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重量刑
」 北檢 閃兵 趙少康 北捷 詐欺
閃兵起訴沒閒著2/20多位男星集體翻車!邱昊奇拔腿狂奔閃鏡頭 薛仕凌不認罪遭求重刑
王大陸閃兵案,牽扯出33人涉嫌閃兵,其中高達20多位是知名男星,被戲稱是憑一己之力殲滅了演藝圈。其中邱昊奇在坤達跟陳大天勸說下,出面自首,被地檢署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6月16日開庭,爭取緩刑的機會,相較阿達等人步出法院時訴說慚愧,邱昊奇選擇拔腿就跑,一路狂奔閃鏡頭,也是相當離奇的景象。涉嫌閃兵男星們下場都頗慘,Energy成員書偉遭檢方起訴求刑2年8個月,好不容易復出的團體Energy又再休團,加上他雙胞胎女兒剛出生,沒收入下,要扶養妻兒、長輩,讓他積極爭取緩刑。書偉開完庭時,在媒體鏡頭前再度公開道歉及表示反省。陳柏霖更是流年不利啊,被抓到閃兵之外,公司還疑似遭友人掏空,陷財務困境,更慘的是,他去年初向交往14年的女友庭瑄求婚成功,計畫好同年底到紐西蘭辦婚禮,而他在去年10月爆發閃兵案,婚事跟工作都只能暫停,還要一一通知親友跟聯繫廠商順延婚期,十分尷尬。曾兩度奪下金鐘視帝,近年憑藉《做工的人》、《影后》等劇人氣攀上高峰的薛仕凌,也捲入了這場逃兵風暴。他雖然主動投案,檢察官批評他犯後態度惡劣,不但避重就輕,否認槍手代量血壓,意圖尋找不知情專業人士配書,甚至還意圖利用公關操作,發表不實聲明,建議從重量刑有期徒刑2年6月以上,多年累積的優質演員形象大打折扣,讓薛仕凌目前形同失業,復出之路遙遙無期。
買Costco便宜油混充義大利100%橄欖油賺3760萬 黑心母子檔遭求刑5年
知名大賣場「好市多」(Costco)的西班牙初榨橄欖油,淪為黑心商人用來混油並加價販售的詐騙工具。台北地檢署偵辦「蒙特樂(Menzteler)義大利100%純橄欖油」詐欺案,查出「進口商」榮琦公司女董黃月雪母子三人檔以29:1的比例混充大統益、福壽實業等公司的芥花油與好市多的西班牙初榨橄欖油,再貼上義大利出產的假標籤,3年不法收入達3760萬8887元,全案於今日偵查終結,檢方痛批被告明知台灣已多次發生混油案件,仍濫用消費者的信任,為省成本拿便宜的西班牙橄欖油偽裝成義大利橄欖油,無視食安而且犯後態度惡劣,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並對黃月雪母子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北檢調查,黃月雪為了避免民眾查到假義大利橄欖油,分別成立融琦國際和源樂國際兩家公司,她自己擔任融琦負責人,兒子李尚融擔任源樂董座,女兒李正琦同時在兩家公司負責會計與行政工作;黃月雪以源樂公司的名義,向大統益、福壽實業大量購買芥花油,再交給融琦公司運用,如此一來,消費者就無法藉由查詢融琦公司的進銷貨資料察覺「義大利100%純橄欖油」其實是混油。檢察官發現,融琦公司的600公升「義大利100%純橄欖油」配方為「每20公升橄欖油混充580公升芥花油」,橄欖油則是去好市多內湖店與北投店購買,公司再派傅姓司機載著已貼好「原產地:義大利」、「成分:100% PURE橄欖油」標籤的塑膠空瓶,前往新北市深坑區倉庫依照29(芥花油):1(橄欖油)的比例倒入油槽製成調和油,最後分裝到塑膠空瓶。檢方查出,黃月雪、李尚融為了取信消費者,兩度從義大利進口共450瓶的「蒙特樂橄欖油」,藉此取得衛福部的食品輸入查驗申請書、進口報單,讓消費者購買假義大利橄欖油的時候看到這些官方文件就信以為真。起訴書批評黃月雪等被告從事食用油銷售業務多年,也清楚食用油產製品的好壞對於國人健康有重大影響,更理解消費者選購油品時總會仔細挑選,以找尋最適合自身料理方式的油品,避免選用錯誤油品導致健康疑慮,但仍然濫用消費者對於商品標示的信任,以混充油品的方式降低成本、貪圖自身私利,就黃月雪、李尚融的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5年以上,李正琦、傅姓司機涉案層級較低,而且有坦承犯罪細節與犯罪所得流向,因此請法院從輕量刑。
奪冠夜成忌日!16歲田徑新星遭刺殺 斷氣前喊「媽媽我好疼」家屬崩潰
中國大陸內蒙古自治區烏拉特前旗16歲高中生瑞瑞(化名),5月23日才在全旗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與隊友奪下男子4×100公尺接力冠軍,當晚與友人聚餐慶祝後,卻在巷口遭一名36歲男子持刀刺傷胸口,經搶救仍因右肺破裂、大量失血不幸身亡。案件近日移送檢方審查起訴,死者家屬呼籲將涉嫌罪名由「故意傷害」改為「故意殺人」,要求依法嚴懲凶嫌。綜合陸媒報導,瑞瑞今年3月才滿16歲,是烏拉特前旗一所高中學生,也是家中獨子,今年3月底正式註冊成為國家田徑運動員,平日由祖父母照顧,最大的夢想是考上北京體育大學。瑞瑞母親史女士表示,因運動會比賽場地距離祖父母住家較遠,加上兒子賽前訓練辛苦,因此5月22日晚間同意他住在一名從國中就相識的同學家,方便隔天參加比賽。5月23日,瑞瑞與隊友勇奪接力賽冠軍,當晚還開心與母親視訊分享喜悅,並傳送自己接受當地文旅單位採訪的影片。史女士回憶,當時叮囑兒子聚餐後早點回去休息,兒子也答應了,沒想到這竟成了母子最後一次聯繫。事後家屬得知,由於借宿同學隔天還有比賽,因此先返回住處休息,瑞瑞則與其他高年級學生共10人前往另一處聚會地點。凌晨2時左右,一行人來到當地一處巷內營業場所,據稱有人在其中一間店面門口拍門嬉鬧,隨後一名36歲男子持刀從店內走出,在巷口刺傷瑞瑞。瑞瑞今年3月底正式註冊成為國家田徑運動員,不料卻慘死刀下。(圖/翻攝自微博)史女士表示,自己當天凌晨2時27分接獲通知後,立刻驅車100多公里趕往醫院。她見到兒子時,瑞瑞已躺在加護病房,因失血過多準備轉院治療。孩子只對她說了「媽媽,我好疼」、「想喝水」,之後便因傷勢過重離世。根據驗屍結果,瑞瑞因銳器刺入右胸,造成右肺破裂及大量出血死亡。史女士指出,事發場所已營業超過20年,案發後仍持續營業。她與律師至今未看過完整監視器畫面,只看見兒子倒地後的影像,無法確認拍門過程及行兇經過。她也表示,當地不少青少年都知道該場所風氣複雜,過去曾發生工作人員持刀恐嚇青少年的情況。「孩子拍門嬉鬧確實有錯,我們願意承認,但錯不至於賠上一條命。」史女士哽咽表示,兒子生前才在家長會告訴她,希望考上北京體育大學,也打算加強數學成績,沒想到短短幾天後人生戛然而止。警方案發當天已逮捕涉嫌行凶的36歲男子,目前依涉嫌故意傷害罪偵辦。死者家屬代理律師證實,全案已於7月9日移送烏拉特前旗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家屬已正式向檢方提出意見書,要求將案件改依故意殺人罪起訴,並建請依法從重量刑。目前檢方尚未公布案件定性及起訴內容,至於涉案營業場所的經營性質是否合法、嫌犯持刀原因,以及場所經營者是否須承擔相關責任等問題,仍有待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
曾嗆「撒謊會下地獄」!孫生涉性侵、猥褻3女 一審判9月
知名YouTuber「反骨男孩」前成員、33歲網紅孫生,遭人指控2022年起猥褻2名女子、性侵1名未成年少女,並涉嫌錄下與1女的性愛影響再分享給他人觀看。此前孫生曾發誓「我這輩子有任何的強迫性侵偷拍,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多重器官衰竭、出門走路騎車就被撞死」,並嗆聲受害人「撒謊的人都會下地獄」,台北地院今天(30日)判他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可上訴。據了解,2024年7月間,孫生與A女一起到台北市某餐廳吃晚餐,A女也邀請了閨密B女作陪,過程中孫生不斷炫耀自己性愛方面「很厲害」,還趁著和B女到店外抽菸時伸手拍對方臀部14下,還調戲對方「屁股有肉哦,撞起來才爽」,事後遭B女提告,台北地院2025年2月依性騷擾罪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孫生事後還稱B女是「瞎妹」。在B女被性騷擾案擔任證人的A女,當天送走閨密B女後,陪孫生開房間,事後PO文稱是要留下來安撫孫生情緒,「只想趕快把事情做完就離開,但證據不足才沒有提告」。孫生在貼文下方留言反駁,稱2人是合意性行為,當天還拍攝多段性影像,女方有看鏡頭互動,還tag別人說「可以隨時跟我要影片」。A女嚇得報警處理,檢警查出孫生涉嫌將與A女拍攝的8段性影像,給另一名吳姓女網紅觀看,為防私密檔案在外流傳,檢警2025年5月28日分別搜索孫生和吳女住處並約談,訊後諭令孫生50萬元交保、吳女5萬元交保。後來,有更多被害人出面指控,檢警也擴大追查。2022年10月5日晚間,C女在自己住處幫孫生剪髮,結束後2人抽菸聊天時,孫生對她進行猥褻;2023年3月16日晚間,孫生以幫忙拍攝影片為由到D女住處,結束後D女躺在床上休息,孫生突然撲到D女身上,強行猥褻得逞;2023年10月13日晚間,孫生以想看未滿16歲的E女練舞為由,邀約其至住處外碰面,接著將對方帶回住處,並趁E女專注聆聽音樂之際,對E性交得逞。檢方在2025年9月25日依強制猥褻、無故播送他人性影像、《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孫生,由於他漠視他人性自主權,強行玷辱多名女性,戕害未成年少女,事後諉稱被害人不曾反抗,更將被害人性影像視作私有財物供他人觀覽,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今天(6月30日)判處孫生有期徒刑9月,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綠營共諜案二審判輕 趙少康:賴清德你不覺得丟臉嗎?
去年爆出的綠營共諜案,台灣高等法院25日認定,民進黨前黨工黃取榮、邱世元、前副總統賴清德辦公室諮議吳尚雨3人犯罪明確,輕判3年至6年不等徒刑,前外交部長吳釗燮辦公室諮議何仁傑則為人頭角色、罪證不足,改判無罪。對此,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今(26)日表示,「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你真的不覺得丟臉嗎?」「民進黨還有什麼臉談抗中保台」,趙少康於臉書發文表示,去年民進黨一口氣被抓出四名共諜。民進黨黨工、總統府機要、外交部機要,府院黨全部都有。當時一審判決出來,大家還覺得太輕,結果昨天二審一出來,才讓人傻眼,居然出現改判無罪、減輕刑期。趙少康說,看完高院改判的理由更讓人生氣。高院說,有人只是「人頭角色」,不是共犯。如果照這個邏輯,以後詐騙集團是不是也不用抓了?車手被抓到,是不是都可以說自己只是人頭角色,只是負責領錢、負責轉交,都不算共犯,那以後檢警還辦什麼案?趙少康指出,還有更離譜的,高院還認定這些共諜交付的文件「不是秘密」,說刺探總統行程只是「私人探詢」。看完自己都不知道高院到底是在審案,還是在幫被告找辯護理由。趙少康表示,明明整件事情證據確鑿,也有金流,該認罪的人也認罪了。結果二審不但沒有從重量刑,反而出現改判無罪、減輕刑期的結果,叫社會怎麼接受。趙少康提到,中共滲透台灣,這是事實,而且只會越來越嚴重。但民進黨在做什麼?一天到晚罵在野黨是中共同路人,一天到晚幫別人戴紅帽子。說難聽一點,在野黨有什麼機密可以給人?趙少康表示,真正握有國家機密、外交資訊、行政體系資料的是誰,就是執政黨。結果現在看到一個一個共諜,出現在民進黨裡。抓到之後,不但沒有重判殺雞儆猴,甚至還越判越輕。最後,趙少康說,「我就想問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你真的不覺得丟臉嗎? 」
母拒給Wi-Fi密碼遭砍死!18歲女嗆:我不能用誰都別用 自首認罪刑期竟能減半
哥倫比亞近日發生一起駭人的弒母慘案,一名18歲少女尤里(Yuri Manuela Gaspar)因母親(Maryuri Gaspar)拒絕提供家中Wi-Fi密碼,憤而拿起利器弒母並毀壞分享器。隨後少女在律師陪同下向警方自首,雖然她遭起訴,但靠著與檢方達成認罪協商,可能獲得最高50%減刑,刑期預計降至約16年半,使其他家屬極度不滿。根據外媒《infobae》報導,這起悲劇發生於去(2025)年11月24日,18歲少女尤里與家人住在里薩拉爾達省多斯克布拉達斯,檢方調查指出,案發當日凌晨1時許,尤里的34歲母親瑪麗尤里因她未完成家務,拒絕提供家裡Wi-Fi密碼,母女倆隨即發生激烈口角。未料,尤里竟持刀潛入母親臥房,趁其毫無防備時瘋狂砍殺。目擊的家屬更透露,尤里在行兇後憤而砸毀家中的網路分享器,並怒吼「如果我不能用,誰都別想用」。經法醫報告顯示,死者瑪麗尤里全身共中5刀,致命傷分布於腹部與背部,雖被另一名兒子緊急送醫仍傷重不治。案發後尤里在律師陪同下前往鄰近的佩雷拉市自首,坦承犯下弒母重罪。司法文件顯示,若法官最終批准她與檢察官達成的認罪協議,她的刑期將縮減至200個月(約16年6個月)。瑪麗尤里其他的家屬極力反對認罪協議,強烈要求法庭從重量刑。家屬透露,尤里私下有吸食成癮物質的惡習,且過去就曾因嚴重的暴力傾向被送往青少年行為輔導機構。更驚人的是,尤里的前男友也曾向家屬證實,過去交往時曾遭尤里持刀襲擊,才嚇得趕緊分手。目前全案已進入最終審判階段,瑪麗尤里的親友表示,尤里具備極度不穩定的情緒與嚴重的暴力傾向,若法官輕縱犯行、給予大幅減刑,出獄後恐將對家族與社會治安構成重大威脅。
毒駕事故頻傳 王世堅:判死刑剛好而已
桃園市11日晚間發生重大車禍意外,30歲毒蟲張紘愷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因行駛明顯不穩遭警方盯上,但他直接加速逃逸、沿途闖紅燈,最終衝撞2名停等號誌的行人釀2死,後續他也因傷重不治身亡。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2)日表示,毒駕因而致死、致傷或是連續再犯,應該要從重量刑,不以毒品的級次來做分別。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也表示,希望行政院趕快把握這次民氣可用的機會,該修法就修法。「對於毒駕造成重大傷害,說實在話,判死刑剛好而已」。對於毒駕,王世堅表示,毒駕應該死刑,自己相信現在如果做民調,有95%民眾會同意且支持毒駕死刑,這已經到荒唐地步,毒駕造成嚴重傷害都已經超過百件了,行政院跟法務部要積極處理去修法,這是非常正確,符合全體民眾共同的支持。王世堅指出,所以要修法應該不會有問題,社會全部能接受,希望行政院趕快把握這次民氣可用的機會,該修法就修法。對於毒駕造成重大傷害,說實在話,判死刑剛好而已。
才因酒駕坐牢10月!屏東男第7度酒後騎車 法官判他1年徒刑
屏東一名鍾姓男子,3年前才因酒駕服刑10個月後出獄,去年(2024年)又因未戴安全帽、騎車蛇行遭警方攔查,還檢出酒測值高達1.05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方查出,鍾男已是第7次酒駕被捕,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屏東地院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判決書指出,鍾男在去年10月間,於瑪家鄉附近工寮喝了幾罐啤酒後,欲騎車返回住處,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方示意路邊停車,但鍾男未立即停下,繼續騎車蛇行,後遭員警攔停,由於鍾男身上酒味濃厚,鍾男也坦承飲酒,當場對他施以酒精濃度測試,發現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5毫克,因此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方發現,鍾男已經是第7次酒駕遭逮,他在2022年7月才因酒駕入監執行,服刑10個月後出獄,如今鍾男再次酒後騎車,檢方認為其犯行具特別惡性,且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建請法院加重其刑。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鍾男多次違規,罔顧公眾交通安全執意騎乘機車上路,兼衡其犯罪動機、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情狀,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鍾男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遭控曾稱「販毒判太重」 林思銘怒轟:惡意剪輯、政治抹黑
毒駕事件頻傳,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昨點名,國民黨立委林思銘過去曾說「販毒判太重」,引起熱議。對此,林思銘今(26)日批評,這是惡意剪輯、斷章取義及去脈絡化操作,刻意利用資訊落差誤導社會、煽動情緒,進一步進行政治抹黑與人格攻擊。林思銘指出,相關談話內容係2019年間,在反毒議題講座中,基於其長年執業律師及地方民代經驗,針對毒品案件中「犯罪集團核心主嫌」與「遭犯罪集團利用的邊緣角色」之間,量刑是否應依犯罪支配程度、參與情節、主觀犯意及實際認知進行區分所提出的法律實務觀點。林思銘說明,當時討論部分年輕人、弱勢者或低法治認知者,遭犯罪集團利用成為人頭、車手或受託運送物品,在未必清楚知悉內容物與整體犯罪架構情況下,卻可能面臨與核心販毒集團近乎相同重刑,因此提出司法實務上,對個案量刑是否應更細緻審酌的討論。林思銘強調,自己反毒立場始終清楚且堅定,就是「毒駕零容忍、製毒販毒絕不寬貸」。對於真正從事製毒、販毒、運毒、走私毒品、毒害校園與危害社會安全的犯罪集團,本就應嚴查嚴辦、從重量刑、重懲到底,這從來沒有任何模糊空間。如今卻被民進黨刻意將完整法律討論扭曲成「林思銘說販毒判太重」,不僅是惡意抹黑,更是對法律專業、司法實務與社會理性討論的踐踏。最後,林思銘表示,近期毒駕案件頻傳,相關單位事前情資掌握與風險評估顯然嚴重失能,才會導致無辜生命傷亡、社會陷入憤怒與恐慌,民進黨政府難辭其咎。毒駕與喪屍煙彈問題,真正該被徹底檢討的,是毒品源頭查緝失守、邊境防堵漏洞百出、網路平台監管失靈、地下金流斷鏈不力,以及新興毒品列管速度嚴重落後。
退場大學淪竊賊樂園!3賊4度潛入和春技術學院 狂剪百萬電纜賤賣7萬5
高雄大寮區已停辦的和春技術學院校區,竟淪為「竊賊樂園」!林姓、龔姓與陳姓男子於去年10月間,趁校園閒置、管理鬆散,短短半個月內4度翻牆潛入校區,切斷電源後,大肆竊取高壓電纜及中華電信通信線材,其市價超過102萬元,卻僅以7萬5000元賤賣牟利,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加重竊盜罪將3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檢方調查,林男(38歲)去年10月12日清晨率先潛入和春技術學院大寮校區勘查環境,從地下室窗戶進入文會樓後,還拿長掃把刻意撥開監視器鏡頭,藉此躲避查緝;當晚,他再與龔男(32歲)攜帶美工刀、破壞剪、測電筆及絕緣膠帶等工具進入校園,並將犯案工具藏放在校舍9樓陽台,準備犯案。食髓知味後,兩人又找來35歲陳男加入,3人自去年10月13日至26日間,分工合作連續4度犯案。龔男負責操作電閘、切斷現場電源,再破壞電箱鎖頭;林男與陳男則負責剪斷、搬運電纜線,將中華電信所有的通信纜線,以及校方高壓電線大量拆除後運走。檢警指出,遭竊線材總長超過100公尺,市價高達102萬餘元,但3人將偷來的重物分批搬運至校外,再載往資源回收場變賣,最後僅得手約7萬5000元,還不到原價一成。直到校方與中華電信人員巡查時,發現校內電纜遭大量破壞、失竊,才緊急報警處理,警方循線將3人查緝到案。全案偵結,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為,3人屬結夥犯案,且攜帶工具、破壞圍牆及窗戶侵入校園,犯罪過程具有組織性與預謀性,已涉犯《刑法》結夥3人以上攜帶兇器加重竊盜罪嫌,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新北中和毒駕釀1死1傷 侯友宜下令擴大臨檢:毒駕零容忍
新北市中和區日前發生毒駕死亡車禍,一對林姓姊妹遭車輛猛烈撞擊、輾壓,釀成1死1傷悲劇,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今(24)日表示,事發後第一時間已掌握狀況,並要求相關單位持續關心、撫慰受害者及家屬。他也強調,新北市對毒駕「絕對零容忍」,已要求警察局擴大臨檢,針對高風險熱區全力壓制,並加強毒品溯源查緝。新北市中和區23日下午發生毒駕死亡車禍,50歲王姓男子疑似吸食依托咪酯後駕車,行經街口時,先撞擊路邊緣石,隨後倒車撞上一對林姓姊妹所騎乘的機車,肇事後又再度駕車前進,導致倒地姊妹遭輾壓,造成妹妹送醫後不治,姊姊骨折並全身多處擦挫傷,送雙核醫院救治,暫無生命危險。警方對王男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依托咪酯煙彈及吸食器。侯友宜表示,昨天第一時間掌握這起毒駕事件後,立即要求相關單位持續對受害者及家屬進行關心與撫慰。新北市對毒駕絕對零容忍,因此他特別要求警察局等相關單位,全力展開擴大毒駕臨檢,尤其針對高風險熱區加強壓制,對於毒品溯源查緝也絕不放棄,將全力防堵毒品造成的公共安全危害,壓制相關犯罪。侯友宜提到,當年將依托咪酯列為管制毒品,就是新北市第一個提出來的。他表示,新北在取締件數上,對毒駕打擊力道相當大;若在這樣情形下仍發生毒駕事件,相信從重量刑、提高刑度是必然方向。
NONO遭控性侵女按摩師、車內猥褻女粉 一審判無罪
藝人NONO(陳宣裕)捲入性侵、猥褻風波,涉嫌在2011年至2013年間,性侵一名按摩會館女員工,以及在私人車內強吻、猥褻另一女子,檢方起初給予不起訴處分,被害人提出再議後,經高檢署發回續查,並於2025年8月偵結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林地方法院今天(13日)上午11時一審宣判NONO無罪。起訴書指出,NONO於2011年至2013年間,頻繁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某家時尚生活會館消費,選擇一名女按摩師提供服務,卻在按摩過程中起身露出生殖器,並憑藉體型優勢將對方壓制在美容椅上,強行性侵得逞。2011年12月,另一名女性被害人於社群平台對NONO的節目影片按讚後,NONO主動搭上線,開著白色賓士到台北市松山區載女方外出時,NONO一見對方坐到副駕駛座,就強行伸舌強吻,伸手揉捏其胸部,強制猥褻得逞。案件沉寂多年,直至2023年台灣爆發「#MeToo」運動,2名受害女子才鼓起勇氣揭露遭遇。NONO起初全盤否認指控,並宣布暫停演藝工作「反省」,案件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移交士林地檢署,2024年一度獲不起訴處分,但高等檢察署認為案情未明,發回續查。士林地檢署重啟調查,認定NONO罪證明確,痛斥他「利用藝人知名度結識被害人,犯後毫無悔意」,於2025年8月5日偵結並提起公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放無照廠商執刀自己在旁納涼 榮總2主任遭起訴求重刑
台中榮總日前爆出無照廠商進入手術室,代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開刀,台中地檢署深入調查於13日偵結,發現楊,鄭收取公關費後,允許業者進手術室「代刀」,不法所得逾196萬元,依詐欺和醫師法對2醫師、3廠商提起公訴,並希望法官對楊、鄭從重判刑。檢方調查,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臺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負有親自執行醫療業務、維護病患安全之專業義務,但2人竟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陳姓和2林姓從業人員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檢方指出,5被告明知相關手術實際上係由不具醫師資格者執行,依法不得申請健保給付,竟共同隱匿「廠商代刀」之事實,利用不知情的醫院承辦人員,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領診察費及手術費,更未向病患如實告知手術過程中有不具醫師資格之廠商人員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導致病患支付高額自費醫材和手術費用,全案不法所得達196萬7039元。檢方發現,醫材廠商為確保醫材銷售利潤,由陳、林等3人代醫師執行手術勞務;相關公司並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公關費」交付予被告醫師。被告等人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之違法模式,不僅破壞醫療專業倫理,更嚴重侵蝕民眾對醫療制度之信賴。檢方認為,楊、鄭身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受病患高度信任,理應恪遵醫療專業倫理及法令規範,竟罔顧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將高度專業且具不可逆風險之核心醫療行為,委由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從業人員代為執行,嚴重踐踏醫療尊嚴及病患權益。而楊孟寅過去已有於執行醫師業務時為詐欺犯行經緩起訴處分之紀錄,仍再犯本案,且犯罪情節重大,足認其法治觀念薄弱,惡性非輕,檢方因而建請法院就被告楊、鄭均予從重量刑。檢方表示,3名廠商均明知自身不具醫師資格,竟仍進入手術室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將攸關病患生命安全之醫療手術,淪為配合醫材銷售及商業利益之手段,對國民就醫安全及醫療體制形成結構性威脅,審酌3人主動陳報犯罪所得,且陳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 33 萬元,林姓被告亦已繳回犯罪所得2,946元,另名林姓被告為公司業務,領取固定薪資,尚無證據足認其因代執行手術另有所得他們在犯後均願坦承全部犯行,並試圖填補財產損害,惡性已有部分減輕,建請法院就3人部分量處適當之刑。台中地檢署呼籲,醫療手術具有高度專業性、風險性及不可逆性,攸關民眾生命安全與健康權益,非具醫師資格者絕不得執行核心醫療行為。醫師亦不得因貪圖便利、追求利益或配合廠商銷售,而容任不具資格之人員介入手術,破壞醫療專業分際及病患信賴。檢方對於此類破壞醫療體制、侵害病患權益、危害公共健康安全之犯罪,必將積極偵辦、嚴正追訴,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絕不寬貸,以維護全民健康權益及安全、可信賴之醫療環境。
警員變態偷拍還AI換臉!報案女子淪「裸照素材」 6人受害雄檢求重判3年半
高雄一名涂姓員警利用職務之便,對報案或接觸的女性偷拍甚至竊錄如廁畫面,並以AI技術合成裸露性影像供自己觀看,至少6人受害。案經被害人察覺後揭發,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依違反個資法及性影像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3年6月。檢警調查,涂男自2023年起在高雄市警局三民一分局某派出所任職期間,經常藉處理案件之名,對女性當事人提出不合理要求,包括指示對方舉手拍攝胸部、腋下,甚至要求僅穿運動內衣供其拍照,行徑令人髮指。更誇張的是,他還曾尾隨被害女子返家,謊稱需要蒐證,要求對方配合拍攝身體影像;也有人只是借用派出所廁所,竟遭他以不明設備偷拍私密部位,完全踐踏基本人權。直到其中一名女子察覺異狀提出陳情,警方才展開調查並聲請搜索票,當場查扣涂男手機,赫然發現內藏大量經AI換臉合成的女性裸照,受害者至少6人,且多為曾進入派出所報案或洽公的民眾。有被害人直到收到地檢署傳票才驚覺,自己早在兩年前報案時就已遭偷拍並被製作成裸照,震驚又憤怒;另有女子透過社群互相聯繫後,才拼湊出整起事件的輪廓。檢方指出,涂男將偷拍影像透過Telegram的AI機器人進行換臉處理,雖未對外散布,但已嚴重侵害個人隱私與肖像權。身為執法人員卻濫用職權滿足私慾,對社會信任造成重大打擊。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性影像相關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3年6月,另併科罰金30萬元,以儆效尤。對此,三民一分局表示,早在去年接獲檢舉後即將涂男記大過並調整職務,並同步檢討內部監督責任,強調絕不寬貸違法失職行為。
女涉攻擊律師庭上再失控!怒飆三字經嗆詐團 中院升級維安6法警戒護
台中林姓女子因爭產糾紛,接連攻擊、恐嚇多名律師,日前一審遭判刑,22日再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開庭,她庭上否認犯行並指控律師與詐團勾結,還情緒失控飆罵三字經;法院考量其過往行徑與風險,升級維安配置,全案將於5月續審。台中46歲林姓女子,因與胞弟發生財產分割訴訟,自113年11月起,對多名代理律師產生不滿,陸續出現辱罵、恐嚇甚至動手攻擊行為。台中地檢署依傷害、強制、恐嚇、公然侮辱、誹謗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將她起訴。案件審理期間,林女行徑持續失控。今年2月開庭時,她竟在被告席違規持手機拍攝旁聽的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與祕書長侯珮琪,並揚言殺害兩人;3月17日再開庭時,更在法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飆罵三字經,事後還在網路留言威脅,遭檢方聲押獲准,目前仍在羈押中。台中地院22日針對掌摑案召開準備程序庭,審理林女涉犯恐嚇等5罪。庭訊中,法官詢問是否認罪及精神狀況,林女表示精神正常,但未正面認罪,反要求調閱完整影像,並指控律師將偵查庭資料外流給媒體,甚至扯出詐欺集團情節。庭上氣氛一度緊張,林女在他人陳述時多次插話,並情緒失控飆罵「他X的」、「不要臉」,再涉公然侮辱。對此,吳中和表示,與林女並無利害關係,卻遭無差別攻擊,批評其指控荒謬,並建議法院從重量刑。此外,法院考量林女過去在多起案件中曾出現恐嚇、侮辱及違反法庭秩序等行為,並評估其情緒控管狀況,當天特別「升級維安配置」,增派6名法警進駐法庭,以防止再度發生衝突。台中地院強調,此舉是為確保庭訊秩序與人員安全,讓司法程序在穩定環境下進行。全案預計將於5月再次開庭審理。
不滿打官司竟潑液毆律師 台中婦嗆「殺人直播」重判2年2月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不滿民事官司對造律師,竟在街頭潑灑不明液體並施暴,還在法庭上辱罵、恐嚇「要殺人直播」,嚇壞律師與在場人員;她上月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引發律師界憤慨;全案下午宣判,法官認定其犯傷害及恐嚇等罪,分別判處1年2月、1年徒刑,合併計算為2年2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女(46歲)原為一起與胞弟爭產的民事案件之被告,敗訴後遷怒對造委任律師,2024年11月29日晚間,她在台中市區公車站巧遇其中一名女律師,先潑灑不明液體,再一路尾隨進入服飾店內,強行拉扯對方頭髮與背包,甚至阻止離開,導致被害人跌倒受傷,造成雙膝挫傷及頭皮鈍傷。不僅如此,2025年6月9日,林女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再度失控。她突然離席逼近另一名女律師,無視法官制止,當庭飆罵「詐騙」、「法律系敗類」等語,還不實指控對方詐騙其家產,並連番恐嚇「我真的快要殺人」、「等著看我殺她」、「殺人直播」等言詞,令對方心生強烈恐懼。台中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林女在公開場所潑灑液體並施暴,危險性高,且在法庭內公然失序、辱罵及恐嚇,嚴重影響司法秩序與律師執業安全;尤其她被害律師與其並無私怨,僅依法代理訴訟,卻遭遷怒攻擊,情節重大。法官審酌,林女犯後態度不佳,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且另涉攻擊其他人案件仍在審理中,顯見行為未見收斂,因此從重量刑。最終依傷害罪判處1年2月、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1年徒刑,採分論併罰,後續是否定應執行刑,將待其他案件確定後再行裁定。法院強調,此案不僅侵害個人安全與名譽,更對司法制度與律師執業環境造成衝擊,呼籲民眾理性面對訴訟結果,切勿以暴力或恐嚇方式解決糾紛。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判刑2年 律師:證明兒福聯盟也有責任
台北地院16日宣布「剴剴案」的一審判決,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被認定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對此,律師李怡貞表示,雖然陳尚潔一定會上訴,兒福聯盟也會繼續支持陳尚潔,但至少判決能證明兒福聯盟責無旁貸。據了解,本案起於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虐待致死,負責定期訪視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被控任內訪視失職,甚至在事發後疑似造假紀錄掩飾,企圖減輕自身責任。檢方指出,剴剴短短4個月內,從健康活潑變得消瘦安靜,異常情況明顯,但陳尚潔卻未積極處理,盲目相信劉女,認定其消極不作為的態度,也是導致剴剴不幸喪命的原因之一。因此,檢方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尚潔,並建請從重量刑。對此,陳尚潔辯稱自己是遭到保母劉彩萱誤導,並指責檢警與媒體對其不公;其辯護律師也主張,陳尚潔沒有選任或監督保母的權限,也沒有醫療專業,不應承擔過多責任,若判處有罪,恐讓相關社福人員產生寒蟬效應。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於16日判處陳尚潔過失致死,有期徒刑2年,但偽造文書部分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出爐後,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發文,表示陳尚潔被判刑2年,雖然陳尚潔的訴訟資源實力堅強一定會上訴,兒福聯盟也一定會繼續支持陳尚潔,以脫免連帶責任,「只要謊言繼續渲染,那麼這場戰役就還沒結束」。李怡貞直言,這次判決讓外界看見許多問題,也理解很多黑暗糾葛,相信檢察官一定會上訴,希望陳尚潔能真心悔悟,並且這個判決結果,更能證明兒福聯盟責無旁貸。李怡貞透露,她相信老天有眼,也相信剴剴在媽祖的懷抱中,都在看著有心人士的所作所為,「讓我們繼續關心這場訴訟,避免任何剴剴案再次發生」。
北院公布「剴剴」凌虐悲慘細節 合議庭三大理由重判社工陳尚潔2年
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被控未據實通報一歲幼童「剴剴」傷勢,導致慘死惡保母劉彩萱等人手下。台北地院今天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另涉偽造文書的部分則判決無罪。北院合議庭公布判決理由,痛批「剴剴」被惡保母劉彩萱綑綁凌虐,牙齒掉3、4顆,全身42處受傷,與托嬰前判若兩人,陳尚潔卻怠忽職務推諉卸責,至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和解,因此判刑2年,還可上訴。虐死剴剴的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二審皆遭重判刑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片)判決書指出,陳尚潔為兒福聯盟之收出養社工,從事媒合兒童收出養及家庭聯繫、訪視輔導、出養前身心狀況追蹤等業務。「剴剴」因嚴姓外婆無力照顧,經轉介兒福聯盟出養,陳尚潔收案後,「剴剴」經兒福聯盟安排交由保母劉彩萱全日托育。然「剴剴」112年9月1日至12月24日托育期間,遭劉彩萱綑綁、蒙眼、長時間裸體罰站、餵食廚餘及施以非人道之毆打等方式長期凌虐。而陳尚潔透過3次訪視過程,已知悉「剴剴」額頭出現大片瘀青、面龐明顯消瘦、表情落寞悲傷、眼睛空洞無神、嚴重掉牙3、4顆、頭髮稀疏及額頭反覆新舊瘀傷,與交付劉彩萱托育前出現明顯異常及巨大落差,外表判若兩人。陳尚潔竟怠忽職務,盲目偏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使劉彩萱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剴剴」因長期缺乏適當之照護與醫療處置,在長達3個多月的凌虐中陷於孤立無援之處境,更因受不當傷害及精神虐待,致患有憂鬱症,全身至少42處遭受人為暴力、蓄意、反覆及長期身體虐待傷勢,終致「剴剴」因全身虐待性傷勢引發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長期營養不良,於112年12月24日凌晨1時31分許,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合議庭判刑理由指出,一、陳尚潔有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並有協同兒福聯盟監督劉彩萱照護品質、追蹤劉童「剴剴」身心發展狀況,以防免劉童死亡之作為義務。二、陳尚潔就劉童「剴剴」死亡結果,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且陳尚潔之過失行為與劉童之死亡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三、陳尚潔雖辯稱其非主責社工,然查法規上對主責社工一詞本無明確定義,合議庭認定陳尚潔具有自願承擔義務之保證人地位,不採陳尚潔辯詞。合議庭審酌陳尚潔為具有專業知能之收出養社工,本應為弱勢兒少之保護傘,卻背棄職責,身為最能拼湊受虐真相與救援劉童之關鍵角色,竟消極不作為,怠於履行保證人地位所應負之作為義務,面對「剴剴」托育前後判若兩人、身心急遽惡化之重大兒虐警訊,放棄其專業立場,盲目聽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致使一再錯失救援劉童之機會,更使劉彩萱在無效監督下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使未滿2歲毫無求救能力之「剴剴」,飽受身心凌虐而悲慘喪命,其消極漠視之舉,甚屬不該。考量陳尚潔犯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調解或有何賠償其損害之意願等犯後態度,斟酌「剴剴」外婆、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兼衡陳尚潔違反義務之程度甚高,造成劉童生命法益喪失及家屬終身無法彌補之苦痛與自責,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暨其素行、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2年。本案審判長為吳家桐法官、陪席法官趙書郁、受命法官胡原碩。
水壺藏針孔!色男潛健身房偷拍沐浴 遭員工圍堵活逮判6月
高雄市某健身房去年爆出離譜偷拍案,一名宋姓男子竟將針孔攝影機偽裝成保溫水壺,潛入館內浴室偷拍女性沐浴畫面。案發當天,他準備進入浴室取回設備時,被員工識破,並合力圍堵,待警方趕抵後,將嫌犯帶回偵辦;案經橋頭地院審理,法官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將他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去年3月30日,被告在健身房4樓泳池旁浴廁,架設一個外觀如保溫水壺的隱藏式針孔攝影機,鏡頭對準女性更衣、沐浴,伺機進行偷拍,而且,宋男可以透過遠端操控,進行錄影,當他正在操作時,被員工識破,逮個正著,警方查出,共有2名女子受害,且他已經拍下3段私密影像。偵訊時,宋男坦承犯行,甚至供稱偷拍行為已持續「2個多月」,並主動交代早在去年1月就曾以同樣手法偷拍其中一名女子。檢方認定該部分符合自首要件。不過,受害的A女拒絕和解,並強烈要求法院從重量刑;另一名B女則選擇與被告調解並撤回告訴。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宋男為滿足私慾,惡意偷拍他人裸露影像,已對被害人造成心理創傷,行為難以寬貸。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紀錄,最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豐康畜牧場隱匿禽流感「私埋2359隻斃死雞」 台中市農業局:依法重罰118萬元
台中市豐原區「豐康畜牧場」涉嫌隱匿禽流感,並於今年1月間私自掩埋、棄置2359隻斃死雞,還持續販售有染疫風險的雞蛋,遭到檢方起訴。台中市農業局表示,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業者新台幣100萬元,不過業者尚未繳納,並已向農業部提出訴願。農業局說明,「豐康畜牧場」因未主動通報疫情,已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新臺幣100萬元,撲殺的動物及銷燬物品依法不予補償,目前業者尚未繳納罰款,並已向農業部提出訴願。農業局指出,該業者在無執業獸醫師監督下,聘僱未具獸醫師資格人員進行注射作業,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已裁處3萬元,目前尚未繳納。另外,業者未依死廢畜禽處理計畫書辦理部分,已依《畜牧法》裁處新台幣15萬元,受處分人已於2月25日繳清。農業局表示,有關該場後續復養事宜,須依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場復養申請程序,完成場區清潔消毒、空舍靜置28日、環境採樣監測為陰性,以及接受教育講習並通過測驗等程序後,始得解除動物移動管制,恢復飼養。環保局則表示,「豐康畜牧場」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及非法清除處理等行為,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款、第3款、第4款等刑責規定,已由檢調單位起訴在案;另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待法院判決結果確定後,環保局將依規定辦理行政處分。據了解,「豐康畜牧場」1月29日爆發禽流感疫情,但業者竟隱匿疫情,私自掩埋死雞,繼續售賣有染疫風險的雞蛋。日前經檢警起訴偵辦,密集調閱牧場登記資料,並比對監視器影像及進銷貨紀錄,發現雲姓負責人等4人自1月10日起,在場內掩埋大量斃死雞,再將部分雞屍運往苗栗後龍鎮顏姓地主提供的土地非法回填,甚至還將雞屍丟棄在苗栗縣後龍鎮王爺宮大排水溝出海口處,共計非法處理斃死雞隻多達2359隻。此外,雲男等人自1月21日起,明知牧場爆發禽流感疫情,卻為了獲利選擇隱匿不報,還違規運送染疫雞屍與雞蛋,並透過社群平台持續販售雞蛋,使蛋商與消費者購買到有高度染疫風險的產品,直到1月27日才被強制下架,期間不法獲利約7萬5820元。檢方認為,雲男等人的行為已對台灣防疫體系、食品安全與環境保護,造成重大危害;其中雲姓業者與顏姓地主涉案情節重大,且案發初期未積極配合調查,導致污染與疫情風險擴大,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刑法詐欺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