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
」 毒駕 大陸 紐倫堡 羅素克洛 家屬
「江湖最後一個大嫂」判了!遞槍助夫越獄爆紅亞洲 最終重判8年
去年11月震驚柬埔寨全國的柴楨省法院持槍劫囚案,歷經數個月調查與審理後終於宣判。當時因親手遞槍協助丈夫越獄而爆紅、被網友封為「江湖最後一個大嫂」及「東南亞第一深情」的越南籍女子阮氏海雲,最終因共謀持槍越獄、非法買賣及持有武器等罪名,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被認定為整起案件主謀的丈夫龐萬寶,則因持槍越獄、襲警、企圖謀殺及非法買賣武器等多項罪名,被重判14年監禁。這起宛如電影情節般的劫囚事件,也正式畫下句點。監視器拍下龐萬寶接槍後率眾逃離法院畫面,震驚柬埔寨社會。(圖/翻攝自柬中時報)綜合《柬中時報》等媒體報導,案件發生於2025年11月18日。當時因涉嫌毒品販運及非法拘禁而遭羈押候審的越南籍男子龐萬寶(Pham Van Bao),被押解至柬埔寨柴楨省初級法院出庭應訊。為了協助丈夫脫逃,阮氏海雲早在案發前數日便展開周密規劃,不僅提前租用車輛、入住法院附近旅館觀察周邊環境與押解路線,還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以1500美元(約新台幣4.4萬元)購買一把K54手槍,並安排接應車輛及逃亡動線。案發當天,阮氏海雲騎乘機車進入法院停車場附近等待時機。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押解囚犯的警車駛入法院後,她立刻鎖定丈夫所在位置。就在龐萬寶一下車的瞬間,阮氏海雲迅速從衣物內掏出預藏的K54手槍交到丈夫手中。整個遞槍過程僅數秒鐘,現場押解人員幾乎來不及反應。警方指出,龐萬寶取得槍枝後立即持槍威脅押解警員及法院人員,過程中還涉及襲警行為,隨後帶領另外5名在押囚犯衝出法院大門,並與接應人員會合,搭上預先安排好的車輛逃離現場。從遞槍、控制現場到集體逃脫,整起劫囚過程不到1分鐘,誇張程度被當地媒體形容猶如黑幫電影橋段。監視器畫面曝光後迅速在大陸、越南及東南亞各地社群平台瘋傳。由於阮氏海雲外貌亮眼,加上冒險協助丈夫逃亡的舉動,被部分網友解讀為「為愛不顧一切」,甚至冠上「江湖最後一個大嫂」、「東南亞第一深情」等稱號,一度成為網路熱門話題。不過隨著警方公布更多案情細節,外界也逐漸發現這並非浪漫愛情故事,而是一場經過精心策劃的武裝越獄行動。警方在案發後立即展開大規模追捕,並於數小時內成功攔截所有逃亡人員。包含龐萬寶、阮氏海雲及其餘逃脫囚犯、接應人員全數遭到逮捕。後續警方並在附近林區起出涉案K54手槍,以及裝有7發子彈的彈匣,成為檢方起訴的重要證據。根據法院最新判決結果,全案共有8名被告遭起訴。龐萬寶與越南籍共犯黎文天豐(Le Van Thien Phuong)因策劃及實施持槍越獄、襲警、企圖謀殺、非法買賣武器及非法持有武器等罪名,雙雙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阮氏海雲與阮文興(Nguyen Van Sueng)則因向越獄人員提供協助、共謀持槍越獄、非法買賣及持有武器等罪名,被判處8年監禁。此外,兩名柬埔寨籍被告分別因持槍越獄、故意傷害及非法買賣武器等罪名,被判處9年及18個月徒刑。至於另外兩名被告,法院公布的判決內容並未揭露具體罪名與刑期。曾被部分網友浪漫化的「大嫂救夫」故事,最終仍回到法律審判,也讓這起轟動亞洲的持槍劫囚案以重刑收場。
46歲男吃喜酒後猝逝 家屬怒告新人勸酒害死他!索賠170萬
小酌怡情,飲酒過量後果不堪設想!大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近日發生一名46歲趙姓男子參加好友婚宴後,疑飲酒過量返家後猝死。死者家屬認為主辦婚宴的新人曾兩度敬酒,此舉形同「強行勸酒」,憤而向新人提告並索賠人民幣38萬餘元(約新台幣170萬元)。不過,當地法院二審宣判,認定新人並無強迫飲酒行為且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駁回死者家屬上訴。根據陸媒《現代快報》報導,這起悲劇發生於2024年1月10日,主辦喜宴的王姓與丁姓新人邀請包含趙男在內的親友齊聚飯店慶祝,席間新人曾先後兩次前往趙男所在的包廂向全體賓客集體敬酒,首次敬酒時趙男舉杯飲用白酒,第二次敬酒時則未飲用,且現場其餘賓客皆無出現強行勸酒的言行。婚宴於當日下午5時許結束後,新人還特別貼心地安排車輛,將趙男及其兒子一同安全送回住所。不料,當晚7時15分左右,趙男的兒子發現父親突然全身抽搐,隨即撥打急救電話並報案。雖然轄區派出所員警第一時間協助將其送往醫院搶救,但趙男仍不幸於當晚7時57分宣告不治,院方診斷死因為心因性猝死。而死者家屬隨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堅稱兩位新人是為了感謝趙男居中撮合兩人復婚,才會刻意安排敬酒,儘管形式上是包廂群體舉杯,但本質上屬於對趙男的勸酒,必須為此負起賠償責任。對此,一審法院審理後指出,新人是以設宴人身分向整個包廂的賓客集體敬酒,並非針對趙男個人進行單獨或強迫性的勸酒,且當時在場人員皆未察覺趙男身體有任何不適。此外,主辦方在宴席結束後已派人將趙男安全送返家中並交由家屬照料,充分盡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據當地的死亡醫學證明與司法鑑定意見,並無直接證據能證實趙男的死因與該場宴會或飲酒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因此駁回死者家屬的所有訴訟請求。死者家屬因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近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師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二審判決結果。二審法官支持原審見解,認為新人的一般社交敬酒行為並未逾越合理範疇,且事後處置合乎常理,死者家屬的主張缺乏法律與事實依據,最終裁定駁回上訴,全案維持原判定讞。◎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垃圾車飄惡臭一壓掉出屍體 16歲少年坦承吃醋殺害17歲女友
泰國羅勇府(Rayong)近日有垃圾清潔員作業時,垃圾車一壓竟然掉出屍體,嚇壞眾人;經警方調查,才揭發一起情殺案。一名16歲少年涉嫌刺殺他的17歲女友,並將其屍體裝入黑色垃圾袋丟棄於路邊垃圾桶。警方目前已將該名少年逮捕到案,全案正深入調查中。根據泰媒《The Thaiger》報導,警方調查指出,這起案件是由格靈(Klaeng)分局接獲報案。日前清潔隊員在格靈區一處社區執行例行清運工作時,察覺其中一個垃圾桶散發出強烈異味,當垃圾車的壓縮機啟動並撕裂垃圾袋時,一具女屍赫然掉出來,嚇得清潔隊員立刻報警。警方趕抵後,鑑識人員發現遺體已嚴重腐敗、難以辨識,初步僅能判別死者為年輕女性、染長髮且背部有大片刺青,現場並未搜出任何身分證明文件。經警方進一步比對,證實死者為日前被通報失蹤的17歲少女瓊蒂查(Chonticha)。死者父母在接獲通知後,急忙從春武里府(Chon Buri)趕往羅勇府認屍,並透過衣著與身體特徵確認了女兒的身分。根據法醫隨後的驗屍報告顯示,死者的腹部有明顯刀傷,警方隨即定調這是一起謀殺案,並成立專案小組全面追查其生前行蹤。專案小組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瓊蒂查於6月8日深夜由一名男子從春武里府載往羅勇府。隨後在11日,她向該名男子借用機車聲稱要去附近商店,卻自此人間蒸發,該男子還為此向警方報案機車失竊。但警方深入追查其通聯與移動軌跡,發現瓊蒂查最後前往了16歲少年「皮奇」(Peach)的住處,而該住所距離棄屍地點僅約3.5公里。警方隨即將皮奇拘提到案,他在偵訊時坦承不諱,並供稱事發當時他發現女友在兩人相處時,仍用手機與其他男子聊天,他一時醋勁大發,接著理智線斷裂,持刀朝女友腹部猛刺2刀致死。殺害女友之後,皮奇將遺體塞入黑色垃圾袋,並趁夜深人靜時載往路邊垃圾桶丟棄。警方表示,目前正持續蒐集相關犯罪證據,至於嫌犯的後續法律審判程序,官方尚未透露更多細節。
連續四天遭陌生男子按門鈴 阮經天還原過程:想跟他聊聊
阮經天先前被一位男子連續多天按門鈴,讓他無奈問對方「為什麼一直給我家按門鈴」,男子則回嗆「不然你報警」,據悉這位男子並非針對阮經天,而是因精神狀況不穩定導致行為異常。今(18日)他與王淨出席Netflix影集《沉默的審判》記者會,談到此事他還原整個過程,透露自己被按了4天電鈴,「第一天我的確有嚇到、第二天有點生氣、第三天有點習慣,想跟他聊一聊。」王淨很開心能與張孝全對戲。(圖/Netflix提供)外界稱這位男子為「怪男」,但阮經天以他在劇中的角色,背後有隱情的炸彈客「林三」為例,「我跟黃精甫導演聊過這件事,覺得他可能需要幫忙,像是林三也在這個過程中承受了很多,我們用負面標籤直接貼在這人身上,會忽略事情不單純,或許不要輕易把是非黑白貼上去。」阮經天曾與黃精甫導演合作電影《周處除三害》,兩人私下是很好的朋友,王淨、陳以文等人也是老搭檔,但他在接演《沉默的審判》前卻猶豫了,「我那時候狀況不是太好,再加上林三一路的事件發生,我不確定能不能承受這些東西。」至於如何舒緩緊繃的情緒?阮經天表示靠的就是劇組的夥伴們,大家都很友善,讓他不會這麼緊張。此次的演員陣容非常華麗,阮經天跟王淨都特別點名很開心能與張孝全合作,王淨在劇中與張孝全有感情線,笑說:「我朋友是李沐,演過他好幾次女兒,我又演他老婆,很像藍色蜘蛛網,還好孝全哥保養得非常好,完全看不出來是李沐的爸爸。」阮經天則說一直很想跟張孝全合作,大讚對方很誠懇,給人的感覺很舒服。
失控女狂嗆「打了全宇宙律師」 法庭暴走拉扯法警遭續押2月
因接連恐嚇、辱罵及攻擊多名律師,甚至當眾掌摑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17日於台中地院開庭時再度失控,不僅當庭翻供,否認犯行,還頻頻打斷訴訟程序、挑釁被害人,狂喊「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並與法警爆發拉扯衝突;法官認定她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犯行之虞,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起因於林女(46歲)與弟弟間的家產及信託財產糾紛;她不滿對方委任律師幫其胞弟,於113年至114年間,陸續對多名女律師辱罵、恐嚇,甚至追打及潑灑不明液體。今年2月,她又誤認到庭旁聽的律師是記者,拍照上傳社群平台公開辱罵;同年3月17日更在台中地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辱罵「智障」、「肥豬」等字眼,引發律師公會抗議法院不作為。檢方調查後,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將她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庭訊期間,林女原本曾坦承部分犯行,未料昨日開庭時卻突然翻供,改口「全部不認罪」,還不斷打斷被害人陳述,挑釁表示「笑很開心齁」、「向我求償300億好了」。庭訊過程中,法警開啟密錄器蒐證後,林女情緒進一步失控,不斷追問法警姓名並起身逼近,雙方發生拉扯。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讓她冷靜,但她隨後又起身朝法庭出口方向移動,法警擔心在押被告脫逃,立即上前攔阻,雙方再次爆發肢體衝突,現場戒護人力也由5人增援至7人,才順利控制場面。但林女的辯護律師還是主張,林女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也向律師表示不會再從事違法行為,希望能與被害人和解,請求以10萬元交保,並以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措施,均不足以降低其再犯風險,也難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駁回聲請。台中地院裁定書指出,林女自113年間起陸續涉犯多起傷害、恐嚇律師案件,受害律師多達6人,且相關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法官認為,她即使先前已有案件遭判刑,在訴訟期間仍持續出現掌摑、辱罵及恐嚇等行為,顯示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的高度風險。法官審酌相關卷證、證人證述及林女歷次犯行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仍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等同類犯行之虞,裁定自115年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已辯論終結,預定7月22日宣判。
掌摑律師還嗆「打全宇宙律師」!台中失控女法庭暴走 4法警壓不住續押等判
台中林姓女子涉嫌接連恐嚇、傷害3名女律師,甚至當庭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遭羈押至今;今天上午台中地院開庭時,她突然翻供改口否認全部犯行,不僅當庭嗆聲告訴人、宣稱「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還與4名法警激烈拉扯,場面一度失控;法官最終諭知7月22日宣判,林女續押候審。被告林女因姊弟財產糾紛,於2024年11月及2025年6月間,先後涉嫌恐嚇、傷害弟弟委任的傅姓及聶姓律師。之後又於2026年3月17日在台中地院開庭時,當眾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並涉在網路發布揚言殺人的言論,因此遭檢方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並羈押至今。台中地院上午召開審理庭,林女原本在準備程序中坦承相關犯行,未料開庭後態度丕變,指控多名律師透過媒體「亂講話、說謊」,當庭改口表示「全部否認」、「全部不認罪」。一旁辯護律師張焜傑不斷勸說,希望她不要被情緒左右,並提醒翻供可能造成不利後果,但林女仍堅持否認犯行。她甚至不時轉頭盯著坐在告訴人席的吳中和、侯珮琪及高肇成等律師,語帶挑釁表示:「笑得很開心齁你們。」庭訊期間,林女情緒愈發激動,多次打斷程序進行,反覆詢問法官是否要問她職業。當審判長依法詢問時,她竟自稱從事「洗錢」、「替國泰洋酒洗錢」,還高喊要媒體揭發相關內幕,並脫口稱「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跟我要300億元啦」。隨著庭訊進行,林女持續對告訴人叫囂,並在法警上前制止時與4名法警發生拉扯,甚至嗆問法警姓名、揚言驗傷。張焜傑當庭提醒她,若持續脫序恐衍生更多刑責,甚至可能面臨更嚴重後果,但林女僅回應知道,仍持續失控,合議庭被迫暫時休庭約5分鐘,待其情緒稍微平復後再續行審理。遭掌摑的吳中和則在庭上感嘆,本案原本可以避免,卻因種種因素演變至今。他表示,法院本應是主持正義與維持秩序的場所,竟發生律師在法庭內遭攻擊事件,在民主法治國家實屬難以想像;林女今日在法庭上的言行,看不出任何悔意與法治觀念,案件更已對司法實務造成衝擊,不少年輕律師與法律系學生甚至直言,律師已成為高風險職業。由於林女當庭翻供且情緒持續失控,合議庭在聽取各方意見後,諭知全案將於7月22日上午宣判,林女則返回看守所繼續羈押。
校園有狼2/國小師涉索少女裸照、藏偷拍片 告發快一年檢方裝沒事?
桃園某國小Z姓老師涉嫌在手機內藏有大量偷拍性影像,甚至在向少女索要裸照。Z姓老師與其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花花(化名)在爭奪手機過程中,女友因開車急煞導致掛在車輛旁的Z男跌落,Z男惡人先告狀告女友傷害,所幸桃園地院判處女友無罪。儘管女友曾多次報警披露對方偷拍犯行,卻被警方告知「翻拍不得作為證據使用」,而傷害案經移送地檢署後,還遭檢察官怒嗆,「何必做到這樣?」,讓女友身心俱疲。負責幫花花辯護的梁惟翔律師指出,案件經移送至桃園地檢署後,他也因此成為花花的委任律師,去年花花被傳喚開庭,在確認當事人個人資料時,他當即向負責的許姓女檢表示,此傷害案件涉及家暴與性影像案件,望檢察官能考量在內,讓當事人與Z男隔離訊問,避免透露當事人之相關住家資訊。孰料偵查庭才剛開始,當事人就被高台上的許姓女檢宏亮的聲音與不耐煩的態度,嚇得不知所措,音量大到陪花花出庭,在門外的友人都能聽到,花花一時無法直接回覆基本資料,他見狀也立即介入,詢問許姓女檢,因當事人情緒較為緊張,是否能請檢察官語氣稍微和緩,或由他代為協助說明,未料檢察官竟直接爆跳如雷,痛斥梁惟翔律師「妨害偵查」,「現在不是你能講話的時間」、「你能代表他的自白嗎?」,並拒絕花花將司法文書寄至學校,強烈要求花花提供現居地址。律師梁惟翔表示,因花花反遭Z男告傷害,卻在偵查庭被許姓女檢察官飆罵,怒斥其「能代表被告自白嗎?」。(圖/梁惟翔提供)梁惟翔律師無奈指出,當下不想跟檢察官硬碰硬,且真的和檢察官起衝突,對當事人一點好處都沒有,因此選擇隱忍作罷,但隨著偵查庭的進行,檢察官在訊問時對花花的問話卻已明顯帶有偏見。在針對花花因二次急煞,造成Z男不慎跌倒,導致Z男手肘扭傷、右側手部擦傷等情形,儘管花花表示是為取得Z男的相關犯罪證據,才會意圖開車駛離,未料卻遭Z男先是整個人趴在車頭前攔阻,第一時間她也不敢開動,直到Z男見花花不敢動後,立即移動至駕駛座旁,意圖將花花拉下車。花花當時誤認為Z男並未在車上,以為逮住機會立即往前開,卻沒料到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嚇得再度緊急煞車,因此導致Z男跌倒。許姓女檢一開口就是詢問,「有一個人趴在你車上,你不會預見往前會讓他受傷嗎?」,花花也再度開口表示,當時不知Z男整個人掛在車上,因此才會急煞,後續Z男也以手肘砸毀擋風玻璃等,同時整起事件的起因是發現Z男手機內的偷拍性影像,與向未成年索要裸照,因此才會想要持手機前往當地警局報案等語。許姓女檢聽聞後,卻再度飆罵,表示Z男當下即未同意將手機交給花花,「你們都這樣喔,沒有搜索票就可以直接拿走對方東西嗎?」。等到最後辯護人補充意見環節,梁惟翔律師將整起事件經過向檢察官詳述,表達當事人並未有故意傷害等情形,卻再被檢察官反嗆,「律師,你都這樣騙你的當事人嗎?」,質疑他是為了謀取委任而欺騙當事人,讓他無奈之餘,也只能懇請明察。花花遭Z男反告傷害一事,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判處花花無罪。(圖/翻攝自梁惟翔臉書)梁惟翔律師說,所幸案件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法官判處花花無罪,同時花花怒告Z男家暴毀損一事,桃園地院也依毀損罪嫌,判處Z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也算是還了花花一個公道。但事件也還沒結束,梁惟翔律師表示,後續也會依法尋求正當管道對該名女檢察官提出評鑑,同時向桃園地檢署陳情,卻僅收到檢察長回覆,指出許姓女檢已依法隔離,雙方在偵查庭中所產生之相關糾紛,為「辯論」之情形,難認有威逼利誘。當事人曾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陳情,指Z男涉嫌在校內偷拍,教育局竟回函表示非業管範疇。(圖/民眾提供)但更讓他們無奈的是,後續具狀告發Z男涉嫌妨害秘密與違反兒少性剝削,該案件經地檢署收案後,再度被同一檢察官收案,且至去年告發以來,該案目前仍停留在他字案,讓Z男至今仍可以好好的繼續在校內任職,後續向桃園教育局陳情,教育局僅回應,「地檢署是否確實通報,非本府教育局業管範疇」,後續將加強性別事件預防教育宣導,便再無下文。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心碎警察節!所長遭女毒蟲拖行殞命 遺孀現身高院淚崩:兒一直問爸爸在哪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巡邏時,發現30歲女子陳嘉瑩駕駛車輛行跡有異,遂上前盤查,不料竟遭陳女開車拖行,最終撞上護欄殉職。新北地院今年2月作出判決,一審判處陳女死刑。全案上訴至二審,劉宗鑫妻子現身高院參與庭審,悲慟表示今天是警察節,兒子問「爸爸在哪?」讓她深感心痛。檢警調查,陳嘉瑩於案發當天吸食「喪屍煙彈」等多種毒品後開車上路,因違規停車在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擔心身上的毒品露餡,隨即猛踩油門逃逸;劉員為制止陳女,不顧自身安危死死抓住車窗與方向盤,遭拖行數百公尺後撞上護欄殉職。案發後,陳嘉瑩被依殺人等罪起訴,今年2月遭判處死刑。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15)日開庭審理,劉宗鑫妻子現身參與庭審,並在高院外悲痛落淚,哽咽表示,今天剛好是警察節,但「兒子一直問爸爸在哪裡」,令人鼻酸。此外,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也到場聲援,希望司法能還給家屬公道。另一方面,陳女今日被提訊出庭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知道今天是警察節、會不會對警察感到愧疚,以及未來是否還會吸毒等問題,全程未發一語,未作任何回應。面對法官訊問,陳女仍否認涉犯殺人罪,主張自己的行為不構成殺人,認為僅涉及傷害致死罪責。
母拒給Wi-Fi密碼遭砍死!18歲女嗆:我不能用誰都別用 自首認罪刑期竟能減半
哥倫比亞近日發生一起駭人的弒母慘案,一名18歲少女尤里(Yuri Manuela Gaspar)因母親(Maryuri Gaspar)拒絕提供家中Wi-Fi密碼,憤而拿起利器弒母並毀壞分享器。隨後少女在律師陪同下向警方自首,雖然她遭起訴,但靠著與檢方達成認罪協商,可能獲得最高50%減刑,刑期預計降至約16年半,使其他家屬極度不滿。根據外媒《infobae》報導,這起悲劇發生於去(2025)年11月24日,18歲少女尤里與家人住在里薩拉爾達省多斯克布拉達斯,檢方調查指出,案發當日凌晨1時許,尤里的34歲母親瑪麗尤里因她未完成家務,拒絕提供家裡Wi-Fi密碼,母女倆隨即發生激烈口角。未料,尤里竟持刀潛入母親臥房,趁其毫無防備時瘋狂砍殺。目擊的家屬更透露,尤里在行兇後憤而砸毀家中的網路分享器,並怒吼「如果我不能用,誰都別想用」。經法醫報告顯示,死者瑪麗尤里全身共中5刀,致命傷分布於腹部與背部,雖被另一名兒子緊急送醫仍傷重不治。案發後尤里在律師陪同下前往鄰近的佩雷拉市自首,坦承犯下弒母重罪。司法文件顯示,若法官最終批准她與檢察官達成的認罪協議,她的刑期將縮減至200個月(約16年6個月)。瑪麗尤里其他的家屬極力反對認罪協議,強烈要求法庭從重量刑。家屬透露,尤里私下有吸食成癮物質的惡習,且過去就曾因嚴重的暴力傾向被送往青少年行為輔導機構。更驚人的是,尤里的前男友也曾向家屬證實,過去交往時曾遭尤里持刀襲擊,才嚇得趕緊分手。目前全案已進入最終審判階段,瑪麗尤里的親友表示,尤里具備極度不穩定的情緒與嚴重的暴力傾向,若法官輕縱犯行、給予大幅減刑,出獄後恐將對家族與社會治安構成重大威脅。
尹錫悅為戒嚴先用無人機挑釁北韓 法院批危害國家一審判30年
前南韓總統尹錫悅因涉嫌主導「平壤無人機投入作戰」以誘發北韓挑釁、藉此營造戒嚴條件,一審遭法院依《刑法》一般利敵罪及濫用職權妨害權利行使罪重判有期徒刑30年。法院審理指出,尹錫悅涉嫌利用國家軍事行動遂行私利,嚴重危害國民與軍隊的生命財產安全,其過去口中屢次強調的「反國家勢力」,如今遭法院判決證實他就是自己口中的那種人。根據韓媒《JTBC》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36庭昨(12日)依《刑法》一般利敵罪及濫用職權妨害權利行使罪,判前總統尹錫悅有期徒刑30年。2024年10月發生的南韓無人機滲透平壤上空散發傳單事件,實為尹錫悅政府刻意策劃的政治操作;法院認定,尹錫悅等人批准並執行該項機密作戰,主觀意圖在於激怒北韓,進而為同年12月3日宣告緊急戒嚴尋找藉口。法院痛批,此舉不僅損害南韓的國家軍事利益,更將全體國民與前線官兵置於隨時可能爆發軍事衝突的極度險境之中。本案同謀也遭到法律嚴懲,與尹錫悅一同被起訴的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同樣被判處有期徒刑30年;前防諜司令官呂寅兄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據南韓《刑法》規定,「一般利敵罪」適用於損害大韓民國軍事利益,或在軍事上使敵國獲益的行為。法官於判決書中嚴厲斥責,被告等人為達政治私慾,不惜讓國家的核心軍事利益遭受重大侵害。事實上,這已不是尹錫悅首次面臨重刑,目前他共背負8項刑事指控,在先前涉嫌主導戒嚴的「內亂首惡罪」一審中已被判處無期徒刑;另因涉嫌「妨礙逮捕罪」在二審被判有期徒刑7年。至於涉嫌在前國務總理韓德洙內亂案中進行偽證之指控,法院則裁定無罪。面對一審遭重判30年的結果,尹錫悅法律團隊隨即發表聲明表達強烈不滿,痛批司法機關已淪為權力的奴隸,盲目迎合政治特檢的起訴,並正式提出上訴。
毒駕撞死2人害3命!毒蟲張紘愷連續吸毒3月卻獲輕判 新北地院回應了
桃園市桃園區11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30歲毒蟲張紘愷在吸食安非他命後上路,因形跡可疑而遭警方盯上,但他拒檢不停、加速逃逸,在敏盛醫院前撞上侯姓和葉姓路人導致2人喪命,他也送醫後不治身亡,而張3月才因毒品案遭新北地院輕判,如今又釀成大禍,院方也做出回應。張紘愷11日晚間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桃園警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其形跡可疑,示意他停車受檢,但張拒檢不停、加速逃逸,期間還多次闖紅燈、蛇行且危險駕駛,警匪雙方追逐3公里,前後約5分鐘,張最終在敏盛醫院旁撞上2路人,2被害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不幸身亡,張也身受重傷,經救治後喪命。據了解,張紘愷學歷為國中畢業,他從事科技業,家庭經濟狀況勉持,且有多項毒品前科,2018年就曾因吸毒遭逮,2022年再次因施用毒品被抓,新北地院將其送觀察勒戒,2023年執行完畢釋放。但張在2025年8月又再度落網,他在桃園交易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遭查獲,警方扣得毒品煙彈4顆和手機等證物,他在警詢時坦承自己在吸食安非他命,全案依法送辦,張也被檢方起訴,法官在量刑時,認為他因販毒案被抓時,坦坦承其施用安非他命,是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接受審判,依法減輕其刑,判有期徒刑4月並得易科罰金,沒想到他在短短幾個月後就釀成大禍。新北地院則回應,承辦股係依據被告2025年8月間施用毒品客觀事實所為之個案審酌;至於被告施用毒品後,倘又有酒駕或毒駕之行為,此與單純施用毒品行為顯然為不同之個案事實。本件法官就該案僅就被告去年8月間施用毒品行為個案審酌,與近日所涉之毒駕行為無涉。
毒駕送瓦斯、撞警察竟無保請回!匿名律師力挺「佛系法官」:不應妖魔化
彰化縣近期在短短1週內接連發生「毒駕累犯運送瓦斯」,以及「毒駕通緝犯駕車輾斷所長腿部」的事件,沒想到彰化地院陳姓法官事後皆裁定2案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甚至被戲稱為「佛系法官」。對此,1名曾任檢察官、現為資深律師的法律人士也出面為陳姓法官辯護,認為外界對其批評甚至妖魔化的作法並不公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2起毒駕案件發生在5月底、6月初,首先是39歲江姓男子5月30日涉嫌吸食毒品後開車上路,車上載滿瓦斯桶,途中失控撞上停放路旁的轎車,更險些衝撞正在活動中的陣頭人員,所幸未造成瓦斯爆炸等更嚴重後果。另一件案件則發生在6月4日,28歲施姓男子涉嫌毒駕,在倒車過程中衝撞執勤警員,造成埔鹽派出所所長雙腿遭車輪輾過而當場重傷,雙腿被輾斷,另一名員警趙秉逸也因遭碎裂玻璃波及而受傷。案件發生後,檢方分別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由於2案恰巧都由值班的陳姓法官審理,最終均被裁定無保請回,甚至不需繳納任何保釋金即可離開法院。消息曝光後,引發基層警界與社會輿論強烈反彈,不少人質疑法院對毒駕行為過於寬容,尤其在其中一起案件已造成員警重傷的情況下,無保請回的決定更令外界難以接受。隨後,檢方不服原裁定提出抗告,案件送交台中高分院審查。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發回更裁。經重新審理後,2名涉嫌毒駕的男子最終都被法院裁定羈押,這也讓外界對最初的無保請回決定產生更多質疑。面對外界一面倒的批評,1名不願具名的前檢察官、現任資深律師特地現身法院前接受媒體訪問,公開替陳姓法官說話。該律師表示,自己過去與陳法官共事及相處約10年,對其辦案風格相當了解。他指出,法官與檢察官在法律見解與辦案方式上本來就可能存在差異,但陳法官始終是在法律規範範圍內行使職權,並展現獨立審判精神。律師進一步表示,自從自己轉任律師後,仍有不少機會與陳法官接觸,根據他的觀察,陳法官是1位極其認真且負責任的司法官。在作出裁定或判決之前,往往會進行深入調查,對於函詢資料、證據內容以及案件中的各種細節都會仔細釐清,不會草率作出決定,更不是那種為了盡快結案而倉促下判的人。該律師還分享過去在法庭上的一段經歷。他表示,自己曾經在1起案件開庭時,當著現場6、7名律師以及6、7名被告的面,直接對被告們表示:「你們今天能遇到這位法官真的是有修功德。」他認為,陳法官對案件的審理態度十分嚴謹,即使最終判決結果可能對被告不利,被告也應該能夠心服口服地接受。對於外界將陳法官貼上「佛系法官」的標籤,這名律師認為此舉相當不恰當。他強調,司法制度本身就設有抗告、上訴等救濟機制,如果檢察官或當事人對裁定結果有所疑慮,應循正當法律程序尋求救濟,而非直接對承審法官進行人身攻擊。法律制度之所以設計多重審級與救濟程序,正是為了透過制度來修正不同法律見解可能產生的爭議,因此社會大眾在關注案件發展的同時,也應理性看待個別法官的裁判決定,避免將所有責任簡化為對單一司法官的批判。
毒駕上路撞死2無辜路人 毒蟲張紘愷3月才遭輕判減刑釀大禍
桃園市桃園區11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30歲毒蟲張紘愷在吸食安非他命後上路,因形跡可疑而遭警方盯上,但他拒檢不停、加速逃逸,在敏盛醫院前撞上侯姓和葉姓路人導致2人喪命,他也送醫後不治身亡,而張有多項毒品前科,3月才因毒品案遭判刑,但新北地院法官給予輕判,沒想到他短期內又再犯並釀下大禍。張紘愷11日晚間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桃園警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其形跡可疑,示意他停車受檢,但張拒檢不停、加速逃逸,期間還多次闖紅燈、蛇行且危險駕駛,警匪雙方追逐3公里,前後約5分鐘,張最終在敏盛醫院旁撞上2路人,2被害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不幸身亡,張也身受重傷,經救治後喪命。據了解,張紘愷學歷為國中畢業,他從事科技業,家庭經濟狀況勉持,且有多項毒品前科,2018年就曾因吸毒遭逮,2022年再次因施用毒品被抓,新北地院將其送觀察勒戒,2023年執行完畢釋放。但張在2025年8月又再度落網,他在桃園交易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遭查獲,警方扣得毒品煙彈4顆和手機等證物,他在警詢時坦承自己在吸食安非他命,全案依法送辦,張也被檢方起訴。新北地院在量刑時,考量他因販毒案被抓時,坦承其施用安非他命,是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接受審判,依法減輕其刑,判有期徒刑4月並得易科罰金,沒想到他在短短幾個月後就釀成大禍。
兒少性侵追訴期擬延長 立院初審支持20歲起算時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1)日審查《刑法》第80條修正草案,討論延長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朝野立委普遍支持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但也關注法律安定性、證據保存及實務審判等問題。經討論後,委員會支持司法院及法務部提出的院版草案,未來未成年兒少性侵案件的追訴權時效,將自被害人年滿20歲後開始起算。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追訴時效制度不僅涉及刑法,也牽涉民法及行政法等整體法律體系,是司法正義與法律安定性之間的重要平衡。若單從追求正義角度出發,犯罪不應有追訴時效限制,但法律制度仍須兼顧司法資源配置與社會秩序穩定。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則表示,支持延長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因許多受害者往往在成年後才有能力或勇氣揭露過往遭遇。不過他也提醒,若僅延長追訴期限,卻未同步檢討證據法則及審判配套措施,恐讓被害人面臨舉證困難問題。吳宗憲指出,不少案件歷經多年甚至數十年後才曝光,相關物證可能已消失,證人記憶也可能隨時間淡化,最終僅剩被害人陳述。在現行證據制度下,案件定罪難度相當高,因此建議研議專門審理指引及證據評價原則,以回應此類案件特殊性。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表示,兒少性侵案件具有「不知、不能、不敢」等特性,許多被害人因年紀尚幼、身心創傷或權力關係影響而無法及時求助,因此有必要給予特殊保護。法務部提出20歲起算追訴權時效的方案,也是參考多國相關立法制度。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則指出,雖然時間經過可能造成證據滅失,但法院實務上仍會綜合被害人陳述、曾向他人傾訴的內容、日記紀錄等間接證據進行整體判斷。未來也可進一步研究相關審理指引及證據認定標準,以兼顧被害人權益與程序正義。在朝野各黨皆表達支持下,委員會最終決議採納司法院及法務部院版草案,未來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將延長,並改由被害人年滿20歲後開始計算。
比爾蓋茲:艾普斯坦利用「婚外情」對我敲詐勒索
微軟(Microsoft)共同創辦人比爾蓋茲(Bill Gates)於美東時間10日在美國國會作證時聲稱,他當年與已故淫魔富豪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往來時,並未充分了解其犯罪的嚴重性,並強調自己從未目睹對方有任何不法行為,同時指控這位性犯罪者曾利用他的婚外情進行敲詐勒索。據《路透社》援引蓋茲開場陳述稿的副本內容,他聲稱:「這些婚外情與我和艾普斯坦的互動毫無關係,但它們確實給我的家人帶來痛苦。艾普斯坦曾試圖利用我婚外情的資訊,加上他編造的大量謊言,向我施壓,迫使我重新與他往來。」據悉,艾普斯坦曾誘騙來自貧困社區或家庭背景複雜的女性及未成年女孩。他曾在2008年承認佛州(Florida)1項重罪賣淫相關指控,並服刑13個月。2019年,聯邦檢察官以未成年人性交易罪名再度起訴艾普斯坦。他雖然拒絕對相關指控認罪,但在案件審判開始前,就在同年於獄中死亡,官方裁定其死因為自殺。由於他與全球政商名流過從甚密,外界因此懷疑艾普斯坦可能是被以「加工自殺」的方式,遭人滅口。蓋茲此次以非公開形式向「美國眾議院監督與政府改革委員會」(HOGR)作證,內容主要涉及他與這名性犯罪者之間的接觸。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柯默(James Comer)曾於今年3月致函蓋茲,要求他親自出席並接受逐字記錄訪談。HOGR目前正在調查川普政府處理艾普斯坦及其同夥馬克士威(Ghislaine Maxwell)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以及相關爭議,包括執法機關對案件調查與起訴的處理方式、認罪協議安排、艾普斯坦之死、打擊人口販運的失敗、道德操守爭議,以及政府檔案公開延宕等事項。《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9日報導則指出,蓋茲聘請了前HOGR首席調查律師格林伯格(Jake Greenberg)協助準備此次作證。格林伯格直到去年12月之前,仍是HOGR的首席調查官員。對此,HOGR發言人向《路透社》澄清,自格林伯格離職後,委員會便未再與他合作。美國司法部今年公布的文件顯示,艾普斯坦在2008年出獄後,曾多次與蓋茲會面,討論如何擴大這位科技億萬富豪的慈善事業規模。文件中還包括一些照片,顯示蓋茲與數名女性一同合影,但相關女性的面部已被遮蔽處理。蓋茲過去曾表示,他與艾普斯坦之間的關係僅限於慈善事務討論,並坦承與艾普斯坦見面是一項錯誤。蓋茲基金會(Gates Foundation)發言人則向《路透社》表示,蓋茲在今年2月舉行的一場基金會員工大會中,已經「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基金會也曾在今年4月對外宣稱,他們已啟動外部審查程序,檢視基金會與這位淫魔富豪之間的往來。美國司法部今年1月公布的電子郵件亦顯示,艾普斯坦曾與蓋茲基金會員工保持聯繫與溝通。美國司法部日前公開數百萬份與艾普斯坦有關的內部文件,揭露了他與西方政界、金融界、學術界及商界眾多知名人士之間的聯繫,其中包括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川普在1990與2000年代期間,曾頻繁與艾普斯坦往來並參與社交活動。前美國司法部長邦迪(Pam Bondi)於今年4月遭川普撤職,她因處理艾普斯坦案的方式而受到嚴厲批評。部分批評人士指控她試圖保護川普,避免其受到進一步審查。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國國會以壓倒性票數通過法案、要求公開相關檔案之前,川普一直反對釋出艾普斯坦文件;直到法案即將通過前不久,他才改變立場。
獨/彰化「佛心法官」輕縱毒駕遭抨擊 前檢座直呼:遲早的事!
彰化地院法官陳德池被認為是「佛心法官」,他連續裁定「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毒駕通緝犯倒車輾斷所長」兩案都將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曾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陳宗元,今天在臉書PO文,指陳德池這位「佛心法官」長期以來面對羈押聲請的態度,遇到這種事也只是遲早的事。已轉任律師的陳宗元認為,他印象中還在彰檢時,時不時就要上臉書罵這位「佛心法官」一次.....,關於強制處分聲請的問題由來以久,面對強制處分聲請時,不同法官心證程度差異實在太大,遠非一般刑事判決可比,很難有可預測性,所以導致心證很嚴格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少了,心證較寬鬆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很多,檢警在請票,還要看值班表挑選黃道吉日。陳宗元感嘆,如果是搜索票、監聽票等沒有抗告的制度,所以駁了就駁了,你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換個法官、補點東西再來一次。而羈押雖然可以抗告,但二審發回後由不同法官審核,原法官一樣不痛不癢,繼續我行我素,基於審判獨立的要求,你也一點辦法都沒有。我也不是要說法官就應該多核准,我只是覺得,兩端的差異可不可以不要那麼大。當然,這些兩端的法官只是少數,只是這些少數進入到強制處分庭,再少數影響也非常的大,畢竟強制處分庭人少。對此,彰化地院解釋,關於檢察官聲請羈押的案件,都是由原已排定的值班法官處理。而承辦法官於受理案件後,均是於審閱檢察官主張的聲押罪名、理由及提出的證據,開庭訊問被告、聽取辯護人意見後,綜合全部證據為裁定。不過近來兩大爭議案件中的「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昨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陳德池為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47期結業的他,長期在彰化地院擔任刑事庭法官,專長為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阮經天成爆炸綁架案主謀 王淨瘋魔挑戰多重人格
Netflix《沉默的審判》集結阮經天、王淨、賈靜雯、張孝全、陳以文等人,融合犯罪心理學、多重人格、集體意識與道德思辨,故事描述2004年的台北,一宗爆炸綁架案如黑夜裡的流星,瞬間劃破三個毫無關聯的家庭,這根無情的平行線,貫穿二十年的時光,將三個家族、兩代人深埋的恩怨情仇,翻開以一起震驚社會的「紅樓爆炸綁架案」為開端,揭開一場橫跨二十年前的一起犯罪真相,隨著每個人複雜的心理逐步揭開,人性也面臨抉擇與審判的最終考驗。對於《沉默的審判》的創作契機,編導黃精甫分享自己的心路歷程,以及為何會選擇讓作品成為影集的原因:「2010年我拍了電影《復仇者之死》,那是一次對『善、惡』最赤裸的拷問,也在我心中埋下了『善惡三部曲』的種子。十三年後,《周處除三害》作為第二部曲問世,而我沒想到,僅隔兩年,自己便完成了最終章《沉默的審判》。該影集承載著整個系列最厚重、最深層的核心命題。電影的篇幅已不足以容納它所描繪的世界與人性複雜度,唯有透過影集形式,才能真正完整呈現這個故事。」阮經天在心情最複雜的時候拍攝。(圖/Netflix提供)擔任影集主角的阮經天此次飾演角色「林三」,被認為是「紅樓爆炸綁架案」的主兇,身穿紅衣的林三將一名男子囚禁於綁有定時炸彈的玻璃箱中,並要求警方找來五位同樣出生於2月29日、且名字皆為「陳默」的女子,透過一連串關於「人格」的深度對話,尋找解除炸彈的關鍵「鑰匙」。對於林三這個角色的塑造,阮經天說道:「沒有人不複雜,所以我們並不特別。林三遇到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原因,就和我們每個人一樣。當遇到狀況時,我們選擇,然後承受,然後再選擇,再次承受,這些選擇日復一日的出現在生活的某一天,所以我不需要特別去理解林三和替他找合理性,我要做的是將林三的鞋穿上,跟著他走過一遍,做出我當下的選擇。」女主角王淨此次在劇中不僅一人分飾兩角,更挑戰多重人格角色,特別為角色進行聲音與心理訓練,她分享:「一開始得知自己要挑戰多重人格的角色時就在想該如何在除了整形的前提之下,讓觀眾覺得角色有差異呢?我後來想到了,其實人在講話的口氣、聲音同時也可以代表著自己的個性。後來去找了林微弋老師上課,學習不同的共鳴發聲位子,替我的角色們找到屬於他們的語調,這件事情在後續的肢體表演,以及情感的表達上,都幫助我非常多。」對於《沉默的審判》即將正式與觀眾見面,阮經天也說:「《沉默的審判》的拍攝期其實是在我心情最複雜的時候拍的,無論身體亦是心靈都在一個重組的階段。在一年以後,我期待著用另一個角度好好思考這個故事。」王淨也表示期待:「《沉默的審判》我覺得是一個非常『瘋魔』的作品。觀眾可以在這個作品裡面看到演員、導演最『瘋』的那一面。非常期待大家可以和我們一起進入這個人格的世界,能夠和我們一起探討人性的黑暗面,以及思考:為了你所想保護的一切,你可以付出多少?」王淨挑戰多重人格。(圖/Netflix提供)
前科男載整車瓦斯毒駕自撞竟「無保請回」 彰化地院逆轉裁定羈押
彰化縣一名39歲江姓男子日前駕駛載滿瓦斯桶的貨車,行經員林市萬年路一段時,不明原因自撞路邊車輛。警方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立即依法送辦。不料,彰化地院審理後竟裁定江男無保請回,引發爭議。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今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檢警調查發現,江男有毒品、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案發時更載運大量瓦斯桶上路,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檢方認為其行為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且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的高度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不過,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現有卷證尚不足以證明江男因施用毒品而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也缺乏具體事證顯示其有再犯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檢方隨即提出抗告。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撤銷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後,於8日改裁定准予羈押,全案大逆轉。面對外界批評,彰化地院日前也發表聲明強調,法院一向重視毒駕行為對民眾生命、身體及交通安全造成的威脅,並支持檢警依法查緝犯罪。法院指出,近來針對檢方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已有超過10件獲准羈押,顯示司法機關對於遏止毒駕態度一致。彰化地院進一步表示,個案裁定是由承審法官依據卷內證據、犯罪嫌疑程度及羈押必要性等因素獨立判斷,不能因此推論法院整體對毒駕案件態度消極,也不應解讀為法院與檢察機關立場對立。法院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及審判經驗交流,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以維護司法公信力及保障社會安全。
毒駕撞斷所長雙腿竟無保請回!彰化地院急發聲:不代表縱容毒駕
關鍵字:毒駕 所長 彰化地院 無保請回撰文:林慶祥彰化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緝毒品列管人口時,遭28歲施姓男子倒車衝撞並輾壓雙腿重傷骨折,法院卻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面對外界質疑,彰化地方法院昨天發布聲明,強調個案裁定係法官依卷證及法律規定獨立審酌結果,並不代表法院縱容毒駕,也不應被解讀為與檢方立場對立。本月四日下午,彰化縣警局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與趙姓員警前往埔鹽鄉光明路二段,查訪列管毒品人口施姓男子,對方駕車逃逸,鑽進一處死巷,警方一路尾隨追查;詎料,施男見前方無路可走,竟突然倒車衝撞,將陳國銘撞倒後再輾壓雙腿,造成其嚴重骨折送醫治療。案件移送法院後,法官認為現階段卷內證據尚不足以直接認定施男具有故意衝撞員警的犯意,加上施男過去曾主動向檢方報到,難認具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彰化地檢署認為裁定不當,已依法提出抗告;對於外界關注,陳國銘則低調表示尊重司法決定。針對外界質疑,彰化地院7日發布聲明指出,法院一向高度重視毒駕行為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也肯定檢警查緝犯罪、維護社會秩序的努力。院方表示,近期針對彰化地檢署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法院已裁准超過10件,足見對檢警打擊毒駕行動的支持。地院進一步說明,個案中的強制處分裁定,均由承辦法官依據具體案情、卷內證據以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審酌犯罪嫌疑程度、羈押原因、必要性及比例原則後所作成。單一案件的裁定結果,不能代表全體法官對毒駕案件的法律見解,也不應被解讀為法院對毒駕行為採取寬容態度。彰化地院最後強調,對於社會各界的關切與意見均予以重視,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審判經驗交流及行政支援等機制,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兼顧司法公信力與人民權益保障。
長崎原爆資料館擬將「南京大屠殺」改稱為「事件」!遭歷史學家痛批
在日本極右翼團體的施壓下,長崎原爆資料館4日公布了展覽修訂提案,將「南京大屠殺」改稱為「南京事件」,遭歷史學者和專家批評是在「篡改歷史」,以企圖淡化日本在二戰時期的侵略行為。據《南華早報》報導,長崎原爆資料館過去曾抵制日本歷史修正主義者企圖修改二戰敘事的企圖,但其營運委員會近日似乎已在極右翼公民團體的施壓下讓步。據日媒《長崎文化放送》5日的報導,自1996年開館以來,長崎原爆資料館所宣布的其他修訂內容,包括將大日本帝國對中國的軍事行動描述為「侵略」。然而,最具爭議的改動是將「南京大屠殺」一詞替換為「南京事件」,1名分析人士認為此舉讓「日本顏面盡失」。這場發生在南京的屠殺,持續時間約6週,始於1937年12月13日,也就是日軍攻占該城的當天,但死亡人數至今仍未有定論。二戰同盟國創立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於1946年推估,有超過20萬中國人在南京慘遭屠戮。中國官方則依據1947年南京戰爭罪行審判法庭的評估,認為死亡人數超過30萬人;部分日本方面的估算則遠低至3萬人左右。對此,南韓高麗大學世宗校區政治學教授兼歷史學家、南韓政府在日韓關係議題上的顧問保坂祐二痛批:「他們正在竄改歷史。」他分析,日本的歷史修正運動可以追溯至1993年,當時時任內閣官房長官的河野洋平發表了後來被稱為「河野談話」的聲明,承認日軍在二戰期間曾強迫殖民地女性在軍事慰安所工作。保坂祐二稱,這項聲明激怒了日本極右翼勢力,後者隨即「決定改寫他們對太平洋戰爭的歷史敘事,創造出一段虛構的歷史」。由於多年來日本保守派政府持續試圖淡化歷史資訊,該國學生對於日本在亞太地區數十年的殖民擴張,以及隨後爆發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幾乎一無所知。保坂祐二痛批,日本政府「為了迎合自己的觀點而歪曲了歷史。如果你看電視,也幾乎沒有以那個時代為背景、提供不同觀點的歷史劇。大多數日本人並不知道,因此政府更容易控制輿論。」他補充,當中國、南韓或其他曾被日本侵略與佔領的國家批評日本未正視歷史時,日本政府的敘事會讓許多日本民眾認為,「這些批評是用來傷害日本的政治宣傳。」針對南京大屠殺歷史事實的看法,帶領此次歷史修正主義行動的極右翼民間人士與政治活動家渡邊正光,在去年與長崎原爆資料館官員會面時宣稱:「沒有證據,全都是捏造的。」然而,館方的營運委員會部分成員拒絕了渡邊正光的說法,並堅稱將長崎原爆的悲劇,置於歷史事實中理解是十分重要的。上述極右翼公民團體的另1名代表則進一步強調:「一個旨在傳達絕不可使用核武器的博物館,不需要呈現包括日本軍事歷史在內的展覽內容。」儘管另1個公民團體呼籲應保留描述日軍侵略行為的敘事,但4日的最新發展顯示,保守派似乎已取得主導地位,這種情況在日本其他歷史博物館與紀念設施中並不罕見。例如,戰爭博物館「大阪國際和平中心」在經歷2015年的整修後,已刪除了所有關於日本侵略行為的描述。群馬縣某城市公園內,紀念戰時遇害的韓國勞工的紀念碑,也在去年被拆除。東京天普大學亞洲研究中心主任金斯頓(Jeff Kingston)表示:「這都是歷史修正主義者計畫的一部分,目的在於淡化並弱化日本在所謂大東亞解放戰爭期間,對亞洲其他地區的人民所造成的傷害。當他們說『南京事件』時,其實是用委婉的名詞來指稱數以萬計被日軍集中屠殺的中國平民。修正主義者想要把這一切美化。」曾造訪長崎原爆資料館的金斯頓稱,該館在「慰安婦」、「強迫勞動」與「戰俘」等議題上,原本的描述非常直接,但「如今看起來正在改變」。他也將歷史修正主義者對館方的施壓,形容為「又一次史詩級的烏龍」,因為這反而讓外界更關注其行為。金斯頓指出,儘管此舉可能讓保守派感到振奮,但就國際社會的視角來看,日本「似乎持續逃避這些問題和責任,這只會讓日本顏面盡失。」他還示警,日本國內的政治風氣已出現「劇烈變動」,日本與二戰受害國家和解的可能性也明顯降低,「類似長崎原爆資料館的事件只會火上加油,因為我們知道,中國在需要時會毫不猶豫地打歷史牌。」金斯頓也點出關鍵:「東京時常抱怨中國與韓國不斷用歷史錘子敲打日本,這確實存在。但日本的歷史修正主義者卻不斷把錘子遞給他們,方便他們繼續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