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
」 柯文哲 京華城 民眾黨 判決 大陸
上週才重判金建希關4年! 二審主審法官被發現陳屍花壇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的妻子金建希,因涉嫌股價操縱、貪汙受賄,首爾高等法院4月28日二審判她有期徒刑4年、罰金5000萬韓圓(約新台幣108萬元)。然而,二審主審法官、55歲的申宗旿(신종오)卻在今天(5月6日)凌晨被發現陳屍於首爾法院綜合大樓附近,現場留有遺書,內容包含「對不起,我自願離開」等字眼,目前警方仍在調查其具體死亡原因。根據韓媒《韓聯社》、《朝鮮日報》報導,申宗旿是首爾高等法院高等法官,他曾擔任金建希涉及德意志汽車股價操縱、收受統一教賄賂等案的二審審判長。法院於1月28日一審判金建希有期徒刑1年8個月,4月28日二審則加重至有期徒刑4年。二審判決指出,針對德意志汽車股價操縱案,認定部分有罪,而涉及統一教的收受賄賂案則判定全部有罪,因此判處金建希有期徒刑4年、罰金5000萬韓圓,並沒收價值約6220萬韓圓(約新台幣134萬元)的格拉夫(Graff)項鍊1條。5月6日凌晨0時左右,警方接獲報案,指法院大樓附近有重物墜落聲,警方在凌晨1時許,在首爾法院綜合大樓旁的花壇中發現了申宗旿,雖已無生命跡象,但警方仍立即將其送往醫院搶救,最終確認身亡。報導指出,警方在申宗旿的衣物中發現一封遺書,內容寫道「對不起,我自願離開」等字眼,但並未提及有關金建希二審判決的事宜。目前警方仍在確認筆跡是否為當事人,為了釐清確切案情,將對其家屬、同事進行深入訪查。《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女友辭職料理家務「交往3年分手」 男要她還6百萬!法院這樣判
大陸廣西河池宜州區法院近日審理1起戀愛轉帳糾紛。男子3年間向女方轉帳逾人民幣142萬元(約新台幣657萬元),分手後主張大額款項係以結婚為目的。法院認定,象徵愛意的小額轉帳無需返還,2筆共人民幣80萬元(約新台幣370萬元)屬附結婚條件贈與,因未結婚可撤銷。綜合雙方同居生活與付出,最終判決女方返還人民幣16萬元(約新台幣74萬元),二審維持原判。綜合陸媒報導,原告阿天(以下皆為化名)與被告阿雅於2019年經朋友介紹相識,隔年確立戀愛關係,直至2023年4月分手。在長達3年的交往期間,阿天通過銀行轉賬及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多次向阿雅支付款項,累計金額達人民幣142萬餘元;阿雅亦向阿天轉帳17萬餘元(約新台幣78萬元),雙方最終差額為124萬餘元(約新台幣573萬元)。雙方分手後,阿天訴至法院,主張多數轉帳是以結婚為目的所作,尤其是2筆分別為30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與50萬元(約新台幣231萬元)的大額款項,明確用於購置婚房。他並提交聊天記錄作為證據,顯示阿雅曾表達「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意願。阿雅則辯稱,相關款項均為阿天自願贈與,用於日常共同開支且已花費殆盡,並提交錄音稱男方曾表示所有轉帳「心甘情願,無需返還」。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中涉及的轉賬應區分性質處理。部分金額如520元、5200元、13.14元等,帶有明顯表達愛意的象徵意義,且附有「愛你」、「情人節快樂」等備註,屬於戀愛期間的情感性贈與,依法不應在分手後要求返還。對於2筆合計80萬元的大額轉帳,法院認為雖不屬於傳統意義上的聘金,但結合金額規模、轉帳時點及雙方交往背景,可認定其具有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附條件贈與性質。由於雙方最終未辦理結婚登記,贈與所附條件未能實現,依法應允許贈與人撤銷該部分贈與並請求返還。同時,法院也考量到雙方已共同生活超過3年,形成類似夫妻的生活模式。阿雅在此期間辭去工作,承擔家庭日常照料與家務勞動,對維繫雙方生活與感情付出時間與精力。儘管其未能完全證明所有款項用途,但客觀上確有部分資金已用於共同生活開支,相關付出不應被忽視。最終,法院認為,在未結婚但長期共同生活的情況下,應綜合當地生活水平、雙方經濟狀況及實際付出等因素酌情處理。最終裁定,阿雅需按80萬元的20%比例向阿天返還,即16萬元,其餘訴求不予支持。一審判決出爐後,阿雅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大牙被潑漆「洗四次才乾淨」超不爽 陳謙文迎惡人全餐
三立八點台劇《百味人生》上演報應戲碼!大牙與陳謙文角色迎來現世報,原本風光準備登台領獎,卻成為眾人精心佈局的審判現場,遭揭穿所有惡行,天降紅漆將兩人淋得狼狽不堪,林萱瑜更狠賞大牙多個巴掌。這次報應戲大牙慘遭紅漆潑身,模樣十分狼狽,大牙笑說,其他演員全都在旁邊看熱鬧,還刻意跟她保持距離,深怕被波及,讓她忍不住自嘲:「有人還說我看起來像《阿凡達》!」拍前大牙說希望最好一次過,不然她會哭,笑說拍戲當天一起床就想到要受到報應,已經開始發脾氣。突然天降紅漆,讓大牙、陳謙文簡直變「阿凡達」。(圖/三立)談到拍攝過程,大牙直呼「真的很慘」,原來拍攝時陳謙文肩膀被潑到後,顏料反彈幾乎全濺到她臉上,讓她成為重災區。不過她也笑說,以往這種報應戲通常都是一個人承受,「這次至少有謙文陪,感覺比較不孤單。」戲裡狼狽,戲外更是大工程。大牙透露,收工回家後整整洗了四次才把顏料清乾淨,甚至連眼眶裡都是紅色顏料,「拍的時候連哭出來的眼淚都是紅的!」陳謙文的頭髮和臉部造型卻保持完美,林萱瑜還在一旁驚呼:「謙文超厲害,他的臉都沒事,他髮膠到底噴多厚」大牙則是頭髮都塌掉,連假睫毛都離家出走,兩人的衣服都超濕,還說連內褲都濕掉了。被問到這次演反派過不過癮,大牙卻坦言「其實滿不爽的欸」,笑說唯一的安慰就是「至少有人陪」。她更幽默吐槽:「演壞人酬勞也沒有比較高,這件事我真的要跟公司好好討論!」直言現在八點檔反派不好當,不但戲份重、情緒消耗大。陳謙文抱怨說大牙還主動建議潑漆換大桶,因為要嚴重一些,讓報應更明顯,他笑說這次演壞人可是吃到惡人「全餐」了,被阿嬤張琴打,因為她一直是來真的 ,但這次她帶著情緒,一掌下去力道十足,現場表現十分震撼。
緬甸官媒突宣布:80歲翁山蘇姬已轉為「居家軟禁」
緬甸官方媒體4月30日指出,疑似被關押在首都奈比多(Nay Pyi Taw)1座軍事監獄的80歲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前緬甸領導人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已被轉移至居家軟禁。據《BBC》報導,在2021年發動軍事政變推翻國務資政翁山蘇姬和總統溫敏(Win Myint)的軍政府領袖敏昂來(Min Aung Hlaing)在聲明中表示,他已「將翁山蘇姬剩餘的刑期改為在指定住所服刑。」緬甸官方媒體30日還釋出1張翁山蘇姬與2名身穿制服的人員坐在一起的照片。然而,她的兒子艾瑞斯(Kim Aris)對這項宣布表示懷疑,並認為這張照片「毫無意義」,因為那是2022年拍攝的。他向《BBC》表示:「我希望這是真的。但我仍然沒有看到任何證據顯示她已被轉移。因此,在我被允許與她聯繫,或有人能獨立證實她的狀況與下落之前,我不會相信任何說法。」在上述消息發布前,外界對翁山蘇姬的健康狀況或生活條件一無所知,而艾瑞斯早在去年12月時便表示,他已多年未曾收到母親的消息。翁山蘇姬的法律團隊事後也告訴《路透社》,他們並未收到任何有關居家軟禁的直接通知。自2021年軍事政變以來,她的律師已超過3年未見到她;家人也已超過2年未與她聯繫。在4月30日之前,外界唯一見到她的影像,是2021年5月她出庭時的畫面,那是軍方對她提出一系列審判的開始。自此之後,她原本33年的刑期已被多次縮減。《BBC》指出,翁山蘇姬突然出現在緬甸官方媒體的報導中,顯示該國軍政府可能正準備進一步改善她的處境。戰勝武裝反對勢力而變得更具信心的敏昂來,似乎也急於解決其政權的國際孤立狀態。緬甸軍政府今年稍早雖然舉行了選舉,恢復了1個名義上的民主政府,但實際上仍由相同的軍方領導人掌控。報導補充,翁山蘇姬於2015年在該國推動民主改革後上台執政。此前,她在數十年的軍事統治期間一直是民主運動人士,並曾被軟禁超過15年。期間她以堅定而非暴力的抵抗姿態贏得緬甸及全球的掌聲,並曾在自宅向支持者發表演說,隨後於1991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然而,她在2017年於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為緬甸政府辯護、反駁有關軍方對穆斯林羅興亞人(Rohingya)犯下種族滅絕罪的指控,這一決定嚴重損害了她原本近乎聖人般的國際形象。
基隆市成立法制及勞動處 由前法官劉邦繡擔任處長
基隆市長謝國樑今(30)日正式宣布,為因應多元勞動型態並強化基層勞工保障,基隆市政府推動組織再造,正式成立「法制及勞動處」,並由基隆市政府法律顧問江惠民律師(前檢察總長)到場共同見證。此舉象徵市府將「預防導向」的法制專業與「權益保障」的勞工行政深度結合,為基隆市約18萬名勞動人口打造更具韌性的就業環境。謝國樑表示,勞工是支撐基隆城市發展的核心力量,在全市約36萬人口中,約有一半為勞動人口,且其中逾6成為往返雙北的通勤族。他指出,早在18年前擔任立法委員期間,便與新任處長劉邦繡建立良好合作默契。劉邦繡處長曾任臺中、新竹、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並歷任臺中地方法院審判長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新竹、臺南、嘉義分署長,法律實務歷練完整、經驗深厚,此次延攬其出任處長,期盼借重其專業推動制度革新。謝國樑說明,基隆過去缺乏專責法制單位,為落實依法行政並讓公務同仁能安心推動政策,特別成立法制及勞動處,未來將與政風處採取「雙軌並行」模式,除提供法律諮詢外,也透過事前預防與法規引導,降低行政風險。他強調,選在五一勞動節前夕揭牌,更象徵市府對勞工權益與法治行政的高度重視。劉邦繡表示,感謝市長信任與邀請,基隆市勞保投保人數約9萬人,但實際涉及勞動事務人口高達18萬人,過去卻未設勞動專責局處。此次整合法制與勞動業務與政風處密切合作,從預防角度出發,協助公務同仁在法規框架下積極任事。在勞動政策方面,劉邦繡指出,未來將持續優化勞動環境與條件,確保勞工權益獲得充分保障,同時也強化對企業的輔導機制,協助建立合法制度,降低勞資爭議與訴訟風險。他強調,法制及勞動處的成立在全國屬少見的整合型專責單位,象徵基隆在法治與勞動政策上已走在前端。新成立的法制及勞動處將提供一站式勞權服務,涵蓋入職諮詢、勞資協商、法律扶助等面向,並導入法制專才協助證據保全與爭點釐清,針對高風險產業加強預警機制。同時,市府也將由傳統裁罰導向轉型為專業輔導,主動提供中小企業契約範本與操作指引,協助建立合規制度,提升整體投資環境。此外,透過組織再造吸引法制專業人才進駐,未來重大政策與開發案將納入嚴謹法律風險評估,從「被動處理」轉為「主動預防」,有效降低國賠與敗訴風險,確保公共資源運用效益。謝國樑強調,成立法制及勞動處不僅是落實法治行政,更是在勞工權益與企業發展之間建立雙贏基礎。市府將持續精進制度,打造更安心宜業的城市環境,讓基隆邁向具韌性與競爭力的未來。
粿王判決書出爐!網問「遮蔽姓名是特權嗎」 范姜律師解答
男星范姜彥豐去年(2025年)10月底開撕妻子粿粿(江瑋琳)出軌王子(邱勝翊),並提告求償,士林地院今年(2026年)4月28日下午宣判,范姜獲判100萬元。據悉,粿粿、王子曾在庭上請求不要公開判決書,范姜拒絕,最終判決書以「匿名」方式公開上網。對此,就有網友質疑粿粿、王子是否有特權才能隱匿身分資訊,范姜的委任律師蔡鈞如回應了。律師劉明潔於Threads發文指出,在法律實務中,公開裁判書是基本原則,一般案件中當事人很難要求法院完全不公開判決書,若訴訟涉及私密的「侵害配偶權」案件,算是比較特殊的情況,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第1項規定,涉及婚姻爭議的案件,裁判書公開時必須遮蔽當事人的姓名。劉明潔提到,司法院去年12月曾發布函釋,明確將「婚姻爭執」的範圍擴及至侵害配偶權案件,因此相關裁判書公開時,必須隱匿當事人的完整身分資訊,即便判決書依法須公告於網路,法院也會進行去識別化處理,將姓名改為代稱,並遮蔽地址、身分證字號與聯絡方式,避免當事人因訴訟而遭受不必要網路的審判。劉明潔補充,當事人若認為案情涉及過於露骨或不堪的私密描述,也可在審理中請求法院不公開審理,以保護當事人隱私,但法官不一定會同意;如果法庭上雙方爭執激烈,法官不得不越寫越多,判決書就會出現各種精彩、露骨、鹹濕的內容,因此最好的選擇仍是在判決前達成和解,只有撤回訴訟或和解,就不會產生最終的判決書,而這也是確保案件完全不會變成全民連續劇的唯一方式。范姜彥豐的律師蔡鈞如則轉發該貼文回應,配偶權案件想蓋牌或想克漏字的法源依據,是《公政公約》第14條第1項,以及司法院114年12月的函釋,「謝謝劉律師的說明,真不愧是前法官,有看到幾年前被公開的民眾覺得不公平,『為什麼我的全名被揭露,粿王就不用?』其實沒有特權啦,真的就是法規環境的變化而已。」
涉動用總統警衛阻撓逮捕 法院認定尹錫悅「指示亮槍」!二審加重判7年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涉嫌動用總統警衛體系阻撓調查機關執行逮捕等罪名,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5年。案件進入二審,首爾高等法院今天(29日)下午宣判,依妨害特別公務執行、濫用職權妨害權利行使等罪,判處尹錫悅有期徒刑7年。儘管刑期提高2年,但仍低於先前檢方在二審結辯時所求處的10年徒刑。南韓KBS報導,法院指出,一審認定的多項主要犯罪事實基本維持,但針對部分爭議事項重新審酌後,也對部分罪名作出不同判斷。判決重點之一在於「阻撓逮捕」行為。二審法院與一審見解一致,認定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搜處)對時任總統涉及濫權的案件具有調查權,且逮捕令合法有效。法院指出,尹錫悅曾三度拒絕配合傳喚,已符合簽發逮捕令的條件,卻仍試圖以各種方式阻止執行,相關行為明顯違法。法院進一步認定,尹錫悅在過程中批准總統警衛處出面阻擋執法人員,甚至曾指示「展示槍枝」、同意進行具威嚇性的巡邏,意圖以武力阻止逮捕。審判庭強調,此舉已嚴重違反法治原則,形同將國家警衛力量當作私人武裝使用,並增加與檢方人員發生物理衝突的風險,性質重大。此外,針對宣布緊急戒嚴前的國務會議程序,法院亦認定存在嚴重瑕疵,甚至違反憲法。尹錫悅未通知多名國務委員參與會議,侵害其審議權,構成濫用職權。與一審不同的是,二審連同部分「已接獲通知但未能出席」的委員,也一併認定其權利遭到侵害,擴大了有罪範圍。在資訊發布部分,法院也推翻一審部分無罪判斷,認定尹錫悅曾指示向外國媒體散播「戒嚴正當性」的不實訊息。審判庭指出,此舉不僅損害國家信用,也侵害國民知情權,屬於性質嚴重的不法行為。至於量刑理由,法院表示,尹錫悅在整個調查與審理過程中持續迴避責任,且身為總統本應遵守憲法、維護國家秩序,卻反而加劇社會混亂,未盡職責,因而決定加重刑度至7年。對於判決結果,尹錫悅辯護團隊表示無法接受,已表明將立即提起上訴,案件預料將持續延燒。
邱軍酒駕撞死運將「犯後冷酷對話」曝光 死者妻拒和解:不是錢的問題
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28日持續審理歌手邱軍涉嫌酒後駕車肇事致死並逃逸案件。死者李姓計程車司機的妻子出庭時表示,至今仍無法原諒被告行為,強調「我老公很重要,這不是錢的問題」,明確拒絕與對方和解。全案預定於29日宣判。根據起訴內容,邱軍於2024年12月27日凌晨4時許酒後駕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擊在外側車道聊天候客的李姓與陳姓計程車司機,造成李男死亡、陳男受傷。事故發生後,被告未下車處理,亦未報警,反而在現場他人拍打車門示意下,仍闖紅燈逃離。死者妻子於庭上回憶,兩人相識多年,丈夫長期配合其工作作息改跑夜班計程車,原規劃共同出國旅遊,如今因事故天人永隔。她指出,失去至親的痛苦無法以金錢衡量,因此拒絕和解。死者哥哥亦表示,弟弟在家排行老六,長年照顧90歲母親並支撐家庭,母親不時詢問「老六去哪裡了」,家人只能謊稱李男出國工作了,怕老母親承受不住打擊。檢察官於庭上提出多項關鍵證據,指出邱軍犯後態度不佳。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被告於撞擊瞬間才亮起煞車燈,曾短暫靠邊停車,但面對目擊者敲窗示意時,隨即加速駛離現場並闖越紅燈。此外,檢方揭露,被告事後與女友透過LINE對話時,表示不記得事故過程,僅注意到擋風玻璃破裂。新聞曝光後,邱軍將相關報導傳給經紀人,直言「你看他們站在哪」,試圖將責任推給被害人。檢方另指,邱軍未於第一時間自首,而是迅速聯絡車廠拖走肇事車輛準備維修,試圖影響證據保存。所幸車廠人員察覺異狀後通報警方,相關關鍵證據得以保全。辯護律師則於庭上提出不同主張,呼籲國民法官從多面向審酌案件情節,並曾以被告具公眾人物身分為由,聲請不適用國民法官制度,認為可能影響審判公正,但該聲請已遭法院駁回。◎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最高檢兩本新書讓肝病權威說這句話! 唯一日本檢察實務專書曝光
最高檢察署昨今兩日接連出版《菁英集粹-跨界對話二十年》、《日本檢察實務》兩本新書,其中《日本檢察實務》是臺灣史上第一本介紹日本檢察實務專書,《菁英集粹-跨界對話二十年》則彙整自 2004 年起檢察及其相關機關訪問各界賢達或演講內容,為司法注入深厚的人文視野與時代思維。最高檢指出,繼出版《德國檢察實務》一書獲各界熱烈迴響與高度肯定,最高檢進一步深化臺日制度之比較與評析,推出《日本檢察實務》新書。日本司法制度長期為我國重要參考對象,臺灣與日本的刑事訴訟法也各自發展出獨特的制度樣貌。本書著重於實務分析而非純學理論述,涵蓋檢察官進用、養成及職涯發展;從制度結構探討檢警關係;另就審判執行、檢察行政及偵查不公開等議題,檢視檢察權在執行與行政面向所面臨之正當性與制度信賴問題。心臟內科權威黃瑞仁呼籲透過文字的影響力,一代一代傳承,讓臺灣更為美好」。(圖/最高檢提供)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日本檢察實務》出版的目的,希望拋磚引玉,能讓更多的學者及實務工作者,加入研究日本司法實務各項的優缺點及所遭遇問題,他山之石,讓臺灣檢察實務能夠更完備。」他強調:「相較《德國檢察實務》,我國制度與民情與日本更為接近,《日本檢察實務》的研究更具可貴之處。」至於《菁英集粹-跨界對話二十年》一書則是橫跨 22 年,集結科技、醫療、文化與宗教等各界菁英智慧,最高檢希望「往事並不如煙」,具體傳承我國社會美好的特質。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代表片山和之出席《日本檢察實務》新書發表會,並在最高檢察署致詞。(圖/項程鎮攝)台灣肝膽腸胃科權威、好心肝基金會董事長臺大醫院名譽教授許金川昨天致詞時,提到2021年6月發生的「好心肝事件」,他解釋COVID-19爆發時,好心肝診所獲得分配一些疫苗,醫療主管機關規定要在一定時間打完,當初只想要救人,所以先給志工打疫苗,沒想到秩序大亂,媒體炒作引發喧然大波。他還強調每年要做一次腹部超音波,確保身體健康。最高檢《日本檢察實務》新書發表會,與會人士合照。(圖/項程鎮攝)。心臟內科權威、輔大醫院院長黃瑞仁表示,署立雲林醫院2004年改制為臺大雲林分院,總院院長林芳郁即請他去當副院長,當時檢察總長邢泰釗是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兩人因此熟識。他自己也效法總長的精神,盡力保存服務單位的歷史,往事並不如煙,透過文字的影響力,一代一代傳承,慢慢散播到社會的每個角落,讓臺灣更為美好」。
台積電內鬼洩密案判決出爐!陳力銘判10年 東京威力要賠1.5億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經追查發現,另名工程師陳韋傑亦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高階主管盧怡尹則涉嫌配合滅證。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27日)宣判,判處5人有期徒刑10月至10年不等,另判罰東京威力1.5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酌,被告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盧怡尹、東京威力公司均已坦承犯行,並與卷內證據資料相符;另被告陳韋傑雖承認擅自重製而取得台積電公司內部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之客觀事實,否認具有域外使用之意圖,然依其所述對於陳力銘任職台積電公司蝕刻機臺設備供應商均為外商公司之認知暨本案圖檔涉及之資訊內容等事證觀之,認陳韋傑所為辯解不足採信,各該被告犯行事證明確,茲就各該被告涉犯罪名之量刑、定應執行刑、宣告緩刑部分進行說明。判決指出,陳力銘主動向檢察官供出犯行,並因而查獲共犯陳韋傑,應依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5項後段規定,免除其刑;另就其所犯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犯行,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均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前段減輕其刑事由,審酌陳力銘為求個人之工作表現而犯案,造成台積電公司營業秘密可能外流之危險,並危及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國家經濟安全。惟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東京威力公司屬於其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之在臺服務公司,並非其競爭對手,復經調查陳力銘蒐集之營業秘密,均未洩漏與東京威力公司及其母公司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株式會社以外之第三方,且被告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經台積電公司表明願意接受其道歉,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法院表示,吳秉駿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就所犯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犯行,具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前段減輕其刑事由,審酌吳秉駿造成台積電公司2奈米製程之機密資訊可能外流而喪失競爭優勢之危險,惟其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對於犯罪事實之釐清及加速偵查機關進行本案之調查,具有相當貢獻,並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原諒,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戈一平部份,法院考量其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並因而查獲共犯陳力銘,應依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後段減輕其刑,審酌被告造成台積電公司2奈米製程之機密資訊可能外流而喪失競爭優勢之危險,惟其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對於犯罪事實之釐清及加速偵查機關進行本案之調查,具有相當貢獻,並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原諒,爰量處有期徒刑2年。判決書指出,陳韋傑僅坦承客觀事實,且其擅自重製之營業秘密屬於14埃米製程之機密資訊,此為台積電公司半導體製程從「奈米」邁入「埃米」時代之先進技術節點,乃延續並保持在全球最先進製程領導地位之關鍵,迄今亦未取得台積電公司之諒解,爰量處有期徒刑6年。至於盧怡尹刪除陳力銘翻拍台積電公司之營業秘密圖檔,湮滅後者涉案之刑事證據,嚴重妨礙國家司法權之行使。然其在發現刪除之電磁紀錄因不明原因回復後,主動通報東京威力公司,復由東京威力公司將此事發經過記載於書面陳報偵查機關,事後亦坦認犯行,具有裁判確定前自白之事由,應依刑法第166條規定減免其刑,爰量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0萬元,暨參加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酌,東京威力公司未能善盡監督受雇人之企業社會責任,且依據該公司對陳力銘工作績效表現之考核資料,可知東京威力清楚明瞭陳力銘可能利用舊識情誼而非法蒐集不易取得之台積電公司內部資訊,侵害台積電公司之營業秘密,考量惟被告承認犯罪,積極配合檢察官偵查及台積電公司內部調查,盡力降低本案對於台積電公司、半導體產業國際競爭力及國家經濟安全所生危害,並偕同其母公司與台積電達成和解,爰量處罰金1億5,000萬元,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台積電支付1億元,並向公庫支付5,000萬元。
川普政府擬擴大死刑執行方式!引入槍決、電椅及氮氣窒息法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於美東時間24日宣布,由於目前在取得致命注射藥物方面面臨困難,計畫將「行刑隊槍決」、「電椅」以及「氮氣窒息法」納入對死刑犯的替代執行方式。據《路透社》報導,這項建議出自美國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的1份報告,旨在履行川普2.0任內恢復聯邦層級死刑的承諾。不過,報告指出,在實際安排下1次聯邦處決之前,可能仍需數年時間。在第1屆任期即將於2021年結束前的最後幾個月內,川普恢復了中斷20年的聯邦死刑執行,最終共有13名聯邦囚犯透過致命注射被處決,而此前50年間僅執行過3次聯邦死刑。目前,美國大多數死刑由各州政府負責執行。川普去年重返白宮後,也撤銷了前總統拜登(Joe Biden)所實施的聯邦死刑暫停令。目前,美國司法部正在全國範圍內對40多名被告尋求判處死刑,但尚無案件進入審判階段,而每1宗案件通常都可能耗時數年。代理司法部長布蘭奇(Todd Blanche)在這份52頁報告的前言中表示,拜登政府的暫停令「削弱了聯邦死刑制度,並讓受害及其家屬、社區,以及整個國家承擔後果。」在報告中,布蘭奇指示司法部轄下的聯邦監獄局(Federal Bureau of Prisons)修改死刑執行程序,「納入目前某些州法律所允許的合憲執行方式」,包括較早期的行刑隊槍決與電椅,以及阿拉巴馬州(Alabama)於2024年首創的氮氣窒息法。報告補充,將上述替代執行方式納入程序,使政府即使在特定藥物無法取得的情況下,仍可執行死刑。美國是少數仍維持死刑制度的西方國家之一,儘管美國民眾對死刑的支持度已逐漸下降。根據長期進行的蓋洛普(Gallup)民調,去年10月有52%的受訪者表示支持對謀殺罪適用死刑,為50多年來的最低水平,另有44%表示反對。
跟老闆吵架被罵「滾」!他秒閃人沒再上班 法院認證「不算曠職」公司要賠
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一起勞資糾紛案,上海市一名經理因與上司爭執,被對方斥「滾」後隨即離開公司,之後沒再回到工作崗位,遭公司以曠職為由解僱。一審法官認定曠職成立,駁回賠償請求;二審則指出公司未明確要求返崗、指令不清,員工並非故意曠工,最終改判公司違法解約,須賠償人民幣15萬9800元(約新台幣73.9萬元)。綜合陸媒報導,丁力(化名)自2012年4月起進入上海某公司,擔任綜合管理部經理。2020年5月15日,他在公司內與負責人王某因工作問題發生口角。爭執過程中,王某怒斥「滾」,丁力隨即離開公司,之後未再返回工作崗位。至同年6月9日,公司以員工擅離職守且連續曠職為由,作出解僱決定。對此,丁力主張自己並非主動曠職,而是因上司言語導致其誤解為被要求離職,遂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共人民幣15萬9800元。然而,仲裁機構未支持其請求。丁力隨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一審法院審理認為,雖然雙方確有爭執,但「滾」一詞並不足以證明公司明確要求丁力離開職位或解除勞動關係。在缺乏直接證據證明公司辭退的情況下,丁力長期未到職上班,已構成曠工。因此,法院認定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無不當,駁回丁力的賠償請求。案經上訴,二審法院進一步調查後作出不同認定。法院指出,在丁力離開公司後,用人單位並未積極通知其返回崗位,也未就其缺勤情況及時作出處理。即便在5月22日公司委託代理人與丁力溝通時,亦未明確要求其恢復工作。此外,5月29日丁力曾與妻子前往公司,主動表達返崗意願,但公司負責人僅回應「回去等通知」,未對是否恢復工作作出明確指示。二審法院認為,在此情況下,丁力未能繼續提供勞動,主要源於公司指令不明確,而非主觀故意曠工。法院進一步指出,用人單位在管理過程中應對員工的工作安排給予清晰指示,避免因溝通不當引發誤解。本案中,公司未能履行相應管理責任,卻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最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公司需向丁力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5萬9800元人民幣。
NONO性侵案「二審駁回上訴」!維持2年6月徒刑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捲入性侵指控風波,案件歷經偵查與二審審理後,高等法院今(23日)稍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的結果。檢方原先認定他對6名女子犯下性侵相關罪行並提起公訴,但法院審理後,僅認定其中1次強制性交未遂成立,其餘部分未獲採信。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2023年5、6月間,台灣#MeToo運動從社會各界延燒至演藝圈,直播主網紅「小紅老師」當年6月表示,已整合多名受害女子的指控並向檢方提告。檢方隨即展開調查,台北地檢署於同年8月指揮搜索NONO住處,並查扣手機、筆記型電腦等相關證物。訊後,檢方諭令以50萬元交保,同時核發保護令,禁止其接近或騷擾被害人。整起事件中,共有10人提出告訴,案件曝光後亦引發輿論譁然。在偵查階段,台北地檢署認為其中3名告訴人的指控因證據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其餘7名被害人的部分則因管轄權移轉至士林地檢署續行偵辦。士林地檢署於2024年5月完成偵查,認定NONO利用藝人身分與知名度,於2008年至2013年間,多次以介紹工作或錄影後邀約吃消夜為由,將被害人帶至住處、飯店或車內等私密空間,進而實施性侵或猥褻行為,甚至在過程中說出帶有性羞辱意味的言語。檢方認定其共侵害6名被害人,涉及7項罪名,據此提起公訴。然而,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後,未完全採納檢方指控,僅就其中一案認定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6月徒刑。對於此結果,多名被害人認為量刑過輕,遂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高等法院於去年10月首次開庭,NONO出庭時仍維持一貫低調態度,身穿白襯衫與黑長褲並配戴口罩,對媒體提問不予回應。最終,高院認定一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外,NONO尚涉及另1宗案件,內容為涉嫌對2名女子進行性侵與猥褻。該案最初由士林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但經被害人聲請再議成功後,案件被撤銷並發回續查。士檢於去年8月重新偵查後,改為提起公訴,目前該案仍在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中,尚未作出判決。◎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YT揭「割頸案乾兄妹」個資!破347萬觀看 媒體人:反映出台灣司法有多瞎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持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詳述案件,並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迄今已累積逾347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9萬人按讚、2.7萬人留言。對此,資深媒體人羅旺哲直言,這個觀看數字除了呈現人民的怒火,也反映出台灣的司法有多瞎。羅旺哲22日於臉書粉專撰文道,「謎案追蹤」上傳的影片,把案情、審判法官、律師、兇嫌背景全部講出來,至今已經超過347萬次觀看,而這個數字呈現出台灣社會對割頸案非常憤怒,「但300萬點閱的意義,更直接反映出,台灣司法有多瞎。」羅旺哲直言,扭曲的司法,導致加害者資料不能被公開,甚至還得處處保護未成年的殺人兇手,「根本把殺人犯,當成寶一樣。反而造成,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羅旺哲提到,上一次在節目中,他聽著楊姓學生的父親講述失去兒子的痛,做父親的要替兒子討公道,卻沒想到,這個公道讓楊爸爸越來越絕望;22日他與楊爸爸二次同台,楊爸爸說出法庭上法官、審判長的言詞有多麼荒謬,楊爸爸也表示,整件事情到現在,在法律上變成「你們司法接不住,現在變成受害者要來接住」,真的讓人沒辦法接受。羅旺哲指出,殺人的乾兄妹,最快1年就可以假釋出獄,而楊爸爸擔心的是,民事庭居然讓律師將他的個資,包括動產、不動產等資料調查相當詳細,等於自己住哪,嫌犯就很容易能找到。羅旺哲無奈道,「楊爸爸能不害怕嗎?難道不擔心這對乾兄妹,出來對受害家屬報復嗎?整件案子,行兇的乾兄妹令人髮指,但引爆社會怒火,還是我們的扭曲、荒謬司法。到底,是保護被害人,還是保護加害者?台灣社會,正義在哪?」
陳歐珀退黨再挨刀 民進黨廉政會:除名5年不得再入黨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昨(22)日表示,由於前立委陳歐珀已經將退黨聲明送到黨中央,一旦退黨就不討論停權問題,廉政會已決議對其直接除名。陳歐珀被控在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公費助理薪資補助、收賄護航業者等,被台北地院認定收賄新台幣約801萬而被判處16年有期徒刑並遭褫奪公權6年,廉政會也對陳歐珀黨籍處分案有了進一步決定。民進黨廉政會近日討論多項從政同志黨籍案。(圖/報系資料照)邱駿彥對此直指,陳歐珀的退黨聲明其實20日就送到了中央黨部,現在陳歐珀退黨了就沒有權利義務問題,廉政會其實無法進一步對其停權,不過一般退黨是2年可以入黨,目前以除名處理後,至少要5年後才可能再申請入黨。他也說,廉政會其實有聯絡陳歐珀看是否要說明,但陳歐珀表達不出席,也沒有提供書面資料供廉政會審視。邱駿彥強調,民進黨規定就是一審判決有罪除名或停權,像桃園市議員游吾和被控涉嫌詐領助理費目前已經被起訴,廉政會目前態度是立案調查中;此外,嘉義縣議長張明達被控涉嫌收受精品等「賄賂」已經被起訴,廉政會也立案調查中。他也回顧,前立委陳賴素美在桃園當市議員時涉嫌詐領助理費,最後判兩年有期徒刑、緩刑五年,廉政會就是處以停權兩年如今已停權期滿,只是近期陳賴素美又被起訴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廉政會也另案調查中。※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陳歐珀涉貪判16年 退黨仍遭除名5年不得回鍋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因涉及收受商港協會賄賂、護航特定業者及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等案件,經台北地方法院於本月14日一審判決有罪,處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6年。綜合相關報導,法院認定其收賄金額逾800萬元,案件性質涉及違反《商港法》及多項貪瀆行為。消息曝光後,民進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並依黨內規定將全案送交廉政委員會處理。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說明處分結果,強調依規定執行。(圖/報系資料庫)民進黨廉政會於22日召開會議審議此案。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陳歐珀已於20日向中央黨部提出退黨聲明,在廉政會開會前即完成退黨程序。然而,依《廉政條例》規定,黨員如經一審判決有罪,須予以停權或除名處分。由於陳歐珀已不具黨員身分,無法適用停權,廉政會最終決議對其予以除名。邱駿彥進一步說明,若為自行退黨,2年後可重新申請入黨,但若遭廉政會除名,須滿5年後方可申請。此次決議等同確認陳歐珀5年內不得重返民進黨。另據說明,廉政會曾聯繫陳歐珀出席說明案情,但其未出席,也未提供任何書面資料。除陳歐珀案外,廉政會當日亦處理另外三起案件。桃園市議員游吾和因涉嫌詐領助理費已遭檢方起訴,決議立案調查;嘉義縣議長張明達則因涉收受賄賂,且內容包含精品物品,亦遭起訴,廉政會同樣決議立案。第四案為前立委陳賴素美。邱駿彥指出,陳賴素美過去於桃園市議員任內因詐領助理費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當時已被處停權2年且期滿。不過其後又因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再度遭檢方起訴,屬不同案件,廉政會因此決議針對新案另行立案調查。民進黨廉政會此次會議共處理4案,除對陳歐珀作出除名處分外,其餘案件皆進入調查程序。
不爽逃兵集團首腦收錢不辦事 王大陸找白道查個資遭判6月徒刑
藝人王大陸為了逃兵,找上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並支付360萬元費用,但他不滿陳志明「收錢不辦事」,透過車商小開游翔閔,找上時任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暗查個資,一審於22日偵結,王大陸遭判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王大陸花費360萬元請陳志明偽造醫療診斷紀錄,但陳2025年2月因案入監,王大陸懷疑他「收錢不辦事」,透過游找上劉居榮查陳男個資,而王大陸女友闕沐軒則因與潘姓男子有400萬元投資糾紛,王又請四海幫陳子俊及其小弟幫忙討債,相關人等則被檢方依《個資法》起訴。在審判期間,王大陸、闕沐軒和劉居榮皆不認罪,游翔閔、陳子俊則是認罪求輕判,全案於22日一審宣判,王大陸和闕沐軒遭判6月有期徒刑,2人皆得易科罰金18萬元。而游翔閔和陳子俊遭判3月有期徒刑,2人可以易科罰金9萬元,劉居榮則因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一審遭判1年4月,是5名被告中唯一不得易科罰金者,全案仍可上訴。
宋旻浩服替代役「缺勤102天」!遭檢方求刑1年6個月
南韓檢方今(21日)針對男子偶像團體「WINNER」成員、饒舌歌手宋旻浩(藝名MINO)求刑1年6個月有期徒刑。在擔任替代役人員期間涉嫌「怠忽職守」而被起訴的宋旻浩表示:「如果能在恢復健康後獲得重新服役的機會,我會誠實地完成國防義務。」據韓媒報導,檢方於當天上午10時起,在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0單獨庭的違反兵役法案件中,針對宋旻浩及麻浦居民便利設施負責人李男求刑1年6個月有期徒刑。檢方指出:「被告因無故缺勤,實質上並未履行服役義務,且對監督機關作出虛假說明等情事,請求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宋旻浩在陳述中表示:「我向在座所有人致歉。我明白這絕不是藉口,但我正罹患躁鬱症與恐慌症。希望能盡快恢復健康,若未來有機會重新服役,我願意誠實地完成國防義務。」當天上午9時49分左右,宋旻浩以黑色西裝造型現身法院,面對「是否承認違反兵役法」、「為何消極服役」等提問時僅表示:「會誠實接受審判。」當被問及「是否會反省怠忽職守的行為」時,他回答:「是的,深刻反省。」至於今天在庭審上將如何說明?他則回應:「對讓很多人失望感到非常抱歉,會誠實接受審判。」報導補充,宋旻浩被指控在首爾麻浦區1處居民便利設施以替代役身分服役期間,涉嫌無故缺勤102天,並在民眾服務應對等主要職務上被排除。共同被起訴的李男,則被指控在知悉宋旻浩怠忽職守的情況下,仍未加以制止,涉嫌監督失職。值得注意的是,李男調任至麻浦居民便利設施後1個月內,宋旻浩也被轉調至同一設施。宋旻浩的服役爭議始於2024年12月,當時某娛樂媒體指控其「出勤記錄涉嫌造假」。首爾麻浦警察署遂於同月23日以違反兵役法嫌疑立案調查。警方於去年5月將宋旻浩不羈押移送檢方。其後檢方透過手機鑑識與GPS紀錄等證據進行調查,追加確認其無故缺勤的事實,並以不羈押狀態起訴。
鷹眼閃鏡頭1/朱海君躲媒體緊牽「護花使者」 現身電影院與老友熱聊
陳宣裕(NONO)遭控強制性交及猥褻等罪,一審判處2年6月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案件目前已在高等法院辯論終結,將於4月23日宣判。其妻朱海君受到牽連一度停工,近期終於逐步復出,日前她參加「玉梅十周年紀念音樂會」,卻在見到在場媒體時變臉快閃。時報周刊CTWANT則直擊演出結束後,男性隨行人員將她送到車上,一路「護花」十分謹慎。男性隨行人員一直站在朱海君不遠處。(圖/本刊攝影組)4月11日朱海君出席「玉梅10週年紀念音樂會」並演唱3首歌曲,由於演出前媒體採訪時問及與NONO的近況引起一陣騷亂,身邊的男性隨行人員接下來特別警惕,小心翼翼地護著朱海君。下午3點半,演出結束後,男子緊跟著朱海君身邊,並不時抓著對方的手臂,甚至將對方摟著,離場時2人手還緊牽在一起。演出結束後,該男子隨即摟著朱海君快步離開。(圖/本刊攝影組)面對媒體朱海君立刻垮下臉與男子牽手離去。(圖/本刊攝影組)在男子護送下朱海君抵達台北車站。(圖/本刊攝影組)在車站朱海君遇到當天同場演出的翁立友。(圖/本刊攝影組)4點10分,一行人搭乘廂型車抵達台北車站,助理先下車取票。大約10分鐘後,換了衣服的朱海君才下車,該名男子陪伴去車站乘車。進站前遇到同場演出的翁立友,2人聊了一下才進站乘車。讀者在電影院巧遇朱海君。(圖/讀者提供)此外,本刊讀者4月8日也直擊朱海君現身電影《高雄有顆藍寶石》的首映會,只見她頭上戴著大髮箍,並相當低調地戴上口罩,她也跟同樣來觀賞電影的康康與孔鏘聊天,心情看起來還算放鬆。不過朱海君沒有放下警惕,見到讀者的手機還揮手要他別拍照,對於鏡頭十分敏感。NONO出事後,屢次被傳與朱海君離婚。(圖/翻攝自朱海君臉書)自從NONO的醜聞爆發後,屢次被傳與朱海君離婚,不過朱海君至今都未接受訪問,因此兩人的婚姻狀況處於未知狀態。兩人的好友康康先前受訪,被問到朱海君多次參與他主持的《綜藝一級棒》錄影,期間是否曾見到NONO?康康表示並未碰面,但仍透過朱海君轉達關心之意,「請她幫忙跟老公問好,畢竟大家都是老朋友,而且現在真相如何我們也不知道。」沈文程同樣被問到NONO與朱海君的婚姻關係,也說自己並不清楚,多半也是透過媒體報導得知。他以自身擁有兩段婚姻經驗為例,認為現代社會感情分合屬常態,即便關係改變,仍可彼此關心與祝福。◎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友翻窗墜樓 他「苦拽5分鐘」力竭鬆手!法院判要負10%責任
大陸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去年發生一起因情感糾紛引發的墜樓死亡事件。渠姓男子與孟姓女友酒後發生爭吵,女方情緒失控翻窗欲跳樓,渠男雖極力施救,最終仍未能阻止悲劇發生。事後,死者家屬將渠男訴至法院,索賠人民幣40餘萬元(約新台幣185萬元)。一審判決近日出爐,法院認定渠男須承擔10%的民事責任,判賠8萬1374元(約新台幣37.5萬元)。《紅星新聞》報導,事發當晚,渠男與孟女在當地酒吧飲酒至深夜,次日凌晨1時許一同返回住處。回家後,孟女因飲酒過量在廁所嘔吐,期間男方曾嘲諷「喝不了別喝」,引發女友不滿。孟女隨後質問渠男為何未加照顧,兩人因此發生爭執,情緒逐漸升溫。爭吵過程中,孟女一度離家出走,後在渠男勸說下返回,但矛盾並未因此緩解。據警方調查,孟女在情緒激動時,曾拿起客廳中的白醋瓶試圖自殘;渠男及時將其奪下並放置一旁。沒想到,就在他轉身處理物品時,女方突然打開窗戶翻至窗外,做出跳樓舉動。危急關頭,渠男立即上前抓住女友左臂。當時孟女身體已懸空於窗外,缺乏任何支撐,渠男一手緊握其手臂,另一手拉住衣物試圖將其拉回室內。由於力量與角度受限,雙方僵持約5分鐘後,渠男體力不支鬆手,女方最終墜樓身亡。事件發生後,渠男第一時間報警並撥打急救電話。對於該起悲劇,死者家屬認為渠男在整個過程中存在過錯,尤其是在對方醉酒且情緒異常的情況下,未盡到應有的照顧與安撫義務,其言語亦對孟女產生刺激作用,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庭審中,渠男對女友去世表示悲痛與惋惜,但否認自身存在法律過錯。他主張,公安機關已將事件定性為自殺,其行為與結果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自己亦未實施任何侵害行為,不應承擔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生命權是自然人最基本的人格權利,依法應予以充分保護。孟女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對其自殺行為承擔主要責任。但同時指出,渠男作為共同飲酒人且與死者存在戀愛關係,在對方醉酒並情緒激動的情況下,理應履行一定的注意義務,包括進行情緒安撫及必要照看。法院最終認定,渠男對孟女存在疏於照看的過錯,且該過錯與死者墜樓身亡結果之間具有一定因果關係。不過,他在事發當下已盡力施救,曾緊抓孟女並及時報警、聯繫急救,履行了基本救助義務。綜合全案情節,一審法院酌定被告承擔10%責任,判賠孟某家屬8萬1374元。◎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