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會
」 電價 台電 最低工資 經濟部 勞動部
注意!最低工資破3萬「健保也要漲」 770萬人明年多繳錢
最低工資明年將再度調升,不僅月薪首度跨越3萬元門檻,也將連動改變健保投保級距。勞動部今(24)日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勞資雙方從上午10時展開討論,歷經約7個半小時協商,直到下午5時30分才拍板,月薪最低工資將由現行2萬9500元提高至3萬900元,每月增加1400元、調幅4.745%;時薪則從196元提高至205元。若後續經行政院核定,將自2027年1月1日起實施,也代表最低工資連續11年調漲。勞動部表示,本次審議由勞、資、學、政四方委員共同參與,經過長時間討論後取得調整方案,時薪依照月薪4.745%的調幅同步修正。調整案接下來將陳報行政院核定,希望藉由提高最低工資,持續改善基層勞工薪資並保障基本生活。然而,最低工資提高也將牽動健保費。衛福部指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9條規定,健保最低投保金額會隨基本工資調整,因此配合2027年最低工資上路,「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也將重新修正,初估全台約789萬名一般受僱者、職業工會會員及農漁民受到影響。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張鈺旋說明,現行健保投保金額第一、第二級距將進行合併,整體級距由58級縮減為57級。這次調整並非789萬人的保費全部增加,其中約770萬人保費上升,另外約19萬人反而可以少繳,綜合計算後,平均每人每月健保費約增加26元。從不同投保身分來看,一般受僱者當中,約283萬人每月健保費增加21元,另有44萬人每月增加9元;另一方面,也有約16萬人因投保級距重新調整,每月可以少繳14元。職業工會會員的變動幅度則不同,約262萬人每月增加44元,另有8萬人每月增加19元;同時約有2.7萬名工會會員保費下降,每月可少繳27元。農漁民部分,初估約168萬人受到此次級距調整影響,每人每月健保費將增加21元。整體而言,受影響人數合計約789萬人,實際增減金額則依各自投保身分及級距有所不同。健保收入增加的部分,也不是全部由民眾負擔。衛福部估算,新級距上路後,健保一年財務收入約可增加67億元,其中民眾負擔增加約25億元、雇主增加約18億元,政府則增加約24億元支出。後續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仍須完成預告、公告及行政院核定等程序;最低工資調整案也將由勞動部陳報行政院核定。相關程序完成後,月薪3萬900元、時薪205元的新最低工資,以及配套調整後的健保投保級距,預計同步自2027年1月1日起實施。
最低工資連11年調漲! 明年起月薪3萬900元、時薪205元
最低工資再調升!勞動部今(24)日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經過7個半小時討論後拍板,2027年1月1日起,最低工資月薪將由現行2萬9500元調高至3萬900元,時薪則從196元調升至205元。全案後續將送行政院核定,核定後正式公告。最低工資審議會自今(24)日上午10時開始,直到下午5時30分才結束,歷時7個半小時。勞動部表示,審議過程依照物價、經濟成長、勞動市場及產業發展等因素進行討論,最後決定月薪調升1400元,時薪則調高9元。根據勞動部「最低工資研究報告及調整建議」,應參採指標預估2026年全年CPI年增率為2.07%,以及2026年全年經濟成長率預估11.05%。若此次調整經行政院核定,將是自2016年以來連續11年調漲;月薪最低工資將從現行2萬9500元提高到3萬900元,調幅4.745%;時薪則從196元提高至205元,調幅4.59%,預估約有261.16萬名勞工受惠,其中本國勞工約219.72萬人。此次審議過程中,勞資雙方對調幅看法不同。全產總理事長戴國榮先前提出月薪3萬1792元、時薪211元,換算調幅為7.77%的訴求;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北部會長吳聰明強調,目前「只有AI好而已」,各產業面臨的經營環境不同,部分企業仍承受成本及營運壓力,因此希望審議時納入產業差異。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近年高科技產業在國際供應鏈中愈來愈重要,也持續帶動台灣經濟成長,但國內不同產業的發展情況並不完全相同,有些產業表現亮眼,也有部分產業仍面臨經營壓力。因此,最低工資調整除了要看經濟成長,也要反映物價變動,維持低薪勞工的基本生活及實質購買力。另外,針對審議委員提出,部分製造業及服務業受到中東戰事、傾銷及原物料成本上升等因素影響,仍面臨經營壓力。對此,勞動部表示將與經濟部研議相關產業配套措施,協助受影響的企業,達到「大力挺勞工、大力挺產業」的目標。
最低工資有望跨過3萬元!洪申翰估「調升機率高」 政院表態樂觀其成
最低工資是否再度調漲受到勞資雙方關注。勞動部今(24)日上午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勞動部長洪申翰日前表示,今年調升最低工資的機率高,月薪也有機會突破新台幣3萬元大關,不過最終仍須交由審議會決定。行政院則表示,對於洪申翰的說法「樂觀其成」。今日最低工資審議會由勞、資、政、學四方委員共同參與,針對下一年度最低工資水準進行討論。洪申翰會前致詞時表示,目前國內各產業面臨的經營情況並不一致,部分產業表現亮眼,但也有產業仍承受相當大的經營壓力。洪申翰指出,不同產業所處的情境,也會反映在各自的勞動市場及就業狀況,因此最低工資如何調整,仍須由審議會綜合相關因素進行討論。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政府希望讓經濟成長成果由全民共享,過去也持續透過政策鼓勵企業替勞工加薪。她表示,相信審議會將同時考量產業的財務負擔及勞工生活需求,再作出最終結論。至於洪申翰先前表示最低工資調升機率高、月薪有機會突破3萬元,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對此「樂觀其成」,未來也會持續推動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相關措施,同時支持產業發展與勞工權益。最低工資近年持續調升,目前月薪為2萬9500元、時薪196元。若此次審議會最終再度決議調高,最低工資月薪將有機會首度跨越3萬元門檻。不過,實際調幅及調整後金額仍須等待最低工資審議會討論結果,並依後續程序正式確認。
電價凍漲!優先爭取711億撥補預算給台電 經濟部:12月再討論
經濟部今(18)日召開115年第2次電價費率審議會,考量中東地緣政治動盪引發國際燃料價格劇烈波動,致使台電公司發、購電成本遽增,審議會委員決議,本次電價調整暫不做出決定。委員會支持優先向立法院爭取政府預算撥補新台幣711億元,以減緩台電財務壓力,並預計將相關討論延至今年12月第3次審議會審議輸配電費率時再討論。經濟部指出,依據台電本次電價檢討提案,原應調整幅度高達12.83%;台電在評估中,若未遭遇突發的地緣衝突,原本有機會維持營運盈餘並逐步改善整體財務結構。審議會在檢視台電各項成本控管措施後,認為運作尚屬合宜,並參考鄰近國家因應戰爭衝擊的補貼作為,決議優先爭取政府追加預算擴大補貼,以穩定國內能源供應與電價。經濟部也提到,今年中東戰事頻仍,隨著多輪停火協議與軍事衝突交替,國際原油價格在每桶68美元至132美元(約新台幣2162元至4198元)之間劇烈擺盪,呈現高度不確定性。台電在戰事爆發後持續吸收燃料上漲成本,擔負起平抑國內物價的角色;據統計,僅今年3月至8月間,台電吸收的燃料成本即達711億元,且該數字尚未納入全年總吸收額度。審議會委員進一步分析,當前半導體與人工智慧(AI)產業用電需求快速成長,但部分傳統產業仍面臨轉型與經營考驗,加上電價調整具有顯著的物價傳導效應,稍有不慎恐引發全面性通膨。因此,在政府撥補預算細節尚未明朗前,審議會暫緩決定電價調幅,兼顧產業發展與民生經濟穩定。最後,審議會呼籲經濟部應全力爭取立法院支持,順利通過對台電的撥補預算,期望在保障國內物價平穩的同時,也能維護台電的財務健全與營運永續。
最低工資9/24召開審議會 有望突破3萬大關
勞動部今(11)日發出開會通知,2026年最低工資審議會議將於9月24日上午10時召開。由於現行最低工資為月薪2萬9500元、時薪196元,市場普遍預期本次審議後,最低工資將連續第11年調漲,並突破3萬元大關。依《最低工資法》規定,勞動部須於每年第3季召開審議會議,討論隔年元旦起實施的新制最低工資標準。從經濟數據面看,主計總處公布8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為2.04%,同時將今年經濟成長率(GDP)預測值上修至11.05%,兩項數字都被視為調漲最低工資的支撐依據。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近期皆多次公開表態,明年最低工資可望突破3萬元。加上賴清德8月已宣布,軍公教人員自2027年1月起加薪4%,外界據此推估,最低工資調幅至少同步看齊4%。
雙星大樓爭議1/雙子星偷降樓層省50億 總工程師一句話惹怒90歲地主
台北車站旁興建中的「雙子星大樓」,捷運局在未徵得私地主同意下,讓開發商降低樓層,減少50億成本,六月四日都發局將「變更案」審查會改成「預審」,不作出決議,等於不幫捷運局背書。八月十九日捷運局開協調會,總工程師魏國華公然說:「降低樓層不需私地主同意」,氣得地主拍桌怒罵、搶佔主席台,痛罵捷運局罔顧地主利益,最後協調破裂。私地主組成的「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私有土地地主權益促進會」會長王小玉指出,「雙子星大樓」原訂C1棟56層、D1棟74層,這是私地主與台北市政府白紙黑字簽約,應該蓋好、蓋滿的樓層,但捷運局私下同意「台北雙星」將C1棟少蓋3層樓、D1棟少蓋6層樓,如此,可以幫建商省下50億的支出,可是,擁有土地面積18%的私地主,無一人得知。今年6月4日,還是都發局召開變更設計審議案,通知私地主,他們才知道被捷運局出賣了!王小玉表示,當初市府評估,兩棟大樓興建費用約700億元,可是得標的「藍天宏匯」(由藍天電腦與宏匯集團組成)卻以606億元低價搶標,成立「台北雙星」開發團隊,如今蓋到一半要變更設計,減少樓層,想撈回本!捷運局卻沒有通知私地主,「地主權益促進會」強烈質疑捷運局官員圖利「藍天宏匯」。當天私地主跑到都發局審議會抗議,議員簡舒培痛批捷運局行政傲慢,要求都審會在捷運局與地主達成共識前停審,勿踐踏私地主權益。果然,捷運局搞出這烏龍,都發局不肯背書!副局長劉美秀表示,都審會僅就投資人(台北雙星)送審開發案的建築量體、周邊人行道等專業空間問題作審查,投資人未說明地主有反對意見,(都發局)不知道存在溝通問題,此次審議會變成「預審」,等雙方取得共識後再正式審理變更案。王小玉說,沒想到都發局已經表明立場了,捷運局還繼續為虎作倀!8月19日捷運局召開一場協調會,王小玉與副會長黃文政等地主代表出席,一進入會議室,驚見「台北雙星」張姓總經理坐在主席位置,主導會議。高齡九十歲的地主氣憤表示,難道當年與馬英九簽的契約書不算數?(圖/林慶祥攝)整個協調會過程,捷運局自說自話,一再保證「樓層雖降低,但總樓地板面積(總容積)不變」,最離譜的是,捷運局總工程師魏國華竟然當場嗆說:「降低樓層不需要私地主同意」!氣得90高齡的黃文政當場痛罵捷運局官員「惡奴欺主」。接著王小玉等人搶上主席位置,欲發言表明私地主立場,卻屢屢遭到阻礙。她表示:「依據公開招標時的投資計畫書,C1註明應建為56樓,D1應建為76樓,擅自更改,顯然是詐欺、背信行為,檢調應該主動偵查」;黃文政則指著一本厚厚的契約書說:「當初地主與前市長馬英九簽的合約,到底有沒有效?如果有效,為何可以不經過我們同意就降低樓層,幫投資商省錢?」此外,擁有土木博士學位的王小玉也質疑捷運局聯合開發處處長袁如瑩:「降低樓層,但樓地板面積不減少」,是否有重新做電腦模擬,檢核新的結構載重分布?原樑柱設計是否符合變更的結構?風洞試驗、消防逃生模擬、高層建築消防檢查,據了解是都沒有作!她研判開發商採取「填補非必要樓板挑空」的工程手法,摳出樓地板面積,但此作法可能會犧牲建築物結構與消防安全。這場協調會,在吵吵鬧鬧中結束,調解破裂。對此,王小玉氣憤的說:「哪有你與人合建房子,建商降低樓層而部份地主不知情,這種事情放到任何市民身上,都是無法接受」。且「台北雙星」未提出財務影響分析、市場價值分析、權益差異分析、區為分配,以及委建費用等重要報告,自己說變就變,簡直把地主當傻瓜,他們認為,主管機關官員明顯涉瀆職。針對私地主的指控,捷運局表示,投資人台北雙星提出樓層調整方案,並將減少樓層後的樓地板面積填補部分挑空空間,因此總樓地板面積不變,才提送都市設計審議,故全案於114年2月都市設計審議通過後,始依程序辦理建照變更,全程均依契約及相關法令辦理,絕無損及地主權益之疑慮。8月19日協調會,因官員一句「降低樓層不需地主同意」,談判破裂,場面火爆。(圖/王小玉提供)其次,地主控「改變樓層不需私地主同意」,對此捷運局表示,依市府與私地主簽訂之土地聯合開發契約與市府與投資人簽訂投資契約書約定,均無要求投資人辦理建築設計變更須取得地主同意書,即便如此,捷運局仍要求投資人於112年6月及11月召開地主說明會,向地主說明變更內容,所有變更程序均依法依約辦理。至於委建費用問題,捷運局指出,106年招商說明會所提每坪36萬元,係當時針對預估造價所作的說明,並非本案最終建造成本或本府與投資人約定的委建價格。本案鑑價基準日依轉換原則規定,以111年10月25日建造執照領得日為準,目前捷運局亦已委託第三方專業單位辦理鑑估價作業,每坪建造成本尚未定案,絕無公家委建每坪36萬元、私地主高達73.8萬元之情形;換言之,實際委建費用應由私地主與投資方協商約定,捷運局鑑價結果亦不能拘束其約定內容。此外,針對完工日期延宕是否罰款,捷運局強調,應依投資契約約定,就相關事由及事證覈實審理;如涉及契約責任,捷運局也將依投資契約約定辦理,並無所謂「放水」情形。
建商強買古厝2/建商喊多數決就能買? 律師揭憲法比例原則反擊
龍潭一座有150年歷史的魏氏宗族祠堂,面臨建商以「土地法第34條之一」,強行買賣,堅持保留祠堂的少數魏家子孫,到法院提出「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之訴,暫時擋住建商「強買」的法律程序;對此,律師鄭懿瀛指出,保留祠堂,並不影響整體開發,而且開發目的並非公眾利益,依照憲法「比例原則」,建商沒有穩贏,法院仍可宣告收購無效。律師鄭懿瀛指出,土地法第34條之一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也就是多數共同持有的地主同意出售,就必須「少數服從多數」。土地法修這條,已經20多年,當時就是因為不少祭祀公業或大家族,歷經百年傳承,共有持分動輒牽連好幾代子孫,數百人散佈海內外,根本湊不齊,無法處分,才會修法救濟,讓土地買賣只要經過「多數決」就可以成立,至於反對或聯絡不上的共同持有人,則將其應得價金提存法院,即可完成收購手續。那麼,若少數不願服從多數?或被迫以不合理條件接受多數決議,影響其權益,該如何救濟?鄭懿瀛指出,憲法第23條規定「人民的自由權利除非為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否則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憲法該條核心原則,除了「法律保留原則」,還涵蓋「比例原則」,亦即「限制手段必須符合防止危害或增進公益的目的,且不能過度侵害人民權利」。也就是說,儘管依照土地法第34條之一,可以「合法」強制收購,但必須符合比例原則,買方強制收購的目的是否為「防止危害」或「公益目的」?而且還不能過度侵犯當事人權益。鄭懿瀛律師指出,依照憲法比例原則,建商未必能夠成功強買魏秀珍的土地。(圖/鄭懿瀛提供)鄭懿瀛指出,以本案為例,建商買土地是為了增加一己利潤,公益性不大,而且,放過魏秀珍那30多坪,基地還是相當完整,並不影響整體開發,強行收購,恐有違憲法「比例原則」。此外,土地法第34條之一,也另有救濟之道,亦即少數權益受損者,可以要求「優先承購權」。鄭懿瀛解釋,如果「龍德段202號」土地,經家族多數持有人決定要出售,魏秀珍不能反對,但她有優先承購權,其順位在建商之前;她可以用同樣條件購買該土地,除非她買不起,才輪得到建商。此外,魏秀珍身為權益受損的「少數反對者」,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因為「優先承購權」是屬於債權性質,因此她無法向第三人主張係爭合約(建商與魏氏家族)無效。地政界人士指出,除了到法院輸贏,如果魏家子孫要保留這150年歷史的祠堂,還有一記殺手鐧,就是申請「歷史建築」,只要向市府主管機關(如文化局或文化資產處)提出申請,該局進行形式審查,成立專案小組,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與現場勘查,最後召開審議會決定是否登錄。依照《文資法》規定,私人房屋成為「文化資產」後,所有權人需要擬定管理維護計畫,政府則根據計畫監督其是否妥善維護古蹟,而舉凡管理維護、修復、改建及變賣等事項,皆須配合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流程審核;此外,所有權人可申請容積獎勵、免徵地價稅等額外獎勵,而維護、修復等經費亦可依法向政府申請補助,對魏家子孫來說,有好有壞,因此,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祖先留下來的房子成為「歷史建築」。
三總移植中心遭搜索 2醫師涉「器捐登錄不實」各10萬元交保
三軍總醫院內湖院區移植中心19日遭檢警搜索,施姓、張姓醫師等4人被列為被告,另有3名證人接受調查。士林地檢署指出,檢方偵辦相驗案件時發現異常,施男等人涉嫌於2025年間在器官捐贈移植相關登錄系統登載不實事項,全案朝偽造文書罪方向偵辦。施、張2名醫師經檢察官複訊後,各以10萬元交保,其餘2名被告請回。士檢表示,檢察官19日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依法搜索施男等人位於台北市的1處辦公處所,並查扣相關證據。施男、張男等4人接受檢察官訊問後,檢方認為均涉嫌觸犯《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嫌。訊問結束後,檢察官諭令施姓及張姓醫師各以10萬元交保,其餘2人則請回。據了解,檢警當天共帶回7人,包括施、張2名醫師以及護理師、社工等4人列為被告,另外還有3人以證人身分接受調查。士檢說明,檢察官是在辦理相驗案件過程中發現異常,進而查出施男等人涉嫌於2025年間,在器官捐贈移植相關登錄系統登載不實事項。目前相關案情及個別人員涉案程度仍有待進一步釐清,檢方將持續偵辦,以查明事實並依法處理。至於案件涉及的具體內容,目前檢方對外說明僅限於相驗案件發現異常,以及4名被告涉嫌在器官捐贈移植相關登錄系統登載不實。包括器官捐贈者死亡原因、器官摘取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及系統內究竟登載哪些不實事項,現階段仍有待檢方後續調查釐清。三總則針對檢警搜索發布新聞稿表示,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院內相關人員均配合檢調調查,並稱案件並無外界揣測涉及「器官類移植」弊案內容,同時呼籲外界不要恣意解讀,以免造成誤導。士檢稍晚公布偵辦進度時則指出,被告等人涉嫌在「器官捐贈移植相關登錄系統」登載不實事項。不過,目前檢方並未進一步公布涉案不實登載的具體內容,相關事實仍待司法調查確認。根據三總官網資訊,移植醫學部設有器官捐贈暨移植作業審議會,由院長擔任主任委員,教學、行政副院長及外科部主任擔任副主任委員,共同決策器官捐贈相關重要事務,並由執行祕書負責執行、督導及協調各單位實際運作。相關作業另由移植小組、加護照顧小組、腦死判定醫師、社工人員、專職協調師及後勤支援小組分工,負責器官勸募流程、捐贈者加護照顧、器官摘取與運送、家屬照護、受贈者移植後追蹤與登錄,以及捐贈者術後登錄等後續工作。
屏東男嬰送托3天身亡 縣府重罰60萬元勒令停辦1年
屏東縣一間私立托嬰中心月初發生男嬰送托僅3天後身亡事件,家屬在孩子出殯前夕悲痛表示,原本應替男嬰舉行的「收涎儀式將變告別式」。屏東縣政府19日召開審議會議後,認定托嬰中心及相關托育人員涉及嚴重照顧疏失,且情節重大,決定依法從重處分。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事件發生後,縣府第一時間保全監視器等相關證據,並配合司法調查。經行政裁罰審議委員會討論後,認定3名直接照顧幼嬰的托育人員,在照顧期間存在多項不當行為,包括讓未滿1歲兒童趴睡、讓尚不會手持奶瓶的幼兒自行吸奶,以及照顧區域長時間沒有托育人員在場等,相關行為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針對涉案的3名托育人員,社會處指出,其中情節最重者可處60萬元罰鍰,除公告姓名外,並禁止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包括托嬰中心的負責人或工作人員30年。其餘2名行為人則分別可處30萬元罰鍰,同樣公告姓名,並禁止擔任相關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15年。除第一線托育人員外,縣府審議後也認定托嬰中心本身存在管理疏失。社會處指出,機構面對多人、多項不當照顧行為,未能落實督導及糾正措施,同樣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因此決定採最高標準裁處,對托嬰中心開罰60萬元、勒令停辦1年,並公布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考量托嬰中心目前仍有其他幼嬰接受照顧,縣府表示,為保障原收托兒童的照顧權益,停辦處分將於裁罰後2個月正式啟動。在此之前,縣府將每周前往稽查1次,同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啟動受托兒童轉托協助專案。社會處將主動以一對一方式聯繫該機構所有受托兒童家長,了解各家庭後續托育需求。依照家長的需求與意願,縣府將優先協助媒合鄰近合格托育資源,包括公私立準公共化托嬰中心,以及完成合格登記的居家托育人員,也就是保母,並協助辦理托育補助銜接或變更,避免幼兒照顧因機構停辦而中斷,同時維護家長權益。縣府強調,此案屬於個別機構發生的重大照顧疏失,不代表其他勤懇從事托育工作的相關人員。考量機構內仍有未發現違規事證的從業人員,為兼顧其工作權益與感受,縣府將提供專業心理諮商資源,並主動提供就業輔導及轉介服務,協助相關人員轉任其他托育機構。
9月電價審議將登場 龔明鑫:照顧民生、穩定物價「沒有選舉考量」
電價費率審議會預計9月召開,外界關注下半年電價是否調整,並傳出經濟部可能再爭取透過2026年追加預算撥補台電部分虧損,盼降低電價調漲壓力。經濟部長龔明鑫今(10)日表示,經濟部一貫立場是兼顧民生負擔及穩定物價,但最終電價仍由審議會決定,相關政策並沒有選舉考量。龔明鑫今日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台糖經營治理及風險控管進行專案報告,內容包括中聯油脂事件、台糖售地案重大債權追償,以及審計部114年度決算審核意見改善情形。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被問到9月即將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是否將透過追加預算方式協助台電填補虧損,並朝電價維持不調漲的方向爭取,龔明鑫表示,電價是否調整仍須交由審議會討論,最後結果也由審議會作成決定。龔明鑫指出,從經濟部的政策立場來看,照顧民生以及維持物價穩定一直都是重要考量。因此在審議過程中,經濟部會提供更多相關資料及依據,也會適度向審議會表達政策立場,讓委員在討論電價時能充分掌握相關情況。不過,龔明鑫再次強調,經濟部可以提供資料並說明立場,但無法取代電價費率審議會作成決策,因此目前不能直接認定9月電價一定調漲或凍漲,仍須等待審議結果。至於外界質疑電價政策是否可能受到選舉因素影響,龔明鑫明確回應「沒有選舉的考量」,強調經濟部仍會以民生及物價穩定等因素作為政策考量。
校園割頸被害人楊承勳全名終得公開 楊爸捐500萬以兒名成立獎助學金
新北市土城區2023年底發生校園割頸案,郭姓乾哥為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國三生楊承勳,留給被害者家屬無限悲痛,而在家屬奔走下,教育局終於依法同意公益用途公開楊承勳姓名,被害者父母6日下午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兒子終於能夠名正言順存在於社會大眾記憶中,並決定撥款500萬元,以楊承勳之名成立獎學金幫助清寒學子。楊爸爸在記者會上表示,新北市教育局依法召開審議會議,並決議同意於公益用途公開兒子楊承勳的姓名,這對他們來說不只是名字得以公開,更代表兒子能夠名正言順地存在於社會大眾的記憶中,他也終於覺得對兒子能有所交代。楊爸爸感謝教育局依法行政、促成此事,以及社會各界一路的陪伴,也因他們感受到大眾滿滿的愛,希望能將這份善意延續下去,決定自各界捐助的善款中提撥500萬元,在楊承勳就讀的國中母校成立「楊承勳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幫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凡符合資格且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者(不得曠課以及有懲處)每人可獲頒新臺幣3000元獎助學金,期盼兒子的愛能夠持續照亮更多需要幫助的孩子。楊爸爸也支持兒子母校國中部安裝校園求救鈴設備,希望每一位孩子在校園中都能被保護、被看見,不再發生當年兒子遭遇危急時,因現場缺乏即時求援機制而錯失黃金救援的遺憾。楊爸爸也呼籲教育主管機關持續推動校園安全改善,包括每間教室設置求救按鈕、每層樓設置警報系統,並建立更完善的校園緊急通報及應變機制,並將持續關注《少年事件處理法》、兒少權法權及相關制度改革,針對行為偏差且家庭功能不足的少年,建議中央修正相關法規,賦予公部門更完善的介入與輔導權限,建立高關懷專班及支持系統,從根本改善校園安全環境,讓老師安心教學、學生安心學習,家長也能放心將孩子交給學校。楊爸表示,「楊承勳紀念音樂會」預計在9月12日上午舉辦,除了追思兒子外,也將於活動中頒發第一屆楊承勳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將善意傳遞給更多人。
苦等近3年!楊承勳全名終於公開 楊爸淚喊:孩子終於能光明正大存在
2023年底震驚全台的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讓15歲少年楊承勳的人生永遠停留在國三。近3年來,楊家人除了走過漫長司法程序,也持續投入《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及校園安全改革,希望兒子的犧牲能推動制度改變。如今,在家屬多年奔走下,新北市政府完成審議程序,同意未來於重大校園安全紀念活動及相關教材中,依法公開「楊承勳」姓名。對苦等近3年的楊爸爸而言,這不只是名字終於能公開,更代表孩子終於能以真正的名字,被社會記住,而不再只是新聞中的「楊姓國中生」。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得知審議結果後,楊爸爸一開始仍帶著些許不確定,直到再次向教育局確認內容後,才終於放下心來。他沉默片刻後,只說了一句:「承勳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存在了。」隨後又感慨表示:「終於又往前進了一步。」短短幾個字,道盡一家人近3年來奔走、等待與堅持的心情。他坦言,公開姓名只是開始,更重要的是完成對兒子的承諾。他說,未來仍將持續推動《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並將重心放在校園安全改革,希望建議教育單位於各班教室設置緊急求救按鈕,建立更完善的即時通報與救援系統。談起提出這項建議的原因,楊爸爸語氣沉重表示,當年事發時,同樓層沒有任何老師能第一時間介入,如果校園擁有更完善的緊急求援設備,也許就有機會爭取更多救援時間。他認為,校園安全不能只停留在宣導,而應建立真正能在危急時刻發揮作用的制度。楊爸爸也知道,設置求救按鈕等改革措施可能引發不同意見,但他仍希望政府願意開始討論,「我要的,就是那個萬一不要再發生。」除了校園安全外,楊媽媽未來也將持續關注高關懷學生輔導、特殊教育支持及早期介入機制,希望真正需要幫助的孩子能被及早發現、及早協助,降低再次發生重大校園暴力事件的風險。對楊家而言,公開姓名只是漫長改革路上的一座里程碑,真正想完成的,是讓承勳的離開成為制度改變的起點,讓更多孩子因此獲得保護。另一方面,民事求償訴訟目前仍未定案。原本案件預計7月底宣判,但法院最後決定再開辯論,因此判決時間再度延後。楊爸爸表示,原以為刑事判決認定兩名少年已有悔意,民事程序應能展現誠意,但庭上的攻防卻讓家屬十分失望。他直言,對方口中的誠意始終停留在言語,真正關心的只是如何少賠、不賠。根據民事答辯內容,持刀行兇的郭姓少年及父親主張,楊爸爸、楊媽媽目前均有工作,未來退休後仍有退休金,加上名下擁有不動產、租金收入及股票等資產,因此認為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請求金額過高。至於涉嫌教唆犯案的林姓少女則否認具有殺人故意,並主張自己案發時僅是國三學生,若需負擔高額賠償,恐怕會摧毀日後進入社會的信心及生活信用,影響未來獨立生活能力。這番說法讓楊家難以接受。楊媽媽激動反問:「她擔心自己的未來,那我們孩子的未來呢?承勳的未來誰還給我們?」此外,林女父母在法庭上表示,平時已盡到教養責任,不僅提醒女兒不得從事危險行為,也加入班級家長群組、配合家庭訪問、關心交友情況,案發後一家人更遭網友肉搜,生活受到極大影響。對此,楊爸爸直言,肉搜並非家屬所為,更質疑若家長真的長期關心孩子,面對記過、出勤異常等警訊,是否真的毫無察覺?若能及早介入,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楊爸爸最後表示,無論法院最終判賠多少,都無法換回兒子的生命。他一路堅持至今,從來不是為了金錢,而是希望透過楊承勳的事件,推動《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完善校園安全及高關懷學生輔導制度,讓下一個家庭不必承受與他們相同的痛苦。他說,承勳雖然回不來了,但如果孩子的離開,能真正讓制度向前跨出一步、保護更多孩子,那就是一家人一路努力至今最大的意義。回述整起事件經過,2023年12月25日,新北市一所國中發生校園割頸命案。當時林姓少女因不滿遭楊承勳提醒不要破壞公物,找來郭姓少年替她出頭。郭男到場後先與楊承勳發生衝突,儘管楊一再表示自己只是善意提醒,仍未能平息雙方情緒,最後郭男竟持預藏彈簧刀朝楊承勳頸部、胸口猛刺多刀,造成大量失血,送醫後雖裝設葉克膜搶救,仍傷重不治。案件震驚全國,也掀起外界對少年司法制度、校園安全及未成年重大犯罪處遇的廣泛討論。楊承勳原本是數理資優生,積極準備報考建國中學數理資優班,未料夢想卻因這場悲劇戛然而止。家屬始終希望,社會記得的不只是一起校園命案,而是一名真正存在過、努力生活過的孩子。由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媒體不得公開未成年人的姓名及足以辨識身分資訊,因此多年來外界只能以「楊姓國中生」稱呼楊承勳。對楊家而言,孩子彷彿只剩下一個代號,因此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讓社會記住他的名字。楊爸爸曾數度哽咽表示:「人死為大,為什麼不能說出他的名字?他是真實存在過的人,不是一個代號。」夫妻倆強調,爭取公開姓名並非出於仇恨,更不是消費悲劇,而是希望社會永遠記得曾有一名叫楊承勳的孩子,在校園裡失去生命,也希望藉由他的故事,推動少年司法、校園安全及被害人權益等制度改革,避免悲劇重演。依照《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規定,若基於增進兒少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並經主管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少福利團體及媒體代表共同審議,認定有公開必要,即可不受姓名揭露限制。因此,新北市政府5日上午召開審議會議,邀集相關單位與家屬代表共同討論。新北市教育局表示,考量市府將辦理重大校園安全事件紀念活動,並編撰校園安全教材作為教育公益用途,經審議後認定符合《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規定,因此決議同意未來可依法公開亡故學生楊承勳姓名。教育局也說明,由於涉及未成年身分揭露及個人資料保護,今年3月已先與家屬充分溝通並取得同意,再依法完成審議程序,兼顧兒少最佳利益、公共利益與個資保護。楊爸爸透露,目前市府仍須完成最後簽核程序,最快下週即可正式核定,屆時相關教材及紀念活動都能依法使用兒子全名。
媳婦遭公公砍死「外遇夫仍可拿百萬元補償金」?法界人士解答了
新北市中和日前發生駭人命案,1名張姓女子前往婆家接4歲女兒時,遭公公持刀猛砍約40刀傷重不治。雖然張女的丈夫既是兇嫌的兒子,也是被害人的配偶,依法具有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資格,但他不僅不願支付孩子的教養費,還長期待在台中養小三,遭外界質疑不適合領取補償。對此,法界人士指出,雖然現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並未直接排除其申請權,但法律已設有2道審查機制,可視個案情況酌減或拒絕補償,以避免衍生道德爭議。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犯罪被害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均屬第一順位遺屬,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本案中,張女丈夫雖是兇嫌之子,但並非造成張女死亡的故意或過失行為人,因此法律上無法僅因其身分而剝奪申請資格。除非他主動拋棄權利,否則依法仍可與張女父母及女兒共同分配最高180萬元的犯罪補償金。不過,1名熟悉犯罪被害補償審議程序的法界人士表示,若依目前媒體披露內容,張女丈夫長期與妻子分居、刻意疏離張女與年幼女兒,甚至拒絕負擔家庭開銷及女兒教養費,導致張女獨自承擔育兒壓力,並長期面對公婆的惡意對待,相關情節都可能成為審議時的重要考量。法界人士指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9條明定,若考量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與犯罪行為人的關係,以及其他相關情事後,認定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有失妥當,犯罪被害補償金審議會得視情況酌予減少補償金額,甚至決定完全不予補償。因此,即使張女丈夫依法具備申請資格,最終是否能領取補償,以及可領取多少金額,仍須由審議會依個案事實綜合判斷。另一方面,由於張女年僅4歲的女兒同樣屬於第一順位遺屬,也有權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但因未成年子女通常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因此也引發外界擔憂,若補償金直接核發給女童,實際上可能仍由身為監護人的父親掌握。對此,法界人士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8條也提供另一道保障機制,授權審議會得基於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決定將補償金交付信託管理,並依孩子實際生活、教育及成長需求分期支付,或待其成年後再一次發放,以避免補償金遭到不當挪用,確保款項真正用於未成年子女身上。法界人士直言,這起公公殺害媳婦案件的法律問題「真的很複雜」。雖然未成年子女確實因失去母親而成為犯罪被害人遺屬,依法有權獲得補償,也沒有理由因此完全喪失請領資格,但如何在保障孩子權益的同時,避免補償金流入可能不適當的人手,甚至遭到挪用,將考驗犯罪被害補償審議機關如何運用現行法令,兼顧法律規範與社會觀感,作出最符合公平正義及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決定。
澄清投資案爭議 國發基金:秉持專業嚴謹審查原則
針對近期媒體報導國發基金投資「大合新科技」及台杉公司投資「創未來科技」案之質疑,國發基金重申,所有投資案件均秉持專業、透明、依法依規的嚴謹審議程序進行,扶植臺灣新創產業及建構自主科技能量。國發基金表示,不論是「創業天使投資方案」或相關科技基金之投資,皆設有嚴謹的審查與共同投資機制,以支持新創與產業發展。國發基金提到,大合新科技案依據創業天使投資方案規定,投資金額係由大合新科技公司於申請時提出,並經審議會決議通過後,與專業天使投資機構以「0.67(國發基金):1(天使投資人)」的比例共同搭配投資。目前創業天使投資案經審議通過投資案約有33%獲得1,900萬元以上的資金協助,大合新科技公司投資額度符合常態標準,國發基金絕無獨厚特定企業。國發基金指出,關於創未來科技案,台杉公司所募科技基金僅作為財務與策略股東,不具實質控制力,亦從未介入企業日常營運與政府標案。針對相關合約爭議,台杉公司尊重國防部依法、依約之行政程序。國發基金表示,創業天使投資方案開辦至今已成功扶植307家新創事業,累計投資達44.03億元。新創事業在發展初期極需政府與社會各界共同呵護。國發基金呼籲,過度且不實之揣測,不僅無助於釐清事實,更恐傷害臺灣新創生態圈的健康發展。
海陸健兒車禍重殘無助 犯保協會伴復健之路溫暖相伴
一名海軍陸戰隊軍人2025年1月在高雄騎機車時,遭到身家2千萬元的汽車駕駛違規右轉撞成重傷,他從此須靠輪椅代步、語言能力有問題,索賠5144萬元又遭拒,就在他徬徨無助的時候,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伸出援手,讓他和家人不再孤單,今天(1日)他出席新犯保法3周年記者會,由父親親自表達感謝。犯保協會與高檢署共同舉辦「守護升級.服務深化-新犯保法施行三週年:從制度建構邁向溫暖的一路相伴」記者會,展現三年來制度革新、服務深化及跨網絡合作成果,並透過犯罪被害人(馨生人)的生命故事,看見制度落實後帶來的溫暖改變。法務部鄭銘謙部長致詞表示,新犯保法到今天整整三年,這三年不僅是法條的更新,更是我國司法保護精神的一次深刻轉變。法律可以畫出保護的邊界,但讓馨生人真正感受到被接住的,是人與人之間那份同理與陪伴,這是再先進的AI都沒有辦法取代的工作。鄭銘謙說,這三年來,全國各地檢署的補償審議會已經發出共計27億元的犯罪被害補償金,對所有不幸遭遇被害的馨生家庭提供了最即時的經濟援助;而犯保協會的服務量能也持續創新高,去年統計有26萬多的總服務人次,相較112年,成長幅度達146%。記者會安排兩組馨生家庭現身分享生命故事,其中由犯保協會士林分會服務的林俊豪,歷經摯親因殺人案件離世後,人生一度陷入低谷。面對突如其來的巨大創傷,在犯保協會一路陪伴下,逐步走出悲傷、重新整理生活,也希望透過自身經驗,鼓勵更多犯罪被害人及家屬勇敢走向未來。另一位分享者是犯保協會高雄分會服務的重傷犯罪被害人謝政憲先生及父母。謝政憲原為海軍陸戰隊軍人,因重大車禍造成嚴重腦傷及多重創傷,歷經長時間住院、復健及手術治療,原本規劃的人生因此改變,也無法繼續軍旅生涯。事故發生後,犯保協會一路陪伴謝家,提供法律協助、醫療照護、心理支持及家庭關懷等服務,陪伴一家人在漫長復原路上持續前行。謝政憲父母也分享,在最艱難的時刻,犯保協會不只是提供服務,更讓一家人感受到有人同行、不必獨自面對未來。
他在公車站對陌生女告白「我喜歡妳」挨罰2萬元 法院:已構成性騷擾
台中市豐原區一名廖姓男子,2024年9月在公車站不斷注視一名陌生女子,並小聲對她說出「我喜歡妳」,嚇得女子當場報警並提出性騷擾申訴。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調查後,認定廖男已構成性騷擾,裁罰2萬元,廖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認為其行為已逾越陌生人正常互動界線,足以使人心生畏怖,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2024年9月9日下午5時許,女子小美(化名)在台中市豐原區中正路一處公車站候車時,發現廖男不斷注視自己,隨後主動靠近並小聲說出「我喜歡妳」,讓她感到害怕不適,立即傳訊息向母親求助,並報警提出性騷擾申訴。台中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審議會調查後,認定廖男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裁處2萬元罰鍰,廖男提起訴願遭駁回後,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只是到附近撿回收、照鏡子,雖然自己很欣賞小美,但並未上前搭訕小美,否認曾向小美示愛。不過,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廖男確實長時間在騎樓區逗留、觀察小美,甚至繞到電箱旁,試圖引起小美注意,最後還上前與小美搭話、告白,讓小美感到十分不舒服。此外,法院調查警詢錄音後發現,廖男曾親口承認,因「覺得小美很乖巧」而產生好感,也坦承曾靠近小美並說出「我喜歡妳」,與事後否認的說法明顯不一致,因此未予採信。法院指出,小美與廖男互不相識,也沒有任何恩怨,不存在誣陷動機;加上小美在事件發生後立即向母親傳訊、報警求助,陳述內容前後一致,具有高度可信性。法院認為,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性騷擾是否成立,除考量被害人的主觀感受外,也須輔以「合理被害人」標準綜合判斷,本案中廖男持續注視、主動靠近並向陌生女子示愛,已超出一般陌生異性互動分際,足以使對方感到畏懼與冒犯,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的「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因此駁回廖男請求,維持原裁罰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軍公教待遇卻不進反退」 羅智強:請政府正視問題
「健全軍公教待遇調整 法制化不能一等再等」,國民黨立委羅智強4日表示,沒有軍人守護台海,哪有和平繁榮?沒有老師作育英才,國家怎能蓬勃成長?沒有公務員做骨幹,政府如何制定政策、領航治理?羅智強指出,但是決定軍公教待遇調整的審議會,卻長期面臨黑箱,沒有明確法制化,也沒納入基層代表,審議會淪為「看高層臉色」的摸頭跟過場。羅智強說,早在2024年,自己就質詢要求行政院人事總處,應該健全軍公教調薪的制度,納入基層代表,人事總處從推託,到承認,最後承諾要做,其實就是心裡也明白,現行調薪制度有問題。但是人事長答應了之後,到現在兩年過去,只聞樓梯響,當作沒發生,政府是鐵了心要當慣老闆嗎?羅智強表示,自己無法接受政府的「慣老闆心態」,隨社會發展軍公教承擔的任務越多、面臨環境越複雜,但經濟成長之下,軍公教的待遇卻不進反退,民進黨政府對公務員權益的態度,更是幾近蔑視。羅智強說,因此,自己與國民黨團偕同軍公教基層代表一起舉行記者會,要向政府拖延未達成承諾,提出嚴正抗議,並要求三個立即:「立即提出院版草案,進行法制化」:現行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欠缺法律明文授權,既不透明、也無公信力。政府承諾要改已兩年多了,但院版草案迄今仍未出行政院,國民黨團要求別再拖了,立刻將院版提出。羅智強續指,「立即納入軍公教基層代表」:軍公教薪資審議委員會,除了學者,委員都是機關首長及十二職等主管,就是淪為貫徹高層意志。請問,高層會真正了解基層遇到的狀況與付出嗎?國民黨團要求,立即啟動作業,納入軍公教基層代表。「立即檢討軍公教長期低薪問題」,羅智強表示,過去軍公教職位的受到尊重,但近年來卻大翻轉,公務員報考率新低、軍人編現比不足、老師荒成為全國現象,這都嚴重衝擊國家運作的穩定性,國民黨團要求政府,立即檢討軍公教長期低薪、待遇不足的問題,並提出明確的調薪標準。羅智強直言,沒有穩定的軍公教待遇制度,就是漠視國家根本動搖的問題,請政府正視問題,並履行自己的承諾,別當慣老闆。
卓榮泰宣布依托咪酯升列一級毒品 毒駕刑責與管制全面加重
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近年快速擴散,引發毒駕與治安問題。行政院長卓榮泰今(4)日在行政院會中宣布,政府將推動依托咪酯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並同步強化毒品查緝、電子煙管理及毒駕處罰措施,希望從源頭到末端全面遏止毒品危害。行政院今日聽取法務部、內政部、衛福部及交通部相關專案報告後,針對毒品防制與毒駕問題提出多項改革方向。卓榮泰表示,政府將從源頭管理、執法查緝及加重刑責三大面向同步推進,提升整體防制力道。在毒品管制方面,卓榮泰宣布將依托咪酯提升至第一級毒品管理層級,未來涉及製造、運輸及販售等重大犯罪行為,將面臨更嚴格法律責任。同時,也要求相關部會加速完成法制作業及審議程序。行政院也規劃進一步強化電子煙管理制度,包括提高違法供應與販售責任,並研議擴大相關處罰規範,避免新型毒品透過電子煙載具流入校園及社會。針對毒駕問題,卓榮泰表示,現行處罰已不足以回應社會期待,未來將推動提高法定刑度,並加重行政處分。相關修法完成後,毒駕行為將面臨更嚴格的駕照處分與刑事責任。此外,行政院也要求相關單位研議導入更多科技執法工具,包括擴大快篩檢測機制與檢驗量能,縮短案件認定時間,提高第一線執法效率。卓榮泰強調,毒品問題已成為影響公共安全的重要議題,尤其毒駕不僅危害駕駛人自身,更可能造成無辜民眾傷亡。政府將以最快速度完成修法與配套措施,展現打擊毒品與毒駕犯罪的決心。法務部則表示,預計於6月17日召開相關審議會議,針對依托咪酯列管等議題進行審查,後續將配合法制作業加速推動相關措施。
北車商場爆激戰!微風「一分飲恨」提異議遭駁回 新光已啟動議約
台北車站商場經營權之爭再掀波瀾!由微風集團經營多年的北車商場,日前招商結果正式出爐,最終由新光三越以些微差距勝出,取得未來至少15年的經營權。不過,微風不服評選結果,質疑過程涉及名單外流及評審利益迴避問題,依《促參法》向台鐵提出異議,甚至進一步向法院提出聲請。對此,台鐵公司總經理馮輝昇今(28)日證實,微風提出的2項異議均已遭駁回,目前台鐵已與新光三越展開議約程序。台北車站每日進出人流超過60萬人次,商場經營權被視為全台最具價值的交通商業案之一。此次招商案吸引新光三越、微風、統一、誠品、潤泰、京站、新東陽、澎坊免稅商店及JR東日本等多家大型企業競逐,競爭相當激烈。據了解,微風最終僅以一分之差敗給新光三越,失去長年經營的北車商場主導權。然而,招商結果公布前,就已爆出評選名單疑似提前外流,引發外界質疑程序公平性。此外,評審資格問題也成為爭議焦點。外界指出,評選當天唯一具工務背景的評審委員並未出席,而其中1名評審委員范雪梅,其所屬公司過去曾處理新光人壽相關重要業務,因此遭質疑未落實利益迴避。微風因此依《促參法》爭議處理規則正式提出異議,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相關聲請,希望停止執行招商結果。對此,馮輝昇表示,台鐵已於5月24日正式回覆微風。針對「名單外流」部分,台鐵認定並未影響整體評選程序,因此依法不予受理;至於外界質疑評審委員應迴避卻未迴避,台鐵也已徵詢專業律師意見,最後決定駁回相關異議。馮輝昇指出,若微風對台鐵回覆仍有意見,後續仍可向財政部促參申訴審議會提出申訴,台鐵也會依規定審慎處理。另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來函要求台鐵於期限內回覆相關聲請內容,後續將依《行政訴訟法》程序辦理。至於外界關注的新光三越何時正式進駐北車,馮輝昇表示,目前雙方已啟動議約程序,接下來將逐條確認契約內容與營運細節,待所有程序完成後,才會正式定案進駐時程。此外,針對外界持續質疑評審資格,范雪梅也傳出不滿台鐵始終未公開表態力挺甄審委員。對此,馮輝昇則回應,目前尚未收到委員本人直接反映,後續將再進一步了解。
鄭孟洳批高市警性騷連環爆 陳其邁下令引入外部調查機制
高雄市議員鄭孟洳今(19)日在議會總質詢時,痛批高市警局近年性騷事件頻傳,從員警偷拍、AI合成裸照到長官壓案,直言警方內部機制失靈,要求全面檢討。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回應,已要求警察局重新檢視案件、保存證據,若有新事證將移送地檢署偵辦,並要求性騷審議機制改由外部人員主導。鄭孟洳指出,三民一分局涂姓員警涉嫌利用職務偷拍女性隱私部位,甚至透過AI技術合成裸照,已有6名女子受害,案件遭檢方依個資法及性影像罪起訴,並建請重判3年6月徒刑。不過她質疑,涉案員警當天曾兩度關閉密錄器、頻繁查看手機相簿,甚至在返回派出所前刪除照片,內部監督機制顯然出現漏洞。她也提及,六龜分局一名女警依法提出性騷申訴,卻遭長官壓案半年,直到媒體曝光後才啟動調查;另有主管涉性騷遭調職,但調查期間仍能回原單位活動,讓被害者備感壓力。根據統計,高市警局自108年至115年間共受理30件性騷案,其中23件為內部案件,且涉及「權勢性騷」比例接近5成,但最終成立案件僅6件。鄭孟洳要求,警局不能「球員兼裁判」,調查制度應獨立化。陳其邁表示,已要求警察局積極協助被害者保存證據,若密錄器有刪除、調整等疑點,應重新調查,發現新事證立即移送地檢署。他也下令比照校園霸凌調查模式,未來性騷審議會將以外部委員為主,建立獨立調查機制。警察局長趙瑞華則坦言,涉案員警中斷密錄器「確實不正常」,強調警方執勤應全程錄影,涉案人員已依法嚴懲,並承諾1個月內修正辦法,提高外部專家參與比例,強化性平教育與友善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