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蝕本斷源1/拆光士林官邸百坪營舍 蔣市府毀老蔣古蹟
春分剛過清明倒數,全台各地充滿慎終追遠的情懷,但台北市長蔣萬安「祖傳」的北市士林官邸百坪「營舍」卻被市府自家拆個精光,這可是護衛先總統「蔣公」蔣介石生活起居近30年的要塞堡壘,早早因著軍事地景被列入「國定古蹟」範圍,卻在近期連個拆除執照都沒請就被突襲夷為平地。地方文史工作者怒批,蔣萬安打著「蔣家」名號一路「特快車」攀上首都百里侯高位,卻回頭蝕了祖宗本斷了蔣家源,實在要不得。1949年率國民政府全面遷台後,蔣介石一家隔年便入住由「台灣總督府農業試驗所」改造成的士林官邸,這處由福德洋水圳圍繞的12.9公頃腹地讓蔣家愛極了,即使1975年蔣介石過世後,夫人蔣宋美齡在重心移往美國之際,仍不時回台看看這座從蘭花到玫瑰四季飄香的花苑。然而問題來了,不久前位於入口處不遠山腳下,百坪營舍竟被悄悄拆個精光,看在原貌文化協會理事長林啟生眼中急壞了,他在士林官邸義務導覽多年,直斥這就是北市府公園路燈管理處與文化局幹的好事,便怒氣沖沖地跑去管轄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要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告發,警方想到要辦「長官」是「壓力山大」原先以「安撫代替錄案」,林啟生「盧」了許久才終於完成報案程序,但至今大半個月「沒個下文啊」林啟生嘆氣。北教大兼任助理教授蕭文杰(圖)直斥熱心民眾提報文資後,北市府卻多次未依規定通知提報人參與文資審查,活脫脫違反了《文化資產保存法》。(圖/方萬民攝)素有「文化恐佈份子」稱號的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社發系兼任助理教授蕭文杰與CTWant都聞風而來,19日直擊現場發現,格柵圍得整齊,裏頭就是空地也看不出端倪,81歲的林啟生可一點都不安心,他吃力地帶一行人繞上後頭小路,拿出照片比對「啊怎麼全拆光了」與會者才理解林啟生的震撼與憤怒。CTWant調查,士林官邸「舊營舍」最早可追溯自二次世界大戰後,那時台灣省政府把士林官邸當成省府招待所用,但侍衛和隨從辦公廳與宿舍都不夠,緊急在官邸外「預鑄」了木造房元件,運抵現場後直接卡榫不一會便拼接完成,1949年蔣介石撤退來台入住後,這兒更成了他浙江大量老鄉侍從與警衛的營房,第一線守護了總統安全與安寧者,另外為了構築完美隱蔽別讓偵察機發現,全室漆成了灰綠底建築完美融入綠色地景,也重構了戒嚴時期軍事高度緊張的軍事歷史遺跡。從被突襲拆除之士林官邸營舍後頭向上爬,映入眼簾的「慈雲亭」已被列入國定古蹟建築,斑駁壁癌的牆面卻顯得保存散漫,文資學者是直搖頭。(圖/方萬民攝)蕭文杰直指,大眾對「士林官邸」古蹟認知是「正館」、「招待所」、「凱歌堂」、「慈雲亭」四幢建築,但其實整區12.9公頃範圍從2005年便劃定為「國定古蹟範圍」,範圍內建物的整修、拆建本來就該報請文化部備查。蕭文杰點出官員「滑溜」之處,直指2020年林啟生早就把「舊營舍」正式獨立提報為文化景觀,希望在士林官邸「全區列入國定古蹟」之外更能聚焦關注這些建築,然而北市府辦理會勘卻未通知到提報者林啟生,官員與幾名文資委員「關起門來自己玩」,北市府風聞事態鬧上媒體,才推稱已依《文資法》第15條完成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屋況不佳、難再修復」,繼而認定「不具文化資產價值潛力」,但北市府與文化部至今都沒拿出文資審議會議紀錄,林啟生也從頭到尾被蒙在鼓裡,近期北市府更索性突襲拆除,諷刺的是文化部正委託中國科技大學進行全區「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調查,「你拆了人家還要調查什麼」他直斥。蕭文杰也進一步聯繫中央文化部文資局主秘、專委等多名官員,他們卻都對北市府拆舊營舍行徑一問三不知,只重申管理單位是北市府,且文化部直至3月中旬都沒接獲北市府函文申請備查,「那文化部要依《文資法》告發北市府嗎?」蕭文杰怒批中央官員漠視與踢皮球也是古蹟保存淪為癡人說夢的兇手之一。林啟生則嘆氣,台北市政府不懂歷史縱深又亂搞之舉可不只針對「舊營舍」,他帶著CTWant沿石階向上挺進,眼前的「慈雲亭」可是蔣介石懷念媽媽王采玉而建,居高臨下的絕佳景觀過去可是能一覽台北盆地,北面直眺大屯山系中正山,上頭被刻意修剪的「中正」二字更拉出了蔣家在台灣千絲萬縷的歷史糾葛。原貌文化協會理事長林啟生守護士林官邸並擔任導覽志工近30年,儘管他的政治意識形態偏向「台派」,卻對保存先總統蔣公一家遺址是執著異常,他強調只要是重要的文資,不分黨派都該保存下來。(圖/方萬民攝)林啟生話鋒一轉要大夥轉頭看看,才發現現場壁癌牆片剝落「下雪」好嚴重,一旁詭異的林相更讓他不禁懷疑養護者是否以「除草劑」隨興整理環境?他呼籲蔣萬安除了大吃「蔣家」政治紅利外更該來看看紀念老祖宗的地方「現在變成什麼樣子」。台北市政府對此回應,市府拆除「舊營舍」是為了避免建築倒塌影響觀賞者安全,且市府內部拆除程序完備,沒有「突襲」情事,園區其餘設施也會加強管理,但北市府未回應「舊營舍」是否有依《文資法》提報文化部獲准才拆除。市府另外指出,林啟生曾於2020年提報「舊營舍」為文化景觀,市府目前已陳報到文化部審議,文化部則著手製作文化景觀調查研究計畫中,至於何以拖了這麼多年都沒處理完畢,北市府與文化部皆無對此回應。文化部對此則回應直指,林啟生2020年便向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提報士林官邸公園文化景觀,可是台北市政府老是未進一步啟動登錄為文化景觀審議程序,當然就沒提報文化部備查,部裡會加強督導台北市政府應依據《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列冊追蹤作業注意事項》第4條建立有關機關的橫向聯繫制度、擬定列冊追蹤計畫並定期辦理現況訪視。文化部官員也證實,臺北市政府公園路燈管理處拆除士林官邸營舍作業前,並沒有如同北市府自己提報給文化部的維護計畫承諾,在古蹟定著範圍內之開挖、興建或拆除各項建物及設施等必須先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在文化部毫不知悉的狀態下突襲拆除營舍,北市府此舉已與計畫有悖。
北市士林凌晨死亡車禍!騎士未戴安全帽猛撞轎車 頭部重創送醫不治
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與大東路口19日凌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24歲的陳姓男子凌晨自酒吧下班後,沿大東路行駛時與46歲駕駛小客車的謝姓男子發生擦撞,強大撞擊力道造成陳男當場被撞飛,機車零件散落一地,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陳姓騎士下班後騎車返家,卻未戴安全帽上路,其沿大東路南往北行駛時,與沿文林路北往南行駛的謝男轎車發生碰撞,陳姓男子遭撞後瞬間被彈飛,頭部也因此遭到重擊,血流一地,緊急送醫急救後仍不幸宣告不治。警方後續也對謝姓轎車司機進行酒測,初步並未發現有飲酒情形,至於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進一步釐清。士林分局呼籲,騎乘機車應戴安全帽,且支線道車應禮讓幹線道車先行,以確保行車安全。
小崔拖吊回台了!16公里收7萬天價 警凌晨衝桃機逮人
針對近期於雙北市流竄的「拖吊蟑螂」,北市警局獲報後也介入偵辦,掌握惡名昭彰的「小崔拖吊」與崔姓老闆,其徒弟蔡姓男子、許姓男子等人在內涉嫌惡意加價,並在搜尋網站上花錢購買關鍵字,引導被害人優先與他們聯絡,就有被害人僅從深坑拖至新店,就被收了7萬元天價。17日一舉於雙北市等地進行搜索,逮獲蔡男與許男等6人在內,不過崔姓老闆已在警方發動搜索前離境前往泰國,但其19日自泰國入境後,隨即遭警方逮捕到案。據了解,33歲的崔姓男子經營拖吊車公司,但其3月初在警方發動搜索前即離境前往泰國,18日晚間返回台灣,於19日凌晨入境,但其隨即就遭接獲航警局通知的北市刑大逮捕到案。據了解,32歲的蔡姓男子與26歲的許姓男子2人均「師承」小崔拖吊,脫離小崔拖車後自立門戶,分別成立騰至與海東拖吊公司,頻繁在雙北地區活動,並每月在網路搜尋引擎上,花費至少10萬元購買關鍵字廣告與投放「專業道路救援等廣告」,利用民眾車輛故障之急迫性,讓民眾優先搜尋到他們的資訊,等抵達現場後假意向民眾表示「例行公事簽一下」,讓民眾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簽下不合理合約。抵達目的地後,蔡男隨即表示因同時有收取人手服務費、拖車費、路費、絞盤費、絞鏈費等「特殊拖吊附加費用」,暴增拖吊費用,雙北地區之間的拖吊平均每件至少得花上5萬元費用。若民眾不從,蔡男等人也以先前遭民眾提告卻獲得不起訴處分之例子表示,他們擁有「民事留置權」,拒絕讓民眾離開,同時扣留車輛,甚至揚言要民眾「叫警察來」,等警方抵達則表示為民事糾紛案件;但若民眾態度強硬,蔡男等人也會適時「讓利」,主動將價格下降,讓民眾無奈之下只能同意,事後再刪除網站相關資訊,讓民眾無法留存證據提告。粗估至少有20人受害,其中一人僅是從深坑拖至新店,就被收取高達7萬元的費用,不法所得上看百萬。警方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專案小組17日發動同步掃蕩查緝行動,一舉拘提蔡嫌及旗下成員共計6名犯嫌,徹底打擊該犯罪集團。全案經刑事警察大隊會同北市警局松山、中山、士林分局及台中市、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專案小組兵分多路,針對蔡嫌等人位於雙北之住處、據點執行搜索,拘提蔡姓主嫌等6人到案;現場查扣犯罪工具拖吊車3輛,被害人契約書、和解書、拖吊發票、手機、空氣槍1把及現金5萬餘元等證物。訊後也依詐欺、恐嚇取財罪及組織犯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並將持續擴大清查其他受害車主。警方呼籲,民眾如有道路救援或拖吊需求,請參照台北市政府訂立相關指引,慎選合法合規業者。如遇到高額索費或遭扣車等不合理情形,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將即刻偵辦,並按個案情形通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稽查裁處。警方將持續秉持「打擊犯罪絕不手軟、嚴正執法絕不寬貸」之立場,全力守護臺北市治安與市民安全。
拖吊蟑螂栽了!深坑到新店16K收7萬天價 北市刑大逮「小崔」前員工
針對近期於雙北市流竄的「拖吊蟑螂」,北市警局獲報後也介入偵辦,掌握惡名昭彰的「小崔拖吊」與崔姓老闆,其徒弟蔡姓男子、許姓男子等人在內涉嫌惡意加價,並在搜尋網站上花錢購買關鍵字,引導被害人優先與他們聯絡,就有被害人僅從深坑拖至新店,就被收了7萬元天價。17日一舉於雙北市等地進行搜索,逮獲蔡男與許男等6人在內,不過崔姓老闆已在警方發動搜索前離境,全案後續也將依詐欺、恐嚇取財與組織犯罪條例移送偵辦。據了解,32歲的蔡姓男子與26歲的許姓男子2人均「師承」小崔拖吊,脫離小崔拖車後自立門戶,分別成立騰至與海東拖吊公司,頻繁在雙北地區活動,並每月在網路搜尋引擎上,花費至少10萬元購買關鍵字廣告與投放「專業道路救援等廣告」,利用民眾車輛故障之急迫性,讓民眾優先搜尋到他們的資訊,等抵達現場後假意向民眾表示「例行公事簽一下」,讓民眾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簽下不合理合約。北市刑大分析拖吊蟑螂之模式。(圖/翻攝畫面)抵達目的地後,蔡男隨即表示因同時有收取人手服務費、拖車費、路費、絞盤費、絞鏈費等「特殊拖吊附加費用」,暴增拖吊費用,雙北地區之間的拖吊平均每件至少得花上5萬元費用。若民眾不從,蔡男等人也以先前遭民眾提告卻獲得不起訴處分之例子表示,他們擁有「民事留置權」,拒絕讓民眾離開,同時扣留車輛,甚至揚言要民眾「叫警察來」,等警方抵達則表示為民事糾紛案件;但若民眾態度強硬,蔡男等人也會適時「讓利」,主動將價格下降,讓民眾無奈之下只能同意,事後再刪除網站相關資訊,讓民眾無法留存證據提告。粗估至少有20人受害,其中一人僅是從深坑拖至新店,就被收取高達7萬元的費用,不法所得上看百萬。警方五招自保,教民眾防範拖吊蟑螂。(圖/翻攝畫面)警方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專案小組17日發動同步掃蕩查緝行動,一舉拘提蔡嫌及旗下成員共計6名犯嫌,徹底打擊該犯罪集團。全案經刑事警察大隊會同北市警局松山、中山、士林分局及台中市、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專案小組兵分多路,針對蔡嫌等人位於雙北之住處、據點執行搜索,拘提蔡姓主嫌等6人到案;現場查扣犯罪工具拖吊車3輛,被害人契約書、和解書、拖吊發票、手機、空氣槍1把及現金5萬餘元等證物。訊後也依詐欺、恐嚇取財罪及組織犯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並將持續擴大清查其他受害車主。警方呼籲,民眾如有道路救援或拖吊需求,請參照台北市政府訂立相關指引,慎選合法合規業者。如遇到高額索費或遭扣車等不合理情形,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將即刻偵辦,並按個案情形通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稽查裁處。警方將持續秉持「打擊犯罪絕不手軟、嚴正執法絕不寬貸」之立場,全力守護臺北市治安與市民安全。
北市黑吃黑!搶詐團面交虛幣200萬 警衝小琉球再逮2人到案
北市士林區陽明醫院雨聲街旁10日晚間傳出有民眾面交虛擬貨幣,卻遭詐團強搶200萬元現金。警方獲報後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掌握3名犯嫌駕駛租賃車得手後一路在雙北隨意閒晃,最後一路往宜蘭方向逃逸,警方掌握線索後也一舉在11日凌晨將涉案的2男1女全數逮捕到案。而警方循線追蹤後,掌握仍有共犯在逃,13日下午於屏東縣琉球鄉將主嫌22歲的李姓男子與20歲的梁姓男子等5人逮捕到案,共計追回60萬元款項。 回顧整起案件,有被害人在社群平台上看見投資資訊,因此結識「幣商」,決議向對方購買200萬元的泰達幣,雙方相約於10日晚間於士林區雨聲街一帶相約面交。而當被害人準備現金出現時,一輛租賃車上的2男1女下車向被害人確認身分,雙方在面交時,被害人要求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必須確認泰達幣有確實轉進帳戶後才願意繳錢,卻遭對方直接搶走手上的200萬元現金,隨即揚長而去,讓被害人急得報警。警方獲報後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掌握嫌疑車輛一路在雙北閒晃,並往宜蘭方向逃逸,最終一舉於11日凌晨於宜蘭縣員山鄉一帶將車輛攔查到案,當場逮捕車上的2名男子,查扣200萬餘元贓款,隨後於礁溪、頭城一帶將另一名共犯女子逮捕到案,不過警方也發現仍有共犯在逃。據悉,車上的2男均為未成年少年,3人疑似透過網路交友認識,隨後再結識22歲的李姓男子與20歲的梁姓男子,其中梁男疑似在詐團內擔任掮客,從而得知有被害人將要受騙,與李男2人策劃整起案件,準備攔截詐團不法所得。一夥8人決心搶劫後,先是在台中租車北上,得手後一路從士林方向往南港、內湖、汐止、坪林方向逃逸,最後往宜蘭竄逃試圖製造斷點,分頭逃竄,李男與梁男2人拿著40萬餘元的贓款再從宜蘭一路返回台中,並往屏東逃逸,最後坐上輪渡前往小琉球,在一間民宿內下榻。警方掌握情資後也在13日下午一舉破門將2人與其餘3名共犯逮捕到案,查扣40萬餘元贓款;而2名未成年少年與20歲的女子則疑似來不及撤退,於宜蘭遭警方漏夜逮獲,並查扣20萬元贓款。全案後續也依搶奪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林分局呼籲,民眾進行虛擬貨幣或高額投資交易時,務必提高警覺,切勿輕信網路陌生人之投資訊息或私下面交交易,以免遭不法分子覬覦。警方亦將持續強化查緝力道,嚴正打擊各類詐欺及暴力犯罪,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財產安全。
男北市面交虛擬貨幣遭搶200萬現金 警漏夜宜蘭逮3人到案
北市士林區陽明醫院雨聲街旁10日晚間傳出有民眾面交虛擬貨幣,卻遭詐團強搶200萬元現金。警方獲報後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掌握3名犯嫌駕駛租賃車得手後一路在雙北隨意閒晃,最後一路往宜蘭方向逃逸,警方掌握線索後也一舉在11日凌晨將涉案的2男1女全數逮捕到案。據了解,有被害人在社群平台上看見投資資訊,因此結識「幣商」,決議向對方購買200萬元的泰達幣,雙方相約於10日晚間於士林區雨聲街一帶相約面交。而當被害人準備現金出現時,一輛租賃車上載有2男1女下車向被害人確認身分,雙方在面交過程中時,被害人要求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必須確認泰達幣有確實轉進帳戶後才願意繳錢,卻遭對方直接搶走手上的200萬元現金,隨即揚長而去,讓被害人急得報警。警方獲報後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掌握嫌疑車輛一路在雙北閒晃,並往宜蘭方向逃逸,最終一舉於11日凌晨於宜蘭縣員山鄉一帶將車輛攔查到案,當場逮捕車上的2名男子,查扣200萬餘元贓款,隨後於礁溪、頭城一帶將另一名共犯女子逮捕到案。全案後續也依搶奪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林分局呼籲,民眾進行虛擬貨幣或高額投資交易時,務必提高警覺,切勿輕信網路陌生人之投資訊息或私下面交交易,以免遭不法分子覬覦。警方亦將持續強化查緝力道,嚴正打擊各類詐欺及暴力犯罪,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財產安全。
東吳大學學生持剪刀闖教師辦公室 情緒失控送醫評估
台北市士林區東吳大學5日晚間發生一起校園突發事件。一名28歲延畢學生疑似情緒失控,持剪刀衝入教師辦公室,現場一度引發騷動。警方與救護人員到場處理後,將該名學生強制送醫評估,所幸事件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表示,事件發生於晚間6時許,士林分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校園處理。初步了解,該名學生突然持剪刀闖入教職員辦公室,當時辦公室內有多名教師在場,突如其來的狀況讓現場人員受到驚嚇。據了解,該名延畢學生為28歲,當時前往辦公室找科任職員,提及課業進度落後等問題,過程中情緒突然失控並持剪刀衝入辦公室。校方與警方到場後迅速控制情況,並由救護人員將學生送往醫院接受評估與治療。警方指出,該名學生當天原本已請假未到校上課,疑似因精神狀況不佳導致情緒失控。目前整起事件未造成人員受傷,詳細事發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CTWANT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快訊/北市警局中階警官94人異動出爐
為應勤、業務需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偵查隊隊長等職缺,經該局林局長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六至九序列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警備隊隊長、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及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94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5年2月10日(星期二)離到職。1、刑事警察大隊專員薛博文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2、本局資訊室警務正康智恆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3、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邱桂美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紀錄組組長4、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5、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6、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志峯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7、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葉宣岑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8、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歐陽俊調任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9、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周維強調任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10、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謝其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11、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陳冠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12、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黃冠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13、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14、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陳怡凱調任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15、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陳重仁調任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16、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于長豪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17、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劉光恆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18、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黃鉅增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19、本局督察室督察員羅秀成調任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20、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張育豪調任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2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王乃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22、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李新民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23、本局督察室督察員蕭景嘉調任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24、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許文彥調任中正第一分局防治組組長25、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張義和調任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26、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趙晨喻調任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27、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謝和軒調任信義分局防治組組長28、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陳泓瑜調任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29、本局保防科警務正李永翔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30、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劉得焜調任大同分局保防組組長31、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陳振翔調任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32、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胡金龍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33、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呂明曄調任文山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4、內湖分局保防組組長柯志明調任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5、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蔡鎮群調任內湖分局保防組組長36、本局保防科警務正呂滄棋調任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37、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劉誌雄調任大同分局民防組組長38、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王明祝調任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39、本局保防科偵防股股長楊坤龍調任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40、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張恆睿調任本局保防科偵防股股長41、本局秘書室警務正洪辰諭調任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42、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蘇棋秀調任南港分局秘書室主任43、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黃亮凱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44、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莊清雄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45、松山分局秘書室主任葉麗娟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46、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馮忠堂調任松山分局秘書室主任47、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李宏聰調任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48、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陳矜慧調任大安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9、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茹向弘調任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50、大安分局保防組組長謝博文調任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51、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陳心怡調任大安分局保防組組長52、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江金紋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53、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周永健調任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54、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顏志祥調任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55、本局行政科勤務股股長陳淑芳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行政股股長56、本局訓練科警務正黃升揮調任本局行政科勤務股股長57、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高詮恩調任本局後勤科庶務股股長58、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黃建盛調任中山分局交通組組長59、本局人事室(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正簡宗瑋調任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60、萬華分局警務員廖克齊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1、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姚若蓁調任本局訓練科警務正62、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高震宇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63、本局後勤科警務正盧禹澄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64、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王崇倫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65、內湖分局警務員吳俊翰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66、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廖健翔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7、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李裕生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8、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右霖陞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9、松山分局督察員吳柏錡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0、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陳禾明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71、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唐晟倫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2、本局防治科警務正林仁傑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3、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朱宥任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4、大安分局督察員黃智源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5、信義分局督察員李易書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6、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佳雯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7、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梁雅晨陞任本局人事室警務正(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78、內湖分局警備隊隊長蔡俊利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79、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俊逸調任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0、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和揚調任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沈上文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2、南港分局巡官葉祐豪調任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3、文山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陳靚紋調任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4、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奕安調任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5、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昭毅陞任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6、中山分局督察員江明憲調任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7、南港分局警務員蔡宗銘調任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8、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林冠丞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9、萬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施仁捷調任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90、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羿淳調任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1、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游啟銘調任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2、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黃世豪調任松山分局巡官93、刑事警察大隊刑事警務員陳烱龍調任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4、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劉耀文陞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
人行道更新卻讓屋主負交通安全責任 林延鳳籲市府官員別只做收發室工作
台北市士林區福國路近期進行人行道更新工程,造成往來行人不便。而工地旁的住戶身為「受害者」,竟收到台北市政府建管處的公文,要求屋主改善妨礙行人通行的情況,甚至強調「若有人受傷,屋主須負刑民事責任」。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16) 日邀集市府相關人員至現場會勘釐清責任歸屬,並喊話政府官員在接獲民眾檢舉時,應確實到現場瞭解狀況,不可把自己當成公文收發人員,造成市民恐慌。福國路靠近捷運芝山站的人行道近期進行刨除更新施工,施工單位在原有人行道上設置臨時通行步道。然而,周邊緊鄰公寓的部分騎樓內縮,行人若從捷運站方向行走,會遇到下一棟公寓的樓梯間牆壁,不得不回到人行道繼續前行。而目前施工圍欄將臨時人行道與騎樓隔開,使行人無法從騎樓穿越。部分行人誤以為騎樓屋主阻礙通行,憤而向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檢舉,指控騎樓下的一樓屋主阻礙交通。士林分局接獲檢舉後,未徵詢巡邏員警,便將檢舉案件轉發給建管處;建管處也未派員勘查,隨即發公文給騎樓下的屋主,勒令改善「騎樓封閉妨礙行人通行」的情況,警告若是發生行人傷亡,屋主要負起民、刑事責任。對此,林延鳳表示,造成行人不便的「元凶」是市政府,市府卻發文要求屋主負責,顯然未經查證,在不瞭解事件來龍去脈下就草率發函。屋主接到市府公文要自己負起行人傷亡的刑事與民事責任,感到相當驚恐,因為他根本無法改變新工處施工的現況,萬一有行人受傷自己就得吃上官司甚至觸犯刑法,簡直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市府來」。林延鳳指出,政府單位具備公權力,在收到民眾檢舉時,該盡的本分就是要查證,而不是把自己當收發室,只做傳信的工作,看到檢舉就照單全收,把責任推給無辜的屋主。相關單位接獲民眾檢舉後,只需要派員到現場看一眼,就能明白當地正進行公共工程,工程進行無可避免會造成民眾不便,當地居民也是受害者,現在還要收到市府的恐嚇,情何以堪。林延鳳下午邀集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建管處及新工處等相關單位人員前往現場會勘,釐清事件原委及後續處置方案,並要求新工處要確保施工品質,規劃好行人的動線,避免有行人受傷的意外發生,萬一真的出現民眾因人行道施工而跌倒,市府也應負起責任,而不是推給市民。對此,士林分局指出,收到民眾檢舉後已派員但現場查看,但無權認定是否有違建阻礙騎樓人行道的情況,因此附現場照片,發文請建管處查處。建管處建管處科長莊家維表示,收到警察局轉來的公文,雖然認為警方已經做過一次查驗,但同仁沒有進一步查核就發行政指導公文,的確有疏失,未來會嚴加檢討,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新工處工務科科長高銘伸則強調,在辦理公共工程前,都會與周邊居民溝通,讓大家知道這邊會有工程將進行;未來會再加強溝通,並承諾會改善工程期間替代動線的規劃。
快訊/警政署139名高階警官人事異動 邱紹洲接任刑事局局長
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警政署副署長等職缺,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報奉內政部核定,相關調整如下:(計139員,統一於115年1月20日【星期二】辦理交接【到任】)1、警政署主任秘書郭士傑陞任警政署副署長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林炎田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3、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趙瑞華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邱紹洲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林建宏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6、警政署警政委員黃家琦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總隊長7、警政署督察室主任呂新財調任警政署主任秘書8、警政署警政委員王文澤調任警政署督察室主任9、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總隊長黃永志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10、彰化縣警察局局長陳明君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11、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陳世煌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局長12、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周煥興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總隊長1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陳炯旭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莊勝雄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1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呂世明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6、警政署行政組組長廖材楨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富助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王旭昌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9、苗栗縣警察局局長王森瑒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吳耀南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洪頂力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2、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侯東輝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梁東山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4、臺東縣警察局局長蔡燕明調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25、嘉義縣警察局局長李權哲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6、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劉炯炫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7、新竹市警察局局長許頌嘉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8、連江縣警察局局長陳保安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林温柔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30、花蓮縣警察局局長陳百祿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3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盧俊宏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3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李名昌調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督察長33、警政署保防組組長陳源輝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局長34、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任陳金城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李忠萍調任苗栗縣警察局局長3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古瑞麟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局長37、警政署保安組組長范織坤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局長38、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林宏昇調任臺東縣警察局局長39、警政署資訊室主任林樹國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局長40、警政署後勤組組長孫成儒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局長41、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王世芳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42、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許明耀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43、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朱信憲調任警政署行政組組長44、警政署保安組副組長王炳睿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組長4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林詮峰調任警政署後勤組組長4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副總隊長林沐弘調任警政署保防組組長47、警政署專門委員蔡鴻文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主任4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張國哲調任警政署資訊室主任49、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游永中調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50、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副局長廖國政調任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51、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斯儀仙調任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52、警政署鐵路警察局主任秘書高鎮文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副局長53、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主任秘書張啟祥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5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主任秘書陳家銘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副總隊長55、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姜祖培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56、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蔡啟仁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57、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松寅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主任秘書5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涂國卿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主任秘書59、警政署警監督察吳銘淵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主任秘書60、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李建興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主任秘書6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葉錫山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任秘書62、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黃南山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6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吳燕山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6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分局長黃水願陞任警政署保安組副組長6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分局長徐坤隆陞任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6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李憲蒼陞任警政署專門委員67、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葉志誠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68、基隆市警察局副局長陳東成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69、臺東縣警察局副局長魏仲亨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0、警政署保防組科長黃惠生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1、警政署保安組科長邱俊誠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2、警政署防治組科長朱倉慶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7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謝龍富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劉德明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分局長張仁傑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分局長劉雲鵬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主任秘書林英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7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劉怡宗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分局長洪榮敏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分局長蔡鴻謀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陳膺方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8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劉全原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分局長8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曹儒林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85、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蕭惠珠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8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許城銘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8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洪漢周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8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沈能成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8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丁靖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9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分局長李紹榆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9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陳義宏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分局長9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立祺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9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林建良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9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蕭文碩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9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陳建龍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9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沈明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9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高繼鴻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9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分局長彭正中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9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謝明杰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分局長10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李仁寧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分局長吳傳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分局長10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蘇茂智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分局長10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分局長10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東星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詹枝松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0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分局長劉明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10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施永昭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分局長108、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大隊長賴俊堯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10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謝博賢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分局長11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啓明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11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李珏民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11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分局長施衣峯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11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分局長謝承甫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佳里分局分局長1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廖水池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11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分局長巫建德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116、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大隊長林明俊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分局長11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宗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分局長11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賴銘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1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潘顧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2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分局長12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劉清俊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2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林俊賢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分局長12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王春生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12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王永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125、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分局長王志中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12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徐釗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12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分局長郭子弘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12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高德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分局長12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江慶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130、警政署交通組科長謝錫釗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13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李明道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分局長132、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大隊長曾順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13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李明達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134、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汪大宇調任基隆市警察局副局長13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分局長蘇有義調任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136、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張益禎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副局長13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沈建仁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38、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分局長陳譽仁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13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陳楨筌調任臺東縣警察局副局長
警未開罰單遭辦貪汙獲無罪! 律師曝檢察官嗆: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應姓與葉姓員警2022年時因僅驅趕違停在紅線上的車輛,並未依規定開罰,遭市民檢舉告發後,士林地檢署後續也依照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案經3年審理後,最終判決無罪確定,還2名員警清白。不過協助2名員警的辯護律師黃子欽9日受訪時表示,偵辦檢察官於偵查庭時表示,「我是檢察官,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更透露北市警察政風室未審先判表示2名員警貪汙,甚至指涉偽造文書。協助2名員警辯護的當事律師黃子欽(查克律師)9日受訪時表示,回顧整個偵查程序,負責偵辦案件的檢察官於偵查庭時,辯方當時完成說明時,檢察官並未將辯護人陳述意見完整記載於偵查筆錄中,並且直接列印筆錄要求辯護律師簽名,當場遭到辯護律師拒絕,未料檢察官隨後竟表示,「辯護律師不簽,那被告簽名」,隨即遭到辯護律師再次拒絕,要求應記載律師庭訊發言,檢察官隨即表示,「我是檢察官,筆錄我愛怎麼寫就怎麼寫」,他當下隨即提醒檢察官偵查庭有錄音影存證,「筆錄是否可以完全不記載辯護人所提出之意見?」。黃子欽說,當下雙方一度陷入沉默,庭內氣氛一度緊繃,最終檢察官詢問他希望如何處理,他當下也表示,「只要在筆錄中記載辯護人就勘驗影像提出意見」之事實,而不是完全不記錄,後續若可接受再以補狀方式提出,才讓事件順利落幕。後續他們也將不排除對該名檢察官提起評鑑,不過他也強調,多數的法官和檢察官人都很好,他從業多年來目前僅有遇過一人這樣。但黃子欽也表示,黃子欽說,不過這整件事情台北市警局政風室也有很大問題,在未查明真相之情況下,直接直言2名員警就是貪瀆,讓檢察官表示,「你們的主管機關都說你們有貪污了」。對此,台北市警局回應,有關本局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前警員應O、葉OO等2員2022年間未妥處交通案件,本局政風室受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調查,協助釐清案內有無員警瀆職等情,訪談該2員以釐清全貌,期間均依法辦理,並將查處結果函報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在案,後續不法均由檢察官依法認定。而士林地檢署則回應表示,針對律師所述,本署將會進行了解。
社群發「張文為何不等跨年」慘了! 調查局、士林分局逮人移送檢方
張文於12月19日展開一系列無差別攻擊事件以後,網路上開始出現許多模仿、恐嚇言論,導致人心惶惶。調查局隨即成立「1219反恐專案」,並於昨日(12月22日)凌晨鎖定涉嫌在網路平台散步恐嚇內容的林姓男子,報請士林地檢署後,由檢察官指揮會同士林分局執行搜索,將林男拘提到案,並於今(12月23日)移送至士林地檢署進行複訊。有人於社群媒體平台上散布貼「隨機殺人危害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張文為什麼不等跨年開車撞人」、「會不會社會被隨機殺人教訓之後會越來越好」、「鄭捷當年如果也有槍枝可以拿來殺人就好了」、「該提倡殺人正義」及「隨機殺人預告」等言論,引起民眾恐慌。調查局介入調查以後,發現這些貼文均為林男所為,並認為此舉已經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嫌,於是便報請士林地檢署「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主任檢察官劉東昀及愛股檢察官薛人允指揮偵辦,並會同士林分局偵查隊執行搜索、拘提林男到案,並於今日訊問完畢以後,移送至士檢複訊。
29歲男持長刀亂晃士林夜市 落網稱被比中指要「討公道」
繼19日台北捷運隨機攻擊事件後,彰化市鬧區21日晚間有名街友疑似酒醉手持鐮刀在街上遊蕩,嚇壞民眾;而台北市士林夜市今(22)日凌晨傳出有男子疑似手持開山刀徘徊,引發當地民眾不安。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展開搜尋行動,已將涉案男子逮捕歸案,而其供稱因遭人比出不雅手勢心生不滿,才持刀欲「討回公道」;訊後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裁處。根據目擊者在社群平台Threads貼文內容,22日凌晨有男子持大型刀械於士林夜市周邊來回行走。為了安全起見,原PO選擇邊撤離邊拍攝現場畫面,並立即向警方通報相關情況。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警力前往士林夜市周邊巡查,並加強地毯式搜索。警方稍早指出,循線追查後,於凌晨2時15分前往社子地區一處住處,將29歲從事清潔工作的謝姓男子查獲,並在其機車內查獲相關刀具。謝男供稱,當晚因遭街友比出不雅手勢,心生不滿,才攜帶刀具欲「討回公道」,涉案刀械則為網路購買。警方調查發現,謝男過去曾涉及妨害自由、恐嚇、竊盜、毀損及傷害等案件。警方訊後認定其行為已影響公共安寧,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製作筆錄後,移送法院裁處;由於該案屬行政裁罰案件,並非刑事犯罪,依法不適用刑事訴訟程序。士林分局呼籲,民眾若發現可疑或危險行為,應以自身安全為優先,避免正面接觸,並即時通報警方處理,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北市驚傳中年男攻擊國中生! 家長人心惶惶籲「結伴而行」
苗栗昨(10月2日)發生隨機砍傷女童事件,台灣民眾被搞的人心惶惶,沒想到台北市士林區竟又傳出有陌生男子襲擊孩童。根據家長在通訊軟體群組的轉述,昨日中午放學時段,有一名中年男子襲擊女學生,並掐其脖子,所幸當下有人喝止,事後男子也離開。據了解,此事情的發生地點在士林國中附近,當時正逢放學時段,突然有名中年男子衝撞、掐學生脖子。此訊息一出後,家長也在通訊軟體群組內快速釋放消息,提醒學生們在外行動時盡量結伴而行,避免單獨行動,因為中正路的怪人不少。對此,士林分局表示,目前已經主動聯繫校方並調閱比對監視器畫面,疑為一名男子與2名學生走路期間發生碰撞情事,惟依監視器影像,尚未發現攻擊學生具體事證,本分局將再持續深入釐清,並與校方積極合作維護學童安全。
4旬婦髮廊消費不成爆氣推撞設計師 見警嗆「告上國際法庭」
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一間知名髮廊5日下午發生消費糾紛,一名40多歲婦人未預約前來消費,因不耐久候情緒失控,期間不但言詞騷擾其他客人,還推撞髮型設計師。店方報警處理,婦人見警上門怒氣更盛,揚言要「把警察告上國際法庭」。最終店家為息事寧人,退還約千元會員費,雙方互不提告收場。張姓店長表示,婦人5日下午未預約前來消費,堅持要找指定設計師服務,因設計師正忙請她稍候卻引起不滿。婦人開始言詞怒罵騷擾其他客人,甚至故意推撞設計師,店家為保護員工安全決定拒絕提供服務,引爆婦人怒氣。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兩名員警到場後,詢問雙方是否和解或提告,婦人疑似精神狀況不穩定,將矛頭轉向警察,揚言「把你們告上國際法庭」,讓警方也感到無奈。最終在警方勸解下,髮廊老闆為免日後紛擾,主動退還婦人約千元會員費,婦人也不再與店家對峙離開現場,雙方均未提出告訴。
北市中階警官人事異動出爐 88人名單曝
為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秘書等職缺,經局長李西河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九序列秘書、專員、副分局長、少年、婦幼警察隊隊長、捷運警察隊副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警備隊隊長、中隊長、副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88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4年8月28日(星期四)離到職。1、萬華分局副分局長江勛貴陞任本局督察室秘書2、大安分局副分局長段智剛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秘書3、中山分局副分局長黃全愉陞任本局督察室專員(第四序列)4、本局防治科專員(第五序列)蔡煉勇陞任本局防治科專員(第四序列)5、大同分局副分局長陳義孟調任萬華分局副分局長6、內湖分局副分局長楊文欽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7、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楊坤明調任內湖分局副分局長8、少年警察隊隊長翁麒豪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9、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張翊軒陞任少年警察隊隊長10、婦幼警察隊隊長許煜凡調任大安分局副分局長11、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陳志傑陞任婦幼警察隊隊長12、松山分局副分局長吳坤安調任中山分局副分局長13、北投分局副分局長鄭威信調任松山分局副分局長14、本局秘書室秘書林佳毅調任北投分局副分局長15、本局犯罪預防科專員(第五序列)吳添發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專員(第五序列)16、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陳俊誠陞任本局秘書室專員(第五序列)17、捷運警察隊副隊長詹永樟調任中正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18、萬華分局秘書室主任黃孝勳調任捷運警察隊副隊長19、刑事警察大隊專員張駿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隊長20、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詹木順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21、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22、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袁雲澂調任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23、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24、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25、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黃琦鈞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26、刑事警察大隊專員林承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27、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曾逸群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28、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施純興調任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29、萬華分局督察組組長陳佳宏調任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30、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林聖崴調任萬華分局督察組組長3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洪長義調任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32、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吳國鍵調任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33、中正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魏子淘調任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34、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林宇鴻調任中正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35、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鄭碩堯調任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36、大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蘇信蓉調任萬華分局秘書室主任37、保安警察大隊後勤組組長柯巧心調任大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38、中正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柯立福調任保安警察大隊後勤組組長39、文山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溫冀傑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0、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柯清波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1、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蘇棋秀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42、本局保防科警務正馮忠堂調任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43、本局防治科警務正薛博文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44、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健仲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45、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黃冠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46、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盧禹澄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47、本局保安科警務正鄭俊廷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48、南港分局刑事警務員許書桓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49、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余承翰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50、本局防治科警務正陳謙時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51、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霍建元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52、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林柏齡調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53、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黎家維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54、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易典調任松山分局警備隊隊長55、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歐陽勳調任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6、中山分局民權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張孝安調任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7、中正第二分局南昌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劉張長誠陞任中山分局民權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8、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曾鈺舜陞任中正第二分局南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9、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梁宇謦陞任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0、大同分局民族路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黃政維調任萬華分局大理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61、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方定工調任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2、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欣鴻調任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3、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朱柏翰調任中山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4、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鄭偉男調任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5、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熊一鋒調任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6、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林錦瑞調任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67、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聖傑調任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8、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楊開琮調任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9、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冠畬調任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0、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俊諺調任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1、少年警察隊警務員林文基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2、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江中月陞任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3、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岱娟陞任士林分局後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4、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郭冠呈調任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75、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賴何杰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6、中山分局警務員林健智調任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7、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張哲偉陞任大安分局警務員78、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陳睿哲調任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79、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曹明德陞任士林分局警務員80、南港分局舊莊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陳永晉陞任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孫晟豪調任南港分局舊莊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2、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巡官兼副所長陳布長調任信義分局六張犁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3、士林分局警務員吳柏毅調任大安分局警備隊隊長84、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梁雅晨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85、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李智瑋調任南港分局刑事警務員86、中山分局警備隊隊長黃紀德調任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87、保安警察大隊副中隊長王嘉明調任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88、大安分局警務員林孝儒調任保安警察大隊副中隊長
「黑道千金」章家瑄認了捲涉毒風波 發文道歉並解釋:10年前遊歐帶回紀念品
今(20)日,一名「C姓女星」遭爆出去年被警方在家中查獲持有吸食大麻器具,還公開對方是竹聯幫創幫元老「山雞」章尊良的女兒,擁有「黑道千金」的家庭背景。對此,曾演出過多部台劇的演員章家瑄稍早公開表示「新聞所寫的內容確實是我去年發生的事情」,不過否認自己吸毒,並解釋家中搜出的大麻吸食器具是2015年從荷蘭旅遊後帶回家收藏,且自己已接受警方驗尿檢驗,報告結果也呈現陰性,自清近年沒有碰毒。根據此前報導指出,這位「C姓女星」出道30年,留下許多戲劇、廣告作品,並於2018年嫁給從事電影製片的高中同學,在生下1女以後淡出演藝圈。孰料,章女竟在2024年遭警方在住處搜索查扣含大麻成分之吸食器具1個、研磨器1個、折疊式菸斗1個、菸斗1支、殘渣罐1個及未檢出毒品成分之綠色乾燥植株碎片1袋,當天章女也前往士林分局偵查隊採尿送驗,鑑定結果為陰性。最終被依持有第二級毒品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緩刑2年。對此,章家瑄今日稍早在個人臉書帳號發文,表示「針對新聞所寫的內容,確實是我去年發生的事情,但還是需要來解釋一下這個誤會」。章家瑄表示,自己大約10年前去歐洲旅遊,當時因為好奇心驅使,所以在當地嘗試了「在台灣不合法的東西」(指大麻在荷蘭管制相對寬鬆),回國時把使用的器具帶了回來當紀念,「這些玩意被我收在個小盒子裡,跟著我搬家好幾趟,後來我也就忘記了。」章家瑄又透露,去年9月突然有警察持搜索票到家中,找到了上述裝有大麻吸食器具的盒子,在上面刮下少許殘渣並化驗出陽性。她為此已經配合到警局作筆錄、驗尿,報告出來後驗尿也呈現陰性反應。而她之後也配合的上法院向法官交代器具的來源、事情的始末,也強調「我尊重並接受法官的一切判處,也很感謝各媒體及朋友們的關心,是我的錯,不該做這樣的蠢事,真的真的很抱歉。」以下為章家瑄臉書聲明全文,:當時正在看電影的首映,緊張刺激的時候電話突然一直響,認識的、不認識的一直打。後來看完電影才知道我今天上新聞了,而且是很不好的新聞,難怪大家會打來關心。我想跟大家說明一下事情的原委,首先跟大家說聲對不起,浪費了社會資源,真的是我的不對。針對新聞所寫的內容確實是我去年發生的事情,但還是需有來解釋一下這個誤會。我年輕的時候去歐洲遊玩(應該有10年前了)當時好奇心驅使所以嘗試在台灣不合法的東西,回國時把使用的器具帶了回來當紀念。這些玩意被我收在個小盒子裡,跟著我搬家好幾趟,後來我也就忘記了。去年警察來家裡拜訪的時候找到了它們,在上面刮下一咪咪的殘渣化驗出陽性,我也就很配合的去了警察局做筆錄跟驗尿,報告出來後驗尿是呈現陰性反應。之後我也很配合的上法院,跟法官交代器具的來源以及事情的始末。我尊重並接受法官的一切判處,也很感謝各媒體及朋友們的關心,是我的錯,不該做這樣的蠢事,真的真的很抱歉。
竹聯幫元老「山雞」愛女涉毒 士林地院判拘役30日、繳3萬元
竹聯幫創幫元老「山雞」章尊良的女兒章女去(2024)年9月9日8時32分許,在台北市的住處遭警方搜索查扣含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之吸食器具等物品,遭到檢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起訴。如今士林地院判決結果出爐,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支付公庫3萬元。據了解,章女至今出道30年,留下許多偶像劇、廣告作品,並於2018年嫁給從事電影製片的高中同學,在生下1女以後淡出演藝圈。孰料,章女竟在去年遭警方在住處搜索查扣含大麻成分之吸食器具1個、研磨器1個、折疊式菸斗1個、菸斗1支、殘渣罐1個及未檢出毒品成分之綠色乾燥植株碎片1袋,當天章女也前往士林分局偵查隊採尿送驗,鑑定結果為陰性。而士林地院認為,章女無視國家禁令而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對個人健康及公共秩序均有危害,甚至因毒品成癮性、濫用性強烈,衍生社會治安上隱憂,惟斟酌持有數量僅餘殘渣且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以及章女目前無收入來源,須照顧1個6歲小孩,家庭經濟狀況普通,依照持有二級毒品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
國安局副局長黃明昭回鍋!接任警大校長 118名高階警官調動名單曝
內政部表示,中央警察大學楊源明已於7月16日屆齡退休,遺缺由現任國家安全局副局長黃明昭接任,並於8月1日到任。內政部並表示,新任校長黃明昭現年62歲,中央警察大學51期、犯罪防治學系碩士,歷任刑事警察局局長、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警政署署長及國家安全局副局長等重要職務,具有豐富的行政經驗、資歷完整,有助於該校推動各項警察教育政策。另警政署副署長等重要警職職缺,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經核定(布)相關調整如下:(計118員,統一於114年8月1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廖訓誠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李文章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方仰寧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4、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廖恆裕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局長5、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吳敬田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6、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劉鴻烈陞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7、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主任趙瑞華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8、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呂新財陞任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主任9、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李安淳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0、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李謀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1、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總隊長王文澤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黃勝源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1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盧廷彰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總隊長1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邱紹洲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1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陳錦坤調任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16、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張素菱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武宏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8、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沈炳信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蔡文峰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張文瑞調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2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陳世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22、雲林縣警察局局長李建民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宣介慈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梁東山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5、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戴台㨗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6、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陳永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27、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古瑞麟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2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蕭瑞豪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29、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陳明志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30、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1、內政部警政署秘書室主任黃富村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局長32、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副組長甘炎民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3、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黃文哲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3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林志盛調任內政部警政署秘書室主任35、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陳昭甫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36、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主任秘書李建廣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37、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林詮峰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38、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志朋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3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志榮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主任秘書4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姜祖培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41、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蔡培崑調任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副組長42、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林志駿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副組長4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張嘉煌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4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林泰裕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4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啟南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陳祥麟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分局長許健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8、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潘志成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9、內政部警政署法制室科長周祐聖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5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分局長董欣欣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林明志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詹志文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顏勤峰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分局長王鉉仁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分局長蘇政敏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6、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余鴻恩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振順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張偉中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9、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宏輝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6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黃能清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61、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督察長石進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6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分局長陳勇華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分局長6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周哲民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分局長6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許城銘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6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洪漢周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6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陳瑞基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6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蕭惠珠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6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張玲堅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6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謝博賢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7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丁靖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7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陳義宏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7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廖誌銘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7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分局長王耀輝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7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分局長蔣叔君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分局長7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李智源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分局長7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分局長沈明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7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楊力強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分局長7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黃建樺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7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許再周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80、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大隊長黃國師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8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鄭文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分局長8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施宇峰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8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林東星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8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分局長林大為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8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分局長謝建國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分局長86、臺中市政府警察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蔡期望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分局長8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陳柏任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8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分局長蔡慶星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89、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鴻文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分局長90、內政部警政署行政組科長劉永昌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9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分局長林中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9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蘇玉坪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分局長9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大隊長紀延熹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9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洪宏榮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9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張沛銘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96、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陳盈菖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9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分局長陳俊凱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分局長9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分局長劉柏陞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分局長99、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科長蘇保安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分局長100、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洪國哲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分局長10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宗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賴銘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0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陳志埕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10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分局長吳信宏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分局長10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何正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分局長10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王永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10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王春生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10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蘇茂智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109、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科長江慶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110、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李明道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11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劉文雄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112、苗栗縣警察局副局長詹忠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傅孟煒調任苗栗縣警察局副局長1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楊慶裕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5、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蘇榮明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6、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涂文秀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7、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施秀宜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8、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科長邱紹雄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
水電師傅倒臥士林某校園「水塔上方」身亡 疑獨自作業觸電釀死
台北市士林區某國小校園日前驚傳死亡意外,一名43歲周姓水電承包師傅受託進行校園工程,然而卻突然失聯,最終被發現倒臥在校內水塔上方,已明顯死亡。警方初步研判可能因施工期間觸電身亡,詳細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表示,周男於案發當日外出工作後遲遲未歸,其49歲的黎姓妻子憂心丈夫安危,於當日下午5時許向警方報案請求協尋。警方隨即會同家屬前往其工作地點搜尋,並在校園內機電室旁的水塔上方發現周男倒臥現場,隨即通報消防單位。隨後救護人員趕抵後檢視發現,周男屍體已呈現僵直狀態,明顯死亡,未再送醫。經初步調查,死者為水電承包師傅,近期受委託進行該校結構補強工程。警方調查後認為,周男疑似在無人陪同下獨自進行施作,期間疑觸電昏厥,事發後倒臥水塔之上,未能被即時被發現,因此釀成憾事。後續警方也已通知校方及工地主任到場了解狀況,並依程序通報勞動檢查機構處理疑似職災死亡案件。現場相關跡證已完成採集,警方報請士林地方檢察署進行刑事相驗,確切死因仍待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