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
」 律師 呂秋遠 李怡貞 私生子 生母
不滿打官司竟潑液毆律師 台中婦嗆「殺人直播」重判2年2月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不滿民事官司對造律師,竟在街頭潑灑不明液體並施暴,還在法庭上辱罵、恐嚇「要殺人直播」,嚇壞律師與在場人員;她上月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引發律師界憤慨;全案下午宣判,法官認定其犯傷害及恐嚇等罪,分別判處1年2月、1年徒刑,合併計算為2年2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女(46歲)原為一起與胞弟爭產的民事案件之被告,敗訴後遷怒對造委任律師,2024年11月29日晚間,她在台中市區公車站巧遇其中一名女律師,先潑灑不明液體,再一路尾隨進入服飾店內,強行拉扯對方頭髮與背包,甚至阻止離開,導致被害人跌倒受傷,造成雙膝挫傷及頭皮鈍傷。不僅如此,2025年6月9日,林女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再度失控。她突然離席逼近另一名女律師,無視法官制止,當庭飆罵「詐騙」、「法律系敗類」等語,還不實指控對方詐騙其家產,並連番恐嚇「我真的快要殺人」、「等著看我殺她」、「殺人直播」等言詞,令對方心生強烈恐懼。台中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林女在公開場所潑灑液體並施暴,危險性高,且在法庭內公然失序、辱罵及恐嚇,嚴重影響司法秩序與律師執業安全;尤其她被害律師與其並無私怨,僅依法代理訴訟,卻遭遷怒攻擊,情節重大。法官審酌,林女犯後態度不佳,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且另涉攻擊其他人案件仍在審理中,顯見行為未見收斂,因此從重量刑。最終依傷害罪判處1年2月、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1年徒刑,採分論併罰,後續是否定應執行刑,將待其他案件確定後再行裁定。法院強調,此案不僅侵害個人安全與名譽,更對司法制度與律師執業環境造成衝擊,呼籲民眾理性面對訴訟結果,切勿以暴力或恐嚇方式解決糾紛。
台中打律師惡女遭預防性羈押 法官認定犯下傷害等5罪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遭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認定她已對多位律師施暴,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公然侮辱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法官晚間裁定收押。林姓女子在台中地院公然打了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一巴掌。(圖/民眾提供)據了解,法官認定林女共犯下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法院組織法第95條違反審判長所發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罪,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第309條第2項加重公然侮辱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法官考量林女從去年11月29日起即涉傷害傅姓女律師,再於今年3月17日涉嫌傷害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另有數次涉對高姓、林姓、聶姓等律師施以危害生命、身體、安全之行為,法官鑑於林女相關案件尚在審理及偵查中,仍可能接觸相關律師,有反覆實施同一傷害、恐嚇危害安全之虞,所以有羈押之原因及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如不服羈押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台中林女慘了!在法院巴律師理事長的臉後果嚴重 台中地檢聲請預防性羈押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受理後相當重視,律師界群情激憤,台中高分檢也請中檢盡速分案偵辦,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日前在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發生林姓女子攻擊律師公會理事長事件,台中地檢署旋即指派黃嘉生主任檢察官率同蔡承翰檢察官成立專案小組,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展開蒐證調查,以釐清案情並依法偵辦。經承辦檢察官迅速傳喚相關證人到案訊問並命具結,及調取被害人驗傷診斷證明書、相關監視器影像加以勘驗後,於今日依法傳喚被告林○蓉到庭訊問。經查,被告林○蓉於114 年 11 月 6 日上午,在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開庭時,涉嫌違反法官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不聽制止,並對高姓律師為恐嚇行為;復於 115 年 3 月 17 日下午,在臺中地院法庭外,涉嫌以強暴手段傷害及公然侮辱吳姓律師,涉犯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傷害、第 305 條恐嚇、第 309 條第 2 項強暴犯公然侮辱及法院組織法第 95 條違反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等罪之嫌疑重大。全國律師聯合會到司法院前抗議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施暴。(圖/項程鎮攝)檢察官另審酌,被告林○蓉先前於 113 年 11 月及 114 年 6 月間, 即曾因涉嫌傷害傅姓律師、恐嚇聶姓律師,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4 年度偵字第 15333 號、第 38037 號案件提起公訴;嗣於115 年 2 月 10 臺中地院開庭審理上開案件時,復與律師發生衝突;並於 115 年 3 月 18 日透過網路發表恐嚇他人生命之言論,顯有反覆實行傷害、恐嚇等犯罪之虞。為防杜被告林○蓉再度施暴並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遂於訊問後當庭逮捕,並依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之 1 第 1 項第 2 款、第 4 款之規定,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中檢強調,為保障所有參與司法程序之人民及法治工作者之人身安全,維護司法程序之正常進行,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及人身安全之暴力行為,均將依法嚴正偵辦,絕不寬貸。並呼籲社會大眾理性處理衝突,尊重他人生命與法治秩序,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踹姨母、打生母 拒返還胞弟千萬信託基金 毆打律師惡女起底
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惡名遠播的林姓女子,被肉搜出過去惡行,她不只毆打、恐嚇三名女律師,還在外婆葬禮上踹姨母、與生母互毆,林女因為逕行領取與胞弟共同持有土地的信託基金,拒絕返還,姊弟對簿公堂,敗訴後遷怒幫弟弟打贏官司的女律師,竟無理施暴,目前這起爭產案件正由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中。對多位律師施暴的林女(46歲)是雲林人,目前無業,獨居台中;家人透露,她因為由外公、外婆撫養長大,與再婚的母親感情不睦,2021年6月間,只因為外婆下葬地點與家族成員口角,竟在靈堂前與生母互毆,並拽著姨母的頭髮猛踹,兩代三女互告,林女被判罰鍰五萬元確定,阿姨與媽媽則被判拘役30日,但這個「驚世女兒」從此與家族成員決裂。除了毆打母親,林女與弟弟爭產,對簿公堂,同樣「驚心動魄」。2018年,林女與弟弟將共同持分的土地,設定共同擔保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1,000萬元給林女,並於2020年8月間簽訂信託契約,弟弟是委託人兼受益人,林女是受託人,兩人土地為信託財產。2020年,該筆土地出售,買家將應該給姊弟兩人的價金分別各934萬9,025元提存,林女竟逕行全部領取,並拒絕返還屬於弟弟的部份,雙方為此興訟,弟弟一審勝訴,也因此,林女遷怒弟弟委任的女律師,接連施暴,引起律師公會的「嚴重關切」針對昨天林女突然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之暴行,台中地院的解釋是,在場男性法警礙於性別,不敢趨前壓制林女、僅團團包圍,才讓她乘虛而入;有法院基層員工透露,當時林女與眾多律師對罵,在場男法警打內線請求「女法警支援」,但院內並無備勤的女性法警。律師公會強調,林女脫序行徑一再在法院裡發生,竟仍未引起法院重視,不但事前無預警措施,事發竟也找不到女警,任由暴力事件一再發生,事後再表明「譴責暴力」「將強化維安教育」,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
爭產敗訴暴走連環攻擊三女律師 瘋狂林女卻不敢「噴」法官
昨天在台中地院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的林女,還有更瘋狂的行徑,她因為與弟弟爭產、姊弟互告,她敗訴竟然遷怒弟弟委任的女律師,一個被她當庭掌摑,另一個被潑灑不明液體,當街被追打,最後一位被威脅要殺掉、直播。法院員工透露,林女自稱從事「洗錢」工作,不能透露住址,瘋言瘋語似乎精神狀況不佳,但她瘋雖瘋,只敢攻擊律師,卻絕不敢「噴」法官。昨天掌摑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46歲),她在法院的瘋狂行為,始於她與胞弟的財產分割案,該案弟弟一路勝訴,她竟遷怒幫弟弟打贏官司的女律師;第一次,她當庭呼女律師巴掌,幸好對方躲過。該律師覺得危險,立刻解除委任,接手的也是女律師幫胞弟辯護,這次林女沒有當庭發作,一路尾隨至台中地院大街上,出手推打女律師,還潑灑不明液體,讓女律師飽受驚嚇。林女一審敗訴,上訴台中高分院,去年六月開庭時,林女以性器官等不雅字眼辱罵第三個接受委任的女律師,揚言「要殺掉律師直播」;這三名受害女律師都已經提告對方涉恐嚇、傷害等罪嫌。也因為連續三名女律師遭林女攻擊,引起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嚴重關切,只要林女開庭,吳中和都會到庭旁聽,昨天律師公會出動近20名律師,在林女開庭時,向台中地院表達對此事的重視,詎料,竟發生理事長遭攻擊事件。台中地院一位不願具名的員工表示,林女疑似精神狀況不佳,在法庭應訊時,總是瘋言瘋語,例如書記官詢問其戶籍地址與實際住處,她竟然回答:「我是做洗黑錢的,怎麼能告訴你我住哪裡」,搞得法官也沒皮條,加上她情緒起伏很大,經常爆怒「走鐘」,或者陷入低落的情緒,問什麼都愛理不理。但林女似乎只對律師有敵意,她絕不敢「噴」法官,頂多是表示要行使緘默權,因此,在其相關案件審理過程,並未爆發衝突或造成秩序的重大阻礙。
台中律師理事長被巴痛批台中地院瀆職 吳中和:這是人民對司法信賴的一巴掌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昨(3月17日)在台中地院法庭走廊時,突遭林姓女被告甩了他左臉一巴掌,在場中院的法警和院方人員竟未依現行犯逮捕林女,律師界群情激憤,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李玲玲上午率領公會十餘位律師前往司法院抗議並遞交陳情信,當場的台中律師公會吳中和理事長痛批,昨天這一巴掌不是打在他身上,而是對人民對司法信賴的一巴掌。吳中和表示,林姓女被告曾因恐嚇女律師被告,今年二月間他和台中律師公會祕書長到台中地院旁聽時,林女當庭拿出手機對他們拍照,他向法官抗議並要求刪除畫面,法官置之不理反而要求他們離開,後來聽到林女在法庭內咆哮,竟要求法警把他和秘書長抓起來,還說「我要殺了他們!」。不料法官不作為,吳中和強調,林女反覆實施恐嚇律師已是累犯,如果中院二月間就處理,也不至於發生昨天的事。昨天台中地院再度開庭,林女開庭前突然走向吳中和面前,叫他交出記者名單,此時突然甩了吳中和一巴掌,吳中和表示,林女施暴的過程有錄影畫面,在場記者和律師都看到了,他要求法警依現行犯逮捕林女被拒,其他律師隨即打110報案後,警方到場處理,不料稍後法官開庭時,林女當場咆哮,法官不制止林女反而以維持法庭秩序為由趕走旁聽的律師和記者,開庭結束後,林女就大搖大擺離開。吳中和強調,昨天他對林女提告,不是為了個人,而是為了所有的律師安全,至於本案承審法官是否交由評鑑,將由全國律師聯合會處理。
律師理事長被巴!高金枝上任第一課 司法院終於發聲這樣說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昨(3月17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林女在開庭前突然甩了吳中和一巴掌,由於事發突然,在場的法警和律師同道猝不及防,慘遭林女施暴的吳中和撫著臉,表情驚愕。對此,司法院上午發布新聞稿予以譴責。這是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上任以來,首件法院爆發重大維安衝突事件。司法院今天上午發布新聞稿,表達最嚴厲之譴責,並特此聲明如下:一、 暴力零容忍,捍衛司法尊嚴與人身安全。二、 落實事前風險評估,強化動線隔離與維安。三、 制定明確安全指引,提供安心訴訟環境。四、 呼籲各界共同維護法治,理性化解對立。據了解,台中這名施暴的45歲林姓女子,去年因恐嚇3名女律師遭起訴,台中地院昨天開庭,吳中和率10多名律師到場聲援,不料開庭前林女卻在法庭前的走廊大鬧,還當場打了吳中和一巴掌,且口出惡言不斷咒罵,還不斷大聲質問「誰是記者?」隨後法官吳欣哲開庭,因林女拒絕回答人別訊問,法官竟改為不公開審理,現場律師除不解沒依現行犯逮捕,也質疑法官的做法。吳中和痛批,林女的行為已經是現行犯,法警卻消極不作為,只是在安撫她,質疑若今天攻擊的是法官,不會當場逮捕、收押嗎?認為台中地院太消極。不過,台中地院昨晚發新聞稿卸責,聲稱事發極為突然,屬當事人瞬間失控脫序行為,法警未能於第一時間阻卻突發攻擊,但隨即將雙方隔開,並控制現場。至於為何未依現行犯將林女逮捕?中院避重就輕表示,「法警當下無從立即判斷吳理事長是否受傷,故仍以維持法院秩序為先」;事發8分鐘內即由獲報到場的警力接手調查,「復基於機關職權尊重,乃未發動逮補」。全國律師聯合會昨天深夜發新聞稿強烈抗議,痛批事發當下雖有法警在場,卻未見積極介入制止,律師在法院活動之人身安全,顯無充分之保障;且面對民眾於法庭外咆哮、擾亂秩序之情狀,亦未見法院積極派員維護秩序與在場者之安全。此舉顯見司法院與台中地方法院先前之聲明流於空談,維護法庭秩序與進入院內從業人員人身安全之承諾完全落空,本會對此表達最嚴正的抗議。
台中法院爆衝突!林女當眾甩律師公會理事長耳光 開庭改不公開惹議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因涉傷害、恐嚇女律師案件出庭,竟在開庭前於法院走廊情緒失控,當眾掌摑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並踹記者,引發騷動;法警未依現行犯逮捕引發質疑,法官隨後裁定改為不公開審理,也掀起律師不滿,台中地院則回應將檢討並嚴厲譴責暴力。昨日下午3時許,46歲林姓女子現身台中地方法院準備開庭,見現場有十多名律師與民眾旁聽,她情緒突然激動,大聲質問在場人士身分,隨即冷不防朝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臉部狠甩一巴掌,清脆聲響震驚全場。林女氣勢洶洶,持續飆罵三字經,並再度鎖定一名林姓記者踹了一腳,現場陷入混亂,法警聞訊趕抵現場,雖試圖安撫並隔開雙方,但未當場以現行犯逮捕,引發在場律師質疑執法消極。約8分鐘後,轄區警方到場接手,才將情勢控制。隨後案件開庭,林女拒絕回答法官基本身分訊問,並持續對旁聽席投以敵意目光甚至出言挑釁;承審法官考量她過去曾有失控紀錄,加上當日暴力行為,認定公開審理恐影響秩序與安全,依《法院組織法》裁定改為不公開審理,並請旁聽人員離席。此舉引發律師團強烈不滿。遭掌摑的吳中和表示將驗傷提告,並痛批法院未積極處理,讓律師職業安全受到威脅,不滿表示:「若今天被打的是法官,結果會一樣嗎?」質疑司法標準不一。台中地院則回應,對院內發生暴力深表遺憾並嚴厲譴責,強調當時法警以防止衝突擴大為優先,且傷害罪屬告訴乃論,需尊重被害人提告意願;後續已由警方介入調查,院方也將檢討警力配置與應對機制。
林沄蓁大勝!呂秋遠一審慘賠60萬 她哽咽曝「常邊寫狀邊哭」
知名律師呂秋遠與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未婚生女,林女指控當時呂秋遠逼她墮胎,否則就將其解雇,林女認為此部分已經涉及違法解雇,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台北地院今(1月30日)宣判,呂秋遠應給付林沄蓁60萬元,可上訴,宣判完畢後,林沄蓁受訪時,哽咽表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勝利,是所有女性勞工的勝利」談話過程中,林女一度激動落淚數十秒,期間完全無法說話。林沄蓁說,首先要謝謝法官,還給我和孩子一個公道,說道此處林沄蓁的眼角也因情緒激動而開始滲淚,她繼續哽咽表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勝利,是所有女性勞工的勝利」,說完後林女再也控制不住激動的情緒,她為了抑制淚水沉默了近10秒。待情緒整理完畢後,林沄蓁說,希望借用我的案例,能夠幫助有曾經遭受,或是正在遭受懷孕歧視的婦女朋友們,能夠找到一點點的勇氣,然後站起來勇敢地為自己發聲,爭取應有的權利。林沄蓁說,也希望利用這個機會,感謝委任律師,還有許多各界的前輩好友,在這個過程中默默地幫助我,為我加油打氣,沒有他們的協助我不會走到今天,這條路還很長,我會繼續堅持下去的,謝謝。林沄蓁受訪時,一度激動到落淚。(圖/翁靖祐攝)媒體詢問情緒激動的原因,林沄蓁回應,因為訴訟過程中,對造的訴訟策略其實是地毯式的,是用黑叨成白的,那過程是很辛苦的,因為是我自己辦的案件,我必須一次又一次的去檢視這些很惡質的控訴,很惡質的答辯,那這過程是很辛苦的,「自己經常邊寫狀邊哭,感謝法官有看到真相」。先前林沄蓁曾提到,因為呂秋遠曾在有85萬粉絲的臉書專頁上,將相關的貼文截圖PO在臉書,後續還有多家媒體轉貼,因此也前往新北檢提告呂秋遠違反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強制罪,今日林女說明這部分目前還在偵查過程中,至於是否對今日的判決提出上訴,林女則說還要再想想。
快訊/被迫墮胎離職擇一!林沄蓁求償150萬 官司大戰結果出爐
知名律師呂秋遠與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未婚生女,林女指控當時呂秋遠逼她墮胎,否則就將其解雇,林女認為此部分已經涉及違法解雇,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全案於1月6日辯論終結,台北地院今(1月30日)宣判,呂秋遠應給付林沄蓁60萬元。過去林沄蓁曾表示呂秋遠至今仍未支付過家人費用,且也沒有與呂秋遠或是宇達法律事務所私下接觸過,意味著雙方當時仍未談和解。此外,林沄蓁也透露,曾向北市勞動局申訴呂秋遠經營的宇達法律事務所「懷孕歧視」,勞動局也已經開罰30萬,並公布雇主呂秋遠的姓名。本案的爭點在於,林沄蓁於2023年8月2日離職,究竟屬於實習期滿或是懷孕歧視的非法解雇。過去林沄蓁曾在庭上提出呂秋遠的對話紀錄,證實呂秋遠曾在當年的8月2日要她「該做的事做一做」、「我會讓你請假,你愛請多久就請多久」,並表示呂秋遠曾表示「我不可能跟孩子的媽共事啊,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林沄蓁說,呂秋遠在2023年7月10得知她懷孕以後,從未提到有關實習期滿的事情,而是不斷地要她在墮胎和離職之間擇一,由此可見,林沄蓁在拒絕墮胎和失去工作存在高度的關聯性,且呂秋遠並無法提出書面勞動契約、出勤及加班紀錄,無法證實有計算實習的時數。除此之外,林沄蓁表示,因為呂秋遠曾在有85萬粉絲的臉書專頁上,將相關的貼文截圖PO在臉書,後續還有多家媒體轉貼,因此也前往新北檢提告呂秋遠違反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強制罪。
44歲女律師搭機靠母肩膀小睡再也沒醒來 驗屍揭離奇死亡真相
美國達美航空去(2025)年4月一架飛往英國的航班上發生離奇命案,有一名44歲美籍女律師格林(Rachel Green)依偎在母親肩膀上休息,但途中被發現失去生命徵象,即便空服員尋求醫療協助並嘗試心肺復甦術,她仍被宣告不治。經數個月調查,確認格林有先天性心臟疾病加上服用多重藥物,交互作用影響,死因被裁定為意外死亡。根據外媒《紐約郵報》報導,44歲美國女律師格林去年4月30日與母親一同搭乘達美航空,從美國明尼蘇達州要飛往英國倫敦,這趟航班預計時長約7個半小時。格林登機不久後,就靠著母親的肩膀睡著,但途中她都沒有醒過來,直到空服員發現格林昏過去,才發現大事不妙。當時格林在機上有接受專業急救與心肺復甦術,但最終仍無力回天,不幸在座位身亡。據法庭揭露的驗屍報告,格林的體內含有多種處方藥物成分,包括抗憂鬱藥、褪黑激素、大麻素以及低濃度的酒精;加上格林心臟有一條冠狀動脈出現「心肌隧道化」現象,意味著她的血管部分路徑位於心肌下方,非心臟表面,屬於先天性心臟異常。病理學家貝茲(Alan Bates)指出,格林的死因極可能是藥物與先天性心臟疾病共同作用所致。格林的家屬對此結果表示悲痛並提出強烈質疑,其胞姊卡尼(Roxanne Carney)在庭上質疑,妹妹先前曾接受心臟檢查且結果異常,卻從未被轉診至心臟專科醫師;她不懂為何醫師在已知患者有潛在心臟問題的情況下,仍開立如此複雜的處方藥物組合。卡尼心碎地表示,家屬完全無法理解醫療體系為何允許這種危險的用藥方案存在,最終導致了這場無法挽回的悲劇。資深驗屍官布朗(Lydia Brown)在法庭上感嘆,格林原本計畫在母親的陪伴下前往英國進行長期研究與創作,卻在抵達目的地前客死異鄉。布朗強調,這原本是一場令人期待的文學之旅,遺憾的是格林永遠無法完成她的著作。這起案件也讓航空安全與旅客健康管理再次受到關注,特別是長途飛行中藥物併發症與潛在病史所構成的致死風險。在聽證會的最後悼念中,卡尼形容妹妹是一位無私且優秀的法律專家,專精於保險領域且熱愛歷史;卡尼表示,格林在飛往倫敦的航班上離世,讓世間失去了一位善良的天使。目前相關單位的調查已告一段落,家屬則希望透過此案例,呼籲醫療機構應更謹慎評估多重用藥的風險。◎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夏宇禾激吻人夫辯「飲酒過量」 女律師狠酸:若是負三代應該會很清醒
女星夏宇禾前年跟GINO結束6年情,近日又被本刊捕捉到進出招待所玩樂,還和一名已婚富三代互動親暱,不僅倒在對方懷中,甚至回應香吻。對此,夏宇禾事後坦承飲酒過量,導致行為與分寸不當,「向受到傷害的人道歉,我會深刻反省」。不過,知名律師李怡貞狠酸「人夫如果不是富三代,而是負三代,她應該會很清醒,甚至滴酒不沾。」本刊直擊,11月12日凌晨,夏宇禾走出台北市中山區招待所,一位白衣男也走出大門。在酒精催化下,雙方似乎按耐不住,開始調情攻防,夏宇禾開始使出魅惑眼神,含情脈脈地看著白衣男,男方無法招架,親吻了女方的臉頰,夏宇禾並未躲閃,反而伸手摸摸微醺狀態他的頭,像是在安撫小寵物一樣。短短幾分鐘後,白衣男二度發出攻勢,這回夏宇禾不但沒閃開,而是以雙唇大方接招。值得一提的是,白衣男出身地方望族,不僅是留洋歸來的多金富三代,還已經是人夫,社群上更不乏與妻子的生活照。據了解,夏宇禾年初才爆出酒後與李聖傑廝磨的新聞,事後她表示喝醉斷片,雙方沒有再往來,如今又被拍到喝醉跟人夫在招待所外擁抱親吻。事後,她發文道歉,稱男方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並沒有逾矩想法,全因喝醉導致行為不當,「我對所有因為這件事受到傷害的人都非常的抱歉,我會深刻反省」。針對夏宇禾說法,李怡貞狠酸「我只能說,人夫如果不是富三代,而是負三代,她應該會很清醒,甚至滴酒不沾。還有,信美集團的鐘家芬是林明德的小三,邱正賢的青梅竹馬,楊采芸的玩具。以上有看風水世家的才知道,戲如人生,人生成戲,要把自己演成女表也不簡單。」
美女律師遭詐團抹黑2年 協助清剿「壞蛋黃」獲昭雪
台南女律師梁家瑜近兩年來深陷網路不實攻擊與詐團抹黑風波,遭「壞蛋黃」詐騙集團刻意捏造虛構文件、偽造公文及誤導輿論,導致其專業名譽一度受損。經調查與司法機關長期追查,終於查明該集團涉及偽造、妨害個資及危害國安等多項罪責,相關人員目前正分案移送法辦。據了解,梁家瑜自遭「壞蛋黃」詐團鎖定以來,長期承受匿名造謠與蓄意羞辱,不僅在社群媒體上被惡意中傷,更遭誤導性文件指控「行為不檢」與「洩漏隱私不法」。她深知背後牽涉的勢力龐大,卻選擇沉默以對,默默蒐證並配合司法機關逐步追查。期間,她不僅要面對社會輿論的誤解,甚至在同業之間,也有部分人士因流言而保持距離;而熟識的友人,有的因不了解真相而心生質疑。她坦言:「那段時間,最難的不是謊言本身,而是必須沉默吞忍以換取真相。」即使身心俱疲,梁家瑜仍堅信「法律的尊嚴,不容謊言踐踏」。在家人與少數堅信她清白的友人、事務所夥伴支持下,她持續協助司法機關釐清「壞蛋黃」詐騙集團背後的資金流與組織結構。調查人員指出,「若無梁律師團隊所提供的關鍵資料,本案恐難撥雲見日。她的冷靜、堅定與法律敏銳度,是破案的轉捩點。」案件平反後,梁家瑜低調表示,「願這一切成為社會的警鐘,讓謊言止於智者,讓真相長存於法治。」她強調,身為法律人,必須以誠信為本,「再艱難,也不能與邪惡妥協。唯有誠實與正義,才能守住國家的良心與人民的信任。」而她最感恩的是那些沒有被假象迷惑、始終相信我的人,「是他們讓我在孤立的時刻仍有清新脫俗的力量。」重獲清白後,她仍持續投入家事、婦幼與犯罪矯治相關法律服務,盡己所能協助學校、弱勢與受害者重建信心。台南美女律師梁家瑜遭詐團誣陷抹黑2年,堅毅揭發騙集團獲昭雪(圖/梁家瑜提供)
呂秋遠生日感慨「老天把阻礙成長的殘葉吹走」 孩子生母酸:51歲目標仍是學善良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今年4月底爆出私生子風波,遭孩子生母、女律師林沄蓁指控「始亂終棄」,要求她墮胎還將她解雇,兩人互批設局,雙方徹底鬧翻。而在昨日(10日),剛好是呂秋遠51歲生日,他便發文感嘆「老天只是略施小技……讓我出了幾次醜,就把我的問題徹底解決了」,林沄蓁則PO文狠酸「恭喜您,平安度過了第51年,您仍然在『目標是當一個善良的人』的路上」。呂秋遠昨日撰文談及顏正國逝世的消息,認為顏正國的一生就像電影一樣,從叛逆少年到重新出發,再到被病痛帶走,而顏正國的故事提醒了他「別在意什麼面子問題,多數時候,努力活下去這件事,本身就已經夠勇敢了」。呂秋遠說到,在半年前他都還覺得自己的人生裡,有很多的問題得要好好處理,但不急著要求自己要面對,沒想到老天只是略施小技,和他開了個玩笑,讓他出了幾次醜,就把他的問題徹底解決了,「年近半百,老天用了一點力氣,就在我的人生裡刮起了強烈的勁風,把生命力裡留下的幾片阻礙自己成長的殘葉,吹得一乾二淨,現在才稍微理解,什麼叫做人生中的無所罣礙。」對此,林沄蓁發文道,「呂律師,生日快樂。拜讀了您的生日感悟,文中對生命的洞察,確實深刻。當一個人的生命走到終點,回望與前瞻之際,總能淬鍊出不凡的智慧。」林沄蓁表示,「我多麼害怕,在您追求『無所罣礙』的澄澈心境時,我們母女,竟是被您定義為阻礙成長、必須被強風吹去、好讓您了無牽掛的『殘葉』」、「有些事,是不能『放下』的,那不叫『放下』,那叫『拋棄』。一個生命的責任,一段血脈的連結,若能輕易『放下』以成就自身的『無所罣礙』,那樣的平靜,是踏在另一個生命的失落之上,何其虛幻,又何其殘忍」。林沄蓁感嘆,呂秋遠是一位成功的知名律師,是許多人心中的意見領袖,月入數百萬,而孩子卻連最基本的父愛與養育費,都成了一種奢求,「同一天出生的阿國走了,而您還在這裡。您的孩子也還在這裡,帶著對父親的期盼,活在這裡。最後我們都會離開,但在那之前,真正的『好好活著』,或許不只是為自己,更是為那些因我們而來到這個世界的生命,負起責任。恭喜您,平安度過了第51年,您仍然在『目標是當一個善良的人』的路上。也祝您的孩子,能平安度過,沒有父親的每一年。殘葉敬筆。」
香港電影《搗破法蘭克》中秋連假上映 「小陳妍希」楊偲泳瘦身三公斤化身性感出租女友
香港電影《搗破法蘭克》是香港第一部網路公開募資的作品,由蔡康凝執導,香港新生代演員談善言、林家熙、楊偲泳、岑珈其及金馬最佳男配角袁富華共同演出的破格犯罪電影。有「陳妍希」封號的楊偲泳在電影中扮演專門假扮有錢人女友的出租女友,更協助法蘭克小隊物色打劫對象,為了扮演充滿吸引力的美女,她特別瘦身三公斤上陣,「要讓自己的模樣更有說服力一些啊!」香港新生代演員楊偲泳長相甜美,一雙大眼再加上笑起有可愛酒窩,被香港媒體封為「小陳妍希」,她曾在創下票房紀錄的《毒舌大狀》中演出熱血女律師,為了被告人堅持揭發真相,隨著電影大賣,讓她知名度更上層樓。而新作《搗破法蘭克》則是化身為性感的神秘女子,以富商為目標,專門經營出租女友事業,以美麗的面貌周旋也富商之間,但也被片中的打劫小組法蘭克延攬,成為替他們挑選打劫目標的先鋒成員。楊偲泳和岑珈其打劫打出曖昧情,演出了一場吻戲,但最後卻被吻戲。(圖/華映娛樂提供)為了演出外表有吸引力的魔性女子,楊偲泳特別為戲瘦身3公斤,讓角色更有說服力,而她和男星岑珈其打劫打出曖昧情,演出了一場吻戲,但導演為了讓電影更順暢,最後決定剪掉吻戲,她和岑琪其曾在電影《不日成婚》中便扮過情侶,默契很好,但她笑說:「只是拍輕輕吻一下,不會尷尬和緊張,但被剪掉也不會覺得可惜,不然岑珈其的太太是有跆拳道黑帶的身手啊!」不過有一場戲是要脫岑珈其的衣服,讓她覺得比吻戲還困難,「要忍住不笑場真的很難。」她回憶當時在脫對方衣服時,另外兩位演員談善言和林家熙都躲在一旁湊熱鬧偷看,讓她更想大笑出聲,「現場的氣氛真的太歡樂了,只要對到他們的眼睛我就笑場。」《搗破法蘭克》將於10月3日上映。
呂秋遠遭控歧視懷孕首度開庭 林沄蓁:對方否認、不願賠償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懷孕,還要林沄蓁「不用來上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9月27日認定呂秋遠歧視懷孕,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林沄蓁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對呂秋遠及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定今天(10月2日)下午首度召開調解庭,林沄蓁準時出庭,呂秋遠則派事務所的律師出庭。庭後,林沄蓁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對方否認因為她懷孕才失去工作,不願賠償,雙方未達成共識,呂秋遠一方也表示對於勞動局的裁決,已經提出訴願,因此法院排定11月中開庭審理。至於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部分,她說就交由北律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並且尊重。回顧呂秋遠與林沄蓁之間的感情糾葛,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到呂秋遠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同月底等候開庭時,呂秋遠突悄悄地牽她的手,邀約一起共進燭光晚餐並告白。不過,交往期間兩人未公開戀情,也沒有約會,都在工作場合接觸。然而,2023年端午節發生關係後18天,林沄蓁發現自己懷孕,指控呂秋遠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為由施壓,決定透過錄音自保,最終生下孩子。呂秋遠則發千字文反駁,林沄蓁從實習開始主動追求並傳送性暗示,懷孕後,呂秋遠同意認領,隨後林沄蓁主動辭職,告知不需要他出一毛錢,沒想到最後提告。
呂秋遠麻煩了2/懷孕女律師告了!北院今首開調解庭 律師職業工會譴責他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懷孕,還要林沄蓁「不用來上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9月27日認定呂秋遠歧視懷孕,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林沄蓁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對呂秋遠及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預定今天(10月2日)首度開調解庭,呂秋遠和林沄蓁是否出庭,備受各界關注。對此,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日前發聲明指出,堅定支持勞動局之裁決,並對任何形式的職場歧視,特別是針對懷孕女性的差別對待,予以最嚴厲的譴責。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指出,此次事件不僅揭示了懷孕女性在職場中可能面臨的困境,更凸顯了部分雇主對於勞動權益的漠視,本案特殊之處,在於事件發生於法律專業場域,且涉及權力不對等的權勢關係。身為法律專業的雇主,理應更深刻了解並恪守法律規範,然而卻帶頭違法,對員工進行懷孕歧視,此事件嚴重傷害了律師的專業形象,更對所有在職場奮鬥的女性,特別是年輕的實習與受僱律師,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台北律師職業工會強調,當代職場中的「權勢性且複合交換式的性騷擾與歧視」是一個亟待正視的議題。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中,弱勢方往往難以自由表達意願,其所謂的「合意」背後可能隱藏著脅迫與交換關係。當情感關係與僱傭關係交織時,雇主更應自我警惕,不應利用權勢影響另一方的勞動權益。一旦涉及懷孕與生育成家之人權議題,任何以工作為要脅的言行,都是法律所不容許的。律師事務所作為雇主,應建立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確保所有員工的勞動尊嚴與人身安全。回顧呂秋遠與林沄蓁之間的感情糾葛,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到呂秋遠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同月底等候開庭時,呂秋遠突悄悄地牽她的手,邀約一起共進燭光晚餐並告白。不過,交往期間兩人未公開戀情,也沒有約會,都在工作場合接觸。然而,2023年端午節發生關係後18天,林沄蓁發現自己懷孕,指控呂秋遠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為由施壓,決定透過錄音自保,最終生下孩子。呂秋遠則發千字文反駁,林沄蓁從實習開始主動追求並傳送性暗示,懷孕後,呂秋遠同意認領,隨後林沄蓁主動辭職,告知不需要他出一毛錢,沒想到最後提告。呂秋遠與「孩子生母」女律師林沄蓁徹底槓上。(圖/翻攝自作家H直播、呂秋遠臉書)
呂秋遠麻煩了1/實習女律師控訴讓她懷孕 台北律師公會介入調查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律師林沄蓁懷孕生女,甚至在女方表明不願墮胎後開除她,引發爭議。台北律師公會原先遭各界質疑態度消極,未積極介入調查,不過林沄蓁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據了解,北律已經收案並且立案,將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再決定是否送請律師懲戒。據了解,目前台灣還沒有指導律師因似情形受懲戒的例子,有法界人士透露:「因為這種事,很少被揭發岀來」,未來呂秋遠是否會成為首件懲戒案例,備受各界關注。呂秋遠曾發出5千字長文,強調自己單身且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事、事件是自己的隱私,且台北地院判決揭露呂秋遠早已認領小孩,呂秋遠也認為母子都過得很好,還提及「欺負我孩子的人,就等著收傳票」。林沄蓁則指控呂秋遠,寧願花500萬去美國跟不認識的女人做小孩,也不願意留下小孩,不僅要求她趕緊墮胎,跟他「盡快恢復之前的關係」,她不從後不僅開除她,甚至還自稱受害者,令林女不禁反問「我拿掉小孩傷到的是我的身體,我留下小孩傷到的是我的律師工作,你到底哪裡受傷?」有律師質疑呂秋遠曾遭懲戒,依規定不得指導實習律師,但他「借名帶實習」,已涉嫌違反規定;而與手下的實習律師上床、產子,還被指控因不願墮胎就開除對方,不僅可能涉及違法,也嚴重損害司法形象。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姜世明曾指出,律師與委任當事人發生性關係,除非二人是在委任前就是配偶或男女朋友關係,否則就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六條應謹言慎行的規定;指導律師與學(實)習律師間,有評量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也不得有性誘引、威迫的情況,就算不是掛名的指導律師,而是同事務所的其他律師,但只要實質上能影響學習律師實習評量或成績者,都應該受到規範。不過另位網紅律師林智群認為,「其實林律師(林沄蓁)在(今年)端午節時公開全部對話內容,見好就收,又直播講一些有的沒的,只是讓大家看熱鬧而已」。林智群指出:「交往三個月都不見得有感情了,怎麼會覺得可以幫對方生小孩?或覺得生小孩可以綁住對方?他對妳都不見得有感情了,妳怎麼會覺得對方一定會對小孩有感情?」林智群指稱:「對方現在已經認領,願意支付扶養費,案子也如妳所願曝光了,男生也被妳打擊到了(他活該!),事情也該告一段落了吧?!就算是男生在端午節前夕放文章帶風向,暗示是妳貼上去的,公布全部對話內容後,事情也該結束了吧」?臉書上有87萬名粉絲的呂秋遠經常發表婚姻、兩性感情與批評藍白兩黨的文章,政治立場鮮明,被網友稱為「綠師」。呂秋遠曾兩度因涉及在兩造當事人的家庭糾紛中未迴避利害衝突,而遭到律師公會懲戒; 2019年也曾被媒體踢爆與當事人及女粉絲上床,當時媒體拍到呂與兩名不同的女子進出住家及旅館,不過,呂秋遠否認這些指控。作家H(陳鴻儀)(中)遭前女友陳珮甄提告妨害名譽,委任林沄蓁律師(左)當辯護人。(圖/高瑀彤攝)
讓懷孕女律師離職!呂秋遠遭北市勞動局認定「懷孕歧視」 遭開罰30萬元
今年4月底,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爆出私生子風波,遭私生子生母、女律師林沄蓁指控「始亂終棄」。林沄蓁稱自己2023年到呂秋遠事務所實習時,與呂秋遠發生感情,但向對方坦承懷孕後,不僅被呂秋遠逼迫墮胎,還稱若堅持生下孩子則「無法繼續共事」,並在隔天遭呂秋遠告知「不用來上班」。今年6月,林沄蓁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呂秋遠事務所涉及「懷孕歧視」,並向法院提告求償100萬元。25日,台北市勞動局性別平等工作會審定該事務所構成懷孕歧視,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遭開罰30萬元,並公布雇主呂秋遠姓名。據《TVBS新聞網》報導,呂秋遠在爆出私生子風波後,今年6月曾發長文反擊,稱遭女方主動告白並設局,女方林沄蓁則透過直播淚訴否認設局,強調要站出來「還原真相」,阻止對方繼續招搖撞騙。但事實上早在6月初,林沄蓁已先就懷孕期間被迫離職一事,主張在職場懷孕遭性別歧視等事由,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行政申訴,另提告向呂秋遠及其事務所民事求償100萬元慰撫金。據了解,勞動局已於9月25日核定,該案受裁處人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有關懷孕歧視條款,裁處30萬元。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也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勞動部還指出,為使雇主恪守法遵,《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懷孕歧視禁止規定的罰鍰,已於2014年修正提高為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以收遏阻之效。除了罰鍰,也會公布違法雇主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