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
」 社工 車禍 檢察官 林渝鈞 高利貸
黃子佼履行180小時義務勞務、3場法治教育!緩刑條件均完成
藝人黃子佼因網路購買、收藏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檔案,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獲宣告緩刑,目前已進入緩刑執行階段。台北地檢署依照法院所訂的緩刑條件,自8月起安排黃子佼密集前往新店戒治所執行義務勞務,主要負責環境清潔工作,截至9月已完成180小時的義務勞務。此外,黃子佼也在7、8、9月分別接受1場法治教育,共完成法院要求的3場課程。黃子佼這起案件源自2023年間遭爆料涉嫌以演藝圈專業人士身分,藉故接近並騷擾未成年少女。檢警最初調查相關性騷擾指控時,認為相關罪嫌不足,未料進一步追查後,卻意外發現黃子佼早在2013年2月12日便註冊加入知名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並自2017年8月8日起在論壇儲值、購買性影像。檢方調查發現,黃子佼購買的影像涉及未成年人,其中年紀最小的被害人僅10歲。相關影像數量龐大,黃子佼將下載的檔案儲存在容量達4TB的硬碟內,案件因此從原先的性騷擾指控,進一步擴大成為涉及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的刑事案件。案件一審時,黃子佼否認犯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相關罪責判處有期徒刑8月。黃子佼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到了二審則改變態度認罪,並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完成賠償。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不過考量相關情節及黃子佼後續認罪、與被害人和解並完成賠償等因素,宣告緩刑4年。高院判決同時要求黃子佼在4年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並須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台北地檢署則在7月通知黃子佼報到,隨後依照法院確定判決所列的緩刑條件進行執行。從8月開始,黃子佼被安排密集前往新店戒治所執行義務勞務,依每日安排工作6小時或8小時,主要負責環境打掃及清潔工作,至9月已完成法院要求的180小時義務勞務。法治教育部分,他則在7月、8月及9月各接受1場課程,至此已完成法院所要求的3場法治教育。隨著義務勞務與法治教育均已完成,黃子佼目前進入緩刑期間的保護管束階段。未來4年內,他仍須依觀護人的指示不定期報到,說明日常生活及相關近況,並接受觀護人監督。如果在緩刑期間未再觸法並遭判刑,依目前判決所定的緩刑條件,原本判處的1年6月徒刑即不須實際執行,黃子佼也就無須入監服刑。
台南國小營養師長期校園偷拍 教室、殘障廁所都有鏡頭8人受害
台南市某國小謝姓男營養師,涉嫌自2024年到2026年間,利用手機及微型攝影機,長期在校內教室、活動中心與殘障廁所等處,偷拍4名女同事與4名未成年女童的如廁、更衣及裙底下體隱私畫面。全案經被害人察覺報警後曝光,檢警於6月發動搜索查扣犯罪設備與大量性影像,台南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將謝男依法起訴。檢警調查,謝姓男營養師為滿足個人私慾,2024年起多次在校內廁所、教室及活動中心等場所,鎖定某位女同事偷拍其更衣、如廁、裙底及下體等隱私性影像;食髓知味後,更進一步將目標擴大至其他女性教職員及校內未成年女學童。謝男2月間,在學校活動中心殘障廁所內偷拍另外2名女同事如廁,4月間又在教室內企圖偷拍另名女同事裙底,但未能得逞,他更在學校活動中心的殘障廁所及一般女廁內暗中架設微型攝影機,趁4名女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如廁時,違法攝錄其下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整起事件因其中一名受害女同事機警察覺異狀,隨即通報校方並向警方報案。檢警獲報後展開偵辦,於6月1日持搜索票前往謝男的住家及學校辦公室執行搜索,現場當場查扣犯案用的行動電話1支、微型攝影機1台及行動硬碟1個,經鑑識檢視後確認存有相關偷拍影像,事證明確。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謝男對4名女同事偷拍部分,涉犯刑法《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其中1次未得逞屬未遂;對4名未成年女童偷拍部分,則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之「無故拍攝未成年人性影像罪」。檢方認定謝男所犯8罪為接續犯,依法一併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依一罪論處。
獨、AI風暴1/最高法院首件對決AI上訴狀! 不反對、但亂寫就駁回
最高法院首件直球對決AI上訴狀出爐!最高法院刑七庭今年九月承審一件詐騙集團案時,發現李姓車手疑似以AI生成工具撰寫上訴書,刑七庭除了駁回上訴,還在判決揭示對於生成式AI上訴書狀的原則,刑七庭明確指出,上訴書狀及上訴理由書如全部或部分使用生成式AI工具撰寫,不構成駁回上訴理由,但若未具體指摘原判決違背法令之處,將不構成合法上訴第三審理由,法院應予駁回。刑七庭指出,上訴第三審應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法定要件,至於上訴理由書狀是上訴人親自撰寫、或委由他人代擬、甚至是全部或部分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簡稱生成式AI)工具協助製作,在所不論,只要該書狀是由上訴人依法提出並簽名或蓋章,足認其已採納書狀內容而為上訴意思之表示,就符合上訴的形式要件,不能僅因使用生成式AI工具,即認其上訴不合法。反之,最高法院也不會因為上訴狀的文字形式完整、法律用語繁複或大量引用法條、裁判,即認定當然符合上訴第三審之法定要件。刑七庭提醒,生成式AI可以生成文字,但未必寫得出一個合法的第三審上訴理由;可以協助撰稿,但不能取代當事人承擔訴訟行為。第三審所審查者,係原判決有無具體違背法令之情事,而非法律名詞的數量,亦非文字表面的專業法律用語。刑七庭強調,法院固應辨識當事人之法律主張,惟無替當事人代為修正因使用生成式AI所產生之錯誤內容(例如虛構或錯誤引用事實、法源、裁判或卷證資料等AI幻覺)、補足欠缺卷證資料、或重構上訴理由之照料義務。從而,上訴書狀及上訴理由書縱疑似全部或部分使用生成式AI工具撰寫,仍不構成駁回上訴之理由,但若其未具體指摘原判決究有何違背法令之情事,致不足認已合法表明第三審上訴理由,法院應認其上訴不合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李姓車手所屬詐騙集團113年10月起,透過LINE散布投資股票獲利訊息,被害人洪姓民眾信以為真,114年4月1日匯款12萬元到國泰世華銀行帳戶,李姓車手接獲詐團成員「牛哥」指示,當天到高雄九如交流道領取「牛哥」提供的提款卡和密碼後,前往台南的萊爾富超商的ATM領出12萬元,李姓車手藉以抵銷積欠「牛哥」1200元債務,被害人察覺有異後報案,全案經台南市警局第三分局報告台南地檢署偵查起訴李姓車手。一、二審時,台南地院和台南高分院皆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李姓車手1年2月,李姓車手上訴最高法院,遭最高法院第七庭打臉,合議庭駁回上訴,並告誡以生成式AI寫上訴書,需具體指摘原判決有何違反法令之處,否則最高法院還是會以上訴不合法而駁回,全案定讞,李姓車手須入獄服刑1年2月。本案承審的最高法院第七庭審判長梁宏哲,受命法官鄭富城,陪席法官楊力進、陳德民、游士珺。最高法院刑七庭在駁回判決中提醒,生成式AI可以生成文字,但未必寫得出一個合法的第三審上訴理由。(圖/翻攝司法院法學資料查詢系統)
打詐勇奪全國雙料冠軍 北市警揭LINE盜帳新招
北市政府警察局公布今年4至6月打詐成果,當季共查獲詐欺集團140團、1,432人,查扣不法所得4億5947萬餘元;另在警銀聯防及第一線即時關懷下,同期成功攔阻詐騙金額達新臺幣3億9,031萬餘元,榮獲內政部警政署「精進全國打擊詐欺行動專案」第二季績效評比全國第一名。對此,警方也同時公佈最新Line盜帳手法。北市刑大隊偵查專案小組歷經半年蒐證,在台北地檢署指揮下,陸續執行4波拘提及搜索行動,成功瓦解由郭姓犯嫌主導、具完整層級分工且成員達30餘人的詐欺洗錢集團,現場查扣現金新臺幣1,500萬餘元。警方調查發現,近年因假投資詐欺犯罪持續猖獗,詐欺集團不再只是派遣車手取款,而是發展成高度組織化、企業化犯罪模式。該等集團係由境外詐欺機房操控,透過Facebook、Instagram等社群平臺刊登投資廣告方式進行詐騙。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丁靖表示,依「打詐儀錶板」統計,臺北市115年1至8月詐欺案受理數計1萬1,329件,財損共新臺幣70億3,700萬餘元;與去(114)年同期相比,詐欺案件受理數下降15%、財損金額減少33%。整體趨勢呈收斂下降,顯現打詐已有成效,惟詐騙手法大多仍以「假投資」手法造成財損最高。詐團常利用社群網站、交友軟體或通訊平臺,投放大量詐騙廣告,誘騙民眾加入LINE群組,再下載假投資平臺APP,以「保證獲利」、「專人帶單」、「穩賺不賠」等話術,使被害人一步步踏入詐團所精心設計的陷阱,投入大筆資金,待欲提領時,再以保證金、稅金、手續費等理由持續要求付款,最終血本無歸。除強力查緝詐欺集團外,北市警亦持續強化識詐宣導,針對不同族群及新興詐騙手法滾動調整宣導策略,並於內政部警政署「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識詐』2.0執行計畫第3期」評核中榮獲全國第一名,打擊、識詐雙面向均獲肯定。警方近期即發現「假投票、真盜帳」手法再度出現。詐騙集團常以「幫我家狗狗、貓貓投票」、「毛小孩人氣競賽」或「小孩參加繪畫比賽」等名義,利用已遭盜用的LINE帳號向親友傳送釣魚連結。民眾因訊息來自熟識親友,容易降低戒心,一旦點擊連結並依指示輸入LINE帳號、密碼或手機簡訊認證碼,帳號控制權即可能遭詐騙集團取得。詐騙集團取得LINE帳號後,會冒充本人向通訊錄親友借款、要求匯款,或繼續發送相同的投票連結,形成「一個帳號被盜、再騙下一個親友」的連鎖式詐騙。此類詐騙受害族群主要集中於41至60歲,今年單一案件最高財損達新臺幣26萬餘元,除了帳號遭盜用,假冒被害人向親友借款外,更遭植入木馬程式導致自身手機遭控制,名下銀行帳戶、信用卡及電信小額付費均遭盜刷。警方提醒,詐騙集團常利用民眾關心寵物及孩童的心理降低戒心,收到親友傳送的「幫忙投票」訊息時,切勿因訊息來自熟識親友帳號即直接點擊連結;如網頁要求輸入LINE密碼、手機簡訊認證碼或其他帳號驗證資訊,應立即停止操作,並改以電話等其他方式向親友本人確認。若發現LINE帳號疑遭盜用,應立即通知親朋好友提高警覺,避免遭冒名詐騙;如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如已遭詐騙,應儘速向警方報案。警察局長林炎田表示,打擊詐欺犯罪為警方重點工作,將持續強化宣導、防制、打擊三項作為,滾動更新識詐宣導重點、深化機關與業者聯防機制阻斷詐欺金流,並強力追緝幕後詐欺集團,全面壓縮詐團犯罪空間,讓詐欺集團「騙不了、領不到、跑不掉」。
周玉蔻爆晶華滾床案二審改輕判 張淑娟難接受「下跪痛哭」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30)日下午召開「張淑娟抗議高院針對周玉蔻烏龍爆料二審輕判」記者會,張淑娟也特別出席。張淑娟對於判決結果難以接受,講到一半突然起身下跪痛哭,懇請法官還公道。台北市長蔣萬安2022年參選期間,主持人周玉蔻、名嘴蔡玉真爆料其父蔣孝嚴曾與前中姐張淑娟在晶華酒店「滾床單」,台北地院以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各判1年6月有期徒刑,高等法院29日改判周9個月,蔡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張淑娟表示,她昨天看到判決是無法說話的,今天就是要來說對方有多惡劣,完全做偽證,整個案子都很清楚,電視台竟還這樣做,這些人還非法利用個資,判決結果真的讓她覺得很折磨,簡直是場災難,希望法院硬起來,別輕輕放過,應該去想被害人有多心痛,這是她唯一請求。張淑娟強調,她跪求中華民國的高等法院的法官還她清白,不要再讓資深媒體人興風作浪,「我沒有滾床單」,懇請高等法院的法官不要縱放累犯,「求你們還我一個公道,我真的求你們還我一個公道」,她在家裡已經賞了自己100個巴掌,情緒低落到無法出門,法官若低頭,等同讓司法產生破洞,懇請高等法院還自己公道。 王鴻薇指出,這個案子是四年前發生,她對這個案子,非常同情,也非常憤怒,這個案子是在選期間拿來炒作、操作的議題,不良媒體人將無辜的人捲入案情,當連續劇操作。王鴻薇也說,這個案子過去了四年,沒想到二審出爐,兩個當事人都被減刑,這就是張淑娟今日出席控訴的主因,二審對當事人輕判,是在鼓勵不良媒體做這種操作嗎?她相信這對張淑娟來講是折磨。
揪團尋仇砸兩屋!六助陣者竟辯稱「以為受邀烤肉 湊熱鬧」 判決出爐
不滿友人遭毆竟揪團尋仇!嘉義王姓男子今年1月號召6名友人助陣,深夜接連前往2戶住家砸門、毀物,甚至開車衝撞鐵門,造成屋主財物受損;6名助陣者落網後一度辯稱只是受邀烤肉、湊熱鬧,未料仍被法院認定涉案,嘉義地院審理後依「聚眾鬥毆罪」相關刑責,判王男7月徒刑,另6人判刑4月至7月,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王男因友人遭人毆打,心中不滿,決定找人討回公道。今年1月間,他透過通訊軟體找來6名男子,約在嘉義市西區某處路口碰面,隨後分乘多輛轎車出發,展開尋仇行動。一行人首先抵達A姓被害人的住處,王男與李、黃2男下車,拿起球棒朝住家及屋外物品猛砸,其他4人則留在現場助勢。砸完A家後,7人並未就此罷手,又驅車前往B姓被害人住處。抵達現場後,眾人先以車輛衝撞住家鐵門,接著由王男、李男、黃男持球棒破壞屋外物品,其餘4人則在旁助勢。短時間內接連攻擊2處住家,導致屋內外多項物品受損,居民居住安寧也受到影響。警方後續追查,7人陸續落網。不過,其中6人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當天只是受到邀請前往烤肉,或單純跟著朋友湊熱鬧,過程中都沒有下車,也沒有參與砸毀物品,更不知道王男是要找人尋仇。檢方調查後認為,6人的說法與相關事證不符,顯係事後卸責之詞,因此未採信,偵訊後將王男及其餘6人一併提起公訴。嘉義地院審理時認定,王男等7人明知以多人攜帶球棒前往他人住處,仍共同參與,行為不僅造成被害人財物損失,也破壞社會安寧及人民居住安全。不過,考量7人最後均坦承犯行,且已取得被害人諒解,其中王男另同意賠償25萬元,並與其中1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依法量刑。合議庭法官依《刑法》150條「聚眾鬥毆罪」第一項:「犯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首謀及下手實施者」,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李男、黃男同樣持球棒動手,各判7個月徒刑。至於另外4名在場助勢者,則依同罪「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施強暴在場助勢」,各判有期徒刑4個月,均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公投踢鐵板 國民黨團再推鞭刑入法
國民黨團今(30)上午召開「鞭刑入法—重大詐欺、性暴力、毒駕、虐童得宣告強制鞭打!」記者會,由書記長許宇甄、首席副書記長洪孟楷主持。洪孟楷提出《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重大性暴力、毒駕、虐童致死致重傷及重大加重詐欺等犯罪,增列「強制鞭打」為刑法從刑,明定適用罪名、法院裁量、執行上限及醫療安全機制,強化重大犯罪嚇阻效果。許宇甄表示,中選會用冷酷藉口沒收人民權利,既然公投被惡意阻擋,國民黨團要順從主流民意,推行修法,不能因改革困難,就讓犯罪者能僥倖,在此向賴政府呼籲,重視主流民意,屆時別再搞不副署。洪孟楷說,這次修法的重要背景,就是鞭刑入法公投日前遭中選會否決,中選會此舉形同沒收人民透過公投表達意見的機會,既然公投的路被擋下,就由國會負起責任,直接提案修法,讓制度回到立法院公開辯論、實質審查。洪孟楷指出,當前詐騙依舊猖獗,重大性暴力、虐童、毒駕等社會案件更層出不窮,人民對治安與人身安全的焦慮並未消失,政府不能漠視被害人及守法人民要求有效嚇阻重大犯罪的聲音。洪孟楷提到,把強制鞭打納入規範,這不是首創,鞭刑在過往立法院會期,就有當時在野的民進黨委員提過,包含時任立委的潘孟安、徐國勇、黃偉哲、蔡其昌、陳瑩都是連署人之一。洪孟楷強調,本次修法並非全面推動鞭刑,而是採「特定重大犯罪、法律明文列舉、法院個案裁量」,強制鞭打不得單獨宣告,僅能附隨主刑適用,法院並須依犯罪手段、法益侵害程度、被害人人數、犯罪所得、犯後態度及再犯危險性等因素決定是否宣告。草案適用四類重大犯罪,包括特定毒駕及其致死、致重傷案件;加重性侵害及性侵致死致重傷等重大性暴力;重大兒虐致死致重傷;以及符合門檻的重大加重詐欺。其中加重詐欺須經宣告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犯罪所得達五百萬元以上或被害人達三人以上,始得併予宣告。草案規定法院得宣告三下以上、十二下以下強制鞭打,數罪併罰最高十二下;行為時未滿十八歲者,執行時年滿六十五歲者,不得執行強制鞭打。執行前須由醫師評估並出具書面意見,執行時醫師在場,如認繼續執行有重大健康風險,應立即停止;未能執行的全部或一部強制鞭打,則由法院依法以有期徒刑替代,避免刑罰效果因執行不能而落空。
逃進新竹山區也難跑!台中警無人機鎖定路線 活逮詐團主嫌、30人遭起訴
中市刑大偵辦詐欺集團地下水房,鎖定43歲鍾姓主嫌後展開追查,鍾男遭警方查緝時駕車逃往新竹山區,警方緊出動空無人機,搭配ATAK即時態勢感知系統掌握逃逸動線,再由地面警力包抄逮人;全案後續溯源查出30名涉案成員,受害人達68人,其中1名台籍男子遭假檢警騙走1400萬元,全案近日遭台中地檢署起訴。警方指出,鍾男自2022年起操控詐欺集團,以假冒檢警、假投資等手法鎖定被害人,再利用設於新竹地區的地下水房處理詐騙所得,替跨境詐欺機房進行資金轉移。詐團車手取得贓款後,先將現金交由水房成員處理,鍾男再透過Telegram下達指令,要求成員將犯罪所得轉換成泰達幣(USDT),再轉入境外詐欺機房指定的電子錢包,藉此切斷金流、迅速將贓款移往境外。台中市刑大偵八隊透過大數據分析等科技偵查手段,逐步掌握鍾男活動軌跡及集團運作模式,日前前往搜捕時,鍾男察覺警方到場,立即駕車逃逸,一路往新竹山區方向狂奔。警方隨即啟動空中支援,出動警用無人機搭配「ATAK即時態勢感知與指揮系統」,從空中持續掌握車輛動向及周邊環境,地面警力則依即時回傳資訊,調整部署,從不同方向展開圍捕,最終成功在山區將鍾男攔截逮捕,避免其利用複雜地形脫逃。專案小組持續向下追查,陸續查獲詐團成員30人,並查扣現金170萬餘元、手機等相關證物,其中24人遭法院裁定羈押,另有6人分別以3萬至5萬元交保。警方清查發現,該集團自2022年起涉案,受騙人數累計68人,且多數為中國籍被害人。其中1名李姓台籍被害人因誤信假檢警話術,遭歹徒一步步誘騙交付款項,損失高達1400萬元,成為目前查出的單筆最高被害金額。全案日前偵查終結,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鍾男等30人提起公訴。台中市刑大大隊長紀延熹提醒,真正的司法警察機關不會透過電話要求民眾交付銀行帳戶、提款卡或存款,更不會要求民眾將財產交由司法機關「監管」。民眾接獲可疑電話時,應先記下對方服務單位、職稱及姓名,隨即掛斷,再自行透過官方管道查證,切勿依照對方提供的電話、網址、連結或LINE帳號聯繫。如有任何疑問,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台中警方出動空拍機,配合「ATAK即時態勢感知與指揮系統」,掌握嫌犯逃逸路線,終於逮捕鐘嫌。(圖/警方提供)
強盜法務車2/調表、泡水惡性欺瞞? 律師破「免責條款」
知名企業法務主管顏韶逸向本刊投訴誠鑫國際汽車「舊換新」買賣不成仍強行拖車的惡行,其實他是誠鑫汽車的「早期受害者」,中古車網紅「阿慈車庫」最近以踢爆不良車商的名義訪談5名車主,爆料誠鑫銷售調表車及泡水車卻惡性欺瞞,導致買家求助無門。律師劉韋廷拆解5件案例,其中4件可能構成詐欺罪,合約上「里程不擔保」、「現況交車」等字眼並非免死金牌;另外若受害者達20人,可透過消保團體求償,不須自掏腰包打官司。Youtuber「阿慈車庫」9月17日上架影片「【中古車大揭秘】脆上爆紅!桃園不良車商 受害者全台巡迴 你投訴我處理!!」,不到一週點擊次數破250萬、留言破3000,其中有網友自稱誠鑫汽車前員工,提到「老闆本身就是用這些話術手段來訓練底下員工‧‧‧全部都是用低價打廣告,然後客人來再想辦法洗他買別台車,所有的動作都是經過訓練,老闆會親手下來教學,今天會爆掉真的不意外」。中古車網紅阿慈拍片踢爆誠鑫汽車惡性欺瞞買家。(圖/翻攝Youtube頻道阿慈車庫-Dream garage)「阿慈」在影片中跑了台中和台東訪談5名車主,指控誠鑫汽車常以網路低價引客上門,再臨時告知這是租賃價,需額外負擔15%價格,買家聽了多半打消念頭改看其他車款,誠鑫汽車卻用惡性欺瞞的手法銷售,例如定型化契約的里程數勾選不擔保,現況里程數勾選最大值(99萬9999公里),藉此規避刻意隱瞞調表的退車前提,「誠鑫詐騙受害者聯盟」目前有18人。本刊整理5件投訴內容並請劉韋廷律師拆解、提出如何反擊的方向,以主張捍衛自身權益。案例一:投訴人今年8月本來要買Hyundai Tucson,但因為前一輛車有向當鋪借錢,誠鑫汽車建議債務整合,因此改花80萬元買2025年Toyota RAV4;事前只知A級泡水(輕微泡水),交車簽約當天才告知B級泡水,送修發現需換掉整顆引擎,總修復費用50幾萬元。劉律師:若買家已付款、貸款也核撥,這時才告知實際車況,不能算是買家事前知情,而是「事後」才知道,業者涉嫌詐欺,買家可要求退車退款,或請求賠償50多萬元的修車費。案例二:投訴人今年4月本來要買Benz CLA 250,經誠鑫汽車告知須與租賃公司簽約,改花80萬元買2014年 Benz CLA 45,開不到兩週故障,送驗顯示70幾項故障碼,另外發現水箱爆掉、嚴重漏油,須花50萬元維修。買家當初看到里程數15萬,以為距離單位是公里,實際上被調成英里,所以換算里程數應為25萬公里。劉律師:把公里改成英里顯示,讓買家誤以為車子只跑15萬公里,這就是詐術,涉嫌詐欺罪。業者說電瓶沒電才跳故障碼,但電瓶沒電不會讓水箱爆掉、引擎漏油。買家可以撤銷買車合約,並且要回購車款,如果因此支出修車費用,也可以請求賠償。案例三:投訴人2025年10月花66萬元買到2019年Toyota Altis調表車,目前里程數看似7萬公里,實則已跑36萬公里;交車當天,誠鑫汽車表示儀錶板有換過,里程數會微調,讓投訴人以為是業界慣例。劉律師:差了29萬公里,不是業者講的「微調」,涉嫌詐欺罪,竄改里程也可能另外構成變造準私文書罪。合約上把里程填成99萬9999公里,想規避責任,反而證明業者明知里程有問題。買家可以撤銷買車合約,並且要回買車款,也可以不退車但請求減少買賣價金,改成買這台跑36萬公里車的實際價格。案例四:投訴人今年7月在8891網站看到2018年Toyota Auris賣36萬6千元,因此接洽買下,之後發現里程數顯示5萬多,查詢監理站資料卻是21萬,向誠鑫汽車反映實售車與網路車不同,誠鑫回應因為買家有選車牌,需要回監理站驗車、東西換回原廠,也在交車日告知儀表板有換過。對於買家發現里程數有異,誠鑫汽車說這是監理站誤植。投訴人還反映,因為需要結清先生之前的車貸,所以有多貸款,但沒有貸到54萬元那麼多,也不應在合約上寫交易總價54萬元,誠鑫國際只說,36萬6千元是租賃合約價。劉律師:監理站的里程紀錄有公信力,業者說是「監理站誤植」,要由業者自己拿出證據。網路標低價、成交時卻變成60萬元,除了詐欺,也涉及公平交易法的不實廣告,公平會最高可罰2500萬元。若車價有灌水辦貸款,還可能對貸款公司另外構成刑事詐欺。當然也可以撤銷買車合約,並且要回買車款。案例五:投訴人今年5月花23萬元買2012年 Volkswagen Golf GTI,里程數22萬,買完發現車子並未整理、避震器壞掉,先花9萬多元修理。劉律師:14年老車跑了22萬公里,避震器老化在一般情況下算正常耗損,法律上要追究比較困難。除非業者當初有說「全車已整理」或保證車況,買家才有機會主張業者說謊構成詐欺罪,並請求修理費用。劉韋廷總結,合約寫「里程不擔保」、「現況交車」不是免死金牌。民法、消保法明文規定,賣方故意隱瞞瑕疵,免責條款一律無效,業者越刻意設計,越證明他是故意的;他建議本案受害者若達到20人消保法團體訴訟的門檻,可以把求償權交給消保團體,由團體出面打官司,受害者不用各自花錢。劉韋廷指點受害人,車子送修前一定要先找第三方鑑定、拍照存證,並向監理站調閱歷年驗車里程紀錄,這是調表最直接的證據。同時可以向地方消保官申訴、向地檢署提告,刑事程序能調閱業者帳冊,往往能拿到民事拿不到的證據。誠鑫汽車桃園市八德區和強路現址仍停放多輛中古車持續營運。(圖/本刊影音組)誠鑫汽車桃園市八德區和強路現址仍停放多輛中古車持續營運。(圖/本刊影音組)本刊致電誠鑫汽車負責人呂少瑋,他沒接手機;誠鑫汽車在阿慈的影片中表示,案例一的買家交車當天試車一整天,知道車況有頓挫而且是泡水車;之前向同行買車時不清楚泡水多嚴重,以為都修好,以現況交車,合約也寫全滅。至於案例二,誠鑫汽車解釋因為買家放很久沒電,才會跳60幾個故障碼;要幫買家維修天窗、檔位開關,只需約3萬元,買家卻找自己的朋友,報價50幾萬元。
王家五口遭龐氏騙局逼上絕路 「李團長」詐1536萬判11年二審維持原判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5口疑因遭「李團長」李惠雯以黃金、團購投資設局詐騙,陷入沉重債務與精神壓力,最終走上絕路。李女共詐得王家及其他被害人1536萬餘元,另以虛構違約金索取530萬元;台中高分院今認定一審判刑11年並無不當,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指出,45歲李女因生意失敗、背負債務,2024年6月透過張姓美容師介紹,結識王家大女兒,隨後以經營「網路團購」為名,向投資人招攬50萬至100萬元不等資金,宣稱每月可獲本金1成報酬;另以「買黃金賺價差」為由,要求投資人刷卡購買黃金交給她,再承諾代繳卡費及支付4000元至1萬元利潤。然而,李女實際上並無能力履行承諾,除一再拖欠款項,還將投資人交付的黃金短線變賣,用於償還自身債務,並以新投資人的資金支付舊投資人紅利,營造投資獲利穩定的假象,形成典型龐氏騙局。檢警查出,李女前後向多名被害人吸金,詐得1536萬5003元,其中王家遭詐752萬元。2025年6月間,王家察覺投資疑點重重,決定停止投入並要求退出,李女竟拿出虛構合約,以「違約」為由索討530萬元,並頻繁傳送訊息施壓。王父為了籌錢,甚至將自宅設定抵押借款,取得的款項也遭李女拿走。面對接踵而來的債務、催討與精神壓力,王家最終在同年7月2日走上絕路,家人留下「我們笨、被騙」、「到死都在還錢」等沉痛字句。檢方起訴時指出,這起悲劇不能歸咎於被害人「笨」,而是李女利用投資話術及信任設局,並求處15年以上徒刑。台中地院今年5月依銀行法、詐欺、恐嚇取財、洗錢及偽造文書等罪,判李女11年徒刑。李女原本否認部分犯行,今年1月22日首次在台中地院開庭時態度轉變,當庭認罪並落淚表示「我做錯了」;檢方認為一審量刑過輕提起上訴,不過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認為一審判決認事、量刑均無不當,檢察官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11年刑度確定。◎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出獄7個月又隨機砍2童1男 苗栗男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住在苗栗市的邱明治,曾因吸毒後持刀隨機傷人入獄,服刑9年6月、假釋出獄不到7個月,去年又疑吸食安非他命後持刀上街,先後攻擊2名國小女童及挺身救人的林姓男子,造成3人重傷。一審判刑29年,台中高分院認定邱男漠視他人生命、再犯惡性重大,今日日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去年10月2日下午,49歲的邱明治吸食安非他命後,將約30公分長的尖刀以膠帶固定在左手,騎車離開住處,漫無目的在苗栗市街頭尋找攻擊目標。當時,11歲徐姓女童放學返家途中,遭邱男持刀攻擊,女童驚慌逃進附近超商求救,邱男竟一路尾隨追趕,現場有一名林姓男子見狀上前阻止,沒想到反遭邱男持刀攻擊,胸、背部遭刺傷,甚至造成肝臟及橫膈膜撕裂,一度命危送進加護病房。邱男並未因此停手,趁現場混亂之際,又抓住另一名11歲丁姓女童,朝她胸口猛刺,造成嚴重血胸;附近課輔班老師及時衝上前將女童拉開,協助受傷民眾及女童脫離險境。警方隨後趕抵,將逃回住處的邱男逮捕,3名被害人經送醫搶救後均保住性命。檢警調查發現,邱明治並非首次因隨機傷人遭判刑。2015年,他曾在吸毒後持剪刀闖入苗栗市一間超商,對店內人員及民眾展開攻擊,共造成4人受傷,其中1名員警遭連刺7刀,邱男因此被判刑9年6月;邱男去年3月假釋出獄,沒想到不到7個月又涉嫌持刀隨機攻擊,檢方依3個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苗栗地院一審認定,邱男屬累犯,且選在人車往來的公共場所、光天化日下隨機攻擊學童及路人,犯罪手段兇殘、危害程度重大,加上先前刑罰未能產生嚇阻效果,顯示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因此3罪分別量刑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9年。案件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邱男前案服刑出獄後不久即再度犯案,這次更以刀具攻擊毫無關聯的孩童及民眾,造成3名被害人重傷,且犯後態度不佳,足認其漠視他人生命及身體法益,有長期與社會隔離的必要,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偷走農民抽水馬達、水車葉片賤賣4萬 屏東男嫌收押
屏東縣里港鄉、九如鄉及鹽埔鄉近日傳出竊案,多位農民通報農地、養殖池的抽水馬達、水車葉片、電線被偷,警方循線逮到35歲蔡姓男子涉案,該男子在1個月間犯下至少8起案件,還將這些價值20萬餘元的贓物賣給資源回收場,不法獲利4萬餘元,警詢後依竊盜罪嫌送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里港警分局指出,近期陸續接獲里港鄉、九如鄉及鹽埔鄉等地的農民報案,指農地及養殖池的抽水馬達、水車葉片、電線等物品被偷走,經分析比對後,發現多起竊案的犯案手法及特徵相似,研判可能是同1名嫌犯所為。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並蒐集相關事證,鎖定35歲蔡姓男子涉嫌重大,該男子從4日起至26日止,在里港鄉、九如鄉及鹽埔鄉等地,盜走他人所有的抽水馬達、水車葉片、農地電線等物,並將贓物帶到資源回收場賣掉,目前已查出涉及8案竊盜案件,賺得4萬餘元。屏東縣1名35歲蔡姓男子,偷走多位農民的抽水馬達、水車葉片、電線拿去變賣。(圖/警方提供)警方向屏東地方檢察署聲請拘票後,於27日在里港鄉武洛路段將蔡男拘提到案,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警方後續將持續擴大追查,以確認是否還有其他被害人。
挖人祖墳現世報1/天道盟砸墳「綁架阿公」逼賣地 哥哥、舅舅接連暴斃
新北市八里區福德紀念寶塔中心負責人郭國輝,2024年企圖收購陳姓貴婦家有的400坪家族墓地,找來天道盟濟公會成員張姓男子對墓地潑漆、砸毀,甚至綁架陳姓貴婦的公公骨甕藏匿,試圖讓陳女答應收購。然而後續卻傳出詭異巧合,砸墳的張男其哥哥在遭警方搜捕的當天無故於田間暴斃身亡,其舅舅後續也同樣無故暴斃身亡;而福德寶塔負責人郭國輝在押期間更一度出現精神異常情形。郭男等人不僅破壞墳墓,甚至將已故高男的骨頭甕挖出藏匿。(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郭國輝為福德寶塔中心負責人,郭因欲擴大寶塔範圍與周圍設施,看上寶塔旁陳姓貴婦家族早年以1000萬元購入的400坪家族墓地,該地也因法規限制,墓地僅占一小部分,讓郭男相當垂涎,找來整墓工作的楊姓男子試圖與陳姓家族聯絡購地事宜遭拒,郭男一氣之下竟找來有天道盟濟公會背景的張姓男子設局毀壞墳墓,更直接挖開墳墓,將陳女已故的高姓公公骨甕「綁走」,企圖讓陳女一家點頭賣地。 陳女忍無可忍之下怒向警方報警求助,警方2024年獲報後也在時機成熟後,一舉前往張男八里的住處逮人。由於張男家中出入複雜,張男的哥哥見警方上門,疑似擔心吸毒情事曝光,抓準機會於後門落跑,只是當警方將張男帶回偵辦後,未料當天卻意外得知張男的哥哥因不明緣故被人發現倒臥在田間,其被發現時已明顯死亡。 離奇的是,張男被捕後,其哥哥於警方搜捕當天因不明緣故暴斃,僅僅隔了一個月後,張男的舅舅,也再度因不明緣故突然暴斃身亡,張男砸墳、綁架死人後,除當事張男被捕外,張家一門已有2人無故暴斃慘死,離奇巧合讓人不寒而慄。警方逮捕張男等人,事後張男的哥哥和舅舅竟無故暴斃,而寶塔負責人郭國輝也一度傳出精神異常情形。(圖/翻攝畫面) 而寶塔主人郭國輝似乎也沒逃過類似命運,其2024年7月9日遭警方拘提到案,並於隔日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但郭男遭關押後,卻傳出其在獄中出現精神狀態不穩等現象,讓檢方在確認相關事證均已蒐集完畢後,火速起訴移審。 郭男在移審時向法官全數認罪,並表示自己「身體很差」,期望能夠換得交保;郭男的辯護律師也強調,郭男後續也同意將被害人的墓碑修復,並支付精神賠償,同時找一個好墓穴開鑿等語,士林地院於同年9月4日認為,儘管郭男犯罪行為重大,且其說法與同案的張姓被告有相當出入,不過已經士林地檢署偵辦終結,相關證據已由檢察官調查完畢,認為郭男無羈押之必要,裁定15萬元交保。 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郭國輝一審也被依挖掘墳墓而盜取遺骨罪判刑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砸墳的張姓男子則被判處有期徒刑6月,而張男後續也因案件確定後,遲遲未前往報到再遭地檢署通緝。
挖人祖墳現世報2/擴建靈骨塔逼遷祖墳! 負責人一度精神異常願賠獲緩刑
新北市八里區福德紀念寶塔中心負責人郭國輝,鎖定陳姓貴婦家族400坪墓地,竟找來天道盟濟公會成員張姓男子「綁架」陳姓貴婦已故公公的骨甕,還對墓地潑漆、砸毀等惡行,事後郭男等共犯一度出現精神異常等詭異情節。士林地院審理後,一審判處郭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砸墳的張男有期徒刑6月,共犯張姓小弟獲判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起訴書指出,郭國輝找來天道盟濟公會成員張姓男子恐嚇被害人家屬,先由張男透過平常以維護墓地維生楊姓男子與陳姓貴婦聯繫上,張男即對陳姓貴婦表示要求陳女務必上山商議遷葬事宜,否則就要將陳女已故的公公高男的骨頭甕取走,陳姓貴婦心生畏懼而不敢與張男聯絡。為讓遷葬事宜能順利,郭男甚至承諾楊男只要能順利說服他們遷葬,如將高男遷入福德寶塔,就可獲得20至30萬元的酬勞。郭國輝等人疑似為了逼使鄰近墓地遷葬,竟潑漆砸毀。(圖/翻攝畫面)不料郭國輝眼見遲遲無法與陳姓貴婦聯絡上,氣急之下竟要求張男將高男的墓碑砸毀,並將高男的骨頭甕挖出,企圖以此要脅,同時承諾事後給予高男10萬元;張男立即指使旗下一名張姓小弟行動,持鐵鎚將墓碑砸毀後,更將高男的骨頭甕挖出藏匿,試圖逼迫陳女出面,陳女嚇得不敢再到墓園上香祭拜,連忙報警處理。據悉,為讓砸毀墓碑等能順利推進,張男甚至一度詢問郭男是否需要找挖土機前往整地。 案發後卻傳出詭異巧合,砸墳的張男其哥哥在遭警方搜捕的當天無故於田間暴斃身亡,其舅舅後續也同樣無故暴斃身亡;而福德寶塔負責人郭國輝在押期間更一度出現精神異常情形。 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法官審酌張姓男子與其小弟均是受到郭國輝指使,並非主謀,後續張男等2人也與陳女達成和解,同意賠償陳女250萬元,並已由郭國輝履行完畢。 法官也痛批,郭國輝為恐嚇被害人將祖先墳墓遷葬以擴建經營的靈骨塔,竟罔顧讓亡者安息之民情風俗及破壞家屬感念故人之追思所繫,委託張姓男子盜取被害人之祖先遺骨從而進行恐嚇,造成客觀上有形墳墓、遺骨之損害,更造成家屬嚴重心理創傷與財產損害,更侵害後代子孫祭祀祖先、慎終追遠之崇敬情感,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甚鉅,考量3人犯後坦承犯行,並已賠償被害人250萬元,依共同犯發掘墳墓而盜取遺骨罪,判處郭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張姓小弟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其中,有天道盟背景的張男先前因涉及恐嚇案件遭士林地檢署起訴,經士林地院判決有罪確定,卻不知警惕再犯,同時還有毒品與妨害公務等前科,素行不佳,判處其有期徒刑6月。而張男在後續判決確定後,也因遲遲未前往執行,而遭檢方通緝逮捕。
成年男性愛吃1類食物要小心 萬人研究曝攝護腺癌風險增3成
攝護腺癌是台灣男性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腎臟科醫師江守山指出,國外研究發現,攝取超加工食品量較高的男性,罹患攝護腺癌的風險比攝取較少者高出約30%。因此,醫師提醒民眾日常飲食應留意超加工食品的攝取比例,多吃原形食物。江守山醫師透過臉書粉專發文,引述今年刊登於《美國醫學雜誌》的一篇研究,由美國佛羅里達大西洋大學的研究團隊進行,分析2003年至2023年間參加美國國家健康和營養調查(NHANES)的17024名成年男性資料;研究人員透過參與者提供的2份24小時飲食回顧報告,估算每日熱量中來自超加工食品的比例,再依攝取量分成4組,最低組占比低於約20%,最高組則超過44%。研究所指的超加工食品,是經過高度工業化加工的食品,常見包括軟性飲料、包裝穀物、零食及加工肉品等,通常會加入精製油脂、糖、澱粉、鹽及各類食品添加物,以提升風味、口感或延長保存期限。研究團隊依據廣泛使用的NOVA食品分類系統進行判定,進一步比較不同攝取程度與攝護腺癌發生率之間的關聯。然而,研究結果發現,與攝取量最低的男性相比,超加工食品攝取量較高的3組,攝護腺癌風險約增加29%;攝取量最高的2組則增加約30%。研究人員進一步將年齡、種族、民族、吸菸狀況及貧窮程度等因素納入調整後,相關性仍具統計意義,風險增加幅度約為24%至31%。至於超加工食品攝取量最高的男性,研究估計攝護腺癌風險可能增加34%。不過,這一結果未達統計學意義,研究人員表示,這可能反映出該群體中前列腺癌病例較少。研究團隊說明,攝護腺癌是美國男性最常見的癌症,也是男性癌症死亡原因第2位,僅次於肺癌。◎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25歲男手腳背部冒「紫紅色網紋」 醫示警伴隨2情況小心不死癌纏身
有一名25歲男子因背部、手臂及雙腿出現大片紫紅色像漁網般的紋路而就醫,經診斷為「網狀青斑」,風濕免疫科醫師沈明忠指出,這種皮膚異常紋路主要與末梢血管受低溫刺激收縮有關,雖然部分屬於正常的生理性血管反應,但若保暖後紋路仍持續不退,甚至伴隨其他症狀,恐是自體免疫疾病或血管病變的警訊,民眾切勿掉以輕心。沈明忠醫師透過臉書粉專發文表示,生理性的網狀青斑具備3大特徵,包含左右對稱、遇冷時紋路加重、回溫保暖後隨即消退,且皮膚不會出現脫屑、變硬或潰瘍;這類情況多半為血管對低溫的暫時性反應,屬於血液重新分布的正常現象。然而,若回溫後網狀紋路依舊無法改善,便需要進一步前往風濕免疫科進行詳細檢查,釐清背後是否隱藏嚴重的健康問題。臨床上,持續不退的網狀青斑可能涉及血管發炎、阻塞或凝血異常;沈醫師說明,常見潛在疾病包括「抗磷脂抗體症候群」,該病易導致血栓形成,增高深部靜脈栓塞、肺栓塞或腦中風風險,女性亦可能出現反覆流產;另一常見疾病為「紅斑性狼瘡」,若同時伴隨關節痛、光敏感、血球下降或蛋白尿等症狀,極可能為免疫系統異常;此外,血管炎與冷球蛋白血症也可能引發疼痛、紫斑及肢端缺血壞死。沈醫師強調,評估網狀青斑不能僅依賴單一免疫指標,必須綜合觀察溫度影響、血栓歷史、流產史及神經系統等多重狀況。從功能醫學角度來看,若排除自體免疫疾病,還需考量吸菸習慣、藥物使用、代謝機能、營養缺失及慢性發炎等因子,這些皆可能持續影響微循環與血管內皮健康。面對皮膚出現紫紅色網紋,沈醫師建議,民眾可採取簡易的自我觀察法。第一時間先做好局部保暖,觀察紋路是否褪去;若能在保暖後迅速淡化,通常無需過度擔心;但若持續不退,甚至伴隨疼痛、紫斑或潰瘍等警訊,則代表身體可能正發出重症訊號,應及早尋求專業醫師診斷,以免延誤治療時機。◎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38歲男赴越南相親娶妻 婚前新娘全家落跑!騙走他2.8億越南盾
假結婚真詐財!大陸一名男子想找越南女性結婚,來自當地的43歲女子阮氏芳草特地找人當假新娘,甚至女方娘家和鄰居都有人扮演,營造家中有人要出嫁的假象,多次向受害陸男索取各種款項,直到婚禮前集體落跑,他才知道自己受騙。騙婚團詐騙金額多達2億8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34萬3176元),近日法院判決出爐,主謀阮氏芳草被判9年6個月有期徒刑,其餘4名共犯則分別被判處7年至8年不等徒刑。據越南媒體《Tuoi Tre》報導,越南同塔省第一區域人民法院近期審結一起跨國詐騙案,判決書指出,越南43歲女子阮氏芳草得知大陸38歲郝姓男子想娶越南女性後萌生歹念,化名「武氏碧玄」並自稱擅長中文,起初介紹一名18歲女子給郝男遭拒,隨後透過同夥40歲男子石重找來一名19歲女子阮玉草扮演假新娘,並找來44歲女子阮氏黃鶯飾演新娘母親。2025年4月,團夥在胡志明市一家便利商店安排郝男與化名「黎氏芙蓉」的阮玉草相親,隨後通知郝男已媒合成功,開始一步步誘騙被害人落入陷阱。為取得郝男信任,阮氏芳草指示石重在同塔省新和社租下房屋作為「女方老家」,2025年4月10日,郝男被帶至租屋處「拜見家長」,團夥分工細緻,由阮玉草飾演新娘、阮氏芳草的丈夫阮黃英武扮演叔叔、阮氏黃鶯飾演母親、石重則扮演鄰居。見面結束後,阮氏芳草聲稱女方家長已同意婚事,當場向郝男索要7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8萬5794元)並簽署協議,隨後又以辦理結婚證件等藉口,先後再索取兩筆各175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2萬1449元)的費用。2025年4月19日晚間,郝男與父親一同從大陸飛抵新山一國際機場準備舉辦婚禮,阮氏芳草等人在接機並返回美托市途中,再度開口索要1.75億越南盾(約新台幣21萬4485元)及2支智慧型手機作為贈禮。抵達目的地後,團夥帶郝氏父子去租借婚紗與剪髮,卻趁父子倆不注意時搭車逃離現場,隨後更將電話封鎖關機,將兩人拋棄在異鄉。郝男隨後向警方報案,全案因而曝光。經警方調查,阮氏芳草團夥共計詐取2億8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34萬3176元);事成後,阮氏芳草分給阮氏黃鶯與石重各4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4903元,另給石重50萬越南盾貼補房租,約新台幣613元),分給阮玉草2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2451元),其餘贓款則與丈夫私自揮霍殆盡。同塔省第一區域人民法院在9月4日做出一審判決,阮氏芳草被重判9年6個月,其丈夫阮黃英武獲判8年;同案共犯石重、阮玉草及阮氏黃鶯均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罪名皆為詐欺取財罪。
保險陷阱1/乙、丙式車險竟擋毒駕理賠 恐怖內幕:風險丟回車主
近年來「依托咪酯」、「喵喵」等毒品氾濫,毒駕造成傷亡、車輛毀損的情形越來越多,正常行駛在道路上的駕駛人,往往閃避不及,但事後卻求償無門,因為多數人選擇「乙式」以及「丙式」的車體險,在遭受酒駕或毒駕的池魚之殃後,保險公司不理賠,理由是契約中有一條「因第三者非善意行為所致之毀損滅失」不理賠,但該條文其實違反保險法。今年5月27日上午七點多,一輛營業半聯結車,行經國道一號北向325公里處時,因駕駛李男精神恍惚,在幾乎沒有煞車減速的狀況下,追撞前方車輛,因為力道相當大,像打保齡球似的,一部追撞另一部,或波及其他車道行駛中的車輛,竟然造成八部自小客車毀損,現場有10人受傷。這起車禍造成多輛小客車被撞爛,幾乎成廢鐵,而李男的聯結車,僅車頭毀損。國道警方對李男實施酒測,確認並沒有飲酒,但在他車內發現使用過的毒品咖啡包共22包,進行毒品快篩,結果呈第三級毒品甲基甲基卡西酮(俗稱「喵喵」)陽性反應。2025年12月5日詹男在新北中和毒駕,撞倒多部汽機車後逃逸,逆向行駛,又與對向來車相撞。(圖/報系資料照)去年12月5日晚間9時許。45歲的詹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新北市中和區忠孝街時,突然暴衝,猛烈擦撞路邊停放的1輛汽車及4部機車,現場滿目瘡痍,但他肇事後囂張的逃逸,不久後,又在附近新華街逆向行駛,與正常行駛的廖姓男子(28歲)所駕駛的車輛發生迎面對撞,撞擊力道之大,導致廖男車輛失控倒車,又不慎撞上後方一名騎腳踏車的王姓女子。目擊者說,詹男街頭狂飆,簡直像是「暴走坦克」,警方對詹男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隨後在他車上起出含有依託咪酯的煙彈1個及針筒1支,顯見其駕前確有吸毒行為。上述兩起毒駕事件,以及其他酒駕造成的車輛毀損,被害人肇事責任是零!但是,很可能保險公司不理賠。曾任職保險經紀人的「保險消費者權益促進會」C姓前會長指出,除非是購買新車的前兩、三年,車主會購買全險(甲式車體險),車齡稍舊,就會降級,改保「乙式」或「丙式」車體險,而這兩種車險,對於無辜遭受酒駕或毒駕的被害人,壓根無法獲得理賠。可惡的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消費者根本不曉得,因為保險業務員只會告訴車主,「乙式」車險保障範圍涵蓋「車對車」、「車對物」,甚至天災毀損都理賠,而「丙式」車體險,只保障「車碰車」,也就是說,僅理賠行駛中碰撞,若是「自撞」、「翻車」必須花較多錢買「甲式」跟「乙式」車險才有賠償。按照消費者認知的理賠範圍,如果是行駛中被毒駕者撞到,應該乙式、丙式都有理賠,若是停在路邊,無辜遭受毒駕者波及,乙式保險車主也應該獲得理賠才對!但多數的乙、丙式車險定型化契約裡,有一條「因第三者非善意行為所致之毀損滅失」不予理賠。C指出,且不說保險業務員多數未盡告知義務,事實上,該條文違反保險法第54-1條規定「保險契約中有左列情事之一,依訂約時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份之約定無效:一、免除或減輕保險人(即保險公司)依本法應負之義務者。二、使要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拋棄或限制其依本法所享有之權利者…」。也就是說,車主買保險,本來就是為了預防車禍發生時,肇事者擺爛,不賠償,而酒駕、毒駕者屬於「高風險者」,保險公司索賠成功率低,於是訂這「霸王條款」,但又藏在契約細節裡,保險業務員也不說,車主根本不知道自己花錢沒有買到應有的保障。更可惡的是,保險公司的經算師,在核算保費時,計算「損率」是有將毒駕、酒駕算進去,C強調,保險公司收了保障酒駕、毒駕的錢,卻不予理賠,擺明將無法求償的風險轉嫁給消費者,對此,主管機關應該站出來,勒令全國各保險公司修改契約,尤其在毒駕日漸增多的情況下,可以酌增保費,但不可以不理賠,因為此條款明顯違法。
暖男攻勢擋不住! 方志友羞認「心動了」
《再見1987》將迎大結局,方志友與林哲熹交織出未能廝守的悲情宿命。談及完結篇的悲情高潮,方志友坦言刑求戲堪稱壓力巔峰,不僅要在電椅上瘋狂抖動抖到超累,更要精準呈現被迫害到漏尿的極限狀態,就為了要真實呈現被害人的痛苦折磨。方志友透露,最後幾集在拍攝的時候,光是講戲、走戲就會哭到潰堤。方志友(右)與禾浩辰(左)在劇中發展出一段非常揪心的情感。(圖/公視台語台)林哲熹記憶深刻:「導演說如果當時沒有發生那些社會事件,這群人可能就能好好吃飯、一起長大。導演一講完大家眼眶全紅,拍的時候每個人都完全沉浸在那個情境裡。」而禾浩辰則回憶被關在單人獄房的絕望感:「一兩坪的空間失去自由與時間,神經質到開始產生幻覺,看到邱雪出現在身邊,真的快要發瘋。」飾演警總特務的寇家瑞,在劇中面對堅守體制與好友遭問罪刑求的兩難局面,讓劇情走向更多變數。黃鐙輝(左)陪同《再見1987》劇組鹿港掃街。(圖/公視台語台)此外,本週釋出的韓國篇花絮中,四位主要韓國演員深刻分享拍攝心聲。飾演年輕恩淑的李侑菲笑談劇中氣問俊賢「不然你喜歡哪一種女生」的俏皮橋段,並感嘆劇組完美還原了1950年代令人心痛卻純粹美麗的背景;飾演年老恩淑的文熙景則展現韓國堅毅女性包容一切的溫柔。飾演恩淑哥哥的金大賢(沈完俊 飾)感動形容這部戲「就像熬了很久的大骨湯,散發著人與人之間濃郁的純樸情誼」;飾演女兒韻之的李惠媛也盛讚即便說著不同語言,情感依然無障礙流動。李侑菲更深情感言,這是一部極度細膩溫柔的作品,將帶領大家回到那個再也回不去的純真年代。《再見1987》鹿港露天放映會大成功。(圖/公視台語台)為了迎接磅礴大結局,日前劇組在彰化鹿港舉辦搶先看活動,方志友面對劇中禾浩辰的暖男攻勢,被主持人黃鐙輝追問是否動心?她大方笑答:「素芬沒有動心,但我本人有!」直誇禾浩辰戲外同樣體貼,只要對戲永遠都在身旁細心照顧她。禾浩辰則高情商表示,大時代下能遇到知音非常難得。
富邦人壽血案「持刀嫌藏有獵殺名單」目標不只一個?警方急澄清
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帶的建北大樓商辦21日上午發生持刀傷人事件,41歲黃姓男子疑似持刀進入富邦人壽辦公室,埋伏等待後,尾隨38歲洪姓業務員進入廁所,突然持刀攻擊,洪男為了自保與黃男發生激烈扭打,過程中2人均遭多刀刺傷,直到送醫前已身受重傷、意識模糊,所幸2人目前均脫離生命危險。針對外傳黃男住處還藏有1份「獵殺名單」,且下手目標另有1位前同事,警方強調目前尚無具體事證,黃男犯案動機仍待訊問釐清。警方調查發現,黃男疑似並非臨時起意,而是事前已有準備。據了解,他當天疑似攜帶3把刀進入富邦人壽辦公室,進入大廳後先行埋伏,發現洪姓業務員進入廁所後便尾隨進入,隨即揮刀攻擊。此外,黃男疑似曾透過網路搜尋洪男的工作地址,顯示其可能事前即鎖定洪男行蹤,之後才於21日上午前往辦公室犯案。警方另發現,黃男為掩飾身分,疑似曾持有並使用他人證件,相關細節仍待後續調查釐清。至於黃男為何鎖定洪姓業務員,檢警目前調查方向指向2人過去的糾紛。據了解,黃男並非洪男的保戶,反而是黃男前妻在2021年間曾與洪男發生車禍,雙方後續產生賠償爭議。黃男疑似認為洪男利用業務專業,在理賠過程中提出多項索賠要求,甚至曾提出200萬元賠償請求,雙方最後協商,以68萬元達成和解並完成相關程序。警方目前不排除這起過往糾紛可能成為黃男對洪男心生不滿、進而犯案的原因,但實際犯案動機仍須等黃男傷勢穩定、完成訊問後才能進一步確認。另一方面,案發後有媒體報導,黃男住處疑似藏有1份所謂的「獵殺名單」,除了洪男之外,還有另1名曾與黃男發生糾紛的女性前同事,甚至傳出名單上載有相關人士的照片、住家及工作地址,並寫有「絕子絕孫」等情緒性字眼。據悉,這名女性前同事姓錢,過去曾與黃男一同在停車場工作,2人疑似因工作及停車問題多次發生爭執。錢女有次還疑似將停車場柵欄放下,阻擋黃男離開,因此遭黃男提告妨害自由。對此,警方調查後證實,黃男過往確實曾分別與洪姓被害人及這名前同事發生訴訟糾紛,不過這名女性前同事所涉及的訴訟案件早已和解並完成賠償,雙方事後也沒有再聯繫。對於外界關注的「獵殺名單」及「第二目標」說法,中山分局也嚴正澄清,截至目前為止,尚無具體事證可以證實黃男有所謂「獵殺名單」,也沒有證據證明存在所謂「第二目標」,相關情況與部分媒體報導內容有所出入。由於黃男目前仍在醫院治療,警方尚未能正式製作完整筆錄,對於他究竟為何持刀前往富邦人壽、是否因過去車禍及賠償糾紛而產生怨恨、犯案前如何掌握洪男的工作地點,以及攜帶多把刀具及他人證件的具體目的,仍有待後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