10人,再於同(113)年6月至11月間搜索融資公司、地政士事務所及金主代理人,拘提林姓融資公司負責人及蘇姓地政士等人到案。專案小組並查扣現金、手機、電腦、點鈔機、地政士代辦借貸契約、貸款契約書、地籍謄本、融資公司及地政士事務所電磁紀錄等贓證物,經統計不法犯罪所得後,據以聲請扣押裁定房地產及名車獲准,警詢後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投資要慎選合法立案管道,切勿聽信他人鼓吹而點選來路不明網站進行投資,如有以高報酬、穩賺不賠等話術招募投資,請務必提高警覺;另檢警不會監管任何的人帳戶,更不會要求收取現金或存簿,提醒民眾聽到「身分遭冒用涉及刑案」、「將傳真公文給你」、「法院幫你保管金錢」、「監管帳戶」等關鍵字時,絕對是詐騙!如有疑慮請先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
頂客族注意!老公過世「她要跟小叔分遺產」 專家揭解法
現在社會有許多人選擇成為頂客族,然而當頂客族夫妻其中一人突然去世,另一個人可能還要跟其餘親屬「分遺產」。先前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就分享,一對50多歲的夫妻,丈夫因為罹患癌症時日無多,夫妻倆開始討論後事及遺產分配,才發現依據民法規定,丈夫的房產將有一半分配給小叔,這也讓妻子感到相當震驚。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分享一個案例,當中提到,有一對50多歲的頂客族夫妻來向他諮詢,由於丈夫罹患癌症且時日無多,兩人開始討論遺產的問題,這才發現根據民法規定,丈夫過世後,其名下房產應由太太和小孩共同繼承。然而由於這對夫妻沒有子女,且丈夫的父母已過世,依民法規定,房產部分繼承權將落到第三順位,即丈夫的兄弟姊妹。也就是說丈夫去世後的遺產無法全部留給太太,配偶只能取得遺產的1/2,其餘部分將分配給丈夫的兄弟姊妹。許多民眾誤以為在沒有子女的情況下,丈夫的遺產會全部歸屬於妻子,但事實並非如此,因此鄭文在也建議,丈夫在生前迅速將房產全數贈與妻子,這樣才能確保房產歸屬妻子,不必與他人瓜分遺產。事實上,根據我國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其法定繼承人順序第一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子、女,如果子、女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孫子、孫女代位繼承其應繼分,第二順位為父母,第三順位為兄弟姐妹,第四順位則是祖父母。此外,民法中也提到,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者,贈與人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但其撤銷權自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
爸媽贊助頭期款「200萬全是現金」!他怕被查金流 網曝解方:先別急著買房
現代許多年輕人買房都要透過爸媽出資繳頭期款。近日有一名網友就表示,爸媽最近打算贊助他200萬頭期款買房,但因為老一輩沒有把錢存進銀行的習慣,他擔心到時候會被查金流,因此好奇應該先把錢存到銀行再幫他付頭期款,還是直接將錢匯到他的戶頭付就好?對此,有網友認為,這種方式非常像人頭帳戶,部分銀行會婉拒,因此先別急著買房,慢慢把錢存進銀行就好。原PO昨(8日)在Dcard以「爸媽資助頭期款,但是是現金」為題發文指出,最近考慮買房,爸媽說會資助他頭期款買房,大概200萬左右,但是父母平常沒有把錢存在銀行的習慣,「有聽說買房時銀行會查頭期款的金流,想請問爸媽如果要資助我頭期款,他們把錢存到銀行,再幫我付頭期款,這樣對銀行來說是合理的嗎?還是他們直接把錢存到我的銀行帳戶,對銀行來說才是比較正常的?」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建議,「對銀行來說就不正常,你先拿去放銀行3至6個月再買」、「銀行這部分我不清楚,或是有考慮預售嗎?你能慢慢存進銀行,前期也只有工程款要慢慢繳,工程款每一期也才幾萬塊而已」、「200萬不是太大的數字,先存入父母的帳戶再贈與給你」、「不急的話可以用每年贈與」、「直接拿著現金去,不用想太多,就說你們有兼職晚上在夜市擺攤」、「他們存進自己的,到時候直接匯到履保就好。」也有地政士事務所提醒,「這種方式非常像人頭帳戶,部分銀行會婉拒,建議包裝成爸媽是現金收入(要提示證明),款項由父母先存入父母的帳號,再由父母的帳號匯給你,接受的銀行會比較多。」原PO則回應,「瞭解,我爸單純就是務農,好像就一直是現金收入,想請問要證明爸媽是現金收入呢?」事務所解釋,務農現金收入很正常,看有無農保、種植機械、農地等。事實上,贈與稅只要贈與人1年沒有贈與超過244萬就無贈與稅的問題,因此如果原PO父母只有資助他200萬,可直接將資金贈與給原PO繳頭期款,並不會被課稅。
爸車禍急需救命錢!子女「無法代父賣房」急哭 專家揭關鍵
擁房真的萬事足嗎?一名車禍急需救命錢治療的父親,因人在加護病房、意識不清,加上子女無權代為出售他的不動產,導致關乎性命的資金卡在房屋上,令子女著急萬分又無奈。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分享這起事件的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坦言,「這事幾乎無解」,若不動產擁有人因病或意外,而無法自理或恢復意識,家人可聲請選任監護人,再由監護人代表簽署買賣契約,法院同意就能完成買賣,但流程耗時3到6個月,遠水難救近火。崔媽媽基金會法務服務組組長曹筱筠則指出,該案顯現不動產「變現性極低」問題。即便是法院認定的監護人,也僅有「代為管理」財產的權力,出售房屋仍須法院認定,耗費不少時間,「在你無法處置財產時,即使是一等親,都無法幫你將不動產變現」。曹筱筠建議,買屋除準備頭期款、裝修等費用,還應再保留1到2百萬現金急用,或是平時做好保險規劃。否則,一旦購屋時沒有緊急備用金,之後碰到意外就難以因應。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不一定能應對所有狀況。
怕銀行追債子女主動拋棄繼承 地政士:恐引發親戚大亂鬥
日前有位母親試圖讓2個兒子拋棄繼承父親的遺產,以避免背有卡債的兒子分到的財產被銀行收走。協辦的地政士提醒她表示,如此一來,原本單純的1母2子繼承遺產,恐怕會演變成姑姑、伯伯、叔叔等家人都有繼承遺產的權利。該名老母親丈夫逝世,2個兒子中,其中1位有卡債,她本想讓2個兒子都拋棄繼承丈夫名下的房子,以避免銀行拿房子來抵押兒子的卡債,且2個兒子都沒繼承,未來若她也過世,2個兒子就能均分父母所有財產。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協辦此案件,他向該名老母親表示根據民法第1138條,若子孫輩放棄繼承,則媽媽當然繼承人,但爸爸的旁系親屬,如叔叔、伯伯、姑姑等人,也會有繼承權。鄭文在也建議,沒有卡債的兒子可向有卡債的兒子購買持份,如此一來有卡債的兒子就有錢能償還銀行債務。若這樣還是有困難,那有卡債的兒子可辦理拋棄繼承,另一名兒子和媽媽則針對遺產辦理協議分割,將房子登記在媽媽名下,如此就不會有其他親戚分割財產的問題了。
台中長孫賣房還債事件延燒 長孫姐:沒有逼她過戶
日前台中市長孫賣掉老家,阿嬤門口睡1晚事件持續延燒,陳姓老奶奶供稱當年她不熟法律,被帶去法院將房子過戶給長孫,如今對方沒盡到照顧老人家的義務要求對方還屋,不過法院認定當初過戶時並未有此附加條件,陳奶奶以此要求長孫一家還屋屬實沒道理,而長孫姐姐今(11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本來就有撫養陳奶奶,絕不是為了得到房子才照顧她。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奶奶在判決書中主張,媳婦(長孫媽媽)多次向她洗腦表示,「房子等妳死後要繳很多稅金,現在過戶給我們妳就不用繳,我們還會扶養妳一輩子」。阿嬤還說2012年時,媳婦突然帶著她到地政士事務所,在地政士助理的勸說下不懂法律的奶奶無奈拿出印章將房子過戶給長孫一家。不過長孫的姐姐針對這部分指控表示,當初陳奶奶自行騎電動輔助車前往事務所,章也是自己蓋的,不排除奶奶是為了打贏官司才說是被迫過戶。判決書中還提到,2017年媳婦主動向陳奶奶的大女兒坦承房子已過戶給自己一家人,陳奶奶其他子女此前一直都被蒙在鼓裡。2019年媳婦對陳奶奶掌摑、丟椅子等,對此長孫姐姐解釋,當時媽媽因為外婆過世情緒不穩,加上陳奶奶當時用台語罵她神經病,媽媽一氣之下才會將小椅凳摔在地上且不小心打到奶奶腳背,也確實有打她巴掌,最後媽媽被判拘役40天。長孫姐姐也向媒體強調,平時有盡子孫應盡的照顧義務,每次買東西、飲料等都會問奶奶要不要,奶奶總是說不用,而他們家平常都是外食,雖說沒有1日3餐煮給陳奶奶吃,但過年過節還是會一起團聚,並非如外界所傳的逼奶奶將房子過戶後就將她棄之於不顧。長孫姐姐最後也說,他們一家人很擔心奶奶,昨天還有返回老家門口查看,但陳奶奶已不在現場,可能是被其他親戚接走了。
尪過世留破億遺產…老母親緊抓不動產「傳子不傳女」 專家點出2麻煩
遺產實務上,若被繼承人沒有預立遺囑時,遇到最多也最難處理的狀況,就是公平性問題。一名年邁的中小企業主過世,留下總價值超過億元的遺產,由於小孩都已成年離家,老母親內心恐慌,希望不動產全部登記到她名下,等她往生後再將房地產全部由男生繼承,但她卻忽略了法律的重要性,差點直接損失76萬稅金。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案例,委託人是傳統家庭,育有1男3女,妻以夫為貴,當老公去世,太太驟然失去依靠,小孩都已經成年,上班的離家,結婚的不住在家裡,老媽媽內心的恐慌可想而知,恐懼也完全表現在遺產的分配上。鄭文在透露,往生的老公是中小企業主,遺產有房屋、土地、少許存款等,老媽媽透過介紹,請事務所辦理遺產稅的申報及遺產協議分割。基於不安全感,老媽媽希望不動產全部登記到她名下,等她往生後再將房地產全部由男生繼承。關於這次繼承分配,老母親想賣掉其中一間房屋後,提撥1000萬元給4個小孩,所以遺產協議分割的內容是:不動產由母親繼承,兒子、女兒的分配以後再說。不過,此做法會將未來不動產的交易所得稅全部變成新制。鄭文在說明,這個案件看似和諧完美,其實有二個麻煩必須克服。第一是未來房地合一稅的問題,先由媽媽繼承,未來媽媽往生,不管由兒子或是女兒繼承,再出售時,房屋交易所得稅都無法適用舊制,而是新制房地合一稅,因為是繼承取得,取得成本都是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可以預見將來將產生高額的房地合一稅。第二,媽媽繼承不動產後,將該不動產出售,清償原來銀行貸款的錢,餘額再提撥1000萬元給4個小孩,每個人分得250萬元。因為贈與稅的免稅額每年只有244萬元,超過部份會課徵10%贈與稅(即1000萬元-244萬元=756萬元×10%=75.6萬元),這筆錢讓老媽媽急得問「怎麼辦」?經過細算,繼承後的房屋扣除原來房屋貸款及仲介費,大約剩餘3000萬元,如果將這間要賣的房屋登記1/3給這4個小孩各自繼承1/12(即1/3×4=1/12),未來售屋後的結餘款,就會順理成章的分配給所有權人,每個人就可以順利的拿到這筆250萬元,同時省去這筆76.5萬元的贈與稅,所幸老媽媽終於聽進去了,不再堅持已見。
媽生前指定他繼承 2姊翻臉不認:弟弟口說無憑…專家揭最後手段
談錢傷感情,即使是親人朋友也可能反目成仇。新北市一名男子有1個大哥和2個姊姊,媽媽生前指定死後房產讓他繼承,沒想到媽媽過世後,2個姊姊不認帳,雙方爆發衝突撕破臉。根據《三立新聞》報導,男子媽媽在世時,曾表明房產要讓他繼承,大哥沒有意見,2個姊姊卻翻臉不認帳,認為凡事講求證據,「如果媽媽有這樣說過,應該會有遺書,但什麼都沒有,弟弟口說無憑」,還說這時代男女平等,不應該弟弟說了算,「憑什麼?」由於雙方沒有共識,在沒有辦理過戶的情況下,房產成為4人「公同共有」。男子便拿著媽媽的土地、建物權狀正本、大哥的同意書,找到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請求協助處理,將哥哥的1/4權利轉讓給他,並尋求專業建議,準備和2個姊姊「拚輸贏」。雙方最後只能尋求法律途徑。(示意圖/翻攝自pexels)對此,鄭文在感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地政士難為無遺囑之轉移」,目前的情況處於「公同共有」關係,即使每個人可以依照自有的持分協議分割,但未經同意前,不得處分不動產,只能訴諸法律才能解決。鄭文在解釋,不動產的移轉、繼承,都只有活著的人才說了算,雖然男子媽媽在世指定繼承,但未立下遺囑,沒有證據,最好的做法是生前就應該立下遺囑,並請公證人辦理公證,才能大幅降低糾紛發生的可能性,雙方只能對簿公堂,讓法官解決。不過,鄭文在也透露,遺產繼承有「應繼分」與「特留分」,即使男子能夠證明,媽媽在世指定將所有房產繼承給他,但2個姊姊仍可以向他主張「特留分」,會取得不動產持分的1/8,大哥若不主張則無持分,男子最後會得到3/4的持分。他提醒,很多事情要趁活著時提早進行,「否則人走後,往往無法如自己所願,所以提早尋求專業的地政士協助,才不會讓後世為了繼承產生諸多糾紛」。
潤隆建設蓋旅館變豪宅? 檢調偵訊董座官員、5人交保
上市建商興富發旗下潤隆建設在新店碧潭興造水岸豪宅「國賓大苑」,爆發「旅館用地變豪宅」爭議,時任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施工科使照股技士潘仕傑,涉嫌變更建照「加註事項」圖利潤隆;台北地檢署認為業者和官員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昨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13路搜索及約談潤隆董事長蔡聰賓、潘仕傑等13人,目前官員和業者共5人交保。遭檢調約談者還包括當初實際參與起造國賓大苑建案的明緯建設實際負責人王文宏、田都國際旅館實際負責人周文龍、負責跑照的振城營造公司負責人楚邦利、仲正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連滋培等多人;王文宏、周文龍今早訊後分別被依涉偽造文書罪,諭令100萬元、50萬元交保;潘仕傑、連滋培,以及新北市府工務局建照科技士楊季儒,各被依偽造文書罪諭令10萬元交保。檢調調查,「國賓大苑」建案原本應作為旅館使用,2013年間,起造人之一的潤隆建設向新北市工務局申請建照變更,承辦技士潘仕傑涉嫌圖利潤隆,在建案的使用執照上「加註事項」,技術性將「禁止分戶出售」等字句刪去,使得該建案得以分戶申請門牌,規劃成總戶數88戶,每戶坪數80坪至110多坪不等的「水岸景觀豪宅」出售。潤隆建設於檢調搜索後發聲明指出,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並強調公司旗下建案均依法辦理,該事件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新北市工務局也說,尊重並配合司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