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
」 離婚 所得稅 特留分 法院 外遇
領養小孩竟發現是「丈夫親生的」 人妻崩潰離婚
近日國外一名人妻原本與丈夫一起照顧小姑領養的女兒,多年來視如己出,沒想到最近她意外得知,這名小孩其實是丈夫婚前外遇親生的女兒,讓她心碎不已,最終決定離婚,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根據《太陽報》報導,IG擁有8.8萬名粉絲的Podcast主持人洛馬斯(Tatty Lomas)分享一則粉絲匿名投稿。洛馬斯轉述,人妻的小姑在4年前表示,因為好友意外懷孕但無法扶養小孩,所以小姑決定領養小孩。直到2年半前,小姑被診斷出多發性硬化症(MS),人妻與丈夫才接手照顧這名小孩,並把她當成親生女兒照顧。隨著病情惡化,小姑最後選擇向人妻坦白真相,透露孩子的親生父親其實就是人妻的丈夫。原來,丈夫在婚前就多次與小姑的好友發生關係,甚至在結婚前幾天還在一起,女嬰正是在那段時間懷上的。人妻得知後情緒崩潰,質問丈夫並進行DNA檢測,結果證實2人確為親生父女。雖然丈夫向人妻解釋,婚後沒有再出軌,也多次道歉請求原諒,但人妻仍然無法承受,她坦言孩子是無辜的,但只要看到孩子,就會想到丈夫的背叛,讓她無法成為一名好母親,因此決定離開丈夫、結束這段婚姻。事件曝光後,人妻不斷接到夫家親友的指責電話,甚至責怪她不願接受諮商或治療,而網路上也掀起2派聲音,有人支持她離開不忠的丈夫,也有人認為孩子很無辜,不該因此承受家庭破裂的後果。
手足多年不往來也要養? 台灣遺囑協會民調「92%贊成廢除」
台灣遺囑協會近日公布一份針對「是否應廢除兄弟姊妹間扶養義務」的網路民意調查,在1,083份回覆中,呈現出高度一致的態度;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指出,大多數受訪者均支持廢除兄弟姊妹間扶養義務,並否定「扶養義務」與「兄弟姊妹特留分」之間存在所謂的對等交換。調查同時揭露,回覆者中有相當比例屬於單身或頂客族,顯示家庭型態快速變遷之下,傳統以「手足互助」為前提設計的法律制度,正面臨與社會現實脫節的壓力。九成以上支持廢除:手足扶養義務的正當性正被重新檢驗在第一題「是否贊同廢除兄弟姊妹之間的扶養義務」中,贊成者達 1,001 人,占 92.4%;反對 54 人(5%);沒意見 28 人(2.6%)。如此懸殊的差距,顯示受訪者對現行制度的不滿,不再是零星抱怨,而是具有明確方向的集體觀感。長期以來,「扶養義務」在法律設計上帶有倫理色彩,假設家族成員之間具備穩定的情感連結、互信與互助能力。然而在高流動、高壓力、低生育的社會結構中,兄弟姊妹彼此分居異地、互動稀少甚至關係緊張已不罕見;當法律仍要求在特定條件下負擔扶養責任,容易讓制度從「互助安全網」變成「道德綁架」或「財務風險」。更現實的問題在於,扶養義務一旦啟動,往往牽涉金錢給付、生活照顧、醫療與長照安排,對扶養人而言是長期且高度不確定的承擔;當彼此關係並不親密,社會自然會追問:這樣的義務是否仍合理、是否仍符合比例原則與當代家庭價值?多數受訪者否定「對等關係」:特留分不是扶養義務的「交換條件」第二題「是否認為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和扶養義務有對等關係」的結果同樣清楚:認為「沒有」者 703 人(64.9%),認為「有」者 304 人(28.1%),「不知道」者 76 人(7%)。傳統論述中,常有人主張兄弟姊妹之所以可以在繼承上享有一定保障(例如在某些情境下涉及特留分或繼承權利的討論),是因為法律同時要求手足在必要時負擔扶養責任,兩者形成一種「權利—義務」的平衡。然而,多數受訪者並不接受這樣的連結,而是認為繼承保障應回到被繼承人意思自主、實際照顧與家庭關係的真實樣貌;而扶養責任則應回到最貼近照顧關係、最可能形成共同生活與互助的核心家庭或直接扶養鏈條,而非將「血緣」視為當然的承擔依據。換言之,民眾認為即便存在某種繼承保障,也不代表可以用此作為要求扶養義務的理由;反過來,即便法律要求扶養,也不應被視為手足必然享有繼承利益的正當化基礎。回覆者近七成為單身或頂客:家庭結構變遷成為改革推力第三題詢問「是否屬於頂客族或單身」,結果顯示「是」者 738 人(68.1%),「不是」者 345 人(31.9%)。此數據雖不能直接推論整體人口結構,但它清楚呈現在願意參與此議題討論的群體中,非傳統核心家庭的比例相當高。對單身或頂客族而言,生活的風險管理往往更依賴個人資源配置、社會保險與公共照顧體系,而非「家族互助」。當人生後段可能面臨長照、失能、重大疾病等情境,若制度仍期待以兄弟姊妹作為後備扶養人,實務上常會發生兩種落差:一是手足之間並無共同生活基礎,難以有效提供照顧;二是扶養責任落在少數經濟條件較佳者身上,形成高度不均的壓力分配。從「道德期待」走向「制度治理」:社會希望公共體系接手風險台灣遺囑協會指出,這份調查反映人民對「手足扶養義務」的高度疑慮。協會呼籲,相關法制應正視家庭結構變遷與照顧型態多元化的現實,避免讓法律成為家庭衝突的放大器;同時也應透過更完善的社會支持系統,承接高齡化社會下必然增加的照顧需求。在高齡化、少子化與單身化同步加速的此刻,這份1,083份回覆的調查數據,或許正是一個明確訊號:當社會不再把「兄弟姊妹必然互相扶養」視為理所當然,法律制度也就不能再停留在舊時代的家庭想像。改革的問題,已不是「要不要」,而是「如何改得更精準、更公平,也更能降低衝突成本」。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年(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分屍案冤魂一路跟回家 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揭靈異內幕
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民俗專家一玄老師、諮商心理師林嘉歆及林鈺恩律師,近日錄影謝震武主持《震震有詞》,節目以「怨念冤氣化成形!暗示、復仇讓你知?!」為題,邀請共同探討社會案件中難以解釋的超自然現象,以及背後的法律真相。許聖梅分享2022年震驚全台的「新北永和分屍案」。一名54歲男子遭胞兄狠心殺害並肢解,遺體僅剩軀幹與左腳。案件偵辦期間,一位具備「天眼」特質的社會線記者前往警局,竟在門口聞到濃烈屍臭,更目擊一團白霧化成「沒有頭顱、僅剩左腳」的人形在原地哭泣。記者回報社時死者冤魂竟一路跟隨,希望記者幫他找回手腳,警方數日後抓獲嫌犯死者哥哥,發現他竟與殘缺的大體同睡五天,最終因監視器拍下他搬運過程中大體手部滑落而罪證確鑿。一玄老師補充:「冤魂之所以不散,往往是因為遺體不全,民俗上需透過法師以蓮花或蓮藕接肢修復才能安息。」另一樁發生在新竹的承包商一家三口滅門慘案,警方追查多日一直沒有收穫,死者母親卻連續一年多夢見兒子全身是血,指著上方說要拆掉屋頂。死者家屬最終決定拆除透天厝屋頂,沒想到拆除隔日,警方隨即掌握線報在山區攻堅逮人。最令辦案人員震驚的是,兇嫌被捕時身旁槍枝已上膛,卻束手就擒。兇嫌事後供稱:「我想開槍,但手腳被抓住根本動不了。」一玄老師對此解釋,冤魂有時會被房屋結構所困,拆掉屋頂是為了讓冤氣「見天見地」,進而向冥界申請「黑令旗」索命追魂。節目上也討論到日前一名23歲女性清潔隊員慘遭酒駕撞死,家屬在現場招魂10次竟都無聖筊。一玄老師指出「這代表冤魂仍滯留在案發現場,因怨氣過重不肯離開。」針對法律層面,林鈺恩律師在節目中提醒,酒駕肇事撞死人目前在法條上仍非「殺人罪」,刑責最重為10年;民事賠償部分,喪葬費與扶養費約落在300至500萬之間。若家屬欲爭取更高賠償,通常需透過和解,並需注意加害人是否惡意脫產。
曾砸32萬修補感情!妮可基嫚與凱斯厄本正式離婚 19年婚姻劃下句點
58歲奧斯卡影后妮可基嫚(Nicole Kidman)與鄉村音樂歌手凱斯厄本(Keith Urban)正式結束長達19年的婚姻。兩人於2024年9月以「無法調和的差異」為由遞交離婚申請,並於2025年1月6日完成離婚手續。依協議內容,雙方將共同監護子女,無需支付配偶贍養費或家人扶養費,財產則由雙方協議分配,各自保留現有名下資產。妮可基嫚與凱斯厄本曾是演藝圈公認模範夫妻,最終仍因性格分歧決定分開。根據《路透社》、《PEOPLE》與《美聯社》等多家外媒報導,妮可基嫚與凱斯厄本2005年在洛杉磯相識,隔年於雪梨舉行婚禮。多年來兩人育有兩名女兒,曾被外界譽為演藝圈模範夫妻。然而早在結婚10周年時,夫妻間已傳出關係不睦,兩人當時曾前往美國華盛頓州一處豪華伴侶度假村進行諮商,費用高達1萬美元(約新台幣32萬元),希望透過療程修復關係,惟最終仍未能克服雙方差異。凱斯厄本與妮可基嫚婚後育有兩名女兒,離婚後將採共同監護模式。根據《PEOPLE》取得的法院文件內容,雙方月收入均超過10萬美元(約新台幣315萬元),因此同意放棄所有配偶贍養費與家人扶養費,並各自承擔法律費用及相關支出。財產方面,包括投資、銀行帳戶、家具家電與個人物品等,將由雙方協商分配,各自保留現有名下資產。兩人離婚協議內容曝光,包含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安排,強調和平共識與家庭穩定。在子女監護安排方面,兩人同意採取共同監護模式,兩名女兒未來每年有306天與母親同住,另有59天與父親相處,並安排每兩週一次的週末團聚,時間自週六上午10時至週日晚間6時。所有關於子女教育與醫療的重大決策,需雙方共同同意。協議中特別強調,儘管婚姻結束,雙方仍須維持「充滿愛、穩定、一致且具滋養性」的親子關係,並不得對對方或對方家人發表任何負面言論,也鼓勵孩子在雙方家庭中都能自在生活、保持親密連結。事實上,凱斯厄本早於2024年夏初搬離家庭住處,展開分居生活。當時妮可基嫚一度不願結束婚姻,曾多次努力挽回,期間姊姊安東妮亞(Antonia)也給予她精神支持。經過數月溝通與調整,妮可基嫚最終放手,選擇給彼此自由。根據消息人士指出,雙方兩名女兒對於新生活模式適應良好,並未出現明顯衝突,整體過程平和順利。兩人離婚協議內容曝光,包含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安排,強調和平共識與家庭穩定。(圖/翻攝自X,@7NewsBrisbane)
人夫婚後住前妻家!現任守空閨10年心死 他嗆:財產分一半就離
苗栗一名人夫婚後長期與前妻同住,讓現任妻子獨守空閨逾10年,遭對方向法院訴請離婚。人夫辯稱,因前妻生病20多年需要照顧,自己才會住在對方家中,並反控妻子擅自更換門鎖,要求分一半財產才肯同意離婚。法院審理後認定,雙方婚姻已名存實亡,且被告之可歸責性略高於原告,因此判准離婚。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她於民國98年7月3日與丈夫結婚,育有一名成年子女,婚後被告長年與前妻同住,僅偶而返家短暫休息或洗澡,兩造分居迄今逾10年,長年未有夫妻間之親密關係,被告亦未提供家庭生活費及子女扶養費,足認男方有惡意遺棄行為,且兩造婚姻已發生重大無法回復之破綻,希望法院判准離婚。被告辯稱,因前妻已生病20多年,自己才每天回對方家住,然而妻子經常晚上未歸,甚至擅自更換門鎖,致兩造無法同居生活,且他婚後將收入交給女方保管,供其在越南購買公寓,包括原告目前住處,亦是他購買法拍屋再以「贈與」登記給她,如今他年事已高,無財產維持生活,如原告願將財產一半分給他,便同意離婚。苗栗地院審酌,兩造婚後長年分居,被告長年返回前妻家住宿,僅偶而短暫返回原告住家,彼此各自生活,情感甚為疏離,未見有何夫妻間互相扶持之情義,堪認兩造間之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有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且就上開離婚事由觀之,被告之可歸責性略高於原告,因此判准離婚。
狠男殺害同居女友藏屍3年半!漂白水掩臭照付房租 遭判27年重刑
韓國一名30多歲男子在殺害同居女子後,將遺體藏匿於原룸(套房)內長達3年6個月,期間持續繳納房租並以漂白水清理現場,案件細節近日隨判決書曝光,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5庭23日宣判,這名被告有期徒刑27年,並命其刑滿後須配戴電子腳鐐接受15年監控。根據根據《News1》等韓媒報導,判決指出,案件可追溯至2015年。A姓被告當年在日本一家牛郎店工作時,結識年長他9歲的受害女子B某。B某離婚後獨自扶養兒子,兩人交往後於隔年返韓共同生活,形成事實婚姻關係。然而,2017年A某因非法居留身分遭日本強制遣返後,開始對B某展現高度控制與依附行為,頻繁聯繫並施加壓力,迫使B某一度試圖斷絕聯絡。隔年,B某因母親住院返韓探視時,A某竟奪走她的護照,限制其行動,兩人在仁川重新同居。由於B姓因曾海外長期居留而遭註銷戶籍,無法開設銀行帳戶或申辦手機門號,生活完全受限於被告安排。B姓姐姐曾因聯絡不順向警方申報失蹤,惟其後再遭被告干涉且失去聯繫。到了2021年1月10日,A姓被告因涉及詐欺案件即將面臨判決,與B姓飲酒後發生爭執。當B姓表示想返回兒子身邊時,被告因恐懼失去控制與經濟包袱,當場以勒頸方式將B姓殺害。爾後,被告未報案,反而將B姓遺體留置於兩人原先共同居住的原룸內,開始長期的藏屍行為。判決書提及,被告在屍體腐化後,為防止惡臭外洩,採取各種掩蓋措施,包括每日往屍體與房內潑灑漂白水與清水混合液、噴灑方向劑、點燃芳香物,並長時間開啟冷氣與電風扇促進空氣循環。當屍體孳生蛆蟲時,更以殺蟲劑噴灑驅除。如此高強度試圖掩蓋腐敗氣味的行為延續約3年6個月。期間,被告除了藏屍外,仍正常出入原룸並偶爾返回查看,甚至開始新的交往並育有一女,過著表面正常的雙重生活。直至2024年6月被告因詐欺被拘押,在無人繳納租金與公用費用下,管理員於翌月察覺房內有異味且聯絡不上原住戶,遂通報警方。警方進入房內後,確認屍體已腐敗嚴重,才揭開此宗罕見藏屍命案。法院在宣判時指出,被告長期隱匿屍體且以各種方式掩蓋惡臭的行為,不僅剝奪受害者的尊嚴,也使其在死後依然被囚禁於案發地無法解脫,對受害者家屬造成極大傷痛,亦嚴重違背人性尊嚴與社會秩序,必須處以嚴厲刑罰。
法務部報告出爐!建議「排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劉韋德:保障配偶「老有所終」
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廢除特留分一併檢討? 問卷調查聽大家怎麼說現行民法關於「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的規定,已顯極不合時宜,甚至成為許多高齡喪偶者心中的痛。近日法務部委託學者完成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終於出爐,報告中明確建議修正特留分規定,將兄弟姊妹排除於特留分權利人之外。這項建議不僅符合國際立法潮流,更是落實社會公平與保障高齡配偶權益的必要之舉,實質肯定。一、 核心家庭化:兄弟姊妹不再是財產形成的共同體這份報告指出,現代社會崇尚個人主義與核心家庭,成年後的兄弟姊妹多半各自獨立生活,財務互不干涉。研究報告特別指出,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大多未曾介入其資產規劃,甚至也不願讓手足干預財務;更重要的是,兄弟姊妹對於被繼承人家庭的財產累積,多無潛在貢獻。在此現況下,若僅因血緣關係,依法即得與生存配偶共同繼承遺產,甚至受到特留分之保障,在超高齡化社會的現代,即有修正必要。二、 保障高齡配偶「老有所終」是當務之急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最核心的價值,在於保障「高齡生存配偶」。在頂客族的家庭中,當一方配偶過世,另一方往往年事已高。依現行法,若無子女,生存配偶必須與被繼承人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若父母已歿,高齡配偶就必須面對與「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分配遺產的窘境。實務上,常發生久未聯絡的大伯、小姑跳出來主張特留分,導致喪偶者甚至必須變賣僅有的自住房屋來支付現金給手足,嚴重影響其晚年生活的安定。研究報告明確指出,此種規定已不符合被繼承人欲藉由遺產保障生存配偶老後生活之期待 。三、 借鏡日本經驗:回歸直系血親保障我國法律多繼受自德國與日本,而同樣面臨超高齡社會挑戰的日本,其民法規定值得我們借鏡。根據研究報告分析,日本民法特留分權利人僅限於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及配偶;兄弟姊妹雖擁有法定繼承權,但「無特留分」 。這意味著,在日本,若被繼承人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兄弟姊妹是無權要求扣減特留分的。這項制度設計,成功地在尊重個人財產處分自由與保障近親生活之間取得了平衡,非常值得台灣效法。四、 呼籲盡速修法,落實修正草案第1223條法務部委託的研究報告中,已擬定具體的修法建議(修正草案第1223條),明定特留分權利人僅限於: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及祖父母。立法理由更直指,當繼承人僅剩配偶與兄弟姊妹時,強迫高齡配偶分配遺產給手足,顯不符合國民期待。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是社會多數共識,也是朝野立委關注的焦點。我們肯定法務部本次的報告建議,更期盼立法機關能參考此份報告,盡速完成修法。這不僅能減少家族爭產的訴訟糾紛,更能讓每一位辛苦打拚的人,能依自己的意願分配財產,讓留下來的摯愛伴侶,能擁有一個安心、有尊嚴的晚年。在這次廢除兄弟姊妹間的檢討浪潮中,是否要同步修法廢除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都是可以檢討的,作者本身是持開放贊成態度,畢竟兄弟姐妹間實際有扶養之案例在社會上較為少見,實際影響並不大,我們反而更樂見政府應當針對那些「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建立更直接、更具體的社會福利予以保護,而非用一項與現代社會脫節的過時法規,造成有子女的兄弟姊妹的法律上義務。**********************************************************您是否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時,應一併廢除「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請填答以下問卷表達您的意見問卷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wDhRUavPdcac58G47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
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廢除特留分一併檢討? 問卷調查聽大家怎麼說
在當前社會對於「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修法倡議中,常有人提到依據民法第1114條「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的規定,認為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特留分」之間具有一定的關聯性,所以 應予保留或一併檢討的依據。有人說無子女的兄弟姊妹因為無子女,所以他們有子女的兄弟姊妹就很容易必須負起無子女的兄弟姊妹之扶養義務;但反之,有子女的兄弟姊妹因為有子女扶養,所以通常不會需要無子女的兄弟姊妹扶養,因此認為這樣也是對於有子女兄弟姊妹的不公平,因此若是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就必須一併廢除兄弟姊妹互負扶養義務的規定。以上說法不能說錯,但有些地方可能需要再釐清,我們首先來看民法1115條與1116-1條規定的扶養義務人之順序:從以上可知,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順位是在第四順位,當無兄弟姊妹的人有配偶、直系血親尊親屬、家長等親屬時,有子女的兄弟姊妹是沒有扶養義務的。因此,對於頂客族且配偶尚未過世的夫妻來說,他們的兄弟姊妹對他們並沒有扶養義務,但卻對他們的遺產有繼承權並且受到特留分保護。另外一個重點是,兄弟姊妹間的扶養義務並非毫無限制。在法律上,一個人要請求其他人扶養,是須受嚴格的法律限制。根據民法第1117條規定,受扶養權利者,除了直系血親尊親屬(例如父母)之外,其餘的人都必須「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才有權利要求別人扶養。換句話說,如果自己有資產可以維持生活,或是雖無資產,但是仍有謀生能力,就不能要求別人扶養。此外,負扶養義務者,也並非須無限度承擔扶養義務,假設自己因為負擔扶養義務後,將導致自己無法維持生活,法律上也可以主張免除扶養義務(民法1118)。而且扶養之程度,也只需要按照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也就是說,受扶養人只能在維持生活的最低範圍內要求兄弟姊妹扶養,如果被要求扶養的兄弟姊妹自己的經濟能力也不太好,還可以要求減少扶養金額,甚至是全部免除。所以扶養義務的本質,是一種對於弱勢親屬間有條件的補位機制,而且可以降低或是豁免,這和特留分保護是截然不同的。因為特留分是不論兄弟姊妹是否富裕、是否謀生有術、是否曾對被繼承人有任何貢獻,甚至彼此感情是否交惡,都一律強制可以分配對方的財產,兩者在本質上有顯著差異。在這次廢除兄弟姊妹間的檢討浪潮中,是否要同步修法廢除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都是可以檢討的,作者本身是持開放贊成態度,畢竟兄弟姐妹間實際有扶養之案例在社會上較為少見,實際影響並不大,我們反而更樂見政府應當針對那些「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建立更直接、更具體的社會福利予以保護,而非用一項與現代社會脫節的過時法規,造成有子女的兄弟姊妹的法律上義務。**********************************************************您是否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時,應一併廢除「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請填答以下問卷表達您的意見問卷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wDhRUavPdcac58G47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
超商男月薪4萬喊「每月供10萬」包養女子 見面竟伸狼爪挨告
高雄一名36歲王姓男子是超商店員,月薪4萬元,去年他透過包養網站認識小花(化名)後,表示「願意每個月提供8萬元至10萬元的包養費」為條件,約小花在汽車旅館面談價格,沒想到2人見面後,王男竟強行猥褻小花得逞,隨後小花報警提告。案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王男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王男去年在包養網站上認識小花,提出每月8萬到10萬元的包養條件,並要求面談。2024年7月4日,2人在汽車旅館碰面,王男竟要求小花幫他按摩,接著利用體型優勢,無視小花的拒絕,強行對小花實行猥褻得逞。事後,小花多次聯絡不到王男,不甘受辱後報警提告,檢方偵審期間,王男否認犯行,因證據不足以認定為強制性交罪,檢方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王男。法院審理時,王男改口認罪,表示自己高職畢業,是超商店員,月收入約4萬元,還要扶養父親。王男透露,他並非不想賠償,只是雙方對賠償金額意見不合,因此未能達成和解。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男為滿足私慾違反他人意願,雖然沒有前科,但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王男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她懷孕9月卻慘遭生母剖腹奪胎!胎兒被取出後丟進垃圾桶 生父竟是繼父
美國密西根州一名22歲懷孕女子麗貝卡‧帕克(Rebecca Park)於11月初失蹤後,被發現陳屍於森林中,其母親寇特妮‧巴塞洛繆(Cortney Bartholomew,40歲)與繼父布萊德利‧巴塞洛繆(Bradly Bartholomew,47歲)被控與此命案相關。法院文件顯示,寇特妮向警方供稱,她曾用刀將女兒腹中的胎兒剖出,並稱該胎兒的父親正是她的丈夫亦即帕克的繼父。根據《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與《People》綜合報導,法庭文件揭露,寇特妮在最初訊問中否認涉案,但在警方出示手機定位證據後改口,供稱她曾親手以手術刀剖開女兒的腹部、取出胎兒,並表示案發時帕克尚未死亡,仍意識清楚,而布萊德利則持刀架在女兒喉嚨威脅。寇特妮供稱她「只是想救孩子」,並聲稱計畫將嬰兒交由帕克的未婚夫理查‧法勒(Richard Falor,43歲)撫養。寇特妮也透露布萊德利是胎兒的生父,兩人疑因其無法合法收養子女而謀害帕克奪胎。這起案件涉及多名家族成員與複雜的關係網。帕克自幼由養母史蒂芬妮‧帕克(Stephanie Park)扶養,並未與生母同住。根據檢方指出,寇特妮曾向警方坦承,早在案發數月前,布萊德利便曾談論要當著法勒面前將胎兒取出。此外,寇特妮與帕克的21歲妹妹金柏莉‧帕克(Kimberly Park)也分別向調查人員表示,自己與法勒曾有戀愛關係。命案發生後,帕克遺體被棄置於森林邊坡,以落葉掩蓋。胎兒則先被放入冷藏箱,再以垃圾袋包裹後丟棄於垃圾桶。另據寇特妮供詞,嬰兒出生時未曾呼吸。警方後續調查中發現寇特妮曾傳簡訊給其妹妹,謊稱她本人生下一名嬰兒,目前在新生兒加護病房接受治療,幾日後又稱孩子已死亡。更令人震驚的是,檢方指出,布萊德利過去曾因性犯罪列入登記名單,並因違反相關條件而遭判刑180天。他供稱寇特妮長期渴望撫養嬰兒,並坦承其妻「有能力動手切開自己的女兒取出孩子」,更稱自己只是執行「她所主導的計畫」。帕克的妹妹金柏莉則在11月26日被捕,被控妨害證據、虛報重罪及在警方調查暴力犯罪期間提供不實資訊。檢方表示,金柏莉誤導警方稱帕克遭到繼父重擊頭部後癲癇發作,被帶離現場。與此同日,法勒則因涉嫌販售甲基安非他命另案遭逮捕,並於12月2日出庭否認指控。目前,寇特妮與布萊德利分別面臨多項罪名,包括一級預謀謀殺、重罪謀殺、酷刑、共謀酷刑、對孕婦施暴致死胎與共謀攻擊孕婦等,每項罪名皆可處終身監禁。除此之外,他們亦被控非法拘禁與遺體移動,法院已裁定兩人不得保釋。據韋克斯福郡檢察官約翰娜‧凱瑞(Johanna Carey)在庭上表示,這起案件是「惡意具象化」,兩名被告「策劃周延,甚至進行研究」,本案為一起充滿預謀的酷刑與殺害行為。當地檢察官指控兩名被告預謀策劃犯案,並以惡意具象化形容此案。(圖/翻攝自X,@nypost)
提高長照特別扣除額天花板三讀後 時力續喊:別讓學齡家長當稅制犧牲者
時代力量今(9)日表示,當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中,把「長照特別扣除額」自新台幣12萬元增加50%額度至18萬元,確實能減輕照顧者的負擔,但別忘了育兒家庭也正被低薪高物價壓得直喊救命,呼籲要顧到7至18歲學齡者的家長,別讓他們老是當「稅制犧牲者」。因應台灣社會高齡化海嘯勢不可擋,朝野立委已達成共識要透過稅賦優惠支持長照家庭,不要在長照壓得喘不過氣之餘還得扛高額所得稅,因此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只要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符合衛福部公告的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那麼回溯自2025年元旦起,每人每年的「長照特別扣除額」提高至18萬元,預計2026年5月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將有高達35萬戶家庭適用,希望能減輕「三明治世代」(同時需撫育父母與子女者)的壓力。《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調高了「長照特別扣除額」,然而學齡小朋友的養育開銷也不少,被認為也該適度檢討養育扣除額。(示意圖/CTWANT攝影組)對此時代力量表示支持,但也直呼還有一塊沒顧到,原來現行制度對 6 歲以下孩童提供每年15 萬元特別扣除額,但小孩一旦滿 7 歲後,撫養者所享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便瞬間歸零,也沒有相對應的小學生撫養特別扣除額。時代力量續指,2022年衛福部其實有一件針對兒童生活狀況調查,發現0至6歲兒童每月平均花費約1.1萬元,而6至12歲則大約1.3萬元,顯見育兒成本真的隨幼兒年齡增加而上升。時力拿出國際例子一比,直指美國為符合資格的家庭提供每名未成年兒童每年折合約新台幣6萬元的稅額抵減,若稅額不足抵減還可退稅;日本則提供每月每童大概折合新台幣2,000多元的兒童津貼,相較之下台灣這塊簡直真空。時力強調,小學生的開銷多數比幼兒園還高,不少家長反應,這項兒童優稅在孩子一滿7歲就與納稅義務人「斷崖式分手」也沒銜接者,顯與現實生活負擔不符。時力呼籲,長輩和孩子都需要照顧,必須補齊育兒支持缺口,才能打破窮者愈窮的惡性循環,打造更友善的照顧環境。時代力量對育兒相關政策著墨甚深。(圖/CTWANT攝影組)
長照扣除額增至18萬三讀通過!追溯至今年1/1起 估35萬戶受惠
立法院會今(9)日在朝野無異議下,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將長照特別扣除額從現行的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且預計追溯自今(2025)年1月1日起實施。也就是說,明(2026)年5月報稅即適用新法,預計35萬申報戶受惠。現行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符合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而朝野立委紛紛提案提高長照特別扣除額至18萬元、20萬元、24萬元及36萬元不等。而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日前審查攸關所得稅扣除額的「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財政部表示,長照特別扣除額12萬元是在2018年修法時新增,已經過一段時間未調整,多數立委提案提高至18萬元,希望就以18萬元為主;以現行條件估算,1年減稅利益約10億元,但因修法後條件放寬,未來實際稅損應該超過10億元。朝野立委最後達共識,初審通過長照扣除額由現行的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並自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明年5月報稅適用。
快訊/棒棒堂小煜突宣布離婚! 結束5年婚姻:換更舒服方式陪伴
男星楊奇煜(小煜)自男團「棒棒堂」出道,於2020年與護理師老婆言言宣布結婚。未料,小煜今(8)日無預警在社群平台宣布,跟言言早在9月的時候就和平離婚,並強調:「這是我們在許多深度的對話、理解與沉澱後一起做出的決定,帶著感謝也帶著祝福。」小煜今日上午在Instagram社群平台發文表示,想與大家分享他最近生活的改變,「我和言言在今年9月平和地告別了婚姻關係。」並坦言這是他們在許多深度的對話、理解與沉澱後一起做出的決定,帶著感謝也帶著祝福。小煜指出,關係的形狀雖然改變了,但對家人的愛沒有改變,未來會一起以共同扶養的方式陪著家人長大,讓他們在穩定、有安全感和充滿愛的環境裡繼續向前走,他們兩人未來也會保持良好溝通維持家人熟悉的溫暖。小煜說,這段過程讓他們學會放下、執著,也學會以更柔軟的方式看待人生,有些故事不必用「結束」形容,只是換了一種讓彼此更舒服的方式陪伴彼此。「接下來,我們會以家人的形式繼續支持對方,也希望外界能給我們一些空間,讓生活保持過往的平靜日常。」由於目前生活重心已有所調整,更多心力都投注在家人身上,小煜表示,為了不影響家人的生活,相關問題在此之後將不再回應,還請體諒。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台男廈門猝逝!兒1原因拒認屍「遺體卡殯儀館」 友心疼:他常看照片流淚
1名獨自在大陸打拼的台灣籍宋姓男子近日猝逝,直到6天後才被發現;當地的公安和殯儀館迅速介入,將遺體冰存,並依規定聯繫家屬。然而,宋男在台灣的兒子拒絕認屍,原因是父親已失聯23年,因此不願前往大陸辦理後事,導致死者遺體至今仍冰存在廈門殯儀館,無法返台安葬,成為兩岸間的人道困境。「快樂天堂基金會」董事長張雪如透露,宋男23年前與前妻離婚,從此與唯一的親生兒子失聯,「23年,足以讓一個嬰兒長大成人,也足以讓血濃於水的親情,變得比陌生人更淡漠。」因此當兒子接獲父親死訊時,僅冷漠回應「他失聯我23年,我不願意前往大陸辦理後事。」張雪如說明,根據兩岸法律規定,只有直系親屬才有權力簽署文件,決定遺體的火化、運回或安葬,因此兒子的拒絕,立刻讓整件事陷入了無解死結,首先遺體不能火化,因為沒有法定親屬的簽字,大陸當局不能擅自處理;遺體也不能運回,因跨境手續複雜,同樣需要兒子授權,所以只能持續冰存,高昂的費用日復一日累積。她感嘆,這具遺體現在彷彿成了「無主孤魂」,被困在異鄉的冰冷空間裡,等待一個不會來的親人,造就如此局面的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一場關於家庭隔閡和人倫責任的巨大悲劇,「這段23年的失聯,背後或許有著我們不知道的傷痛和故事。但無論如何,一位生命的逝去,不應該以如此沒有尊嚴的方式收場。」《自由時報》報導,死者友人透露,宋男主要從事股票買賣,並非不負責任的父親,自2005年起每月都會匯款數萬元給母子倆,作為兒子的扶養與教育費用,直到近年才停止,數十年來也未曾再組建家庭。不僅如此,他還在床頭擺滿與前妻、兒子的合照,以及一家三口的Q版漫畫肖像等,有時還會對著照片流淚。
遭嫩妹控射後不理求償10億! 法官判王文洋勝訴免賠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5月被媒體揭露,與20多歲的宋姓女子因為親子關係而訴訟纏身,對方開價10億元和解。台北地院認定女方沒有舉證證明,且無法確認血緣關係或扶養事實,加上王文洋拒絕驗DNA,依法不得強制驗證,判決女方敗訴,全案仍可上訴。該名宋女過去表示,與王文洋交往5年,且交往期間王文洋曾大方贈送名錶、名牌包以及戒指,2人首次見面以後,便被帶往王文洋位於信義區的豪宅發生性關係,後續2人也分別在其辦公室和住處發生10次左右的性行為。宋女曾說,王文洋過去承諾生下孩子後,將會每年支付200萬扶養費至成年,孰料孩子出生以後,王文洋不認帳,宋女決定透過宋母進行提告,並開價10億元求和解。宋女一方主張,宋女曾與王文洋有親密關係,王文洋需要負擔未來對其的相關費用,但王文洋對於其指控均否認,包括曾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以及否認曾經給付4000萬元給對方,並指對方交友關係複雜,不僅使用包養網站,且認識的客戶多達2人以上,也曾和介紹人發生性關係,試圖證明對方交友情況複雜,與他無關。案經審酌後,法官認為宋女一方所提出的相關證物雖然可以說明她曾與王文洋發生過性關係,但她並無法指出與王文洋發生性關係的時間點,而根據女方所提出的錄音,雖提及金錢,但也沒有說明金額,無法證明和王文洋有關。此外,這些證物也無法明確證明孩子與王文洋存在父子血緣關係。最終判決宋女一方敗訴,可上訴。
普發1萬「被爸媽拿走」惹怒孩子 律師解答:不用經過同意
「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即將陸續入帳,有些小朋友、年輕人就忍不住抱怨,雖然每人普發現金,但錢也是被父母拿走。對此,「法老王」王至德律師就發文表示,這筆錢是孩子無償取得的財產,因此屬於「特有財產」,原則上爸媽不用經過孩子的同意,就可以用掉這筆錢,但前提是必須花在孩子身上。針對孩子上網抱怨普發1萬元被爸媽「搶」走,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有些父母會覺得自己花錢養小孩,因此「普發1萬」就是父母的,但她直言「這是不對的,因為父母扶養孩子是法律上的義務,不能因為履行義務,就說小孩的錢是自己的。」王至德指出,法律上有個概念是「未成年人特有財產」,只要是小孩無償取得的財產,都屬於「特有財產」,而此特點在於:「所有權雖是未成年人,但父母可以為了孩子的利益來『使用受益』這個財產,且不必經過未成年人同意」。換言之,普發1萬元是孩子的特有財產,父母不用經過孩子的同意,就可以用掉這筆錢,但前提是必須花在孩子身上。至於有些父母可能會把錢拿去繳國民教育的學費、生活費,王至德坦言,「可能會有一些爭議」,因為父母本來就有扶養子女的義務,但若針對基本生活費外的費用,像是買給孩子的手機、電腦、支付娛樂活動,或是買樂器等屬於孩子的利益,就沒問題。王至德最後表示,其實孩子抗議也沒用,因為父母本來就能為了孩子的利益用錢,不必經過孩子同意,「就算父母不用掉,未成年人除了日常所必需的行為外,所有的法律行為本來也都要經過父母同意,無法任意使用這1萬元」;至於滿18歲的孩子,這筆錢就是自己的。
型男里長家務戰1/曾陷買春風波!喬天鼎控前妻家暴 幼女大面積瘀血視訊求救
新北市新店區大鵬里的型男里長喬天鼎,今年5月遭爆料「買春」喧騰一時,近日再度站上風口浪尖,他淚訴陳姓前妻家暴大女兒,儘管法院已於5月間核發通常保護令,要求陳女不得實施身心不法侵害,並命其完成12次親職教育輔導,但前妻又疑似施暴,大女兒還打視訊電話向他求救,讓喬天鼎質疑保護令形同廢紙。 喬天鼎和陳女在一起多年,過去一同在澳門生活經營水果買賣,2019年回台後登記結婚,婚後多年雙方發生摩擦,喬天鼎認為對方在情緒不好或起爭執時,會向他動粗,遂於2023年2月離婚。而2名女兒的扶養權則是共同持有,住在桃園的陳女為大女兒主要照顧人;喬則為小女兒主要照顧人,協議每兩周就需讓孩子交換探視。 不料前年12月底大女兒僅因犯了小錯,就遭到母親陳女毒打,臀部及雙腿後側出現大面積瘀傷,喬天鼎發現後基於尊重其教養方式,僅口頭與陳女溝通。「一開始我也是相信,想說可能每個人教育小孩的方式不一樣,後來我發現狀況不對。」台北地方法院今年5月29日核發保護令裁定書,法院審酌喬天鼎提出的「被害人受傷照片」,認為傷勢照片所示「面積非小之明顯瘀血痕」,尚難認未逾越管教子女之必要範圍,且難以全然排除陳女再有家庭暴力行為之可能性。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鑑定陳女狀態,評估陳女可能因為情緒控制不佳,對被害人有暴力行為,要求在保護令時限內需完成親職教育輔導12次。 喬天鼎離婚後孩子扶養權與前妻共同持有,前妻為大女兒主要照顧人所以同住,不料受到暴力對待。(圖/AI生成)喬天鼎心痛表示,陳女提出抗告,認為自己打小孩沒有錯。法院仍認定大女兒確實受到陳女家暴,且仍有再遭受侵害的風險,因此核發保護令是正當的,故駁回抗告。 喬透露小女兒也曾哭訴,媽媽打姊姊比打她自己還大力,最終雖然取得法院核發保護令,但這張保護令卻未能終止女兒的恐懼。喬天鼎進一步指出,前妻陳女的傷害不僅是肢體上的,更是長期的精神虐待,他發現大女兒在幼稚園的表現與他同住時「完全不同」,甚至可以說是非常低下,在校時課業問題一問三不知,但在他這邊時卻能完美應答,也讓他心疼在那環境下是否已對孩子成長造成影響。 更讓他痛心的是,大女兒原本通過新北市的資優鑑定,可直接越級上小學,離婚協議中也載明,未成年子女就學需尊重孩子意願,由其決定隨甲方或乙方就學,並配合變更戶籍地。但前妻卻單方面放棄這個資格,理由僅是不想讓大女兒離開她身邊,大女兒因此多讀一年大班。「大女兒很可憐,一直在被騙...他今年也想回來,他媽一樣去騙他,然後又一開始答應他,後面又不讓他回來。」喬天鼎不捨地說,陳女的管教方式讓大女兒長期處於「被迫妥協」的狀態,甚至在7月底他試圖用視訊手錶向爸爸求救後,手錶就被前妻沒收、處於沒電狀態,使得父女的溝通管道被切斷。喬天鼎懷疑,陳女現在改用言語辱罵或沒有傷勢的懲罰來逼大女兒妥協。 兒少保護問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圖為北院法庭外大批聲援剴剴案的民間團體。(圖/報系資料照,與本案無關)喬天鼎表示,大女兒最近向他求救後,他立即通報社會局。然而社工前往訪視時,是在前妻的家中進行,他認為讓受暴兒童在疑似施暴者的同一個屋簷下接受訪視,根本無法讓孩子說出真相,質疑訪視程序是否有瑕疵。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則澄清,本案家庭服務中心社工接獲通報後有與案父聯繫,案父表達希望社工帶孩子去新北市案父家中訪視,然是類案件因處於監護權訴訟期間,不論去案父或案母住處都可能使兒少(案主)有所顧慮,社會局非監護權評估單位,會以兒少目前受照顧現況進行評估,也有跟案父說明;本案聯繫過程已知悉家訪當天案母不在國內,訪視當天兒少與同住的親屬互動親密自然、未見有傷勢及疑似不當照顧情事。 社會局也解釋訪視正規流程,接獲案件通報後會有集中篩派案機制,由集中派案中心進行篩派, 疑似兒少保護則由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調查,初判難認有兒少保護事宜的案件,則由本市家庭服務中心關懷訪視後評估服務需求,家庭服務中心接獲派案後依規定進行訪視,訪視以能看到兒少及其現居地、兒少主要照顧者為原則,如知悉有福利、親職照顧或其他議題會評估其需求提供適切協助。 目前法院裁定書已明確要求陳女須接受親職教育輔導12次,以學習適切管教方式,但陳女曾當庭反駁法官,認為自己打小孩沒有錯。喬天鼎擔心,陳女這種「不認為攻擊或打人是情緒問題」的心態下育兒,恐影響到孩子的身心發展,也期望她能以溝通代替責罵的方式,多傾聽女兒心聲以保障其在安全無憂的環境下成長。針對前夫喬天鼎所指控對女兒受虐、保護令核發後又疑似施暴等爭議,本刊多次致電喬男前妻陳女,但直至截稿為止,未做出任何回應。◎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刪除《民法》遺產手足特留分修法暖身 張智倫:借鏡國外經驗回歸遺囑自由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今(7)日表示,《民法》第1223條有關手足特留分的條文已經「過氣」了,像德國、日本也大多把特留分限縮於配偶與直系血親,因此該是時候廢除手足特留分,讓遺產分配依照亡者自己的意思運作,應該能減少無謂紛爭,避免撕裂親情,讓遺產分配回到常理。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中)舉出德國、日本經驗,認為該是時候刪除遺產手足「特留分」,讓亡者有遺產分配的最大自由。(圖/CTWant攝影組)《民法》第1223條廢不廢在台灣受到廣泛討論,像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發起的民間附議連署已達標獲得熱烈響應,法務部對此表示將研議修法,並預計於2026年初啟動修法程序。這條講的是關於遺產「特留分」比例規定,主旨在保障特定繼承人能分得遺產的最低限度,就算亡者遺囑另有安排,也不能違反「特留分」規定。目前除了「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有特留分外,各界關注「兄弟姊妹」也有特留分是否合理。因為現代許多家庭中,兄弟姊妹和亡者可能早就「八桿子打不著」,有些甚至因細故或財產問題駁火,更別說有互相扶養,然而根據現行法規,兄弟姊妹仍可主張繼承亡者遺產的「特留分」,這讓不少人無法接受。張智倫和同黨立委吳宗憲、黃建賓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也找來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副秘書長王敏華同框,提出為因應社會變遷、順應世界潮流,《民法》真的該修法了,希望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回歸遺囑自由,減少家人對簿公堂,不要為了這種家族衝突老是跑法院。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不少人鰥寡一生,無後代者財富可以由兄弟姊妹繼承,這讓不少手足緣淺的人表達抗議。(示意圖/方萬民攝)吳宗憲就強調,現今社會大多為核心小家庭,成年手足各自安好,但現行《民法》仍強制預留特留分給兄弟姊妹,很多人根本已經形同陌路,過世後還必須給一齣家人撕裂擂台賽,何必呢?張智倫也說,除了現代家庭結構改變外,《民法》第1223條根本已經侵害遺囑自由,畢竟民眾自己賺的,個人財產要有最大的自主處分權,若還必須分給關係疏遠的手足,已經違反遺囑自由原則。張智倫舉例,假設一名亡者沒有子女,父母也過世了,他的配偶為唯一繼承人,這樣可能因兄弟姊妹主張「特留分」而被迫變賣房產搞得無家可歸;此外,這也是懲罰未生育的人,賺錢一輩子因故沒有血脈繼承,總該有自己決定誰繼承財富的自由,這項權利卻長期被法律陋習剝奪,已造成權利、義務不對等。黃建賓也重申,這次修法是回應公共政策平台凝聚的強大民意,希望刪除不合情理的「保底特權」,把財產最終決定權還給人民,讓實際陪伴者有多一些繼承機會,但這絕非否定手足繼承,因為手足「應繼分」保障還在,屬於溫和而兼顧常情的修法,希望未來正式啟動修法後,朝野跨黨派都支持修法。
爸爸你在哪!逾5萬韓菲混血兒被棄養 公益組織揭棄子亂象「她們尋找韓國父親只為生存權」
南韓公益組織「解決扶養費的人們」(前稱「壞爸爸們」)近日公開多名韓國籍父親與其在菲律賓所生子女的照片,以促成父親與子女聯繫。該組織創辦人具本昌(구본창)表示,自媒體報導啟動後,過去多年聯絡被屏蔽的韓國父親開始主動接觸子女與母親,這些所謂「Kopino」、韓國男性與菲律賓女性所生的混血兒,估計在菲律賓已有約 5 萬人。許多Kopino孩童自出生便被韓籍父親棄養,由菲律賓單親母親獨自撫養,生活條件艱困。根據《韓國經濟日報》報導,由前「壞爸爸」團體(現稱「處理扶養費的人們」)活動人士具本昌(구본창)表示,從今年10月下旬起,隨著媒體報導曝光多起「尋父行動」,他在社群平台陸續張貼Kopino孩童與其韓籍父親的合照與個人影像資訊,以此希望能迫使這些逃避扶養責任的父親現身。他強調:「有些父親刻意隱藏手機號碼與護照號碼,公開臉孔是我們的最後手段。」南韓公益團體發起人具本昌透過社群媒體公開韓籍父親與菲律賓混血兒的照片,盼促成父子重聚與扶養責任。組織之所以選擇公開父親與孩子的照片,具本昌說明:「如果要找到這些爸爸,需要護照號碼或韓國手機號碼,但他們在同居期間便透過隱匿資訊逃避追查,因此公開照片是我們的最後手段。」他並指出,有位韓國男子曾在菲律賓語言研修期間,與當地女子育有子女後逃逸,甚至謊報住所為北韓平壤。另據《東亞日報》先前報導,韓菲混血兒的父親曾於2000年代初大量赴菲律賓語言研修與旅遊,部分與當地女性同居並生子後返回韓國,從此失聯。具本昌表示:「在菲律賓單親媽媽們為找孩子的爸爸奔走多年後,媒體報導後,那些多年來遮蔽不聯絡的爸爸們竟開始主動聯繫。」據稱,一名七年前離開的韓國爸爸,在其臉部曝光後向孩子的母親發出了聯絡。目前估計,居住在菲律賓的Kopino孩童已超過5萬人,多數因父親失聯而無法獲得法律扶養。在揭露過程中,具本昌坦言,曾收到部分來自當事人的警告訊息,指控他侵犯個資或涉及名譽毀損,但他也已諮詢律師意見,並表示相關爭議將交由法院裁定。具本昌早在2018年即開始推動「壞爸爸實名制」,揭露拖欠扶養費父母身分,引發韓國社會廣泛關注。他曾因此被控違反資訊通信網法,2024年被法院判決緩刑,罰金100萬韓元(約新台幣2.5萬元),但社會輿論普遍對其行動持肯定態度。南韓公益團體發起人具本昌透過社群媒體公開韓籍父親與菲律賓混血兒的照片,盼促成父子重聚與扶養責任。(圖/翻攝自X,@yangdeogba4740)
網戀61歲帥大爺1個月!45歲女懷孕被封鎖 竟發現他同居另一女
大陸一名45歲單身女子網戀一名61歲男子,2人也進行交往,但近日她懷孕後,卻直接被對方封鎖,還發現男友劈腿。男友則說,女子騙財騙色,她才是趁虛而入。據《極目新聞》報導,鄭州一名安姓女子表示,她在網路上認識一名61歲男子,她離婚後獨自撫養一個小孩,家中也希望她能再找到另一半。安女指出,「當時見到我的這個對象,一見面就被他很有修養的外表迷惑了,誰知道他跟我在一起還有別的女人!」安女表示,她懷孕後男子就不接她電話,還封鎖她。男友表示,他跟安女只相處1個月,「怎麼證明孩子是我的,她主動不是我主動,我一直都告訴她,她不了解我,她是騙子!」此話一出,安女聽了非常憤怒,也逼問男友同居女子是誰?男友指出,那是他女友,安女是趁虛而入,2人相處後他也覺得不合適,所以不想再繼續,安女騙財又騙色,騙他4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萬元)。安女說,這是在汙辱她。據悉,警方已介入此事,也會請當局進行協調,或是透過法律手段做親子鑑定和要扶養費。消息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老臭流氓遇到戀愛腦大姊」、「還沒停經一定能懷孕啊,61歲的老男人,也是有生育能力的啊」、「一個想白佔便宜,一個頭腦簡單」、「45歲還相信戀愛謊言」。