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案
」 家暴 保護令 高雄 持刀 暴力
花65元中54億頭獎沒用!美男領獎後4度遭逮 曾盼重啟人生卻又壞事做盡
美國肯塔基州51歲男子法辛(James Farthing)在2025年中了金額高達1.673億美元(約新台幣54.3億元)的頭獎,創下該州史上最高獎金的紀錄。不過,他領獎後官司不斷,近日因涉嫌家暴案件再度遭到警方逮捕,這也是他中獎以來第4度被捕。綜合外媒報導,法辛日前在搭船出遊結束後與一名女子返家時發生爭執,並以雙手掐住對方頸部,導致女子一度無法正常呼吸。法院紀錄顯示,法辛目前被控一級勒頸傷害罪(涉及家庭暴力)及四級傷害罪(涉及家庭暴力並造成輕傷),不過他29日在地方法院出庭時否認所有指控、拒絕認罪。法官裁定保釋金1萬5000美元(約新台幣49萬元),並下令不得接觸被害女子,同時要求配戴電子腳鐐,以確保遵守禁制令。2025年4月法辛以2美元(約新台幣65元)購買威力球彩券,幸運抱回1.673億美元的頭獎獎金而受到外界關注,當時他表示將與母親葛里茲(Linda Grizzle)分享獎金,葛里茲也曾說希望利用這筆錢償還債務。然而中獎後過沒多久,法辛便在佛羅里達州一家海灘度假村因與人爆發衝突遭警方逮捕。警方指控,他涉嫌踢傷一名副警長臉部並企圖逃逸,最後遭電擊槍制伏。他事後認罪,被判入監且另須繳納1000美元罰款。之後,法辛曾受訪表示,希望重新開始人生,坦言自己過去做過許多錯誤的決定,也讓母親承受不少壓力。不過,今年2月他又因涉嫌恐嚇遭逮捕。警方表示,一名女子報案稱擔心自身安全,警方到場時發現她躲在書桌底下。女子指稱法辛曾帶她參加聚會,並涉嫌施壓要求她食用一種「軟糖(gummy)」。警方隨後在屋內查獲手槍、彈藥、大麻及吸毒器具。隔月法辛再因涉嫌闖入一處民宅並竊取約1萬2000美元(約新台幣39萬元),被控二級入室竊盜及持有大麻等罪名。據了解,法辛的犯罪紀錄最早可追溯至1994年,涉及竊盜、毒品犯罪、參與有組織犯罪及逃離拘留設施等案件。依據肯塔基州法律,只要年滿18歲且未受緩刑或假釋條件限制,即使有犯罪前科,仍可合法購買州彩券。
被打20年才想離婚!一查結婚證竟是假的 人妻離婚揭驚人內幕
大陸浙江杭州一名李姓女子與張姓丈夫共同生活超過20年,兩人育有一子一女,但看似完整的家庭背後,卻藏著長年家暴與一樁離譜的婚姻真相。李女多年來為了孩子一再忍受丈夫施暴,直到今年決定離婚時,才意外發現使用20多年的結婚證竟是假證。事件曝光後,丈夫不僅坦承曾動手,還當場認錯、下跪求原諒,而李女最後則決定暫時觀察對方表現,再決定是否結束這段婚姻。據大陸《錢塘老娘舅》及《潮新聞》報導,李女表示,自己與丈夫共同生活20多年,期間育有一子一女,但婚後幾乎一直生活在暴力陰影下。丈夫經常因小事動怒施暴,最近一次僅因她外出跳舞,丈夫便因吃醋、不高興而再次動手,讓她徹底心寒。李女說,自己多年來一直選擇隱忍,全都是為了孩子,希望一家人能維持完整,如今子女都已成家,她才終於鼓起勇氣提出離婚。然而,今年初前往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時,工作人員查驗資料後竟發現,她與丈夫持有的結婚證並非合法登記文件,而是一張假證。這項結果讓李女十分震驚。她表示,當年兩人結婚時,所有手續都是公公代為處理,自己從未懷疑過證件真偽,直到20多年後準備離婚,才知道這段婚姻從一開始就存在重大問題。除了家暴之外,李女也控訴婚後長期遭受婆家冷眼對待。她說,自己當年只收了66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7萬元)彩禮便嫁入夫家,但婆家始終沒有給過好臉色。生女兒時,她一度出現危急狀況,婆婆卻為了節省醫療費,不願送她前往醫院,讓她至今仍無法忘懷。李女表示,丈夫除了經常辱罵外,也多次動手毆打自己,她一路忍耐到兒女成年、成家,就是希望不要影響孩子成長,如今已不願再繼續過這樣的生活。面對妻子的指控,張男承認自己曾多次施暴,並坦言動手原因是「心裡吃醋、不高興」,情緒失控才會出手。他表示,現在已經知道自己犯下錯誤,對過往行為深感後悔,希望妻子能再給一次機會。在調解過程中,張男除了當面向妻子道歉外,還表示願意當著調解人的面下跪,希望挽回這段婚姻。經過雙方協商後,李女最終沒有立即辦理離婚,而是決定暫時觀察丈夫是否真正改變,給對方最後一次機會。這起家暴案件不僅揭露一段長達20多年的婚姻傷痕,更因離婚時才發現結婚證是假證而引發社會關注,也再次掀起外界對家庭暴力防治,以及婚姻登記制度管理漏洞的討論。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水泥屍救女3/姊弟受虐!社會局瞞媽媽 竟「委託監護」前科犯
稚子何辜!「水泥封屍案」兇嫌張芳馨的兒女,因父親失蹤、母親服刑,經新北市社會局安排,將這對姊弟的監護權暫時委託給一名男子王家舜,但他曾有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前科,張芳馨事前不知這段黑歷史,配合社會局簽下委託監護同意書。後來的發展顯示所託非人,小姊弟由王家舜擔任監護人期間,市府曾5度獲報疑似家暴案,當張芳馨透過律師申請調閱家防中心調查紀錄、社工評估報告等資料時,社會局卻不願提供,對於小姊弟離開王家舜之後才鬆口說出自己的遭遇,還告訴法院因為孩子沒先說所以無法提供協助,法官在判決書上重批社會局一味隱瞞資訊、未盡責協助媽媽及早發現孩子受虐。本刊調查,王家舜曾以壇主身分,收一名未成年的林姓女子當乾女兒,但他帶乾女兒出雙入對,還上旅館開房間,發生婚外情2年後,元配對林姓女子以及她母親提告求償50萬,判賠8萬元。林姓女子也以官司回擊,告元配傳簡訊恐嚇,法院判刑3月、緩刑2年;她還告王家舜拍下兩人發生性行為的畫面,但事發時她還沒滿18歲,法院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8個月、緩刑3年。張芳馨對王家舜其實不熟,也不是主動找他代為照顧小孩,只知道丈夫失蹤前,曾帶小孩搬進他家,透過社會局協調,才決定將監護權委託給他,後來輾轉獲知王家舜有前科,而且是觸犯兒少條例,似乎不太適合擔任監護人,已在2025年3月廢止委託監護,另外安置兒女。北高行審理期間,社會局解釋為何拒給文件,因為張芳馨要調取的資料包括小孩怎麼安排生活、社工的處遇評估,攸關未成年子女隱私,應取得小孩同意,不可藉由親權行使的名義侵犯隱私。社會局主張,社工在本案開完準備庭之後,有問過張芳馨的小孩,他們都反對媽媽調閱檔案,法官做出決定前,應傳喚張芳馨的孩子到庭表示意見。張芳馨委任律師李晏榕(圖/報系資料照)張芳馨的委任律師李晏榕庭上陳述,她帶兩個小孩去桃園女子監獄看媽媽,其實孩子也希望看到自己的資料,新北市社會局聲稱兒少資料必須保密,但需要對法定代理人也保密嗎?李晏榕還告訴法官,孩子離開王家舜之後「什麼都說了」、「說了非常多的事情」,之前會說不想接觸媽媽、不想讓媽媽調資料是「他們生存的策略」,要等到出來安全後才會講實情。李晏榕轉述孩子的委屈,在王家舜擔任監護人期間,他們有3年睡在地上,這是不是因為是受刑人的小孩,「所以社會局便宜行事把小孩委託給連學校社工都覺得不適宜的人照顧,然後擔心原告究責?」李晏榕強調張芳馨無意對社會局究責,她很開心見到子女,不過孩子對於有些事情是不便說出口的,還是得藉由社會局提供相關紀錄,才能進一步了解這幾年發生什麼事。社會局透過委任律師表達,孩子另行安置後才講出一些原本沒說的事情,如果當初孩子有講,社工會有不同處置;關於王家舜疑似不當對待孩子的行為,社會局一得知就啟動司法介入並提供相關協助,不過「前提必須建立在孩子要先說」。新北市政府社會局遭法官批評未盡責幫助張芳馨有效行使親權。(圖/報系資料照)法官批評新北市社會局一味以孩子隱私拒絕提供資訊,實際上是社會局未盡責幫助張芳馨有效行使親權,導致她得不到充分的訊息,也錯過提早終止委託監護的時機,難以察覺小孩長期以來受到傷害。判決中還打臉社會局,孩子接受王家舜照顧期間,曾5度通報受虐,社會局明知張芳馨正在服刑,不可能是媽媽施暴,應該告知媽媽有這些狀況,再一起商量怎麼做對小孩最好,社會局卻辯稱家長是他們要查察監督的對象,這是誤解法律,社會局沒有權力排除張芳馨以母親身分決定如何維護小孩的權益。新北市社會局回應本刊,本案案母入獄時,社會局介入協助,當時兩個孩子就讀小學,因需兼顧姊弟意願,當時社工與姊弟會談,姊弟表達不想被安置,又兩人已與案父友人一家共同生活一年多,也表達喜歡這個環境,當時社工評估照顧狀況穩定,就尊重姊弟意願,非判決書所言由社會局居中協調安排住所。關於姊弟受照顧狀況,社會局表示社工持續追蹤,渠等在留養人家中的生活適應良好,另有關生活中曾發生不當對待議題,社會局也介入輔導服務。
抓到女兒翹課約會 蘆洲爸暴走當街猛甩國中少女巴掌原因曝光
新北市蘆洲區17日下午發生家暴案,46歲男子不滿15歲女兒翹課約會,一氣之下當街猛打女兒巴掌,將其打倒在地、跌坐階梯,畫面被民眾拍下後放上網路,蘆洲警方則展開調查,調閱監視器鎖定2人身分,後續依規定通報家暴,父女倆則預計在傍晚到案說明。根據網路上流傳的畫面,父女倆原本走在路上,父親邊走邊訓斥女兒,疑似因情緒激動、越想越氣,竟當街怒打女兒巴掌,還連打6、7下,少女被打到跌坐階梯上,引發路過民眾側目。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透過車號和監視器以車追人,確認雙方為父女,女兒就讀國中,翹課跟男朋友約會被父親當街抓包,父親越想越氣、情緒失控,這才會當街動粗,警方則依規定通報家暴,父女倆預計傍晚到案說明,相關案情則仍待釐清。
深夜疑雲!新店夫妻街頭持刀大戰 男子手部多處受傷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日凌晨,發生一起驚悚的家庭糾紛事件,一對夫妻因懷疑外遇問題,在街頭爆發激烈爭吵,甚至演變成持刀衝突。據了解,49歲的陳姓男子與44歲的黃姓女子結婚多年,未育子女,原本平靜的家庭近日因黃女發現丈夫深夜才返家、時常失聯,開始懷疑陳男外遇,情緒日漸緊繃。事件發生於凌晨12時左右,黃女持菜刀在家門外的巷口埋伏,準備與陳男理論。陳男返家後,雙方立即因行蹤問題爆發口角。據目擊鄰居描述,黃女情緒激動,手持菜刀揮舞,陳男在混亂中試圖奪刀,結果手部多處受傷。爭執結束後,黃女氣沖沖返回家中,而陳男則留在現場,手上帶著清潔過的血跡。鄰居聽到騷動後,立即撥打110報警求助。警方抵達現場時,雙方均表示這只是家庭糾紛,且不願互相提告,但考慮到雙方都有受傷情況,仍依程序通報並送醫。陳男與黃女分別被送往新店耕莘醫院及慈濟醫院治療傷勢。警方則依規定,通報家暴案件,製作相關卷宗並陳報防治組家防官,以追蹤後續處理。
喪心病狂!37歲逆孫要不到錢還債 暴打90歲阿嬤害腦出血
屏東縣長治鄉發生一起家暴案件。一名90歲阿嬤疑因長期拿錢協助孫子償還債務,甚至幾乎花光積蓄,仍遭孫子施暴,造成腦出血及臉部、四肢多處瘀青送醫。警方接獲通報後到場處理,並協助家屬聲請保護令,目前阿嬤已出院並暫住親友家中。據了解,事件發生於屏東縣長治鄉香楊村。警方表示,4日接獲報案指出,一名90歲阿嬤與37歲張姓孫子因家庭糾紛發生口角,張男徒手對阿嬤施暴,造成阿嬤腦出血,臉部與四肢多處瘀青挫傷。阿嬤的女兒發現後立即報警,並將母親送醫治療。經醫院住院觀察後,傷勢已獲控制,並於9日出院。從畫面可見,阿嬤躺在病床上,雙眼周圍出現大片瘀青,額頭與右腳板亦可見瘀傷,整體狀況看起來相當虛弱。阿嬤的孫女指出,37歲張姓男子因在外欠債,過去曾向阿嬤要錢還債,過程中一邊哭一邊表示若拿不到錢,可能會遭債主打斷手腳,希望阿嬤幫忙償還債務,甚至透過哭鬧方式施加壓力。鄰居也透露,過去曾有人因擔心阿嬤遭遇不當對待而報案,但張男發現後,曾當面指責「都是妳、都是妳」,使得附近住戶之後較不敢再報警。警方指出,員警到場後依規定偵辦,並同步通報相關單位及協助家屬聲請緊急保護令,全案已移請屏東地檢署偵辦。縣府社會處社工人員目前也已介入關懷,並持續追蹤阿嬤後續生活狀況。家屬表示,阿嬤疑似為了替孫子償還賭債,幾乎花光多年積蓄。儘管已申請保護令,但張男仍未搬離原住處,甚至持續留在家中。為避免再次發生暴力情況,家屬已先將阿嬤接往親友家暫住,若張男再度上門滋擾,將立即報警處理,希望能徹底與其切斷往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舉重精靈」方莞靈酒後掌摑掐脖踹女友 遭判拘役50日
26歲的舉重國手方莞靈被譽為「舉重精靈」、曾代表台灣參加東京奧運與巴黎奧運,不過近日卻被爆出家暴案件。方莞靈被控酒後與同居女友發生爭執,過程中還打女友巴掌、掐脖並用力踹她,導致女友身上多處傷勢。經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方莞靈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根據判決書指出,2024年10月19日深夜至20日凌晨,方莞靈與劉姓女友及友人在台南市區一間酒吧聚會飲酒,直到凌晨3時左右才離開。凌晨3時50分許,方莞靈與劉女回到住處後,因故發生口角,方莞靈情緒失控,徒手掌摑劉女,接著掐住對方脖子,還用腳踹踢劉女胸腹部。過程中,劉女不斷掙扎但無果,事後她前往醫院驗傷,診斷結果顯示她的雙頰與右耳鈍傷、後頸挫傷、左胸腹鈍傷及雙手腕挫傷,且出現右側高頻聽力障礙,讓她氣得報警提告。台南地院審理時,方莞靈坦承犯行。法院根據友人陳男的證詞、傷勢照片、醫院診斷證明書以及雙方LINE對話紀錄等資料,認定事證明確。台南地院審理後,指出方莞靈酒後失控對伴侶施暴,造成其身上多處傷勢,考量她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沒有前科,但因劉女身心受創,沒有和解意願,最後依傷害罪判處方莞靈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女高中生「不聽話」竟被綁電線杆示眾 新竹姑姑涉2罪遭移送法辦
新竹市4日晚間發生家暴案,19歲女高中生因不聽同住的姑姑管教,竟被拉出家門,在眾目睽睽下綁在電線杆上示眾,路過民眾紛紛側目,還有人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時姑姑已將其鬆綁,警方則依家暴及妨害自由等罪嫌將姑姑送辦,社會局則將持續追蹤並提供必要協助。據了解,女高中生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目前仍在高中就讀特教班,她來自低收入戶家庭,父親在外工作,平時與奶奶和姑姑同住,4日晚間疑似與姑姑發生衝突,這才被拉出門「管教」。根據監視器畫面,少女靠在電線杆旁,女子則拿著細繩,不斷在她身上繞圈,隨後將人綑綁在電線杆上,路過民眾見狀連忙報警,警方到場時姑姑已將其鬆綁。新竹市警局第三分局表示,警方獲報立即到場查處並告誡家屬不得不當管教,全案則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妨害自由等罪,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並依職權通報社會處接續處理。新竹市社會處表示,獲報後已派社工員前往了解,評估案家的狀況,對於個案的安全要給予保障,對於不當管教部分,相關單位將持續追蹤,輔導家屬使用正確的管教方式,並提供必要關懷需求。
蘆洲恐怖家暴!七旬翁不滿被聲請保護令 持鋸子榔頭追砍母女三人被逮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28日深夜發生家暴案,70歲的林姓老翁因曾有家暴行為且情緒不穩,遭家人聲請保護令,並與68歲葉姓前妻離婚,但2人仍與2女兒同住,林翁28日再次情緒失控、翻舊帳,憤而持鋸子及榔頭在住家內瘋狂追砍母女三人,3人多處遭砍,現場血跡斑斑,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快打部隊趕赴現場,把林嫌壓制逮捕,並緊急將受傷的三人送醫搶救。根據警方調查,林姓老翁與葉姓婦人雖已離婚,一家四口仍同住,林嫌因平日酒後常與家人爆發衝突,且2014年到2024年間5度家暴,家屬因而在2024年間聲請保護令,禁止林嫌對家人進行肢體或言語騷擾,但並未規定要保持多少距離。28日深夜11時許,林嫌突然情緒失控,埋怨妻女仍以保護令約束他,竟拿起家中的鋸子與榔頭砍向3人,導致她們身上多處遭砍,現場血跡斑斑,場面怵目驚心。而林嫌手段殘暴,除揮舞利器砍殺外,甚至還張口咬人,葉姓前妻受有右側前胸壁開放式咬傷、雙手多處撕裂傷;大女兒頭皮遭到重創,背部、臀部及手指均有嚴重撕裂傷與擦傷;45歲的小女兒則受有左側頭皮撕裂傷、左背擦傷及四肢鈍傷。警方到場後迅速將受傷三人分別送往三重醫院及新光醫院救治,所幸經醫護人員處理後,目前均無生命危險。◎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林姓老翁手段兇殘,現場血跡斑斑,場面怵目驚心。(圖/翻攝畫面)
社運網紅翻車1/名作家捲性騷案!記恨教授拒洩密 造謠抹黑被判刑
畢業於中山大學社會系的自由作家劉珮瑄(原名:吳馨恩)在校時,因性騷和家暴案鬧上性平。當時她曾私下詢問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有關性平案的調查詳情,但對方拒絕透露,劉珮瑄因而記恨,並多次透過臉書等社群媒體向外界指控A學生對其性騷擾,更謊稱陳美華是性平加害者且被送性平等語。今年29歲的劉珮瑄原名為吳馨恩,其在2024年6月畢業於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畢業以後的她,選擇繼續攻讀碩士,成功考進國立清華大學社會所。在性平和社會學領域頗有研究的她,過去經常投書至各大媒體,無論是網路媒體《風傳媒》、《關鍵評論網》,或各大學術期刊《文化研究》、《婦研縱橫》都有她走過的足跡。性格剛烈的劉珮瑄,過去因為投身社會倡議,所以經常在各大媒體版面出現,也曾因此吃上官司,如2015年10月10日,劉珮瑄和6名同行友人持美工刀等器具,在新北市永和區中正橋破壞數面國旗並遭警移送法辦,此案於2025年10月29日由高院宣判拘役15日。2024年12月中山大學社會系發出聲明表示,劉珮瑄對外界散播系上同學有性騷行為以及指陳美華老師為性騷共犯為不實訊息。(圖/翻攝中山大學社會系臉書)不過,令人意外的是,花費許多時間在鑽研、倡議性平議題的劉珮瑄,竟然也捲入了性騷案與家暴案件,甚至還因此不惜與培育她的中山大學社會系徹底決裂,其中連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都深受其害。2024年12月6日,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系的一則聲明讓整件事情浮出水面,文中寫道,畢業於本系的劉姓女同學,對不特定人散播本系A同學對其有性騷擾的加害行為,並且本系陳美華老師和王宏仁老師也屢遭劉同學散播「協助性騷擾」、「被送性平」等嚴重扭曲事實的資訊。針對劉珮瑄的抹黑,中山大學社會系以及陳美華老師也沒有姑息,選擇提告並於一審拿下勝訴。(圖/翻攝中山大學社會系臉書)中山大學社會系聲明表示,陳美華教授向中山大學檢舉劉同學對本系A同學在網路平台的性騷擾案,全案啟動調查後認定劉同學的性騷擾案成立。其次,A同學也在同年5月提出保護令聲請,並於6月獲得法院核發保護令。最後,性平會也認定劉同學對陳美華、王宏仁2位老師的洩密指控不成立。針對劉珮瑄的栽贓抹黑,中山大學社會系以及陳美華老師也沒有姑息,後續委由律師向檢方進行提告,新竹地院於去年的12月19日審結此案,判處劉珮瑄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劉珮瑄表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驕傲,並解釋自己會稱陳美華為「共犯」是因為當時申訴性平案件時,對方未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違反性平教育法22條。劉佩瑄說,我的共犯指涉的是「社會學中的制度性共犯」,是一種評價,而非法律所定義的「共犯」,但原審法官錯把評價當成事實描述。並強調自己沒有要退讓,因為對方構成行政違失被調查是事實,目前自己已經提出上訴。
社運網紅翻車2/劉珮瑄誣指性侵高喊:非常驕傲! 造謠黑歷史全曝光
自由作家劉珮瑄(原名:吳馨恩)就讀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系時涉性平案件及家暴案件,向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教授探聽調查詳情被拒。自此之後,劉珮瑄便在各大臉書指稱陳美華為性侵共犯,甚至隨機寄信給中山大學在校生誣指陳美華協助性侵,並稱「對陳性侵共犯美華做的事情,我至今都非常驕傲」。新竹地院於2025年12月19日宣判,處劉珮瑄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劉珮瑄指控陳美華老師為性騷共犯,並在各個臉書社團上張貼此不實訊息,甚至隨機寄信給中山大學學生抹黑陳美華。(圖/翻攝翻攝捍衛家庭學生聯盟臉書)向陳美華老師探聽失敗以後,劉珮瑄分別在自己的臉書以及澳洲國立大學臉書等各大社群,公開控訴對方「一邊義正嚴辭講MeToo,自己涉案就刪留言。」、「你先處理自己的性平案件再說吧」甚至還謊稱對方「協助性侵女學生一案目前暖暖協會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協助提起告訴,地檢署正在偵辦」。劉珮瑄指控A同學對其性侵,實際上她當時疑似因為感情糾紛,持刀闖進對方的住家,引起對方困擾及恐慌。(圖/翻攝DCARD)除此之外,劉珮瑄還會隨機寄送電子信件給中山大學的學生以及利用研討會報名系統可自由輸入文字處,指控陳美華為性侵共犯,前後共計輸入21次。在經過多次的騷擾以後,陳美華老師決定不再姑息,在中山大學、中山大學社會系的協助下,委由律師對劉珮瑄進行提告。劉珮瑄在偵查中稱「我的言論符合刑法第311條之免責條件,告訴人是一個知名學者,她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在這種公共議題的倡議脈絡下,她的名譽本來就要有所退讓,我的這些手段只是不得不的手段」。此外,在新竹地院審理過程中,劉珮瑄則供稱,「我對本案所為非常驕傲,我做為性侵案犯罪的被害人,我當然會有情緒,會有報復的想法,我的動機是複雜,我有私怨成分也有公益成份」等語。當時劉珮瑄甚至在臉書上揚言要將對方電暈,並疑似說要毒害對方。(圖/翻攝捍衛家庭學生聯盟臉書)新竹地院認為,劉女所為已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審酌其學識甚高、智識成熟,僅因出於私怨而未以理性、合法的方式為之,接續散布貶抑告訴人陳美華名譽的文字,且始終否認犯行等,於2025年12月19日判處劉女拘役50日,可上訴。不過劉珮瑄的爭議並非只有這一樁,根據本刊調查,劉珮瑄在改名前曾指控一名吳男對其性侵,於2018年向桃園地檢署告發強制性交,同時劉珮瑄也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準備讓對方吃「刑民全餐」不料暫以失敗收場。刑事部分,案經檢察官偵辦以後,認定吳男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劉珮瑄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後,由高檢署發回桃檢續查,但此案依然於2019年3月17日由檢方認定吳男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桃園地院認為,雙方於2016年7月24日凌晨發生性行為以後,同日上、下午仍一同出遊,並參加演講活動,倘若被迫發生性行為,理應會有排斥、遠離或報警、驗傷反應,但劉珮瑄當下卻以無交通工具為由,請被告載其至講座現場,不符合被害人通常反應且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劉女的請求。劉女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也遭駁回。劉珮瑄表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驕傲,並解釋自己會稱陳美華為「共犯」是因為當時申訴性平案件時,對方未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違反性平教育法22條。劉佩瑄說,我的共犯指涉的是「社會學中的制度性共犯」,是一種評價,而非法律所定義的「共犯」,但原審法官錯把評價當成事實描述。並強調自己沒有要退讓,因為對方構成行政違失被調查是事實,目前自己已經提出上訴。
新北母親弒子案判無期 滿志剛提三措施補足職場歧視及家暴缺口
新北市一位蘇姓母親因有吸毒習慣,去年在汽車旅館將9歲大的女兒以及6歲的兒子殺害,最高法院昨(25)日定讞,判其無期徒刑。台北市議員吳志剛辦公室主任滿志剛昨日針對職場提出三項措施,強調社會近期接連出現家庭悲劇,相關制度缺口亟需被看見。滿志剛指出,新北市去年發生狠心的母親因為生活壓力龐大又下上吸毒,最終把9歲大的女兒及6歲的兒子殺害;而前幾日,也有一位劉姓媽媽,因為懷孕被資遣,最終父親殺死母子後再自殺,一起又一起的社會悲劇,真的讓自己無比心痛。他表示,因為自己也是兩個孩子的父親,真的很能理解現在每個家庭所遇到的問題,從職場上的壓力甚至歧視、育兒上的困難都很能感同身受,對於家暴防治的問題更是加倍的重視。因此,他認為有三項措施,是需要共同努力的方向。「第一,是面對職場的性別歧視。」滿志剛說,中央應該要加強跟地方政府研議提高裁罰金額,並且以「專案公布」的方式讓違反單位無所遁形,提醒其他求職者到底有哪些地方可能具有職場性別歧視至關重要。滿志剛續指,其次,是面對家暴案件,這三年來從 3,721 件增加到 4,497 件,但加害者羈押率卻僅僅 6~7%,而電子監控制度至今卻沒有上路,反而讓受害者活在恐懼的牢籠裡,完全是社會亂象,更是我們要共同敦促催生相關法案與配套的問題。最後,是針對父母無論是壓力也好、吸毒、前科等問題。滿志剛強調,中央應該釋放更多資源給地方,讓社工或相關單位有資源加強訪視,建構起更加綿密的社會安全網,接住每一個需要的人。
型男里長家務戰2/法院默許幼女與家暴母同住 保護令遭疑僅「裝飾功能」
新北市新店區大鵬里型男里長喬天鼎近日出面控訴,大女兒遭到前妻陳女家暴,導致大面積瘀血,儘管女兒有法院核發的通常保護令,但疑似無法阻止家暴行為。本案凸顯在缺乏社政體系積極介入與主動追蹤下,保護令恐已淪為一張「催命符」。司法機關核發保護令後,若缺乏社政體系「高風險分級」與「主動追蹤」等後續配套措施,受害者可能面臨更嚴重的報復性傷害。 近年來保護令失效,受害者最終死亡的血淋淋案例層出不窮,顯示家庭暴力防治網已出現重大疏漏,今年7月新北土城當街殺妻案,被害人早已在5月聲請家暴保護令,謝姓前夫因不滿妻子聲請保護令,7月7日埋伏在妻子住處外,開車撞倒騎機車的妻子和其妹妹,並持刀和鋁棒追砍致死;同月30日,信義區又發生停車場情殺案,27歲夜店谷姓女公關也因家暴問題申請保護令,沒想到保護令剛下來隔天,因感情糾紛及疑似房租分攤問題,引起劉姓前男友不滿,埋伏於停車場,谷女頸部及腹部中十多刀身亡。 國立暨南大學家暴研究中心主任王珮玲教授表示,被害人平均需要歷經 6.8年才會鼓起勇氣求助,因此像土城命案這類個案,死者雖然可能僅是首次通報,但過去未揭露的家暴,往往早已在暗處累積多年。王珮玲沉痛地表示,許多被害人臉書上的「幸福照」可能只是包裝,家暴最可怕的,是它常常發生在最親密的關係裡。 儘管核發保護令,仍有極端個案無視命令,王珮玲教授點出了這類人 3大關鍵特徵,這些類型極可能是高風險中的極高風險,第一:有前科紀錄者,這類人連刑法都不怕,更不會懼怕家暴法;第二:有精神或人格疾患者,他們較無法理性應對壓力與衝突;第三:是控制欲極高者,他們常出現跟蹤、脅迫等控制行為。 這些驚悚案例一再證實,當施暴者將保護令視為挑釁或報復的導火線時,若沒有即時且強力的司法與社政干預,保護令就只能淪為一張廢紙。這些案例都點出家暴防治體系的缺失,包括風險評估失準、跨轄追蹤不易,以及保護令執行不夠全面。27歲谷姓夜店女公關保護令才核發一天,隔日就在地下停車場身中10多刀身亡。(圖/翻攝自IG)型男里長喬天鼎在其大女兒案件中,質疑社會局的訪視程序有嚴重瑕疵,即「社工不該在受害住家訪視」,社工在進行「高風險家庭訪視」時,必須高度警覺施暴者可能在場的情況。如果在施暴者身邊進行訪談,受虐兒基於恐懼、妥協以及對施暴者的依賴性,往往會說出違心之論,甚至被引導說「沒有被打」的結果。 喬天鼎的懷疑點出社工訪視程序的重大困境,在保護令已核發的情況下,社工必須採取隔離式訪談,如帶至學校、醫院或其他安全地點單獨詢問,才能獲取真實的資訊。法院雖然命前妻需接受12次親職教育,但如果她的行為沒有改善,社工的柔性輔導也難以奏效。 再者,保護令一旦核發,即代表不容發生任何家庭暴力行為,喬天鼎的女兒在保護令核發後,仍疑似遭受施暴,反映出法院在保護令上雖有「不得實施不法侵害」的禁令,但對於「違反保護令」這件事,在追究責任和執行層面顯然不夠嚴格。 如果施暴者無視保護令,社會局能否即時、強力地回報法院並聲請裁罰也是大題。觀察現行體制,社工人力不足、案件量龐大,難以對每個保護令家庭進行高頻率的追蹤,也使得保護令的效力,從強勢的法律武器退化成了柔性的紙上警告。社會局進行社工訪視和法院開出的保護令等機制能具體落實,才能完善社會安全網。(圖/報系資料照,與本案無關)層出不窮的案例也提醒民眾,當家庭關係破裂且有保護令介入時,法院在審理不能只著重在肢體衝突的輕重,而是必須將施暴者對受害人的「精神傷害」也納風險考量。對於目前保護令已確定駁回裁定下來的結果,喬天鼎擔憂地說:「下一步是不是就跟電視上那些新聞一樣,媽媽就會開始報復?」 王珮玲教授指出,公眾不應因極少數的憾事而對保護令失去信心,根據她帶領的團隊追蹤 203 名家暴案件當事人的調查結果顯示,保護令對8成的案件有明顯的嚇阻效果,僅有約19%的行為人仍會再次施暴。王珮玲強調:「如果害怕求助,後果可能更嚴重。」這項數據表明,保護令作為一種法律工具,對於絕大多數的家暴行為人而言,仍具備一定的約束力和法律壓力。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若聲請人不服法院的駁回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後的10日提出抗告,尋求法律救濟。然而,在司法救濟的空窗期,人身安全依然是最大的隱憂。即使保護令被駁回,受害者仍應立即啟動「安全計畫」並尋求社政支持,主動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協助,該中心整合了警政、社政、衛政資源,提供24小時的諮詢、緊急庇護安置、法律服務轉介等全方位支持。如何讓受害者人身與心理的安全得到持續性的保障,不被推向更危險的境地,也值得外界省思。針對前夫喬天鼎所指控對女兒受虐、保護令核發後又疑似施暴等爭議,本刊多次致電喬男前妻陳女,但直至截稿為止,未做出任何回應。◎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高雄「直播鬧事男」毒品失控!同居女友、父親都慘被嚇 警方受傷逮人
高雄市前鎮區與鼓山區近期接連發生一起「直播鬧事」事件,30歲洪姓男子疑似吸毒後情緒極不穩定,先是在8月24日與27歲同居女友發生爭執,甚至在家門口持刀揮舞,拒絕配合警方調查,警方到場多次勸阻未果,為防止傷害自己或他人安全,員警上前奪刀壓制,過程2名員警臉部與手部多處擦挫傷。洪男當場以現行犯逮捕,依妨害公務及恐嚇罪送辦,並通報家庭暴力防治機構。事隔兩週,洪男仍情緒失控9月7日,他再次在鼓山區哨船街住處對父親叫囂、砸毀房門,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依規定受理家暴案並聲請緊急保護令;然而,洪男不僅持續恐嚇父親,還對到場員警大聲辱罵,甚至將警方處理過程全程直播公開,引起網路關注。警方在現場依法逮捕洪男,並在屋內查獲毒品吸食器等違禁品,確認涉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檢方聲請羈押後,洪男獲准收押,避免再度危害自己及家人安全。據了解,洪男疑似因長期情緒不穩與吸毒習慣,才接連對同居女友及父親造成威脅,而此次事件影片在網路上持續流傳,社會大眾對於家庭暴力與毒品危害再次感到警惕,警方也呼籲,若家中成員出現情緒失控或吸毒行為,應及早通報與尋求協助,以免悲劇重演。
6千萬代墊費藏社會危機 北市老人受虐案年年飆高
台北巿已邁入「超高齡社會」,但也衍生世代衝突甚至家庭暴力事件,2024年每天平均發生5件老人受虐案,近5年內通報案成長1.2倍。國民黨北市議員汪志冰指出,應成立老人保護專責單位了解實際問題,市府代墊的安置費6000萬也須積極追償。北市社會局回應,市府現已有家庭照顧方案,進一步措施研擬會在2個月內提出報告;安置費追償將於1年內移送⾏政執⾏,列為懸帳案件定期追蹤償還進度。截至2025年7月,台北市65歲以上人口數為58萬人,占北巿總人口數245萬人的23.7%,且呈現逐年增長。汪志冰表示,國內因低生育率、少子化及平均壽命延長等因素,65歲以上人口比率因此而上升,延伸出老人照顧、福利等議題,其中老人受虐案也受關注。社會局資料顯示,北市2020年至2024年老人保護通報數從1384件攀升到1769件、增加1.2倍,以去年為例,平均每天有5位老人受到虐待;受暴樣態主要分為3大項,以占50%的精神暴力為最大宗,其次肢體暴力45%,剩餘5%則為遺棄、疏忽照顧及財務侵占。汪志冰說,其中施暴者多為子女、孫子女,5年內從647人雙倍增長到1130人,然多數受虐長者認為家醜不可外揚、隱忍不發,恐有更多受虐事件不得而知。汪志冰指出,依《老人福利法》老人保護案件若致使發生身體、健康危難情形時,可安置至安養中心或長照機構,相關費用由主管機關先行支付,再向本人、配偶、子女或孫子女請求返還;5年內受安置人數從149人增至227人,代墊安置費用約1億1千萬元,其中45%已受償,但仍有6000萬元未獲清償,其中個案最高欠繳金額為130萬元、積欠最久者長達9年。汪志冰說表示,因物價通膨,5年內的每月平均安置費由2萬8281元成長4萬1000元、145%,從老人受虐攀升的速度來看,將來安置需求恐日益增加,相關機構床位數是否充足、未來安置費用代墊及求償等,都是需克服的課題。汪志冰建議,老人受虐通常發生在家中,照顧者因長期照顧壓力或是不堪經濟負荷,社會局應建置老人專責單位和里鄰關懷預防機制 ,了解個案問題、提供適當資源如心理諮商、喘息服務等,讓照顧者能向外求援及善用,同時追蹤避免再犯、減少悲劇發生;至於代墊安置費用應由扶養義務人負起責任,不能因此成為呆帳讓市民承擔。社會局表示,北市訂有安置費⽤追償原則,會於安置⽇起1年內以書⾯⾏政處分通知義務⼈繳回,如義務⼈未於期限內提出減輕或免除費⽤申請且未如期繳回費⽤,將於1年內移送⾏政執⾏,並列為懸帳案件定期追蹤償還進度。社會局也指出,現行已有針對社區內預防措施,如家防中心自行或補助民間單位辦理在地宣導防治措施、社區防暴宣講師,也辦理老人預防性關懷服務計畫,倘家暴案件有密集性關懷訪視需求,則2周一次關懷訪視服務,包括追蹤人身安全、受照顧情形、照顧知能、轉介喘息服務等;另也加強通報人員敏感度,針對社工員、長照人員、機構人員辦理老人疏忽辨識工具及老人保護主題課程,期服務對象遇有相關情形,盡速通報。CTWANT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CTWANT關心您,服用精神科藥物,請勿自行停藥!衛福部24小時安心專線:1925。
彰化前鄉代爆家暴風波!前妻控「持槍恐嚇」 他喊冤:只是玩具槍
彰化一名黃姓女子近日在臉書上傳影片,並Po文指控彰化某鄉代會前主席翁姓男子疑似對她家暴、甚至持槍恐嚇,翁男表示,事件是發生在多年前,並指手中槍枝是兒子的玩具槍,是因黃女對婆婆家暴,他被激怒,才會失控。黃女近日在社群媒體Po出多段和翁男的衝突影片,影片可見兩人在房內吵架,女方埋怨婆婆對她不好,雙方愈吵愈凶,翁男拿出槍,女方嗆「你甲我開槍啊,開啊」,男子持槍怒視女方,雙方僵持一陣後,翁男才放下手中槍枝離開。黃女並指控,她和翁男結婚後,花費180萬元進行試管嬰兒療程、打了800多針,19次才成功,終於在3年前生下一對雙胞胎,但翁男對她家暴,婆婆也對她不好,還到她娘家灑冥紙,「她也曾為這個家下跪,但仍換不到被保護的感覺。」但翁男反控,黃女婚後花錢無度,甚至拿走他的鑽石等變賣,且黃女又對媽媽不好,雙方才會爆發爭吵,翁母也因此申請保護令,且他拿的槍是玩具槍,事發在多年前,強調影片中只是說氣話,並沒有真的開槍恐嚇。而據了解,黃女是翁男第三任老婆,兩人均年近40歲才結婚,兩人好不容易在3年前生下一對雙胞胎,夫妻卻反目,婚姻最終破局,今年8月法官判決離婚,翁男及翁母去年對黃女提告家暴案,則偵結未起訴,而翁男涉嫌持槍恐嚇部分則由檢警查辦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市長剛當選就遇刺!2名養子女報案被帶走調查 家暴案背景浮出水面
德國北萊茵-西發利亞邦赫爾德克(Herdecke)8日發生驚悚命案,一名剛當選市長的女性在自家附近遭刺成重傷,送醫搶救中,情況危急。兩名分別是17歲的養女與15歲的養子也被帶回協助調查,警方不排除這起命案與家人有關。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這名57歲的受害者是社會民主黨(SPD)成員伊莉絲‧史塔爾策(Iris Stalzer),才在9月贏得市長選舉,尚未正式上任。根據當地警方說法,案發當時,史塔爾策是直接在住家門前被攻擊,身上胸腹多處刀傷。當時打電話報警的是她的兩名養子女,分別是17歲的養女與15歲的養子,警方趕到後,第一時間在現場急救,隨後由直升機緊急送往附近的波鴻市(Bochum)醫院。根據報導,兩名青少年也已被帶回協助調查,並進行鑑識與問訊。有媒體在現場拍到,一名青少年被警方帶上巡邏車,還有鑑識人員穿著白色防護衣進入案發現場採證。目前警方雖未對外說明是否為家庭成員涉案,但也坦言「不排除與家人有關的可能性」。另據BBC引述德國安全單位透露,今夏該家庭就曾被警方登記過一起家暴案件,疑似有前科紀錄。這起事件震驚德國政壇。總理梅爾茲(Friedrich Merz)嚴正譴責這起攻擊,稱之為「令人髮指的暴行」,並表示「我們擔憂史塔爾策的生命安危,盼她能順利康復」。社民黨也發表聲明,表示對黨員遭襲一事深感震撼。赫爾德克第一副市長丹尼斯‧奧斯貝格(Dennis Osberg)則在社群平台發文,祝福史塔爾策早日脫離險境,並直言對這起攻擊事件「極度震驚與難以置信」。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德國社會與媒體高度關注事態後續發展。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德國赫爾德克驚傳市長遇刺案,57歲伊莉絲‧史塔爾策身中多刀送醫命危。(圖/翻攝自X,@TheRiftTV)
制止家暴開槍釀死亡 警最終不起訴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吳姓警員今年4月處理一起家暴案件時,蔡姓家暴現行犯持刀攻擊被害人,吳為制止開2槍,擊中蔡男左手掌、左胸,緊急送醫仍告不治,家屬提告過失致死。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吳姓警員依法開槍正當防衛,26日不起訴處分。吳姓警員今年4月18日處理一起家暴案件時,蔡姓家暴現行犯持刀挾持女友,吳為制止攻擊開2槍,蔡男送醫不治。家屬質疑警方用槍過當,提告過失致死。承辦檢察官啟動偵辦,包括勘驗監視器影像、前往現場相驗、進行遺體解剖、深夜同時點再次前往現場勘查、彈道比對,並訊問在場人員與監視器內容交叉比對。調查結果顯示,員警到場時,死者持刀持續攻擊被害人,員警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4項第1款規定,為防止現行犯持續行凶而連開2槍。檢方指出,第2槍擊發時情況急迫,員警難以即時察覺死者手上刀械是否已掉落,彈道模擬結果也無法排除員警朝死者腿部射擊。檢察官認定員警當下行為屬正當防衛及依法令行為,罪嫌不足,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裁定不起訴。檢方強調,本案偵查過程完整嚴謹,裁定結果符合法律規定。苗栗縣警局表示,當事同仁案發後經親友及同事協助關心,獲悉不起訴處分如釋重負,感謝檢察官支持警方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