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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建築師被告2/執業卅年首被告!挺過三年低潮 方志宏盼相信專業
擁有30年執業經驗的名建築師方志宏因為一起長照機構規劃案件慘遭官司纏身,所幸在歷經3年審理後,拿下勝訴。本刊找到目前在麒成益公司擔任設計總監的方志宏,請他細訴訴訟期間的心境。方志宏向本刊傾訴,當時因為這件官司,心情難以平復,長達3年無法承接他最擅長的長照機構規劃案。 58歲的資深建築師方志宏說,在執業的30年裡,有20年的時間在大陸,並把自己大部分的心血都投入長照機構領域。方志宏透露,自己會鑽研長照機構類型的案件,是希望可以回饋社會,尤其是近年台灣社會進入高齡化,他希望能用自己的手來提升長照環境的品質。 實務和學術具佳的方志宏,會接下這件長照機構規劃案是因為過去的業主介紹,本案業主當時和方志宏相談甚歡。方志宏認為對方年輕卻充滿理想,且本案做成的話「會是全台首個民辦民營的長照機構」,意義非凡,所以他也給了業主優惠價格,盼2人可以攜手打照這個充滿前景的計畫。 沒想到,後續卻因雙方對於契約認知差異走上訴訟這條路。方志宏傾訴,這起案件走上官司以後,他有3年的時間未接長照機構的規劃案,一方面是他內心的自我懷疑,另方面則是因為擔心官司結果未出爐,會讓其他業主懷疑他的專業性。 方志宏說,「這是我職業生涯中,第一次被告,當時我經常反省,自己究竟是哪個環節做不夠好,才會導致這個結果」為免公司聲譽受影響,方志宏決定暫退一步,拒接相同性質的案件。就這樣,他有長達3年的時間無法在自己最專精的領域大展身手,令人無比惋惜。 談到本案核心爭點,方志宏認為在雙方對契約的認知落差,「對方主張,我們應該包到底,直到他們開業」。但實際上,我們簽立的並非被稱為「Turn key(統包)」的合約。方志宏比喻,就像律師不會保證每場官司贏、醫師不會保證每位病人活,「我們就是是盡力用專業來把該做的事情做好,但不代表我們有義務承擔所有後果」。官司落幕以後,方志宏接下了台大醫院金山分院的案子,準備在他最擅長的領域大展身手。(圖/讀者提供) 最近,接連拿下2勝官司的方志宏總算放下心中的大石頭,願意繼續承接他最擅長的長照機構規劃案。他說,如今總算可以坦然面對未來的業主,而他最近也如償所願的接下了台大醫院金山分院的案子,方志宏雙眼閃爍地分享,此次的案件中,規劃了2層樓的長照機構,而這次的計畫落成以後,還能讓遠在東北角的金山、萬里擁有更豐富的長照資源,令他感到意義重大。 方志宏作品頗多,連坐落在台北市松山區的麒成益公司的規劃案也由自己操刀。(圖/方萬民攝) 對此,原告黃慶玉表示,當初委託對方是基於專業信賴,希望設計能完全合法。對於判決結果,他提出以下幾點關鍵聲明:首先,他強調建築師公會並非最終主管機關。雖然該案於 2020年經公會圖說審核通過,但衛生局專家審查會議早已明確指出,該設計圖說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 99之1 條。他指出,甚至在初審階段,衛生局就已提醒要注意該條文,顯示設計本身存在違法瑕疵,但法院卻僅採信公會 2022年的函文,忽略了最終主管機關建管處「本案必須變更使用執照」的正式回覆。其次,關於「免變更使用執照」的決策,他表示是在不懂法規的情況下,聽取對方建議「可以省流程時間」才接受。他認為,身為非建築專業人員,即便希望縮短流程,前提也必須是「合法設計」。法院認為業主曾表達想省時間便認定是「依業主指示」,是將專業人士利用資訊不對稱誤導業主的行為,轉嫁由消費者承擔風險。最後,他對法院將此案認定為「委任契約」深表不滿。他主張,建築設計應保證結果合法,而非如委任契約般「有處理就好」。如果設計師只需證明「有畫圖、有送件」,而不管圖紙是否因違法而淪為廢紙,這將造成未來設計師只要誘導業主同意簡化流程,失敗後即可免除所有修補責任,對社會大眾的室內裝修契約保障將是巨大的災難。
名建築師被告1/業主稱「和議員很熟」踢鐵板 台科大名師遭求償200萬好無奈
名建築師方志宏擁有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建築碩士學位,在業界執業30年,曾參與高鐵桃園站的工程,同時是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的畢業專題指導老師。沒想到實務和理論具佳的他卻因其最擅長的「長照機構規劃與設計」捲入官司,被業主黃慶玉以「返還設計服務費」為由提起民事訴訟,所幸在歷經3年的風波以後,最終勝訴落幕。方志宏具有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建築碩士學位,並擁有30年的執業經驗,曾參與高鐵桃園站的工程。(圖/翻攝維基百科) 依據現行法規,長照機構的開業需要先通過地方政府衛生局籌設許可的申請,審核內容除了需要硬體規劃外,還應包含醫療資源以及長照人員等相關規劃以及營運方針等。通過以後,再向建管處申請室內裝修申請,該程序須送交設計圖至建築師公會審查以及消防審查,最後才會由建管處核發「室內裝修許可證」。 本案原告黃慶玉為了要在台北市設立長照中心,因此找來58歲的資深建築師方志宏擔任設計總監的麒成益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繪製長照中心裝修設計圖,及代辦室內裝修許可,包括使用執照變更之申請。不過,因為本案長照中心遲遲無法順利開業,黃慶玉最終才以「返還設計服務費」為由向麒成益公司提出民事訴訟。 黃慶玉主張,與麒成益公司簽立委託契約,以142萬元為約定服務費,目前已經給付120萬元的約定服務費以及3萬2000元的代辦規費,但對方卻遲遲未能達成委託內容,害他花費86萬另委建築師事務所設計。黃慶玉要求,麒成益公司須返還120萬元約定服務費、賠償86萬元委託費、並給付30萬元的延期營運損害賠償,共計236萬元。 方志宏則認為,當時和黃慶玉所簽立的契約並非「承攬合約」,麒成益公司只負責「室內裝修許可證」,工作已完成到「細部設計及施工圖」階段,且黃慶玉也確認過才付錢,後續因衛生局有意見,要求改圖屬於「變更需求」須額外支付金額,麒成益公司並無義務無償改圖。方志宏最擅長的領域是長照機構的規劃案,不料竟在此領域吃上官司。(示意圖/非當事人機構,黃耀徵攝) 方志宏提出,當時麒成益公司其實也有根據專業提醒黃慶玉,正常流程是先取得衛生局籌設許可再進行「室內裝修申請」,是黃慶玉為了節省長照機構設址地段的租金,又稱自己和議員很好,可以同時處理,麒成益公司才會根據其要求同時送件至衛生局和建管處,且設計圖也已經通過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審查,代表設計圖本身無瑕疵。 台北地方法院於2024年5月10日宣判,合議庭認為黃慶玉明知有程序風險卻堅持先行送審,才會衍生出設計變更風險,因此這部份應由黃慶玉自行承擔。另外,本案設計圖已通過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審核,設計圖應無瑕疵,且麒成益公司已取得建築師公會圖說審核,因此駁回黃慶玉的聲請。黃慶玉不服,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於2025年9月3日宣判,契約性質非承攬合約,黃慶玉依「承攬」法律關係請求賠償在法律適用上有誤,且設計圖麒成益公司設計圖並無瑕疵,其餘理由與一審法官判斷相同,駁回黃慶玉的聲請。黃慶玉上訴三審但未繳訴訟費,全案敗訴確定。 對此,原告黃慶玉表示,當初委託對方是基於專業信賴,希望設計能完全合法。對於判決結果,他提出以下幾點關鍵聲明:首先,他強調建築師公會並非最終主管機關。雖然該案於 2020年經公會圖說審核通過,但衛生局專家審查會議早已明確指出,該設計圖說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 99之1 條。他指出,甚至在初審階段,衛生局就已提醒要注意該條文,顯示設計本身存在違法瑕疵,但法院卻僅採信公會 2022年的函文,忽略了最終主管機關建管處「本案必須變更使用執照」的正式回覆。其次,關於「免變更使用執照」的決策,他表示是在不懂法規的情況下,聽取對方建議「可以省流程時間」才接受。他認為,身為非建築專業人員,即便希望縮短流程,前提也必須是「合法設計」。法院認為業主曾表達想省時間便認定是「依業主指示」,是將專業人士利用資訊不對稱誤導業主的行為,轉嫁由消費者承擔風險。最後,他對法院將此案認定為「委任契約」深表不滿。他主張,建築設計應保證結果合法,而非如委任契約般「有處理就好」。如果設計師只需證明「有畫圖、有送件」,而不管圖紙是否因違法而淪為廢紙,這將造成未來設計師只要誘導業主同意簡化流程,失敗後即可免除所有修補責任,對社會大眾的室內裝修契約保障將是巨大的災難。
還沒都更就受害1/北市指標大案新隆社區28戶收紅單 住自己家被罰還限期搬家
堪稱北市基地最大、戶數最多、都更史上總銷逾500億元案量指標大案的中正區新隆社區,5年多前三圓建設取得該案實施者,迄今計畫內容還在審核、召開公聽會等階段中;未料,CTWANT接到住戶反映,竟多達28戶遭市府通知須於今(2026)年2月底前繳交罰金且須搬家,逼得民眾得去提訴願、打行政訴訟,向監察院陳情,捍衛自身財產與居住權。鄰近中正紀念堂、占地近4千坪的新隆社區,位於台北市愛國東路、寧波東街、金華街之間,共有550戶、分為12棟,每棟地上12層樓、地下1層,一樓店舖79間,知名美食「寧波排骨大王」就在其中。居民在十幾年前發現是海砂屋後,於2017年、2018年開始推動都更、向建設公司揮手招商,2020年7月選出三圓建設為實施者後,已取得約490戶區分所有權人、占全體私地主542戶(另有三個為政府公部門單位)之90.41%簽署「事業計畫同意書」,約10%的住戶未簽同意書。CTWANT調查,新隆社區經北市府審查確認鑑定海砂屋之後,已為北市府列管200多個海砂屋社區之一,在新隆社區的都更案還未真正進入拆除、重建之前,期間,陸陸續續有居民收到市府通知須遷離;住戶也依規定申請展延,豈料,民眾如今感到竟有「次數」「差別待遇」之疑受到不公平對等的不合理待遇。北市新隆社區居民向CTWANT記者反映,部分居民還正與建商確認都更權變比例,卻遭市府寄發裁罰紅單並限期不得使用住家。(圖/李蕙璇攝)新隆社區住戶告訴記者說,根據鄰居之間的交流,去年11月在整個550戶的社區中,僅約有28戶(包括店鋪)收到北市府的催繳函、罰款紅單,以未依公告停止使用期限停止使用,依規定可依三階段裁罰,第一階段裁罰1萬元,並限於收到文後次日起3個月內停止使用,等於是催逼住戶搬家、停止營業。住戶說,這28戶包括有簽署給三圓建設同意合建都更、未簽都更同意書屋主等,「現在新隆社區展開都更都還沒有通過審查確定之前,整個550戶住戶超過九成的民眾都還住著,如今市府說是依規定,急著催少數住戶搬家,很明顯不是擔心海砂屋居住的安危性,而這些規定不符民眾期待與需要,有明顯侵害民眾財產與居住權益。」據了解,從新隆社區今年一月公布繳交管理費的資料來看,整體共550戶中,扣除公部門財產等,有483戶續繳管理費,免繳45戶,未繳21戶;而記者實際走訪社區,多數一樓店鋪已停止營業,二樓以上住家部分,則仍有住戶居住;居民也反映部分屋主隔間做出租套房等,該社區除了原有老住戶之外,已有許多投資客、新住戶進駐。根據CTWANT調查,被列管海砂屋社區居民可以申請展延二次為限;而「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受此次數限制;且自列管公告日起已屆滿5年、且無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適用申請不予優先查處之規定。也就是說,明明新隆社區已超過85%住戶同意都更且已委託三圓建設向市府提出計畫審查,而「未同意都更」選擇權變者,還在與建商確認比例之前,竟不能同等繼續享有申請展延的無限次數,「難道北市府是欲藉此逼迫我們簽建商給的同意書嗎?民眾不能有自主決定權?」住戶說,這根本不是關乎海砂屋居住安全的議題呀。CTWANT採訪北市府,建管處回覆指出,該案裁罰係因已逾2年停止使用期限,且已不符「裁罰基準」有關出具安全鑑定報告辦理不予優先查處以2次為限之規定;同時亦不符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展延條件,故依規定裁罰並限期停止使用。建管處指出,依現行規定,海砂屋公告後應於2年內停用,但經技師鑑定安全可申請展延,原則以2次為限;若住戶已「同意參與都更」,則不受2次限制。此裁罰基準是考量同意都更者已進入重建程序,為促使建物所有權人加速整合,以儘速拆除高風險建物,避免潛在危險因子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兼顧居住權益間取得平衡,該裁罰基準之相關規定尚屬必要的行政作為。
還沒都更就受害2/政府列管海砂屋逾五年可催人遷離 住戶:惡法早該修
「5年多前,覺得北市府提高容積率獎勵幫助海砂屋住戶推動都更,是美意,結果現在社區都還沒真正展開重建,卻因社區被列管逾5年,如今住在多年繳交房貸自買的房子,被罰款,還得被逼迫著遷離搬家,這個規定到底是在幫誰?幫建商?幫投資客?幫住戶?」新隆社區居民向CTWANT無奈地表達「還沒都更就成受害者」的心聲。除了北市府列管海砂屋的中正區新隆社區,推動都更5年多以來,在整體550中有28戶接到市府通知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意即遷離、搬家、店鋪停止營業),CTWANT記者近期也陸續披露大安區的大安社區、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僅是在推動都更最初期準備申請海砂屋鑑定,即引發社區居民情感分裂、管委會、住戶之間的官司訴訟等,「安居樂業」這詞反讓很多人既期待又怕失望。住戶跟記者說,現在看起來,挑動居民、建商、公部門等原本應同心合意推動的都市更新計畫,進展過程中,有太多的變數,恐怕不是許多規定、行政命令就可以符合當下真實情況環境的變化。依北市府建管處告訴CTWANT記者的資料顯示,在相關都更的配套與獎勵方面,經鑑定公告為「須拆除重建」之建築物,享有放寬容積獎勵30%、減免房屋稅捐及拆除補助費每戶新臺幣20萬元,但所有權人亦負有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之義務,逾期未履行將依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截至114年11月25日,累積列管中之海砂屋共228處。自93年起,進入都更程序者共計119案,其中目前審查中65案,已核定54案。「新北市就沒有用『海砂屋鑑定』來特別提出高容積獎勵,而是大家齊頭式平等都享有高容積率,如此看來,屋主、建商不用為了爭取獎勵搶著去做鑑定,住戶之間也可以有較多的時間,來討論到底是公辦(或自辦)都更、危老重建等哪個較適合自己社區,可以好好評選哪一家營造、建商適合我們。」多個社區居民告訴記者。北市新隆社區緊鄰中正紀念堂,基地約方塊、完整,占地約4千坪,量體大,推動都更迄今還在市府審查中。(圖/趙世勳攝)以中正區新隆社區之案來看,北市府即以違反《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可分三階段從1萬元加重罰款到2萬元、4萬元,並自罰款起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北市府在2019年7月22日將新隆社區公告應於2年內停止使用、3年內自行拆除,「我們知道市府承辦人員要依法、依規執行,可是為何只有我們28戶要被罰款?被逼迫搬家?整個社區有550戶耶,要搬是大家都要搬,要拆也是整個拆呀,這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記者進一步了解在《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中,建築物所有權人(屋主)於前揭公告載明之停止使用期限屆滿日起,屬自用住宅使用者,得提具專業技師或建築師現勘簽證之安全判定書或原鑑定機關(構)出具鑑定報告載明:「經判定全幢鑑定標的物無即刻性危險,尚可繼續使用_個月。」以及所有權人簽具之「經鑑定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自負安全責任切結書」至台北市都發局,申請次數2次為限。而該規定另有「備註一」為「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受此次數限制;「備註六第四款」則為自列管公告日起已屆滿5年、且無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適用申請不予優先查處之規定。CTWANT採訪北市府,針對記者詢問新隆社區雖被列管為海砂屋,但未有立即性居住安全性,被開罰的28戶中有「同意都更」與「未同意都更」者;因此對於市府引用裁罰基準的「備註」所稱,有給同意都更者無限期展延;無同意都更者不適用,居民認為是藉此逼迫居民簽同意書,違反民眾使用自身財產的權益,應需修法的這部分,市府回覆說「目前無修法規劃」;而有同意戶被裁罰是因為住戶做營業使用,不符規定。建管處回覆指出,該案裁罰係因已逾2年停止使用期限,且已不符「裁罰基準」有關出具安全鑑定報告辦理不予優先查處以2次為限之規定;同時亦不符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展延條件,故依規定裁罰並限期停止使用。建管處表示,依現行規定,海砂屋公告後應於2年內停用,但經技師鑑定安全可申請展延,原則以2次為限;若住戶已「同意參與都更」,則不受2次限制。此裁罰基準是考量同意都更者已進入重建程序,為促使建物所有權人加速整合,以儘速拆除高風險建物,避免潛在危險因子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兼顧居住權益間取得平衡,該裁罰基準之相關規定尚屬必要的行政作為。
人行道更新卻讓屋主負交通安全責任 林延鳳籲市府官員別只做收發室工作
台北市士林區福國路近期進行人行道更新工程,造成往來行人不便。而工地旁的住戶身為「受害者」,竟收到台北市政府建管處的公文,要求屋主改善妨礙行人通行的情況,甚至強調「若有人受傷,屋主須負刑民事責任」。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16) 日邀集市府相關人員至現場會勘釐清責任歸屬,並喊話政府官員在接獲民眾檢舉時,應確實到現場瞭解狀況,不可把自己當成公文收發人員,造成市民恐慌。福國路靠近捷運芝山站的人行道近期進行刨除更新施工,施工單位在原有人行道上設置臨時通行步道。然而,周邊緊鄰公寓的部分騎樓內縮,行人若從捷運站方向行走,會遇到下一棟公寓的樓梯間牆壁,不得不回到人行道繼續前行。而目前施工圍欄將臨時人行道與騎樓隔開,使行人無法從騎樓穿越。部分行人誤以為騎樓屋主阻礙通行,憤而向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檢舉,指控騎樓下的一樓屋主阻礙交通。士林分局接獲檢舉後,未徵詢巡邏員警,便將檢舉案件轉發給建管處;建管處也未派員勘查,隨即發公文給騎樓下的屋主,勒令改善「騎樓封閉妨礙行人通行」的情況,警告若是發生行人傷亡,屋主要負起民、刑事責任。對此,林延鳳表示,造成行人不便的「元凶」是市政府,市府卻發文要求屋主負責,顯然未經查證,在不瞭解事件來龍去脈下就草率發函。屋主接到市府公文要自己負起行人傷亡的刑事與民事責任,感到相當驚恐,因為他根本無法改變新工處施工的現況,萬一有行人受傷自己就得吃上官司甚至觸犯刑法,簡直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市府來」。林延鳳指出,政府單位具備公權力,在收到民眾檢舉時,該盡的本分就是要查證,而不是把自己當收發室,只做傳信的工作,看到檢舉就照單全收,把責任推給無辜的屋主。相關單位接獲民眾檢舉後,只需要派員到現場看一眼,就能明白當地正進行公共工程,工程進行無可避免會造成民眾不便,當地居民也是受害者,現在還要收到市府的恐嚇,情何以堪。林延鳳下午邀集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建管處及新工處等相關單位人員前往現場會勘,釐清事件原委及後續處置方案,並要求新工處要確保施工品質,規劃好行人的動線,避免有行人受傷的意外發生,萬一真的出現民眾因人行道施工而跌倒,市府也應負起責任,而不是推給市民。對此,士林分局指出,收到民眾檢舉後已派員但現場查看,但無權認定是否有違建阻礙騎樓人行道的情況,因此附現場照片,發文請建管處查處。建管處建管處科長莊家維表示,收到警察局轉來的公文,雖然認為警方已經做過一次查驗,但同仁沒有進一步查核就發行政指導公文,的確有疏失,未來會嚴加檢討,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新工處工務科科長高銘伸則強調,在辦理公共工程前,都會與周邊居民溝通,讓大家知道這邊會有工程將進行;未來會再加強溝通,並承諾會改善工程期間替代動線的規劃。
被黑了2/都更美意從「海砂屋」吵起 成了拆毀市民安居樂業一把刀
北市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向CTWANT反映,由於大安社區申請海砂屋鑑定涉及公共空間鑽孔取樣未取得區權會決議,建管處已退件不列入審查,而他們質疑遇類似情況卻未獲公部門同等待遇,正向法院提出告訴主張區權會議決議無效,等待法官審理。CTWANT調查,該類爭議案近期愈增,北市建管處已於2024年3月宣布,公共空間高氯離子(海砂)檢測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北市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告訴記者說,依據北市都發局2024年3月27日的公函指出,「執行共用部分鑽心取樣期間,受鑑定之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提出異議時,為避免爭議應立即停止鑽心取樣,已完成鑽心取樣者,不得列為後續製作鑑定報告文件之樣本數」。北市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發現,海砂屋鑑定採樣涉及公共空間疑慮,當場抗議並報警處理。(圖/讀者提供)住戶說,目前土木技師二度在該社區的檢測採樣涉及住戶抗議、爭議,依上述所稱公文解釋內容,應不得列入鑑定報告審查;加上很多取樣數集中在樓梯間,是否符合「氯離子鑽心手冊」規定之均勻原則,還需進一步確認;在此之前,市府承辦人員不能僅稱說「有來申請即收件」原則受理審查,而未加做好法律把關。再者,積極推動都更案過程中的社區管委會的立場與態度,從台北市新隆社區、大安社區等案例中,皆可看到涉及司法訴訟爭議等,健康新城C區之案也有類似情況。住戶在向法院提起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部分,發現未依規約與社區議事規則準則規定,於開會前十五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也就是說,未透過正式提案、提前公告社區住戶有重大議案要討論,而逕向以臨時動議方式突襲表決通過,實質上無提案的文字內容加以說明。「更弔詭的是,日前竟然有人提案,沒有區權人資格(意即非屋主)、沒有設籍在社區者,只要有居住在社區的事實,包括租客,皆可擔任社區管委會委員、主委,條件放寬到太誇張了。」住戶無奈地說。根據CTWANT採訪熟稔房地產法規等的律師說,連他住家社區管委會的規約,也是開放「非區權人」都可以擔任管委會委員或主委,「原本很多人覺得社區事務繁雜讓有心去做的住戶去做,都可以;沒想到現在社區內部推動都更,一旦資訊被控制在部分人士,沒有完全公開透明化,衍生許多猜疑、分化與謠言,反而讓都更美意,成了拆毀市民安居樂業的一把刀。」CTWANT採訪北市府,建管處回覆表示,關於共用部分取樣之爭議,係針對鑽心取樣行為是否屬「重大修繕」,應依規定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並作成決議。先前「大安社區」案例因未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送委員會審查時處以不受理退件;惟「健康新城C區」案,其取樣事宜業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程序符合規定,故委員會依法繼續受理審查。建管處並指出,在配套與獎勵方面,經鑑定公告為「須拆除重建」之建築物,享有放寬容積獎勵30%、減免房屋稅捐及拆除補助費每戶新臺幣20萬元,但所有權人亦負有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之義務,逾期未履行將依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截至114年11月25日,累積列管中之海砂屋共228處。自93年起,進入都更程序者共計119案,其中目前審查中65案,已核定54案。
被黑了1/健康新城居民索閱海砂審查 北市府給「112行無文字」遮隱版
北市府大推都市更新,且提供海砂屋高容積獎勵誘因,促使許多屋主自發性或接到相關業者邀請逕向市府申請鑑定審查,繼CTWANT日前報導大安社區出現違法鑽孔公共區域情形,健康新城則有居民提出質疑,甚連出席審查會還疑被「請」出,索閱會議紀錄雖有給結論,四頁內容竟多達共64點、112行黑條的「遮隱版」,居民無奈自嘲說「被黑了」。北市民向CTWANT反映,向市府索閱自家的健康新城C區審查海砂屋的會議紀錄,拿到的竟是一條條黑黑的遮隱版。(圖/讀者提供)位於北市松山區延壽街、健康路一帶的健康新城社區,前身為婦聯眷村,於1992年改建為12層樓電梯大廈,共分A、B、C、D四區,各自獨立成立管理委員會;此次有住戶向CTWANT反映未遭到北市府公平合法合理待遇的為C區住戶,該區共六棟達235戶。CTWANT調查,起因係在2022年間有住戶提到地下室停車場有漏水、磁磚脫落,即提出海砂屋檢測,很快地即推薦某建商進駐,還在社區管理委會成立都更小組,迄今演變到住戶擔憂有黑道介入,開會時遭恐嚇不敢發言,人心惶惶。甚至還流傳有地下組織,分化社區居民凝聚力與向心力,最後則是讓民眾為了護衛家園,開始去看懂都更條例、學習開會議事規則程等,向北市府與法院爭取合法權益。住戶告訴記者說,社區興建至今33年,居住環境生活機能佳,屋況尚佳,看實價登錄賣價約在每坪80多萬元,但不知為何,卻開始有人推都更議題,雖然讓旁邊老舊公寓住宅鄰居羨慕,但其實很多人一方面覺得居住安寧舒適,一方面應該有許多時間,可以慎選未來都更改建合作的建商,資訊愈加公開透明化,避免讓少數人決定社區的未來。二年多前,就有住戶在2023年12月申請「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檢測,大家在不知情、突然看到社區貼出通知紅單,才知道有人要做海砂屋檢測,在公共區域的樓梯間鑽孔。「可是我們很多人不同意做檢測,先是報警處理,然後上網查資料,看到大安社區也遇到類似情況,才知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重要性。」住戶因此主張,該項檢測未經區權人會議決定,同時也向北市都發局陳情,應停止該案審查。住戶說,可是接下來有住戶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突襲」提出臨時動議,提議說可以承認之前海砂檢測的合法性,由於遭有心人士拿到許多住戶委託書而現場表決半數通過。「現在已經有住戶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出告訴,該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並通知北市都發局」住戶告訴CTWANT記者說,可是北市府僅回覆說在法院未判決之前,仍繼續審查,「為何有爭議性的案件,市府不先停止?這明明是浪費納稅人的錢,審查委員到頭來白做工。」甚且,「既然北市府還要繼續審查健康新城C區的海砂屋檢測鑑定,住戶就去現場出席審查會,並提出質疑的地方」住戶說,2024年4月起,「我們開始第一次出席會議,會後拿到完整的審查會議內容;第二次出席之後,收到的竟是一條條被遮住文字的『被黑了』的版本,僅給我們看到146字的結論內容。」住戶說,2025年3月第三次出席審查會時,我們直接拿出北市府給的「被黑了」版本的會議紀錄,當場秀出給委員們了解,很多人看了嚇一跳議論紛紛,「主持會議的官員則吱吱唔唔地說,遮住的是技術性討論用語……」住戶回嗆說「我們是技術人員出身,看得懂專業名詞……看不懂也會搞懂……。」自此,「原本我們可以全程參與審查會,這次之後,北市府人員就讓我們先發言提出疑惑、質疑等相關主張之後,美其名『請』我們離席,其實感覺是被趕出去的。」住戶說。住戶不滿又無奈地說,北市府審查健康新城C區的就改成「閉門會議」,包括去年7月的審查會也是在住戶表達意見之後就必須離開,「可是,我們親眼看到別案的區權人參加整個會議呀,為何市府有差別待遇?嚴重影響市民的權益。」CTWANT採訪北市府,建管處回覆表示,原考量個人資料保護及確保專業審查之中立性,為保全審查過程不受外界干涉以達公平客觀之專業認定,故原提供版本僅揭露結論並遮蔽個人專業意見部分。惟經本處重新檢討後,因鑑定審查結果涉及所有權人之重大財產權益,故自該次以後,對於所有權人申請閱覽「以前完整之會議紀錄資料」,本處審酌除個資部分,其餘內容皆配合提供完整內容。建管處並強調,委員會對於所有審議案均採一致性標準,並非針對個案特殊處理。依據本會109年第10902次審查會議紀錄所定之「通案性審查原則」,並參照「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鑑定報告文件審查及爭議處理委員會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因本委員會性質係針對鑑定報告文件內容進行專業審查,故所有權人應依委員會決議之程序進行陳述,並於陳述意見程序完結後即行離場。此項通案原則自109年起即已確立執行原則,以確保審查過程之客觀與專業判斷不受外界干涉。關於共用部分取樣之爭議,係針對鑽心取樣行為是否屬「重大修繕」,應依規定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並作成決議。先前「大安社區」案例因未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送委員會審查時處以不受理退件;惟「健康新城C區」案,其取樣事宜業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程序符合規定,故委員會依法繼續受理審查。
霸佔公會十年2/金流破億、搶龐大資源選舉激烈 權力盤根淪「福委會」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被爆出理事長黃秀莊及理監事團隊自2012年當選至今,皆未交接改選。建築師們就分享「公會黑幕」,有2/3的會員都超過60歲以上,且大多會員已很少執行業務。過去建築界的老前輩建築師潘冀也曾投書媒體,直指公會是「福利委員會」。為何大家搶破頭加入北市建築師公會?一名建築師表示,有機會擔任台北市建管處任建照審查委員,一來是求個名,二來可以接觸到北市建商和建案,作為一個開拓案源的管道。而作為北市公會的理監事成員,又掌握了福利與資源,不只台北市,各縣市公會皆如此,所以每到選舉才會競爭激烈。更進一步了解,事實上,全國各地建築師公會對公共事務具有相當影響力,地方政府審查建照,在目前技術行政分離審查作業上,針對建築法規認定基準市府會聽取公會意見為主要意見;6層樓以上或是符合公眾使用建築物的室內裝修,包括牆壁、天花板等固定於結構上的修整,也要透過建物築師公會核可才能動工;若民間發生建築施工損鄰案件、建築結構有海砂屋等爭議,需法院鑑定,通常也都找建築師公會專業協助。2018年,潘冀就曾投書媒體點出公會問題,其中多次提及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當時正值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第18屆,應改選而未改選。(圖/翻攝潘冀聯合建築師JJP Architects臉書)國內知名建築師潘冀就曾於2018年以【建築師公會改革專題】投書媒體《獨立評論》,當時正值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第18屆,應改選而未改選。潘冀投書的內容提到,除收會員會費外,建築師公會可代收預繳設計費,以及每案請照需繳工程造價萬分之四的事業費給公會,錢多的時候總額高達好幾億,因此,「公會理事長自然成為各方競逐的職位。」而當選的理事或理事長,只要開會就可領出席費,又因幫政府審查建案、鑑定結構安全等,也可有收入,掌握的資源與經費頗為可觀。他也點出,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有許多是建築相關工程公部門轉任,「他們很懂行政程序,前後連結成長年盤據公會理事、理事長位置的人。」「偶爾雖有些表現不錯的建築師能獲選理事,但他在幾十個理事中,勢單力薄,很難發揮作用,做不了事。」潘冀也在文中指出,公會每年重陽節辦大型「敬老」活動,給70歲以上的建築師聚餐並致贈敬老金,他認為這是在任理監事籠絡已較少執業的長者,以爭取支持。他當時即痛批,北市建築師公會需要有理念、有遠見的理事會,而非「福利委員會」。潘冀今年已84歲,記者盼能與潘冀再次談談公會事務,不過事務代為回應,潘先生近年已沒參與公會婉拒。建築師莫國箴認為,公會必須交給有在執行業務的會員去運作,但現在公會重要幹部多是「類停業」的「老前輩」,應該改選交棒給年輕人。(圖/翻攝莫國箴Moek Mo臉書)不過,今年50歲的建築師莫國箴也認為,公會的現有結構及制度難以完整發揮為會員爭取執業權益或專業技術交流的功用。他直言,有很多資深建築師,具備多重會籍資格,喜歡去插手干預非事務所登記本籍公會的運作,也有一群早已經沒有在持續執業的、類停業的前輩,每天置身「搞公會」,散佈批判公會言論並製造偏執對立,嘴巴上都說為年輕建築師謀福利,事實上根本不懂年輕建築師的實際需要。他認為,公會服務要貼近會員需求,必須交給一群有熱情、有在執行業務的會員去運作,也需要不時納入新血、世代交替,這樣產業才能跟政府、業界保持互動和活力。40歲代表建築師劉獻文也感嘆,現在建照量剩以前的1/3,年輕建築師又越來越多,他所期待的公會是能讓執業環境更好,提升建築師業務廣度,精進建築師的專業。但現況是很殘酷的,不只台北市,每個地方公會都有這種情況,將近2/3是60歲以上會員,大家在乎的都不是執業上的事物,比較多關心福利面,「最後加入的年輕人也被同化,這生態要改變還需要點時間!」「建築師公會在社會上的評價不是那麼高,最主要原因還是建築師自己不夠爭氣!」長年積極參與公共議題、台灣建築界改革運動靈魂人物呂欽文不客氣的點出問題核心:「公會的品質要改革!」怎麼提升公會形象、讓公會在社會上有話語權、講出來的意見能被重視,是公會改革最大目標。他認為,公會應有理想性,不只是為了公會本身的利益,也為建築師的終極利益,還要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加強與公共利益的連結。若建築師公會裡的成員本身的視野跟氣度能改變的話,公會的文化、體質也會改變,但這需要一步步來。他也點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近年舉辦許多與國際交流、律師交流的活動,以及鼓勵學術活動、積極參與災區的修復,都是很棒的作為,已開始帶頭往理想這方向前進,相當值得讚賞和期待。
北市「幽靈房屋」3.4萬棟難吃都更紅利 許淑華:百萬戶居安亮紅燈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2)日揭露,台北市竟有高達3.4萬棟「有建築執照卻無使用執照」建築,若以每棟50戶來估算就約有170萬戶,這樣根本無法參與北市府力推的防災型都更;台北市長蔣萬安則回應,會檢討現行規範,並研議是否延長申請時限。北市府近期推動「大都更時代」,針對台北市境內1974年以前興建的所有房屋,還有1975年以後興建但被認定耐震力不足又有公安疑慮的房屋都可適用,全力提供協助喊出要加速台北市的老舊房屋重建,希望能提升居住安全品質。其中「防災型都更」更是重中之重,市府特別針對了耐震能力不足的危險建築物提供優渥的容積獎勵與更快的審議流程,近期又逢香港大埔火警狠奪百命,因此針對大樓耐震與防火逃生等老問題,又重新進入公眾熱烈討論範圍。但許淑華調閱資料發現,台北市境內竟高達3.4萬棟建築「有建照卻沒有使用執照」,如果以一棟50戶來講,粗估竟有170萬戶落入這種窘況。許淑華回顧,比方1970年代以前完工的建物,根本不必登記使用執照,只要憑建照就能申請水電,現在房子又老了,往往因屋齡過高、結構損壞,或老早列入計畫拆除行列,因此沒有補照,成了「幽靈房屋」。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點出「幽靈房屋」亟需都更,卻難以吃不到防災型都更容積獎勵。(圖/CTWANT攝影組)許淑華舉選區聯合新村為例,當地有12棟老舊建物就是「幽靈房屋」,780戶住民有建照及產權登記,卻因缺乏使用執照而無法申請都更容積獎勵,眼見屋齡超過50年,加上建築牆面龜裂、鋼筋外露等問題,住戶憂心下一次大地震來了該怎麼辦。許淑華直指,其實當地里長老早在「市長與里長有約」時間就反應,當時市府長官也裁示能簡化認定,然而實際承辦機關執行時仍因「使用執照」缺件,無法將之列入防災型都更行列,老問題根本沒解決。她也示警,「防災型都更」目前市府只打算辦到2029年3月,如今期限只剩下3年多,就算今天起放寬聯合新村等老舊房舍都更申請,「780戶要在3年完成百分之百整合?」她直言任務難如登天。許淑華強調,聯合新村只是北市老屋的縮影,畢竟北市50年以上「有建照卻沒有使用執照」的「幽靈建築」超過3.4萬棟,他們根本吃不到「防災型都更」的容積獎勵,這也讓推動防災政策淪為橡皮圖章,簡直徒留具文。台北市老宅不少問題也多,像圖中的延壽國宅也曾因都更改建躍上新聞版面。(示意圖/周志龍攝)台北市政府建管處長虞積學則回應,「合法建物」粗分有兩種,首先是根本還沒實施「都市計畫」之前就興建完成的房子,那時確實不必申請使用執照;另一種則是實施「都市計畫」後依規定拿到使用執照的建築。虞積學強調,沒有使用執照的老舊房屋仍可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等法規或都市更新計畫辦理時簡化,依然有望在都更時拿到容積獎勵。蔣萬安則預告,會再檢討現行規範要求,並研議是否延長申請時限,尤其目前到2029年只是「試辦」,若成效不錯並經都委會同意,當然能繼續辦下去。
香港惡火造成重大傷亡 滿志剛致深切哀悼:台灣也應檢視工地安全管理
香港新界大埔宏福苑26日發生重大火警,當局今(28)日公布死亡人數增至94人,至少76人受傷。台北市議員吳志剛辦公室助理滿志剛今(28)日表示,願逝者安息、為香港祈福,也希望台灣能借他山之石,加強工地管理、建立施工安全公開制度,讓每一個建設案,都能被居民與社會妥善了解、共同關注。滿志剛表示,香港新界大埔宏福苑在11月26日發生重大火警,造成至少65 人不幸罹難、數十人受傷、上百人失聯。看到現場畫面,真的令人心碎。自己向所有罹難者致上最深沉的哀悼,並祈願傷者平安康復,失聯者能順利被尋獲。滿志剛提到,調查指出,火勢之所以如此嚴重是由於「外牆整修時並未按規定採用阻燃網,而是使用一般塑膠網;使用大量易燃竹棚架(鷹架)」,加上整修工程期間未妥善管理,讓火勢迅速往外攀升、全面延燒。滿志剛指出,工地安全的管理問題,並不只存在於香港,以台灣為例,這個月初北市松山「鳴森苑」也因為工地內堆放大量模板與建材,加上火源管理鬆散,導致火災;新北在今年9月也有土城建案因施工用電、作業火源未妥善控管釀成火勢,雖然兩起事故雖未釀成重大傷亡,卻也提醒我們工地安全的重要,甚至建管處今年勘驗施工鷹架安全情形,也有7件不合格情勢。「因此,我也想提醒不只台北市府,更是全台灣都應該借他山之石,加強工地管理」。滿志剛提出三點注意事項:一、提升工地安全標準,不只外牆鷹架,而是每一環節都要管理到位;二、加強雙北的工地稽查頻率,降低僥倖心態;三、要求工地落實火源隔離、配電安全、材料分類堆放與消防設備檢驗。滿志剛強調,自己也希望未來能建立施工安全公開制度,讓每一個建設案,都能被居民與社會妥善了解、共同關注,香港的傷痛不能船過水無痕,台灣也不能等到發生更多悲劇,才後悔沒有提前防範。最後,他表示,願逝者安息、為香港祈福,也願台灣能從這場悲劇汲取教訓、走向更安全的城市。
鄰居變仇敵2/住戶諜對諜「法官判決」這樣說 推都更竟選無資格人當主委
北市大安社區住戶還未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卻遭土木技師涉法強行採樣鑑定公共區域海砂成分,就連北市府函文的說明也稱可逕向管委會協調,到底是區分所有權人會的法律位階高?還是管委會?CTWANT根據住戶提供的二件台北地院民事判決以及監察院文件,可一窺究竟。北市社區都更案愈來愈多,各區拆屋空地等待興建案,比比皆是,而其中涉及海砂鑑定、列管的都更案,尤以中正區位於中正紀念堂大孝門旁的新隆社區一案最為知名,CTWANT也在2021年起即陸續接到住戶陳情,深入專題報導該案,其中重要決議則是會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投票,就連都更實施者也是經由住戶投票決議,目前該案由三圓建設負責。至於大安社區一案,台北地院法官今年8月在首件住戶勝訴判決書指出,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來看,公寓大廈管委會成立猶如公司之董事會,對內執行公寓大廈管理事務,對外則代表區權人團體;同時還有社區住戶規約,皆是作為社區管理的依據來源。但最重要的即是,管委會會議決議之內容,不得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大安社區住戶對於有關公共區域之樓梯間、地下室停車場如何實行氯離子含量採樣檢測(一般稱為海砂屋鑑定)事宜因此而定。對於2023年9月19日召開「大安社區294地號19~34棟委員專案會議」,法官認為,社區規約規定,上開12名管理委員應有過半數即7名之委員出席始得開會,然僅有6人委員出席,其餘委員均未出席,未達規約規定之最低開會人數,該會議所作成之決議既違反規約,即屬不成立。對於有人主張社區294地號19至34棟所有權人共364戶,已有過半數即196戶同意辦理海砂採樣檢測,法官認為,這並非合法召開區權人會議所獲致之決議,且既違反規約而不成立,因此駁回管委會的主張。該項判決,確認2023年10月4日所召開之大安社區294地號19~34棟委員專案會議第二次會議之決議不成立;同年10月23日大安社區管理委員會公告第19~34棟公共區域海砂檢測公告實施無效。住戶說,由於未同意做海砂採樣的住戶主張未經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土木技師不能僅僅是以「棟委員專案會議」同意採樣鑑定海砂為由,赴社區公共區域包括停車場等區域採樣。而在2024年5月29日召開第九屆管理委員會籌備會議、2025年2月22日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但這二次會議也因涉法而遭法官判決無效。台北市大安社區住戶告訴CTWANT記者,有人擅自在公共區域採樣,涉及非法毀損財產等刑事案。(圖/讀者提供)北院今年10月判決大安社區住戶第二件勝訴指出,首先,該籌備會召集人依規約需由主委召集,但此會召集人並非主委,無權召集,該會議中的決議也因此無效;再者,擔任籌備會盧姓主委被推選,並非為大安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人,經調查,是在2024年6月13日才登記取得該社區一間房屋的十分之一的權利範圍,且依規定未滿一年以上,因此未具有備選認為主委的資格。監察院在去年9月派員調查,大安社區住戶採樣海砂涉及違法的陳情案,北市府回覆稱說,涉及公共區域鑽心取樣,應由管委會協調;如有異議,則應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議決為之;因此,公共空間鑽心取樣處理方式甚為明確,並無民眾陳情所指無法稽核鑑定採樣過程是否合法云云,自無後續依採樣結果辦理強制執行的情形產生。對此,北市府回覆CTWANT 記者說:(1)建管處已於113年3月發文20家鑑定機構:公共空間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2)大安國宅住戶於113年7、8、9月陸續重送鑑定報告申請審查,惟經審查仍有改正事項,且均未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皆決議比照新案重新審查。同時,113年9月申請案,委員會也附帶決議:涉及取樣爭議且未檢附相關決議者,應逕予退件不列入審查。(3)該案於113年10月及12月再送件時,仍未補齊決議文件,故均直接退件,未排入審查會議。
鄰居變仇敵1/王建煊劉兆玄老家爆都更紛爭 大安社區遭強驗海砂怨北市府不管
王建煊、劉兆玄等多名前政府官員、軍方將官的老家—北市大安社區,近三年因「強驗海砂屋、二年列管搬遷」都更爭議鬧得364戶鄰居感情分裂,甚有住戶遭公審無奈搬離;但也讓住戶團結起來研讀法規而狀告法院,終在今(2025)年8月至10月取得二項勝訴,分別是「棟委員會決議無效」和「籌備管委會決議無效」等,成功阻擋土木技師等涉及違法事項。CTWANT接到民眾陳情,痛批「北市府明明知法卻違法,根本無權審議此申請案。」陳情住戶告訴記者,「2023年9月,我們接到一封通知,稱說要被採樣檢驗房屋是不是海砂屋;一旦確認有,就要被列管,二年後就要我們搬家,嚇壞我們了。」當大安社區住戶住得好好的,還不搞清楚都更程序等細節,還只是成立都更小組開始討論,卻突飛來這封信,從此鬧得大家人心惶惶,最後還得上法院對簿公堂爭公道。北市大安社區位於大安森林公園附近,緊鄰建國南路二段、信義路三段、瑞安街等基地共有五個地號,達636戶,分為12層樓、7層樓的電梯華廈。而CTWANT接到陳情的住戶,係位於其中一塊約數百公尺長寬正方形的基地,共同為294地號(第19棟至第34棟),有16棟、每棟7層樓住戶,達364戶,並未含12層樓建物的住戶。大安社區前身為大安國宅,為國防部委託北市國宅處辦理,1986年完成興建,由李祖原建築師設計,採閩南式紅磚色外觀。記者隨著住戶走訪社區周遭,綠樹林蔭,生活機能高,包括前行政院院長劉兆玄、前監察院長王建煊等及國防部、國安局等官員軍方情治人員的老家都在此。陳情民眾告訴記者,「我們好無奈,也好生氣,北市府、警方的公權力沒有保護到守法的那一方;沒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能這樣強驗海砂,也不能強入社區停車場採樣。」台北市大安社區公共區域包括地下停車場等,住戶發現遭人違法採樣海砂鑑定。(圖/李蕙璇攝)住戶說,社區迄今未開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就連成立的都更小組也莫名的被取消,然在2023年10月起,一名土木技師竟持社區六棟的「棟委員專案會議」決議,引用北市都發局的公文,強制在社區公共區域採樣,企圖強制全棟採樣,達到海砂列管的門檻,再由建商送件列管,進而取得都更實施的掛件資格。「我們部分住戶出面阻擋該土木技師在停車場採樣不成,報警,第一天警方有要求對方未提供文件不能採樣,可是第二天起,對方卻拿北市府函文說,依規定取得10%住戶同意鑑定,公有部分逕向社區管委會協調為由,說他們可以在停車場採樣。」住戶說,「我們多數住戶房屋品質是良好的,以前也有土木技師鑑定過說沒有達到海砂屋成立的程度,為什麼要讓多數住戶去承擔沒有好好維護屋況住戶的鑑定需求?」「住戶同時向北市府檢舉,官員卻說社區住戶有超過半數同意鑑定」大安社區陳情住戶說,「可是一來很多住戶根本不知道會被列管,要搬家,趕緊撤銷申請;再者,都更這麼重大事情,住戶根本還沒有召集起來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市府官員怎能用這個理由就開始審議對方送的鑑定報告,還多達召開六次審議會,實在是太誇張了。」「懂都更法的官員,不幫住戶,大家只好自立救濟,翻法條,懂法規,向市議員、監察院陳情,還向法院遞狀,終於在今年8月,台北地院法官判決該土木技師所持的棟委員會議決議無效。」住戶說,「只是該技師仍向部分住戶說會繼續送件,大家很不解,為何自家社區都更,不自己坐下來討論,資訊透明化,對全體住戶才公平。」對此,北市府回覆CTWANT 記者說:(1)建管處已於113年3月發文20家鑑定機構:公共空間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2)大安國宅住戶於113年7、8、9月陸續重送鑑定報告申請審查,惟經審查仍有改正事項,且均未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皆決議比照新案重新審查。同時,113年9月申請案,委員會也附帶決議:涉及取樣爭議且未檢附相關決議者,應逕予退件不列入審查。(3)該案於113年10月及12月再送件時,仍未補齊決議文件,故均直接退件,未排入審查會議。
災後首拆!南門市場進入清理階段 市府17日啟動應變中心
桃園區南門市場5日慘遭祝融,桃市府積極推動火災復原作業,建築管理處將於17日上午8時起在文化街集結,並於8時30分正式啟動災損區域拆除工程。為確保作業安全並迅速完成前置處理,市府同步成立「應變中心(聯合稽查小組)」,自17日至19日每日7 時至16時進駐南門活動中心,視狀況調整天數與時間,全程掌握作業進度。南門市場災損拆除應變中心由警察局、環保局、建管處、養工處、交通局、經發局及桃園區公所共同組成,統籌拆除、交通管制、環境維護、輿情蒐集與民眾協調等任務。拆除期間,建管處將負責災損區域拆除及文化街圍籬設置;警方將在周邊派員維持秩序,加強取締妨礙交通與違規佔用道路情形,並協助沒入違規攤棚;環保局將同步進行廢棄物清運、環境稽查作業;交通局則將調整路型並設置交維警示;區公所亦會協助公告張貼、民眾溝通與輿情處理,避免衝突發生。市府提醒,拆除期間文化街及市場周邊將實施交通管制,部分路段可能短暫封閉,請民眾配合現場指引,避免進入施工區域,以維護自身安全;周邊攤商亦請留意相關公告並配合作業調度。市府已於11月14日下午3時30分召開地方說明會,說明後續拆除及復原作業進程,並持續與在地攤商保持溝通,呼籲民眾與攤商共同配合,讓拆除作業順利完成,也將以最快速度推動後續重建工程,協助南門市場早日恢復正常營運。
桃園南門市場月初大火遭重創! 張善政宣布:每攤先領救助金3萬元
桃園市南門市場5日慘遭祝融,公有攤商118家燒毀49家,災情慘重。桃園市長張善政12日於市政會議表示,目前市府積極協助南門市場清理及拆除作業,為排解攤商的經濟壓力,目前初步規畫核發「急難應變救助金」,比照非洲豬瘟做法,每攤可領3萬元。張善政說,此次市府全體總動員,環保局加班協助現場清運廢棄物,清出約46公噸災後廢棄物,並進行至少2次環境消毒,日前為了避免颱風再度釀成災害,建管處也預防性拆除了約550平方公尺的危險結構,而針對受損攤位的拆除工程將於17日進行到12月1號,並於周遭安排交管,盡可能讓周邊交通影響降到最低。張善政表示,火災原因的調查是市民很關心的部分,也是後續保險的基礎,因部分證物需送消防署鑑定,還需要一點時間,待結果出爐後,會儘速完成火災調查報告。保險部分,南門市場初判可計入火險理賠,並已有部分攤商完成估價,後續也會請桃園區公所也持續協助。張善政提到,除了生財工具、貨品受損,這段期間不能做生意,能夠體會大家的辛苦與壓力。目前市府正在研議比照豬瘟防疫期間的作法,希望在法令規範內努力找出最大的協助空間,儘快核發「急難應變救助金」,初步規畫每攤可領取3萬元。張善政也說,針對未來的重建工程,將分為兩期進行。第一期,針對北區未受損區域,預計11月底前全面恢復用電;第二期,針對南區受損區域,已由建築師完成現勘與設計,待拆除完畢後即可接續施工,目標在年底前完工。張善政提到,為了統整上述市場重建各個面向的業務,市府也將成立「南門市場重建專案小組」,集結市府各局處的力量,加快後續復業、協助及重建的進度,讓所有問題都能有專責的窗口。他也強調,重建的路上,市府會持續與大家站在一起,請民眾放心。
京華城重建案20%容獎取消「玩假的」? 許淑華批北市府打迷糊仗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20)日表示,京華城重建案事主鼎越開發4月時向北市府掛件稱不爭取20%容積獎勵,那時因尚有疑慮待釐清而被市府退件,一晃眼半年了都沒補件,帳上容積率仍為840%之高,不免讓人懷疑是否有「假動作」之嫌?鼎越開發於 4 月 9 日委由京華城重建案起造法人「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具狀向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出「變更設計掛件」申請,內容為暫緩原申請京華城重建案中高達 20%的都市計畫獎勵容積。據了解,若該 20%容積獎勵沒了,原案核定容積率約 840 %將調降至約728 %,總樓地板面積約來到12 萬平方米,外觀則維持 19 層樓高。鼎越人員當時就強調,該變更設計是「暫緩申請」20%容積獎勵,並未永遠「放棄」容積,只是為了興建能繼續拚解套,未來若法院終局判決這20%獎勵是合法的,仍可能再度掛件申請。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要求北市府都發局繼續追蹤鼎越開發案20%容積獎勵案。(圖/劉耿豪攝)許淑華指出,當時台北市政府交通局4月底函覆鼎越要求注意變更設計對周邊交通的衝擊,都發局5月2日也函覆鼎越要求釐清變更方案的樓層挑高是否合理,還有開發量減少後停車需求有什麼改變,也該對立體綠化管制措施重新評估,再續行辦理都審程序。許淑華直指,8月一份來自北市府的公文就顯示,中國建經應於北市交通局發函起算6個月內申請複審,也就是10月底前就該申請,逾期未申請或仍不符規定者,將依規定予以駁回,如今已經10月20日了,鼎越卻靜悄悄沒聲息,「是不是打算打迷糊帳混過去?」她質疑。京華廣場重建案事涉多名官員與地方開發,如何化解考驗台北市長蔣萬安(中)的智慧。(圖/方萬民攝)許淑華直指,北市府怠於行使督促之責、鼎越也採「拖」字訣,等於雙邊近乎「擺爛」,且變更案是將原先地上第3層、第17層、第19層樓地板挑空,變更後改成地上第2層、第15層、第16層樓地板挑空,且圖說每層樓高度竟達8.6至10.3公尺,已經是一般2至3層樓之高,這樣大搞魔術之下總建築高度其實沒變,但會不會搞得建物更不安全?市府有責把關。北市府都市發展局長簡瑟芳則回應,京華城重建案還沒有完成容積取消20%手續,加上土地目前還在扣押中,建管處還是依法不予施工勘驗,將發文鼎越請他們說明,為何遲未補件。
新壽北士科突襲動土 簡舒培批:靠養地皮無痛套利
新輝達進駐北士科卡關,新壽昨(16)日在北士科T17、T18用地舉行開工動土典禮,引起各界關注。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批評新壽玩兩面手法、上演勒索大戲,並列出4點矛盾,包含:為何要突襲動土、為何不接受北市府提出的合意解約等,質疑新壽的目的是想靠養地皮無痛套利。簡也批評蔣萬安,既然當了市長「無能、軟弱」都該有個限度吧!輝達(NVIDIA)進駐北士科T17、T18,因用地問題卡關,新壽卻在16日舉行動土儀式。母公司台新新光金總經理林維俊強調「絕對不是挑釁」,一切合法合規合契約,「新壽沒有想從台北市政府跟台北市的納稅人拿一毛錢」,應該由接手的輝達付補償金,新壽與輝達5月談得成,相信現在也能重談成。簡舒培16日晚間在臉書PO文批評,「新壽一邊動土,一邊喊要把輝達留下,玩兩面手法,把台北市民當笨蛋」,新光人壽選輝達選擇落腳T17、T18的關鍵時刻,突襲辦了一個未申報的動土典禮,為的就是跟市府叫板、跟輝達勒索,就連建管處到場了解狀況後「無實質開工情形」。簡舒培指出,荒謬的是,新壽動土可能讓輝達進駐破局,卻還是找一群人到這場「動土典禮」,一邊還喊著「要把輝達留下來」,說的跟做的完全邏輯打架,更印證了新壽就是在玩兩面手法、上演勒索大戲!簡舒培說,勒索市府不成,乾脆讓輝達進駐破局?!新壽有能力讓柯文哲降低租金、量身打造標案,拿到T17、T18地上權之後,卻沒能力、沒心思開發,讓一塊精華土地閒置三年。直到輝達宣布台灣總部將落腳北士科,一直養著地皮的新壽才突然看到商(肥)機(羊),無論是向市府討要的107億「未來收益」,或是跟輝達簽署的百億MOU,新壽的目的只有一個:靠養地皮無痛套利!簡舒培提到,新壽為什麼要突襲這場假動工典禮?因為前幾天,台北市政府才發函新壽要合意解約,副市長李四川在議會備詢也說明,解約金估算約5到8億元,加上返還新壽先前繳給市府的30幾億。數學再怎麼不好,都能知道這絕對離新壽先前提出的百億有好大一段距離。簡舒培說,台新新光金控高層在動土典禮上說了一堆自相矛盾的話,像是:一、新壽與市府在此案上立場一致,都希望輝達能順利進駐。那為什麼要突襲動土?二、要把輝達留下來。那為什麼不接受市府提出的合意解約?三、補償金屬於新壽與輝達的商業契約,與台北市政府無關。想當二房東還嗆地主:不關你的事?四、從來沒有也不打算從市府那裡拿一毛錢。加上上一句,所以現在是勒索市府不成,改成勒索輝達?總不可能新壽是打算無償讓出T17、T18地上權吧?簡舒培強調,從頭到尾,T17、T18的土地所有權都是市府的,即使過程有爭議,但新壽租下50年的使用權是事實,放了3年沒開發也是事實,為了協助輝達落腳,市府也釋出誠意,希望在合法合理的條件下跟新壽合意解約。新壽貪心在先,逼得市府發函要求合意解約,才突襲搞了一齣假動土,把市府的顏面踩在腳下,更是大玩兩面手法給輝達、給市民看!簡舒培也批評,而首都市長蔣萬安,在新壽讓台北市這麼難看的當下,跑去台南喝牛奶,對於新壽挑釁開工的作為,卻連一句重話也不敢說,蔣萬安市長,既然當了市長「無能、軟弱」都該有個限度吧!
愛妮雅遭申訴51件「連三季拒出席協商」 北市府啟動稽查
「愛妮雅化粧品集團」經常以路邊填寫問卷等方式,吸引消費者入店購買產品,台北市法務局統計今年至14日共受理51件申訴案,愛妮雅化粧品連續3季、13場次拒絕出席消費爭議協商會議,隨即啟動跨機關稽查,經查業者違反「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依《消保法》命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善得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法務局昨指出,愛妮雅化粧品爭議多為業者不當推銷消費者購買產品,消費者事後想要退費卻被刁難,爭議金額從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經統計愛妮雅化粧品今年連續3季、13場次,均無正當理由未派員出席協商會議,北市消保官8月27日會同北市衛生局、勞動局、消防局及建管處前往愛妮雅化粧品民權西門市、欣洋門市稽查。法務局表示,稽查發現業者與消費者買賣契約違反「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包括契約審閱期間、會員權利義務、服務項目及施作前說明、解除契約退費相關規定、履約保障及業者得片面變更契約等項目,衛生局9月19日已依《消保法》命業者改正,如屆期未改善得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可按次處罰。簡任消保官葉家豪說,愛妮雅化粧品邀消費者入店購買產品已構成訪問交易,消費者可依《消保法》7天無條件契約解除權解約,如果業者未告知可於7天內解約,消費者至遲可於4個月內行使解除契約權利。葉家豪表示,對於業者無故不到場協商尚無相關罰則,北市均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公告於法務局消保網,未來將按季視無正當理由未出席協商業者排名,必要時會主動聯合稽查以警惕業者。
突擊開工!新壽證實北士科T17、T18明動土 北市府回應了
輝達(NVIDIA)入駐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基地(簡稱北士科)卡關。由於該處已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地上權,台北市政府希望合意解約,但雙方遲未達共識。新光人壽今天(15日)晚間發布聲明,證實T17、T18地上權開發案將於明天(16日)舉辦動土典禮。北市府則表示,建管處未收到申報。新光人壽今晚證實,北士科T17、T18地上權開發案將於明日舉行動土典禮,該活動僅為內部啟動儀式,未邀請外賓與媒體採訪,結束後會發布新聞稿說明。新壽提醒,活動時間並非外傳的早上8點,若有人提早前來「會很過意不去」。新壽強調,仍希望與北市府持續協商,為促進輝達在台發展,動土與後續協調可同時進行。對此,台北市政府稍早回應,目前建築管理工程處並未收到新光人壽的開工申報。針對輝達進駐北市科卡關,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在市議會備詢時表示,北市府認為新光人壽應提出具體的解約條件與合理的計算方式,後續將依照相關程序進行處理。市府也已正式向新壽發函,請其提出合意解約的具體條件。蔣萬安指出,市府希望輝達能夠順利進駐北市科,且認為此案對臺北與臺灣的長遠發展都具有重大意義。目前,輝達已表達希望北市府與新壽解約,並由市府取得土地後,進行專案設定及地上權設定。至於最快何時能跟新壽達成合意解約?蔣萬安說,北市府已正式發文,希望能在24日輝達給北市府正式信函前。蔣萬安進一步說明,針對新壽與市府合作的3個地上權案,因工程進度不同,市府分別予以不同的核定。對於南港經貿的地上權案,由於已經完成,所以市府回覆新壽同意合併之後換約;而南港轉運站的工程則是落後的狀況,所以市政要求新壽提供趕工進度計畫,要在核定後才會視狀況是否給予同意;至於T17、18地上權案,蔣萬安強調,3月已經向新壽表達非常清楚,因新壽已取得地上權案3年多,卻都沒有實質的開工作為,進度嚴重落後,所以當時很明確表達不予同意合併後換約。
北市外牆安全申報僅3成 修繕之路遙遙無期
台北市大樓外牆磁磚剝落砸傷路人事件層出不窮,台北市議員林亮君14日指出,市府要求30年、11層樓以上商業區老舊建物在2027年前完成外牆安全申報,但目前申報率僅有3成,又因住戶意見、經費不足等問題,每4案就有1案申請展延,展延天數平均近500天,修繕遙遙無期。北市建管處回應,將在2個月內公告分級裁處機制。中山區3月發生外牆磁磚剝落造成1對母女受傷,10月大同區1處建物外牆即便有防護網,但磁磚仍砸中路人頭部造成撕裂傷,林亮君昨在議會工務部門質詢指出,市府雖有要求所有30年、11層樓以上商業區建物,要在明年12月31日前完成外牆安全申報,但申報只是邁向安全的起點,後續還有修繕問題。林亮君調閱資料表示,北市有913棟建物需做安全申報,目前僅有3成、349棟申報,尚有564棟未申報,以明年12月31日為期限,每個月平均需要申報40棟才能達標,其中還牽涉住戶和管委會喬不攏、錢湊不出來等各式狀況,讓修繕期程愈拉愈長,以大同區建物外牆磁磚掉落案為例,雖有申報,建管處也要求明年6月前完成,但仍發生危險。她還說,2022年起外牆安全申報案件共168件,有46件申請展延,等於每4案就1案展延,部分大樓會趁外牆修繕順便拉皮,工程期延長半年至1年還算合理範圍,但有些案件展延天數高達1000天以上,平均每案展延天數近500天實在離譜,市府應該研擬罰款機制縮短展延天數,也須要求住戶具體說明展延原因,若遇到缺工缺料等不可抗力因素,也要輔導住戶做好過渡期防護措施。建管處長虞積學回應,前段時間展延期較長是因為仍屬於輔導宣傳期,考量社區共識、經費予以展延,今年已開始裁罰,將在2個月內公告分級裁處機制,愈早申報者可獲展延機會、裁罰金額也較低,愈晚申報有可能不能展延、裁罰金額也將提高。此外,虞積學說,外牆修繕補助費用,局部修繕已從10萬元調至20萬元,7月也與北市都更處合作,外牆修繕只要符合規範、寄送報備函申請,補助可達500萬元至700萬元。
大巨蛋影城將試營運 大型植栽挨批阻礙逃生
台北大巨蛋影城17日試營運、28日正式營運,台北市議員洪婉臻13日發現,即將開幕的影城及商場外牆戶外平台內有大型植栽及枯樹,部分位置與避難用緩降機重疊,恐怕會阻礙逃生,要求市府對遠雄集團提出改善。台北市長蔣萬安要求北市消防局即刻會勘,消防局表示,該平台為露台共有3座緩降機,皆符合操作面積0.5平方公尺以上法規。蔣萬安昨赴議會施政報告,洪婉臻指出,大巨蛋影城營運在即,秀出外牆照片指影城戶外平台上有枯萎樹木,接著詢問戶外平台屬於「避難平台」或「景觀平台」,北市建管處長虞積學回應,該處未規定不能栽種植栽也不是避難平台。洪婉臻質疑,若非避難平台為何該處卻能設置逃生緩降機,平台盆栽旁設有緩降機,但幾乎被大型植栽樹叢湮沒,恐生安全疑慮,「難道逃生前要先搬盆栽?」她強調,影城開幕營運將有大量人潮湧入,安全絕對比美觀重要,市府必須立即檢討要求遠雄改善。蔣萬安隨即要求消防局到場會勘,查驗是否符合安全法規規定;消防局長莫懷祖說,若有安全疑慮就會要求移走植栽。消防局派員稽查後確認平台為露台,現場總計有3座緩降機,皆有符合操作面積0.5平方公尺以上的相關法規。遠雄集團公共事務室經理夏至賢回應,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緩降機周圍須保有0.5平方公尺以上操作面積,影城棟綠化設計均符合規定,不影響避難逃生動線。此外,議員陳怡君質詢指出,大巨蛋開幕至今仍不斷有缺失,有多處角落漏水甚至還結成小冰柱,另外在大巨蛋內的飲水機直飲台上,飲用水資訊有QRCode可供民眾掃描查詢用水安全,但實際掃描測試後,卻未見任何檢測資訊,痛批市府罔顧民眾飲水安全。陳怡君質疑,依北市體育局對大巨蛋首次營運績效評估,平均成績為80.25分,評定結果竟為合格,「這究竟是黑箱作業?還是矇著眼睛打成績?」蔣萬安回應,對於缺失會請相關局處了解要求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