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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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沒位停2/建商惡鬥恐封社區後門 住戶被迫租地停車
民眾以為買房附車位卻白花錢,新北市「立源藝舍」社區住戶疑似淪為建商惡鬥犧牲品,捲入罕見的機車位買賣烏龍,花兩、三年打官司才討回公道。立源建設是林口建商,社區後門機車停車場地主李礽琬則是泰山在地建商李振吉的父親,住戶爆料,李礽琬原本想在空地種花,立源建設卻揚言要擺石頭,雙方關係不佳,社區交屋後,李礽琬表明收回土地封住停車場,住戶擔心後門出入動線被廢掉,無奈之下只能跟李家簽約租地。 起造「立源藝舍」的立源建設,以住宅與廠辦開發為主,建案遍布林口、三峽、樹林、泰山;李振吉的武泰建設則深耕泰山地區,業務項目涵蓋地主合建、都市更新、危老重建、海砂屋重建,近年積極投入塭仔圳開發,以市地重劃取代市府規劃的區段徵收,塭仔圳新泰自辦市地重劃會理事長由武泰董事長李振吉擔任。 李振吉父親李礽琬早年在福泰街市場經營豬肉攤,擔任泰山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依據武泰建設官網所述,他常教育:「房子不是一代相傳,而是要給人代代相傳,蓋房子絕對要細心謹慎,哪怕是一根小草,都有可能絆倒人。」 本刊調查,「立源藝舍」因地下室空間不足,立源建設鎖定旁邊水利地作為機車停車場,跟原地主游青憓講好,讓他們有管理維護的權利,也跟住戶簽立土地買賣契約書,但建案起造期間,游青憓轉賣給李礽琬,就此引發無盡紛爭。泰山國中旁邊免費機車位超過70格。(圖/劉松霖攝) 記者前往「立源藝舍」時,發現社區正門位於巷底,兩側都畫紅線,後門靠近泰山國中,巷內有70多格機車位,既然附近就可以免費停車,為何還要向地主租車位?住戶抱怨,從後門樓梯走下去就是李先生的土地,武泰建設揚言,社區不付租金就要把地圍起來,不僅無法停車,人也不能走,等於社區後門完全無法出入;住戶走後門可快速到達高公局搭客運前往台北市上班,是一條通勤捷徑。 有住戶回憶,當初交屋沒多久,有一天停車場突然貼出私人土地的公告,再來有一、兩年無法停車,管委會得知地主已換成武泰董事長的父親,曾前往公司送禮,希望不要做太絕。「立源藝舍」住戶擔心後門被封,每月花5千元租停車場以便通行(圖/劉松霖攝) 鄰里透露,李礽琬最初買地原定綠美化以換取容積獎勵,立源建設卻表明要堆放石頭;一、兩年前李礽琬過世,繼承人原本不同意社區停車,透過里長周旋後才簽約租地,約定每月付5千元租金,由承租車位的住戶分攤,每戶大約140元左右。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執行總監徐佳馨指出,停車位可分為三類:「法定停車位」無獨立權狀,登記在共有部分,不能單獨賣給社區以外的人,僅能隨主建物或轉售給同社區住戶;「增設停車位」有獨立建號與獨立權狀,可以自由買賣、過戶給社區外的人;「獎勵停車位」(已於2012年12月31日廢止,2011年7月2日前申請建照的舊案仍合法存在)有獨立權狀,可獨立買賣與移轉,但依法必須對外開放供公眾使用。 徐佳馨表示,社區大樓機車位通常在公設裡面,由管委會自行管理,以清潔費的名義出租;機車位不會像汽車位直接議價,坊間也很少討論機車位的交易價值。她認為本案建商想提供機車位又不想違約,為了避免點交卡關,便宜行事找鄰地充當停車場。 徐佳馨提醒民眾,如果像本案住戶遇到停車位在戶外相鄰空地的狀況,應該請建商出示土地所有權狀,以確認是不是歸屬在這棟大樓;若土地是社區以外私人所有,將來過世後由繼承人處分,產權更複雜、更不易整合,是否願意租地給社區使用勢必有極大變數。 本刊致電武泰建設公司及立源建設委任律師詢問回應,但截稿前均未表示意見。武泰建設董事長李振吉(右)近年投入塭仔圳開發市地重劃。(圖/翻攝武泰建設官網)
買房沒位停1/新大樓竟得室外停機車 建商騙住戶賠239萬
新北市泰山區5年建案「立源藝舍」爆發機車位烏龍買賣案,住戶購屋時,誤信廣告保證「一戶一機車位」,但車位並非規劃在地下停車場,而是後門外一塊空地;地主已簽約賣地,卻在房子蓋到一半時另賣他人,新地主又不願給住戶使用,還揚言要封住停車場,住戶無奈另外花錢租車位,等於當冤大頭,有13戶住戶分三波對前地主及建商提告「減少價金」,均獲判勝訴確定,一個機車位可獲賠18萬3890元。 「立源藝舍」位於泰山國中側門巷底,緊鄰大窠坑溪親水綠廊,10樓高共36戶,都規劃為20多坪、2房的房型,房價每坪43萬到47萬元。 建商立源建設在2021年委託揚智廣告公司銷售新成屋,除了向客戶口頭告知、傳訊息,也在網路貼文標榜「一戶一機車位」,住戶信賴廣告內容決定買房,分別跟立源建設簽下房屋買賣契約書、跟地主游青憓簽土地買賣契約書。 有買家發現機車停車場跟其他社區不一樣,不在大樓底下,設置在旁邊空地,曾質疑土地使用歸屬問題,當時建商回覆「此地為河川用水利地,目前由公司管理維護,政府規劃為公園用地,等政府日後徵收後可請管委會向區公所爭取,同做為泰山國中學校後側機車停車位之本社區專屬停車位」,並未否認這塊空地會提供住戶停放機車。「藝舍」社區的建商隱瞞住戶停車場土地已另售他人。(圖/劉松霖攝) 後來果然出問題了。就在交屋過戶不久,一名男子李礽琬在機車停車場貼公告,表明土地屬私人所有即將封閉,要求社區住戶限期移車。住戶向建商興師問罪,原來停車場土地早在建案起造期間就被游青憓賣給李礽琬,建商明明知情卻把住戶蒙在鼓裡。 住戶非常不滿,當初誤信買房附車位,建商卻沒照買賣契約提供合法車位,應退還部分購屋款,有1戶、8戶、4戶分別在2023年到2024年間對立源建設及停車場前地主游青憓提告。 立源建設把責任推給揚智廣告,否認授權廣告公司向住戶保證「一戶一機車位」,並主張買賣契約未獨立記載機車車位,所以售屋款不含車位在內。法院認為,標榜「一戶一機車位」的廣告也是買賣契約一部分。(圖/劉松霖攝) 法院調查,立源建設林姓副總曾告訴廣告公司,停車場有40幾個機車位,比銷售戶數多,即使「一戶一機車位」還有多的位子;停車場有設置柵欄,進出需要遙控器,也是立源建設給的。 法官還查出,揚智廣告銷售人員應對客戶的「答客問」內容,都依據立源建設提供的訊息,包括帶客賞屋時,明確告知機車停車位的位置,也會向客人說明買房子就有一個機車位,不用另外付費,已含在房價裡面。 歷審法院都認定,廣告也是買賣契約的一部分,消費者看了廣告相信買房有機車位,所以建商應該提供。立源建設無法依約提供機車位給住戶停放,「立源藝舍」出入代步工具又以機車為主,如果買屋沒配置停車位,對於日常生活極為不便,足以減少房地居住效用價值,立源建設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住戶可請求減少價金。「立源藝舍」機車位的永久使用權價值18萬3890元。(圖/劉松霖攝) 既然要退錢,怎麼計算一個機車位值多少?法院看待此案,其實就像絕大多數社區大樓的機車位,因設置於共有部分,無法買賣所有權,因此只針對「永久使用權」的價值,囑託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鑑定,參照房價、周邊露天停車場行情評估使用收益,算出機車位值18萬3890元。 立源建設總共被13戶提告,陸續在2025年6月、2025年10月、2026年8月判決確定,賠償總額是239萬570元;停車場前地主游青憓在其中2案須連帶賠償91萬9450元,但有1案的賠償金147萬1120元免賠。 本刊詢問立源建設委任律師,截稿前未獲回應。
日本訂房沒紀錄?旅館集體發聲「別用Agoda」 !亂象內幕曝光
訂房網站糾紛頻傳!日本多家溫泉旅館與旅宿業者近日接連發聲,公開呼籲旅客「請勿使用Agoda訂房」。儘管日本觀光廳早在1年多前就針對Agoda訂房資訊無法同步、空房遭未授權轉售等問題要求改善,但相關消費糾紛至今依然層出不窮。許多旅客興高采烈抵達現場後,才發現根本沒有自己的訂房紀錄,甚至連入入住密碼或解鎖碼都無法取得,引發廣大旅客與在地業者的強烈不滿。根據《J-CAST新聞》報導,早在2025年3月,日本觀光廳就曾因Agoda平台出現「旅客訂了房現場卻無紀錄」、「業者根本沒收到訂房資料」等嚴重問題,要求Agoda進行全面改善。然而時隔1年半以上,到了2026年10月,日本各地仍有大量旅宿業者面臨相同困境。近期更有青年旅館在門口貼出告示,明確標示「本館並未與Agoda簽訂合作契約」,原因正是平台上有第三方業者將房間擅自轉售,導致旅客抵達後拿不到入住所需的代碼。此外,山形縣米澤市的知名溫泉旅館也於2026年9月在社交平台上發文,呼籲大眾切勿透過Agoda等海外網站訂房,並揭露業者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自家房間竟被高價上架銷售,不僅餐點、入住人數與房型資料全亂套,更可能在發生緊急災害時因缺乏正確聯絡資訊而無法保障旅客安全。面對排山倒海的負面聲浪與未解的轉售漏洞,不少日本網友與業者紛紛怒批,希望Agoda與其砸大錢請明星拍電視廣告,不如先把最基本的訂房系統與消費糾紛處理好。
保全離職當天突發心臟病亡!公司辯「勞動關係已解除」拒賠 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青海省發生一起勞資爭議案件,一名任職於物業公司的保全人員在離職辦手續當天突發心臟病身亡。勞動保障部門事後認定該案「視同職災」,但資方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主張員工已完成手續且當時正於前台閒聊,不屬於工作狀態。全案歷經兩審訴訟,最終遭法院駁回上訴,判決公司敗訴定讞。根據陸媒《南方都市報》報導,判決書指出,青海一名高姓男保全於2023年11月28日上午身穿工作服進入公司辦理離職,並於10時23分在物業公司前台旁突然暈倒,經緊急送醫後仍因心臟破裂引發心臟停止,搶救無效死亡。事後家屬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職災認定,人社局裁定其符合在工作時間與崗位突發疾病死亡的法定要件,應視同因公死亡。但雇用高男的物業公司對此裁定表達強烈不服,隨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公司主張,高男提交辭職申請並經主管簽核後,雙方的勞動關係即已解除,其辦妥手續後於前台留連閒聊的行為與本職工作無關,因此不符合職災認定的法定標準,不應由公司負擔相關責任。一審法院審理後指出,依勞動法規,勞動契約的終止時間應以最後一日的深夜24時為準,因此雙方勞動關係在事發當天依然存續。法院認定,高男離職當天完成交接與手續遞交等事務,屬於工作組成的收尾階段,仍在工作時間與崗位範疇內,故判決駁回公司訴訟,並由公司負擔案件受理費人民幣50元(約新台幣242元)。資方不服一審判決再次提起上訴,強調一審判決混淆了「解除勞動關係」與「終止勞動契約」的區別。然而二審法院調查發現,高男在事發當晨仍於公司通訊群組交接停車收費事宜,且公司前台本就是留存離職申請的指定地點,高男當天相關行為確實屬於從事交接與收尾等事務性工作,符合職災認定要件。二審法院最終裁定,高男與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應延續至離職當日24時,且其收尾交接行為無庸置疑屬於工作一部分,公司上訴理由全數不成立。法院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訴訟費用人民幣50元(約新台幣242元)同樣由該物業公司全額負擔,全案定讞。
新自強號驚見旅客「鋪充氣床躺平走道」 台鐵:勸導不聽可拒載
有旅客投訴,台鐵新自強號一列406次新自強號16日有外籍旅客將雙腳翹起放在車廂牆面,甚至還有人拿出充氣床墊,直接躺在車廂玄關通道,讓其他乘客看傻眼。對此,台鐵證實列車長巡查時曾發現旅客將腳跨放牆面,並當場勸阻,也呼籲旅客若乘車妨礙秩序,且經勸導仍不改善,將依法處理。鐵道粉專「來談鐵路」分享,有旅客投訴,16日搭乘新自強號時,發現一名戴黑帽的外籍旅客將腳高高翹起,甚至直接放在前方牆面上,直到列車長上前勸告才放下。沒想到,另一名外籍旅客竟拿出充氣床墊,直接鋪在車廂玄關中央,並躺在上面休息,讓其他乘客相當傻眼。對此,台鐵公司表示,16日406次新自強號自花蓮站開車後,列車長從第7車往第12車方向進行巡車及驗票作業。巡查至第9車時,發現2號及4號座位的外籍旅客將腳跨放在車廂壁面,列車長隨即上前制止,並提醒旅客注意乘車禮儀,後續再次巡查時,則未發現其他特殊狀況。台鐵進一步說明,列車自鳳林站開車後,列車長接獲鳳林站來電,轉知有旅客反映第9車外籍旅客在車廂內嬉鬧並躺臥於地板。列車長接獲通知後,立即前往第9車查看,但當下並未發現旅客有嬉鬧、躺臥地板或其他影響乘車秩序的行為。台鐵也提醒,旅客在車站或車廂內,不得有妨礙乘車秩序、行車安全及通行動線的行為;若經列車長勸導後仍未改善,將依《鐵路法》通報鐵路警察處理,並依旅客運送契約解除契約。
跨年出遊小心踩雷!觀光署公布旅行社名單 12家遭廢照、40家仍停業
年末聖誕節、跨年旅遊旺季即將到來,民眾規劃出國行程時,除了比價、挑選旅遊團,也要留意旅行社是否合法營業。交通部觀光署公布最新具法定公告事由旅行社名單,其中,洋碁國際旅行社因未依規定繳足保證金,遭廢止旅行業執照;另有享玩旅行社等業者經核准解散,部分旅行社則仍處於停業狀態,提醒民眾報名前務必確認業者營運情形,以免影響行程及自身權益。根據觀光署公告,遭廢止或撤銷旅行業執照的旅行社共有12家,包括慶祥旅行社、草屯旅行社、跳跳島在地日常旅行社、彩虹國際旅行社、休遊旅行社、駿宇旅行社、聖運國際旅行社、威順旅行社、丹趣淘國際旅行社、環宇國際旅行社、百飛旅行社及洋碁國際旅行社。其中,洋碁國際旅行社因未依規定繳足保證金,遭主管機關廢止執照,民眾選擇旅行社時應特別留意相關資訊。此外,旅行業保證金遭扣押或執行的業者共有2家,分別為華達旅行社、豐睿旅行社。經核准解散或由主管機關副知解散、註銷稅籍的旅行社則有16家,包括樂皮旅行社、永豐旅旅行社、果實旅行社、耀陽旅行社、非凡之旅旅行社、移動國際旅行社、翔禾旅行社、東福旅行社、康泰旅運社、正一旅行社、德豐旅行社、三富旅行社、利昇國際旅行社、享玩旅行社、亞聯遊旅行社及世方旅行社。至於自行申報停業、經主管機關副知停業或展延停業,且目前仍停業中的旅行社,名單多達40家,包括跨海旅行社、星辰旅行社、日暉國際綜合旅行社、迦勒興旅行社、天齊旅行社、金元玉旅行社、亞洲旅行社、米淇國際旅行社、菲美運通旅行社、鉅承旅行社、華夏國際旅行社及本質生活旅行社等。觀光署提醒,年末旅遊需求增加,民眾報名旅行團或支付訂金前,應先確認旅行社的合法登記及營業狀態,並詳閱旅遊契約、付款條件與退費規定,避免因業者停業、解散或遭廢止執照,導致行程受阻或衍生消費糾紛。若發現業者狀況異常,也應及早確認已付款項及後續處理方式,保障自身旅遊消費權益。
省吃儉用存千萬!75歲翁患失智「錢領不出」帳戶遭凍結 銀行揭殘酷原因
日本高齡化社會與失智症人口增加的趨勢下,年長者的資產管理成為許多家庭隱藏的危機。日本一名75歲老翁辛苦省吃儉用存下5000萬日圓(約新台幣1026萬元),卻在罹患失智症後,因無法親自表達提款意願,導致家屬面臨「明明有錢卻拿不出來」且帳戶遭凍結的困境。據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這起個案的主角為一名75歲老翁,他平時生活極度節儉,將家族需求放在首位,多年下來累積了5000萬日圓(約新台幣1026萬元)存款。然而,老翁在2年前開始出現失智症狀,隨著病情逐漸加重,夜間徘徊與情緒失控的狀況頻傳,家屬在無法獨力照護的情況下,決定安排他入住專業照顧機構。為了支付機構的入住保證金與照顧費用,老翁的72歲妻子帶著丈夫的存摺與印鑑前往銀行臨櫃辦理提款;豈料,行員卻以「無法確認本人親自到場及交易意願」為由,拒絕受理配偶代為提款或終止契約的手續,讓急需資金的一家人面臨嚴重打擊。銀行指出,近年為了預防詐騙交易並保護高齡者財產,各家銀行對於「必須由戶頭本人進行明確意願確認」的規定執行極為嚴格。雖然這項規定能有效避免冒名領款或親屬間的財產糾紛,但當存款人失去行為能力時,即便是至親配偶,在法律與金融規範下也無法逕行動用該筆資金。一旦帳戶進入交易受限或凍結狀態,家屬通常僅能面臨兩種艱難選擇。第一種是由配偶或子女自行以私房錢先行墊付高昂的照護與醫療費用;第二種則是向法院申請「成年監護制度」,由法院指定監護人來管理當事人的財產。然而,申請成年監護制度手續較為繁複,且法院多半會指定律師或司法書士等專業人士擔任監護人。這意味著家屬每月還必須從當事人財產中,額外再支付一筆錢,且監護人以「保守維護當事人財產」為最高原則,家族成員無法再隨意支配或靈活運用該筆資產。為避免類似風險,部分銀行推出了「代理人指定制度」,允許當事人在意識清楚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時,預先指定信任的親屬為戶頭代理人。日後若本人因疾病或行動不便無法親自臨櫃,指定的代理人即可代為領取普通帳戶內的存款,作為日常與醫療開支。專家提醒,「代理人指定制度」通常僅限於普通存款帳戶,對於定期存款解約或投資信託變現等操作仍有限制,且多要求在二親等或三親等內的親屬方可辦理。因此,專家建議,應趁著父母意識清晰、能夠順暢溝通時,全家共同整理金融資產並善用代理人指定或家族信託等法律工具,才是確保退休養老金能被妥善活用的根本之道。
獨/「護理師不輕易哭」她通勤扭傷痛哭 臺安醫院拒職災補償遭打臉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醫療財團法人臺安醫院一名護理師上班途中扭傷腳踝,4個月後離職,她對醫院提告主張通勤職災及8個月無法工作的損失,總共索賠55萬1329元,一審認為勞工上下班過程中的風險不在僱主管理範圍,也無法事先預防,判決醫院勝訴免賠,不過二審有相反的看法,加上護理師室友作證說「護理人員不會隨便掉眼淚」,但她事發當天講電話求救時卻哭出來,足以佐證確實因通勤受傷不良於行,因而改判醫院賠償醫藥費11萬2925元,全案確定。陳姓護理師2020年6月入職臺安醫院麻醉科,月薪5萬7750元,工作內容需要長時間站立、走動與協助運送病患;她每天出門上班從捷運新店站搭到小巨蛋站,轉公車到敦化國小,再走到對面醫院。2021年2月25日上午,陳姓護理師下公車走人行道時,路面不平害她拐了一下,原本以為問題不大繼續上班,當天下午開始痛、出現瘀青而且走路有困難,回家冰敷消腫,隔天用彈性繃帶固定照樣上班,228連假待在家冰敷,3月1日依然痛到受不了,看骨科門診建議休養2週,之後去大醫院照超音波,發現右腳踝前距腓韌帶斷裂,應休養6週,不過她直到3月11日才開始請假。2021年7月31日,陳姓護理師自請離職,從受傷到辭職這段期間發生什麼事,雙方各說各話。陳姓護理師主張,多次請求安排轉調靜態職位遭拒,醫院要她正常回院上班甚至安排異常班別,她必須找同事換班,而且單位主管和人資對她施壓又態度冷漠,她難以承受多重壓力無奈請辭,越想越不甘心,對醫院提告「給付職業災害補償」,求償醫藥費11萬6683元、以原薪資計算2021年8月到2022年3月無法工作的損害46萬7775元,兩筆合計55萬1329元。臺安醫院反駁,陳姓護理師上班途中受傷與她的職務無關,並非職災;院方為陳姓護理師安排適性評估門診,她拒絕,也不嘗試輕便工作,最終才會離職,既然勞動契約已在2021年8月終止,不能在離職後求給付工資補償。台北地院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安法施行細則》認定,勞工執行職務或從事相關行為而生病、傷亡才能稱為職業災害,上下班途中車禍或發生其他意外,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雖定義為「職業傷害」,但傷病審查準則的性質是行政命令,不能拘束法院的判斷,而且它是用來提供勞保局判斷傷病給付的標準,屬於社會共同保險機制,與勞基法規定最低勞動基準的立法目的不同。一審法官認為,勞工通勤風險只有勞工本身最有能力避險,僱主不能事先控制防範,也無從納入支配管理範圍,勞工上下班受傷,僱主沒有補償的責任,所以臺安醫院一毛錢都不用賠。就在北院宣判前4天,最高法院出爐一份判決,案情與本案極為相似:北醫護理師上班車禍請求職災補償,最高院強調「勞工無通勤,即無法提供勞務」,完整保護勞工通勤過程,才能完善維護勞工的生存權。這成為陳姓護理師上訴救命符,高院引用最高院這件判決意旨,工作通勤發生死傷也是職災,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護理師勝訴,獲賠醫藥費11萬2925元,工資補償部分因為她自行離職不是醫院要她走,不得請求。高院為查證陳姓護理師上班途中扭到腳,以證人身分傳喚與她相識6年的室友。室友回憶,事發當晚6點多,發現手機很多通陳姓護理師的未接來電,回撥通話時,她邊哭邊講受傷經過,因為沒辦法從捷運站走回家,請室友騎機車去接送;室友提及護理人員不輕易落淚,也從沒看過陳姓護理師哭,當天卻聽到她哭泣的聲音,所以印象特別深刻。
特權占國有地造勢? 藍黨團轟黃世杰公器私用:農業部出來面對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13)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揭發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黃世杰,涉公器私用、踐踏行政中立,特權占用國有地等事件。黨團呼籲農業部別迴避,應拿出相關申請跟核准資料,給民眾清楚的交代。書記長許宇甄表示,10月3日黃世杰在中壢舉辦盛大競選造勢活動,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都到場站台背書,但根據桃園市地籍圖顯示,黃世杰造勢場地踩在「中壢區2100中運段145地號」,這是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的土地、屬全民資產,絕不是執政黨參選人想借就借、愛用就用的後花園。許宇甄提到,黃世杰的父親黃金德,是財團法人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過去黃金德就曾經被外界質疑,利用公家資源辦餐會、送雞蛋,涉嫌為候選人賄選,如今又是中央主管水利用地大開綠燈,出借給黃世杰辦造勢活動,請問農業部,是不是黃金德在背後穿針引線?是不是又向基層公務員施壓?許宇甄指出,黨團要求農業部即刻公布黃世杰造勢活動的資料,包含:土地申請書、核准公文和內部簽呈、租借契約、租金及保證金繳庫收據與法定計價公式、近五年農水署借供政治活動完整案件清冊;她強調,國民黨絕不容許黑箱掩蓋特權,請農業部不要迴避,立刻拿出所有相關申請、核准資料,給國人一個清楚的交代。藍委王鴻薇則說,黃世杰整個選舉就是靠爸選舉,利用農水署資源送蛋又送地,把國家當作你家,違反相關法令的競選手法,應該要查辦不是嗎?否則民進黨參選人將有樣學樣、假公濟私。桃園市議員凌濤指出,黃世杰在上一波農業部農水署的活動上,贈送300元的「喜願蛋」禮盒,已經明顯涉及賄選,但向地檢署檢舉迄今,通通不查辦,難道背後有強大的靠山?還是黃世杰是法務部前次長沒人敢動?他也質疑,黃世杰濫用公家資源選舉、特權使用國有地舉辦造勢大會,這又該怎向民眾交代?凌濤直言,農水署土地不是民進黨的黨產,是全台農民的資產,也不是黃家的後院,而現在就看檢調什麼時候會開始調查300元雞蛋,和特權租用公有地辦造勢活動。
「標配沖水馬桶」昔最潮建築都更 南機場單元四投38億改建地標建築
歷經2024年0403花蓮大地震,曾被列為黃單建築的「南機場單元四」,今(13)日舉辦公辦都更簽約典禮,在台北市長蔣萬安的親自見證下,由台北住都中心董事長張溫德與都美建設董事長曹來春共同簽署契約,預計將投入38.87億元興建2棟24層樓建築,預計可創總銷售金額76億元。2024年大地震後,屋齡有一甲子的南機場整宅建物受創嚴重,牆壁磁磚龜裂剝落,台北市府第一時間進行疏散及補強措施,並啟動意願調查,由台北住都中心擔任實施者,在2025年9月創下高達92.82%的模擬選配率。今年3月公告招商後,順利評選出都美建設,短短2年半內即完成整合與招商。南機場整宅住有不少長輩,過去難以整合都更,卻0403花蓮地震中受損嚴重,住戶感受到危機開始動起來加入整合行列。(圖/報系資料庫)據了解,地震前南機場整宅單元四整合僅約40%,很多住戶早已搬遷找不到人,0403地震成為都更契機,住戶看見家園危機,開始熱烈討論公辦都更事宜,並且一起找出還有哪些住戶沒簽約,短短1個月內就蒐集75%整合意願。蔣萬安致詞表示,南機場整宅是台北市具代表性的歷史社區,1964年啟用經歷超過一甲子,當時要能入住南機場是令人羨慕的事,因為在當時有最先進的工法及規劃,包括旋轉樓梯,那個年代沖水馬桶還不普及,但在南機場卻是每一戶的標配,吸引國內外賓客前來參訪,南機場承載著無數市民的生活記憶與在地人情。然而,0403地震後,南機場整宅樑柱受到很大損害,蔣萬安表示,當時趕快找來三大技師公會協助評估及修繕,同一時間也感受到各單元都更的迫切,此案短短2年半招商簽約,走到今天非常不易。他上任以來市府積極推進整宅公辦都更,包括水源二三期、斯文里二期以及南機場單元三、單元四均已成功招商;信維整宅及單元五亦正積極辦理招商中。本案基地坐落於中正區中華路二段與307巷等路段所圍成的完整方正街廓,面積約11,136坪,地理位置優越,緊鄰即將於2027完工通車的捷運萬大線LG03預定站與忠義實小社福園區,周邊享有台北植物園與青年公園等大片綠地。曹來春表示,此案都美建設預計將投入38.87億元,興建2棟24層樓SRC建築,全案規劃1+2樓為店舖,3樓以上提供285戶一般住宅及17 戶「幸福住宅」,更新後樓地板面積約9,775坪以上,預估可創造總銷售金額逾76.87億元,未來將成為南機場單元四的指標建築。台北市住都中心表示,南機場整宅共有七個單元,繼南機場單元三成功招商後,單元四今順利簽約,單元五目前刻正公告招商中。今年9月,台北住都中心亦成功整合南機場單元二,達到第一階段75%的意願門檻,預計明年上半年啟動第二階段建築需求調查。
獨/案情並不單純!「李組長」打官司 託調查局鑑定「幽靈本票」
以「李組長眉頭一皺發現案情並不單純」廣為人知的演員李鳳新,過去以刑警身分演出「玫瑰瞳鈴眼」、「藍色蜘蛛網」等類戲劇,但2022年他因為答應幫朋友作保遭追債,如今需要調查局伸出援手,為他鑑定筆跡,如果無法證明有他名字的本票並非本人親簽,「李組長」就得面臨180萬元的債務。10月12日下午,李鳳新到台北地院出庭時戴上帽子,仍被記者認出,他透露4年前有個台中開餐廳的朋友買VOLVO,向和潤企業辦貸款需要兩位保證人,他相信對方的還款能力便點頭答應,原本以為作保無法通過審核,因為他拍戲都領現金,很難提出有說服力的財力證明,但沒幾天仍收到通知要「照會一下」,當時他在忙高師大表演藝術系的碩士論文,沒特別留意後續,不料朋友付車貸一年半就斷炊,於是和潤找他跟另一位保人索討,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獲准。爭議在於,李鳳新主張和潤提出的債權讓與暨償還契約書、金額180萬元的本票都不是他簽名蓋章,而且朋友告訴他作保期間是2022年10月到2023年3月,和潤聲請本票裁定時,他已經不是保人了,不該找他解決債務。李鳳新對和潤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今年3月一審判他敗訴,北院簡易庭原本將契約、本票、李鳳新的臺銀存戶印鑑卡以及他當庭簽名共4份文件送調查局卻被「退貨」,因為「參考筆跡數量不足,依現有資料歉難鑑定」;法官只好自行勘驗,再加上李鳳新的律師委任狀共5個筆跡來進行比對,結論是「筆畫之轉折、連筆方式、曲線筆觸、筆畫間之整體布局等均高度近似」,藉此判斷李鳳新在本票與合約上親自簽名。記者問官司打到最後會不會李組長眉頭一皺?李鳳新笑答不會。(圖/劉松霖攝)一審也認定貸款保證人申請更換並未獲准,李鳳新仍得為作保負責,他不服判決提起上訴,10月12日二審開庭時,北院傳喚兩名對保人員作證,第一位證人胡小姐因為只負責聯絡李鳳新的朋友及另一位保人見面核對身分後在契約、本票簽名,本來就不會見到李鳳新,當法官詢問是否看過李鳳新時,她回答「從來沒有,除了電視上」。第二位證人姜小姐是和潤企業經銷商軒暘公司的員工,她表示曾在2022年10月底依據貸款申請書上面的電話聯絡李鳳新也當面見過,就是法庭內這位,法官追問對保地點在哪?她回答「等一下,我想一下,真的忘了,大部分對保在便利商店,這個案子記憶模糊」,法官再問跟李鳳新對保有沒有談什麼事情?她說沒有,一開始打電話約時間簽名蓋章,請李鳳新準備印章、先影印身分證,見面時並未多聊。李鳳新的委任律師詰問姜小姐,本票是李鳳新親自簽名嗎?她答是,律師續問是不是庭上這位?此時李鳳新特別摘下老花眼鏡,讓姜小姐看清楚,她仍說是。法官最後問李鳳新有沒有什麼問題想問證人?李鳳新請姜小姐拿下口罩,看了一眼後露出神秘的微笑並說出「完全沒看過她」。「李組長」上訴二審仍不放棄筆跡鑑定,請法官再調四家銀行的存戶資料,希望這次湊足參考筆跡,讓調查局別再退件。開完庭後,李鳳新對本刊表示,對於今天作證的姜小姐完全沒印象、沒看過這個人,至於和潤提出的本票,「我沒有對保,怎麼會有簽名咧?」記者再問對官司樂觀嗎?李鳳新回答很樂觀,「因為一切看證據說話」,眼看「李組長上身」,記者便問李鳳新會不會打到最後「李組長眉頭一皺?」他哈哈大笑說不會,隨後搭車離去。
F-16V首批2架電戰系統未完備?馬文君追問「蝮蛇之盾」進度:攸關飛官性命
台灣向美國採購的F-16V Block 70戰機交付進度再度引發關注。國民黨立委馬文君今(12)日指出,首批2架新購戰機雖已交付,但機上的「蝮蛇之盾」(Viper Shield)電戰系統是否具備完整功能,國防部仍未明確說明。空軍參謀長李慶然坦言,部分硬體已安裝在機上,但相關軟體仍在研發。馬文君質疑,電戰裝備直接影響飛官作戰安全,國防部不能僅以部分設備已裝設作為交代。馬文君透過社群發文表示,她在立法院質詢國防部長顧立雄及空軍參謀長李慶然時,多次追問首批F-16V戰機是否已完成電戰系統整合,並能正常使用全部功能。不過,李慶然先表示相關作業依照計畫進行,隨後說明部分設備已安裝,最後則指出部分軟體仍處於研發階段,讓她質疑軍方始終未正面回答系統是否已完整具備作戰能力。馬文君強調,「蝮蛇之盾」電戰系統涉及戰機對敵方威脅的偵測、辨識及反應能力,也是影響飛行員戰場存活率的重要裝備。即使部分硬體已經裝設,也不代表整套系統能夠正常運作。她要求國防部具體說明尚未完成的項目、目前無法使用的功能,以及後續整合時程。對於電戰系統尚未全面完成的問題,顧立雄說明,新型電戰裝備必須與戰機進行整合,相關測試會依照交機後的規劃時程執行。不過,馬文君認為,原定66架新購戰機應於今年底前全數交付,電戰系統也包含在採購內容之中,如今戰機交付已經延誤,相關裝備何時能完整使用卻仍不明確,國防部應交代所謂的計畫究竟如何安排。馬文君以購車作為比喻,質疑不能在交付產品後,才告知原本約定的配備還需要等待數年才能補齊。她認為,戰機採購更應重視契約內容及裝備完整性,國防部除了向美方爭取如期交付,也必須清楚掌握各項系統的整合進度。除了新購F-16V,馬文君也點名現役戰機的「鳳展專案」進度持續延宕。她指出,該計畫自民國100年啟動,完成期程由112年延至115年,如今又暫定延後至117年,相關問題包括導航系統遭反映異常、AGM-154C飛彈尚未交付,以及自動防撞地系統未全面完成安裝。馬文君進一步表示,依其掌握的資料,現役約140架戰機中,目前僅有2架完成自動防撞地系統裝設。她質疑,其餘戰機何時能完成升級,以及等待期間如何確保飛行安全,國防部都應提出具體說明,不能讓第一線飛官承擔裝備延遲所帶來的風險。馬文君強調,國防預算與軍購進度都必須接受檢驗,政府應積極向美方爭取裝備交付,並公開說明缺項、完成期限及過渡期間的安全措施。她批評,國防部不能在爭取預算時強調急迫性,面對立委追問裝備何時到位,卻無法提供明確答案。
學產假約1/黃國昌岳父簽名遭偽造 教育部討租300萬失敗
台灣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的建商岳父高熙治遭爆強佔國有學產基地,又不服教育部追討300萬元租金,因而打官司,台北地方法院查出,教育部提出的租賃契約上,雖有高熙治與友人石虎的簽名用印,但比對高熙治留存在戶政事務所的印鑑證明申請書,筆跡與印章明顯不符,既非本人簽約,也沒有授權別人代簽的證據,沒道理為欠租買單,因此判決教育部敗訴,不准強制執行高熙治的財產。教育部靠「學產基地」一年收租8億元。(圖/本刊資料照)學產地收租起源是先民捐獻土地,部分直接作為教育用途,部分出租以「學產基金」扶助弱勢學生完成學業為目的。本案學產地位於台北市士林區天玉段的住宅區,鄰近天母圓環,地主是教育部,長期租給石家人蓋房使用,石家第二代石虎在父親過世後繼承房屋,但因為債務問題,2006年11月讓與5分之1權利範圍給高熙治。教育部出租天母這塊學產地,卻被法院認證承租人簽名及印鑑不實。(圖/方萬民攝)教育部得知屋主從一人變兩人,在2007年3月換約續租,約定每月租金12萬6676元,租期到2011年12月,但實際上教育部收租只收到2007年12月,之後就發生長期欠租的狀況。教育部在2009年向士林地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向高熙治及石虎追討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10月31日期間租金64萬元,法院核准後,欠租仍未改善,2011年8月30日教育部發函終止租約,但直到2016年才向士院聲請支付命令,要討回2009年11月到2011年8月的300萬租金。石虎曾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士院已判他須支付租金而且判決確定;高熙治卻沒在法定期限內對支付命令提異議,2024年他發現教育部要強制執行,才找律師想對策。律師查出,士院分別在2009年、2016年各核發一次支付命令,期間剛好有個分水嶺:2015年7月1日有修法,之前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只要債務人沒在法定期間提出異議,就跟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但修法之後,即使債務人沒提異議,支付命令只能用來執行,已不再具有等同法院判決的效力,因此研判2016年支付命令「可以打掉」,向台北地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不過2009年的支付命令就不可能推翻了,高熙治只能依法給付教育部64萬4875元。黃國昌(左)的建商岳父高熙治(右)否認跟教育部簽約租地。(圖/本刊資料照)高熙治雖為學產地2008年1月到2009年10月的租金買單,但他認為2009年11月後租金不該也要他負責,理由很簡單,他根本沒跟教育部簽約租地,也沒收過教育部終止租約的公文;甚至早在2009年7月,他就把名下房產拍賣給別人,之後租金、無故佔地的不當得利都與他無關。但對於教育部來說,學產地是高熙治和石虎共同承租,有租賃契約為憑,難道高熙治簽名和蓋章是假的嗎?為此聲請法院調取新店戶政事務所留存的高熙治印鑑證明申請書,沒想到適得其反,兩者明顯不符的程度肉眼可辨,也讓教育部打消送調查局筆跡鑑定的念頭,在今年6月10日開庭時表示捨棄鑑定。對於高熙治確實沒在租約上親筆簽字及用印,教育部只好主張2007年換約後,高熙治曾付了一年的租金,租約上的簽名、印鑑應是石虎代簽代蓋,但法官指出,教育部無法舉證2007收到的租金來自高熙治,也沒有高熙治授權石虎簽約的事證,所以判決教育部的債權不存在,不得對高熙治強制執行。本案為一審判決,尚未確定,教育部對此回應,是否上訴有待研議。
登機箱免費夢碎! 歐盟2027新制只保障1件小型包
飛歐洲不代表登機箱都能免費帶上飛機!歐盟歷經13年協商,完成航空旅客權益法規改革,未來每名旅客可免費攜帶1件小型隨身物品,但放置在座位上方置物櫃的登機箱,航空公司仍可依票價方案收費。新制同時強化航班延誤、取消、退款及回程機票等保障,主要規定將於2027年10月23日開始適用。據歐洲新聞台(Euronews)報導,歐盟第2026/2202號規則已於2026年10月2日刊登《歐盟官方公報》,並在10月22日生效,主要新規定則延至2027年10月23日正式上路。依照新制,航空公司必須允許旅客免費攜帶1件手提包、小型背包或筆電包登機,尺寸不得超過長40公分、寬30公分、高15公分,或必須能放入前方座椅下方,同時仍須符合飛航安全及保安規定。一般登機箱則屬於不同類別,只要需要放進座位上方置物櫃,航空公司仍可另外收費。旅客購買廉價航空或基本票價時,不能直接認定登機箱已包含在票價內。為避免機票在訂購過程中不斷加價,新制要求航空公司及訂票業者,在旅客開始訂票前,就必須預設顯示包含1件手提行李的價格,讓消費者能直接比較各家航空公司的實際費用。若不需要登機箱,旅客仍可選擇價格較低、不含手提行李的方案。歐洲議會今年1月曾以632票贊成、15票反對,支持每名旅客免費攜帶2件物品,包括1件能放入座椅下方的小型隨身物品,以及1件長寬高合計不超過100公分、重量不超過7公斤的手提行李。不過,經歐盟機構協商後,最終版本並未強制航空公司免費提供第2件手提行李,而是改以提高價格透明度,要求業者提前揭露包含登機箱後的票價。新制也把航班延誤保障正式寫入法規。班機抵達最終目的地延誤3小時以上,符合條件的旅客可依航程申請250、400或600歐元補償,約新台幣9,000元、1.43萬元或2.15萬元。這項標準並非全新增加,而是將過去歐盟法院確立的原則正式納入法規,補償級距維持不變。若航班延誤達5小時,旅客可放棄繼續行程並要求退款;航班遭取消時,也能選擇退票或改搭其他班機。符合退款條件後,航空公司原則上必須在7個日曆天內退還款項,不得強迫旅客接受代金券。選擇繼續行程的旅客,航空公司應提供替代航班或其他交通安排。若業者未在規定的3小時內提出安排,旅客可在符合條件下自行購買其他機票或交通服務,再向航空公司申請合理且必要的費用,補償上限為原機票價格的400%。補償申請也有期限。旅客原則上必須在航班預定出發日起9個月內提出,航空公司則須在收到申請後30個日曆天內完成賠償,或說明拒絕理由。另一項重要改變與來回機票有關。航空公司不得只因旅客未搭乘去程航班,就取消同一運送契約下的回程或後續航段,也不能因此向旅客加收費用。若班機長時間停留在歐盟機場停機坪,航空公司必須提供飲用水、適當機艙溫度及廁所等基本照護。停機坪延誤達2小時時,原則上應在安全許可下讓旅客下機,但涉及飛安、移民管制或空中交通管制等特殊情況時可例外處理。新制也強化同行座位保障,家長陪同兒童,以及陪伴需要特殊協助旅客的同行者,將能獲得更完善的相鄰座位安排。至於長榮、華航等國籍航空是否適用,關鍵在於航班是否從歐盟境內出發。台灣旅客未來搭乘歐洲航線時,仍應在購票前確認行李尺寸、重量、登機箱費用及航班適用範圍,以免到機場後才發現必須額外付費。
海鯤號最後大考來了!10月下旬深潛 年底交艦拚過關
國造潛艦「海鯤號」距離交艦還有最後幾道關卡!台灣國際造船公司(台船,2208)董事長陳政宏透露,海鯤號歷經20多次浮航與淺水潛航,並已完成操雷射擊驗證,預計10月下半月展開深水潛航測試。不過,除了跨夜耐航等剩餘科目必須過關,後續還需取得海軍同意,完成驗收、缺失改善及交艦準備。台船雖持續以年底前交艦為目標,但陳政宏強調,真正完成海試的時間點,將以向立法院提出報告為重要指標。陳政宏日前接受公共電視《尖鋒對話》主持人彭志宇訪問,節目於10日播出。他在訪談中說明海鯤號的最新進展,指出這艘由台船自行設計、建造的首艘國造潛艦,目前已陸續完成多項海上測試,接下來將進入更具挑戰性的深水潛航階段,預估一至兩週內啟動。海鯤號先前已進行超過20次浮航及淺水潛航,並完成操雷射擊,驗證戰鬥系統在水下執行偵測搜索、射擊參數解算、武器發射及魚雷導引控制等作戰程序的能力。儘管相關測試已有進展,海鯤號仍須完成深水潛航、跨夜耐航等最後幾項科目,才能確認海試是否全部過關。外界關注海鯤號何時能宣告完成海測,陳政宏表示,立法院已要求台船在所有測試通過後提出報告,因此目前尚未完成海試的情況下,無法直接宣布結束。他指出,等到台船正式向立法院報告,外界就會知道測試已全部完成,交艦時程也將更加明朗。然而,完成海試並不代表潛艦可以立即交付海軍。陳政宏解釋,後續還須獲得海軍同意,並處理驗收文件、設備整理、缺失調整及必要行政程序,連艦體清潔、相關布置和交艦典禮都需要時間安排。台船內部估計,這些工作約需一個月,因此能否趕上年底前交艦,除了取決於深水潛航等測試是否順利,也與後續驗收及整備進度有關。待相關程序完成、交艦日期確定後,才會正式對外公告。對於海鯤號從設計到建造的過程,陳政宏坦言,台灣面臨的條件與部分國家不同。有些國家可以採用國外先進造船廠的設計圖與建造技術,並獲得原廠協助,但海鯤號必須由台船自行投入研發與建造,過程中遭遇不少挑戰。尤其海鯤號是首艦,建造計畫受到國際關注,全球能提供相關材料與零組件的廠商原本就不多,加上大陸方面阻撓,讓設備採購更加困難。即使完成建造,也必須經過反覆檢驗與測試,才能逐步確認潛艦各項系統的可靠性。陳政宏表示,海鯤號從計畫推動到首艦建造,前後約花費10年,以首次自行研製潛艦而言,他認為進度已算相當快。至於外界流傳的各種建造問題,他強調,實際作業並未遭遇無法解決的困難,但因台船受到保密條款限制,無法對個別傳聞證實或否認。他進一步指出,潛艦屬於高度敏感的軍事裝備,各國對設計、建造及測試資訊通常相當保密,涉及性能的相關數據,往往要到最後才由軍方決定是否公布。即使公開數據,其可靠程度及可能存在的模糊空間,也需要另外看待,因此台船不會隨外界傳聞逐一回應。另外,談到船舶驗收制度,陳政宏也說明造船業常見的「減價驗收」方式。他指出,部分船舶若出現輕微瑕疵,但修正需要耗費很長時間,買賣雙方可以透過協商,以減少驗收金額的方式處理。台船高層補充,這類情況通常涉及個別設備或材料未完全符合契約規範,但前提是不影響船舶主要功能及航行安全,才可能採取減價驗收。不過,相關說明僅是對造船業一般作法的解釋,並未證實海鯤號將以相同方式交艦。隨著海鯤號即將進入深水潛航階段,最後幾項海上測試的結果,將直接影響後續驗收及交艦安排。陳政宏表示,台船仍朝年底前交艦的目標推進,但確切日期必須等測試完成、向立法院報告並辦妥相關程序後,才能進一步確定。
買房8年才知「客廳上方睡著7歲童」! 警一挖屋頂真的有遺骨
大陸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一名李姓女子,2017年買下一間頂樓中古屋,8年多來一直將房屋出租,直到今年10月與鄰居閒聊,才震驚得知客廳正上方的屋頂平台竟有一座墳墓,裡面安葬的是一名因病過世的7歲男童,而且早在她購屋前8年就已存在。李女隨即報警,警方開挖後發現部分遺骨,目前已取走進一步鑑定。警方已將挖出的部分遺骨取走,進一步進行鑑定。(圖/翻攝自微博,科普君)綜合《都市快報橙柿互動》及《科普君》10月7日至8日消息,李女購買的中古屋位於住宅大樓7樓,也是整棟建築的最高樓層。她10月4日返回查看房屋時與鄰居聊天,沒想到一段看似普通的談話,竟讓她第一次知道樓上藏著一座存在多年的墳墓。墳墓所在位置就在李女家客廳樓板正上方。鄰居透露,墓中安葬的是一名7歲男童,孩子生前就住在同一處院落,2009年因病過世後,於同年9月被埋葬在屋頂。至於當初為何選擇住宅頂樓作為安葬地點,附近住戶也不清楚。以時間推算,李女2017年買下房屋時,男童已在屋頂安葬約8年,但整個購屋過程中,前屋主及房仲均未向她提及此事。房屋交到她手上後持續出租,直到2026年10月才因鄰居談起往事,讓這個隱藏多年的情況曝光。得知屋頂真的埋有人後,李女立即報警。警方抵達後將墳墓挖開,並從中發現部分人類遺骨,隨後取走骨骸進行進一步鑑定。屋頂上的墳墓相當簡易,主要以建築廢料堆砌而成,開挖後中央留下一處坑洞。李女也拿出手機拍攝的照片,指著畫面表示:「你看,昨天牙齒都還在裡面。」從2009年9月至今,這座墳墓已存在約17年。對李女而言,真正難以接受的是自己持有房屋8年多,卻始終不知道客廳上方埋有遺體。她認為,這項情況可能對房屋造成一定影響,前屋主在交易時卻沒有說明,因此希望找到對方承擔相應責任,但目前仍聯繫不上人。這起事件也牽涉中古屋交易的重要資訊揭露問題。律師指出,房屋屬於重大交易標的,凡是可能影響買方締約意願、房屋使用價值及交易價值的重要事項,賣方原則上應主動告知。若能證明前屋主明知屋頂存在墳墓,出售房屋時卻故意隱瞞,司法實務上可能被認定構成詐欺,買方可依法請求撤銷買賣契約,或主張實際損失賠償。不過,前屋主是否知情仍須依相關證據認定。此外,相關權利也受到時間限制。律師提醒,撤銷權須在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損害賠償請求同樣有相應時效。購買中古屋時,除了實際查看屋況,也可向附近住戶了解房屋過往情形,降低重要資訊未被掌握的風險。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把焦點放在責任歸屬。有人認為,如果前屋主早已知道屋頂有墳墓,出售時就應主動告知;也有人認為,屋頂可能屬於公共空間,因此不能僅因墳墓位於7樓住家上方,就直接認定前屋主一定知情。房屋多年來一直出租,也讓部分網友關注承租人的處境,認為實際使用房屋的租客同樣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面對這項特殊狀況。至於有人提出男童當年的死亡證明、安葬程序,以及將遺體埋在住宅屋頂是否符合當地殯葬管理規定等疑問,目前相關資訊仍未明朗。
曾為陸客最愛鳳梨酥! 維格餅家宣布10/20終止興櫃股票買賣
曾以「陸客最愛鳳梨酥」打響名號的糕餅連鎖店維格餅家(2733)今(5)日公告,受到台灣入境觀光政策及市場環境影響,並考量經營發展規劃及資源配置,董事會已決議主動申請撤下興櫃買賣。維格餅家表示,目前已接獲櫃買中心通知,公司股票將自10月20日起終止興櫃櫃檯買賣,推薦證券商於終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維格餅家表示,受到台灣入境觀光政策及市場環境影響,公司基於經營發展規劃及資源配置的考量,董事會已於115年09月30日決議通過主動申請終止本公司股票於興櫃櫃檯買賣。根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今日證櫃審字第11500061613號函文,自10月20日起終止與維格餅家簽訂的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契約,同時停止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票共2459萬8400股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維格餅家指出,股票終止交易前,推薦證券商仍須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據了解,維格餅家過去主要透過旅行團、導遊及地接業者拓展觀光客市場,並在新北市五股設立觀光工廠,曾隨著陸客來台觀光熱潮,公司營運快速成長,2014年營收達13.35億元,每股純益8元。不過,隨著主要客源減少,加上後續受到疫情影響,國際旅遊停擺,維格餅家營運也受到衝擊。雖然疫後觀光市場逐步恢復,但公司仍未回到過去的營運規模,今年上半年營收約1.54億元,每股虧損1.04元。日前維格餅家因股票達興櫃暫停交易標準,公布最新自結財務資訊,8月營收為3883.5萬元,單月稅後純益211.6萬元,每股盈餘0.088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100%。在宣布撤下興櫃後,維格餅家股價也出現劇烈震盪,股價一度重挫逾43%,最低來到每股4.88元。不過近2個交易日股價走揚,今日收在16.05元,上漲7元,漲幅約86.41%。維格餅家透露,未來將持續推動業務轉型、拓展銷售管道及發展新業務,待業績改善後,將視情況重新申請登錄興櫃。
公布小卷檢驗結果「均正常」 北市教育局:指控應回歸科學證據與事實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今(2)日表示,針對議員指稱學校因食用小卷發生集體食物中毒及身體不適等情形,教育局嚴正澄清,日前送驗的同批號小卷食材檢驗報告已出爐,結果「均屬正常」。該批食材除供應金華國中外,也供應民族國小、景興國小等多所學校。並強調,相關指控應回歸科學證據與事實,勿再以未經證實的說法造成恐慌。針對外界關注景興國小師生身體不適情形,教育局說明,校方於9月24日接獲通報,同一樓層共有12名師生陸續反映身體不適,包括11名學生及1名教師。經醫師評估,多為疑似流行性腸胃型感冒、諾羅病毒、消化不良等情形,相關師生已於9月29日全數康復。教育局表示,校方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啟動應變處理,完成校安及衛生局通報;教育局基於審慎原則,立即會同衛生局進行留樣檢體採樣、疫調及供餐場域稽查。經查,景興國小由團膳中央廚房供餐,同一廚房供應的其他三所學校均未接獲師生身體不適情形。教育局提到,衛生局於9月24日上午約11時30分派員前往景興國小廚房進行環境衛生稽查,針對撈菜網生鏽等缺失,已當場開立限期改善單;並同步採集工作人員手部檢體、前一日(23日)午餐留樣檢體、撈菜網及烹煮鍋具等送驗。後續屆期複查如仍不符合規定,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在校園防疫及環境維護方面,教育局說,校方於9月24日上午即針對身體不適班級所在區域及鄰近廁所進行全面清消,放學後再執行全校深度消毒,並由各班導師持續掌握師生健康狀況。教育局強調,校園食安與師生健康是最重要的原則,後續將持續追蹤衛生局檢驗結果,並視結果依契約規定辦理後續處置,同時加強健康監測、衛教宣導及供餐管理,嚴格把關校園食品安全。
駁「台電強搶工作船施工」 台電:富崴消極履約依約接管
有關審計部指出台電推動離岸風電及電網工程相關問題,台電今(2)日表示,離岸一期風場進行改善優化,持續提升設備可靠度與發電效能,可用率逐年攀升。強化電網工程規劃則將滾動檢討,滿足離岸風場併網需求同時,力求發揮電網最大效益,並保障財務健全,相關電網強化投資未來仍可供其他年度併網風場使用,費用可有效回收。此外,針對媒體報導指「台電強搶工作船施工」,台電澄清非屬事實。離岸二期承包商富崴因自身經營不善,風機安裝下包商解約,富崴主動請求並同意台電接管風機安裝契約。惟後續富崴仍履約消極,台電只好依約接管船機設備與海事工程整備工作,並向債權銀行完成租船作業,依約出航施工,一切符合契約規定且有紀錄可稽。目前台電努力推進離岸二期工程,工作船已出海進行安裝,力拚年底前完工。針對審計部關切離岸一期發電成效,台電說明,離岸一期風場商轉初期,需時間調校以適應環境,因此運維次年起規劃諸多改善工作項目。去(2025)年可用率為92.83%,相較首(2022)年73.24%,經逐年辦理改善工作已大幅提升機組可靠度,今年仍將針對風機運轉弱點續辦改善作業。此外,風力機組之發電量也與風速直接相關,一期風場所在之彰化外海,去(2025)年之平均風速9.38m/s,較前(2024)年9.71m/s弱,故發電量低於前年,但去年可用率高於前年。針對審計部指出離岸二期因台電契約制定有漏洞導致增加契約價金,台電說明,有關風機及海上變電站下部結構之契約需求,在台電離岸一期與離岸二期之規定均相同。離岸一期廠商已按契約施作完成亦未就該項提出疑義,現因離岸二期廠商就合約解讀認知差距,故向工程會提出調解。工程會於調解時認定風機及海上變電站下部結構使用之「特高強度無收縮水泥砂漿」材料,性質、功能及施工方式與鋼結構及機電設備不同,因此建議給付追加款,台電公司予以尊重並接受。針對審計部關切離岸風電強化電網工程成本,台電說明,配合離岸風電政策,台電推動兩階段電網強化工程「一期計畫」及「一階計畫」。考量部分風場開發不確定性,「一期計畫」中可行性高的併網點及對應容量先行沿用,且併「一階計畫」再增電網供區塊開發案場運用。未納入者待「一期計畫」執行完畢後滾動檢討,請主管機關協助確認場域開發可行性。台電表示,將待一期計劃整體執行完畢後,進行整體收支結算並函詢主管機關及相關利害關係人各併網點持續運用可行性,以發揮電網最大效益,並保障財務健全,相關電網強化投資未來仍可供其他年度併網風場使用,費用可有效回收。
薔薔談合法代孕惹議! 鍾明軒發聲「先有人才有法律」:公眾人物發言不只是分享選擇
藝人薔薔(林嘉凌)日前談及代孕議題,表示自己考慮尋求代孕生子,引發外界熱議。對此,網紅鍾明軒今(1)日提出質疑「我們到底能不能因為我想成為父母,就取得另外一個人的身體9個月的使用權」,並認為公眾人物談論代孕不只是分享個人選擇,也可能因自身影響力而對大眾產生作用。鍾明軒今(1)日在IG限時動態表示,公眾人物在大眾平台談論代孕,「真的不只是分享自己的選擇而已」,在現今社會,公眾人物的話甚至可能比父母、長輩或老師更容易被部分孩子接受,進而影響他們未來的想法與選擇。鍾明軒指出,代孕最具爭議的問題之一,就是是否能因為有經濟能力、想成為父母,就取得另一個人身體9個月的使用權。他認為,尊重生命這件事本該是人類的集體共識,「但在這個世界,似乎法律可以凌駕在生命之上,讓我覺得非常變態」。鍾明軒也進一步表示,代孕的9個月裡,一個人的身體、荷爾蒙、器官、醫療選擇、生活方式甚至生命風險,都被放進另一個人的生育願望裡,如果代孕者在懷孕3個月或5個月時改變想法,是否仍能重新決定自己的身體,「但這個反悔是不是就違反了契約本身?那責任到底該算誰的?」對於「只要合法就可以」的看法,鍾明軒直言,本來就是先有人,才有法律,法律固然重要,需要處理責任與權利,「但如果最後變成連生命這件事情,都好像只要找到一個合法的方式,就可以回答所有問題,我會覺得很荒謬」。鍾明軒最後提到,雖然代孕在部分國家可能是可行且合法的生育方式,但還是有很多人對這些行為進行倫理道德上的審判。鍾明軒透露,倫理與道德或許在部分新世代眼中不容易被接受,但也正因為存在這套道德系統,「讓我覺得這個世界多了份人們集體提供的溫柔」。鍾明軒認為,尊重生命是人類的集體共識。(圖/翻攝自IG/big_star_k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