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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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大安嚴重車禍!公車猛撞機車+小客車 女騎士右腳掌遭輾斷需截肢
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與師大路交叉口,4日晚間22時許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事故。一輛公車行經該處時,疑似因未注意車前狀況,煞車不及,當場追撞前方準備起步的機車騎士與一輛自小客車,強大撞擊力道當場造成騎士被捲進公車底部,右腳掌硬生生被輾斷,恐需截肢保命。據了解,54歲的大都會客運殷姓公車駕駛晚間沿和平東路一段西往東第三車道行駛,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煞車不及,追撞前方同車道、號誌轉換準備起步行駛的40歲機車女騎士與及由51歲自小客曹姓女駕駛。強大瞬間撞擊力道造成曹女與車上3名乘客身體多處疼痛,其中謝姓女機車騎士傷勢嚴重,除身體多處骨折外,右腳掌幾乎直接被輾斷,所幸其意識清楚緊急送醫治療,經評估其右小腿需截肢開刀。大安分局獲報立即前往現場處置,啟動交通快打疏導車流、排除現場狀況,約2小時左右事故車輛均拖吊移置排除,現場車流恢復正常。本次事故造成三方車輛均有多處嚴重車損,其中公車司機與自小客車駕駛均未發現有酒駕情事,而謝姓女機車騎士則因傷勢較重尚待檢測,已通知家屬到院;三人駕籍均正常。至於詳細肇事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大安分局呼籲駕駛人行車務必隨時留意車前狀況,尤其營業駕駛人駕車機會頻繁更應謹慎面對,遵守安全駕駛觀念,以確保行車安全。
方向燈打多久才對?交通部給出答案 違規最高罰6000元
日前有民眾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提問,開車轉彎時到底該提前多久打方向燈?直言有不少駕駛人是在「馬上打、馬上轉」,令人無所適從。此一問題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人主張至少聽見方向燈聲響「彈五下」,也有說法認為應該提前十秒、或是保持方向燈閃爍至變道完成。但交通規則中,實際已有明確標準。根據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接近交岔路口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以完成變換車道並準備轉彎。若駕駛人行駛於慢車道準備右轉,則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提前變換至慢車道;左轉時則需進入交岔路口中心處再行轉彎,不得搶先占用對向車道左轉。有網友指出,實務上應「打好打滿」,方向燈不僅是轉彎的告知,也是避免事故的重要安全機制。亦有人提醒,除了時間與距離外,更應注意是否已觀察後方來車、是否確實靠邊,這些都是安全駕駛的重要環節。若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若發生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上,則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
6旬翁騎單車路過香蕉園「偷割1串」 獲判刑半年可易科18萬
南投縣59歲陳姓男子2025年4月騎腳踏車經過集集鎮香蕉園時,見四下無人,竟持菜刀進入園內,割下整串香蕉放在車籃離去。他隨後騎車到鎮上蔬果店試圖變賣,遭老闆拒絕。蕉農報警後,警方循線將陳男逮捕,並查扣作案菜刀。南投地院審理後,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判決指出,陳男於4月23日下午4時許騎單車行經集集鎮集鹿路二段旁的香蕉園,見園內無人,便持菜刀割下整串香蕉,放入腳踏車前置物籃後離開。同日晚6時31分,陳男騎車載著香蕉到集山路的蔬果店,試圖將香蕉賣給吳姓老闆,遭拒絕後自行離去。蕉農陳女發現香蕉被竊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於5月4日上午10時25分在民生街尋獲陳男,並扣得其作案用的菜刀。陳女向警方表示,被竊的香蕉價值約1400元。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辯稱以為香蕉是別人不要的。檢方查出,陳男之前因不能安全駕駛案件被判刑5月,2024年3月執行完畢,認為他5年內再犯,構成累犯,建議法官加重其刑。南投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雖有前科,但本案與前案罪質不同,不能僅因再犯就認定有特別惡性,因此不予加重。法官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經濟貧困等情狀,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以1000元折算1日),未扣案的香蕉1串宣告沒收,扣案菜刀也一併沒收。
沈文程快閃宣導高齡換照 自曝明年5月率先換駕照
交通部公路局宣導明年5月將上路的高齡換照新制,邀請新制推廣代言人、雙金歌王沈文程巡迴快閃宣導,今在台北象山公園吸引逾百人參與,甚至有從美國返台的歌迷專程前來,透過面對面互動讓更多民眾與長輩了解高齡換照制度,傳達「提早70來換照、寶島自在趴趴走」理念。交通部公路局快閃宣導高齡換照新制,現場長輩反應熱烈。(圖/中國時報蔡明亘攝)高齡換照新制推廣代言人、雙金歌王沈文程22日上午在台北象山公園快閃宣導。(圖/中國時報蔡明亘攝)公路局表示,台灣正式邁入高齡社會,長者外出需求與交通安全議題日益受到重視。高齡換照新制將於115年5月正式實施,屆時駕駛人年滿70歲時需辦理換照,並通過體格檢查、免費安全教育課程及危險感知體驗後即可換發駕照,駕照效期至75歲;75 歲以上長者則維持每3年換照周期,以「分級關懷、協助安全駕駛」為核心,讓每位長輩都能安心開車、開得更久也更安全。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高齡換照不是制度,而是一種關懷與陪伴,並不是要設限,而是希望多一份「安全的確認」,透過這項制度我們希望讓每位長輩能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開車,也透過課程熟悉最新的交通安全觀念。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高齡換照不是制度,而是一種關懷與陪伴,並不是要設限,而是希望多一份「安全的確認」。(圖/中國時報蔡明亘攝)今日快閃活動選在象山公園,沈文程除現場獻唱外,也分享高齡換照的流程和自己的親身經驗,並透露他將在明年5月1日率先換駕照,現場長輩反應熱烈、群起響應。林福山提醒,高齡換照的目的是協助長者到一定年齡做體檢及加強最新的交通安全知識,並透過模擬體驗實際道路情境,讓長者可安全駕(騎)車,各監理所、站會主動寄發通知書通知須換照的長輩,所以明年5月起,滿70歲以上的長者,請於收到監理所、站通知再換照,不需提前要求換照。今日快閃活動選在象山公園,沈文程除現場獻唱外,也分享高齡換照的流程和自己的親身經驗。(圖/中國時報蔡明亘攝)
高齡駕駛動力小船須「更嚴格體檢」! 近百人將受影響
交通部公路局日前修法加嚴高齡者駕照管理制度,而為因應高齡化社會帶來的交通安全挑戰,航港局12日也預告修訂「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年滿65歲以上駕駛營業用動力小船、75歲以上駕駛自用動力小船或遊艇,需經過更嚴格的體檢。航港局表示,希望藉以提升整體駕照管理品質與制度一致性,違者可罰6000至3萬元。過去年滿65歲以上駕駛營業用動力小船、年滿75歲以上駕駛自用動力小船或遊艇的駕駛,換發駕照時須檢查是否使用影響認知功能、注意力、判斷力的藥物,經判定無影響認知功能、注意力、判斷力,其體格檢查始為合格。修法後,則規定視力裸眼或矯正後兩眼均0.5以上、色覺能分辨紅綠藍3原色、優耳聽力損失在90分貝以下、經醫師判定無疾病或身心障礙致有不能安全駕駛之虞,且要通過簡式智能評估。航港局指出,新制將針對高齡者設立更嚴謹的體檢與認知能力評估,縮短換照周期,確保駕駛人健康狀況符合安全需求。此次修法的目的在於建立更完善的駕駛管理體系,整合監理與醫療資訊,透過制度化管理防止不適任駕駛上路,並加強安全監督。截至114年9月底止,國內擁有一等遊艇(24公尺以上)駕照1222人、二等遊艇(24公尺以下)駕照1萬4559人、營業用動力小船駕照1萬5297人、自用動力小船駕照2205人,總計有效駕照發出3萬3283張。年滿75歲的遊艇駕駛共計26人、自用動力小船駕駛44人,年滿65歲的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27人,新制通過後,有近百名駕駛受影響。
強制險給付額十三年未調整 立委呼籲檢討訂價機制與保障不足
立法委員林月琴、賴惠員、徐富癸今(13)日與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林美娜理事長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交通部及金管會正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長期未修正問題,盡速檢討訂價與收費機制,並提高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確保交通事故受害者與家屬獲得合理保障。每年11月的第三個星期日為聯合國採認的「世界交通受害者紀念日」,我國於2023年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宣示零死亡願景,但近三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仍高達近3,000人,受傷人數更上升約5%,顯見道路交通安全改革迫在眉睫。林月琴指出,國內強制險的現行試算機制長年缺乏交通違規資料與保險資料的串連,導致訂價與收費始終混亂。一方面,在台灣發生交通事故,並非都有違規,但卻仍會被註記為違規肇事;另一方面,有高風險的違規紀錄,卻又不會反映在保費上。「一年闖紅燈十次的駕駛人,與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收的是一樣的保費」。林月琴批評,給付額已經長達13年未能調整,始終凍結在200萬元,這樣的理賠額度,已經失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立法目的與精神,更遠遠無法提供受害者及其家屬適當且合理的保障。賴惠員則指出,「十三年前的200萬,跟現在的200萬已經完全不同」,十三年來物價、薪資、醫療費用都大幅上漲,唯獨理賠金額原地踏步。受害家庭不只失去親人,還得承受沉重經濟壓力,這對他們太不公平。她呼籲整合違規、事故與理賠資料,建立公平反映風險的機制,落實「好駕駛得利、壞駕駛付責」。徐富癸表示,十多年前便當價格僅約90元,如今漲至130元,「物價漲四成,理賠卻原地踏步」。他呼籲交通部與金管會儘速完成制度修正,並將保險主體逐步轉向以「駕駛行為」為基礎,讓制度更符合公平與道安目標。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理事長林美娜表示:「人命關天,台灣人一條命值多少?」該聯盟長期倡議將死亡給付金自200萬元調升至500萬元,強調即使保費略有上調,對多數車主而言仍屬合理負擔,「這是社會正義的體現,也能稍慰每年三千名亡者家屬的心。」最後,三位立委與安駕盟共同提出兩點訴求,重新檢討汽機車保險機制之設計:一、確實推動駕駛人、行為人之從人因子與違規肇事計算方式,將違規資料、事故資料與出險資料連結,以有效透過保險機制遏止駕駛人違規行為。二、檢討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應盡速提高死亡及失能給付額至350萬以上,確保受害者家屬獲得合理保障。
奧迪女凌晨狂飆闖紅燈!撞飛機車騎士慘死 監視器全錄下驚悚瞬間
台中市東區26日凌晨發生一起奪命車禍,震撼當地居民,1名36歲蔡姓女子駕駛黑色奧迪轎車,行經十甲路與十甲東路口時疑似不減速闖紅燈,猛烈撞上綠燈直行的機車,導致46歲邱姓男騎士當場被撞飛,重摔在地,傷勢過重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指出,事故發生於凌晨4時35分,蔡女當時沿十甲路西往東方向行駛,另一方邱男則沿十甲東路北往南方向通過路口。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時十甲路方向燈號為紅燈,而邱男行進方向為綠燈通行。畫面中可見,蔡女在駛入路口前右方已有2輛機車依序左轉,第2輛機車幾乎與她的車頭相距不遠,但她仍未減速、也未停車,直接闖紅燈穿越路口,結果左方直行而來的邱男閃避不及,慘遭奧迪側撞,機車與人雙雙被拋飛。事故發生後,救護人員趕抵現場,邱男呈現無呼吸心跳狀態,緊急送往國軍台中總醫院搶救仍不治。警方隨即對蔡女進行酒測,結果為0,排除酒駕因素。初步研判為「闖紅燈造成死亡事故」,全案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嫌送辦,詳細肇事原因仍待交通事故鑑識進一步分析。警方呼籲,凌晨雖車流量少,但駕駛人更應提高警覺,遵守交通號誌、減速慢行。違規闖燈一瞬間,不僅奪走他人性命,也毀了自己的前途與人生。市警三分局再次提醒,安全駕駛不是口號,而是每位駕駛者應盡的責任。
駕駛人注意!3特定違規1年犯3次「強制回訓3小時」 上路時間曝
為了矯正違規駕駛人違規行為,強化違規者的安全駕駛意識,交通部公路局將新增3項特定違規行為,一般駕駛人1年達3次者、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達2次者,納入矯正講習對象,必須上3小時矯正防制班,即時矯正錯誤駕駛觀念,預計明年3月開始正式實施。(圖/交通部提供)交通部表示,此次新增的違規行為包括「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以及「行近特定路段未依規減速」。其中,闖紅燈指駕駛人行經有號誌管制路口未依燈號停車;未依路權行駛則涵蓋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或左方車不讓右方車等情形。(圖/交通部提供)至於行近特定路段未依規減速,則包括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15公里以下;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圖/交通部提供)交通部強調,一般駕駛人犯上述3項特定違規1年達3次者、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達2次者,納入矯正講習對象,必須上3小時矯正防制班,即時矯正錯誤駕駛觀念,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
CAR SHOT車聚登場!600輛名車齊聚 瑞芳警尊重堅守道路安全
由車友自發舉辦的「CAR SHOT TODAY 車輛拍攝聚會」活動,10月18日上午在基隆市調和街轉運站登場,吸引近千名車友、約六百輛汽車共襄盛舉。由於活動地點鄰近瑞芳與基隆交界,新北市警察局瑞芳分局為維護用路人安全與交通秩序,特別規劃交通安全勤務,秉持「尊重熱情、守護安全」的原則,全程陪伴並守護活動平安落幕。瑞芳分局表示,活動自上午8時開始,現場車友多以展示愛車、交流拍攝為主,絕大多數參與者都遵守交通規範,展現成熟有禮的車迷文化。警方除在主要幹道(臺62線、臺2線)與活動周邊道路加強疏導外,也派員協助指引車流,確保道路暢通,避免人車壅塞。勤務期間,警方針對可疑改裝車及危險駕駛加強攔查,共攔查車輛136輛,通報噪音車12件、取締各類違規56件,均為涉及競速或危險駕車的少數改裝車輛。整體活動秩序良好,未發生任何交通事故,顯示多數車友在警方協助與引導下,共同維護了道路安全與秩序。瑞芳分局強調,警方的執法目希望透過適度的引導與安全維護,讓熱愛車輛文化的民眾能在安全環境中盡情交流。警方感謝多數車友的配合與理解,讓這場盛會在熱情與安全之間取得完美平衡。瑞芳分局呼籲,車聚活動是展現熱愛與交流的平台,但安全駕駛才是彼此共同的語言。警方將持續秉持柔性執法、溫暖守護的態度,與車友一同守護每一段通往家的平安旅程。
酒駕撞死人還PO罰單嗆「殺小」 金門男開BMW逆向撞死幼教師肇逃
金門縣金湖鎮環島北路二段17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51歲張姓男子酒後駕駛BMW轎車違規逆向超車,撞死45歲翁姓幼兒園女教師,肇事後棄車逃逸5小時才投案。警方調查發現,張男為酒駕累犯,曾在社群媒體PO罰單嗆聲「殺小」,對違規行為毫無悔意。17日晚間6時21分許,張男駕駛黑色BMW沿環島北路二段往金城方向行駛,行經玉環路口前違規駛入對向車道超車,當場撞擊騎機車的翁姓女教師。強烈撞擊力道導致張男車輛失控,再連撞49歲盧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及40歲許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最後翻覆。翁姓女教師傷勢嚴重,送金門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據了解,她為當地幼兒園主任,深受師生及家長愛戴。事發當天,她留在學校準備「2至6歲混齡幼兒學習環境規劃與課程設計」研習,和授課教授討論到晚間6時多才騎車返家,不料遭遇此劫。張男肇事後自行爬出車外,竟攔乘計程車逃離現場。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透過監視器追查逃逸路線,動員大批警力搜捕,並策動親友施壓勸說。張男於當晚11時許主動前往金城分局投案,經酒測發現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4毫克,嚴重超標。進一步查出,張男為酒駕累犯,目前在金門擔任臨時工。早在2019年即因酒駕拒測遭開罰,2022年又因不能安全駕駛被傳喚。他甚至曾在臉書PO出罰單並囂張寫下「殺小買個早餐也6個月,無奈。」有目擊民眾指出,張男從瓊林風獅爺開始就逆向超車,「整條街都塞滿車還硬逆向超車」,行為極其惡劣。此次事故另造成許姓女駕駛手臂拉傷、車上乘客頭部挫傷,小貨車駕駛幸未受傷。警方已依酒駕致死罪及肇事逃逸致死罪將張男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消息傳出後,地方民眾群情激憤,紛紛在網上痛斥「累犯害命,不可原諒!」◎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屏科大11天傳2起死亡車禍 學生疑「減速丘」釀災!校方回應了
屏東科技大學短短11天內發生起2起校園死亡車禍,引發學生們議論紛紛,認為學校的交通安全設施規畫可能有點問題,尤其是「減速丘」,對此,校方稍早發出聲明表示深感沉痛哀慟,強調全面檢視並強化交通安全設施。屏科大繼1日發生邱姓男大一生騎機車不慎自撞分隔島不治後,同齡18歲楊姓男大生11日也在校內騎車不慎自摔亡,2事故點相距僅約7、800公尺,引發學生們議論紛紛,認為學校的交通安全設施規畫可能有點問題,尤其是「減速丘」。有同學表示,雖然不清楚死亡車禍與減速丘有無關係,但校內的減速丘真的太高了,即使是開車慢行都能感到很顛簸,何況是騎機車,若是車速沒有控制好可能會飛起來。針對再傳校園死亡車禍,屏科大表示,為防範校內交通事故頻傳,校方早已設置多座紅綠燈等相關號誌,並設有「速限40公里、減速慢行」等警告標誌,不料仍發生憾事,對於楊姓大一生自撞亡,深感沉痛哀慟,在事故發生後,校方第一時間即派員趕赴現場協助,並全力支援家屬處理後續相關事宜。至於校園的交通安全設施有無問題,屏科大指出,將持續與相關單位密切合作,全面檢視並強化交通安全設施,包含增設降低車速的措施,如預計與屏東警察局合作增設測速器,期能進一步降低事故風險。屏科大強調,校方每年都會邀請屏縣府及專業交通團隊進行校園交通安全現勘,針對號誌、標線等項目進行評估與改善,近期也已委託交通專業單位全面檢視校內交通設計,持續提升校園與周邊交通安全環境。屏科大進一步表示,校方從開學以來即積極推動交通安全教育與宣導,內容涵蓋交通安全講座、機車駕駛訓練、防治教育課程,並於新生訓練、系輔導大會及家長座談會等場合,持續鼓勵學生多利用校園公車、微型電動車及自行車等慢速交通工具,以培養安全駕駛與防禦性駕駛觀念。
醉到跌倒兩次!桃園酒駕男撞公車還想逃 酒測值飆破1.12遭送辦
桃園市復興路10月9日晚間發生酒駕撞車事故。49歲黃姓男子酒後騎機車準備上班,途中擦撞公車右前車輪,肇事後企圖逃逸被公車司機攔下。警方到場實施酒測,發現黃男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12毫克,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9日晚間7時許,黃男沿桃園區復興路往中山路方向騎乘機車時,擦撞行駛中的公車右前車輪。肇事後黃男意圖騎車離開現場,公車司機立即下車阻止並報警處理。公車司機表示,黃男當時滿身酒氣、醉到說不出話,甚至站不穩連續跌倒兩次。員警到場後發現黃男處於泥醉狀態,語無倫次無法正常回答詢問,隨即實施酒精測試。桃園警分局中路派出所指出,黃男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12毫克,遠超法定標準。警方當場依酒駕現行犯將其拘捕,帶回派出所偵訊。黃男承認下午開始飲用威士忌,但表示不確定飲用數量,晚間仍準備外出上班才釀成車禍。警方訊後依不能安全駕駛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交通部宣布駕照制度改革 17項新規自明年起陸續實施
交通部公路局完成駕照管理三策略具體改革措施規畫,盼以人為本,透過初學考照、違規回訓及高齡分級關懷換照,讓整體駕駛人具備正確觀念與道德,養成主動停讓文化,並具備安全駕駛能力。公路局依方案特性,將於2026年1月起分階段推動17項改革措施,完備國內駕駛人管理及關懷制度,公路局也公布新制內容及上路期程,懶人包一次看。駕照管理三策略。(圖/公路局提供)駕照制度改革17項新制上路時程。(圖/公路局提供)考照制度:從源頭檢討現行考照制度,未來會提高筆試鑑別度,汽、機車筆試題型取消是非題,皆改為選擇題型,並在汽車筆試中加入危險感知及情境題、提高機車筆試危險感知及情境題比例,以確實鑑別對道路環境可能存在危險的感知及提升因應駕車風險之能力。筆試提高鑑別度。(圖/公路局提供)路考項目。(圖/公路局提供)路考部分則針對停讓項目,新增要求考驗動作,如小型車增加視野死角確認考驗項目、大型車增加指差確認等,確實從源頭養成以人為本的駕駛觀念及道德。未來亦會導入駕駛模擬器於汽機車駕駛訓練;實施機車道路駕駛訓練及考驗。回訓制度:矯正防制班。(圖/公路局提供)要幫助違規駕駛人矯正違規行為,強化違規者的安全駕駛意識。新增3項特定違規行為:「闖紅燈」、「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醫院及學校等未依規定減速」,一般駕駛人1年達3次者、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達2次者,納入矯正講習對象,即時矯正錯誤駕駛觀念。重大再犯加重講習。(圖/公路局提供)針對重大違規再犯危害道路安全者,新增「未滿18歲無照駕駛再犯班」,針對「講習再犯班及酒駕再犯班」,增加教育課程的內容及時數,深化安全認知;另外,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之駕駛人,須強制完成駕訓課程,方能重新考照。高齡換照制度:高齡換照條件。(圖/公路局提供)以關懷高齡者安全駕駛為目的,並非禁止長輩開車,而是在滿70歲後,於換照前由專業醫師評估體檢靈活機制、免費提供最新法規及安全教育課程,讓長輩能安全駕駛。免費教育課程。(圖/公路局提供)公路局將透過高齡換照分級關懷,提供長者免費教育訓練及危險感知體驗,70歲長者經過體格檢查合格後,即可換照使用到75歲;至於75歲長者則維持3年換照方式,但若有違規致肇事之長者,規劃自費至駕訓班完成實地訓練後才可換照。TPASS補助。(圖/公路局提供)另外,為了滿足高齡者外出行的需求及減輕交通支出負擔,針對70歲以上繳回駕照之高齡者,將提供補助TPASS乘車優惠回饋(包括計程車),持續透過公運計畫經費,協助及輔導地方政府完善公共運輸路網,與提升偏鄉公共運輸服務,確保高齡者移動權益。公路局強調,駕照管理三大策略改革措施是希望把安全變成我們的習慣,把停讓變成我們的安全文化,以「人本交通」為核心理念,置入改革養成駕駛人具備正確駕駛觀念與道德、主動停讓文化及安全駕駛能力為目的,讓考照更有鑑別度、透過回訓更強化違規駕駛者的安全駕駛意識、藉由換照分級關懷讓高齡者可以更安全適性的開車及騎車,同時提供高齡更友善的公共運輸使用環境,使不同年齡層的駕駛人都可以安全及正確的開車及騎車,整體降低道路交通風險,全面性的提升國內道路交通安全。
公館圓環拆除工程啟動 民團批北市府漠視民意籲重啟協商
台北市公館圓環(13)日凌晨0時正式展開拆除及地下道填平工程,然而在「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等民團號召下,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台灣大學及師範大學師生、在地居民與市議員昨日晚間齊聚圓環現場,表達反對拆除立場,並要求台北市政府重啟協商,優先試辦圓環標線與號誌改善方案,且應提出完整數據報告供大眾檢視,再行進一步動作。擁有近60年歷史的公館圓環,因七岔路口設計過於複雜,車流混亂,連續7年被列為北市「交通事故熱點第一名」。交通局表示,為解決問題,將推動圓環拆除與地下道填平計畫。北市府規劃將圓環改為正交路口設計,透過車道配置與號誌控制,分離車流、簡化行車動線,同時縮小路口、縮短行人穿越距離、增加步行面積,並評估可降低事故潛力6成以上。不過民團此前多次強調,現有導引線設計失當,僅在「出環」處設置,卻未在「入環」時引導車流,導致駕駛人經常因車道錯誤而急切變換,釀成事故。他們主張,應優先修正標線標誌,保留公車專用地下道,以最小規模影響進行試辦,並批評北市府未傾聽專業建議,反將工程操作為政治秀。在昨晚的走讀活動中,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則指出,圓環事故頻傳根源在於標線設計不良,解決之道並非大興土木。他並指出,交通局2021年的研究報告已建議不應拆除與填平地下道,如今市長蔣萬安仍堅持強拆,形同「先射箭再畫靶」,既不科學又浪費公帑,更背離民意與通勤族的實際需求。
重考駕照課程費擬漲價 交通部:最快年底上路
汽機車駕駛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最重處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但該規定被大法官釋憲宣告違憲,因此若致人死亡經12年、重傷經10年都未再違規,仍可重新考領駕照。交通部8日預告修正重新考照的收費規則,機車從1800元漲至2400元、汽車從2500元漲至3600元,最快年底上路。肇事致人死亡12年內、致人重傷10年內、吊銷駕照案件6年內,未再有違規即可重新考領駕照,申請考領時需再參加一定時數的課程。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指出,「重新申請考領駕照課程收費表」於2006年訂定,已18年沒有調整,考量基本工資調漲及物價調升等因素,並且參酌相關講習收費基準調整收費。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表示,機車班費用從1800元調至2400元、汽車班則從2500元調至3600元。據統計,近3年平均每年參訓人數,汽車約90人、機車約9人,影響人數每年均在百人左右。受訓課程項目,機車班包括安全駕駛道德2小時、道路交通法令3小時、安全防禦駕駛3小時、肇事預防及處理2小時、車輛保養2小時,總計12小時、每小時200元。汽車班則有安全駕駛道德3小時、道路交通法令5小時、安全防禦駕駛4小時、肇事預防及處理4小時、車輛保養2小時,總計18小時、每小時200元。駕駛致人重傷或死亡,若在6至12年期間沒重大違規可重新考照,被批評是替違規者開後門,立法院交通委員會8月20日初審通過,把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排除例外,待三讀過後將成為真正的終身不可考領駕照。
東華大學新生騎車被擋!校方緊急應變 學生傻眼:自己學校多大不知道?
國立東華大學腹地遼闊,機車向來是學生在校內的重要代步工具。不過,近期有新生提前搬入宿舍,卻因尚未領取汽、機車通行證遭擋在校門外,只能徒步進入校園,引發學生不滿。校方隨後祭出緊急應變措施,提供尚未取得通行證的學生「借用自行車」服務,但此舉卻讓不少學生抱怨「太天才了吧?」東華大學實施車輛管理,學生須申請車證才能駛入校園。校方原規劃於下週一(8日)開學日開放申請,但自3日起便開始限制進出,導致部分提前入住宿舍的新生受阻。許多學生在社群平台上抱怨,認為規劃欠缺彈性。有學生在Threads貼出校方公告,指出校方為因應臨時通行需求,允許未持證者以學生證或身分證借用自行車,以便進出校園。然而這項措施卻引來不少質疑,「你們真的覺得機車跟自行車可以比嗎?自己學校多大不知道嗎」、「自行車是要怎麼一次扛床墊、衛生紙和洗衣精?剛開學最需要交通的時候在這邊訓練體力?」、「我真的要發瘋我才剛去租一台」、「最有趣的是,現在還有很多新生沒有學生證,然後要拿學生證借」、「真的要瘋欸簡直本末倒置」、「太天才了東華大學。」校方則表示,此舉主要是暫時性措施,學生仍需完成交通安全教育後才能核發通行證。由於東華大學過去曾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學校規定首次申請車證者須參加一小時交通安全宣講,今年更新增一小時道路安全駕駛實作課程,預計至12月辦理9個場次。在此之前,未取得車證的學生可先向學務處申請借用自行車代步。
板橋通緝犯遭盤查落網 搖頭晃腦辯:重感冒沒精神
新北市保安大隊第二中隊25日清晨在板橋區巡邏時,發現44歲游姓男子神情恍惚、手持藥酒瓶在攤販前徘徊形跡可疑。警方上前盤查後,意外查出他竟是台北地檢署發布的「不能安全駕駛案」通緝犯,當場將其逮捕送辦。警方指出,當時正值上班上課時段,游男一邊拿著酒瓶豪飲,一邊在尚未營業的店家旁走動,舉止異常。員警上前關心時,他辯稱自己「重感冒、剛下班才會精神不濟」,但在進一步查證身分後,赫然發現他因未依通知到案,已遭台北地檢通緝,必須入監服刑4個月。游男向警方坦言,自己居無定所,未收到法院通知,但心裡也隱約知道「可能被通緝了」,沒想到因一時酒癮在街頭飲酒,反倒自投羅網。全案訊後已依通緝案移送台北地檢署歸案。新北保安大隊呼籲,涉及司法案件者應依通知準時到庭或報到,不要因逃避而成為警方查緝對象。警方也強調將持續強化巡邏盤查,展現維護治安的決心。
汽車副駕「吃飽太閒」 高速公路「戴鬼臉」嚇旁車
中國長深高速杭州段上演一場荒謬驚魂,一輛掛著滬(上海)A車牌的白色轎車於24日行經該路段時,副駕駛突然搖下車窗,戴著恐怖面具探頭,對並行車輛做出嚇人動作。這一幕被行車紀錄器完整拍下,影片隨即在網路瘋傳,引發輿論譴責,許多人直言這不只是惡作劇,而是「變相謀殺」。根據中國媒體報導,當地警方獲報後,在26日迅速逮捕涉事駕駛韓姓男子,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妨害安全駕駛行為記3分並罰款人民幣100元。但許多法律專家認為,這樣的處分不足以反映事件的嚴重性。因為在時速百公里以上的高速路段,任何突如其來的驚嚇都可能導致駕駛人失控,引發連環追撞或翻覆等致命事故。心理學專家也提到,每個人都有一個無形的「心理氣泡」,代表安全與隱私需求,而這種毫無預警的恐怖干擾,可能瞬間引發強烈焦慮與恐懼,甚至留下長期陰影。其性質與地鐵偷拍或公共場合騷擾相似,本質上都是對他人尊嚴與安全權利的踐踏。報導中也提到,這並非是中國首次出現類似事件。早在2024年8月,青海一名駕駛因佩戴「鬼臉套頭」遭到行政處分,但當時並非發生在高速公路場景。相比之下,這次杭州事件因涉及更高車速,潛在危險顯然更加嚴重。
騎車停路邊滑手機被開單!他「少一動作」1000元秒飛好無奈
一名機車騎士透露,近日他因在等紅燈時停靠路邊查看手機導航,遭到警方開罰,理由為「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安全駕駛之行為」。該事件引起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直呼「最容易開罰的就是這種情況」。原PO在「Dcard」上發文表示,他騎的機車未安裝手機架,在幫老闆外送途中遇紅燈時,臨時停在路邊查看導航路線,認為自己並未妨礙他人通行。然而,警方仍上前開出罰單,並告知只有在機車「熄火」後,才能合法使用手機,因此被處以1000元罰鍰,原PO無奈直呼「花錢買個教訓,大家記得以後要停在路邊熄火才能拿手機。」事件曝光後,網友表示:「停紅燈本來就不能把手機拿出來,第一次知道?駕照該重考囉」、「因為這個最好抓,警察站在定點就一直有新業績。路邊違停、沒打方向燈、沒保持安全距離,這種要在路上追的,警察才懶了抓好嗎」、「少一個熄火的步驟,活該吃罰單吧,長點記性」、「停紅燈滑手機架上的手機不違法,拿手上滑違法。車子移動時兩個都違法。」針對此類爭議,嘉義市監理站曾提醒,無論駕駛人是開車還是騎車,為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即使在等紅燈期間,也不應使用手持手機。查訊息、看導航建議應「靠邊停車且熄火」後進行。依現行規定,開車使用手持手機可處3000元罰鍰,騎機車則為1000元。至於使用手機架的合法性,嘉義縣警察局表示,若駕駛人透過手機架、藍牙耳機等非手持方式獲取電子訊息,不構成違規。但前提是不得分心駕駛,且須確保行車安全無虞。若需操作手機功能,仍建議停車並熄火再進行,以避免不必要的罰則與事故風險。
女單手騎車自摔!對向駕駛被判「承擔次責」傻眼 行車記錄器揭真相
大陸湖北省孝感市一名暱稱「羊羊」的網友,近日分享自己遇到交通事故的經過,引發廣泛關注。事發於7月27日下午3時許,當時他駕車行駛於市區某路段,對向一名女子單手騎乘電動車,途經一堆沙石時突然滑倒。事後該女子報警,警方依據「羊羊」提供的行車記錄器影片進行事故認定,判定他需承擔次要責任。《紅星新聞》報導,「羊羊」回憶,自己當時見女子摔倒,以為與他無關便沒停車,未料事後被交警通知需提供影片作為調查依據。警方最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判定女騎士因違規單手騎行,應承擔主要責任;「羊羊」因未禮讓對方通行,違反安全駕駛規定,被判次要責任。另有一名擅自將沙石堆放於路邊者,同樣需負次要責任。事故影片顯示,事發地點道路狹窄,兩側民房密集,道路左前方有一堆沙石,右側亦堆放雜物,通行條件受限。據悉,警方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進行責任劃分。「羊羊」表示,他已向交警部門提出行政復議,目前尚未得知對方醫療賠償金額,結果需等待30個工作日。他認為自己只是正常駕駛,對事故並無直接造成,但警方回應其「未禮讓」是次責主因。對此,孝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工作人員回應,復議申請由事故中隊負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