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元豪
」 言論自由 民進黨 資安法 檢查 帝王條款
二年條款鬆動2/陸配解職「拖」字能解?專家:行政訴訟必翻盤
民眾黨候任立委李貞秀具陸配身分,恐無法就任不分區立委,可能另類地替民眾黨是否貫徹「二年條款」解套。不僅如此,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日前也因陸配身分而遭解職,成為在任民選公職被解職首例,震撼各界,也讓具相似背景的村里長「挫著等」,深怕再被找碴隨時丟了飯碗。學者齊批,中央此舉不只把投給這些民選公職的選民視為草芥,更以行政命令凌駕法律,已經違憲。內政部2024年12月突然搬出《國籍法》,稱不允許公職持有雙重國籍,當時早已卸任的南投縣議員史雪燕,由於遲遲拿不出對岸出具的放棄身分文件,便被認定持有對岸與我國「雙重國籍」慘遭解職,遞補後高達15個月任期全不被中央承認,儘管南投縣議會依工作事實替史雪燕保住了薪水,但史雪燕仍著手行政訴訟,希望不只為自己「爭一口氣」,也要為未來陸配從政者撐起保護傘。CTWant調查,具陸配背景的民選公職中,除了1日慘遭解職的鄧萬華外,還有桃園市新屋蚵間里彭小林、台北市松山新益里王敏茹、新北市中和區崇南里林秀貞及新北市土城區延壽里滕月蘭等4位里長,都戰戰兢兢不知何時會「丟飯碗」,甚至被追討服務期間薪水,恐被迫「做白工」。一名直轄市民政官員指出,地方深知陸配里長被解職是政治角力下的犧牲品,面對中央來函,只能先用「拖」字訣,透過申覆、補件與緩辦等方式,希望拖過2026年里長任期結束,屆時若新一屆又當選,那是另案再起。「看拖到2028會不會政黨輪替了,」他坦言,只能以鴕鳥心態打模糊仗。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前排右三)是陸配民選公職遭解職「始祖」,儘管南投縣議會未追討薪資,目前並無實質財務損失,她仍力拼行政訴訟,要為陸配從政權撐起保護傘。(圖/黃威彬攝)銘傳大學兼任副教授楊穎超直指,內政部明知這項行政處分援引錯誤法規,陸委會還在一旁添柴火,整個中央「硬幹」到底,花蓮縣富里鄉公所無奈只能當「劊子手」,而陸配公職依照《行政程序法》第96條訴願處理,看來行政機關「面子掛不住」肯定是駁回訴願,一定不能避免走一趟行政訴訟,「司法過勞就是耗在這種沒有意義的事上」,他苦嘆。楊穎超批評,地方不敢批判而照單全收中央權威,即使中央行政命令明顯牴觸上位法仍面不改色,簡直是活脫脫台灣版「平庸的邪惡」,無論是聚焦法條的「合法性」,或兼顧情、理、法的「適法性」評估,都完全站不住腳,他呼籲民眾反思「我們真的要這種政府嗎?」長期關注國籍議題的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也直言,從2024年內政部拋出「鞭屍」卸職議員令時,自己早就示警,陸籍人士來台適用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外國人則適用《國籍法》,因此無涉統獨情感,而是法律上大陸地區人民「就不是外國人」。他強調,有鑑於兩岸特殊性,我方所有法律都將大陸籍人士與真正的外籍人士分開定義處理,比方《公投法》講述募款財源限制的第20條中,就分述外國籍和大陸地區的人民、團體、法人捐款限制,內政部如今不甩成文法,一路帶頭「超譯」法律,是最壞示範。廖元豪揭露,史雪燕日前訴願被駁回的政府答辯書中,內政部根本不敢寫出「中華人民共和國」7個大字,只敢以「中共政體」模糊帶過,就是避免官方自承兩國論,愈寫愈心虛。他諷刺,內政部現在很「懂玩」,有別於之前直接出手開鍘史雪燕,現在是拿各地鄉鎮市公所當「白手套」,像鄧萬華被解職,名義上就是富里鄉公所幹的,屆時若再有爭議,中央還能大玩地方藍綠矛盾與恐怖平衡,視人民參政權為無稽,實在可笑。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認為,外界一再推稱無法取得對岸放棄國籍證明,卻始終沒人正式向對岸提出申請,「何不嘗試看看呢?」此言一出引起各界譁然。(圖/報系資料照)曾任立委的中山大學政經系教授張其祿也說,這就是中央帶頭「陷人於罪」,兩岸問題連總統都無法妥善處理了,現在卻要人民來扛責。退萬步言之,只要拿《國籍法》第9條來看,當初陸配申請中華民國身分證時,若比照普通外國人處理,那就需要先放棄母國國籍,完成「歸化」手續後才能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如今中央若真要拿《國籍法》曲解兩岸關係,當初核發身分證的官員「要不要通通法辦圖利」?值得一提的是,三位受訪學者皆認為,一旦走向行政訴訟甚至釋憲這條路,陸配民選公職幾乎百分百「會打贏官司」,但由於行政程序冗長,當今內政部又已大刀砍向現役民選公職,將衍生薪給國賠問題,到時「又是全民埋單」,專家齊籲中央懸崖勒馬「不要再鬧了」。內政部回應表示,《國籍法》規定就職公職1年內完成喪失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這就是給予民選公職處理緩衝,實務上也適度放寬年限,像鄧萬華已就職超過2年半才被解職;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也回應,實際上並沒有人真的向對岸申請過放棄中共國籍「為何不嘗試看看呢」?
黨外在野大聯盟成立 黃國昌:民間已看不下去民進黨專制獨裁
由前立委鄭麗文發起籌組的「黨外在野大聯盟」今(11)日成立,邀請對象包含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館長」陳之漢、北一女教師區桂芝、政治大學教授廖元豪等。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很多民間人士看不下去民進黨搞大罷免就是選輸翻桌,想要重回一黨專制獨裁,也正因為看不下去,所以才有很多民間人士站出來,這種民間自發的組成,「我們都尊重,也希望讓台灣的民主更有活力」。「黨外在野大聯盟」今日上午舉行成立大會,共同發起人包括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中研院院士陳培哲、前立委郭正亮、前交通部長葉匡時、退休教授施正鋒以及網紅「館長」陳之漢等人。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這種民間自發的組成,大家都尊重,也希望讓台灣的民主更有活力。(圖/周志龍攝)對此,黃國昌表示,台灣本來就是民主多元社會,民進黨過去這段時間不斷營造,如果不順從民進黨就是中共同路人、就是親中舔共,但是台灣公民社會的智慧不會隨著民進黨口號起舞。黃國昌指出,在多元民主社會中,很多民間人士看不下去民進黨搞大罷免就是選輸翻桌,想要重回一黨專制獨裁,讓民進黨愛怎麼搞就怎麼搞,去徹底癱瘓國會監督能量。所以民進黨未來媒體置入要花多少錢、養網軍要花多少錢,國會通通沒有監督的能量,要還給勞工的假期,只要民進黨搖頭,通通都不用想。「台灣要走回過去一黨專制的老路嗎?」黃國昌強調,就是因為看不下去,所以才有很多民間人士站出來,這種民間自發的組成,「我們都尊重,也希望讓台灣的民主更有活力」。
帝王的逆襲1/資安法「檢查非公務機關」霸王條款再闖關 美方態度居關鍵
紀錄全都露!八年前時任閣揆的賴清德曾推動《資訊安全管理法》(資安法),其中「政府不需法院同意,即可檢查非公務機關」的條文被喻為帝王條款,遭批行政機關違憲擴權,條文最後由綠委自行刪除、未入法。本週四「資安法」再度排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此帝王條款也被夾帶企圖捲土重來,並可能在現階段大罷免的慌亂陰霾中,矇混過關!回顧2017年,行政院就曾多次公開強調《資安法》非及於所有民間企業,檢查對象也是組織、而非個人,但當年中華人權協會就反駁,草案條文充斥不確定法律概念,一旦被濫用,人權堪慮;連資深檢察官也質疑,國安監聽都要搜索票,為何唯獨資安不必?現階段遇有國安與資安疑慮,政府部會沒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不能以「行政檢查」之名搜查非公務機關的資訊設備。一旦《資安法》帝王條款完成三讀,數發部就能會同各單位以「資安」為由,堂而皇之進入民間機構執行行政檢查,且民間機構不得拒絕,否則重罰。朝野立委大罷免之際,賴政府大舉搜查國民黨地方黨部、羈押在野黨主席,遭批選擇性辦案,如今資安法修法,在野黨聯很憂心行政機關擴權。圖為北檢大舉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羈押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迄今(圖/報系資料照)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去年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即使在野立委辯稱該條款無罰則且有保護個資的規定,仍被大法官解釋違憲。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再擔心損及個人隱私,這算不算雙標?行政機關手握裁量、許可權,現在又能直接進民間企業檢查,權力更甚於立院當初爭取的調查權,會不會以資安為由「搜A案查B案」,當然會令人憂慮紅線在哪?一位金融業主管表示,資安最大挑戰其實是人,軟硬體就算再好,一旦執行的人不守法仍是白搭,民間電信、金融、媒體業者掌握大量個資、營業機密,若在資安法帝王條款實施後外洩,政府若不認有責,業者賠給客戶的錢恐賠不完。當年,《資安法》被列為綠營最優先法案,時任閣揆賴清德主持行政院會通過草案,5月送入立院後完成一讀,但在司法委員會審查時卻卡關一年多,直到綠委主動宣布刪除帝王條款,隔年5月才完成立法。卡關最大原因在於「行政檢查權」爭議太大,即使昔日親綠的澄社學者都曾為文勸諫小英政府「勿學大陸政府管制民間企業的那一套」。外界則痛批,不具司法警察調查權的行政機關,有權直接進入民間公司,檢查資訊系統,業者不能拒絕,行政權擴非常明顯。政院當時曾火速澄清,說明行政檢查有前提,民間公司必須符合「資安維護有重大缺失」,或「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才能進行,但傳出多家在台外商不相信官方保證,擔心商業機密外洩,要求行政院正面表列,保證不搜查在台外商,但被政院拒絕。當初在野黨推國會改革案,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質疑,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擔心傷害個資隱私及營業機密。(圖/黃耀徵攝)曾全程參與2017年資安法立法過程的「業界人士」告訴本刊,當年政院雖解釋政府可直接檢查的「非公務機關」是以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等實體或虛擬資產、系統及網路)、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為主」,沒有科學園區內廠商,但「為主」二字,代表定義權由政院說了算,反引發更多疑慮。該人士說,政府當年對民間企業反彈,立場強硬,引發AIT高度關切,並曾盛大策劃一場公聽會,公開探討資安法對於企業的衝擊,時間還刻意排在立院司委會完成初審後,「警告用意很明顯」。最後帝王條款卻在司法委員會初審時被綠委主動刪除,時任綠營「英系」召委蔡易餘曾坦承,撤案是因擔心未來行政機關以擴權式發動檢查,外界則解讀「AIT關切奏效」。已的前法務部長羅瑩雪2017年曾警告,行政機關可不需搜索票,隨便找個與資安、公益有關含糊理由,堂而皇之進入任何私人場所徹底檢查,業者還不能拒絕,基本人權、財產權、隱私權、正當程序、民主法治全拋腦後,台灣將成警察國家,言猶在耳,當年賴揆如今已貴為賴總統,資安法帝王條款也再度捲土重來,也讓審查結果更受矚目。
帝王的逆襲2/資安法修正藏禁抖音條款民企亦適用 電視廣播新聞網站遭鎖定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5月11日在立院受訪時,曾直接點名某平面媒體及某有線電視台,一直當中共傳聲筒「媒體的存在價值必須重新檢討」,大罷免結束後「應好好檢討台灣媒體法律是怎麼樣」,外界好奇其底氣究竟為何。一名立委指出,柯總召非發牢騷而已,因綠營力推「國安10法」已陸續排入立院委員會議程,部份內容遭疑大幅限縮新聞自由。例如,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案中的「可行政檢查民間企業」帝王條款,適用對象涵蓋通訊傳播領域,包括公民營電視台、有線電視及廣播,以及平面媒體經營的網路新聞平台都在內,政府未來能用「資安」、「國安」重大疑慮為由,不需搜索票,就能「派員或委外」進入民間單位行政檢查,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此外,資安法修正案並將「禁tiktok條款」提升到法律位階(草案第11條),不僅明令禁止公務機關不得下載、安裝或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要求公務機關「自行或委外營運場所」提供公眾視聽或使用的「傳播設備」(例如電視牆)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也適用。草案第27條也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權要求「非公務機關」也必須禁止下載、安裝、使用所謂「危害國家資安」產品,至於哪些數位產品屬於「危害國家資通安全」性質,由中央目的事主管機關訂定備查內容,違者可重罰。行政單位目前用行政命令禁止公務機關使用抖音等對岸APP,但政院版資安法修正案中將禁令提升至法律位階,並授權政府得限制特定非公務機關禁止使用上述軟體(圖/中新社)值得注意的是,第27條條文的「說明欄」赫然標註,「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囊括「反滲透法」已明訂的「滲透來源實質控制者提供的產品」(例如tiktok),但限制可超越反滲透法禁止範圍,遭質疑「貓膩藏在立法說明中」,因條文一旦三讀,哪些大陸軟體公民營機構要被禁止,全是數發部說了算,但政府如何禁止民間企業的電腦也安裝tiktok、小紅書等軟體,民間業者若被行政檢查「查到」是否就要挨罰,目前都不明。一位跨足YouTube、抖音、tiktok的帶狀節目自媒體業者表示,包括他的節目在內,部份有線電視節目、平面媒體網站已經習慣引用大陸社群媒體內容,例如抖音、tiktok、小紅書上近期熱議的印巴之戰、川普訪沙烏地阿拉伯接受「搖頭舞」歡迎皆然,一旦資安法修正案三讀,新聞媒體引用陸媒畫面在公共場所播放,就可能觸法遭罰,雖然他的節目主力在YouTube,但未來是否會被政府鎖定,也很難說。淡江大學全球政經系兼任助理教授施威全表示,資安很重要,但民主國家多半委託具公信力的國際大型資安公司代為檢查公私部門,不會由政府親力親為,因政府資安防護能量有限,僅預防公部門遭駭就疲於奔命,若還堅持政府直接進入民間企業行政檢查,終將引發「政府外包自己人檢查」疑慮,萬一個資、營業機密外洩,政府難辭其咎,若業者提告,政府得用納稅人血汗買單,只會越管越亂,治絲益棼。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政府以「急迫性」為由,要求隨時可到公民營單位資安行政檢查,但外國作法都堅持「程序中法院要有角色以防濫權」,尤其我國法院已有相關「因應急迫性」的設計,政院不該再要「空白授權」;美國法院早有判例嚴禁美國警察「無搜索票」查看民眾手機,更遑論電腦設備,未來若連民間企業都禁使用抖音、小紅書等大陸軟體,恐已踩到「妨礙言論新聞內容自由」的紅線。藍委葛如鈞強調,外界質疑政府辦藍不辦綠,朝野互信薄弱,他反對行政機關以資安為名擴權,也不允許資安法帝王條款「復辟」(圖/周志龍攝)藍委葛如鈞則說,現在檢調全面搜查在野黨部、拘禁反對黨主席,外界質疑政府辦藍不辦綠,他反對行政機關以資安為名擴權,也不允許資安法帝王條款「復辟」。交委會立委黃健豪則強烈反對政院要求行政檢查空白授權,所有細節都政院自己說了算,尤其檢查標的遠比「反滲透法」對象更寬,他將提案比照2017年作法,主動刪除帝王條款與危害個資、營業機密、新聞自由之虞條文。
帝王的逆襲2/資安法修正藏禁抖音條款民企亦適用 電視廣播新聞網站遭鎖定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5月11日在立院受訪時,曾直接點名某平面媒體及某有線電視台,一直當中共傳聲筒「媒體的存在價值必須重新檢討」,大罷免結束後「應好好檢討台灣媒體法律是怎麼樣」,外界好奇其底氣究竟為何。一名立委指出,柯總召非發牢騷而已,因綠營力推「國安10法」已陸續排入立院委員會議程,部份內容遭疑大幅限縮新聞自由。例如,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案中的「可行政檢查民間企業」帝王條款,適用對象涵蓋通訊傳播領域,包括公民營電視台、有線電視及廣播,以及平面媒體經營的網路新聞平台都在內,政府未來能用「資安」、「國安」重大疑慮為由,不需搜索票,就能「派員或委外」進入民間單位行政檢查,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此外,資安法修正案並將「禁tiktok條款」提升到法律位階(草案第11條),不僅明令禁止公務機關不得下載、安裝或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要求公務機關「自行或委外營運場所」提供公眾視聽或使用的「傳播設備」(例如電視牆)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也適用。草案第27條也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權要求「非公務機關」也必須禁止下載、安裝、使用所謂「危害國家資安」產品,至於哪些數位產品屬於「危害國家資通安全」性質,由中央目的事主管機關訂定備查內容,違者可重罰。值得注意的是,第27條條文的「說明欄」赫然標註,「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囊括「反滲透法」已明訂的「滲透來源實質控制者提供的產品」(例如tiktok),但限制可超越反滲透法禁止範圍,遭質疑「貓膩藏在立法說明中」,因條文一旦三讀,哪些大陸軟體公民營機構要被禁止,全是數發部說了算,但政府如何禁止民間企業的電腦也安裝tiktok、小紅書等軟體,民間業者若被行政檢查「查到」是否就要挨罰,目前都不明。行政單位目前用行政命令禁止公務機關使用抖音等對岸APP,但政院版資安法修正案中將禁令提升至法律位階,並授權政府得限制特定非公務機關禁止使用上述軟體(圖/中新社)一位跨足YouTube、抖音、tiktok的帶狀節目自媒體業者表示,包括他的節目在內,部份有線電視節目、平面媒體網站已經習慣引用大陸社群媒體內容,例如抖音、tiktok、小紅書上近期熱議的印巴之戰、川普訪沙烏地阿拉伯接受「搖頭舞」歡迎皆然,一旦資安法修正案三讀,新聞媒體引用陸媒畫面在公共場所播放,就可能觸法遭罰,雖然他的節目主力在YouTube,但未來是否會被政府鎖定,也很難說。淡江大學全球政經系兼任助理教授施威全表示,資安很重要,但民主國家多半委託具公信力的國際大型資安公司代為檢查公私部門,不會由政府親力親為,因政府資安防護能量有限,僅預防公部門遭駭就疲於奔命,若還堅持政府直接進入民間企業行政檢查,終將引發「政府外包自己人檢查」疑慮,萬一個資、營業機密外洩,政府難辭其咎,若業者提告,政府得用納稅人血汗買單,只會越管越亂,治絲益棼。藍委葛如鈞強調,外界質疑政府辦藍不辦綠,朝野互信薄弱,他反對行政機關以資安為名擴權,也不允許資安法帝王條款「復辟」(圖/周志龍攝)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政府以「急迫性」為由,要求隨時可到公民營單位資安行政檢查,但外國作法都堅持「程序中法院要有角色以防濫權」,尤其我國法院已有相關「因應急迫性」的設計,政院不該再要「空白授權」;美國法院早有判例嚴禁美國警察「無搜索票」查看民眾手機,更遑論電腦設備,未來若連民間企業都禁使用抖音、小紅書等大陸軟體,恐已踩到「妨礙言論新聞內容自由」的紅線。藍委葛如鈞則說,現在檢調全面搜查在野黨部、拘禁反對黨主席,外界質疑政府辦藍不辦綠,他反對行政機關以資安為名擴權,也不允許資安法帝王條款「復辟」。交委會立委黃健豪則強烈反對政院要求行政檢查空白授權,所有細節都政院自己說了算,尤其檢查標的遠比「反滲透法」對象更寬,他將提案比照2017年作法,主動刪除帝王條款與危害個資、營業機密、新聞自由之虞條文。
帝王的逆襲1/資安法「檢查非公務機關」霸王條款再闖關 美方態度居關鍵
紀錄全都露!八年前時任閣揆的賴清德曾推動《資訊安全管理法》(資安法),其中「政府不需法院同意,即可檢查非公務機關」的條文被喻為帝王條款,遭批行政機關違憲擴權,條文最後由綠委自行刪除、未入法。本週四「資安法」再度排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此帝王條款也被夾帶企圖捲土重來,並可能在現階段大罷免的慌亂陰霾中,矇混過關!回顧2017年,行政院就曾多次公開強調《資安法》非及於所有民間企業,檢查對象也是組織、而非個人,但當年中華人權協會就反駁,草案條文充斥不確定法律概念,一旦被濫用,人權堪慮;連資深檢察官也質疑,國安監聽都要搜索票,為何唯獨資安不必?現階段遇有國安與資安疑慮,政府部會沒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不能以「行政檢查」之名搜查非公務機關的資訊設備。一旦《資安法》帝王條款完成三讀,數發部就能會同各單位以「資安」為由,堂而皇之進入民間機構執行行政檢查,且民間機構不得拒絕,否則重罰。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去年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即使在野立委辯稱該條款無罰則且有保護個資的規定,仍被大法官解釋違憲。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再擔心損及個人隱私,這算不算雙標?行政機關手握裁量、許可權,現在又能直接進民間企業檢查,權力更甚於立院當初爭取的調查權,會不會以資安為由「搜A案查B案」,當然會令人憂慮紅線在哪?朝野立委大罷免之際,賴政府大舉搜查國民黨地方黨部、羈押在野黨主席,遭批選擇性辦案,如今資安法修法,在野黨聯很憂心行政機關擴權。圖為北檢大舉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羈押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迄今(圖/報系資料照)一位金融業主管表示,資安最大挑戰其實是人,軟硬體就算再好,一旦執行的人不守法仍是白搭,民間電信、金融、媒體業者掌握大量個資、營業機密,若在資安法帝王條款實施後外洩,政府若不認有責,業者賠給客戶的錢恐賠不完。當年,《資安法》被列為綠營最優先法案,時任閣揆賴清德主持行政院會通過草案,5月送入立院後完成一讀,但在司法委員會審查時卻卡關一年多,直到綠委主動宣布刪除帝王條款,隔年5月才完成立法。卡關最大原因在於「行政檢查權」爭議太大,即使昔日親綠的澄社學者都曾為文勸諫小英政府「勿學大陸政府管制民間企業的那一套」。外界則痛批,不具司法警察調查權的行政機關,有權直接進入民間公司,檢查資訊系統,業者不能拒絕,行政權擴非常明顯。政院當時曾火速澄清,說明行政檢查有前提,民間公司必須符合「資安維護有重大缺失」,或「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才能進行,但傳出多家在台外商不相信官方保證,擔心商業機密外洩,要求行政院正面表列,保證不搜查在台外商,但被政院拒絕。當初在野黨推國會改革案,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質疑,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擔心傷害個資隱私及營業機密。(圖/黃耀徵攝)曾全程參與2017年資安法立法過程的「業界人士」告訴本刊,當年政院雖解釋政府可直接檢查的「非公務機關」是以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等實體或虛擬資產、系統及網路)、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為主」,沒有科學園區內廠商,但「為主」二字,代表定義權由政院說了算,反引發更多疑慮。該人士說,政府當年對民間企業反彈,立場強硬,引發AIT高度關切,並曾盛大策劃一場公聽會,公開探討資安法對於企業的衝擊,時間還刻意排在立院司委會完成初審後,「警告用意很明顯」。最後帝王條款卻在司法委員會初審時被綠委主動刪除,時任綠營「英系」召委蔡易餘曾坦承,撤案是因擔心未來行政機關以擴權式發動檢查,外界則解讀「AIT關切奏效」。已的前法務部長羅瑩雪2017年曾警告,行政機關可不需搜索票,隨便找個與資安、公益有關含糊理由,堂而皇之進入任何私人場所徹底檢查,業者還不能拒絕,基本人權、財產權、隱私權、正當程序、民主法治全拋腦後,台灣將成警察國家,言猶在耳,當年賴揆如今已貴為賴總統,資安法帝王條款也再度捲土重來,也讓審查結果更受矚目。
罷免入校園2/教育中立再成焦點 校園內政治活動引發討論
全台大罷免熱火正燒,罷免連署站遍布各地,立院康姓助理今(17日)將罷免直播連結傳至學生群組並非第一樁政治跨足校園事件,元智大學日前被發現在校園內竟擺設罷免攤位,引發學生不滿。政治干預教育問題重現,學者呼籲政黨勿將手伸進校園,學校也應以此為戒,嚴格相關規範。民進黨全力推動大罷免,其中35名國民黨立委已進入二階段。15日有媒體接獲元智大學學生投訴,校園書店內竟擺出罷免桃園6席藍委的連署,並寫著「光復桃園」,引發學生批評,校園不是特定政黨的勢力範圍,校方於事後要求商家撤除罷免站,強調未來將加強宣導教育中立。民進黨立委王義川日前在社群媒體發出影片,影片中他向幼童宣講「藍白惡修三法」,遭批卑劣下流,王義川事後解釋當日是私人聚會,下面都是朋友的小孩。(圖/報系資料照)此類政治干預校園事件並非第一樁,去年6月時,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在台南某高中畢典致詞時,鼓勵學生要常反思,並以立法院青鳥行動舉例,提到「這是一件正確的方向」、「對抗立法院聲援立法院」、「反黑箱反擴權」,遭藍委批評用致詞洗腦學生,把政治帶入校園;民進黨立委王義川也曾在去年12月向一群「拿著氣球過聖誕」的幼童們痛訴「立法院修惡法」,引發網友批評將政治帶入校園,對著幼童洗腦。回顧過去,民進黨在創黨初期高喊「黨軍政退出校園」,呼籲大學自治、學術自由、教育及行政中立,可現今卻多次將政治力介入校園,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對此痛批,民進黨永遠雙標,過去說黨政軍退出媒體,結果民進黨大肆進入媒體,甚至掌控媒體,豢養媒體,豢養媒體人,校園裡的學生會也納入下線組織,「這不叫做干預校園、黨政進入校園,什麼叫做黨政干預校園、進入校園?」大罷免遍地開花,連署進入校園問題接連發生,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呼籲,各學校應以此風波為警戒,訂定校園規範。(圖/黃耀徵攝)根據《教育基本法》第六條,學校不得為政治特定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表示,《大學法》修正後,黨軍政就全面退出校園,身為執政黨應更注意此法則,杜絕校園倡議、拉票、競選、連署等行為,不要讓政治干涉教育。而對於近期「罷免攤位」風波,廖元豪則呼籲各政黨不要將勢力帶入校園,全台罷免遍地開花,應到別處設置;各個學校也應引以為戒,趁此期間再次加嚴規範,避免此類問題接連發生。
國籍大小眼1/「鞭屍」卸職議員奏新兩國論序曲?內政部玩弄陸配參政挨批瀆職
近日內政部針對個案指名道姓已卸任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聲稱她因就職日一年內無法完成放棄對岸國籍,已於2日正式解職。學者批評這項行政處分形同「火車過站才吹哨」,更是對於卸任議員「鞭屍」,霸凌、歧視與剝奪特定國民的參政權。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今10月底陸配在台人數已近40萬人口,為近20萬其他外國籍配偶的2倍。其中,依法取得我方身分證的陸配將近20萬人。然而,首位陸配的台灣民意代表史雪燕2021年遞補上任南投縣議員,2022年底卸任議員後,竟隔了兩年無預警遭內政部發文「解職」。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直指,這就是政治操作,畢竟史雪燕卸職近2年,若真該處理,內政部拖這麼久「不是自證瀆職嗎?」他說,中華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提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本質上根本就不承認對岸政權,「不存在的東西如何放棄」,而陸配在台灣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之時,就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至於中共內部要算「除戶籍」還是「除國籍」,「中華民國總統都管不著了,小老百姓奈他何」。賴清德總統近日與新住民對談,推崇出身馬來西亞的立委羅美玲(站立者)是民進黨推動多元族群權益的第一品牌,內政部卻對出身對岸的新住民設下重重參政關卡。(圖/翻攝自立委羅美玲臉書)廖元豪還舉例說,早些年有陸客在台因意外電死了,當時家屬依據《國家賠償法》請求賠償,法官便因著本國人民適用法判決,甚至載明「大陸地區人民就是國民」並裁定國家賠償,「所以這些現在都要提釋憲推翻嗎?」他說,內政部看準行政訴訟,就算解職者打官司贏了,民代任期早就結束,也無法以假處分處理,李貞秀根本來不及就職。文化大學行政管理系兼任副教授楊穎超則憂心,總統賴清德自國慶文告「新兩國論」喊得震天響,如今真的動了起來,拿陸配參政權開刀只是序曲,恐怕接下來會逐步棄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身分問題一律比照外國人,以《國籍法》處理之,即使真的窮盡一切行政救濟手段,甚至最後來到釋憲,大法官也是執政者「自己人」,「你根本玩不過他」。本刊調查,台灣近年以陸配、外配等名義角逐立委者眾,推薦的政黨也紛紛以身分為介紹,希望族群融合與政黨多元搏得民眾認同。執政的民進黨便於第10屆2020年首度提名馬來西亞新住民出身的羅美玲擔任不分區立委並連任至今,羅美玲更數度擔任主管國籍法規的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也曾於2016年派出出身內蒙古的桃園新住民文化交流協會理事長牛春茹為候任不分區,然當屆並未遞補當選。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認為,中華民國根本不承認對岸政權,若要求放棄對岸國籍才能合法就任公職,形同明文入法支持兩國論。(圖/黃耀徵攝)至於新興的民眾黨,本屆則有出身越南的立委麥玉珍正任職中,而民眾黨原有意在不分區名單放入來自上海的徐春鶯,後因備受批評與對岸當局往來密切,臨陣改派來自湖南的李貞秀候任立委,原可望受惠民眾黨「兩年條款」,於2026年遞補就任立委,近日內政部卻發文「解職」陸配出身的史雪燕,外界憂心此例一開,相似背景的李貞秀就任立委「恐怕將落空」。李貞秀則於9日向本刊強調,來台第30年,年年合法納稅,還生了5個台灣之子,也老早就繳回對岸身分證與護照,事業與家庭都在台灣,跟對岸政治當局也無任何往來,民進黨拿她來祭旗,不甩《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領中華民國薪水的執政黨官員,反過來帶頭霸凌陸配新住民,剝奪人民的正當合法權益。 李貞秀強調,兩岸積累的歷史因素,中華民國的法律根本沒將「大陸地區人民」視為外國人,退萬步言自己一生都是本國人只是「晚點拿身分證」,她會窮盡一切救濟途徑,捍衛就任立委的合法權益,絕不會被摸頭忽悠。內政部強調,依《國籍法》規定,史雪燕本應於2022年8月前向南投縣議會提出完成喪失他國國籍證明文件,南投縣議會未依法確認史雪燕的辦理情形,內政部只好兩度去函縣議會,確認沒有資料,才在2024年12月2日依《國籍法》規定解除史雪燕議員公職,公文往返與經辦也需要時間,並無瀆職問題;至於李貞秀就職則尚未發生,內政部無從回應。
欺下害上2/法院認證據未保全有損人民權益 學者斥:應依法追究
針對新冠疫苗受害者家屬向總統「告御狀」,衛福部卻仍堅稱相關審議錄影錄音未保存,立委廖偉翔痛批衛福部被判決敗訴,就是連行政法院也看不慣疫苗救濟審議過程流於形式、空洞,甚至疑似淪橡皮圖章,他不排除提案修法提升疫苗審議辦法的法律位階。學者更直斥,審議資料本應保存以利日後釐清爭議,公務機關卻輕率銷毀、犧牲人民權益,違背正當程序應依法追究。廖偉翔說,衛福部進行中的健保總額談判會議、藥害救濟審查會議記錄都能保留、上網公開,不解新冠疫苗救濟審議會議錄音為何「有錄音、不保存」,難怪外界懷疑政府公信,他要求衛福部立即按照法院判決「公布會議錄音」,否則他將提案修法,將疫苗救濟審議辦法位階提高到法律,回應民意。疫情期間,時任衛政官員陳時中、吳秀梅等人都曾因疫苗採購、研發等爭議被控圖利、瀆職,然當時北檢以「查無實據」全數簽結。如今檢方著手偵辦「超思雞蛋案」,當時同被列為重點弊端的疫苗相關案情是否會出現轉折,國人正密切觀察。綠營人士指出,前後任衛福部長陳時中、邱泰源雖同屬「英系」,蔡總統任內原有意安排邱泰源接替參選台北市長的陳時中,但當時陳力薦次長薛瑞元接班,且兩人對「再生醫療法」、「健保總額分配」主張相左,互生心結,但兩人都否認,如今邱被提拔為衛福部長,能否展現衛政新格局也令人矚目。一位沒有慢性病史的42歲婦人,在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後,引發急性腦水腫猝死,三總醫師除了在死亡證明書上開列死因與接種疫苗有關,更將搶救過程寫成論文刊登國際期刊。圖為三軍總醫院醫學大樓(圖/翻攝自三總臉書)高等行政法院日前曾針對一起新冠疫苗受害者救濟案做出判決。據「111年度訴字第1511號判決書」內容顯示,法官質疑主審該救濟案的疫苗救濟審議第179次會議,「缺乏事證顯示多數委員出席」,因此會議採「共識決」,違背「衛福部疫苗受害救濟辦法」中、設置審議小組,引進多元化專家委員審查的宗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法官在判決書中語重心長寫下,審議小組應依法進行審查及決定,否則就易流於「由投票部隊」(審議委員皆由衛福部指派)完成名實不符判斷。惟因衛福部審議辦法未規定「最低出席人數」、「表決方式」、「決議結論的最低同意比例門檻」,若衛福部在開會前,未能清楚調查與會委員人數,卻堅持採共識決,事後製作會議記錄內容,也只有記載「結論」,將無法證明審查委員確實在會中「實質討論」,已違背正當法律程序。判決書還說,衛福部只提供參與線上討論的委員簽到名單,「無詳實會議紀錄」、「無開會錄音檔案可查」,會議是否確實進行實質審查,無從考證,對於家屬指控衛福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審查,未必全然無據,因而判決衛福部敗訴。新冠疫苗採購、研發案與與「進口雞蛋案」當初都引發極大的民怨,迄今在野黨也揚言務必查弊到底,釐清真相。(圖/記者黃耀徵攝)「接種疫苗可能有不良反應,能否獲救濟,攸關人民權益,有錄音卻不保存,不僅奇怪,還有違法之虞」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法律對公部門檔案保存有明確規定,包括《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皆然,公部門說有錄音、卻沒保存,依法應追究。《政府資訊公開法》揭示政府資料「原則公開」,若純粹只是內部會議資料「得不公開」,但仍須保存,北市府京華城案保存大量開會記錄就是例子。他並表示,即使只是內部紀錄,仍可對特定利害關係人(例如疫苗受害者)公開,新冠疫苗救濟審議,攸關申請救濟民眾權益,申請救濟者自有權得知准駁過程、理由,一旦發生訴訟,才可釐清爭議。行政部門常以「會議紀錄若曝光,沒專家願受聘審查」,廖元豪直言,《公司法》對民間企業規範詳盡,至於公部門反而不需比照辦理,他以NCC諮詢委員為例說明,NCC委員權力大到可以關掉電視台,名為「諮詢」實為「決策」,當然也要面對外界檢驗,利害關係人才可援引《行政程序法》救濟,請求法院協助調閱審查過程文件;若擔心曝光就別接委員」,如此參與審查的專家才會愛惜羽毛,不會輕言放棄「實質審查」,淪為行政部門的橡皮圖章。
廢死釋憲案周五宣判 審議式民調八成反廢死
由37名死囚共同聲請的「廢死釋憲案」判決結果將於20日出爐。中華人權協會與台灣審議民主協會18日舉行記者會,公布審議民主公民會議成果,調查發現,參與公民會議的公民仍有8成以上反對廢除死刑,主張廢死者從17%大幅降為9.2%,未表態者由1.4%提升至10.6%。此次成果發表會由高思博主持,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引言,台灣審議民主協會理事長朱雲鵬、政治大學教授廖元豪、中研院教授楊文山進行結果分析,計畫於5月20日啟動,6月20日完成第一階段大樣本民調,共有3003位樣本;7月13日進行第二階段審議式公民會議,有141位公民參加並進行後測。經調查發現,參與公民會議後,主張廢死者從17%降為9.2%,反對廢死者由81.6%下降80.2%,未表態者由1.4%提升至10.6%,顯示反對「廢除死刑」者超過8成。高思博表示,經過審議會議後,反對廢死者的比例維持在80%左右,反而是支持廢死者明顯減少,轉為不表態,可見廢死與否,對民眾而言,仍屬於過度理想化的概念,需要停一停,並期盼大法官以司法公信力為念,切莫執著於政治或個人價值而與社會價值觀對立。高思博指出,這屆大法官的任期將屆,他呼籲大法官應該以司法公信力作為最核心的考量,並對大法官被提名人喊話,司法積極主義不能濫用,否則將傷害司法公信力;尤其如果要依憑特定的政治力量貫徹個人價值觀,與社會價值觀對立,是自毀司法公信力之舉。高思博呼籲立法院,此次民調跟審議民主的結論都顯示,民眾絕大多數支持死刑,但也認同死刑制度有改善空間,將來不論憲法法庭如何判決,立委都可以思考如何改善,讓司法制度更加完善。
性平教育新規「禁止師生戀」 專家憂:恐成分手復仇寶典
行政院昨日宣布《性別平等教育法》新增規範禁止師生戀,此前大學校園也傳出師生發展私人感情的爭議案件,當中包含台大社會系前助理教授李明璁,被女學生指控涉嫌誘導發生情感。學者認為,師生戀本就存在權力不對等的問題,一旦感情發生矛盾或衝突,必然出現更多紛爭,現在政府又將這起現象入法,未來恐怕屢爆分手不睦、想透過法律毀掉對方的情況。跟隨「Me too」效應,一名女學生6月中旬在網路自爆,10多年前以加簽選課的方式認識李明璁,兩人交換MSN、常半夜聊天,接著李明璁以感情受挫且難以承受為由,頻繁提出邀約,兩人交往很久以後,女學生意外得知李明璁同時也和其他女學生交往,這才意識到「李明璁利用師生不對等位置,『誘導』女學生發展私人感情,且學生源源不絕」。消息經網路擴散後,台大社會系很快回應強調案件已由台大性平會處理。但女學生不滿系方態度消極,批評系方「作為一個有一定社會聲量的教育單位,難道沒辦法倡議機制改革?沒有其他能夠主動介入的方式?」政大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說,大學師生都是成年人,理應有認知保持師生關係,但如果兩人發生戀情,系所方還有學校在處理上,態度都會比較猶豫。世新大學社會心理系副教授詹昭能提到,人與人日久生情是很自然的事情,不過師生戀本就存在權力不對等的問題,再加上戀愛本不保證成功,一旦感情發生矛盾,必然出現更多紛爭,現在政府又將這起現象入法,未來恐怕發生分手不睦,欲以法律毀掉對方的情況。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平權招生違憲 亞裔、白人學生受惠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6月29日裁定,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將種族作為招生考量因素的做法違憲。這一裁決顛覆了美國數十年來實踐的「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具有里程碑式意義,將對美國大學招生政策產生重大影響,預料對亞裔和白人學生有利,原先受惠的非裔和拉丁裔學生則會受衝擊。此外,美國最高法院6月30日繼之裁決,美國總統拜登的學貸減免計畫無效。這使拜登的競選承諾跳票,讓原本可從中受益的4000萬名美國人希望落空。最高法院表決以6比3駁回此案,在最高法院占多數的保守派大法官認為,美國聯邦法律沒有授權該計畫免除這項近5000億美元(約台幣15兆元)的債務。種族列招生考量 哈佛和北卡大違憲「平權措施」指大學在招生時考量學生種族等因素,以便給予少數族裔優待而實現各種族享有平等權利。但有些學校硬性規定招收某族裔學生比例,引發「逆向歧視」爭議。針對哈佛的訴訟由一群亞裔學生提起,他們聲稱哈佛的招生政策歧視亞裔,低估了他們的學術成就和高分。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2和6比3的表決結果,分別通過針對哈佛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的裁決。這些裁定遵循了意識形態路線,包括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在內的6名保守派大法官都投贊成票,其中3人是前總統川普任內提名。另3名自由派大法官則在意見書中譴責裁決。大法官言詞交鋒 憲法不以膚色考量大法官羅伯茲指出,大學收生須依據學生的經歷來考量,而不是根據種族,但大學卻長期得出錯誤結論。非裔保守派大法官湯瑪斯也堅稱,憲法不能以膚色為考量。隸屬自由派的美國史上首位非裔女性大法官傑克森則指,該裁決「對我們所有人來說是一個悲劇」,她主張法律理應用來減少根深蒂固的不平等,還與同為非裔的湯瑪斯展開言詞交鋒。2003年,美國最高法院在「格魯特訴波林格爾案」(Grutter v. Bollinger)中裁定,密西根大學優惠少數族裔的招生方式不違憲。此次最新裁決並未直接說推翻上述判例,但專家認為,美國高等院校幾乎不可能再考慮種族因素。而受影響最大的可能是哈佛等常春藤盟校,去年常春藤盟校錄取率已創歷史新低,想要擠進名校窄門越來越難。自由派再次挫敗 拜登表示極度失望此次裁定引發自由派陣營的抨擊。美國總統拜登表示「極度失望」,他說,「美國仍舊存在歧視…我認為,種族多元的大學更強大」。前總統川普則稱這是「美好的一天…有利美國與全球其他國家競爭」。去年6月,保守派占多數的美國最高法院推翻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裁定,結束長達半世紀聯邦對墮胎權的保護,交由各州制定自己的墮胎法令。如今裁定依據種族因素招生違憲,是自由派的又一次重大挫敗。白人及亞裔學子 以法律手段爭權益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在大學入學種族議案方面,從1970年代起,美國從校園到社會便有所爭論。廖元豪認為,當時包含哈佛大學等菁英型大學,都會特別想辦法讓黑人等少數族裔優先保障入學,尤其哈佛大學的原告學生,除了白人,還有不少亞裔學子,均認為過去入學優惠措施都沒有囊括亞裔,而哈佛大學的亞裔學生又超過2成,因此決定透過法律手段爭取權益,最後說服了美國最高法院,即種族不可以成為大學申請入學的計分標準。
連任就全拿1/總統當8年提名15位大法官 學者、司法高層籲修憲破解
馬英九前總統任內最後提名的黃虹霞等4位大法官即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總統蔡英文日前成立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展開提名作業,遭藍營指責蔡英文在8年的總統任期內,提名全部15位大法官,形同全體大法官們將與蔡英文政府「黨政同步」,綠營則反咬大法官任期紊亂是馬英九當總統時造成的,雙方吵得不可開交,不過學者和資深司法界人士認為,憲法增修條文才是造成蔡英文可提名全體大法官的原因,呼籲修憲或修法,才能避免爭議。專研憲法的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指出,早期《司法院組織法》規定大法官任期為9年,而且可連任。不過2000年通過的《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因此,一位總統若能連任,8年任期內都有機會提名全體15位大法官。「這是一個數學問題」,廖元豪解釋。陳水扁前總統在2007年9月間提名4位大法官遭泛藍陣營封殺。(圖/報系資料照)「除非總統提名的大法官被立法院否決才無法填滿!」廖元豪指出,上述例外發生在2007年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期間,當時政治環境是朝小野大,在立法院占多數的在野黨否決了陳水扁提名的4位大法官,否則如果依照繼任的馬英九總統或現任的蔡英文總統,馬、蔡兩人都獲得連任,且所屬政黨在立法院都占絕對多數,當然都有機會和權力提名並任命全體大法官。對於綠營指責這是當初馬英九執政時期,面對大法官任期中辭職的前司法院長賴英照等人,要求繼任大法官做滿8年任期,才會導致現在的結果,廖元豪一樣認為這是憲法增修條文設計所致,他指出,《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文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因此「這是憲法與數學的正常結果,不怪蔡也不怪馬!」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呼籲,應以延長任期或提高立院同意權門檻等方式,避免總統提名全部大法官。(圖/黃耀徵攝)廖元豪建議,如要改變現況,可以透過修憲方式,把大法官任期延長為10年、甚至12年,這樣可以避免總統拿下全部的大法官,不過這樣做有兩大缺點,首先是修憲很困難、門檻比較高,另一是不容易找到適合的學者願意被提名為大法官,因為如果任期延長,在目前大法官年輕化的趨勢下,大學法律系教授幾乎都不願意在犧牲終身俸的前提下,65歲前就辭去教職當大法官,這樣大法官就無法吸引學界優秀人才。除非修憲像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一樣,讓大法官變成終身職,「這也是一種選項」。既然修憲不容易,因此廖元豪建議,可以透過修法,將立法院對於大法官的同意權提高為2/3的立委通過,使得大法官的任命至少有較高的「社會共識」,減少大法官人選的顏色色彩,也避免人們產生大法官有黨派傾向的誤解。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司法界人士則建議,只要修憲把大法官任期延長為9年,而且規定日出條款,將施行日期往後訂,例如2030年、或2050年施行,這樣不但連任的總統無法提名全體大法官,還可以避開目前藍綠惡鬥、各有盤算的僵局,因為把施行時間大幅延後,在瞬息萬變的政治情勢來說,誰也沒有把握能在多年後占有執政優勢,可能是藍綠都能接受的模式。
連任就全拿2/司法獨立但大法官例外? 蔡系大法官難判民進黨輸
兼任民進黨主席的副總統賴清德日前辭去大法官審薦小組召集人職務後,總統蔡英文改任命高齡91歲前司法院長翁岳生代理審薦小組召集人,法界普遍認為,提名4位大法官的權力又完全回到蔡英文身上。憲法學者廖元豪觀察,蔡英文總統提名任命的大法官,7年來推翻以往大法官不少重要的憲法解釋,讓外界覺得「蔡政府在大法官的戰場上,沒有敗過」,社會觀感實在不好。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指出,以《黨產條例》違憲案為例,監察院2017年3月認為該條例「採用違法手段追求正義」,經全體監委同意後,以機關名義聲請釋憲,不料遭大法官會議在2018年10月駁回,大法官認為《黨產條例》未在監察院彈劾、糾正時受到阻礙,因此決議不受理。廖元豪質疑,監院過去曾多次針對法律問題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也都受理,不應改變這樣的憲政慣例。副總統賴清德身兼民進黨主席和總統參選人多重身分,在外界質疑下辭去大法官審薦小組召集人職務。(圖/總統府提供)廖元豪再舉前瞻案為例,立法院2017年7月間通過前瞻案,在野黨認為前瞻案的特別預算案程序有重大瑕疵,聲請釋憲並請求大法官急速處分,結果大法官會議在2018年5月間決議不受理,理由是聲請釋憲的38位立委中的高金素梅並未參與表決、沒有行使職權,所以不符聲請釋憲要件。廖元豪認為大法官這樣的解釋失之過苛。另外,農田水利會等案,透過蔡系大法官的釋憲,民進黨一樣也沒輸。至於蔡系大法官釋憲的連續性及立場,廖元豪也認為有問題,因為推翻太多以往大法官的解釋,未能維持釋憲機關立場上的一致。廖元豪舉通姦罪和強迫道歉兩大釋憲案為例,大法官都宣告違憲,與大法官以往立場南轅北轍,身為大法官應該以謹慎、小心的態度去面對前例才對。「像美國共和黨一心想推翻墮胎權的判決,(聯邦最高法院)撐了50年才改變!」大法官不受理前瞻案釋憲,遭在野黨和憲法學者砲轟。(圖/報系資料照)對於陳水扁當總統時第一次提名的大法官,廖元豪認為堪稱典範、「讓大家都服氣」,而且在野黨幾乎無人敢擋,因為即使這些大法官被提名人與民進黨相對親近,但黨派色彩沒那麼明顯,且多為溫和派諍友。後來這些大法官做了627號解釋,樹立大法官的中立形象,認為國務機要費案中的總統豁免權不及於第一夫人,讓大家看到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也不一定站在總統那邊。廖元豪表示,蔡總統提名任命的大法官,雖然不一定都會屈從總統,但外界看起來就像是總統的人馬,如果做出來的解釋又和蔡總統的政策一樣、對當局有利,民眾就會認為司法是總統的禁臠,在台灣人普遍不相信司法的現況下,人民對於憲法法庭的裁判,恐怕會直覺地說「不意外」。這種「用政治立場預測最準確」以及「蔡總統任命的大法官從來不判民進黨輸」的「觀感」,就是砍死司法、憲法的爛柴刀。美國前總統川普任內曾任命3名大法官,但他在輸掉大選後提出選舉無效之訴時,他任命的大法官都未支持。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曾說:「法官並非藉著政治承諾交換選票的政客」,廖元豪認為這應是對我國大法官的當頭棒喝。他呼籲現任大法官和未來的大法官被提名人,應該要有「我不是總統人馬」的氣節,行使釋憲權力也要節制,司法威信除了靠體制要完備,剩下就要靠大法官以小心謹慎的態度,去面對釋憲前例做出公正的解釋。
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4/違背憲法保障的正常法律程序 硬罰中天
NCC於2020年底對中天新聞台做出不予換照的決議,引發外界對將中天「關台」以打壓新聞自由的質疑。中天近日製作「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報導,系列四為《違背憲法保障的正常法律程序 硬罰中天》。報導指出,中天從被關台的前一年起,2019至2020年就被裁罰了1000多萬元,多是政治類新聞;反觀其他頻道無論犯多大錯誤都被輕輕帶過,明顯「雙標」的舉動除讓大批街訪民眾看不下去,直呼「不公平」,也讓法律學者直搖頭。報導指出,中天從被關台前一年起,2019至2020年就被開罰了1000多萬元,多是政治類新聞,更曾創下「2天就罰3次共200萬元」的紀錄;NCC的理由是「違反事實查證」,例如2019年3月27日「NCC開罰中天百萬民眾怒公器私用」,這則就罰了80萬元。報導指出,NCC於2019年3月27日決議以中天新聞台「播送韓國瑜占比太大」等理由,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合計開罰100萬元。時任中天新聞副總監代理總監彭愛佳曾在NCC會議中質疑,如果有某個電視台,每天播了60%的比例,都在誇獎蔡政府好棒、民進黨好棒,也有民眾去檢舉申訴,這個電視台會不會被罰?時任NCC副主委翁博宗卻無法精確答覆此問題,NCC更對中天新聞台單一頻道做出7種處分。不僅如此,中天新聞台報導「三市長合體 民俗觀點出現鳳凰雲展翅」,NCC依「違反事實查證和公序良俗」開罰40萬元;反觀其他頻道,在賴清德北上接行政院長這天,《民視》出現「龍頭昂首、神龍擺尾、天有異象,出現在中元普渡當天,時間點碰巧正好是宣布賴清德接任閣揆那天」;《華視》也出現了「地方開始傳說,這是象徵救世主降臨的優曇婆羅花」。同樣都有訪問氣象局或專家進行科學解釋,該有的平衡報導也沒少,卻只有中天被罰,最後更一審改判中天勝訴,雙標案例卻遠遠不僅這一樁。面對NCC的雙標,不僅街訪民眾直呼「有夠瞎」、「不公平」,就連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也以美國為例,表示若美國電視台都要拿政府的執照,且每幾年就換照一次、每換照一次就公審一次,那些電視台還敢批評、忤逆美國前總統川普嗎?何況以川普之狂,也沒有關閉任何一家媒體,可見媒體好不好,應該是讓閱聽大眾來決定的;公民批判可以對媒體批判,但最不適合對媒體指指點點、告訴媒體該做什麼內容的,就是政府。
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3/誰操弄國家機器殺人?下一個可能就是你
NCC於2020年底對中天新聞台做出不予換照的決議,使中天新聞台被關台,不過實際上在2020年5月就傳出總統府密件遭外流「要關中天」,密件內容提到,三位NCC新任委員中,一位是現任主秘,另兩位是媒改學者王維菁和林麗雲,「兩人偏綠,可以配合處理中天」。該傳聞雖立即遭總統府駁斥,但前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當時在臉書透露,有人告知中天關定了,行政院長蘇貞昌跟NCC很可能已經在秘密布局。NCC雖稱一切依法進行,行政院表示尊重獨立機關行使職權,總統府嚴正駁斥假訊息,「但一切證明照著劇本走」。中天近日製作「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報導,系列三為《誰操弄國家機器殺人?下一個可能就是你|誰謀殺了言論自由》。報導指出,中天為了保全52台,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遺憾的是,2020年12月7號遭駁回,12月11號中天電視從52頻道消失。NCC撤照中天理由有三點,包括一、多次違規遭民眾申訴,未能落實新聞專業;二、 內控與自律機制失靈,新聞製播受不當干預;三、大股東直接介入新聞製播。台中市前立委顏寬恒參加中二選區補選後,政論節目頻以顏寬恒當主角,包括《新台灣加油》、《鄭知道了》等名嘴,輪番批評顏寬恒及其全家。該報導提及,當時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質疑,用狂轟方式對特定候選人,甚至做不實的指控,「為什麼NCC可以放任這樣的情況發生?」立委傅崐萁也質疑,為什麼這麼多新聞台集所有的力量,通通在打一家人,小小一區立委補選,可以在電視上吵兩個月。當時NCC主委陳耀祥表示有觀察到這些現象,也收到檢舉,基本上會要求這些業者啟動自律,但被傅崐萁質疑NCC是要掩護到選後。該報導統計,光是媒體人周玉蔻的政論新聞就被檢舉百件,NCC只開罰一件40萬,等於抓一放九,並對其他電視視而不見,遲了十個月,直到2022年9月28號才開罰。然而,前NCC主委蘇永欽曾表示,蘇貞昌是不是有干預獨立機關,NCC的委員當然要對這點很確定,「這天知地知的事情」。該報導也提及鏡電視案,2022年1月19號取得電視台執照,帶隊取照的陳建平董事長隨即被董事會解任,是股東的裴偉已經請辭董事長,依法不能插手鏡電視新聞營運,卻處處是他操作痕跡,更有內部會議音檔流出,裴偉說執照過關是總統旨意。此事爆發後,裴偉澄清他是在亂講,但在野黨則認為,他是在替總統蔡英文扛黑鍋。該專題質疑,檢調查出什麼,黨政軍不是該退出媒體嗎?「綠能其他人就是不能」。該報導指出,中天新聞台關台隔天,就傳出NCC要管制網媒,NCC召開閉門座談會,要為數位通訊傳播法闖關做準備,但傳出與會的網媒、平台業者無法接受NCC訂製的法條內容,認為網路言論有沒有違法,應交由司法機關判定,而不是行政機關。沒想到事隔一年多,在今年九合一大選前,NCC提出「數位中介法」,草案達40多頁,擴權納管所有平台、載具、APP和使用者,其中爭議為18條,主管機關認為平台上,資訊為謠言或不實,可以向法院申請資訊限制令,法官在48小時內做出裁定,在法院裁定前,主管機關可以要求業者加註警告標誌。對此,巴哈姆特副執行長陳建仁表示,平台業者沒有能力去判斷特定的資訊是不是違法,平台業者為了免責,只有刪文這條路。PTT法務顧問許哲仁也認為,一旦指定PTT為指定平台,就等同於跟命令PTT關站是相距不遠。除此之外,還包括變相扶正洗白網軍,第40條編列25億為專責機構創立基金,除業務必要使用國有財產,還能由中央政府無償提供此機構使用。然而,這些荒唐的法條,引發民怒反彈,NCC才表示沒有強推,蘇貞昌說暫停第四場公聽會,但這會不會是緩兵之計,也引發關注。是誰在謀殺言論自由?該報導提及,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曾表示,這是解嚴以來,寒蟬效應最嚴重的時候,言論自由可能是最被打壓的時候。他說言論自由要保障的是反主流的、批判政府政策,還有批判主流風潮的這種才叫言論自由。2016年1月15日,蔡英文曾表示,她身後的總統府,離廣場上人民只有幾百公尺的距離,不過總統府裡的人就是聽不到人民的聲音,痛批政府無能、政府無心、政府無感、政府對人民的統苦麻木不仁。該專題以蔡英文這段話反諷,誰謀殺新聞自由,讓台灣新聞頻掉幾乎成一言堂,遭迫害的只有中天嗎?「下一個又是誰,什麼時候輪到你?」
6成3民眾不同意《中介法》 學者:條文讓人看了毛骨悚然
NCC推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發箝制言論自由而宣布暫緩。啟思民本基金會昨公布最新民調,有高達6成3民眾表示不同意該草案,而有6成民眾不滿意蔡政府保障言論自由表現;國民黨立委江啟臣直言,過去民進黨主張支持言論自由,但決策卻一再侵害言論自由,民調才會透露這樣的反感。民調顯示,對於「NCC研擬《數位中介法》草案,計畫將臉書等網路社交平台納入,強化政府監管。」非常同意者12.8%、還算同意20.2%、不太同意15.2%、非常不同意48.3%、不知道或沒意見3.5%。針對「數位中介法賦予行政機關可認定網路不實言論並加註警語,恐規避輿論監督。」同意者54%,42.5%不同意;至於「數位中介法讓政府有25億預算設立財團法人管理網路假訊息。」50.6%同意這是花公帑養網軍,44.6%不同意;對於NCC落實言論自由保障,不滿意者高達65.%;針對蔡政府保障言論自由的表現,僅35.2%滿意,有60.7%不滿意。江啟臣表示,即使是民進黨支持者都有59.1%同意政府會對利用數位中介法,透過加註警語來規避輿論監督;且有4成民進黨支持者,認為花25億設立財團法人是政府公開養網軍。而NCC作為獨立機關的滿意度,竟比蔡政府還低,絕對值得深刻檢討NCC的聲譽和獨立性。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數位中介法的立法立意不當,沒有保護消費者,只想限制使用,條文讓人看了毛骨悚然,世界沒有任何民主國家敢用這樣的法律來管制網路。媒體人蔡詩萍也說,數位中介法是對民進黨美麗島、創黨精神最大的嘲諷。
數位中介服務法 人權協會:比「文字獄」還要恐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發各界強烈反彈,行政院長蘇貞昌緊急踩剎車,NCC昨天發聲明表示絕對沒有「強推」法案,仍無法遏止民怨。該草案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逾3.6萬人表示反對,民意一面倒。中華人權協會昨發表聲明批評,該法有關內容比「文字獄」還要恐怖,NCC關閉電視台,現在更食髓知味,準備箝制全民言論自由,簡直是無法無天。NCC於今年6月底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公告中介法草案、徵詢意見,並預計在8月舉行4場公聽會。至昨晚截稿前,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僅145人支持該草案,高達3萬6032人反對,連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都發文捍衛言論自由,怒嗆要過此案,除非「over my dead body!」民進黨被疑是「假暫緩 真強推」中介法引發政府侵犯言論自由的疑慮,接連辦3場公聽會後,民間反對聲音愈來愈大,連許多本來不談政治的網紅臉書、頻道,甚至原本支持民進黨的粉專也就此草案表示反對,蔡英文總統的臉書已連續多天被反對意見洗板,蘇貞昌眼見反彈力道太強,已在19日出手,暫緩第4場公聽會,他要求相關部會積極溝通,待大家有共識,再持續進行。NCC昨日打破沉默,發出近800字聲明,表示中介法草案僅為初版,絕無「強推」,且未經NCC委員會議最後審議確定,也未提送行政院、立法院,因此沒有「需要撤回」問題。NCC強勢甩鍋卸責,亟欲撇清政治責任。NCC的聲明並未平息眾怒。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昨在臉書表示,蘇貞昌暫緩公聽會,只是避風頭,民進黨又不是沒有風頭過後,就強推修法的黑紀錄,「沒有高層指示,NCC會挑《數位中介服務法》來處理?」他奉勸民進黨不要再玩「假暫緩,真強推」的把戲。中華人權協會痛批,NCC之前不僅無視全民抗議關閉電視台,現在更食髓知味、膽子愈來愈大,準備透過制定《數位中介服務法》來箝制象徵台灣價值的「全民言論自由」,除了可憎更令人不恥,譴責蔡政府戕害人權。中華人權協會批評,根據該草案,若有數位言論被認定為「不當言論」,政府就可對數位平台加以控管,若平台方為捍衛言論自由而堅不刪除言論,政府就可以處百萬至千萬元的罰鍰,同時還可以透過電信手段阻斷業者的使用服務,簡直是無法無天。廖元豪斥拿「打假」 雞毛當令箭政大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昨透過臉書強調,「不實」言論依然受憲法保障,這個政府追打「假消息」執念非常強,幾乎已經變成「所有批評政府的都是假消息」的程度。有時是挑一點小錯就說假新聞,有時是把還有爭議的事說成假消息,甚至還把不同「意見」都說成是謠言。如今還要搞《數位中介服務法》去管網路言論,真是可悲,拿著「打假」的雞毛當令箭。連向來挺民進黨的作家苦苓都發文怒嗆民進黨,如果膽敢用多數暴力強制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我發誓這輩子就只和你們對著幹,直到把你們趕下台為止,沒有言論自由,抗中保台還有屁用?」苦苓:敢強制通過 就和你們對幹作家蔡詩萍昨也在臉書指出,民進黨最近屢犯眾怒,簡單來說就是得意忘形、忘了初衷,更直白地說,就是變傲慢了。「鄭南榕當年豪情萬丈,『爭取百分百的言論自由』而不惜自焚。」蔡詩萍語重心長地說,民進黨人若還有一絲絲念及鄭南榕的犧牲代價,就該為任何可能侵犯言論自由的國家暴力,感到可恥而謙卑。
王鴻薇砲轟藍營推薦公廣董監向綠靠攏 陳學聖指將嚴格審查
延宕多時的公廣董監事今天下午舉行審查委員會,但董監事候選人名單卻爆出爭議,除「卡管(台大校長管中閔)要角」台大歷史系教授陳翠蓮適任與否遭質疑外,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也痛批藍營推薦名單向綠靠攏、親痛仇快,點名其中的《鏡週刊》副總編李志德,及前華視新聞部經理黃兆徽兩人,嗆聲黨中央與其提名二人,不如將名額直接讓給民進黨算了。對此,國民黨公廣董監事審查委員、前立委陳學聖指出,他並不清楚國民黨該份名單「是誰決定的」,黨中央也未詳細說明推薦者被推薦的詳細理由,但黨中央也未要求包括他在內的四位審查委員「全力護航」,因此四位藍營審查委員,一定會嚴審,也包括國民黨黨中央提出的推薦名單。藍北市議員點名國民黨推薦的公廣董監事人選名單中的部分人士曾「損及國民黨形象」,痛批黨中央向綠靠攏「繳械討好」,國民黨公廣董監事審議委員陳學聖則說,他也不知是誰決定的名單,但是「一定會嚴格審查」(圖/報系資料照片)陳學聖表示,由於公廣董監事審查委員會門檻很高,只要國民黨四位審查委員不同意,各黨派獲得推薦者就無法過關。但被問及「如果國民黨黨中央推薦的公廣董監事,被國民黨公廣董監事審查委員自行否決,豈不是打臉黨中央,很怪?」,陳學聖的回應是「應該不會」。強調,每位藍營審查委員心中都有一把尺,尤其這次公廣董監事人選審查,因受到華視接連出包,社會期待「不能再繼續爛下去了」,藍營審查委員一定嚴格審查,給外界交代。國民黨公廣董事審議委員原本有五人,除陳學聖外,還包括政大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淡江大學蘭陽校園全球發展學院院長包正豪,前緯來電視網總經理胡競英(前藝人胡冠珍),以及文大廣告系系主任鈕澤勳,但因他已經辭去審議委員,因此國民黨的審議委員僅剩4人。台北市議員王鴻薇點名,國民黨此次推薦的公廣董監事名單中,《鏡週刊》副總編李志德,過去言論傷害國民黨形象,另一位是前華視新聞部經理黃兆徽,則是台灣事實查核教育基金會教育總監。她指出,昔日國民黨執政,為了討好綠營媒體人,長期讓綠營人士進駐或壯大在媒體勢力,國民黨在媒體上盡失話語權,已令人親痛仇快。現在國民黨淪為在野黨,民進黨赤裸裸安插親信酬庸,媒體早就一片綠油油,國民黨都被打到地上了,黨中央卻還選擇繼續「向綠靠攏」,繼續親痛仇快。王鴻薇向媒體說明,李志德是她的老同事,他的言論立場她尊重,但是無法苟同國民黨推薦李志德,因為李志德過去撰文指韓國瑜當選之後成立兩岸小組是圖窮匕現,是繞過中央「讓中共用經濟餵養國民黨」的政治勢力。此外,針對蔡政府關中天電視台,當時擔任記協常委的李志德說,不認為有傷害到言論自由。王鴻薇質問黨中央及負責推薦的國民黨立院黨團,國民黨推薦李志德,是因為認同李志德的立場嗎?究竟是誰拍板,是黨中央還是國民黨立院黨團,一定要交帶清楚。王鴻薇還說,國民黨文傳會曾在兩年前召開記者會,質疑《新頭殼》同時把持公廣集團及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當時,黃兆徽除了擔任央廣董事,還在2019到2021年長達2年、擔任華視新聞部經理。現在黃突然變成國民黨精挑係選公廣董事人選,這不是太神奇了?難道國民黨都沒有其他可用的人才?明明能好好推薦適才適所的公廣董監事,國民黨卻繼續「向綠靠攏」,繳械討好,令人不解。令人玩味的是,針對王鴻薇的砲轟,國民黨中央選擇「冷處理」,未說明究竟是國民黨立院黨團還是黨中央提出該份建議名單,推薦的理由又為何,也讓部分黨內人士直言很奇怪,質疑國民黨無人替李、黃二人澄清,難道是默認王的砲轟是事實?倒是陳學聖說,他一個上午已經收到各方面對被點名的幾人「或貶或褒」的不少意見,因他也不知道國民黨誰決定的名單「所以,一定會好好審查」。
陸作家在台出書…出版社出包 鬧「哥倫布發現新中國」笑話
麥田出版社1月出版的新書《激辣中國》,探討辣椒在中國的傳播和吃辣文化演變,近期有讀者發現,出版社把「大陸」一律機械式替換成「中國」,以致出現「哥倫布發現新中國」的荒謬語句。現任廣東中山大學移民與族群研究中心副研究員、作者曹雨18日晚間在臉書痛批,本以為在台灣能以理想面貌問世,但遺憾兩岸「各有各的崩壞」,都是徒為「政治正確」而貽笑後世。政大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表示,出版社的做法確實粗糙,但也是因為執政黨帶起「自我審查」的氛圍,搞得大家都精神分裂。大陸作家曹雨在台灣出版《激辣中國》,書中的「大陸」字句全被置換成「中國」,出現「哥倫布發現新中國」等錯誤,麥田出版社道歉並將下架回收重製(見圖)。(圖/翻攝自曹雨臉書)麥田緊急道歉 新書下架回收重製對於作者的發文批評,麥田出版社19日發出緊急通告,稱「書中內文在編輯校對過程中犯了嚴重疏失,將通知書店通路將產品全面下架並回收重製」對於已經購書的讀者,也會後續公布處理方式並向作者和讀者致歉。曹雨也在麥田致歉後再發文表示:「心裡還是挺寬慰的,這件事情能夠得到關注和處理,我就已經挺滿足了」,他也把18日晚間的發文刪除。陸版部分篇章被刪除 曹雨嘆比爛1984年生於廣州的曹雨指出,自己書中並沒有用「大陸」指代「中國」的用法,書中所有的「大陸」都是「continent」的意思,但台灣出版的《激辣中國》卻出現「哥倫布發現新中國」、「南亞次中國」、「歐亞中國」等離譜的錯誤;此書在中國出版的書名《中國食辣史》中,講辣椒與共產黨紅色文化的瓜葛與文革時期飲食文化破碎的篇章被完全刪除。曹雨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表示,如果是將一些用詞轉換為台灣讀者比較熟悉的,可以由台灣編輯自行掌握,不需要特別知會作者。但若因政治正確的原因調整用詞,比如「大陸」或「中國」或「黑人」與「非裔美國人」等用詞,「這種可能會影響表達的,就會牽涉到言論自由的問題。」他表示,自己本意是要解決問題,並不是要引戰,但此事編輯瀆職無可推卸,仍感慨:「這是個比爛的世界」。資深編輯人陳穎青也提出:「台灣出版社能不能改大陸作者的用語?」認為政治用語如「大陸」、「中國」那反映了作者的意識形態,最好是不要改。「出版社修改政治語彙等於是用政治觀點審查了作者的意識形態。」不少讀者也感慨這不只是低級的錯誤,背後更是政治意識的荒謬與扭曲,對於如此有分量的出版社出現如此錯誤,訝異之外,更是悲傷。廖元豪說,民間要怎麼稱呼對岸都無所謂,可是根據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岸就是「大陸」,所以兩岸都是「中國」。他表示,像是陸委會等政府機關都還算是守本分,基本上都是稱對岸為「大陸」,可是執政黨的一些官員與民意代表卻老是把「中國」二字掛在嘴上,甚至還鼓吹民眾也要跟著這樣講。否定大陸地區 政治人物鼓吹煽動他批評說,這些政治人物明明知道稱呼對岸為「大陸」才合乎我國法律,然而卻一直煽動民眾否定大陸地區,搞得大家精神分裂,也慢慢形成了一種自我審查的氛圍。出版社的做法確實粗糙,但是錯並不能完全算在出版社頭上,真正讓出版社認為必須得用「中國」二字的原因,就是執政黨帶起來的氛圍。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林家興質疑,蔡政府高舉「抗中保台」,使得出版社、學術界人人心中彷彿有「小警總」,對文稿進行自我審查。過去民進黨所批判的那些舊時代行為,似乎在自己當政之後用得也是得心應手,如此作為,是否對得起自己的創黨精神與台灣人民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