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猥褻罪
」 強制猥褻 猥褻 宥勝 性侵 性騷擾
入住民宿竟遭男老闆闖進房間!女客聽見床邊手淫聲嚇壞 他賠30萬緩刑
日前一名女子到屏東旅遊,並下榻某間民宿,卻在凌晨睡覺時,遭民宿老闆王男闖入房間,對方不僅站在床邊注視她,還在床頭附近手淫,結束後更將體液弄到她的床上,受到極大驚嚇。王男事後坦承犯行,辯稱當時喝了酒,並賠償女客30萬元達成和解,屏東地院則依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判決書顯示,女客在去年(2025)年10月間入住屏東某民宿,凌晨4點左右,女客平躺在床上休息時,驚覺有不明人士進入房間,直接走到床尾目視著她,她嚇得假裝翻身側躺、緊閉雙眼,接著對方走到床頭,她便聽見男子手淫的聲音,更感覺到對方將體液射到她床上。事後女客立即報警處理,經警方調查,發現在女客床邊手淫的人是民宿老闆王男,並依妨害性自主罪送辦。王男於警詢及偵查時均坦承不諱,強調是酒後做出的脫序行徑,當時不知道女客是睡著還是清醒。檢方原先以強制猥褻罪起訴王男,但經過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王男並未直接侵犯女客的身體,相較於直接撫摸、摟抱、親吻等手段,其手段較為輕微,但這種行為已侵害到他人的道德感情,並造成女客心理陰影,考量到王男沒有故意犯罪的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賠償女客30萬元並達成和解,最終依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完成3場法治教育課程。《CTWANT》: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虐殺2歲繼子遭判無期仍不安份 惡父看守所「偷摸獄友下體」再加10月刑期
新北市土城區去年2月發生虐童案,吳姓男子虐死2歲繼子,孩子的陳姓生母竟未加以制止,吳男一審遭判無期徒刑,陳女遭判19年有期徒刑,而吳男在看守所時仍不安分,去年9月趁同舍房獄友熟睡之際伸出狼爪,強行撫摸對方下體及胸腹部,遭被害人驚醒出言喝止並極力推拒,吳男仍強行撫摸得逞。被害人隨後向看守所通報揭發,新北地檢署依法提起公訴,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10月。檢警調查,吳男與陳女為夫妻,吳男不滿2歲大男童哭鬧,殘忍持點燃香菸燙傷幼童身體,甚至接連施以掌摑、腳踹施暴,陳女聽聞兒子痛苦哭喊與尖叫,卻冷眼旁觀未加制止,直到孩子出現臉色發青、全身抽搐才緊急送醫,經搶救仍因重傷宣告不治。全案經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今年3月間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致人於死罪,重判吳男無期徒刑、生母陳女判處19年徒刑,如今吳男在押期間又因強制猥褻罪再添一筆刑責,但他在看守所期間仍不安分。檢警調查,吳姓男子去年9月28日,遭法院裁定羈押於台北看守所忠一舍時,他見同房收容人「阿國」(化名)正在床上睡午覺,竟心生歹念,趁阿國毫無防備之際,伸手觸摸其下體與胸腹部位,阿國受侵犯後當場驚醒,嚇得連忙側身閃躲並極力阻擋吳男。未料,吳男無視阿國多次開口喝止並出手推擋,竟變本加厲,持續以手腳強行碰觸阿國的下體、臀部及大腿等隱私部位,事後阿國不堪受辱,向所方主管通報反映,所方立刻協助阿國更換舍房以確保其安全,並依法將吳男函送檢方偵辦,檢察官偵查終結後依強制猥褻罪將吳男提起公訴。新北地院審理時指出,吳男無視他人意願,嚴重欠缺對他人身體與性自主決定權的應有尊重,對被害人造成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與傷害;惟考量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
英文家教涉不當觸摸2姊妹!3罪判刑10月、部分犯行無罪
屏東1名英文家教老師A男被控在授課期間,對2名未成年姊妹伸手觸摸胸部,案件經法院審理後認定,其中年紀較大的姊姊因未滿14歲,遭A男不當碰觸的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妹妹則有2次遭到不當肢體接觸,法院認定屬於性騷擾。法院依強制猥褻等罪共3罪判處A男有期徒刑10個月,其中得易科罰金部分,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另有部分遭檢方指控的猥褻行為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A男經營英文家教班,同時擔任這對姊妹的英文老師,分別自民國112年、113年起,每周單獨為2人授課。法院認定,A男明知2名少女均未成年,卻在授課過程中做出逾越正常師生關係的肢體接觸。其中,年紀較大的甲女案發時未滿14歲。判決指出,A男在113年6月某次上課期間,對甲女做出不當肢體接觸,甲女事後向母親透露遭遇。法院認為,A男的行為已妨害甲女對自身身體及性自主的決定權,符合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因此判定有罪。至於妹妹乙女,法院則認定A男曾有2次不當肢體接觸。乙女事後向同學透露自己遭老師不當觸摸,在同學建議她告訴家長後,才進一步向母親說明情況。法院審理後認為,這2次行為均屬突然且短暫的觸摸,現有證據無法證明A男在遭到乙女反抗後,仍持續以力量壓制或施力,因此尚未達到強制猥褻的程度,最終改認定2次行為均屬性騷擾。法院在量刑時指出,A男明知2名少女年紀尚幼,性自主意識及身心發展仍未成熟,卻仍為滿足個人性慾,分別對甲女為強制猥褻行為、對乙女為性騷擾行為,侵害2名少女的身體自主及性自主權。此外,A男犯後並未與2名少女達成和解,也沒有對受害人所受損害進行彌補。不過,法院同時考量A男過去沒有犯罪前科等情狀,分別量處刑責。其中,2項性騷擾罪部分得易科罰金,法院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並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另一方面,檢方另指控A男曾多次伸手觸摸甲女,但法院認為,相關犯行除了甲女本人的指述外,缺乏其他足以補強的證據,在罪證不足的情況下,無法排除合理懷疑,因此就部分猥褻行為判決A男無罪。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性平調查惹議1/摸頭拍肩變性平案 男師控校方「釣魚」逼出6案
台中市賴厝國小又傳校園紛爭,一名C姓男老師遭控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校長趙祝凌展開調查,但過程充滿爭議,該老師停聘四個月後,被記一支大過重返校園,但由於調查期間校方發出「釣魚式問卷」,引起當事人不滿,加上查證過程充滿瑕疵,當事人甚至表示,寧可到法院爭取清白。今年3月下旬,該校合唱團某位六年級A姓女學生鬧脾氣,想退團,因此指導老師委託任教A姓女童班上自然課的C姓男老師,代為安撫小女生情緒。C師說,25日上午,他到女童班上,見她與幾個同學在畫壁報、聊天,於是招手把孩子帶到附近走廊聊聊。C師提供性平會的資料顯示,當時他與女童是站在走廊師生都可以看到的地方。(圖/讀者提供)C表示,走廊裡人來人往,就連正在畫壁報的另兩位同學,也看得到他與A女童的一舉一動,過程他為了安撫孩子情緒,拍拍她的肩膀,摸了孩子的頭,結果隔天,家長竟然控訴他:「將我女兒帶到無人之處」,而且女童表示「對老師的動作感到不舒服」。該校非常有效率,只要學生感到不舒服,立刻隔離學生與遭指控老師;該校性平會(性別平等委員會)啟動,六個學年主任、四個行政主管以及家長代表開會後,宣布成案,校長勾選三名外聘調查員,展開調查。C師說:「不知道是不是A女童指控我摸頭、拍肩「案情太輕」,調查委員拼命「挖掘」我違反性平、騷擾學童的事跡,企圖以量取勝」。沒多久,有家學校附近安親班跳出來,指控C師對一男兩女共三名學童毛手毛腳,其中一女還被他摸胸部。接著,校方發出問卷,表示「本校有收到通報,有某某老師跟同學有肢體接觸…接著詢問:一、有沒有經歷被其他老師觸碰,讓你感到不舒服…?二、有沒有聽說過同學被老師觸摸感到不舒服?三、接第一題,記不記得老師名字…」。C師指出,這簡直在誘導學童咬老師,這樣的「釣魚式問卷」,果然「釣出」不少同學指控C師對他們有身體上的接觸,但內容多半是「老師靠我太近,不舒服」或拍肩、摸頭,其中有三個比較嚴重的指控,是摸胸。學校動作很快,立刻對C師作出停聘的決定,還在校門口張貼「禁止某某老師進入本校」海報,搞得所有人都知道C師涉及性平案。C師喊冤:「成案之前,我完全不知道為了什麼事遭控,調查過程對我百分之百保密,為了保護學生,這我能理解,可是,完全沒有讓我辯解的空間,我也不曉得到底被控摸了誰,就這樣涉及6個性平案」。C師表示,整個調查過程荒腔走板,調查委員只問小孩子,而孩子情緒容易受影響,加上大人讓孩子互相當證人,其證詞矛盾,也採取他們的一面之詞,甚至有些指控僅是「老師教我操作齒輪摸到我的手」但「孩子感到不舒服」就算數,證據力相當薄弱。最後,摸胸的指控不了了之,也沒移送法辦,該校性平會作出決議,C師記一大過,但可以回學校任校。或許,「性平會」覺得這些指控若當事人要申覆,甚至官司打到高等行政法院,恐怕無法成立,才採取「投降輸一半」的決議。C師憤怒的說:「釣魚問卷的結果,我摸了三個學生胸部,這不止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已經觸犯刑法「強制猥褻罪」,照理講應該把我移送法辦才對啊!如果我有做,抓我去關,我絕無怨言,為了清白,我會申覆,不排除到法院找尋公道」。校方對本案尚無回應。
男按摩師強摸女客胸部、大腿內側挨告 下場出爐
台北市一名李姓男按摩師,趁著幫女顧客按摩時,竟不顧對方反對,強行觸碰其胸部、乳頭、大腿內側及外陰部,嚇得女顧客驗傷報警。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並要求完成3場次法治教育課程。判決書顯示,按摩師李男在2024年7月間,為A女提供按摩服務時,要求A女正躺於按摩床上,李男站在A女頭部前方處,將毛巾蓋在A女臉上後,將A女所著店內和服下緣往上拉至胸部中段處,塗抹精油後,將雙手深入和服內觸碰A女胸部,還以手指逗弄乳頭,A女急忙掙扎想起身並表示拒絕,李男卻用手將A女壓回去。李男又藉口按摩腿部必須脫去內褲,A女不疑有他將內褲脫掉,李男將毛巾蓋在A女下體處後,在按摩A女的小腿及大腿外側過程中,往A女的大腿內側至鼠蹊部處按摩,觸碰其外陰部,經A女將腳彎曲縮起並再次拒絕,李男才繼續按摩A女小腿。事後A女立即報案提告,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李男起初矢口否認犯行,直到後1次開庭才坦承不諱,法官考量證人之證述、A女驗傷診斷證明書、會館監視錄影畫面截圖等,並審酌李男沒有前科,且已與A女以30萬元成立調解並賠償完畢,A女也同意不再追究,最終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1年內完成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全案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趁溫泉蒸氣室煙霧瀰漫!男客「2度抓男子生殖器」辯稱被燙到甩手 下場出爐
台北市北投區老字號「皇池溫泉會館」,傳出一名徐姓男客趁著蒸氣室煙霧瀰漫時,兩度伸手抓握陌生男子A男生殖器,A男當場喝斥並報警,而徐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只是被蒸氣燙到,右手甩動時不慎碰到對方,不過士林地院認為其說詞與現場狀況不符,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判決書顯示,事情發生在2024年11月22日下午,徐男趁著A男仰臥蒸氣室內石板上休息,現場煙霧瀰漫之際,趁機抓握對方生殖器數秒,A男嚇得大聲喝斥「你在幹什麼!」大約20秒過後,徐男不顧A男明確表示拒絕,再次抓握其生殖器數秒,A男氣得當場抓住徐男掛在脖子上的毛巾,將他帶去找櫃檯工作人員,並請工作人員報警。徐男在檢警偵訊時,僅承認有在皇池溫泉消費,否認有何強制猥褻犯行,並強調他不認識A男,當時他在大眾男湯內,A男坐在裡面靠牆石板上,他站在A男左前方、背對A男,後來蒸氣從石板下方跑出來,他因此被燙到,右手才會甩了一下,不慎揮到A男,他並不清楚碰到對方哪裡,結果A男就抓住他的毛巾,指稱他摸了對方的生殖器。徐男的辯護律師也主張,當時蒸氣室內約有10人,如果徐男犯案,不可能沒有人注意到,加上檢察官未傳喚蒸氣房其他人,現場也沒有監視器或直接證據證明,請法官諭知無罪判決。案經士林地院審理,皇池溫泉副理出庭時證稱,當時A男與徐男在櫃檯旁對質時,A男質問「你為什麼摸我?」徐男全程低頭、感覺心虛地回應「我摸一下而已啦」。法官比對現場蒸氣室內平面圖,發現A男所躺的位置,並無設置蒸氣孔,因此不採信徐男說詞。法官審酌,徐男與A男素不相識,卻為逞一己私慾猥褻A男,造成A男身心受創,所為實有不該,且徐男犯後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加上徐男於強制猥褻犯行係因性騷擾之犯意「層升」所致,再考量徐男未與A男調解、和解或實際賠償其損害,綜合徐男自述之家庭狀況、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羈押期間再犯案! 看守所2男共同壓制室友還「捏胸1分多鐘」遭判刑
桃園看守所傳出舍房內強制猥褻事件,2名羈押中的男子,涉嫌在舍房內共同壓制同舍房室友,再由其中1人徒手觸摸對方胸部長達1分多鐘,受害人嚇得按下報告燈求助。案經桃園地院審理,依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判處2名加害者有期徒刑1年6月,其中犯案的馬來西亞籍男子將在刑滿後遭驅逐出境。判決書顯示,阿仁(化名)、馬來西亞籍男子阿強(化名),以及小明(化名),3人均為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看守所羈押中的被告,並為同舍房的舍友,而阿仁、阿強卻在去年(114年)7月間,共同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在桃園看守所舍房內用手腳各壓制小明身體後,由阿強以徒手方式觸摸、按捏小明胸部近1分多鐘得逞,違反小明意願,而小名不堪受擾,立即按壓舍房報告燈求助。阿仁、阿強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不諱,但小明於偵查中向檢察官稱不願意對阿仁、阿強2人提出告訴,願給2人1次機會。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阿仁、阿強均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良好,加上被害人小明不願追究刑事責任,兼衡阿仁、阿強的家庭及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阿仁、阿強有期徒刑1年6月。另外,由於阿強係馬來西亞籍,為外國人,審酌其與我國並無其他親屬或生活聯繫,還在被羈押期間不知恪遵我國法律,率爾為本案強制猥褻犯行,戕害他人性自主法益,不宜繼續居留國內,因此依《刑法》第95條規定,諭知阿強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北語言治療師猥褻29童107次 檢方偵結起訴求20年以上重刑
新北市板橋區某診所陳姓語言治療師,利用職務之便涉嫌猥褻29童,先後犯案107次,陳男4月遭拘提到案,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全案則於17日偵結,檢方認定他未能恪遵職業道德及尊重被害兒童性自主權,對受害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產生嚴重負面影響,全案依加重猥褻強制罪嫌起訴,並求處20年以上重刑。檢方調查,陳男明知受託治療的29名被害人皆為未滿 12 歲之幼童,且因語言及認知能力發展遲緩、表達能力欠佳而缺乏健全的性自主判斷能力,竟為滿足私慾,自2月2日至3月27日期間,於任職之復健診所診間內,違反幼童意願實施強制猥褻行為,累計犯行達 107 次。全案直到新北市婦幼警察隊接獲醫院社工通報,懷疑有語言治療師利用職務之便侵害兒童,案經新北地檢署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蔡逸品指揮偵辦,專案小組隨即向涉案復健診所調閱診間監視器畫面進行勘驗,赫然發現多名兒童在接受語言與認知治療期間,遭到陳姓治療師強制猥褻。檢方則於4月2日指揮警方持搜索票前往診所搜查並拘提陳男到案,訊後以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於17日偵結,認定陳男涉犯《刑法》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共 107 罪,因其行為對被害兒童身心健康發展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建請法院從重判處 20 年以上有期徒刑。
惡狼居服員!性侵弱勢女兒、襲胸聽障母親還狡辯:「幫她冰敷胸部」
高雄一名陳姓惡狼居服員,被派遣照顧中風癱瘓丁姓男子,見其女兒智障、妻子聽障,竟然三度性侵案主女兒,強行揉捏丁妻雙乳,猥褻達20分鐘,高雄地院審理時,他竟辯稱幫對方「冰敷胸部」,但法官不採信,依強制性交、對身體殘障之人強制猥褻等罪,重判徒刑八年十個月,可上訴。陳男於2022年被派遣到高雄市三民區某民宅,照顧中風癱瘓的丁姓男子,這家人全部都是殘障人士,兒子重度智障、女兒輕度智障、媽媽重度聽障,陳男見有機可乘,竟然性侵丁男的女兒三次,前兩次分別在2023年7、8月間,先是強行撫摸幼女胸部、指侵下體,第二次則按壓女孩頭部,強迫口交。第三次是在丁男已經被送到安養中心,陳姓惡狼還藉口歸還鑰匙,上門姦淫智障女孩,這次強制性交得逞;此外,他私下複製鑰匙,潛入丁家,意圖再度犯案,嚇得小女兒奪門逃離住處求救。更離譜的是,這個惡狼居服員,連聽障的母親也不放過。2023年8月,他趁丁妻身體不舒服,躺在床上,竟強壓上去,將鹹豬手伸進內衣裡面揉捏雙乳,並用陽具隔著衣服磨蹭,猥褻丁妻約20分鐘。陳男的惡行,一直到丁父被送到安養院,女兒才敢告訴他人,全案因而曝光,她表示,擔心父親沒人照顧,更怕陳男對癱瘓的父親不利,才一直隱忍。案經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審理,對於猥褻丁妻的指控,他辯稱:「見對方身體不舒服,拿冰塊幫忙冰敷胸口,絕對沒有襲胸」。雖然陳男否認性侵、強制猥褻等惡行,但丁家女兒的堂姐曾在他東窗事發後,致電陳男興師問罪,並錄下他坦承犯行的關鍵對話,此外,陳男也曾在長照機構主管陪同下,到丁家下跪道歉,因此法官對其辯詞,並不採信。法官痛斥陳男利用職務之便,對弱勢家庭的殘障家屬性侵、強制猥褻,事後還反咬對方誣陷,態度相當惡劣,審酌其惡行重大,嚴重傷害被害人身心,因此依三次強制性交罪、一次對身體障礙之人強制猥褻罪,以及侵入住宅罪,合併判處陳男徒刑八年十個月,可上訴。
新北板橋男語言治療師涉性侵8童! 衛福部:若確立停業將公布姓名
新北市板橋區某復健治療所日前爆出兒童性侵案,一名陳姓語言治療師涉嫌在治療室內對語言發展遲緩的孩童進行猥褻、性侵,至少8名學童受害,其中最年幼者僅4歲,而陳男目前已遭羈押禁見。衛生福利部醫事司8日表示,已發函要求新北衛生局加強對該診所的督導,該語言治療師依法可做出停業處分,並限制「不得再接觸患者」,後續也將在俗稱「狼醫專區」的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揭露該男子的姓名等相關資訊。民進黨籍市議員黃淑君7日揭露,板橋某間診所的陳姓語言治療師,長期在診間對身心障礙、語言遲緩的孩童猥褻、性侵,目前已知至少8名4歲至12歲孩童遭受侵害。有家長控訴,由於小朋友不會講話,該名治療師藉機下手,家長在診間外等候時,會聽見小朋友的掙扎、喊叫的聲音,基於信任並未起疑,沒想到事後才得知孩子遭性侵;也有家長說,該名治療師看起來溫文儒雅,每次走出診間都會說「可能是小朋友心情不好吧」,有些孩子甚至還會氣到打家長,但因為孩子不會講話等狀況,無法告訴家長自己的遭遇。檢警4月2日搜索拘提陳男到案,男子坦承犯行,警方也查扣3個月的監視器,初步調查確認8童受害,檢察官複訊後依《刑法》加重強制猥褻罪向法院聲押獲准。而黃淑君認為,受害孩童數可能超過10人,也要求政府主動聯繫該語言治療師曾接觸的個案家長,以擴大追查受害人數。事件爆發後,該診所事後發出聲明道歉,強調已與該名治療師終止合作關係。針對此事件,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明,新北衛生局已到事發診所進行蒐證調查,衛福部也發函新北衛生局,提出2大重點,一是請衛生局對事發診所加強督導,係因診所本身就應該負有責任;二是請衛生局針對診所進行行政指導,立即限制該涉案語言治療師的工作範圍,不准再接觸病人。劉玉菁表示,依《語言治療師法》第33條規定,認定治療師有業務違法或不正當行為,可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若停業處分確立,衛福部則會同步在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揭露該名語言治療師的資訊。《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中狼師案擴大 議會批市府失職 盧秀燕:未發現延誤
台中某國小爆發教練性侵案,至今已有50名學童受害,檢方歷經三波起訴仍持續偵辦,不排除受害人數再擴大。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今(8)日質疑市府處理失當,怒轟教育局與市府態度冷血。議員指出,涉案教練過去曾有性犯罪前科,卻仍能進入校園任職多年,甚至連受害人數至今仍未完全掌握,凸顯制度漏洞。此外,教育局長蔣偉民去(2025)年2月自請處分至今未獲批准,也引發議會質疑。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回應,市府在收到自請處分後已請副市長進行調查,針對教育局是否有延誤、未介入或包庇等情形,目前並未發現相關疏失。她表示,涉案教練早在民國101年因強制猥褻罪遭判刑並獲緩刑,之後取得良民證,於108年進入學校任職,直到113年接獲家長檢舉才曝光,並透過教育部系統查出前科。盧秀燕強調,事件也反映現行制度問題,尤其良民證制度仍有檢討空間。她認為,若涉及對兒童的犯罪紀錄,應考慮分類或終身不得註銷,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苗栗診所男副院長強抱性騷女員工! 法院凌晨裁定30萬交保科技監控
苗栗縣頭份市一家診所的邱姓男副院長,在2月16日除夕當天,多次對女員工強行摟抱、撫摸,更試圖親吻,讓員工身心受創離職,並前往派出所報案。邱男被依強制猥褻罪嫌將送辦,檢方昨晚(3月31日)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苗栗地院今天(4月1日)凌晨裁定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回顧此案,腎臟科醫師邱男於農曆除夕當天下午,藉著發紅包名義,性騷在櫃檯處理事務的女員工,不僅觸碰對方頭髮、背部,數度強抱、企圖親吻,女員工不斷推開邱男並閃避,邱男還一路跟到門口摸她屁股、胸部,事後女員工選擇離職並報警處理。事發至今超過1個月,相關畫面曝光,邱男仍未對受害者致歉,引發高度議論。由於邱男同時任職重光醫院副院長,院方也發布聲明回應,強調調查期間將暫停他在院內的管理職務。頭份分局依強制猥褻罪嫌將邱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3月31日訊問後,認為邱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案發後有事實足認其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並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的可能,向苗栗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苗栗地院召開羈押庭,經法官漏夜審理,4月1日裁定結果出爐,邱男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限制其行動。《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診所男副院長多次強抱親吻女員工「至今未道歉」 醫院回應:已暫停管理職務
苗栗縣頭份市中華路上一家診所的邱姓男副院長,不顧女員工反抗,多次對女員工強行摟抱、撫摸,更試圖親吻,讓員工身心受創離職,並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依強制猥褻罪嫌將邱男移送偵辦。由於邱男同時兼任的重光醫院副院長,院方也發布聲明回應,表示調查期間將暫停他在院內的管理職務。據了解,邱男為當地腎臟科權威,而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2026)2月16日、農曆除夕當天下午,一名女員工在診所櫃台的電腦前處理事務,並將文件拿給邱男,但邱男直接走進櫃台,左手拿著紅包、右手拍了女員工的肩膀,接著把手往下摸,還觸碰女員工的頭髮、背部,甚至數度強抱、企圖親吻,即使女員工不斷推開對方,邱男仍嬉皮笑臉,後來女員工從櫃檯走到操作鐵捲門,邱男仍跟上去摸她屁股、胸部。事發過後,女員工選擇離職,並向警方報案,警方展開調查後,通知邱男到案說明,並於3月6日依強制猥褻罪嫌,將他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然而,案發超過1個月,女員工遲遲未得到邱男的道歉,診所也沒有對邱男進行懲處。針對此事件,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指出,受害女子告訴他,院方從案發至今都不願提出「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她只好向他陳情,後續他便陪同對方到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找處長,並請勞青處協助其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在第三方公正單位調處下,主張其勞工權益。陳光軒透露,邱男任職的醫院事後在LINE群組要求員工們要幫忙維護醫院名譽,還說有哪些議員有來關心、幫忙,「你們不趕快正式對外向被害人道歉,只管要求員工們要幫醫院維護名譽,還在講哪些議員有來關心、聲援你們,都這時候了還只顧秀肌肉嗎?」邱男任職的醫院則發布聲明回應,院方在3月2日接獲主管機關通知,該名醫師疑似對院外人員進行性騷擾,目前已經依法啟動調查程序,調查期間暫停疑似涉案醫師在院內的管理職務;另外,院方會委請外部專業人員協助辦理,聯繫疑似遭受性騷擾的院外人士,並提供相關的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等措施。《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猥褻性騷書記官、女法官 士院噁心審判長「發毒誓」遭打臉二審判更重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2007年及2022年間,先後對女書記官及女法官性騷猥褻,被看不下去的法官踢爆全案才曝光,而蔡毫無悔意,一審遭判2年2月,二審於24日出爐,加重改判他3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一審判決認定,蔡明宏早在 2007 年擔任士院行政庭長時就已伸出魔爪,他藉口感謝女書記官協助公務,邀約共進晚餐,隨後竟將車開往陽明山偏僻處,謊稱幫女方按摩卻趁機強吻、掀衣吸胸。女方憤怒質問他「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男竟噁心回覆「早就不想做了」、「再5 分鐘就好」,書記官推開車門逃離,但在蔡的怒視下,只好又坐上其車輛返回法院。然而蔡明宏並未收手,2022 年 11 月他故技重施,約出一名女法官至陽明山土雞城用餐,餐後他再度將車停在偏僻產業道路的避車彎,宣稱頭昏休息,隨即出手揉捏女法官頸肩。儘管女方驚恐閃避並要求下山,蔡男仍厚顏要求「再給我 5 分鐘」,隨後隔著褲子強行摳碰、觸碰女法官私處。此舉最終引發法界正義人士不滿,於 2023 年在「法官論壇」以「你不孤單」為題發文踢爆其惡行。而蔡明宏犯後毫無悔意,還大動作在論壇上PO文,甚至以「身家性命賭上詛咒」發毒誓,強調自己絕對清白,指控一切都是抹黑。直到檢方介入調查,順藤摸瓜查出14年前其對女書記官下的毒手,蔡男才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一審遭判處1年6月與1年,合併執行2年2月,蔡男仍堅稱無罪並上訴。高等法院判決於24日出爐,高院法官認為,蔡明宏身為資深法官,理應具備高度法律素養與道德操守,卻利用權勢地位滿足私慾,對後輩女性造成長久難以抹滅的陰影,一審量刑未能充分評價其「知法犯法」與「犯後狡辯」的惡劣態度,因此撤銷原判決,將兩罪刑期分別提高至2年10月與1年10月,合併應執行3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偶像失格2/藤井麻由後悔為愛退團 小孩爆醜聞事業全毀
AKB48 Team TP 4期生成員范姜又恩因答應當代課老師卻放對方鴿子、私自接拍有損女團形象的廣告,以及未經公司同意參加啦啦隊徵選,徹底惹怒經紀公司,認為她違約傷害公司形象,而且絲毫沒有悔意,因此終止雙方間之經紀合約關係,並保留法律追訴權。同為AKB48 Team TP成員的日籍女星藤井麻由,因與樂團noovy成員商鈞傳出緋聞,無預警遭營運冷凍,隔了1個月才恢復演藝工作,但兩人仍無懼禁愛令,被時報周刊CTWANT直擊商鈞直搗女方香閨,還在摩托車上演前胸貼後背的戲碼。事後麻由因「違反成員必須遵守之行為條例」退團,而她也在受訪時坦言,為愛退團是她生命中相當後悔的一件事。小孩因性醜聞中斷正要起飛的演藝事業。(圖/翻攝自小孩IG)「小孩」何世華參加選秀節目《原子少年》,在節目中展現超強舞技,獲得不少粉絲喜愛,節目結束後並與其他四位天王星成員一同組團出道,卻爆出性侵未成年少女的醜聞,雖然小孩稱雙方是交往中的合意親密關係,但女方家長報警提告,小孩也宣布從天王星退團,並暫停演藝事業。最終小孩被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菖蒲真凜被抓包重大契約違規而退團。(圖/翻攝自菖蒲真凜IG)日本女團NMB48是AKB48的姐妹團,其中一位人氣成員菖蒲真凜在2021年突然宣布退出團體活動,原因是「重大契約違規」,她也道歉說:「我說出那些醜惡的話被曝光,是我自己的行為招來的結果,我深深反省了。」雖然沒有公開詳細違規原因,但有網友挖出她的私人IG,不僅貼出與男友的私密對話、私下追星傑尼斯偶像,還截圖嘲笑同團成員,乖巧甜美形象全毀。
超商男月薪4萬喊「每月供10萬」包養女子 見面竟伸狼爪挨告
高雄一名36歲王姓男子是超商店員,月薪4萬元,去年他透過包養網站認識小花(化名)後,表示「願意每個月提供8萬元至10萬元的包養費」為條件,約小花在汽車旅館面談價格,沒想到2人見面後,王男竟強行猥褻小花得逞,隨後小花報警提告。案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王男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王男去年在包養網站上認識小花,提出每月8萬到10萬元的包養條件,並要求面談。2024年7月4日,2人在汽車旅館碰面,王男竟要求小花幫他按摩,接著利用體型優勢,無視小花的拒絕,強行對小花實行猥褻得逞。事後,小花多次聯絡不到王男,不甘受辱後報警提告,檢方偵審期間,王男否認犯行,因證據不足以認定為強制性交罪,檢方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王男。法院審理時,王男改口認罪,表示自己高職畢業,是超商店員,月收入約4萬元,還要扶養父親。王男透露,他並非不想賠償,只是雙方對賠償金額意見不合,因此未能達成和解。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男為滿足私慾違反他人意願,雖然沒有前科,但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王男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緩刑期間再犯案!教練廁所內露鳥猥褻 5歲女童作證「聞到臭味」定罪
苗栗一名吳姓男子於某幼兒園擔任直排輪教練時,在廁所內哄騙5歲女童閉眼,趁機用生殖器觸碰女童嘴巴,還拿糖果給女童要她別說出去,事後女童告訴母親「有看到、碰到教練的雞雞」,讓媽媽氣得報警提告。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吳男有期徒刑4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書指出,吳男曾擔任苗栗某幼兒園的直排輪教練,每週三下午固定會到校教學,而他在去年(2024年)1月間,於廁所小便時,發現一名5歲女童也走進廁所,吳男便哄騙女童閉上眼睛,再趁機脫褲露出生殖器,還用下體觸碰女童嘴唇。女童發現有異物碰到自己便睜開眼睛,吳男才趕緊穿上褲子走到洗台手洗手,並拿出1顆糖果給女童,要她別講此事告知其他人。當天傍晚,女童母親載著姊姊來幼兒園接她,女童上車後就跟家人分享自己收到教練給的糖果,並稱「有看到、碰到教練的雞雞」,而女童母親驚覺狀況不對勁,立即到警局報案。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時,吳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只是去上廁所,且女童是在進到廁所後就討要糖果,並非他主動給予,且他有告訴女童,拿到糖果不可以跟其他小朋友炫耀,他才願意給,女童有答應,所以他才給了糖果。女童在偵查時曾說,她張開眼睛後看見吳男把長褲脫下來,且有不好聞的味道。吳男的辯護律師則指出,女童家人曾說女童當天很開心分享糖果等語,未見女童有何驚嚇、衝擊之情狀,不能排除女童係因見家長擔心、害怕的反映後才這樣回應。一審法官勘驗幼兒園監視器,發現吳男總共在廁所內待了2分24秒時間,並與女童獨處了36秒,有足夠時間犯案,且女童是被吳男的生殖器碰觸後才睜眼查看,加上她曾表示「有聞到不好聞的味道」,足以證明吳男違反女童意願做出猥褻行為,認定吳男有強制猥褻犯行,依法有期徒刑判他4年。吳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發現,吳男過去曾有2次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合意性交前科,遭判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4年,而此案女童沒有誣告吳男的理由,且事發後女童有出現作惡夢等情緒反應,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刑4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宥勝爆醜聞被傳婚變 慈惠認已搬新家「展開新生活」:最圓滿的結束
男藝人宥勝2023年6月爆出性騷擾醜聞,對女助理強吻、揉胸和舔耳朵,最終依《強制猥褻罪》遭判刑8個月、緩刑5年,形象崩壞的他甚至一度想復出,遭抵制後才放棄,之後又傳出與妻子慈惠離婚,但兩人均無回應,婚姻狀況成謎。近日慈惠突然透露已經搬家,喊話在新城市展開新生活,讓她與宥勝是否離婚又引發討論。宥勝嘗試復出演藝圈遭網友抵制後,又傳出與妻子慈惠離婚,但當時經紀人僅稱不對外回應,並無正面否認離婚傳聞,後來兩人原本在台中清水農宅疑似也已無人居住。直到7日慈惠生日在社群發文證實,43歲的她已在新的城市開啟新的生活,更直言「感覺一切都是老天安排的最圓滿的結束」。在文中慈惠也提到,「再多的捨不得,都還是必須順著流動,放下,然後前進。未來的一切無法預期,但相信都會越來越好」,因為她始終對一切充滿希望與愛;最後慈惠感謝父母和家人,也謝謝給予她生日祝福的每一位。不過慈惠文中並未提到宥勝,也讓外界更好奇兩人是否還存在婚姻關係。林慈惠臉書全文如下:43歲,在新的城市開啟新的生活。那些來得及來不及說再見的朋友們希望一切平安順利期待很快能再相見離開前幸運的遇上木屋周圍稻田收割最後一次見證這批稻子從插秧到收穫感覺一切都是老天安排的最圓滿的結束最熟悉的自然循環最依戀的樹木土地與溪流再多的捨不得都還是必須順著流動放下。然後前進。未來的一切無法預期但相信都會越來越好因為我們始終充滿著希望和愛謝謝始終關心的家人朋友謝謝賦予生命的父母祝福今天生日的你幸福祝福同為12月生日的你快樂祝福還有能力祝福他人的自己被滿滿的愛包圍生日快樂◎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國小教練性侵41名學童!遭判464年刑期 鄭英耀:會公布在網路上
台中某國小松姓運動教練從民國107年起6年間性侵猥褻41名學童高達90次,拍攝至少34段不雅影片,今年7月一審宣判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刑期加總超過464年。二審26日宣判,維持原判決。教育部長鄭英耀今天表示,絕不容許任何侵犯學生身體與受教權益的行為,大家都要強烈譴責,針對校園不適任人員,教育部會公布在網路上,作奸犯科的人一起譴責。松姓教練自107年至113年10月擔任某國小運動教練,6年間性侵猥褻41名學童高達90次,拍攝至少34段不雅影片台中地院今年7月審結,依7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10月、46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罪各判3年6月、3個成年人對兒童乘機猥褻罪各判1年6月、34個違反少年意願製造性影像罪各判7年2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加總超過464年,松姓教練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決。鄭英耀今天出席立法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前受訪表示,任何侵害學生受教權或身體,不論是教育人員或教練,大家共同譴責,承諾將持續強化校園安全機制,加強不適任人員揭露機制,強化友善安全校園防護。鄭英耀表示,教育部已建置「教育不適任人員資訊平台」,無論是教師、教練或其他教育人員,只要涉及重大違法或不當行為,經法定程序認定,相關姓名與資訊都會公告,供各級學校查詢,防止不適任者再次進入教育現場,所有人一起譴責作奸犯科的人,以確保學生安全,共同維護兒童受教權。《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魷魚爺爺」性騷案大逆轉!吳永洙二審獲判無罪 被害人痛批:可恥的判決
81歲韓國資深演員吳永洙此前因出演Netflix熱門影集《魷魚遊戲》中「001號爺爺」一角而爆紅,卻在2022年捲入性騷醜聞,形象一落千丈。2024年3月,吳永洙曾因性騷案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不過本月11日的二審中卻大逆轉獲判無罪,引起南韓社會討論。受害女性則對此表示難以接受,並稱這項判決「鞏固了導致性暴力的結構和等級制度」。根據此前報導,吳永洙2021年因為出演《魷魚遊戲》中「001號爺爺」一角而奪得金球獎最佳男配角獎項。然而他在同年年底被指控,曾在2017年參與舞台劇巡演期間,兩度強行猥褻一名同劇團的年輕女演員,包括在女子的住所前擁抱她並親吻她的臉頰。2022年南韓檢方以「強制猥褻罪」起訴吳永洙,2024年3月,韓國水原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吳永洙8個月徒刑、緩刑2年,導致他的演藝活動全面停擺。事後,吳永洙對於一審結果提出上訴,本案在本月11日進行二審宣判。水原地方法院刑事上訴第六庭則推翻了一審判決,宣布吳永洙無罪。對此,法官解釋,「受害人在性侵事件發生約6個月後,在性暴力諮詢中心接受了心理輔導,並向幾位關係密切的同事講述了此事。而被告人也回復了受害人要求道歉的短信,因此有理由懷疑被告人實施了被指控的性侵行為。」然而法院補充說明:「受害人的記憶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出現偏差。當對被告人是否實施了被指控的性侵行為存在疑問時,應當給予被告人疑罪從無的待遇。」法官又指出,「被害人對被告人提出的『擁抱一下吧』要求,雖然聲稱她以為那是同事之間的擁抱,但僅說明對方的擁抱比平常更強烈,並不能清楚表明與出於禮貌地擁抱有何不同,因此僅憑擁抱的力度很難認定構成性侵犯罪。」此外,法官也指出:「目前沒有任何調查能夠證實受害人關於被告『在其住所前親吻她臉頰』的陳述是否屬實。」在審判期間,吳永洙否認了所有的指控,並表示:「若我當時言行不當,我願意負起責任,但我從沒有做出任何可以被視為猥褻的行為。」更在最終陳述前懇求,「我80年的人生因為這項判決瞬間崩塌,請讓我重回正軌!」對此,受害的劇團女演員則透過代理律師發聲,表示:「司法機關最終做出的是一項可恥的判決,它鞏固了導致性暴力的結構和等級制度……無罪釋放永遠無法抹殺真相,也無法消除我所遭受的痛苦。我敦促司法機關認真反思這一判決向社會傳遞的信息。」◎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