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級
」 柯文哲 律師 義大利 司法 大法官
京華城案承審法官個資遭起底 司法院籲勿逾越言論自由界線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4大爭議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判決結果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相關爭議持續延燒,期間更有社群平台貼文曝光承審法官及檢察官個人資料,引發爭議。對此,司法院昨(27)日發布聲明強調,相關行為已嚴重逾越言論自由界線。京華城案一審判決受到各界矚目,柯文哲遭判重刑,也引發部分支持者情緒反彈。近期網路上陸續出現揭露承審法官、檢察官個資的討論,甚至伴隨攻擊性言論相關貼文底下湧入大量情緒性留言與攻擊言論,輿論迅速升溫。對此,司法院籲社會各界保持理性,共同守護審判獨立。司法院指出,法官依法獨立審判,是憲法保障民主法治的核心。司法審判皆依循法定程序,當事人若不服裁判結果,應循「審級救濟」制度,依法提起抗告或上訴,交由上級法院進一步檢視與審理,才是保障自身權益、釐清爭議的合法正途。司法院表示,若將對裁判的不滿,轉化為對司法體系的無端詆毀,甚至在社群平台散布仇恨圖文、揭露法官個人隱私及發送威嚇言論,對法官個人攻擊或網路霸凌,已嚴重逾越言論自由界線。相關行為不僅可能涉及民、刑事責任,更對法官人身與審判安全造成實質威脅,企圖破壞審判獨立,恐將損害國家憲政秩序並加劇社會對立。司法院強調,誠摯呼籲社會大眾保持理性自制,回歸法治精神,循合法程序表達意見,尊重審判獨立的正常運作。唯有全民共同守護法治底線,留給司法純淨的審判空間,才能確保法官無畏無懼,公正執行審判職務。
柯文哲遭重判民眾黨陷關燈危機 4合作縣市白雲覆藍天難上難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喧囂1年半,其中高達近1年深陷囹圄支配之中,今(26)日被以收賄、背信等夯不啷噹判了17年有期徒刑與褫奪公權6年,儘管有罪定讞前司法上還有一搏空間,但因著他光環茁壯的台灣民眾黨,已然從立院關鍵少數,面臨「關燈」倒數。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圖)談到官司遭重判仍忿忿不平。(圖/黃耀徵攝)攤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與副總統候選人,也就是沒定讞也沒差,只要任一審級柯文哲被判到10年門檻,2028再返總統夢就是吹了。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圖)曾以第三勢力激起不少厭惡藍綠的新興選民熱情,如今還剩多少,各界難以樂觀。(圖/黃耀徵攝)回頭看看2026年底選戰,目前百里侯白營的天空愈發黯淡,「藍白合」只剩新竹市、宜蘭縣、彰化縣、嘉義市稍有「搞頭」。在新竹市剛甩開助理費泥淖而復職的市長高虹安,2024年退黨後據傳「沒打算再加回民眾黨」,甩開民眾黨枷鎖的她「無黨一身輕」,正與國民黨緊扣準備連任,連出身民眾黨立委同僚的副市長邱臣遠在市府也「沒戲唱」,摸摸鼻子準備到隔壁竹北市「找工作」,在新竹市「高虹安的白色繽紛了些」地方人士委婉地表達高虹安與民眾黨漸行漸遠。而到宜蘭縣,儘管民眾黨前立委陳琬惠對柯文哲忠心不貳,但宜蘭在地觀察,隨著藍營整合出立委吳宗憲一戰縣長、柯文哲案宣判確實可能嚇跑不少中間選民,況且陳琬惠選戰經驗中,無論是2022選縣長、2024選立委都只是「老三」成績,「國民黨沒必要老被他絆住」宜蘭地方坦言白營被稀釋是遲早的事。彰化縣更是詭譎,儘管綠營立委陳素月已就定位,藍營卻「花式點將」從立委謝衣鳳、友軍前立委蔡壁如甚至「場外」民進黨籍前彰化市長邱建富都被點名,如今正式人選恐怕拖過清明還在霧中迷茫,但也難有民眾黨著墨的空間。嘉義市則是白營前立委張啓楷值得一拚,然卸下立委身分後鎂光燈與聲量驟減,如何「保溫」挺過披藍袍的在地醫師翁壽良PK戰中取勝而不破壞情感,進一步攻克「大魔王」在地超強立委王美惠,在地坦言是場硬仗,而柯文哲自身難保「幾乎幫不上忙」。柯文哲政治生命倒數,一手撐起民眾黨的他,因偵查所需被羈押禁見將近一年後獲釋,近月來他仍是流量保證與募款「吉祥物」,當然發威起來也是唯一能「鎮壓」住內部山頭林立的「創黨老師傅」,現任主席黃國昌至今仍難望其項背。如今一審宣判已然讓不少支持者「愈來愈難說服自己」,逐漸地民眾黨從「強人領導」變為「無人領導」,恐怕只是早晚的事,民眾黨高光時刻已過,「關燈」恐在倒數。
柯文哲判17年 國民黨批司法政治化、籲守法治底線
柯文哲涉京華城及相關案件一審遭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國民黨今(26)日對此結果表達高度遺憾,並質疑判決加深社會對「司法淪為政治工具」的疑慮。國民黨表示,當司法判決足以影響在野政治人物的政治生命時,社會有權檢視是否存在制度性失衡,並強調支持柯文哲依法提起救濟,透過後續審理釐清事實。針對本案,國民黨提出三點聲明。首先,司法應恪守權力分際,避免因重判及褫奪公權對在野黨運作造成衝擊,並強調涉及政治參與權的案件,應審慎衡量比例原則。第二,國民黨呼籲杜絕「選擇性辦案」的質疑,認為若不同案件在偵辦與審理速度上出現落差,將削弱司法公信力,甚至引發外界對政治操作的聯想。第三,國民黨強調反對司法介入政黨競爭,認為政治競爭應回歸民主機制,避免以司法手段削弱在野力量,並提醒此案已牽動司法與政治界線問題。國民黨最後呼籲,司法應回歸法治本質,後續審級應依據證據與法律審理,守住制度信任基礎,避免社會對司法信心進一步流失。
凌虐剴剴惡保母二審維持原判!律師分析「1關鍵」難判死:意料之中
高等法院27日針對剴剴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維持一審判決結果,保母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不少民眾對未能判處極刑感到遺憾。對此,「法老王」律師王至德在社群平台發文剖析判決關鍵,指出即便社會輿論普遍期待對惡保母判處死刑,但在現行法律框架與訴訟程序限制下,二審法院已無加重刑度、判處死刑的空間。王至德轉述法院見解表示,二審法官認同一審認定,劉氏姊妹「完全將剴剴視為宣洩情緒與取樂的工具」,剴剴在生命最後3個月裡,長期處於飢餓、寒冷、綑綁、毆打與恐懼之中,生前所承受的身心痛苦,遠超一般成年人可忍受範圍,因此維持有罪判決。王至德在原文中直言:「第一審判決,劉彩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判處有期徒刑18年,我知道有的人會嫌這個刑期不夠重,我知道,我也覺得不夠重。」不過他也指出,依現行司法實務,劉彩萱幾乎不可能被判死刑,其中一大關鍵在於檢察官並未就劉彩萱的部分提起上訴,導致二審法院依法不得判得更重。他進一步說明,在檢方未上訴的情況下,被告單方面上訴,二審判決「只可能有好處或維持原狀,不會變得更糟」,因此劉彩萱在二審中不可能被判處死刑。至於劉若琳,雖然檢察官有針對量刑部分上訴,但由於本案屬於國民法官案件,二審合議庭基於尊重國民法官制度精神,原則上不會輕易推翻一審裁決,最終維持18年有期徒刑,結果並不令人意外。王至德也在文中表達個人感受,坦言自己認為判決「並不重」,他指出,若對象是未滿2歲的幼童,在毫無精神障礙、完全出於自由意志的情況下,長期施加凌虐導致死亡,是否仍不足以構成極刑,值得社會深思。他強調,這對保母姊妹是在「可以選擇是否凌虐剴剴的時候,選擇了『Yes』」,其行為泯滅人性。不過他也重申,依法論法,一審國民法官已將罪名定調為「凌虐致死」而非「殺人罪」,依照法定刑度,最重僅能判處無期徒刑。即便檢察官上訴,二審與後續審級也不可能判處死刑。王至德最後感嘆,從法律角度來看,判決已屬重刑,但從情感層面而言,「我覺得不夠,就只是覺得」。
法官協會新人新政!林恆吉理事長上任 關注刑案暴增、裁判簡化問題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上週五(1月2日)舉行理監事會議,選出最高法院刑庭審判長林恆吉接任該會第16屆理事長。林恆吉強調將致力處理刑事案量暴增問題,並推動裁判簡化,不少法界人士對林恆吉皆有相當期待。法官協會近來最知名事件為該會去年10月無法參加在亞塞拜然舉行的國際法官協會年會,代表團團長林伊倫法官為此先到該國洽商但遭拒入境,相較於審判體制的司法外交受挫,法務部體系的檢察總長邢泰釗前年卻能率領檢方代表團,一行人浩浩蕩蕩去亞塞拜然首都巴庫參加國際檢察官會議第29屆年會。林恆吉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31期結訓,曾任臺北、桃園、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審判長,高等法院法官、庭長,最高法院書記官長,現為最高法院刑六庭審判長兼刑事庭發言人,審判與行政經驗俱豐,亦曾擔任法官協會第13屆理事長,目前仍為該會常務理事兼發言人,對各項事務均相當熟稔。前總統蔡英文參加法官協會活動。(圖/翻攝法官協會官網)林恆吉表示,近年民、刑事案件遽增,各審級法官都面臨相當沉重的審判壓力,為了做法官們最強大的後盾,希望在其任內,法官協會能朝以下四個方向努力促成修法或提供建言:一、導入「裁判簡化制度」,回應案件型態已經改變的現實建請司法院推動修法,導入各審級均一致適用之裁判簡化制度。對於事實不爭執、僅爭執量刑等案件,明確允許法官以「宣示判決筆錄」或簡化裁判格式為之,重點說明量刑等理由,讓法官無庸耗時製作內容高度重複之裁判,轉而投注心力聚焦於審判本身,並將有限時間用在真正需要詳細說理的複雜案件。二、針對在監所被告跨轄區案件,制度化運用視訊審理程序近年詐欺案件暴增,此類被告往往同時涉有跨多個法院的數個案件,跨轄區提解被告需動用大量戒護人力、交通時間與法院行政資源,並導致案件屢因提解困難而延宕。建請司法院比照疫情期間經驗,針對「在監所之被告,且審理法院與監所位於不同轄區」的案件,制度化開放法官得依案件性質,徵詢當事人及律師意見後,以現有遠距視訊設備進行審理程序,減少跨轄區提解需求,縮短案件進行時間。三、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機制,回應長期案件超量問題面對案件長期超量的結構性問題,現行分案制度多半缺乏即時監測與機動調整機制,導致多數法官長期承擔過量案件,司法過勞並影響審理品質與時效,故建議司法院就案件量龐大的法院,導入案件流程管理的制度設計,建立即時案件量客觀監測指標,賦予法院管理層在案件量明顯失衡時,機動調整分案比例的權限,並推動案件分級與分流,讓高度標準化、重複性高的案件集中處理,且定期檢討,隨時修正資源配置,確保法官在合理負擔下,做出穩定且有品質的裁判,保障人民審判權。四、儘速提供可控的 AI 輔助工具,減輕卷證整理的負擔現有民、刑案件規模與卷證數量快速增加,法官需投入大量時間進行人工整理、標註與比對,成為司法過勞的重要結構性因素,建請司法院加速規劃並提供安全、內部、可控的 AI 輔助工具,針對卷證的整理、歸納、搜尋與提示,提供有效支援審判的功能(例如:快速摘要卷證內容、整理爭點與證據對應、提示重複或關鍵資訊,及進行跨卷宗搜尋與比對),讓法官能專注於事實認定與法律判斷,這才是實質保障人民審判權的新時代解方。
獨/提告TVBS求償百萬敗訴! 張靖玲怒指一審未盡調查真實義務
2022年TVBS新聞台爆出3名女主播聯手欺負主播古彩彥,遭控霸凌者的張靖玲也被調職為資深文字記者,事後因曠職遭解雇。張靖玲希望恢復原職對TVBS提告,但一、二審均敗訴,如今她不僅上訴三審,更對TVBS提告民事損害求償100萬元,不過針對100萬求償部份,法院昨(12月9日)宣判張女敗訴,可上訴,而對此張靖玲認為法院的判決未盡調查義務,顯有失當。針對判決,張靖玲表示,2025年12月2日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將「職場霸凌」明文法制化,足見本案所涉議題具高度公共利益與必要性。她認為,針對此案她已經提出多項具體證據,足以證明陳述皆「有所本」。張靖玲批評到,古彩彥所提交之證據影片顯經剪輯、非一鏡到底、且後製主觀惡意臆測之文字,並夾雜不明時點之照片。張靖玲指出,她不但於公司內部程序提出質疑並要求調查原始資料,於法院審理期間亦再度聲請調查與案情高度相關之多項證據。然一審法院對上述關鍵證據與程序請求悉數置之不理,未盡調查真實義務,導致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均產生重大偏差,已違反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張靖玲質疑,若不調查該如何還原真相?而在審理期間,非法律專業出身的她為呈現事件脈絡與真相,按法院規範申請以PPT方式陳述,亦遭法官以技術性理由婉拒,使她無法完整陳述,審理過程諸多處分亦流於便宜行事,殊值遺憾。張靖玲認為,TVBS對她之陳情,挾職務與權勢之優勢,對她採取壓制、邊緣化等組織性打壓行為,已符合勞動部所列「職場不法侵害」態樣。一審法院未落實調查義務,致判決與事實嚴重不符,因此對整起事件提出澄清及聲明,以供後續審級正確認定。針對古彩彥,張靖玲則指出,對方長年於辦公區散布風水害人之不實迷信謠言,包括宣稱特定辦公室會致人罹癌或死亡、害人受傷,並以巫術言論攻訐同仁會用「黑風水」等,擅自移動他人物品、教唆他人行為;另未經允許私邀具有道士執照之風水師入內指點堪輿及包紅包形成對價關係,及張貼符咒、擺放陣法,致使同仁普遍感受恐懼與壓力,嚴重影響職場秩序。而在她向管理階層反映後,主管單位亦曾表明將予處理;惟其後不僅怠於管理,反而對外發布與事實不符之聲明,刻意隱匿古員不當行為,並限制本人不得說明事實,致使本人名譽及人格權遭受重大損害。張靖玲表示,在突遭調職後,她曾多次向主管、人資及法務詢問具體理由。惟各單位明明可於多個時間點明確說明,卻始終以模糊方式不予回應,明顯有違工作守則並刻意規避相關懲戒程序。她認為,在資訊不對等情況下,卻被迫以推測方式應對,致使後續採取救濟途徑受限,並承受不合理不利益,而此一程序瑕疵顯已違反誠信原則與勞動法令要求之適當程序。
婆婆臥床不起 陳佩琪驚曝患「重鬱症」:我會好好活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已被收押9個月,羈押期限將至,台北地院20日審理京華城案,合議庭會決定是否延長羈押。怎料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在20日表示,她罹患重鬱症,不會再增加用藥,「我會活得好好的!」陳佩琪在臉書發文,「每次開庭去看他,不會刻意打扮,但會想辦法穿著亮麗一點,希望他一眼就能找到我,也很想向他傳達別擔心我,我會克服重鬱症,努力不要再增加用藥,我會努力活得好好的。」陳佩琪指出,「公公告別式那天,先生被要求只能出席家祭,我一再要求就算不讓出席公祭,但至少火化過程能讓兒子陪伴一旁,結果連這個簡單的心願也無法完成。」陳佩琪說,「辦理告別式前要求解除禁見幾天,我就一再強調一個人不是告別式後所有的身後事都可以全然了結的,但法官裁定的天數還是全然按檢查官的意思,一天都不肯多給,導致就像他今天說得,連父親骨灰放在哪裡,至今都不知道,更遑論看一眼了。」陳佩琪指出,婆婆的心智功能也在公公告別式後急速退化,時地物常錯亂,也認不出熟人,下肢疼痛難解,已經臥床不起,「當醫生的都知道老人家長期臥床,健康會急速惡化,先生過去被剝奪了照顧重病父親和全程參加告別式的權利,現在還要繼續剝奪他照顧母親的機會?」陳佩琪也對賴清德說,「司法是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賴總統您知道司法在人民心目中滿意度最低、最不受人民信賴嗎?您說不會介入司法個案,但您用的司法人員有政治偏見、奉承上意嗎?有公正斷案嗎?整個案情法院都審理數個月了,對案情是再清楚不過了,卻還要用逃亡、串證來繼續延押?九個多月了,沒證據不承認人家就是無罪,還不放人,還要繼續用交叉詰問、尊重審級制度這理由來延押我先生?」
小蝦戰大鯨2/拒繳「幽靈租金」成話柄 專家籲租客「提存」保權益
台中太平「番仔路」扯了近半世紀的居住角力,住戶主張租客「優先購買權」卻被地主反批多年不繳租金「零元爽住」。專家直言若房地產權有爭議時,租客可向法院聲請「提存」,若想趁亂不繳租金,恐無法主張「買賣不破租賃」、「優先購買權」等租客保障,將會吵個沒完。《土地法》專業律師葉恕宏以「番仔路」案為例指出,「牽猴仔」邱男團夥到日本取得「和解書」時就問題橫生,因為邱男聲稱除了新台幣300萬元和解金外,更砸了1.1億元正式購入土地,因此「叫板」居民想行使優先購買權「1.1億先拿出來」,然而邱男自己卻拿不出匯往日本的1.1億元金流與完稅證明,且邱男返台後急著「履行契約」要住戶「拆屋還地」,卻不先處理一般土地買賣中最重要的「移轉登記」,實在是詭異,因此住戶正整合提起團體訴訟,主張「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葉恕宏認為,邱男團夥在1987年的移轉登記簡直是「假買賣」,根本沒有資格要求住戶「滾蛋」,「要拆屋還地也是還給最早的地主林家後代吧」他一針見血。台74快速道路俗稱台中環線,2011年全線通車後帶來川流不息的人潮,也讓周遭農地重劃成為各方覬覦的目標。(圖/報系資料庫)葉恕宏指出,如今提出「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時,由於訴訟標的金額非常高,一律以三個審級4.5年、年息5%標的計算裁判費,因此居民一湊得湊出高達300多萬裁判費,這也讓不少土地官司在「裁判費」就讓人打退堂鼓,「司法是有價的嗎」正義遺珠四散他認為值得商榷。番仔路自救會發言人林秀芬說,自己努力擠了175萬元,但其他殘存的老弱婦孺是難再「榨乾」生錢,何況多年的官司讓不少人早已散盡家財,目前正以藝術和文創故事募款,「至少不要因為繳不出裁判費被駁回」,她的心願如此卑微。地政士蔡岳臻則提醒,如今「番仔路」居民被抓住「小辮子」,稱有段時間「沒繳租金」而在優先承購權上站得並不穩當,一般租客如果遇到房東產權不明,該繳的房租可別僥倖「裝傻」,可以到法院申請「提存」,仍按時繳租金,由法院去決定要繳給誰,未來如遇到產權變動,租客也能完整保有「優先承購權」、「買賣不破租賃」等保障。地政士蔡岳臻提醒,如果租客遇到產權不明時切勿心存僥倖不繳租金,可到法院「提存」以確保未來產權移轉時,「買賣不破租賃」、「優先承購權」等租客權利獲得保障。(圖/趙世勳攝)蔡岳臻也說,土地賣家在簽訂買賣契約時,如土地現有「地上物租客」,無論是「租地建房」或「直接租房」的租客,都建議地主以「雙掛號」書面徵詢租客願不願意拿這筆錢出來買,也別忘了在買賣契約中加上「如遇行使合法優先承購權則無條件解約」,否則為了合《土地法》規範卻毀了契約面臨求償,得不償失。蔡岳臻直言,過去土地「不值錢」,大地主租地甚至無償給佃戶住房的情況非常常見,但「請神容易送神難」,日後土地值錢了要開發,地上物居民往往強烈還擊,這時就考驗開發商的智慧。他舉例,依照太平「番仔路」現況分析,建商整合重建後效益30倍起跳,若能在社區一隅蓋個平價公寓,安置好這些現有居民,整合開發是更加迅速容易,否則拖延的時間成本,又平添社會嚼舌話柄,實在沒必要。CTWant詢問長億集團對此事的回應,對方由地主代表張朝欣出面說明,並喊冤說,邱男年事已高,只希望在有生之年趕緊處理好土地整合,若和解者地主也都有提供拆遷補償,不會追討房租「不當得利」,且此案已經歷多重審級救濟,依法拆除站得住腳,地主已盡最大可能溝通,希望圓滿處理;台中高分院則強調,此案終極判決並不在台中高分院,聲請人與相對人循救濟管道處理,予以尊重。
民眾黨支持柯文哲抗告 重申無逃亡之虞及串滅證可能
台北地院2日裁定將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羈押禁見,11日為最後抗告期限,柯文哲律師團趕在今(10)日中午抗告期限前遞狀抗告。民眾黨也發布聲明,表示全力支持辯護律師提起抗告,並強調柯文哲沒有逃亡之虞,也沒有串、滅證之可能。民眾黨表示,第一、「柯文哲並沒有逃亡之虞」,裁定稱「柯文哲有意安排配偶陳佩琪與其子女一起出國躲避國內紛擾等情」,但陳佩琪早在民國113年6月24日就已經預訂8月30日晚上出發前往美國之行程,後來因8月30日當天遭檢廉搜索約談,因此才沒有啟程,上開行程既然早在6月24日就已經確認,機票也包含返國行程,顯見其根本沒有逃亡之意,更沒有逃亡之虞。再者,柯文哲為前主席,對民眾黨影響舉足輕重,就維繫黨務運作至為重要,絕無逃亡海外之可能,況前已繳付新台幣7000萬元之保釋金,且為方便探視及陪伴其高齡93歲、臥病在床且陷於昏迷之老父,柯文哲也願意配戴電子腳環及使用手機回報,更可見其絕無逃亡之虞。第二,「柯文哲並沒有串、滅證之可能」,高院裁定發回意旨以「柯文哲為前臺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其與共犯、同案被告、相關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進而認定其顯有事實足認被告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但是,職務上之關係與親友關係這些都是既存的事實,如何能以此直接認定有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高院裁定發回意旨既然稱顯有事實足認柯文哲與其他被告及證人相互勾串,試問,勾串的事實在哪?證據又在哪?如此認定卻未憑證據,根本形同臆測。而高院裁定發回意旨以「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且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之實況判斷,被告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故被告4人與同案被告、相關證人間,不能排除仍有前揭相互勾串之虞」,但是,單單持有通訊設備,如何可以直接認定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與共犯或證人進行勾串?所憑之事實與證據究竟何在?如此認定顯然僅是出於懷疑、臆測。最後,民眾黨強調,高院裁定發回意旨未充份慮及柯文哲在訴訟上防禦權之保障、雙方武器對等之平衡,及羈押是極端限制人身自由之最後手段,如此不僅有違憲法保障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在基於尊重審級制度下所為之裁定將更難昭社會公信,為此,民眾黨支持柯文哲依法提出抗告,以捍衛權利。
週刊爆木可450萬柯沒捐出? 陳智菡秀捐款紀錄駁斥
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遭控涉嫌圖利罪,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而他之前談到木可公司將450萬肖像授權金流入他的帳戶,他也將該筆款項「全數捐出」作為公益使用;不過《鏡週刊》今(7)日的報導指控,仍有200萬元在柯帳戶。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公布捐給7個協會450萬元的資料,直呼「鏡週刊報導嚴重不實」,引發討論。陳智菡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最近熱烈討論的一篇文章,是基層檢察官對於京華城相關被告遭北檢無限抗告、而北院迫於「尊重高院審級制度」之壓力,再度羈押柯文哲,難以認同。陳智菡直言,北檢偵查不力,押了相關人四個月調查起訴後,還要靠法院來幫檢察官確保證言不被推翻,可見起訴書有多蒼白薄弱、偵查多不完備,否則若事證俱全,何必還要聲請法院續押?「更荒謬的是,北檢找法院當靠山不夠,還繼續放不實消息給鏡檢,用錯誤資訊無限期押人取供」。陳智菡指出,鏡週刊今日報導,稱柯文哲450萬肖像權費用未捐出,稍早記者會已提供媒體匯款單據,證明八月份即已全數捐出七個慈善團體,「鏡週刊報導嚴重不實」。「鏡週刊還神通廣大公佈我與柯文哲主席的訊息內容,請問一下簡訊哪來的?鏡週刊記者去檢察官辦公室看到的嗎?鏡週刊記者去脈絡化的公佈,是受誰的指揮在幫忙編派故事串起訴書?」陳智菡痛批,居然把查帳小組釐清相關帳務狀況、指摘為「串證」,把所有正常工作互動,強扣罪名,檢調不敢在法庭以證據直球對決、只敢躲在鏡週刊後面引導輿論殺人,惡行惡狀毫不遮掩,一點司法人員的guts與道德都蕩然無存。陳智菡表示,但今日遭片面公佈之簡訊,足堪證明當時柯文哲對於木可的帳務毫不知情、更不清楚當時競總給付木可的金額多寡。直至查帳小組經過對帳,才發現有一千三百餘萬溢付款項,後續直接交由律師追討。陳智菡接著指出,「北檢欲加之罪,不堪一擊」。回顧去年八月,當政治獻金遭某廠商指控有錯假,引發政壇風暴,查帳小組若不釐清,難以對國人說明,如今面對北檢違背事實邏輯,認定所有與柯文哲相關之款項皆為非法,柯文哲與民眾黨人,更只能含冤莫白、挨悶棍被追殺凌遲致死。陳智菡續指,司法與特定媒體聯手進行政治追殺與司法迫害,濫放新聞、濫押濫訴、司法變成迫害人民的工具。北檢的證據不在法庭上公佈,只在鏡週刊公佈,更是對司法的踐踏與嘲弄。陳智菡最後也說,「讓柯文哲等人有公平接受審判的機會,有這麼困難嗎?爛透的政府、司法爛透!」
新北藍綠議員互譙惹議 蔣根煌喊下不為例
新北市議長蔣根煌17日表示,針對16日會議主席陳明義與發言議員陳永福對嗆事件,議員同仁應該互相尊重,質詢時間到也要有所節制,請大家不要太誇張,以後別再發生這類事件。新北市議會16日爆發議員間互罵爭議,當時正舉行二、三審各機關聯合業務報告及質詢。選區位於大文山地區的陳永福質詢新烏路到安坑交流道道路開闢進度,由於不滿市府當日答覆簡直「複製貼上」2023年回覆版本,陳永福要求會議主席陳明義裁示,未來每個月都須由工務局、城鄉局、地政局與環保局聯席開會追進度,陳明義反認為要先尊重局處,做得到才能進一步裁示,陳永福眼見訴求未果,崩潰痛罵陳明義「無能」,陳明義也一把火反嗆「無恥」、「不要倚老賣老」等,二名資深議員唇槍舌劍,在場者莫不尷尬,幸虧僅止於口水戰,無進一步肢體衝突。民進黨新北市議會黨團總召張維倩則於17日對此提出權宜問題,希望未來不管任何審級會議主席,應給議員質詢給予高度尊重,不該左右議員質詢內容,更不可威脅為民發聲的議員。張維倩呼籲,主席主持議會是要讓議事流暢為目標,不該把個人意見和情緒加諸在其他議員同仁的質詢時間,自己16日眼見資深議員陳永福議員被語帶威脅,稱未來會「沒收質詢」,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蔣根煌主持會議也相當尊重議員,實在不應該這樣說。蔣根煌重申,大家應該互相尊重,質詢時間到也應該有所節制,彼此尊重,未來別再這樣就好。
逆襲應變1/國會改革法遭大法官封印 律師建議在野黨多提美國會實證經驗
憲法法庭火速宣佈凍結藍白立委聯手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進口雞蛋調查小組」、「鏡電視案調查小組」兩項調查行動戛然而止,讓在野黨大傻眼。部份在野立委坦言,憲法法庭沒有「審級制」可供救濟,而不論砍大法官預算或刪除感法訴訟法的暫時處分權,都已經無助於改變大法官沒收國會改革的事實,因此目前只能循舊法持續揭弊,爭取民意支持,印證大法官壓制立法權的謬誤。針對大法官火速凍結國會改革法半年,新黨主張藍白要強力反制,反向凍結司法院預算,並修正《憲法訴訟法》第43條條文,直接廢止「暫時處分」的權力,國會改革五法則重走一遍三讀程序,確保國會改革的推進,回應多數民意期待。但一名資深立委分析,修法廢除憲法訴訟法「暫時處分條款」,影響範圍太大,綠營勢必反扣在野黨「因噎廢食」,而就算大砍司法院預算,也未必能讓大法官「有感」,反而造成各級法院負擔更重,進而印證大法官採認國會改革法「恐損害權力分立憲政原則」言之成理,這些作法都可能會有「反噬」效應,勢必增加下會期抗爭難度,在野黨須謹慎。立委吳宗憲原本推斷憲法法庭不會凍結國會改革法,沒想到大法官不僅宣佈凍結相關法律半年,還完全不理會在野立委在憲法法庭上的詢問,讓他非常驚訝。(圖/黃耀徵攝)憲法法庭將在8月6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進行言詞辯論,依憲法訴訟法規定,8月6日言詞辯論後3個月內公告宣判結果,必要時可延長2個月,外界因此推測最快11月底前會宣判。另現任15名大法官中,7人將在10月底任滿,預料立法院下個期將審查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在野黨立委已經揚言嚴審,也讓憲法法庭審理國會改革法的動態備受矚目,在野黨也預測「不容樂觀」。「大法官的暫時處分,完全顛覆外界對暫時處分的認知,我非常驚訝。」力推國會改革法三讀的立院司法委會召集人吳宗憲難掩無奈地說,他原先預測大法官不會同意民進黨要求的「暫時處份」,等判決時才宣告違憲,至少維持表面的公正「讓在野黨不致一開始全輸」,沒想到大法官不僅火速宣布凍結法案,也拒絕回應在法庭辯論上在野立委的主張。「戰到底!」吳宗憲說,如果政黨的手持續伸進獨立機關,獨裁的一言堂逐步成形,人民還能怎麼辦,唯今之計只能針對未來大法官判決理由,再走一次程序重新翻修國會改革法。立委牛煦庭則認為,未來若聽證調查權真的被大法官沒收,勢必影響國會監督力道,在野黨只能持續挖掘弊端,並不厭煩地向選民說明民進黨阻擋監督的情節。藍白立委在立院上會期雖強力動員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卻遭憲法法庭火速凍結,外界認為釋憲結果恐怕也不樂觀,在野黨努力恐「重回原點」。(圖/方萬民攝)「現實情況下,法官要怎麼判,在野黨可說完全沒輒。」律師葉慶元舉高虹安案一審判決,以及憲法法庭凍結國會改革法為例,法界不少聲音質疑這些判決,不僅有違最高法院一貫見解,更似預告將推翻之前大法官釋憲的判例。他說,一般法院判決可受公評,還有「審級」制度可讓人民尋求救濟,但憲法法庭沒有「審級制」可救濟,在野黨處境艱困,只能訴求民意。他舉例,全世界國會都有調查聽證權,美國總統候選人川普遭槍擊,國會更不等司法調查,立即聽證,雖然美國特勤局以「司法系統(指FBI聯邦調查局)正在調查中為由,拒絕答覆國會議員詢問」,然而美國國會乾脆直接要求聯邦調查局長到國會聽證,傾全力找出可能的隱情。」他說,「美國能,台灣就是不能」是在野黨突破大法官壓制的一個著力點,考驗在黨的「韌性」與「持續力」,例如透過川普槍擊事件不斷地向民眾說明國會調查聽證權的重要,而非喪氣困坐愁城,對未來攻防一籌莫展。
大法官好扯1/憲法法庭一年只判決20件 地院法官每月至少結27件
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爭議不斷,對於龐大案件量壓垮全國法官,不但束手無策,司法院人事處,還要求所有法官「集體向社會發聲」、以爭取人力,讓全國法官看傻了眼。有法官眼尖發現,2024年已快過了一半,許宗力領導的憲法法庭,雖然帳面上結案數字不少,但實際上只對「3+1」個案子做出實體判決,相較於一般普通法院法官,每月至少要結20、30件案子,憲法法庭大法官的工作態度及效率,堪稱另類司法奇蹟。根據憲法法庭官網,大法官審結宣判的「3+1」個實體裁判案子,分別是:憲判字第一號的「販毒擴大沒收合憲案」,憲判字第二號的「無期徒刑假釋再犯部分違憲案」,憲判字第三號和第四號的「公然侮辱合憲案」。由於憲判字第三號和第四號的「公然侮辱合憲案」,是在同一天宣判的類似案件,有資深法官認為只能算是「1+1」案,所以從2024年1月1日至5月間,憲法法庭實際只對「3+1」個案子宣判。相較於2022年、及2023年,憲法法庭的實體判決數一樣很少,根據司法院統計,2022年判決只有20件,併案了16件,實體裁定1件;2023年的判決一樣只有20件,但一口氣併案了95件,因此實體裁判比例從2022年的1.16%,2023年一提升到5.06%,司法院自認為實體裁判比例「明顯提高」。立委開記者會關心基層法官工作量,認為電信詐欺犯罪猖獗,導致案件暴增。(圖/報系資料照)不過普通法院的法官可就沒這麼好命了!立法院2023年8月專題研究指出,近年司法案件量持續增加,法院及檢察機關未結之龐雜案件已成沉重包袱,其中電信詐欺犯罪猖獗即為案件量暴增主因之一,法官及檢察官處理案件過勞,恐連帶影響司法案件辦理效率及品質;以地方法院法官為例,2018到2022年度,平均每位民事庭法官每月辦結件數為27到30件不等,刑事庭法官更高達53到63件不等。這麼多的結案數,連立法院也認為,司法院應該「持續研謀善策,以減輕法官工作負擔。」許多法官不滿的是,司法院長許宗力領導的憲法法庭,15位大法官在2022年、2023年,各只結了20件實體判決,2024年目前只結了「3+1」件,可是許宗力卻對各審級法院法官的管考不遺餘力,根據司法院發布的《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規定,以一審為例,一般案件的結案期限為1年4月,如果期限到了沒結,就算遲延案件,須由各法院院長負責督促迅速辦理外,還要按月填具遲延案件月報表,層報司法院。在龐大的結案壓力下,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2024年4月12日墜樓身亡,舉國皆哀,法官們自動發起「白花運動」,甚至要求許宗力下台,此時司法院才召開檢討會議,決議研議法官合理結案量、放寬管考、各法院研究報告採自由參加、及持續推動濫訴防杜等多項措施,以紓緩法官辦案壓力。全國法官發起「白花運動」,悼念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認為過勞司法難以提供良善服務。(圖/報系資料照)
貴婦奈奈男友爸律師找「這人」 委託費恐破百萬…驚人背景曝
貴婦奈奈、男友黃博健和黃的父親、前台大婦產科名醫黃立雄,涉吸金10億逃亡海外,而黃立雄夫妻遭押解返台,黃立雄50萬元交保。據悉,他們的律師是翁偉倫,過去是檢察官的他,曾偵辦過北投女童割喉案、復興航空相驗。其他律師表示,有檢察官背景收費會更高,知情人士說,一個審級可能就要花破百萬元。據悉,律師翁偉倫曾偵辦過2015年北投女童割喉案,被人稱為正義檢座,2018年自行開業當律師,而黃博健父母會找他也是因為翁來頭不小,翁也辦過復興航空相驗,蝶戀花翻車案等,他的事務所也是實力堅強,如「名檢大集合」。據《TVBS》報導,律師簡大為說,「司法官退下律師,會比一般律師通常高上,數倍到數10倍不等。」報導稱,照過去名人打官司的經驗,一個審級可能破百萬,2人就是200萬起。簡大為強調,「沒有約不到律師,只有請不到律師。」而知情人士也指出,因為黃的父母想用健保看病才台。簡大為說,想保外就醫,要先戒送醫治,如果無法獲得適當照顧,監獄才能讓他長期保外就醫。對此,翁偉倫表示,黃立雄夫妻是自願回台,沒有一定要看醫師。
詐騙集團水房首腦「一過監控期馬上逃亡」 檢察官批:自我設限讓台灣成詐騙天堂
綽號「宮保雞丁」朱姓男子因涉嫌成立水房協助詐騙集團洗錢,結果遭警方在2022年5月破獲,更於同年9月起訴。而朱男在2023年3月坦承犯行後,被裁定以100萬元交保,後續更透過科技監控的方式監控朱男的行蹤。未料,在科技監控的時限到期後,朱男趁隙棄保潛逃,目前下落不明。而有基層檢察官痛批,法院自我設限設置科技監控的期限,反而讓台灣變成詐騙集團的天堂。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朱男先前曾被基隆地檢署起訴,指出其自2021年12月起與境外機房合作,向不特定人士收購近百個人頭帳戶,朱男除了透過人頭帳戶洗錢外,也透過加密貨幣來洗錢,總計有241名受害者的金錢被朱男等人洗到海外去。後續警方於2022年5月破獲朱男的水房後,朱男等21人同夥於同年9月被起訴,朱男之後也被求處10年重刑。而在歷經2次的延押後,朱男於2023年3月坦承所有犯行。當時法院認定全案卷證充足,且檢察官陸續追加其他同案的被告,認為朱男的再犯可能性低,因此裁定100萬元交保。後續由於檢方不滿交保的裁定提出上訴,高院發回基隆地院重新審理,最後裁定朱男必須要接受科技監控,同時要定期向轄區派出所報到。而一直到2023年12月,合議庭認為朱男在此期間大致遵守規定,並無重大違規,因此沒有延長科技監控的時間。但就在2024年3月,交保且沒有科技監控的朱男,突然傳出人間蒸發的消息。法院在確定找不到朱男後,目前已經沒收100萬元的保釋金,同時也發布通緝。為此,有基層檢察官表示,基隆地院合議庭以「法定羈押期最多9個月,所以科技監控不該太久」為由,並沒有延長朱男的科技監控時限。但實際上,法律根本沒有規定監控期限,根本就是法院自我設限。該名檢察官也認為,再加上台灣多審級且緩慢的審判過程,這讓台灣根本成為詐騙集團天堂。而該名檢察官也表示,羈押期限過短,這要修法延長,但卻以此設限科技監控的期限「大大不可」。檢察官也表示,以鍾文智接受科技監控一事為例,一次監控就是1年,根本沒有9個月上限之理「如果基隆地院的裁定是認為被告過去表現良好,可以改成具保和定期報到即可,這是個案的權衡,尊重法官裁量。」但如果並非如此,檢察官認為,基隆地院應該要出面澄清。
權力使人腐化...2024大選非政黨對決 是清廉與貪汙的抉擇
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蔡英文領導的民進黨政府,已用行動再次證明了這句顛簸不破的政治學真理。但絕對的權力同時也掩蓋著所有的貪腐,民進黨不下台,弊案不會查。所以,2024不是藍綠的對決,而是一場用選票喚回制衡力量、清廉對決貪汙的民主運動。弱化制衡 為權力服務2003年,時任總統的陳水扁為爭取連任,在選前造勢會曾這樣說:「國民黨長期霸占人民與國家財產,國庫通黨庫、黨庫通內褲,國民黨應還財於民。」時隔迄今已過20年,國民黨的黨庫幾乎已被清空,但阿扁口中的現象卻依然存在;只是內褲的主人,已從國民黨換成民進黨,互通的手法則進化得爐火純青,幾乎已到了「無法無天沒在怕,真有違法也無人敢辦」的境界。因此,蔡英文總統日前替「賴蕭配」站台就聲稱,政府去年的廉能效率創下27年來最佳成績,在野黨卻鋪天蓋地說民進黨貪腐,「這種沒有證據的說法我無法接受」。這席談話,就類似賴清德先前赴校園演講時,面對學生接連質疑疫苗採購、台南光電、88槍擊案、巴西進口蛋等弊端時,他也是反過來要求學生提出「具體事證」,擺出一副你奈我何的傲慢姿態。外界或許會好奇,蔡英文、賴清德為何敢如此大言不慚,這是真金不怕火煉,還是死豬不怕滾水燙?答案,恐怕是根本沒有滾水能燙這頭死豬了。蔡英文執政以來,確實相當有節奏及策略性,將防止政府成為權力野獸的制約機制逐一弱化、剷除。首先,她上任第一年就先裁撤專責偵辦正副總統、五院院長、立委及中央政府高層官員的特偵組,將權責打回地檢署,但由於地檢署缺乏不受檢察一體干預、沒有審級的「尚方寶劍」,讓檢察官難以不受外力介入,獨立辦案能量隨之受限,因而屢屢發生「辦案分顏色」的狀況。在弱化檢察機關獨立性的同時,蔡政府同步讓綠友友們陸續接掌監察委員,藉此削減御史大夫整飭官箴、糾彈不法的力道,讓監察院從沒有牙齒的老虎,逐漸淪為服膺權力者的無聲者,重傷五權分立的憲政基礎,讓行政權得以更加不受限制無限膨脹。不僅如此,我國在行政院轄下設有三大獨立機關,除公平交易委員會之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同樣也在政府有計畫性的人事安排下從「無色」變「綠色」。獨立機關 無色變綠色其中,根據2020年疑似從總統府流出的密件披露,時任閣揆的蘇貞昌幕僚分析NCC新委員人選「偏綠」,「可以配合處理中天」;事後該人事案通過,NCC果然決議不予換照。此事不僅影響單一媒體,更掀起媒體的寒蟬效應,言論自由之喉形同被無形之手掐住,導致媒體內心猶如住著一座「小警總」。何以當前的電視新聞、政論節目、報章雜誌,盡是充斥逢迎拍馬屁,第四權的監督力道顯已大不如前?原因就在這裡。至於中選會則在李進勇接掌後,這位主委屢屢以「忘了我是誰」的姿態忠勇護黨,無論是不讓公投綁大選、沒收確診者投票權,或是違反選務中立替自家候選人站台,讓「中選會」渾然成為「忠犬會」。如今,面對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的國籍爭議,縱使中選會強調合乎規定,恐怕也會因為李進勇的斑斑劣跡,讓爭議流於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政治問題,在在證明中選會的公正性已不復在。沒有獨立性,何來公正性?沒有分權制衡,何來權力不被濫用?沒有監督制約,何來防霉除弊?這一連串的問題,造就了今日蔡政府從民主進步走回威權退步,更從清廉勤政變成貪汙腐化。而結構性的病灶,更讓國家深陷君不君、臣不臣的失序狀態。2024大選絕非藍綠對決,而是清廉與貪汙的抉擇,台灣人必須透過選票讓國家撥亂反正,用集體的力量,幫助政府得以有機會恢復特偵組,讓權力者不再為所欲為;讓立法院回歸制衡的天職,不再唯黨主席之命是從;讓監察院擺脫附贅懸疣的命運,藏汙納垢無所遁形;讓獨立機關不受政黨羈絆,公共事務得以去政治化回到專業行政。換言之,我們手中的這一票,將決定台灣能否走出泥淖,重建長治久安的清廉良能,還給民眾一個可以信任的政府。
檢方不准林秉樞易科罰金 林秉樞入獄2年2個月加17天
2021年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法院二審判林男2年10個月有期徒刑確定,其中的2年2月得易科金,但傷害罪8月不得易科罰金。理論上只要易科罰金,加上扣除羈押天數後,只需服刑17就能恢復自由身。不料因林秉樞在對立委高嘉瑜家暴之前,曾有對前女友恐嚇的前科,故他的緩刑被撤銷,10月6日新北地檢署通知林秉樞報到,檢方表示不同意易科罰金,要他入獄2年2個月又17天。林秉樞的委任律師陳頂新受訪表示,這樣的結果對他們來說難以接受,對於法院判決書中提到的未與先前類案和解一事,他也向媒體澄清,表示案發後就已向被害人表達歉意,且也提出和解金,但最終沒有談成,認為林秉樞已盡誠意與善意,沒有達成和解的責任不能歸咎給他。對於外界批評浪費司法資源一事,他也回應無法接受,認為他們只是在行使司法權利,因司法資源有審級制度,故提起上訴也很正常,「我們是在正規程序下行使身為國民的司法權利而已,」他表示本案沒有提起三審,也接受了二審判決,「怎麼會說我們耗費司法資源?」陳頂新認為,該案雙方都接受二審法官判2年2月、得易科罰金的結果,對於檢察官不同意易科罰金,他表示沒有任何問題,但認為在理由上不太有說服力,非常遺憾。另外對於近期部分媒體對林秉樞的交友帳號、舍友不合等報導,陳頂新也表示內容多有不實之處,澄清低調不受訪並非等於承認事實,喊話「林秉樞已經社會性死亡,對比他犯下的過錯,這個處罰是否過重,大家可以一起思考。」他表示,柯文哲曾說過「所有的家暴犯中,被羈押那麼久的只有林秉樞」,強調不能依被害人身分地位導致刑度有所改變,行為人在法律上要受到公平處置,才有公平性,表示林秉樞接受易科罰金的結果,但對於無法易科,難以接受。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林秉樞對高嘉瑜的施暴案,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傷害、強制、恐嚇、偽造文書等7項,共13個罪名判2年10個月,其中傷害罪8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在上訴後高等法院維持刑度,林秉樞未再上訴,全案定讞。林秉樞10月6日前往新北地檢署報到,傷害罪8個月的刑期扣除已羈押的2百多天,還要再入獄服刑17天才完全結束;對於其他可易科罰金的2年2個月部分,檢察官要求他入獄服刑,但林男若不願執行,可與法官聲請部分或全部易科罰金,由法院做出最終裁決。
基泰案北市府聲請假扣押遭駁 北院:資本50億、已撥1億了
基泰建設開挖台北市大直建案,造成鄰宅嚴重下陷案,台北市政府向台北地院聲請假扣押基泰財產6195萬元遭駁回,引發各界關注。台北地院下午指出,依法要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才能假扣押,北市府應充分舉證、並提出讓法院能隨時進行調查的證據,才有機會獲准假扣押。北院言下之意:基泰為上市公司,資本額50億元,且已提撥1億元救災,難以認定財務異常且無法清償,所以才駁回聲請。北院指出,假扣押是保全債權的制度,債權人的債權被保全,債務人的權利亦因此受到限制,且假扣押程序不公開,貴迅速,特重時效,依照《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1項、第523條第1項規定,及同法第526條第2項修正理由,暨最高法院97年度台抗字第657號、75年度台抗字第453號裁定意旨等見解,可知債權人聲請假扣押事件時,應先就假扣押的請求及原因,善盡釋明責任。至於所謂「假扣押的原因(必要性)」即《民事訴訟法》第523條第1項規定的「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不能強制執行」如債務人浪費財產、增加負擔或就其財產為不利益之處分,將成為無資力等情形;「甚難執行之虞」如債務人將移往遠方或逃匿等情形。因此,債權人就假扣押的請求及原因的事實上主張,必須同時提出可供法院隨時進行調查的證據,如果債權人未同時提出任何供釋明用的證據,縱使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也不能認為已補釋明的欠缺,自不應淮許其假扣押的聲請,應予駁回,無限期命補正必要。北院強調,如果債權人對於聲請假扣押的程序有任何疑問,可與承辦股書記官聯繫詢問,也可具狀表示意見;如果對於假扣押裁定不服,亦可提起抗告,依審級制度尋求救濟。希望社會大眾能留給司法純淨空間。
台北地院將成新竹市長保衛戰 高虹安如一審有罪將停職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挪用助理費46萬餘元,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及「使公務員登在不實罪」,提起公訴,還建請法院褫奪公權,如未來高一審獲判有罪,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高將被停職,市長寶座不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經羈押或一審判決有罪,將被停職,若後來審級改判無罪,則可以復職,但如判決有罪確定者,將解除職務。高虹安被控利用助理當人頭,2020年申請公費助理補助,要求助理回捐助理費用當「公積金」,部分挪為私人用途。2022年12月間,檢調針對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用部分,搜索傳訊。訊後高虹安被以60萬元交保候傳。北檢認定高虹安詐領不法所得金額為46萬30元,其中浮報助理酬金(薪資)差額共8萬4126元、虛(浮)報助理加班費差額共54萬1112元,總計62萬 5238元(從寬依助理實際繳回差額之金額),再扣除其中用以支付助理或其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共16萬5208元(法院實務見解認可扣除),因此北檢認定本案的不法所得合計46萬30元。至於高虹安另涉背信罪部分,檢調在2023年4月28日傳喚高,主要因為資策會認為高任職期間,將研究結果擅自申請專利,申請人不是資策會,因此提告背信。此外,檢調還再次釐清助理費案情內容,要求高虹安說明。不過,北檢認為背信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尷尬的檢察官1/唾面自乾交付審判 遲到21年才准許提起自訴
唐朝有個宰相婁師德,怕外放當官的弟弟不夠寬容和忍讓,提醒弟弟當別人吐口水在他臉上,要讓口水自己乾掉,絕對不能擦掉,還這是成語「唾面自乾」的由來,修養好到這種程度未免強人所難,不過現實生活中,我們的《刑事訴訟法》竟然曾經對檢察官有類似要求:如對檢方不起訴處分有意見,可以聲請「交付審判」,法官裁准後,案件視為提起公訴,此時檢察官就要改變立場了,宛如是司法版的「唾面自乾」,存在時間長達21年!為什麼當初《刑事訴訟法》另設「交付審判」制度呢?主要因為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的效力非常強大,幾乎與確定判決一樣,雖然還可以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可是成功機率不大,一旦被駁回,就沒有機會救濟了,因此立法院在2002年間三讀通過「交付審判」制度,讓法院成為監督機制,增加救濟管道。不過以「交付審判」來制衡不起訴處分會有個問題,就是檢察官當初偵查後,認為被告犯罪嫌疑不足,才會做出不起訴處分,可是法院裁准交付審判,案子就「視為起訴」,然而檢察官卻自始至終都認定被告不應該被起訴,因此「視為起訴」的結果,等於要求檢察官「唾面自乾」,改變檢察官認定被告無罪的立場,檢察官在心證與立場處於矛盾的狀況下,不可能替告訴人全力主張權益。根據統計,從2002年至2020年聲請交付審判的裁定書共有16944件,從司法院官網的裁判書查詢系統,輸入「交付審判」關鍵字的案件進一步篩選,再經由核對每個案件主文,發現裁定准許交付審判的案件僅有143件,准許率僅千分之8,等於有千分之992的案件,沒有機會透過審級程序讓法官好好檢視。調查局長王俊力擔任基層檢察官時,就認為「交付審判」制度不合理,主張改為「准許提起自訴」制。(圖/報系資料照)在2002年「交付審判」修法通過前,現任調查局長王俊力當時在法務部檢察司擔任調辦事檢察官,他意識到司法院這樣的修法方向有問題,建議應以「准許提起自訴」代替「聲請交付審判」,不料司法院認為「聲請交付審判」的修法方向沒有錯,一過就是21年、直到今年5月才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改成「准許提起自訴」。「准許提起自訴」修法通過後,時任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現為懲戒法院院長)表示,交付審判制度存有違反審檢分立、控訴原則等問題,因此參考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修法,將視為提起公訴轉型為准許提起自訴、賦予聲請人提起自訴與否的選擇機會、提升當事人陳述意見權,以及明確區分檢察官偵查及法院審查程序,明定得再行起訴的新事實或新證據範圍等。只是如果「准許提起自訴」制度真的像林輝煌講得那麼好,可避免造成檢察官立場前後不一情形,還能強化法院中立性,司法院為何不提早採納法務部的建議,卻遲到21年才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