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菊芳
」 監察院 監察委員 糾正 性侵 彈劾
外國人收容所違反人權 監院要求移民署改進
監察院今(9)日指出,移民署外國人臨時收容所超額及逾期收容情形嚴重,且收容管理措施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不符人權保障,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通過監委王美玉、張菊芳、趙永清調查報告,要求行政院協助解決移民署執法人力及收容空間不足的困境,及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監察院表示,根據審計部112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移民署辦理外國人收容管理及遣送作業,有臨時收容所超額收容、收容替代處分具保人制度之管控機制未臻周全、大型收容所未落實各項收容管理規範等情。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7月3日通過王美玉、張菊芳、趙永清調查報告,指出近10年來失聯移工及逾期停留外僑人數不斷攀升,造成後端移民機關查緝、收容、遣送業務大幅成長,但相關執法人力長期未增補,且各收容所之空間不足、設備簡陋、超額及逾期收容情形嚴重,又移民署雖規劃在桃園市觀音區興建大型「草漯收容所」,但仍在可行性評估階段,最快需至2032年始可完工,顯然緩不濟急,行政院應協助移民署就各項困境速謀解決之道。監委調查發現,在收容管理措施方面,移民署訂頒之「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收容管理及遣送工作手冊」,允許對違規收容人施以獨居戒護、禁打電話、禁止會見、停止戶外活動、併用戒具或固定保護等懲罰,又未依受收容人違規情節建立嚴謹的標準及流程,有違人權保障。監委指出,實際執行面雖未達「酷刑」程度,但可能構成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然禁止酷刑公約迄未完成國內法化,行政院應儘速推動完成立法,以落實人權立國之理念。調查報告指出,移民署於審計部2023年查核後,雖訂頒收容替代處分具保人之作業規定,及增加資訊系統管制功能,但受收容替代處分對象行方不明之比率仍持續增加,2023年為14.36%(平均每7名收替對象有1人失聯),2024年上升至24.97%(平均每4名收替對象即有1人失聯),移民署應深入檢討及落實相關具保及控管機制。又司法機關通知限制出國而不予收容之失聯比率極高,移民署繼續強化與司法機關之聯繫,設法減少收替對象行方不明人數。監委表示,移民署為因應戒護人力短缺現象,自108年下半年起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保全人力,輔助大型收容所執行相關勤務,然而,除審計部查核發現之保全人力年資過低、異動頻繁、空崗缺勤時數過高等管理缺失外,其工作項目涉及公權力之行使,機關卻無指揮監督權限,又不負管理之責,各收容所陸續爆發多件保全人員收賄貪瀆之重大風紀事件,移民署應儘速檢討改善。
前駐關島處長詐領逾300萬補助 監察院通過彈劾
監察院今(9)日公告,駐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處長陳盈連於派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期間已有自購住宅,卻仍以虛構租約訛詐基本數以外之房租補助費;在擔任駐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任內,業務分配名實不符,又未確實督導所屬,造成該處諸多公有財產、物品下落不明,除造成國家財務損害外,更違反職務義務,核有嚴重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 12位審查委員全數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張菊芳所提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陳盈連派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期間,自100年1月11日起於駐在地購置房產,依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支給規定,僅得請領基本數。未料陳自購屋起至105年8月31日止,多次持不實租約,向外交部申領超出基本數之房租補助費,合計溢領10萬4427.61美元(約新台幣312萬元),若非遭人舉發,無意歸還溢領金額,訛詐國家財產,自屬違誤。監院表示,被彈劾人擔任駐關處處長,本應恪遵法令、善盡監督責任,詎其對該處財產、非消耗物品之驗收、產籍登記、標籤黏貼與盤點業務分配不當在先,復未善盡監督管理責任,而報廢財產、非消耗物品亦未依照規定,造成駐關處計有11件財產及79件非消耗物品迄今下落不明,嚴重損及公有財產管理之正確,更造成公有財產物品之重大損失,合計金額約2萬5485美元。監院說,被彈劾人所為,核有嚴重違誤、情節重大,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事證明確,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執行職務之違法失職行為,而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公布剴剴案調查報告 衛福部、雙北市府均被糾正!蔣萬安回應了
男童剴剴遭劉姓姊妹保母虐死案,監察院29日通過監委葉大華、王幼玲、張菊芳調查報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新北市及台北市政府,認為保母未按時製作、填寫寶寶日誌,但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員卻記錄「每天填寫」。市長蔣萬安表示,會依調查結果「該怎麼裁罰就怎麼罰」。台北市社會局回應,相關資料已移送調釐清。調查報告指出,兒盟社工2023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照片,剴剴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但次日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卻無相關記載。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保母僅對同時收托的其他幼童按時製作日誌,對剴剴卻無製作填寫任何寶寶日誌或紀錄,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卻稱「每天填寫」。台北市議員鍾佩玲今天在台北市議會總質詢質疑,報告出來前市府是否知情此事,是否涉及偽造文書,及後續究責及檢討。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調查發現,居托中心認定寶寶日誌並不是用一般格式,而是由Line訊息傳遞,已移請檢調查核。蔣萬安說,之前有行政調查,若經調查保母確實沒有記載日誌,但訪視員認為有寫,會依照調查結果,「該怎麼裁罰,就怎麼裁罰。」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剴剴案後第一時間即啟動內部調查,並配合檢調移送所有訪視紀錄、指引等資料。關於寶寶日誌部分,法規並無一定形式,由家長與保母協議紀錄方式,剴剴由兒盟社工委託保母照顧,則由保母和兒盟社工協議紀錄方式,強調居家托育中心訪視員於劉姓保母收托期間,皆依中央法規訂定頻率完成訪視,且訪視當日確實於登記地點托育。有關監察院記者會提及,兒盟陳社工2023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照片,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然次日文山區居托中心進行訪視,訪視紀錄卻無相關記載。社會局說明,照片是陳社工於2023年10月24日提供給案主家屬之照片,因無法確認其拍攝時間,故無法調查訪視員紀錄是否不實,此已移由司法機關偵辦。
督導校園霸凌、性騷案不力 監察院糾正中市教育局
台中市立豐原高級中等學校(下稱豐原高中)爆出發生校園霸凌案以及性騷案,經監察院調查報告顯示,該校未依規處理相關行為,漠視學生自殺防治教育,並且未即時通報。監察委員田秋堇與張菊芳認定督導不力之責,均有違失為此糾正豐原高中、台中教育局。監察委員調查指出,豐原高中A生於2023年2月18日輕生,校方未依規定於5日內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且台中教育局在督導過程中未即時要求校方依程序處理,甚至一度建議暫緩會議,顯示校方與教育局對於事件處理的怠忽與程序瑕疵。該案涉及教師霸凌與行政程序不當爭議,監委表示,A生生前曾頻繁遭受不當懲處,並被指控學務主任乙師違法搜查書包及翻找外套口袋。調查顯示,校方讓被檢舉對象自行調查,違反行政程序法之迴避原則,且台中教育局未進一步查證。A生短期內遭受18次警告與多次小過,顯示懲處程序存有嚴重瑕疵。此外,乙師與主任教官丙師的霸凌行為成立,對A生的心理健康造成嚴重傷害。另外,針對該校另一起性騷案,監委指出,B生於就讀期間疑遭丙師性騷擾,但校方未依法進行校安通報,且台中教育局將案件交由學務主任乙師處理,未經專業性平機制,進一步延宕調查。對此,監委強調,豐原高中短期內發生A生遭霸凌輕生及B生遭性騷擾、霸凌兩案。校園封閉文化導致權力不對等,應將兩案視為重大案件並整體評估相關人員的違失行為。時任校長、學務主任乙師及主任教官丙師均涉事。由於兩案調查程序不一致,主管機關應依「違失行為一體性」原則,重啟或核定懲處內容。
豐原高中生遭霸凌輕生 監察院報告曝光學校、台中教育局超扯行徑
2023台中市豐原高中發生學生輕生案,監察院於15日公布調查報告,當中曝光該校學務主任、主任教官等人長期對學生A生 進行霸凌,甚至多次以偷竊、吸毒等罪名栽贓,並對其施加懲處。監察院認定,台中市教育局 在處理相關陳情案件時,未落實監督責任,對該局與豐原高中作出糾正。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監察院的報告顯示,A生長期遭校方不當對待,校內教師不僅以不實指控對其進行搜查與記過,甚至在學生間散布「他是社會敗類、垃圾」等言論,影響同儕關係。校方離譜的行為,後續導致A生於2023年2月18日在家中輕生,但校方卻試圖以家庭因素作為主因,聲稱學生是意外離世,並延遲20天才成立調查小組。A生的朋友不滿校方處理態度,在臉書專頁 「靠北豐中」 發文揭露真相,並公開A生生前燒毀休學申請書、與校安人員爭吵的影片,短短兩日內便湧現超過三十篇貼文,事件才逐漸浮上檯面。面對輿論壓力,A生父親於2023年3月召開記者會,控訴校方縱容師長欺壓學生。兩天後,台中市教育局才將校長羅瑞宏、學務主任張景翔、主任教官張喬富等七人調離現職。監察院指出,該校未依規定於5日內召開校務會議調查,對於學生頻繁陳情與求助亦置若罔聞,除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外,顯然未落實自殺防治教育,導致學生陷入孤立無援的狀態。監察院也因此認定台中教育局督導考核不周。監察委員田秋堇、張菊芳在調查中發現,A生在校期間屢遭不當懲處,自入學一年半內 便累積1次大過、4次小過、18次警告,其中大部分懲處缺乏正當程序,最終被調查小組認定有瑕疵,撤銷3次小過及13次警告。此外,A生曾在校內兩次撒白包,明顯已發出求救訊號,但校方不僅無視,反而當日對其處以小過與警告,對學生的身心狀況漠不關心,嚴重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兒童最佳利益」的基本理念。監察院報告也提到,早在2022年10月29日,國教署便收到學生陳情,指控豐原高中學務主任張景翔強行搜查書包,並翻找學生外套口袋。但台中市教育局在調查過程中,竟同意由被檢舉人張景翔本人負責調查自己的行為,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未能確保調查公平性。除了A生案件,該校另一名畢業生B生亦曾在校期間疑遭主任教官張喬富性騷擾,但校方在2023年3月悉該案後,未依法進行校安通報及調查,導致事件延宕。後經台中市教育局後續將此案與其他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案件併案調查,並對相關6名教職員處以新台幣6萬至12萬元不等罰鍰。監察委員強調,豐原高中與台中市教育局的行政怠慢,使學生遭受霸凌與不當管教,最終導致悲劇發生,對學生權益造成嚴重侵害。對於張喬富涉及兩起嚴重違規事件,監察院呼籲教育部應建立更嚴謹的懲處及復職評估機制,確保違規師長不會輕易回到校園,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6死案 監察院糾正北市府:錯失採樣黃金期
113年3月爆發寶林茶室「邦克列酸」中毒案,此案造成6人中毒致器官衰竭死亡,監察院調查後發現,臺北市政府辦理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件專業警覺性不足,未積極迅速辦理稽查作業,亦未即時針對當下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均有違失。於今(22日)公布監察委員王幼玲、張菊芳、田秋堇對臺北市政府所提之糾正案。113年3月份臺北市寶林茶室發生35人食品中毒事件,經檢驗邦克列酸為陽性者共33名,均於113年3月19至24日至寶林茶室食用炒粿條、滑蛋河粉等餐點,並於用餐後出現腹痛、噁心等身體不適症狀,其中6名個案死亡。監察委員表示,臺北市政府於113年3月24日中午即接獲新北市政府通報2件疑似食品中毒個案,且其中1名個案已休克住院,但北市府稽查人員遲至當日傍晚始至寶林茶室現場稽查,對於餐廳疑似問題食材及餐點亦未進行下架、保留、封存等預防性措施,致使同日仍有8名民眾陸續至該餐廳用餐,引發腹瀉、腹痛、嘔吐等食品中毒症狀。食品中毒案件發生當下,臺北市政府未能及時阻斷問題食品供應,危及民眾健康權益,核有怠失。監委指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有《食品中毒事件通報、調查、採樣及送驗作業程序書》,該程序書已明確規範,稽查人員對於可能與食品中毒事件有關的檢體(包括嫌疑食品、剩餘食品或備份食品等)均應考慮列為採檢標的。然臺北市政府於接獲食品中毒案件通報後,2次至寶林茶室現場稽查,於個案表示餐廳「炒粿條」有發苦、發酸異狀,且個案已住院休克甚或死亡等情下,均未針對餐廳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而僅抽驗廚師手部檢體及菜刀、砧板等環境檢體。臺北市政府未即時針對當下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錯失採樣黃金期,肇致本案迄今仍未查獲病原菌來源,核有疏失。此外,監委表示,食藥署對於食品中毒案件涉案業者之停業情節認定,未有明確準則,逕交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自行判定,目前僅4直轄市訂定相關作業原則,且判定業者停業之樣態及基準各異。而食安法相關法規雖規範餐飲業者應完成產品責任保險之投保,但本案發生前,食藥署對於食品業者投保狀態未建置勾稽比對機制,以掌握食品業者投保情形,均有損消費者權益,監察委員要求食藥署應確實檢討改進。監委強調,食品中毒案件成因分析,與食品中毒案件之檢討防治密切相關;餐飲業從業人員製備食品之衛生素養及知能,也攸關我國食品安全衛生之落實。食藥署允建立食品中毒案件監測及預警機制,強化餐飲業者自主管理,並研議加強受害者救濟保護相關可行性措施,以降低食品安全事件之危害。
發表兒少性侵害訪查報告 人權會:你的聲音種下改變的種子
國家人權委員會昨(8日)舉辦「你的聲音種下改變的種子—校園及安置機構兒少性侵害系統性訪查案專案報告發表會」,邀請媒體及關注兒少權益的各界人士參與,由督辦委員張菊芳、田秋堇以及蘇麗瓊共同發布訪查結果。報告指出,性侵害通報案件中,未滿18歲的被害人占了54.76%,兒少性侵害不僅是受害者個人的傷痛,更是全社會需要共同解決的問題期盼社會各界正視兒少的聲音與感受,並攜手打造支持及信任兒少的環境。人權委員會指出,「校園及安置機構兒少性侵害系統性訪查案」是國家人權委員會於2020年成立後的第一個系統性訪查案,試圖瞭解兒童性侵害的成因,並探討未來國家如何預防、辨認兒童性侵害等問題。本次訪查一共有74案,其中3分之2受訪對象為性侵害被害人,另外3分之1為被害人之重要他人,而其中8成的被害人,都是在被害之後至少好幾年,才有辦法揭露。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王幼玲表示,依據衛生福利部資料,2023年性侵害通報案件中,未滿18歲的被害人占了54.76%,共有5,155人,讓人無法忽視,特別感謝每一位受訪者分享自己或身邊的人的被害經驗,讓台灣的政府和社會能有更多對被害人更友善的改變,為揭露性侵害問題的結構性根源貢獻力量。每一個聲音,都是推動改變的種子,邀請各界重視問題、共同改善,讓每個孩子都能擁有安全的成長環境。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致詞時表示,行政院除了會持續營造友善社會氛圍、支持兒少勇於發聲,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所重視之兒少表意權以外,他也強調,推動人權保障工作不是單純地向國際社會看齊,而是將這些國際人權規範轉換為國內實際執行上應注意的細節,也就是說,推動各公約的人權教育,需引導每個人去思考,如何因應自身情況落實公約。這些都是政府機關和民間夥伴一起持續要努力精進的目標。張菊芳指出,從訪查中發現,許多身為教職員的加害人濫用學生的信任,利用權威控制、情感操控、學生的不利處境,或是出其不意的身體接觸等進行性侵害或性虐待;同儕間的霸凌行為伴隨性侵害或性虐待、藉由身體接觸伴隨言語騷擾,或是利用關係、友情或社交壓力進行加害行為。事發時被害人年紀很小,不知所措或難以設想該怎麼求助。田秋堇分享訪查實例,讓大眾了解相關事件如何發生,以及為什麼那些曾經想開口求助的孩子們最後決定不揭露或不求助的原因。她特別呼籲社會應該破除完美被害人的形象,因為每個被害人都可能展現出不一樣的生命樣貌。蘇麗瓊提出訪查後的建議,發生問題的當下孩子揭露與求助不易,應避免在第一時間質疑被害人,建立被害人支持環境,落實CRC內涵、維護兒少表意權及身體自主權,以防範性侵害或性虐待的發生;強化性別平等教育,優先加強教育人員的性別敏感度;建立友善安全之校園環境及師生倫理界線;建立調查獨立性,強化性平事件處理相關機制,避免處理階段的二度傷害;並建立承辦人的支持系統,延長吹哨者保護與追訴權時效。國家人權委員會再次重申,兒少性侵害不僅是受害者個人的傷痛,更是全社會需要共同解決的問題。完整的訪查報告已於專屬網頁公開(https://nhrc-yourvoice.com.tw),邀請社會大眾深入了解,並且用行動參與這場改變,讓每個孩子都能在愛與安全中成長。
前環保署督察隊長多次性騷 監察院:移送懲戒法院處理
監察院25日指出,經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張菊芳調查,原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前總隊長李健育利用其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對女性同仁、訓練班女學員、外部廠商女員工進行多次性騷擾行為,為性騷擾慣犯。其於詢問時仍飾詞狡辯,毫無悛悔之意, 情節重大,故提案彈劾,並於11月5日經彈劾審查會全票通過,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前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2023年7月曾揭露,環保署前督察總隊長李健育為性騷擾慣犯,甚至還更恐涉及刑責的性侵強暴,不過當事人已於10月離職規避調查。經監察院調查,認定其除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反覆針對女性同仁所為之不當碰觸身體隱私處等性騷擾行為,實已構成性工法第12條第1項及第2項所稱之權勢性騷擾。監委指出,前立委陳椒華於112年7月間舉行記者會揭露性騷擾慣犯李健育所為之8件性騷擾案件,其中第4、7、8案原環保署或所轄單位知悉李健育涉及性騷擾情事後之處置過於消極被動,有未通報專責單位、未進一步查證及未積極處置等缺失。另前署長張子敬於該院詢問時亦坦承處理第8案有所疏失,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月20日通過對環境部之糾正案。監委表示,有關李健育之違失行為涉及刑事責任部分,將依監察法第15條移請法務部轉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另原環保署或所轄單位知悉李健育涉及性騷擾情事後之處置過於消極被動,原環保署遲至前立委陳椒華對外揭露李健育之惡行後,始於112年7月26日將李健育改任非主管職務之技監,未能依性騷法及早處置,防止其利用總隊長之職權或身分為性騷擾行為,實屬怠責,故糾正環境部之違失,並議處失職人員見復。監委說明,前立委陳椒華舉行記者會除揭露李健育為「環保署之狼」,另並指控張前署長疑似包庇。然經查其舉發之8起案件,原環保署稱僅接獲4案(第1、4、7、8案)相關資料,其餘案件政風室於112年7月27日函請該署各單位及所屬各機關檢視104年至111年間曾否接獲相關陳情、檢舉或申訴資料,惟各單位回覆資料仍無第2、3、5、6案相關案件,故該4案政風室迄未蒐獲相關資料,另第1、4、7、8案亦難以逕行認定張前署長有刻意包庇李健育之情事。監委提及,本案張前署長確有處理疏失,然經衡酌李健育非張前署長所直接任命,張前署長工作地點在臺北,而李健育駐地在臺中,若未經由首長信箱知悉或接獲通報,實難以瞭解其與女性同仁之互動情形,故難謂張前署長有刻意知情包庇情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桃機歲修工程影響旅客5萬7千人次 監察院提糾正
桃園機場是臺灣重要的國門,今年3月辦理南跑道歲修工程,竟發生航班起降延誤大亂,影響旅客共5萬7千餘人次,引發廣大民怨,嚴重重傷國際形象,並影響飛航安全,核有嚴重違失,交通部監督管理不周,亦難辭其咎。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察委員張菊芳、郭文東、陳景峻提案,糾正桃機公司,並請交通部督導民航局及桃機公司檢討改進,交通部亦應負監督管理協助之責。糾正案文指出,桃機公司依航空站籌設興建及營運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負責航空站場站設施之管理與維護,本應完善機場相關設施安全及營運,但桃機公司辦理南跑道歲修工程將時程訂於今年3月3日(星期日)10:00至3月5日(星期二)16:00,封閉連續3日(54小時),屬長時間連續關閉跑道,僅剩北跑道供航班起降。監院表示,桃機公司雖召開3次施工規畫說明會及1次整體服務推動工作會議,但從會議結論內容可發現,桃機公司僅偏重於技術層面問題,對於是否嚴重影響航班營運,並未深入研究探討列管,甚且飛航總台於1月26日第3次會議中更曾提出「提早公告」及「影響航班」相關警語,然桃機公司仍疏未注意「航班超量負荷」等問題。飛航總台雖已與鄰近飛航情報區協調採取機動性流量管制措施,仍未解決已在途中之班機起降壅塞問題,致3月3日歲修首日航班起降延誤大亂,南跑道封閉的34小時,桃機準點率分別僅31%、50.5%,影響旅客共5萬7646人次,引發廣大民怨。監院調查報告也指出,然各航空公司班表早已於2023年10月29日前經民航局核准並通知桃機公司,倘若施工日流量管制幅度超過機場單跑道運作容量負荷,事前施工規劃就該提早協調各航空公司調整航班以為因應,況且飛航總台代表出席也曾警告「可能影響航班非常多」警語,但負責「飛航安全策劃督導及航班核定」之民航局卻以「桃機公司於會議通知並無特別議題須請民航局協助或諮詢事項」置身事外,實有欠妥適。監院表示此次航班延誤凸顯已不單只是桃機公司的營運管理問題,塞機轉降已嚴重影響到飛航安全,民航局應記取此次經驗教訓檢討改進,交通部亦應善盡監督管理之責。
補習班充當幼兒園難管理 監院糾正台北、新竹市府
新竹市日前發生C補習班違法經營幼兒園,甚至發生補習班負責人兒子兼工讀生疑似對3歲幼童性暴力事件,而被害幼兒家長自始至終都認為讓孩子就讀的是對員工資格要求較嚴格的幼兒園,結果竟是補習班。監察院4日表示,家長往往難以區分孩子到底是就讀補習班、安親班還是幼兒園,此案凸顯補習班相關立法明顯與實務情形存有落差,日前通過監委王幼玲、蔡崇義、張菊芳調查報告,請教育部通盤檢討短期補習班、安親班及幼兒園相關法令規定,並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對轄內補習班多次違規卻怠於裁處,明顯行政怠惰。監委王幼玲、蔡崇義、張菊芳表示,我國國高中兒少下課後,有近6成學生要參加課後補習,都市學生更是超過7成,近四分之一學生幾乎天天補習,超過6成在補習班待到9點,超過2成要待到10點後;而學齡前兒童有3成學習才藝,其中3至未滿6歲幼童有學習才藝者近5成(49.5%),可見兒少於課後接受安親照顧、補習或學習才藝者眾多,對於未具自我保護之12歲以下的幼童及6歲以下學齡前的幼兒之人身安全及場所安全更應加以關注。監委指出,現行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幼兒園分別「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不同管理法令,各自有各自的立案標準及規範,但事實上難以區分及管理。致業者為滿足學生及家長多重需求時,遊走在違法邊緣,學生及家長也陷入潛在人身安全及場所管理的風險之中,教育部對相關立法及兒少學習機構之監督管理機制,均核有通盤檢討改進之處。監院通過糾正案指出,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105年即知轄內A補習班疑似違規經營幼兒園,該補習班近年來亦遭民眾投訴違法經營情事,惟該補習班不但沒有停辦,截至2024年,已擴大經營達9家兒少學習機構;台北市轄內另一間B補習班涉違規經營幼兒園及課後照顧安親班業務,惟2016年迄今,該局共辦理6次稽查,有5次不符規定遭限期改善、處以罰鍰等處分,且4次有違規經營幼兒園業務,該局於2024年再查,卻僅認為B補習班屬第2次違規,予以罰鍰30萬元並命停辦幼兒教保、對補習班業務裁處停辦3個月。據上,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上開2家補習班之管理,怠於執行法律所賦予之公權力,以促其積極改善,明顯是行政怠惰,核有違失。監委指出,新竹市C補習班以補習班名義違法經營幼兒園,甚至發生補習班負責人兒子兼工讀生疑似對3歲幼童性暴力事件,後因事證不足,經新竹市政府性別平等事件調查報告認定性侵害不成立、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然被害幼兒家長自始至終都認為讓孩子就讀的是幼兒園,且事後才發現,乙員根本不具有教保員或幼兒園教師資格,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於去年7月11日才對該補習班學前部分停止招生,並依補教法相關規定裁罰10萬元等處分。監察院調查發現,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歷年來對該補習班計稽查5次,業者均未落實改善,卻未予以裁罰,遲至本案發生後,該處始聯合跨局處及相關單位進行查處,對業者規避稽查等情進行裁處,顯見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稽查不力,核有違失,監院亦通過糾正。
新北市殯葬處員工集體貪污舞弊 監察院提案糾正
新北市殯葬處21名員工疑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經檢察官偵結起訴,監察院19日指出,新北市府殯葬處於檢、調機關偵辦後始發覺上情,主管監督及政風查察機制失靈,該處明知相關殯葬陋習存在,本可及早建置相關公開透明火化排程系統,減少人為操作空間,以杜絕不肖人員藉機上下其手之措施,但均未落實監督執行,監察院通過糾正新北市殯葬處。監察委員表示,新北市殯葬處21名員工,自民國109年2月1日起,以細心挑出骨灰中之雜質、加快火化速度、挑選特定時辰火化、使火化後頭骨更具完整性、協助密封骨灰罐及其他妥適處理遺體等名義,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殯葬業者交付共計3,053萬1,500元,屬集體且有規模計畫性犯行,而渠等所涉案件及收賄行為幾乎都在新北市殯葬處殯儀館火化場內發生,毫不避嫌要求並收受業者賄賂,公然將公家機關辦公處所當犯罪場所,而新北市殯葬處係於檢、調機關偵辦後始發覺上情,主管監督機制失靈。監委調查,新北市殯葬處自105年至109年陸續接獲殯儀館等人員被檢舉情資,經統計新北市殯葬處接獲第一線現場工作人員疑索賄檢舉情事計有11案,卻以檢舉內容缺乏具體事實,難以查證等情,而無積極查察作為,亦未能循政風、廉政體系,反映至廉政、檢察機關進行更深入查察,未能及早發現而即時處理,相關政風查察機制失靈,使民眾在面對親人死亡後事悲傷中,仍還受到公家殯葬工作人員索取所謂去穢、壓煞紅包,猶如二度傷害,嚴重損及人民權利並斲喪政府公權力。監委指出,新北市殯葬處本可及早啟用火化爐排程系統,讓民眾直接透過螢幕得知各區火化爐之火化進度,以達公開透明,且建置排程系統應非屬重大難事,卻遲至112年5月1日始啟用火化爐排程系統。再者,火化現場各角落業已裝設監視器,從遺體進場開始,逐一檢視棺木、骨灰罐是否放置紅包,防止火化爐操作人員與殯葬業者之不當接觸,以杜絕人為插爐及收受紅包之機會,亦未見落實監督查核。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7月16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王麗珍、張菊芳所提調查報告,報告指出,新北市殯葬處鼓勵民眾勇於檢舉不肖之公務員,對約聘僱人員進用應嚴予審核,進用後落實職務輪調,避免久任同一職務滋生弊端,並將較不具、不需公權力作為之相關殯葬行為,由委外廠商處理等等措施,減少人為操作空間,更屬權責內輕而易舉之事項,但21名員工仍肆無忌憚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顯見殯葬處明知相關殯葬陋習存在,可及早建置相關公開透明排程系統,減少人為操作空間,以杜絕不肖人員藉機上下其手之措施,但均未落實監督執行,亦有怠忽。
警非法搜索毆傷竊嫌致死 監院糾正警政署、屏縣警察局
監察院18日表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員警今年2月因執法過當,將竊嫌毆傷致死,監院通過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另外,有鑑於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監際也函請行政院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林國明、張菊芳調查發現,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警員今年2月16日盤查蔡姓竊嫌時,非法使用警棍將蔡嫌毆傷,其後又違背無令狀搜索之法定程序,將蔡嫌帶至其住所搜索,搜索結束後帶回派出所等侯製作筆錄時,犯嫌昏迷緊急送醫後急救不治。本案警方違法使用警械、未恪遵搜索之法定要件、未落實密錄器攝錄及保存,及於公眾得出入之辦公處所詢問犯罪嫌疑人,故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或移付懲戒。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指出,蔡嫌非現行犯,且無抵抗、脫逃或攻擊員警之情形,依法不得使用強制力。然詹姓警員盤查蔡嫌時,竟以警棍壓制蔡嫌腹部,並敲擊其雙腳脛骨,造成蔡嫌受傷,同行之傅姓及陳姓警員不但未予制止,且三人對蔡嫌反應腳部疼痛需醫治、需人攙扶而無法自行行走等情,均置之不理,迨蔡嫌於等候詢問時昏迷,緊急送醫仍急救不治。屏東縣警局未督導所屬正確使用警械、落實報告及救護等處置,錯失制止及急救之契機,違失情節重大。監委指出,蔡嫌受盤查時遭非法強制力毆傷,其後在員警質問及要求下,被動接受搜索其住所,員警開始搜索後方取出同意書令蔡嫌簽名,違反法定程序。且監察院另案調查發現,近年來警察人員頻繁違反搜索之法定要件,經法院宣判被告無罪高達38件,警政署及屏東縣警局應儘速檢討改善。監委表示,除本案外,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已達「酷刑」之程度,凸顯基層執法人員對於適切履行職權及人權保障的基本認識不足。故督促行政院應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完成立法,並全面檢視各項行政作為,以落實我國人權立國的理念。
慣犯未提報安全網再性侵 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
台北市松山區2022年發生街頭問路隨機性侵案,經查蔡男為慣犯,2年內已犯下25起性騷及性侵案,但台北市政府未落實執行「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讓該名男子仍在外遊走,在偵辦期間還犯下性侵案,形成社會安全網破口,監察院31日宣布糾正台北市政府,並促請行政院、司法院就性騷擾慣犯納入社安網再犯風險評估及實施預防性羈押措施進行研討改進監察委員葉大華與張菊芳深入調查發現,2022年9月5日凌晨發生的街頭問路隨機性侵案,蔡男假藉問路,尾隨性侵落單女子;而蔡男在2020年至2022年,2年內密集涉犯21件性騷擾案、1年內涉犯4件妨害性自主案,均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分局受理報案及調查,並由該府社會局、勞動局就性騷擾行政申訴案進行裁罰。監委葉大華、張菊芳調查指出,北市府於蔡男涉犯第4件妨害性自主案之前,並未將蔡男提報社會安全網研處,也未依「台北市政府與檢察機關處理社會安全網案件聯繫作業程序」一併檢附資料移送檢察官參酌或提供強化約制作為建議,台北市政府未能有效督促所屬落實執行「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核有違失。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台北市政府,並促請行政院及司法院就性騷擾慣犯納入社會安全網再犯風險評估及實施預防性羈押措施確實檢討研議妥處。調查報告指出,檢方偵辦案件時,蔡易已在短時間內涉歉密集犯多起妨害性自主案件,調閱病歷可知蔡男智能障礙不足併有過動症,但檢方偵辦蔡男所犯第2、3件妨害性自主案時,未聲請預防性羈押,亦未實施科技設備監控等替代羈押之處分,導致蔡男於前案偵查中,又再犯第4起妨害性自主案,蔡男在外遊走造成公共安全問題,形成社會安全網破口。監委也請行政院督促法務部確實檢討,如何落實納入預防性羈押之再犯風險評估,並強化對社會安全網之認知及教育訓練。
剴剴之死/1歲剴剴遭保母「拔光指甲」凌虐致死 監察院出手了
台北1歲男童剴剴由社會局與兒福聯盟轉介給劉姓保母照顧,沒想到劉姓保母竟與妹妹聯手施虐,把人虐死,手段之兇殘,震驚社會。對此,監察院認為,事涉社會安全網、收出養媒合機制及居家托育管理等議題,監察委員葉大華、王幼玲、張菊芳甚表關切及重視,已申請立案調查。監察院指出,據報導,新北市1歲男童剴剴,因父母無法照顧,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轉介兒童福利聯盟,媒合給台北市劉姓合格保母進行出養前之短期照顧,然日前卻發生男童剴剴遭凌虐致死,包括雙手指甲全被拔光,頭部有多處瘀傷,牙齒剩8顆,雙腿嚴重變形骨折,急救後仍傷重不治,後經醫院緊急通報才揭發此事,引發社會高度重視與關注。監察院認為,事涉社會安全網、收出養媒合機制及居家托育管理等議題,監察委員葉大華、王幼玲、張菊芳甚表關切及重視,已申請立案調查。監察委員表示,本案發生之始末經過為何?究現行衛福部社安網脆弱家庭兒少媒合出養安置情形為何?台北市及新北市社會局,針對合作之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之評鑑督導,以及居家托育人員之認證、考核及教育訓練機制為何?此外,衛福部及地方政府針對收出養媒合機構、居家托育人員涉不當對待兒少案件,有何監督及督導機制?又本案相關主管機關及委託機構人員於通報、訪視、處遇流程是否涉有違失?現行收出養媒合服務制度及執行有何需改進之處?均有調查釐清之必要。◎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監院糾正中科院閃採購法買無人機 不合需求專家譏淪擺拍用
監察院21日表示,中科院辦理無人機組件對外採購案問題多,如個別評選委員評分爆高、優勝者拿落選者產品交貨等離譜情節,通過糾正國防部與陸軍司令部。監察委員蔡崇義攤開2023年國防預算書說明,為了滿足聯合兵種營早期預警以爭取反應時間,繼而充實偵蒐能力,陸軍在2021年至2023年間,編列新台幣7億7998萬元持續預算,向中科院採購50套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近程無人機)。蔡崇義說明,這類近程無人機採軍民合作研發,原希望快速建立我國無人機新戰力,但中科院為行政法人,辦理上述組件採購案規避《政府採購法》,已違反採購公平精神。監察委員賴鼎銘則表示,中科院辦理近程無人機後續組件對外採購中,「垂直起降無人機製作等3項」案的採購過程有疑,例如個別評選委員評分達99.55分,顯然未依評選項目客觀評分。此外,原評選優勝者用失標協力廠商的光學產品交貨,導致外界質疑招標評選的公平性,而中科院也難提合理說法。監察委員張菊芳則點出,10位評選委員名單,其中6位為中科院人員、3位為陸軍士官,僅1位為外聘學者專家,國防部卻未能督導修訂及完善採購規定,導致採購過程違反《行政法人法》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中的採購公平規定,必須澈底檢討。對此,新北市議員林秉宥向CTWANT表示,此案呈現的是中科院長久以來用特定規格綁廠商陋習,中科院不是需求單位,卻能主導採購,甚至在決標後主導廠商的得標項目分包,與公共採購作業邏輯相悖。林秉宥感嘆,中科院為行政法人,並不適用《採購法》,設置原意是希望能給予採購彈性爭取時間,但多年來彈性卻淪為違法亂紀的保護傘,國防部也因為「太好用了」無意修正。林秉宥直言,評審委員比例失衡是問題核心,此案中科院角色為整合單位,卻能決定標案的結果,而需求單位陸軍竟然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評審委員,也難怪這些削足適履的採購根本就不符合實際需求,全然的虛擲浪費,唯一功能只剩下「擺拍騙外行人」。林秉宥補充,以近期國防部遭監察院糾正的另一案「小型多軸無人機」為例,此類的戰術應用與反制在多國軍隊都已有完整的作業模式與教育訓練,我國卻直到對岸無人機襲擾後才開始制定,顯見國軍高層對於未來威脅的感知與回應能力嚴重低落,「這更是最嚴重的問題」。監察院重申,國防部身為中科院的監督機關,而陸軍司令部為委製機關,對此案採購明顯督導不周,因而提案糾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通過。
前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彈劾案未過 藍委痛批:連老鼠屎都不敢打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21日召開「監委11票反對彈劾陳宗彥,東廠監委們給個說法!」記者會,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痛批,監察院以11比2的票數未通過對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的彈劾案,更直言監察院已不再是「打老虎」的機關,甚至連老鼠屎都不敢打,他直言,未來國民黨絕不會同意提名這群投下反對票的監委。洪孟楷指出,陳宗彥本人已承認發送相關訊息「小芸有空嗎?」,而陳在微信對話紀錄歷歷在目,這已經不是「涉嫌」接受性招待,根本就是接受性招待累犯,這樣的人監察院居然以11比2的票數未通過彈劾。洪孟楷表示,監察院以正在調查中為由拒絕彈劾是錯誤的。他強調,五權分立意味各權力機關應獨立行使職權,監察院的責任就是對公務員、公務體系進行監督彈劾,不應受其他任何機關的影響。洪孟楷更直言,過去監察院是「打老虎」的機關,「如今連陳宗彥這種老鼠屎都不敢打,這些投下反對票的還配當監委嗎?」他點名投反對彈劾的監委,包括王榮璋、葉宜津、趙永清、賴振昌、浦忠成、施錦芳、張菊芳、林文程、蕭自佑、鴻義章、郭文東,他質問,這些監委對得起自己的職責嗎?洪孟楷表明,新一屆立法院將於2026年7月31日行使監委人事同意權,國民黨團一定嚴格把關,而這些投下反對票的監委將被列為國民黨團黑名單,絕對不會再次提名。
桃園機場歲修影響起降 監察委員申請自動調查
桃園機場在日前進行南跑道歲修,但事前僅在11天前公告,航空公司來不及應變,造成桃園機場航班大亂、半數航班發生延誤情形。監察院11日表示,監察委員張菊芳、郭文東、陳景峻張菊芳、郭文東、陳景峻對此事甚表重視,已申請自動調查。桃園國際機場公司3月進行跑道歲修,原本研判春節後航班量少,預計3月3日上午10時到3月5日下午4時執行工程,期間每天航班量約675班到680班,但後來3日航空公司申請航班量是698班,為疫情後單日新高,根據根據桃機資料,當天47%航班誤點,其中14%延誤30分鐘內,11%延誤30分鐘到60分鐘,12%延誤1小時到2小時,10%延誤2小時。監察院表示,桃園國際機場南跑道年度歲修,造成數百架班機起降延誤改時,引發旅客抱怨。機場跑道維護係每年例行歲修作業,機場卻無適當航班調度措施;另機場現行跑道已不敷使用,第三跑道因相關徵收與環評作業需至2030年始能完工,嚴重影響我國國際形象及飛行起降安全。監察委員指出,桃園國際機場跑道進行歲修維護作業時,造成航班大亂;另機場現行跑道已不敷使用,影響飛安甚鉅。究實情及航班調度措施為何?該等調度措施有無確切執行?相關人員是否涉有違失?權責機關有無善盡監管責任?另第三跑道施工情形為何?是否涉有延宕情事?主管機關有無進行相關查核作業?實有深入調查釐清之必要。
幽靈路燈電費照繳 監院糾正台電憂錯誤訊息恐釀工安意外
監察院7日指出,為節能減碳,政府核定水銀路燈落日計畫近10年,儘管早已汰除完成,台電公司卻有多處遲未更新登載路燈機種,甚或已移除路燈處,繳費資訊未即時更新,造成地方政府還得花公帑替「幽靈路燈」繳費等浪費公帑情況,因此通過糾正台電公司。監委陳景峻、郭文東及張菊芳表示,行政院2014年核定水銀路燈落日計畫,當初期許台灣能成為全球第一個全面淘汰水銀路燈的國家,以減輕電費與保固期間維護費支出,而2017年起經濟部也公告禁用水銀路燈。然而,公告禁用水銀路燈後,竟還有新增水銀路燈登記,或是水銀路燈汰換為LED路燈後,遲未辦理用電變更,繼續以較高的一般電燈費率繳費,「把公告當玩笑」。陳景峻8日接受CTWANT採訪指出,此案調查下去發現,還有早已廢除或移置的路燈,遲未辦理廢止用電,而像人有戶籍一樣,只要有路燈「電籍」,就必須繳納「基礎電費」,導致地方縣市政府與公所仍需持續繳費卻仍持續繳費等浪費公帑情況。陳景峻舉例,2019年10月底審計部去文台電要求曾清查包制公用路燈設置情形資料,當時尚有4.96萬盞水銀路燈。而在2023年5月再查,全台僅剩5,950盞水銀路燈。乍看以為是短時間汰換水銀路燈有成。然而,經監院調查發現,竟是因2019年台電公司重複計算6,458盞,另有路燈網路系統燈別誤植2萬盞「計算如此草率」。監察院官員感嘆,台電公司路燈網路系統建置有欠周妥,資料登錄及統計作業又不嚴謹,主管人員也沒善盡督導之責,加上公司長期疏於維持系統資料的正確性,導致資料嚴重錯誤,台電內部若提供維修人員錯誤資料,造成維修延遲甚至工安意外,「後果不堪想像」。
監院糾正鄭文燦北景雲案 桃園市府:依法處理相關人員責任
桃園地區去年9月發生震度3級地震,讓桃園市八德運動中心羽球場天花板崩落,監委郭文東、張菊芳和林盛豐調查後,今(9)日通過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政府的糾正案;對此,桃園市府新聞處長羅楚東表示,桃園市長張善政上任後,隨即要求相關單位儘快針對缺失予以改善,目前大多數改善工程已接近完成階段,工務局也將嚴格驗收。針對北景雲案缺失,監察院提案糾正桃園市政府,羅楚東表示,張善政上任後,隨即要求相關單位儘快針對缺失予以改善,目前大多數改善工程已接近完成階段,工務局也將嚴格驗收;至於相關人員的責任,市府並無預設立場,將依法處理。羅楚東指出,透過相關鑑定報告或是監院調查結果,都能清楚發現,如果當初興建過程中有落實相關環節的檢核,北景雲案中的許多缺失就能避免,但張市長也認為,過去長期以來,工程單位超出負荷的工作量,也是缺失難以避免的原因之一。羅楚東說,公共工程理應讓市民安心,但卻發生一連串重大缺失,興建過程中的相關人員確實需要深刻檢討。他強調,市府團隊會全力改善並提升桃園公共工程的品質與安全性,未來也會採取更謹慎務實的態度,重建市民對公共工程的信心。
八德運動中心天花板崩落包出在這 監察院糾正桃市府
去年9月桃園八德國民運動中心羽球場因地震造成天花板崩塌,畫面怵目驚心。監察院調查指出,此一缺失不僅盡失統包最有利標立法美意,亦斲喪政府施政形象,核有嚴重違失,今天通過3位監委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桃園市政府案,並函請桃園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監委郭文東、張菊芳、林盛豐調查發現,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代辦「北景雲開發計畫」,未督同PCM依統包作業須知落實審查八德國民運動中心5樓羽球場沖孔鋁障板吸音天花板設計圖說,致統包設計單位圖面缺漏天花板吊架固定部位之現場施工製造圖,竟無人察覺;且天花固定方式採單支3.92mm自攻螺絲固定於0.52mm薄鋼板之錯誤方式施作,導致大面積沖孔鋁障板吸音天花板於震度僅3級的地震中骨牌般崩解掉落,造成1名民眾受傷,甚至引來國外媒體報導,亦斲喪政府施政形象,核有嚴重違失。郭文東、張菊芳、林盛豐說,北景雲計畫是桃園市大型統包工程,計畫內容包含新建「八德國民運動中心」、「大湳消防分隊」及「桃園市大湳社福館」,結算金額12億8208萬餘元。監委表示,除了前述八運中心5樓羽球場沖孔鋁障板吸音天花板崩落重大缺失外,尚有許多缺失有待檢討改進,包括八運中心、大湳消防分隊施工期間即經施工查核有漏水、裂縫等常見缺失情形,惟新工處未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及統包工程契約,即時處置;保固期間亦未有效要求統包商限期改善,致相同缺失重複發生。缺失還包括新工處辦理PCM契約變更作業,已逾投標須知第62點規定所載可後續擴充金額上限;新工處未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按不同建築物用途分類核計監造服務費,致有溢計委託技術服務費用情事。監委也提及,新工處為克服八運中心外水水壓過小,易生瞬間用水量大時,補水不及等問題,另案規畫於地下1層停車位增設水箱,增加73萬餘元公帑支出,是否符合統包作業須知及統包工程契約等。本案統包商所提送TAB報告,非由統包需求書所規定之第三公正單位(公立機構、學術機構、財團法人)所測試;最後是統包商、監造單位及PCM均有部分專職人員違約兼職情事,新工處除依相關契約計罰外,仍應就事實提報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裁處及移送相關公會懲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