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事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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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借廁所遭拒竟爆全武行! 三重熱炒店外5人街頭混戰全遭法辦
新北市三重區30日凌晨驚傳街頭鬥毆事件,原本只是一起單純的借用廁所需求,卻因雙方溝通不良及情緒失控,最終演變成多人街頭混戰,甚至驚動警方快打部隊到場處理。警方事後將涉案5人全數帶回調查,其中4名成年人依傷害罪及妨害秩序罪嫌移送法辦,另有1名15歲少年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少年法庭審理。警方表示,30日凌晨0時39分許,三重警分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三重區三和路二段時,發現有民眾在路旁發生激烈爭執,且雙方互相拉扯推擠,現場氣氛相當火爆。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制止,並同步通報快打警力支援,以防衝突進一步擴大。經調查了解,39歲馬姓男子、36歲紀姓女子以及1名15歲少年,當時前往三和路一段某熱炒店,希望能借用店家廁所。然而,店家因已結束營業並打烊休息,考量管理及安全問題,因此拒絕三人進入使用廁所。當時在店內的42歲林姓男子及42歲鄭姓男子,身分為店家顧客兼店主友人,也出面說明店家已停止營業的情況。未料,雙方卻因借廁所遭拒一事爆發口角衝突。爭執過程中,彼此情緒愈發激動,即使離開店內後,仍一路在店外持續爭論,最終演變成肢體衝突。雙方互有推擠及攻擊行為,造成現場一度混亂不堪,也引起周邊民眾側目。警方到場後迅速控制局勢,並將涉案5人帶回派出所進一步釐清案情。由於衝突過程中所有涉案人員皆受到不同程度擦挫傷及瘀傷,警方先行戒護送醫,待完成治療後再製作筆錄。事後雙方均對彼此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依法受理並完成相關蒐證程序。警方呼籲,民眾遇到糾紛時應保持理性,透過和平方式溝通解決問題,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訴諸暴力,否則不僅可能造成自身及他人受傷,更須面臨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才剛被抓!17歲少年囂張揪團炸街 遭警鎖定開罰喜提21萬罰單
新北市林口區16日深夜發生飆車案,17歲董姓少年無照駕駛還揪團競速,與2名友人分騎3台機車,在新園一路與仁愛路口多次來回炸街,嚴重影響行人與車輛交通安全,警方根據監視器鎖定3人身分,共開出33張罰單,總罰鍰超過21萬元,並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及新北少年法院偵辦。據了解,董姓少年日前才因無照駕駛遭警方攔下並扣繳牌照,但他仍不知悔改,領回無牌車後,竟向在加油站打工的18歲羅姓男子借用他車號牌懸掛,更在16日深夜揪團競速。董姓少年透過社群網站約出羅和20歲陳姓男子,3人相約到林口區新園一路與仁愛路口試車,沿途視交通法規於無物,加速比拼外還不斷闖紅燈、逆向行駛及併行競駛,行徑十分囂張,更造成巨大噪音和交通壅塞,嚴重危害用路人用路安全。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透過監視器鎖定3人身分,通知3人到案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無照駕駛、使用他車號牌、車體違法改裝、闖紅燈、逆向行駛及危險駕駛等相關交通違規共計33件,罰單總金額達21萬5000元,並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公共危險罪、將他們移送新北地檢署及新北少年法院偵辦。林口警當場對其施以法紀教育講習,告知公共危險後果與刑事責任,再犯絕不寬待。警方重申,公共道路非飆車炫技之所,針對以網路邀約違法駕駛行為者,將持續運用科技偵查手段,強力打擊危害交通安全的不法行為,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觸法後悔莫及。
板橋怪男出沒大遠百問「寶寶什麼時候生」下手強抱 家長嚇壞報警抓到人了
新北市板橋大遠百近日傳出疑似「抓童怪客」事件,一名家長17日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自己與先生帶著7個月大的寶寶逛街時,遭一名年輕男子一路尾隨、緊盯,對方甚至突然伸手試圖抱走孩子,嚇得夫妻當場喝斥並追上前制止,男子隨後拔腿逃離現場。貼文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關注,也有多名家長留言表示曾遇過同一名男子。原PO表示,當時夫妻倆正在板橋大遠百B1添好運店門前,一名身穿螢光綠上衣的年輕男子突然靠近,並不斷盯著孩子觀看,期間還主動詢問「寶寶是什麼時候出生?」由於對方行為異常,夫妻倆因此提高警覺。不料男子隨後竟突然伸手,作勢想將孩子抱走。由於當時寶寶綁在父親胸前揹巾內,男子未能成功抱起孩子,之後立即轉身逃跑。家長事後也立即向百貨樓管反映,並同步報警處理。同時原PO也公布男子的特徵,身高大約160-165公分,身穿螢光綠上衣配短褲、年輕男性、短髮,感覺是個慣犯,提醒大家「有寶寶的各位經過板橋時千萬要小心!」事件曝光後,社群平台上陸續有其他家長留言指出,曾在板橋大遠百或其他地點看過疑似同一名男子。「我今天也是遇到他!當時我們正要吃飯,他突然靠近我老公,問我老公小嬰兒什麼時候出生?問我老公結婚了沒?我老公還傻傻回他」、「曾經有一次在板橋鼎泰豐吃飯時,不到一歲的小女兒在哭,突然有一個陌生男子走過來問說需不需要幫忙哄?」、「我也有遇到也是在板橋大遠百附近,他也是問小孩幾月出生的,我老公本來也不想理他,後來又問可不可以摸他,我老公就很生氣的說不可以」、「我們5/1也遇到,突然從背後出現,我牽著六歲哥哥,但他一路只跟著爸爸推著的妹妹,說他只是想要看嬰兒而已」。對此,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表示,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並迅速鎖定涉案男子身分。警方指出,涉案者為一名未成年少年,當日晚間已通知到案說明。警方表示,全案警詢後,已依強制罪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續將由法院進一步調查相關情況與責任歸屬。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個資被公布! 議員:《少事法》要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聲請假釋。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直接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短短4天已突破200萬次觀看,讓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也跳出來呼籲,「《少事法》保護兇手,應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擁有超過76萬訂閱的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於4月15日上傳了一支時長超過40分鐘的影片,內容揭露新北校園「乾哥乾妹割頸案」,還放出2名未成年加害者的個資及生活照,迄今已累積逾200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6萬人留言、10萬人按讚。針對此案,侯漢廷19日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2名加害人各被判刑12年和11年,就有律師提到,依現行《少事法》,加害者可能在短短1年多後就能出獄,但刑期是一方面,另方面是對兇手的過度保護,《少事法》嚴格保護加害人的個資,甚至要抓出暴露兇手姓名的人,不久前有人公開乾兄妹個資,賠了30萬。侯漢廷指出,近期海外YouTuber公開了兇手姓名長相,讓許多台灣人認為「這才能伸張正義」,但當民眾必須仰賴法外手段才能獲得基本的公平感時,正是法治崩潰的開始。侯漢廷說到,他過去就主張,《刑法》第18條對於青年的犯罪減刑,以及《刑法》第63條,未滿18歲人針對死刑無期徒刑罪的一律減輕,應增加「涉犯故意殺人、致死之重大暴力犯罪時,得不予減輕」,畢竟「Adult Crime, Adult Time」,犯成人的罪就服成人的刑。侯漢廷提及,美國法律中有特殊的「移送機制」(Transfer/Waiver),當未成年人犯下殺人、性侵等重罪時,檢察官可以直接申請或法律自動規定將其移交成人法庭審理,一旦移交,其身分便不再享有少年法的保護,姓名與長相可被公開,刑期也比照成人。侯漢廷氣憤道,台灣的《少事法》83條,不得公開兇手相關資訊一條,更應該大修,判決前可以說考量無罪推定與冤獄不得公開,然而事涉惡性重大的殺人等案,判決定讞後,必須強制公開。侯漢廷認為,青少年偷竊、吸毒、打架、車禍等小罪,可以教化反省、重返社會,「但是都長到14至17歲,還要說自己不知道不能殺人?期待這種人受到教化後重返社會?犯下這種案件還奢望社會原諒?」侯漢廷直言,修法不僅是對於兇手的嚴懲,更是教育所有青少年,若犯下蠢事,一生都會被社會記住,這才是對下一代的教育。
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公布!3天湧170萬訂閱 他嘆:要靠海外YTR實現正義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假釋,引發外界討論。不過,近日有YouTube頻道公布凶手的真實姓名、生活照,3天突破170萬點閱,掀起熱議。百萬網紅「Cheap」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近日上傳了1部影片,內容不僅詳細講述「乾哥乾妹割頸案」,還公布了國內媒體礙於法規無法揭露的細節,包括凶手的真實姓名、生活照等,影片在3天內破170萬點閱,網友紛紛抖內留言「謝謝你做了很多台灣人想做卻受法規限制無法做的事情!」他進一步指出,這件案子讓人氣憤的地方,首先是刑期很短,乾哥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假釋門檻4年;乾妹則是11年,門檻3年8個月。Cheap說明,乾哥如果順利獲得假釋,出獄時還不到20歲,甚至比一般大學生出社會還早,但受害者的生命卻永遠停留在15歲。他直言,《少年事件處理法》就像是惡魔保護傘,法律規定媒體不能報導加害者的姓名、照片,甚至連前科都要塗銷,「這是在保護凶手?」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有人因為公布加害者長相賠了30萬,「乾哥在監獄還可以賺錢,抓網友比抓壞人快」。Cheap感嘆,「法律不判死、判得輕就算了,我們希望透過『公布長相』讓他們社會性死亡,作為另一種懲罰、另一種正義,但這也做不到?還必須靠一個住在海外的Yter來幫我們實現?」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好人疲於奔命,壞人精神抖擻」、「沒想到民主的台灣也有需要靠海外人士為台灣人發聲的一天,之前還在笑對岸」。
失控少年停車場暴打全家!違反保護令再出手 父母弟全掛彩送醫
台中市西屯區昨天下午發生一起家庭暴力事件,一名15歲少年在停車場內情緒失控,毆打父母及弟弟,造成3人受傷送醫;由於少年過去已有家暴紀錄,且父母已申請保護令,本次再度動手已違反規定,警方依法送辦,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台中市消防局勤務中心是在昨(6)日下午3時13分接獲通報,指西屯區市政北六路與惠來路二段附近停車場,有傷者需救護,趕抵現場後發現,發現係一名少年對家人施暴,47歲父親右眼下方撕裂傷、頸部抓傷及手部挫傷,47歲母親與12歲弟弟則有臉部傷勢,所幸3人意識清楚,經初步處置後送醫治療。轄區六分局員警指出,動手的15歲少年未受傷,當場被帶回派出所調查;警方查出,少年過去曾對父母施暴,家長也已申請保護令,本次再度動手已,構成違反保護令情事。全案訊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經值班法官訊問後,認為責付顯不適當,裁定將少年收容,以防再生危害。
籲修《少事法》加重監護人連帶責任 石一佑:別讓未成年淪犯罪打手
新北市議員石一佑今(30)日表示,《少年事件處理法》對未成年犯嫌以保護代替責罰的理念已廣為人所知,但卻可能因此讓未成年者成為有心人教唆的對象甚或自個成了多次刑事犯罪者,希望適度修正與落實監護人連帶責任,別讓未成年者犯罪變成了治安真空帶。3月22日新北市永和區發生疑似校園霸凌事件,在眾人圍觀下兩名學姐強迫被害少女下跪道歉,隨後不僅連續對被害人賞巴掌、猛踹,更駭人的是其中一名施暴者竟持鋁製球棒多次重擊受害者後腦勺與頭部,加害犯嫌施暴手段兇殘且被錄影,影片還進一步在社群媒體傳播,引爆全台怒火。曾有一名新北市土城區15歲熱血國三生因仗義執言而遭割頸喪命。(圖/CTWant攝影組)新北市警方在案發24小時後鎖定了人員並陸續通知涉案的2名施暴學姐及 8 名圍觀學生共10人到案說明,全案依傷害、妨害自由及妨害秘密等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多年來陪伴新北「土城割頸案」受害楊家人走過傷痛的石一佑看了揪心,她具體建議有二:首先《少事法》該修正了,別老讓法律當不肖人士的「擋箭牌」,應針對涉及持有槍械、集體凌虐或組織性霸凌案件,研議限縮《少事法》適用年齡或加重司法介入強度,另外像重大校園暴力事件則應建立直接警政與司法介入機制,把校園回歸「辦學」而非老在「辦案」,更確保受害者能得到實質正義。一樁樁校園問題凸顯台灣教育恐亟需改革。圖為教育部外觀。(圖/顏瑋辰攝)第二該落實家長連帶責任,新聞上一樁樁「家庭教育失能」導致悲劇,石一佑直斥這是「養而不教」好失職,呼籲監護人別老推託「管不動」,該立法監護人應強制接受心理輔導與親職課程,並負起更重的民事賠償連帶責任,也該針對高風險家庭強化家訪,將管教壓力適度回覆給家庭,而非全由學校承擔。※《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又傳霸凌!新北國一女學生校內廁所遭逼下跪、呼巴掌 警逮5學生送辦
新北市又傳霸凌案,板橋區某國中一年級女學生,23日中午被5名學生約至廁所,更逼其下跪、呼她巴掌,導致受害少女全身多處擦挫傷,校方24日得知後立刻啟動調查並通報教育局和警方,海山警分局現已傳喚涉案的5名學生到案,全案依傷害、妨害自由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少年法庭審理。據了解,施暴學生與被害者同年級不同班,為首的少女因網路糾紛,23日中午夥同2男2女共4名同學將少女約到校內廁所,5人將被害人團團包圍,甚至強迫她下跪,3名少女則輪流對她動手呼巴掌、扯頭髮,甚至踹人並踩其肩膀,導致被害人全身多處擦挫傷。施暴過程長達30分鐘,施暴者還警告被害人不得張揚,受害人返家後不敢聲張,直到有知情同學24日向老師檢舉,全案這才曝光,校方驚覺事態嚴重,立即啟動調查並通報教育局與警方。海山警分局24日晚間8時接獲報案,警方依規定受理,立即與校方聯繫並展開調查,循線於24日晚間9時陸續將行為少年計5人通知到案說明,訊後依傷害、妨害自由案暨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罪嫌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新北市教育局表示,板橋區某國中校內23日發生7年級學生口角衝突事件,其中3人對1名受害學生有不當肢體行為,另有2名學生在場圍觀並自行以手機拍攝影片。學校獲悉後已立即完成校安通報,並於24日邀集相關家長到校說明與處理。學校表示,動手學生及家長已當面向被害學生表達歉意,學校也同步協助雙方溝通, 後續生教組長已陪同被害學生家長前往警局備案,教育局要求學校依相關規定持續辦理,並以保護學生安全、穩定就學為優先。學校已依規定啟動校園霸凌調查程序,後續視調查結果依校規及相關規定審議處理,並持續落實被害學生保護、行為學生輔導及家長溝通。教育局重申,對學生暴力及疑似霸凌行為秉持零容忍立場,除要求學校依規定處理釐清事實,也會持續加強涉案學生、被害學生及班級同儕的輔導關懷,並強化法治教育及同儕正向互動等宣導。◎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學姊持球棒逼下跪!國中少女遇霸凌 警逮10人送辦
新北市驚傳霸凌案,某國中少女21日晚間,遭同校學姊和多人圍觀施暴,少女遭逼下跪,頭部還被球棒毆打,手段極其兇殘,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已將涉案的 10 名少年全數傳喚到案,並依法移送少年法庭審理。根據網絡流傳的影片,被害少女當街遭逼下跪,一旁還有多位少年少女圍觀,其中一名少女對被害少女怒罵巴頭,另一名少女則是持鋁棒暴打被害人,殘忍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據了解,施暴的少女是被害人的學姊,因口角糾紛而霸凌被害人,現已針對涉案人員提起傷害、恐嚇、妨害自由及公然侮辱等告訴,警方則陸續傳喚10人到案說明,全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相關刑事罪嫌移送辦理。警方第一時間聯繫學校系統通報教育局及校安通報,後續由教育單位介入輔導,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把烏來歇業飯店當廢墟探險 9男女闖入尋寶還偷古玩遭逮
新北市烏來區那魯灣溫泉渡假酒店因疫情而停業,卻在網路上被謠傳成廢墟,有2組人馬於20日深夜和21日凌晨輪流闖入,34歲林姓男子更竊走價值約2000元的古玩,居住在飯店內的58歲黃姓前員工發現後報警,警方先後逮捕9人,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該飯店於1989年成立,因濃厚原住民特色和清幽環境在早年大受歡迎,但在2015年杜鵑颱風來襲時遇上嚴重坍方,2021年又因疫情重創而停業至今,卻在網路上被謠傳成廢墟。20日晚間9時許,22 歲阮姓女子夥同34歲林姓男子、22歲呂姓男子共3人,從飯店受損的側門潛入,並在入內後大肆翻找財物,黃男聽聞聲響報警,警方到場後逮捕3人,並在林嫌身上搜出一顆價值約2000 元的古玩。經被害人當場指證,警方依竊盜罪嫌將 3 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21日凌晨,19 歲陳姓男子又帶著20歲劉姓男子、20歲張姓男子、19歲俞姓男子、19歲黃姓男子和17歲吳姓少女潛入,由損壞的側門步行侵入內搜尋財物,黃男發現後立刻報警,警方趕抵後將6人逮捕,但未從他們身上搜出贓物。全案成年人部分依竊盜未遂罪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未成年人部分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2組人馬皆供稱是由網路上看到有關於上開地點之介紹,誤認為此處是無人居住的廢墟,這才決定到此夜遊探險並挖寶,但新店分局強調,該地仍為私人產權,警方呼籲民眾切勿聽信網路謠言,請勿再違法前往該地以免觸法。
警示燈響硬要過!少年闖高雄輕軌遭撞 害列車停駛40分鐘被法辦
高雄市20日晚間發生輕軌碰撞意外,列車行經C12駁二大義站至C13的駁二蓬萊站之間時,與17歲柯姓少年發生擦撞,所幸少年並未受傷,但列車因這起事故停駛約40分鐘,大批遊客被卡在悶熱車廂內而怨聲載道,警方則已介入調查,全案依違反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移送偵辦,據了解,少年來自新北,年節時跟著母親南下遊玩,而他20日晚間8時在警示燈亮起後仍步入軌道區,而輕軌司機員見狀緊急煞車,但列車仍與少年發生碰撞,所幸現場無人傷亡。事故發生後警方到場蒐證,高捷行控中心於晚間8時55 分完成清車並啟動局部接駁,直到9時10分才恢復全線通車,列車停駛約40分鐘,車上遊客被更因車廂悶熱而怨聲載道。轄區鹽埕警分局獲報後趕抵現場,柯姓少年面對盤問時一臉無奈,直言自己是從外地到高雄旅遊,當下真的沒注意到輕軌列車開過來,才會在閃避不及的情況下發生碰撞,目擊民眾則指證歷歷,稱事發前路口的警示燈與鈴聲早已響起,明顯提醒有列車經過,柯姓少年卻仍逕自穿越才會釀成事故。柯姓少年行為涉及《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詢後已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全案定讞!割頸案乾哥12年、乾妹11年 「最快關4年假釋」死者家屬崩潰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相當於兇手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死者父親聽聞判決後情緒崩潰。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此案也引發軒然大波。郭、林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改為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
15歲少年稱「好玩」北捷2度縱火 遭裁定收容
新北市永和區頂溪捷運站昨(3)日上午7時55分發生火警,一名15歲少年將點燃的衛生紙丟入站內垃圾桶,導致桶內垃圾悶燒冒煙;且台北捷運公司查出,他在2025年12月27日同樣曾涉及縱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昨深夜裁定收容。新北市15歲少年3日涉嫌在台北捷運頂溪站點燃衛生紙後,丟入站內垃圾桶並且悶燒,所幸未釀成傷亡。警方表示,捷運頂溪站站務人員於上午約8時許,發現站內垃圾桶冒煙,立即撲滅火勢並啟動聯防通報機制;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認一名少年涉嫌點燃衛生紙後投入垃圾桶,隨即搭乘捷運往台北市方向離去。警方隨後在捷運圓山站攔截該少年,並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派出所員警帶回偵辦。少年在詢問時坦承犯行,並供稱因課業壓力,加上覺得「好玩」、想測試打火機功能才犯案。此外,台北捷運公司調查發現,捷運頂溪站站內垃圾桶去年12月27日下午,也曾發生相似的冒煙事件,當時誤判為偶發狀況並未報警。經捷運公司與警方調查後,確認兩起案件為同一名少年的行為。全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公共危險罪之縱火罪、大眾捷運法及毀損等罪嫌,將少年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院審理後認為,少年有反覆實施再犯之虞,當晚裁定收容。
「點燃衛生紙」害頂溪捷運站垃圾桶冒火 15歲少年遭逮稱:不小心
新北市永和區頂溪捷運站3日上午7時55分發生火警,一名15歲少年疑似將點燃的衛生紙丟入站內垃圾桶,導致桶內垃圾悶燒冒煙。站務人員發現異狀後,立即使用滅火器撲滅火勢,所幸僅垃圾桶內部燒損燻黑,未造成人員傷亡或捷運設備受損。案發後該名少年搭乘捷運離開現場,捷運公司依聯防機制通報警方。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掌握其搭乘路線,並於圓山捷運站將人攔捕到案,帶回派出所偵辦。警方表示,在少年身上查獲打火機,但未發現香菸或其他危險物品。少年供稱是不慎用打火機點燃衛生紙,詳細動機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強調,在捷運站等公共場所點火,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偵訊後將依刑法縱火罪、毀損罪、《大眾捷運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不爽再遇仇家!桃園撞球館變「戰場」 少年揪團持球棒復仇全落網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上一間撞球館,29日晚間原本是年輕人休閒娛樂的場所,卻因一場積怨未解的衝突,瞬間演變成暴力鬥毆現場,警方指出,涉案的林姓少年與被害少年皆為未成年且目前休學中,2人先前就因打架糾紛已被警方送辦,案件尚在處理階段,林姓少年疑似因心有不甘,情緒未能平復,最終選擇以更激烈的方式「討回公道」。警方調查林姓少年得知先前與其發生衝突的對方再次現身撞球館後,隨即聯絡22歲的曾姓男子,並再找來另外2名友人,共4人一同前往尋仇,抵達撞球館後,林姓少年等人手持鋁製球棒,對被害少年展開攻擊,導致對方身體多處擦挫傷,場面一度相當混亂,嚇壞在場其他民眾,行兇後4人隨即四散逃離現場,企圖躲避警方追查。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在接獲報案後,立即啟動「快打部隊」趕赴現場,第一時間協助將受傷少年送醫治療,並同步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掌握涉案人員的行蹤與逃逸路線。警方憑藉即時應變與科技輔助,在短短2小時內,便成功將林姓少年、曾姓男子及其餘2名同夥全數查緝到案,展現警方打擊暴力犯罪的高效率。此外,警方也在曾姓男子的車內查獲作案用的鋁製球棒等相關證物,成為案件的重要關鍵,全案訊後警方依傷害罪等罪嫌,將4人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由於涉案者中包含未成年人,後續也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進行相關程序。桃園警分局強調,對於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一律採取「零容忍」態度,絕不容許私人恩怨演變為公然鬥毆,危害社會治安與民眾安全,警方也呼籲青少年,遇到衝突應透過理性溝通或尋求協助解決,切勿因一時衝動觸犯法律,為自己的人生留下難以抹去的污點。
割頸案乾哥最快4年就可假釋! 民團赴司法院前「擺祭壇」提3訴求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對此,民間團體昨天(26日)上午到司法院前陳情抗議,並提出3大訴求,要求司法院檢討並改善。回顧此案,當時林姓乾妹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姓乾妹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姓乾哥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而郭、林2人不服提起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刑期,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然而,這樣的判決與被害人父母所期盼的期徒刑30年仍有巨大落差,死者父親更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同時批評「《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更無奈表示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死者父親也透露,庭上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26日上午號召群眾聚集司法院前,設置香案並提出民眾連署書,要求制度改革。聯盟召集人徐妮妮指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這意味著郭姓乾哥若12年刑期定讞,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姓乾妹判刑11年,時間更短,讓人無法接受。徐妮妮也提出多項具體訴求,除要求司法院向被害人父母道歉外,也要司法院將少年犯案前科塗銷制度更新,並對外說明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設立進度。司法院派出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代表接受陳情,表示司法院對各界的意見都非常重視,會審慎聆聽各界聲音,繼續討論並研議制度改善的方法。
批乾哥割頸案法官情勒又沒同理心! 律師氣炸:今年最諷刺司法笑話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怎料,法官曾脫口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讓楊爸爸崩潰表示「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而律師呂秋遠也痛斥法官毫無同理心,認為此番話根本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呂秋遠在臉書發文道,新北割喉案二審已判決,可以理解楊爸爸對判決結果不滿意,畢竟孩子被這麼殘忍攻擊,再也回不來,但兩名兇嫌竟只判12年、11年。呂秋遠指出,兩名兇嫌是少年,因此與成年人犯罪相比,依法可以「享有」這樣4種優惠,包括「只要是少年,就一定可以減刑」、「沒有前科,成年以後會塗銷紀錄」、「往後假釋時間,可以縮短為1/3,也就是如果判12年,最快4年就可以出獄」、「無論犯什麼罪,都不可以判決死刑、無期徒刑」。呂秋遠無奈表示,法官曾在開庭時詢問被害人家屬,能否讓加害人「孝順」他們,「法官大人,修復式司法不是這樣用的啦!你這是在被害人的傷口上撒鹽好嗎?就像是對被害人說,『難道你不希望往後可以多一個性侵害過你的人照顧你嗎』,有什麼兩樣?」呂秋遠直言,為了促成兩造和解,法官提議要讓殺害孩子的人來孝順家屬,「這已經不是情緒勒索而已,而是完全的沒有同理心。到底要怎麼讓這兩個加害人,長大以後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呂秋遠感嘆,《少年事件處理法》要如何修法,這還可以討論,但法官不能自以為這是溫情喊話、溫馨提示,要被害人接受他不願意的條件,甚至講出這麼誇張的話,否則對於被害人來說,司法只是無法還他公道的裝飾品而已,「要加害人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應該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
割頸案乾哥無悔意!法官竟稱「可孝順死者家屬」 父嘆:別來殺我們就偷笑了
犯下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的郭姓「乾哥」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負責教唆的林姓「乾妹」則被判11年。對此被害楊姓少年家屬強烈質疑法官過度聚焦在讓加害人改過自新,卻忽視凶手犯後態度不佳,以及被害家庭所承受的巨大傷痛,甚至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楊爸爸24日登上《57爆新聞》節目受訪時指出,自案件發生以來,他一直感覺被《少年事件處理法》壓得遍體鱗傷,相關規定不斷限制他發聲,甚至明白告訴他不能對外說話。由於《少事法》的關係,他無法談論案件的具體經過,也不能說明加害人犯案的相關細節,讓他質疑自己究竟還剩下什麼管道可以為孩子發聲。他進一步表示,不僅如此,許多原本家屬理應可以得知、也迫切想了解的資訊與資料,全都被「蓋牌」處理,相關單位只以《少事法》為由拒絕提供,讓他不知道該如何去接受這樣的結果。談到審理過程中的法官態度,楊爸爸提到,僅有1位法官對他們表示感同身受,那就是沈君玲法官,而對方也真的在23日開庭時當場落淚,但在此之前,沒有任何法官展現出同理心。針對有法官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的提議,楊爸爸直言,他們彷彿成了對方用來說明教化可能性的教材,一邊談著未來的矯正與教化,卻又突然拋出這樣的說法,詢問是否能期待加害人日後來孝順被害家屬。當下,孩子的母親立即當場回應「不要」,表明無法接受。楊爸爸也提到,他們過去曾看到1則國外新聞,內容是有1名年長者收養更生人,結果對方卻反而將其殺害。他無奈地表示,「凶手不要來殺我們,我們就很偷笑了,還會讓他來孝順我們?更何況他完全沒有悔意,怎麼有可能來孝順我們?」
國中生割頸案二審出爐!乾哥判12年 律師嘆「他們不會反省」:越關越大尾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間發生割頸案,郭姓少年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台灣高等法院23日改判郭12年、林11年,庭畢後家屬便崩潰喊道「《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直言,兩名加害人關完出來可能都還沒30歲,「他們不會反省的,只會覺得X很衰,進去幾年也是越關越大尾。」陳宇安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表示,看到這起未成年割喉案的判決,她已經不知道能說什麼,少年事件處理法》當然立意良善,「但針對毫無悔意的屁孩還有什麼保護的必要嗎?他們不會反省的,只會覺得X很衰,進去幾年也是越關越大尾,根本職業訓練。」陳宇安直言,林姓乾妹判11年、郭姓乾哥判12年,可能出來都還沒30歲,「他們真的會悔改嗎?還是從阿四變老大?」陳宇安指出,實際到板橋簡易庭、新店簡易庭看,會發現一群勾肩搭背、嘻皮笑臉的「阿志頭」,走法院跟走廚房一樣,開完庭在法院門口抽菸,然後被老大載走,「你覺得他有在懺悔、有在反省嗎?信他們有在反省,不如信你是秦始皇。」陳宇安感嘆,最近她手上也有幾件《少事法》案件,她都是被害人一方的律師,而法律對加害者的保護跟包容,常常讓她有一種「到底現在犯錯的是誰阿?」的感覺。陳宇安提到,加害人的筆錄、紀錄,都因為《少事法》規定不能看,但被害人的部份對方都可以閱卷,「尤其看到被告少年還能笑咪咪的開庭,然後我當事人身心受創在家裡哭,看心理諮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