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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進黨立委、全律會理事長尤美女挨告掏空!北檢不起訴處分
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遭律師界人士告發,她在擔任全律會理事長期間,私自與台北律師公會協議,免除積欠全律會會費1500多萬元,且未經會員大會同意,擅自決定以2.3億元購置會館,虧空全律會存款並負債,告發尤美女背信罪。尤美女找來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律師羅秉成辯護,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尤美女罪嫌不足,今(28)日不起訴尤美女。尤美女是知名律師,丈夫是前司法院大法官黃瑞明,她是「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創會理事長、曾任「國際職業婦女協會臺灣總會」副理事長、「台灣法學會」副祕書長、台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投入婦女運動逾30年。她於民國101年起代表民進黨出任全國不分區立委,擔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她在兩屆立委期間,因致力於推動同性婚姻法案而被同志封為「同婚女神」「媽祖婆」。尤美女自112年1月至113年12月底,擔任全律會理事長,卸任後遭律師界告發背信。告發指出,尤美女明知台北律師公會積欠全律會前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106年9月12日至108年12月31日會費及利息共1538萬多元,並經全律會提告求償,卻未經全律會會員大會討論同意,擅自與台北律師公會達成協會,免除債務,致全律會損失1538萬餘元損失。另尤美女明知全律會113年度預算並未編列購買會館經費項目,且未經專業估價,先於113年4月4日的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提出購買會館討論案,之後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提案,並做成以2.7 億元授權理監事聯會議挑選並購買會館決議,另於同年8月的常務理會上宣布簽約2.3億購買會館,並建議授權洽辦貸款,由理事長代表簽約,主導購買會館案。全律會向金敏投資購買大樓當會館,向土銀借貸1.8億,且設定抵押權未經會員代表大會同意,但該會館尚有租約至今年底,縱使滿租,租金收入僅38萬多,年報酬率僅1.989%,不及土銀貸款利率2.52%,致全律會存款虧空,並背負鉅額房貸,尤涉嫌背信罪。尤辯稱,與北律和解是全律會理監事決議,不是她個人決定,和解促成北律及全律會的團結,至於購買會館決議程序沒有問題,購買會館是對全律會有利。檢方認為,和解案事後已向全律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備查,難認尤有違背職務損害全律會利益,另購買會館致全律會虧空一事,尤罪嫌不足,因此將尤不起訴處分。
未來離婚更容易!婦團憂弱勢一方權益受損 籲贍養費標準應更寬鬆
相愛容易、分手難,婚姻出現裂痕,法律如何保障另一方權益,受到關注。行政院及司法院已根據民國112年憲判字第4號完成修法版本,放寬離婚條件及增訂贍養費相關要件,送立法院審議。不過,婦團認為,未來離婚更容易,對經濟弱勢一方恐怕不利,要求放寬贍養費請求標準。憲法法庭112年作出憲判字第4號,放寬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限制,要求2年內完成修法。行政院會今年2月通過《民法親屬編》修正案,放寬離婚事由,增設分居條款等;另就提出贍養費部分,刪除無過失才能請求,並將生活困難,擴大為離婚時就業能力已減損或就業機會減少者。行政院會銜司法院後,司法院對分居期限及贍養費有部分不同意見,兩案併陳送立法院審議;另有多名立委也陸續提出修正版本。婦女新知倡議部主任王筱涵表示,此次民法修正放寬離婚及贍養費的要件,也就是未來離婚可能更加容易,所以希望制度上能給予更多配套。其中,在就業能力減損認定部分,婦團盼望給女性更多保障。王筱涵指出,現在社會仍存在性別差異,許多女性結婚有小孩後,會因承擔家中照顧責任和家務,調整工作狀況或中斷就業,這樣的家務勞動往往是無償的,所以承擔家務責任的人,在經濟能力和經濟自主性上都居於不利地位,其中包括薪資收入和退休金。她表示,被視為薪資一部分的勞工退休金,也應被納入分配的財產,這點婦女新知和晚晴婦女協會都持相同看法,呼籲政府和立委應廣徵各界意見,並迅速完成修法。律師廖芳萱認為,以前有謀生能力就不能請求贍養費,但有些人從結婚照顧小孩花了20年時間,這段時間減少的工作損失,修法納入也是合理的。至於退休金部分,因為是每個人最低生活保障,也沒有太多,實務上有些人生活還算不錯,她個人持保留態度。
行政院會通過「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 留職停薪育嬰30天可單日申請
行政院會4日將通過「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政委陳時中指出,未來最多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將有30天能以「單日」方式申請,而1年14天的事假與家庭照顧假,最少能以「1小時」為單位請假,預計明年元旦上路。另,未滿30人小微企業,每名受僱者申請1日育嬰留停,政府將提供1000元獎勵金,約143萬家可適用。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子女3歲前得請2年,但申請留停6個月以上,無申請次數限制;至於申請留停30天以上、未滿6個月者,最多申請2次,且要在前10天提出申請。而明年起,其中30日可以「日」申請,原則是前5日提出,若是子女生病停托停課等突發狀況,可前1日申請。陳時中表示,期待透過彈性請假標準,避免育嬰民眾因為一次請太多假,在職場遇到困擾。婦女新知祕書長覃玉蓉認為,彈性育嬰留職停薪結果只開放30天難以滿足育兒家庭遭遇的臨時性需求,仍呼籲要透過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並且把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時限延長至8歲以前。而且,絕對不同意放寬職務代理人加班上限,做為彈性育嬰留職停薪配套。至於家庭照顧開放按「小時」申請,但請假後雇主仍可以扣薪,覃玉蓉坦言,現行勞工未申請家庭照顧假的主因之一就是會扣薪,沒有解決家庭照顧假薪資問題,對育兒家庭幫助不大。另為鼓勵企業配合政策,根據規畫,未滿30人小微企業若有1名受僱者申請單日育嬰留停,政府將提供1000元獎勵金,估計有143萬家小微企業適用。陳時中認為,政府給予協助減輕小微企業負擔,就能形成友善的氣氛。而超過30人的中大型企業若優於法令措施,將列為工作與生活平衡獎參選類別,同時加強輔導中大型企業ESG資訊揭露,提升企業在育嬰育兒相關友善職場措施。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李育家表示,育嬰假對中小企業而言,不論以半年或按日計算,對中小企業都是負擔,以日計,有些商號會擔心沒有協調好,排班不易。陳時中指出,未來有家庭照顧需求者,1年中的事假跟家庭照顧假共14天,未來將能以最低單位「1小時」為標準請假,雇主不得扣全勤獎金。
出生人口暴跌4成 勞動部推「加碼生育給付+彈性育嬰假」
依勞保條例規定,現行女性被保險人生育時,可請領2個月投保薪資生育給付。據了解,為搶救生育,勞動部明年編列逾30億元預算加發生育給付,若以每年約10萬人請領生育給付試算,估計平均每胎可再多領3萬元。此外,勞動部為推動育嬰留職停薪按日申請措施,已編列5億元獎勵中小企業雇主配合政策。我國出生人口數連年下滑,國發會預估,今年出生人口數恐怕只剩下12萬9897人,相較於10年前21萬3598人,暴跌近4成。8年一期的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今年屆期,行政院及衛福部正規畫新一期計畫,其中勞動部為配合政策,規畫明年新增超過30億元預算「加碼」勞工生育給付,減輕育兒經濟負擔,鼓勵國人生育。勞動部官員說,整體計畫仍待行政院統整,但從新增預算規模來看,以及每年約10萬人請領生育給付為試算,估計平均每胎約可再多領3萬元。婦女新知祕書長覃玉蓉說,不了解勞動部加碼生育給付的意義何在?她呼籲不如透過預算提供有薪家庭照顧假,讓有照顧需求的家庭可以運用。賴清德總統在競選時提出「彈性育嬰假」政見,勞動部曾於2024年5月至12月試辦「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計畫」,當時共有89家事業單位參與、其中育有3歲以下子女家長達7600餘位,但僅收到24家、212位申請,申請比率偏低、成效不佳,托育團體直指是規畫不夠彈性所致。《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父母育有未滿3歲孩童,可享有最長2年育嬰留職停薪,而依現行實施辦法,育嬰留職停薪最短需按月申請。勞動部不希望修正《性工法》,而是修正其子法及訂定獎勵計畫,除開放按日申請外,為降低中小微型雇主不樂見勞工申請等障礙,勞動部爭取到5億元預算,以獎勵給予受雇者以「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中小雇主,行政院近日將核定。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王兆慶則說,相較於加發生育給付,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對促進生育更有用,若可以按「小時」申請,會更有彈性,但涉及修法,目前勞動部提出的按日申請則僅涉及修正法規命令,讓家長可以按「日」申請,長期而言還是要修母法。工總2日發布白皮書指出,育嬰留停按日計算,可能對中小企業造成人力調度壓力,應考量中小企業運營情況,維持現行制度,仍以「月」為育嬰留停的申請單位。
專業成護身2/判刑後仍可換縣市繼續執業 醫懲會判決機制存「從輕」疑慮
醫師涉犯性侵病患卻可換縣市繼續營業的問題,引發社會對「狼醫」處置機制的高度關注。儘管法院已判刑,其仍能透過更換診所名稱繼續行醫,凸顯台灣在醫師懲戒與監督制度上的漏洞與爭議,也引出對醫懲會運作、醫界自律及司法與專業機制銜接問題的討論。2021年,精神科醫師孔繁錦在休息室強吻並觸摸女病患,更進一步進行性侵,遭新北地院判刑4年。離譜的是,他在遭起訴後再度涉嫌性騷擾;即便二審因性侵、性騷遭判刑,仍能僅靠更改診所名稱繼續執業。台灣對「狼醫」的判決與處置,究竟出了什麼問題?依《醫師法》第25條規定,若醫師在業務上有重大或重複過失、利用診療犯罪、過度用藥或治療、違反醫學倫理,或其他不當行為,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可移送醫懲會處理。依第25條之1,懲戒方式包括警告、要求進修、限制執業、停業,甚至廢止醫師證書。高雄婦女新知基金會理事長吳惠玲律師指出,由於醫懲會不具調查權,往往須等司法判決確定後才能做出懲處,因此過去不少涉案醫師透過司法程序,拖延停業時間,繼續行醫。(圖/翻攝自高雄婦女新知基金會)由此可知,當醫師在看診過程中做出違反醫師道德或犯罪行為,經患者或家屬等人通報後,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處理。如醫師對決議不服者可請求覆審,則再交由懲戒覆審委員會複審。過去擔任醫懲會委員的律師吳惠玲指出,因為培養出一個醫師所花費的社會成本較高,除非犯下重大錯誤,否則處分通常較輕。而醫懲會在審查時,許多案件也仍在訴訟中,醫師辯方各執一詞,醫懲會又缺乏調查權,因此在司法程序尚未結束前,做出處分十分困難。據了解,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下置醫師懲戒委員會,其中成員三分之二為醫師,過往做出的判決引發社會質疑。公民人權協會調查小組指出,以孔繁錦所涉案件在定讞一個多月後,新北醫懲會都遲遲沒有開會,同業之間彼此都不願意開罪對方的默契,然而鄉愿、姑息卻縱容的醫師的罪行,凌遲被害人的傷口。一位擔任醫懲會資深委員透露,依照過去委員會審議經驗,多數犯下性平案件的醫師只要願意檢討、作出懺悔或願意將功贖過赴偏鄉服務,多數委員都會起憐憫之心,處分限制執業幾個月給予贖罪的機會。之前有一案例是連續侵犯兩位病患,最終醫懲會就決定撤銷其執照,當然外界的聲量很重要,醫懲會也會酙酌輿論的力道決定處分輕重。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認為,若發生有違醫療倫理之事實,醫懲會和醫療團體應主動做出回應,訂定醫療倫理的共識和指引。(圖/翻攝自醫療改革基金會臉書)當被問到是否會有醫界袒護同業的問題存在時,該委員也坦言,不排除有前輩對後輩特別關照,或背後有一些團體的力量存在,甚至特別請託的狀況,不過委員會屬多數決,如果最後結果是輕懲,那也要尊重。不過,每個委員都有社會的責任,如果有不公的事件發生,那就讓大眾的聲音檢討,逐漸將不適任委員導回正軌。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強調,若發生有違醫療倫理之事實,醫懲會和醫療團體可以做的事,絕對比現在更多。自律的專業團體應該在發現問題時主動做出回應,舉例歐美地區,很多醫學倫理的共識和指引,也是在爭議案例出現後,由醫師公會和各科醫學會主動訂定出來,並且釋放公開的訊息,讓爭議事件轉化為機會教育,促使社會大眾和醫界理解目前有哪些議題是大家應該更注意的,建立讓醫病關係更合理運作的界線。
專業成護身1/狼醫平台僅揭露判決確定者 《醫師法》判決空窗期助涉案醫師持續執業
衛福部本月上線的「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狼醫查詢平台)引發爭議,平台揭露的7名涉性平事件醫事人員中,竟有4人仍持續執業。外界質疑,既然案件已判決確定,為何涉案醫師仍能看診?律師指出,問題出在《醫師法》規定過於寬鬆,現行制度並非一旦涉入性平案件即須停職,而是須等主管機關及醫師懲戒委員會作出最終裁決,醫師才可能被限制或停止執業。而這樣的空窗期,等同讓「狼醫」仍有機會接觸病患。2021年,台大醫院婦產科住院醫師黃信穎以「測試」為名,性侵就診女病患。事件曝光後,他雖離開台大醫院,卻在隔年轉任桃園一家婦產科診所繼續執業,持續接觸病患,直到今年5月判決書出爐,才辭職並辦理診所歇業。長達4年的空窗期,無數病患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診療,引爆社會強烈不滿。多年來經過民間團體與立委呼籲,衛福部於今年8月才設立「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試圖揭露涉入性平案件的醫師,保障民眾知情權。然而,平台迄今僅公布6名醫師與1名醫事放射師,其中4人仍在各地執業。由於揭露範圍僅限「性平案件判決確定者」,外界批評這樣的規定形同為「狼醫」築起保護傘。台大醫院婦產科醫師黃信穎2021年性侵女病患,隔年卻跨縣市執業,直至今年5月判決出爐才辭職辦理歇業。(圖/本刊資料照)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指出,性平案件進入司法審理難度極高,受害者常因創傷無法完整作證,加上多數侵害行為發生在診療過程,舉證困難,導致不少案件僅止步於懲戒階段,醫師仍可繼續看診。她強調,平台應扮演「示警機制」,讓病患有知的權利。林雅惠直言,目前僅揭露112年以後判決確定案件,資訊嚴重不足。過去一位台北洪姓狼醫猥褻病患在110年遭懲戒,現在仍在執業中未被揭露;另外,未進入司法或審理中的懲處調查案件同樣不會被揭露,她舉出多項案例,其中甚至有跨縣市執業的主管職醫師涉案,仍照常看診。對比之下,教師若涉性侵、性騷或性霸凌事件,學校獲知後必須在一個月內召開教評會,審議通過後依《教師法》停聘靜候調查。外界質疑,為何醫師涉性平案件仍能繼續執業?在平台未揭露前,民眾恐怕只能繼續暴露在風險中。因現行《醫師法》未明訂「性侵病患即取消執業資格」,使得部分狼醫即便遭法院判刑,仍能換個縣市、招牌繼續行醫。(示意圖/AI)高雄婦女新知理事陳令宜律師指出,因《醫師法》中規定,若違反醫學倫理或涉及犯罪,必須經由「醫懲會」裁決,才可能受到停業處分,法律設計相對寬鬆。陳令宜指出,對於如何能避免有涉案醫師持續營業的問題,過去高雄新知婦女協會曾提過修法方向:建議《醫師法》應比照《教師法》第21條,增訂規範「若醫師利用診療之便,對病患性侵或性騷擾,衛生主管機關應可依情節輕重,決議暫停其一定期間執業權利,或限制執業範圍」,避免醫師在調查與判決空窗期繼續侵害更多病患。
贍養費申請制度門檻高 范雲攜婦團提修法保障離婚女性
根據統計,2009至2018年間,全台僅有115件離婚贍養費請求案,其中僅21件成功獲准,顯示現行制度對經濟弱勢女性極為不利。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今(8日)與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召開記者會,修法降低門檻,讓贍養費制度真正保障婚姻中因付出而就業受損的經濟弱勢者。離婚贍養費請求案成功獲准的機率極低,范雲指出,該主因在於《民法》第1057條將請求條件設為「生活陷於困難」,形成極高門檻。該條文自民國21年(1932年)訂立至今,已有92年未修正,無法反映現代婚姻與勞動市場的現況。范雲指出,根據現行法律,離婚後若希望獲得贍養費,必須證明自己已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甚至需達到「下一頓飯在哪裡都不知道」的程度,才有機會請領。加上法官對「困難」的認定標準極為嚴苛。有民眾僅因帳戶中存有五萬元現金,就被認定不符合請求條件。隨著女性職場參與率大幅提高,離婚後即無收入者越來越少,但許多女性因婚姻退出職場、中斷職涯,導致無法累積資歷或失去升遷機會,卻未能在贍養費制度中獲得合理補償。對此,范雲強調,贍養費不應以「生活陷於困難」為唯一前提。為此,她提出修法草案,建議刪除現行條文中對「困難」的過度要求,改為「就業能力減損或就業機會減少」。新版本中「生活困難」可作為法官酌情考量因素之一,但不應成為剝奪女性補償權利的門檻。
勞動部擬「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增至7個月 估2.1萬人受惠
為搶救少子化危機,勞動部研議今年修正《就業保險法》,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從現行6個月再增加1個月。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說,以2023年請領滿6個月的人數約2萬1000人推估,支出增加約6億元。但婦團認為,應提高投保薪資上限,否則仍難讓男性參與育兒。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家有3歲以下嬰幼兒的父母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在孩子滿3歲前,最長可達2年,且父母可以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金額為勞保投保薪資的6成,另公務預算額外加發2成投保薪資,合計可達8成。2023年申請件數共9萬6949件,女性有6萬6857件,男性為2萬3168件、約23%。勞動部研議讓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的雙親,在領滿6個月上限後,津貼給付期間可再延長1個月。據統計,2023年勞動部全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支出134億餘元,其中101億元來自就保基金,33億元為公務預算;若修法通過後,預估支出會達140億元以上。勞動部政務次長李健鴻說,希望藉此減輕育兒家庭負擔。婦女新知祕書長覃玉蓉指出,男性不願意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大的關鍵在於薪資所得替代率及育嬰留職停薪是否能夠彈性化。她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為投保薪資的8成,投保薪資上限僅4萬5800元,應思考比照職災保險提高至7萬2800元才能涵蓋更多勞工薪資所得。我國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以按月申請為多,挨批不夠彈性,托育團體疾呼應改成「親職假」,增加申請彈性。勞動部去年邀請89家事業單位參與試辦,但試辦成效頗差,逾7成單位無人申請,滿足條件的勞工人數達7600餘人、但僅182人申請,近期將再開會討論。李健鴻指出,彈性育嬰留停目前不考慮修法,希望能不修法就可達到彈性目的,除了照顧小孩外,部分家庭有長照需求,希望盤點後能夠往更彈性的方向規畫。「不修法要如何增加彈性?」覃玉蓉認為,先前試辦時,但因未修法,造成給付面困擾,也因頻繁加退保影響企業端營運,應可修正成親職假外,增加彈性調度。覃玉蓉指出,據衛福部調查,學齡前兒童父親及母親一年因照顧生病子女,就得請假15.5天,若合計照顧長者,天數勢必更長,建議應把現行1年無薪的7天家庭照顧假,修正為21天有薪假,至於財源以公務預算或就保基金均可。
地方制度法修法 立委與民團籲改性別比例1/3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3日)排審《地方制度法》草案,立委范雲、吳思瑤、黃捷今與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六個婦團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地方制度法》修法不應落下婦女參政,「1/4婦女保障名額」應修改為「1/3性別比例原則」,同時呼籲內政部盡快提出相應的《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以拓展基層女性參政機會,縮減女性參政城鄉差距。范雲指出,《地方制度法》已超過25年未修正,當時修正的1/4婦女保障名額,實質上只有保障至1/7席次,且未能保障當選人數低於四席,人口較少的選區,以2022年地方選舉為例,全國有22.11%的議員選區沒有女性當選,46.71%的鄉鎮市民代表會沒有女性當選,城鄉差相當嚴重。與會者指出,「1/4婦女保障名額」使女性候選人有機會以很少的票數當選,如此一來,對同黨的其他男性候選人有利,因為本來會投給這個黨的選票,就會從這個女性身上分到其他男性候選人身上。因此,「1/4婦女保障名額」的重要意義在於「鼓勵各政黨積極提名女性」,特別是鼓勵政黨提名有競爭力的女性候選人參選,以贏過對手政黨提名的女性候選人;正因為出來競選的都是有競爭力的女性候選人,越來越少女性候選人須依靠婦女保障名額當選。針對今日內政委員會徐欣瑩召委排審地方制度法,范雲認為,「最應該做的是這個性別三分之一修法,而不是第三位副市長。」范雲呼籲,徐欣瑩應召開公聽會廣邀集婦團討論,而非為特定政治利益,倉促修法;她強調,地方制度法修法,真正要改的是促進性別平等的平權1/3,不是增加財政負擔、需求不確定的特權第三位副市長。
批法務部修法不符CEDAW 民團:墮胎罪早該廢了
婦女新知基金會與台灣女人連線5日聯合主辦「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記者會,立委范雲出席指出,法務部本次雖以CEDAW(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為由修法,卻沒有廢除墮胎罪,還反倒提高罰金,讓人完全無法接受,短短四天,就已引發近4千位個人,80位學者、近50個團體連署反對。范雲與立委郭昱晴、吳沛憶、黃捷、張雅琳、林淑芬、陳培瑜、王正旭與洪申翰等人5日出席「法務部無視性別平等!刑法墮胎罪早該廢了!」記者會。范雲表示,CEDAW指出,締約國應該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的歧視,包含健康、生育、婚姻、家庭。法務部援引的CEDAW第24號一般性建議第31點(c)更規定,締約國應該「盡可能修訂視墮胎為犯罪的法律,以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法務部要修法,就請真正符合CEDAW的精神。」范雲表示,非常遺憾,法務部連CEDAW的條文都看不懂,既然要修法,就應廢除終止懷孕的所有刑罰,包含優生保健法應正名為「生育保健法」,刪除配偶同意權;刑法「墮胎罪」,也應該直接廢除。范雲也在記者會上拿出準備好刑法和優生保健法的修正草案,提案廢除墮胎罪與修正配偶同意權。范雲說,在沒有男性,單靠女人的狀況下不可能懷孕,決定終止懷孕的那一刻,每一位女性無論在情感或身體健康上都負擔非常大的壓力。范雲強調,對女性終止懷孕採取刑罰手段,其實是再次懲罰女性。即便法務部宣稱被處罰的案例很少,這個法條的存在,就是在恫嚇所有必須走到這步的女性。
墮胎罰金3千調8萬挨婦女團體砲轟 法務部回應了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罰金從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也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對此,婦女團體聲明應除罪化。法務部今(1)日晚間表示,墮胎罪修正草案尚在預告程序,將廣納各界寶貴意見後,審慎評估修法方向,以期周延。台灣女人連線今聲明,人工流產除罪是全球趨勢,台灣法務部竟逆向行、走回頭路,呼籲應落實CEDAW的精神,將人工流產除罪化。此外,婦女新知基金會也發起墮胎除罪化連署,指政府應積極廢除墮胎罪,保障女性權益,勿受保守團體論述綁架、勿比爛!法務部今晚間表示,本部召開相關會議及參考外國立法例後,擬具刑法墮胎罪修正草案,刻正依法辦理預告程序中。法務部強調,有關各界對本罪存廢、不罰之範圍及刑度之意見,均將納為重要修法參考依據,妥為研議,以符合CEDAW公約之意旨,並完善對懷胎婦女身體自主權、健康權之保障及衡平對胎兒之保護。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女權鬥士出飯店後失蹤 3天後身中35刀全裸陳屍芭樂園
台灣女權鬥士彭婉如致力於兩性平等教育以及婦女運動,為了在社會上落實兩性平權投身政治,推動多項保障女性法案,曾任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民進黨婦女部主任等,不料她28年前搭乘計程車離開飯店後即去向不明,數天後被人發現陳屍在高雄縣鳥松鄉(現高雄市鳥松區),得年47歲。案發後,立法院接連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重大法案。時間回溯到1996年11月30日,當時擔任民進黨婦女部主任的彭婉如搭飛機前往高雄,為即將進行表決的「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徹夜奔走,然而她當晚離開高雄市尖美大飯店,準備回到下榻的圓山飯店,卻就此失蹤。隔日,民進黨全代會開始半小時後,彭婉如仍未出現,因此黨員迅速聯絡黨部並報案。彭婉如步出尖美飯店時,飯店錄影系統錄下畫面。(圖/報系資料照)同年12月3日下午,警方在高雄縣鳥松鄉(今高雄市鳥松區)工廠的芭樂園中發現彭婉如遺體。她全身赤裸,身中35刀,多集中在後背部,且傷口深入胸腔,右眼眼球甚至遭挖除。檢警相驗後,發現傷口幾乎全部集中在背部左右肩胛骨,且刀傷斜度幾乎一致,加上彭手上有掙扎痕跡,代表曾經有抵抗,懷疑棄屍地點應是第二現場,凶器可能是水果刀及不明鈍器。前民進黨婦女發展部主任彭婉如,在1996年12月3日下午,被發現陳屍在高雄縣鳥松鄉中正路400巷50號旁空地。(圖/報系資料照)由於前國大代表唐碧娥曾目送彭婉如坐上計程車,專案小組鎖定運將進行調查,但在棄屍現場發現的檳榔渣、菸蒂、不完整血掌紋及指紋等跡證,經比對資料庫、役男服役的指紋建檔等,並沒有吻合者,懷疑凶手沒當過兵也沒有計程車駕照。由於當時無照計程車眾多,加上監視器尚未普及,調查就此陷入瓶頸,至今仍未偵破。案發後,民進黨臨時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她生前致力推動的「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進而使婦女參政權利納入憲法保障。另一方面,彭婉如也用生命換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重大法案。
子宮戰爭1/不顧民意8成反對!代理孕母硬要上路 27團體怒批「出事責任算誰?」
衛福部國健署5/14預告修正「人工生殖法」草案,將擴大適用對象納入同婚、單身女性、代理孕母等3族群,其中代理孕母可望合法開放引發軒然大波,專家批評衛福部罔顧超過8成的反對民意,27個同志、婦女及助產士等團體的建議與提醒也被當成耳邊風,「究竟是誰在Push?搶在新舊政府交接時推出,日後出事,責任算脽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在今年歷經2次國健署公聽會、1場立法院公聽會後,其中最受矚目莫過於開放代理孕母。代理孕母是指委託配偶以外的第三人懷孕分娩,方式分成2種,第一種是委託配偶精卵結合的胚胎,植入代理孕母子宮內(代理孕母和子女不會有血緣關係);另一種是使用丈夫精子,以人工授精方式,與代孕者卵子結合並生產。目前台灣代理孕母適用第一種。此次修法草案中,規定代理孕母終生僅有1次資格,需年滿20歲、未滿40歲,於我國設有戶籍,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者,每年於我國居住183日以上,須以「無償」方式進行,委託人必須有我國國籍,且應提供必要費用如營養費,並以專戶方式處理,且不得以詐欺或脅迫方式使代理孕母簽訂契約。根據人工生殖權威李茂盛醫師估計,代理孕母相關費用眾多,其中以營養費占比最高,每個月大約4~5萬元,再加上其他開銷,總金額在100萬元上下。相較於海外代孕動輒500~600萬元,顯得較為便宜。「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簡稱媽媽盟)曾在2023年12月17號至 2024年1月1號,針對「代理孕母合法化」收集全台8124筆資料(觸及約2萬1000人),其中有效樣本數7780份,問卷結果顯示,反對開放代理孕母有6388人,高達82.1%。就連衛福部自己也承認反對聲浪大,在4/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公聽會書面報告中寫道「惟本部於本(113)年2月及3月召開2場次公聽會,並在國健署臉書直播留言區蒐集民眾意見,留言者意見以反對代孕生殖居多,又代孕生殖涉及委託者、代理孕母與代孕胎兒三方權益,社會意見分歧,難達共識,爰開放代孕生殖尚需相關配套措施與多方共識。」反對聲浪一波波,但衛福部卻執意將代理孕母納入「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有民團質疑其中是否有利益交換。(圖/報系資料照)27個同志、婦女以及助產士等社會團體也在今年2/21一起跳出來呼籲,由於代理孕母議題涉及層面複雜,需要更多研議和討論,應該和此次的「人工生殖法」修法脫鉤處理。不只如此,在國健署舉辦的公聽會上,民團、諸多法律學者同樣呼籲暫緩代理孕母議題。儘管如此,衛福部卻依舊在「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中納入代理孕母,婦女新知基金會立即發聲明譴責,「衛福部顯然把建議當耳邊風,罔顧27個民間團體的共同呼籲,也證明衛福部所聲稱的公聽會已流於形式!而此草案在新舊內閣交接期推出,試問責任歸屬於何人?當不幸發生,而究責者都已經卸任,這難道是我們能期待的責任政治嗎?!」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民間提出對代理孕母讓女性工具化、商品化的擔憂,衛福部才以「無償」概念希望化解疑慮,但重點是實務上是否可行?且營養費用動輒百萬,絕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恐會導致階級化的問題,加上從事代孕的婦女多屬弱勢,因經濟需求選擇代孕,代理孕母合法化形同對弱勢者的剝削。婦女救援基金會也發聲明反對,「女性子宮不可作為他人生產的工具或商品,基於保障女性生育自主和身體自主權、身心傷害的風險與權益,不贊成代理孕母合法化。」「從少數代孕合法化的國家實行情況中已經可以看見,如果沒有設置負責監管追蹤保護人權的機關(有編制與預算),將製造許多婦女與兒童的生心理傷害。」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首先,代理孕母本身即將女性與子宮分離,非人化及商品化將是本草案實行的結果,即使草案第27條將代孕定義為無償助人,且有後續法規之罰款,但若未設置專責組織主動監管追蹤所謂保護條款將形同虛設。媽媽盟、孕婦關懷協會及婦女維護生命協會也表示強烈抗議,更質疑其中是否涉及利益交換,否則衛福部為何要一意孤行?媽媽盟副秘書長單信愛透露,「人工生殖所牽涉的經濟利益相當龐大,我們知道一直有人積極Push,事實上如何,應該由衛福部來回答。」根據英國雜誌《The Spectator》報導,全球代理孕母市場於2018年的市場達60億美金,但估計到了2025年將上升到260億美金,利益相當驚人!衛福部國健署婦幼健康組副組長蔡維誼表示,衛福部對於代理孕母開放於否「沒有既定立場」,5/14公告後,再送入立法院審議,目前尚無法預估後續期程。
子宮戰爭2/代孕惡果多!女星要求墮胎又棄養 作家狠批「性別歧視的慘案」
代理孕母因涉及人倫、親權、剝削等重大議題,國際社會屢傳爭議,衛福部日前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竟納入代理孕母,惹怒婦女、同志及各界等民團,重提大陸女星鄭爽2021年便爆發代孕棄養事件,有人批評代孕比童養媳、奴隸制還不堪,大開人權倒車;作家盧郁佳也大罵「代孕是性別歧視的慘案」、「沒人該為上一代的血緣幻想而犧牲」!「從國外案例發現,幾乎都是貧窮或知識水平較低或單親的婦女為賺錢而接下代孕工作,甘願出借自己的子宮!」媽媽盟副秘書長單信愛舉例,墨西哥塔巴斯科(Tabasco)的赫南德斯(Hernandez)4姊妹就靠當「代理孕母」養家,每人每年約可賺得1萬英鎊(約48萬新台幣),足足是其他兄弟的20倍。單信愛說,即使目前公布草案規範為「無償代孕」,其所得仍可能遠高於平時所得,而且整個代孕過程都是以顧客為依歸,代母的健康狀況,除非影響到製成品(即胎兒),否則不會是代孕公司顧慮的一回事。即使是自願代孕,也非常傷身體,甚至付上自己的寶貴生命。試問,懷胎十月、24小時無休值多少錢?代理孕母身心耗損傷害絕非金錢所能衡量。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代理孕母立法相當複雜,衛福部竟匆促預告草案,甚至草案中對於孕母費用、契約訂定等還採取空白授權,等同是未來一切就是行政機關說了算,非常不恰當,她認為應該要有更多討論,否則現行草案就是要加深階級不平等與性別歧視。婦女救援基金會則認為,代理孕母讓女性生育能力變成商業化或利他行為,儘管再怎麼的完備法律程序,例如用資格篩選確保代孕母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及家庭照顧,仍無法避免女性受到人情壓力而被「自願」成為代孕母。作家盧郁佳也在臉書公開批評「代理孕母制度本身就是性別歧視慘劇,無論孕母或小孩,妻子或丈夫,沒人該為滿足上一代的血緣幻想而犧牲。」也有許多網友認為代理孕母是父權血脈制度的延伸,比童養媳、一夫多妻妾、奴隸制還不如,沒有一個人的基因重要到要使用別人的子宮生子。更何況是衍生的諸多問題。2014年,一對澳洲夫妻僱請泰國代理孕母產子,懷孕時發現是一對龍鳳胎,且其中男寶寶患有唐氏症,澳洲夫妻要求代理孕母墮胎,但代孕母由於宗教原因拒絕,生產後澳洲夫妻只帶走了健康的女寶寶,造成跨海監護權風波。2021年,大陸女星鄭爽爆發代孕棄養醜聞,她與男友在美國偷偷結婚,再透過代理孕母產下2子,懷孕期間即吵著要離婚,因此一度希望代孕母墮胎,後來因為胎兒已6個月才作罷,孩子出生後,由於已經離婚,鄭爽便置之不理,後來前夫曝光惡行才被大眾所知,而鄭爽也因此遭封殺退出娛樂圈,如今鄭爽在美國與前夫共同扶養孩子,最近傳出虐待孩子的傳聞。墨西哥赫南德斯(Hernandez)4姊妹靠當「代理孕母」養家,雖被鄰居排擠,但她們也回嗆「不做代孕,就只能做妓女了」。(圖/翻攝自美日頭條)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適用對象被擴大的情況下,胚胎與兒童的生存權所受到的威脅增加,他們可以隨意被人工流產(墮胎),孩子如果在尚未穩定的伴侶婚姻關係中誕生,棄養、疏忽與成為暴力目睹兒童的可能性大增。周明湧說,草案內容中,缺乏足夠保障、更無專責單位監督使用代理孕母的夫妻或伴侶關係是否融洽,沒有對其伴侶關係進行輔導,更無法追蹤這類孩子的生活品質與遭遇,因此這類孩子在發生重大虐待與家暴前不會被社會局關注,遑論他們遇到棄養如何自處或重建自我認同等問題。「『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第三十三條僅針對出生後之嬰兒,無視3個月至足月之胎兒人權,而受精到出生階段何時為「人」?這一點目前世界大部分國家與胚胎學均仍有爭議,我國社會在宗教界、民間與人權團體之間仍爭論不休,對於兒童的定義(受精開始為人?懷孕3個月為人?出生離開母體為人?)以及兒童權益保障均該有更清晰的對應條文說明與保障,草案的制定應有更謹慎的社會討論。)周明湧說。單信愛說,台灣為人權國家,不應用金錢把另一位女性的身體當路邊的自動販賣機,投入金錢購買嬰兒,代理孕母若冒然入法,對台灣社會秩序運作的影響將無以復加。婦女新知基金會呼籲520上任的新內閣應退回或修改草案內容,刪除代孕條文,與本次人工生殖修法脫鉤處理,也希望未來代孕制度的相關研擬,應廣邀各界團體參加討論,且須提出孕母及子女權利受到完整保障的配套,並於取得社會共識的前提下,才可進行代孕專法的討論。
子宮戰爭3/「先天沒子宮」小嫻稱代孕如曙光 婦科醫:患者從青春期等到更年期
44歲的藝人小嫻(黃瑜嫻)17歲時得知自己天生沒有子宮,因此高度期待代理孕母合法化,日前她參加「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立法院的公聽會,聽到很多商業代孕的悲慘故事,認為反對的聲音更值得被聽見,這樣才能讓代理孕母的制度更完善。根據衛福部110年人工生殖不孕原因統計,子宮受損佔不孕婦女約1~2成,推估5000至1萬人有代孕需求。「我是17歲時才知道自己天生沒有子宮,當時醫師安慰我『台灣未來有機會開放代理孕母,你還是有機會擁有孩子』,當時我覺得自己看到曙光。」小嫻說,當時是1997年,如今已經2024年了,但代理孕母爭議依舊。2017年小嫻與前夫何守正遠赴美國找代理孕母,花了400多萬卻以失敗告終,最終2人於2018年離婚。在立委陳昭姿的邀請下,小嫻於4/3參加「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立法院的公聽會,訴說自己對於代理孕母的看法。「我覺得極端的贊成、極端的反對都不會有任何進步,不如把光譜拉中間一點,才有討論的空間。」小嫻說,她也聽過很多商業代孕的悲慘故事,所以認為反對的聲音更值得被聽見,這樣才能讓代理孕母的制度更完善。小嫻也在公聽會現場請教反對者的意見,婦女新知基金會主任陳政隆說,「現在看到所有代孕的草案,內容都太空白了,無法完全保障雙方權益,例如孕母跟委託家長之間的關係,草案只規定以契約來訂定,但沒有細則,如果孕母最後真的遇到侵權,到底要如何保護自己?」陳政隆說,台灣的性別環境容易形成不對等的溝通關係,在這樣的狀況下,如果把協商的責任丟給委託家庭跟孕母,會有很大的糾紛,草案雖說可以請律師協調,但這個律師要由誰去聘僱?如果是委託家庭,那律師到底要多聽委託家庭?還是要多幫孕母爭取權益?還是政府應該有個公立的居間機構?而這個機構不能跟所謂的生殖中心有任何利益糾葛,如此才能真正中立。TFC臺北婦產科生殖中心院長胡玉銘表示,「我期盼立法院盡速通過修法,因為很多病人已經等了40年,從青春期發現沒子宮,期待透過代理孕母生三個,結果現在都等到更年期了。」天后阿妹經紀人陳鎮川(左)與另一半Darren結婚後,2020年透過美國代理孕母,在美生下兒子「陳陳」。(圖/翻攝自陳鎮川臉書)台灣子宮內膜異位症學會秘書長何彦秉醫師指出,先天無子宮、子宮有嚴重問題等無法生育的患者,代理孕母是他們唯一的解決之道。何醫師分享,曾遇過一名35歲患者,因被診斷出子宮內膜癌,雖保留了卵巢卻必需切除子宮,終生無法生育。最後選擇至烏克蘭尋求代理孕母的協助,才能一圓生子夢。TFC臺北婦產科診所生殖中心在2024年3月8日至5月13日期間,針對「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進行線上問卷,共計回收1318份有效問卷,75%支持建立在完善法規與配套措施下開放代理孕母,讓天生或因疾病無法生育者,也可以成為母親。 本身是婦產科醫師的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表示,代理孕母這個議題是否要通過,行政單位都應該先將法案送進立法院進行審查,由具備民意基礎的立法委員進行討論,最終由民意做出決定。而非像過去幾十年來,一拖再拖,辦理了無數場會議,卻始終原地踏步沒有更近一步的結論,這讓許多苦苦等待的當事人過著非常痛苦的生活。
補教師附和噁喊「社運妹最好上」遭炎上! 2機構火速切割解除合作
立法院院會24日續審藍白所提國會改革法案相關修法,場內上演攻防戰外,場外的民間團體也號召群眾上街抗議,到了晚間,主辦單位宣布現場超過10萬人包圍立法院。然而,有名補教老師卻在IG發出限時動態,表示認同網友說「社運妹最好上了」等言論,還說「明天再一起去青島東路集合」,此動態曝光後引發輿論炎上,該名老師所屬的補習24日晚間發表聲明,解除雙方的合作關係,而25日該名老師所屬的另一家補習班也跟進。該名老師截圖網友發文,並在IG發出限時動態。該則貼文指出,「社運妹最好上了,只要講話穿插一點脈絡、架構、民主之類的,陪她去聽幾次獨立樂團的音樂祭,看一些呱吉、苗博雅的影片,好像自己很有料,她們就會覺得你是個有思想的人,很簡單就弄上床了。X完X甩一甩,拍拍屁股走人就好」等言論,該名老師則在截圖上表示認同「這是真的,這就是為什麼我愛去學運,各位好友們,明天再一起去青島東路集合」。此動態曝光後引發輿論炎上,他雖然很快開啟了所有社交帳號的隱私設定,選擇神隱,但所屬的社會科教學顧問機構「旅思文教」24日晚間則火速發出聲明,表示教學團隊的講師在個人社群媒體轉發不當文章,教學團隊在調查事情始末後,決定立即結束雙方的所有合作。不僅如此,25日該名老師所屬的另一家補教機構「拓普國際教育事業」也在臉書粉專「拓普鵲 Topedia Urocissa」發出聲明表示,「即日起已立刻中止與吳季勳之一切合作,並解除其於本機構的所有職務與課程,此後永久不錄用」。聲明全文:性別與安全是我們最在乎的事針對講師吳季勳(吳熏)昨日於個人頁面所發表之不當性別言論,我方團隊在第一時間得知後同感震驚。經內部調查確認,我方團隊絕不容許這樣的言論存在,即日起已立刻中止與吳季勳之一切合作,並解除其於本機構的所有職務與課程,此後永久不錄用。性別與安全是我們最在乎的事,縱使此事件為前同仁吳季勳發佈於個人頁面之言論,我方仍深感痛心與憤慨,並希望為此做出具體的改變,因此我們進一步做出以下決定:(1)除了原先與新進同仁所簽訂《教師守則》等防範措施,我方於未來聘用新進同仁時,將對職務候選人進行更詳細的背景調查,以確保學生之安全。(2)我方將檢視原先《教師守則》是否有任何不足之處,訂出更明確具體的準則,並將增加管理階層巡堂的次數,要求講師確實遵守規範、保持與學生的界線。(3)我們從本月起將定期聘請外部專家與講師,進行性別教育訓練與機制建立,以強化團隊講師的性別意識,營造職場的性別友善與安全。(4)最後,我們絕對支持台灣性別平等的持續發展,在此向台灣各性別、兒少與人權團體致上深切的敬意,捐款予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各5萬元,共計20萬元。拓普國際教育 謹上
男女薪資比差距仍大 范雲偕勞團提五大勞動改革
民進黨立委范雲30日與12個勞工與婦女團體共同舉行「內閣換新、勞權更新 五大勞動政策改革,刻不容緩」記者會。范雲表示,過去政府推動勞動政策改革,包括基本工資連八漲等,但2023年男女薪資差距仍達14.7%,因此,他們提出多項改革訴求,希望新任勞動部長何佩珊,盡速兌現賴清德準總統政見、回應勞工期待。范雲表示,過去四年在民間、行政、立法的共同努力之下,促成基本工資連八漲、《最低工資法》、《職災保險法》立法、性工法修正強化職場性騷擾的保障等;然而,保障勞動權益、提升勞動條件,民間仍有期待。范雲指出,就性別薪資透明化部分,2023年男女薪資差距仍達14.7%,對比2015年僅縮小0.3%,尤其女性低薪問題在女性集中產業更嚴重,例如教保人員98%是女性,私立教保員平均月薪卻只有2.9萬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邱奕淦理事長補充表示,雖然性工法規定應實行「同工同酬」,但企業多採用「密薪制」,使勞工難以舉證,自101年以來該條僅裁罰3件,勞動部顯然欠缺其他積極政策措施;婦女新知基金會陳政隆開拓部主任則指出,根據勞動部資料,現在出生的女性要到74歲才能達到薪資平等,呼籲盡速建立薪資透明化機制。范雲提到,針對職家平衡,希望推動彈性育嬰假、針對雙親請滿育嬰假就再多給一個月育嬰津貼等;她也呼應托盟的倡議、提出彈性的親職假制度,可以日或小時為單位、並用到小孩滿八歲,協助育兒家長。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的黃喬鈴發言人表示,「擴充公共托育服務」配搭「彈性育嬰假」是國際上的做法,希望勞動部能提出應對方案,保障家長兼顧工作與育兒的權利。臺灣護理產業工會羅運生理事長說明,衛福部雖已公佈三班護病比,但獎勵規則模糊、缺乏逐步推動策略、未見政府或醫院引領標竿的精神,期望衛福部盡速規畫三班護病比立法。至於非典型工作者勞權,范雲指出,政府應提供更完善的法制化保障,非典型工作已成新常態,以專法或修法等形式、提供更完善法制化保障,勞動部責無旁貸。
賴清德内閣「男上加男」 女性達1/3以上選前承諾成空頭支票?
準總統賴清德去年選戰期間受邀出席女性論壇時曾提出「內閣女性3分之1以上」作爲目標的政見,但歷經四波的新內閣人事任命,21内閣人員中,女性僅占4個名額,引發外界熱議。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將於5月20日就職,新内閣人事也陸續出爐。已宣布的內閣人事名單中,目前女性僅獲4個名額,分別是勞動部長何佩珊、客家主委古秀妃、行政院長副院長鄭麗君、內政部長劉世芳。回顧現任總統蔡英文8年的任期當中,女性政務官的比例從2016首次勝選組閣的10%,下降至2020第二任期的5%。不僅創下了歷史新低,同時反應了女性參與政治工作的窘境。後來,雖在陳建仁接任行政院長后進行內閣改組,增加女性閣員人數,比例上升至16.67%,但距離平權内閣仍有一段距離。女性參政平權向來是選舉前社會聚焦的課題,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在去年出席競選活動致辭時曾表示,重視人權的社會才會關注性別平權發展,未來倘若當選,將持續關注女性參與決策的推動。除了於政府與社會建置友善的環境,讓女性取得參與決策權所須具備的專業技術,也宣示未來的内閣任命將以女性三分之一以上作為目標。針對賴清德新内閣人事女性占比視乎與賴清德選前承諾背道而馳,婦女新知基金會公開表示,民進黨對內對外號稱台灣是一個民主、多元的國家,照理說不論來自什麼樣的身份背景,都可以找到具備各種能力與條件的從政人才,但内閣政務官卻一直這麼「男」,直言「要如何讓人相信,新政府能夠捍衛台灣的平等、自由與民主價值?」
婦團批卓內閣成員違背賴承諾 林岱樺籲提高女性比例
立委林岱樺17日表示,婦女團體對有關卓內閣人事提出了呼籲,她也認為卓內閣應該重視並提高女性閣員的比例,而現有已公布及現有的內閣成員,包括準內政部長劉世芳、海委會主委管碧玲等女性閣員,都是非常有智慧的安排,而就勞動部部長許銘春這樣的人才,也是應該考慮的方向。婦女新知基金會指出,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去年9月27日,曾在台灣女董事協會論壇上提出「以內閣女性三分之一以上作為目標」的政見承諾,但如今公布的15名內閣成員中,卻僅有2位女性。林岱樺表示,已公布的劉世芳、管碧玲、陳淑姿、莊翠雲、徐佳青等女性閣員都是非常有智慧的安排,除了政務首長之外,也期待未來新政府的首長,能夠多拔擢女性常務文官,讓優秀的女性人才不僅撐起半邊天,同時也能夠撐起治國大業。林岱樺說,提到性別問題,就相到立委徐巧芯立委爆粗口的事情,她認為這是非常不好的示範,徐經常為了搏聲量成就自己,不惜傷害別人甚至傷害自己的家人和同志。林岱樺舉例說,徐巧芯先前所反對前鎮漁港的建設,以徐一個從來沒有在前鎮漁港討生活的人,是難以想像前鎮漁港的龐大與老舊,當然也無法感受到它的迫切需求。林岱樺認為,徐巧芯以這樣的方式,既傷害了自己的同黨同志,也讓國民黨的地方民代群起和她切割。林岱樺呼籲,希望身為民意代表應專業且優質問政,同時更應該減少爆粗口的文化。
兩性薪資差距停滯 女性「要多工作54天」薪水才能追平男性
根據主計總處及勞動部調查,女性2023年平均時薪為318元、男性為373元,兩性薪資差距為14.7%,換算女性需較男性多工作54天才能達到與男性相同的全年薪資。婦女團體表示,勞動部除公布同酬日外,沒有其他積極政策措施,應引入國外的「薪資透明化」、「行業及職業性別薪資差距統計」等做法,讓國內女性有公平的就業待遇。依調查指出,2019年至2023年間兩性名目薪資差距分別為14.9%、14.8%、15.8%、15.8%及14.7%,勞動部表示,兩性薪資近年呈現拉近趨勢,疫情影響較大的2021至2022年,雖有短暫偏離,2023年再次回到原來的下降軌道。2023年主要受到女性占比較高的內需服務業人力需求回升影響,導致女性時薪增幅高於男性,讓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縮小至14.7%,逐漸回到疫情前水準。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王金蓉說,依法規定,雇主不得因性別而對勞工有差別待遇,如有違反可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為落實規定,近年除了加強宣導外,也推出同工同酬檢核表協助事業單位自我檢視,也將透過跨部會機制改善行業間性別隔離問題。「台灣在OECD國家中的性別薪資差距越來越往後退」,婦女新知祕書長覃玉蓉說,相較於歐盟主要各國設定縮減性別間薪資差距政策目標,台灣的政策除了公布同酬日外沒有其他措施,且前幾年同酬日數據惡化,勞動部稱是疫情衝擊所致,但歐盟衝擊更嚴重,數據卻未有明顯改變,代表有無積極政策才是關鍵,台灣應引入國外的「薪資透明化」、「行業及職業性別薪資差距統計」等措施外,也應透過教育或職訓讓更多女性進入如半導體等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