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
」 不當得利 離婚 川普 運動部 李洋
洩密標案圖利廠商逾6000萬 新北消防一大隊長遭起訴
新北市消防局發生採購弊案,前局長黃德清因與消防設備業者林王森交好,離職前涉嫌指示時任災害搶救科長、現任第一救災救護大隊大隊長蕭柏桓,在消防車輛採購案中私下洩露標案機密護航,助林男順利搶下多筆標案,圖利廠商6270萬元,新北地檢署4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起訴蕭柏桓等5人,黃德清則因偵查期間病逝獲不起訴處分。檢方調查,黃德清離職前指示蕭柏桓提供採購資料給林王森,蕭明知機關辦理招標不得洩漏足以造成不公平競爭之資料,竟在「113年度小型水箱車5輛及水庫消防車6輛採購案」及「115年度水庫消防車採購案」中,將競爭對手景翔公司的企劃書及工作小組初審意見表轉傳給林王森。此外,蕭柏桓還在「114年度水箱消防車及水庫消防車採購案」公告前,將修改後的標案規格檔案洩漏給林男,讓林男名下的力鼎公司順利搶下數千萬元標案,獲取巨額不法利益;現任搶救科承辦車輛採購的科員陳彥彰,也因與林王森熟識,在115年度化學消防車採購案公告前,私自將新增滅火器品項與規格等秘密資訊洩漏給林男。檢調調查,林王森以明將公司名義得標新北市消防局7台熱像儀後,明知其中2台故障且短期無法修復,為求驗收過關並免於遭罰延誤違約金,竟大膽以庫存品替換其中1台,另一台故障品則賭消防局採「抽驗」方式送驗;在幸運抽檢過關後,林男隨即指示員工向不知情的承辦人取回故障品送修,藉此詐得貨款及免繳違約金共189萬元。更離譜的是,檢調解密林王森手機通訊紀錄,發現南投縣水里分隊分隊長湯義鈞得知轄內宮廟有意捐贈消防車輛,竟私下帶同林男公司員工曾艾婷前往簡報,並以同意分隊受贈力鼎公司小型水箱消防車為對價,向曾女索賄;曾女向林王森請示後,自公司領取6萬元現金並於辦公室交付給湯男。全案4日偵結,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起訴蕭柏桓、陳彥彰,另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林王森、曾艾婷,另起訴林王森詐欺部分。新北地檢署呼籲,政府採購攸關公共資源之合理運用及公平競爭,消防車輛與救災設備更直接關係第一線消防人員執勤安全及民眾生命財產保障,公務員絕不得利用職務之便洩密圖利特定廠商或索賄;檢方將持續嚴查貪瀆與破壞採購公正之不法行為,以維護公務廉潔與民眾信賴。
月薪3萬扛家計!他養女4年才知「生父是前男友」 前妻還當面嘲笑
男子阿陳(化名)婚後與妻子樂樂(化名)育有女兒小雨(化名),婚後多年來,阿陳每月辛苦工作賺取3萬元薪水,將大部分收入用於家庭開銷及養育女兒。沒想到,夫妻感情破裂後,經法院判決進行DNA鑑定,竟發現女兒並非親生,阿陳因此憤而提告,要求樂樂賠償精神慰撫金,並返還多年來代墊的扶養費。法院審理後,判樂樂應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另返還99萬4152元扶養費,合計逾109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阿陳與樂樂於民國109年結婚,隔年初樂樂產下女兒小雨。婚後阿陳獨自扛起家計,每月在工地從事粗工,月薪約3萬元,並將大部分收入匯給在家照顧孩子的樂樂,長達4年持續負擔家庭生活及女兒的養育開銷。不過,兩人後來感情破裂,阿陳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經法醫進行DNA鑑定後,才發現小雨與自己並無血緣關係。阿陳認為,樂樂婚前就與前男友有親密關係,懷孕後卻隱瞞真相,讓他一直以為女兒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付出多年心力與金錢。阿陳指控,樂樂明知孩子並非兩人所生,卻刻意隱瞞,讓他長期承受欺騙,如今得知真相,不僅心理受到極大打擊,連人格尊嚴也遭到傷害,精神痛苦不亞於失去子女的父母。阿陳還表示,樂樂事後不但沒有道歉,甚至當面冷嘲熱諷,並惡意拖延親子鑑定,因此向樂樂求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另要求返還100多萬元代墊扶養費。樂樂則辯稱,自己也是收到鑑定報告後,才知道孩子不是阿陳親生,並非故意欺騙,且認為養育費應由雙方共同負擔。法院審理後,認為樂樂對於自己與何人發生性關係最為清楚,不能以不知情作為推託理由,且她隱瞞孩子生父身分長達4年,已對阿陳的人格法益造成重大侵害,因此判賠10萬元精神慰撫金。至於扶養費部分,法院指出,阿陳既然不是小雨的生父,法律上便沒有扶養義務,樂樂若免除原本應負擔的扶養費,將構成不當得利,因此法院參考所在縣市歷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標準計算後,判樂樂應返還99萬4152元代墊扶養費,合計應給付阿陳109萬4152元。
投資「辣杯杯」互告6勝1敗!陶晶瑩告合夥人偷賺97萬 逆轉起訴
銀色夫妻李李仁、陶晶瑩與吉品養生公司董事長白佩玉、總經理劉吉仁共同投資麻辣燙品牌「辣杯杯」卻爆發合作糾紛,2022年2月辣杯杯向吉品採購「麻辣黑芝麻夾心絲」、「麻辣鱈魚杏仁脆片」、「麻辣鱈魚切片」共5萬9888包、採購價315萬4343元,但陶晶瑩發現劉吉仁未詢價、比價就擅自決定找吉品的代工廠出貨以賺取97萬8733元的價差,已損害辣杯杯利益,因此提告,原本不起訴,台北地檢署重啟調查後,今日偵結起訴劉吉仁背信罪。劉吉仁與白佩玉是夫妻,槓上陶晶瑩、李李仁夫婦之後,互告多件官司,因陶晶瑩拒絕為3款麻辣零嘴的貨款買單,吉品公司告她侵占產品,北檢不起訴、高檢署駁回再議,吉品再向北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仍遭駁回。吉品另以辣杯杯明知雙方未成立買賣契約,仍要求出貨3款零食並轉售及贈送別人,造成吉品損失,據此求償563萬元,北院及高院均判敗訴;但吉品追討貨款的部分有所斬獲,新北地院雖認定辣杯杯沒跟吉品談妥採購金額,辣杯杯仍取得5萬多包麻辣零嘴「受有財產利益」,應給付吉品不當得利315萬4343元,因辣杯杯未上訴而判決確定,加上北檢起訴劉吉仁這件案子,陶晶瑩打官司「戰績」6勝1敗。陶晶瑩曾在2年前對劉吉仁提告詐欺、背信,北檢不起訴,但因為後續發現新證據及新事實,檢察官重新偵查發現,劉吉仁2021年年中得知辣杯杯有意推出麻辣零食,直接找吉品公司員工調配開發3種口味,再趁辣杯杯2021年12月16日舉行股東會時,向陶晶瑩、李李仁等股東介紹並進行「盲吃」,但劉吉仁明知辣杯杯還沒決定向哪家廠商採購、採購金額也沒定案,就要辣杯杯員工向吉品分兩批採購3款共5萬9888包的麻辣零嘴。辣杯杯公司收到第一批貨時,也知道沒跟吉品議價、簽約,礙於當時是直播帶貨的關鍵銷售期,仍持續行銷販售,2022年3月收到吉品帳單要求支付315萬4343元,因而懷疑進貨價貴得離譜,進一步了解得知,吉品以217萬5610元委託大田海洋食品公司代工生產3款零嘴,價差為97萬8733元。北檢認為劉吉仁害辣杯杯無法藉由自由市場比價機制去議價、磋商,以尋求最優合作廠商,已罔顧全體股東權益,涉犯背信罪,於今日提起公訴。
復婚半年就生兒子! 他養了9年才知「孩子不是親生」怒告前妻
大陸山東省一名男子與前妻復婚半年後生下兒子,沒想到多年後兩人離婚,男子卻發現兒子並非親生,氣得將前妻告上法院。近日法院審理後,判決前妻須返還男子多年來支付的扶養費、教育費及醫療費,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與鑑定費,合計人民幣24萬3060元(約新台幣117萬元)。根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山東一名45歲男子與43歲前妻於2011年4月登記結婚,之後曾離婚,並於2017年1月復婚。同年7月,前妻生下兒子小武(化名);2022年4月,男子與前妻再次協議離婚,當時約定由男子負責扶養小武,不過今年7月起,9歲的小武改由前妻照顧,男子也開始懷疑小武是否為他的孩子。2026年7月9日,男子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進行親子鑑定,鑑定報告於同月15日出爐,結果顯示排除男子是小武生物學父親的可能性。男子得知結果後,氣得決定提告前妻,要求法院確認雙方沒有親子關係,並向前妻追討過去支付的扶養相關費用及精神損害賠償金。山東省萊州市人民法院審理時,認為男子提供司法鑑定機構出具的親權鑑定意見書,足以證明他與小武並無生物學上的父子關係,加上前妻對鑑定結果及男子的主張均未提出異議,因此認定男子的請求有事實依據,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支持。法院指出,男子既然與小武沒有親生父子關係,依法並無扶養義務,男子因前妻的隱瞞及欺瞞行為,導致多年來付出相關經濟成本及精神心力,已構成不當得利,前妻應予返還。此外,法院也認為,前妻的行為侵害男子的人格及名譽權,已造成精神損害,因此支持男子精神撫慰金的請求。法院審理後,判決前妻須返還男子過去支付的扶養費、教育費及醫療費共人民幣19萬50元(約新台幣92萬元),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4萬元),以及親子鑑定費人民幣3010元(約新台幣1萬4千元),合計人民幣24萬3060元(約新台幣117萬元),案件受理費也由前妻負承擔。
免費借房給哥哥住!兄嫂賴屋10多年不搬 弟怒提告獲判每月拿1.46萬租金
一家人為了房產鬧上法院!男子阿城(化名)多年前好心將精華地段的公寓1樓無償借給哥哥阿臨(化名)及嫂嫂阿芬(化名)居住,沒想到母親過世後,兄嫂不僅遲遲不肯搬離,還一住就是10幾年,期間連水電、瓦斯等費用也都由阿城負擔。阿城忍無可忍,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借用關係,卻仍無法讓兄嫂搬走,最後決定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臨夫妻無法證明自己具有合法占有房屋的權利,判決2人必須騰空返還房屋,並從每月14,604元起,連帶給付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及法定遲延利息,直到遷出為止。根據判決書,阿城名下擁有1棟3層樓公寓的1樓,民國100年(2011年),哥哥阿臨與妻子阿芬從中國大陸返台定居,當時以陪伴年邁母親為由,入住弟弟名下的房屋。民國102年(2013年)母親過世後,兄弟倆卻因家族產權問題及多起訴訟糾紛反目成仇,雙方關係日益惡化。阿城當時考量親情與家族紛爭,並未立即強硬要求哥哥一家搬離,沒想到這一讓步竟讓兄嫂持續居住10幾年。更讓阿城無法接受的是,這段期間房屋的水電、瓦斯等日常開銷,始終由他1人支付,阿臨夫妻不僅沒有支付任何房屋使用費,也沒有主動搬離的打算。阿城最終決定不再退讓,於民國114年(2025年)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正式終止雙方的使用借貸關係,並要求兄嫂在期限內遷出。然而,阿臨夫妻仍未理會通知,阿城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2人返還房屋,並賠償占用期間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面對訴訟,阿臨也提出多項主張,堅稱該房屋原本是父母有權購買的財產,甚至指控弟弟當年涉嫌偽刻印章,將房屋產權過戶到自己名下。阿臨還在法庭上聲稱,母親當年受到弟弟與醫師聯合毒害,並以自己與母親之間的繼承關係為由,主張對房屋也享有部分產權。此外,他也表示多年來曾負擔房屋修繕費用,認為自己並非毫無權利地占用房屋。嫂嫂阿芬則指責阿城取得家產後,卻沒有善盡照顧老人的責任,雙方各執一詞,讓這起房產糾紛增添更多家庭恩怨。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城才是房屋的合法登記所有權人,阿臨夫妻雖主張自己有權繼續居住,卻始終未能提出足以證明其享有房屋所有權或其他合法占有權源的具體證據。因此,法院認定2人屬於無權占有,應將屋內物品搬離、騰空房屋,並將房屋返還給阿城。至於房屋遭長期占用所造成的損失,法官考量該公寓鄰近捷運站、公園及學校,地段與生活機能良好,並依土地及建物申報總價,以年息8%計算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最終判決阿臨夫妻須連帶按月給付阿城14,604元,另加法定遲延利息,直到實際遷出房屋之日為止。
老夫妻買豪宅給孫卡位明星學區! 長子借名登記竟「不肯還」還告父母
為了讓孫子女順利進入熱門明星學區,一對老夫妻多年前花重金購入63坪電梯大樓豪宅,並將房屋借名登記在長子名下,從購屋頭期款到房貸,均由老夫妻負擔,沒想到長子婚後入住,竟不願歸還房屋,還向老夫妻提起刑事告發,讓老夫妻相當心寒,決定提告要求長子返還房屋。法院審理後,認定雙方確實存在借名登記關係,判長子須移轉房屋持分、搬離房屋,並自判決日起按月支付3萬元,直到返還房屋之日為止。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對老夫妻育有二子一女,108年為了讓孫子女就讀明星學校,考量學區資格審查嚴格,為避免親屬關係影響資格認定,決定購買一處權狀63坪的電梯大樓,並與長子約定以借名方式登記,由長子出面簽約。不過,房屋雖然登記在長子名下,實際購屋資金及相關費用卻由父母負擔,包括頭期款、稅費、代書費及後續房貸,都是從老母親的銀行帳戶支付。沒想到,長子入住後,雙方關係逐漸惡化。長子不僅擅自將房貸扣款帳戶更改為自己,還對父母提出刑事告發與返還權狀訴訟,拒絕返還房屋。老夫妻見狀心寒不已,於是寄發存證信函,正式終止借名登記關係,要求長子搬離並交還房屋,但長子仍不願配合。面對父母要求返還房屋,長子辯稱,當初父母購屋就是為了讓他長期居住,因此自己有權「無償借用」房屋。不過,法院調查發現,房屋相關地契及稅單一直由老夫妻保管,長子過去也曾傳訊息給弟弟,坦承「房子不是我的,我只是住」,足以證明雙方確實存在借名登記關係。法官審理時,認為子女成年後本應自行負擔生活及居住責任,父母基於親情提供住處,是出於照顧子女的善意,不能因此變成子女長期占用房屋的理由;若允許長子無限期居住,將侵害老夫妻身為實際所有權人的權益。法官審理後,判決長子須將房地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移轉登記予老夫妻,並將房屋騰空返還。此外,長子在返還房屋日之前,還須依當地租金行情,每月支付3萬元不當得利。不過,針對長子反訴要求父母返還其代墊的249萬餘元房貸,法院認定確有其事,判決老夫妻須返還這筆款項。
擅自登入前男友帳號!女子用「特殊金額」轉走近20萬 下場曝光
中國安徽省一名趙姓男子,與張姓女子相戀十餘年且已談婚論嫁,後因發現女方嚴重違背忠誠義務而提出分手。不料分手後,張姓女子竟利用先前掌握的密碼,私自登入趙男的支付寶帳號,以「1314」、「13140」等具特殊含義的金額,分多次擅自轉走近20萬元。事後不僅拒絕歸還,更態度囂張嗆聲,逼得趙男無奈之下只能訴諸法律。安徽省阜南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張女行為構成不當得利,一審判決必須返還全部款項,並支付資金占用利息。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兩人自中學相識,交往十多年來早已進入談婚論嫁階段。今年4月28日上午,趙男發現張女存在嚴重違背忠誠義務與公序良俗的行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當日下午返還了締結婚約相關款項及兩人部分存款共38萬餘元;5月1日也另外轉給張女18萬餘元以徹底結清感情債,並於5月5日明確確認雙方財產與人情關係已全部清算完畢。然而,張女卻在5月10日趁趙男不注意時,利用過往共同生活所知悉的支付寶密碼,在個人手機登入趙男帳號,分9筆將他帳戶內的201042元轉至自己名下,其中多筆金額故意設為1314、13140、131400等特殊數字,事後僅主動退回1314元。面對趙男當天要求限時歸還的要求,張女甚至以「你不前來見面就不轉回去」為由威脅;隨後更傳訊息囂張嗆聲「拿了你20萬又能怎麼樣」、「我們沒有簽協議,你一分都要不回去」。法院審理認為,情侶間財產處分應遵循自願原則,女方未經同意私自轉走199728元,導致趙男財產受損且無合法依據,符合不當得利構成要件。最終阜南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女需全數返還199728元,並按年利率3%支付資金占用利息。
賴「山巔之城」建立在美國相挺!作家示警:川普變臉恐城垮國危
美國總統川普近日不僅批評烏克蘭攻擊俄羅斯能源設施給世界添亂,甚至公開點名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應該下台。對此,作家「漂浪島嶼」指出,台海危機的最大變數在於美國是否願意協防台灣,以及能否在戰爭爆發後持續提供支持,直言總統賴清德國慶致詞中的「台灣成為山巔之城」,基礎是建立在「深信美國相挺」,「但是美國的利益,加上川普的變臉,潛藏挖城腳危機,成為城垮國危的最大風險。」「漂浪島嶼」11日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台海危機其實並不複雜,中國想統,台灣拒統,如果難以協商,終究走向戰火,武力決定規則。中間唯一變數,就是美國態度,台灣相信美國不會放棄島鏈,讓中國區域稱霸,危及日本生命線,甚至佔據晶片利益,所以美國一定會協防台灣嚇阻中國。他表示,中國忌憚攻台戰爭,美國介入,被迫進行登陸戰與反介入戰,兩面作戰犧牲慘烈,更不願纏戰台日,陷入戰爭泥沼消耗武力,讓美國隔海觀鬥漁翁得利。所以「漂浪島嶼」認為,美國的態度,成為影響台海危機的最大變數,美國退守島鏈,就是放生台灣,美國堅決護台,中國就必須面對全面戰爭,「問題是川普的TACO,成為變數中的變數,變化的危機,不只在願不願意出兵保護台灣?更麻煩是出兵能夠堅持多久?」「漂浪島嶼」舉例,烏克蘭一直是讓人憂心的例子,縱使戰爭初期全面援助,但是多年纏戰之後,川普的變臉,已經不只一次放生烏克蘭,甚至現今為利益,放話總統澤倫斯基下台。「漂浪島嶼」感嘆,川普還有兩年任期,態度變化驚險難測,現今不斷要求台日擔負島鏈守護責任,美軍以飛彈進駐島嶼助陣,願不願意全面參戰態度不明,飛彈武器匱乏讓人憂心,更麻煩是一旦開戰,美國會不會先支援後抽腿,台日變成烏克蘭。政府一直駁斥疑美論,認為疑美論是認知作戰,打擊民心士氣,但是「漂浪島嶼」援引聯合報4月民調稱,54%認為美國不會無條件出兵保護台灣;美國芝加哥全球事務委員會9月民調也顯示,美國民眾支持美國出兵協防台灣的比例已降至38%,這讓「漂浪島嶼」直言:「疑美不只台灣民眾的沒信心,連美國人民都不支持。」「漂浪島嶼」文末也點出關鍵:「總統賴清德國慶致詞,台灣成為山巔之城,基礎建立在深信美國相挺,但是美國的利益,加上川普的變臉,潛藏挖城腳危機,成為城垮國危的最大風險。」
學產假約1/黃國昌岳父簽名遭偽造 教育部討租300萬失敗
台灣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的建商岳父高熙治遭爆強佔國有學產基地,又不服教育部追討300萬元租金,因而打官司,台北地方法院查出,教育部提出的租賃契約上,雖有高熙治與友人石虎的簽名用印,但比對高熙治留存在戶政事務所的印鑑證明申請書,筆跡與印章明顯不符,既非本人簽約,也沒有授權別人代簽的證據,沒道理為欠租買單,因此判決教育部敗訴,不准強制執行高熙治的財產。教育部靠「學產基地」一年收租8億元。(圖/本刊資料照)學產地收租起源是先民捐獻土地,部分直接作為教育用途,部分出租以「學產基金」扶助弱勢學生完成學業為目的。本案學產地位於台北市士林區天玉段的住宅區,鄰近天母圓環,地主是教育部,長期租給石家人蓋房使用,石家第二代石虎在父親過世後繼承房屋,但因為債務問題,2006年11月讓與5分之1權利範圍給高熙治。教育部出租天母這塊學產地,卻被法院認證承租人簽名及印鑑不實。(圖/方萬民攝)教育部得知屋主從一人變兩人,在2007年3月換約續租,約定每月租金12萬6676元,租期到2011年12月,但實際上教育部收租只收到2007年12月,之後就發生長期欠租的狀況。教育部在2009年向士林地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向高熙治及石虎追討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10月31日期間租金64萬元,法院核准後,欠租仍未改善,2011年8月30日教育部發函終止租約,但直到2016年才向士院聲請支付命令,要討回2009年11月到2011年8月的300萬租金。石虎曾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士院已判他須支付租金而且判決確定;高熙治卻沒在法定期限內對支付命令提異議,2024年他發現教育部要強制執行,才找律師想對策。律師查出,士院分別在2009年、2016年各核發一次支付命令,期間剛好有個分水嶺:2015年7月1日有修法,之前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只要債務人沒在法定期間提出異議,就跟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但修法之後,即使債務人沒提異議,支付命令只能用來執行,已不再具有等同法院判決的效力,因此研判2016年支付命令「可以打掉」,向台北地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不過2009年的支付命令就不可能推翻了,高熙治只能依法給付教育部64萬4875元。黃國昌(左)的建商岳父高熙治(右)否認跟教育部簽約租地。(圖/本刊資料照)高熙治雖為學產地2008年1月到2009年10月的租金買單,但他認為2009年11月後租金不該也要他負責,理由很簡單,他根本沒跟教育部簽約租地,也沒收過教育部終止租約的公文;甚至早在2009年7月,他就把名下房產拍賣給別人,之後租金、無故佔地的不當得利都與他無關。但對於教育部來說,學產地是高熙治和石虎共同承租,有租賃契約為憑,難道高熙治簽名和蓋章是假的嗎?為此聲請法院調取新店戶政事務所留存的高熙治印鑑證明申請書,沒想到適得其反,兩者明顯不符的程度肉眼可辨,也讓教育部打消送調查局筆跡鑑定的念頭,在今年6月10日開庭時表示捨棄鑑定。對於高熙治確實沒在租約上親筆簽字及用印,教育部只好主張2007年換約後,高熙治曾付了一年的租金,租約上的簽名、印鑑應是石虎代簽代蓋,但法官指出,教育部無法舉證2007收到的租金來自高熙治,也沒有高熙治授權石虎簽約的事證,所以判決教育部的債權不存在,不得對高熙治強制執行。本案為一審判決,尚未確定,教育部對此回應,是否上訴有待研議。
累犯船長重操舊業!「偽造航跡」詐438萬漁油補助 撤照加重罰千萬
政府體恤漁民經營艱困所提供的漁業用油優惠補貼,竟再次成為不法份子牟取暴利的工具。高雄籍漁船「宏吉盛號」被檢舉私自改裝航程紀錄器(VDR)偽造航跡,不到3年間向中油馬公加油站詐領優惠油品高達62次,溢領超過400萬元。澎湖地檢署日前偵結起訴,發現前任許姓船長竟是「累犯」,過去就曾以完全相同的惡劣手法詐領補助,如今竟重蹈覆轍。全案除依詐欺罪起訴外,相關單位更祭出撤照、追繳及重罰逾2300萬元的鐵腕懲處。澎湖地檢署接獲檢舉後,由林季瑩檢察官指揮海巡署澎湖查緝隊、第七岸巡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結合農業部漁業署之異常航跡分析報告深入追查。專案小組於115年2月9日登船搜索,當場扣押私自改裝的「VDR衛星GPS接收器組」、「GPS甩動組」及「水平式旋轉馬達」等犯罪工具,並傳喚4人到案。檢方調查發現,許姓前任船長、俞姓現任船長與洪姓船主於112年6月以500多萬元購入「宏」船後,便由曾有前科的許姓累犯船長操刀,私改設備傳輸不實GPS訊號。他們利用馬達旋轉甩動GPS,虛增漁船於澎湖馬公、外垵及高雄旗津等港內的VDR作業時數,營造勤勞出海的假象。自112年10月至115年2月止,憑藉不實時數核算優惠油價達62次,虛報油量高達157萬3425公升,溢領補助金額高達438萬2295元,犯罪所得幾乎逼近當初購船成本。澎湖地檢署於115年9月3日正式偵結起訴,認定許姓(累犯)與俞姓兩名船長涉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並依規定聲請沒收追繳438萬餘元犯罪所得。除了刑事責任,行政懲處與稅罰也同步發動。農業部已於115年5月5日正式撤銷「宏」船的漁業執照並追繳補貼;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亦針對異常漁油追徵貨物稅626萬餘元,並重處補徵稅額2倍的罰鍰計1253萬餘元。算上追繳補助與補稅開罰,「宏」船集團將面臨超過2300萬元的財務重創。海巡署也再次呼籲,將持續加強海上取締與安檢強度,絕不容許有心人士以身試法。「宏吉盛號」許姓前任船長、俞姓現任船長與洪姓船主偽造航跡,不到3年間向中油馬公加油站詐領優惠油品高達62次,溢領超過400萬元。(圖/海巡署提供)
名湯違建1/烏來4星溫泉佔國有地23年 北院判付「月租百元」
時序入秋氣溫轉涼,大台北地區居民若想泡湯舒暖身心,陽明山、烏來均為車程1小時可到的溫泉勝地,其中位於烏來區啦卡路的「烏來名湯溫泉會館」營運超過20年,半露天湯屋依山傍水頗獲好評,Google Map累積2千則評論、評價4.2顆星,卻爆發長期佔用國有地蓋違建爭議,國有財產署提告拆屋還地獲判勝訴確定,業者須拆除8塊國有地上的建物、返還土地並按月給付「120元租金」,從國產署求償起算日至今共2640元。法院判決「烏來名湯」返還228坪國有地並按月給付120元。(圖/劉松霖攝)依據台北地方法院囑託新店地政事務所丈量的結果,烏來名湯會館占用烏來區南勢段465地號8個區域,都是沿著桶後溪溪畔的違法增建,例如貨櫃屋、停車場、庭院、1棟鋼筋混凝土樓房以及2棟磚造鐵皮建物,占用面積共755.96平方公尺,換算約228坪。本刊實地直擊,距離烏來名湯溫泉會館最遠的雙層貨櫃屋仍在原地,藍色塗裝因多處鐵鏽顯得斑駁陳舊;80個停車格持續使用中,雖在平日上午,仍有十幾輛車陸續到訪停放,也有遊客從公車站搭接駁車過來泡溫泉;會館入口與停車場之間的庭院有池塘造景,旁邊鋪設賞溪步道。從相鄰道路望向溫泉會館,室外湯屋以木板相隔,上方屋簷並未往溪畔過度延伸,以「半露天」形態好讓客人泡湯放鬆之餘,盡賞戶外綠意、聆聽潺潺流水,湯屋左側雖有樹林掩映,依稀可見一棟鐵皮建物。本刊調查,國產署北區分署認定烏來名湯溫泉會館從2003年之前就違法佔用國有地,而且從未簽約支付租金。2014年7月7日,國產署收到新北市政府城鄉局來函反映業者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因此要求限期騰空;烏來名湯認為使用範圍有疑義,申請複查,之後數度申請租地,但都因為逾期未補件而遭到註銷,國產署再來決定提告,須拆除所有違建並歸還國有地。《國有財產法》對於國家出租非公用財產有畫下一條「生死線」:2003年7月21日前已實際使用,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者「得逕予出租」,烏來名湯將此視為護身符,主張這些建物在2003年之前就存在,而且鋼筋混凝土樓房、磚造鐵皮建物與會館主建物屬於「同時建造不可分離」,如果分割拆除,將導致全部都無法正常使用,國產署沒有兼顧當事人利益,已構成權利濫用。空照圖成為拆屋還地案的勝負關鍵,烏來名湯無法證明違建在2003年7月21日前已存在。(圖/本刊影音組)本案分勝負的關鍵是空照圖。法官比對中央大學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的歷史航空照片,確認烏來名湯占用區域在2003年7月21日仍是樹林地,沒有實際使用的情況,由此可知地上物是後來才蓋的,國產署不同意出租土地、請求拆屋還地都具有正當性,判決烏來名湯應刨除、拆除騰空後,將占用面積共計755.96平方公尺的土地返還國產署。至於烏來名湯違法占地的賠償金,因國產署請求給付不當得利的日期從2025年1月1日起算,法院以申報地價週年利率5%算出月租金為120元,到今年10月為止累積2640元。烏來名湯沿著溪畔增設的停車場、庭院、鐵皮建物都是違建。(圖/本刊影音組)記者前往烏來名湯確認違建現況時,有兩、三名工作人員出來關切,得知媒體要問判決回應之後,只說已轉達給內部;本刊致電烏來名湯委任律師的事務所,截稿前也沒有回覆。根據了解,本案雖已判決確定,國產署北區分署尚未著手強制執行,烏來名湯使出最後一搏,除聲請再審,也在今年7月遞件申租。律師包盛顥分析,本案被告遭法院判決應拆除的建物,如果涉及通道、機房、管線或其他重要設施,拆除後勢必會影響使用完整性,影響日後運營;溫泉業者一方面尋求再審,另一方面向政府補件爭取承租土地,以取得合法使用國有土地的權源,才有機會從根本上解決占用問題,否則判決確定後仍將面臨實際拆除。包盛顥指出,判決確定後,國產署可持確定判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執行處會依判決主文及附圖確認應拆除的範圍,實務上通常會先要求業者限期自行拆除、騰空返還。若業者拒不履行,拆屋屬於可以由第三人完成的行為,法院可透過代履行方式進行拆除,相關費用最終由被告業者負擔,待拆除完成後,將土地交還國產署。至於是否設置圍籬、封閉土地或另行出租?這屬於國產署收回土地後的管理處分權限,按照土地使用需求辦理之。
批蔣萬安辯論不敢跨出「舒適圈」 林楚茵:應停止以政治髒水遮掩市政出包
針對台北市長蔣萬安近期的辯論態度與市政爭議,民進黨發言人林楚茵今(6)日表示,蔣萬安面對沈伯洋的辯論邀約,先是閃爍其詞,又讓幕僚及同黨立委出面大打抹黑牌,如今只敢選定單一媒體、躲在「舒適圈」才願意辯論。她呼籲蔣萬安不要逃避市政疏失,否則只會坐實「市政無能,只會抹黑」的印象。林楚茵指出,蔣萬安終於選定「一家」媒體「找回遺失的安全感」,願意就市政議題進行辯論,卻把遲來的回覆當成「頭香」。事實上,沈伯洋早已不分媒體、不設條件接受辯論邀約,更多次下戰帖,而蔣萬安卻向媒體稱「每天都在跟各位說明市政」迴避辯論,甚至放話沈伯洋「挑媒體」襯托自己的從容。蔣萬安連王偉忠邀訪都讓人苦等無果,辯論還不敢跨出「舒適圈」,如今連場地、主辦媒體都是蔣萬安自己挑選的。林楚茵續指,相較沈伯洋的正面選戰,蔣萬安面對接連出包的市政,不向市民說清楚,反而以「抹黑、造謠、潑髒水、轉移焦點」攻擊對手。她舉例,學童營養午餐的小卷食安疑慮未交代清楚,僅將「餐餐有海鮮」改成「兩週吃一次海鮮」帶過,轉頭卻找來王鴻薇、徐巧芯、羅智強、李彥秀、賴士葆等國民黨籍民代出面救援;並指王鴻薇曾因造謠潘孟安住廠商豪宅,遭判賠50萬元,徐巧芯也曾指控外交部人員為共諜,類似爭議不及備載。林楚茵表示,國民黨「不抹黑就不會選舉」,多次以抹黑獲取政治利益。蔣萬安並非首次因造謠得利,2022年就曾抹黑高端疫苗、指稱時任衛福部長陳時中擋慈濟買疫苗,進而當選台北市長;這次則以沈伯洋過去談毒品防制的文章斷章取義、貼標籤,甚至連本應保持行政中立的台北市衛生局也跳進來回應。她批評,國民黨為了選舉連毒品防制都拿來操作,坐實蔣萬安「市政無能,只會抹黑」。林楚茵反諷,「從自選辯論主辦、到先派虎仔進行潑糞抹黑,到操控公務人員回應選舉攻防,這不就是蔣萬安自己曾引用的《少林足球》台詞:『球證、裁判都是我的人,你拿什麼跟我鬥?』這場辯論還未開打,早已高下立判。」林楚茵強調,市政問題才是台北市民最關心的基本問題,而非政治攻防的籌碼,蔣萬安應停止以政治髒水遮掩市政出包,切莫持續低估台北市民對市政品質的標準與期待。
亞運/19天每日奔波百公里幫打氣!李洋揭心聲 最想關心「這些選手」
運動部長李洋預計今(4日)返台,結束上任後首個亞運任務。自9月16日抵達名古屋後,李洋馬不停蹄走訪賽場,從賽前考察、設置御園小學中繼站,到亞運開幕後每天清晨7時出發,親赴各場館為台灣選手加油,19天行程幾乎天天如此,每日車程超過100公里,還得利用搭車空檔批公文,晚上開會處理公務。李洋表示,名古屋亞運場館分布相當分散,但只要時間接得上,「能多跑一個場館就是一個場館」,希望讓選手看見自己,也讓大家感受到政府對每名選手的重視。他透露,自己此行最想看的其實不是奪金選手,而是未能奪牌的選手,「因為想幫輸的選手加油」。李洋說,奪牌選手的故事往往會受到媒體關注,但沒有拿到獎牌的選手,同樣付出大量努力,只是少了一點運氣。他也以自身經歷分享感受,回憶2017年台北世大運時,台灣在羽球男單、女單、女雙、混雙及混合團體拿下5面金牌,自己參加的男雙僅獲銅牌,「頒完獎我都還偷偷躲到旁邊哭」。也因為曾親身經歷落敗滋味,李洋更希望社會在看見奪牌選手的風光與成就之餘,也能多給未奪牌選手一些關注與鼓勵,因為「他們的付出不會比較少」。運動部長李洋預計今(4日)返台,結束上任後首個亞運任務。(圖/翻攝自臉書,李洋/Lee Yang)
手滑匯錯43萬到死人帳戶! 她告郵局「不當得利」討錢慘敗訴
台北市一名金姓女子2024年間因操作轉帳時發生失誤,不慎將43萬6400元匯入已過世3年的公公郵局帳戶,但帳戶已經無法直接提領,讓金女氣得提告中華郵政並要求返還這筆「不當得利」款項。不過,台北地方法院一、二審均認定,存款戶死亡並不代表存款契約消滅,該筆款項的「不當得利」者應為公公的繼承人,而非郵局,最終駁回金女上訴,中華郵政免負返還責任,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指出,2024年9月27日,金女於從自己的帳戶操作轉帳時發生錯誤,不小心將43萬6400元匯入公公潘男的郵局帳戶,不過潘男早在2021年11月14日過世,導致帳戶已成為死戶無法直接提領。金女認為,這筆錢是自己誤匯,中華郵政並沒有法律上的原因,卻因此享有該筆資金利益,因此依民法「不當得利」向中華郵政提起訴訟,希望郵局返還43萬6400元。案件審理時,中華郵政主張,金融機構與存款戶之間屬於消費寄託契約,法律並沒有規定存款戶死亡後,契約就會自動終止,因此存款戶死亡後,原有的權利義務會由繼承人承受,這筆款項並非中華郵政無故取得。台北地院一審認為,成立不當得利的前提,是被告沒有法律上的原因卻取得利益,金女雖然是因操作失誤而將款項匯出,確實可能涉及欠缺給付目的,但接受這筆給付的法律關係主體並不是中華郵政,而是潘男及其繼承人,因此如果金女要追討這筆誤匯的43萬6400元,應向公公的繼承人主張返還,而不是向中華郵政請求。法院一審判決金女敗訴後,她不服提起上訴,希望討回這筆款項。不過,台北地院二審今(30)日審理後,認定一審判決沒有違誤,認為金女要求中華郵政返還不當得利並無理由,最終駁回上訴,中華郵政免賠確定。
陳琮貽爆民雄標案疑雲 連公所內部人員都提供情資
民雄鄉公所工程標案爭議持續延燒,民進黨民雄鄉長候選人陳琮貽今(29)日前往嘉義地方檢察署遞狀告發,並表示,近期提供相關資料給他的,不只是民間人士,甚至有民雄鄉公所內部公務人員主動提供情資,希望相關疑點能進一步被釐清。他強調,讓司法說話,讓證據說話,也讓民雄鄉民知道,工程標案究竟是怎麼發包、怎麼決定,相關程序是否經得起檢驗。國民黨嘉義縣黨部今年公布第一階段鄉鎮市長提名名單,民雄鄉長部分提名現任鄉長林于玲參選連任,是當時嘉義縣國民黨唯一獲提名的鄉鎮市長人選。如今隨著民雄工程標案爭議持續受到關注,也讓部分地方國民黨基層開始擔心,相關爭議若持續延燒,恐從候選人個人層次進一步牽動政黨形象與選情。陳琮貽表示,這幾天陸續有人將相關資料交給他,有些是整理公開網站上的政府工程標案資料,有些則是公所內部人員提供的資訊。「我不方便透露這些人的身分,因為他們可能承受很大的壓力,但我要說的是,這已經不是單純網路上的一則爆料。」陳琮貽指出,從公司登記、工程標案紀錄、得標案件,到相關人士資料,陸續出現許多需要釐清的疑點,因此決定將相關資料整理後,全部交給檢調調查。他質疑,如果只是外界毫無根據的政治攻擊,為什麼會有公所內部人員願意冒著壓力,把相關資料交出來?陳琮貽表示,「公務人員最清楚行政流程怎麼走,也最知道哪些資料值得查。我不替任何人認定有罪,但既然連公所內部都有人把資料交出來,檢調就更應該查清楚。陳琮貽說,目前外界關注的核心,包括頂煜企業與林于玲住家地址之間的關係、公司成立後取得民雄鄉公所工程標案,以及後續取得環境維護等案件。並強調,現在真正應該被檢視的,不只是「誰得標」,而是整個工程標案從公告、投標、審查、決標到履約的完整過程。陳琮貽提出幾個外界最關心的問題,「誰在經營公司?」、「誰在投標?」、「誰跟公所接洽?」、「誰負責履約?」、「誰最後取得利益?」、「以及最重要的——工程標案的整個程序是否依法辦理?」陪同到場的律師陳澤嘉表示,後續應調閱相關原始投標文件、工程標案卷宗、評選資料、履約文件,以及必要的通聯與金流資料,確認公司實際經營情形及相關工程標案程序,並釐清是否存在依法應迴避或揭露的利益關係。陳琮貽表示,今天提出告發,就是希望透過司法調查,讓所有爭議回到證據上,而不是停留在政治口水。值得注意的是,林于玲不只是現任民雄鄉長,也是今年國民黨嘉義縣第一階段唯一獲提名的鄉鎮市長候選人。如今民雄工程標案爭議持續延燒,地方也開始出現不同聲音。有國民黨地方基層黨員私下表示,黨內目前最擔心的是,原本應該集中在地方建設、治理及選舉政見的討論,逐漸被工程標案爭議取代。「如果只是單一網路爆料,或許很快就過去;但現在連候選人都已經把資料送進地檢署,甚至有人聲稱有公所內部人員提供資料,這就不能只當成一般選舉口水。」另一名地方黨員則表示,林于玲是嘉義縣國民黨唯一獲提名的鄉鎮市長候選人,因此外界對她的關注自然更高。如果工程標案爭議持續發酵,確實可能讓基層支持者承受壓力,也可能讓選民把焦點從地方政見轉向「工程標案是否透明」、「利益迴避是否完備」等問題。該黨員也強調,黨內真正希望看到的是「把事情講清楚」,如果相關工程標案程序完全依法,就應該把完整資料交由司法與主管機關檢視,讓外界知道真相。最後,陳琮貽表示,今天把資料送進嘉義地檢署,就是希望讓司法回答,而不是由任何政治人物自行認定誰有罪。「我不替任何人認定有罪,但如果真的沒有問題,就應該經得起完整調查;如果有疑點,就應該把疑點一一釐清。」陳琮貽強調,涉及政府工程標案、公帑使用及利益迴避的問題,最重要的就是程序透明、資訊公開。「既然連公所內部都有人願意把資料交出來,那就請檢調把所有疑點一次查到底。」讓司法說話,讓證據說話,也讓民雄鄉民知道,工程標案究竟是怎麼發包、怎麼決定,相關程序是否經得起檢驗。
女子存款完隔天竟被追討2千元!郵局行員短少搬「侵占」施壓 丈夫氣到報警
一名夏姓女子日前前往高雄旗津郵局辦理存款,當天完成手續並離開櫃台後,隔天卻接到郵局行員來電,稱前一天點算金額時發生錯誤,實際款項短少2160元,希望她返回郵局補足差額。女子丈夫得知後認為處理方式不合理,雙方因此發生爭議,最後決定報警處理。夏女當天到旗津郵局存入19304元,行員完成點算及存款程序後,存簿也印有19304元的交易紀錄。不料隔天,夏女接到郵局電話,行員表示前一天計算金額有誤,實際收到的款項比帳面金額少2160元,要求她回到郵局補繳。夏女認為,當時相關程序已經完成,自己也已經離開櫃台,事後才被通知金額有誤,讓她難以接受。過程中,行員又多次致電催促,夏女原先一度打算自行吸收差額,返回郵局補錢,但丈夫得知事情經過後,認為妻子受到不合理對待,因此拒絕補繳。女子丈夫表示,存簿上已清楚印有19304元,代表當時交易已經完成,但郵局事後卻主張款項短少。他並指控,行員在溝通過程中提到侵占及不當得利等法律問題,讓夫妻兩人對處理方式更加不滿。為了確認當天實際交付款項的情況,夫妻兩人要求調閱郵局監視器,希望透過影像釐清爭議。不過,行員表示自己無權調閱,並稱若要查看監視器可報警處理。丈夫聽聞後隨即報警,希望由警方介入釐清。針對存款金額出現差額,旗津郵局副理回應,經了解後確認是承辦人員點算硬幣時發生錯誤,將5元銅板誤認為10元銅板計算,當時共有432枚,因此最後產生2160元的差額。旗津郵局表示,此次金額短少屬於行員作業疏失,將要求承辦行員自行負責相關差額,也不會再打電話要求夏女返回補繳。對於事件造成當事人困擾,郵局也表達歉意。至於這類交易爭議涉及的責任問題,律師洪紹倫指出,如果郵局主張民眾交付的金額不足,櫃員必須提出相關證據,例如交易紀錄、點鈔紀錄或監視器畫面等資料,以證明實際收取的款項與帳面紀錄存在差異,不能直接將責任歸屬於民眾。事件最終由旗津郵局承認承辦人員在硬幣計算過程中出現疏失,並決定由行員自行處理2160元差額。原本因郵局多次致電要求補款而引發的爭議,也在郵局表示不會再向當事人追討後告一段落。
王正旭攜手醫師公會全聯會 研議醫療資訊應用、AI沙盒法制化
立法委員王正旭國會辦公室與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16)日於立法院舉辦「醫療資訊治理與人工智慧應用之現況與未來」公聽會。王正旭表示,臺灣具備醫療專業、健保資料與資通訊產業優勢,應釐清資料取得、臨床驗證、責任歸屬及監督規則,為醫療人工智慧建立可遵循的發展路徑,讓創新成果轉化為病人照護與全民健康的實際助益。王正旭指出,《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已於今年8月施行,但健保資料以外的癌症登記、篩檢、死因統計及醫院病歷等資料,其研究利用與跨資料庫串聯的法源、程序及權責,仍須逐一釐清;具研究價值的資料是否因保存期限屆至而流失,也應盤點。今年公布的《人工智慧基本法》也帶來法規檢討契機,醫療領域應及早盤點從研發到臨床應用的制度需求,包括健保支付、醫材審查與醫療人員使用 AI 的責任。研究主持人、陽明交通大學醫務管理研究所劉汗曦博士,以「說不清、拿不到、不能用」概括資料利用面臨的障礙:研究者不易掌握資料所在,資料持有者面對不明確的使用規則與責任,也難以放心提供。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IRPMA)提交的簡報同樣指出,資料查找、格式串聯及申請程序的可預期性,會影響 AI 訓練、驗證及後續監測。劉汗曦說明,研究團隊受全聯會智庫委託,正在研議《醫療資訊治理與醫療人工智慧創新實驗條例》草案,以「可信任的資料利用、可利用的醫療資料、可監管的沙盒機制」為方向。首先,在安全處理環境中分析資料,原始資料不離開受控環境,並建立獨立監督、公開登錄、責任保險與補償機制;產業利用的利益也應回饋資料來源社群與醫療公益,讓民眾知道資料如何被使用,利益如何回到社會。其次,研議醫療資料去識別化標準及資料信託等管理機制,協助資料持有者依明確程序提供利用。對死亡者資料,研究主張尊重生前意思,生前明示反對者不得利用;未表明意思者,則須設計家屬異議程序,對遺傳、精神疾病等敏感資料加強審查,兼顧公益研究與家屬權益。第三,透過有範圍、有期限及持續監督的創新實驗,驗證新技術與治理方式。劉汗曦以駕訓班比喻沙盒:「在受控環境裡,用更多監督換取練習的空間。」安全處理環境如同訓練場地,獨立監督如同教練,實驗結束後則須經評估,才能銜接正式法規與常規應用;過程中也須保留損害救濟與責任追究。既有沙盒經驗亦列入討論。金管會書面報告顯示,截至今年7月底,金融創新實驗核准10件,其中5件落地營運;另供金融機構申請的「業務試辦」核准130件。王正旭強調,醫療沙盒的設計,須一併考量申請程序及實驗完成後的法規銜接,才能讓驗證成果進入常規制度。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在書面報告中指出,個資保護與合理利用可以並行,現行金融及無人載具沙盒均未豁免個資法關於蒐集、處理與利用的規定,並建議未來醫療沙盒透過會商或審查程序徵詢個資會意見。王正旭表示,獨立監督、當事人對資料利用的控制,以及明確的法律依據,都應成為制度設計的必要規格。本次研究以世界醫師會(WMA)《台北宣言》的健康資料庫與生物資料庫倫理原則為重要基礎。宣言於2016年在臺北修訂通過,目前正因應人工智慧等新興科技應用而進行新一輪修訂,本週且正於挪威首府奧斯陸召開專家會議。王正旭表示,臺灣具備醫療、科技與民主法治經驗,透過全聯會參與國際醫療倫理規範的討論,也應將病人權益、公共利益及可信賴治理落實於國內法制。王正旭強調,本次公聽會屬於立法前置意見徵詢,尚非辦公室正式提案;後續將彙整各界意見,評估適切的制度方案。面對高齡化與醫療人力壓力,醫療 AI 的發展應以提升照護品質、減輕第一線負擔與促進健康公平為目標,使資料利用的成果能回應不同族群的健康需求。
NOVA爭產2/館前路金店面租給星巴克 房東鬧雙胞
NOVA創辦人鍾瓊明的遺孀劉禕與婆家不和,又為了爭奪北車商圈2.5億房產至少互告8件官司,承租鍾瓊明房產的最大咖房客:統一集團Starbucks星巴克咖啡,每月租金高達三、四十萬元,也捲入房東鬧雙胞的糾紛。星巴克租金原本繳給鍾氏家族企業,後來因劉禕使用美國假護照強行繼承亡夫不動產,從2021年7月起改由她收租,鍾瓊明與前妻的兒子鍾林朋抗議自己的份被後母A走,星巴克為避免紛爭,只好分開簽約付租。鍾瓊明(左)的長子與後母、次子為店租歸屬打官司。(圖/報系資料照)鍾瓊明的母親鍾王珊瑾以建恆企業有限公司管理並出租家族不動產,她在2014年4月29日過世後,由二子鍾瓊亮接管家族事業,包括鍾瓊明名下的館前路26號1樓、2樓、3樓以及館前路2號1樓。星巴克從2008年租下館前路26號1樓,做為「館前漢口門市」,月租金隨行情調整,最低36萬、最高47萬,建恆公司在2019年12月與星巴克續約,本來要從2020年1月繼續租到2025年12月,不過劉禕在2021年6月持變造的美國護照向地政所辦理繼承鍾瓊明房產後,下個月起房東換人,星巴克改付給劉禕以及她跟鍾瓊明所生的兒子鍾林渝,約定從2021年7月16日到2023年1月15日的月租金36萬,2023年1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月租38萬。鍾林朋不滿劉禕、鍾林渝好處全拿,多次發函向星巴克反映這兩人無權代收租金,星巴克2022年11月另外跟鍾林朋簽約,12月起將月租金的三分之一付給鍾林朋,其餘三分之二給劉禕母子。但北檢抓包劉禕塗改美國護照核發日期以繼承房產之後,她確定無緣成為新房東之一,鍾瓊明的不動產繼承者從三人變兩人,剩下鍾林朋、鍾林渝有資格收租金,星巴克2024年3月16日起改付兄弟倆一人一半的租金。NOVA鼎盛期年收180億元,超車光華商場。(圖/報系資料照)鍾林朋對於劉禕和鍾林渝A走的星巴克租金提告追討,台北地院今年4月判決劉禕和鍾林渝應給付320萬5324元;館前路2號1樓的國泰世華銀行,也有劉禕母子私吞月租金情形,但建物屬於鍾瓊明應有部分比例僅3%,相較於星巴克,鍾林朋短收的租金只有9萬8874元。星巴克及國泰世華兩筆租金合計330萬4198元。本刊詢問雙方委任律師,截稿前均未回應,但已知劉禕、鍾林渝有提起上訴。在館前路房產登記給繼承人之前,建恆公司明知房子是鍾瓊明的,卻沒轉交租金,而是鍾家內部自行調度運用,劉禕、鍾林渝也感到不滿,提告請求返還不當得利,法院認定建恆公司應給付4317萬3712元,但因為鍾林朋也是鍾瓊明不動產的繼承人,公同共有人討債必須同進退,而他選擇「站隊」叔叔鍾瓊亮,不願和劉禕、鍾林渝處在同一陣線,等於放棄追討4千多萬,讓建恆公司不用賠,也成功「拖累」後母、同父異母的弟弟。
NOVA爭產1/假護照繼承2.5億店面 創辦人陸妻淪通緝犯
NOVA資訊廣場創辦人之一鍾瓊明2012年55歲猝逝,留下台北車站商圈2.5億金店面,繼承人包括他再娶的陸籍妻子劉禕、與前妻所生的長子鍾林朋以及與劉禕生下的次子鍾林渝。劉禕因婆媳關係不佳又被婆婆追債,決意跟鍾家爭產,但兩岸條例對陸配繼承財產嚴格設限,劉禕為切割大陸人身分並強調已歸化美籍,竟塗改美國護照核發日期打官司,遭偽造文書罪起訴,因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從未出庭,被通緝到2048年。台北市館前路建國大樓1至3樓是鍾瓊明的遺產。(圖/黃耀徵攝)1996年共創NOVA的鍾瓊明、鍾瓊亮兄弟,因父母經營建國補習班起家致富,媽媽鍾王珊瑾在鍾瓊明12歲、鍾瓊亮11歲及三子鍾瓊華9歲時,就買下台北市館前路土地均分,三兄弟因此成為少年地主;其中位於館前路26號一樓到三樓、館前路2號一樓的店面都登記在鍾瓊明的名下,近年曾估過市值,大約2億5966萬元。鍾瓊明與二弟創辦NOVA之後並未留在台灣發展,赴美經營不動產租賃業,接下來幾年,他的工作和婚姻都發生劇變,2004年1月與莊姓妻子離婚、5月娶大陸籍女子劉禕、10月次子鍾林渝出生;2007年美國爆發次貸金融風暴,拖垮鍾瓊明的鍾氏公司,被迫賣掉洛杉磯兩棟辦公大樓,甚至驚動母親越洋金援1.9億元。2011年耶誕節期間,鍾瓊明回台探母並簽下承諾書,答應償還1.9億,但簽完不到3個月,意外猝逝於北京,當時劉禕帶著7歲兒子鍾林渝回中國學中文,卻遭逢丈夫撒手人寰,她辦完鍾瓊明後事,到台灣見鍾王珊瑾時發生激烈衝突,鍾王珊瑾決定向劉禕和鍾林渝索討1.9億元,引發後續家庭革命。婆媳展開長達14年的「鬥法」,2012年7月,劉禕去戶政所一天辦完她和鍾瓊明的結婚及死亡登記,2012年8月,住院中的鍾王珊瑾找律師寫遺囑,指定她最信任的二兒子鍾瓊亮繼承所有遺產,並強調絕不分給鍾瓊明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後續再對三人提告,要求把鍾瓊明名下的館前路房產過戶歸還。劉禕在2012年10月向臺北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但繼承亡夫財產遇到關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陸籍配偶想繼承不動產,必須在台灣長期居留,或者旅居國外4年以上並取得當地國籍。劉禕雖在1991年因定居美國遭註銷江蘇省太倉市的戶籍,仍持有大陸護照;她不住台灣住美國逾20年並持有綠卡(永久居留證),但直到2013年1月23日才歸化美籍、喪失陸籍身分,並於1月31日取得美國護照,換句話說,當鍾瓊明2012年3月19日死亡時,劉禕仍是大陸人,無權繼承鍾瓊明的不動產。鍾瓊明遺孀變造美國護照的核發日期及有效期限。(護照示意圖/擷取自pixabay)劉禕為爭奪房產出險招,將美國國籍歸化證書的生效日期從2013年1月23日改成2010年1月23日,美國護照核發日期2013年1月31日、有效期限2023年1月30日分別改成2010年1月31日、有效期限2020年1月30日,讓地政所誤認她在鍾瓊明死時已非大陸人而是美國人,准許她繼承房產。鍾家主張館前路房產當初是鍾王珊瑾借名登記給鍾瓊明,提告要求劉禕、鍾林朋、鍾林渝移轉不動產所有權;劉禕、鍾林渝認為館前路店租應付給鍾瓊明,卻被鍾家家族企業居中代收,提告要求返還不當得利。劉禕打這兩件官司也用到假護照、假國籍歸化證書,被小叔鍾瓊亮看穿其中有詐,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北檢發現兩個疑點,劉禕提出的美國國籍歸化證書,生效日2010年1月23日,婚姻狀況記載為喪偶(widowed),實際上鍾瓊明2012年3月19日才過世;劉禕提出的美國護照到期日為2020年1月30日,但下方機讀區編號第22至27碼編號是「230130」,這代表有效期限應該是2023年1月30日,兩者並不相符。為確認劉禕是否塗改護照與歸化證書,檢方透過法務部循台美司法互助管道查證,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查詢劉禕的美國國籍證明書、國務院提供劉禕的護照資料,美國司法部在2022年6月底回函我方,因此北檢認定劉禕造假,以變造特種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兩罪起訴。北院2022年分案審理後,劉禕始終沒來台灣開庭,2023年4月14日法官對她發布通緝,時效到2048年10月18日,NOVA創辦人遺孀使用假護照跨海爭產反引火上身,如今淪為通緝犯。
手滑匯錯錢怎麼辦?律師揭「2招追回全額」:對方花光照樣吐出來
許多民眾在進行網路銀行或 ATM 轉帳時,常因一時不慎輸錯帳號,誤將款項匯入陌生人帳戶。面對此類情況,民眾往往焦慮萬分,擔心求償無門。對此,律師蘇文俊指出,我國法律對此已有完善的處置機制,只要遵循正確救濟管道,無論金額大小,均可依法追回。蘇文俊在臉書粉專影片中表示,發生轉帳錯誤時,民眾第一時間毋須慌張,應立即聯繫自身轉出銀行。銀行將啟動協尋機制,主動聯繫收受款項之帳戶所有人,詢問其是否願意主動返還款項。此舉不僅能以最有效率的方式解決爭議,亦為雙方建立安全的對話管道。蘇文俊指出,若銀行聯繫後,收款方仍拒絕配合歸還,可以採取2種法律途徑討回公道;第一是刑事提告「侵占遺失物罪」,逕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發,收到無法律上原因之款項仍強行占有,恐涉犯刑事罪責;第二是民事訴訟「主張不當得利」: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對方返還全額款項。 針對民眾擔憂「若對方已將匯錯的錢花光該怎麼辦?」,蘇文俊特別強調,不論匯錯的金額是3萬元或300萬元,對方在法律上均負有返還義務。即便對方帳戶已無餘額,取得勝訴判決後,仍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押其薪資、不動產或其他有價資產進行拍賣清償。民眾若不幸遇上匯錯錢情況,切莫自認倒楣,應積極採取法律行動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