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托育
」 保母 虐童 兒福聯盟 居家托育 社會局
二手菸暴露率創9年新高! 禁菸區「醫院外最多人違規」
菸害防制新法2023年上路,擴大禁菸場所至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托育場所、酒吧及夜店,然而根據國健署統計,去年18歲以上成人的二手菸暴露率卻創下2016年以來新高,從6.5%增至7.1%。在禁菸場所中,最常見的暴露地點是醫院外,民眾若在禁菸區吸菸,將面臨新台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國人吸菸行為調查」顯示,18歲以上民眾在法定禁菸公共場所的二手菸暴露率在近年呈上升趨勢,從2016年的6.5%增至7.1%,創下9年來新高。不論男女,最常遇到二手菸暴露的法定禁菸場所是醫療院所外,男性暴露率為1.5%,女性則是1.9%。其次則是大學以上學校,達0.9%。若觀察所有室內外公共場所,近3成民眾表示最常在馬路上、街上、騎樓等戶外通行場所遭遇二手菸暴露,男性28.7%,女性27.1%。國健署長沈靜芬表示,去年起國健署與消基會合作,於5~10月間進行稽查,發現在不該吸菸的禁煙區還是有人吸菸、有煙蒂。一些禁菸區,在入口處也沒有明確的標示。在明訪抽樣全國429個禁菸場所中,於14個場所發現「違規吸菸行為人」,尤其在醫療機構發現民眾容易在急診出入口、停車場附近吸菸;而72間學校中,有10間學校(3間大專院校、6間高中職及1間國中)樓梯間有菸蒂。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表示,民眾都知道醫院大樓內不可吸菸,但目前法規規範圍是以醫院產權範圍為界線,因此許多人都在醫院大樓的戶外休息處或停車場吸菸,建議衛生局及醫院於管理範圍內(例如停車場等處)除了明顯標示外,也可張貼禁菸標示,讓民眾知曉以免觸法。至於學校,有些會開放讓民眾自由進入,特別是大專院校,除加強宣導外,也要告知民眾不可在校園內吸菸,才能落實 「無菸校園」 。國健署提醒,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吸菸有關器物,違者場所負責人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禁菸場所吸菸,則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民眾暑假出去玩,務必留意所處的地方是否禁菸,以防被處罰。◎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18歲以上民眾在法定禁菸公共場所的二手菸暴露率在近年呈上升趨勢,從2016年的6.5%增至7.1%。(圖/國健署提供)最常遇到二手菸暴露的法定禁菸場所是醫療院所外。(圖/國健署提供)
快訊/8月大男嬰顱內出血送醫 院方急通報家防中心
新北市新莊區11日上午發生一起男嬰救護案,8個月大男嬰因不明原因導致頭部重創,顱內出血合併嘔吐昏迷病症,疑在上午11時許由保母送往輔大醫院搶救,院方第一時間啟動醫療處置,並通報家防中心,並與警局和市府單位橫向聯繫,釐清是否有虐童情事。社會局表示,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上午接獲保母通報收托幼兒送醫,事發原因尚待釐清,因幼童有嚴重傷勢,已由家防中心報請地檢署啟動司法早期介入,由檢調指揮偵辦,保全證據,社會局將全力配合調查。
揭反對監管雲團體曾涉兒虐遭停業 王婉諭:為守護孩子一定要完成立法
行政院會5月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包括提高居家托育人員執業資格、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傳送攝錄影音資料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建置之網際網路系統儲存,以及托育人員若涉兒虐,最重可處60萬元罰鍰,並公布行為人姓名及托育機構等。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5日表示,有托育界具影響力團體公開反對監管雲制度,更散播錯誤資訊,恐嚇第一線教保人員,這場改革的反對者,正是那個隱匿監視器、損毀證據、試圖掩蓋兒虐真相的業者負責人。她呼籲審查法案的立委,不要被惡意曲解所左右,「為了守護孩子,我們一定要完成這次立法」。王婉諭指出,今天自己要講一個難過的故事,背後藏著一個醜陋的真相。進入立法院前自己曾以為守護孩子是社會最基本的共識,但在推動兒少法案過程中卻屢遭攻擊與阻力。直到後來才發現,原來背後藏著晦暗的秘密。王婉諭提到,2023年,台北市內湖怡寶托育中心爆出虐童事件。一名媽媽在PTT發文揭露,孩子入托僅八天就全身瘀青,調閱監視器後看見孩子因不想睡覺,被老師強壓頭部、拍打屁股,餵奶時被強行塞奶瓶,整天哭泣卻無人理會。王婉諭說,更可怕的是,報警後她才發現,這並非個案。根據北市議員洪婉臻揭露,多名孩子曾被拖行、搖晃、抱摔,還可能留下心理創傷。且犯錯已經夠嚴重了,最讓人難以接受的是,業者竟然還試圖隱匿與包庇。該業者事後百般推託,直到一個月後才草率舉辦說明會,對於社會局依法發文要求提供30天監視器畫面,竟聲稱檔案毀損,最後僅交出不到11天的監視片段。最終,這間托嬰中心被認定違法,遭裁處 60 萬元,並勒令停辦一年。加上無法繳交完整影像資料,總計裁罰 102 萬元。王婉諭說,這場事件,還只是故事的開頭。當家長一邊忍著心碎、一邊努力找法律管道,盼望制度能給孩子一個交代的時候。另一頭,卻有人正用盡全力阻擋制度的進步。王婉諭表示,這間「怡寶」托嬰中心是擁有多家分店的知名連鎖體系,歷年評鑑中總是優等,負責人還是「中華孕嬰童教保聯合總會」前任總會長。該會是托育界具影響力的團體,卻公開反對監視雲端備份制度。該團體曾在公聽會上稱「政府對我們容錯率太低」、「難免有害群之馬」、「監管雲侵犯老師人權」,甚至在公共政策平台連署反對上傳監視器畫面,說這是對教保人員的挾制與汙名。無所不用其極地醜化「托育監管雲」,更散播錯誤資訊,恐嚇第一線教保人員。王婉諭強調,他們絕口不提的是,監管雲只是要將監視畫面定期上傳雲端備份,確保在爭議發生時,資料不會消失、不會被刪除,能夠還原真相。最諷刺的是,反對改革的人,正是隱匿監視器、毀損證據、試圖掩蓋真相的業者,他們反對改革只為保護自己的利益。王婉諭說,6日《兒童托育服務法》將再次進入委員會審查,很可能就會進入這個「監管雲」條文的關鍵深水區。自己在立法院期間,推動過無數改革,也遭遇過這些團體的抹黑與攻擊。如今,自己只是一介公民,但是依然要站出來,揭露真相、呼籲改革。王婉諭呼籲所有立法院的前同事們,請不要被這些業者的惡意曲解所左右。她始終相信,社會上還是有很多用心的托育機構與認真的教保工作者,所以,為了讓這些受害的家庭,不必再搏命調監視器、找議員、求媒體;為了讓更多善良、專業的教保人員,不必再被誤解、無力自證。為了不讓這群惡劣的業者,一手遮掩自己眼皮底下的暴行,一手在立法院高舉反對的旗幟,拖累良善的教保人員。「為了守護孩子,我們一定要完成這次立法」。20250908更新怡寶托育中心來函澄清指出,報導中所提及的幼稚園涉及暴力事件,司法單位已於113年度偵查後認定不起訴結案。至於小朋友的紅腫情形,經檢察官勘驗,確認係因小朋友平時皮膚敏感,難認外力造成。監視器影像中亦無任何老師施暴的畫面。至於監視器部分時段未錄下影像,並非幼稚園刻意刪除或隱匿,絕無滅證之情事。王婉諭表示,本案業經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查,最終不起訴處分在案。但這間托嬰中心當時仍被社會局認定違法,遭裁處60萬元,並勒令停辦一年。加上無法繳交完整影像資料,總計裁罰 102 萬元(該托嬰中心聲明本案尚在行政救濟程序中)。她認為,「監管雲」就是要將監視畫面定期上傳雲端備份,確保在爭議發生時,資料不會消失、不會被刪除,能夠還原真相。
保母資格將提高門檻 衛福部擬刪「訓練班資格」加劇托育荒
當保母資格將變嚴!剴剴案燒出保母良莠不齊問題,衛福部著手研擬,從現行3種取得保母資格管道中,刪除門檻最低的「保母訓練班126小時課程」途徑,剩下幼保專科畢業、勞動部技術士檢定2管道,且後者將增加實習門檻。幼保團體認為,國內保母平均年齡已達62歲,此舉可能加劇保母不足問題。國人雙薪家庭結構之下,家外送托率自2018年的9.43%大幅成長至今年(2025)的26.95%,國內居家托育人員(保母)也從1.77萬人成長至近2.8萬人。現行取得保母資格有3管道,就讀高中職以上幼保、家政、護理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占4.2%,約1190人;取得勞動部保母或托育人員技術士證者占88%,約2.4萬人;修完民間開設專業訓練7學分課程(約126小時)者占7.6%,約2120人。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周道君表示,目前僅規定大學幼保相關科系畢業者須有8到12個實習學分,相較之下,只修7學分課程者就能取得資格,專業能力差距太大,因此研擬取消。至於占最大宗的技術士考試資格者,長期被詬病沒有實務經驗,盼比照醫事人員,取得資格後至托嬰中心或家庭中見習。不過周道君坦言,實習制度難度高,現行機構、家庭是否能容納那麼多人?以及教師資格問題等都需要討論。台中市嬰幼兒福利聯合會榮譽理事長蔣叔融表示,國內保母平均年齡62歲,若關閉民間126小時管道,未來大家意願更少,恐加劇保母不足問題,少子化會變嚴重,勞參率也會降低。蔣叔融贊成增加實習制度,因現行技術士考試用的都是「假娃娃」,餵奶、換尿布時不會哭鬧,很多新手保母到現場才發現,原來嬰兒會踢會鬧,「情緒一上來就容易發生憾事」,透過實習才能了解自己是否適任。40多歲郭小姐打算轉職當保母,正在研修126小時課程,她認為要提高保母品質,應強化學習內容,而非減少管道,若保母門檻變得太高,自己可能就不考慮當保母了。
桃園幼童疑遭保母虐待「全身多處瘀傷」 家長嘆:護理師背景讓我們更加信任
又見保母虐童案!桃園市八德區一名家長昨(12)日發文控訴,他透過某基金會找來有護理師背景的蕭姓保母,幼兒卻疑似遭到虐待,背部、四肢都有瘀傷,目前已停止托育,自己在家帶孩子,同時也提醒大家「要請保母的真的要三思」。對此,婦幼局回應,已依法廢止該保母居家托育服務登記證,由於家長已提告,後續將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程序辦理。這名家長在臉書社團「記憶八德」PO出孩子背部、四肢滿是瘀傷的照片,並呼籲其他人要請保母務必要三思,一直以為虐童只是新聞上的事件,沒想到自己也會遇到,目前已停止托育,自己在家帶小孩,也於6月報警處理,並聯絡基金會,原預定基金會要協助找新的保母,但由於他和太太心理狀況問題便拒絕了,「畢竟我們本來是非常信任保母的專業的,此保母還有護理師背景,讓我們更加信任,卻依然發生這樣的事,導致我跟我老婆心理健康出現問題,目前也有在看醫生,謝謝大家的關心。」原PO也提醒,準備找保母的家長要注意各種小細節,無論是送托前的參觀,像是嬰兒床的位置、家庭成員、家裡擺設、有無良民證等等,以及送托後保母的態度,包括是否只是做表面功夫、彼此之間的溝通、對嬰幼兒照顧的回饋、遇問題的處理方式。原PO強調,回到家也要注意自己的孩子有沒有什麼過激的反應,例如摸哪裡會驚嚇、做什麼動作會恐懼、觀察小孩的行為舉止等等,「真的魔鬼藏在細節裡,只要發現有什麼不對的,先觀察、再詢問,然後調查、最後協調,我不做恐龍家長,但也不是任人傷害我小孩的家長。」對此,桃園市議員黃瓊慧表示,經向婦幼局了解,此位蕭姓保母當時一次帶2位孩子,其中一位是她自己的小孩、另一位是受害的孩子,此案發生在5月23日,至今已快要滿2個月卻還沒有裁處結果,「一直要等孩子的父親上網PO文引發社會大眾關注之後,婦幼局和社會局才要處理,會不會太扯了!」黃瓊慧也喊話婦幼局,此案已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應立即開罰保母,並廢止其居家托育登記的資格、甚至終身不得從事居家托育服務,以免其他孩子和父母受害。婦幼局幼兒托育科代理科長林聖鈞則回應,接獲相關通報後進行調查,並將調查報告移請社會局酌處,經評估後認定該保母行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婦幼局已依同法第26-1條廢止該保母居家托育服務登記證。由於此案家長已提告,後續將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程序辦理。
新冠疫苗不再免費! 今年秋冬僅10類人可公費接種
疾管署今(27)日表示,因應今(2025)年秋冬防疫需求及新冠病毒變異快速,依據近期監測資料,全球多數國家主要流行變異株為LP.8.1,國內目前雖以NB.1.8.1為主,但LP.8.1已有增加趨勢,參考世界衛生組織及歐盟、美國於5月公布之建議,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於今年6月12日會議決議,今年秋冬新冠疫苗「以LP.8.1疫苗為優先選擇,並儲備不同製程之JN.1疫苗以供不適合接種mRNA疫苗者接種」。另外,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考量國際間新冠疫苗接種建議從「普遍接種策略」轉為「風險族群導向策略」,今年秋冬公費新冠疫苗接種對象調整限縮為10類,並於10月1日起兩階段開打,對象包含50歲以上族群、學齡前幼兒、孕婦、醫療防疫人員、高風險對象等適用,也就是說,未來6歲至49歲一般健康民眾將不再有公費新冠疫苗可打。以年長者或有重症高風險因子者為主要接種建議對象,ACIP當次會議亦決議調整今年秋冬新冠疫苗接種對象為以下10類對象:一、 65歲以上長者。二、 55-64歲原住民。三、 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四、 孕婦。五、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含符合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情緒障礙、思覺失調症)、失智症患者。六、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七、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八、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九、 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十、 50-64歲無高風險成人。疾管署說明,今年秋冬公費新冠疫苗已依上述ACIP建議預計採購307萬劑,包括莫德納LP.8.1疫苗約277萬劑和Novavax JN.1疫苗30萬劑,將延續「左流右新」共同接種策略,規劃自今年10月1日起與流感疫苗同步分2階段開打,其中除50-64歲無高風險成人於第2階段(今年11月1日起)開打,其餘對象皆於第1階段開打,以促進共同接種,提升接種率,有效降低重症及死亡發生風險。至於目前使用的莫德納JN.1疫苗將持續提供滿6個月以上全民接種至9月30日(屆效日)止,請民眾踴躍接種。
監察院公布剴剴案調查報告 衛福部、雙北市府均被糾正!蔣萬安回應了
男童剴剴遭劉姓姊妹保母虐死案,監察院29日通過監委葉大華、王幼玲、張菊芳調查報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新北市及台北市政府,認為保母未按時製作、填寫寶寶日誌,但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員卻記錄「每天填寫」。市長蔣萬安表示,會依調查結果「該怎麼裁罰就怎麼罰」。台北市社會局回應,相關資料已移送調釐清。調查報告指出,兒盟社工2023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照片,剴剴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但次日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卻無相關記載。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保母僅對同時收托的其他幼童按時製作日誌,對剴剴卻無製作填寫任何寶寶日誌或紀錄,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卻稱「每天填寫」。台北市議員鍾佩玲今天在台北市議會總質詢質疑,報告出來前市府是否知情此事,是否涉及偽造文書,及後續究責及檢討。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調查發現,居托中心認定寶寶日誌並不是用一般格式,而是由Line訊息傳遞,已移請檢調查核。蔣萬安說,之前有行政調查,若經調查保母確實沒有記載日誌,但訪視員認為有寫,會依照調查結果,「該怎麼裁罰,就怎麼裁罰。」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剴剴案後第一時間即啟動內部調查,並配合檢調移送所有訪視紀錄、指引等資料。關於寶寶日誌部分,法規並無一定形式,由家長與保母協議紀錄方式,剴剴由兒盟社工委託保母照顧,則由保母和兒盟社工協議紀錄方式,強調居家托育中心訪視員於劉姓保母收托期間,皆依中央法規訂定頻率完成訪視,且訪視當日確實於登記地點托育。有關監察院記者會提及,兒盟陳社工2023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照片,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然次日文山區居托中心進行訪視,訪視紀錄卻無相關記載。社會局說明,照片是陳社工於2023年10月24日提供給案主家屬之照片,因無法確認其拍攝時間,故無法調查訪視員紀錄是否不實,此已移由司法機關偵辦。
台中托嬰中心虐14幼童!爆「7老師集體離職」 社會局緊急介入
台中市豐原區某托嬰中心爆出虐童事件,包括用力拖拉搖晃幼童、抓衣領等等,甚至有小孩不慎打翻水,卻被當成抹布來擦拭水漬,目前受害人數已增加至14人。昨(16)日社會局再次前往稽查,發現7位托育人員集體離職,影響該中心2班、35位幼童的照顧人力,社會局也緊急啟動轉介,協助家長安排托育。根據托育中心內部監視器畫面,一名女托育員單手抓著女童的衣領,將她拖到角落換尿布,還用雙手拉扯女童的雙腳,致使孩子後腦重摔地面。另有家長控訴,孩子不小心打翻水壺,教保員卻拉著孩子的衣服去擦地板,導致孩子現在在家只要有東西打翻,就會相當恐懼。社會局進一步檢閱,確認有14名幼童遭不當對待。而社會局16日再度派員前往該中心稽查,發現心下週五(5月23日)前,竟有7位托育人員集體離職,將影響2班共35位幼童。社會局已立即通知家長,啟動轉介機制,並盤點鄰近豐原、潭子、石岡、后里及神岡等地區的托嬰資源,目前仍有剩餘名額可供家長選擇,會全力協助後續托育事宜。社會局說到,如果家長希望轉由保母照顧,市府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也會主動媒合;若選擇自行照顧,家長可至區公所申請0至2歲育兒津貼。據悉,該托嬰中心原有幼童56人,經緊急轉介35人後,還剩21人。社會局也提醒,依據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若因人力不足導致提前終止收托服務,托嬰中心應自終止日起7日內,按比例退還註冊費、月費及餐點費用,家長亦可依法請求損害賠償。另外,針對涉案托育人員,最重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並限制期間不得在兒童福利機構任職;托嬰中心則因管理疏失與延遲通報,面臨同等處分,情節嚴重者將命其停辦,並公布機構及負責人姓名。
被拿來與林月琴相比 白委曝吳春城不滿:壯士代從未拿政府標案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近期遭爆出,剴剴案時期曾擔任北市文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外聘督導,涉及嚴重失職,且擔任兩民間團體職務,任立委期間拿過中央上百萬標案,外界稱她「類吳春城」。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14)指出,自己稍早收到前立委吳春城的訊息,他被比喻成林月琴非常不滿,因為壯士代協會成立5年從未拿過政府標案。對於被外界比喻成「民進黨版吳春城」,林月琴不滿指出,自己家屬沒在民間團體擔任任何職務,也沒立法圖利自己。對此,黃國昌表示,其實這件事情很簡單,民進黨政府、綠委、林月琴當初是怎麼說別人且要求別人的,就用相同標準要求自己就好。黃國昌透露,自己剛剛收到吳春城傳來的訊息,他對於林月琴非常不滿,因為兩個人之間有天壤之別,壯世代協會成立至今5年,從沒有拿過中央政府標案與一毛錢,「結果呢?當初民進黨是怎麼樣對吳春城發動政治抹黑?」黃國昌說,自己當時講過一句感慨的話,「人前手牽手、人後下毒手」,在推動壯世代立法時,一起參與協商、簽協商結論,甚至三讀完成時還搶著一起拍照,自己完全可以理解吳春城為什麼會說,他跟林月琴有天壤之別,拿起來比擬是另外一種形式的污辱,自己尊重吳春城的感受。
社福界真無其它人?藍問林月琴身兼多職領酬全都「被動」嗎
國民黨今天指控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林月琴,在剴剴案案發過程中,從107年到112年,共參與24場活動,僅北市文山區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就賺了14.4萬,但國民黨要問林月琴,賺到錢但真有做事嗎?北市議員鍾沛君在會中指出,民進黨最讓人難以接受的是,當林月琴角色被質疑後,民進黨就強調林僅是外聘督導,欲淡化林在剴剴案中的角色。但現在發現,剴剴案的「保母訪視」環節,其實市府設計了兩條路線以防弊,一條委託給兒福聯盟,另一條就是文山區居服中心,也就是林月琴擔任講師之所在。她指出,在剴剴案過世前三天,原訂的文山區居服中心原本要做無預警訪視,但因保母家人以確診為由,訪視被取消,那一天,原本可能是挽救剴剴生命的最後機會,但因訪視員遭保母矇騙,未到現場。試問,外界質疑恐與訪視員的訓練不足有關,難道擔任外聘督導的林月琴完全沒有責任嗎?鍾沛君說,她真的不懂,林月琴有何顏面,又是何種心理素質,才能堂而皇之的公開宣稱,她只是外部督導,屬於被動角色,難道只有林月琴領錢時,才是主動角色?鍾沛君同時整理出剴剴案時間表,質疑民進黨宣稱,剴剴是在2023年12月24日過世,林月琴直到12月26日參與會議時得知此事。若按民進黨說法,林月琴似乎難以回天,但這是「大錯特錯」,因為剴剴不幸往生,反而應是「補破網」的開始。但林月琴卻在往後的這段時間,不斷指責別人,卻忘記她自己就是此案的「外部督導」,卻仍在民進黨記者會中,痛批新北市府、台北市府還有兒福聯盟出事卸責荒唐,質疑市府訪視記錄殘缺,但是,林難道忘記了嗎,負責督導訪視記錄要周全的,不就是林月琴本人?鍾沛君酸「也許林月琴的心理素質真的很強」,因為一般人恐怕很難因為自己督導的業務出問題,還可以面不改色、神色自若的指責市府做得不好。台北市政府也證實,北市12區的居服中心裡,有4區曾經聘請林月琴擔任外聘督導,7區曾聘他出任職訓訓練講師,林月琴還是台北市政府幼兒園教保機構、兒童新樂園、兒童道安教育、兒童交通車等委員。總之,從社福、教育、交通,林月琴樣樣通,該領錢時就非常專業,但是等到真要究責時,就都與她沒關係,變成「被動督導」。鍾沛君感嘆,民進黨之前曾剛強烈批判前民眾黨立委吳春城,指他一手監督行政、推動立法,一手承攬標案,吳春城雖自清「沒有所得」,但仍難逃批判,最後自清請辭。若將民進黨昔日批判吳的說法,將「姓名」抽換掉,換成林月琴,似乎全無違和感。鍾沛君也想問民進黨,吳春城當時敢大聲澄清他沒從壯世代案拿到一毛錢,但林月琴卻在台北市、新北市都拿了各種補助訓練費,若是拿錢有辦事,大家沒意見,但問題是,林月琴身為「社福鏈」頂層,有高聲望,拿的又是多數社工員一輩子也看不到的豐厚待遇,也難以企及的地位,林月琴真對得起他所肩負的職務及酬勞嗎?
保母資訊透明化六大改革 王婉諭籲立院加速推動《兒童托育服務法》
剴剴案事件,引發社會各界對於保母資訊管理與透明化的關注。為此,時代力量黨主席主席王婉諭今(9日)提出6點方針,倡議完善保母平台資訊更佳透明,並呼籲立法院藍綠白三黨團府關注行政院會日前所推出的《兒童托育服務法》,加速排審,保障孩子的權益以避免相關悲劇再度上演。目前許多家長在尋找保母時,最常使用的管道除了托育服務中心的引薦,就是社會及家庭署所設立的媒合平台。然而,王婉諭指出,現行平台揭露資訊過於簡略,不僅無法查詢保母的托育年資、服務紀錄與在職訓練情形,也未提供托育空間的環境照片,導致家長無從判斷保母的專業性與托育環境的安全性。這些資訊缺漏的問題,使許多家長在選擇保母時感到迷惘與焦慮,也讓媒合單位在推薦保母時缺乏客觀依據。作為三個孩子的母親,王婉諭坦言,自己對此感同身受,「所有家長都想知道,究竟該怎麼做,才能確保孩子不受到傷害?」她因此提出六項具體改革方向,包括:強化平台搜尋功能,讓家長可透過姓名或關鍵字查詢特定保母;公開保母的托育年資與服務紀錄;揭露在職訓練情形、收費標準與收托人數;以及提供居家托育環境照片與居住成員基本資訊,協助家長全面評估托育場域的安全性與適齡性。此外,她進一步建議,主管機關應主動揭露保母的評鑑結果與訪視紀錄,並整合既有的違規公告資訊平台,讓家長能夠掌握是否有過裁罰紀錄。她也主張建立保母推薦指標機制,藉由資訊完整度、違規紀錄、服務評價等條件,協助家長辨識優質托育人員。針對個資保護方面,她建議平台應設計使用者註冊制度,讓家長在查詢資料時明確同意個資使用規範,以兼顧資訊透明與保母權益。健全托育制度,不僅需要平台功能的優化,更仰賴法制與行政並進。王婉諭強調,目前部分改革措施可透過行政命令即時推動,另有部分則須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或推動《兒童托育服務法》立法。她呼籲朝野政黨共同支持法案,加速完成審查與三讀,為家長與孩子建立一個更加安全、有保障的托育環境。
遭質疑督導剴剴案訪視單位 林月琴:勿以政治話術消費生命
媒體人朱凱翔(8)日指出,「剴剴案」相關訪視業務,是由「新北市大愛關懷協會」承辦,而該協會依法外聘的督導,就是現任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指責林自己裝好人,卻指責北市府。林月琴發表聲明指出,外聘督導是被動提供專業意見,不涉及機構的內部營運與管理事務,剴剴案發生後,她建議協會配合司法調查,並將其他收托的兒童從保母家移出,呼籲「請不要以政治話術消費一條已逝的生命」。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新北市大愛關懷協會承接北市文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每年提報工作計畫,其中107年至112年外聘督導為立委林月琴,計畫中外聘督導工作內容為,訪視報告檢視、輔導管理流程討論、工作團隊團體動力協助等,每季進行外督一次。林月琴說,基於她在兒童福利的專業,過去在兒童福利領域從事一線服務期間長期受邀擔任外聘督導的工作,外聘督導的邀請涵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以及其他縣市。「外聘督導的工作性質,是根據機構需求被動協助,提供專業意見,並不涉及機構的內部營運與管理事務。」林月琴說,本次事件中的社團法人新北市大愛關懷協會為其中一個邀請她擔任外聘督導的社福團體,該協會為台北市文山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承辦單位。林月琴說2023年一整年,我分別於2月24日、5月29日、8月10日、12月26日四次受邀參與會議,12月26日該次會議將剴剴案列入議程,會中社工報告:由兒盟轉介劉姓保母收托的兒童過世。林月琴指出,那是第一次得知剴剴過世的消息。林月琴指出,當下她給的專業意見為:第一、配合司法調查,不可有任何隱匿。第二、確認劉姓保母收托的另一位兒童,從保母家移出,並媒合轉至給其他保母的狀況。林月琴強調,這就是全部的事實,「我是一個社工,從過去到今天我對每一位個案的態度都是一致的。
行政院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 5大重點防剴剴案重演
「剴剴案」備受社會關注,將於5/13下午2:30一審宣判,行政院也由衛福部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行政院長卓榮泰今(8)日聽取衛福部報告「顧安全、安心托-兒童托育服務法」,卓榮泰表示,近年家長送托需求殷切,致托育服務專業品質備受重視,社會各界高度期待能夠制定專法,以完善未滿 2 歲兒童托育服務體系。卓榮泰表示,現行幼兒照顧及教育分屬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權責,其中未滿 2歲兒童由衛生福利部主管,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其相關法規提供以照顧及保育為主之托育服務;2歲以上未滿 6 歲兒童歸教育部主管,並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相關法規提供教育與照顧兼具之教保服務。因此,制定托育服務專法符合時勢所趨。衛福部表示,自107年至114年3月公共托育設施自98處成長至502處,提供準公共托育服務的私立托嬰中心自662家成長至1,130家,居家托育人員(保母)自1.77萬人成長至2.31萬人,家外送托率自9.43%成長至26.95%,均大幅成長。故有必要建構完善輔導與管理機制,以促進整體托育服務品質提升,確保受托兒童及家長權益。衛福部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自110年起邀集政府機關、專家學者、兒福團體、托育團體、家長團體及利害關係人等代表,歷經4年共召開達40次會議及4場分區公聽會,蒐集多元意見與充分溝通對話後審慎討論定案,讓法案制定更為周延完善。衛福部再次表示,兒童托育服務法共6章78條,法案聚焦在整體托育服務制度的完善建構,共包括五大重點:一、提高居家托育法律位階及執業資格:現行居家托育服務之輔導與管理機制訂於授權辦法,法律位階不足;加以居家托育人員獨自照顧受托兒童,資格規範應更加嚴謹。故於專法明訂「居家托育」專章,提升法律位階至母法,透過源頭把關限縮居家托育人員資格,刪除僅需受訓即可執業者。二、強化托育機構透明度及管理規範:家長反映托育機構未充分揭露資訊,難以獲知機構品質良莠;加以托育機構接受政府經費挹注,惟未強制要求其財務管理規範。故於專法明訂托育機構應將人員資格、收托人數、收退費項目等資訊,更加公開透明;並規範托育機構設置專帳及會計帳簿憑證相關規定。三、強化不當對待(照顧)案件處理機制:地方社政主管機關調查受托兒童遭不當對待(照顧)或兒虐事件,運用中央訂定的調查處理流程及原則,未入法規範;又托育機構發生兒虐案件時因影音資料毀損,致無法釐清真相;另社會大眾期待政府加重處罰違法托育機構,以嚇阻不肖業者。故於專法將現行運作機制法制化,建立事件調查及審議機制;並規範運用網際網路儲存監視影像及影音資料,異地備份保全證據;以及提高違法人員及機構處罰強度。四、因應家長需求提供多元化托育型態:公共托育家園自106年推動迄今已逾8年,未有明確法源;家長所處環境及就業需求,難以尋覓彈性多元之托育服務。故於專法將公共托育家園正名入法,以完備法制化管理與輔導;並訂定社區互助式、部落互助式及職場互助式托育型態,提供家長多元選擇。五、加速布建公共托育資源以回應家長期待:現行公有不動產採地價稅及房屋稅計收年租金,造成政府經費負擔;加以托育機構使用學校辦理者須變更使用執照,不利快速推動布建。故於專法放寬公有不動產以無償方式提供非營利性質法人使用;並定明運用學校餘裕空間辦理托育機構,免予變更使用執照之規定。
政院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 托兒機構應保存影像、兒虐最重可罰60萬
為完備托育服務體系的管理與輔導機制,建構完善的照顧環境並提升服務品質,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之「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根據草案,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傳送影音資料至各縣市主管機關雲端儲存;另外,托育人員若涉身心虐待、嚴重體罰、霸凌或性騷擾等,最重可處60萬罰鍰、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其所屬托育機構名稱,機構若遲未改善,最重可廢止設立許可。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孩子是國家未來的希望,支持家庭妥善照顧幼兒,是政府應盡的責任。因此,本次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完備托育服務體系的管理與輔導機制,以建構完善的照顧環境並提升服務品質,讓兒童能夠安全健康的發展與成長。卓榮泰指出,兒童托育首重身心的安全保護與照顧,請衛福部加強跨部會資源整合連結,並與地方政府及民間密切合作,嚴格把關托育相關人員的資格條件及場域安全維護,避免意外或不當對待的發生。卓榮泰感謝陳時中政委負責審查本法案,後續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本草案要點如下:第一章「總則」:本法之立法目的、用詞定義及各級主管機關之權責劃分;召開托育服務諮詢會議及其組成;托育服務核心原則及其內容、政府對收托對象得予補助及對辦理托育服務績效卓著者得予獎勵。(草案第1條至第10條)第二章「居家托育」:提供居家托育服務之資格條件及登記;居家托育服務人員應依主管機關訂定之項目與基準收取及退還費用;居家托育服務人員於有收托事實期間應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並應與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簽訂書面契約;配合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所提托育服務及方式內容之意見提供說明之義務。(草案第11條至第17條)第三章「托育機構」:托育機構之種類及其設立應經許可;托育機構收托兒童之年限;托育機構之管理、評鑑、收取及退還費用之依據;托育機構應就托育服務之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書面契約;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傳送攝錄影音資料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建置之網際網路系統儲存;公開所提供托育服務相關資訊與配合說明托育服務方式及內容。(草案第18條至第35條)第四章「托育相關人員之資格與義務及托育服務之管理」:居家托育人員、托育機構之負責人、主管人員與托育人員之消極資格及進用規定;托育相關人員涉有本法所列違法事件之調查與審議;托育專業人員應定期接受托育專業知能研習及兒童基本救命術訓練等;托育服務爭議事件調處;依本法取得托育相關人員個人資料與其蒐集、處理及利用。(草案第36條至第56條)第五章「罰則」:托育相關人員、托育機構違反本法規定之處罰。(草案第57條至第72條)第六章「附則」:已修畢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尚未取得服務證書者依本法擔任居家托育人員之落日規定;依本法發給托育服務相關證書免徵規費;主管機關人員執行本法所定職務應出示證明文件;明確本法及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之適用關係。(草案第73條至第78條)
遭保母虐待!女嬰左腿骨折 南市社會局出手了
台南有家長18日晚間在網路社群爆料7個月大女兒在保母家「腿斷了」,家長指從去年11月起每月支付保母2萬元全日托育,每周周五晚間接回家,周日再送托,但女兒4月11日周五晚間回家卻一直哭,換尿布驚見左腿癱軟、腫脹,當晚到醫院急診被診斷為「扭轉性骨折」,需全身麻醉進開刀房打石膏,讓家長形容「心整個碎光光」,怒控保母虐待。針對這起疑似發生幼童不當照顧案件,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指出,由於女嬰受傷住院,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至居家托育人員處所聯合稽查,當天保母家中沒有任何小孩,但這名29歲保母承認收托3個小孩,包括受傷的女嬰。由於該名保母並非合格保母,針對她未登記違法收托,社會局將裁罰6000元至3萬元。社會局提到,女嬰疑似遭不當對待部分,仍需經過傷勢復判,才能進一步評估以及釐清到底怎麼造成的?後續若經查不當對待屬實,將裁處6萬到60萬元罰鍰。該名家長文中提到,去年11月在臉書社團發文找保母,這名保母主動私訊,稱自己有保母證照,但因家有2名幼童無法簽準公共,因當時急著送托,協議以每月2萬元加上三節獎金與年終送托。家長提到、期間女兒常有感冒,小傷,但她也沒追究,甚至曾看到保母一口氣照顧5名嬰幼兒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原本只簽3個月,2月自己帶回來顧,發現又懷孕了,決定再次送托。家長指出,3月中再次送托,沒多久女兒尿道炎,4月11日到醫院急診拍X光發現腿斷,讓家長「心整個碎光光」,並引述醫生說法,造成這種傷勢需要有一定的力道才行,斷定是人為因素,也猜測可能是換尿布時被扭轉大腿的動作導致腿斷掉。該家長疑不滿保母矢口否認,在網路社群公布保母相關資訊,以及與保母的對話,避免其他家長踩雷,po文隨即在Dcard、Threads等社群被轉發,引發熱議。不過網路聲浪有挺也有批評,有人認怒批「惡質保母」、「抓去關一關」,但也有網友理性看待認為「還沒有定論,不要急著公審保母」,「超收、怎麼敢把孩子交給她?」社會局表示,該名未登記保母違法收托情節,社會局將裁罰6000元至3萬元罰鍰。有關疑似不當對待幼童事宜,目前正積極蒐集幼童傷勢相關資料,後續將轉請「兒少保護醫療整合中心」進一步評估,若經判定傷勢為保母不當對待所致,將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行為人裁處6萬到60萬元罰鍰。社會局強調 ,依據衛褔部「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所有居家托育工作者都必須向社會局辦理登記後取得證書才能收托照顧兒童,提醒家長在選擇保母時,務必挑選領有政府核發證書的保母。
趴睡恐猝死!家長避寶寶「5大NG行為」 國健署揭最安全睡姿
據衛福部統計,嬰兒猝死症候群(SIDS)仍是國內嬰兒10大死因之一,其中趴睡正是主要危險因素之一。國健署今(17)日建議,1歲以下嬰兒應在不用枕頭的情況下仰睡入眠,家長也應盡量與寶寶同室但不同床,若將孩子移至嬰兒床,則需留意環境溫度適中及是否保持通風,且床上勿放置任何鬆軟物件,方能降低窒息與猝死的風險。衛福部民國111至112年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結果報告,專家參考美國疾病管制署與兒科醫學會對於「猝死」的分類定義,以區分高度及中度可預防性猝死個案,其中43名個案被歸類為高度可預防性猝死相關,包含8名與睡姿(側睡、趴睡)相關及35位與環境相關,且報告資料有明確提及「窒息」或「呼吸道阻塞」或「遮蔽口鼻」的物件或人。報告顯示,41名個案被歸類為中度可預防性猝死相關,包含4名與睡姿相關及37名與環境相關,且報告資料提及不安全睡眠環境因素,例如同床、枕頭、軟床、護欄、棉被、凌亂環境或嗆奶等情況,其中25名提及與家長同床。國健署提醒家長、照顧者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不可忽視安全睡眠環境的重要性,以降低與睡眠相關的死亡風險。針對家中有寶寶的父母,國健署公布5大NG行為,也請照顧者、居家托育人員(保母)一起留意相關風險。首先是寶寶「不趴睡」,1歲以下的寶寶必須「仰睡」,趴睡及側睡都不安全,因為趴睡較容易壓迫寶寶口鼻造成窒息危險,側睡則可能一個小動作轉成趴睡。其次是寶寶「不用枕」,1歲以下的寶寶,不需要使用任何枕頭,坊間流傳的塑頭形枕頭及增高墊,及商家標榜的「透氣枕頭」,國健署皆建議父母及照顧者不要使用。再者嬰兒床「不鬆軟」,嬰兒床不要放置任何的鬆軟物件,例如填充玩具、防撞護墊等東西,因為防撞護墊若沒有穩固,可能倒塌,遮住寶寶口鼻,造成窒息風險。最後,睡眠環境「不悶熱」,父母或同住照顧者應避免環境過熱或過度包裹寶寶,並保持環境通風和溫度適中,並與寶寶「不同床」。國健署建議,與寶寶同室但不同床,給每個寶寶一個獨立的床位,就算是多胞胎也建議同室不同床。國健署長吳昭軍提醒,家長、照顧者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照顧1歲以下寶寶應避免5大NG行為以外,還應注意餵奶時或剛喝完奶,不應讓寶寶立即躺平或趴睡於大人身上,以防溢奶、吐奶導致窒息的風險。他建議,餵奶後輕拍背部幫助排氣,並隨時留意寶寶狀況。更多資訊可參閱兒童健康手冊第50頁「嬰兒猝死防治措施」及第51頁「安全睡眠環境」,為了寶寶營造安全的睡眠環境,守護寶寶健康成長。
恐怖保母2/女嬰多處針扎傷口死在她家 檢方不起訴卻疑雲滿樓
新北市板橋區郭姓資深保母被家長指控虐童,3歲男童華華(化名)受她照顧,臉上卻出現大片血痕,疑似遭愛的小手虐打,而早在2018年就有一名社會局委託照顧的女嬰死在她家,這名年僅1歲3個月女嬰身上有多處針扎傷口,額頭臉頰上還有瘀青,最終卻因無法證明這些傷勢與女嬰死因有關,而新北地檢署根據郭女和其家人供詞,以郭女無照顧不周為由而不起訴,女嬰死因成謎。據了解,女嬰父母皆有多項毒品前科,2人都前科累累,女嬰則在2017年2月出生,父母因案入獄後,孩子交由2人的友人照顧,該名友人卻又失聯,孩子從2018年3月30日開始交由女嬰外祖母照顧,但女嬰外祖母因年事已高、無力撫養,於是在同年4月3日,由新北市政府轉介並由郭女協助照顧,悲慘身世猶如剴剴案翻版。在郭女照顧一個月後,女嬰同年5月13日因吃吐司噎住造成窒息,郭女立刻將她送往亞東醫院急救,但女嬰到院前就已無生命跡象,同年6月25日因腦死,家長忍痛拔管,新北地檢署相驗後,認定女嬰死亡原因為腦髓瀰漫性壞死,先行原因是左後枕部硬腦膜上腔出血、頭部外傷。女嬰父母憤而提告郭女過失傷害致死,表示孩子手腕、大腿內側、腳掌多處顯示遭針扎入之傷痕,且女嬰在送醫時,額頭兩處、左臉頰、右眼皮和右前臂都有瘀青等,認定郭女未善盡照顧責任,提出刑事告訴外並求償492萬元。但郭女回應,女嬰在收托當日,便發現其左右手下臂、陰部、臀部等處有肉眼可見的傷勢,立刻拍照並回報新北市板橋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且被害人在托育期間有自撞行為,她因而將床板用棉被圍住,環境中有防撞措施,夜間也睡在女嬰身邊,一旦看到有自傷行為並會立刻制止。男童華華交由郭女照顧後,身上常出現莫名傷痕,讓家長心疼不已,懷疑保母不當對待。(圖/讀者提供)而經毛髮檢測後,法醫研究所在女嬰體內發現安非他命和K他命,應是毒品導致自撞行為,地檢署根據毛髮長短換算,認定女嬰接觸毒品是在死前3個月,也就是受託之前。地檢署認為家屬指控傷勢無法證明與死因有關,根據郭女、其家人、社工和訪視員供詞,判斷郭女無惡意虐待和照顧不周,給予不起訴處分,女嬰家屬另提出民事訴訟,也被因無過失為由而敗訴,郭女最終全身而退,郭女在此後仍持續擔任保母,如今卻傳出疑似虐童案。「要不是自己查根本不知道,這些資訊都不會向家長揭露。」華華父親表示,即使郭女無罪,但若在送托之前得知此事,一定會再三考慮,且如今發生自家孩子在郭女家傷痕累累的狀況,回顧女嬰案更覺疑點重重,目前他已向郭女提出告訴,希望檢警能還原真相,給家屬一個交代。本刊致電郭姓保母,接聽者先稱打錯了,再問致電者是誰,本刊表明記者身分後,接聽者則再次表示打錯了,而本刊二度致電和傳送訊息都未獲回應。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社會局接獲通報,第一時間就將小孩(指華華)傷勢資料送往亞東醫院與臺大醫院交由專業兒科醫生鑑定,並召開審議會調查此案,經專家學者認定保母有對小孩不當對待,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社會局將會公告保母姓名,並廢止保母證明。另針對加裝監視器部分,因強制加裝監視器仍高度爭議,中央尚未立法強制,新北已先透過最高每保母1萬元補助,鼓勵保母加裝監視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嬰趴睡窒息亡!新竹市府勒令托嬰中心停業、公布負責人姓名
新竹市某托嬰中心本月11日遭家長控訴,疑讓4個月女嬰趴睡40分鐘導致窒息,竹市府、檢警皆介入調查,女嬰送醫搶救13天後仍不幸過世。新竹市政府繼昨日開罰24萬元並限期改善後,28日再勒令該托嬰中心停業,並公布負責人姓名。近日發生托嬰中心照顧不當,導致幼兒不幸身亡的事件,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對此深感痛心,並表示絕不能容忍類似事件發生,立即責成社會處對該托嬰中心從嚴處分,市府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7條之規定,命該托嬰中心停業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社會處說明,目前本案評估並認定該托嬰中心確有違反《兒少法》第83條第1款之規定,除依同法第107條規定處24萬元罰鍰,並要求該托嬰中心限期提出改善計畫外,另基於公益上之必要,市府對該托嬰中心將再依法勒令停辦,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以維護幼兒安全與權益。社會處指出,後續因該托嬰中心停業後,原送托的近70名幼兒,市府將全力協助轉托,市府瞭解家長轉托期待與需求,並提供相關托育補助規定、鄰近托嬰機構、居家托育人員及幼兒園等資源供家長參考。社會處強調,確保幼兒獲得良好照顧是市府與所有第一線托育從業者的共同責任,也呼籲托嬰中心業者及托育人員應提升照顧品質,確保幼兒在安全、適切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30多歲男流感重症!「雙側肺炎」住院1週亡 疾管署示警:仍處流行期
疾病管制署今(4日)表示,今年第9週(2/23-3/1)類流感門急診就診約11萬5千餘人次,近期呈下降趨勢,惟仍處流行期。依實驗室監測資料顯示,目前社區中流行之呼吸道病原體以流感病毒為主,其中以A型H1N1為多。因上週連假期間人群南北交流、聚會增加且氣溫將下降,社區流感病毒傳播風險持續,提醒民眾仍須留意重症發生風險。疾管署說明,近期流感併發重症病例數仍多,上週(2/25-3/3)新增64例重症病例,13例死亡,新增病例及死亡個案均以感染H1N1為多。本流感季自2024/10/1起截至2025/3/3累計1,063例重症病例(994例A型H1N1、45例A型H3N2、12例A型未分型、12例B型),年齡層以65歲以上長者為多(占57%),另死亡病例累計217例(206例A型H1N1、8例A型H3N2、3例B型),確定病例及死亡病例分別有85%及88%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疾管署防疫醫師林詠青表示,死亡個案中最年輕為中部30多歲男性,有潛在疾病包含痛風、心臟疾病,未接種流感疫苗,約2月中旬開始咳嗽、倦怠,曾到診所就醫,但症狀持續惡化,出現發燒、呼吸急促、劇烈咳嗽等症狀,前往急診就醫後確診A流,檢查結果顯示雙側肺炎、心臟衰竭,給予抗病毒藥物並收治加護病房,可惜病情未好轉,住院1週病逝,死因為流感併發肺炎、呼吸衰竭。疾管署提到,鄰近國家及地區流感疫情皆呈下降趨勢,惟香港及韓國仍高於閾值,歐洲及北美洲國家處高點或高於閾值,另加拿大仍呈上升趨勢。多數國家流行A型H1N1,韓國流行B型,歐洲則為H1N1及B型共同流行。疾管署指出,截至今年3月3日止,公費流感疫苗共計接種667.4萬劑(疫苗使用率99.8%),尚餘公費疫苗約1萬劑,呼籲尚未接種流感疫苗之65歲以上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對象、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具潛在疾病者(含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病及重大傷病患者)、孕婦、6個月內嬰兒父母、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國小至高中/職/五專三年級學生、幼兒園及居家托育人員、禽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等11類流感高風險對象,儘速接種疫苗,並建議民眾可透過各地方政府衛生局網頁查詢鄰近合約院所名單,向合約院所預約後再前往接種,以免向隅。疾管署提醒,流感仍處流行期,民眾切勿輕忽流感嚴重性,務必做好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等危險徵兆,請儘速就醫,並配合醫師指示服藥,以降低併發重症發生風險。
流感重症死亡數「5年同期最高」 10萬劑公費疫苗2/20起接種
疾管署今(18)日表示,今(2025)年第7週(2/9-2/15)類流感門急診就診約14萬8千餘人次,較前一週下降,惟仍為近10個流感季同期次高,且流感重症、死亡數皆為5年同期最高。依實驗室監測資料顯示,目前社區中流行之呼吸道病原體以流感病毒為主,其中以A型H1N1為多,與本季接種流感疫苗株相符。近期因氣溫變化大、元宵燈節活動及學校開學等因素,病毒活動與人群接觸致疫情傳播風險持續,提醒民眾須留意若出現危險徵兆如:呼吸困難、呼吸急促、發紺(缺氧)、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72小時等,請儘速就醫以及時獲得治療。疾管署說明,國內處流感流行期,且近期流感併發重症病例數仍多,上週(2/11-2/17)新增122例重症病例,21例死亡,新增病例及死亡個案均以感染A型H1N1為多。本流感季自2024/10/1起截至2025/2/17累計917例重症病例(858例A型H1N1、40例A型H3N2、8例A未分型、11例B型),年齡層以65歲以上長者為多(占56%),另死亡病例累計181例(175例A型H1N1、4例A型H3N2、2例B型),確定病例及死亡病例分別有86%及90%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另國際疫情部分,北半球流感處高點,鄰近國家及地區之香港疫情持續上升,新加坡、韓國高於閾值,中國呈上下波動,日本則呈下降趨勢,歐洲處高點,北美洲國家則持續上升。亞洲主要流行型別以A型H1N1為主,歐洲以A型H1N1及B型共同流行,美國則為A型H1N1及A型H3N2共同流行。疾管署表示,增購10萬劑流感疫苗已配送各縣市,截至2月18日統計全國2月20日起將共有2,280家合約院所(含233家醫院、1,749家診所、298家衛生所)提供增購之公費流感疫苗接種服務。疾管署說明,為利於第一線醫療院所人員接種作業,原計畫剩餘疫苗亦自2月20日起暫停提供擴大全民接種,所有公費流感疫苗自該日起均改為僅提供65歲以上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對象、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具潛在疾病者(含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病及重大傷病患者)、孕婦、6個月內嬰兒父母、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國小至高中/職/五專三年級學生、幼兒園及居家托育人員、禽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等11類原計畫第一階段對象接種;除未滿9歲初次接種流感疫苗應接種2劑(2劑間隔4週以上),其餘對象均接種1劑。疾管署提醒,若屬上述計畫對象且自113年10月1日以後未接種流感疫苗者,請踴躍前往接種,建議民眾可透過各地方政府衛生局網頁查詢鄰近合約院所名單,並向合約院所預約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